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指改裝電錶追討6000電費‧女商人喊冤要上訴 2010-01-22 14:27
(彭亨‧關丹)國能指女商人需為電錶遭非法改裝一事負責,並追討過去2年6000令吉的電費,對於這項指責,女商人聲聲喊冤,並強調對電錶改裝一事並不知情,同時會上訴到底!
敦依斯邁路6巷小貝殼手飾物中心女負責人徐淑甄表示,她是於8年前開始頂下整個店鋪,當時平均每個月電費介於600令吉。 “我後來千方百計減少用電量,包括減少開冷氣機,以風扇替代冷氣、不開聚光燈等。果然電費也因此直線下滑,從高峰期的600令吉減少至每月的200令吉左右。” 她說,由於電費大幅度減少,國能於去年12月7日,派人前來調查電錶。 14天內不繳費終止電供 “有關人員在臨走前,交待了幾句話,並要求我簽名。誰知,在上週,國能來信指我的電錶曾經被人改裝,因此電錶紀錄不正確,少收6567令吉94仙的電費。信件表明,若我在14天內不繳付這筆電費,國能將終止電流供應。” 徐氏強調,她真的對電錶遭改裝一事不知情,同時不曾改裝過電錶。 “如果電錶真的有問題,為何每月前來抄寫電費的國能職員不馬上通知我有關問題,非要拖到這麼久,才有所行動。要我還電費,也必須要我心甘情願才可以,我也是無辜的受害者。” 她也說,國能追討信曾經被人打開過,但不明白有關人士動機是甚麼? 沈春祥助女事主上訴 針對女商人投訴,關丹國會議員助理沈春祥表示,根據他向國能職員法蒂瑪交涉後,對方表示電源輸入量及輸出量少了40%,電錶確實有被人改裝。 他表示,法蒂瑪表示,凡拖欠電費少過5萬令吉者,用戶可以申請以1年時間來分期付款。 “我將協助女事主上訴到底,包括要求減低電費數額,因為責任不在她,她根本對電錶遭改裝一事不知情。” 另一方面,沈氏表示,有意租商鋪的人士,其實可以聯絡國能,要求國能派來前來檢查電錶是否曾遭改裝,以保障自己權益。 這間店的月平均電費
2002年至2003年───400令吉至600令吉
2004年至2007年───300令吉至400令吉
2007年至2009年───100令吉至300令吉
國能追討電費額:6567令吉94仙。
國能獻意:一年內分期付款,或每月繳付500令吉的電費。
女事主行動:上訴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