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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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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1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PK讲的法典官,从来就不是亲民联的,他被雪州民联管辖下的宗教局为难和驱赶,后来纳吉等数人表示支持他,他 ...
留下眼镜 发表于 17-2-2010 06:42 PM




啊叔。。。带上眼镜好好的读。。。不要是也TEMBAK。。。不是也TEMBAK。。。 记住, 素质很重要"那就是我的朋友Jad,一名非常讨厌反对党的巫统忠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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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没有看清楚?RPK提了两个法典官,一是霹雳州的,一是玻璃市州的。RPK的文字暧昧伎俩我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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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上你的BANK ACC。。。 我愿意付钱给你买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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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2010 04: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假如你觉得天无眼的话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1-2-2010 04:13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0-02-2010
原题∶In case you doubted the existence of God

所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虽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但是报应终有期,只是不知何时何地罢了。还记得Ristina Majid医生, Ummi Hafilda Ali, Azizan Abu Bakar, Megat Junid Megat Ayub, 总检察长Mohtar Abdullah, Augustine Paul法官等人吗? 让我们在这恶人榜上,再添多反贪委员会长官M. Mohan与Sydney Clyde Jeremiah助理警监这两人吧。



律师被控隐瞒财产资料

Rosli Dahlan律师今在地庭被控在他上个月的宣誓书中隐瞒其财产状况。

Rosli然后要求S.M. Komathy Suppiah法官的准许在法庭讲话。

Rosli说反贪局提控他的时机,也就是哈芝节的前一天是具有羞辱他的算计在内。我已经受够了。若我在隔天到回教堂或是若我敢去的话,我将会成为鄙视和嘲讽的题材,他说道。

他也告诉法官说他感到伤心会站在被告席上,因为他是被反贪局长官所“逮捕”。

辩护律师Kumaraendran说反贪局长官是在星期四的凌晨两点半在被告的办公室内逮捕被告的,他们还紧紧地将他戴上手铐。

他说一名反贪局的高级长官也威胁要殴打Rosli。(2007年10月13日)


现在看看那个反贪委员会流氓怎样了:

反贪委员会高级长官被控贪污

一名雪兰莪反贪委员会的助理警监在今天(星期五)的地庭被控涉及马币25万元的贪污。

37岁的M. Mohan被控涉及两项控状。他向Azhanis Teh Azman Teh法官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这两项指控。

他被指称向A. Sinnaiah收取马币25万元的贿赂,以换取不提控前者涉及向登记局与移民局长官贿赂的案件。

Mohan也被控同意以同样的目的而接受Sinnaiah马币20万元的贿赂。

有关犯罪是在去年的10月22日的早上11时到下午1时之间,在雪州反贪委员会办公室,即是沙亚南商业广场的14楼内发生的。(201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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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想要陷害我的警官现在是满身屎了。Sydney Clyde Jeremiah助理警监传呼我的律师J. Chandra出庭做控方证人。这表示说,Chandra不能出席我的官司。在上一次的庭审中,控方还反对Chandra出现在法庭内,并要求他离开。好了,现在猎我者反被猎,真是天有眼了。《毫不留情-狩猎者今被猎》(2008年2月5日)


警官为被控贪污五人中一人

在昨天地庭中个别被控贪污的五人当中,一名被告为高级警官。

在第一宗官司中,Sydney Clyde Jeremiahzh助理警监被控收取36岁的Mohd Khusaiful Che Rashid共马币2千元的贿赂,以释放因提供性服务而被捕的27岁青年许志坚。

47岁的Jeremiah为城中严重刑事部的一名高级调查警官。

他被控在去年10月26日下午3时半在金马区警察总部,他自己的办公室内涉及该项犯罪。

大马反贪委员会副检控官Iznina Hanim Hashim提议共马币1万元的保释金。

Jeremiah的辩护律师拿督Salehuddin Saidin求情要求把保释金减到马币5千元,因为Jeremiah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

“他有两名分别是9岁与11岁的幼小孩子,”他说道。他补充说,Jeremiah目前还是个高级调查警官,没有潜逃的理由。


现在我们来看看之前已被天收之人:


断绝女儿关系,乌米亲父心碎死去

Christopher Fernando告诉吉隆坡上诉庭说,政治部总监Said Awang去见了乌米的兄弟,Azmin Ali,也就是当时安华的主要私人秘书,并征求他的帮助,游说乌米撤销对安华鸡奸Azizan的指控。

Fernando说Said去见了Azmin,说要求与安华见面会谈。在与Azmin的会谈中,Said问他乌米是否是他的妹妹,而Azmin也确认了这个关系。

Said Awang后来问Azmin说他是否能够游说他的妹妹撤销对安华的指控,Azmin就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们自从指控事件以来就没有再交谈。

政治部知道乌米是整项指控的幕后主导,而当与Azmin商量之时,政治部还没有与安华见面。

Azmin然后召集家人讨论这件事。他一共举行了三次面谈,包括与乌米的。

乌米起先否认她写信给首相指控安华涉及鸡奸。Azmin然后劝告他的妹妹不要介入阴谋,就在那个时候,她承认一切已太迟,因为她已经收了金钱与合约,钱也用了。

乌米后来向其父承认涉及该阴谋,说就是她写信给首相的。身为一名宗教导师,其父与她断绝关系,不久之后,心碎死去,死前一点也不原谅他女儿所干下的事情。(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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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izan Abu Bakar被捉奸

指控被安华鸡奸,39岁的Azizan Abu Bakar再次吸引众人注意,当他即刻迎娶三天前一起被捉奸的对象Norhayati Saad。

马六甲回教法庭拒绝Azizan与Norhayati的保释,并决定扣留他们直到9月28日的审讯。

自从马六甲的回教法令在1991年被推介以来,这是首次涉及有关犯罪的人被拒绝保释。(1999年9月前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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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案证人Ristina医生死于心脏病

Ristina Majid医生,一名安华案的重要证人,在昨天早上死于心脏病。

这名拿督Shamsuddin Othman,政府秘书长的弟媳终年51岁,留下两名孩子。

她是一名牙医,在安华案爆发之前,邀请乌米一起居住了2到3个月之久。

另一名安华案的主要证人Azizan Abu Bakar也在警察破门入屋逮捕之前与Ristina医生居住了一天。

当被联络上时,眼泪满脸的乌米说她死去了一名好朋友。

“Ristina医生最近联络上我几次,说要见我。在星期三她要我来与她一起吃咖哩鱼头,但不幸的是,我无法成行,”她补充说道。(200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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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tar Abdullah昏迷一年后死去

前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Mohtar Abdullah今天在吉隆坡医院去世。一年前他在一项移出脑中血块的手术后就昏迷不醒。59岁的Mohtar也是前任总检察长,在今天下午的礼拜祈祷后被埋在Bukit Kiara的回教徒坟场。(200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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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t Junid在久病后去世

前内政部长丹斯里Megat Junid Megat Ayub在星期四早上5时25分在吉隆坡的班台医药中心内逝世,终年65岁。

他的遗体会在下午12时半摆放在他Kelana Jaya的住家,然后将送到Damansara的Kiara坟场埋葬。

他生前也曾是国内贸易及消费事务部长,已经患重病有几个月了。他在2004年进行前列腺癌的手术,但是在2006年复发,癌病转移到肝,肺及骨。(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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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ine Paul在久病后去世

主审安华1998年的贪污案而闻名的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S. Augustine Paul因某病死去,终年64岁。

虽然死因不明,但是他已经卧病在床一段时间。有关葬礼将在明天举行。

Paul在1996年9月1日开始被委任为司法专员,然后在1998年5月15日晋升为高庭法官。

He主审过安华的渎职案与鸡奸案,在审讯中最常被人拿来引用的句子就是“无关系,无关系”。

他在2003年8月1日升任上诉庭法官,然后在2005年6月17日成为联邦法院法官。(201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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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10 04: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处∶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5-02-2010
原题∶Islam 101

我的一个朋友,也是霹雳著名 ...
ecs283 发表于 17-2-2010 02:42 PM

RPK shoot的非常的赞!
我实在非常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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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2-2010 09: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遮头露臀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3-02-2010
原题∶Cover the head, expose the butt

这里有两则关于我上个发表《毫不留情》今天来讲讲鸟话的帖子。


作者∶batsman
日期∶2010年2月23日
时间∶13:50:56

顺道一提,我也不同意婚外性不是大问题。婚外性也会伤害到其他人,特别是孩子。若社会不惩罚这些涉及婚外性的,那么事件就会频频发生。若这样的情形增加到每4对婚姻中就发生一次的话,那么就有上百上千的孩子失去大好家庭。

社会必须保护婚姻的神圣,就如必须保护公路使用者不受贪污长官及不良道路系统设计的伤害。

作者∶ctlyn
日期∶2010年2月23日
时间∶09:21:04

亲爱的作者与所有人,当你对回教一知半解的时候,你也许会认为回教是个不好的宗教。若你不肯定的话,就去问问那些专家,而不是那些不只是会写有关宗教
,还有种族与政治的废话的作者。

让我来说说我的老师Abdul Rahman Pattani曾经所说过的。而且,ctlyn不是说提议我去‘问问有关的专家’了吗?好吧,ctlyn,Rahman老师可说是德高望重的了,他是百大年自由运动的领袖之一。在70年代末期,他逃命到丁加奴寻求政治庇护。他的兄弟和整个家族都被泰军屠杀了。所以Rahman老师必须离开泰国,然后在丁加奴寻求政治庇护。不然的话,他就会与他的家人一同遭到毒手。

丁加奴法典官与大臣私底下都认识在麦加与麦地那等地活了超过17年的Rahman老师。他说得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还是一名hafiz, 也就是说他已经能背诵整本的可兰经。由于他的名望,丁加奴政府就委任他为苏丹再纳阿比丁宗教学院的讲师,由沙地阿拉伯政府支付他的薪水。

所以,ctlyn, 我的教导是来自最好的老师。我一直向他学习,直到在1994年离开丁加奴为止,大约共20年。而他是我所遇见过最前进及不极端的老师,虽然他涉及百大年自由运动的领导。

我记得有一次当我们的邻居在哈芝节做牺牲供品时,Rahman老师就要他送一些肉到我家。刚好我那时去了吉隆坡。这邻居就说我去了吉隆坡。Rahman老师就告诉他说我岳母有在家。但是她却是一名基督教徒,这名邻居回答说。Rahman老师就斥责他说:基督教徒又怎样? 把牺牲供品肉施舍给一名基督教徒并没有错。

你可知道,ctlyn, 就因为Rahman老师的妻子,我的岳母在她去世之前就转信回教。而我妻子的表亲整家人也转信回教了。这是因为Rahman老师与他妻子的模范行为吸引了他们皈依回教的。有多少人是因为你ctlyn所立下的模范而转信回教的呢?

无论如何,回到刚才的课题。Rahman老师有一次曾经发表有关回教徒争论琐碎小事而忽略大事的谈话。他是这么说的∶

回教徒在争论琐碎小罪恶就如我们在争论人们没有戴白帽。实际上,穿戴白帽并不是强制性的。反而在朝圣时,是被禁止的。可是我们都不在意那些更重要的事情如遮盖羞体的需要。

让我用这两张照片来表示Rahman老师的意思。



你是否看到了这两张照片内的妇女都‘妥当地’遮盖了她们的头部,却露出了她们身体的‘最佳部位’呢? Rahman老师的意思就是这个。

我没有说婚外性不是重要的课题,或是应该被容许的。我是说若我们真的在意我们的社会现况,那么有许多课题是必须要探讨看待的。

那些涉及婚外性的回教徒都是关起门来秘密行事的。但是宗教局就雇佣一些偷窥狂去监视那些入住酒店的人,然后冲入酒店去逮捕他们。当然这就会上报纸了。不然的话就没有人会知道了。

但是有多少人涉及呢? 问题有多大呢? 是的,这毕竟还是个问题。我没有说这不是个问题。但是有多严重呢? 不是说回教是禁止监视你的邻居的吗? 这在回教内,不是更大的罪恶吗?

贪污,却是公开进行的。他们没有关起门来秘密地贪污。而那些涉及贪污的大多数都是公务员,例如执法长官,警察,道路交通局长官,等等 -- 基本上都是马来人回教徒的政府长官。而许多非回教徒都被逼缴付‘枱底钱’给这些人。

你以为非回教徒会尊敬这些回教徒吗? 你不觉得就因为这些回教徒的行为,非回教徒会对回教产生低下的看法吗? 而我们不是在谈论个别的贪污案件。我们是在谈论一个失控的问题。

然后有人会因为贪污而死。汽车的设计或产品不好,因此不安全。道路设计或产品不好,因此不安全。司机不知道要如何妥当驾驶因为他们的执照都是‘买’回来的。连那些非常会驾驶的人都会在他们的驾驶考试中不及格,除非他们有给‘枱底钱’。

你可知道有多少名马来人回教徒的军事人员在这50多年来因贪污而死亡的吗? 马来人回教徒的部长因为‘枱底钱'而赚取上百万的金钱,那些许多为马来人回教徒服务的就因此而亡。就不要逼我谈论马来人的严重毒品问题。这全都是那些贪污的警察所致。我一旦开始了,你就永远不能让我停下来了。

所以我们就来个国际讲座,邀请世界各地的回教学士来到马来西亚商讨鞭打喝啤酒或有婚外性的女性的课题。这很好啊。若你认为这样能解决问题的话,我是没有问题的。但这是唯一的问题吗? 是最重要的问题吗? 没有其他的问题了吗? 没有其他的问题是更加有问题的了吗?

回教目前面对很严重的形象问题。然后我们就责怪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说他们展开诬蔑回教的行动。但是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回教徒自己。我们喊叫说回教是美丽的宗教。我们喊叫说回教法是最完美,是来自神的法律。然后我们就成为地球上最贪污的社群,来展示回教和回教法律有多‘美丽’和‘完美’。

那些拥有最糟糕人权纪录的都是回教国家。那些把国家管理到非常糟糕的都是回教国家。那些有最多内战的国家都是回教国家。国家经济一团糟的都是回教国家。从来没有举行过选举的大多数都是回教国家。然后我们高喊回教和回教法是最美丽的,是来自神的法律,是最完美的法律。

我会很想看到一个有高尚品德(在性方面)的社会。不过,那可以是B计划吗? 若不行的话,为什么呢? 我们可不可以让A计划是有关影响全国的课题的呢? 我们可不可以在解决了A计划后,才来解决B计划呢? 有关‘个人’品德的问题应该让位给关乎国家的重要课题。当然,婚外性是会破坏家庭,引起私生子问题。也能让爱滋病的问题加重,所以有必要严正看待。

但是让我们根据重要性来定先后。为何回教徒对贪污,滥权,浪费公款,种族主义,歧视,逼害,违反基本权益等课题都沉默不语的呢? 若我们要举办一个国际讲座会来商讨影响回教社群的问题的话,这些不是一直在影响着回教社群,必须商讨的课题吗?

是的,Rahman老师的比喻太好了。去争论男人是否应该戴白帽或是女人应该遮头有什么用?羞体比头还重要。若你的语文不到家,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的优先排列。Rahman老师要说的就是这个。

明白了? 晓得了? 知道了? 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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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2-2010 03: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今天就来讲讲鸟话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4-2-2010 03:29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2-02-2010
原题∶Let’s talk cock today


国际回教专家集会商讨鞭打女性

最近将会召开一项国际回教会议来商讨鞭打那些违反回教法律的女性回教徒是否符合规范。

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莎里扎上议员说,她希望该项由来自回教国家的回教专家及部长与会的会议能在三个月内成行。

“我会尽快向内阁提出这件事,”她说道。她补充说,她的部门会通过大马回教妇女秘书处举办有关会议,有关地点则会迟些才决定。

宗教司与非政府组织也能在会议上有他们的座谈会。她在周一出席一项与阿曼苏丹国社会发展部长夏莉法医生签署备忘录仪式上这么表示。

谈到一名记者问及举办这项会议是否会引起争议时,莎丽扎说∶“我们不应该害怕讨论任何课题。”

她说当以智慧与公正来执行回教法时,回教法令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法则。

至于有关回教之间不同派系的分别时,莎丽扎说这些派系应该互相学习,而她自己也有兴趣向其他回教国家学习。

问及在阿曼苏丹国是否也鞭打妇女时,该国社会发展部长夏莉法医生说该国的主要法律都来自回教法,而该国不论回教法或民事法内都不对男女进行鞭刑,所以根本不存这种争议。

“作为一个中等,前进与摩登的国家,男女在法律下都是平等的,”她说道。

但男女涉及婚外性时,他们会被囚禁一年,而不是受鞭刑。若犯了谋杀罪,罪犯不止要坐牢,也要赔偿受害者的家庭,她说道。

在二月九日,三名回教女性,岁数从18到25岁之间,成为第一批在马来西亚因犯下婚外性之罪,在回教法下受鞭刑的女性。

在去年七月,关丹回教高等法庭下判33岁的业余模特儿卡迪卡,因犯下饮用啤酒之罪,而鞭笞6下。但是有关刑罚还未执行。

大马和阿曼苏丹国两国都在妇女、儿童与家庭发展,年老国民,残障人士,以及性别研究上达成合作协议,互相交换意见和经验,莎丽扎说道。 – 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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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星报报导是在有够混淆,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大马部长或政府控制的宣传机关,美其名是主流媒体报纸所发表的言论的时候。

这里的课题是: 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回教法律? 若有,法律都说了什么?

那些宣扬回教法律的回教徒说这些法律在穆圣的时代以来就存在了。他们当然会引用各种‘不可置疑’的来源来支持这个论点。但那自然是回教分子的看法了。拒绝被宗教教条所蒙蔽的历史学家会根据文书证据来发表意见。他们会否定这种看法。他们会说,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回教法,在穆圣的时代是不存在的,而是在穆圣死后,几百年来所发展出来的。

尽管如此,这不是我今天这篇文章的主题。我会让宗教学士与历史学家去争辩回教法律的来源,然后去得出一致的决定,又或是继续互不相让。毕竟,历史都是由胜利者所写,没有失败者的份。所以,回教法的历史也是逃不过这样的‘标准’的。在一千年前就赢得争论的‘正版’就会继续存在,而那些输掉的就这么死去,他们的版本也不复存在。

星报所报导的以上新闻是引用大马部长的言论,给人一种不确定回教法律是说了什么的印象。基督教徒是否有需要举办一个国际会议来商讨‘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什么之类,的真正意思吗? 基督教徒非常清楚基督教义说的到底是什么。而回教徒却需要举办一个国际会议来探讨回教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让我们弄得简单一点。饮用啤酒是否是被禁止的呢? 婚外性是否被禁止的呢? 可兰经对这些事情有说了什么呢? 可兰经内所记载的惩罚是什么呢?

这有什么困难呢? 可兰经内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如果有的话,可兰经就会对此有明确的立场,应该要怎么做。做么要在穆圣死去1400多年后才来搞一个国际会议来复杂化课题,然后争论到蚊子都要睡觉了呢?

我可以向你保证出席者将不会有一致的看法的。自从穆圣死后,回教徒从来都没有一致的看法。你觉得为什么这次他们就会?就因为这位来自巫统的某人,在她政治生涯的最后几天中,试着举办一个能拯救整个回教世界的‘标志性’及‘历史性’的国际会议来挽救她的政治事业吗?她也许想得太美了。

好,莎丽扎说,“我们不应该害怕辩论任何课题。”我可以打赌我最后的一分钱,那绝对不是真的。只要一个来自回教发展局或发狂局或是不懂什么的狂热长官 报一报案,隔一天警察就在你家门前,以‘羞辱回教’的罪名逮捕你。信我吧,我是靠‘羞辱回教’而被逮捕来过活的。

若巫统要的话,议论回教可以算是个羞辱回教的罪。若巫统要的话,即使是议论大马联邦宪法,或其中某些条文也是。决定对错的不是穆圣,而是巫统。巫统还可以重写可兰经 -- 当然是比喻性的 -- 若他们要的话。而违反可兰经所说的,与重写可兰经没有什么不同。

就忘了有关喝啤酒或是婚外性的事情吧。让我们来谈谈一个简单和基本的课题。就谈谈有关女性头巾的问题。在马来西亚,这是选择性的。你可以选择戴或不戴。在沙地阿拉伯,就是强制性的,甚至是非回教徒的女性也要遮盖头部。在阿富汗,他们会公开鞭打露出头部的妇女。而在土耳其,他们禁止妇女遮盖头部。大学与国会都禁止这么做的妇女进入这些建筑物的范围。

这还不算是复杂的课题。这只是最简单与基本的问题。所以,哪一个的‘回教制度’才是正确的呢? 尊贵的部长可以请告诉我们吗? 或是她必须先举办一场国际会议来商讨女性是否需要或是不需要遮盖头部,还是让她们自行决定是否要这么做呢?

啤酒与婚外性是否是重要的课题呢? 所以他们喝了酒,“炒了饭”。除了自己,还伤害了谁吗? 我肯定很多人也抽烟。抽烟比起啤酒与“炒饭”,不是更加危害健康吗? 你也许偶尔涉及婚外性, 然后办事的时候有用避孕套。你也许在星期六晚才喝酒。但是你每天早上睡起来就抽烟,然后一天两包。

“炒饭”是死不了人的,如果你受到保护,然后你肯定做丈夫的不知情。星期六晚的啤酒也死不了人,除非你喝酒后驾车。但是你抽烟的话,就肯定死人了。那么不就应该禁止抽烟了吗?也许是鞭打抽烟的人作为惩罚了吗?

在回教分子没有跳出来指责我说我们应该合法化回教徒饮用啤酒与涉及婚外性之前,我所说的是,为何只是针对某些反社会的行为而忽略了其他更为有害的呢? 为何只针对啤酒及婚外性,而不是抽烟,正当抽烟对你的健康有害?

无论如何,为何只是针对只会伤己不会伤人的反社会行为呢? 我们是否应该专注于能伤害到别人的反社会行为呢? 你抽烟死掉是你的问题。你喝酒死掉也是你的问题。你到处风流后死掉也是你的问题。但是你丢一粒炸弹过来然后我死掉就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了。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了吗? 这里的关键字句就是轻重先后。找出主要的课题,找出那些伤害社会的问题。你要怎么对待你的身体是你的问题。

你可知道每年有七千条人命死在马路上吗? 那是2千7百万人口中的7千人。你可知道在英国每年有2700人命丧马路虎口吗? 那是7千2百万人口中的2700人。

现在,公路死亡不比喝酒与婚外性来的严重? 有多少人是喝啤酒死掉的? 7000人? 有多少人是死于婚外性的? 7000人? 但是有7000人死于公路上,而这些死亡都是他人之失所致。

为何在马来西亚有7000人死于公路,而在人口是马来西亚三倍的英国只有2700人呢?

这都是很基本的! 这都是因为贪污。在马来西亚你可以购买你的驾驶执照。在马来西亚,只要你给个几百块,即使你不会驾驶,也能拿到一张执照。每年那7000条大马人命,只值得马币300到400元一条。

然后回教是禁止贪污的。这比啤酒与婚外性更加严重。而大多数这些以身试法的受贿者都是回教徒。

马来西亚是否应该举办一场国际会议来商讨这个更严苛的问题,然后决定我们应该怎样处罚这些人呢? 我们是否应该鞭笞这些造成每年流失7千条人命的回教徒呢?-- 也许要鞭在他们的小弟弟上。但我就不需要举办一场国际会议来得到这样的结论。

哎呀! 做么回教徒酱多废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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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2-2010 10: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大马的新闻自我审查∶一个研究案例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4-02-2010
原题∶Press self-censorship in Malaysia: a case study


无意冒犯

我们已经留意到在星报里一篇有关最近三名女性在回教法律下受鞭刑,叫做《游说,不是强迫》的专栏文章已经冒犯到一些人。

我们要慎重表示我们是无意以这篇在上个星期五发表,由编辑主任P. Gunasegaram所作文章来羞辱或冒犯回教徒。

本报诚心地向那些被该文章内容冒犯到的人表示歉意。

作为标榜为人民报章的报纸,我们尽力保障我们所有的读者权益,并充分明了对他们的信仰有敏感的必要。

星报,201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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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徒被指示劝善戒恶,因为上苍的指示就是"劝善戒恶" (可兰经第31章第17节)

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恶魔而信真主,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可兰经第2章第2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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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een-Islam网站, 人类首要要求就是诚意,他们的诚恳意念,这样他们所做的必须来自内心,不能是显耀或虚伪。回教最不能容许的就是虚伪,那就是没有诚意的做作,内心与外行不一。例如说,祈祷或斋戒或戴头巾,都是因为被逼的,没有来自内心的接受,这不能让一个人成为皈依者。反而成了穆纳菲克(munafiq),就是虚伪的人。

若某人至少有点信念,却不能完成一些宗教需求,他至少不算是个不信者。但是若我们强迫某人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若他在我们的压力下作出那些事情,那么我们就是逼他成为虚伪,必须对他的恶行负起责任。

《最新的回教理解》
作者∶Ahmed H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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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两天写了有关回教的文章后,我准备要对这题材歇一歇的了。但是当我今天看到星报所发表的东西后,我就是耐不住,忍不住又出手鞭一鞭这死马了。

星报在上面那边没有说明为何他们发表道歉的真正原因,不过傻的也会知道为何他们这么做 -- 因为,就如往常般,他们接到来自能在年底决定是否要更新他们报馆执照的部门的电话了。

对了。你的报纸准证是每年更新一次的。已经有很多次,该部门假如认为有关报纸是个麻烦的话,他们就会中止他们的执照更新。

更何况,报馆老板或主编都会时常被传召到部门上去训训话。有些报纸还要每个星期去一次该部门,等着给他们鸟。

马来西亚实行的审查制度就是这样的了。虽然政府会说马来西亚报纸都会自觉地自我审查。但是当他们砍下你条鸟的时候,你要硬也没有东西可以硬了。

星报说的是要游说,反对强迫。我时常说,立法来规范行为是不行的。必须要教育人们。所以,星报说的基本上都是同样的东西。教他们。不要逼他们。然后如果教了他们之后他们还是没有跟的话,那么就是教育制度出了问题了。

回教说你们必须劝善戒恶,看以上可兰经所记载的第31章第17节就知道了。槟城首长林冠英曾经引用过这章节 -- 劝善戒恶 -- 而巫统的小子们就很生气。他们认为林冠英使用阿拉伯句子和引用可兰经是错的。

那真是有够蠢。可兰经是开示给所有人类的讯息,不限于回教徒而已。所以林冠英引用阿拉伯语的可兰经句子能有什么错呢? 巫统人的思维就是这么地狭隘。他们应该对林冠英引用可兰经句子而感到骄傲。我很开心至少在可兰经里还有一些东西是如林冠英那样的非回教徒觉得是值得引用的。

然后看看可兰经第2章第256节所说的 -- 回教无强迫。星报说的不就是这个吗? 可兰经也不就是说了同样的事情吗? 那么星报为何还要为了说出这事而道歉呢? 星报不就是引用了可兰经内的句子吗?

哎呀!有时我觉得很讨厌因为我就是看不到谈论这些究竟有什么用。

为何不应该有强迫呢? 为何我们应该教育而不是立法呢? 为何我们不应该强迫人们呢? Ahmed Hulus在他上面的看法中解释得很明白了。若你强迫人们,然后他们是因为被逼这么做的,不是因为他们呢相信这么做是对的。换句话说,他们不是诚意地做的,那么他们就是虚伪的人了。所以,强迫会造成虚伪。

若你强迫某人去回教堂祈祷,因为若不这么做的话就送他们进牢,那么他们自然会去回教堂祈祷了。但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躲避牢狱之灾,而不是因为他们相信去回教堂祈祷是对的事情。他实际上根本不相信你的神。但他还是去回教堂,而他的心却不在他应该在回教堂做的仪式内。

我觉得这就像是妓女赚钱。她为你张开大腿,因为她需要钱。这与情爱无关。她根本没有享受与你所做的爱。她只希望你快点完事,她就可以赶快走人。

而那些被逼为了利益而做事,或害怕惩罚而不做某些事,不就和妓女很像吗? 我们可以叫这个做宗教妓女。他们做这些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这不是因为他们相信所以他们才做的事情。

这就是虚伪了。

所以星报就如妓女一样了。他们根据所得到的钱来做事,而不是因为他们相信这是应该做的事情。为了能够继续做生意赚钱,他们就做出那些能让他们继续这么做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要扮演一个社群角色。利益比国家重要,那个才是星报的标语,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 -- 人民的报纸。

哎哟! 所有的华人都是这样卖身的吗? 我希望不是,不然这国家就有难了。唔…那个首相纳吉的特别长官在马六甲的一个马来西亚座谈会上说了什么来着: 所有来这个国家的华人都是妓女? 看来,至少星报和他的老板,马华,就是这样。他们到现在还在卖着身。

星报本来是对的 -- 游说,不是强迫。但是因为说了正确的事情,却为了报馆利益,要让政府开心,所以就道歉的这种做法,就让星报成了个妓女了。

自我审查我条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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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3-2010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牛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7-03-2010
原题∶Otak lembu


Anuar Shaari也针对《每日新闻》前主编拿督Ahmad Nazri Abdullah对他的马币一百万元官司发表意见。

他说有关官司是因为他于去年十二月在一份本地马来报章中说"一名反对党领袖变卖他在海外的资产"。

Anuar呼吁Ahmad Nazri出来澄清他与安华之间的关系以及他那被估计值超过马币十亿元的资产。

"Ahmad Nazri需要出来解释他是否是安华的代理人。除此之外,他也是一名报章前主编,"Anuar说道。

Anuar说这不是一项指责,而只是一项要Nazri出来澄清事项的请求。

Anuar是由Perkasa的Abdul Ghani Haroon陪同。– 马来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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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个月前,当那群马来人在祈祷后,把牛头拖到雪州秘书处大厦踩踏时,他们就解释说他们是无意羞辱兴都教徒的。他们解释说,马来人会在人表现愚蠢的时候就说他:笨得像只牛。所以牛头是愚蠢的象征。而雪州政府,特别是州务大臣卡立,是个笨蛋。因此,那就是牛头出现的理由。他们这么告诉媒体,而且部长还在那场新闻发布会上出现呢。

因此,这也是我今天的发表的标题:牛脑。

马来邮报报导说,Anuar Shaari要Ahmad Nazri Abdullah解释他与安华的关系。而我给Anuar Shaari的回应是牛脑;笨得像只牛。

马来邮报呈现这故事的方法就像是Nazri与安华有结交,就是犯了什么罪似的。Anuar Shaari并没有指责说Nazri与安华有结交。他是要Nazri出来解释他是否与安华有结交。

好吧,就说他有吧。就说Nazri与安华是有结交。那么是否就像是马来邮报所要弄成的那样,是犯法的呢? 所以? 这有错吗? 与安华有结交是不是犯法呢? 不是说每个人都有交朋友的权利的吗?

这纯粹是搞屎。马来邮报在搞屎。他们挑起悬疑,然后让读者去想像其他的事情。当读者在读着这篇新闻时,就得到一种印象是Nazri与Anwar有些‘不干不净的结合’,这是非常不好的。

当然,Anuar Shaari和马来邮报并没有如此指责。他们‘只是请求’。但他们的做法却弄得像是有内幕,而且还是不可告人的内幕。

Anuar Shaari与马来邮报应该去看看大马联邦宪法,那个说明保证所有大马人有结社自由权利的那部分。那个的意思是,所有的大马人都有自由去选择他们自己想要结交的对象。要与谁人结交并不是一件错事,也不是一项犯罪。

不过,在马来西亚,他们总是利用‘额外宪法’来使你结交有罪。

他们是否想说,如果Nazri与安华有结交就是有罪呢?首先,安华犯了什么罪? 因此,与安华有结交的话,Nazri的罪名是什么呢?

安华被指责说涉及鸡奸。那么,既然我与安华有结交,那么我是否也犯了鸡奸罪呢? 而我,被指责说毁谤了大马‘第一夫人’,正当她却不是什么第一夫人,只是个副首相夫人。所以既然安华与我有结交,那他是否也有毁谤‘第一夫人’之罪呢?

Anuar Shaari真是牛脑!

实际上,那是因为安华是反对党领袖。就因为他是反对党领袖,那么Nazri与他结交就不对了。若安华在巫统的话,那么与他结交就没有错。若安华离开公正党,重新加入巫统的话,与他结交也没有错。错的是安华是反对党。

许多商人,大亨,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等,都与巫统,马华,国大党,民政等等结交。这是不要紧的。这是没错的。但是假如他们与公正党,回教党,或行动党结交的话,那么就是错的了。这就是真正的课题。你并没有如我们宪法所保证的真正结社自由。这种自由惟有当你是与国阵,而不是与民联结交。

正牛脑!

Anuar Shaari,你想咬住一些东西是吗?那好,我就给你一些东西咬。再去发表声明,叫丹斯里陈家福解释他与首相纳吉的关系。

你还记得有关陈家福的故事吗? 他被称为是纳吉的高球友。若你对这名字不熟,看在你读书少的份上,我已经预了,那么就去看看这里。你可以在那个链接里找到所有有关这位纳吉的高球友,陈家福的资料。

马来西亚局内人也有写了有关文章在这里

在那篇报导中,马来西亚局内人说道:


丹斯里陈家福被认为是首相的高球友。他是Johan控股一名低调的控制股东。Johan控股是一间上市的投资控股公司。

金融时报报导这名61岁的陈先生是圭亚那岛共607亩地的地主,如今成了美国当局对付德州亿万富商Allen Stanford有关投资欺诈的焦点。


陈家福与纳吉结交是错的吗? 我看是没有。但如果Nazri与安华结交的话就有错了。照着这个理论,我们也可以质疑陈家福与纳吉之间的交情。

Anuar Shaari啊,就让我告诉你一个这两篇报导内都没有提到的故事。

陈家福是Johan控股公司及George Kent(马)有限公司的主席。而我在80年代也曾是Johan控股董事及George Kent的副主席兼‘特别行动’的董事 -- 特别行动就是那些暗地里的行动啦。所以我要说的是‘内幕’消息,不是我听来的,是我在我‘愚昧’日子时的亲身体验。

纳吉当时是彭亨州务大臣,而当时的柔州州务大臣斯Ajib。还记得这位Musa Hitam的人吗?他就是在一个马来商会的会议上骂敦马是玛麻的那个啦。他后来马上被现任的副首相,慕尤丁代替了。而当时的慕尤丁是贸易副部长。

无论如何,慕尤丁就在新加坡见了Johan控股其中一名董事,拿督安德鲁梁,这个人是与Deepak Jaikishan结交的(啊,是的,又是另一个‘结交’ -- 还记得这个Deepak就是罗斯玛的地毯佬兼私人财库兼小白脸吗?)。他们计划要如何给George Kent一个价值马币3千2百万元的韧性铸铁管合约。慕尤丁是代表Ajib州务大臣的,早在一天前,拿督梁就在大臣新山的办公室见过面了。

有关的买卖是这样的:柔佛会给George Kent这马币3千2百万元的合约,条件是George Kent必须给柔佛巫统马币一百万元。现在,这是大约25年前的事情,试想想当年的马币3千2百万元与马币一百万元值得多少呢? 今天,你也许要把这个数目乘五或更多了。

但是,柔佛是不能签下一份马币3千2百万的合约的,那是因为凡是超过马币两千万的合约都必须要先得到财政部长的准许。所以他们就违法地把合约一分为二。这样一来,每份合约就只值马币一千六百万元。然后合约再加上一些'变相订单',那么每份合约可以膨胀到马币一千九百万元,刚好还是符合财政部的马币两千万元以下的顶限。所以整个合约就变成马币三千八百万元,不过是以两个合约出现,这样就能绕过财政部了。

不过,他们还有一个问题。柔佛当时已经把他们那年的预算用完了。如果他们向中央政府再讨钱的话,财政部就会知道了有关合约。

所以他们就联络彭亨州州务大臣纳吉。他们被告知说,彭亨州还有一些没有用完的预算。在那年,彭亨用不完被拨下的预算。(不过,他们在彭亨可以花在什么地方呢?)

纳吉就同意把彭亨的钱转给柔佛,不过当然是暗地里的给,因为这是违法的。那么在下一年,当柔佛拿到预算拨款的时候,就会把钱还给彭亨。这样就算彭亨借钱给柔佛。而财政部长也不会知道。这是一项大臣与大臣之间的安排。

George Kent公司就这样拿到两份合约,每份价值马币一千六百万元。而且也还拿到几百万的变相订单。彭亨就把钱转给柔佛,好让柔佛可以付钱给George Kent。然后柔佛巫统就拿到他们的马币一百万,全是小钞现金,这样才不会被追查到。

所以,Anuar Shaari啊,如果你要商人与政客之间的结交解说,那么就去咬住刚才我说的那个故事去吧。这不是什么单纯结交来的。这是一种贪污,滥权等的结交。而且还牵涉到当今正副首相。

不知道贪污与滥权是不是有法律时效的呢? 鸟啰,这样的话,不就是说纳吉与慕尤丁可以逍遥法外了?

所以就请别再说什么商人与反对党政治人物结交的事情了。这么做并没有犯法。但是,那些商人与当权者的结交,就涉及了许多犯罪因素。

来吧,纳吉还有慕尤丁。出来否认我刚才所说的事情。说我是骗子吧。去报警吧。说这些都不是真的。

噢,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就来玩玩大小。你要不要赌赌看,我也许,只是也许罢了,还有存着能够支持我的故事的合约文件呢?

若你认为我大你的话,就敢敢下注吧。

好吧,让我就给你一个小贴士。去问问陈家福有关George Kent(马)有限公司对Bumi工程有限公司的那个民事官司吧。

哎呀,Anuar Shaari啊。说到要玩这些游戏,你还嫩得很。小孩子就去远点的地方玩啦。要玩这些游戏,你还不够班。随时随地我们卖掉了你,你都还不知道呢。

正牛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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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10 0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处∶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7-03-2010
原题∶Otak lembu

Anuar Shaari也针对《每日新 ...
ecs283 发表于 23-3-2010 09:23 AM

让时间证明这群贪官污吏必将得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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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3-2010 0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讲到做到才重要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0-03-2010
原题∶Walking the talk is the main issue


反贪委员会∶低薪不是贪污主因

根据反贪委员会的一项问卷调查,低薪与高生活费用并不是公共领域贪污的主要原因。

相反的,贪污是因为个人的软弱,例如贪婪与虚荣。

机构内部缺点如不良领导,不透明的程序与制度,官僚,以及太大的自由裁量权让贪污的机会滋生。

公务人员之间的贪污是否有上升的现象呢?

反贪委员会总监拿督Ahmad Khusairi Yahaya 说,三年来,有关的数字有减少的迹象。

他说,这显示了公务人员的廉洁度以及对抗贪腐的责任感和警觉心都有所提升。

在2007年,共有591人因贪被捕。其中的51%,或303人是来自公务领域。

在2008年,有关数字减少到282人,或是总数605人的47%。

在去年只有194人或是总数500人的39%。

统计数字显示在这三年来,对公务人员的起诉都有所减少。

在2007年, 共有133项对公务人员的起诉。有关数字到了2008年时就锐减到104项,而到了去年只有90项。

造成这些的原因是政府及反贪委员会社会教育组所推介的活动的成功。

由于在官员迁升及入门课程中都实施了预防贪污单元,还有政府政策的介绍,包括公众传递系统以及设立良好管理委员会,都对以上的鼓舞数据贡献良多。

在觉醒度提高之下,公务人员更加勇于揭发贿赂提供者,这都让他们最终能够绳之于法,Ahmad Khusairi说道。

他说,例如在2007年,共有89名公务人员出来告发贿赂提供者。在2008年与去年分别是有81名与79名长官表示有人试图贿赂他们。

Ahmad Khusairi说在今年一月到这个月之间,共有14名公务人员出来揭发试图贿赂行为。

“这是很令人鼓舞的。廉洁是政府在公务员之间提倡的希望,如今已成真。”他说道。

乘着这个趋势,他说,反贪委员会会推出一场反贪大运动,对付那些试图贿赂公务员的人。

公务人员也会时常提醒他们在反贪法令25条文第一项下的贪污报告义务。一旦触犯该项条文,他们将会罚款高达马币十万元或不超过十年徒刑或两者兼施,Ahmad Khusairi说道。

他警告公众不要试图贿赂公务人员。

“法律会对他们很严厉,这包括20年徒刑以及不超过贿赂数额的五倍或马币一万元,视何者为高。” 他说道。—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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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上个有关谎言、弥天大谎和统计数字的那篇文章吗? 现在又来了。反贪委员会给了我们有关贪污案件的统计数字,然后告诉我们说贪污减少了,因为很少人被捉到。

因贪污而被捕的人数会减少,也是有可能因为贪污的人越来越精,所以反贪委员会要捉他们就越来越难了。不过,也是有可能反贪委员会放弃了去捉那些贪污的人,因为很多次那些案件虽然被带上法庭,但最后都被释放了。不过,也是有可能反贪委员会不想再打这些会输的仗 -- 不是说打不过他们就参他们的吗?所以行动就少了。不过,也是有可能那些反贪委员会的长官个个都是正番薯,而那些贪污的人就个个精过鬼。不过,也是有可能反贪委员会太过忙于捉反对党的人,不是为了蛋糕就是因为牛,所以就没有时间去捉真正的罪犯。

是的,越来越少人因为贪污而被捕的可能原因太多了,未必一定是这个国家越来越清廉。也有可能是负责清除的却越来越肮脏。

无论如何,讲多是无谓的。贪污不是马来人或回教徒而已。非马来人与非回教徒也会贪污。不过,那些乜教物教都不是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回教才是。而且回教的地位比其他宗教来得更超然。在回教堂的伊玛目可以公然说其他的宗教都是虚假的,但你就不能对回教做出同样的指责。你若说回教是虚假的宗教,那你就会被逮捕,然后关进监牢。不过是其他的话,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所以,人们都比较注意贪污的回教徒。实际上,宗教局都要回教徒过清静的生活。他们不喜欢你和你邻居的老婆上酒店炒饭。非回教徒可以炒到明天早上都好,政府也不想去理。不过宗教局就会在凌晨三点去敲你酒店房门,看看你床上有没有脱了衣的女人。若你拒绝开门,他们就会把门撞开。(看这里)

是的,大马政府不喜欢你跟不属于你的女人玩炒饭。他们是来真的。所以别开玩笑。不止是‘非法’炒饭他们宗教局不喜欢,喝酒,赌博等等回教徒都不能做。你喝酒或赌牌的话,他们就会拖你上法庭。有罪的话,就打鞭,女的都一样。

所以你看,回教徒就是必须这样清高有道德。所以我们特别注意犯上贪污罪的回教徒。所谓回教徒都是上苍所钟爱的人。但我们就不管非回教徒是不是会去地狱,就算他们有如特丽莎修女般过活。

假如我跟我邻居的老婆去酒店玩炒饭玩到隔天早上,回教徒为何会那么生气呢? 假如我喝酒赌博,回教徒为何会那么生气呢? 假如我贪污收贿赂,为何回教徒就不会生气呢? 假如我玩女人,喝酒,赌博,为何回教徒就不会投选我,但是,假如我收贿赂,就没有问题呢?

是的,对回教徒来说,所谓‘罪恶’就是酒,女人,摇滚乐曲。其他的什么都没问题。你给回教徒吃猪扒,他们就会发飚。给他们喝啤酒,他们就会生气到口吐白沫。给他们贿赂的话,他们就会说,“感谢神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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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3-2010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如何说空洞的话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5-03-2010
原题∶How to talk a lot but say nothing

‘独立’国会议员Zulkifli Noordin昨天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有关发布会可以看Youtube这里的视频

他的发布会开场白是说他是应他媒体的‘朋友’的请求而召开发布会的。他说他无意要说出什么事情。不过若有任何问题,他会尽力回答。

然后他就开始不停地说话,没有回答问题。跟以往一样,他夸夸其谈,却空洞无物。他没有表明是谁要他把所谓的‘第一夫妇’扯上蒙古女郎的谋杀案。

许多人也许忘了在1999年,当Zul(Zulkifli的昵称)全国走透透,演讲安华如何中砒霜毒。党内的一些人都觉得Zul在这个中毒剧中演得太夸张了。

Zul很详细地说他如何亲自见到安华,然后他确信安华中了毒。安华就要死了,他说道,听众们都听到要哭出来了。

在蒙古女郎谋杀官司的高峰时期,Zul辞去了他做为律师团的一员。他说他不可能继续做他们的律师因为他正面对来自某些方面的压力和干扰。他没有说明是怎样的压力和干扰,也没有表明有关方面是哪一方面。

不过,Zul成功挑起了一些悬疑。他连出来澄清事件的勇气也没有。Zul的澄清不算得是澄清,他说做的,只是挑起更多的问题而不是提供应答的答案。

无论如何,Zul做出了两项很严重的指责。第一是,他是被某些方面,目前还是不知道是谁,要求捏造证据来对付首相纳吉及其妻子罗斯玛。第二是,他是因为在谋杀指控的辩护律师的工作上面对压力与干扰,才退出有关官司。

这两项都是很严重的犯罪,不过Zul却拒绝说明真相以及谁人涉及。这表示说,Zul他自己本身已经触犯法律。

警察就无法之下将必须传召他来问话,好让他表明这些犯罪,揭发他们是如何威胁他来让他涉及捏造证据这样严重的犯罪。这里有些方面试图干扰一个谋杀官司,而且还试图牵连谋杀犯罪里无辜的一方。我们不能视若无睹,调查这些是警察的责任。

Zul也许没有发觉到他已经把潘多拉的盒子给打开了。揭发说有些方面试图要他捏造证据,还有一些方面在他作为一个被控谋杀的律师的工作上给他压力与干扰,他已经承认了他是知道这些也知道这已构成了犯罪。警察一定要找他来以找出真相。不然的话,这些犯罪分子就逍遥法外了。

祝Zul好运了。他也许是搬了一块大石头来砸自己的脚。若警察什么也没做的话,那就表示Zul是在说谎,不过警察也是要先要摸上Zul的门才行。

你肯定Zul是个合格的律师吗?

另一件Zul需要解释的事情是为何这些年来他都在保护着这些犯罪者呢? 他知道这里构成了犯罪。而他是一名律师,应该知道法律。但他这些年来还是保持沉默,直到现在才出来表白。即使是这样他也没有全盘托出或揭发那些犯罪者的名字。

让我们来看看警察下一步会怎么做。警察无法之下必须采取行动。但是他们会采取什么行动呢?

我屏息地等不及了。我只希望我不会等到我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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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3-2010 0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再林,不如让我们来谈谈这个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8-03-2010
原题∶Zahrain, let’s talk about this instead

Bayan Baru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再林在国会上说网上新闻《当今大马》与拉惹佩特拉的网上新闻有联系,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进行调查。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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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林轰击《当今大马》与备受争议的部落客拉惹佩特拉与民联“合作”对那些“阻碍他们不惜一切抢夺布城的任何人”进行人格暗杀。

再林宣称拉惹佩特拉目前匿藏于伦敦,被‘保护’在一间属于公正党的资深领袖的豪华物业内。Padang Serai区国会议员,公正党的N Gobalakrishnan挑战再林说出该名人士的名字。(详细报导在The 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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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马国会最近这几天都很‘热闹’。无论如何,与其辩论国家大事,就如选民希望他们所选出来的国会代表会做那样,他们却在讨论琐碎小事 -- 例如《当今大马》与《今日大马》,还有RPK目前住在哪里。

我会提醒再林已经花太多时间在国会讨论有关我。这样的话,就有人会误以为我的地位已经相等于‘国宝’的等级。这样就会让我的自大有膨胀不止的危险。现在,我们都不想要有那样的事情的,是不? 因为我已经是个顽固和无可救药的杂种了。你还想把我变成一个自大,顽固和无可救药的杂种吗?

再林与国会应该做的是去商讨商人与当权人士之间的联系,交情与关系。那就是不好的联系了,那种联系有贪污,滥权与利益冲突的臭味。

就算《当今大马》与《今日大马》的确有合作(虽然他们并没有),就算他们两个与反对党有联系(实际上是没有的),那又怎么样? 这些所谓的联系是否有犯了什么法呢? 错在哪里呢? 你难道没听过大马宪法里是明文昭示我们有结社自由吗?

现在,若政府禁止内安法律扣留犯在扣留中心内作星期五祈祷,就如现在正发生那样,那么那就是非法的了。那我们就可以说有人触犯了法律。实际上,霹雳回教法典官叱骂那些执意要做星期五祈祷的内安扣留犯就不表示没有触犯法律。我以为回教徒不是不被允许更改神的法律的吗?或是我上错宗教课了呢?

所以,再林,把那件事带上国会去,要政府出来澄清。顺便也问问国会为何我在冼都警局里报的案,举报有关当局禁止内安法令扣留犯作星期五祈祷的事情完全没有后续行动。他们不是要求走到扣留中心外的回教堂祈祷,而是要在扣留中心内祈祷。但这也不被允许。还妄称什么回教!死开啦!

提到Ibrahim Ali,最近他的PERKASA(土著权威组织)非常生气华人得到所有的合约,马来人就没有。我肯定你对这种‘巫统思维’甚有同感的。毕竟,你在槟城的高尔夫球俱乐部的合约也被拒绝了。既然你是马来人,这本来是应该给你的。但是槟城的华人首长就拒绝给你的马币2元公司。而这间公司还只是在投标几个月前才成立的。你就给个烂借口说你的公司只是在冬眠,因此是没有有关的生意经验的。

另一个给了华人的合约就是价值马币一亿元,就在首相家乡,彭亨州的瓜拉立卑医院的统包工程。得到工程的公司是George Kent(马)有限公司(看下面)。George Kent为丹斯里陈家福所有。他就是之前《今日大马》所写过的纳吉的高球友。

首相给他的高球友价值马币一亿元的大工程是对的吗? 更糟的是,George Kent根本在医院统包生意上没有任何经验或纪录(就像你那槟城的马币二元冬眠公司那样)。当Ibrahim Ali和他的PERKASA 发现到这件事的时候,他们会怎么说呢? 我肯定当你在读着这文章的时候,Ibrahim Ali已经在计划着他下一个示威就要在纳吉的办公室前面。巫统不是说过,示威并‘不是马来人的文化’吗?

是的,再林,这里有联系,那里也有联系。那些对抗邪恶的联系,在回教里是被视为‘高尚’的。那些残民自肥的联系在回教里是被视为邪恶的。

忏悔吧, 再林啊。你说得像是撒旦转世。你捍卫邪恶,对抗良善。那是抗恶扬善的相反。那就是地狱之火的燃料。还妄称什么回教!死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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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Kent(马)有限公司得到合约的声明∶可以在这里看到

以下是该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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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3-2010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运算”才重要,不是“数字”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5-03-2010
原题∶It is the mechanics, not the arithmetic that matters

再益: 一无所知的Perkasa就是忘了错怪敦马

记者:Stephanie Sta Maria
报导∶今日自由大马

民联解决麻烦能手再益相信右翼马来人施压组织Perkasa与其主席Ibrahim Ali被困在时光中。

根据这位前法律部长,这个“巫统触角”组织看来对大局一无所知,选择搞石器时代的政治。

“他们说什么马来人的权益受到威胁但是却不在乎国油的钱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是制度内的诸多贪污。”他在一项《今日自由大马》的独家专访中说道。

再益评击这组织只是在浅滩边玩水,而不是深入马来社群所面对的问题。

“他们不去进行些对马来人缺于进步的真正因由的认真分析,反而在那里大言不惭。

“对于这些问题,除了他们自己和马哈迪,他们去错怪每个人。”他说道。

无论如何,再益有信心马来人越来越聪明,不会上这种政治诡计的当。

制造危机感

上个星期,这位民联领袖轰击Perkasa扭曲有关马来人特权的事实,并形容该组织是不负责任的。

他指责Perkasa故意在马来人之间挑起危机感,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标。

再益也质疑该组织主席一再地强调说联邦宪法第153条文所给与的马来人特权必须受到保护。

"我虽也是个马来人,但有谁要夺走我们的权益,然后要他来保护呢?"他补充说。

Perkasa预定会在这个星期六举行他们的会员大会。由于雪州苏丹决定不出席,因此大会临时改动他们的大会贵宾。

Ibrahim也对太阳报采取法律行动,说该报纸的一篇报导宣称苏丹认为Perkasa是一个"沙文主义"组织。

这位Perkasa领头特别恼怒该英文报章的另一个报导说苏丹已经告诉Ibrahim不要高调塑造他那超级马来人的形象。

现在,马哈迪将会为Perkasa的会员大会主持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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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0年代开始三十年来,我们都试着在告诉政府说新经济政策一点也没有效用,除非政府做些什么东西,不然的话,我们就可以看到新经济政策就在1990年无疾而终,还要得到马来人的诟病。当我说‘我们’的时候,我是指谁呢? 我指的是马来西亚马来人商会。

那是在70年代中期,约35年前。但是我们当时没有看到Ibrahim Ali出来。他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任何一名PERKASA的人都是如此。我们都没有看到他们的脸。他们并没有在与政府进言有关新经济政策的弱点到焦头烂额的马来商会中出现。

我最近已经写出有关这件事,所以我不希望再重复我所写的事情。在上篇文章中,我对我们从70年代到90年代超过二十年的斗争与灰心的历史已经着墨甚多。我也提到政府是如何把有关的弱点错怪在马来人身上,说政府不能一直给与马来人正当马来人自己并无维持的能力,就如贸易部长Rafidah Aziz所说那样。

让我们倒回1970年,当新经济政策开始的时候。

有人说新经济政策是513事件的结果。而513事件的起因是马来人觉得这个国家的财富被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垄断而感到不开心。因此分别来自巫统,马华,和国大党的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 -- 当时是在一个称为联盟的联合阵容 -- 同意说要实行一个为期20年的‘纠正’政策,好让马来人可以追上来,减低财富鸿沟。

这是一个政策 -- 实际上是一种期望 -- 是当时联盟的三党所同意的。他们也同意设下二十年的期限。

但是谁是这政策的工程师呢? 谁是背后的操纵者呢? 这个是否是在与马来商人社群或是马来商会商讨后的政策,或是不知哪一个公务员拿了笔和纸后所写下的绝世好计呢?

在70年代,我们已经问了: 为何是30%呢? 有些人决定说马来人应该要得到3成的经济蛋糕。这三成的目标是从何而来的呢? 这是谁的主意呢?

马来人占了这国家人口的一半多。有的人说是六成,这就看你对马来人的定义为何了。所以若这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是要看到一个种族间更平均的财富分配,那么有关的目标不是更应该是60%,而不是30%吗? 又或是,更实际些,目标应该是10%或12%或15%吗?

是的,这是一道我们在70年代就提出了的问题。这30%的目标是否实际呢? 是否公平呢? 然后应该是30%的到底是谁的主意呢?

没有人能够告诉我们。实际上,看来没有人知道有关的答案。某人,某方面说了马来人的经济蛋糕应该占有三成,然后每个人在没有追究这是否公平、实际、可达至等因素之下,都同意了。

我们不是拒绝30%的目标或说这不应该是30%。我们只是要知道定下30%的基础是什么。是不是有做了调查研究,然后有关数字结果显示应该是30%呢? 又或是30%这个数字是从空中拿下来的,一个‘看来漂亮’的数字,根本没有什么根据或什么的呢?

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们。某人,某方面,就这样地决定了马来人的经济蛋糕的占有率应该是30%,然后每个人就同意了,就因为这30%的数字很美。60%的话,华人就会跳脚。10%的话又弄到巫统好像不是很有心要帮助马来人那样。所以30%应该看起来是很漂亮的数字。这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数字。

问题时,今天,我们都被那30%的目标‘绑死了’。就不管这是否公平,实际,或是可达至的。它就是这样被某人决定了应该是30%,所以我们就没有选择,同意这数字就是了。现在才要改也是太迟了。

那就是新经济政策的主要问题。一个目标被定下来,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是如何成为目标的。现在这目标不能达到,因此就有了展延新经济政策的压力,用另一种方法来说的话,因为这样30%的目标才能达到。他们不能改目标的,所以他们就改了达到目标的期限。

无论如何,又没有人对这件事情做了研究呢? 若30%的目标不能在20年内达到(而我们也知道了不能够), 若在40年之内不能够达到(而我们也知道了还是不能够达到因为已经过了40年), 那么,我们还需要多少年呢? 我们知道吗? 有人知道吗? 这是否将是一个永无结局的政策呢? 换句话说,只要30%的目标还没有达到,新经济政策会否一直继续下去,就算是再来领一个100年或200年呢?

Perkasa要新经济政策根据目标来制定,而不是根据期限。这不应该是20年或40年或100年。这应该是只要30%的目标还不能达到,就要继续,直到永远。

这公平吗? 这实际吗? 这是可达至的吗?

下一个课题,也是我们在大约35年前所提起的,是有关新经济政策的执行。在理论上,新经济政策是好的,尽管我们质疑30%目标的逻辑性。但是政策的执行方式上来看就肯定这是不会成功的了。马来人对“数字”太看重了。没有人会提起“运算”要怎样。即使“数字”(30%的目标)是对的,若“运算”错了,新经济政策也不会有用。而有关的“运算”错得很厉害,就如我在上篇的文章内所指出那样。

马来人就责怪巫统与官营公司。来自巫统土著与官营公司的不公平竞争导致马来人面对的如今的问题。而政府却责怪马来人,说政府给了马来人很多,但马来人却无法保持,还败光了。政府辩称说,这是为何马来人还是无法达至30%的目标。若马来人能保住政府所给他们的,马来人的经济蛋糕可能会早已超过30%。

然后我们有这个‘目标移动症候群’。新经济政策的工程师和那个定下30%作为目标的乜水以为在20年里,当马来人试着要追上来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静止的。换句话说,华人和印度人不会做生意,然后都去睡觉,然后在这20年内财富都不会有所增长。然后,在20年里,马来人就会追上华人和印度人,然后拥有30%的经济蛋糕。

但是华人和印度人没有静止或去睡觉。他们继续做他们的生意和赚钱。在那20年之内也增加了财富。所以,20年过后,但马来人要与华人和印度人比较所拥有的财富的时候,他们发觉他们只有3%的经济蛋糕,而不是计划好了的30%。

虽然马来人在起初的时候只有1.5%,然后在20年之后能够增加100%到3%。但是印度人和华人也增加了他们的财富。所以,若你比较马来人在1990年所拥有的与华人与印度人在1970年所拥有的,马来人也许已经有30%的经济蛋糕。但是当你比较起华人与印度人在1990年所拥有的,就不是30%了,那只是3%。

让我用另一种方法来说明。马来人是以时速10公里的速度(安稳)来跑步。但是华人和印度人没有在树下睡觉。他们像是没有明天那样,也用时速约20公里的速度在跑着。但是,当华人和印度人在马来人开始起跑时,早已经是在前头20公里了。所以,在一小时之后,马来人只跑了10公里,而华人和印度人则跑了40公里,已经在马来人前头30公里了。

现在,若华人和印度人停下来,然后在树下睡觉的话,或是不往前,而是往后退的话,今天,我们就不会再有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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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5-2010 09: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如你所见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7-05-2010
题目:As you see it

昨天诗巫的补选成绩是如何被报导的呢? 就像莎士比亚会说那样,让我来数个不停。

   1. BN gagal mempertahankan Sibu (国阵无法守住诗巫)
   2. 诗巫选民,谢谢你们的奇迹
   3. 行动党的黄和联赢了诗巫补选
   4. DAP rebut kerusi parlimen Sibu (行动党抢得诗巫国会议席)
   5. '政治海啸'终抵东马
   6. 砂朥越政治之惊醒
   7. 大卫击倒哥利雅
   8. DAP memang (行动党胜了)
   9. DAP tumbangankan BN (行动党击倒国阵)
  10. 行动党拿到诗巫
  11. 行动党从国阵夺过诗巫
  12. 国阵败走诗巫
  13. 恭喜诗巫
  14. 国阵惊败
  15. 巫统第二个巴掌
  16. 国阵不能买下补选
  17. 恭喜行动党,还有华人!
  18. Sibu buktikan rakyat kuasa keramat (诗巫证明人民至大)
  19. Kemenangan Wong pemangkin agenda selamatkan Malaysia (黄和联的胜利促进了拯救马来西亚议程)
  20. Rakyat Sibu buktikan BN tidak lagi relevan (诗巫人民证实了国阵已过气)

我是随机选了以上这20个标题,并没有根据些什么顺序或优先的。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过我只是要给你们看那些亲政府的、亲反对党的部落格,主流媒体今天他们所认为贴切的标题。

现在,看看这些标题,你几乎就可以猜到报导的内容了。标题也能够让你知道这些报导的作者的政治倾向。

有些人认为国阵不应该输。所以他们就用那些震惊、奇迹、失败、无法等字眼。

然后还有些人觉得民联没有赢得诗巫议席,不过是国阵失去了它,所以他们就用输了、失去等字眼。

再然后,还有些人觉得选民其实是要国阵的不过却投选民联来教训他们,给他们一个讯息。所以他们就用惊醒、第二个巴掌等字眼。

最后,那些认为是反对党胜了诗巫补选的就用胜利,政治海啸,恭喜,夺走,拿到等字眼。

基本上,民联是否赢了诗巫补选呢还是国阵输了呢? 不,这是不一样的。若民联胜了,那么那就是民联的劳苦功高。若国阵输了,那么就是国阵在策略上功亏一篑。

简单来说,是民联射门得分呢,还是国阵踢了个乌龙球呢?

有些人会说你没有赢。那只不过是因为我犯了些错失,所以你才会赢。因此是我输了不是你赢了。

你对诗巫补选成绩的看法就要看你支持的是谁,与谁有同感了。若你是亲民联的,那么你就会说民联胜了。不过若你是亲国阵的,那么就会说国阵输了。但是,若你俩边也不帮,你就会说诗巫的人民或选民胜了。

当然,有些人是不会把补选成绩归功于任何一方。反而,他们会怪罗斯玛让国阵输了,或者说是让民联胜了 -- 怎么说就随你选吧。然后他们怪罗斯玛上台给选民唱歌(看马新社的以下报导). 经过了终极神经虐待后,人民决定踢走国阵,以免再次受到虐待。

无论如何,无论你认为昨天的补选成绩的原因是什么都好,民联能够在国阵巨大的金钱与选举糖果的攻势下依然赢得补选,这说明了你每次都能收买到一些人,有时能收买到所有的人,但你却不能每次都收买到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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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在诗巫之窗给公众惊喜

诗巫, 五月十五日(马新社) -- 星期六晚上在诗巫之窗的一场会众活动中的三千名众人得知首相夫人拿丁罗斯玛曼梳是娱乐他们的歌手之一时感到惊喜不已。

在拿督斯里纳吉致完词之后,罗斯玛很大方地接受两首点唱,包括一首华文歌曲。

一些著名的大马歌手包括"金嗓子"贾玛阿迪拉到场娱乐群众。

当中与会者还有乡村与区域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能源,水务与绿色工艺部部长拿督斯里陈华贵,以及诗巫补选国阵候选人刘会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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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y Cutler也许没有罗斯玛那么美艳,但是若国阵有叫她来给诗巫选民唱歌的话,那么昨天的成绩也许要改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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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6-2010 04: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逐鹿问鼎》失败国度的形成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4-6-2010 05:01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8-05-2010
原题∶The making of a failed state

津巴布韦是不准发行报纸与期刊的。若要在津巴布韦发行任何东西,就需要一张发行执照。若你违反了你发行执照的“条件”,那你的执照就会被取消,你的发行物同时被禁止。

在马来西亚也一样。实际上,在马来西亚,连印刷公司也需要申请执照。这样马来西亚政府就能同时对付发刊者与印刷者。这要比津巴布韦“更胜一筹”。

在2004年, 津巴布韦颁布了未经审讯就能扣留的法令。马来西亚早在1960年,也就是44年前就干了这回事。不过在津巴布韦你最多能被扣留到30天。而在马来西亚,你起先能被扣留到60天,然后就是无限期了。所以马来西亚又再胜津巴布韦多“一筹”。

津巴布韦不准学生涉及政治。若他们这么做的话就采取行动对付。他们的奖学金会被取消。在马来西亚也一样。不过在马来西亚他们还会给大学开除。所以,马来西亚再一次胜津巴布韦多“一筹”。

当我们谈到津巴布韦的时候,我们总是说那国家是失败国度。虽然如此,我们却没有认为马来西亚是个失败国度。这是因为我们只认为那些国家经济一团糟的才是失败国度,而马来西亚的经济还不算一团糟,不过其实也差不多了。

我们是否要等到马来西亚的经济与津巴布韦一样了,才来说我们的国家是个失败国度呢? 一个失败国度有许多特征,或正朝着那方向的状况。国家经济只是其中之一个特征。

当种族主义与歧视经已猖獗,甚至受到国家的认可时,那么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当滥权与贪腐成了日常时,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当警方变得暴力,兼扮演着法官、陪审及执刑的角色时,当法外致命几乎天天都在发生时,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当自由言论被噤声,结社与和平自由的权利被剥夺时,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当司法没有独立,法官对当权人士言听计从,甚至成为违法者时,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当选举被操纵,被偏袒,没有真正自由与公平的选举时,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当没有权力的分立,反而全都被掌握在一个人,那个行政首长的手中时,那就是失败国度的标记,而这已正在马来西亚发生。

再下来的还有更多。你在津巴布韦看到的,都能在马来西亚看到,也许除了部落杀戮。不过部落主义不存在于马来西亚,种族主义就有。所以不管是部落主义还是种族主义,其实都是一样的。

前首相敦阿都拉时常说,马来西亚是个建设一流,思维却是三流的国家。这话说得实在太好了。而当过资讯部长的Zainuddin Maideen还声称马来西亚有民主,因为它每五年就举办一次选举。(若你有看他在Aljazeera电视台的访谈片断就能看出他其实是在说“勃起”)你就能知道即使马来西亚的部长也只有三流的思维,若对他来说,民主也就是每五年举办一次选举,就这么而已。

就如我昨天所说,即使敦马哈迪医生也曾埋怨说马来西亚是个警察国度,不民主地不容许自由言论与集会自由(当他们阻挡他说话与参加活动时候)。所以我们怎能不同意成为马来西亚首相共22年的人呢? 若马哈迪医生这么说,那么就是真的了。

不,每五年举办一次选举并不代表马来西亚就是个民主国家。民主肯定比每五年举办一次选举来得更加多。例如说,这些选举是如何举办的呢? 他们是否在操纵着呢? 在马来西亚,他们就肯定有了。

即使如印尼般的国家也容许反对党拥有与执政党同等的广播时间。在马来西亚,他们把反对党的画面中断,除非那是一则反对党的负面新闻。

我们要达到安华所谓的masyarakat madani(文明社会)的境界还有很长的路途要走。若我们不停止在每次马来西亚华人与印度人在发表他们的意见时就喊他们回去中国与印度的话,那么马来西亚就不会比津巴布韦好到哪里去。

顺带一提,若你们很多都还没有觉察到这个,也就是颁给了陈志远的赌球执照是用来筹备下届大选资金的。国阵大约需要用到马币15亿元。这笔资金也要用来支付最近的乌雪补选与诗巫补选的费用,以及即将到来的砂朥越州补选的费用。

所以,若你是个真正的马来西亚国民,那么你的爱国责任就是杯葛陈志远属下所有的赌博投注站。去他的投注站下注就等于是帮助国阵欺骗马来西亚选民,否认他们的自由与公平选举以及要选出他们所要的政府的权利。

况且,陈志远资助让霹雳民联倒台的青蛙,也还在资助其他民联的青蛙,期望也让吉打与雪兰莪政府倒台。不然你们以为Ibrahim Ali与马哈迪医生怎么对陈志远的赌球执照都闷声不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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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7日,保护记者委员会∶津巴布韦七年来首次容许独立报纸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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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7日,南非星报∶津巴布韦颁布隔离式之未经审讯扣留30天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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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4日,非洲短波电台新闻∶福特哈尔大学声称遭撤销之大学生有涉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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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9-2010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你是不是很讨厌当有人说∶不是早就跟你说了吗?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10-2010 12:00 A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30-09-2010
原题∶Don’t you just hate it when someone says: I told you so?

在很久以前,我就曾告诉再益说:别参加公正党。这还是当他还在巫统,更还不是内阁部长的时候。我叫他去带领一股第三势力,来“平衡”国阵与民联。

再益就说,即使制造一股第三势力,我们还是需要一个政党平台。我就说,好吧,那就加入行动党吧。就带一团马来专业人士、社会运动及非政府组织活跃分子,部落客等一起加入 -- 就是一群三十来个没有任何政党党籍的核心组织。

“为何要行动党?而不是公正党呢?”再益问道。我就给他我的理由为何是行动党而不是公正党。

不久之后,再益就被委任为内阁部长,我就以为这事情就这样算了。然后,当再益辞了部长的职位的时候,我又重提旧事。这次,我就提议说,若他不想加入行动党,而我也不同意他加入公正党,那他也可以成立新党来“带领”这第三股势力。

再益对这个主意没多大信心。他说要发展起一个新党需要很多的时间与金钱。而加入现有的政党是最佳捷径。我们告诉他说我们不喜欢那主意,不过我们同意让这件事不了了之。

现在,我们可以告诉再益说:我早就告诉你了! 我们不认为公正党适合他。他太过“独行”, 对他所不信奉的也没有“叩头的艺术”,更不会容忍在公正党内的胡闹(现在我们就知道了在公正党内有许多胡闹事), 他还是个‘乱射大炮’, 就像我们那样,时常会对着任何会移动的物体发炮 -- 无论是敌人或朋友。

我给再益的最后劝告是:离开公正党。别再去想要竞选党职了。离开后就来帮忙我们带领第三势力。让这第三势力与任何20多位来自国阵与民联,有心合作的人达成竞选协议。

若没有人准备与我们第三势力达成协议,那我们就在选举中打三角战,就算我们会输,或输掉我们的按柜金。

在大选中的输赢不是课题。课题是要让选民在认为国阵与民联不是适合的选择时,有另一项选择。

让我们就叫这作民阵第三势力。这不是国阵或民联。这是两者的另一个选择。

在英国,第三势力已经成为事实。有谁会想过自民党虽然只赢得一成的席位却得到三成的选票呢? 而且,两个主要的政党 -- 劳工及保守 -- 在第三势力的自民党的缺席下,都无法组成新政府。

这在马来西亚是不容易实现的,当然,因为,在马来西亚,政治就是金钱。而第三势力则没有那种数量的金钱。但是就别小看大马选民的智慧。若加入第三势力的人民够多,我们是能够制造惊奇的。

不过,这也许不会在下个大选中发生。要看到第三势力有能力迫使国阵与民联同意进行政治改革,也就是第三势力的议程,这还需要时间。

鸟,在英国也费了许多时候才发生。实际上是三十年了。保守党的十七年于劳工党的十三年之后。不过最后还是发生了。而且,以后也会在马来西亚发生的。

但我们必须准备这漫长的消耗,也没有什么捷径可行。我们可以现在就播下种子,虽然我们也许等不到开花结果。

等不到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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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10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早说了,再益这种人不适合政治的,因为他的不奸诈,不狠心,没有心机,根本是难生存。
在人民眼里,他是“良心”,不过在政治人物眼里,他不过是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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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0-2010 0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外星人呼叫地球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9-09-2010
原题∶ET calling Earth

前太空总监与联合国齐澄清“外星人大使”新闻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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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人呼叫地球! 外星人呼叫地球!

这里是地球。请问你是谁呢?

我们是来自一个叫做阿尔法迦玛的国家的大使。请问你是谁呢?

我是马芝兰奥斯曼博士。

你是否就是称为地球的国家的领导呢?

不,我只是在联合国内负责与外星联络的大使。

那你是否被委任能够代表你的地球国家说话呢?

实际上,我们没有一个国家被称为地球。地球是我们的星球,而在这星球上有许多国家。实际上是数以百计的。

上百? 你的意思是,地球不像阿尔法迦玛那样,是个国家?

不,地球上有许多国家。这是为何我们有个机构叫做联合国。而我则代表这个被称为联合国的机构。

哦,原来如此,那你这机构是干什么的?

我们把许多国家团结起来,让地球有和平日子过,这几百个国家就不会互相打仗了。

原来是这样。那么就是说,地球是个和平的星球,也没有发生战争。这正好是我们在寻找并要展开外交关系的星球。

厄,也不完全是。我们还是有战争的。实际上,正当我们在说话的这时,外头还是在发生战争的。

哦,那么你这机构,联合国,是失败的了吗?

唔,差不多啦。

那你还要这个叫做联合国的机构来干嘛?

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讨论如何避免战争。

为何不把这几百个国家合并成一个国家呢? 既然就只剩下一个国家而不是几百个国家了,那可是一个避免国家之间战争的好方法啊?

那也许不行呢。

怎么会? 若你们全都是住在同样的星球,怎么不能成为一个国家呢?

我说不行是因为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内也会有战争。我们称之为内战,民族战争与宗教战争。所以,若我们在同一个国家内也不能一起生活,我们又怎么能把多个国家合并成为一个呢?

地球真奇怪。什么是宗教战争呢?

是这样的。我们可以是一个国家,一个种族,或一个民族,但我们还被许多宗教分化。所以我们就有宗教战争。

宗教? 什么是宗教?

宗教就是…我该怎么形容呢? 宗教就是对神的信奉。

神? 什么是神?

神是创造我们出来的。

创造者? 你的意思是在地球上的人类都是被制造出来的,就像机器或机器人那样? 所以地球人不是生物?

也不是那样。地球人是生物。不过我们许多人都相信有一个看不见的创造者,然后我们都是由这从来也没有人见过的创造者所制造出来的。

那么所有地球人都相信这一套?

厄,差不多是每个人了。不过,地球人有各种不同相信神的方式,所以我们互相打仗,就因为我们在信奉神上的差别。

你们全都相信神却因为不同的信奉方式而打仗?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那么地球是个危险的地方了。你们为了各种理由而打仗,有上百个国家互不交好,有一个叫做联合国的机构被成立来避免战争,然后你们只是在那边谈论如何避免战争,但是大家还是在互相残杀。

我想你已把地球形容得很好了。

我觉得阿尔法迦玛不会想要与地球发展外交关系了。祝你们好运。我们也许会在几千年后再倒回来,那时你们也许会互相杀光杀尽了。到时我们才入主这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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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10 11: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这就是回教党所能给的最佳领袖吗?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4-10-2010 11:26 A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5-09-2010
原题∶Is this the best type of leader that PAS can offer?

回青团团长纳斯鲁丁哈山呼吁要在这个国家实施回教刑事法。他说,“目前的法律制度不成功,所以我们需要另一套替代制度。” -- 他还用最近的拿督苏西拉华蒂四人谋杀案作为法律制度失败的例子。

现在课题不是我是否支持回教刑事法,而是这名回青团团长所提出的论点的素质。若这就是回教党在领导上所能提供的最佳版本,那我对这个党就没有什么期望了。

首先,回教党曾告诉我们说所有的回教法律,包括回教刑事法,都只限于回教徒,而不会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若这是真的,那么又何必用拿督苏西拉华蒂的谋杀案作为例子呢? 不是说这名女子是被一名印度人兴都教徒所杀的,而不是马来人回教徒的吗?既然回教刑事法只限于回教徒,那么不管马来西亚是否实施这些回教法律,这都无法阻止印度人兴都教徒谋杀拿督苏西拉华蒂,因为他们都不被这些法律所约束。

现在,若回教法律的回教刑事法也能实施于非回教徒身上的话,那么为何只是回教刑事法而已呢? 我们有许多回教法律,回教刑事法只是其中之一。若回教刑事法能够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那么其他回教法律也必须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了。

那么,非回教徒喝啤酒的话会被抓吗? 非回教徒不去在回教堂的星期五祈祷会被抓吗? 非回教徒与不是自己妻子的女性上床会被抓吗? 等等等。

若答案是‘不会’的话, 若非回教徒都能豁免于这些回教法律的话,那么他们也应该豁免于回教法律之一的回教刑事法。

这样公平吗? 非回教徒可以犯下严重刑事却豁免于回教法律,而回教徒犯下严重刑事的就受到回教法律的惩罚。那么,犯下谋杀罪的回教徒就要在星期五祈祷后被拉到大众广场上砍头,非回教徒就可以在监牢内休息养神。

所以,若我被逮捕然后被控谋杀,我只要向法庭说我其实很早就退出回教了。那么我就可以逃过回教刑事法了。我是否会因此被控叛教然后被判死刑呢? 那么,我虽然逃过回教刑事法下的谋杀惩罚,但我还是因为叛教而死。

所以你看,像纳斯鲁丁那样的回教党领袖在张开他们的大嘴前,需要小心慎重思考,不然的话人家就会开始觉得所有的回教党领袖都是过时兼狭隘思维的乡下佬。

“现有的法律制度并不成功,所以就有替代制度的需要”纳斯鲁丁说道。

啊,所以现在他就鸟有关制度,还怪这就是国家所面对的问题的源头。这个制度无效,所以我们就废除这个制度,用另一个可行的制度代替。

这其实是制度没用或是(人为的)执行失败呢? 任何制度,若被错误执行,恶意执行,都会失败。所以在这时是制度失败或是人为的失败呢?

君主宪制是好的。这个制度没有什么不好。但是若它被用来让一个合法地被选出的州政府倒台,就像在霹雳所发生的那样,那么我们要怎么做呢? 我们是否就废除君主宪制,然后把马来西亚变成共和国呢? 我们是要错怪制度或是制度的滥用呢?

为何现有的法律制度不好呢? 回教刑事法又能如何改进有关情况呢? 把英国制度废除,用回教制度代替就能改进情况,这才是纳斯鲁丁需要着重的,所要让马来西亚人去信服的。如果单只是引用拿督苏西拉华蒂谋杀案作为法律制度失败的例子,也没有进一步说明回教刑事法能如何避免她被谋杀,那是对一个回教党青年团领袖的地位来说一点也不恰当的愚蠢声明。

现下制度的失败不是因为这是一个英国制度,然后废除掉它,以回教制度来代替并不能让我们的问题就此解决。现下制度的失败是因为那些所谓回教徒所管理的制度已经腐败到核心里去了。

那些回教徒政治领袖都是腐败的。回教徒公务员都是腐败的。回教徒法官都是腐败的。回教徒警察长官都是腐败的。回教徒反贪委员会都是腐败的。回教徒检察官都是腐败的。代表罪犯的回教徒律师都是腐败的,他们会贿赂法官让他们的客户脱罪。

等等等。

这不是说非回教徒就没有腐败。也是有在的。实际上,腐败的非回教徒与腐败的回教徒都一样多。不过,要求实施回教刑事法不是非回教徒,而是回教徒。所以我就把我的焦点放在所谓正大光明,不过实际上一点也不光明正大,还很腐败的回教徒身上。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每一个回教党领袖与会员都是清廉无比的吗? 别天真无牙了! 一些回教党人物也是腐败的。就像依布拉欣阿里说的那样: 回教党与巫统之间唯一的分别就是回教党的人在接受贿赂时,还会念一念‘Bismillah(神啊)’ 。

马来西亚是可以废除现有的法律制度的。马来西亚也可以实施回教法律,例如回教刑事法。但是如果回教徒法官、警察长官、反贪局调查员、律师与检察官都能被贿赂以操纵案件的话,那么,什么鬼制度也不会有用的。

你是不是想告诉我说,那些涉及回教刑事法案件的腐败回教徒法官、警察长官、检察官、律师等都不会接受贿赂? 若他们平时会接受贿赂,那么就不会计较什么情况了,无论是回教刑事法或普通法都没什么不同。

回教刑事法只是一种惩罚。但是在罪犯被惩罚之前,他们必须要被控上法庭。但若能给钱,检察署就宣布有关案件由于“缺少证据”而变成NFA(no further action,无进一步行动)。若给钱,警察就宣布说他们已经调查完毕,查实并无犯罪证据。若给钱,法官就宣布对被告不能立案,无需上庭辩护并当场释放。

当案件被操纵,罪犯能贿赂回教徒长官以逃过制裁,那么回教刑事法能够解决犯罪问题吗?

若是他们捏造罪证来对付一位位高权重的政治敌人,结果发生了冤狱呢? 若警察,检察署与法官都说这个人有罪,那么有多无辜的人都能被惩罚了。

回教刑事法是否能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回教刑事法是如何能够确保制度不被腐败与滥权所侵害呢?

纳斯鲁丁,去读读历史吧。曾几何时,西方世界也实施一套神的法律。但是那些教堂竟然腐败到正义无从显昭。那些教堂利用神的法律作为武器,消灭了多少欧洲国王的敌人。无辜的人受苦受难,就因为他们违抗教堂或国王。在神的名义下,宗教人士残杀那些对权贵不屈服的人士。

我们也走过这条路。只有在人民反抗,把那些腐败领袖拉倒,丢弃神的法律,接受民主共和,生活才开始转好。

所以不是的。答案并不在于神的法律。实际上,神的法律才是问题所在,因为所谓神的话语,实在太容易被歪曲,也没有人敢于质问,不然就会被套上违抗神的罪名。

若制度无效,别更换制度,而是换掉操纵及损害制度的人。

说到有关这课题,政府的西敏寺制度也看来没什么用。反对党的民联虽然得到一半的选票,却得不到一半的席位。而国阵只得到45%的选票,却能够组织政府。而民联必须得到六成的选票才能够组织政府。

这表示说,以目前的制度,民联是永不能执政的。因为在选举舞弊、幽灵选票、邮寄选票、选区划分不公等等等之下,要得到60%选票是不可能的。

那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是否要废除大选呢? 若我们这么做的话,那我们要如何选出我们的政府呢? 还是我们就让军官来管理这个国家吗?

我们所一定要做的就是赶走那些管理选委会的腐败回教徒。那些在选委会里的回教徒就是问题所在。若那些负责执行的回教徒是腐败的话,没有任何回教制度能够改进这样的情况。

“我们欢迎任何人,包括民联的伙伴来商讨。我不认为这会对民联要成立一个正义政府的目标的精神有所冲突。” 纳斯鲁丁说道。

我亲爱的纳斯鲁丁啊,正义不是这样的方法来达致的。正义,也就是回教的根本,只有在回教徒能够明白正义的含义时,才能达致的。不过现在他们并不。

回教徒会谈论正义。但他们心中并无正义。他们的心都被不公所涂黑了。

这才是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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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青團再倡回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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