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gtrowa2003

雪隆區的舊貼被新版主移走了!!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9-12-2008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医疗气功的帖是edison413 开的,但是来这里投诉的是gtrowa2003。。
所以请你们短消息我,或是在这里写出来也无所谓。
你们到底开那个医疗气功的帖子是为了什么?
你们坚持要求保留在雪隆区的目的。
又为什么不能移去“招生开班”那里。。你们不赞成的原因。。
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你们不认同版主做法的原因。。
只要你们有理,我会在做考虑,衡量。。。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29-12-2008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风之骄 的帖子

版主好,

我是經常到雪隆區看那個貼的,之后某天發現該帖不見了,就從我的話題那里看到被移去 招生開辦 那里,然后得知不是該帖樓主要移過去,是被新版主移過去的,之后樓主說會在和該版主爭取要求移回原位,之后經過數天還是無法成功,樓主也在雪隆區開了一個交流貼,但是不到3天就被另一個版主封了   說有了相同討論貼,不能再開

所以我就在此處要求把該帖移回原處,該貼在主要是讓雪隆有參與過的人討論的,該"醫療氣功"的招生貼,其實一早華僑已經在招生區開貼了,雪隆那個主要還是讓之前學過的學生或想學的學生討論和交流(在其他州論壇也有類似的討論貼)

所以懇請版主移回原區,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trowa2003 于 28-12-2008 11:39 PM 发表
其實,不同意的原因我和edison的回帖都有出現了,難道你真的沒看到嗎 ???

還是你的理解能力....所以......看不懂...... ?

有吗?
糟糕,应该是理解能力的问题鸟。。。
酱大声说出来,神凤以后不用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明我只是提出个人看法,以其他的观点说出

这贴我倒觉得两边都可以存在

1。edison413网友在25-1-2008开贴,已经快有1年的"历史",怎么到现在才会被转移,这意味着?
2。我只看了第一页。地点是在雪隆吗?
3。开了贴,反应如何?只吸引雪隆区的网友还是?

1。雪隆版规则已经说明
2。佳礼已经开始开设 分类广告(测试版)» 招生开班
3。这类贴子放在招生开班比雪隆论坛来得适合吧。也许可以吸引全马各地的网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9-12-2008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MoR+DkNy 于 29-12-2008 11:57 AM 发表

先说明我只是提出个人看法,以其他的观点说出

这贴我倒觉得两边都可以存在

1。edison413网友在25-1-2008开贴,已经快有1年的"历史",怎么到现在才会被转移,这意味着?
2。我只看了第一页。地点是在雪隆吗?
3。开了贴,反应如何?只吸引雪隆区的网友还是?

1。雪隆版规则已经说明
2。佳礼已经开始开设 分类广告(测试版)» 招生开班
3。这类贴子放在招生开班比雪隆论坛来得适合吧。也许可以吸引全马各地的网友?




在雪隆區的那個只是雪隆區的人而已,其實招生貼一早已經有在 招生开班 區開了。。。

原帖由 神凤 于 29-12-2008 11:56 AM 发表

有吗?
糟糕,应该是理解能力的问题鸟。。。
酱大声说出来,神凤以后不用混了。。。



我已經有在#17再次說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被委任为法官,今天上任,我可不可以把之前判了的案件拿出来再判多一次??
既然已经存在那个版一段时间了,证明之前的版主有他们的道理让该帖子存在,为何新任的版主会有不同的意见呢?
如果和其他两位版主商量过而做出的决定就很好。

do not fixed it when it is not broken。
如果帖子没出什么问题,为何要去弄呢?

既然部分参加的网友都有雪隆区的网友,让帖子在该版存在也不成什么问题,招生也是其中一个目的,还有其他目的为雪隆区网友交流,不应该为一个目的而牺牲其他网友。

论坛是给予网友们方便交流,互动等。
而我个人认为这个举动就有点本末倒置的成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9-12-2008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那主题可以留在雪隆区的话,那俺以后也可以开俺有股份的某种商品或某间店铺的主题了,反正只是『交流』而已嘛。
既然已经存在那个版一段时间了,证明之前的版主有他们的道理让该帖子存在,为何新任的版主会有不同的意见呢?

理由很简单=w=+
1.斑竹不是神,雪隆论坛那么大,没人报告的话,不可能每个帖子都去查看。
2.斑竹看到,但在闭门会议讨论该不该移动。
3.前任斑竹笨,没去理会(乱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给与意见的网友们好,
关于雪隆医疗气功招生帖,在我把那个帖转移到分类广告后,搂主edison也在同一天开了讨论帖在雪隆版块。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55812&extra=page%3D2
[地点uchong] 医疗气功讨论贴~由于这个楼属于讨论等话题,因此我就将此楼转移到雪隆网友社区继续好让一般对于医疗气功有兴趣的网友继续交流,再说,楼主也在此帖的第一楼把转移到招生开班的连接写在那里。

原帖由 edison413 于 25-12-2008 02:11 PM 发表
我的以前那个帖子,给那个那个新来那个实习版主给移动去《招生开班》 ,我知道就算我上诉也是浪费时间 ,不如直接在这里开个雪隆的气功讨论帖。。~

_______________
这里有更加详细的资料..~ ,请到来此贴..~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099835&highlight=

______________

你们就来这里讨论吧...~
那个帖子变成招生帖了,等下那边的版主给你们够够力你们就知道

由于该楼属于网友交流讨论关于医疗气功,因此我才把这新开的讨论帖转移到雪隆网友社区。

之后,楼主也不想把这交流讨论帖放在雪隆网友社区。
他的原因如下。
原帖由 edison413 于 25-12-2008 04:22 PM 发表

不过我不希望是放在雪隆网友社区..~
因为这里多数只有学过的成员交流..~(没有学过的学员却不常进来雪隆网友社区)
我也想让一些没学过的,可以一起来讨论~!

我现在把这个主题变成讨论帖了..~本来叫交流贴~
希望版主把我这个帖子,移回动雪隆区~


我的最后解释是,
雪隆网友社区的宗旨一直以来都是让一切有关网友交流丶网聚丶校友丶建议等帖子都应该是在这里交流。
因此我也将该楼亮高灯显示。

至于edison担心把医疗气功放在分类广告的招生开班会变得很冷清,
请大家看看这里。他们的老师华侨也在那里有开招生开班。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073247&extra=page%3D1


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KimD@ngD@ng 于 29-12-2008 02:40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9-12-2008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29-12-2008 02:20 PM 发表
如果那主题可以留在雪隆区的话,那俺以后也可以开俺有股份的某种商品或某间店铺的主题了,反正只是『交流』而已嘛。

理由很简单=w=+
1.斑竹不是神,雪隆论坛那么大,没人报告的话,不可能每个帖子都去查看 ...

如果涉及个人利益,那才是名符其实的打广告。
或许你应该去证明下该帖子有涉及个人利益才来说两下话。

1。一年之久的时间,版主没看到?厉害。如果没人按报告,就是说大部分网友都觉得没问题,怎么现在又有问题了?
2。那么就是版主允许帖子存在??
3。绝对同意。(乱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9-12-2008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KimD@ngD@ng 的帖子

招生貼變冷清是其次,最主要是大家原本在該貼討論了整年,一夜間竟然被移去了其他版面難免有所不便,有些不會使用 我的主題 的網友也不知道帖子去了哪里



還有雪隆社區的貼你是今天才打開的吧
本主题由 KimD@ngD@ng 于 29-12-2008 01:11 AM 打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07: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字...~

我有个建议的说..

1)把下面这个帖子,删除掉..~
[地点uchong] 医疗气功讨论贴~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55812&highlight=

2)
再把下面这个帖子移去雪隆网友社区,我会把里面的招生内容给删掉...~(可是必需移去雪隆网友社区了,我才可以更改里面的资料,因为格式出了问题,我改不到....~)
[地点uchong] 医疗气功- 再次开班,预期2009年3月12....!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099835&highlight=

3)后来才慢慢做上诉的工作,这样没有那么乱(一边交流,一边上诉。。。总好过上诉了之后,才交流,很浪费时间的..~现在我们的情况就是一直在上诉,而其他会员也不在我的帖子里交流了。。。很明显一个也没有。。)
Puchong医疗气功只需一个帖子就好了,之前是因为太过生气了,一直开帖子....

希望可以跟KimD@ngD@ng版主合作... ????

[ 本帖最后由 edison413 于 29-12-2008 08:39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trowa2003 于 29-12-2008 11:23 AM 发表
版主好,

我是經常到雪隆區看那個貼的,之后某天發現該帖不見了,就從我的話題那里看到被移去 招生開辦那里,然后得知不是該帖樓主要移過去,是被新版主移過去的,之后樓主說會在和該版主爭取要求移回原位,之后經過數天還是無法成功,樓主也在雪隆區開了一個交流貼,但是不到3天就被另一個版主封了   說有了相同討論貼,不能再開

所以我就在此處要求把該帖移回原處,該貼在主要是讓雪隆有參與過的人討論的,該"醫療氣功"的招生貼,其實一早華僑已經在招生區開貼了,雪隆那個主要還是讓之前學過的學生或想學的學生討論和交流(在其他州論壇也有類似的討論貼)

所以懇請版主移回原區,謝謝


那个医疗气功的帖是edison413 开的,但是来这里投诉的是gtrowa2003。。
所以请你们短消息我,或是在这里写出来也无所谓。
你们到底开那个医疗气功的帖子是为了什么?
你们坚持要求保留在雪隆区的目的。
又为什么不能移去“招生开班”那里。。你们不赞成的原因。。
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你们不认同版主做法的原因。。
只要你们有理,我会在做考虑,衡量。。。谢谢。。
新增:交流的帖子,都必须到雪隆网友社区,为什么你不赞成?

我之前问了一些问题,但是得到的答案还是一部分而已。。
红字的我还没弄清楚
希望有那位可以说明一下。。
谢谢。。。

我会等到雪隆的版主们的一个决定后再决定怎样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09: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trowa2003 于 29-12-2008 03:07 PM 发表
其實,醫療氣功和
雪隆版面是让大家可以互相交流,讨论一切和雪隆有关的资讯民生和新闻等等

并無沖突呀

说到人民,就牵扯到医生(雪隆板块,不时也会出现一些会员,因为奇怪病痛,而来询问附近有没有一些比较好的医生。。。我记得有一个帖子在那出现过,是问。。请问雪隆这附近有没有一些专门帮人抓蛇的?)
难道人民不用看医生咩
说到医生就牵扯到气功了

外国有很多报道,很多癌症专科医生建议自己病人去学气功...~

而且气功也不只这些好处
现在的医疗技术,也有很多杂病,治标不治本。。
可是通过练气功,也慢慢痊愈了..~

[ 本帖最后由 edison413 于 29-12-2008 09:06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carlosmak 的帖子

汝大概还看不明白俺的言论吧?『有杀错没放过』是要建立在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执行的。如果里头『都是』网友们非商业宣传的交流和讨论那倒没什么,但如果『不都是』的话结果就完全不同了。所以俺上面也说过了不能拿现实的标准来衡量网络世界。

1.要不要告诉汝俺的一个真实案例?俺在某个常逛的区域发现某个主题里竟然有三点尽露(还是两点了?)的图片,而帖子发布日期是两年前。俺于是就按了报告请斑竹河蟹掉咯如果汝不相信的话,俺可以PM汝那位斑竹的名字来作证。
既然有真实事例,那么俺的言论还能算『为反对而反对』了吗?
还有俺所谓的版规意识可不是区区的粗口作乱这些明显的违规而已。还有开贴5分钟就打入丐帮说不定是雪隆斑竹原本就已经在那儿了。虽然不能排除他也是收到报告才行动的可能性。但硬要把这些含糊的事例来证明一般会员一定会对违规打报告,而且还要为俺套上『小看了雪隆区的网友』这顶帽子,会不会武断了点吧?
2."网友楼主『绝对』有理由相信版主的许可",事实上版主真的有许可吗?证据呢?
“难道你想说版主失职?据我所知雪隆区的版主都很尽责。”,版主尽责就不会失职吗?而且俺没有说这是斑竹的失职,因为俺上面也说过漏掉主题并不是版主的错。
3.『盾也是你,矛也是你』这顶帽子不好套,俺是不会戴的哦~事实上俺也看不出俺的矛盾在哪里。不过汝自己既然说主题得到版主的许可,言论上却又挺主题被移走的网友,另一方面又说这里的版主很尽责……………………汝看汝!俺真的因为这样竟然跑去翻字典查矛盾的意思说!
而事实上这主题的根结并非在于『为什么版主之前容许这主题的存在?』,而是『这主题有没有问题?』。帖子有问题的话,当然要执行,跟以前的版主有没有执行一点关系都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9-12-2008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29-12-2008 10:42 PM 发表
汝大概还看不明白俺的言论吧?『有杀错没放过』是要建立在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执行的。如果里头『都是』网友们非商业宣传的交流和讨论那倒没什么,但如果『不都是』的话结果就完全不同了。所以俺上面也 ...


『有杀错没放过』并不需要建立在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执行, 不然就不叫『有杀错没放过』了

不能拿现实的标准来衡量网络世界?
那要拿不現實的標準?什么叫不現實的標準? 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2-2008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29-12-2008 10:42 PM 发表
汝大概还看不明白俺的言论吧?『有杀错没放过』是要建立在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执行的。如果里头『都是』网友们非商业宣传的交流和讨论那倒没什么,但如果『不都是』的话结果就完全不同了。所以俺上面也 ...

哈哈哈,看来不明白的是你罢
不能拿现实来衡量?
你知道自己讲什么话没有?
都有网友出现说明白该帖子是交流所在,汝现在却又要拿无相关的"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不是拿来多讲吗?

1。你要来个以偏概全吗?事情发生在雪隆区,我当然就以雪隆区常客的经验来诉说。
那么你是否要拿其他版的经验来说以便增加你的说服力?一年多看不到没执行,不知道什么才是含糊?
你之前说网友没按报告所以版主没处理,现在又说版主失职没处理。
还有什么理由还没出来呢?
你有没有发觉自己的言论一直在抹杀该版版主对自己负责的板块所付出的努力?
自己看清楚自己说什么,不要一味为反驳而反驳。
2。呵呵,一年多版主没看见,我实在不知道要以什么合理的理由来解释给你听证明版主没看见。或许你自己蒙着自己的眼睛。
尽职又失职业?你对版主的评语?
怎么一年来几千个网友游览都没发觉到的问题,会在尽责的版主"失职"后才发现问题存在?
你知道自己在讲什么没有?难道又如你口中所说的漏掉主题,或者"失职"??
3。一下子说乱来,一下子又说一半不是乱来,这不是前言不对后语吗?不是自己自相矛盾吗?
谁给你帽子了,根本就是自己套上去。
还有执行的版主是谁,你有搞清楚是刚上任吗?
尽责的时间当然是说在事情发生前,帖子存在一年之久期间在任的两位版主,当时执行的版主还没上任,所以并没有针对她而言,况且前面我已经说了,如果有与其他版主讨论就最好。
没搞清楚状况就不要乱讲话。

再者我针对该贴的回复是既然其他版主允许存在一年多的贴为何会被移动,是否有与其他斑竹讨论过而做的决定,是否应该看清楚网友是交流还是商业目的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是汝不明白我要说的话罢。

版主超版已经在努力解决问题,请汝不要节外生枝,要针对我的言论可以短消息我,我奉陪到底。
别再为反驳而反驳添增问题。

[ 本帖最后由 carlosmak 于 29-12-2008 11:29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0-12-2008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那个帖只需修改 1# 的内容后就不能算是招生貼/广告帖。
本来是 Edision 因不能去外地学功才嘗试在他的所在地 Puchong 号召同乡,看看能不能有足夠人数集资请老师到 Puchong 教功(他也是需付学费,毫无商业利益)。

而我本身是无意老远从槟城去中马教十几个人,而是答应帮 Edision 找师资上门教功,也不能说有涉及商业利益。只是后來学员人数不足(也因没收报名费而不能确定人数),也沒有老师愿意前去。

为了不扫兴和守诺(人数不足15人本不必守诺),也有心让中马人(尤其是小市镇)有机会学到医疗气功(疗效之好请看医疗版的练功报告就知),才放下工作南下中马。坦白说,经济效益是有千多零吉(扣除场地费和膳食费等等),但是这笔收入还比不上呆在槟城工作的收入。

如果版主认为该主题中有些贴子违规,是可编辑或删掉单贴,而不是把整个主题当成广告,畢竟大部份的帖子都不是广告,而是提问和答复。

说到民生,生病、保健、治疗哪一个与民生无关?比之风花雪夜的民生问题,医疗保健豈不是更重要?看看其中有几个已屡医无效的功友通过练功而打破医生的判决 --- 不能根治!就知 Edision 开的主题是十分有义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12-2008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华侨 于 30-12-2008 01:21 PM 发表
其实,那个帖只需修改 1# 的内容后就不能算是招生貼/广告帖。
其实,那个帖只需修改 1# 的内容后就不能算是招生貼/广告帖。
本来是 Edision 因不能去外地学功才嘗试在他的所在地 Puchong 号召同乡,看看能不能有足夠人数集资请老师到 Puchong 教功(他也是需付学费,毫无商业利益)。

而我本身是无意老远从槟城去中马教十几个人,而是答应帮 Edision 找师资上门教功,也不能说有涉及商业利益。只是后來学员人数不足(也因没收报名费而不能确定人数),也沒有老师愿意前去。

为了不扫兴和守诺(人数不足15人本不必守诺),也有心让中马人(尤其是小市镇)有机会学到医疗气功(疗效之好请看医疗版的练功报告就知),才放下工作南下中马。坦白说,经济效益是有千多零吉(扣除场地费和膳食费等等),但是这笔收入还比不上呆在槟城工作的收入。

如果版主认为该主题中有些贴子违规,是可编辑或删掉单贴,而不是把整个主题当成广告,畢竟大部份的帖子都不是广告,而是提问和答复。

说到民生,生病、保健、治疗哪一个与民生无关?比之风花雪夜的民生问题,医疗保健豈不是更重要?看看其中有几个已屡医无效的功友通过练功而打破医生的判决 --- 不能根治!就知 Edision 开的主题是十分有义意的!

这个是真的,弄到我不好意思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12-2008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gtrowa2003 的帖子

『有杀错没放过』并不需要建立在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执行, 不然就不叫『有杀错没放过』了

不能拿现实的标准来衡量网络世界?
那要拿不現實的標準?什么叫不現實的標準? 哈??

或許每個人的見解不同,俺的『有杀错没放过』就是要先確認有沒有廣告意識的存在。如果連廣告意識都沒有卻還要執行的話,那不叫『有杀错没放过』,而是『濫權』或『執行錯誤』了。至于廣告意識在哪里?請參照#37那位仁兄的發言。

#27第一段已經說明,請爬帖。
哈哈哈,看来不明白的是你罢
不能拿现实来衡量?
你知道自己讲什么话没有?
都有网友出现说明白该帖子是交流所在,汝现在却又要拿无相关的"满足了广告意识证据的前提",不是拿来多讲吗?

所以俺才說汝沒有看明白嘛…… 俺在#27第一段也清楚說明了,只要會員矢口否認說他們純是分享或是交流,那么版主就只能以帖子所示的丁點客觀證據來處理,而不能像現實世界那樣得到大量情報,所以手法自然不能一樣……
1。你要来个以偏概全吗?事情发生在雪隆区,我当然就以雪隆区常客的经验来诉说。
那么你是否要拿其他版的经验来说以便增加你的说服力?一年多看不到没执行,不知道什么才是含糊?
你之前说网友没按报告所以版主没处理,现在又说版主失职没处理。
还有什么理由还没出来呢?

俺是以自己本身的親身經歷來判斷的,而且例子也并非僅有的一個,要說再多也可以。動漫特區、不可思議、文學天地、非常笑話、大學天地、政治論壇俺也按過不少報告。但汝拿兩個穆棱兩可的例子來說比俺親身經歷的其中一個例子更有說服力,俺不知該說啥好了……原來重量不重質才是王道啊……
還有俺有說過『版主失职没处理』?求引用,當然是作為俺確切說這里的版主其實是失職的引用,而不是作為『可能性』的引用。
2。呵呵,一年多版主没看见,我实在不知道要以什么合理的理由来解释给你听证明版主没看见。或许你自己蒙着自己的眼睛。
尽职又失职业?你对版主的评语?
怎么一年来几千个网友游览都没发觉到的问题,会在尽责的版主"失职"后才发现问题存在?
你知道自己在讲什么没有?难道又如你口中所说的漏掉主题,或者"失职"??

第一句聽不明白,因為俺把汝第一句的意思默認為『做了版主就一定要把自己管轄區域的帖子都查看完』和『會員一定會跟版主申請容許權』,不然俺找不到理解這句話的方法。
……俺突然發現跟汝講話很累……因為汝一直把俺『非百分百機率』的話扭轉去『必定百分百』……
弱弱地問個……汝所謂的『盡責的版主』就是『不會犯錯誤的版主』?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么俺也沒有跟汝繼續辯論下去的必要了……
所以說,俺沒說版主一定是失職……

3。一下子说乱来,一下子又说一半不是乱来,这不是前言不对后语吗?不是自己自相矛盾吗?
谁给你帽子了,根本就是自己套上去。
还有执行的版主是谁,你有搞清楚是刚上任吗?
尽责的时间当然是说在事情发生前,帖子存在一年之久期间在任的两位版主,当时执行的版主还没上任,所以并没有针对她而言,况且前面我已经说了,如果有与其他版主讨论就最好。
没搞清楚状况就不要乱讲话。

那啥……俺看汝第一次回復俺(3)時說的『認同(亂來的)』,還以為汝知道俺在(3)是開玩笑的才繼續回應汝的玩笑,沒想到現在汝竟然用這玩笑為根據來指責俺『矛盾』? 汝真看不出俺的(3)是半開玩笑呢?還是故意設陷阱來『陰』俺的……?= =|||
所以說,俺在前面早也說過『版規意識』的人并不多。而對某種特定違規物存有『版規意識』也不是每位版主都一定會知道的……這就是為什么活躍的論壇版塊需要至少幾位版主來管理,這除了互補上線時間外,還要互補他們不盡相同的管理觀念。所以『某些版主看不出問題而某些版主看得出』是合理的,再加上版主不會100%看完全部帖子的因素,并不代表前者失職。= =

再者我针对该贴的回复是既然其他版主允许存在一年多的贴为何会被移动,是否有与其他斑竹讨论过而做的决定,是否应该看清楚网友是交流还是商业目的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是汝不明白我要说的话罢。

版主超版已经在努力解决问题,请汝不要节外生枝,要针对我的言论可以短消息我,我奉陪到底。
别再为反驳而反驳添增问题。

請問『针对该贴的回复是既然其他版主允许存在一年多的贴为何会被移动』(就連版主是否真的曾經容許過都成問題)重要呢?還是『主題本身有否違反版規』比較重要呢?莫非原來一直強調此疑難主題答案只有YES or NO的俺才是『節外生枝』?是『为反驳而反驳添增问题』?唉呀失敬失敬,慚愧慚愧。

[ 本帖最后由 金佳龙 于 30-12-2008 07:12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12-2008 07: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dison413 于 30-12-2008 05:50 PM 发表

这个是真的,弄到我不好意思下...>.


呵呵!无妨的,已说过可以当作旅行花点钱。幸好,有赚沒赔!
难怪我买电话的加额卡当作补偿您也不肯接受!
让您付学费又自掏腰包付电话费,我更不好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佳礼官方通告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9-5-2024 12:39 PM , Processed in 0.07047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