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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_89!我要你的解释!为什么移动我的贴!我的贴是卖火山能量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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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0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很无解!!!Derek_89!你在食品与保健移调我的贴!是卖火山能量石的!你给我的回应是“与本贴无关”???!!!火山能量石是保健品,众所周知!你这样太乱来了!!!我不能接受你们这样的方式管理!你给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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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rek_89 于 14-12-2010 12:11 AM 编辑

该版是 食品与保健品  
火山能量石能吃吗?是保健品?
请到水晶奇石发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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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2-2010 1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Derek_89


    食品与保健品。食品是食物!!!保健品一定要能吃吗?????!我家做有机店的。大部分的保健品是用的!请把我的贴移回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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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2-2010 11: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Derek_89


    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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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1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否认保健品不是保健食品。。。
所以保健品未必是食品。


不过这还是其次的原因。
毕竟重点是版主已建议给你更适合的版面。
一个话题若带到"比较"适合的版块来讨论不是"更适合"吗?


最后想提醒的是请你也得注意自己的用词及语气。
要知道论坛也有基本礼仪/规矩。

也顺便建议你依然能以有善的讨论法跟版主直接做出进一步的协商/谈论。

谢谢你的谅解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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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2-2010 0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蓝梭罗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问题,我的语气和态度怎么了?我根本什么都不懂就这样被你们这些版主移动我的贴,你知道理由在哪里的。我有理,你应该让Derek_89向我道歉,把我的贴移回,你们版主不是以理服人吗?不可以这样。。。如果换成今天是你,你会气吗?自己根本就没做错。版主建议的话,可以建议啊,但怎么可以随意移动人家的帖呢?管理是管理,你们不可以这样擅权。。。我希望你们可以好好看待我这件事,给回我应有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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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蓝梭罗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问题,我的语气和态度怎么了?我根本什么都不懂就这样被你们这些版 ...
funfunfun 发表于 14-12-2010 01:05 PM


你的语气你就自己检讨下好了,你觉得没有问题的话我怎样长篇大论你也是听不进去的。

移动你的贴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移到"更适合"的版块讨论。
你若知道以理服人这道理的话也应该用在自己的身上。你都知道版主是可以给了你建议的话你也是有权可以向版主反映及提出你的理由,就算被移动了的帖也有被移回的机会(如果合理)。毕竟版主也是尊重你贴里的内容所以才不做出删除的处理。

要知道这样的作法完全不是你指的"擅权",这只是版主做出的基本处理。如果版主是在这次的事件就严重扣你分数那才是"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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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2-2010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蓝梭罗


    好,那现在我问你,我卖的火山能量石,是属于保健品,我要再开在食品与保健品的卖场可以吗?当然,我也可以开在水晶奇石的卖场。这是我完全有理的。我想听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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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你很咄咄逼人,野蛮霸道。。不就是小问题吧了移去更适合的版块不就行了吗?你来佳礼商场开帖主要原因也是要做生意求财的嘛,即然问题都解决了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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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蓝梭罗


    好,那现在我问你,我卖的火山能量石,是属于保健品,我要再开在食品与保健品的卖场 ...
funfunfun 发表于 14-12-2010 01:37 PM



打个比方铅笔是得列为文具或用具的分别。
可能多数人都会列为铅笔为文具。。。但列为用具也没有问题啊。
但基本上大家依然倾向把铅笔列为文具。


如果你说火山能量石是属于水晶奇石/天然石。。。这个的确有道理。
我不会说有保健/调理功能的一些火山能量石"不能"归纳为保健品但火山能量石是"比较"明显属于水晶奇石/天然石。

所以我的回答是两方面都可容纳但是否要依据"比较"适合的分类我得需要征求版主"团"的最后意见及抉择。

当然你也可以接受我之前的建议:继续跟有关版主做出讨论以做出进一步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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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个比方铅笔是得列为文具或用具的分别。
可能多数人都会列为铅笔为文具。。。但列为用具也没有问题 ...
蓝梭罗 发表于 14-12-2010 02:32 PM



    版主版主,食品与保健品不是应该是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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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3: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庸医娃娃 于 14-12-2010 03:57 PM 编辑
回复  蓝梭罗


    好,那现在我问你,我卖的火山能量石,是属于保健品,我要再开在食品与保健品的卖场 ...
funfunfun 发表于 14-12-2010 01:37 PM



    LZLZ你何必那么气啊?这样显得你很没风度哦。而且你的语气说话,要是我的话肯定不会理会你的。呵呵。。。可以感觉到你的火山是多么的火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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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版主,食品与保健品不是应该是吃的吗?
庸医娃娃 发表于 14-12-2010 03:47 PM


理解来说是。
词意来说未必是。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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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来说是。
词意来说未必是。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蓝梭罗 发表于 14-12-2010 03:55 PM



    哦哦。。那应该是保健用品吗?我不怎么会分别什么是属于保健品耶~~维他命算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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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那应该是保健用品吗?我不怎么会分别什么是属于保健品耶~~维他命算是吗?
庸医娃娃 发表于 14-12-2010 03:59 PM



维他命明显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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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0 10: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版块的版主最后的决定依然保持只允许食品的主题
所有楼主唯有通过水晶奇石那里"招"生意了。

讨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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