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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irway

校园政治讨论区:这是什么国家!腐败、贪污、霸权及流氓的国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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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7 0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irway 于 13-10-2007 12:34 AM 发表
针对来自蓝绿两阵线的信件,来自台大外文所硕二的吴子文也发表了一篇
看法。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呢?

不管蓝派青派
会抓老鼠的就是好派
吴子文
07年10月8日 早上11:22
作者现就读台大外文所硕二

ht ...


不看尤可,看到都几把火,
看来吴子文放洋太久,
这种似是而非的道理才会
使这个时代堕落,
真的贬低了留台生得思维。

有人回吴子文的文章了:
原文摘自http://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5372401&postID=488363289073732323&isPopup=true

石破天  said...很久没来了~前几天才在雪华堂看到你咧。。。

因为最近太忙,所以你在《当今大马》和人笔战的事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前一个“恶心信件”作者我就不提他了,我要说的是那个留学台湾的“有道之士”!

从表面上看他是很客观,但实际上他又了解多少呢?我想如果换做他自己是博华或博前的一员的话,他就大概不会这么说了!

虽然说“亲校方”和“亲学生”这个称呼是较有引导性,但,事实本就如此,他们(上述两位“名家”)又拿什么来反驳!?事实摆明就是亲校方的一派获得支持,亲学生的受打压!(盲了都看得出!)如果要改变大家的刻板印象,那么就应该致力于改变大学校园民主的种种不公现象!

如果说亲校方的一派真的是那么“卧薪尝胆”的话,那么为什么在各种关键时刻又不见他们站出来维护呢?(司法危机、猪农事件、校园选举、白小事件。。。)单单发文告够吗?所谓的“努力”只是在为学生争取社团的成立而已,而不是在于改变整个不公的体制!像酱的亲校方阵线,还有资格说自己“忍辱负重”吗?你们的“辱”在哪里?在和政府高官一同进餐的时候吗?

至于那些隔岸观火,自以为是中立客观的人,当他们接触到种种不公、不义的事时,他们又是否适时挺身而出,还是习惯的在网络上骂两句当作交代而已!?

我也希望像那位留学的“有道之士”一样,有一天可以看到蓝、青两派真诚合作,共同缔造美好的校园民主。。。但事实上,如果亲校方阵线仍然瞑顽不灵的话,那么我们的好意合作只等于与虎谋皮!

抱歉,我不自觉就写了酱多东西。。。希望不会再挑起你对此事的不快。无论如何,不管外人怎样说,我们仍然要站稳自己的立场,择善固执!不要忘记,当我们受到冷嘲热讽的时候,仍有一班朋友会为我们打抱不平的!

真理不在他人的舌绽莲花,而是会明确的记载在历史中!许那些无知的羔羊总有觉醒的一天!

顺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杨昌奕 上
星期四, 十月 11, 2007 7:26:00 上午

[ 本帖最后由 风の信使 于 13-10-2007 01:3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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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7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7 Ecor1 的帖子

咻..您的言论间接反映了您的品德..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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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7 1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5 两面的正义 的帖子

咻..不同阵线有不同的做法.在外举牌已十七年的,却未能为华裔生们提供一个平台,并且光明正大的使用校内的一切设备来办活动.这一点,宏愿阵线的博大中华文化学会的确办到了.这个已成为事实,是一个历史,无须再争执了.博大中华文化学会的成立得来不容易,因为他们是在与校方领导层的会议室里面举"PROPOSAL"的. 现在很多中华文化的活动能在校园内进行了,谢谢博大中华文化学会..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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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7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6 翻版黑白猪 的帖子

咻..希望大家在讨论大专法令时,先去阅读它吧,空头说话是不切实际的.大专法令是一个"管理的法令",大多数的条文都围绕在如何治理大学,尤其是在学业上与行政上,但其中有几个条文关于校园政治的一直都被争议的.很多学者们,政府或朝野政党们都认为要修改的.所以是"修改"大专法令,不是"废除"大专法令.切记..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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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7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空中超人 于 13-10-2007 11:26 AM 发表
咻..不同阵线有不同的做法.在外举牌已十七年的,却未能为华裔生们提供一个平台,并且光明正大的使用校内的一切设备来办活动.这一点,宏愿阵线的博大中华文化学会的确办到了.这个已成为事实,是一个历史,无须再争执了 ...


楼上有人回你了,去爬帖!!!

如果说亲校方的一派真的是那么“卧薪尝胆”的话,那么为什么在各种关键时刻又不见他们站出来维护呢?(司法危机、猪农事件、校园选举、白小事件。。。)单单发文告够吗?所谓的“努力”只是在为学生争取社团的成立而已,而不是在于改变整个不公的体制!像酱的亲校方阵线,还有资格说自己“忍辱负重”吗?你们的“辱”在哪里?在和政府高官一同进餐的时候吗?




原文摘自:
http://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5372401&postID=488363289073732323&isPopup=true

如果没有人举牌,校方睬你都傻。
没有人家举牌的压力,
你的proposal早就进垃圾桶了。
还在沾沾自喜。。。悲哀悲哀
请大家在一次和我一起默哀0.3秒钟。

[ 本帖最后由 风の信使 于 13-10-2007 01:3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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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7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空中超人 于 13-10-2007 11:37 AM 发表
咻..希望大家在讨论大专法令时,先去阅读它吧,空头说话是不切实际的.大专法令是一个"管理的法令",大多数的条文都围绕在如何治理大学,尤其是在学业上与行政上,但其中有几个条文关于校园政治的一直都被争议的.很多 ...


要讨论的不是内容,
而是当年为什么要成立大专法令?
你应该先去了解大专法令成立的背景!
先去了解它成立的背景吧,
空头说百话是不切实际的!

去了解一下大专法令的结构,
肯本就是集中权力,校方独裁,
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
废除大专法令
学生应该享有自治权!

大专法令是一个为了打压学生运动的恶法:@
当年大专法令就是带着这种政治目的而成立!:@


今天大专法令再如何粉刷美美,
也只不过是政客用来控制学生的独裁工具。

想不到,今天还有学生糊里糊涂的为大专法令狡辩,
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悲哀,罐头教育的出产品
思考模式令人不敢恭维!:@

悲哀悲哀
请大家再一次和我一起默哀0.3秒钟

这个不错默哀完一起去爬帖,
去参考一下别人的思考模式
http://chinese.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978558&page=9#pid33326066

[ 本帖最后由 风の信使 于 13-10-2007 02:0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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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7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8 风の信使 的帖子

你好可爱,只是针对部分字眼来回复....还有,部分的东西并不是我的立场,请不要乱代我诠释!
还有,请不要质疑人家的学识,你们都好像很喜欢标榜自己多有学识,很了解学运诸如此类的东西!可不要看小他人!可能我所知道的并不多,但他人似乎无资格质疑!
唉,解释得再多,也只会遭人误解...也不多解释了!让那班自认高人一等,标榜着非常了解事实真相的人继续吹擂他们的理念....但,别忘了每一方都有自己的立场,不要贬低他人来显现自己有多高尚!
保持着冷静及中立的方式发表意见吧!这不是,什么政治发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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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7 1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埃力克 于 14-10-2007 09:28 PM 发表
你好可爱,只是针对部分字眼来回复....还有,部分的东西并不是我的立场,请不要乱代我诠释!
还有,请不要质疑人家的学识,你们都好像很喜欢标榜自己多有学识,很了解学运诸如此类的东西!可不要看小他人!可能 ...


可爱没有问题,
你天真的思考模式就很可悲!

如果你所知道的并不多,
我们并无资格质疑你,
可是你却在利用
你非常有限的知道
在这里大放撅词。
很可悲!

每一方都有自己的立场,
但是我们的立场不是委曲求全,
如果有人想继续当看校方面色生存的微生物,
我们不加以阻扰,

看到以下的言论
原帖由 埃力克 于 25-9-2007 09:32 PM 发表
真的是一场胜利?赢到了什么?输掉的却是校方越加憎恨华裔子弟,认为我们是事件的始作俑者!有时通过媒体力量是对,但是有时协商来解决也是办法!民主不是一日能得到的!需要渐渐的建立起来!与其争论,不如想想 ...


连一件错到离谱的事都不敢说,
就期待民主,可悲可悲!
你应该去看一看人家过来人的心声。
下文的作者有过许多类似经验,
现在是一名社会工作者。

详情不多说,只是要提醒一些认为学生“不文明”的人,博大保安人员和警方犯上的错误。
第一,博大保安人员闯入学生宿舍房间,搜查并没收他们的物件,犯上了刑事罪 - 不是偷窃,是抢劫!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权力。就算是警方,也必须在一位高级警官的带领下才能进行搜查民宅。而且,如果他们要把某些物件带回去进行调查,他们必须把这些物件的名称列在一份叫做Senarai Pemeriksaan的文件上,并由屋主和带队警官签名后各收一份。
第二,警方不是辅导老师,也不是律师。他们的职责不是给报案者劝告, 更不是预测学生将成为安华还是阿都拉。他们只是可以接受报案,然后对案件展开调查,就算是我不见了一粒糖果而报案。如果有警员不接受报案,他必须面对纪律处分。
那些开口闭口叫学生以“文明”的方法处理这件事的人,不知道有什么亲身经验解决过这种事件?对我而言,面对这种官员,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已经是文明之至了。在不文明的环境底下,不要奢想能够以“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那只是满足了局外者虚伪的“文明欲”。


原文摘自:
十万里路http://www.lihkang.com/cn/?p=105

[ 本帖最后由 风の信使 于 15-10-2007 12:1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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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10-2007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の信使 于 13-10-2007 01:27 PM 发表


如果没有人举牌,校方睬你都傻。
没有人家举牌的压力,
你的proposal早就进垃圾桶了。
还在沾沾自喜。。。悲哀悲哀
请大家在一次和我一起默哀0.3秒



如果说手提电脑的归还是因为宏愿的学生代表在里面施加压力才还的呢?因为有他们才能够那么快拿得回。不然,校方会与你打太极呢!请问您听后有什么感想呢?是不是很气呢?因为他们都在争功劳,是吗?  所以,不是您的,就不要乱乱说是您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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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10-2007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6 风の信使 的帖子

初了默哀,你们什么都不会做了。这次真的为您们默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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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7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の信使 于 13-10-2007 01:37 PM 发表


要讨论的不是内容,
而是当年为什么要成立大专法令?
你应该先去了解大专法令成立的背景!
先去了解它成立的背景吧,
空头说百话是不切实际的!

去了解一下大专法令的结构,
肯本就是集中 ...



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团都有章程,废除了这个,还不是会有另外一个,是吗?不讨论里面的内容而只谈当初成立的背景而已,是否以偏盖全呢?大专法令的内容很多都是在行政上去管理大学的,但有几个条文是需要修改的。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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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7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大专法令这方面来看。。。。。。我个人觉得

大专法令只能控制一个人的行为,却不能控制一个人的思维

而大多数的大学生压根儿不知道什么是大专法令,或是大专法令的内容。。。。

旧时代的产物始终都会遭到摒弃,大专法令也一样,只是迟早的事,只是这一天也太难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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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0-2007 09: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eong 于 15-10-2007 06:16 PM 发表
从大专法令这方面来看。。。。。。我个人觉得

大专法令只能控制一个人的行为,却不能控制一个人的思维

这点我赞同,法令是死的,人却是生的,难道法令约束大专院校生的思考.

大专法令那么多的约束,学生还不是一样不受约束,还是一样参与社团组织/青年组织等.

不过,也因为大专法令滋长了校方的烂权,也散播了白色恐怖.

不过,所谓学生的自制,我则不是非常理解,倒底如何才前进要求的学生自制呢?
难道是由学生治理校政吗?这点还请指教......

听说以前的学生理事会拥有非常大的权利及影响力,包括学生福利如校园食堂/巴士服务等.
也掌握许多财务资源,这是真的吗?是多久以前的事呢?

AUKU 1971是不是代表自1971年就存在了呢?

[ 本帖最后由 airway 于 16-10-2007 03:3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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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7 10: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ong 于 15-10-2007 06:16 PM 发表
大专法令只能控制一个人的行为,却不能控制一个人的思维


非常同意。校方将大专法令成为他们的皇牌,找不到藉口,就大大力的搬出来。
从以前的学生会到学生理事会,
现在博大更称为"Pemilihan Perwakilan Pelajar"来规定每人必须投完。
慢慢地,游戏化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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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7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boo 于 10-10-2007 01:51 AM 发表
关于bookplan的问题呢在我个人的观点看来其实我觉得校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上有错误。我个人较赞成在这次的选举中,独立人士的看法,那就是增加及多元化在koperasi的藏书,并以更便宜或者一样的价钱出售并延长使用期限


Book Plan 的书面使用期限是两个学期没错。
但是,如果你的余额被冻结,你可以到行政大楼4楼左转Bhgn. CAeD索回。
校方提出该条例是鼓励学生踊跃购书,但也不希望有关于金钱的投诉。
简单来说,Book Plan 可以试用至Final S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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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7 02: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堂之星 于 15-10-2007 04:51 PM 发表
初了默哀,你们什么都不会做了。这次真的为您们默哀。哈!

你首批啦。
你去看一看作者是谁?
像当年人家去白小举牌时,你还在穿短青裤!
看我们和人家比一比倒是我们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做了!
十万里路
http://www.lihkang.com/cn/?p=105

原帖由 天堂之星 于 15-10-2007 04:49 PM 发表
如果说手提电脑的归还是因为宏愿的学生代表在里面施加压力才还的呢?因为有他们才能够那么快拿得回。不然,校方会与你打太极呢!请问您听后有什么感想呢?是不是很气呢?因为他们都在争功劳,是吗?  所 ...

有些东西,不要当我们学生是白痴,
虽然我不否认看校方面色生存的微生物会不知道。
眼明的人一看,就懂发生什么事了!
事实胜于雄辩。。

原帖由 eong 于 15-10-2007 06:16 PM 发表
从大专法令这方面来看。。。。。。我个人觉得
大专法令只能控制一个人的行为,却不能控制一个人的思维
而大多数的大学生压根儿不知道什么是大专法令,或是大专法令的内容。。。。
旧时代的产物始 ...

有点感慨。。。同意你的说法。。
以现在我们这些看校方面色生存的微生物的思考模式,
揚陽事件可以看得出,有人既然说是揚陽的错。
校方放个屁,我们也要讲是香的!
校园自治应该要等天掉下来。

原帖由 ocy 于 15-10-2007 10:36 PM 发表
Book Plan 的书面使用期限是两个学期没错。
但是,如果你的余额被冻结,你可以到行政大楼4楼左转Bhgn. CAeD索回。
校方提出该条例是鼓励学生踊跃购书,但也不希望有关于金钱的投诉。
简单来说,Book Pla ...


太好了,我想应该让更多人知道。
Meal Plan 呢?
有的退钱吗?

原帖由 airway 于 15-10-2007 09:01 PM 发表
从大专法令这方面来看。。。。。。我个人觉得
大专法令只能控制一个人的行为,却不能控制一 ...


以前的学生会拥有非常大的权利及影响力,这是真的!
在1971年之前,那时没有学生代表理事会,
马大是叫马大学生会,学生会是和校方平起平坐的,
在许多的校园行政方面的问题,
校园行政当局都会质询学生会的意见。

1961年马大法令下,学生会(Student Union)的权力大到可以管理和控制一间建筑物和会所。
现在的学生代表理事只是一个没有实权、没有自由、没有自主权以及尊严的组织。

学生代表理事会的角色变得愈加模糊,连所欲举办的活动也须先获得校方批准。
许多学生理事会已演变成学生争名夺利的机构,为了日后的政途,
先在学生理事会占一席之地,为未来政途铺路。

我开了一个帖,
摘录自雪华青编《转变中的马来西亚》
有详细的讨论
1971 大专法令 AUKU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1006760&page=1#pid34112721

p/s:多了新ID乱喷口水,准是有人没蛋蛋出脸,只好放换新ID。

[ 本帖最后由 风の信使 于 16-10-2007 03:5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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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7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の信使 于 16-10-2007 02:59 AM 发表
Meal Plan 呢?
有的退钱吗
...


对不起。Meal Plan退钱,我帮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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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7 0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irway 于 13-10-2007 12:34 AM 发表
针对来自蓝绿两阵线的信件,来自台大外文所硕二的吴子文也发表了一篇
看法。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呢?

不管蓝派青派
会抓老鼠的就是好派
吴子文
07年10月8日 早上11:22
作者现就读台大外文所硕二

ht ...


去告诉我们的华教斗士,董总吧
对,如果没有董总的施压,就没有拉曼,而拉曼的确帮了一些贫苦的华裔学生,可是这就是华社要的吗?我们要的是完善的母语教育!我们也要没有种族主义的教育制度!而不是拉曼学院就将我们的嘴堵住了。。。。自从有了拉曼学院,马华不断的向华社自催自擂,说他们劳苦功高,本人觉得这就像说:"骨头好好味,街头议员万岁!!"。。。。这个情况就像亲校方阵线。
我们要肉(没有种族主义的教育制度)!不要只是骨头(拉曼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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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7 0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既然有人支持大专法令!!!
真的是千古奇人,如果你支持,那么你上来cari这里有得到naib chancelor的书面允许吗?哈哈,如果没有,那么你犯法啦,小心他开除你!

大专法令就是要制造白色恐怖,而它也某部分上是成功了。
所以那些宣扬注册组织,远离非注册组织的人士,那就是帮凶,帮忙当权者恐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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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7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or1 于 16-10-2007 01:13 PM 发表
去告诉我们的华教斗士,董总吧
对,如果没有董总的施压,就没有拉曼,而拉曼的确帮了一些贫苦的华裔学生,可是这就是华社要的吗?我们要的是完善的母语教育!我们也要没有种族主义的教育制度!而不是拉曼学 ...


Ecor1兄,很多人的心理都是这样,
跌了橙(独大),拾回一个吉(拉曼)。
不是讲拉曼不好,只是明明有橙吃,为什么偏偏要吃吉?
不过这样也算了,

最可恨的,就是那些街灯议员,自吹自擂,:@:@:@
这个情况就像亲校方阵线,跌了橙(博华),拾回一个吉。

原帖由 Ecor1 于 16-10-2007 01:20 PM 发表
哈哈,既然有人支持大专法令!!!
真的是千古奇人,如果你支持,那么你上来cari这里有得到naib chancelor的书面允许吗?哈哈,如果没有,那么你犯法啦,小心他开除你!

大专法令就是要制造白色恐怖,而它 ...


不要捉我,我是路人甲。。。

推荐:
摘录自雪华青编《转变中的马来西亚》
1971 大专法令 AUKU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1006760&page=1#pid34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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