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260|回复: 27

请问,此贴是否触犯了人身攻击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8-8-2011 1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12:54 AM 编辑

在这个帖子里
#32
这是来龙去脉.
起初,我看到这个帖子,就回复了第一个帖子

要check coverage的可以跟我讲...
我可以帮你们check
要装的话也欢迎


后来该楼主就pm我,说我强势推销,我便编辑该帖子,把敏感字眼删除
要check coverage的可以跟我讲...
我可以帮你们check

[因有人不满,故将以上敏感句子删除.]



再来,我反驳楼主的言论.
此贴被扣除10积分,原因如下:人身攻击
楼主,那句字眼我也删除了,你满意了吧?
我说,如果要装的话,也欢迎
难道我有拿着枪逼着网友们装?






我不想为难版主们
我一句一句解释给版主看
楼主,那句字眼我也删除了,你满意了吧?
楼主在我发布上面一个帖子后PM我,说我强势推销,所以我便把字眼删除.
我说,如果要装的话,也欢迎
上面写说,如果有意思安装,也能找我帮忙(词句已删除)
难道我有拿着枪逼着网友们装?
这是一个假设性的句子.

请问,我在以上哪一个句子,哪一个字眼触犯了人身攻击?
据我微不足道的幼稚园知识,人身攻击的意思好像是带有批判/伤害/映射的言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8-2011 1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也因该要懂得分辨是非吧...
这个版主也有点 unintelligent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8-2011 0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守驛者 于 28-8-2011 01:19 AM 编辑
在这个帖子里

这是来龙去脉.
起初,我看到这个帖子,就回复了第一个帖子

后来该楼主就pm我,说我强势推 ...
kweemin2001 发表于 28-8-2011 12:36 AM


kwee前版主好快你升为钻石级了哦。。。恭喜恭喜。
咳。。咳。。客套话。


发生在柔版,小弟任然是柔坛管理的一小分子,请允许我八卦八卦。。。

有关版主刚上任不久,现处实习阶段,
如有何对版区的异议可以和该执行版主私下短讯联系,以待查明,如确实误判,版主会给个交代。如果无法得到满意结果,才过来投诉也不迟。
并非说该版主是实习阶段才这样,柔版【应该是全佳礼版区】都有这样的规矩。

10)網友們如果覺得有任何改善柔壇的意見或对柔坛友任何异议,歡迎提供給版主作為參考。
歡迎網友們提供你們對柔壇的想法與意見,你們可以自行短消息給版主,

當版主們受到意見后便會加以討論,正確及有建設性的已經版主便會采納。

有任何对柔坛的任何异议请联络版主,在24小时内无法得到回复或与版主无法达成协议下请到【调解区】寻求答复。
一切无通过正确管道询问的帖子一概被归纳为违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0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01:23 AM 编辑
kwee前版主好快你升为钻石级了哦。。。恭喜恭喜。
咳。。咳。。客套话。


发生在柔版,小弟任然是 ...
守驛者 发表于 28-8-2011 01:16 AM

哈哈...没啦没啦
我和那位版主已经沟通过了,
她也同意我在疑难区开这个帖子,以商讨这个问题,
请别怪罪于该版主,她也只是行事.
将心比心,请别怪罪他
事关有网友举报我的帖子为人身攻击
所以想说让其他人给些建设性的答案/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8-2011 0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没啦没啦
我和那位版主已经沟通过了,
她也同意我在疑难区开这个帖子,以商讨这个问题
kweemin2001 发表于 28-8-2011 01:18 AM



   
你没说你们已经短讯过了。。还是无法有结论。


这样看来。。。。旁人不便插手,只好等高官出来了。
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0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说你们已经短讯过了。。还是无法有结论。


这样看来。。。。旁人不便插 ...
守驛者 发表于 28-8-2011 01:22 AM

哎哟不是没结论啦,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建议
毕竟说论坛分数对我来说并不重要...10分也不过0.1%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8-8-2011 10: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没啦没啦
我和那位版主已经沟通过了,
她也同意我在疑难区开这个帖子,以商讨这个问题,
请别怪罪 ...
kweemin2001 发表于 28-8-2011 01:18 AM

论坛是个公开的地方,所以自己在做些什么,大家心里有数。

你是卖家,来到我的帖,就自己回答这个有,那个没有,下来我的讨论帖不是变成“你的”买卖帖?



我要的是讨论,不要来卖东西。


做人请厚道一点,我在短讯息给你的,就是希望我和你不要公开讨论,怎么你会把我短讯息的东西放上来讲?

我重复一次,你要卖东西,自己开一个帖,不要来我这里讨论的地方,故意显示你是TM的agen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8-2011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看到的,是所有的人,都是一视同仁。
不能够在柔佛论坛谈买卖,大家就遵守这条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8-2011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wee前版主好快你升为钻石级了哦。。。恭喜恭喜。
咳。。咳。。客套话。


发生在柔版,小弟任然是 ...
守驛者 发表于 28-8-2011 01:16 AM

请问这位仁兄,把我的短讯,放上来,再来这里讨论我,这是正确的吗?

希望你们不会因为谁是前版主后版主,把事情随便处理掉。



一切请公正为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10:57 AM 编辑
论坛是个公开的地方,所以自己在做些什么,大家心里有数。

你是卖家,来到我的帖,就自己回答这个有, ...
hi_johor 发表于 28-8-2011 10:19 AM

Ok,我在短讯里面也已经告诉你,我已经不是agent
你也说论坛是个公开的地方,我可有强迫性推销?

我也已经近3个月没去打理我的帖子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347131
再来,
请问我可有把你的Pm信息copy and paste上来?
如果你坚持我是agent,我也没办法,你认为我是,我就是,你认为我不是,我就不是
好,就当我是在打广告,10分也扣了,

我为我进去你帖子回复那些涉及广告性质的帖子郑重道歉.


现在的问题是,我哪一个句子/字眼涉及人身攻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10: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10:57 AM 编辑

听着,我不是来这里吵架的
我是为了上面那三个句子而来的
我也不想硬坳

楼主,那句字眼我也删除了,你满意了吧?
我说,如果要装的话,也欢迎
难道我有拿着枪逼着网友们装?

10分我被扣得心甘情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8-2011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ink来看下。。。
论坛是大家的,不好因为小事而吵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ink来看下。。。
论坛是大家的,不好因为小事而吵架。。。
zhiwei81 发表于 28-8-2011 06:01 PM

#32
被盖起来的字眼
楼主,那句字眼我也删除了,你满意了吧?
我说,如果要装的话,也欢迎
难道我有拿着枪逼着网友们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8-2011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在别人的帖抢生意的问题,看来你们已经讨论了,你道歉了,也就是算了。。

再来:这个人身攻击。。俺有个疑问:

同一个帖,俺看到:

#32 楼:

积分用户名时间理由
积分 -10 琳琳052728-8-2011 12:02 AM人生攻击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12:22 AM 编辑

#34 楼: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12:20 AM 编辑

想知道,
1)在扣分之后。。到底在#32 和 #34 做过什么编辑? 能否提供编辑前的言论?

一般上,凡是扣分后,编辑过,再投诉的帖,俺都不处理的。。除非能提供编辑前的帖的帖图,再由做出处理的版主确认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07: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07:58 PM 编辑
首先,你在别人的帖抢生意的问题,看来你们已经讨论了,你道歉了,也就是算了。。

再来:这个人身攻击。 ...
OPO 发表于 28-8-2011 07:34 PM

是的,我在那之后发表#34的言论
就用"编辑"的方法把#32的回复copy出来,却错手按到编辑
我并没有修改到任何一个字眼
执行此任务的版主能够代替我证明.
或许hi_johor网友也能,举报我的网友也能.
一个字没多,也没少.
如果那个句子多了一个或少了一个字,
方可把我永久禁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8-2011 07: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weemin2001 于 28-8-2011 08:33 PM 编辑

我使用以下方法
这也算是这个系统的一个小漏洞
据我所知,被盖掉后的帖子是无法编辑的
所以我就拿了#32的 PID
pid=91580857
然后把他放入编辑的"网址"

http://cforum.cari.com.my/post.php?action=edit&fid=67&tid=2440176&pid=xxxxxx
所以我就能把帖子里的字copy出来了
http://cforum.cari.com.my/post.php?action=edit&fid=67&tid=2440176&pid=915808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8-2011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位仁兄,请问这位仁兄,把我的短讯,放上来,再来这里讨论我,这是正确的吗?

希望你们不会因为谁是前版主后版主,把事情随便处理掉



一切请公正为先。
hi_johor 发表于 28-8-2011 10:28 AM





1.把我的短讯,放上来。
事件需要你们俩的短讯作为辅助证据,公开讨论,没错。
短讯间没任何攻击/犯规字眼,您为何如此在意?


2. 希望你们不会因为谁是前版主后版主,把事情随便处理掉
我称他为前版主,我依然尊敬于他,这是我个人的权利,是我个人喜好,这与任何事件何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8-2011 09: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把我的短讯,放上来。
事件需要你们俩的短讯作为辅助证据,公开讨论,没错。
短讯间没任何攻 ...
守驛者 发表于 28-8-2011 10:15 PM

我是对事,不是对人。我本身并不觉得你们几位版主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1 短讯,既然我短讯给他,是希望这事情就在私底下讨论,我也不希望,沦落成好像公开的数落他。



既然我短讯他,他应该来和我短讯,怎么会在这里讨论我?


2  你尊称他为前版主,当然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不知道这个事情,谁在处理?

在我看来这里都是版主级,所以我是在提醒大家,请,秉公处理。

我并没有,也没有这个意愿,针对任何人和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9-8-2011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对事,不是对人。我本身并不觉得你们几位版主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1 短讯,既然我短讯给他,是希望 ...
hi_johor 发表于 29-8-2011 09:09 AM

1 短讯,既然我短讯给他,是希望这事情就在私底下讨论,我也不希望,沦落成好像公开的数落他。
要解决这一件事,需要用到相关资料.


2  你尊称他为前版主,当然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不知道这个事情,谁在处理?
我现以不是版主,我也希望版主,超级版主秉公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8-2011 03: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我短讯他,他应该来和我短讯,怎么会在这里讨论我?
hi_johor 发表于 29-8-2011 09:09 AM

他虽然有在叙述过程中提到了你和你的短讯,但其实并非在讨论你,或者你的帖。

你可能误会了。他也已经为打扰你的帖道歉了。
希望你跟他的问题能就此扯过。。。

这里开帖,只是检讨版主扣楼主哪10分的问题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佳礼官方通告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2-8-2025 10:05 PM , Processed in 0.672300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