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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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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8-2011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脑的才办得到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9-8-2011 10:00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7-08-2011
原题∶You need brains to do it

《马新社》宣布说网际网络已成为大马的政治战场 (有关新闻可以在这里读到)。 政府终于肯面对现实了。这让政府花了十六年才惊觉我在1995年时所说的并不假。

我在1995年的第一个网页被称为《拉惹伯特拉之网页》在这网站上我发表我的文章。许多文章都是针对当时的政府和当时的大马副首相 - 安华。

有一篇同时在网站及《哈拉卡》上刊登的文章是有关安华会被马哈迪医生革职的可能性的文章。这还是离实际发生年份的1998年之前几年的文章。

我举出了我为何如此说的理由。基本上都是因为他周围的人 (唔…现在想起来,还是没有什么变)。我解释说,那些在安华四周的人都越来越不耐烦,要他尽早成为首相。  

而问题就是,马哈迪医生还是首相。若安华要当相,就非要逼宫不可。

不过马哈迪医生也不是省油的灯,若你惹上了他,那它就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而事实也真是如此。当安华在几年后发动攻势的时候,马哈迪医生就把他给了结了。

那就是我许多文章中的其中一篇,说的是约15年前,当安华还是系统中的一分子,还是马哈迪医生指定的继承人的时候。

在2004年,当我成立《今日大马》 两个星期后,英国广播公司就对我的未来计划而访问了我。这是因为安华已经从牢狱中被释放出来,他应该不再需要一个释放安华运动的指挥。当时是2004年9月2日,安华出狱的日子。

我告诉英广说,为了释放安华,共花了六年的时间。为了这个斗争,我们开始了释放安华运动 ,还有一个称为:www.freeanwar.com的网站来主导网上斗争。我告诉他们说,既然安华已自由,我们就要开始解放大马运动, 这也许要花费比六年更久的时间才能看到成果。
  
而《今日大马》就是这么一回事,所谓的解放大马运动.

英广问说:“什么是解放大马运动呢?”

我的回答就是,解放大马运动是教导大马人如何思考,教导大马人不要轻易相信政府的任何废话,教导大马人去反抗,持异论,表质疑等等。

我告诉他们说,而我们就会用《今日大马》作为一个平台,去教导大马人这些事情。

在2007年,政府说网际网络并不是个威胁。新闻部长说,人们只是当它个娱乐工具,或是用来购买廉宜的机票。

在2008年大选后,政府承认他们低估了网络的力量。他们也宣布说,任何人要在下届大选中出阵的话,就必须有他们自己的网站或部落格。若你对网络无知的话,就不能被选为选举候选人。

这里暂时离题一下,民联虽然当了州政府三年多,而且下届大选就要来了。但是雪州还未能完成它的州际免费无线上网计划。

槟城的进度就比较好,虽然州里的一些地方还是没有免费无线上网。不过至少槟城就领先雪州很多了。既然网上的影响力这么大,为何雪州政府在它的州际免费无线上网计划上毫无建树呢?是否有内鬼在暗地里破坏这项计划,好让雪州重回巫统手中呢?

我很担心雪州民联将面对一场硬战,所以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地去帮忙。而网络就是一个我们能使用的,最好的,也是最强的武器。即使是巫统也承认了这点。为何我们还在麻痹大意呢?

让我们搞清楚一件事。雪州是皇冠上的宝石。若雪州重回巫统手中,你就永不能再夺回了。永不能!所以你还是把雪州保护好来吧。其中一个办法就是把网络力量发挥尽致。

无论如何,我必须承认说,有些亲政府或亲巫统的网站都搞得不错。他们的一些文章还能在《今日大马》里刊登。不过大多数的亲政府或亲巫统的网站都是胡说八道。他们干的就只是诬蔑诅咒而已。

我本身就是这些诬蔑诅咒的对象。他们不懂得如何反击我们的言论的时候,就只好诬蔑诅咒了。那就是他们最得意的,也是他们唯一懂得的招数。

而那就是政府面对的问题。当我们反对党的人是为了爱护国家而贡献的时候,这些政府所聘的部落客枪手是为了钱财而办事。他们反击反对党部落客的言论后就能收钱了。

许多反对党的部落客都很精明,受的都是高深教育,还博览群书等等什么的。而政府所聘的部落客枪手大多数都是无业游民。

这些人也许有上过学,甚至是上到大学。但是他们却差到找不到工作。甚至没有人会要请他们当捉狗的,而政府就聘请这些无业游民和失业生做巫统的网络枪手。

这是为何他们都无品无行。你可以从他们的贴文上看到许多这些人都是马来人。这也说通了为何马来大学毕业生都有失业的问题 – 主要是因为他们受的都是差劲的教育。

去跟一些博士毕业生谈话就知道我的意思了。在我们的时代,就是60年代,一个九号文凭生的程度比起今天的博士毕业生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所谓的博士和教授的低等智慧令我有时怀疑他们的学位是否从脆玉米片包装盒后面所剪下来的。

而这些就是政府和巫统所聘用来对抗反对党部落客的人。他们根本都不是我们的对手。对付他们犹如从婴儿手中夺取糖果。如此易如反掌,让我不知要笑好还是哭好。

若他们想要对付我们,他们就需要请一些有脑人士,不是这些无业与失业马来人。不能势均,如何力敌呢?只像那些巫统网络枪手那样地诬蔑诅咒来应对的话,是不行的。

所以,就干脆承认我们在网战上占了上风吧。下届大选就能证明这点了,就像在上届的308大选中被证明了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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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1 0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很不同的马来西亚

出处∶NIAMAH!!!
作者∶张家扬
日期∶18-08-2011
原题∶A very different Malaysia

偶冒着被叫做种族主义分子,不爱国或对某宗教不敬的风险下给你们看看这个。我觉得这是一个自纳吉之父,也是大马发展之父敦拉萨时代以来,我们改变得如何的例子。有人给我送来了这个....

这是一本西马马来人教师协会,1968年度会员大会的项目册。.................

封面是这样的....



而第二页的广告是这样的∶



而第三页开始就是当时副首相敦拉萨的献词





以前我们的国家真的很不一样的。比较好了?还是比较差了呢?你得要自己决定了。

看来是有些人忘了把这本册子从被发现到的国家档案局或图书馆的架子上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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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11 1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lz花心思翻译,分享-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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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9-2011 1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称之为天意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2-09-2011
原题∶Some call it divine intervention

总检察长甘尼巴迪尔最近脾气很差。看来他诸事不顺。他所计谋的都在最终搞得他灰头土脸。

看来甘尼巴迪尔不明白的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可以计划任何谋略,但是可兰经说,真主为最终的策划者。甘尼巴迪尔越以为他是神,他的计谋越是会搞砸。  

甘尼巴迪尔的困境在2009年就开始了。那时他发觉我早已不在马来西亚。他试着追踪我,然后查到我人在英国(主要是因为我都不躲起来,还在众人前频频亮相)。

不过他还是装傻,说我人在澳洲。不过那当然是扰人耳目之计。他们是知道我人在英国的,只是他们要我不知道他们所知道的。

不过我早就知道了他们是知道的。这是因为他们已经找上英国当局,商量把我引渡回马来西亚的可能性。他们告诉英国当局说我有四项控状,一项是煽动,还有三项刑事诽谤。

甘尼巴迪尔所不知道的是,英国当局联络上我的律师,说要得到更多有关我的案件的详情。看来他们是要给内政部送份报告,万一马来西亚政府正式申请引渡我。

而英国当局就提醒甘尼巴迪尔说,英国和大马之间是没有引渡条约的。因此他们不能找上我,然后送我回去大马。大马必须要经过英国的法庭来申请引渡。这表示说大马必须灾一个类似审讯的场面上说服英国法庭我的确犯下那些罪状。

这么一来,大马就有麻烦了。甘尼巴迪尔是不能像在马来西亚那样,也能在这里的司法界只手遮天。他们必须要有很确实的证据,才能说服英国法庭我是有罪的,所以应该被引渡回去马来西亚。

而更大的麻烦就是双重犯罪法。这就是说,我所犯的罪,在英国也必须算是违法的。例如说,肛交在英国就不算是违法的(在英国,同性婚姻是合法的)。这样一来,大马就不能因为要控告我肛交而引渡我回去。

这里提醒你一下,那是2009年的事情。

在甘尼巴迪尔想着要怎么做的时候,在2010年1月1日,英国政府突然废除了煽动及刑事诽谤法律。这表示说,煽动与刑事诽谤在英国不算得是违法。而且依照双重犯罪法,马来西亚就不能引渡我了。.

我肯定英国政府不会为了我而废除他们的煽动与刑事诽谤法律的。这是否只是单纯的巧合呢?还是我们要称之为天意呢?

无论如何,这样一来,马来西亚政府是无法引渡我回去马来西亚的了。

他们然后就试着找我儿子下手。希望我会因为要救我的儿子,而向他们低头。他们捉了我儿子,然后屈打成招,逼他承认干了四项刑事罪。他,尽管如此,还是不承认有罪,还准备上庭抗辩。

我然后就宣布说我与我儿子“脱离关系”,两不相干了。他必须自己处理自己的麻烦,我是不会插手的。这就让他们掉眼镜了。他们以为我一定会向他们低头,却没料到我会“放弃”了我儿子。

在战争中,有种情况就叫做“连带破坏”,而我儿子就是这样的情况了。

最后,法庭宣判说我儿子的罪名不成立,甚至不必出庭抗辩那四项控状。

这让甘尼巴迪尔气得直跳脚,要向法庭上诉,把我儿子拖回法庭。而他们的问题就是,他们首先必须找到我儿子,才能把传票交给他。但他们又不知道要去哪里才能找到他。所以他们就把信寄到我那间早已没有人住的旧房子去。

正式来说,我儿子是没被传召的。(你可以看看有关信件)

在这当儿,我儿子自由地到处流浪,而他们就想着要找到他,然后拖他回去法庭。妙的是,我的儿子都没匿藏起来,不过他们也是找不到他。

这又是天意吗?吉隆坡都不是说很大,不过也是找不到我儿子?哎呀!搞什么?

是的,甘尼巴迪尔处处不顺心,事事不如意,然后他不知道原因在哪里。他知道我在武吉阿曼和总检察署都有安置一些眼线。就是那些向我通风报信的人,好让我事事都能先政府一着。不过两年了,他还是查不出那些人是谁。所以他实在是要气疯了。

现在我在关税局又有眼线了,所以我知道反贪局对阿末沙巴尼干了什么事。不然你以为是谁把罗斯玛德两千四百万美元的钻戒的文件透露给我的呢?这就是关税据长官们为阿末沙巴尼所报的仇。

巧合的是,下个星期,验尸庭就要对阿末沙巴尼的死因下判了。他们还在烦着要怎么判呢。  

若看古甘的案件,他是死于肺部积水。那好吧,死因就是肺部积水。但这不是像是说,因为他停止呼吸了,所以就死了呢?谁也知道当你死了就停止呼吸了嘛。问题是,为何你停止了呼吸呢?

他们没说明的是,那些水是怎样进入古甘的肺部的呢?那,你们可否听说过“坐水凳”呢?在第二世界大战的时候,日本兵就会用这种酷刑了。他们把水灌进你的肚子,一直到肚子胀满后,他们就在你肚子上跳。

美国人也把这方法用在那些基地恐怖分子嫌疑犯身上。要让你承认那些你没有犯下的罪,这是最有效的方法。他们就是这样来对待古甘的,因此他才会死于肺部积水。

然后张明福就死在反贪委员会的手上。他们就下判说他自杀。在这风波还没有停息下来的时候,反贪会又搞多一条人命出来。这次是轮到阿末沙巴尼。

现在,阿末沙巴尼是怎么死的呢?根据官方说辞,他是因为试图从三楼的茶水间窗口逃走时死的。

不过,根据官方说辞,阿末沙巴尼是自愿到反贪会去的。而且,官方说辞也说,他既没有被捕,也没有被询问。那他为何要逃呢?若他要的话,不是可以用大门走出来吗?

就是这点说不通,也一直烦着甘尼巴迪尔。

反贪会的代表律师沙菲阿都拉说,《今日大马》说阿末沙巴尼是被迫站在窗口边,然后跌倒的说法是谎言。他坚持认为阿末沙巴尼是试图从三楼的茶水间窗口逃走时死的。

好啦! 验尸庭和官方说辞都说古甘是死于肺部积水,明福是自杀,然后阿末沙巴尼是试图逃走的时候死的。那些就是官方说辞,但舆论都不接受这些说法,都认为他们三个是被谋害死的。他们会这样记得,一直到下届大选。

政府知道这对政府本身有很大的冲击。而甘尼巴迪尔的责任就是要为政府“止血散瘀”。但他却办不到,所以沙菲阿都拉才被带进场,来收拾甘尼巴迪尔无法收拾的苏州屎。

实际上,甘尼巴迪尔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他之前在对付前任商业罪案调查组总监蓝利尤索夫,指控他很多罪状。后来法庭不需要他出庭抗辩,撤销他的控状,就如发生在我儿子身上那样。实际上,沙巴法庭还说前任警察首长慕沙哈山说了谎。

这对甘尼巴迪尔的团队来说是雪上加霜呢。

然后,又很巧的,也可能是天意,蓝利尤索夫被委任为和合的副主席。然后真不得了了,和合的会计却发现到前任主席竟然贿赂过甘尼
巴迪尔。

现在我不止认为这是天意了,简直是现眼报,真不由得你不信因果报应。所以现在反而是蓝利尤索夫有了甘尼巴迪尔的把柄,然后把他吃得死死的,嗯也不能嗯一下。

不过,甘尼巴迪尔还不死心。他试图去对付蓝利尤索夫的律师罗斯里达兰。不过结局也像蓝利尤索夫那样,法庭撤销所有控状。

于是甘尼巴迪尔在不满之下,依然叫他的手下申请上诉。不过他的手下都知道,就如蓝利尤索夫的案件那样,他们无法起诉罗斯里达兰,所以他们也无从下手。

而甘尼巴迪尔不知觉的是,申请上诉的期限已经过了。当他知道截至日期已经过去,而且没有提出申请后,他抓狂了。

现在他就以书面向法庭申请对罗斯里达兰控状的上诉期限的延长。虽然本来的期限已过,不过甘尼巴迪尔试图忽视这条例,以让自己能够上诉。

唉…可怜的甘尼巴迪尔。他看来诸事不顺。他本来只手遮天,连首相纳吉也要让他三分。不过他很多事情都失败了。这会不会是有一位更加会算的神在让总检察长的计谋都纷纷失算呢?

无论如何,在这当儿,他们必须要找到我儿子,给他传票,然后才能再次拖他上庭,要他承担他老子的罪。儿子,祝你好运了。你要自己执生了。若你有点乃父之风的话,那么甘尼巴迪尔就要加多一点肉紧才可以。不然就像他无法对付我,蓝利尤索夫或罗斯里达兰那样。

人生就是这样 – 让你的敌人团团转,子子错,然后高喊:嘢! 嘢!我们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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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9-2011 1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没坏,就别去管它。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4-09-2011
原题∶If it works well, don’t fix it

有句话说:东西没有坏,就别去管它。还有说,不必再去发明轮子。还有一句说是说,干同样的事,却期望有不同的结果,是为疯狂。鸟,如果你想看俗语,我还有很多,能写几页呢。

我最喜欢的就是孙子的金句。当我被扣留在甘文丁的时候,我妻子为我送来那本《孙子兵法》。而我只花了一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就读完了。隔天,我又再读一次,第三天也是。不过,假如你被单独关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其他事能做,而且也能消消欲火。

我知道,到了这里,很多没有耐性的读者就要问了:RPK, 你想说什么? 其实什么也没有。我只是要威给你看,我知道很多俗语谚语,也读过很多书。

哈! 还不中计!

好了,认真点。东西没有坏,就别去管它。就不说在十年前,它还很有效。既然有效,又何必改变?有效的就能拿来用。这断肢法百试百灵。不用岂不可惜?所以,何必再去发明轮子呢?就用孙子兵法来搞掂他们吧。

十年前,当时的首相马哈迪,挑战回教党在丁加奴实施断肢法。回教党完全上钩。这一招让替阵沉得比铁达尼号还快。

他们也许忘了在更早的十年前,回教党已经想在吉兰丹实施断肢法。他们在州议会上通过了该项法律。不过当时的法律却不被国会所允许。因为回教党在国会并没有三分二议席的优势。实际上,他们连三分一的议席也没有。

所以国阵为主的国会就阻止了吉兰丹政府的断肢法。事情就这么了结了。就像日本兵对珍珠港的美国飞机那样,断肢法还来不及起飞,国阵就把它给炸了。

所以吉兰丹的断肢法是胎死腹中的东西,我甚至觉得是多来死的。吉兰丹得不到断肢法,反对党也沉了。不是有句话说,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还有句话是,得不偿失。

十年后,他们在丁加奴想干同样的事。然后又一次地花篮打水,而且两年后反对党还输到脱裤,国阵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胜利。

那是十年前的丁加奴和二十年前的吉兰丹。

既然受到了十年前的教训,看来反对党在十年后还没有学乖。历史一再重演,回教党被挑战,回教党又完全上钩,整个大马又再为这个“断肢法”搞得沸沸腾腾。

你觉得这断肢法的矛盾是因为宗教吗?若是的话,怎么民联不在下季国会中提议通过十年前丁加奴州议会和二十年前吉兰丹州议会通过的断肢法呢?

怎么,这算是在赌桥牌上大我吗?我喜欢这种吓唬人的游戏,虽然我从来不赌。那么我们就提议通过吉兰丹和丁加奴的断肢法,看看会怎样。

巫统会同意吗?若他们这么做的话,国阵其他13个成员就会退出国阵,剩下巫统控制着三分一的国会议席。这么一来,首相纳吉就无法拥有大多数的议席而必须辞职。而一位来自非巫统的新首相将出现。国阵就这么完了。

你要玩,就来玩吧。看看谁会赢。

怎么,巫统有多少席位?加上回教党的,共有多少? 共有多少? 100个? 100个是总数222个的多少巴仙?三分二吗?还是少过一半?

你以为巫统与回教党能结成政府,是吗?100个席位不够呢!再加上那些亲国阵的独立议员都不够,因为他们需要至少112个席位才能组成政府。

然后你以为所有100个巫统和回教党的议员都支持断肢法?其中一半会走开、请病假、辞职还是什么的。很多人甚至会反对断肢法。也许你最多能够找到50个或60个国会议员支持。222里头,只有50或60个,就是这么多。

这不关宗教的事。若有关宗教,这些人就不会如此贪腐。贪腐不是违反了回教法律的吗?这是有关政治。这是让回教党和行动党开打,然后让反对党阵线拆伙,已在十年前被证明过最有效的法子。

问题是: 回教党和行动党还会上钩吗?若他们会,那就证明他们还嫩,没有资格成为下届政府。也许我们应该容许国阵继续管理这个国家,直到反对党有理性到不会如此轻易掉入陷阱。

当我说:“如牛般蠢”,你就会生气,说我狂妄。不过若你真的蠢得像头牛,我还能说些什么?

让我再说些金句。当你犯错,那不要紧。当你还犯了同样的错,那就是蠢了。不过如果你连续犯了同样的错三次,不要做人了。拿枪射头吧,我帮你。这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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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9-2011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5-09-2011
原题∶the four letter word called sex

如果什么都不掂,那就来个性丑闻吧。百试百灵的。1998年他们要斗垮安华的时候,他们就是这么做的。怎么不来个契约、工程或股票等分配滥权的丑闻呢?我肯定他们可以找到很多单有关安华的朋党或家族有得到政府的“好处”的事件。

每个国阵议员(还有他们的朋友家人)都受过政府的一些好处。我知道那些跟敦马还有安华很亲的,就因为跟首相或副首相很亲,所以就得到好处的事件实在很多。

要说安华利用职权来照顾他的朋党家人,我相信很容易就能找到几单来讲。我自己本身也知道几单,虽然我不会供出这些人的名字。不然他们就会指控我说,我被收买了、转呔了、做无间道了等等什么的。安华是不会做错事的,所以我也最好别说他有,若我还爱惜我的小命的话。

以前的马六甲首长拉欣淡比仄,就贪腐到厉害了。那些他贪了几千几百万的事件就有一大把。但是令他垮台的不是50宗贪腐案,而是一单性丑闻。

末沙布和阿末沙巴尼 (给反贪会害死的那个关税局官员) 现在就给人家说有性丑闻。怎么又是性丑闻而不是其他的丑闻呢? 因为用来斗垮人的时候,性丑闻是百试百灵的。

就算这些人都在性事上乱来,又怎样?就算他们是基佬还是双性恋,又怎样?就算他们什么女人和什么洞都玩,又怎样?他们这么做会如何影响到我呢?我会怎么受苦呢?我会损失掉什么呢?国家会损失掉什么呢?国家会不会破产呢?国家经济会不会崩溃呢?纳税人需不需要承担呢?

是啊,什么会影响到我?什么会令我受苦?什么会令我损失?什么会令国家损失?什么会令国家破产?什么会令国家经济崩溃?什么会令纳税人需要承担?

以上全部,还有很多都会发生,假如这个国家被不当管理,国家财富被掌权人士掏光。其他的,都不会令我还是国家受苦损失。就算那些掌权人士每周末都有一次高潮也不会。

所以,为何要关注这些性丑闻,而不是国家管理不当,财富被掏光呢?那是因为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都不关心重要的事项。他们大多数都是比较“鸡婆”的。他们只要知道谁在上谁,然后是从前面还是从后面。

大马人就是这样的啦。

所以他们就爆出一单性丑闻,用来对付他们的对手。所以已过世的关税据长官现在就被巫统的部落格唱衰。.

本来是说他涉及几亿的案件,后来就减少到几百万。现在就是说他有婚外情。这最后的小指控,虽然对你我,或者是这个国家都没有什么影响,不过却是诬蔑的万灵药。

我觉得对华人来说,这样的指控根本不值一提。实际上这样还能给你成为总会长的机会。假如蔡细历可以安排多100个如何演绎印度爱经体位的DVD的话,说不定还能当上副首相。不过对马来人来说,这是禁忌。若你是马来人的话,就等着倒吧。

为何马来人对这性这个字特别注意呢?我不是什么社会学家或人类学家,不过要分析马来人的思维,也不难。让我简单地告诉你为什么(喂,我可以拿到博士学位的吗?)。

让我们来看看如今在大马搞到很热的课题:回教断肢法。断肢法是许多回教法律中的一法。这个范围是有关回教里的严重罪行,例如说盗窃,谋反,谋杀等,还有性丑闻。

是啦,对啦,不当性行为指控与严重罪行如盗窃,谋反和谋杀等是一个等级的。实际上,在回教里,诽谤比谋害人命还要严重。

在回教断肢法下的七大罪行中,指控女性不贞是其中之一。若有关指控属实兼有证明,或是有目击证人(或是有影片或相片作证据) – 有关的刑罚是很严酷的。有的说那女子就要被鞭一百下。有的说没结婚的就一百下,结了婚的就要被石头丢掷至死。若做出指控的人无法证明他的指控,就要被鞭80下。

所以你看,在回教中的七大严重罪行中,以不当性行为指控为首。种族主义,逼害,歧视,贪腐,滥权,滥用公帑,用几千几百万纳税人的钱当妻子的血拼费,虐待动物等等还有还多都不是断肢法内的严重罪行。不过不当性行为的诽谤就是。

所以马来人,做为一个回教徒,从小就被教导成这样的思维。再也没有什么比性丑闻更严重了。种族主义,逼害,歧视,贪腐,滥权,滥用公帑,用几千几百万纳税人的钱当老婆的购物费,虐待动物等等都不是严重罪行。不当性行为的诽谤才是。

这是为何你所看到都是性丑闻。马来人对性是特别留意的。什么都是性。马来人的思维里充满性。

若你还不认为如此,那就让我们到回教法庭去看看。回教法庭内除了家里事或斋戒月里吃东西的案件之外还有什么?当然是性了。

州回教局对那些涉及不当性行为的人展开检举行动。他们可有对涉及种族主义,逼害,歧视,贪腐,滥权,滥用公帑,用几千几百万纳税人的钱当老婆的购物费,虐待动物等等的人展开检举行动吗? 当然没有! 他们才不管呢。他们只在意那些涉及不当性行为的人。

所以这些州回教局其实可以被称为“反不当性行为局”。这其实不是个宗教机构,而是个反不当性行为机构。纳税人的几百万就花在这里聘请几千个官员来确保你只上你的妻子,而且还是要从前面罢了。

听起来很悲,是不是?也没有什么啦,这本来就很可悲。

所以你现在明白马来人的思维了吗?这是为何这些性丑闻会出现的原因。这是因为马来人从小就被教导成这个样子。他们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

马来人的思维可以简略成三个字 – 性,性,性!

我是不是让一些马来人生气了呢? 我希望有。我就是要给他们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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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9-2011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的回应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6-09-2011
原题∶A response to comments on ‘The four-letter word called SEX’

我在写这这篇文章的时候,对我的《性》这篇文章却有近100则的回帖。我就挑了其中四篇回帖来回应。我希望这能激发一些辩论,因为我觉得我们需要更多有关马来西亚弊病的言论。我对以下这些回帖内容都不曾加以增减。

(1)RPK说:“马来人的思维可以简略成三个字 – 性,性,性!”是很恶劣的。除了性,应该还有其他的吧。

贪婪的华人在脑里除了下个高潮还有有三个字: “KTM”– Kuda(赛马), Toto(多多博彩)和 Magnum(万能博彩)。虔诚的马来人只有 Konkek(性交), Tidur(睡觉)和 Makan(吃饭)。 -- 一个猴子


一个猴子, 你说:“虔诚的马来人只有食、色、眠。”,但这也唯此而已。若你真的是“虔诚”的马来人,那你就会办到回教要你办到的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除恶扬善”。你知道那是什么的了,是不? 就是捍卫正义,反抗奸恶。

根据回教,“高利罪RIBA”有很多等级。而最低的高利罪与乱伦罪同等(根据Sheikh Imran Hosein著论)。高利罪就是钱财以不劳而获的方法赚取的罪行。而贿赂被归纳为其中之一种高利罪。

我时常听到马来人斥责另一个马来人,说这个男的或那女的涉及不当性行为,但是对涉及与乱伦罪同等级的高利罪的马来人却闷声不出。

所以,你到底是说哪一种“虔诚的马来人”呢?那些对贪腐,滥权还有滥用公帑等重要课题都闷声不出的马来人吗?


(2)请在这里多多斥责马来人和回教徒。你们倒让我向马来社群解说你们到底有多虚伪的工作容易多了。你们说什么“色盲政策”啦,无歧视啦,平等啦,然后RPK痛斥马来人回教徒的时候,你们就换了脸孔了。

顺道一提,我会在我的马来朋友和亲戚中展开一项投选马来人而已的运动。我在《今日大马》看了这么多年的回帖,我敢说我根本不相信你们这些非马来人..!! – 反世俗主义分子


反世俗主义分子, 我同意你所说的,而且我也说过很多年了。若我写一篇批评马来人或回教徒的文章,就掌声震天。若我只是写一篇,就这么一篇有关印度人不好的,兴权会的人就高声大喊“种族主义”! 若我批评华人,我突然之间就不是什么伟大马来人,国家英雄了,而是个烂脚家伙。

我很久以前就曾提醒过华人说,你要鸟马来人,就后果自负。因为土权会,三条线和巫统等就会很容易地告诉马来人说,我们一定要投巫统,因为华人就是我们的敌人,不是我们的朋友。不相信的话,大可到《今日大马》来看看,我们所指责的并不假。


(3)第三道:我记得不久之前你播出你的录影,而不是文章的时候。我也记得在一两天之后,你就会更新你的录影,为它们加上华语字幕。为何呢?

我这么问是因为你的文章为何没有被翻译成马来文呢?你以上的文章与你大部分的文章都是在谈及你对这个国家的马来人及回教徒在思维上需要改善的地方。你的这些文章应该让马来人去阅读。可惜的是,我相信你也了解本地马来人的英文水平都很可悲,大多数的马来人都不会收到你在文章内所要表达的讯息。

你也许已发现到,马来人一般上都不喜被骂,也听不进犯错的劝言。不过有时候都是需要说说爱心狠话。可惜的是,马来人应该是不会完全明白你的这些逆耳忠言。请找一些人能够把你的文章翻译成马来文。也请你确保这些翻译没有失去原意。 -- 沙菲克


沙菲克, 那些把我的文章翻译成华文的华人都是自动自发的。我没有要求他们这么做。我还是有试着去找人把我的文章翻译成马来文,但看来没有人有兴趣或有时间。

有些马来人在他们自己的努力下,开拓了一个马来文版的《今日大马》,网址是这里: http://m2daybm.blogspot.com/。不过问题却是要找到人来翻译我的文章。你说:“请找到人来翻译你的文章去马来文。”。我则会很乐意让你(或是你的朋友,若你能为我说说)来做这个翻译的工作。你可有兴趣?

我已经很烦人们总是说我应该做这做那的。你怎么又不做呢?若这需要办到,若这很重要,那就自己来吧。不要寄望其它的人会做。你可是在寄望我一个人来教育马来人,然后改变他们的思维吗?

回教不是总在说群体吗?我们自称为回教群体,那这回教在高喊的群体精神到哪儿去了呢?为何群体在睡觉呢?

我知道马来人不喜欢被骂。没有人会喜欢被骂,我也不喜欢。但是马来人常说:棒下出孝子。我之会骂马来人不是因为我讨厌马来人而是我爱他们。不过,我其实是爱所有的马来西亚人,不管他们是不是马来人。而我之前也这么说了。若我讨厌马来人,我才不会去理会他们的死活。

沙菲克,你只是不知道我为了马来人,心里不知流了多少趟的血。当我二三十岁的时候,我用的是循循善诱方法。那时我还在马来人商会里。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了。我现在已经是61了。你认为我还有多少年的命呢?也许十年或更短。我已经没有什么时间了。我得在我死前加快脚步。所以我现在就一直在鸟啊鸟,然后在临死前至少我确保已经为我父亲的民族的人们尽了力。其他的就任凭天意了。


(4):毕叔,

在未来的二三四十年,是不是有可能回教徒能够在马来西亚和平地成为基督教徒呢?或者还是永不可能发生呢? -- 妙丽


妙丽, 我不知道。不过在那个时候我都不在了。我现在的任务是,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试着让回教徒皈依回教。单是这样就很难了。因为他们以为他们已经是回教徒了,不过其实他们不是。

所以就看现在好了,不是我已经不在了的,将来的二三四十年。

对于其他的回帖,抱歉我没有在这里做出回应。若我真要做的话,这篇文章要写最少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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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0-2011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教刑事法课题 :支持和反对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7-09-2011
原题∶The Hudud issue: FOR and AGAINST

先看看支持意见。

我们时常嘶喊指控国阵不把联邦宪法当一回事。我们也指责国阵违反宪法。不过,只有国阵冒犯宪法,我们就没有吗?

宪法说了什么呢? 宪法说宗教(也就是回教)属于州内事务,是该州统治者的权限。至于那些没有统治者的州属,有关权限就在最高元首手上。

这就是说,若事关回教,权限在于州。

而这是宪法所订下的。若我们不喜欢或不同意,那我们就得修改宪法,好让宗教事务由国会来管辖。

无论如何,要这样的话,我们必须先控制了大多数的国会议席。那就是说,我们必须要选出一个愿意修改这些宪法的政府。

若我们无法找到愿意这么做的政府的话,那就没法了。那就是说,有关宪法还是如此,谁也不能违宪。

好,既然宗教事务属于州内事务,那就是说每个州能够自己决定回教法律。例如说,某一个州会禁止回教徒喝酒,并会罚款。另一州也许就让违法者坐牢,而另一州也许会施鞭刑。然后我们也许在某一个州却是对喝酒的回教徒无动于衷的。

说到最后,州有全权自由要如何管理回教法律,不管这是否涉及喝酒,不当性行为还是什么的。不过若涉及卖淫,强奸,盗窃,谋杀等,这些罪恶都有联邦法律来对付。在这种情况,就要引用联邦法律而不是回教法律了。即使事关回教,联邦法律的地位也比回教法律的高,除非联邦法律“置身事外”,那才轮到州内法律的登场。

说到底,州对回教事务可以爱怎样就怎样,除非有关的事务已有联邦法律在管辖。这些大都是有关到刑事犯罪的。

所以,在二十年前,吉兰丹就在州议会上通过法案,实行回教刑事法。然后在十年前,也在丁加奴这么做。这有什么不对呢?这本来不就是州的权限吗?既然是合法的,那我们还要吵什么吵?

所以,如果涉及喝酒,不当性行为什么的,州要怎么罚就怎么罚。除非涉及联邦法律阐明的犯罪,那就要经过国会的同意,这些新的法律才能实施。

不过,国会就不通过了。国会到今天还是不通过吉兰丹和丁加奴的回教刑事法。这也没有错,因为这是国会的权限。除非国会通过了,不然情况依然如旧。

现在,假设他们来个公投,然后吉兰丹和丁加奴超过一半的居民(这两州的居民有97%都是回教徒)都同意实施回教刑事法,然后国会又以大多数票通过了这些新法律,因为这里的公投结果都显示了居民是选择了回教刑事法。这样看来,这不就是一种民主进程吗?

我们总说我们需要民主。那这就是民主了。怎么还要嚷嚷呢?

所以你看,民主是行得通的。当我们属于少数的时候,民主就不一定好了。不过,不管你高不高兴,我们总得听大多数人的决定。这就是我们必须接受的现实。

现在就来看看反对意见。

回教徒说回教刑事法是神的法律,因此他们要在马来西亚实施回教刑事法。

若大马是神权国,那也不怎么样。不过,大马不是个神权国,而是一种依照英国西敏寺制度形式的国会民主政府。简单来说,大马是个实施部分回教法律的世俗国,而且那些回教法律也肯定不涵盖刑事犯罪。

所以,我们必须再一次地通过在文章开头部分提到有关同意意见那边的同样过程。那就是说你需要有国会的允许这些新州内法律。所以你就必须控制大多数的国会议席。若办不到,就算了。那么什么也不能发生。

我们应该还有一段很长的日子还会看到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不一的情况。那就是说,联邦政府还是不会同意州政府的决定。那也就是说,回教刑事法还是止于纸上谈兵的境界,一些人永无法看到会实现的理想。

是的,大马是个民主国家。所以你有谈论及期望它实现的自由。那是你的民主权利。不过这件事能不能实现,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那些人怨恨你,不许你期望它实现是不对的。你绝对有民主权利去期望回教刑事法的实现,也没有人可以要你闭嘴。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错了。任何不容许他人支持或谈论回教刑事法的人是不对的。然后那些坚持回教刑事法是神的法律,所以每个人都要尊崇的人也是不对的。

基本上,你有民主权利去支持和发回教刑事法的美梦。而你也有民主权利去反对和对回教刑事法感到恐惧。问题是,双方都不明白什么是民主,也不尊重对方的民主权利。

这就是整件事的核心问题,也是为何我们还是看到大马人之间对这件被称为回教刑事法的激动课题有这么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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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11 08: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活该!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7-09-2011
原题∶Hah! Padan muka!

是的,活该!我是在说以下两则事件。

让我先来说说有关兴权会的新闻:以世界银行基金展开国民信托基金。印裔穷人失去机会,只有贫富马来回教徒得益。

他们埋怨说印度人被边缘化了40年。这么说就是自约1970年开始。

做么要埋怨呢?自从我在1970年代开始活跃于政治的时候,我已经告诉了印度人同样的事情35年了。我记得当我告诉印度人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拒绝聆听。所以现在就活该了。自作自受,巴不得你们再受多点苦,因为吃得苦多了,才会学乖。

当我说国大党不能也不会照顾印度人的利益时,印度人就说他们把三美威鲁当作是神来拜。就算国大党主席出卖印度人,他们还是会崇拜三美威鲁。

你可知道敦马给了多少给国大党吗?但是没有一个子儿是到了印度人手中的。这些全都到了国大党领袖的口袋里了。若你想知道详情,就去问问敦马吧。正当国大党领袖囊括所有敦马给与印度人的东西的时候,这些印度人就把三美威鲁当神来拜。

我曾经(在八零年代)问过一名巫统元老,既然三美威鲁不帮助印度人,为何印度人还当他是个领袖呢?这位巫统元老就告诉我说,让三美继续成为国大党领袖的不是印度人,而是巫统。因为三美是为巫统工作。

而也是在同样时候,我曾与三美开过会,讨论一些马来承包商的课题(他们在八零年代的世界经济萧条时候破了产),而当时的我是马来人商会的中央委员之一。

你可知道三美告诉我什么吗?他说,我已经为马来人做了很多事了。我是马来人的领袖不是印度人的。三美把他的右手举高说,我血管上流的是马来人的血。没有马来人的票,我不能成为一名部长。所以我会尽我所能来帮助马来人。他这样做出结论。

但是当我把这些事情告诉印度人的时候,他们还是依然崇拜三美,然后拜他为神。

我就问印度人说,为何三美威鲁不与政府协商,让印度人也有个土地发展局般的计划,特别是为了那些面对裁员或被替代的印度园丘工人呢?我告诉他们,土地发展局的开拓者越来越有钱了。他们现在赚的比大学生还多,有能力购买马币三万元的机车。而那个时候还是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之间。

我们有让退休军人及警员的土地发展局住宅区。为何不给一个给印度人呢?不过,虽然三美威鲁是神,虽然他只需要动一动他的大屁股,就手到渠成了,但他并没有去做。

我私底下曾问过敦马,为何他给了国大党那些股票等的东西却不直接给印度人呢?例如说,可以展开一项印度人信托基金什么的呢? 敦马就说,九成的印度人都投选了国大党。所以这就表示说印度人支持国大党,因此就是他们的合法“代表”。

所以你看,九成的印度人投选国大党。所以国大党就代表印度人领取政府的资助。但那些都没有送到印度人手中,而他们还是把三美威鲁当神那样拜。

是的,我知道,RPK是鸟印度人的种族主义分子。算了吧!滚开吧!三十五年来我都在跟你说这些,而三十五年来你却充耳不闻。现在辛苦了。我却很开心这个“我早就告诉过你了!”这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生日理由 -- 过了三十五年,叫不醒你们,现在就能鸟你“我早就告诉过你了”。

现在,是第二则新闻:行动党∶我们从来不曾威胁要离开民联

民联在埋怨主流媒体撒谎兼扭曲他们所说的。又是一单“活该”的。自1999年大选以来,朱纳,已过世的洛斯坦沙尼,祖苏隆和一些其他的人,展开了一项 ‘杯葛第三电视,前锋报和新海峡时报’运动。

而当时的民联,也就是替阵则反对。他们不同意这么做。他们说我们必须要有媒体自由。所以就不杯葛第三电视,前锋报和新海峡时报。

我们说媒体自由是好的,不过不是自由到随意撒谎和扭曲。既然他们不支持,最终我们只好自己来。我倒是生气的很。

在一个1999年的大选时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中,我把第三电视赶了出去,威胁他们说若他们试图再闯进来,我们就会给他们好看。反对党的领袖为此非常生气。第三电视当晚也作出了报导。然后大选后三天,我就被革了媒体协调员的职位。

我老婆玛丽娜逼不得已要炸咖哩卜,让我走遍双溪毛糯,挨家挨户去兜售好几个月。我必须强忍泪水去当小贩,才能有饭吃,这都是因为我是个政党也制不住的乱射大炮。

你可知道我觉得我自己有多低下吗?身为国家元首的外甥,我竟然要与印尼非法外劳一起在双溪毛糯街道上卖吃?我觉得,讲道义的话,至少给我两个月通知,而不是在大选三天后就马上炒我鱿鱼。

过后,当公正党在格拉那再也举办会议的时候,我的妻子拉起布条,写明不准主流媒体进入礼堂。她也在进口处安置打手,要他们对付任何想闯进来的人。

当公正党副主席知道后,他就责骂我们,要我们把布条拆除。他还叫我们让主流媒体进入礼堂。我老婆实在是气疯了。

是的。对抗撒谎的主流媒体是很辛苦的。而那些阻难总是来自反对党本身。后来当我在今年二月时候接受第三电视的访谈时 (就像我自1999年以来时常被反对党教导那样), 我就被尿,然后有人讲我很多事情。

我很开心现在反对党遇到这个回教刑事法的课题,还让主流媒体给扭曲了。这是我另一个美妙的生日礼物。能开心地说,“我早告诉过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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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1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摇摆如常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8-10-2011 11:24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3-10-2011
原题∶Consistently inconsistent

去年我们在伦敦展开了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后,反对党马上就表示决定不与我们合作。许多民联的支持者也对我们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有的甚至指责我们玩无间道,国阵的卧底什么的,还有更难听的。

我们然后就到处去解释我们的任务和展望。那些听了的人都同意双方的政治都需要监督。换句话说,我们是把双面刃,若能割下国阵的颈,也能砍下民联的头,若民联变成另一个国阵的话。

为何我们要割下国阵的颈呢?很简单!国阵玩种族主义,逼害,选择性控诉,滥权,贪腐等。国阵玩弄国家机构(例如司法,警察,反贪委员会,检察署,主流媒体等等。国阵执政的话,就会浪费资源,滥用税金,等等等。

国阵在每个选举都许下很多承诺。他们在每个选举中都有很动听的竞选主题。不过却没有兑现过。实际上还反其道而行。

国阵的议员的水平也很低,不管是国会还是州议会。我们投诉有关在东马发生的肆意砍伐森林,人猿面临绝种。而我们所看到的是,人猿被送入国会和州议会,而这些人的行为比人猿还糟糕(只要看看Youtube的视频就知道了)。

简单来说,我们需要改变。我们也知道我们要怎样的改变。我们非常清楚马来西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还有需要如何才能纠正这一切。

所以关键词就是改变。那就是我们所要的。我们对‘改变包装’没有兴趣。我们不会被那些昂贵的公关动作的,所谓改革而愚弄。我们不想看到旧酒装新瓶。

这必须是个根本的改变,更好的改变。所以我们要国阵下台。

马来西亚人民公共自由运动强调,为了改革,许多国家的政府被更换了,但却没有看到真正的改变。有的反而刚出龙潭,又入虎穴。他们的情况更加糟糕。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确保当我们把国阵踢下台,然后换上民联时,我们的确能看到改变,而不是旧酒装新瓶的局面。这就是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的任务和展望。

而为了确保这个,首先就要确保他们不会将人猿送入国会或州议会。他们必须是有贤能士。三零八大选后就更加证明了这是非常重要的。若当初有人注意到这点,霹雳就不会拱手让人了。

安华的借口是,要找到好的大选候选人并不容易。所以我们就提供帮助来找出这些有贤能士。我们知道有些人早在1999年, 2004年和2008年的时候就被找上了。但他们都拒绝出来竞选,即使他们不需要加入任何政党,然后只是以其中一党的旗帜下,用独立人士的身份竞选。

我们再次找上这些人,他们还是拒绝出来竞选。最后,在使用为了他们的国家而牺牲,当作是一种服役的理由来哀求他们后,他们才不太情愿地同意了。

然后,突然间,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我们就被指责说要用三角战来破坏民联,好让国阵能够胜出。在无法让人们相信我们并无此意后,我就告诉哈里斯说,忘了这‘独立候选人推荐’吧。就让民联自己去找他们的候选人,我们也不必再蹚这趟浑水。若它们找不到好的候选人,那是他们的问题了,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不想再管了。

我们可以专注的是发表演说,提供训练等的。最重要的是,致力推荐我们的人民改革议程,还有人民宣言。这基本上是在告诉政党我们是要看到这个国家如何被管理,对政府有什么期望,不管是谁当政府,国阵或民联。

但是那些人吵到最凶的就是“只要不是巫统”。他们不管什么人民改革议程或是人民宣言,还是什么的。他们只要国阵下台,民联上台。其他的就在换了政府后才来谈。

我们试图要解释说我们要看到改变。我们不是负责倒政府的,我们是负责看到改革。所以我们必须专注于改革,而不是更换政府。

尽管如此,若我们需要更换政府才能看到改革,那我们就会以此为目标。当我们必须要更换政府来确保改革而不是为了更换政府而更换政府。更换政府只是手段,改革是目标。  

不过不是喔! 我们要更换政府,罢了! 改革就等以后,等我们更换政府以后。现在谈这些有什么用?换了政府先。.

好吧,若那就是你坚持要我们做的,就这么办。所以我们就展开了这个“只要不是巫统” 。我们更换政府,然后祈祷会更好。我们期望更换政府能够带来实际的改革。若这就是你所要的,那我们就这么办。那么就来个“只要不是巫统”。

在同意了你们说我们会这么做之后,现在你们有多少个人又说不会投选民联,又或是说不会投选回教党,就因为回教刑事法的课题。为何这能成为课题呢?不是说好“只要不是巫统”的了吗?不是说好先更换政府,“然后”才来谈的吗?

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曾说过我们应该先谈过,然后才决定民联是否能够兑现我们的要求,若它们能够以我们的选票胜出的话。但你们就说‘不要!”我们先让民联上台,然后才来商量。他们掌权了,我们才来说我们要什么,或不要什么。现在你们又来个反转,就像你们指责我那样。现在你们就在威胁说不要投选民联或回教党。

所以,你们到底要什么?我们可不可以只是专注于如何让民联上台呢?怎么却来威胁说不要投选民联或回教党呢?我们不是总可以在民联掌权后才来讨论这个回教刑事法课题的吗?然后,如你所说,若民联干了我们不喜欢的事情,例如说他们颁布回教刑事法,那我们还是可以把他们给踢下台,然后在2016年或2017年时再把国阵推回上台。

Cruzeiro就是许多反对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然后希望看到“只要不是巫统”的人之一。我希望,因此他会专注于“只要不是巫统”,而不是写了这样的文章: 准备丢弃狂妄的回教党。这样的文章会让人们反对“只要不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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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10-2011 1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逻辑不合逻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3-10-2011
原题∶Logic is illogical

正当我们很认真地在试着解决反对党之间的异见,特别是有关能够威胁反对联盟分解,就像在十年前那时的课题,也就是回教刑事法的时候,竟然有些人跑出来扮代表,想威给我们看他们对神的存在(或不存在,就要看你怎么看了)很有研究,还有神心里要我们如何如何。

我可以搞清楚一件事吗? 我们不是来讨论神学的。我们是讲政治的。我们不是辩论神是否存在,或是若他存在,他要的是什么。我们要谈的是如何把国阵踢下台,然后换一个更好的政府 (希望会是个更好的) 而不是神是否开心,若我们是否有做了些有些人告诉我们他要我们做的事情。

怎么有些人的牛皮灯笼还是怎么点都不明的呢?当我们谈着要怎样才能捕到更多鱼的时候,那些人就说起牛肉的价钱。

更气人的是,当我们在谈着要如何赢得大选的时候,那些信徒就去挑战质疑者去证明神是不存在的。好吧,就算神是存在的。这样能帮到我们在下届大选胜出吗?神早在1955年的时候都存在了,不过巫统和他的朋党还是次次都赢大选。

无论如何,若你们想让质疑者‘接受’你们的想法,那你就不应该挑战他们去证明你是错的。反而是你应该去证明你是对的。

让我比喻一下。你要卖掉你的车子,然后你说你的车其他的牌子还要好。若不是你,那谁应该去证明你的车子是比较好呢?你怎么能够要你的客人去证明你的车子比其他的牌子的不好呢?这样根本做不成买卖嘛。所以是应该你自己去证明。若你证明不到的话,那么你的客人就会离开,然后买其他的牌子了,因为他们觉得那样更好。

质疑者(或信徒)都想要出风头。他们用逻辑来辩论。喂!宗教是有关信心,不是逻辑,所以才被称为信仰的。信仰这词就说明了证据的不存在。逻辑是需要证据的,信心就不必。 所以当你用逻辑来与那些用信心来辩论的话,就是鸡同鸭讲了。你可知道这是多么无谓吗?

无论如何,你以为逻辑总是对的吗? 你也许会这认为但实际上却不是。让我给你一些例子。

鸭子会游泳,你也会游泳,那么逻辑上来说,你就是鸭子。

1%的交通意外原因都是醉酒驾车。那表示说,99%的交通意外的出事司机都是没有喝酒的。逻辑上来说,若我们禁止不喝酒的司机上路的话,就能救到很多人。

那么,再看看这个怎样?

冰镇伏特加酒会伤肾。冰镇朗姆酒会伤肝。冰镇威士忌会伤心。冰镇杜松子酒会伤脑,冰镇马丁尼酒就消磨你的志气。冰镇百事可乐则会让你蛀牙。

这里的共同点是什么呢? 对了,是冰。所以逻辑上来说,只要不加冰,就安全了。

所以,你们这些扮代表的,若想用信徒认为的逻辑来赢得争论的话,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这是不合乎常理的做法。逻辑有时候也不合逻辑的。

好了,我们回到今天的课题:如何赢得大选呢?我们要人们投选我们,我们才可以赢得大选。我们要给他们开心,他们才会投选我们。那么,我们就要说对的话,还要许下各种诺言,他们才会开心。

所以,我们就应该专注这个。我们需要对他们甜言蜜语。他们要月亮太阳都要答应。然后在胜了之后,就要用准备好的,有说服力的借口去解释为何我们不能兑现诺言。不然的话,下次大选就要被选民踢下台了。

所以那就是我们应该做的。去争论神是否存在,还是神要我们干什么不会为我们带来选票。没有选票的话,我们就不能掌权。不能掌权的话,政治谈的再大声也没什么用。

所以让我们回到正轨,专注于我们应该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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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10-2011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有何不同吗?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4-10-2011
原题∶See the difference?


拿督翁惹化,巫统发起人,到乡村去拜访人民。


交通花费(2008年至2011年六月)
————————————————
年份   首相夫妇       副首相夫妇
——   ————       ——————
2008   RM1739332.85   RM2746953.94
2009   RM4811837.48   RM609185.01
2010   RM5140307.99   RM1385977.27
2011
六月   RM5427172.26   RM3278211.85
===================================
总共  RM17118650.58   RM8020328.07
资料来源∶当今大马,Azlan Zamhari
今天的花费


David Cameron,当今英相,上班途中。


Boris Johnson,伦敦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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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10-2011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鸡和鸡蛋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6-10-2011
原题∶The chicken and the egg

我相信我们正朝着一个更好的制度前进,就如英国的那样。我们正迈向平衡的两线制。不过首先我们必须赢得选举和舆论,以让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成为第三势力,以及两线制的裁判。既然两党都不如英国般的成熟,他们也许会用肮脏手段来杀掉对方,而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则能够用来监督两党,确保干净与公平(作者jacko2012,2011年10月6日,下午一时四十四分二十九秒)

我今天就来篇短的。我正忙着我的研究,所以我能写长气文的时间就不多了。

上面那则来自jacko2012的回应帖是众多(我的意思就是非常多)类似回应帖的其中一帖。我觉得我应该挑这(也不是因为这比较特别或是最好)出来表示何谓众多,而我的 意思就是非常多,的读者都喜欢回应。

他们总是: 是的,我同意。我们就一定要这么做。我们目前的马来西亚就看不到这些。不过首先我们需要更换政府。首先我们需要拉国阵下台。首先我们需要推民联上台。然后我们才来谈谈其它那些。

不过就如此而已。我们正面对鸡与鸡蛋的局面。何者为先呢?鸡?鸡蛋?

你也许会说: 是的,我同意。我们就一定要这么做。我们目前的马来西亚就看不到这些。不过首先我们需要更换政府。首先我们需要拉国阵下台。首先我们需要推民联上台。然后我们才来谈谈其它那些。

我就会说: 在还没有看到任何更换政府的机会的时候,我们首先必须办到那些全部。

例如说,我们说我们需要选举改革。

你就会说: 没有用的。只要国阵管理的话就不可能会发生。等我们换政府先。我们就可以来谈谈选举改革。

不过就如此而已。没有选举改革我们就没有机会更换已掌权近54年的国阵政府,而他们也将会再掌个另一个54年的权。

所以哪一个来先呢?是鸡或是鸡蛋呢?我们现在是要极力要求选举改革呢,还是等到国阵倒台了,民联掌权了才做呢?民联在没有选举改革之下,能够赢得大选吗?若我们不必改革选举体制,就能更换政府,那我们何必需要改革选举体制呢?

你知道我的意思了吗?其他的课题也一样。我们不能等到国阵下台了才来谈是因为看到政府的改变的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准则就是我们必须现在就谈。

例如说,首先,有多少名不喜欢回教刑事法的选民会准备投选回教党。然后,在民联执政后,我们才来争论回教刑事法吗?他们会要看到回教刑事法的课题如何解决,才来决定要不要投选回教党。

所以你就也许会说:是的,我同意。我们就一定要这么做。我们目前的马来西亚就看不到这些。不过首先我们需要更换政府。首先我们需要拉国阵下台。首先我们需要推民联上台。然后我们才来谈谈其它那些。  

无论如何,有一百万其他的选民会说“门都没有!”。他们若不是投选国阵,就是杯葛选举,不出来投票。而这不只是针对回教刑事法,而其他的课题也一样。

所以就不要自己讲自己爽。就因为你死都是“只要不是巫统”,然后“民联掌了权才来说”,这并不表示另外一千万的选民都同意你。他们更喜欢被贴心照顾。若他们不觉得如此的话,他们就情愿不投票给你了。

所以这就是我今天的短文。还有是了,我知道,有八成的回帖都是在讨论是鸡先还是鸡蛋先,他们会忽略我文章里更重要的讯息。我已经习惯了那些读者情愿争论绳子的颜色而不是讨论某某某是上吊自杀还是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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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0-2011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在谈预算案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8-10-2011
原题∶Not talking about the budget

没有,我不打算谈预算案。有很多人已经很详细地分析了这次的预算案,你们可以去看看他们说了什么。

我想谈的是,纳吉首相(就算是安华也好,若他能成为下届首相)要怎么拯救每况越下的马来西亚呢?

首先是人才外流问题。有超过整百万的马来西亚人,当然主要都是非土著,在海外工作及生活。这些都是受过教育,持有资格,技能,而且有很多时候,还是有钱人。

我在全英各地遇见过许多餐厅员工及待应,当然,全都是华人。他们都是来自怡保,槟城,和丰,武吉免登,怡保路等等。现在他们全在伦敦工作,还有在诺丁汉,曼切尔市,利物浦等地。

还有你知道吗?我一走进餐厅的时候,他们就开始互相耳语。然后就一个接一个地到我们的桌子上与我谈话。他们在我走进餐厅时就认出我来了。这是因为他们都有看《今日大马》。

是的,他们也许只不过是餐厅员工或待应,不过他们精通网际网络,是《今日大马》的忠诚读者,就算你也许会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劳工”。

然后他们在英国的餐厅工作不是因为他们愚蠢,没有资格,没有受教育什么的。这是因为他们对马来西亚已经失去信心,而且比起在马来西亚,他们在英国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你也许觉得在英国的生活花费会比较高。也许在一些地区是比较高的,但也不是什么都高。你可以买一间十万英磅的房子(若在马来西亚,同类型的房子会要价超过马币一百万) 还有一辆八千英磅的车子(而在马来西亚,同款式的车子需要超过马币十五万)。

若在英国做在马来西亚同样的工作却能赚取超过十倍的工钱,但是这里的生活花费却不是十倍更高,特别是伦敦以外的地区。

无论如何,我们有超过一百万名有才能的马来西亚人到国外去服务,却不在自己的祖国服务。而他们却在外国花钱。他们不会把钱寄回马来西亚的家乡。我们要如何去说服他们回来马来西亚服务呢?

然后我们就用四百万的“进口”工人来代替这一百万马来西亚人。每一个我们所失去的有“料”的马来西亚人,我们就用四个“少料”的外劳来代替。

这是宗好买卖吗?用质量来换数量?

然后这四百万外劳(有很多已经被颁予公民权,这样他们就会投选国阵)就把自己超过一半的工钱寄回家乡。他们不在马来西亚花这些钱。所以大家就看不到有任何的涓滴效应。他们把钱寄回家乡了。所以每个月有几亿元离开了马来西亚。

若你们需要详情,可以去向国家银行查证(这本来就是反对党需要争论的课题,而不是回教刑事法)。

好,那就是有关人才外流的问题。现在,资金外流问题又怎样才好呢?

你可知道在二三十年以来,马来西亚的大亨们都静悄悄地在国外投资呢?有的还把他们在马来西亚的生意缩小,或卖掉,然后把他们的生意和投资都搬到国外去了。

政府一直在喊叫马来西亚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多厉害。就像在喊叫说我一个月赚了多少钱多少钱那样。嘢,我一个月赚了马币五千!不过我就没有跟你说我一个月花了马币一万。那么一个月赚了马币五千又有什么了不起呢?

是啊,我们有对外直接投资。但是外资会来是因为他们能够赚钱。很多外资公司甚至有不在马来西亚置产的政策。他们情愿祖贷,即使他们知道购买的话会比较便宜。

这是因为他们的生意做成了之后,若他们需要的话,他们就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若他们置了产,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这么做。因为他们必须卖掉了才能走。所以只有租,没有买。

所以你看,他们都不打算成为马来西亚的‘企业公民’。他们只是要赚钱,然后到了赚无可赚的时候,就收档回家。他们不会对这个国家忠心,他们只对金钱忠心。

所以,当马来西亚不能让他们盈利时,我们最终会失去这些人。我们已经失去许多把他们的钱寄到海外投资的大马公民了。而这也不是最近的事情,而是已经发生了二三十年了,只是到了最近五年多来,情况更加严重罢了。

就如我所说那样,我不想谈预算案。因为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好惊叹的。我要知道政府,或者是也许会成为政府的反对党,要如何拯救人才及资金都每况越下的大马。

请也阅读这篇文章: 人才过后,轮到资金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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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0-2011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来回应回应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7-10-2011
原题∶Allow me to respond

以下是一些有关我的文章《那么就教我正确之道!》的一些回帖。我想在这里做出回应,因为我觉得有必要做出一些辩论和澄清,以厘清有关这项课题的立场。因为这看来会分离我们之间,还有人威胁说要让反对党像十年前那样溃不成军。

敬爱的RPK

你最近的文章越来越玄妙。要知道我相信大多数的《今日大马》的读者都有相当的教育程度,以及广阔的思维。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上来了。我担心若这样持续下去,这样复杂玄妙的论点会让浏览率越来越不妙。《今日大马》是你所谓的第三势力的用器。不要再这样莫名其妙地谴责,继续带领人们上正确的道路吧。我觉得《今日大马》已经进入另一个自由斗争的境界。我很清楚大多数来访的人都醒悟了他们并不拥有正义,但他们还不知道要怎么办。是的,我们都知道这体制是腐败的,我们要怎么做呢?我们是否辞了工,然后天天到街上去示威还是继续和加强我们在网上的政治谴责呢?因此我希望你能专注于你下一步的努力,也就是告诉人们下一步该怎么做。作者Almassy,2011年10月7日凌晨五时三十九分二十二秒。

我的回应: 改革或改变的斗争并不是手板眼见功夫,而是多管齐下的工作。我们就是像资讯科技人所说的那样,多重任务处理。所以我们不是只谈一项课题。我们要监督很多课题,因为让马来西亚停步不前的原因有很多。

我们继续揭发那些掌权人士的违规行为,虽然马来西亚用的是“选择性起诉”政策,因为那些有力人士每每皆能逍遥法外,所以从这里希望有司法正义是很渺茫的,不过我们尽量“教育”大马公众,好让他们至少更加认识他们的政府。

对你来说,争论回教刑事法也许是很无聊的。就如你说:“要知道我相信大多数的《今日大马》的读者都有相当的教育程度,以及广阔的思维。”我相信你也是其中之一。

但是,从你所看到在《今日大马》的回帖中,你会觉得大多数的《今日大马》读者都是“有相当的教育程度,以及广阔的思维。”吗?我反而觉得是相反才是。

无论如何,我们不应该只是专注于回帖来总结我们的意见。你觉得100个回帖的读者能够给你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呢,还是超过整百万的《今日大马》的潜水读者呢?这还没提到那些用电邮及电话来向我表示他们意见的读者呢。而他们的意见就是他们还不确定他们是否会在下届大选中投选回教党。

所以我们需要对人们所说的表示回应。这是因为其他人也许会因为所谈论的而受影响。例如说,有的人觉得若实施了回教刑事法,猪肉,赌博和酒类等都会被禁。所以我们必须澄清。

有的人就认为若他们投选民联的话,那么就肯定会实施回教刑事法了。我们又得再次作出澄清。

所以我们必须持续对负面的回帖做出反击和否认,因为若我们不这么做的话,那么人们就会相信这些回帖的内容都是真的。然后民联就会在下届大选中失去许多支持了。

我们不在这里谈论宗教。我们是谈论政治和改革。不过当宗教被拖进政治里的时候,我们就毫无他法,必须正面对着这课题,表达自己的立场。

所以我会这么做: 正面对上任何要把这本来是政治课题,却要弄成是宗教课题来看的宗教主义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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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你是个有学问的人,而我觉得你老了,也许是因为被流放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你的文章越来越多宗教的味道。几乎大多数的文章都是争论性的。

当人越来越老的时候,他就越来越靠近他所相信的神。不过,毕,《今日大马》的宗教成分太多了。是时候你到回大马政治,因为大选就要来到,你可以利用你的《今日大马》来表达一些改变的讯息,好让读者能知道有关我们政党的最新动向。你有许多线人,你总是能够得到第一手的消息。作者neilahmad, 2011年10余ue7日早上八时十分五十五秒。

我的回应:  我想我在上个回应中回答了你这帖中的许多论点。我所要多加一点的就是,《今日大马》的宗教味道没有越来越浓。而是宗教被利用得越来越多,以得到政治上的利益。而这回教刑事法的课题让反对党输了一些,还让巫统占了些上风。若我们不小心的话,情况可能会更糟糕。所以我们若闭口不谈,就要冒一定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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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

我想说的是,你没有资格谈论回教刑事法,除非你比其他人知道的更多。为何我们不让人们了解什么是回教刑事法呢。这不只是砍手而已。。。。 作者monty,2011年10月7日早上九时二十九分十秒。

我的回应: 回教刑事法不关宗教。这是有关法律和大马的宪法。那些对法律及宪法很有研究的人都表达了他们的看法 (看这里:《质问回教刑事法的权力》以及《宪法差异》

但是那些宗教主义分子,在这里也就是回教徒了,在大喊要他们闭嘴,因为他们不应该谈论回教刑事法,唯有宗教主义分子才能够谈论。

所以我们就必须‘反喊回’他们。回教刑事法是宗教课题还是法律及宪法课题呢?我就说是属于后者,因为这不但影响了宪法也影响了民主,若少数人硬要把这帐算在多数人的头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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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

我觉得你应该停止浪费时间去改变或谴责马来回教徒。他们既然从小就养成这种狭隘思想,就很难会做出改变的了。就别提普通的人的了,即使是有学问的马来人有时也会因宗教而大失方寸。

你应该继续写有关回教,因为我相信非回教徒开始明白回教的美丽和开放。作者DR Politics,2011年10月7日早上九时三十五分十三秒。

我的回应: 啊,这是我喜欢的题材。非马来人和非回教徒总在埋怨那些“吵闹的少数”很吵,而“沉默的大多数”却保持沉默。他们就问:“沉默的大多数马来回教徒到哪儿去了呢?”。“为何他们保持沉默呢?他们应该开口说出来!”

呃,我就是你所提到的“沉默的大多数”的其中之一。只不过我不沉默,还开口说了。你要我继续保持沉默,还是继续让吵闹的少数继续喊叫下去呢?我可以的啊,假如你要的话。至少不会像现在那样,连马来人都生我的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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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马来人都不晓得阿拉伯文,回教刑事法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都是依靠宗教司,伊玛目等。问一个马来人看看,看他是否完全明白回教法律或可兰经呢?作者Meh,2011年10 月7日早上十时四十九分二秒

我的回应: 这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回教刑事法就如其名般,是一种法律。问题是,我们要给马来西亚怎样的法律?我的答案是,国会是立法的地方。所以我们才称他们议员为立法者。所以,我们可不可以让国会去做他们的工呢?

现在,若你不喜欢国会,那么就把那些人拉下台吧。换一个新的国会上去。就希望这个新的比旧的更好。这就是我们选民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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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所有回教徒都被教导成如此想法,不过有些人如阿兹米勇于赌上他的性命,质疑宗教老师和可兰经。这就是论点。若没有人质疑回教,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变得像索马里和回教国家一样。沙地阿拉伯与汶莱有的是钱,国家是由异教徒用异教徒的科技建立的。那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要知道,今天的诺贝尔和平奖可以颁给一个回教徒,而且是个女性,因为她质疑回教当局。你是否想说诺贝尔委员会有心想羞辱回教吗?

在一个民主社会,我们质疑所有事情,自由思想,跟从我们的信仰,相信我们所想相信的事情。可惜的是,马来西亚有的是虚伪的民主,一个半神权的种族主义国度。我们还要向世界瞒多久呢?作者earthman,2011年10月7日早上十一时九分四十三秒。

我的回应: 这就是整件事的核心所在了。在一个民主社会,我们有权质疑及表达意见。可惜,一旦提到回教刑事法,我们就突然之间失去了那种权力。为何会这样呢?那是因为根据回教分子,回教刑事法是神的法律,所以我们不能质疑。

所以,你想说我们需要撤除民主吗?回教党的口号是“全民回教党”。“全民”的意思就是包括了非回教徒,是不?还是回教党要换口号了,变去“全回教徒回教党”呢?

大马人有权利去捍卫他们的质疑和不同意的民主权利。回教党应该要尊重这些,因为他们每次都指责国阵或巫统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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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很有学问的回教徒都支持回教刑事法。不限于那些狭隘的思维的罢了。为何我们要支持呢?我们的脑子里早已接受了回教是正确的宗教.然后可兰经是神的话语。既然可兰经说回教刑事法就如祈祷及斋戒那么必要,所以就支持回教刑事法。很多人连回教都不明白,我们又怎么能够期望他们明白回教刑事法呢。他们至少可以跟随天主教主教的陈博士,和研读可兰经。陈博士在研读可兰经后就支持回教刑事法。不过这些人以为他们比天主教主教的陈博士还聪明。他是饱读经书,有博士学位的人。就这样。作者johann,2011年10月7日早上十一时三十三分四十八秒。

我的回应:我已经对这在上面做出回应了。回教刑事法是有关法律与宪法,与宗教无关。你不需要明白回教才能明白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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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来说,专门人士的技能或学问是比非专门人士更多的。所以比起一名律师,回教刑事法的专门人士是比较强的。

无论如何,在这课题上,Azmi Haron的主要论点不是有关回教刑事法的内容,而是“在民主制度内,每件事情都能够被质疑”。

若回教刑事法与其之不足不能够被质疑,就因为它是神圣的,是神的法律,那就不应该实施在一个如马来西亚那样的民主国度。

即使这里并不是个民主社会,作为一个有批判思想的人,普通人权也应该让任何人去质疑任何事情。

若说某人不应该质疑回教刑事法,就因为那人不是回教刑事法的专家,这是不对症下药的,无关紧要的,于事无补的。

作为一个拥有基本人权的普通人,我们不需要成为回教刑事法的专家才能质疑这法律的有效性与对社会的冲击。我们不需要成为专业工程师, 神学家, 药物科学家或是赌徒才能对他们的活动和行为上所出现负面的影响而提出问题。除了找其他的专家来处理成规问题,每个人都能够采取打破陈规式的批判思想方式。

要解决回教刑事法问题是很容易的。若有人坚持神颁布的回教刑事法,就先请他证明神的存在。若他不能证明神的存在,那么他应该把神及回教刑事法当成是心理或感情上一种私人的东西,而不是向大众公开,因为这样能够负面地影响到非信徒。就从2011年开始,请别在石碑上刻下什么永不可改变的法律了。作者TMT, 2011年10月7日下午二时五十七分九秒。

我的回应: 我想我没有需要再加多些什么了。他都讲完了我想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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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0-2011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约翰连侬唱的IMAGINE(试想像)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4-10-2011
原题∶As John Lennon said: IMAGINE

让我们来想象马华颜炳寿与行动党林冠英之间的辩论成功举办了。让我们也想像马来西亚公民自由运动主办这场辩论,而两名领袖都接受了邀请来辩论。让我们想像一下这场辩论的内容。


挑戰林冠英辯伊斯蘭刑事法 顏炳壽正式下戰書

(中国报/吉隆坡4日訊)馬華副總會長顏炳壽今日正式向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下戰書”,挑戰對方跟他辯論“民主行動黨如何阻止伊斯蘭黨,落實伊斯蘭刑事法”。
 顏炳壽也是青年及體育部副部長,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說,他本來打算于周一(3日)親自把“戰書”交給林冠英,但至今日,都無法在國會尋獲林冠英蹤影,儘管林冠英原本有在國會提出問答。
 “所以,我決定使用郵寄掛號信方式,把這封戰書交給林冠英,希望他不會逃避。”
 顏炳壽說,林冠英很喜歡挑戰人,最近更挑戰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辯論,所以這個“行動黨如何阻止伊斯蘭黨落實伊斯蘭刑事法”辯論,林氏不要視而不見。
 “時間地點都可商量,如果林冠英想尋找獨立的主持人,都沒有問題。”
 他說,行動黨在多場補選及砂拉越州選舉,為伊斯蘭黨做美化工程,這是非常誤導國民的行為。因此,他將以馬華領袖身分向林冠英下戰書。
 “其實,我個人而言比較欣賞行動黨主席卡巴星,有著堅持的立場,不像行動黨年輕領袖。”
 顏炳壽說,如果逃避,林冠英將面對選民審判。

*****************************

颜炳寿: 行动党说回教党是中庸,自由和专业的正当。可是,从证据上看来,回教党只是做他要做的事。他们根本不在乎行动党。行动党可以说自己的一套,回教党却做另一套。

这显示回教党不尊敬行动党。实际上这也表示了回教党不尊敬民联这个反对党联盟。即使是民联领袖安华,也不尊敬行动党。因为他说,原则上说,他同意回教党所说的,应该实施回教刑事法,虽然他承认说那是他本人的观点,并不是民联的共识。

行动党肯定脸上无光了。回教党和安华都给了行动党一个讯息,就是他们已无关紧要,他们的意见也不再重要。他们的讯息是,行动要就就接受,不然就反对。行动党若不高兴就大可以离开民联,就像替阵时代那时曾经做过那样。

民联总在说共识,行动党说共识。什么共识?当回教党宣布说他们还是有意颁布回教刑事法的时候,那是基于共识还是回教党所要的呢?

若回教党实施回教刑事法,这对大马的华人公平吗?华人的权益会受到保障吗?卖淫,酒吧,卡拉OK,猪肉,赌博和酒类会被禁吗?华人的需要还重要吗?

行动党在出卖华人来得到权力。行动党会为了得到权力而做出任何事情,即使是出卖华人。行动党是华人的叛徒。行动党总是说捍卫华人权益,可是却和回教党合作,那是对华人非常危险的政党。

也许冠英可以解释一下,若回教刑事法在大马实施了,华人社群会怎么样。若冠英说永不会实施回教刑事法的话,那么他也许可以解释一下行动党如何能够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回教党对实施回教刑事法的期望还不死心,还当成是政党的主要任务。

林冠英: 首先,马华必须明白民联办事是依照共识的,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就能够阻止每个党发表意见的权利。不像在国阵,巫统不会容许他们的政党发表意见,所以他们只是在重复巫统所说的事情。在民联我们不会扼杀言论自由。这是为何回教党能够畅所欲言,即使所有联盟内的成员党也许都不会同意他们所说。

民主不是容许你说一些我同意的东西。那不叫作民主。民主是容许你说一些我不同意的东西。虽然行动党不同意回教刑事法,而回教党却支持回教刑事法。所以我们容许回教党谈论回教刑事法,让他们表达他们对回教刑事法的立场。若我们阻止回教党这么说的话,那么行动党就违反了民主的原则了。

你不能把这件事看成是回教党不尊敬行动党,就因为说了些行动党不同意的话。你必须把这件事看成是行动党尊敬回教党说一些行动党不同意的事情的权利。同意某件事是容易的。谁也办得到。难的是去同意对方有表达异见的权利。这是民联所办得到的事情,而不是国阵所能办得到的。

我知道这对马华来说是个很难理解的概念。因为在国阵从来都没有人这么做。在国阵,马华不能说一些巫统所反对的。马华只能够说一些巫统喜欢听的。若马华说了一些巫统不高兴的话,就有人会喊叫马华离开国阵,不然就等着被逐,不然就是华人回中国什么的。在民联,我们不是这样做的。

要谈华人权利是过时了的。在民联,我们不像你们国阵那样,会去谈华人权利或是印度人权利或马来人权利。在民联,我们不分种族,谈的是马来西亚人的权利。即使我们谈到回教刑事法,我们也谈着马来西亚人会如何接受这样的法律,而不是某些种族会如何接受或拒绝这样的法律。

马华所不知道的事,即使在独立以前,回教法律已经存在了。作为马来西亚的第二法律,这通常只涉及回教事务,特别是普通法律所没有涵盖的范围,例如婚姻,离婚,死亡,遗产等等。这并不包括刑事犯罪,违反交通等等。因为那时就要用到高于回教法的普通法。

在以往,普通法的法庭可以取代回教法庭。可是,马华有份的国阵却修改法律,让普通法法庭不能过问回教法庭事务。这是马华有份的国阵所搞出来的混淆。为何马华要支持提升回教法庭地位这样的行动呢?所以在今天才会有这种到底哪一种法庭才有决定回教法律的更高地位的混淆。

你是不是已知道国阵,也就是马华有份的,才是造成今天这种混淆局面的主谋呢?现在你却倒反来指责我们。

回教刑事法是很特定的。它只是涵盖了特定的暴力与严重犯罪如,盗窃,谋杀,谋反,叛教,使用迷醉物品,不当性行为与毁谤。

现在,我们已经有法律来防范盗窃,谋杀和谋反。所以这些法律就超越回教刑事法。实际上,普通法对谋反的惩罚更为严重。你还记得在几年前,那些被控谋反的奧馬烏納信徒都被吊死了吗?若用回教刑事法的话,就不必吊死了。他们会给与一个忏悔的机会。若它们忏悔了,就会被原谅,然后回到社会,正常生活。不过我们却吊死他们。

在回教刑事法之下,即使是陈平也能回归家乡,因为他已经在1989年与大马签署了和平条约。回教刑事法在这些事件上不是更加好吗?

至于迷醉物品,我们也早有法律约束。在一定的数量下,即使你没有使用有关迷幻药,你也需要面对死刑。在回教刑事法之下,拥有不算是犯罪,使用才算。所以不会死刑。

无论有没有回教刑事法,使用迷醉物品和不当性行为在回教法下已经属于犯罪。回教徒将会被惩罚。即使在现在,非回教徒就不在执法对象之内,就如回教刑事法那样。

我们必须记得,猪肉,酒类,赌博,不当性行为,还有任何回教认为不道德的活动,都是针对回教徒而已。非回教徒要这样的不道德就能继续这样的不道德。蔡细历公开承认他就是春宫片内的男主角。既然他不是名回教徒,就什么事也没有。若他是名回教徒,既然他承认了是春宫片内的男主角,那就要被带上回教法庭了。

根据宪法,回教是联邦的官方宗教。根据宪法,统治者为回教之长。根据宪法,每个州都对回教有权限,这表示也包括了回教法律。所以这就要看州要如何实施回教刑事法了。

若马华无法接受这项事实的话,而且马华也是执政党,那么马华就应该能在国会上提出修宪的动议来纠正这些不当。为何马华没有这么做呢?为何总是沉默呢?

行动党和回教党不是执政党。马华与巫统才是。所以应该去修宪,撤销州与统治者对回教法律的权限,让中央政府接管不是更好吗?马华与巫统都有这样的能力办到。为何不这么做呢?然后若这办成了,回教党就不能再谈回教刑事法了,因为他们再也不拥有对回教的权限,反而国会与首相才有。

无论如何,回教党只竞选国会的三分一议席,也赢不完所有竞选的议席。因此,回教党要修宪,以实行回教刑事法是不可能的事情。回教党需要巫统与民联的回教徒国会议员联合起来才能成事。而我们也知道这将不会发生。  

所以我们还有什么课题呢?这是真的是课题呢?还是用来扰人耳目罢了的呢?马华是不是利用这个课题来掩饰他们已经无关紧要,然后将会在下届大选一败涂地的事实呢?马华试图把这回教刑事法课题当成是他们的“救命线”。不过就看选民接受不接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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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0-2011 1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吵什么吵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4-10-2011
原题∶What’s the beef?

我记得在八零年代,假如没有错的话,当马来西亚颁布乱抛垃圾就罚款马币一千元的法律的时候,我们就爱开玩笑说,若在斋戒月抽烟的时候却遇到警察的话,就继续吸烟好了。若你把香烟丢在路上,就会被罚马币一千元。若你继续抽烟,就算是因为触犯斋戒条例而被捕,有关的惩罚只是马币三百元,这样就比较便宜。

那个笑话与我今天所要说的有什么关系呢?没有,真的,我只是要吸引你的注意罢了。不过,其实也算是有点关系的。我是要给你看回教法律其实在马来西亚已存在多时。这不是一种新的事情或将会实施的法律。回教法律有很多,唯一还没有颁布的就是现在每个人都很关心的回教刑事法。这是回教法律内涵盖“严重刑事”的法律,至少从回教的角度上来看。

无论如何,回教法律只针对回教徒,或是那些被认为是回教徒,或是被怀疑已经皈依回教的人,所以才有那些抢夺尸体的事情发生。而非回教徒就不受这些条体所管束。

我们曾讨论过一种假设情况,说如果有男人,或女人因为通奸而被捕,也就是说与无婚姻关系的异性共处一室,那么就会被控上回教法庭。这时,被告就向法庭要求证明他们就是回教徒。

你看,只有当被告是回教徒的情况下,亲密罪才能够成立。若被告不是回教徒,那么就无罪。所以这被告就问法庭,“你怎么知道我是回教徒呢?”

这问题是有效的。因为被告也许是来自回教父母的家庭,在报生纸上拥有回教徒的名字,所以从宪法上看来,被告是回教徒。

但是,回教徒的特征是什么呢?不是有些你必须相信的特定教条才能算是回教徒吗?又或是有些你必须相信的特定基础,甚至是特定必须体现的仪式,才能算是个回教徒吗?

若你对穆圣的先知地位存有怀疑的话呢?若你怀疑,或不确定,他是否从卡迪嘉(穆圣的大婆)的表亲瓦拉卡,一名伊便尼派基督教牧师那儿学习“回教”,又怎么办呢?因为回教与新旧约圣经相似的地方太多了。若你怀疑,或不确定可兰经也许不是来自神,而是穆圣自己从瓦拉卡那儿所学的,然后自行编修的呢?

若你开始这么想,那么你是否来自回教徒父母的家庭,报生纸和身份证上是否有回教徒名字,你都不是一名回教徒了。因为你对穆圣的地位,还有可兰经的字句都存有怀疑,那么这就是说,你不是一名回教徒。

所以,若你告诉回教法庭说你所怀疑的事情,认为回教里的穆圣与可兰经也许不对,也许还是个谜,那么法庭就不能把你当成是个回教徒来审判,罪名就不能成立了。

当然,宗教局就会安排你进入宗教改造中心。不过那是另一回事了。问题是,他们不能指控你幽会,就因为你说你对回教的条律的真实性,也怀疑那些故事只不过是谜或是骗小孩的话罢了。

就说,在扣留中心几个月后,他们还是无法成功改造你。你还是坚持你不相信你所认为的传说故事的话,他们当然是不能判你死罪,因为回教刑事法还没有在马来西亚颁布。所以他们最终会让你走。这事情曾发生在我的一个朋友身上,在经历两年的扣留以后。

现在,若他们实施回教刑事法,然后这法律对叛教的惩罚是死罪的话,那么他们就能砍你的头了。

实际上,若你仔细分析回教刑事法的话,你会看到其实这与古老的基督教法律很相像。所以,若有人说回教是从早期的宗教演变而来的,也不能算错,虽然回教徒会很生气听到这样的言论。.

现在,基督教徒就谴责回教是野蛮的,特别是在这刑事法的课题上。不过这些也都是圣经的法律。只不过,基督教徒与基督教国家都不再跟从这些法律了,但也不表示圣经就废除了这些法律。这些法律还是被记载在圣经上的。实际上,圣经里还提到,若你自己的孩子叛教了,就得杀掉他们。

这些还是被记载在圣经上,也没有被修改。而基督教徒和基督教国家不再实施这些法律就因为他们都不是好的基督教徒。基督教徒已经违背了神,也拒绝了圣经。现在只有很少的基督教徒还会听从神,跟随神在圣经上的话语了。若他们是真正的基督教徒,他们也依然会把叛出基督教,然后皈依回教的信徒给杀了。

无论如何,一些回教徒要实施回教法律。我的意见就是我们让回教徒自己去处理。今天,已经有很少的基督教徒会同意圣经上那些野蛮的宗教法律,虽然这已经算是违反了圣经。我觉得大多数的回教徒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都是要看回教徒如何去决定这样的事情,而不是由非回教徒代表回教徒去决定。

非回教徒唯一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回教法律只针对回教徒,一往如常地,对非回教徒是无效的。而这些保证要如何去确保,就需要商讨和做出同意。一旦非回教徒满意他们确实被豁免了,就让回教徒去做他们爱做的事吧。在一个民主国家,每个人他们的宗教都有信仰权利,只要这并不影响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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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04: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那糟糕的教育制度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9-10-2011 04:55 PM 编辑

出处∶自由今日大马
作者∶K Kaliban (自由今日大马编辑)
日期∶13-10-2011
原题∶The sorry state of our education system

最近有位在巴生谷某本地大学的资深教授朋友对我谈起他班上的大学生的教导情况。

他说,作为他教导的过程之一,他会要他所有创意部的学生认出在教室里的一张世界大地图里的各个国家。有时他还会要他们指出马来西亚的位置。

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他说,有些学生竟然指不出他们自己的国家在世界地图的哪一部分!

更糟的是,有的人甚至不能读出在地图内的国家名字,还有一个还说,格陵兰岛“看起来像马来西亚”。

这位朋友还有其他轶事告诉了我。例如他大多数的学生都不知道在今年三月中在日本发生的海啸。他们也不知道海啸如何造成核子反应炉的溶解。他们也不知道许多本地、全国及外国的新闻。

他还说他大多数的学生都不阅读。他们都不读教科书,不读书本,杂志,甚至是报纸。

由于他来自一个阅读几乎就是本身文化的国家,他对他的学生有这样的态度而感到目瞪口呆。

而他最大的惊奇则是他的学生总在抄袭,不只是在功课上,连学年作业也是如此,而且这样的行为看起来是一种能被接受的大学文化,虽然大学对抄袭有很严厉的政策。

对此大学没有实际执行有关政策。他觉得,大学管理层是为了要保持良好的及格率,而对此只眼开只眼闭。

这不是个笑话,这是事实。这都在一家巴生谷的著名本地大学内发生。

我不是说这样的情形都出现在我们所有的大学内,不过单是这里的情景,就足于显示我们的教育系统有多糟糕了。

这间大学,或至少这班学生,意味着我们的情况变得很糟糕了。

这些学生都是我们将来的社会栋梁。不过他们都很自大无知,还是来自一个注重纸张文凭,而不是充分的教育好让他们在高竞争的工作市场上应付自如的教育制度。

最近就有个新闻报导说,有几千名的国民服役训练生(也就是中五毕业生)不晓得书写。对一个连联合国都承认有着很高入学率及识字率的马来西亚来说,这是很令人惊震的。

我们不应该归咎这些学生。他们只是一群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是一群被政客所操弄的教育制度下的产品。

在这种制度之下,我们的学生已经忘记要如何发问,商讨和辩论。他们变得非常迟钝,只会等待他们的老师,教授的“喂哺”,直接教导如何去考取优等成绩。

他们其中一些人最后成为老师,因而形成了恶性循环。若这样持续下去,我们的教育制度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所以政府把他们的优先弄错了。在2012年预算案中,首相纳吉宣布给公务员加薪,包括教师。

他将拨出共马币五百零二亿元的教育预算,这包括了:

•     所有源流学校的发展预算共马币十九亿元。

•     成立一项共马币十亿元的基金,以提供学校的建筑,改善和维修,特别是应付学校的紧急需求。

•     撤销中小学的杂费。

•     提供公务员,包括教师的业余深造补习津贴。

•     提供两万个学位,让只持文凭教师能继续深造大学学位。

可是,很显然的,预算案中却没有提及任何教学法上及教师们或教育者的自我增值上的再训练的拨款,以便提升素质。同样地,这里也没有提及任何提升全国各地的师训的拨款。

为了我们教育制度上的改革,政府应该先向教师及教育者下手。

用英语教数理的其中一个失败原因是,教师们本身不能好好使用英文来教导数理。

只要去问任何学生,特别是在郊区的,他们就会说几乎没有用英语教导。这样的话,有关政策怎样会成功呢?

我们的许多老师都没有什么优良配备以出产世界级的领袖。我们应该先“调整”老师。他们应该再去受训。用在这方面的钱到哪里去了呢?有关这方面的机会在哪里呢?

教育拨款也应该用来减轻老师的文书工作。让他们只专注于制造能够应付世界市场竞争的聪明学生就好了。

若我们有心要搞好我们的教育制度,首要任务就是让我们的教师再受训。

然后,我们就应该大事改革教育制度本身。我们的教育制度已经被之前为了加深自己的影响力于中的教育部长,而被搞的面目全非了。

教育部长慕尤丁说政府会进行教育改革好几个月了。不过自从说了以后,也没看见有什么进展。

我们需要的是一位有勇气,关心我们下一代的未来的教育部长,而不是一名追求名气的政客。

有了一个新的和有效的教育制度,也许我们能够再次有来自学校及大学的学生,他们都能够正确地指出大马在世界地图上的位置。

实际上,一个有素质的教育制度能够把这些学生送上能够发挥所长的国际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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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011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回教成了新的共产主义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0-10-2011 05:22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8-10-2011
原题∶Why Islam has become the New communism

这篇文章是针对回教徒读者的。我发觉许多回教徒不会接受里面的看法,说不定还会觉得是一种负面的攻击。不过就算了,因为真相总是逆耳忠言,苦口良药。非回教徒当然就非常欢迎你们的回帖,只要是在一种追求真相的精神下。

回教徒也许会不解为何非回教徒总是对回教或任何有关回教的讨论和讲道都抱着怀疑不信的态度。非回教徒这种敌视的表现也许就是让大多数的回教徒诠释成一种对回教的攻击的原因。

宗教分子的态度就是这样的: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从来就没有灰色地带的,总是不是白就是黑。这也不只是回教徒的问题而已。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也是如此。看起来亚伯拉罕的信仰都建在积极和战斗的基础上。

当亚伯拉罕的信仰是用不归顺就得死的刀尖式来宣扬的时候,你又怎能责怪他人呢?你也许会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你会认为过去是会容易地被遗忘及被宽恕的吗?伤口可能已经好了,但疤痕还是存在。而且在中东和其他回教国家的许多地方所发生的事情多少都是过去的一种反映,或是一种还是活在过去的象征。

宗教分子,不论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或回教徒,都用一种狂妄自大,居临高下的态度说话。看来他们都没有一点人道或谦虚的品德。总是一副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代表神在说话的样子。他们时常挂在嘴上的,所谓的和平,仁爱与宽恕的宗教到哪儿去了呢?人们所看到的只是说好话和虚伪罢了。若他们不能显示一些自信心,人们又怎能相信他们呢?

宗教分子,特别是回教徒推崇一个回教国度,试图让大家相信,比起一个世俗国,在一个回教国度下,会有一个更好的生活

世俗国的相反就是神权国。不过当我们把回教国度当成是神权国的时候,就有反对的声音啦。回教徒坚持认为会回教国度不是神权国。若不是神权国,哪又是什么呢?总不成是叫民主国度吧?是的,他们就是要我们这么称呼--民主国度。

不过就如此而已。一个神权国不是个民主国,有哪一个回教国度,自穆圣升天到奥多曼帝国于1922年崩溃以来,是以自由及公平的选举下产生的呢?反而全都是由一个极权政府所成立。在神权国里,自由和公平选举是行不通的。因为自由和公平选举是有关大多数的意志。而神权国是有关神的意志。大多数人的期望都不能被算进来,而神的意志就能够超越大多数所希望的。

我曾辩说,若穆圣出来竞选,他有可能会败选,然后当不成自己社群的领袖。就别忘记,在当时的回教社群,是属于少数,还被时常对回教徒有不良企图的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和多神教徒所包围着。

自古以来,从来就没有一个成功的神权国,不管是属于基督教的,回教的还是什么教的。那些都是极权政府在管理,大多数的人们意愿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人权不受尊重。实际上,根本没有所谓人权的概念的出现。即使在所谓的“回教黄金时代”,也是由极权制度所发展,民权并没有被看重。

这些有正确思维的大马人怎么会同意要时光倒流,重回以往的中世纪去生活呢?当我们提到这点的时候,我们就被认为是仇视回教的人,挑战真主的命令。这正好都是魔鬼撒旦的特点,因此神才让撒旦永远沉沦于地狱之中。

回教徒不能理解法律其实不是问题的来源,如何执法才是。在目前的司法制度及政府之下,若不能容忍异见与反对,即使是好的法律也能变坏。在马来西亚,没有所谓的“正义”。正当目前的制度已经失败,也看不出有什么对破坏有暂缓的端倪的时候,马来西亚人又怎么能够相信对目前制度的任何修改呢?

大马需要向前迈进。而前进的基础就是民主,容忍和尊重公民自由。在这1500多年以来,从来没有一个回教国度能够证明曾经拥有这些价值。生活的素质有所提升不是因为这些国家成为了回教国度,而是当他们撤换极权统治,废除了哈里发制度。

在世界上,只有一些人会追求神权国度,不管是兴都教的,佛教的,犹太教的,基督教的或是回教的。神权国的“尝试”已经完毕了。而且每个都是以失败和灾难收场。是时候向前迈进了,而前进的方式就是以大多数的意愿为主。

尽管如此,若大多数的人选择了神权国,就来个神权国好了。民主就是这样的了。不过,少数人是不能够表示反对意见的,大多数的人肯定会阻挠的了。不过,大多数的人对少数人的相反意见,不能当作是一个对神的抗争。那只不过是大多数的人在捍卫他们的自由选择的民主权益,一个本来是神给了我们的,第一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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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011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结论是.....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7-10-2011
原题∶So, the conclusion is.....

在《吵什么吵》这篇文章引发了一场非常好的辩论。无论如何,如他们所说,好戏总归要落幕。
这篇文章的回帖共超过400帖,看来很多人都不会一一去读。把这些意见综合起来做出结论不是很好吗?

第一个,也许也是最重要,说得最清楚的论点就是,非基督教徒没有资格去对基督教义或圣经说三道四,因为他们对“其他人”的宗教了解得非常少。我觉得这点说得非常好。因为我也时常对那些对回教提意见的非回教徒这么说的。

所以这第一个结论我是非常同意的。

而第二点就是,非回教徒永不会同意在大马实施回教刑事法,就算他们已经得到很好的确认与保证他们不受这个法律,或任何回教法律有任何程度上的影响。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人能够确保在未来这些所谓的保证会不会失效这点让非回教徒非常不自在。

我对那些非回教徒非常同情,也明白他们的担忧。回教刑事法的实施,会不会像是打开潘多拉的箱子那样,一开了就关不回呢?谁能保证?所以最好就别冒险。

想到回教党是为回教而斗争的党,回教刑事法也是他们的目标之一,所以就安全起见,最好不要让民联执政。

巫统已经很清楚表明他们不会实施回教刑事法,即使是在州级。所以全国更不必说了。巫统因此就两次阻止了回教刑事法的实施。第一次在吉兰丹,第二次就在丁加奴。因此比起有可能实施回教刑事法的民联,让国阵做联邦政府会比较安全。

当然,若你从法律及宪法的角度上,而不是宗教的角度上来看回教刑事法的话,民联要实施回教刑事法是不可能的。因为回教党只是竞选三分一的国会议席。即使他们联合了来自公正党的回教徒议员,也凑不齐三分二国会的条件来修宪。无论如何,虽然风险只有1%,但风险还是风险。

我觉得若我们选出一个贪腐、随心操弄、民族主义、爱镇压和邪恶的政府的话,反而会更糟糕。而且,一个贪腐、随心操弄、民族主义、爱镇压和邪恶的政府会比一个在将来的某一天对回教社群实施回教刑事法,也不能对非回教社群有完全保证他们将对这法律会有豁免权,即使这种可能性只有1%而已的廉洁政府更加贪婪。

我想加多一点的就是,许多人都专注在新旧约全书的课题上,虽然这不是我们所要谈的课题。

我承认许多回教徒对此感到混淆,包括了我。这新与旧的名称让非回教徒有一种两部书形成了圣经的一部分的印象,就像回教徒如何看待他们的可兰经与圣训那样。

澄清这样的事情是很好的,因为这样一来,回教徒与其它非基督教徒就对基督教义有很好的理解。若不是全部的话,有许多的非基督教徒都觉得这两本书都是基督教徒的圣经,记载了他们在约两千多年前的行为,直到1850年。

我最感兴趣的就是旧约全书是犹太教的圣经,不是基督教徒的圣经。这让人觉得奇怪为何犹太教徒与回教徒却是世仇,然而他们的圣经却是教导同样的事情,以及回教法律其实就是犹太法律。

我特别对有关基督教徒圣经,新约全书,提倡非暴力,非仇恨,仁爱,宽恕,再让出另一边的脸等等的论点特别感兴趣。实际上,我时常鼓吹同样的价值观来看待敦马的课题。我总觉得我们应该像基督教徒那样,不要因为我们认为他对马来西亚干下什么事情而恨他。反而要爱他和原谅他,就像基督教徒说耶稣就是这样教导他们的。

我希望,虽然我们在上篇的回帖中看到仇恨的争论,不过这事情也将告一段落。我们能够把我们的意见而融汇起来的知识让我们能够轻松和满足。至少我们现在已有共同的看法,我们应该从这样开始,然后想想应该如何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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