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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烏鴉 于 4-9-2008 10:46 PM 发表 同样的一个投诉, 为什么要分开两个帖子。
原帖由 光宗 于 6-9-2008 01:56 AM 发表 只能说是第一投诉楼引发的新的抗辩文献进而觉得有必要分开探讨而已--本楼第一帖已经点出关键--当坛规和楼规出现背道时--楼规凌驾于坛规之上吗?? 显然就算是分区坛规也都依据佳丽主坛规为本-视各分区子论坛的交 ...
原帖由 风之骄 于 6-9-2008 02:51 AM 发表 已经讲清楚了,如果要设立楼规,也不能与版规对立。。 而且必须与该区版主商量后才可以设立楼规。。 所谓的楼规,就是说比较详细,特别的要求。。。 因此,并没有所谓的“楼规凌驾于坛规之上”,就是遵守版规 ...
原帖由 光宗 于 7-9-2008 02:54 AM 发表 若按你的解说--那么楼规设立是已经得到管理坛主允许的--那么如果该坛坛主也同时是搂主--那么是否会引发假公济私等事件聂??是否对其他普通网友开设楼也想制定楼规而造成可能的思维偏差事态聂 谁可以来确定公正严明??当证据呈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态陆续上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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