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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关于伤人(mencederakan manusia 324kanun keseksaan0请有各位大大给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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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9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朋友被police引用 mencederakan manusia 324kanun keseksaan sue。(他真的打人了,还是在受害人门前)。在第一次过堂的时候已认了打人。却不认罪。法官叫他下一次过堂请lawyer。在这情况下请lawyer可以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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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09 1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意思?认了打人却不认罪?
你都说他都真的打人咯,认罪不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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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6-2009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首先法官问他是否那木棍打受害人。他都点头表示承认。最后,当法官宣布了刑罚再问他是否认罪,但是他却表示不认罪。然就叫他下一次过堂请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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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9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324penal code不是什么mencederakan manusia..
324.Voluntarily causing hurt by dangerous weapons or means
你的朋友可以请律师,但是,老实说,如果他已经认了打人,除非辩护律师可以证明是自卫伤人,section 81 penal code(general exception),或者76-106里的任何一条,不然,很难不被检控。
刑法不超过3年,或者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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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9 05: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首先法官问他是否那木棍打受害人。他都点头表示承认。-->charge读出的时候,你的朋友plead guilty还是plead not guilty?

最后,当法官宣布了刑罚再问他是否认罪,但是他却表示不认罪。
这个我完全汗颜。。。不logic pun~~应该不会有mags会傻到sentence了才问PG/PNG的吧。。。

个人认为,认掉他,跟法官求情讲上有高堂,下有妻小等着你养,而且自动认罪,省下不少法庭宝贵时间。并且知错,向受害人道歉(真的要去道歉k。。)然后还有什么困境就讲完出来~~法官可能会轻判~~

除非你好像#4所言,有哪些defence出现的话,不然请律师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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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9 1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kaiyet 的帖子

他一贴多开, 已在

http://cforum5.cari.com.my/redir ... o=lastpost#lastpost

(108楼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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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2009 0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kaiyet 的帖子

charge读出的时候,我朋友plead not guilty........

最后,当法官宣布了刑罚再问他是否认罪,但是他却表示不认罪。
这个我完全汗颜。。。不logic pun~~应该不会有mags会傻到sentence了才问PG/PNG的吧。。。--->我也觉得好奇怪,可是真的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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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2009 02: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人文学 的帖子

大大你好内行咧!!!!如我所说法官首先问他是否那木棍打受害人。他都点头表示承认. 然后,法官charge读出的时候,再问他是否认罪,但是他却表示不认罪..... 7月13日会在过二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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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2009 05: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你朋友拿木棍打什么人先?打阿窿仔就应该无罪释放,打无辜的人就去 Sungai Buloh 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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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2009 10: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dylau18 于 12-7-2009 05:20 AM 发表






问题是你朋友拿木棍打什么人先?打阿窿仔就应该无罪释放,打无辜的人就去 Sungai Buloh 蹲吧。。
那个被打得人超无辜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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