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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cliew

〖西西留空间〗来自日叻务∶回顾权力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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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4-2008 06: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750廿号 于 3-4-2008 04:48 PM 发表
此人是谁?还很清醒
看来巫统的内斗已经到达了盲目地阶段了
这艘TITANIC看来是转不了弯,领导层在危机前依然盲目地自相残杀

当天有出席的人中,谁是最有有可能隔岸观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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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4-2008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君宪制与国会中的三份二多数议席的意义
出处:Malaysia Today : No Holds Barred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02-04-2008
翻译:CC LIEW

我们必须进一步注意这一点,根据沙特沙林法鲁齐(Shad Saleem Faruqi)在2005年的时候的说法,宪法自独立以来已经修改了42次之多。可是,加上每次的修正案中的细项,真正被修正的个别条款应该为650次。

最近,很多的马来西亚人,包括马来人在内,都在谈论着废除君主宪法制,把马来西亚改为共和国。有人质问君主宪法制只是在浪费钱,供养着一小批无用的皇室家族,而对大部分人民却毫无意义。有的人则说君主宪法制可以继续维持,可是统治者必须自己想办法自给自足。可是,当统治者开始发挥他的工作时,这些人民有开始投诉统治者不应该插手干政,人民觉得他们应该静静的坐好,对国家大事最好什么也别理。

最近的大选揭晓后,大马人开始议论纷纷,讨论着国阵在国会中丧失三份二优势的事情。但是人们不完全了解这个事件后面的意义,他们也无法明白在君宪制中三份二优势是如何运作的。

为何君宪制是这么的关键呢?马来西亚是否可以在没有君宪体制下运作呢?一个政府是否能够在没有国会三份二优势的情况下操作呢?喂!干嘛问我?我又不是律师。即使是律师有时也可能哑口无言,除非他是名宪法律师。

好啦,别闹了。今天开始让我们开始了解这些课题,这样的话下次你在《今日大马》部落格留言的时候就不会自打嘴巴,自己骗自己了。在我开始之前,我必须提醒大家,马来西亚有一条法律叫“妨碍治安法令”(Sedition Act),这条法令下注明,要求废除君宪制等同煽动罪。

当然,这项“妨碍治安法令”可以通过修正或者废除,使得谈论废除君宪制不再是一项犯罪行为。可是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必须有三份二多数议席。如果政府没有多数议席的优势,它就必须获得在野党的支持这项动议。因此,当你谈论如何把马来西亚改为共和政体时要当心,因为这种谈论随时会被抓去坐牢的。

让我们先重温一下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的历史。在1956年2月6日至18日期间,在伦敦召开了一项研讨会,以规划出马来亚宪法(Malayan Constitution)的草图。英国作为宗主国,当时并没有留下一本成文的宪法给我们。因此,理所当然的,我们的殖民地主人会给我们留下一些建议。

统治者支持这项撰写宪法的行动,于是他们派出了四个代表参与这个研讨会。他们是联合邦首席部长(Chief Minister of the Federation)- 东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和其他四位部长。出席研讨会的还有英国驻马来亚总督(British High Commissioner of Malaya)以及他的一些顾问们。

研讨会的目的是探讨如何设立一个独立委员会,以便制定出一套自主和独立的马来亚宪法。当时伊丽莎白女皇二世和马来亚统治者们达成共识,决定由李德勋爵(Lord William Reid)为首,设立一个李德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伊丽莎白女皇也在马来亚统治者的同意下,委派了英联邦属国内的宪法专家在李德宪制委员会中旁听。

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开始在1957年8月27日正式启用,也就是独立日或是默迪卡的前四天。在规划这本新宪法前,诸多因素都被考虑进去了。

1。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独立法令  - 由英国枢密院颁令。
2。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定  - 英国和马来亚联合邦政府之间的联合协定。
3。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法令 - 由马来亚最高法院通过。
4。马来亚各州条律 - 提供和给予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执法权。

译者注:
脱离殖民地的经过:
1。先获得英国枢密院批准脱离
2。然后签署国与国的协定
3。由马来亚最高法院批准宪法
4。各州承认这部宪法

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宪法中包含的重要修正,在1963年,东马和新加坡合并后,成为组成整个完整联合邦的基础。

现在我们必须注意一点,当时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还没有加入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在当时并不存在,而真正存在的是马来亚。在后来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和马来亚合并后才产生了马来西亚这个国家。也就是说,在当时,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和马来亚是同等地位的,这三个地方和马来亚内的州属(如雪兰莪、霹雳、吉打、玻璃市和槟城)的地位并不相同。今天,沙巴和沙捞越被当成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州属来看待,这就是为何东马两州长期不满的原因了。

在当时,同样的问题也导致了新马分家。东姑阿都拉曼当时不同意李光耀称自己为新加坡总理,因为他觉得一个马来西亚怎么可以有两个总理(Prime Minister),相反的,李光耀觉得如果被称为首席部长(Chief Minister)的话,那他会觉得自己的主权形象很像被贬低了,沦落到像槟城、马六甲、沙巴和沙捞越一样。实际上,当时李光耀并没有错,我所了解的是东姑当时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我这样子说的话99%的马来人会反对。

译者注: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首长虽然在英文使用一样的称呼(Prime Minister)。在中文,分别被称为首相和总理。

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当然是允许修正的,而实际上它已经被修整很多次了。宪法条文159和161E有注明规范,以指示如何进行宪法修正案。以下程序说明如何在现有的联合邦法律下进行宪法修正案:

1。部分条律只可以在下议院的三份二议员赞成后,在统治者协会的同意下,才能够通过。这也意味着,即使你已经有了国会中的三份二优势,你不能够在未获得统治者的同意之前通过修正。可是,前述的做法需要根据以下的条件:
★支配苏丹和他们所代表的州数
★联合邦的回教地位
★马来人和沙巴与沙捞越土著的特别地位
★修改马来语为官方语言

2。部分有关沙巴和沙捞越的条律只可以在下议院的三份二议员赞成后,通过东马两州首长一致同意后通过。可是,前述的做法需要根据以下的条件:
★独立日前出生的居民的公民权
★婆罗州最高法院(High Court of Borneo)的宪法和裁判权
★州和联邦政府之间,有关该判定(注)和其他财务安排的特别权益
注:州政府所做的任何法律判定(matter),无论这项判定这是否已经制定为法律(law)。
★州内土著的特殊待遇

3。部分条律可以在下议院的三份二议员赞成后修正。这些修正案不必须要国会外的任何人士的同意。(选举委员会主席任期的延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4。部分不重要的条律,可以在简单多数议席的赞成下通过修正案。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国会中的三份二的议员的同意。(我也不清楚是那一些,直到我当选为国会议员后我才查出来给你们知道。)

译者注:
沙特沙林法鲁齐(Shad Saleem Faruqi)- 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委任的顾问,玛拉技术大学讲师

我们必须进一步注意这一点,根据沙特沙林法鲁齐(Shad Saleem Faruqi)在2005年的时候的说法,宪法自独立以来已经修改了42次之多。可是,加上每次的修正案中的细项,真正被修正的各别条款应该为650次。沙特辩解说毫无疑问的原本宪法的精神已经被淡化。其他宪法专家也有感最初宪法的重要部分已经不复存在。比方说公民的生育权(jus soli -出生地法,英文:right of birth)、选区中候选人的人数限制、国会的紧急权力,都已经被修改或通过修正案的改造,使得联合邦宪法只剩下一个空壳。根据估计,自1957年直到2003年为止,在频密的修正案下,至少有30项条款被加入或废除。

好了!这就是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的历史、三份二多数议席以及君宪制如何支撑整个宪法的由来。如果需要继续探讨的话,我们随时可以再个第2或是第3部分的文章。也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最终所有的马来西亚人都可以成为宪法专家,不再需要律师来解释整个系统是如何操作的。

在我还没有登出前,你是否看到为何我们不能让国阵或是人民联盟获得三份二多数议席吗?给了他们三份二就好比没有了反对党一样。最好是让他们没有三份二优势,这样的话他们就必须依靠另外一方支持他们的议案,而另外一方可以选择支持或者是反对那些议案。如果这种情况早发生的话,选举委员会主席的职位就不可能被延期,而最近的全国大选也不会充满这么多的尔虞我诈了。

[ 本帖最后由 ccliew 于 3-4-2008 08:1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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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練 + 30 此篇能讓大衆更了解憲法和修改憲法的條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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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8 10: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liew 于 2-4-2008 07:04 PM 发表

是的,儿子肯定要定了这个位子,不然以后不能做首相。
女婿没有了不举剑和岳父的帮忙,很难登上去。
女婿大概可以留守他的位子,不举剑就比较凄凉一点……两头不到岸。


到今天为止,倒鸭派已经隐然成形了。

睡鸭派:
主席:鸭肚啦
署理主席:那鸡
副主席:摸蛤蟆x2
污青团长:害狸

倒鸭派:
主席:骷狸
署理主席:米油钉
副主席:戏闪木钉,鸡耳多摇
污青团长:木刻狸字

副主席大混战。墙头草,两边靠。

[ 本帖最后由 dragon1998 于 4-4-2008 11:3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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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8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深奥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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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8 07: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liew 于 3-4-2008 02:55 PM 发表
主题:安华与老马另辟新战场
出处:raksasa BN部落格
作者:马哈加耶日期:31-03-08翻译:西西留
安华(Anwar Ibrahim)啜饮了一口他杯中残存的咖啡,坐在他前面的黑色椅子上的是聂纳兹米(Nik Nazmi),他现在应 ...

这位先生知道得比RPK还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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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4-2008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烟幕和假象 - 事件的误导》
出处:Malaysia Today : The Corridors Of Power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05-04-2008
翻译:CC LIEW
校对:

把马哈迪忘了吧!他已经成为了历史。未来不在马哈迪身上,马哈迪是个过去词。未来掌握在目前的首相手里。阿杜拉是否会继续留在他的办公室,又或者是会被驱逐出去,将会决定我们的未来。

新洲日报英文版 MySinchew.com 网站的新闻:
《新闻部长对马哈迪发出警告》
八打灵再也4月4日讯:新闻部长阿末沙伯里仄(Ahmad Shabery Cheek)在2008年4月4日警告前首相马哈蒂对发表的言论必须谨慎,他担心其言论会加剧对巫统的破坏。他也表示目前马哈蒂的批评实际上在是在他担任首相时期实行的。

他说不愿意再看到类似11988年马哈蒂担任首相和巫统主席时宣布巫统为非法政党的历史被重演。因此,马哈蒂应该对公开发表的言论谨慎处理,沙伯里仄重申。他说当时因为各种不同的谈论被公开讨论,导致巫统被注销注册,现在可能是另外一种形势的历史重演。

“我觉得如果敦(马哈蒂)能够自我克制自己的言论。因为我们不愿意看到巫统在另外一种形式下被解散,被摧毁以及被注销注册的历史重演,就像他以前所做的那样。”他是在周五在出席吉隆坡广播大厦的视听馆召开第一次新闻部月报会后向记者这样表示。

“马哈迪掌权时期巫统被注销注册,我担心当年的沉沦会在将来变得更显著。”沙伯里仄这样说道。他当时在针对马哈迪批评巫统最高理事会因为惧怕而不敢向领袖进谏表示看法。

针对马哈迪的评语,沙伯里仄说:“在前首相掌权时期,很多条律都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包括主席和署理主席以及一些重要的职位不准许接受竞争的条律。

“在1987年以后,这些职位已经没有竞选过,而现在他却说这是不民主的做法。马来民族不健忘,可是马哈迪他老人家却忘了。虽然我对说出这番话感到遗憾,可是拉伯的开明不应该被他这样子摆弄。”他说道。

马新社报道说,马哈迪曾经说过,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所属的区部职位不允许被挑战,同时也不允许竞选。当马哈迪还是吉兰丹的州主席时,他说过该州的区部主席不被允许竞选。

沙伯里仄说,这位前巫统主席在1997年的党大会上提醒党员,任何对党或领袖的意见,可以通过党内部渠道,或是通过区部和支部传达给最高理事会,而不要经过党外的声音来传达讯息。

*****************************************

是的!这个新闻部长新官上任的第一出戏就是加入烟幕和扭曲事实的运动。这是典型的分散目标,这种策略是以前马哈迪的拿手好戏。当你的脚疼的时候,叫人用锤头狠狠地敲你的头,这样的话头被敲疼时就会分散你脚疼的注意力。这不代表了你的脚没事了,而是你的头疼将会疼过你的脚疼,因此你就把注意力放在你的头疼上,而暂时把你的脚疼忘了。

好吧!为了继续我们的讨论,暂且把马哈迪那段有预谋的评语“不能竞选第一、第二把交椅”当成是对的。当年马哈迪为了确保那些要挑战他的位子的人士知难而退,他也设立了“巫统支部的30%提名”固打。换句话说,他现在是后悔死了,而同时他也是“杀死”了巫统民主制度的罪魁祸首。

接下来,让我们把马哈迪抓来做个“公审”(因为我们并没有任何的法律和民事法可以说明他已经犯了法,因此不可能去叫警察或是律师采取行动对付他的“罪行”。),并且判他罪了法。于是,马哈迪被判罪名成立,可是这项判决中却有几个漏洞:

首先,在马哈迪推居幕后之后,巫统拒绝把他过去的“残暴”或“罪恶”或“谋杀”了巫统民主的党章给纠正过来。而实际上,巫统维护了马哈迪预留下来的“第一、第二把交椅不能收挑战”以及“30%巫统支部的提名”固打。为何巫统不愿意做个大扫除,把马哈迪走后留下的“遗产”清除掉,还原巫统的民主呢?

第二点,巫统常为他们的主席兼首相狡辩,他们说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而是经由巫统或是政府来决定的。他们不断告诉我们,所有的决定都是通过巫统最高理事会由或者内阁协商后决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何马哈迪现在会被指责,说他是目前巫统和政府的腐败的祸首呢?一直以来,我们不断的听到部长和政治领袖们争辩说我们不能挑党主席以及首相的毛病,因为所有的政策都是通过团队协商后决定的。

他们是否在说我们一直在声称的事是正确的?是否只是独自一人,而不是整个最高理事会或是内阁制定出这些错误又不受欢迎的政策呢?你怎么可以在你老板还在办公室的时候说所有的决定都是通过协商而共同决定的;而当老板离开办公室后,你又转身说这些决定都是老板自己独断独行的?如果根据这个理论,我们是否能够指责阿都拉在听信自己家人的话之后,对巫统和政府的政策自己独自下决定呢?又或是说这些指责只能在阿都拉下台后才是真实的,而他还在位的时候都不是实话呢?

好吧!让我们假设马哈迪是个独裁者。他在巫统最高理事会和政府所做的决定都是使用铁腕手段,而巫统最高理事会和政府实际上都是敢怒不敢言。是否有人因此而抗议?是否有人因此而辞职?是否对人对这些决定发出声音?是否有人因此而决定金盆洗手,远离这些政策呢?实际上,每个人在做的只是对马哈迪的政策表示公开支持,他们说这些政策都是经过所有的最高理事会和政府的支持下通过的。他们实际上就只是站在马哈迪后面公开支持他,高呼这些政策都是经过协商和共同达成的决定,不是马哈迪个人的决定。因此这不是马哈迪一个人犯下的罪行。

2003年11月1日,阿都拉接手马哈迪的棒子,他们宣布要成为一个干净,透明和民主的政府。阿都拉甚至在回教徒祈祷会中领众,以展示他是众人推举的真正阿訇(imam,教长)。没有一位首相曾经在回教祈祷会中担任过领众。为了不让人们错过这个经典画面,他们拍了无数照片和录影片断,在报纸和电视上大肆宣传。这种“新作风”的好印象让国政在2004年3月21日的大选中狂胜,赢得了92%的国会议席。

政府承诺了大马人会做个大改变。经过马哈迪长达22年的黑箱作业和铁腕手段治理我国后,阿都拉可说是一股清流。可是这个大改变确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朋党,这批人用了仅仅两年就把马哈迪22年的耕耘全部扫入自己的肚子里面去了。这些朋党把自己设定为“涡轮模式”、“超频模式”,仅用了两年时间,所达到的破坏更甚于马哈迪22年对国家的破坏。

在2004年间,东姑拉沙里(Tengku Razaleigh Hamzah)宣布挑战巫统主席,而当时,他们马上就拿出“不准挑战第一、第二交椅”这幅神主牌了。巫统当时也维护了这条“必须获得30%巫统支部提名”这条党章。很肯定的,马哈迪是个独裁者,因为他设立了这些党章。可是巫统拒绝废除或是修改这些党章,反而变本加厉的维护这些党章,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为何这些不民主的条律不能被去除?为何他们不能为马哈迪制造出来的破坏进行弥补?为何他们不能把已经被马哈迪腐蚀掉的巫统民主制度给修复过来?为何使用马哈迪所使用的铁腕手段,而不是透过党的改革,把马哈迪留下来的,那些对民主来说是个讽刺的烂包袱给丢弃掉?

把马哈迪这个人给遗忘了吧!把这个人曾经干过的一切给丢一旁去吧!马哈迪已经是个过气人物了。目前还在掌权的人必须证明他们对马哈迪指责的不是,拆掉他留下来的遗产,还原这个被马哈迪腐蚀掉的制度。可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他们只是不断的责怪马哈迪。在他们宣称这是集体决定过后,他们现在责骂这全是马哈迪一个人的错。可是同时他们拒绝纠正这个马哈迪留下的错误。他们依旧坚持这个马哈迪留下来的党章,拒绝巫统的主席和署理主席的职位被挑战。他们利用这些马哈迪遗留下来的不民主条律,以保护阿都拉和纳吉被其他人挑战。
(文转下一楼)

[ 本帖最后由 ccliew 于 7-4-2008 02:4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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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4-2008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接上一楼)
好吧!我们就承认马哈迪是个混球兼人渣。马哈迪既独裁又不民主。这样的话干嘛不把马哈迪所设立的条律给去除掉?还原马哈迪还没有做出破坏前的巫统。如果选择维护马哈迪的政策,就好比在说马哈迪是对的那般。

是的,现在到处都是在掩人耳目的烟幕和分散人们注意力的运动在进行着。他们敲我们的头以使我们忘了脚疼。这没有什么,只是一场故意引人分心的联练习。而这位新上任的新闻部长的工作就是在令我们分散注意力,把我们带到充满假消息的院子里去。如果你不相信我所说的,你可以注意这两个事件,看下它们是如何被整个主流和其他媒体留意的。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一件关于反贪污局(Anti Corruption Agency,ACA)总监的事件。有人曾说马哈迪干预了一项反贪污局总监在调查的一个案件。是这样吗?当时反贪污局总监在调查首相署部门内经济策划组(Economic Planning Unit)的秘书长。这名秘书长当时对他的上司投诉,当然他的上司就是首相大人。他说反贪污局对这个调查所采取的行为非常无礼和鲁莽,他们实际上是无中生有,仿佛是在做政治迫害。

接下来的事情看来就有点难以置信了,可是我有一位友人当时就是这位商业犯罪调查科的总监的代表律师。当时这位秘书长在开斋节前夕被逮捕。商业犯罪调查科在秘书长的办公室中,当着同事面前向他动粗,还使用了手铐,甚至把他的手腕给弄伤了,他被关了一个晚上。这项高调的逮捕行动的理由是他没有回复反贪污局所要求的解释,而实际上该秘书长已经写信回复了,可是反贪污局不满意该秘书长的回答。

是的!反贪污局对这种事非常的拿手,而看来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在这样做。无论如何,因为这这位经济策划组的秘书长来自首相署部门,于是马哈迪传召了反贪污局总监,并指控他说这项调查是没有根据的。

译者注:
阿都拉。洪(Mohamed Abdullah Ang Swee Kang)事件发生在83-84年间。因为商业罪案,被监禁在半山芭监狱。可是他却通过特权,出入监狱如无人之地,从此半山芭监狱又被称为Pudu Hilton。其中文名字不祥。请知情者告诉译者。

其实,像这一类的事马哈迪已经干了很多次了。比方说,在阿都拉。洪(Mohamed Abdullah Ang Swee Kang)事件上,马哈迪传召了当时的全国警察总长哈聂夫(Tun Haniff Omar),他问哈聂夫洪氏是否有罪。哈聂夫确认了他的确犯了法。马哈迪又问警方是否有证据,哈聂夫回答说证据确凿。马哈迪回答,那就办你应该办的事吧。

洪氏当时去见了马哈迪,又跪又哭的拉着马哈迪的大腿,哀求马哈迪出手相救。马哈迪回答说现在这案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而且他们已经收集到了证据,因此你是难逃法网了。虽然他是马哈迪的“知己”,可是马哈迪还是没有介入,最后洪氏被抓进了牢房(他在监牢所发生的事是后话)。

话又说回来,让我们继续经济策划组的秘书长的故事。过后,反贪污局总监被马哈迪传召过来,以揭示这个案件的实情。那位总监将马哈迪大骂一顿,然后气冲冲的离开办公室。马哈迪当时被吓呆了,整个人哑口无言。马哈迪是当时的首相,可是反贪污局总监竟然有胆量在他面前向他怒骂。马哈迪没有做出任何行动,当时没有要求反贪污局总监辞职。无论如何,那位总监最后还是把调查给中止了,虽然马哈迪当时并没有叫他那样做。他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位经济策划组的秘书长有涉及犯罪的话,他为何要中止调查呢?

好!让我们来看其他的事件。这件事牵涉到前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巴斯(Salleh Abbas)的遭开除的事件。这件事在最近又被人挖了出来。因为马哈迪指示这项开除行动,新上任的司法部长再益依布拉欣(Zaid Ibrahim)又再旧事重提,可是真的是马哈迪干的好事吗?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最高法院院长就住在最高元首的隔壁,而陛下的房子正在装修中。最高法院院长对噪音和污染感到非常的不满,于是就写了一封信给最高元首,同时把副本发给所有的统治者投诉这件事。最高元首对最高法院院长的这项鲁莽举动非常生气。本来如果投诉人是真诚的话,一封投诉信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通过正确的途径,互相见面能够把误会给化解。可是把投诉信寄给每个统治者就意味着要撕破脸皮了。

译者注:
在英国,审裁处(tribunal,又译为裁判所)是一项独具特色的制度。它是指在普通法院之外,根据法律规定而设立某些专门裁判组织,用以解决行政上的争端和公民相互间某些和社会政策有密切联系的争端。

最高元首顿时震怒,并要求马哈迪针对最高法院院长无理的行为,将他革职。马哈迪当时却回答说他并没有这个权力这样做,最高法院院长的革职必须通过裁判所(Tribunal )的设立才能够执行。最高元首于是下令设立裁判所,并听命于最高元首。最后,裁判所认定最高法院院长犯了藐视罪,并再重新推荐一位新人选给最高元首,而这位最高法院院长的最后下场就是被革职了。

译者注:
巴克里(Bakri Zinin)在2008年1月27日取代退休的拿督尹树基的职位,成为全国刑事调查总监。他在安华事件时,是金马警区主任。后来被马哈迪提拔为全国刑事调查组情报小组组长、砂拉越副调警察总监、全国毒品罪案调查组副总监。

喂!马哈迪是犯了很多错。他的其中一宗罪就是使用内安法令扣留我,使用妨碍治安法令逮捕我,把我抓了还用手铐对付我太太。当时在金马区(Dang Wangi)警局,巴克里(Bakri Zinin)在我太太面前殴打我。我非常乐意看到马哈迪血债血偿,可是我宁愿看到他是为他做过的罪行受到制裁,而不是那些他没有做过的事。他确实必须为他自己摧毁了巫统的民主制度而负责,目前的领袖必须把马哈迪留下的烂摊子全部丢弃。可是他们拒绝了这样做。他们在指责马哈迪的同时,也在继续维护这些条例,就像第一、二把交椅不能被挑战,还有30%党员提名的事。

巫统正在制造着烟幕和假象。他们企图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们不去注意这场党争 - 那个随时会把阿都拉驱逐出党的事实。他们想要我们去注意马哈迪以前干下的错事,这样的话就没人会去留意目前巫统的内乱。把马哈迪忘了吧!他已经成为了历史。未来不在马哈迪身上,马哈迪是个过去词。未来掌握在目前的首相手里。阿杜拉是否会继续留在他的办公室,又或者是会被驱逐出去,将会决定我们的未来。因此,请保持你的注意力,看下如何把阿都拉给踢掉,回头我们再来对付这个马哈迪。我们同时也不要忘了,阿都拉正在使用马哈迪遗留下来的不民主和铁腕手段来制止拉沙里在今年年尾挑战他呢。

[ 本帖最后由 ccliew 于 7-4-2008 03:2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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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终于了解一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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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8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uekjh 于 7-4-2008 12:54 PM 发表
谢谢,终于了解一些真相。

文章内只有一点我不是很确定,那就是阿宫和法官的事件。如果只是因为吵架而把法官给炒掉的话,只能证明皇室的短视和自私。我不认为事情有这样简单……这事件应该关系到法院的立场和政府对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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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8 0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chealcmyap 于 3-4-2008 10:35 AM 发表
说得好!满身铜臭腐蚀味的华人:@ :@ :@ !!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RKP会知道得那么清楚,不过如果真的有那封SMS的话,那不就可以把这烂家伙绳之以法了?最高元首应该不会手软才对

他自称和苏丹米占的关系密切,这件轶闻应该有一定根据。以大局来看,没有影响,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是蛮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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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8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750廿号 于 3-4-2008 04:48 PM 发表
此人是谁?还很清醒
看来巫统的内斗已经到达了盲目地阶段了
这艘TITANIC看来是转不了弯,领导层在危机前依然盲目地自相残杀

我也不清楚作者是什么人。以他叙述事情的仔细,我估计是巫青内部的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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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8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agon1998 于 4-4-2008 10:47 AM 发表
到今天为止,倒鸭派已经隐然成形了。
睡鸭派:
主席:鸭肚啦
署理主席:那鸡
副主席:摸蛤蟆x2
污青团长:害狸

                                目前                            马派                            鸭派
主席                        鸭                            苦力                            (还是)鸭
署理主席                死火                        死火                                死火
副主席               
1。                         推倒猪寮               推倒猪寮                    推倒猪寮
2。                        木油钉                    干你X                         木油钉
3。                                                        儿子                            不举
                                                                                                  拳王

团长                   不举                        白头拂拂/儿子              顶林进益的位那个
副团长                女婿                       麻坡拉杂里                   女婿

[ 本帖最后由 ccliew 于 7-4-2008 01:3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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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8 0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uekjh 于 4-4-2008 02:09 PM 发表
很深奥的文章


宪法的历史:
1。英国国会同意
2。两国签约
3。正式使用新宪法
4。州的王签合同表示愿意使用新宪法。

东马和西马的地位是平起平坐的,不是州跟州之间的关系,是联合邦成员的关系。

1。跟宗教,土著有关的修正案,过2/3,王可以干涉。
2。跟东马有关的修正案,过2/3,东马可以干涉。
3。一些修正案过了2/3,只需国会赞同就可以了。
4。一些修正案只要过1/2就可以通过了。

就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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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liew 于 3-4-2008 02:55 PM 发表
主题:安华与老马另辟新战场
出处:raksasa BN部落格
作者:马哈加耶日期:31-03-08翻译:西西留
安华(Anwar Ibrahim)啜饮了一口他杯中残存的咖啡,坐在他前面的黑色椅子上的是聂纳兹米(Nik Nazmi),他现在应 ...

這麽説來,什麽首相或巫統主席在老馬或安華眼中都只是他們的一個棋子而已,甚至不值一屑?
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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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问可以更详细地解释下反贪污局(Anti Corruption Agency,ACA)总监的事件吗?
那个秘书长和总监,到底是谁有问题呢?

还有的是,RPK提起这三件事情(反贪、监狱特权事件、前最高法院院长Salleh Abbas遭开除的事件),目的是想暗示什么?和马哈蒂无关?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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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3: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孤独的独行侠 于 7-4-2008 03:12 PM 发表
楼主,请问可以更详细地解释下反贪污局(Anti Corruption Agency,ACA)总监的事件吗?
那个秘书长和总监,到底是谁有问题呢?

还有的是,RPK提起这三件事情(反贪、监狱特权事件、前最高法院院长Salleh Abbas遭 ...


去問malaysia-today.net 問 Raja Pe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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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4: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liew 于 7-4-2008 01:45 PM 发表


宪法的历史:
1。英国国会同意
2。两国签约
3。正式使用新宪法
4。州的王签合同表示愿意使用新宪法。

东马和西马的地位是平起平坐的,不是州跟州之间的关系,是联合邦成员的关系。

1。跟宗教,土著有关 ...


但我最想知道的皇室存在意义,好像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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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liew 于 7-4-2008 01:01 PM 发表

文章内只有一点我不是很确定,那就是阿宫和法官的事件。如果只是因为吵架而把法官给炒掉的话,只能证明皇室的短视和自私。我不认为事情有这样简单……这事件应该关系到法院的立场和政府对立造成的。


但可以肯定敦马的功力,利用皇室对付司法,最后再来对付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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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对马哈迪展开贪污调查还不算迟
出处:Malaysia Today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02-04-2008
翻译:CC LIEW
校对:
--------------------------------------------------------------------------------------------------------------------------------------------
对马哈迪医生的调查工作到底进展到怎样了?很肯定的,沙菲宜(Shafee Yahya)在2000年6月中旬在法庭中的揭露后,要重新揭开这笔旧账将会是指日可待的。

今日大马总编辑
2008年3月31日

译者注:
以下是联合国特派司法独立专员巴南写给《今日大马》的文章。
--------------------------------------------------------------------------------------------------------------------------------------------
您好,
我阅读了一篇星报在2008年3月28日的报道,这篇报道是关于敦马哈迪的一封公开信。这篇文章引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更重要的是文章非常惹人发笑。这位前首相呼吁召集外国机构调查国内的执法组织,因为它们已经失去了公信力。他呼吁:“在这里展开调查,以恢复政府的声誉。”他甚至毛逐自荐,要求外国组织调查他是否有在22年的执政期间滥用权力。

以下有一项马哈迪所犯的罪行是需要调查的。在1998年,安华因为介入警方的调查工作而被提控。警方当时延引1970年(紧急权力)第2(1)条款,控告他涉嫌贪污。他后来被判有罪,被法庭判了6年徒刑。

译者注:
安华在2000年8月8日被最高法院法官官阿里芬加卡(Haji Arifin bin Haji Jaka)以“非正当性行为”罪判处九年徒刑。

在2000年6月中旬,最高法院法官阿里芬(Haji Arifin bin Haji Jaka)还没有介入安华的案件。当时安华的案件已经进入二审。在那次的审讯中,反贪污局(Anti-Corruption Agency,ACA)总监沙菲宜(Shafee Yahya)出庭作证。在审讯过程中,他被问及早前反贪污局对经济策划组(Economic Planning Unit,EPU)主任的一项调查工作。他们之间的对话内容如下:

译者注:
拿督是指反贪污局总监沙菲宜(Shafee Yahya)

辩护人:拿督当时是否有对首相署的经济策划组主管展开搜查?

证人:有!

辩护人:当时经济策划组主管是否无法解释在他抽屉中发现的大量钞票?

法官:这和本案没有关系。证人无需回答。

辩护人:当时是否是拿督安华依布拉欣唆使你冲入经济策划组主管的办公室?

证人:不是!

辩护人:是否是拿督安华依布拉指示你中止调查这个案件?

证人:不是!

辩护人:是否有其他人叫你停止调查这个案件?

证人:是的!是首相。

辩护人:请把首相叫你停止调查这个案件的经过叙述出来。

辩护人:当时你是否接到首相的电话?

证人:是!当时他对我说:“你竟敢闯进我的高级主管的办公室?”我能愣了一下回答说:“我是基于受害一方的正式申诉而展开调查的。”我只是秉公处理吧了。他指责我企图教训经济策划组主管。我回答说他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公报私仇是犯法的,尤其以穆斯林的立场来说,这是很大的罪过。他问我:“安华是否唆使你闯入办公室?”我回答:“没有”。我的调查工作是根据正式的投诉而展开的,可是为了公平起见,我还是照会了安华。我告诉了安华我的搜查计划。安华问我:“这件事你和首相澄清了吗?”我回答:“我已经向首相提起了,可是他保持沉默。”

辩护人:当时首相在向你询问关于安华是否有唆使你搜查时,他的语气如何?他是愤怒呢还是使用一般交谈时的语气?

证人:他的语气看来像是在指责我。

辩护人:经济策划组隶属首相署管辖。

法官:不要再问关于经济策划组主管的事了。我不满意这相关的证据。

辩护人:经济策划组是否负责私营化的审查工作?

证人:据我了解,的确是这样。

辩护人:在你受到首相的责骂后是否有向其他人提起?

证人:我通知了政府的秘书长。

辩护人:当首相责骂你,同时指示你中止调查经济策划组主管后,你的反应如何?

证人:我当时非常沮丧,回家后我告诉我的妻子我打算辞职。可是考量到在多一、两个月我就要退休了,我妻子奉劝我打消这个念头。

辩护人:为何你感到沮丧而要辞职呢?

证人: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这是首次我被上司指责我企图公报私仇,同时,我感到沮丧是因为首相干预了我的职责。

(最高法院法官阿里芬提供以上供词记录)

翌日,2000年6月13日,媒体开始报道昨天的审讯,其中沙菲宜的供词备受注意。过后一些关心此事的人士向警方报案,他们要求警方对马哈迪张开调查,可是事情不了了之。

这个所谓的干预事件发生在1998年7月。当马哈迪被媒体问及关于沙菲宜的供词时,他说他忘记当时的情况了。

很明显的,当时反贪污局总监对马哈迪干预对机构内部的调查的事件,作了供证。可是到目前为止,公众并没有看到反贪污局针对经济策划组主管或对马哈迪展开调查。反而,较早前副首相则被调查、控告、审判、定罪直到被宣判,说他(安华)干预警方的调查行动。

如果沙菲宜在法庭中的证供是假造的,那当时他就应该被控告提供假口供了,可是当时他却没事。

因此,对马哈迪医生的调查工作到底进展到怎样了?很肯定的,沙菲宜(Shafee Yahya)在2000年6月中旬在法庭中的揭露后,要重新揭开这笔旧账将会是指日可待的。要不然,应该建议重新开始一个新的调查。如果马哈迪对反贪污局没有信心的话,当局应该邀请有信誉的外国机构,对马哈迪在1998年干预反贪污局的事件展开调查。

拿督巴南古马拉斯瓦米(Param Cumaraswamy)上

译者注:
巴南古马拉斯瓦米(Param Cumaraswamy)是马来西亚驻联合国特派司法独立专员

[ 本帖最后由 ccliew 于 7-4-2008 09:0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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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8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文章翻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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