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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4 0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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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M 发表于 11-7-2014 03:42 PM
现在可能变成地球王子了?
但现今地球王子都要孝忠于ISIL。全球归顺I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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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4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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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专家有难
哈里士起诉诽谤案胜诉
庄永谅判赔10万及堂费
16-07-2014
http://www.seehua.com/node/115619
(亚庇15日讯)前沙巴首长丹斯里哈里士就庄永谅医生,在报章发表其认为具诽谤性文告,向高庭提出起诉,今获判胜诉,庄氏须赔偿损失十万令吉及堂费五万令吉。
此讼案起诉人丹斯里哈里士乃由山尼杜莱与陈元芳律师代表,答辩人庄永谅由潘斯里玛丽娜张美玲律师代表,案由拉温达南法官聆审。
庄永谅是在2011年7月17日,在英文报发表标题为「哈里士须证明自己清白」的文告。
此讼案是于去年六月廿日开审,哈里士本身是诉方唯一证人,辩方则有七个证人,全案审结后,诉辩双方分别以书面陈词提呈予法庭,承审法官拉温达南保留判词,至今早作出宣判。
法官作出口头判词中指出,综合所有证人所提供证据,除了证人安沙里律师的证供之外,其余并无「直接证据」地指控诉方涉及案中所指「计划身份证」,因而,所有证据不足够以指控有关诉方是否涉及「计划身份证」。
另外,在「限制性权利」(Qualify Priviledge)证据方面,辩方是向报章提供文告,然后加以刊登,法官认为有关报章基于公众利益而加以刊登,并未犯下罪行,而有关文告是「提出问题」而不是「指控」诉方是否涉及有关「计划」,但是法官认为文告内容确对诉方具有诽谤因素。
关于「杨德利六六空难诽谤案」的判例,法官表示一百万令吉的赔偿额应加以减低,他表示参考上诉庭的判词后,判决本案辩方须赔偿诉方的名誉损失为十万令吉,其中包括惩罚性及加重损失的赔偿,另外须付堂费五万令吉予诉方,总共是十五万令吉。
庄永谅较后受询会否上诉?他说要征询律师意见,而张美玲律师则表示要参阅法官的书面判词后才决定。
稱從未指哈里士發身份證予外來人
莊永諒強調只是籲對方
有必要澄清自己是清白
2013年 06月 22日 (星期六)
http://www.ocdn.com.my/news.cfm?NewsID=35857
【亞庇廿一日訊】前首席部長丹斯里哈里士起訴前上議員莊永諒醫生誹謗,莊氏供證從來沒有指控訴方涉及"發出身份證給外來人"而是針對眾多有關新聞報導,呼籲對方有必要澄清自己清白而已。
哈里士乃針對莊氏在英文報刊登該篇"哈里士須證明自己清白"的新聞指內容具誹謗性,尤其被指控"叛國"而興訟。
哈里士是訴方唯一證人,莊永諒是辯方第三證人,在其代表律師潘斯里瑪麗娜張美玲律師的提問下告訴法庭,他從政卅多年,認為非法身份證問題關係沙巴子民將來,而耿耿於懷,並於1995年開始積極探討研究根源,並期望通過政治途徑給予解決。
他認為"計劃身份證"發給外國人之後,編入選民冊內,必須加以揪出始作俑者,並通過研討會和提呈給人權委員會。
他說,他發表"哈里士須證明自己清白"一文是受過整理才發表,與原文有些出入。他並沒有指控訴方"叛國"而是認為聯邦政府與有關部門人士有叛逆行為。
在張美玲律師申請及訴方不反對下,法官批准莊氏取出隨身碟(PEN DRIVE)將原文下載進法庭記錄電腦內供參照。
莊氏繼續供證說,其原文絕對沒有指控起訴人涉及"發出大馬藍色身份證給外國人"的非法行為,而且呼籲起訴人"證明自己清白"而已。
他說,以非法方式使用"宣誓文件"而獲取大馬藍色身份證的外國人,對大馬,尤其是沙巴人的公眾利益受影響;而在1999年里卡士區選舉官司的法官,判決1998年里卡士區選民冊擁有幽靈選民,他們擁有問題身份證。
而在該官司中,證人之一的哈士納供證說,在姆達立所著書本內,揭露非法移民擁有大馬身份證,起訴人在該訴訟中也未加以否認,因此,證人莊永諒說他因而呼籲起訴人這次要加以證明清白並認為公眾人士有必要獲知真相。
莊永諒回答張美玲律師另一提問時說,他發出該篇文告原意正如以上所述,並非出於情緒化或目的為"譁眾取寵"而吸引讀者,是基於一片愛國之心。 他反問,百林、傑菲里、姆達立、哈士納等也曾指訴方牽涉非法發出身份證事件,從未受到對付,單獨起訴他誹謗而索償五千萬令吉,是否情緒化呢? 案展七月三日及四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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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4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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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來西亞出世並擁有報生紙,並不意味著將自動成為大馬公民
若在孩子出世時,父母非大馬公民,或者只是永久居民,那麼孩子就不是大馬公民
登記局:在大馬出世並有報生紙
不代表自動成公民
2014-11-01 10:06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94160
(布城31日訊)國民登記局總監拿督蘇萊曼說,在馬來西亞出世並擁有報生紙,並不意味著將自動成為大馬公民。
他說,孩子能否成為大馬公民,取決於親生父母的國籍以及在孩子出世時的婚姻狀態;若在孩子出世時,父母非大馬公民,或者只是永久居民,那麼孩子就不是大馬公民。
“有鑑於此,在馬來西亞出世,以及擁有報生紙,不證明此人是大馬公民。”
澄清一般人誤解
馬新社報道,蘇萊曼發文告澄清,人們以為孩子在馬來西亞出世和擁有報生紙,就自動成為大馬公民是不正確的。
他指出,國民登記局負責發出所有大馬居民的身份文件,當中包括報生紙、領養證書、身份證、非穆斯林的結婚證書、獲政府批准的大馬公民權證書和死亡證,以符合安全所需,以及國家和諧及發展。
他說,任何在大馬出世的孩童,都需根據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第7條文,提出註冊;為了讓各政府機構更容易透過報生紙鑑定孩童的身份,國民登記局已經於2011年7月1日,以不同的顏色來區分。
綠色報生紙是供大馬公民的孩童,紅色則是供非大馬公民或仍未鑑定國籍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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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10: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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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suen 发表于 1-11-2014 07:52 PM
在馬來西亞出世並擁有報生紙,並不意味著將自動成為大馬公民
若在孩子出世時,父母非大馬公民,或者只 ...
宾仔应该会提出20条款的第10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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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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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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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怎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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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0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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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14 06: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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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项决定,
是不是皇委会的建议?
纳吉︰无国籍儿童
不获报生纸
17-11-2014
http://www.seehua.com/node/129485
(本报亚庇16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宣布,联邦内阁同意,不配发报生纸予州内无国籍儿童,避免人们误以为他们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他说,政府改由配发以颜色为区别的“出生记录”证件,以证明持有人是在我国出生。“不过,这不代表他们可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表示,无国籍儿童持有的出生记录证件,与我国公民持有的报生纸,在颜色和格式上都有区别。
免误会自动获公民权
“政府不会发报生纸予无国籍儿童,因为这会让人误以为他们可自动取得公民权。”
纳吉是在沙巴亚庇里卡士体育馆,为沙巴团结党第廿九届中央代表大会主持开幕时,这么表示。
亦是国阵主席的纳吉指出,州人必须明白,有关的出生记录证件,将不会使他们符合自动取得公民权的资格,这符合大部份人,包括沙巴团结党主席丹斯里百林吉丁岸的要求。
在场者尚包括首席部长兼沙州国阵主席拿督慕沙阿曼、丹斯里百林、国阵秘书长拿督东姑安南以及沙巴国阵秘书拿督阿都拉曼达兰等人。
在这之前,内政部长拿督阿末札希被引述,基于人道立场,布城将与国民登记局和教育部合作,以发出报生纸予无国籍儿童,以便他们可以求学。
他表示,根据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针对无国籍儿童的问题可以获得解决。
纳吉针对百林在政策性演词中,针对阿末扎希的言论提出的质疑,做出上述宣布。
纳吉同意落实皇委会
提到将于下月初公布的皇委会报告,他表示,皇委会是国阵达致共识的象征,作为首相,他同意落实皇委会的成立。
“我相信由也是沙巴副首席部长的丹斯里百林领导的特别委员会,将详细研究有关报告提出的建议,以及加以执行。”
较早时,百林指出,配发报生纸予无国籍儿童的正确性和过程引起混淆,而且未曾与州政府商量,以致引起人民不满。
他相信首相会认真看待此事,同时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国家主权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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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4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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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非法移民调查委员会报告
1963至2013年8月杪
67675外来人获身份证
04-12-2014
http://www.seehua.com/node/132060
(本报亚庇3日讯)沙巴非法移民调查委员会认同国民登记局的数据,由1963年至2013年8月31日,国民登记局只发出新身份证给6万7675外来人。
国家首席秘书书丹斯里阿里韩沙博士今日在回教基金局大厦举行的媒体汇报会指出,这项委员会的职权范畴包括调查沙巴州内获得蓝色身份证和公民权的外来人。
他说,该委员会认同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嘉里雅默哈末赛益供证,她根据该局的统计数据指出,1963年至2013年8月31 日期间,该局只发出6万7675张新式身份证给外来人,而取得公民权的外来人有6万8703人。(沙巴非法移民调查委员会秘书拿督沙里布丁解释,这数据出现差别是因为12岁的小童才能申请身份证。)
阿里韩沙表示,大马人权委员会、庄永谅医生和其他证人在听证会上所给予的数据距离国民登记局的数据相差很远;唯他未针对这项要点进一步说明。
至于有关委员会要调查当局是否有遵照法律批出蓝色身份证和公民权给外来人,阿里韩沙指出,委员会没有得到清楚的证据显示国民登记局在提供所需资讯和文件方面,违反1972年国民登记条规,当局采纳的流程都合乎法律。
唯有关流程出现被申请者滥用的问题,申请者提供错误的资讯,并获得村长的签署认同,委员会认为采用宣誓书(surat akuan)将有助于使流程简化及减少滥用现象。
委员会指出,很多民众对“公民权”和“身份证”拥有错误看法,拥有蓝色身份证者并不是大马公民的证明,一个人必须先成为马来西亚公民后才有权力得到身份证。
在调查有关沙巴州内以不合法途径持有蓝色身份证、暂时身份收据和公民权,且登记为选民者的人数,委员会没有取得任何当局未遵照联邦宪法发出公民权的供证。
然而,有足够的供证显示有非法集团和个人以非法途径发出蓝色身份证给非大马公民的外来人,有关人士在取得蓝色身份证后就登记为选民。
委员会根据整体的供词认同有非公民登记为选民,但不能证实确实的人数。
委员会也了解,国民登记局已经在努力提升和按步就班地改善其系统,以处理流程受到非法集团/个人滥用的可能,这包括指纹鉴定系统、更换身份证的设计、提升批出身份证标准流程、更安全有效的身份证鉴定元素、沙砂成立特别小组来处理有问题的身份证、国民登记局成立流动法庭为郊区人民登记出生、结婚和死亡、与选委会联合成立资讯互通系统以方便厘清可疑的身份;在这项互通系统下,当局成功将7万8340已逝世者的名字在选民册上删除。
另外,委员会也从供词中获悉,非法集团/个人非法发出大马身份证和其他非法的身份证件,这导致非法移民在毫无困难之下取得身份证、出生纸和其他证件,让自己成为沙巴的一份子。
委员会表示,由于沙巴海岸线长达1700公里,所有的证人,不论是菲律宾或印尼的外来人都表示要潜入沙巴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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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4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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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报告
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报告出炉
皇委会:「计划身份证」可能存在
惟政府首席秘书持相反意见
04/12/14
http://www.asiatimes.biz/view/id/48598
(本报讯)于昨日公布的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指出,备受沙巴人民关注甚至被标签为「马哈迪计划」的发出「计划身份证」行动在有关时期有可能是存在的。
该报告指出:「在考虑到五名证人在皇委会听证会上的供证,以及从各方证人包括政治人物、记者、作者及民眾的供证,皇委会的结论是:与其说不可能,不如说可能性更大。」
据指出,这是因为有关供词「有一些可信之处」,只是未如普通法庭审讯般接受重覆盘问,以及得到被指涉案者的强烈否认。
「发出『计划身份证』乃指当年政府高层有计划性透过发给身份证予外来人,以便能够掌控沙巴政治局势;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五名国民登记局官员在皇委会听证会上供述这一切。
「从这些供证看来,明显是有一项秘密行动,乃由政治高层指示了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去策划;这些秘密行动皆是违法的,暗中发给身份证予非法移民来达到政治目的。」
报告指出,无论如何,被指涉及的多位前高层领袖,包括前首席部长拿督哈里士以、马哈迪及其前政治秘书丹斯里阿兹山苏丁皆否认此事,至于另位前内政部长丹斯里美格朱聂经己离世。
●无论如何,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在发布该报告时却声称,政府已经积极确保依据法律下发给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因此,发出「计划身份证」是不存在的。
他也发表了皇委会报告依据八大职权范畴的调查结果以及针对外国人获得身份证的人数,他说,从国民登记局总监供证所得,从一九六三年直今,在州内共有六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名外国人获得公民权。
他说:「而且,皇委会也没有发现国民登记局在程序上有明显犯错误,反而是申请者使用不正确的程序来获得身份证,包括滥用了村长的文件证明及宣誓书等,甚至很多人都错误认为,有身份证就是公民,事实上一个人成为公民后才能够获取身份证。」
对于州内有多少人以不合法手段获得身份证,皇委会却无法确认人数,不过却有足够证据去证明有很多外来人透过非法程序来获取身份证,甚至利用身份证登记成为选民。
至于本州人口激增的可疑,皇委会认为,本州人口增长有五个因素,一是居留在本州的人仕以出世纸获得身份证,二是外劳及家眷,三是非法移民及家眷,四是难民。
「在非法移民及难民当中,可分成五大类,一是合法入境,二是违约,滥用证件,逾期逗留以及在国内诞育没有登记的儿童。」
它说,非法移民涌入本州纯为经济效应,而不是政治因素所造成的。
它继指出,已有很多证据显示,确实有人涉及伪造及滥权发给身份证,而使到非法移民能够成为我国的公民。
至于州内到底有多非法移民因而获取身份证,皇委会却没有正面回覆,仅说「只查获三人而已」。
●皇委会在早前的在听证会上获得三项建议的其中两项建议,即是「收回违法发出的身份证」以及「发出沙巴身份证」,惟昨日出炉的该报告并未作出相同建议。
报告说:「虽然这方面有其好处,但也有鉴定持证者的难度;至于发出『沙巴身份证』予道地沙巴人,证人没有提供明确的执行机制。
另一项建议是成立沙巴外来移民常设委员会,这已获得联邦内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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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4 09: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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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4 10: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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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5 1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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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专家庄永谅又出场
庄永谅剖析委员会报告
「没提及的事项」
2015年1月31日
http://www.news.seehua.com/archives/16614
(本报亚庇31日讯)本州的非法移民问题研究专家庄永谅医生深切剖析调查委员会报告,指出一连串「调查委员会报告不会告诉你的事」。
庄氏指出,调查委员会报告所「应该提及却没有提及」的事项包括:没有印刷商和出版商的名字、没有任何调查委员会成员签名承认该报告、身份证计划只限制于P1、P2及P3证人、没有提及迟报出生纸、丹斯里赛门西豹的供词没有被归纳入该报告、Salman Majid和已故M D慕达立所收集的资料没有被归纳入该报告、获得蓝色身份证者提供的证据及沙巴选委会所提供的统计数据等都没有出现在该报告。
他表示,1970年至2010年,沙巴的人口增长率为269%,而砂拉越为145%,若是以砂拉越人口增长率来推算沙巴现有的人口,应该为158万9295人。
他说,2010年沙巴的人口有239万1707人,减去158万9295人,那沙巴有80万2412人是“多出来”的。
沙巴人口各种族的增长率也出现极大的落差,1970年嘉杜族的人口为21万5811人,巴夭族为7万7271人及马来人为1万8362人,但到了2000年,嘉杜族人口为56万4600人,巴夭族34万3200人及马来族为30万3500人。
他说:“由此可见,嘉杜族的人口增长为162%、巴夭族为344%及马来人为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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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10: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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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身份证
但必须是把非法取得的身份证收回
沙巴外来移民管理委员会主席百林主张
展开国民重新登记运动
发出「高科技身份证件」
http://www.asiatimes.com.my/view/id/53233
11/02/15
(本报讯)沙巴外来移民管理技术委员会主席丹斯里百林吉丁岸主张在本州展开国民重新登记运动,并发出被视为与「沙巴身份证」雷同的「高科技的身份证件」予沙巴人民。
也是副首席部长的百林指出,重新登记及发出该证件之举可借以彻底把非法移民揪出来。
他说:「这是我的意见,在全州各地进行重新登记运动,向本地人及合法外来移民、就是那些持有工作准证及护照的外国人,以及持IMM13难民证者,未登记的,就是非法移民了。」
他是在亚庇某著名酒店与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举行会谈,并从后者手中接过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签署的该委员会主席委任状后,接受报界访问时这麽表示。
本州多个在野党一直呼吁政府发出「沙巴身份证」予沙巴人民,作为解决本州非法移民问题的方案之一,亦为捍卫沙巴人民在马来西亚联邦体系中的权益。无论如何,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却指并无机制发出「沙巴身份证」。
百林也是州基本设施发展部长兼团结党主席,他表示,其所指的「高科技证件」乃是沙巴人民在持现有的大马卡之际,同时拥有另一张证件。
他表示,透过该证件可有效地以生物测定方式快速掌握各人的身份,更易于管理移民活动。
在回答一项问题时,他表示,虽然皇委会持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我们仍然可以提出我们的意见,这是我们的建议以付诸行动。」
●百林也建议设立「单一地区」的非法移民扣留中心,例如选在一个海岛充作这些扣留中心,因为这将更易于管制。
他也表示,该技术委员会将于本月十七日第二度聚首,「我们早在本月八日就聚会一次,当时虽然是本委员会成员礼貌拜会我,但我视之为第一次会议。」
他说,该委员会愿意继续接收公眾及非官方组织或任何一方提出意见,「我们将在首席部长公署设立秘书处,它将负责协调工作。」
无论如何,他重申,在拟就新措施解决非法移民问题之际,各个保安部队在必须继续执法取缔非法移民,「既然我们已有法律,就应依据法律行事,把一切不合法留在沙巴的人驱逐出境。」
提到大马移民局早前订下于二零二零年达成「零非法移民」目标时,百林形容这是「勇敢的目标」,至于能否达致,端赖各造合作成果。
他说:「非法移民问题是极为复杂的问题,因此,要在二零二零年达成『零非法移民』目标固然非易事,这需要大家的努力。」
他表示,该技术委员会也将讨论滞留在本州的无国籍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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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5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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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5 09: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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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5 1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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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州無國籍街童約有五萬人
关系到宪法公民权
沙无法接纳海民
09/03/2015
http://www.news.seehua.com/archives/29825
(本报亚庇9日讯)州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再娜阿末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政府不能将无国籍及无身份证的海民(泊劳勿族,Bangsa Perahu)送到“沙巴州联邦乞丐自强收容中心”(DESA BINA DIRI)。
她指出,符条件被送到“沙巴州联邦乞丐自强收容中心”者,包括:(1)在183条法令第二条文(orang-orang papa 1977)、(2)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3)拥有身份证、(4)年纪从18至60岁之间、(5)拥健康的身体、(6)没有精神问题、(7)没有肺痨病。
她表示,沙巴社会问题也关系到海民孩童的活动(亚庇、山打根及斗湖)。该海民孩童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接受到教育、父母身份不详、没有身份证及国籍。
她说,协助海民孩童不在社会福利局管理范围,因这关系到国家宪法、法律及政府。如果处理不当,会成为计时炸弹。
除此之外,政府受到国际非官方组织以及联合国属下的难民最高专员属施压,以接纳他们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她补充,该海民孩童在沙巴的课题,需要全面性的去处理及讨论,并要在中央政府讨论,因这涉及基本权利及公民权。这事件非常严重及受关注,因菲律宾及印尼,也不接受该无国籍及身份证的海民孩童,成为他们的公民。
她解释,移民局将会进一步的处理该事,因该海民孩童都有行乞的活动。
她表示,“沙巴州联邦乞丐自强收容中心”接收被家人遗弃的公民、没肺痨病的及被家人排斥的老人。政府也依照相关的法律来处理老人及精神病的人士。
如何將無國籍街童變為合法勞力
再娜:由百林為首委會定奪
2015年 03月 10日
http://www.ocdn.com.my/news.cfm?NewsID=50661
【亞庇九日訊】社會發展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再娜阿末今日披露,沙福利部將向由丹斯里百林為首的解決非法移民問題技術委員會,提呈解決無國籍街童問題的建議,要求該會制定機制,如何將這些滯留在沙巴的無國籍街童在滿十八歲後,變成本州合法的勞力。
部長是今日在其部門主持一項專題討論,在街道上遊蕩的無國籍街童、乞丐、瘋子等問題後向在記者會上如是披露。
參與今日會議的執法單位計有沙巴移民廳、沙巴皇家警察、亞庇市政廳、國家安全理事會及聯邦特工隊等,有關部門即將在亞庇進行聯合掃蕩行動,今日的會議乃再次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及工作範圍,包括在扣留了這些無國籍街童後,如何跟進後續工作等,以符合RCI報告中的要求,讓他們合法化成為有用的勞力。
部長指出,本州散佈在各城市的無國籍街童約有五萬人,其中以菲律賓籍為多,至於印尼籍街童因有該國領事館可助發合法証件,問題較易解決。
她說,這些街童有些已長大成人,目前正滯留在本州,由於他們無處可去,迫得我國必須接受他們的存在,由於大馬需向外國招聘大量外勞,聯合國代表在訪馬期間,曾建議我國可以考慮將這些已在境內的無國籍公民合法化,善用他們成為合法勞力,以取代外勞。
她澄清,合法化不是代表發身份證使他們變成大馬公民,而是讓這些在大馬出生的無國籍者擁有特別的証件來鑑定身份,並允許他們在各領域工作。 她說,這些無國籍者如果無人僱用,他們為了生活很可能被迫誤入岐途、吸毒、涉及走私等不良活動,會帶來更多的社會問題。
如果我們讓他們受基本教育如識字及訓練為有技能的勞力,一來可以減少社會問題,二來可以增加勞力,三來又能解決這顆「計時炸彈」。至於發証件一事,將交由州政府去決定。
她強調,本州自零七年開始設立亞庇ELSAN兒童保護中心,在過去八年共收留過一千五百五十七名由六歲至十八歲的街童(一千一百八十六名男童及三百七十一名女童),不過目前尚留在該中心的兒童只有十八人,即十三名男童及五名女童。
她說,滿十八歲者將獲離開該中心,但他們何去何從?許多無國籍者目前多在建築工地及園坵當黑工,一些則與本地人結婚而生下無証件的下一代,使問題更加複雜化。
她披露,國家安理會及執法單位很快便需採取掃蕩行動,被扣留的所有失依怙無國籍街童,將被送到上述兒童保護中心,本地兒童則會送進孤兒院。
她也強調,有些所謂的「非法移民」其實是人口販賣的受害者,他們是以合法途徑入沙,結果受騙而逾期逗留等。 這一類「非法移民」的處境可憐,他們是否也應被合法化?有關問題將交由百林的技術委員會去定奪。
移民廳、警方及亞庇市政廳也經常各自,或聯合展開檢舉非法移民及乞丐及街童行動,所有末成齡又無親人的無國籍兒童,將送往上述中心,他們之中有些是來自東海岸船民的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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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5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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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2015 0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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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2015 1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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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伦和玻璃市的问题就看到,
沙巴又被skip了
超出可控制范围
15万难民太多了
2015年03月12日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index.php/nation/gn1579
(吉隆坡12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指出,截至今年1月31日,国內共有15万名外国人向联合国难民事务署登记为难民,也要求联合国停止发出难民身份证,以免加剧难民在大马製造的问题。
他说,根据吉隆坡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31日共有15万1838人向难民署註册寻求庇护或避难。
他指出,大马政府不承认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地位,我国也没签署《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和《1967年难民地位协议》,因此,难民和寻求庇护者在大马並不享有公约內的权利。
沙希淡在国会回答伊斯兰党哥打拉惹国会议员西蒂玛利亚的提问时,这么表示。
他指出,大马不打算在签署了上述的公约和协议后,將诸多的难民「问题」带进大马,增添忙乱。
吁联国停发难民证
他认为,政府此前一直都宽宏地看待难民问题,允许难民在大马生活,但如今情况已经超出可控制的范围。难民们在金马崙和玻璃市造成很多问题,特別是他们的粗暴態度。
「基于人道理由,我们让他们在夜市中经营生意,但他们为当地人带来很多的问题,我们已经处理不了,他们的出现也威胁当地人民的生意业务。」
对此,他表示,大马政府不会签署《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和《1967年难民地位协议》,並呼吁联合国停止向难民发出难民身份证。
儘管如此,他说:「基于人道理由,政府允许持有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发出难民卡非法移民(PATA)短暂的逗留到被送回祖国或第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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