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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15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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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15 06: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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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哲 发表于 17-6-2015 08:19 PM
此「合法」的法是哲學所形容的「法」還是世俗程序刑事法典(penal code) 的「法」;
「合理」的理是世俗 ...
這麼說我倒被這個主題騙了。「你覺得死刑該合法/合理?」給我的印象就是:
第一,合法和合理是同步的,如果不合理就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就不合理;如果合法就合理;如果合理就合法。
第二,現在你澄清了,死刑的確是合法,但可能有不合理的因素存在,所以你要探討死刑到底合不合理
第三,你說:「我在這裡說的合法是人文的成文法,是人所擬定的法;而所謂合理,是指合乎道理及原則原理,也就是法是否正當的問題。」
依據當今世界的兩大法律體系,即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西敏寺法系),我們就可以省略其他的「地方式法系」來看待「法」的問題,否則水鬼也會升城隍變成「池中無魚蝦子為貴」的現象。
第四,「成文法」在西敏寺法系的法律辭典上就是 written law, 但是,最影響判決的因素反而是 common law, 就是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
第五,「人文的成文法」是不是特指 written law,這就需要共識來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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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15 0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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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法和合理是同步的,如果不合理就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就不合理;如果合法就合理;如果合理就合法。>>>>合法應該也要合理,所以合理不一定合法,合法也不一定合理
第二,現在你澄清了,死刑的確是合法,但可能有不合理的因素存在,所以你要探討死刑到底合不合理>>>我在討論的是【死刑】本身該不該合法,也順帶合不合理,沒有專就那個國家的法律而言,像聯合國中就有很多國家是沒有死刑的,而亞洲多個國家都是還有死刑的
第三,第四,第五 >>>我已經一再強調,我不是法律專業,也沒有學過法律的專有名詞,所以我不會像沒學過哲學的一些人很愛亂用詞彙。我的成文法是最基本的語義【成立文字的法律】,也就是經過立法>公佈>人所周知的普通法律。而且你一到五點是建立在【這麼說我倒被這個主題騙了】的主題之上,但三四五與主題完全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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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5 05: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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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19-6-2015 05:39 PM 编辑
真哲 发表于 18-6-2015 06:32 PM
第一,合法和合理是同步的,如果不合理就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就不合理;如果合法就合理;如果合理就合法。 ...
哦大概知道你的意思了。
「如果死刑這個終極刑罰是不合理的話」就不該被「合法化」。
如果死刑是合理的,理所當然是合法的。
如果合理被「死刑」但又沒有「被」死刑就不合理
結果「理」才是主因,死刑是後果。仍然逃不過因果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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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15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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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5 0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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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5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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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5 07: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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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5 07: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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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5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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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5 0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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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15 0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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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
法律。
人性。
人心。
坏人认为自己有权力伤害别人,同样的,别人也有权利对他的恶行做出评论与指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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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15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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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08: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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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既然敢行使他伤人害人的权利,那么我们就有权利对他进行谴责或合理合法的惩罚。
死刑,如果相对于他所犯的恶行来说并不过分的话,而且他仍然不会悔改的话,那么对他处以死刑也不算过分。
一味对坏人仁慈,就是对受害者残忍,这是很不人道的,也不是一个充满正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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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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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既然敢行使他伤人害人的权利,那么我们就有权利对他进行谴责或合理合法的惩罚。
死刑,如果相对于他所犯的恶行来说并不过分的话,而且他仍然不会悔改的话,那么对他处以死刑也不算过分。
一味对坏人仁慈,就是对受害者残忍,这是很不人道的,也不是一个充满正义的行为。
或許這麼問好了,艾希曼也只不過服從上級命令,而他也從頭到尾沒殺過任何一個人,他該死嗎?
提示:可以google查詢誰是艾希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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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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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喜曼不一样,他是一名高级军官,手握大权,虽然他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但其实他可以选择不遵从,可以选择劝说他的上级,可以选择辞职不干,为什么他不愿意呢?
这和所谓的“职业杀手”是差不多一样的,因为他们受人钱财,就要执行他们的任务,把顾客的仇人干掉。在法律及宗教及道德修养方面,他们好像是有罪的。
我们可以自由选择某些职业,为什么偏偏要选择与杀人害人有关的职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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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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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推薦你去參考google
但是只是參考
如果要了解他的東西是需要花時間去看一些論述的
他不是軍官,至少『犯罪』時不是;
他沒有從事害人殺人的職業,他的職業是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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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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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aron_mlk 于 12-8-2015 01:38 PM 编辑
资料显示他是一名军官哦。。。(甚至是比军官还要高的“高官显要”)
而且,即使只是文职,但文职如果有决策的权利,如果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就必须小心,因为你手上的权力,可能会成为你造恶害人的工具及媒介。
比如:某个人是立法委员会的高级领导,因为他手握大权,而且也是文职,不是武士将领,但如果他在设立法律的时候,没有仔细考虑人民的处境等等,甚至设立一些苛刻的“恶法”来限制及伤害人民等等,你认为他完全没有任何罪过吗?
秦始皇虽然不是武士将领,但他是皇帝,也是文绉绉的职业之一,但你认为他没有任何罪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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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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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玩文字可以繼續,但是如果真的懶得看資料就回覆的話我就不回應了
對於艾希曼的事蹟資料很多可以參考,不必要以自己的臆測去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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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5 0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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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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