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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马来人,回教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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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1252/46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16-01-2008
         
假如你真的真的是无聊顶透得不知如何打发时间,你应该去听听伊玛目(Imam)在星期五中午回教堂里谈论有关回教敌人的长篇大论。听说这些敌人都有议程地准备摧毁回教。不然的话,就别浪费你的时间,去做其他事情好了。

是的。根据这些伊玛目,非回教徒就是回教的敌人。他们都团结起来要“杀掉”回教。

其实这不全真。至少在马来西亚,回教的敌人是马来人自己。只是,马来人太过愚蠢,以致不自知。马来人认为,愚蠢有两种∶圣帕鱼之蠢 – 假装出来的愚蠢,实际上精过鬼。我们的阿都拉就属于这种。另一种是骄傲之蠢 – 愚蠢得不自知,还以为自己是聪明的。

许多马来人都属于后者。

在今年一月17日和18日有个案件将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我被告知有关新建的法庭是在于大使路的直辖区回教堂附近。一位女子控告马来西亚政府,联邦宗教局,志愿警卫队,还有一两个政府机构。由于卡巴星代表原告,相信这场官司应该会很有看头。

原来这个回教女子在一个宗教局的扫黄行动中,于吉隆坡一家的士高里被捕。她是在有关场所里工作。由于根据“规矩”,回教徒不能够在有售卖酒类的场所工作,因此,她同另外约16位男女回教徒一齐被捕。

现在我们来看,的士高的执照是市议会发出的。里面并没有注明说售卖酒类的场所并不能聘请回教徒工作。若这真的是大马法律的话,我想马航应该大裁员,辞退所有回教徒员工,引进其他非回教的种族才好。因为马航也售卖和招待客人酒类饮品。当然,不只是机舱员工而已,那些售票员,行政人员,经理,理事会成员等,全都要离开。

这项haram的涉及范围应该展延至和马航有关的任何组织和单位。因为这些组织和单位间接地“为虎做伥”使得马航能够在飞机里触及“十恶不赦”的酒类。

假如你驾驶一辆劫匪用来打抢银行的车,你也应该和打枪银行等罪。虽然你只是坐在车上等而已,也没有进入银行打劫。假如你借车或借枪给劫匪去打抢银行,你也应该和打枪银行等罪。虽然你并没有跟随他们进入银行打劫。假如你提供有利情报给劫匪去打抢银行,你也应该和打枪银行等罪。虽然你并没有参与他们进入银行打劫行动。

是的,这些都是“帮凶”行为,虽然你没有直接参与打劫行动,甚至没有在现场,罪名还是成立的。

所以,在的士高的回教徒待应生算不算犯法?

根据直辖区宗教局,在同一场所里,同时被捕的17名回教徒员工,除了一位,其他的都认罪,还给了马币四百的罚款。而这一位,如今控告马来西亚政府,联邦宗教局,志愿警卫队,加上一两个政府机构,还索取赔偿马币五百万。

根据这位回教女子做出的报案书,所有人当时都被铐上手铐,并坐进一辆警察卡车。虽然在过了一些时候,她要求上厕所,他们拒绝了她的要求,还说如果她要,她可以小便在卡车上。

由于她实在忍不住了,只好就地解决。她好心的同事为了她的小小自尊,则用了一件头纱,尽量帮她遮盖。但是志愿警卫队负责人却挪开那件头纱,拍下她小便的照片,还是看到完的那种。

在警察局,男女被分开来。女子们就被带到警局的一个偏僻场所拍照。不过却不是我们常在电视机上看到的那种嫌犯拿着号码牌子的拍照,而是被叫作出各种性感姿态模特儿照,就像花花公子杂志的中间那张海报一样,假如你知道我在说什么。过后,这些女子被告知她们可以“庭外解决”,不必被控上法庭。只要她们脱下底裤,“忍个两三分钟”,就可以没事回家了。

其实,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样的行为恐怕也有30多年了。不然你以为那些金鱼佬争着参加志愿警卫队是为了什么。他们可以放弃任何事,牺牲任何时间,就是为了能够参与扫黄行动。当然,他们会对他们的妻子孩子说他们是正义之士,回教卫士,在扑灭伤风败俗的行为。是啊,对啊,我有五个孩子,四个孙子,我还是个处男呢。

所以,假如你不知如何打发你的无聊时间,我看还是别去听回教堂伊玛目有关回教敌人的阴谋鬼话了。去听听卡巴星如何为这位女士打官司更好。听一听我们的道德警察如何围起女人,拍裸照,索求性服务。

是的。这些就是所谓的回教卫士,阿都拉发明的文明回教的斗士。所以你现在知道为何非回教徒惧怕回教国了吗?我不怪他们。假如这就是他们说的回教,我也很怕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我怕我老婆女儿半路上因为穿的“太性感”而被这些金鱼佬逮捕,然后被要求性服务,以便不被控上法庭。

唔,这使我想起一个我认识的,来自丁加奴的志愿警卫队长官。他奸杀了一名马来女学生。虽然最后他被问吊而死,不过,即使如此,也挽不回一个女学生的性命。我想他们是在拍了裸照过后,欲火焚身,而作出强奸的行为。之后为了灭口而杀人。

要的。我们大家是应该去听审的。一定要看看这班回教卫士的嘴脸,要求性服务的道德警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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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hogy + 21 呵呵,你那么用心的为我们翻译了那么多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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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其蔡西力的案件,我觉得大家更应该关注这个可怕的案件。
这个马来人是真的很清醒,希望多一点马来人能像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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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针针见血,看现在阿肚拉要怎么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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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新闻应该在报章上找不到的吧....
想一想,如果这件事情在报章上头条....会有几多人去看...
还有会有几多为人父母担心自己的孩子曾经中过这些败类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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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志愿警卫队  回教卫士
好可怕
大家有沒有遇到
看來华人运气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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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8: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宗被逼在车上小便又被志愿警卫队拍照的新闻早就见报了,我有看到,你们乱职责报纸,假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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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10: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7-1-2008 08:52 AM 发表
这宗被逼在车上小便又被志愿警卫队拍照的新闻早就见报了,我有看到,你们乱职责报纸,假正义。


又是你!请你永远记得整件事的重点。
你认为看了楼主的贴后,重点是在于新闻报纸有没刊登在车上小便的报导吗?

对不起,实在是想称赞你一句--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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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ylee017 于 17-1-2008 10:14 AM 发表


又是你!请你永远记得整件事的重点。
你认为看了楼主的贴后,重点是在于新闻报纸有没刊登在车上小便的报导吗?

对不起,实在是想称赞你一句--笨~

正如RPK所说的,有些人的正义不外乎就是“性”“小便”“性感”还有“女人”而已
他们哪里在乎基本人权被侵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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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08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摘录一些读者反应∶

Tgopal :别忘了7-11 也应该大裁员了。

Mr Smith ∶那天有个银行职员问我妻子是否要开一个回教户口。但她询问有关户口和普通的有什么不同时,她被告知回教户口是不能接受啤酒公司或其他不“回教”性质的公司的支票。不过,万能的,酒店的,华人餐厅的,就可以。这不是很混淆吗?

The dragonheart ∶自从志愿警卫队的成立以来,我就相信这只是巫统的私人雇佣兵。他们得到免费制服,金钱,逮捕权,甚至是拥枪权。志愿警卫队的存在,证明了皇家警察,移民局,关税局等执法机构的无能。志愿警卫队是临时的执法人员。外头这么多失业人士,政府不好好收编来组成正式的执法官,就偏偏爱用志愿警卫队,其中用心昭然若揭。
《省略》
还记得上回在KLCC被捕的情侣吗?每个城镇都有这类变相道德警察。本来是出于好意的授权,却被滥用成习。告诉我,有多少个吉隆坡市议会执法官是清廉的呢?他们总向商人,特别是小贩索取咖啡钱,还有向巴刹里的鱼贩和菜贩讨取免费鱼菜。我自己亲眼看过很多次了,只希望我有机会能够录下来。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巫统需要他们,保护他们。我相信大多数的成员都是来自巫统,不然就是马华和国大党。
是的。我不否认马来人是回教的敌人。这些不相信,不遵循真正回教教导的人,多数都是巫统的人。巫统会毁了回教。文明回教就是一个开始。无论如何,对那些不喜欢回教的人来说,这是个好消息。

EYFF ∶《省略》我们大多数的伊玛目都不熟悉阿拉伯语,虽然他们都可以把可兰经念得琅琅上口。在面对信仰疑难时,他们引用的不是经文,却是本身乡村的习俗和常识等。他们应该去上课了。
看看以下:-
目前,一位巴基斯坦(例如说)毕业的宗教大学生,只需要得到18个签名,就可以申请建造一间surau祈祷所,并成为伊玛目。除了房屋,妻子,和汽车津贴,他还有马币三千的月薪。
一位工程,科学,经济,医药等马来人大学毕业生,起薪才马币一千两百到一千八百。怪不得马来大学毕业生的男女比率失衡了。

fairnessforall ∶霸级市场如Giant, Carrefour, Jaya Jusco, Sogo也要大裁员了。它们不只售卖酒类,猪肉也卖呢。

Tcng :我觉得,相反地,应该是回教是马来人的敌人。
马来人是本性良好,宽容,明事理,善良的民族。虽然听起来很典型,不过,马来人比华人,印度人等更客气。你遇到骗人的马来人的机会,比其他的还要更少。你们那些曾经在甘榜生活过的人就知道了。这一切,都因为25年以来的回教化而改变了。所以,问题在于回教,不是马来人。
无论如何,很少马来学者有勇气开口反对这些。马来人不是回教徒的话,就不是马来人了吗? 马来学者还不起来做些事情的话,马来族就会随着回教化而倒,马来西亚也跟着倒,非马来人则损失不菲。

sydput∶马来西亚这个国家有卖酒。所以,所有的回教徒应该离开,去阿拉伯最好。

Mountainking ∶我不会对这些感到惊奇。十年前,我在一家孤儿院工作时,曾经遇到一位无家可归的年轻马来女子的上门求助。她说她被警察扣留时,她被逼蒙上双眼为一些警察口交。由于无证无凭,连涉及者也不清楚,我也只有生气的份而已。
我希望在所有查问间里可以装有闭路电视,来防止警察的权力滥用。虽然这不是最好的办法,也好过没有。希望那些天杀的都有相等的报应。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7-1-2008 03:2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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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08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人五十年间的回教化之路

出处∶http://malaysianindiantoday.word ... ysian-islamisation/
整理∶Aneel David Kannabhiran

1957年: 李特宪制委员会其中一位成员,来自巴基斯坦西部高等法庭的Justice Abdul Hamid先生,制定第三条,第一款为“回教是联邦的官方宗教…….”

1966年: 实施宗教人员的就职,居留,入境的限制,导致传道学校的神职人员人数大量减少。

1974年: 把红十字会改称为红新月会。

1974年至今: 回教电视与电台节目的逐年增加。从1974年起,主要电视节目会暂停以便播放祈祷呼唤。在1982年,有回教内容的节目占了总数的10%,到了1988年,增长至17.5%。在2007年,主要为回教节目的第九波道启播。有关的电视台禁止播放非回教内容节目,甚至所有有涉及“耶稣”的字眼的节目都不被播出。例如,乔治麦可的MV“孩子的耶稣”和动画片“埃及王子”等。

1979年: 伊朗回教革命对本地回教徒产生重大冲击。宗教领袖开始提倡复兴主义。安华所领导的大馬回教青年陣線(ABIM)更是在政府学院和大学里开始了反政權、反現狀、提倡國家伊斯蘭化的“達克瓦運動”。从那时开始,回教妇女开始戴头套,直到现在,已经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1981年: 印尼文版圣经“Alkitab”被内安法令禁止。随后禁令有条件地撤消—书本只限基督教徒使用。在2000年,在八打灵再也的圣保罗女儿书店里的马来文版 “Alkitab”全被特别支部警察没收。随后,当时的副首相阿都拉有条件地还回没收书本 – 书本表皮必须印有“只限基督教徒”字样。

1984年: 非回教徒禁止使用49个回教字眼包括“阿拉”, “Alhamdulilah(赞美神)”和“Insya Allah(真主意愿)”等。

1985年: 当时的副首相慕沙希淡说, “政府已经成立一个委员会来协调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之间的各种事项以便在管理方面引入回教价值。” [新海峡时报09-03-85]

1986年八月: 大馬回教青年陣線向政府提议“将回教法成为立法的根据。” [新海峡时报25-08-86]

1986年九月: 联邦和州政府同意统一回教和民事法庭。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敦沙列阿巴斯说这项统一为迈向国家法律回教化的第一步。他也说,改变不应该是大幅度的……最好还是逐渐地作出。 [星报25-09-86]

有关的情况招致马来西亚四大宗教公会的字面抗议。也兴起了全国教堂和庙宇的反对签名运动。

1988年: 当时的教育部长安华指示所有拥有宗教背景,年逾55岁或以上的校长,即刻停止职务。并且以大部分的回教徒顶替留下来的职位。
随后,
•    把这些学校的基督教教育改换成道德教育。大部分的道德教育老师都是回教徒。
•    移除传道学校的十字架象征。
•    学校历史课本比起其它宗教,更为着重及称耀回教和回教文明。
•    “回教文明”成为所有大学必修课。

1988年: 政府修改聯邦憲法121(1A)條文,規定民事法庭不能介入回教法庭處理的事務。
这项修改造成非回教徒与回教徒在争执涉及有关转教,婚姻,孩子抚养权,葬礼等事项上,处于不利地位。
多年来,判决法例显示:
•    转教成为回教徒的人能够以回教法庭来判决他们身为回教徒之前的民事婚姻,自动取得孩子抚养权,甚至在没有获得非回教徒的父或母的同意,也能够把孩子转为回教徒。
•    已经转教成为非回教徒的,必须得到回教法庭的准许,才能更改身份证上的信仰资料。
•    向回教法庭申请转教人士,必须进入改造中心。
•    州回教局得到回教法庭的授权,拥有向任何方面索取,挖掘,埋葬任何被怀疑是回教徒的尸首。即使死者的遗眷为非回教徒。

1980年代: 憲法第11(4)条指出:「州法律,或就聯合邦直轄區而言,聯邦法律得管制或限制向回教徒傳播任何宗教教義及信仰之活動」。限制和控制其它宗教对回教徒的传教法令已经在六个州内通过。有关法令的触犯将导致最高马币一万元的罚金或一年的监期或两者同行。
五位人士,包括一位前穆斯林已经在内安法令下因向回教徒传教而被无审讯扣留。
当时媒体尝试建立起基督教是回教徒信仰的威胁形象。在八七年十月九日,新海峡时报报导 “基督教徒尝试以金钱引诱回教徒叛教”. 同年十月五日,回教周报指责世界教堂联盟提供一千亿美元以进行劝诱回教徒转教的工作。马来西亚四大宗教公会咨询理事会做出澄清有关指控都是虚假。而且也没有“世界教堂联盟”这样的团体组织。

1980年代至今: 非回教崇拜场所的批准建立越来越困难。并且时常附上不知所谓的限制条件如,教堂尖塔高度,庙宇的顶端设计等。许多锡克庙不被批准建立只因传统的顶端看起来很像回教堂。在沙亚南的一间教堂共花了28年的时间才获得批准。至今,共有10间兴都庙被拆除。理由是有关结构是非法的。

1980年代至今: 回教徒交的天课(zakat),导致他们比起同样收入的非回教徒,所缴付所得税更为低微。

1993年: 回教化银行开始提供服务。

1993年: 回教堂组成的吉兰丹州立法会议通过回教刑事法令,包括也能用来对付非回教徒的断肢法。由于这项法律和宪法有所冲突,以致至今还没有真正实行。

1999年: 国阵在大选里把吉兰丹和丁加奴断送在回教党手中。回教党决心建立回教洲,取代行动党在国会里的反对地位。这导致了国阵和回教党之间的回教化竞争白热化。

2001年: 首相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家。虽然这招来民间非回教民众的抗议,却得到当时民政党、马华及人联党的领袖支持。

2002年: “將回教文化,回教價值和回教措施置入國家行政”政策。根据指南,有关政策将实行直到回教已经融入整个国家系统为止。有关指南虽然在较后被撤消,不过,仍然遵循有关政策的人士还有很多。

2004年: 国阵取得最好大选成绩。首相阿都拉提倡他的文明回教概念。

2005年: 回教活跃分子反对政府计划设立跨信仰委员会。指责有关委员会“妨害回教圣洁”

2005年: 市议会执法人员逮捕了在公园拥抱接吻的非会教徒情侣。经过联邦法院审理,市议会胜诉。从此,市议会执法人员成为变相道德警察。

2006年: 一对美国年老夫妇在交屿岛度假时,被怀疑是在偷情,触犯回教法令,而遭到州宗教局执法人员的上门搜查和羞辱。

2006年: 回教活跃分子抗议有多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第十一联盟”组织。由于首相的介入,要求有关组织停止活动,以平息抗议人士的怒气。

2006年: 总监查局成立回教法单位。任务是制作能够保持民事法和回教法之间的协调的团体或法律。这被视为是1985年到1988年间的统一民事和回教法庭的延续。

2007年: 丽华蒂玛苏赛与其丈夫苏烈西威拉班及十五个月大的女儿被马六甲宗教官员强行拆散。丽华蒂的父母是穆斯林,但被祖母以兴都教徒方式抚养成人,并与一名兴度教徒结婚。最初,她被送到宗教改造中心一百天,随后马六甲回教法庭裁定她必须再留在宗教改造中心八十天。丽华蒂的丈夫也失去了女儿的抚养权,而被判予丽华蒂的穆斯林母亲。
首相署提议在五月於馬來西亞舉行的回教徒與基督徒會議延期。該會議名為Building Bridges。自2001年美國發生9/11恐怖事件之後,每年國際基督教學者與回教學者都會聚集召開會議,本年將會在馬來西亞舉行。有关延期至今毫无下文

2007年7月17日:副首相纳吉宣布马来西亚是回教国,从来不是个世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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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人是回教的敌人,还是回教是马来人的敌人?

在伊朗回教革命之前,马来西亚回教狂热份子并不多,各族也相处的不错。
现在马来人更虔诚了,但却变得傲慢偏激,种族关系已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到底谁害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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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8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小时候时常有马来大狗(警察) 来我公公的店找我堂哥喝啤酒,很friend的。 现在,没这戏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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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12: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17-1-2008 12:46 PM 发表
出处∶http://malaysianindiantoday.wordpress.com/50-years-of-malaysian-islamisation/
整理∶Aneel David Kannabhiran

1957年: 李特宪制委员会其中一位成员,来自巴基斯坦西部高等法庭的Justice Abdul Hamid ...


看了心寒。。。。。很想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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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08: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回教=马来教这个形象是政府制造出来的。

最受不了以前星期五早上国营电视台的华文传教节目。
每次都邀请那些信奉回教的华人上去说他们的故事。
好像每个都幸福无比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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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oioh 于 18-1-2008 08:39 AM 发表
所以回教=马来教这个形象是政府制造出来的。

最受不了以前星期五早上国营电视台的华文传教节目。
每次都邀请那些信奉回教的华人上去说他们的故事。
好像每个都幸福无比这样。

信回教 =幸福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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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09: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巫统领袖没有远见,只想着在有生之年大搞宗教,宗族主义,以保住自己的政权,殊不知,却把马来西亚的发展,进步,未来给典当了。

问我们是否还要继续支持国阵,成为巫统的帮凶?问我们是否还要继续支持国阵以让马来西亚这片曾经乐土继续沦为第三世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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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ylee017 于 17-1-2008 10:14 AM 发表


又是你!请你永远记得整件事的重点。
你认为看了楼主的贴后,重点是在于新闻报纸有没刊登在车上小便的报导吗?

对不起,实在是想称赞你一句--笨~


这种人只想帮某某废物说话,原谅他的白痴家愚蠢吧!

大家又不是笨的,凭几句废话就像改变他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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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18 于 17-1-2008 01:32 PM 发表
马来人是回教的敌人,还是回教是马来人的敌人?

在伊朗回教革命之前,马来西亚回教狂热份子并不多,各族也相处的不错。
现在马来人更虔诚了,但却变得傲慢偏激,种族关系已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到底谁害了 ...


不见得更虔诚,干轮奸案的马来人倒是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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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原本nabi时代的回教室没有问题的,是现在的回教信徒们把回教偏激化,误解了Quran里的意思。Jihad这个词就是一个很好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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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8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要开精华贴 于 18-1-2008 12:57 发表
我觉得原本nabi时代的回教室没有问题的,是现在的回教信徒们把回教偏激化,误解了Quran里的意思。Jihad这个词就是一个很好地证明。


Islam Hadhari是另外一个。自己的“品牌”,自己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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