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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文章:《最高明的騙子》——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628561
之前的文章談到《最高明的騙子》﹐這一篇就要特別談到騙子中特定的一種‘種類’﹐就是專門騙錢或感情或兩者‘兼騙’的「愛情騙子」。這種騙子或騙局有什麼特別的呢﹖就是這類的受害人有些是不知情下被騙﹐有些卻是明知被騙卻還‘自願’被騙下去甚至自欺的﹐而行騙者多為男性。
愛情騙子以男性居多這種現象不難理解﹐因為男人多是理性的動物﹐而女人卻是感情的動物﹐所以中愛情騙子圈套的多是女性。行騙者就是利用女人的這個弱點﹐由此下手、以此‘維生’。至于男人﹐他們中的圈套﹐通常不是「愛情圈套」﹐而是「仙人跳」—— 這就和男人的‘弱點’有關了…
但無論被騙的那一方是不知還是自願﹐都不應成為這些騙子行騙的借口 ——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局外人就不要多事”、“知道被騙還自願被騙﹐真是‘不騙白不騙’”… 若這些是這種騙子竟然還堂而皇之行騙的借口﹐那好﹐「你用什麼器量量給人﹐就用什麼器量量給你」—— 這種騙子既然願意行騙﹐想必也願意受法律治裁了﹖還是這樣的人既然看起來‘欠揍’﹐那是不是看他們不順眼的人都可以揍他們一頓﹐反正‘不揍白不揍’﹖
男人之所以為男人﹐就是因為有魄力有擔當。就算沒能賺錢給女人﹐至少也不要專用或專騙女人的錢還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就算臨時有難﹐不得不借或用女人的錢﹐也要認這筆帳、還這筆錢。不要欠女人錢不認還反咬女人一口、騙女人錢還反臉不認人。所以在愛情騙子當中﹐男騙子比女騙子可唾、騙女人錢的男人比騙男人錢的女人可悲。
而且﹐人貴自立﹐自助而後助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如果連做人的基本價值都失去﹐那這個人活着的意義在哪裡﹖可嘆這些愛情騙子﹐有許多還沾沾自喜、自以為自己多有辦法多有魅力﹐卻不知道他們其實是沒勇氣坦誠﹐所以才選擇欺騙﹐沒能力真正去愛﹐所以才選擇玩弄。和人貴自立一樣﹐感情貴在真摯﹐如果是欺騙或玩弄﹐對人不能真也不敢真、不能給也不敢給﹐就永遠也體會不了真摯感情的真實和美好﹐是一個真正的可憐人、貧窮者。
能欺騙或玩弄了許多人﹐或許他們是高明的﹐但也只是高明的騙子。一山還有一山高﹐比「欺騙」或「玩弄」更高明的﹐是「坦誠」和「愛」﹐因為後兩者都需要「勇氣」和「愛的能力」——「勇氣」是女人需要、男人更需要的一種東西﹐沒有勇氣的男人不算是男人﹐而「愛的能力」則是男女都需要的一種東西(男人最重要的不是「性能力」而是「愛能力」,只會性不會愛的男人只是‘低等生物’)。能夠坦誠、能夠愛﹐為什麼要欺騙(無論是騙錢、騙身或騙心)?
我們的思想、言行、選擇﹐決定和宣告了我們是怎樣的人。
[ 本帖最后由 貓貓貓 于 9-6-2009 12:2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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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9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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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貓貓貓 的帖子
我想,你大概是沒有意識到,當你在‘討論分享’版塊已經有一篇‘最高明的騙子’時,你在這裡發這一篇,也可以被視爲‘重復發帖’。
更何況,你在推廣自己的部落格的帖裏,也有一篇《最高明的騙子》,如果認真要算,你是重復發了3次帖,雖然都在不同版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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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6-2009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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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yzicfish 于 6-6-2009 04:30 PM 发表 
我想,你大概是沒有意識到,當你在‘討論分享’版塊已經有一篇‘最高明的騙子’時,你在這裡發這一篇,也可以被視爲‘重復發帖’。
更何況,你在推廣自己的部落格的帖裏,也有一篇《最高明的騙子》,如果認真要算,你是重復發了3次帖,雖然都在不同版塊。
我想﹐你大概才是沒有意識到:我這篇《最高明的騙子》,就是因為之前有發過帖﹐但是後來被文學廣場的版主無理的扣分並移到「討論分享」版﹐還冤枉我﹐說我到其他方大量重複發帖(但事實以及我的相關說明﹐大家可以到以下兩個連接處去看)﹐所以我才將這篇《最高明的騙子》貼在有關連的《愛情騙子》之下﹐並非是一文一帖的重複發帖﹐就如我發在和我自己部落格有關的那個帖子下的《最高明的騙子》﹐也是同樣的情況(而和我部落格有關的那個帖子﹐是我記錄和當作備份之用﹐而且也不是文學廣場的範疇)。
至於相關事件的詳情﹐大家可以到以下兩個帖子去看 ——
之前貼出的帖子《最高明的騙子》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628561
《我在文學廣場受到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待遇》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632415
而你還不知道的是:我當時在《愛情騙子》下重貼這篇《最高明的騙子》時,就曾想:之後一定又會有一些心生不忿的人會以此來借題發揮了…
沒想到﹐還真的被我料中﹐這也是我當時雖然知道可能又會有事發生﹐但依然還是決定在《愛情騙子》下貼出《最高明的騙子》的原因﹐就是為了測試﹐而且我並非一文一帖的重複發帖。
因此﹐我相信除了我以外﹐大家現在也更清楚 —— 當初冤枉我在佳禮“到處重複發帖”並且幾乎是強迫性的要我別再在文學廣場甚至是佳禮論壇發帖而是要我到佳禮個人空間發帖的人是抱著甚麼心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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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9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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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
我受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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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9 0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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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貓貓貓 的帖子
……強迫?心生不忿?
好強大的想象力。
基本上,我和你又沒有任何交集,也前無怨後無仇,再加上這又不是我管理的版塊,著實看不出有什麽必要“冤枉”你。
所以,你還真是……嗯,算了。
你愛怎麽想像,這是沒人控制得到的。
總之,又是你說沒有人提醒你、告訴你哪裏有問題之類的,所以我也只是盡了一位網友的義務告知你而已——不管你是出於什麽目的,你重復發帖是個事實,畢竟‘回復’也算是一帖哦。
不過,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也有其他網友,在推廣自己部落格那邊發過的文,也會重發一帖在其他版塊,這一點似乎是默認的,於是我第3樓的發言就有不對了,在此為我的誤解向你致歉。
最後的結論,我和你果然還是無法溝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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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6-2009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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