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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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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09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那里指的“证据”应该就是那四段有关私家侦探巴拉指出纳吉的亲弟弟通过Deepak贿赂他及威胁他家人的视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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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09 1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erahu 于 27-12-2009 12:30 PM 编辑

RPK据报载可能使用邻国护照躲到伦敦去了。

RPK的宗教观是一时一样的, 他讲宗教, 很少看到他的回教党同志认同, 他欺骗华人而已。

我怀疑,RPK认为阿坦图雅曾经找过纳吉,因此通过烂警官取得纳吉住宅警卫室的出入记录副本。
(RPK常有文章透露他和烂警官喝茶拿料的事, 他既爱这些警官,却又贬低他们来标识自己的清高)

按照警察守则,守卫的警察必须记录所见到的不平常事件,但RPK从记录上找不到阿坦上门骚扰的记录,于是他就以罗斯玛当天的出入记录做文章,暗喻罗斯玛到凶杀现场主使谋杀。

这就是罗斯玛报案说RPK刑事毁谤以致RPK不出庭应讯逃亡而被通缉的原因。

纳吉夫妇深怕阿都拉翁婿不认真办才给RPK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故事。

RPK,在我眼中,简直是烂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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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9 08: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RPK原本为阿叔所推崇, 并最早(之一啦)在佳礼引述他的文章。很臭屁的说, 是阿叔莫名其妙帮了喜伐党一个天大的忙, 真是后悔莫及呀!

随着星月转移, 日子久了, 阿叔就觉得他实则是多面人, 喝多家茶礼。

就阿叔所知, 下文提到的前新海峡时报副主席, 和凯里关系密切, 曾经同是至少一家大公司的大股东。


http://www.therocknews.com/dama/local/12150.html
博客爆前新海峡时报副主席 资助拉惹柏特拉逃亡资金
时间:2009-12-29 19:37:32  来源:本报报道  作者:记者
(吉隆坡29日讯)一个“逃犯”竟然能过着奢侈的生活?

著名博客拉惹柏特拉一家,据说目前正住在英国伦敦的豪华公寓,一住就是半年之久。这其间还可以不间断的在远方“遥控”他的博客网《今日大马》,他的资金从何而来,还是令人费解。

今天,国内另一名著名博客 Rocky Bru 指出,博客圈中怀疑可以资助拉惹柏特拉的,极度有可能是《新海峡时报》前副主席,现为掌管网络媒体《大马局内人》其中一人的卡里慕拉哈山(Kalimullah Hassan)。

另一名与拉惹柏特拉向来并不咬弦的博客 Big Dog 曾在早前为拉惹柏特拉的生活费做了个预算。他指出,拉惹柏特拉在英国居住的区域,一间房一个星期需要大约1千至1千5百英镑,拉惹柏特拉在那里住了30周或更多的时间,这样一来,大约会用上3万至4万5千英镑,这等同于马币16万5千至225万令吉之间。

如果加上拉惹柏特拉一周大约用上500英镑的生活费,这样加起来就需要用上1万5千英镑,等同于马币8万2千令吉左右。

如果拉惹柏特拉真的“隐居”伦敦,根据这样的“保守”估计,这半年内他就得花上这样大笔的数目。不过,令人感到怀疑的是,身为一名“逃犯”的拉惹柏特拉,背后一定有财力雄厚的人在支持着他。

博客 Big Dog 认为,卡里慕拉可能就是这名幕后人物,他无条件资助的目的,是要拉惹柏特拉能够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继续抨击纳吉政权。

因为有共同目标才资助拉惹柏特拉

也是马来邮报首席执行员的博客洛基表示,其实博客圈都知道,Big Dog 以及拉惹柏特拉原本是好战友,他们两人同时站在马哈迪阵营里,但在之后因为拉惹柏特拉在前首相阿都拉倒台后,选择支持在野党领袖安华为下一任首相,而非当时的副首相纳吉,因此两人才分道扬镳。

当时,卡里慕拉在《新海峡时报》中,经常运用他主流媒体的力量,“妖魔化”前首相马哈迪以保住当时首相阿都拉的政权。

这样看来,尽管卡里慕拉与拉惹柏特拉所支持的阵营有所不同,但是双方应该没有很大的瓜葛。

但是,由于阿都拉倒台,支持阿都拉阵营的卡里慕拉现在便开始资助拉惹柏特拉,以便可以让纳吉失去人民的支持。

而卡里慕拉本身则成为掌管《大马局内人》的人士之一。《大马局内人》一直都被视为是亲前首相阿都拉以及女婿凯里的网络媒体,报导中常常会丢出一些争议性的议题让网民思索。

洛基(Rocky Bru) 表示,他不清楚 Big Dog 以及卡里慕拉双方是否认识,但是他发现 Big Dog 以及一些博客突然在他们的文章里面提到卡里这号人物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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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0 1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翻译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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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选民,包括非回教徒都对回教政党没有意见。他们可以接受回教党是回教政党的事实,也支持它。他们所不能接受的是虚情假意。如果回教党对自己对大众都不老实的话,那么受到别人的怀疑也是应该的了。

人们对回教是没有意见的。只是当回教徒把回教套在非回教徒身上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所以这不是有关反回教。这是有关把宗教强制套在人身上,不管是什么宗教都好。就算那是一个基督教党或是兴都教党,如果他们的目标是把基督教义或兴都教义套在人民身上,选民都是照样抵制他们的。

简单来说,人民不是反对回教。人民是反对宗教被强制地套在那些不想要被宗教主导的人身上。这并不表示说他们是反对宗教。他们只是不想要强制性的宗教。在宗教问题上,他们要有选择自由。他们要能决定事情是否要以宗教方式进行。他们认为宗教是一种选择而不是强制。

然后问题出来了。回教徒说在宗教里是没有强制的。他们甚至还引经据典,用可兰经里的章节来支持他们的言论。但是回教徒所做的却是反其道而行。这让很多人害怕。他们看到回教徒是处于主导地位,虽然回教徒说回教是个人选择而非强制性的。所以他们要如何相信回教徒,正当回教徒说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呢?


不幸的是,大多数的公仆与政府官员,包括那些警察,反贪局,司法人员等都是回教徒。而回教徒都有自命清高的态度。但是这些滥权,贪污,种族主义,狂妄自大等的许多案例都是来自这些机构,而且那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回教徒。

当那些触犯法律的大多数人都是回教徒的时候,你要非回教徒如何去相信回教徒呢? 而回教徒在高谈回教的品德,公平与正义的时候,回教徒却是地球上最糟糕的混蛋,所以可以预料到非回教徒是不相信回教徒的。回教徒都患上了口是心非病。

回教徒首先必须纠正他们的行为。他们首先必须当个真正的回教徒,遵循回教的正确教义。只有这样,非回教徒才能对回教改观,开始相信回教徒。当回教徒以行动而不是好话来宣扬回教与回教政治的时候,非回教徒才会开始接受它是最好的选择以及良好管理的最佳例子。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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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选民,包括非回教徒都对回教政党没有意见。
寫出鳥某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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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010 0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王道者,唯有吾道。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8-1-2010 01:22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2-01-2010
原题∶My way and the wrong way


为何叫我做"基督教堂卡立"?

记者:Aidil Syukri
报导:马来西亚人文摘
  

八打灵再也十二日讯: 被戏称为"Khalid Gereja"(意为基督教堂卡立)的沙亚南国会议员Khalid Abd Samad反击国阵政府支持者,说他们在政府决定帮助重建在上星期五被火烧毁的基督教堂的时候却闷声不出。

“他们都是反复小人。他们看到我的做法就叫我做基督教堂卡立。怎么当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拜访美罗神召会教堂,说要捐出马币五十万来重建教堂的时候就什么也不说呢?” 当被马来西亚人文摘问起有关意见时,他这么告诉记者。.

他说一些亲国阵的部落客在他当上沙亚南国会议员后,拜访在沙亚南的一间教堂时,就把他套上各种名称。

卡立也形容那些上星期五在沙亚南回教堂踩踏他照片的示威者是有政治动机的。“让他们继续吧,这一点也不会影响到我。他们的行为只能让我不劳而‘积德’”卡立说道。


其中一名示威者踩踏卡立画像海报

在有关事件上,有50名示威者踩踏他的画像海报,因为他对基督教徒在礼拜的时候应该被容许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上表示支持。

有关示威是由“雪州回教青年” (AMIS) 所主办,最后被警方所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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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的某间基督教堂照片

对那些平庸马来人来说,世上只有两种办法 -- 我的和错的。换句话说,我的就是对的,那些跟我的相反的就是错的。

所谓‘外道’就是那些相信我所不相信的。既然我的信仰是对的,那么其他的信仰就是错的,因此就是外道。

在以前,凡谁相信世界是圆的而不是平的,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动的,而不是其他的说法的话,那么就要被处死。凡谁有‘额外’知识,就是说我所不知道的知识,那一定是巫师,一定要给他去死。我所拥有的知识才是正道。其他的就是邪魔外道,同意邪魔的都得死。

看来大多数的回教徒都忘了,穆圣所得到的可兰经的第一章的第一个字眼就是‘读’的这件事。回教徒不想要读,特别是可兰经所说的。实际上,大多数的回教徒也忘了可兰经是全人类的,不是穆圣一人所有的这件事。

神是否只是对穆圣‘说话’,或是神通过穆圣向全人类说话呢? 神在可兰经内的章节,是否只限于回教徒,又或是对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以及异教徒而言呢?

当穆圣被传授可兰经的时候,世上还没有回教徒的出现。所以在可兰经还没有出现之前,神是不可能在指回教徒,实际上却是非回教徒,包括穆圣自己。

根据回教徒的信仰,而且是所有宗派都承认的,就是穆圣起初都没发觉是神通过伽百略大天使与他说话。穆圣在起初还以为遇到妖魔了。他发着抖跑回家找他老婆卡迪加压惊。而他老婆则去找她的基督教徒表亲问意见。她的表亲就说是神在与穆圣说话,而卡迪加她丈夫是注定要成为阿拉伯世界的先知的。

当穆圣自己以为是魔鬼找上门来的时候,还需要一个基督教徒来告诉卡迪加说穆圣是要成为先知的。

就这样,回教就收了它第一个教徒,就是穆圣他老婆卡迪加,然后是阿里,也就是穆圣的老表,因为有些人认为他就是第二个教徒。我说‘有些’是因为有些回教徒认为这不对,说阿里是第三个回教徒。

无论如何,我要说的是可兰经不是给回教徒看的,因为在当时都没有回教徒。实际上,可兰经内许多章节都是说给 -- 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与异教徒之类的非回教徒的。

所以,可兰经是属于回教徒的而已呢,还是全人类的‘资产’呢? 因此,在可兰经内提到的阿拉,是回教徒而已的神呢,还是全人类的神呢? 若回教徒相信只有唯一的神,那么阿拉就是全人类的神,不只是回教徒而已的神,不然的话,就有很多神了,一个宗教一个。

可兰经对摩西与耶稣的追随者说跟随亚伯拉罕之道的就是真正的教徒。所谓教徒就是回教徒。可兰经能在这回事上搞错了吗?反而马来人却相信回教徒是穆圣的追随者,其他的都是外道。

可兰经承认了那些亚伯拉罕的追随者,例如摩西及耶稣的追随者都是有书之人。实际上,可兰经还说塞巴人与祆教徒也算是有书之人。回教徒也能够食用由有书之人宰杀的动物之肉,就算该动物不是由穆圣的追随者或回教徒宰杀。

穆圣并没有像他之前的先知那样行使神迹。他没有把红海分开,水上行走,起死回生,把棒子变成蛇,或是用很少的食物喂饱一大群人等。不过根据回教徒说,穆圣的神迹就是可兰经。

所以,穆圣的神迹就是可兰经,回教徒如是说。但是,可兰经是用来背诵,还有是谁能以最美妙的韵律背诵出来的话就给他奖品,还是全人类的导书,而不是一小部分的人的呢?

可兰经并没有说,“回教徒啊!”可兰经是对非回教徒说话的。所以可兰经是以全人类的导书而现世的,不限于回教徒而已。所以,在可兰经内的阿拉是给全人类的还是只限于当时都没出现的回教徒(除了两个到三个的‘皈依者’)呢?

早在穆圣被授予可兰经之前,阿拉早就存在了。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异教徒年年都到麦加朝圣,在天房面前向阿拉祈祷,还有在天房内的三百六十位神明的万神庙 -- 这包括了圣母玛利亚与耶稣。但是众神之首是阿拉,Al-ilah,或神,下有三名女儿的小神。

穆圣并没有宣称说他是为大家带来新的宗教。他实际上宣称说在此之前,神已颁下摩西五书和基督福音,而可兰经只是为了确认之前所颁下的。换句话说,可兰经并不是新的圣经。可兰经是为了确认之前的犹太教徒及基督教徒的圣书。就算是塞巴人与祆教徒没有摩西五书及基督福音般的圣书,他们还能算是有书之人。

是的,我们必须敞开眼界。阿拉就是所有人的神的意思。可兰经是颁给全人类的。回教可以算是亚伯拉罕之道 -- 犹太教及基督教的第三版本。

这是为何可兰经警告人类有关分裂自己成为各宗各派,但人类却已这么做了,导致今天的宗教分裂。

就如科菲安南在联合国的演说那样,“我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孩子。” 这让科菲安南比我们大多数更加像个回教徒(神的皈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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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010 08: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言行不一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4-01-2010
原题∶Bikin tak serupa cakap

马来人有句俗语说∶所做的不像所说的,所说的不像所做的。翻译去华语的话就是∶言行不一。

回教教导我们说有两种义务是回教徒必须承担的。一是在于个人,另一个是在于整个社群,所谓fardu ain与fardu kifayah指的就是这两个。如果社群成员没有承担社群义务(fardu kifayah),那么这将形成我们全部人的个人义务(fardu ain),直到在社群的至少某一个人有承担为止。

我的宗教老师,Abdul Rahman Pattani,自从我在瓜拉丁加奴居住约二十年来都在教导着我。他用这个例子来解释fardu kifayah(阿都拉曼老师是百大年自由运动领袖之一,被泰国政府通缉,在政治庇护下在丁加奴居住)。

若在市镇里没有回教徒经营的面包店,因此回教徒被逼要向非回教徒的面包店买面包的话,那么所有在那里社群的回教徒都有罪。不过,如果至少有一个回教徒经营面包店,那么整个社群就得以幸免。

换句话说,若在社群中没有人要担当的话,那么整个社群就有罪。但是若有至少一个人担当的话,就能‘拯救’整个社群。

阿都拉曼老师以这个面包店的例子来解释这项课题是很讽刺的。瓜拉丁加奴作为正信之地 -- 丁加奴的首府,有一家马来人(也就是回教徒)面包店以及许多间的华人(也就是非回教徒)面包店。而最受欢迎的面包店是在Pulau Kambing,而唯一的马来人面包店是在Jalan Kamaruddin,隔邻就是一间华人面包店。

许多马来人,虽然如此,都向华人面包店买面包。他们说那里的面包比马来人的面包更好味道。最后,马来人的面包店因为生意差而倒闭了。简单来说,在正信之地,瓜拉丁加奴的马来人(意思就是说回教徒)‘支持’ 非回教徒的面包店而不是他们自己弟兄的唯一面包店。

回教徒的兄弟情到那里去了? Fardu kifayah的义务怎么了? 回教徒怎么没有本着回教弟兄之情,还有Fardu Kifayah,不愿去支持唯一的回教徒面包店维持下去,而宁愿向非回教徒的华人买‘比较好味道’的面包呢?

我在那些年来的生活中知道,在一个像瓜拉丁加奴那样以回教徒为主的回教徒社群中,大多数的马来人都是口水多过茶。他们呐喊,咆哮,怒吼说要‘捍卫’回教,但是一旦叫他们承担回教义务的时候,他们是最后一个才做的人,还会给你各种借口为何他们没有做 -- 就像那个华人做的面包比较好味道那样。

我不是说回教徒应该杯葛花人的面包店,然后只向回教徒开的面包店买面包。实际上我本身也时常向在Pulau Kambing
的那间华人面包店买面包,因为的确比较好吃。但是我没有呐喊,咆哮,怒吼说要‘捍卫回教’ -- 所以我就可以选择到华人店买面包而不到马来人店去买面包。至少我是言行一致的。

基督教徒在印尼语圣经内使用阿拉自演的课题是什么呢? 主要是说阿拉这个字眼是‘属于’回教徒的。这当然是可以拿来辩论,我们也证明了阿拉这个字在回教还没有出世很久之前,就被麦加的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及异教徒所使用。

尽管如此,马来人还是没有准备要接受这个论点,还反论说在穆圣时代之前的阿拉与可兰经现世之后的阿拉是不一样的。所以今天的阿拉与前回教时代的阿拉是不一样的。

那当然是不对的,因为重来都没有证据来支持这个论点。而且在阿拉伯的非回教徒的后代到今天还是使用阿拉这个字眼,因此这论点就站不住脚了。

无论如何,我们就去看看下个理由。马来人担心说如果基督教徒在圣经内使用阿拉这个字眼,那么回教徒就会混淆。而这个混淆就能带领回教徒离开回教而成为基督教徒。

这是凭空猜测的,还是有根据的案例研究呢? 有多少个马来人回教徒因为混淆了在圣经内的阿拉而叛了教的吗? 多少位马来人在读过有阿拉这字眼的印尼语的圣经后就成为基督教徒了呢? 数据告诉我们说那些皈依的非回教徒比离开回教的还要多。

马来人看来对他们的回教徒弟兄没有信心。马来人也相信大多数的回教徒的宗教信念非常差,只要圣经里的一个字,他们就会离开回教,成为基督教徒。马来人是否如此无知,对自己的宗教的信念如此稀少,不需要怎么多的力量就能让他们离弃回教吗?

在以往,基督教徒宁愿被烧死,拿去喂狮子,也不愿离弃他们的信念。要让基督教徒离开基督教,需要的就不只是一个字而已了。犹太教徒死了几百万人也不愿成为非犹太人。但是马来人却告诉我们说只需要一个字,回教徒就会背弃回教。

我觉得这是对回教的一个羞辱。这表示说回教徒对回教的信念非常差。我们不是在说砍头,烧活人或是喂狮子。我们实在说只要一个字,回教徒就会非常混淆,然后大量地离开回教。

有关当局是否提供了任何统计呢? 霹雳的宗教司说有十万名回教徒离开了回教。政府说没有这么多,是少过一千名。而且其中的大多数离开的都是那些因婚姻而皈依的非回教徒。在他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而离婚后,他们就离开回教。

所以,在这里的真相是什么呢? 真的是要防止马来人混淆而导致他们离开回教吗? 或者是另有原因?

让我们回到fardu kifayah与fardu ain的课题上吧。若社群做不到他们的义务,fardu kifayah就变成了fardu ain。而其中之一的fardu(义务)就是反恶卫善。这是所有回教徒的义务。所有的回教徒都必须这么做,就像是他们每天都必须做的仪式那样。但是,马来人有这么做吗?

看看以下的照片∶

这是前雪州大臣的住家。很明显的,建立这间家的费用已经超越了他的收入。所以,这些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那些对圣经内要使用阿拉字眼的愤怒雪州马来人之中有多少人承担了他们反恶卫善的义务呢? 他们可有在星期五祈祷后在回教堂外示威来反对这种恶行呢? 在回教,贪污是大罪。著名的Sheikh Imran Hoesin(另一个我学习宗教的导师) 把它归类与高利贷同等。其罪行与自己双亲乱伦的罪名是一样的。但是,马来人有愤怒了吗?

我对那些真诚的回教徒为了回教的利益,希望要捍卫他们的信仰的做法没有意见。但是这些行为都不是真正地是为了回教的利益,或是要捍卫他们信仰的做法。

就像是我的阿都拉曼老师常说的那样: 回教徒会为了头上的白帽是否强制性地戴上的争论而喊打喊杀。实际上是当你在朝圣时,头上是不能戴帽的。但是回教徒在面对恶行时却保持沉默,然后‘转身离开’。

这是为何我的阿都拉曼老师,著名的百大年自由运动领袖之一,所教我的。而我信任我的老师,这位因为他的名望而被丁州政府聘请来做苏丹再纳阿比丁宗教学院的讲师。

不,我不是支持‘东方主义学者’的教导,虽然很多人都这么说我。我实际上是相当的一个原旨教主义者。不幸的是,如今原旨教主义者是个贬义词,许多人对这个有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的印象。实际上,原教旨主义者只是说你依从回教的根本。而回教的根本就是要你反恶卫善,而不是为了一顶白帽而喊打喊杀,而实际上那顶白帽在一些情况下是不被容许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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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0 03: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回教,贪污是大罪。其罪行与自己双亲乱伦的罪名是一样的。但是,马来人有愤怒了吗?
這句話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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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0 04: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纳吉一团人刚刚和印度签了引渡条约,这次巴拉不回国也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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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010 06: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丧钟为谁而响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3-01-2010
原题∶For whom the bell tolls

那些‘离弃’他们国家,然后移民到其他国家的马来西亚人是叛徒。一位巫统部长这么说道。他是代表大马政府,或是代表巫统,或是代表国阵,或是代表马来族,或是代表回教徒社群说话呢?

马来人时常呐喊,怒吼及咆哮说回教为先,其他的都可以等。即使是居林的国会议员,一位来自被认为是自由政党,公正党的仁兄,也说他把回教放在最先,其他的都是第二。所以,让我们假设Ahmad Husni Hanadzlah, 作为一个回教徒,他是为了回教说话,我不认为他敢说他是为了其他的事情。

回教说若你在独裁下受到迫害,压迫,不公,及歧视,那么迁移就是你的责任。而对回教来说,迁移是很重要的。迁移是神要穆圣做的。而穆圣迁移的那天就是回历的开始。迁移对回教就是那样地重要。

那么,这位来自巫统的回教部长是否在鸟穆圣,指责他是个叛徒呢?

很多马来西亚人为了他们的国家牺牲生命。印度人与华人在1800年代中期移民到英殖民的马来亚,一直到到1920年为止。那时英国人开始收紧移民政策,不再从印度与中国带进劳工,以便让他们在马来亚的火车道路,公共工程,园坵及矿场工作。

不过这并不表示说移民行为是完全停止的。英国人还是把印度人带进来,让他们在公务界里服务,以及成为学校教师。这是因为当地的马来人,比较起印度人的话,在当时是不谙英语。所以印度人就需要成为公务员与教师。

敦马哈迪的父亲就是来自印度的英文教师之一。他来到马来亚后就与一位马来女子结婚,生下了马哈迪医生。

许多印度与中国来的移民都在马来亚结婚,有时是与各自的族人,有时是与当地的马来人结婚(这是为何许多马来人,比起他们的印尼堂表,看起来更像是印度人和华人)。而这些在马来亚出世,移居者的孩子们,就是今天的马来西亚印度人与华人了。他们大多数在出世之后,都不曾踏入印度或中国的国土。

他们的父母与祖父母(一些是第三代或第四代的人了,就像是马六甲的华人,在五百年前已经是当地人了)来到马来亚,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然后在这个国家去世。而这些'移居者'的其中一些人居住在这个国家的历史,比起一些在马来西亚只是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马来人还要悠久。

谈到是谁先来到这里是充满争议的课题。有些印度人与华人在马来西亚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而有些马来人在这个国家只有不超过一百年的历史。尽管如此,这边文章不是在争论马来人,印度人或华人之中,谁比较土著一点。

每个人 -- 马来人,印度人和华人都是一样的 -- 都是移居者的后代。要把这三种不同的种族分门归类是很难的。真要看的话,就是要依照个别的情况了。我的家人是大约在1700年代中期来到马来亚的。蔡添强的家人比马哈迪医生及基多尔的家人更早来到马来亚。他们虽然只是第二代的移居者,但也成了首相与州务大臣。

好,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争论谁比较土著,因为这将不会有结果。我想说的是,是谁为这国家出力,能称为真正的爱国者。

火车路,马路,桥梁及建筑物,一直到大约是80年代(也就是说超过100年了), 都是由印度人与华人建立的(不是马来人)。我还记得即使在最近的70年代,印度人还是在烈阳下建造马路与火车路。他们也在园坵里工作。同样地华人就主要是在矿场与建筑业内工作。

很多人也死了。有许多情况是整个华人社群被疾病与战争所害,他们不得已再从中国带来新一批的劳工代替死去的劳工。而这些工人的生活条件都很悲惨。相信我,我敢说我因为内安法令而被扣留在甘文丁的生活比起当时的那些印度人及华人所面对的算是奢华多了。

马来亚的公共服务,司法,教育等都依赖那些从印度带来,受过英文教育的印度人。直到大约20年代,当移民政策收紧时,马来人已经有足够的教育条件,开始填补在公共服务界里的空缺。即使到了独立时候,国家还是非常依赖移居者,因为能为国家服务,有受过教育的马来人还是不足够。

而几乎所有这些人都在这个国家去世(除了有些是要落叶归根的)而他们在马来西亚出世的孩子,孙子,曾孙子就是今天你们在这里看到的印度人与华人。

总的来说,这个国家是由非马来人建立起来的。我们在今天所看到的成果是非马来人的贡献。在起初,马来亚的经济是依赖树胶与锡矿,那时我们还没有工厂与重工业。就是因为我们有了印度与中国来的移民,我们才能发展树胶与锡矿工业。若不是树胶与锡矿,马来西亚会是这个世界的贫穷国度之一。

之后我们发生了三场战争 - 第二世界大战,马来亚紧急状态,还有马印冲突。不只是马来亚人而已,许多外国鬼佬(白皮肤的), 还有非洲人,菲济人,啹喀兵,印度人,旁遮普人,孟加里人,还有很多,都在这些战争中死去。当然,马来人也死了。但是马来人不是唯一在这些战争中死去的人。你在文章后的备注中看到的统计数据就有大概的印象倒底有谁为了这个国家而牺牲了他们的生命。

不过这些爱国者的贡献有被记得吗? 马来人呐喊,怒吼及咆哮说这是个马来人的国家。他们宣扬说这里是马来人之地(Tanah Melayu)。但我们也许连一个国家也没有,至少不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若不是许多非马来人为了这个国家而献出他们的生命。若非马来人,包括‘鬼佬’, 没有为这个国家而死,马来西亚不会是个独立国家,而是印尼的一个小省份。

当马来人说要为你的国家而死的时候,他们只是看着那三场战争。但是在这些战争中死去与那些以另一种方式为这个国家死去的,根本微不足道。有些人为了捍卫国家,在战争中死去。但更多人在付出建立我们今天看到的国家的努力中死去。还有很多人,他们整世人都为这国家服务,然后退休成为国民而老死去。

但我们是如何对待这些不是马来人的爱国者的子孙呢? 我们羞辱他们。我们威胁他们。我们歧视他们。我们压迫他们。我们迫害他们。我们当他们是二等公民。我们拒绝承认他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捍卫这个国家,建立起今天这个国家的爱国贡献。

所以这些人觉得受伤害。所以他们觉得他们祖先的牺牲和贡献都不被记得及被感激。所以他们决定离开这个国家,去到另一些会承认他们技艺的国家,而不是威胁他们,然后对他们吼叫说“回去你自己的国家”的国家。

这里谁是叛徒呢? 是不是那些像穆圣那样,为了更好的生活而迁移的人呢? 还是那些藐视在1800年代中期到1900年代中期付出爱国贡献的马来亚人的人呢?

那些巫统部长在被委任为部长之前,历史测验应该要及格才行。他们应该也要在做出声明时,必须通过测谎机的测试。

马来人会说: 愚蠢是很糟糕的。而骄傲之蠢是不可原谅。那些巫统部长就是那样 -- 骄傲之蠢。

附文

马来亚紧急状态参战军队∶英国,澳洲,纽西兰,马来亚联邦,罗德西亚,非济,英国东非洲一些殖民地。
马来亚紧急状态参战军分有∶
二十五万名马来亚内防军队
四万名共和联邦常任人员
三万七千名特别普通队员
两万四千名联邦警察

马来亚紧急状态伤亡人数∶
死亡:1346名马来亚部队及警察(各种族)以及519名英国军事人员
受伤: 2406名马来亚人(各种族)与英国兵士及警察
公众: 2478人死亡, 810人失踪(各种族,包括'鬼佬')

马印冲突∶
参战军队∶马来西亚,英国,澳洲,纽西兰,美国协助。

联合军死伤∶114人死亡,181人受伤
印尼死伤∶590人死亡,222人受伤
公众死伤∶36人死亡,53人受伤,四人被掳。

当时维护马来西亚自由及独立的军队(细分略过)∶
英国皇家海军
英国陆军
英国皇家空军
澳洲
马来西亚陆军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
纽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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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010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跟谁的标准?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5-1-2010 01:16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8-01-2010
原题∶By whose standards?

你是否看了在半岛电视,Khalid, Yusri与Marina之间的辩论呢(有关频视在这里)?

有关这项课题的报导与频视都已经很多了。不过今天我也想要谈这件事,因为首先,我个人都认识这些人;而第二就是这些人所代表的团体。

Khalid是回教党国会议员。所以他应该是代表了回教极端,不妥协,激进,不容忍的一面(就像是许多人对回教党的印象)。而Yusri是ABIM (回教青年运动)的人, 一个国际回教大学的产品,也是来自MCKK (瓜拉江沙马来学院;一间‘世俗’学校), 曾经是旺姐(非种族基,多元种族自由政党 - 公正党主席兼发起人)的私人助理。而Marina (敦马哈迪医生女儿)是来自回教姐妹(许多马来人都当她们是‘异端’回教徒)。

因此,这真是‘混杂得太妙’了,因为他们代表了马来回教的两种极端与介于之间的团体,若你明白我在说什么的话。换句话说,这三个人可以说是代表了整个马来回教社群。至少‘正常’的看法是这样的。

令人出乎意外的是,Marina就不怎么‘奔放’,因为我以为她对此都很在行的。她实际上都相当收敛,我也觉得她对Khalid与Yusri的相互意见都很满意,也不想再‘火上加油’。Khalid表达的立场是比较自由及随和的,而Yusri说起来却像是他是来自回教党,不是Khalid。换句话说,Khalid与Yusri像是‘角色调换’了。

Yusri所说的都是许多其他人自从在阿拉课题爆发后都在说的。他说的有∶这是回教传统,这是宗教司说的,这是回教裁决制定的等等。现在,请注意,他并没有说:这是我的意见。他只是说,这是传统,这是专家之言。

这就证明了我一向来对回教徒的认为∶回教徒不敢有自己的想法,或对课题有理智的看法。他们爱‘躲在’其他人所说的背后,然后说是‘专家’之言来正当化,所以就应该依随专家的劝告。

这就是宗教,所有宗教,千百年来时常有的麻烦。‘他们勇于有别’从来不是宗教份子的口号。‘毫不置疑地跟从’才是。

好,让我们就依照Yusri的言论,一位我很尊敬,也很喜欢(我爱欺负他,因为他是我在MCKK的后辈。而MCKK的‘传统’就是前辈可以欺负后辈,后辈也只有逆来顺受)的人。

唔....传统呢。既然Yusri这么捍卫传统,我相信他也不会反对这个MCKK的传统了。毕竟Megat Najmuddin也是我在MCKK的前辈,而根据MCKK的传统,我对他的欺负是要逆来顺受的。(还记得他要我回来自首坐牢吗?)

无论如何,今天我要谈谈回教传统与宗教司的意见,还有宗教裁决。这些都是Yusri于其他许多人都在谈论的。而我的问题是: 他们说的是根据谁的标准呢?

让我来给你一两个例子来说明,好让你明白我的问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第二世界大战之前,在瓦哈比对抗阿拉伯半岛奥多曼殖民主义分子的高峰期(第二个)(去读一读沙漠雄狮的故事)的时候,把非瓦哈比回教徒处死是当时的回教‘传统’。瓦哈比与沙乌地联合军横扫阿拉伯半岛,所有的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及‘其他’都被赦免,反而是非瓦哈比的回教徒就被处死。实际上他们对塔伊夫进行屠城,没有留下半点活口,包括畜牲。

那就是当时的回教‘传统’,大约是百多年前,至少瓦哈比回教徒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如我所说,我们在做出决议时,要根据谁的标准呢? 我们的决定要根据哪一个回教‘传统’呢? 宗教司也说话了。宗教裁决也发出了。那么处死所有的非瓦哈比回教徒,赦免所有非回教徒的做法是对还是错呢?

沙地阿拉伯王国在1932年建国,而瓦哈比回教则成了该国的官方宗教,就像是逊尼回教是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那样。马来亚联邦是在1957年成立,后来马来西亚就在1963年成立。所以,沙地阿拉伯为首,然后才到马来西亚。但是,马来西亚并没有接受瓦哈比回教作为国家的官方宗教。为什么呢? 为何马来宗教学士没有跟从沙地阿拉伯的宗教学士,正当麦加与麦地那这两个回教圣地都是在沙地阿拉伯呢?

所以你看,这里有学士,那里也有学士。而回教不只是回教而已。回教有很多种‘形态’,说好听一点的话。而这些都要看你自己的信仰来决定哪一个回教才是‘正版’回教。

所以,要说这全是宗教学士所决定,或是宗教裁决已经发出,都不表示说事情已经没有弯可转。你不能抬这两道金牌出来就大完的。这还要看是何时,何地,谁人与为何。而且也要看是你相信的是什么。那么你要如何管制信仰呢? 若是像马来西亚的马来回教徒要我们相信的那样的话,那是不行的。

简单来说,你不能说就是那样被决定了,因此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也许你自己认为就是如此。但你凭什么要我也是如此认为呢?

当电视节面世的时候,在沙地阿拉伯的学士都反对把电视机引进国内 -- 就像莱士雅丁所说的那样,网际网络是西方发明,会摧毁马来西亚的文化。

那些统治精英花了许多年才让沙地阿拉伯的学士接受,让该国引进电视机。最终他们也妥协了。但是电视机只能播放‘经过过滤’的新闻,宗教节目与可兰经朗诵而已(现在有足球了)。但是他们不能播放电影与娱乐节目,直到今天。

这就是宗教学士或宗教司的意见。这就是他们的宗教裁决。这被认为是回教圣地的沙地阿拉伯的‘正确政治’。所以为何马来西亚没有跟从沙地学士的做法呢? 这些学士是否错了,正当他们都比任何不会说阿拉伯话的马来西亚人,就像我们的通讯部长那样,更加了解回教的呢?

沙地阿拉伯的学士们也反对要引进飞机。那些要到麦加朝圣的人必须乘搭轮船(哈芝船)。一直到沙地阿拉伯的学士们妥协了,才让成立航空公司,让外国飞机在该国降陆。但是沙航却不雇用当地女性作空中小姐,在飞机上也不能有酒类饮品 -- 就像马航,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另一个回教同是官方宗教的国家。

我可以再长篇大论下去;例如在沙地阿拉伯,女性不能驾驶,不能单独(必须有家人陪伴)离开居家,等等等。在马来西亚,却没有学士们做出同样的事情。

我想说的是,在一个争论中,你不能把这是宗教学士的意见,那是颁布的宗教裁决的理由搬出来吃胡的。因为在不同的地方与时空,不同的学士有不同的管理。所以若你要说回教传统与宗教裁决等,那么在马来西亚要用谁的标准呢?

在阿富汗,另一个回教国家,他们鞭打在公众场所没有穿戴头巾的女性。在土耳其,又另一个回教国家,他们禁止女性穿戴头巾。女性在进入大学校园时,必须拿掉她们的头巾,不然就不得进入。在土耳其的国会大厦中,一名女国会议员就是因为拒绝拿掉她的头巾而被保安人员请出去。在马来西亚,戴不戴是个人选择。没有所谓强制或禁止。

阿富汗,土耳其,与马来西亚,都是回教国家。但是他们对头巾这么简单的事物都有不同的看待方法。而这三个国家都有颁布宗教裁决的学士。为何却不一致呢? 为何有所不同呢?

换句话说,他们都依照谁的标准呢?阿富汗的,土耳其的,还是马来西亚的呢?

马来人会说我们是马来西亚人,那么我们就使用马来西亚人的标准。但是为何使用马来西亚人的标准呢? 马来西亚对天堂有垄断权吗? 在可兰经内是否有章节提起马来西亚这个字呢? 我把可兰经都翻烂了也找不着。好吧,你也许会说单是翻阅可兰经还是不够的。我们也要看看圣训。好吧,那么就告诉我哪一条圣训,一条也好,是有提过马来西亚的。

若我说穆圣是个阿拉伯人,可兰经也是用阿拉伯文写的,因此我能说比起马来人,阿富汗人及土耳其人,我更加相信阿拉伯人吗? 我没有说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只是说若我这么说的话,行吗? 而且若我说: 因此我坚持依照阿拉伯的‘传统’, 也就是瓦哈比派的回教,能吗?

你看,到时你就会说我是个回教异端,JAKIM就会报案,要警察逮捕我,关我进甘文丁,然后再来进行宗教纠正。而我还没说我要依照伊朗版的回教,说我相信什叶派为回教正版,阿里是真正的回教哈里发,而阿布巴卡,奥马与奥士曼是有阴谋地阻止他成为统治麦地那的第一任哈里发。

我们为何要对其他人强套我们的信仰呢? 若是说这是学士们决定的,那是他们的宗教裁决,就像Yusri所说的那样,这是不会解决问题的。就像可兰经所说的那样,你的宗教是你的,我的宗教是我的。你有你的学士,我有我的学士。你相信任何你要相信的宗教裁决,但就别阻挠我相信我要相信的宗教裁决。

我曾经在华盛顿与一名著名的回教学士在麦当劳吃午餐。这个人是设立马来西亚的国际回教大学的主脑人之一。他叫了一份牛肉汉堡包,而我就叫了鱼肉的。他就笑着说为何我叫的是鱼肉,不是牛肉。

“不要紧的,拉惹兄,” 他说。“牛肉是清真食品。任何由有经之人宰杀的肉,除了猪肉都算是可食用的清真食品。我在马来西亚生活了许多年,我非常清楚马来西亚回教徒怎么想。”

“但是你是如何知道这是否基督教徒或犹太教徒所宰杀的牛呢? 这也许是根本不是有经之人所宰杀的啊” 我回答。

“为何疑问多多呢? 你不应该常常质疑所有事情。为何禁止神所准许的呢?”

无论如何,作为一个马来西亚人,我还是坚持一份鱼肉汉堡包。

午餐后,我们就去做星期五祈祷。而我在面对一个小小的盥洗盆前不知所措,根本不知道要如何不弄湿干净的盥洗室之下来进行我的清洁仪式。于是我就开始脱下我的鞋子,这样就能把我的脚放在盥洗盆内清洗了。而我的沙地阿拉伯学士朋友就阻止了我这么做,然后要我学他所做的。

他后来拿了一张面纸弄湿,然后就拿来抹擦鞋子顶部。他递过来一张面纸给我,我也这么做了。我们然后就拿起我们的鞋子,然后进入教堂祈祷。

在马来西亚,若我这么做的话,他们就会把我送去做宗教纠正。在美国,把可兰经背得滚瓜烂熟的沙地阿拉伯学士就会这么做。

所以,我再问,到底要跟从哪一个学士呢? 我们要谈的是哪一个回教‘传统’呢?

这就要让你来回答了, 来自ABIM,MCKK与国际回教大学,吾友Yusri。到底是谁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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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010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这就是宗教裁决了....不是吗?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6-01-2010
原题∶Well, it is the fatwa...is it not?


因奸成孕受害者受鞭刑101下

英国邮报南非主编Dean Nelson报导

孟加拉一名十六岁女孩因奸受孕而被判受鞭笞101下。

该名女孩父亲也被判罚款,而且若不缴罚款的话,有关家庭将被逐出村外。

根据人权活跃分子说,该名女孩在被奸后就匆忙成婚,却在几周后被医药检验出受孕后就被退婚。

该名女孩是在去年四月被一名20岁,来自布拉赫曼巴利亚地区的村民所强奸。

孟加拉的每日星报报导说,由于过于羞耻,因此在被侵袭后没有做出投报。

有关的强奸是在受孕测试后才被揭发的。该村的回教长老发出了宗教裁决,坚持隔离该名女孩,直到她的家人同意接受惩罚。

该名强奸者已被长老们宽赦。她告诉记者说,该名强奸者已经把她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我要讨回公道"她说道。

有关新闻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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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今天邮报所报导的,一则转载自孟加拉的每日星报的新闻。

现在,为何我要提起这则新闻报导呢? 回教徒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说我的‘议程’就是羞辱回教,把一些回教徒做的负面事情放大。

其实如果他们觉得这是对回教的羞辱及负面,那也是很好的。至少这表示有些回教徒还有思考能力,觉得这里有些事情是错了的。

不过这不是我提起这件事的理由,而是要大家想起Khalid Samad, Marina Mahathir及Yusri Mohamad上半岛电视台最近的一个节目∶101东方 - 马来西亚:谁的神? 若你们还没看过这节目,可以利用有关链接(就在这楼楼上)。

现在,注意该视频内Yusri重复多次说这是宗教司的意见,那是他们的宗教裁决。因此,Yusri的意思是,既然宗教司颁布了宗教裁决,那么回教徒就不应该对这个‘意见’做出挑战。这必须要当成是‘法律’,几乎是来自神自己的神旨了。

那么我们现在有位16岁的女孩被奸了。强奸她的已被宽赦,而被强奸的却要接受鞭笞101下。而且做父亲的还要交罚款。若受害者的家人不同意鞭笞的刑罚的话,该名女孩就要被‘软禁’在家。

就不管宗教司说什么,也不管颁布了什么宗教裁决,也不管他们有着如何的‘权力’能如此做。我想问的是:这16岁的强奸受害者所面对的情况是正确的吗?

回教徒时常争辩说他们必须听从宗教司的话因为他们对回教学识渊博,因此他们比起像你和我这样的对回教愚昧之人自然是知道得更多,所以就准没错。一旦宗教裁决被颁布,那就是最后决定,不得有上诉。

回教徒会说,宗教裁决是基于可兰经与圣训之言而颁布的。宗教裁决是基于‘穆圣的传统’而颁布的。这些我们都听到很多的了。

若所使用的就是这些标准,那么那家人就要给罚款,16岁女孩要受101鞭,不然的话就要‘软禁’在家。

下面那个半岛电视台的节目竟然就叫做101东方,还真是讽刺。101与16岁女孩的101鞭还前后呼应。

不,这不是一篇鞭挞回教的文章,虽然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看法。这篇文章是否定Yusri在半岛电视台的节目101东方-马来西亚:谁的神?内的辩解。他说,宗教司有最后的决定权,而且一旦宗教裁决颁布了,就几乎算是神自己的旨意了。

宗教司虽然有着渊博的宗教知识,但毕竟他们是人不是神。而他们颁布的宗教裁决充其量也只是他们的意见,不是神的话语。他们也许对,但他们也许会错。而在这件惩罚16岁强奸受害者101下鞭笞,还要家人罚款,而且还宽赦了强奸者的案件,当然不可能会正确,当然也不可能是神所指示的。

所以,Yusri有关由于宗教司的意见,而且也颁布了宗教裁决,不能受挑战,因此要禁止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辩解,会有什么见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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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0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itman47 于 5-2-2010 10:48 AM 编辑
宗教司虽然有着渊博的宗教知识,但毕竟他们是人不是神。而他们颁布的宗教裁决充其量也只是他们的意见,不是神的话语。他们也许对,但他们也许会错。而在这件惩罚16岁强奸受害者101下鞭笞,还要家人罚款,而且还宽赦了强奸者的案件,当然不可能会正确,当然也不可能是神所指示的。
ecs283 发表于 1-2-2010 02:07 PM

就算是神,根本就不会对待受害者
真的想不明白他们的脑袋是装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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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2010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你会转信回教吗?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1-02-2010
原题∶Would you convert to Islam?


敦马:人们依然批评马来回教徒

回教徒社群应该更积极地通过实践宗教真正教义以便向本国非回教徒宣扬真正的回教教义。

前首相敦马说回教徒应该深入探讨可兰经内的回教教义,以及穆圣真正的传统,必须时间真正的回教教义,以便让世人对该宗教有活跃及神圣的看法。

"为了让大家有这样的看法,回教徒本身展示回教所宣扬的文化是很重要的。我们时常发觉回教徒本身的行为让回教蒙羞,"他昨晚在联邦直辖区回教堂的2010年的大马回教福利协会50周年庆的演讲中这么说道。

实际上,人们对回教徒,特别是马来回教徒还有很多批评与谴责。

"我们时常被标签为恐怖主义的宗教。实际上,有人也指责穆圣是恐怖主义分子的领导。我们的形象目前是很糟糕,"他说道。– 马来西亚人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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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都在说着这件敦马所说的同样事情。我还引用来自西方,例如美国与英国的著名学士的句子。

“回教是美丽的宗教,” 其中一人说道。“丑陋的是回教徒。”

“我爱回教,” 另一个说道。“但我讨厌回教徒。”

“若你要寻找好的回教徒,” 再另一个说道。 “你必须到基督教徒国家去。”那些不怎么明白这句的,他的意思是基督教徒都做着回教要我们一定要做的事情(当然,除了接受穆圣为最后的先知)而回教徒却反其道而行。

而能够被引用的句子还有很多。

我也有我自己的句子,但却不可能被纳入著名金句书内的。那就是,若我不是生为一个回教徒,而我是在研究过回教徒的行为来看看我是否应该成为回教徒的话,回教徒的行为是不可能会吸引我皈依回教的。

那是一项最可悲的事实。我的逻辑会告诉我说,毒树的果子是有毒的。因此,好的宗教又怎么能够培养出坏的人出来呢? 自然是好宗教出好教徒。若某宗教的跟随者是坏的,那么当然该宗教就是有问题的。

任何没有深入研究或实践回教的人会这么想的话是可以被原谅的。若你对回教知道得很少,那么你自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若回教徒是坏的,那么当然这会影响到回教。好的宗教又怎么会培养出坏的人呢?

只有当你了解回教,你就会发觉许多回教徒都反回教之道而行。他们怀不是因为回教是坏的。他们怀是因为他们是坏的回教徒。他们违反了所有回教的教义。

不,我不是在试要成为一个回教徒的护教学家。我不是在为了回教徒的行为而道歉,或是宣扬回教。我不是在说服你说回教是好的,或是恳求你不要以回教徒的行为来评价回教。我早已超越那些了。

几十年来我都在啰嗦说回教徒才是回教最糟糕的敌人。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也不想再说了。

回教徒,特别是马来回教徒,将会对这篇文章产生强烈反应。回教徒,包括马来人,对批评的容忍度都很低。批评回教徒就等于是批评回教,这些人这么说道。而批评回教就表示说你在羞辱这宗教。而这宗‘罪’的惩罚就是暴力。

回教徒就是这样‘理智’的。

自从我开始书写有关回教的文章后,在过去数年间我失去了许多朋友。当然,我的资格受到质疑。我凭什么能写有关回教的文章?我上过哪一间回教大学? 我有什么资历? 我是否有议论回教的文凭呢?

曾经与我很亲的人如今当我是敌人。曾经时常与我常时间谈论回教的人如今不想与我有任何关系。他们还在2008年九月被政府指控我犯了‘羞辱回教’的罪而被内安法令扣留而大事庆祝。

无论如何,如今敦马对我的老生常谈颇有同感。好吧,也许敦马言辞并不火辣,也没有用到我说用的‘七彩’词汇。但是讯息还是一样的。回教徒,特别是马来人,都让回教得了坏名。回教徒的行为,包括马来人,都违反了回教教义,没有反映出真正的回教。

我真的需要举例来支持这个论点吗? 我需要提醒你说贪污是马来人之间最风行的吗? 我需要提醒你说有一半的马来人都支持违反回教的马来人至上吗? 我需要提醒你说大多数的警官都是马来人,而前警察首长私下曾告诉我说若要对警队清理门户,99%的警察都要被辞退吗? 而我还没有提到那些法外谋害,拘留死亡,警察暴力,等等。这些都涉及了有印度人‘底’的马来人。

不了,就不要一一的去看这看不完的例子,来强调回教徒的不良行为,来证明他们事事都违反了回教教义。那些我举出的例子就已经足够支持我说要说的事情了。

回教徒是回教的最糟糕例子。他们实际上让回教蒙羞。若你要以回教徒的行为来评价回教,而你也不太了解回教教义,那么你就会觉得回教就是魔教来的。

这是很令人伤心的事实,也是无可抵赖的事实。回教徒能越早接受这些,而不是反击对回教徒的批评,将之标签为回教敌人的话,他们能越早解决回教的形象问题。

我时常都这么说,而我又会再说多一次。回教有严重的形象问题。而这个问题就是回教徒本身。但是这将永不能解决,因为回教徒都有严重的否认症候群。除非他们能摆脱这否认症候群,不然的话,回教就永远被文明社会当成是个低下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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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2010 08: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管他的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2-02-2010
原题∶So be it

曾有些人联络上我告诉我说我不应该在我的文章内用三字经。他们不是指例如‘贪-污-统’这样的三字经。他们是指那个第一个字是臭,第二个字是鸡的那种三字经。是啰,对了啰,臭-鸡-蛋.是臭鸡蛋啰。

理由是那些年轻人都有看《今日大马》,我们是不应该荼毒年轻人的思想的。实际上,今天的12或13岁的年轻人比起当年同龄的我们都懂得更多。我大概是到了18岁才有了如今12或13岁少年人的经验。即使是我那七岁的外孙都令我惊讶。他们看来比起当年50年代到60年代的我们更成熟和懂事。

我觉得即使如此也是没有借口要用三字经,而且今天在我的这篇文章里一定要这么做。不过,都是面对现实吧:有时候,再也没有比那特别字母更能恰当地形容一个情况了。说真的,比起主流媒体有关安华第二集的鸡奸官司的详细新闻图片报导,你会担心我所用的三字经会荼毒青少年的思想吗?

阅读他们有关安华的官司的报导就像阅读色情电影的台词一样。我的三字经比起主流媒体所做的更不能荼毒青少年的思想。因为主流媒体的所做所为更加厉害。

无论如何,大约在上个星期我对我儿子的案件感到烦厌不已。所以我一定要发泄一下。这些烦厌不是有关他们对我儿子干了什么,因为这些都是预料之中的了。而是我的朋友与家人都在‘烦’我到底要怎么处理我儿子的事情。

我的家人对此事出现分歧。我坚决认为我儿子应该留在双溪毛糯监狱,不是如政府所控制的主流媒体说说的那样地‘服其徒刑’,而是被扣等待受审。他还没有被定罪,所以就没有服徒刑,不像政府控制的主流媒体所说的那样。

我妻子则要我们的儿子出来,我其他的孩子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在牢内一天,就是让有关当局继续在心理与生理上虐待他。但是要弄他出来就是说我们要保释他,而我也没有马币一万五百元这么多的钱来保释他。

一些朋友说愿意提供金钱上的援助,但我都拒绝了,虽然我心里都很感激。若我儿子因为参与反巫统示威或是在反内安法令的烛光祈愿会上举蜡烛而被捕及起诉的话,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因为那样的话,接受朋友的金钱援助也不为过。但我儿子是在轻度犯罪下被起诉的。这并不是什么光荣事迹,在这种个人问题上接受朋友的金钱援助是不对的。

然后保释之后我们也要烦要做些什么。首先我们要确保他能按时上庭,不会潜逃。若是他该上庭的时候却不见踪影了,那要到哪里去找他呢? 这不是正中政府控制的主流媒体的下怀吗?

“有其父必有其子”,新闻头条会这样报导。起先是做父亲的弃保潜逃,现在做儿子的又来同样一招。我要怎么办才好? 我们就可以被他们玩死了。

我对我儿子没有什么控制力。他毕竟是个成年人,不是个小孩子了。而自从他是个少年学生以来,我们也‘分开’了超过二十年。我不能指使他要怎么做。况且,我也不在他附近。我要怎么联络他呢?

第三是,也是我所关心的,我们不能保释他出来,然后就让他自由。这是不会解决事情的,反而多生事端。本来他会惹上这样的麻烦就是因为他太过自由,涉及太多事情,例如毒品和轻度犯罪等。

我们必须限制他的自由,而监牢就是最好的选择。若有关当局不插手的话,监牢对他来说,将是最好的地方。而问题是如今在监牢,他就任其那些要找到我的人所鱼肉。

所以,保释他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这样只能解决一个问题 -- 让他免于想伤害他的人的毒手。但是我们解决了一个却产生另一个问题。他一旦自由了会怎么办? 更多的轻度犯罪和毒品问题吗?

是的,我儿子是个瘾君子。做父亲的要承认这个事实,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承受了很大痛苦。我儿子的困境,是如今许多马来家庭所面对的困境。但是这个不止是我,而有上千的其他马来家庭所面对的同样问题的事实并不能减轻我一丝的痛苦。

这是马来人面对的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而这并不是新的问题。早在60与70年代的时候就是如此了。马来人很轻易地染上毒瘾。60与70年代的时候是大麻等。而今天的则更为强劲。这是一个两代之久的问题,而政府也不能做些什么。之40到50年以来,这问题越来越严重。

你可知道许多瘾君子在无法取得毒品来源时,都自愿进入政府管理的毒瘾治疗中心吗? 这是因为在这些中心都能轻易地得到毒品的提供。这些为了治疗毒瘾而建立的中心,反而更轻易得到毒品的供应。

所以,保释我儿子出来不是主要的问题。即使我愿意接受我朋友的援助,还是解决不了更大的问题。之后我要做什么呢? 我要如何限制我儿子的自由呢? 我这不是从虎口中救他出来,又送他进狼口吗?

这一周以来,我都在烦着这件事。我的朋友当然是一片好意。他们极力要我接受他们的帮助来保释我儿子出来。他们只要他的安全,不然有关当局继续虐待他。但他们的眼光不够远。他们不知道我们也许解决了个‘小’问题,却招来更大的问题。

我的儿子需要辅导。他需要心理医生的照顾。无论如何,双溪毛糯医院却不认为如此。也许他们被施压要让他出院,以便他能回到监狱里去。

我的律师们在下星期试着与医院当局见面讨论这件事。他们要医院不要让我儿子出院,反而要让他接受心理治疗。我儿子面临严重的精神创伤。简单来说,他就要崩溃了,不再持有稳定的性情。

而警察则在调查他的‘企图自杀’, 又是一项犯罪。这表示说他们可以起诉他,若罪成的话,这也是容易办到的,他就要被送入监牢了。他已经在监牢了,虽然只是被扣待审。但是现在他就可以因企图自杀罪成而服刑坐牢了。

所以保释的问题就变得很微妙了。若我儿子犯了企图自杀罪,保释就不再是一项课题了。

无论如何,我妻子与我都不能对这件事有同样的看法。我坚决什么也不做。我妻子则持有反对看法。而在今天早上我们又为此大吵一番。因此我告诉我妻子说她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无论她有什么计划,就是别算上我一份在内。我不想牵涉在内,她自己就看着办吧。

好了,情人节要到了,因为我们之间为了我们儿子的‘冷战’,看来我老婆和我在这个星期天都‘各有节目’。我的老婆是很坚决的人。但我也是。所以我们会对这件事各走各路,管他的。

我已经同意让她利用《今日大马》把需要送出去的最新消息传达出去。这会只是她的‘个人秀’。不管她有什么计划,我都不会插手,也不会借出我的名字。

那就是我对我儿子的这件事的最后决定。若这表示我会跟我老婆不说话上一段日子的话,就管他吧。我不会这么轻易就投降的,她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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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2010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看谁在说话!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6-2-2010 10:14 PM 编辑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3-02-2010
原题∶Look who is talking!


莱士∶公正党领袖应该再考虑是否支持安华

伦敦13日讯 — 又有另一个公正党的中坚分子的离开应该让他们的领袖再考虑是否要支持拿督斯里安华,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博士这么表示。

他说拿督斯里再林,Bayan Baru国会议员的辞职表示了公正党已经失去效力民联的能力。

“这项新闻司公正党与反对党的政治地震。”他在这里的一间受欢迎的大马餐厅,走去吃吧餐厅内这么对记者说。

他对再林离开公正党的这件事上表示意见说,这件事情应该让安华出来说话,他应该停止混淆人民。

“安华失去支持就表示说公正党是无法管理该党,效力反对派。”

莱士说政治观察家都同意说再林的离开不止让公正党成员感到忧虑,其他反对党也一样。

“其中一个主要的理由是人们可以看到一个马来西亚的概念在宣扬社会正义而民联却什么也没有。”

他形容在公正党的事态发展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一项额外花红,因为他相信通过一个马来西亚能带来经济改变,以及照顾人民的福利。

“公正党应该再三考虑是否要支持说准备接手政府的安华。这只是一个不会成真的梦魇。”

莱士说前槟州公正党主席再林的离开与槟州首长林冠英有直接关系。

“林冠英无法减少意见的不一导致公正党领袖的离开,包括一名前任副首长,”他补充说。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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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士雅丁是1988年巫统党争产品--46精神党的一名前锋大将。莱士,Ibrahim Ali还有其他46精神党的领袖在当时说他们永不会加入巫统,就算是他们死去再投胎。他们说他们永不会食言。他们还说当敦马死去的时候,他们会到他的坟墓上小便(saya akan kencing atas kubur Mahathir)。

而莱士是说出这些事情的其中一人。但是他后来重新加入巫统,而当时马哈迪医生还是主席兼首相。莱士因此食了言。然后他不必在重新加入巫统之前死掉然后再投胎过。

莱士写了一篇有关反对内安法令的论文而得到他的博士衔头的。当问到为何他改变让他得到博士衔头的反对安法令的立场转而支持时,他回答说他的论文只是一项‘学术功课’,这并不表示就是他的立场。

在他的46精神党的日子,莱士和他的同志全国走透透,演讲里鸟巫统和马哈迪医生。他们说巫统和马哈迪医生已经羞辱了马来统治者,侵蚀了他们的权力,巫统和马哈迪医生是马来统治者与马来人民的叛徒,莱士这么说道

独立之父,也是大马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很讨厌巫统。他拒绝再加入巫统,死的时候是个46精神党员。大马第三任首相敦胡申翁也一样,拒绝再加入巫统,死得时候也不是个巫统党员。

然后,当然,说他死也不会再加入巫统的莱士也一样。今天,虽然如此,他不止是个巫统党员,也是个部长,也是该党的‘发言人’。

有很多曾经在46精神党呆的或是在公正党的都喊过同样的漂亮话。例如说,曾是公正党青年团团长的依占,还有他那整团的行政成员,全国走透透去发毒誓说他们永不会再加入巫统,而他们的使命就是看着巫统的溃散。

他们以上苍的名义起誓,说他们永不会再加入巫统。他们以上苍的名义说他们的使命就是让巫统垮台。今天他们全回去巫统了。他们的毒誓不了了之了。

我曾经给依占的老母录影,她说她儿子若重新加入巫统的话,她会咒她的儿子。我把那次的访谈做了一个VCD,然后派全国。

对马来人来说,母亲的诅咒是很严重的。因为他们相信天堂就在母亲的脚下。依占当然还是与他大部分发了毒誓的行政成员都重新加入了巫统。

那就是那些人的信用。他们本来自巫统。他们诅咒巫统。他们以上苍的名义发毒誓不再加入巫统。即使他们的老母答应若他们这么做的话,就会诅咒他们。然后他们就重新加入巫统。

我们可以相信这种人说的话吗? 他们说的话,准的吗? 或是应该不理他们,因为他们都是没有宗旨和立场的人,都是我们不必在意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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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0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回教入门

出处∶今日大马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5-02-2010
原题∶Islam 101

我的一个朋友,也是霹雳著名的一位前宗教法典官的儿子,告诉了我这个故事。

从前有个人有四个儿子。长子成了医生,次子当了律师,而三子则做了工程师。然而这四子就不怎么聪明。所以做父亲的就送他去读宗教。这儿子后来成为宗教法典官。那就是为何宗教法典官的脑袋都好不到哪里去,我的朋友做了这样的结论。

那就是我的朋友Jad,一名非常讨厌反对党的巫统忠坚分子,一名著名的霹雳法典官的儿子,所告诉我的。这是一个他的笑话,不是我的。我只是在重复他所告诉我的而已。

但是并非所有成为法典官的都是失学者或失败者。有些如前玻璃市的宗教法典官还有一个博士头衔。你也许已经知道,他就是马来西亚前所未有,最前进及自由的法典官。即使是非回教徒也对他的看法有同感。而他恐怕是唯一我所认识的,有自己的双语(英巫)部落格(http://drmaza.com/)的法典官。若马来西亚会阿拉伯语的人有够多的话,他也许也会写写阿拉伯文的文章。

有很多人都生气我为回教‘讲道’。这是因为我没有谈论回教的‘执照’,也从来没上过回教大学,这些人这么说道。所以我就没有资格谈论回教。但是我刚才提到的这位前玻璃市宗教法典官阿斯里博士,不止够资格,是个前任宗教法典官,还是个博士。但他们最近还在他做回教演说时逮捕了他。

所以这里的课题不是看你是否有资格或拥有恰当的名望或曾经上过回教大学什么的。而是你说讲的配不配合政府的说辞。若你所说的是亲政府的,那就没问题。若不是的话,那你就没有资格谈论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巫统在鸟林冠英,说他反马来人和反回教。根据巫统说,林冠英已经取消了穆圣诞辰游行。是的,马来人庆祝穆圣诞辰的时候就在街上游行,然后一边走一边高喊他的名字。

这其实可以算是一种示威。在街上喊叫的任何形式游行就等同示威。若你不认为如此的话可以去问问警察。但是巫统不是说过示威和上街游行不是我们的文化吗? 巫统是反对示威和上街游行的,因为这违反了马来西亚人的文化。这是巫统说的,我可没这么说。

马来人也许是唯一以游行来庆祝穆圣诞辰的回教徒。即使在回教发源地的麦加和麦地那,你也找不到有人做这样的事情。这是一个马来西亚独特的习惯,就如可兰经朗诵比赛,麦加,麦地那,伊斯坦堡,德黑兰什么的,都没有这样的比赛。

在可兰经朗诵比赛中,参赛者的朗诵准确度和旋律会受到评审。但超过90%的参赛者都不会阿拉伯文。所以他们不清楚他们在背诵什么。就像是去德国看一场摇滚演唱会。他们全都用德语演唱,而你却不知道他们在唱些什么。你只是欣赏旋律和声音,不是歌词,也就是用德语的,若你想知道的话。

所以这个巫统说林冠英取消的槟城的穆圣诞辰游行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 再说,他真的取消了吗?就算是他取消了又怎么样?也许林冠英是在为马来人做好事,他是在把他们拉回正途。马来人已经叛离回教的正道很多代了。

马来人说我们必须依照可兰经,圣训,和穆圣之道而活。那么,穆圣在生的时候可有举办过生日派对呢?他们可有在他生日的时候上麦地那的街道游行呢?若没有的话,这种奇怪的传统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不是说纪念穆圣的诞辰是错的。但是那些参加游行的有几个是知道穆圣的生日是在几时呢?他们是否知道穆圣是在他的生日时去世的呢? 所以他们是否同时在庆祝他的诞辰和死忌呢?

许多那些参与穆圣诞辰游行的人都不晓得他在他的生日那天去世。无论如何,就像是耶稣那样,对于他的生日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传统说是在大象的年份。其他的人说是再早几年。所以,就像耶稣是否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出世,还是在六月,穆圣的生日也是有很多争执。

事情是,在那些时候,生日等的这些是没有记录的。最多只是一种学术上的猜测。这些事情对当时的阿拉伯人和贝多因人来说都不重要。所以他们都不管你是几时出世的。

无论如何,若你要纪念穆圣,那是没有问题的。想做就去做吧。不过如果你真的爱穆圣,希望纪念他,那就应该有更好的方法。

为何你要去庆祝一个你不依从的人的生日呢? 若你真的爱穆圣和想要纪念他,那么就应该依从他的教导。

穆圣是反对种族主义的。他在阿拉法的最后布道中就这么提到。但是那些参与游行来庆祝穆圣诞辰的人却支持马来人至上。

穆圣说贪污是一种高利贷。而高利贷的罪恶与双亲乱伦的罪恶同等。银行贷款是高利贷,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也一样。任何不是流汗赚取的,以钱赚钱的,如股票和证卷,都是高利贷。买入和卖出期货般的赌博是高利贷。任何以金钱得到的固定利息是高利贷。超额利润是高利贷。积囤居奇也是高利贷。

那些参与穆圣诞辰游行的马来人当中,哪一个是没有涉及这些高利贷行为的呢?

穆圣已经告诉我们很多要做的和不能做的事情。我们已经做了很多不能做的事情,没做很多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们每每都违反了穆圣的教导。我们已经不是穆圣真正的依从者,但我们还是要在他的诞辰日上街游行来纪念他。

是的,若你会开心,就去游行吧。不过要记得遵守穆圣的教导。你以为在穆圣诞辰日上街游行就算是一个真正的依从者了吗? 上街游行只不过是一种展示。你只是在展示自己是一个穆圣真正的依从者。但展示毕竟只是展示而已。展示是外在的,不是内在。内在才重要,外在不重要。

至于巫统说示威不是我们的文化,不应该准许。但是巫统时常骄傲地扯上他们在1946年,在吉隆坡火车站附近的大华酒店前面举办的反马来亚联盟的大示威的故事。这是巫统最感到自傲的威水史,我们时常都听到他们提起这件事。

巫统告诉我们这个示威时马来亚历史的坐标。这是因为由于这个示威,马来亚的政治局面改变了。所以,是谁说示威不是我们的文化的呢? 这是马来亚联合邦的基础。我们会有今天的马来西亚就因为这个示威。这是巫统一直在告诉我们的。

现在他们却告诉我们示威不是我们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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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10 06: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PK讲的法典官,从来就不是亲民联的,他被雪州民联管辖下的宗教局为难和驱赶,后来纳吉等数人表示支持他,他也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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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0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ja Petra Kamarudin。。。。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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