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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受害者33

讨回900块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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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15-11-2013 01:22 PM
不要那么激动,心平气和一点, 不然会很快老的

我都说了我们只是旁观者的确不能说什么的

刚才工作上有点问题,再看到那位先生/小姐的回复,吃到火了
怎样都好,选择权都还是归咎于女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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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_candice 发表于 15-11-2013 01:27 PM
刚才工作上有点问题,再看到那位先生/小姐的回复,吃到火了
怎样都好,选择权都还是归咎于女 ...

工作遇到问题难免会火些我明白

BUT生气会让你细胞死很多,女生青春有限

2.这里是论坛就是给大家畅所欲言的地方,你可以不认同他看法,不过你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不喜欢就SKIP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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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15-11-2013 01:31 PM
工作遇到问题难免会火些我明白

BUT生气会让你细胞死很多,女生青春有限

所以我现在skip了,会不会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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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_candice 发表于 15-11-2013 01:39 PM
所以我现在skip了,会不会太迟

有心不怕迟咯, 我帮你消气了

人家说人家帮了你,你应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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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z看开点,才九百找的回的。有风度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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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下,
1. 如果那相机是在男的手上,你们觉得他会还900给那女生吗?
2. 有人说,9个月不是长时间,我想女生的意思是,如果不是这9个月,她可以把时间投资在更有意义的活动上吧。
毕竟这9个月那女的都是全心付出,反而那男的在外风流快活 (呵呵,就当是我猜的吧)

另外,我希望楼主可以出来面对下,不要特地申请了个ID,留下问题然后默默躲在后面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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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15-11-2013 01:54 PM
有心不怕迟咯, 我帮你消气了

人家说人家帮了你,你应该说什么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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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才花你这九百 对你太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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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_candice 发表于 15-11-2013 02:55 PM
谢谢您

不客气,这点就证明了老师在教道德教育时候你有在听课

不然的话我就替你老师教训你这个没道德的东西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3 收起 理由
c_candice + 3 谢谢你 ~~ 周末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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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900块闹得没完没了,讲钱伤感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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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男人的就咯!为了那900块丢了自己的面子。。。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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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3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看一看男生的照片,是不是真的那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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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13-11-2013 07:01 PM
你应该是当事人吧,不过说真的我不觉得你有错, 如果假设你说的都是事实,没有内情

毕竟女生不给你用,拿 ...

相机会贬值,应该是市价的一半,那才是男生所损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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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egwong 发表于 15-11-2013 01:16 PM
你讲得有道理,但并不完全对。
首先,你所说的钱财方面不要share来share去这一点我绝对认同,假设双方都 ...

因为我正经历离婚
所以我写的东西可能有一些极端 别介意

我完全是过来人的心态啊
卖屋子也不是说卖就卖,等银行搞定,买家过账,律师通过
差不多要3个月到半年才可以拿钱
如果有一方等钱用就蛮辛苦的

供屋子也不是可以分到很清楚说,你供一半,我一半
还有很多材米油盐要分担

你看,现在900块都吵到这样了,数目再大一点真的就很麻烦

我这样说,是万一,对方什么都要分的时候,你就显了
男人女人都一样啦,钱财的东西还是分清楚一点咯


如果一段婚姻要靠联名屋子才有安全感的话,其实就不应该在一起
我的situation是,屋子是我一个人供的哦

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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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爽的时候,样样都可。
闹翻了,才来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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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4: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女生们还是经济独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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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unan 发表于 13-11-2013 12:09 PM
其实我觉得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要大方一点和有气度,
900块讨了又讨不会sienz 吗?男人叻有一点骨气,讨 ...

所谓的网络红人,十个里面9个装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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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gicangel 发表于 15-11-2013 03:34 AM
从法律上来说,我只是浅浅带过啦,因为之前读书时不是很用心,如果被写名字的那方,对屋子完全没贡献的话 ...

至于这个我就不知道啦!谢谢你的分享。
我只是到有贡献就有拿得回,
法律也要证据嘛,因此供屋子的收据没有丢有的话就有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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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6: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有另外两个提议:
3)男方还900给女生,相机归男方所有
4)把相机卖了,钱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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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3 06: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来讲,女的不必还。因为没借据,没合约/agreement说是向男的借;相机也没有registration card/owner card证明属于谁的(屋子,汽车有agreement,根据屋子/汽车的持有人来分配)。所以男可以把相机抢过来自己用,没权利讨回钱

人情上来讲,女的更不必还。分手了还讨回之前的用费=贱男。煮饭买菜不用钱?要就摊开来双方所有的花费,来个总结,做不到就diam diam。是他自己心甘情愿拿900块出来,没有人逼他。为了那900块,写东西去威胁人家,再怎么有理,都变成理亏。

以后都会成为医生,这900块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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