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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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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9-5-2009 10:43 PM 发表
其实,我的补充,不是指正,是万分的无奈、悲哀、愤怒。

The Edge和The Sun,即使是在这家伙旗下的报馆,尽管说也许陈氏假借“新闻自由”排除异己,但试问,撇开网上报章不谈,还有哪家报馆的新闻素质比得上这两家 ...


郭鹤年,希望他能够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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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1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的贴被关闭了!
幸好有精华贴作护身符,让人们知道肮脏政治和肮脏商业挂钩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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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9-5-2009 10:43 PM 发表
其实,我的补充,不是指正,是万分的无奈、悲哀、愤怒。

The Edge和The Sun,即使是在这家伙旗下的报馆,尽管说也许陈氏假借“新闻自由”排除异己,但试问,撇开网上报章不谈,还有哪家报馆的新闻素质比得上这两家 ...


富有的人不跟钱和国阵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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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9-5-2009 10:43 PM 发表
其实,我的补充,不是指正,是万分的无奈、悲哀、愤怒。

The Edge和The Sun,即使是在这家伙旗下的报馆,尽管说也许陈氏假借“新闻自由”排除异己,但试问,撇开网上报章不谈,还有哪家报馆的新闻素质比得上这两家 ...



什么叫官商勾结,拿执照,做生意全部都需要政府的批准,不跟政府打交道怎么能行。。。

只是真的希望这些商可以资组民联,让民联可以把国阵推倒。。。不过很难,因为都在同一条
船。。。the sun & the edge的偏中立报道可能也是陈先生留得后路来的,毕竟,现在的局势,
谁知道自己的主子明天还会不会在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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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eong 于 9-5-2009 09:45 PM 发表 你叫华人不买字,怎么可能
 
不光顾TOTO罢了,还有另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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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媚pg 于 10-5-2009 12:12 AM 发表

不光顾TOTO罢了,还有另外两个。。。。

有万能,有惊喜,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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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9-5-2009 10:43 PM 发表
其实,我的补充,不是指正,是万分的无奈、悲哀、愤怒。

The Edge和The Sun,即使是在这家伙旗下的报馆,尽管说也许陈氏假借“新闻自由”排除异己,但试问,撇开网上报章不谈,还有哪家报馆的新闻素质比得上这两家 ...

他的商业集团虽然看似庞大
但其实里面最重要最赚钱
而且是整个集团的现金牛(cash cow)当属多多博彩
没有了这一块
他的集团至少崩溃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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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09 07: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奇货可居"这个典故以来,官员和商人的关系就像倚天剑与屠龙刀,九阴真经和九阳真经那样∶敌对的话,对大家都没好处,各自发展的话,也没什么浪花,只有在一起了,就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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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媚pg 于 10-5-2009 12:12 AM 发表

不光顾TOTO罢了,还有另外两个。。。。



    haha !   團结就是力量 !  告诉你的朋友, 放掉他的股票,
                                           给他去   TOTO !      给他清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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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09 0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反躬自省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1642/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0-05-2009
原题∶A time for reflection


踏平巴士底?
作者∶titthoughts

当我第一次看到RPK的文章呼吁大家在昨天聚集在怡保来"踏平巴士底", 我就知道那是徒劳无功的。

马来西亚不是几世纪前的法国。虽然我是霹雳人,对霹雳的强行夺权做法也感到厌恶。但我没有准备要"踏平巴士底"。我最多是穿黑衣,然后呼朋唤友也这么做。

RPK自己也召集不到一千名他的读者来行动上支持他。当他被内安法令扣留时也是如此。有多少个出来参加那些烛光晚会呢? 我很自傲地说我有。但在几回后就放弃了。这是因为我们几个人都产生不到什么震撼力,还要面对警察的暴力。大多数的《今日大马》读者都是有受教育的中等阶级的"怕死"人,不会冒险出来参加这些活动。他们也许会对政府喊话,不过踏平巴士底就………….别开玩笑了。

RPK对昨天的民联支持者人数的出现感到失望。不过今早他再写了一篇文章表示了另一种看法。我觉得他是对的。民联是不值得与政府硬碰的。安华应该就很清楚了。记得他如何在烈火莫熄运动顶峰时期遣兵调将吗? 他们只要追随他就成了。当Mat Sabu试着呼吁回教党支持者聚集在Manjoi做晨祷时,看看他们是如何对待他的。

西华被拖出议会的影像一定赢了许多中立者的立场。那些讨厌的人会更加讨厌,确保下届大选时,倒国阵的台。

等着巴士底自己崩溃好过踏平它。是的,再逮捕多一些穿黑衣的人还是点蜡烛的人吧。请为我们倒多一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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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斗下去!
作者∶titthoughts

当RPK决定说若他再联邦法院打输官司,被遣回甘文丁的话,就要绝食至死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个愚蠢的决定。就不提自杀是否道德或理智,我就是看不到他的死亡可以达致什么目的。他没有足够的狂迷可以组织大示威来让政府垮台。那些准备这么做的也被误导了。若他们不再了,高兴的才是国阵政府。

所以我现在很高兴知道他自我流放,好让他们不这么容易除掉他。与其死去,他选择了留下青山,择日重来,继续成为纳吉及他的政府的眼中钉,肉中刺,还有人民的良知。继续针对只有他敢触及的课题发表文章。

RPK, 无论你在哪里,请多保重。我们会一直在等你回来,就在国阵政府倒台那天。直到那天的到来,继续写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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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忘了很多人最近已经在政治上活跃和‘苏醒’了起来。有些人是在2007年11月的净选盟游行时苏醒的。其它的大约在兴权会的游行前后时苏醒。他们在几个月后的三八大选中表示了他们的苏醒。

不管怎样,那些已苏醒的和刚苏醒的,即使是苏醒了一年半多,在政治的世界来看,都算是刚苏醒。有些人会说,时间是很重要的。但若想到大马已经独立了接近52年,比较起来的话,一年半是很短的时间。

我应该需要认真地停止以我的标准来测量人们的反应和行动。我自从70年代末期就非常活跃于政治了。这么算来就超过30年了。30年都在玩政治这游戏,请容许我称之为游戏,虽然政治比游戏是有过之无不及的。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的,而对别人来说也许就是一场游戏。我已经越来越没有耐性。我觉得30年已经够长的了。而是时候要用一些强硬手段来带来改变。

一直在我脑中徘徊不去的问题是,单靠政治,能为马来西亚带来改变吗? 或者她不只需要政治来达到这个目标呢? 若需要更多,所谓的‘更多’是什么呢? 我希望我有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过看来我的愿望没有成真。

当宗教司Abdul Hadi Awang从麦地那大学毕业,从中东回来时,是我第一次进入政治世界。我想他也去过开罗的Al Azhar,不过我不怎么肯定。在三四年后,我去了麦加。在那边我也遇到了目前已经过世了宗教司Fadzil Noor, 当时的回教党署理主席。现在成了主席勒。那是安华离开大马回教青年运动,加入巫统的时候,我们都对此非常厌恶。

我在麦加和麦地那花了约三个星期和宗教司Fadzil, 宗教司Hadi, Mustapha Ali, Wan Mutallib Embong还有一些其它的人在一起。我们在这三个星期内一起旅行,一起睡在同样的集体寝室,这让我更加了解回教党的领袖。他们的公众印象和 ‘私底下的’形象实在天差地远。他们都不是主流媒体所给我们的一种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回教徒的印象。

从那天开始,我就成了回教党的中坚分子,虽然我从来都没有加入回教党做其党员。该政党领袖们都向我保证说这是一个对其议程忠诚,把公正和公平视为至上的政党。

他们这种忠诚的问题就是有时他们过于忠直,不明白在政治上就是大家的看法是很重要的。为了要制造需要的看法,你不能说或做出主流媒体能用来炒作课题的事情。这样会让你满身蚁。简单来说,有时你必须顺势地做或说出大家都想看到和听到的事情,即使那不是你的本意。

无论如何,这是另一个课题了,可以做为另一篇文章的主题了。今天,我想说的是其它的事情。

我们偶尔需要检验自己,踏实一下。当我们过于沉溺于某些课题,我们就会陷入局内思维,没有了局外的看法。局内和局外的看法有时是天差地远的。

我的做法就是完全地和政府对抗。早在80年代早期,我结束了以上所述的麦加和麦地那的旅程后, 我就这么做了。丁加奴的政治部头儿就接下解决我的任务。我变得与回教党非常密切,很快地就让丁州巫统头痛非常。

他们商议要引用内安法令扣留我的可能性。但是苏莱曼法官反对他们这么做。我的阿姨是当时的丁州苏丹后 (她是前雪州苏丹之妹,也是现任雪州苏丹的姑姑) ,这样也许会引发与皇室之间的冲突。那时还是发生宪法危机之前,不然的话他们才不管皇室对我的扣留会有什么看法。

我被一名巫统行政议员Haji Mutalib叫去,告诉我说在隔天七点早上要和大臣见面。隔天早上他就带我去大臣官邸见大臣。在那边他们警告我那备受注目的“地位”,也距离无审讯扣留不远了。

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害怕极了。之后,我就静了很多,也不再活跃于政治活动。我对回教党的支持只限于金钱上的。我觉得我最好还是置身度外,只是在金钱上支持反对党,让他们去冒反对政府的风险。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90年代早期,我又复出了。在消声匿迹了十年后,我又公开表示我反对政府的看法了。那时网际网络正好在马来西亚出现,我觉得这正是能让我表现我自己的,一个非常好的平台。五年后,烈火莫熄爆发了。我发觉我自己就这样被卷入该运动内。我不知道这是如何发生的,不过自此以后我就不再回头了。

这30年来的路程是非常长的。我现在已经倦了。这看来没有结局的对抗不断消耗着我的精力。在明年九月我就六十岁了。我害怕我还没有抵达我在70年代所开始的路程的终点时,我会先抵达我的坟墓。也许这就是为何我总在写着我的不耐烦和迫切。

是的,我灰心了。我对那些我认为只说不做的大马人灰心。他们讲就天下无敌,做就有心无力。就像titthoughts在以上的发表中所提到的。请别依靠大马人了。那些说到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我曾经是个理想主义者,大概是三十多年前。我相信我现在是个现实主义者,不再是个理想主义者了。不过我也许还不是完全的现实主义者,还有这么一点点的理想主义在我内心。或也许我今天是现实主义者,明天又转去理想主义者。我真的不知道了。

不管怎样,我都要停止预期别人跟得上我的步伐。我在这条路上已经三十年了。别人只是才刚开始。不过我虽然花了三十年,但因为有了今天在当时所没有的媒体和通讯力量,别人也许不必花这么多的时间。

无论如何,我会到此停笔。明天,我会写一些有关我从此的去向,在我的前方会有什么事情。无可置否的,这都是有关我的事情。不过我会相信我所要说的都有关大部分大马人的所想的,所期待的,还有他们的梦想。

直到下次,大家保重了。

频视: 霹雳议会大闹剧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0-5-2009 01:1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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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PK有太多东西隐瞒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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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u mobile和7-11也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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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0-5-2009 01:29 PM 发表
RPK有太多东西隐瞒着我们。


不要空口说白话,有什么证明就提出来大家分享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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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问一些有经验的投资者,谁是老狐狸 。。你很容易得到答案,因为他是出了名出尔反尔 。。修改配股建议书 。。让小投资者焦头烂额 。。。。。

看他样子,老奸巨猾 。。不过,在商言商,奸商处处,本来就要小心 。。觉得他的罪恶,还不至于十逆不赦 。。。。。

不过,现在益加肆虐,不只在商界 。。为了自己利益,已到了没有丝毫良知的底线,我响应卑革 。。我有责任 。。。。

又,难怪有人死心塌地、一再效劳,从不言悔 。。 数目相当大 。。。。所听闻的古代奸臣贼子,原来是这么形成的,现代实例 。。而且他们是不会后悔的,只要利额巨大,便可以俘虏人性,不惜犯天下众怒,确信不疑。

[ 本帖最后由 firehawk 于 10-5-2009 10:5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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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5-2009 04: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需要多多成长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1664/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1-05-2009
原题∶A lot of growing up to do


乌达雅古玛和猪议员! 摧毁这个国家的癌细胞!
作者∶Barking Magpie

我总是看到乌达雅古玛在被释放后对大众所表现出的狂妄和目中无人的姿势,与那个猪议员实在太相像了!

就像会摧毁这曾是神圣的马来西亚的两个癌细胞,唯一能够让这个国家悻免于难的办法就是在开头时候,就毁掉这样的癌细胞。看来政府太弱了,对这种恐怖主义的行为妥协!

也许我们应该依照斯里兰卡的办法,对那些试图摧毁这个国家自然次序的组织或个人宣战。

就引用Chris Hedges在他的著作里提到的∶"战争有时是给与我们意义的力量。"。是的,那个意思就是除掉今天这个国家里所有的恐吓,威胁以及无礼。

也许我们在马来西亚需要那样的战争再一次来表示和平共存的真正意义。这是预防任何人试图教唆人民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如对现有的政府无礼的战争, 我们也许都需要得到和平的真正意义的教训! 看来在马来西亚我们需要通过战争才能得到!正当其他的办法全都失败了!

你会怎么说呢?乌达亚兄和猪议员! 你已经准备,真的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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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谋制胜对准备不足,行动党和公正党诉诸暴政
作者∶A Voice

总的来说,在霹雳的闹剧主要是在于尼查,他的倪姓傀儡师,霹雳行动党和公正党,全加起来也就是民联了。

他们无视于所有庭令,皇令,和议会守则。更糟糕的是,他们为他们的政治上的权宜,一直地在撒谎和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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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是来自巫统部落客的发表。第一位是纳吉的人,名叫Rusdi, 而第二位是慕克里兹的人,名叫Salahuddin。

实际上,我都相当认识他们。我曾与他们外出,还不只一次请他们吃喝。Zakir, ‘Rocky’, Aspan, Ron, 还有许多巫统人都受到我的同样待遇。这些人,我都当他们是我的朋友,部落客同志。不幸的是,对他们来说,我是敌人。

我们在2006年,当《今日大马》在世纪乐园俱乐部主办第一次的与敦马对话那个时候成为朋友的。我邀请了许多回教党,行动党和公正党的领袖和支持者参加这个活动,礼堂当时挤满了来客,只剩下站立的空间罢了。有的甚至连礼堂也进不到,只好在外头站着。

我对预料之外的踊跃反应感到非常惊喜。在对话过后,我们就喝茶吃糕,而反对党领袖就在贵宾室与马哈迪一起。我必须站在室外看门,因为有许多人都想进入贵宾室与马哈迪握手。我很担心一些人会想要伤害他,因此这对我来说是个保安梦魇。

最后,我干脆告诉警卫说别让任何人进入。任何想进入的人就要先问过我。我然后就在马哈迪旁边护卫着,一旦有些什么人对他有什么行动还是什么的,就准备扑出去。唉,我就在想,我是不是就要这样,准备要为马哈迪顶子弹和刀子呢?

我想,既然我邀请了马哈迪,那就是我的责任要负责他的保安。不幸的是,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出现,而失算了这点。我一直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能够控制的小活动。我没有预料到这么多人,特别是来自反对党,特别是他们的领袖们都来了。而我也没有预料到这么多人要挤进贵宾室,就是要和马哈迪握手。

无论如何,那天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感谢神,没有什么意外发生。不然我就会被指为刺杀马哈迪的策划人而被逮捕了。

在那个活动之后,我就到吉打,吉兰丹和柔佛(两次)去参加马哈迪演讲的活动。我那天还在哥打峇汝机场在那个吉兰丹进步党主席喷射马哈迪的时候也被喷到一些化学物。我也参加了所有在布城的首要领袖基金的活动, 一个在马大,还有一些在雪兰莪和吉隆坡的酒店。我看来至少在全马共参加了超过十二个的马哈迪活动,还把这些过程拍了下来。

我也参加了慕克里兹和姑里的活动,也把过程拍了下来。当慕克里兹在甘榜峇汝主办一场捐血活动时,我就联络刘天球,要他安排一些行动党的人来捐血。虽然这是临时的安排,而且还是巫青团和慕克里兹的活动,刘天球还是调动了一批行动党的人(当然全都是华人)来到甘榜峇汝回教堂捐血。  

这就是我们做事情的方法。正当他们叫安华是猪,我们没有叫马哈迪,拉伯,纳吉或慕尤丁同样的东西。我也许不同意巫统的做法,但我够文明,知道要守江湖规矩。即使我看到比我年轻的慕克里兹,我也走过去,跟他握手和鞠个礼貌小躬。我也没让他走过来给我问安。他不动,我行动。

我只有一次与凯里面对面见面。但是当他进来时,我就站起来。他比我女儿还年轻,所以我真的不需要这么做的。不过当他走进来时,我还是站了起来,给他一个椅子坐。而我一直没有坐下,直到他先坐下。

我是在说我是如何对待我的 ‘敌人’。我是不是很蠢呢? 我为何要浪费钱去请那些我反对的人的客,然后跟着像马哈迪这样的人全马走,正当他就是我所有麻烦的来源,也是他指示逮捕我,然后未经审讯就扣留我的人呢?

当Rusdi打电话找我说罗斯玛要见我,我就同意了。我的老婆把我和Rusdi放在纳吉家门前,然后过了两小时才到回来载我们。但是当Rusdi要我“出价”停止写有关纳吉和阿坦杜雅的事情时,我就去见马哈迪,向他投诉,然后就和Rusdi断绝往来。

之后,我收到马哈迪的助手Sufi的电话,问我说JJ打电话来办公室,向他要我的电话号码。Sufi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把电话号码给JJ知道。我就问Sufi为何JJ要联络我但他说不知道。无论如何,我还是同意了,而现在我们也知道为何JJ要联络我了。

我又再次通过一名华人拿督向马哈迪投诉。我要求那名拿督告诉马哈迪说JJ要收买我。他在几天后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别和JJ做任何交易。这些都是给我的 ‘指示’。

我们也许不喜欢政府。我们也许也在不屈不挠地想让政府倒台。但我们也够文明,从来没有把‘另一边’的人当作是要退避三舍的麻风病人。他们只要打个电话,我们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见个面。已经很多次了都是这样的。

但他们对待我们却不是这样。Rusdi在他的发表中提议说,我们是癌细胞。癌细胞要除掉,这就是他基本上的意思,就是我们都要被除掉。外面还有其它的巫统部落格和网站提议说,就我所写有关2007年5月7日的霹雳州议会的混乱的发表,应该给我的头一颗子弹。其它的要撤销我的公民权,然后把我赶出这个国家。还有一些觉得法庭在去年的11月从内安法令扣留中释放我的判决是错误的。而我应该应该重新被关在甘文丁直到我老死为止。

他们要给一粒子弹在我头里,而我却在马哈迪身边护卫着,确保没有人在他的头里放一粒子弹。这不是有关我邀请马哈迪参加活动,所以我对他的保安有责任的课题。我不是这个国家的保安头子。但我觉得我对我邀请而来的宾客有责任。鸟,我还叫我老婆不要拒绝政治部的长官进来。我告诉我老婆说,不要紧,他们都是有工要做的人,给他们进来吧。你应该去看看我老婆的‘马脸’。她非常生我的气。

若我在《今日大马》写某些巫统领袖或部落格应该被枪击,在24小时内就会有一大堆的指控我报案书出现。实际上,这两个月以来,已经有约6个新的,指控我的报案书的出现。最近的一个是两天前,当我写了有关霹雳州议会的闹剧的文章。

超过两年前,这些巫统部落客在National Press Club主办一个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要成立一个部落客联盟或协会。那些出席这个临场委员会会议的人有亲马哈迪的巫统部落客,亲纳吉的巫统部落客,亲姑里的巫统部落客,亲民联的部落客,还有社会运动或改革主义的部落客。我想我算是最后一种。

这个其实是马哈迪的主意。他觉得大马部落客应该有一个全国协会,能把所有的部落客团结起来。这令我想起巫统是如何在1946年成立起来的。当时就是有许多不同的以马来人为基本的协会,运动等等,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全国联盟,就叫做巫统。

Sufi当时也‘代表’马哈迪,出席了会议。有人提议由我来带领这个新的协会,但我拒绝了,并提议由Rocky出任。我是准备好了要支持他,帮助他任何需要帮助的事情。部落客联盟后在就在Bukit Damansara成立了部落之家。

我们当然是来自不同的政治立场。但我们认为身为部落客,我们可以把这种不同的政治立场放一边,在同样的机构下坐在一起。这令许多人感到混淆,我们这些不同政治立场的人怎么会巫统的中坚分子勾搭的。

我觉得我们若不是太天真,认为巫统部落客也能为了部落客社群的好,会把大家的政治立场放一边。不然就是我们被坑了,没有看到这些把部落客团结起来的行动,其实是‘收编’部落客的行为。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保持我们的‘独立’。我们没有预期巫统的人会转向反对党。但他们预期我们会亲政府。一些人,当然,本来是反政府的,却变成亲政府了。到最后,部落客联盟就支离破碎,分成亲政府和反政府两派了。然后亲政府的部落客就开始攻击反政府的部落客,虽然我们并没有发动战争。

今天,再也没有所谓的部落客联盟了。亲政府部落客的攻击对象就是反政府的部落客。他们一有机会,就会攻击我们到末日为止。

Rusdi要想我们宣战。他要政府学斯里兰卡对付淡米尔之虎那样对付我们。不过,我们反政府的部落客并不像淡米尔之虎那样。我们没有放炮,枪击或火烧。但他们就想要放炮,枪击或火烧我们。他们还要放一粒子弹在我头里,就像一个巫统部落格里所提议那样。

这些人还需要多多成长。他们没有听过什么是言论和结社自由吗? 保证要发出死刑的宗教裁决并不算是犯罪。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就是这是联邦宪法相我们所保证的。

我们对这些被钱收买,把自己‘卖给另一边’的部落客并没存有怨恨。同理之下,他们也不应该对我们这些拒绝金钱,选择持续反对政府的部落客存有怨恨。向我们宣战,提议我们的生命应该用一粒子弹放在我们的头里来终结,都是不可理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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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09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阿叔也做过一回,放飞刀一干人把阿叔恨到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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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2009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被插的如何变成插人的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1781/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3-05-2009
原题∶How the screwee became the screwer  

在星期一下午,法庭判决尼查还是霹雳的州务大臣。在星期二早上,上诉庭同意暂缓裁决。这表示尼查只做回了大约几小时的大臣,然后又把霹雳交回给赞比里。

最令人惊讶的就是上诉庭在处理这件案的速度,正当许多堆积如山的旧案,其中有些甚至超过十年之久,有关人犯甚至不能被保释地关在牢里,呆等着上诉结果。而最糟的情况就是,等到上诉结果出来时,所需要服的徒刑,比被扣留在牢里等待上诉的时间还要短。有的干脆取消上诉,直接认罪就可以出牢回家了。

第二件令许多人,特别是律师所感到惊讶的事就是,这里只有一位上诉法官来裁决赞比里的暂缓申请。这种关乎大众利益的案件,他们至少要来个三司会审。但是只有一个法官来裁决赞比里的申请。这当然不会让人认为尼查在昨天的上诉庭中有公正的对待。

在去年的十一月中政府对我的内安法令扣留释放的上诉中也是如此。我们要求七司会审,若没有七司,五司也好。但他们拒绝七司,也不同意五司,只给三司。为何只是三司,是谁做的决定呢? 这是行政决定,就是说某个法庭职员决定了应该只有三司。

直到当天早上,我们都没有被告知谁是法官。当我们知道他们是谁的时候,我们就提出反对,因为其中一个在以往十年来都与我有过几次冲突。所以这法官就被要求离开,剩下来的两个就坐下来听取我们的反对。当我们指出只有两名法官听审是违法及不符合宪法的时候,法官却说∶“随你的便。”

然后这两名法官就裁决说第三名法官不必退审,然后他就被邀请回来‘坐回他应该坐上去的位子’。

法庭只是在耍着我,然后要我‘尊敬法庭’,完全遵从他们的决定。去他娘的! 我不必,也不会理会这些废话。我出了第一天的庭,在看了法庭如何耍弄我们,当我们是白痴后,我就拒绝出席接着下来的庭审了。你要控我上庭,不要紧,我会去面对。但若你要耍弄我,当我是个愚蠢乡下佬,那我就不必去理会这些废话了。

好,让我们现在来谈谈我对法庭开的第二刀, 就是这个月尾的刑事毁谤官司。当我被起诉,被问及我是否认罪的时候,我就回答说我拒绝回答。法庭就说这算是“不认罪”的回答。我就提高我的声调告诉法官说,我没有说我‘不认罪’。我只是拒绝回答。

我就被告知说,在法律下,拒绝回答就是被诠释为“不认罪”的。

当他们把我的案件转去高等法庭的时候,他们又再问多我一次我是否认罪。我又在说我拒绝回答。他们又再一次把这个诠释为“不认罪”。我又再提高我的声调告诉法官说我没有说“不认罪”,而是拒绝回答。

你看,我没有说我“不认罪”。我才不管法庭要怎么去诠释。不回答就是‘不回答’。而在那个时候,他们是有选择来宣布我有罪,关我进牢。我已告诉我的律师,这就是我想要的。但是我的律师说我没有说我是否认罪,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会面对审讯。

这是很愚蠢的,既然是法律,愚蠢的法律依然是愚蠢的法律。当我拒绝回答的时候,我告诉法庭说我这么作的理由是因为有关的起诉是有瑕疵及有恶意的。但法庭却视若无睹。检察官问我的律师有关起诉是如何有瑕疵及有恶意时,当然我的律师是不会告诉他的。若我们这么做的话,他们就会修改控状,就像他们在我的煽动案的官司那样。当他们发觉他们打不赢官司的时候。

当警察传召我问话的时候,那时是有关我签下了一份虚假的法定声明书。实际上,我签署后的那天,总检察长就说我签下一份虚假的法定声明书是有罪的。两天后,警察首长也宣布说他们会对我签署虚假的法定声明书采取行动。

总检察长是如何知道的呢? 警察首长是如何知道的呢? 我签了一份法定声明书,然后正式地,经过我的律师,用书信把它交给阿坦杜雅谋杀官司的检察官。这是一份 ‘只让你过目’的文件。这表示说,既然这是一个刑事调查事情,这份法定声明书就是属于机密情报,自动被官方机密法令所保护。

但是,在24小时之内,我的法定声明书就出现在http://bigdogdotcom.wordpress.com/。这是属于一个倾向慕克里兹的人,名字叫做Zakir的部落格。我知道Zakir是住在一名很高级的政治部长官的隔壁。那是因为他曾时常提到这个,也许那就是为何他能拿到我这份法定声明书。

为何警察要把我的法定声明书泄露给一个巫统部落格呢? 这本来是一份只给阿坦杜雅谋杀案官司的检察官过目的机密文件。但很快的,总检察长和警察首长就告诉全世界,公开宣布说我签下了一份虚假的法定声明书,然后他们要对我采取行动。他们在做出宣布的时候,都还没有看过我那份法定声明书。况且,也没有做出调查去证明和鉴定我的法定声明书的真假。

是的,‘采取行动’的决定在没有任何调查下就做出了。他们先车后马。既然现在已经说了有了车,他们就只好要去找一只马来了。之后他们就传召我问话,好让总检察长和警察首长不会看起来像个宣布一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的傻瓜。

然后他们就慌张了。若他们提控我签署虚假的法定声明书,那他们就得找出证据来证明。我是不需要证明些什么的。这不是我的工。既然他们是提控我的人,那他们就要有证据去证明我所签的法定声明书是虚假的。若我能证明我的法定声明书是真实的呢? 若有证人出来证明说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呢?

这是他们就发觉他们是进退两难了。若他们提控我签署虚假的法定声明书,但不能够证明,而我却有证据的话,那么纳吉和罗斯玛就死定了。所以他们就改变谋略,转去提控我刑事毁谤罪。

但是他们是不能提控我形式毁谤罪的。首先,罗斯玛并不是政府官员。所谓刑事毁谤就是你毁谤一名在执行他的官方任务的政府长官。罗斯玛只是政客的妻子,并不是个政府长官。

那对军官夫妻也许算是政府长官,但是我所‘毁谤’他们的事情却不是他们所作的官方任务。我并没有说他们在执行官方任务时涉及犯罪。我是针对他们在不当值的时候所干下的事情。这表示说他们没有做政府官员应该做的事情,却反其道而行。

既然政府没有做他们所要做的,那我也不算是涉及刑事毁谤了。若他们要说那对军官夫妻是在执行他们的任务,那会是来自哪一个高层的指示呢?

政府现在在与我玩游戏。自从总检察长的第一个宣布以来,接着是警察首长的宣布,然后是刑事毁谤罪的传召问话,然后起诉,最后没有任何理由就把我的案件转去高等法庭,我可以看到的就是政府要钉死我就是了。

我又为何要如他们的意呢?我已经说我拒绝回答是否认罪。我拒绝面对审讯来让政府开心。若他们要提控我签下虚假法定声明书,那好吧。我们就在法庭外来个决斗。他们可以去找证据证明我的法定声明书是假的,而我却会去证明我所说的都是真的。但是提控我刑事毁谤罪的话,他们就不必去找证据了。他们只要能够证明我有签下那份法定声明书就可以了。我是签下了那份法定声明书。他们是能够证明这点的,我也从来没有否认,那么他们就能把我关进监牢了。

简单来说,不管我所说的是否真假都没有关系。他们不必去查明我的法定说明书的真伪。他们需要的是证明我有签就能送我进监牢了,不管事情的真假。

同样的,我的煽动罪也是。起初他们报案说我说谎。那个报案的警官就是调查阿坦杜雅谋杀案的警官。他知道我说谎是因为根据他说,他调查了那单谋杀案,却没有碰上我所说的那些事情。

简单来说,他是调查该案的警官,所以他知道。因此他知道我所说的都不是真的。因此,我撒了谎。

后来,他发觉,既然他是负责调查该案的人,因此知道所有有关的细节,因此知道我撒谎,那么法庭就会要他说出真相,以便能够和我所说的来个对比,看看是否我撒谎还是说实话。

那个时候他就改变他的说法了。他说他实际上不怎么知道,因为他没有亲自调查该谋杀案。是另外一些人查的案,他只是一名协调官。但起初的时候他不是这么说的。

若他不是亲自调查谋杀案,也不怎么知道的话,那他又如何知道我是说谎的呢? 他不是因为我说谎才报案的吗?他知道我说谎。但他却对案情并不怎么了解。但是他知道我说谎因为没有碰上我所写出来的事情。

完全是废话! 当Gobind Singh反复地问他有关调查的事实来与我所说的作对比的时候,这名做到警司阶级的警察长官居然拒绝回答。

若他拒绝回答问题,那我们要如何查明真相,证明我所说的都是假的呢? 那时就是检察官告诉法庭说我所写的是否真假都不重要。法庭只要专注我是否写了那篇文章。若能证明我写了那篇文章就可以送我进监牢了。是真是假并不重要。

不过报案说我说谎的,因此控我煽动的,不就是因为我的这些谎言吗? 现在就不管我是否说谎了? 即使我说了实话,我还是有罪?

哎呀,游戏,游戏,还有更多的游戏。他们一直在改变游戏规矩,游戏中途移动龙门。他们现在还是这么做。然后这些巫统人鸟我,坚持要我上法庭,然后唱我是‘衰仔’,因为我不敢上庭。我可以像这些巫统人所坚持的那样上庭的。但他们玩的是什么把戏? 在我面对这些之前,我必须先要知道。

巫统所不能忍受的就是当你拒绝依照他们的游戏规矩,然后逼不得已要跟自己所订的规矩的时候。我们的兴权会卡佬就这样做了。他拒绝签署有条件释放的条件书,坚持要留在甘文丁。他们只好像他们在上星期的霹雳州议会中拖西华那样拖他出去甘文丁。

是的,我这样的话会比较爽一点。我拒绝向他们低头,这样会让他们生气到发癫。他们要插我,但我转过身反插他们。他们给我最后通碟要我向霹雳苏丹公开道歉,不然我的家族就要在主流报纸上登广告同我断绝关系。但我转过身同他们断绝关系,自我流放。

不,我不是谁人的顶罪羔羊。我会尽最大的幅度来反驳他们。我知道他们给我下了一道新的扣留令。只要我一出现在法庭,他们就会引用内安法令扣留我,送我回去甘文丁。而我人却是咫尺天涯,这令他们咬牙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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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9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玩越疯了,而且这个结也越结越复杂也越难解了。。。
很像暗战里的情节,只是他是刘德华,对方一大堆人却找不出一个刘青云来和他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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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9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dahlah ! 要暴露证据何须你RPK动手!大把人抢着做,条件是你必须有。去啦去啦!去通过任何国际传媒做宣布啦!

[ 本帖最后由 留下眼镜 于 13-5-2009 11:3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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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9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13-5-2009 11:02 AM 发表
http://bigdogdotcom.wordpress.com/。这是属于一个倾向慕克里兹的人,名字叫做Zakir的部落格。我知道Zakir是住在一名很高级的政治部长官的隔壁。那是因为他曾时常提到这个,也许那就是为何他能拿到我这份法定声明书。

为何警察要把我的法定声明书泄露给一个巫统部落格呢? 这本来是一份只给阿坦杜雅谋杀案官司的检察官过目的机密文件。但很快的,总检察长和警察首长就告诉全世界,公开宣布说我签下了一份虚假的法定声明书,然后他们要对我采取行动。他们在做出宣布的时候,都还没有看过我那份法定声明书。况且,也没有做出调查去证明和鉴定我的法定声明书的真假。

是的,‘采取行动’的决定在没有任何调查下就做出了。他们先车后马。既然现在已经说了有了车,他们就只好要去找一只马来了。之后他们就传召我问话,好让总检察长和警察首长不会看起来像个宣布一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的傻瓜。

然后他们就慌张了。若他们提控我签署虚假的法定声明书,那他们就得找出证据来证明。我是不需要证明些什么的。这不是我的工。既然他们是提控我的人,那他们就要有证据去证明我所签的法定声明书是虚假的。若我能证明我的法定声明书是真实的呢? 若有证人出来证明说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呢?

这是他们就发觉他们是进退两难了。若他们提控我签署虚假的法定声明书,但不能够证明,而我却有证据的话,那么纳吉和罗斯玛就死定了。所以他们就改变谋略,转去提控我刑事毁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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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我也想做好人,大马人民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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