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16-8-2008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6-8-2008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liew 于 16-8-2008 12:38 AM 发表
还有一个也是他弟弟,叫阿兹曼夏(Azman Shah Omar Shah ),槟城巫青团团长。
破产的阿敏夏排行最大,屎称「夏日三兄弟」
其实阿里夏这个翻译不对,应该叫「阿力夫夏」,比较忠于原发音。
可是我看报纸他是翻译阿力夏的哦.....不是么. |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12: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1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one]= 于 16-8-2008 12:41 AM 发表
可是我看报纸他是翻译阿力夏的哦.....不是么.
对, 我也是看到是阿力夏. 可能阿力夫夏念起来比较不顺口?
RPK这次好像有心帮华哥在补选胜出! |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甲洞四大才子 于 16-8-2008 12:47 AM 发表
对, 我也是看到是阿力夏. 可能阿力夫夏念起来比较不顺口?
RPK这次好像有心帮华哥在补选胜出!
不知道,我是看到报纸的..
RPK根本很明显就是支持民联的...哈哈.
而至于他讲的对不对,就全靠大家的判断能力了哦. |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0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0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0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6-8-2008 0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8-8-2008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谏议恢复司法机构书
作者:哈里斯莫哈默伊布拉欣(Haris Mohamed Ibrahim)
翻译:James/西西留
出处:Petisyen Kepada 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eri Paduka Baginda Yang DiPertuan Agong berkenaan pemulihan Badan Kehakiman
注解∶以下所示檄文,作为提呈于最高元首的请愿书中不包含正式法律用语。此内容将在较后在专家的重新拟草后才成为最后正式提呈于最高元首的请愿书。
如果您同意支持这份请愿书,您将会被要求提呈您的姓名和国民身份证编号。所有姓名如未连同身份证编号,又或者是使用错误的身份证编号的话,名字将会被删除。支持这份请愿书的名单将不会显示在此处。
这份请愿书目前以华巫英三语呈现:
※ ※ ※ ※ ※ ※ ※ ※ ※ ※ ※ ※ ※ ※ ※ ※
2008年4月18日这天,首相拿督斯理阿都拉巴达维向人民做出以下承诺∶
「在毫无有效和受信任的司法制度下,没有一个国民可以称这是公平的。我所说的『受信任的』的意思就是捍卫公正的司法系统真的是有公正的执行…实际上,我们不能在为这个重要的制度坐视不理。这个制度必须设有自我保护的机制,以防止潜在性的滥用行为,它必须拥有一个程序,有力的审查国家中最好的法律人才,以加入司法机构中…因此,政府建议改变推荐、任命和晋升法官的程序,以便让其更加的透明和具代表性…」
在2008年5月9日《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中的第174页以及第175页提出要求调查《林甘短片事件》的同时,委员会曾建议成立《司法任命委员会》(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文中有提到以下部分∶
「…在司法机构中任命和选拔程序中所挑选出来的法官处于权力支配的最顶端,这是所关注的原因,更明确的说法,这证明了人性的弱点,无论是高等法院法官、马来亚首席大法官、上诉庭主席以及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遴选和任命程序都是如此…有关短片事件所提呈给委员会的证据可以清楚的见到高等法院法官的升迁已经公开收到行政以及其他外来压力,包挂民众的干预…人性的弱点主导了法官任命的程序,特别是以国家的立场而言,这种干预和影响可造成对司法独立的极大伤害。」
身为子民,吾等非常关注司法制度必要的改革何时生效,以还原其作为三权中独立的一支,免除任何的行政干扰,以利前者能够执行它在宪法上作为人民的捍卫者的角色。吾等对媒体的报道说司法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Zaid Ibrahim)对设立《司法任命委员会》作为最优先处理之事感到满意。
身为子民,吾等对媒体所报道说,有几个特别是来自巫统的内阁成员駁回司法部长对设立《司法任命委员会》的建议,对此吾等感到失望。司法部长已明确表示这项建议将无法获得充裕时间在国会中辩论并通过。
身为子民,吾等极赞同司法部长建议委任首席大法官之过程须由所设立的《司法任命委员会》执行,以透明化方式处理。此职位因现任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Tun Abdul Hamid Mohamad)从2008年10月18日退休后开始悬空。
身为子民,吾等发现在去年九月份,首相的建议,并获得陛下御准下,绕过几个上诉庭资深法官,委任丹斯里拿督查基(Zaki Tun Azmi)成为联邦法院法官。
继而在去年的十二月份,首相再次提出建议,获得陛下御准下,绕过更多的联邦法院资深法官,让上任联邦法院法官僅三个月的丹斯里拿督查基(Zaki Tun Azmi)接任上诉庭主席之职位。
身为子民,吾等对于丹斯里拿督查基多次绕过比他资深的法官,而获得的升迁的事表示关注。此宗升迁事件令人回忆起阿末法鲁斯(Ahmad FairuzSheikh Abdul Halim)绕过比他资深的马列阿末(Abdul Malek binAhmad),擢升为上诉庭主席一事。此事件已成为今年初《皇家调查委员会》所调查的对象。
身为子民,吾等对于丹斯里拿督查基提出以下疑问∶
一、丹斯里拿督查基在所有的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的法官里面是资历最浅的法官。
二、丹斯里拿督查基是八位联邦法院法官之中资历最浅的法官,而由来他接任上诉庭主席之职乃擢升之不公,而且令人对另外七位联邦法院资深法官的能力质疑。
三、丹斯里拿督查基曾经私下活跃于巫统。他在一次巫统党选中担任过选举委员会的主席、纪律委员会副主席和党的法律顾问。这令人疑惑到底他还是巫统的成员吗?还是他已经不是巫统成员了?
四、丹斯里拿督查基曾经在一宗牵涉巫统的金融丑闻,这宗丑闻被声称已被政府所掩盖。
五、丹斯里拿督查基曾经私下活跃于商场,曾任数家政府相关公司最大股东及董事。
六、丹斯里拿督查基曾经涉及破坏司法证据的私人醜聞,这使到他的诚信问题令人怀疑。
身为子民,吾等以霹雳州拉惹纳兹林(Raja Nazrin Shah)皇储诏谕,书与吾皇∶
「目前我国处在于一个有史以来最危险的时刻,我们自独立以来建立的州机构和民主的基础需要重新详查。第十二届大选的成绩为变革做出了引导,其中包括了在大选前被认为可行性的,有关政策制定、立法和行政上的改革,大选成绩揭晓后造就了更大程度的争议。一些部分的改革也许是过度时期的,其他的可以作为永久性。无论是任何情况下,新的政治实体已经被证明,也将会在未来继续受到挑战。他们已经送给我们一个我们无法自知的讯息,那就是我们不能再继续当成「若无其事」。毫无疑问的,最近有关司法不公事件造成了极大程度的破坏,至少公众对国家司法的形象和信任度已经受到腐蚀。我们必须通力合作以解决目前的问题,以让它变得更好更强大。为了达到这点,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而非一厢情愿。在这一层面上,无上博学的拿督阿都哈密在去年岁末的演说给予了极大的鼓舞。其演说可谓「清流砥柱」。他在演说中开宗明义,示其对司法不公、法官升迁,及其人是否对所任之职鞠躬尽粹之事表其关切。他明智示之,此认知无法以实质兑现,唯其存在性根深蒂固,足以造成毁灭。」
《司法委任委员会》近乎无法在2008年10月18日,现任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退休前成立。若无出所料,首席大法官的遴选将非如先前所提出,由《司法委任委员会》参与其透明化遴选过程,而是经由首相提议,吾皇陛下御准。
身为子民,吾等为拉惹纳兹林皇储之慧语所启发。皇储劝谕诸马来统治者,当宪法精神、法律精神及司法公正之被违背,汝等马来统治者不应屈于压力而三缄其口。吾国乃君宪制,权力均于君民,民之危机,君主圣谕时为民之经纬。今祈吾皇,雷动风行,以民为念,还吾子民信心于司法。
一、要求最资深联邦法院的法官接任由于前任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在2008年10月18日退休后所遗留的首席大法官的职位,以及
二、迫切设立《司法任命委员会》的需要,要求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晉升应该优先给予高庭和上诉庭最资深的法官。而同样的,资深的定义在与在高庭和上诉庭服务的时间来衡量。
草民画押于此
[ 本帖最后由 ccliew 于 18-8-2008 02:14 PM 编辑 ]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8-8-2008 0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让更多人响应签名!现在就开始!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Let's get more signatures! Do it now!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7-08-08
翻译 ∶西西留
让我们获取一万个或以上的签名。很肯定的只要一百五十万名《今日大马》读者中的百分之十就能够办到,也就是十五万个签名,而不是以五千七百一十五个签名惨淡收场。
嗨!各位男生和女生们,我已经听取了你们的意见。你们说到要支持《今日大马》对抗压迫、司法不公、种族主义、浪费公款、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狎弄司法程序,还有许多许多,可是你们当中只有五千七百一十五人对最高元首进行请愿的行动感兴趣。
请在这份提呈给最高元首的请愿书上签名,以证明你真的在乎,而不是逞一时之气。请到以下链接签下您的大名【谏议恢复司法机构书】现在就进行,把消息散播天下,广为流传乡亲父老。
Petisyen Kepada 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eri Paduka Baginda Yang DiPertuan Agong berkenaan pemulihan Badan Kehakiman
让我们获取一万个或以上的签名。很肯定的只要一百五十万名《今日大马》读者中的百分之十就能够办到,也就是十五万个签名,而不是以五千七百一十五个签名惨淡收场。来吧!证明你真的在乎,而不是光说不练的人。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18-8-2008 0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8-8-2008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8-8-2008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8-8-2008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8-8-2008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甲洞四大才子 于 16-8-2008 12:47 AM 发表
对, 我也是看到是阿力夏. 可能阿力夫夏念起来比较不顺口?
RPK这次好像有心帮华哥在补选胜出!
回才子及=[Zone]=大大,
是的,阿力夏是中文媒体使用的译音。我是说根据严格的译音法,应该是阿力夫●夏。
光头拉惹本来就是安华的人,他不过是在执行他的「工作」吧了…
希望这次补选一切顺利,该赢的就赢,该上朝的就上朝。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8-8-2008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8-8-2008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66# =[Zone]= 的帖子
奇怪, 他支持不支持民联有什么所谓? 只要他说的是实话。
如果照你的逻辑, 因为你是马华的, 所以你的话完全不可以听吗?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9-8-2008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法官大人,吾欲休案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I rest my case, Your Honour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8-08-08
翻译 ∶James
沙菲宜补充说,如果拉惹柏特拉愿意的话,他宁愿让后者自行挑选他属意的法官,好让审讯可以即刻开始。《马来西亚内幕者》报道节录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撰稿∶《新海峡时报》刊登
林甘代表律师指责沙菲宜意图修案
《新海峡时报》V 安塔拉甘(V.Anbalagan)、哈菲兹(Hafiz A.Yatim)联合报道
昨天两名律师在訴訟过程大演「隔阵对骂」,其中一方指责另方的律师在处理案件上的疏忽。被「控告」的一方是拿督莫哈末沙菲宜(MuhammadShafee Abdullah),而控告的那一方是拿督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R.Thayalan),达亚兰同时也是拿督林甘(V.K.Lingam)的辩护律师。
他们所提出的陈诉引起大众的窃窃私语。
达亚兰告诉《皇家委员会》,在1996年的时候他曾针对沙菲宜的行为报了案,而警方表示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话,他们将会深入的调查。事情的来由是因为当时沙菲宜被通知在一宗调查中出庭作证,因为此事,他致函表示为何他应该作证。
上周他提出口头申以出庭做供,可是却被拒绝了。可是在昨日在获知沙菲宜作出书面申请后。达亚兰彻底反对,他以指控沙菲宜的报案书为由,声称沙菲宜的公信力是值得怀疑的。
《皇家调查委员会》委员拿督马哈德山卡(Mahadev Shankar)很快平息局势∶「我深信他(沙菲宜)将很乐意回答这项指控」 。
律师公会代表梁绍夫(Christopher Leong Sau Foo)指出达亚兰的声明等同威嚇证人。「这使我们感到非常憂慮,达亚兰已经声明如果沙菲宜出庭做供的话,他将会控告沙菲宜。」梁绍夫补充,那份指控沙菲宜的报案书与此案无关。
梁绍夫表示:「对于沙菲宜来说属于恐吓,这项行为已经触犯了《调查委员会法令》(Commission of Inquiry Act),妨礙证人提供证据。」他补充说达亚兰根本没有看过沙菲宜的声明。
马哈德山卡表示《皇家调查委员会》已经注意到达亚兰说做出的声明,并会在适当的时间采取行动。沙菲宜当时站在在法庭对报案书提出澄清∶「这跟案件处理完全没有关系,而是涉嫌违反官方机密。」
沙菲宜律师声称因为该报案书使他陷入麻烦之中,并几乎被捕。达亚兰然后指出如果他被要求申辩的话,那么该报案书将是唯一能测试沙菲宜证供的可信度的工具。
达亚兰表示∶「这是一份关于案件处理的报告,沙菲宜曾致函说谁是当事人和所涉及的司法专员。」他说如果有必要的话,那么司法专员也有会被传召来提供证据。
达亚兰说沙菲宜的声明是由当时的刑事调查主任(丹斯里)慕沙哈山(Musa Hassan)所记录的,他目前担任全国总警长。
沙菲宜反驳说,身为律师透露案件的详情是不道德的行为,再加上这份指控他的报案书是由司法专员拿督雷克拉兹(KL Rekhraj)说做的。沙菲宜表示∶「该报告是在当时马来西亚的首席大法官敦尤索夫晋(Tun Mohamed EusoffChin)的指示下所做的,雷克拉兹过后还针对此事亲自向我道歉。」
敦尤索夫晋的律师,拿督艾哈迈德阿末(Hazman Ahmad)站出来反驳说他的当事人没有涉及此事。
《皇家调查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海达莫哈末诺(Tan Sri Haidar Mohamed Noor)指示中止这场骂战,并下令继续庭审林甘胞弟迪鲁纳玛(V. Thirunama Karasu)的供词。
这已经是第二次针对一名律师指控展开的调查了。上周林甘指责控方律师罗伯特拉扎尔(Robert Lazar)试图为自己在上诉法庭的判决辩护。
林甘声称罗伯特拉扎尔曾要求帮他安排与前首相敦博士马哈迪的儿子慕克力斯(Mukhriz)会面。罗伯特拉扎尔强烈否认这些指控,称他们是「荒谬的谎言」。
※ ※ ※ ※ ※ ※ ※ ※ ※ ※ ※ ※ ※ ※
迪鲁纳玛∶我在1995年曾与敦尤索夫晋会面
迪鲁纳玛卡拉苏(V. Thirunama Karasu)站在证人台上做了一个「表示尊重的动作」以指出前任首席大法官敦尤索夫晋就是他在十二年前见过的人士。迪鲁纳玛的动作引起哄堂大笑,他对在法庭中听审的公众们表示:「我必须尊重他,因为他有『敦』的封号。」
迪鲁纳玛认出了敦尤索夫晋就是那个他在1995和1996年见面的人士。
敦尤索夫晋在约下午12时30分抵达法院,当时《皇家调查委员会》已经指示他的律师拿督哈兹曼阿末(HazmanAhmad)说他的当事人的出席是重要的至关。迪鲁纳玛的律师黄朱强(Wee ChooKeong)较早前曾要求当局澄清,到底敦尤索夫晋会被传召上庭否,以便能让他的当事人来确认他身为首席大法官的身份。
哈兹曼过后问迪鲁纳玛说,他是否是从报纸和收看电视认识敦尤索夫晋,因为媒体曾针对有关诉讼程序给予广泛的报道。
他说∶「不!这是不正确的,我在1995年的时候在途中遇到了尤索夫晋」
黄朱强过后问迪鲁纳玛,尤索夫晋曾有几次出现在林甘住家?
迪鲁纳玛说:「两次。我看到尤索夫晋和拉民尤努斯((Tan Sri Lamin Mohd Yunus, 当时的上诉庭主席 )前来使用晚餐。」
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反对这项问题的提问,因为这不是迪鲁纳玛的声明。可是马哈德山卡允许控方的发问,因为林甘大力否认尤索夫晋曾来过他位于格兰那再也(Kelana Jaya)的住家。
马哈德山卡∶这关系到林甘和尤索夫晋的可信度。
迪鲁纳玛说,尤索夫晋第二次来林甘住家是为林甘夫妻饯别,因为他们要离开这里去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玛遥诊所(Mayo Clinic)了。
黄朱强∶除了尤索夫晋,你还把手提电话交给了谁?
迪鲁纳玛∶其中一位是拿督莫达达西丁(Datuk Mokhtar Sidin)。
海达∶此事与本案无关,迪鲁纳玛不可以自由回答。
黄朱强∶但这些程序可能是「所有调查的根本」。
(黄朱强接着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黄朱强∶沙菲宜(拿督莫哈末沙菲宜宜律师)是否曾带你去一位部长的住家?
迪鲁纳玛∶是的,他曾带我去见当时的首相暑部长拿督阿邦阿布巴卡尔(Abang Abu Bakar Abang Mustapha)位于尤基山庄(Ukay Height)的住家。
黄朱强∶为什么?
迪鲁纳玛∶这是在1998年在我针对我哥哥跟尤索夫晋而对反贪污局做了投报后。
黄朱强过后提出了两位现任司法专员的名字,那就是拿督雷克拉兹(K.L. Rekhraj)和拿督刘国民(Low Hop Bing)。
皇家委员会过后提醒黄朱强如果再次提出了法官的名字,他们将会作废迪鲁纳玛的声明。
黄朱强∶我希望皇家委员会可以公平对待,同时允许我做出部分随意的询问。
马哈德山卡∶我们要确定你没有问与案情无关的问题,程序必须对公平对待其他人士。
黄朱强∶《皇家调查委员会》不公,因为迪鲁纳玛先被要求提供一份声明然后才被允许出庭作证。其他人士如尤索夫晋、林甘和另一位前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鲁斯可以在没事先提供一份声明而被允许出庭作证,我同意我不能谈论刘国民和莫达,这些都是特别人物。
黄朱强问迪鲁纳玛是否有提供反贪污局尤索夫晋和雷克拉兹的电话,以协助调查呢?迪鲁纳玛回答说有。
沈立强(Amar Steve Shim Lip Kiong)指出说黄朱强企图鸡蛋里挑骨头。
沈立强(前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是《皇家调查委员会》五名委员之一
黄朱强表示说他尝试证明林甘跟尤索夫晋有着密切关系。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