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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2 0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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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顺因缘能屈能伸
一个已经在学习佛法,修行禅的方法和运用禅的观念的人,是要努力向前,不是退缩的。诸位一定听过「识时务者为俊杰」、「大丈夫,能屈能伸」的话,还有能卑、能尊……等等。不让一时间的成败、得失,而使自己放纵发狂,或灰心丧志,这就要有禅的修持才行。
我认识一位曾经在企业界很成功的人,当他成功的时候,认为自己的智慧高、能力强,资本也雄厚,总觉得大家都要奉承他。他一见到我,就告诉我说:「法师,我告诉你怎么样赚钱。」
我说:「我不要钱哪!」
他说:「不要钱怎么能够弘法?」
我说:「话是没有错,可是……」
他说:「不要想叫我捐钱给你,你要自己赚。」
他又说:「我告诉你一个怎样赚钱的方法,比我捐钱给你更好。」
他的观念似乎也对,捐给我的钱是死的,教我方法赚钱是活的,那样钱就会越来越多了。但是我说:「阿隬陀佛!我只会用钱不会赚钱,你教我方法,对我是没有用的。」
他说:「很简单,我告诉你怎么样赚钱,你要看邱永汉的书,那些都是『发财经』。」
我说:「我在日本时,人家叫我看,我就看过了,但我有一个出家朋友就是看了邱永汉的发财经后,还了俗,准备赚钱去了,结果后来他还是很穷。」
他说:「那是他没有看懂。」
我说:「我大概也看不懂,因为我不是会赚钱的人。」
曾几何时,这位企业家的公司倒掉了,他又来看我,仍然不改赚钱的初衷,他说:「我还有希望。」但一直到现在他已经快九十岁了,还是没有东山再起,现在他希望他的儿子赚钱。
我告诉诸位这个故事的意思是,他的观念有问题,他不能随顺因缘。他自己在那段时间内能赚钱,是因为那时候的环境因素,使得他走运,他又正好做了这一个行业,得心应手一下子赚了很多的钱,所谓「时势造英雄」。后来环境因素转变了,时代也转变了,但他还是食古不化,还是认为他那一成不变的方式一定能赚钱,结果当然没有赚到钱,公司也倒掉了。
还有一次,曾经有一个人问我:「法师!你做了和尚,杀不杀人?」
我说:「当然不杀人。」
他又问:「如果遇到了一个非杀不可的人,你要不要杀?」
我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他问:「他要杀你,你杀不杀他?」
我说:「他杀我,我不杀他。」
他问:「他要杀你了,你不自卫吗?」
我说:「出家人持不杀戒,宁可一死,也不能够破戒,这是我的原则。」
他还是继续逼问:「那你绝对不杀人了吗?」
我回答他:「那也不见得,如果有一个人要把我们全台湾的人全部杀掉,如果我有机会,我会杀了他。」因为我不杀他,他就要杀那么多的人。我杀一个人而可以救那么多的人,我下地狱没有关系,而且至多我和他两个死,却可以救那么多的人,也是合算的。
另外,我也救了他,我把他杀掉,他就不会有机会杀那么多人了;当然最好只打伤他,不是杀掉他,使他没有杀人的能力,这是最好的,这是慈悲心一个原则,不是食古不化。
四、随时提起,随时放下
还有,我们出家人有不能够摸触女人的比丘戒,一碰就是犯戒。但是如果一个女人掉进水里,没有人救她,一位比丘见到了,要不要去抓她的手?不但要抓她的手,还要把她抱上岸来,在这种情形下,救人要紧。
禅宗有一桩有名的故事:有师兄弟两位出家人,他们在行脚寻师访道的路途中,有一天,走到一条大河边,眼看着要下雨了,河水越涨越高,这时有一位年轻的妇女,坐在河岸边上哭,她不是要自杀,而是要过河去,但天要下雨,河水又高,天色也晚了,过不去;师弟看了这个女人,觉得她好可怜,直念:「阿弥陀佛!这个女人好可怜,过不去,不知该怎么办?」仍自顾自地把裤管一卷,东西往头上一顶,就过河去了;但是他的师兄则毫不考虑地把那女人一背,也过了那条河。过河之后,就把那女人放下来,那女人感谢一番后,便也走了。
之后,师兄弟两人继续行脚,只见那位师弟老在那儿叨念:「阿弥陀佛啊!师兄啊!你这是犯戒的啊!阿弥陀佛啊!你要下地狱,你碰了女人啦!不得了!出家人,怎么可以碰女人呢!」
他一边走,一边念,师兄却不讲话。
到了晚上,他们找了一间破庙睡觉,这位师兄一躺下就呼呼大睡;而那位师弟却在那里,翻过来、覆过去睡不著。
第二天早上,师弟就问师兄:「师兄啊!你昨天晚上睡得这么好,你怎么还睡得著啊?」
师兄问:「为什么睡不著?你睡得怎么样啊?」
师弟说:「我一夜睡不著呢!」
师兄问:「为什么?」
师弟说:「我为你难过啊!你昨天碰了女人犯了戒,你要下地狱了,我为你难过,不知道怎么来替你忏悔。」
那师兄说:「唉!师弟!昨天我把那女人背过河之后,就已经放下了,你怎么到现在还把那女人抱得紧紧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禅者的生活态度、人生观,是洒脱自在,死机立断,随时放下,随时提起;随时提起,随时放下。没有什么成功、失败,也没有什么不得了、了不得的事情,应该做的就努力做,做不来的就不做;能成就的就尽力完成,成不了的就放下,这才是洒脱自在,真正自由、自在的人。
我们要以这种态度来生活,这是非常积极的,不是消极的,是自在的,不是痛苦的。之所以会痛苦、烦恼,都是因为我们的心,提不起,也放不下;或是提起了,却放不下;或者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好提起。像这样常常优柔寡断、思前顾后、患得患失的人,就很痛苦,真正能把事情做好的机会也不多。
(一九九五年四月九日,农禅寺禅坐会开示,林从德整理)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动静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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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2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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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人的禅
一、禅法并不神秘
我们都是「人」,禅法就是「人」的修行方法,禅法是要把苦恼的「人」提升为有智慧的人;故太虚大师说:「人成即佛成」。因此,请诸位不要把「佛」神格化、神道化,应该把他当成人中的完人;完美的、完成的人格,就是佛。许多的禅修者,不但把佛神化了,同时也把自己神化了,甚至把禅的修行神道化了。
其实以人的角度、人的立场来修行禅法,是最健康的;如果用神的角度、观点来修行,那不是佛教所讲的禅法,而是其它的宗教,我们称之为神教。
神教所信的是神秘现象或神秘经验。所谓神秘的现象,是让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不知道的事让你知道,还没有发生的事你能预知,或是让你看到光、花、景色、神、鬼、菩萨、佛,或者让你体验到生理上产生变化。而将这些现象蒙上一层神秘色彩的解释,那都不是真正的禅法、佛法。然而,佛教徒的禅法里有没有这种经验呢?会不会发生宿命通和天眼通?也可能有!但是一位真正的禅修者不会重视它,也不会表现它。
二十多年前,我有一位英语很好的在家弟子,有一次一位说英语的喇嘛到台湾弘法,需要他担任翻译的工作,但因为这位喇嘛用的是西藏腔调的英文,不容易听得懂,所以他很紧张,深怕翻译有问题。于是在前一天晚上他就祈求说:「喇嘛是活佛,一定要让我听懂你的话!」当天晚上睡觉就做了一个梦,梦见喇嘛在他面前出现,说:「放心啦!你一定可以翻译的。」说完还对他点点头。
这位弟子醒来之后很欢喜喇嘛托梦给他,一早起床后就找到喇嘛顶礼感谢,喇嘛看着他顶礼觉得茫汒然,不知是何事?只见他说:「你昨天晚上托梦给我,叫我放心。活佛,你替我加持了!」
喇嘛说:「喔!这样子啊!好!好!」
请问诸位:喇嘛是否真的托梦给他了?也许有人认为没有,但是喇嘛并没有否认,不管如何,我认为不否认是比较好的,否则那位弟子当天的翻译大概就会有问题了。如果我是前例中的那位喇嘛,我会在那位翻译人员做完翻译后告诉他:「你真聪明,反应真好,翻译得这么好。你认为我夜里托梦叫你放心,这是你的善根。那天晚上实际上我很累,也在睡觉,但是你能得到这种信心上的反应,是你的善根。」如此一来,就是回到人的立场,没有把自己神格化。
作为一位禅修者,如果一定要开悟才算是参禅得利、受用,则参禅、打坐的人应该是很少了,因为真正能够开悟的人,在比例上是非常少的,但是不开悟是否也要修行?修行是否有用?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站在人的立场,在紧张、混乱、恐慌、兴奋、愤怒等情况下,不会有正确、明智的决定、判断;心神不宁、精神恍惚以及不知所措,在这些情形下会更容易做错事、说错话,甚至于犯罪而发生「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
禅修者能经常保持身心的冷静、平稳、安定,在身心安定、平衡而非气急败坏的情况下,我们所观察到的自己及环境,都比较中肯、正确,如此一来,参禅打坐的第一步功能,就能得到了。
禅修者如果能够经常使自己保持平稳的心态,在任何事情、状况发生的时候,都能保持心情的安宁、平定,就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因此,站在人的立场,学打坐还是有用的。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动静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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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2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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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人的立场处理事情
既然是生而为人,应该要求自己成为一个人,像一个人。人有人的责任、人格,在任何事情发生时,首先要回到人的位置。
前天有一位太太来见我,她说:「师父,我很后悔嫁给我的丈夫。在结婚之前,他好像还不错;结婚以后,每天很晚回家,花天酒地、吃喝嫖赌样样都来,说是为了做生意,我不相信,怎么可能天天如此?」
我问:「你怎么办?」
她说:「因为先生如此,所以我就回娘家了。」
我问:「你准备离婚了吗?」
她说:「还没想到。」
大前天也有一位先生来见我,他的生活,受鬼神的操控指挥,这股力量使得他失去了自我,他问我:「怎么办?」
我对这两个不同案例所给的答案是一样的,就是回到人的位置。
我对那位太太说:「你要回到人的位置,你现在身为人家的太太、媳妇、妈妈,就把一个太太、媳妇、妈妈的角色做好,这是人的位置。至于你的先生,你也把他回归到人的位置上,人性是有弱点的,饱暖思淫欲,对这些人性中所有的负面倾向,你能改善就予改善,否则当求自保。」
至于那位被阴间的鬼神指挥的先生,我则对他说:「你要回到人间,你是人,不要听鬼神的指挥。」
他说:「十八年来,我经常在做任何事情时,都有鬼神或神灵,事先告诉我会发生什么事,甚至会有很多的神灵告诉我相同的情况,而且都很准,结果真的就会发生,让我不得不信。」
我说:「不要听他的,回到人间来,你不要还没有死就已经变成鬼了。孔夫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鬼神是有的,他们讲的话可能是对的。可是很多人没有鬼神告诉他们任何事,也过得很快乐;而你有鬼神帮忙却过得很痛苦,真是何苦来哉。」
他说:「师父,这十八年来我从来没有办法脱离他们,我能脱离吗?」
我告诉他:「不要去碰他们!」
他说:「有时候他们是从耳朵里告诉我的。」
我说:「听到了,装作没听到。」
他说:「但是事情会发生。」
我说:「不管他是否告诉你,事情要发生的就会发生,不发生的就不会发生,你为什么一定要听他的?」
他说:「如果不听他的,我会倒霉。」
我说:「你现在听他的就已经很倒霉了,不听他的,最多也是倒霉!」
这就是站在人的立场、观点来处理人的事。
三、以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和别人
站在人的立场,与人相处要有慈悲心,也要有智慧。慈悲心就是要包容人、同情人、原谅人。有智慧则是要认识人,不仅仅是认识人的表面背景,还要深入认识人性。人性,可好可坏,可善可恶,因为环境的影响,就会有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现象。
环境包括一个人成长的背景和过程,因此一个人的坏,有其原因和道理,我们不要用瞋恨心来看他,要以慈悲心来对待他,但是也要知道人性之中有这些缺点。
前天我在录制「大法鼓」的节目时,有人问我一个问题:「佛法讲慈悲、忍辱,如果有人专门欺侮你,你就让他欺侮吗?有人专门占你便宜,你就让他占吗?有人专门钻法律漏洞,看似不犯法,却对社会制造困扰和混乱,像这样,做一位佛教徒是否应该原谅他?」
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站在人的立场来看,我是人,他也是人,我希望自己和对方都是一个正常的人。因此,依照法律处理,应该让他受处罚的就处罚,应该让他坐牢的就坐牢。除此之外,还要想办法让他能够改过,所以,不是作为一个佛教徒就是让人家欺侮的。
我们要站在人的立场、观点来提升自己,肯定自己。当你有烦恼、困扰的时候,或在自己做了错事或犯了错误时,要先回到以人的标准、人格要求自己,来对待这些烦恼和困扰,人性之中总有缺点或劣根性,需要时间来改过。
一般人虽然不会杀人、放火,心中却有一些矛盾常常发生,有些不该说的话会说,不该想的念头会想,甚至于不该做的事,偷偷摸摸还会做,这是人的习性,有的是从小就养成,也可能是在过去世就有的习惯。这些习性就随它去吗?
不!还是要回到人的原点,将这些坏习惯转变成为人的立场、人的基本和人的标准上。因此,应该要求自己是人,不要被人说:「你这个人心中有鬼!」其实心中凡是烦恼妄动的时候,都不是人,都是鬼,离开人的标准的起心动念、举手投足和出言谈话,也都是鬼。若能从鬼的偏差点回到人的立场来,即可渐渐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位先生,不受鬼的影响而从鬼道回到人间。
诸位虽然没有遇上鬼,心中却有黑暗面、阴暗面,这也等于是和鬼打交道,一定要再回到人间,回到人的立场,这就是禅法的修行。
而且能够肯定自我是人,做好自我肯定之后,也要从人的立场看所有的人,肯定他人也是人,不要把人当成畜生。即使人的性格之中有畜生的习气、鬼的性格在内,也希望帮助所有的人,都能够回到人的基本点上,把这些偏差纠正、导正过来,这就要靠禅的修行的力量。
禅的修行不仅仅是观念的,一定还要加以练习。如果仅仅是观念上的,可能当有境界出现时就没有办法掌握住自己,所以一定要常常练习打坐;打坐能使你的心更安定、更清楚、更明朗,更能够了解自己、帮助自己、改正自己。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法鼓山社会菁英禅修营联谊会开示)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动静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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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2 0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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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礼拜与问讯?
今人皈依三宝之后,皈依师的第一个责任,便是教授礼拜与问讯的方式。一般弟子,学会了礼拜问讯之后,此一佛教徒的身分,好像也就完成了。
其实,各种宗教,均有各该宗教的仪礼规定,即使是国家的军人,也有其制定的礼节,礼节的使用,也就表明了一个人的身分。所以一般人的观念,并没有错。
但是,在今日的佛教徒中,包括出家的比丘在内,能够如法行礼,并且能对行礼的意义全部明白的,恐怕又不多了。
我们在拜佛之前,往往先有一个问讯的动作,问讯是什么意思,则很少有人讲说。其实,照文释义,就是问候请安的意思,正像我们于日常生活中,和亲友见了面,第一个动作是招手或点头,同时嘴里也得说一声:「你好吗?」「你近来好吗?」在西洋人通常则是以「早安」、「午安」、「晚安」、「夜安」来表达。当与亲友分别时,也会互相祝福几句,比如「祝你身心愉快」、「祝你一路平安」、「祝你事业成功」、「祝你学业进步」、「祝你好运」等等。这些请安与祝福,都是在开始见面与临行分别时用的,这以佛教的看法,就叫作问讯。佛教的问讯,绝对不是仅仅有个弯腰与举手的动作而已。
在佛的时代,弟子们见了佛陀,固然要问讯,佛陀接见了弟子之后,照样也要问讯(不是弯腰举手)。并且也有常用的词句,试举比丘律中的一个例子如下:
阿难晋见了佛陀,礼足以后,即向佛陀问讯:「世尊少病少恼安乐住不?」
佛答:「如来少病少恼安乐住。」佛陀也问阿难:「比丘僧少病少恼安乐住不?乞食不疲,行道如法不?」
阿难答:「世尊,比丘僧少病少恼安乐住,乞食不疲,行道如法。」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请不用怀疑佛陀不会有病有恼,佛为慈悯后世的比丘,也曾现有十种病恼,比如:头痛啦、背脊的风痛啦、受人陷害啦、乞食空钵啦,都是如来的病恼。所以弟子们见了佛陀,应该如此问讯。同时在经律中告诉我们,佛陀问讯弟子机会特别多,比如:有远道而来的比丘,总是要以慈祥恺悌的口气问讯他们:「不为食苦耶?行路辛苦耶?众僧和合安乐住耶?道路不疲极耶?」佛陀时常巡视僧房,探询病患的比丘时,总是要问:「比丘,调适不?不苦否?」
以此可见,今人的问讯,只是徒具形式,并不合乎要求。因为今人问讯,对于佛菩萨的形像,固然无讯可问,即对尊长比丘,也只行礼如仪而已。
还有一个与问讯同样重要,而又同样为我国佛教徒所忽略的问题,那便是「和南」一词的运用。据义净三藏的考证,「和南」一词,根本是古人的讹译,因在梵本佛典中,没有「和南」一词的根据,「和南」一词,纯系「畔睇」一词讹译而来,「畔睇」的运用,仅限于佛教,其义乃为礼敬。若《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一中,有一俗人对比丘说:「我等但知,见老婆罗门,即云跪拜,若见苾刍(比丘),便云敬礼。」
律中的礼敬与畔睇互用,但畔睇并非五体投地礼,畔睇可有两种方式:一是但在口中一说,用表心意即可;一是欠腰而说即可,不必一礼到地。但也可以用于间接表达敬意的场合,比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二中说:「时,尊者阿难陀,具传佛教,诣王白知。王言:『尊者,为我畔睇世尊足下。』」这与今人在书信中用「和南」致敬,是一样的,唯用和南是错的,用畔睇才对。
正因为「畔睇」不即是顶礼,所以在不便顶礼的场合,如闇处、髒处、闹处等,但用口说畔睇某某即可。如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一四中说:「若在闇中,不头扣地而为礼拜,须致敬者,口云畔睇。」
又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一五中说:「凡是口云:『我今敬礼』,但是口业申敬;若时曲躬,口云:『畔睇』,此虽是礼,而未具足。」可见,畔睇之运用,不是具足的五轮著地或两手接足。
再说具足的礼拜的问题。我们拜佛,通常都是三拜,我曾问过数码大德,拜佛何以少极三拜,不一拜或两拜?所得的答案,殊不统一,有说三拜表示三宝,有说三拜表示三身佛,有说三拜表示三世佛,有的干脆就说不知道。还有拜下时,何以右手先出,左手后出;拜下后,何以要抓双拳,翻双掌?更是无人能予说明,至于五体投地之后,双掌向上平放,头额置于双掌之上,抑是置于双掌之间,或将双手伸出于头顶之前?亦复莫衷一是。
其实,我们在经律论中,看到弟子礼佛,很少是有三拜的,弟子们请佛说法,总是采取大致相同的仪礼,通常是:「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顶礼佛足,右绕三匝,长跪叉手,而白佛言。」只说右绕三匝,而不说三礼佛足,可见绕佛须旋三匝,礼佛只须一拜。义净三藏也说,西土礼佛,极唯一拜。若于平常修持祈愿,拜数多少,自属例外。
但在《百一羯磨》卷一中说:「令受戒者,偏露右肩,脱革屣,一一皆须三遍礼敬。」也许三遍礼敬,限于受戒。
至于礼拜的方式,据《百一羯磨》卷一中说:「然敬有二种:一谓五轮至地,二谓手执师足,任行于一。」第一种是五体投地礼,第二种是接足礼。所谓五轮至地,便是额轮、二手轮、二膝轮。必须五轮至地,方为敬礼,否则便是慢礼。今人有将五轮至地,误解为五心朝天的,以为背心,二手心,二足心,全部朝天,才是至敬礼,这有什么根据,我则不得而知!
拜佛的动作,究竟如何,方算合式?据义净三藏的考核,作礼一拜,共分九段:第一发言慰问,第二俯首示敬,第三举手高揖,第四合掌平拱,第五屈膝,第六长跪,第七手膝踞地,第八五轮俱屈,第九五体投地。远则稽颡拜首,近则足摩踵。但在礼拜之时,口中应说:「我今敬礼。」受礼者应答:「无病。」若不如此,礼者与受礼者,皆越法罪。中国佛教中流行一种不成文的规矩:礼佛要三拜,礼人只一拜;还有,礼人不得对面,应向里向上,这与接足致敬的规式相违,不知是谁发明的?
接受礼拜的人,必是尊上,故也不必客气,若坐若立,均不得起身相迎,或者欠身答礼,但要善言诲导,以示亲厚。礼拜的人,绝不可以希望受礼者起身答礼,或者示以不必礼拜,问讯即可;但是受礼者,必定要在佛法之中,大于自己的人,方可礼拜。
礼拜也有几种规矩。根据《南海寄归内法传》中所说,吃了一切饮食之后,若不漱口洗手,不得受拜,亦不得拜人,否则两人均有罪过;若于大小便利之后,未及洗手漱口,或衣服染污了便溺涕唾之后,未曾换洗之前,不得受拜,亦不得拜人,否则便有罪过。如在人多的集会场中,但为合掌,口称「畔睇」,即是致敬。在闹处、不净处、道途中,均不得礼拜,但为让退一侧合掌,口称「畔睇」。否则即是违教失礼,并且得罪。《大比丘三千威仪经》卷上说:「一者至舍后还,不得中道为人作礼,亦莫受人礼;二者上座卧不得为作礼,亦莫受人礼;三者上座澡漱口不为作礼,自漱口亦莫受人礼;四者上座收槃未竟,不得为作礼,自前槃未收,亦莫受人礼;五者上座饭不得为作礼,自饭亦莫受人礼。」又有:若读经、持经,或上座在下处自在上处,不应为作礼;上座前行,不应从后作礼;不得著帽为佛作礼。
在我们中国,对于洗净的习惯,颇难养成,饮食之后,洗手漱口,在讲求卫生的人,不难做到,至于大小便溺之后,每次皆要洗手漱口,乃至洗涤下体,更换衣服,那就难了,但此乃为佛教的规制,切不可妄谓执相!能够做到是最好,如不能做到,切不可毁谤。
本来,礼拜要以五体投地者为恭敬,在我们中国却不然,佛殿佛堂,均设有拜垫或拜凳,唯恐使人五体投地而弄髒了衣服,所以有人称拜佛为蹲佛。照规矩,佛殿佛堂,皆不应有髒的现象,进入佛地,必须脱去鞋袜,就地礼拜,自然无虞弄髒了,如果是肮脏之处,根本不宜礼拜。奈何在中国的许多寺院中,尚难做到此点,难怪要用拜垫或拜凳了!
还有最不合理的,是出家人在拜佛之先的展具。有人说在地上展具,是用来保护衣的,然而在拜垫或拜凳上展具,又是为了什么呢?「大和尚」们还用侍者代为展具,看来体面,实则不懂规矩,并且有失威仪!因为礼拜而用其它的东西承体,即属我慢的一类,礼拜而不五体投地,岂非我慢而何?泰国比丘有礼布:用为布地礼拜,用为承接布施的物品,这在律中,也无根据的。至于具之为物及其用途,我曾有另文研讨,主要是用来衬体及护衣的,但只用为坐具与卧具,绝不可用为拜具。比丘于就座之先要展具,就寝之先也要展具,礼拜之先则断无展具的道理。这一问题,自唐代义净三藏开始,即予指谪,以后诸多律祖,也无不责斥拜具的伪妄,但此陋习,迄今未有稍改,真是一件怪事!
有人说三衣钵具足,方得受戒,所以戒场必须要具,其实,「三衣钵具足」,只是说三衣与钵要具备,而非必须要拜具。故在律中规定的比丘六物,滤水囊比拜具更要紧,如今却存无用之拜具,而废了急需之滤水囊!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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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2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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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人能论僧事吗?
我们首先应当承认,中国的佛教,尤其是在近世以来,根本是谈不上律制的。所以僧人少有如律而行的,俗人(在家佛子)也就更不懂得律制了。
僧人多不崇律,生活仪节不能没有失措之处;俗人不知律规,见到僧人的不顺眼者,往往加以指谪。甚至形成僧人不谈僧制僧规,僧制僧规的讨论,竟然落到了俗人的文字与言谈之中。说起来,实在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当然,俗人之会讨论僧制,指谪僧仪,责任应由我们僧人来负,俗人是无辜的。因为俗人皆是僧人弟子,弟子批评其师,岂非师教之失败?俗人不知道以其俗人的身分来论究僧制,是不合佛制的行为,所以他们出乎爱护教誉的热忱,来批评僧人的生活,是无可责斥的。不过,我想在此指出,俗人批评僧事,仍是绝对的罪过,即使此一罪过,应由僧人分担。(《优婆塞戒经》卷三〈摄取品〉中说:宁受恶戒,一日中断无量命根,终不养畜弊恶弟子,不能调伏。)
在我国的律典中,没有一部是允许俗人来批评僧事的,特别是大乘菩萨戒,不要说是批评僧事,即使僧俗四众弟子中的任何一人犯了过失,也不应无拘束地广肆批评,否则便犯了《梵网经》重戒第六条「说四众过戒」。在泰国,虽然鼓励俗人研究比丘戒,但是俗人绝对不敢论涉僧制,我想泰国佛教之允许俗人看僧律,用意当在使得俗人更能了解佛制的比丘生活,而对僧人更能发出无上的崇敬之心。当俗人知道了律制之后,自也不敢甘冒犯过的罪愆,而来抨击僧人的律仪了。
根据律制,佛弟子的事,应由僧团的会议来共同解决,比丘犯了戒,轻则向一位清净比丘悔过,中则向二个以上清净比丘悔过,次重则在二十位清净比丘中出罪,最重则失戒体,逐出僧团之外。菩萨戒犯轻罪则对一比丘悔过,中罪则对三比丘悔过,重罪则失戒体,应当在佛菩萨像前忏悔,得到了好相──见光见华,见佛菩萨来手摩其顶之后,方可允许重受。五戒弟子犯了戒,也是分为三等:上罪不可悔,中罪可悔,下罪可悔。
佛弟子犯戒,绝对不许大肆声张,逢人便说。但是仍有处理的途径,犯戒者如能自行发露,在清净比丘前至诚忏悔,当然是最好。如果犯戒者自己已将犯戒的事情忘了,或者虽未忘记,仍不坦白发露,那时可由有德资深的比丘,在集会之中,当众为之举罪,逼他发露忏悔,以求僧团的清净。如果虽遭举罪之事证俱在,而犹不肯认罪者,可由僧团会议,公推一位清净的有德比丘,去向施主宣布他的罪过,以期断绝他的信施,使他就范忏悔。可见,虽然比丘与比丘之间,也不得随意宣说他人的过失,何况俗人能够议论僧事?
但是,俗人对于犯戒的僧人,并非没有说话的机会,唯其须是最最亲善的人,以私人的关系,密下为之劝告,终不得发诸议论而笔诸文字。
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举罪与忏罪的问题。佛弟子共分僧俗大小的七众,僧人可举俗人之罪,并可受俗人的悔过,俗人则不得举僧人之罪,亦不得受僧人的悔过;大众(比丘与比丘尼)可举小众(式叉摩尼与沙弥沙弥尼)之罪,并可受小众的悔过,小众不得举大众之罪,亦不得受大众的悔过;比丘可举其下六众之罪,并得受其悔过,其下六众不得举比丘之罪,亦不得受比丘悔过。即在比丘之中,戒腊在五夏之前,不得为师,也不得离师──以其尚未通晓戒律的轻重与持犯,因此,比丘虽已超过五夏的戒腊,乃至已届百岁高龄,如其不学无知,不明戒律的轻重持犯,仍然不得举人之罪。准此而言,俗人而来议论僧事,而来讨论批评僧人的威仪作法,自为佛制之所严禁的事了。
这不是佛陀制戒包庇僧人,实在是未届其位而不识其境的缘故。佛弟子的七众之中以比丘的位置最高,戒律之中,也以比丘及比丘尼律最繁,即使身为比丘,潜心于律制的研究,也非十年八年的工夫所能穷究透彻,何况是一介俗人,单凭主观眼光的好坏,而来批评僧事呢?正像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有律师懂得较多,但至于解释宪法,又非由大法官来专任不可了。如果下一个譬喻,俗人之论僧事者,则似小学的蒙童而去评阅博士的论文,试问:那能评阅出什么名堂来呢?
我不怪今时的俗人议论僧事,所谓「不知者不罪」,因为那是出于他们由于「不知」而产生的错误。同时这一错误的产生,多半还是出于爱护佛教的热忱。
但我希望我的这篇文字,能起一点说明的作用,能使俗人最低限度不再不知高下地批评僧事。诚然,最要紧的,还要靠我们身为僧人的人,大家都能尊重律制、学习律制,并且尽可能地遵行律制。否则,以谤止谤,固然不对;实则不善而又欲人无谤者,也是不公道的。即使在俗的佛子们,为了持戒而不谤僧,却也无法禁止非佛弟子乃至外道徒众的藉机破坏!
如今,我国的佛教,尤其在台湾,根本少有遵行僧团制度的约束与制衡,要想事事如律,自也无法办到。但是我们如能多懂一点律制的知识,至少也可有些警策的效用,至少在我们犯了过失之后(戒是条条都有犯的可能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未得定共戒、道共戒之前的凡夫,犯戒是难免的,特别是威仪戒),也会生起惭愧之心,无法求得清净僧中悔过,自在佛前恳切忏悔,小罪也可忏除的。
(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于朝元寺无住楼,《觉世》一九二期)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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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2 0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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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和合僧怎么讲?
破和合僧者,一劫堕大地狱。所以,和合僧是破不得的。但是幸运得很,今日的中国佛教徒中,很少有人能犯这条罪的!因为和合僧不是随人、随便、随时、随处可以破得了的;尤其是在家二众,乃至出家的小众,根本是不够资格犯这条罪的。所以不可将破僧的帽子,随便给人乱戴。破僧分为两种:
(一) 破羯磨僧。要在界内,有八个比丘以上,以一比丘起而号召四人以上,别行僧事,另做羯磨,使僧团破裂为两分,这才叫作破僧。因为四人以上的比丘众,方名僧伽,如果只有一个比丘乃至七个比丘,虽不和合,乃至斗争相骂,亦非破僧。在家居士,斗讼两头,令僧不和合,乃是犯的两舌谤僧或说出家人过的罪愆,但却不成破僧罪。
(二) 破转法轮僧。轮是八圣道分,令人舍去八圣道而入八邪道中,便是破僧轮。但是破僧轮者,必须在九人以上的比丘僧团中,有一人起而自称是佛,另有四人比丘众为之附从,使僧团分裂为邪正两部,才得名之为破转法轮僧。因为女身不能成佛,成佛须转男身,所以比丘尼也不能破转法轮僧,只能破羯磨僧。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注:大体上说,二十岁以下的出家男女,都是小众,二十岁以上的出家男女,受了比丘及比丘尼的具足大戒,便成大众,否则仍属于小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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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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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饮食规制
本文多就比丘戒的讨论与介绍,稍加旁及菩萨戒。在家人未必不能知道比丘戒,但在知道之后,绝对不得以其戒律知识而来轻谤比丘或议论比丘,否则的话,在菩萨戒中,就可能犯了两条重戒:说四众过戒与轻谤三宝戒。轻谤或议论比丘犯戒,比丘未必真的犯戒,在家菩萨却首先犯了两条重戒,那是不划算的。即使未受菩萨戒,毁谤三宝,也是重戒。愿在家读者明监。
一、引言
佛教虽以出世为目的,但是离开世法亦无出世法可求,故其不唯正视现实问题,并能解决现实问题,一切的现实问题解决了,也就超出于现实之外(出世)了。戒律的功能,便在解决衣食住行的现实问题。本文仅就食的一项,依律讨论,并做介绍。在《四分律》的二百五十条戒中,关于或旁及食制者,竟达四十五条之多:
舍堕第二十六条,是七日药的规定。
单堕第三十一至四十二条、四十七条、五十一条,都是直接关于饮食的。
单堕第二十三、二十九、四十六条,是附带提及饮食的。
悔过法的全部共为四条,也都是由饮食问题而来的。
众学法中,自第二十六至四十八条,都是关于饮食的威仪事项。
但是无可讳言,我们中国的佛教,对于这些佛制的芳规,未能遵行者颇多,甚至也根本不知道这些芳规的内容是什么。
当然,在这些条文的规定之中,有些是不容易办得到的,尤其是在中国的环境之下,即使希望如律而行,也是困难重重。我无意要求中国的佛弟子对于饮食的问题,全部走上佛世的制度(即使今日的南传国家,也未必绝对如律),可是,我们应该了解这一制度的内容,因为我们终究还承认是佛的弟子呀!求其了解的作用,当有两点:1.对于佛制弟子的僧伽生活,起一尊敬向往之心;2.对于本身的未能遵行佛制,起一惭愧策勉之心。
身为一个比丘,连比丘生活的本来面目,不唯不能保全,竟还不知不解,岂能不觉惭愧吗?
现在就我个人所了解的,并以为是重要的,向读者们分别研讨与介绍如下。
二、饮食的名称
在佛教的观念中,人所感到的任何一种烦恼痛苦,无一不是病痛,大别可分两大类:一是心病,二是身病。佛陀所说的四谛十二因缘等的佛法,乃为医治众生的心病;众生色身的病痛,却要依靠色法来医治了。
色身虽然是虚妄的,不值得贪恋的,但是人要修道行道,必须利用色身来作为工具,所以色身有了病痛,还是要去医治。
大家都知道头痛、眼肿、背疼、腰酸等等是病痛,肚子饿了,就不算病痛。事实上肚子饿了最难忍受,乃是最大的一种病痛。这叫什么病?叫作饥病。
因此,佛教对于饮食的另一名称,叫作药石。将饮食叫作药石的最大用意,是在提示行道的比丘,时时警惕,自己经常都在病痛之中,若想驱除病痛,便当精进修持,以求了生脱死;另外一个理由是告诉行道的比丘,饮食的乞求,不是为了贪图口腹之欲的享受,而是为了医治饥病才去服用。同时,将饮食当作吃药观想,也就不会贪多贪好了。
药石的名目共有四种:
(一) 时药。
(二) 非时药,亦名更药,也叫非时浆。
(三) 七日药。
(四) 尽形寿药。
其中以时药为主要的饮食,非时药是次要的饮料,七日药是滋补品,尽形寿药则完全是为治疗疾病的药物,并且只此一种是在治疗饥饿病之外的药物。
三、时药的种类
除了饮用的浆汤之外,都叫作食物。食物共分两大类:
(一) 正食,亦名噉食,它的梵文原名叫作蒲膳尼或称蒲阇尼(Bhojanīya),共有五种。《四分律》的五种噉食是:麨、饭、乾饭、鱼、肉;《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中的五种是:饼、麦豆饭、麨、肉、饭。这两个五种的说法稍有不同,有的解释《四分律》所说的乾饭就是饼,但是《四分律》的鱼和有部律的麦豆饭又是互不相同的。麦豆饭是什么?总不是麦子与豆子合煮成的饭,麦豆可能是一种谷类的名字,我们不懂,因为不曾见过,正像康藏一带有一种叫作青稞的穀类,我们也是陌生的。麨是什么?据《本草纲目》中说:「麨以炒成,其臭香。」又说:「河东人以麦为之,北人以粟为之,东人以粳米,炒乾饭磨成之。粗者为 乾糗粮。」可见麨是一种炒熟了的麦饭粉了。至于鱼肉的问题,留待后面讨论,不过我们可以确定,鱼与肉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属于副食品类的,在当时的印度,却把鱼肉列为主食品类之中,因为此处所说正食,若以现代的名词解释便是主食。但在游牧民族以及今日的欧美地区,仍有把肉类当作正餐主食的。
(二) 非正食,亦名嚼食,它的梵文叫作佉阇尼,又叫佉陀尼,又叫珂但尼(Khādanīya),这都是由同名异译而来,没有什么好区别的。《南海寄归内法传》中引律文说:「珂但尼应译为五嚼食:『一根、二茎、三华、四叶、五果。』」《四分律》中说:「佉阇尼者,根食、茎食、叶食、菓食、油食、胡麻食、石蜜食、蒸食。」《四分律》较《南海寄归内法传》所引(有部)律文多了后面四样,而成了九种。总之,非正食即是今人所称的副食品,无非是包括了蔬菜瓜菓之类的东西,甚至可说,除了主食以外的所有食品,都可列入佉阇尼中去。
四、时与非时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叫作时,时又怎么算法?
在佛教的典籍中,共有两种时:
(一) 实时,梵文叫作迦罗(Kalā)时,这是律典中通用的时间法,也是比丘生活中所应用的时间观。这是根据我们实际的生活环境而定出的时间观,也就是说,迦罗时乃是随著地区世界的实际状况而定,比如说在同一时间中,西半球是日间,东半球却是夜间,那么比丘的生活规律,日行夜息,一切起居活动,都该根据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为准则。
(二) 假时,梵文叫作三昧耶(Samaya)时,这是经藏与论藏中所通常用的时间观,也就是《唯识论》中所说:「世无别体,依法而立」的一种假相时,因为世间法中,刹那生灭,根本没有一定的时间让我们去捉摸得住。即使要从生灭不已的现象上标定一个时间,那也是假的,所以经论中常用「一时」两字来代表,这个「一时」,乃是无可名状的时间观,故也是假时。
时间观弄清楚了,时与非时也容易讲了。前面说律典中通用的是实时(迦罗),此处所讲的时与非时,即是从实时中分别出来,也就是说:人在何处,即以何处的时间为准。
所谓时与非时,有两种:一是衣的时与非时,一是食的时与非时。应该接受衣或应该乞求衣的时间中得衣者,称为时衣,否则便是非时衣,这点我们此处不讲它。同样的,应该进食的时间进食,称为时食,否则便是非时食。
从每天的明相出现──拂晓时分,到每天的日影正中,这阶段中,称为食时,允许比丘进食,所进之食,就叫时食,这是合法的。再从每天的日影过中,直到第二天清晨明相出现──拂晓时分,这阶段中,称为非食时,不允许比丘进食,如果进食,便叫非时食。如果没有必须进食的理由,而于非时之中进食,便不合要求。
所谓明相出,即是能够见到光明相时,在屋外伸手能够辨别手纹时,便叫见明相,解释成拂晓时分,比较切近。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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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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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食与非时食
在家人,不论何时,均可进食,通常人家,总是早中晚一日三餐,何以佛教的比丘,只许从每天的明相出到每天的日中之间才可进食?这有两个原因:
(一) 依照常情,早晨是天人进食,日中是佛陀进食,下午是傍生进食,夜晚是饿鬼进食。比丘为断六道之因,应该效法佛陀,日中一食,所以十二头陀行中,便是规定日中一食的,但此乃是精进法门,不是比丘戒律,不持日中一食法,不算犯戒。小乘三果圣人,多住色界净居天中,比丘效法天食,尚无不可,如果与傍生、饿鬼同时进食,就不对了。尤其是夜晚进食,饿鬼听了饮食碗盏之声,咽中火起,又不得饮食,倍增痛苦,为了慈悯饿鬼,也不应夜晚进食。
(二) 印度的习惯,凡是出家僧侣,不论信仰什么宗教,无一不是托钵乞食的。乞食在其它的国家,尤其是近世的社会中,不但不受人的尊重──乞丐谁去尊重他?甚至还在取缔之列。但在印度,所有的乞食者,都被尊为圣人。但是乞食总以上午为宜,如果竟日在外乞食,那就不能修道了。所以佛在《舍利弗问经》中说:「诸婆罗门,不非时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在佛律中其它的好多制限,也是根据印度当时的风俗而制戒的,所以佛在《五分律》中曾说:「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是非常开明的,佛陀绝不希望有人对佛教生起反感,所以允许比丘们可以随方见机而行。非时食戒,就是这样产生的,但这也是对的。
比丘非时食戒的缘起,是由迦留陀夷尊者,夜晚到村中食,当时正在雷电交加,村妇持食出来,从闪电光中见他脸黑,惊疑是鬼,随即晕倒地上。适巧这个村妇在怀孕中,经这一吓,便小产了。于是她便咒骂著说:「这个佛教的出家人哪!即使把肚子饿破了,也不应该夜晚出来乞食呀!」佛陀知道之后,便规定比丘们不应再有中后乞食的事情发生。
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中,另有一个缘起:有十七位少年比丘,进城乞食时,听到妇女们互相说著不堪入耳的讨厌话,便觉得在家人太讨厌了,不想再去乞食。但到日中以后,肚子饿得难忍,又向一处俗人的园游会中,饱餐了一顿,长老邬波难陀问他们为什么中后乞食,他们还自以为理直气壮地说:「中前不得食,中后又不许食,难道要我们白白地饿死不成?」佛陀知道了,便制定非时食戒。
这里的第一段中有些问题:天人在天上,诸佛在常寂光中,天上的时间不同于人间,常寂光中更无时间可言,如何去学天学佛呢?这都是比照天人在人间,佛陀在人间时的法则而定,实际上无色界只有识食,法身佛根本不需食。
六、时食与非时食的分别
《百一羯磨》中说:「时药者,五种珂但尼,五种蒲膳尼。」这两种药名,我们在前面已经介绍过。可见,凡是能噉能嚼的一切食物,都称为时食。时食的意思是只许在时中食,不得在非时中食。但即使在时食之中,也有规定。从早至中,正食只许一餐,正食之前可以吃粥,粥的浓度,以刚出锅时,草划粥面,不见余痕,立即合起为准。正食之前可吃非正食,或正食非正食同时吃(有菜有饭有水果),但在正食离座或移动位置之后,便不能再吃了。否则必须另作余食法之后再吃,但仍须在中前。
日中的标准,《摩诃僧只律》云:「日中影过一发一瞬,即是非时。」如此说来,现代的时钟,由于季节的更换,每日的正午十二点钟,并非标准的日中。至于国人多以持非时食戒者,称为持午,并以为过了午时(下午一点)以后,才算非时,那是更加不合要求了。
依照规定,日中之后,除了饮水,不得一物进口,否则便是口口波逸提(堕地狱罪)。如果进餐末了,一口饭在口中,日中时到,尚未下咽者,必须吐出,若不吐出,便犯堕地狱罪。
但如有病,或有特殊的理由,可以方便开:
《删补羯磨》中说:「有渴病因缘,许受非时浆,谓果浆等,澄如水色,以水渧净,受之。」
《律摄》卷八中说:「言更药者,谓八种浆……除此八己,若橘、柚、樱、梅、甘蔗、糖蜜等,亦听作浆,味若甜者,应知醋及醋浆、醋果,依夜分齐,故名更药。」
出家人吃水果,中前可以随意吃,日中之后,如果病渴,可以吃水果,但须捣碎,滤汁如水,并加渧水作饮,但是今日受得,必须今日今夜至明相未出前饮完,不许留到明日再饮,否则便是犯戒。
出家人如果常患口渴,可以中后吃砂糖。根据《百一羯磨》卷九中说:「西国造沙糖时,皆安米屑,如造石蜜安乳及油,佛许非时,开其噉食,……准斯道理,东夏饴糖,纵在非时,亦应得食。」如照这样推论,今日的牛奶糖乃至炼乳,也可以非时开食了,因为「如造石蜜安乳及油」,今日的炼乳虽非石蜜(冰糖),却也是用乳加糖汁炼成的。
今人颇有以为,日中以后可以吃面,所以又有人批评:「不吃饭而吃面,这算什么稀奇?」当然,持非时食戒,只是持戒,不是制造稀奇。不过这也有其来源的。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三中说:有病苾刍,医令以水和麨非时可食。佛言:有无齿牛食噉糠麦,后时便出,其粒仍全,用此为麨,非时应服。时病苾刍虽服不差,……应用生麦麨……,多将水搅,以物滤之,然后应服。服犹不差,……佛言:医人处方,令服麨饮,若稠若团,随意应服。……凡所有事,我于病人非时开者,于病差后,咸不应作。」
麨是一种炒熟的米粉或麦粉,勉强解释成面粉,所以有人主张日中之后吃面了。但是,必须为了治病,必须要有医生的指示,必须是真正的有病,真正非吃不治者,才可以吃面。别说吃面,若为治病救命因缘,律中开示,除了四根本戒,均可开。唯有一点当要明白:如果不是非吃不治者不应吃,病好以后不应吃,只为肚饥不应吃,否则便成波逸提罪。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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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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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日药与尽形寿药
从根本原则上说,佛教不主张多吃与贪吃,所以佛陀常常赞歎头陀行的一食法,迦叶尊者便是终身受持日中一食的老比丘,故也常常受到佛陀的赞歎。
许多比丘们听佛赞歎一食法,也就遵行一食法,一天之中只吃一点点的副食品,吃过离位之后,便不能再吃了。因此在弟子中由营养不良而引起的病象,渐渐地,普遍地发生了。佛陀发现之后,便允许比丘们若有病者,可以数数食,可以吃饱。
另有一年的秋天,比丘们得了风病,体质衰弱,并且生了恶疮。佛陀见了,便许比丘们有病者,可以吃十种营养品,那十种便是:
(一) 酥──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而醍醐最为上药。今日的奶油,可与酥相近。
(二) 油──《律摄》中说:油谓苣、蕂、蔓、菁及木蜜等,并五种脂,如法澄滤。这五种植物的根茎及叶可以当菜吃,子则可以榨油。此土的豆油、菜油、花生油、芝麻油等,可与之相通。
(三) 生酥──是从酪中提出,也是一种半流汁体,不是牛奶,不是奶油,也不是今日的奶粉。若要勉强比对,唯有与奶粉相近了,但总不是奶粉。
(四) 蜜──蜂蜜。
(五) 石蜜──是冰糖,也可说是一切糖的结晶体。白糖、黑糖(红糖)等皆可属之。
第六种以下便是五种脂──五种动物油。
但是这一方便开出之后,毕陵伽婆蹉尊者的比丘弟子们,法缘很好,居士们多以以上五种食物供养,使得比丘们受用不完,到处放置,弄得僧房之中,变成了堆栈仓库一样,因此受到俗人的批评。
佛陀知道这一实情之后,便制出以七日为限的规定。接受以上五种食物之后,应在七日之内吃完,若吃不完,应该分给大家吃,到第七日终夜的明相出现时,如果尚未吃完,便应将所有的食物全部舍出,并在舍出食物以后,还是要犯堕地狱罪,必须如法忏悔。
因为能够蓄藏七天,故也称为七日药,其余的食物,如果接受之后,时药应在时中食,过时不应食,非时药只能在一日一夜中食,第二天不应再食,不然,便成残宿食,犯堕地狱罪。
上面说有病者,可受五种七日药,但到后来又有开缘,许可五种人受持七日药:行路人、断食人、病人、守护人、营作人。也就是说除了病人之外,凡是体力劳动的人,缺乏营养的人,都可以受用七日药的。
再说尽形寿药,亦称尽寿药。这有尽人之寿,尽病之寿,尽药之寿的意思。有的人患慢性病,必须终身服药者;有的病不知何时能好,但未必拖至终身者;有的病必须要服下一定限量的药物之后才能根治者;也有施主只以限量限时供养药物者。吃到最后,均称尽寿。
但尽形寿药,不是充饥的食物,它的规定,如《律摄》卷八中说:「言尽寿者,有其五种,谓根、茎、叶、华、果,……;又有五种黏药……、五煎灰药……、五种盐药、五种涩物药……;斯等咸是举类而言,若更有余,用皆无犯。」凡是能够作药,一切丸散汤膏,一切咸苦酢辛,乃至灰土等,不是随意能吃愿吃的,凡是为治长时慢性病而处方的药物,均得称为尽形寿药。
凡是接受七日药与尽形寿药,皆应作法受。现举受持尽形寿药的白词如下:「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有某病缘故,此某尽形寿药,为共宿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对一比丘说三遍)
八、鱼与肉
鱼与肉,在小乘律中,每部皆有,并皆列为正食之一。在小乘律中,不许伤害畜牲,若故杀畜牲,乃至虫蚁,杀一命即是一波逸提,但是为了比丘不自炊煮,而是沿门托钵乞食,对于肉食也就不能禁绝。在《四分律》中规定,除了象肉、马肉、龙肉、人肉不得吃,其余的肉类,皆可吃,但有三个条件,称为三净肉:第一,若不见为我故杀者,可以吃;第二,若不闻为我故杀者,可以吃。第三,若不怀疑为我故杀者,可以吃。
若见、若闻、若疑,随有一种,为我故杀,皆不应吃。也就是说,凡是我已知道,或者怀疑施主供养的肉食是特别为我而杀的,便不能食。
在《楞严会解》中,又有五种净肉:不见、不闻、不疑、自死、鸟残(鸟兽相食而残余者)。
《涅槃经》中又有九种净肉:五种同上;第六,不为己杀;第七,生乾(自死而乾者);第八,不期遇(不是预计而是偶然相遇者);第九,前已杀(非今因我而杀者)。
正因如此,直到现在的南传小乘比丘,仍旧不避鱼肉的,西藏的喇嘛,也是一样。甚至佛在入灭以前,接受金工纯陀的最后一餐供养,也有人说那是吃的野猪肉。
但到涅槃会上,迦叶尊者向佛建议:「世尊!食肉之人,不应施肉,何以故?我见不食肉者,有大功德。」佛陀随即赞歎著说:「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护法菩萨,应当如是。善男子,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又说:「善男子,夫食肉者,断大慈种。」迦叶又问:「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佛说:「是三种净肉,随时渐制。」(见《涅槃经》卷四〈四相品〉上)
余如《楞严经》、《楞伽经》、《梵网经》等,皆有明文,不许食肉。
大乘《梵网经菩萨戒本》中,轻垢戒第三条说:「一切肉不得食。断大慈悲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轻垢戒第二十条又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
《楞伽经》卷四中说:「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楞严经》卷六中说:「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沈生死苦海,……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制断肉食,皆出大乘经律,小乘国家未能见到大乘经律,故未断除肉食,也是很难怪的,我们不必攻击他们。即在我们中国的佛教,从东汉开始,直到梁武帝时,所有的僧侣弟子,均未断除肉食,到了梁武帝舍道信佛,听了《涅槃经》以后,便极力主张素食,从他本人开始,并劝一切僧俗佛子,皆断肉食,他以朝廷的力量,来影响社会,所收的效果,自然很大。从此之后,中国佛教的素食主义,也就形成风尚了。
佛教讲慈悲,讲平等,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素食自是应该的,这一美德,不唯应该保持,尤其值得发扬。即使非佛教徒,如印度的甘地是素食主义者,基督教中的美以美会派,也是主张素食的,大文学家如托尔斯泰与萧伯纳,也是素食主义者。佛陀时代受生活环境限制,故许肉食,我们如今可以素食,何不素食?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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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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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辛
在小乘律中,只讲到蒜,《四分律》比丘尼戒单堕第七十条中规定:「若比丘尼噉蒜者波逸提。」又说:「若比丘尼噉生蒜熟蒜若杂蒜者,咽咽波逸提。比丘突吉罗(恶作),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谓为犯。不犯者:或有如是病,以饼裹蒜食,若余药所不治,唯须服蒜差,听服。」
但是有病吃蒜,还有规定,律中说:「若服蒜者,僧伽卧具,大小行处,咸不应受用,不入僧中,不礼佛绕塔,有俗人来,不为说法,请亦不往。应住边房。服药既了,更停七日,待臭气消,洗浴身衣,并令净洁,其所居处,洒扫净涂。」
蒜之为物,虽臭而香,不吃蒜嗅到吃蒜者的气味,简直能够冲脑薰鼻,使之头晕作呕,但在吃蒜的人,吃时固觉津津有味,吃了以后,也不觉有何恶味。所以中国的北方人,嗜好葱蒜,是闻名的,即使其它各地,如曾尝过蒜的「美味」,也是喜欢吃的。其实吃蒜之后,不唯口气臭,混身都会散发臭气,特别是大小便,比死尸还要臭!在团体生活中,不应吃,吃了便会触恼大众;诵经说法礼佛者,皆不应吃,吃了便失敬意,也失威仪。
吃蒜非淫、非盗、非杀、非妄语,只是有失威仪,所以除了比丘尼,余皆只是突吉罗罪。但如不为治病,为贪口欲,便去吃蒜,不是出家人的应有态度。如果吃了蒜,仍不避嫌,照常随众,上殿过堂,更是不知惭愧。
《摩诃僧只律》卷三一中说:「服已,七日行随顺法……不得卧僧床褥,不得上僧大小便处行,不得在僧洗脚处洗脚,不得入温室、讲堂、食屋,不得受僧次差会,不得入僧中食及禅坊,不得入说法布萨僧中,若比丘集处一切不得往;不应遶塔,若塔在露地者,得下风遥礼。……至八日,澡浴、浣衣、熏已得入僧中。」
吃一次蒜便应与众人隔离七天,放弃一切的权利。比丘犯了僧残罪覆藏,忏悔时,随其覆藏日数多少,行波利婆沙(别住),如今仅吃一次蒜也要行别住,如果不为治病,那又何苦犯呢?
在大乘经律中,往往皆以五辛并列。
《梵网经》轻垢戒第四条中说:「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蕖。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在这五辛之中,中国只有前四种,兴蕖唯印度出产。至于革葱、慈葱、兰葱,各家批注,颇有出入,但其不外是小蒜、葱、韮而已。
吃五辛的过失,在《楞严经》卷八中说得非常严重:「熟食发婬,生啖增恚;……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婬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这是多么可怕呀!其中共有五点,后面四者,我们除了深信不疑,但也不得而知。至是第一点「熟食发婬,生啖增恚」,是可以得到实验证明的,如果不相信,可以问问喜欢吃蒜的人,请他们说句老实话,究竟对不对?
十、酒与烟
酒在五戒中有,八戒中有,乃至比丘菩萨戒,无一不戒酒。但是酒的本身,并非罪恶,故饮酒皆属遮戒;由于酒能使人犯戒,所以凡为佛子,均应戒酒。
据治安机关的统计,犯罪的媒介,不出女人、钱财与酒。饮酒虽不是犯罪,酒却最能使人犯罪,三杯一下肚,酒精刺激神经,兴奋、胆大、冲动、盲目、没有了理智,可以强奸、杀人、放火、抢劫、殴斗、相骂……。
所以酒在大小乘经律论中,无不列为禁戒之一。
《四分律》比丘戒单堕第五十一条中说:「若比丘,饮酒者波逸提。」又说:「比丘尼波逸提,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又说:「不犯者,以酒为药,以酒涂疮。」
什么叫作酒?《四分律》中说:「酒者,木酒(果汁酒)、粳米酒、余米酒、大麦酒,余有酒法作酒者是。」又说:「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或有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
《十诵律》中说:「饮酢酒、甜酒、若曲、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无酒香、酒味,不能醉人,饮者无犯。」
《律摄》卷一三中说:「若酒被煎煮,饮不醉人,若口有病,医令含酒,若酒涂身,此皆不犯。……又无犯者,酒变成醋,饮不醉人,澄清见面,水解为净,以罗滤之,同非时浆。」
大乘《梵网经》轻垢戒第二条的规定:「若佛子,故饮酒,而酒生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饮酒。」
莲池大师《戒疏发隐》中说:「过失无量者,非但三十五失、三十六失,律中又明十过,更余经传所明过失,不可胜举。」
《四分律》中,所举的饮酒十过是:「一者颜色恶;二者少力;三者眼视不明;四者现瞋恚相;五者坏田业资生法;六者增致疾病;七者益鬪讼;八者无名称,恶名流布;九者智慧减少;十者身坏命终,堕三恶道。」
三十五失见于《大智度论》,三十六失见于《四分律》。
说到饮酒的异熟果报,那更可怕!据说共有五个五百世果报,也就是说,因为饮酒,即有二千五百世,受到罪报:第一五百世在咸糟地狱,第二五百世在沸屎地狱,第三五百世生在曲蛆虫中,第四五百世生在蝇蚋之中,第五五百世生在痴热无知虫中。所以佛在《四分律》中告诉阿难尊者:「自今以去,以我为师者,乃至不得以草木头,内著酒中而入口。」在《大爱道比丘尼经》卷上中也说:「夫酒为毒药,酒为毒水,酒为毒气,众失之源,众恶之本。」正因酒的害处太大,自己饮酒,等于服毒自杀,贩卖酒类,也就等于普遍的谋杀他人了。菩萨以度生为本,更不能够害人,所以《梵网经菩萨戒本》重戒第五条,便是酤(贩卖)酒戒:「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在家菩萨,亦不得贩卖酒类,否则也是重罪,《优婆塞戒经》卷三中规定:「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
酒是饮不得的,也贩卖不得的,当然更是酿造不得的。但在大乘菩萨,为了度众生,可以方便开饮,比如末利夫人为救厨师一命,劝请波斯匿王饮酒,不但无罪,反生功德。不过除了治病(非酒不治的病),除了为度众生,不得滴酒沾唇。如果只为贪饮杯中物,而来诿说是治病,那便招罪;如果只为放荡求刺激,并无众生可度者,自也不得饮酒。
至于「烟」之为物,不算大忌,故在南传小乘比丘,不唯不戒,并且可以公开吸烟的。在《四分律》卷四三中也有如此的记载:「尔时有比丘患风,医教用烟,佛言听用烟。」
可见用烟,是佛许可的,不过需要「患风」,需要「医教用烟」。唯其吸烟的禁戒性,不若吃蒜的严重,更没有饮酒那样列为堕罪了。
为了风俗的观念,我们的社会每以烟酒同列,吸烟者虽不被视为罪恶,但总觉得不吸烟者更值得尊敬,所以佛弟子们,最好还是不要吸烟,尤其是出家弟子,看来总是不太雅观。
根据医学的证明,酒中有酒精,会使人中毒,烟中的尼古丁,也能使人的生理受到不良的影响,据英国皇家的九位名医,经过两年的研究,证明吸烟是得肺癌的共同病因。我们何必花钱去买毒品来害自己呢?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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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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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应该注意的饮食事项
有关饮食事项,律文中很多,要求也很多,单是比丘戒中,便有四十五条。
我们不必逐条介绍,除了上面所说的各项之外,笔者以为尚有值得注意和介绍的,再予略述数点如次:
(一)饮水要过滤
佛教主张慈悲,不应杀人,也不应故杀一切众生。知道水中有虫,不加过滤,便予煮沸饮用者,即犯杀戒。杀一虫,便是一次波逸提。所以滤水囊为比丘六种必备的物品之一。
《四分律》卷五二中说:「不应无漉水囊行乃至半由旬(约二十里),若无,应以僧伽梨角漉水。」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说:「每于晨旦,必须观水。」又说:「凡滤水者,西方用上白,东夏宜将密绢。」又说:「又六月七月,其虫更细,不同余时。生绢十重,虫亦直过。乐护生者,理应存念,方便令免。」
《摩诃僧只律》卷一八中说:「虫者非鱼鳖失收摩罗等,谓小小倒孑诸虫,乃至极细微形,眼所见者。……不应以天眼观,亦不得使闇眼人看,下至能见掌中细文者,得使看水,……不得太速不得太久,当如大象一回顷。」
饮水过滤,不唯护生,也合乎卫生的要求,虽然佛陀制戒,旨在护生。
这一问题在现代化的城市中,不必顾虑,因为城市中的自来水,都已过滤好了的。但在乡村山野之间的佛弟子们,仍应加以重视。
(二)净食与不净食
佛制规定,比丘不得自炊自煮,必须沿门托钵,以免杂役之劳,并除贪求之念。如果自手炊煮,便成不净食。但也有其例外,有病比丘要吃粥,可在寺内另结一个「净厨」界,僧团许可之后,寺内的厨房,便成合法。唯仍不许比丘自炊,应由五戒净人或沙弥代煮,实在无人可求,才可比丘自己动手。
今日的泰国比丘,皆行乞食制,但在寺院中,仍许有厨房,比如净海法师就读的玛哈读佛寺里,允许吃素的人,组织素食团,在寺内由一位优婆夷代办,大家按月津贴伙食费(见《海潮音》四二卷八月号二一页)。寺中的净厨,本为病人方便开设,但如斋主来寺内斋僧,亦可启用。至于早上的小食(粥等),也可在净厨中办理,中国寺院中用香伙或称道人的在家人,炊煮洒扫,实在是对的。
所有食物,时中受了时药,必须时中食用,否则留到下午,便成不净食或称残食;非时药在时中受时中饮用,也可在非时受时中饮用,若留到第二天,便成不净或称残食;如果受而过夜与食同宿,便成残宿食,或未受食而却与食同宿,便成宿食,均为不净食,如食便成堕地狱罪。七日药以七日为限,尽寿药以尽寿为限,过限即成不净食。但也有其方便,若施净人或沙弥,次日反受施,即成净食;若施僧团库中,成大众僧食,亦为净食;若舍净厨中,亦成净食。不过无论施与何者何处,施出之时,不能存有复得受用之想,如存再受用想,仍为不净食。
后人不知净食不净食,对于食物供佛的规矩,也是大谬不然的。大家都以食品(即使是水果)供佛,从早到晚,甚至有以罐头食品供上几十天的,但那只是点缀好看,全失供佛本义。佛陀仅是日中一食,上午供佛还说得过去,下午供佛便成失礼,至于让食品供在佛前过夜乃至供上数十天者,更不成体统了,佛子不能严持不净食戒,难道也要使佛陀犯戒吗?其实佛不犯戒,弟子却是招罪了。
根据律制:
1.非时浆必须以水渧净,才可饮用。
2.食果类有五种净法:火净(乃至火一触)、刀净(破割)、疮净(虫咬腐烂)、鸟啄净、不中种净(种植而不发芽者)。
3.食根类有四种净法:剥净、截净、破净、洗净。
4.食茎叶类有三种净法:刀净、洗净、火净。
5.各类食物在食用之前,必须作净,各依类别,任作一种净法,便可以吃,否则便是不净食。
谈到供佛,往往看到都以食物的原料,稍加油煎或汤煮之后,不配作料,也不调味,就是硬绷绷生挺挺地供在佛前。这是最不合乎要求的。
我们不是常念:「三德六味,供佛及僧」吗?轻软、洁净、如法,称为三德。苦、酸、甘、辛、咸、淡,称为六味。
我们供僧,都要调味,岂能供佛却不要调味了?难道说仅用「淡」的一味供佛就够了?这是非常失敬的事。佛像虽不真的受食,供养者则当至诚以赴。
(三)僧俗能够同餐吗?
演培法师去泰国弘法时,泰国的华侨信徒,每餐不敢与比丘同桌,即使劝请他们勉强同桌,也不敢与比丘共器而食,每一样菜上桌,总让比丘先用小碗盛出先吃,居士们才敢动筷。演培法师说,这是他们「遵南传教的律制」。(《南天游化》一二五至一二七页)
其实传译成汉文的律藏之中,也有如此的规定:《五分律》中说:「不应与白衣共器食。若往亲里家,彼言:『我等非他,亦非不净,何不共食?』听系念在前共食,但莫令手相触。」
这是说,比丘不应与俗人共器食,当时食钵,可能是指不应与俗人共一钵食。今时用碗盛菜,共碗吃菜,自也不应。如果俗人不解比丘律仪,劝请共食,为护他心,不得已时方可共食。这是为了比丘的尊严,所以如此。泰国既能实行,中国自也大可仿效。若有僧俗二众,自可分桌而食。
(四)俗人可以吃僧食吗?
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现时各寺院做法会,信徒们多在寺院中吃饭;有些挂名的居士,也喜欢到寺院中「赶斋」(其实是素筵而非过中不食的斋戒),寺院中也多有兼办素筵,以供所谓「斋主」(其实是顾客而非供僧的斋主)的需要。
以理而言,凡物一经施舍,即无主权可言。施主供养三宝,即属三宝所有,如果再予取还,便是取用三宝物了。
但有如下数种人可以接受僧食:比丘的父母贫苦,应先受三皈、五戒、十善,然后听食,若不贫苦,虽受皈戒,亦不应食僧食;若是病人;若是俗人求出家时;若是被系缚者;若是怀孕的妇人;若是为寺院工作的俗人,可照工资与食;外道人可以比丘自分中的一抟,置于一处令其取食;畜牲只应与一口。否则的话,施者与食者,两皆得罪。
当然,这在现环境中,乃是一件难事。为求两全起见,应有方便之计:1.寺院承办素筵,可请居士代为出纳,由白衣烹调。2.寺院举行法会,近处信徒回家吃饭,远道信徒,则不妨比照托办素筵方法,向寺院的出纳居士接洽。饭食钱与供养金应分别支付,不得混同一起。
如此办法,庶免招致大过,但对寺院住持而言,未免多增一番麻烦。然而,为了不使大家招罪,麻烦一点,谁说不该呢?至于喜欢小便宜而常到寺院中「赶斋」的居士们,能开示则开示,不能开示或不受开示者,当可视同强食,比丘无过,咎由彼取。正信的居士,也不要无故接受三宝的宴请。
若有关于三宝事务的推进,必须与社会各界联系而请俗人吃饭者,当可视同供养三宝而方便为之,但此不是律中规定,而是权宜方便。如果不为三宝,而为私人的名闻利养者,绝对不许。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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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2: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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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养与出生
佛弟子,食时不要忘了供佛。佛教徒临食念供养偈,不同基督徒临食念感谢词。我们是供养佛菩萨,他们是感谢上帝的赐食。两者的意义,完全不同。佛子临食不念供养偈,便是目无佛法,不知三宝。所以明末紫柏大师,每餐必先礼佛,然后再食,但有一天,有客人来访,欣喜之余,食前不曾礼佛,竟先吃饭,吃了一口,方始觉察犯了过,便在其饭后,自伏佛前地上,命知事人痛打三十棒!持戒如此,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即使是在家佛子,也是一样,如《优婆塞戒经》中规定:「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穀、果、蓏、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
出家人供养佛菩萨,要念供养偈,要礼拜奉献,在家人供养僧宝,也要如同供佛一样,最低限度,也得礼请纳供,否则即成轻慢。演培法师在泰国时,有一次接受一位居士的:「跪在地上,手捧奉供。」便觉得:「受了这种供养的,如不做个清净僧,那罪过实在太大了。」(《南天游化》一二七页)其实,唯有如此的供养法,功德才是最大,供养者的虔诚心能够激发受供者的惭愧心,这是双重的功德了。但愿国内的居士们,也能如法供养三宝。
不过还得出家人的自我尊重,不能自我作贱!出家人应将敬佛敬僧的道理告诉在家信众,切不可领导在家信众辱僧,更不能劝请在家信众犯过。事实上,在家信众不敬僧,往往是由出家僧人自己造成的!
再说出生食,也就是施给众生食,中国寺院的佛殿面前──应该是斋堂面前,均有孤魂台,午供时出食于此,晚课蒙山时也施食于此。这大抵是对的,但也未必合乎要求。
先说出生食的由来:
1. 过去有一种大鹏金翅鸟,身躯庞大,双翅一展,即行万里,但其食量也极惊人,故以海中的龙子龙孙,作为食粮。龙王恐慌而求之于佛,随取袈裟衣片,缠各龙角,大鹏鸟便不敢吞吃龙族了。但是鹏鸟肚子饿得难受,也来求之于佛。
2. 过去有一个妇人,因事发愿,要吃王舍城中的儿子,后来转生,果然生在夜叉群中,并生了五百个儿子,每餐皆以王舍城的男女为食。王舍城的人民,求救于佛,佛便以神力将她最小最爱的儿子藏了起来。她也来求佛陀,佛陀说:「你有五百个儿子,尚且怜惜一个,何况人家只有一、两个呢?」她说:「但是我和我的五百个儿子,今后再吃什么呢?」
3. 过去在旷野地方,有恶鬼,专门吃人,受了佛化之后,便不敢再吃人了,但他也求佛陀,究竟去吃什么呢?由于上面三个原因,佛陀宣布今后凡是我的弟子,食时皆当出食施舍,否则便不是我的弟子。
可见佛子吃饭皆应出食,普施以上三类众生,但却不是孤魂。饿鬼夜间食,午饭出食,也是吃不到的。所以午供出食时要念:「大鹏金翅鸟,旷野鬼神众,罗刹(夜叉)鬼子母,甘露悉充满。」
我们中国出生食,皆在供佛以后,僧食以前。但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的记载:「未食前呈,律无成教。」出生食应在僧众行食之后。这也有道理的,僧比佛小,所以供佛在先,异类众生,不比僧高,应该出生食在后。
另有佛陀成道以后,最初受供,食毕便诵:「所谓布施者,必获其利益;若为乐故施,后必得安乐。」这是为施主祝愿,愿施主得益得乐。出家人应该如此。
一二、谈谈「持午」的问题
持午这个名词,尚有研讨的必要,以十二时辰推算,午时是日中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如说过午不食,应到下午一点钟以后才不能进食,其实持斋的是过日中不食,应当称为到午不食。所以持午一词,颇为含混不清,叫得并不恰当。照本义说,应称持斋,因为过中不食是斋戒。但到今天,多半把吃素叫作吃斋,若说持斋,很多人是分不清的。事实上,吃素就叫吃素,绝对不可称为吃斋。
过中不食,在比丘戒中,仅是波逸提戒,我们生活之中,比这更大更严重的问题,还有很多,同在波逸提戒中共有九十条,由于环境的限制,我们所能做到的,实在并不理想。再说佛将入灭之时也曾告知阿难:「自今以后,微细戒可舍。」只因阿难于当时悲痛万状,未能问明佛陀,那些是微细戒,弘一大师的推测,「或即指此」三篇以下的威仪戒而言,亦未可知。波逸提,便是第三篇。所以有人主张:我们的时代与环境不同,过中不食是不必要的。
然而,我们又当明白:从八戒、十戒、式叉摩尼戒,而到比丘、比丘尼戒,无一没有非时食戒。此戒虽然是轻戒,却是轻戒中的重要戒,沙弥破了非时食,不得登坛受比丘戒,式叉摩尼破了此戒,应该从头再受六法。它的严重性当可见其一斑了。所以弘一大师也主张此戒必持。
蕅益大师,劝人持斋,并且列举十大益处,其纲目如下:1.断生死缘,2.表中道义,3.调身少病,4.道业尊崇,5.坚固戒品,6.堪能修定,7.出生智慧,8.离鬼畜业,9.不恼檀信,10.不扰行人。(详见《寒笳集》四三至四五页)
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中,佛制:「无事断食,得越法罪。」比丘不得以断食显异,而来沽名钓誉。但是佛制比丘,除了不许非时食,还鼓励实行头陀行中的一坐食与节量食。《涅槃经》中并说,进食时应作如食子肉想。由于须借
此色身修道,不得已饮食,绝非为了贪求自身的肥美好看而求饮食。
有人讲到营养问题,恐怕营养不够,身体支持不住;有人说晚上不吃东西,肚子饿得难受,甚至会成胃病。
这些都是事实。但如真的有病,七日药、非时浆,乃至可以吃面。如果晚上空胃睡不著,佛许吃石蜜,如果会成胃病,要是能有流汁的非时浆,正可减少胃的工作。如说中国不是印度,出家人能有一日三餐的粗茶淡饭,已不容易,那里去找非时浆?如将晚餐的代价加入中餐,使中餐吃得丰富些,不就成了?同时也不妨训练控制胃的活动,心理可以转变生理。据心理学家研究:胃壁会有习惯性的工作时间,一到时间,它便收缩起来准备工作,如果吃一粒糖,乃至吞一口唾液,便可止住胃的收缩活动(普通说的饥肠辘辘);另外,胃液的分泌,能使食物糜烂,帮助消化,如果胃中没有食物,胃液的分泌,就可能腐蚀胃壁,而渐成为胃溃疡或更严重的胃穿孔了。然而胃液的分泌,是听大脑指挥的,大脑想吃东西时,便会发生「口水直流」的现象,口水便是唾液腺的分泌,唾液腺分泌出来以后,胃液也就开始分泌了,所以有些人由于工作或特殊事故的紧张,便忘了吃饭,也忘了肚子饿,若将色香味俱全的食物摆到面前时,立刻便会感到肚子饿了。
同样的,若能养成习惯,到了晚餐时,并不想到吃的问题,肚子也就不会饿了,这一点我是试验过了,而且完全应验。
营养的问题,是现代化的名词,迦叶尊者终身持一食,也能活到很大的年岁。不过营养的补充,在凡夫而言,仍是一个实际问题,所以佛陀许可除了静坐不劳体力的比丘之外,他如:行路人、断食人、病人、守护人、营作人,均可受持七日药。七日药以今日而言,指熟酥、生酥、石蜜、油等,乃是奶类、糖类、油类的高级滋补品了,什么脂肪、蛋白质、矿物质,以及碳水化合物等,都有了;如加上非时浆,现时可用果子露或用果子粉来冲调,什么维他命的需要,也有了,要多少卡路里也够了。何必一定要吃晚饭?再说,佛时凡有客比丘午后到达,均有非时浆招待,以减路途中的饥渴,不吃晚饭又何妨?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提倡持斋,并不即是提倡以七日药及非时浆来代替晚餐,因为七日药与非时浆的受持,也有限制,若无正当的理由,除了饮水,不得吃任何食物。
有人批评持斋的人说:「持午的人肚子特别大,他们中午一顿,就够我们吃一天的了,他连晚上的一份也吃下去了,这有什么稀奇?何必自找苦吃,把胃塞得老大老大的!」
这要请批评者了解的,持斋只是持戒,不是卖稀奇,也不是表演节食或绝食,他们为了营养的需要,中午多吃一点,难道就不应该吗?只要他们的肚子装得下,多吃又何妨!
最要不得的是持斋者,以持斋为招牌,以持斋来卖道,好像持斋以后就是道行高超似地。故也有人批评:「现在有人持了午,就可以称为律师了。」这是最最可恶的观念!持戒是本分中事,戒律很多,仅仅持了一条小戒,便可空腹心高,那成什么持戒?同时在我国而言,持斋戒的人,未必皆比不持斋戒者所持的戒更多,甚至有些持斋的人,远不及不持斋戒者的更值得尊敬。持戒是本分事,凭何值得骄傲?再说,时下持斋者,多半只是不吃晚饭而已,根本不成持斋。时间过了不成斋,无缘而受非时食,不成斋,食后不漱口,不将牙中腻垢清除,不成斋。试问持斋者,真的如法吗?余如受食同宿,不受而取食物等等,所犯之罪与非时食相等,咽咽均犯波逸提!持了一条不吃晚饭戒,又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持戒总比犯戒好,未持斋戒的人,不要反对持斋戒,应该自念惭愧,应该赞歎持斋功德,不要反加轻谤。不持斋不要紧,不要再犯一条恶见罪。破戒堕地狱,破见即成一阐提了!切记切记!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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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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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了解,在弘法奔走的人,不易持斋,在负责寺院职务的,也不易持斋:第一有应酬,第二应酬中的午餐也难准时于日中之前吃完。因为我们中国的佛教,向来不重律制,故一般而言,更无律制教育的常识,如果营事比丘真要持斋,不唯增加他人的麻烦,也将常常断食!若不发大道心,那是持不成的。但是事在人为,如能普遍地灌输与提倡,并能得到大家的合作,那是不难办到的。
说到这里,我想附带指出两个颇为严重的问题:
(一) 出家人不持非时食戒,不得为在家人做八戒阿阇梨,凡是为人授八关斋戒法者,必须终身持非时食戒。否则俗人于每月的六斋日,尚且来向出家人求八戒法(其中有非时食一戒),出家人反而不持非时食,那就不合理了。好在我们中国,殊少有俗人持八戒的,即使持六斋日的八戒,也殊少向比丘按日分别求受的。
(二) 出家人不断残宿食(曾经接触过的食物,到次日即成残食,将食物置于室内共宿至次日,即成宿食),便不能证阿罗汉果,在家人最多只证三果而不及四果,主要即因不能断除残宿食。不过佛陀曾说,末法众生,虽修道亦无证道者。如今既无证果的可能,这一戒也就不怎么严重了。
一三、托钵与吃钵
前面说过,乞食之法,乃是印度一切出家人之所共同遵行。外道的出家人是如此,释尊创教后的出家弟子,也是如此,其中实也含有「随顺风俗」的重大成分。
不过,乞食法门,对于出家人来说,实在是非常适合的。一则出家去贪,既然每食行乞,不必为饮食的储蓄而操心,人皆有其储蓄的习性,今天准备明天的,今年准备明年的,甚至有「人无千岁之寿,却有万年之计」的准备,一有储积食粮的念头,贪心也就随即生起。如果实行乞食生活,这一助长贪欲的念头,也就自然消失了。再则利用乞食的机会,沙门游行人间,了解人间疾苦,为人间的大众结缘,并可趁此机会接近人间大众,教化人间大众,沙门虽然出家,仍能与人间生活打成一片,同甘共苦,行头陀行,依次乞食,不问贫富,不别美丑,供养什么,就吃什么。虽或有受了许多人家的供养,还不够一餐之饱,这种生活是艰苦的,然而这样一来,出家人不与人间隔阂,可使人间大众多些亲近的机会,并可得到人间大众的信仰与尊敬。
中国的佛教,出家人关在山门之内,自炊自食,不与人间接触,吃好吃坏,人间大众并不了解,甚至有人以为最懒的人才去出家,这样的佛教,虽然高喊大乘精神,广度众生,实际上却将佛教与人间隔绝起来了。另外还有一种由于乞食而来的好处,那就是身体的运动,佛制戒律不许比丘有跳跃、奔跑与手挥脚踢的行为,但是佛陀鼓励比丘「经行」,故在每一寺内,均有经行道,即使老病比丘,扶著沿经行道而牵设的绳索,也要经行,这是一种修持法门,但也是一种最佳的运动。至于每天乞食,出外走上几小时,不也相似于经行的运动吗。
不唯比丘乞食,佛陀虽有经常的施主供养,或请去赴斋,或由施主送到精舍,或由侍者代取代乞,但是佛陀也时常杂在比丘群中或单独出外乞食。可见乞食一法,在佛制的出家生活中,是很重要的。
乞食也称为托钵,因为乞食所用餐具是钵而不是碗,因为用钵乞食,可以不使饮食外溢;同时古代的印度,根本没有用碗的,无论僧俗贵贱,都是用钵,这是他们的风俗如此,唯有以钵的质料来简别僧俗内外。律中指出:如来用石钵(据说如来成道以后,初次受供,由天神取石,合成一钵,奉献如来),在俗白衣用金银琉璃等的宝钵,外道沙门用木钵,比丘应用铁钵与瓦钵。
钵有大的也有小的,有装饭的也有装菜的。钵的种类有三等:一叫键,二叫小钵,三叫次钵。大钵可有两个,小钵放在大钵内,依次放下,随容几何,均可受用。这也好像我们用碗,碗有大小,作用各别。托钵乞食,实较用碗乞食方便得多。行乞时,钵可托在手上,置于胸前,也可用布做钵囊,系布带络于肩上。至于比丘进食,是否必须用钵,我尚未见律文,但以今日的南传小乘比丘而言,则也未必尽然,他们托钵时固然用钵,如果赴施主之请而去应供时,盘碗杯碟,一概不拒。即如近世律祖弘一大师,他也用的是碗,不过他为清净,所用之碗,不与大众混杂。大陆丛林有的用钵过堂,丛林生活却多不遵律制。事实上即使为了持戒,必须用钵过堂,那也是枝末之中的枝末事。当然,如以好心持戒,即使持的小戒,也应歌颂赞歎的,但如持了小戒却松了大戒──四弃十三残,那就不该了!
托钵生活是出家人所值得提倡值得恢复的,但是佛教传到中国,正像橘树过淮变了质,传来的是佛的大法,却将佛的生活规则遗失了──其实是中国佛教未能接受佛的生活规制,一味讲大乘行的权巧方便,小乘行的律制生活就始终没有彻底遵行过,即使是以持律而名,并对中国律制有大贡献的诸大律祖,也未遵行此一托钵的遗规,大家都以为环境和风尚不同,所以行不通!
今日的台湾,固然没有托钵比丘,但也有人希望能过托钵生活的,我很赞成这种希望,尤其今日台湾的比丘并不多,向信徒化斋,信徒的负担也不会太重。不过于开始之时有几桩困难:第一,比丘与信徒皆不知应供与奉供的规矩。第二,中国比丘持素食,又多不持过中不食,将使应供者与奉供者均有不便。第三,每天托钵是很辛苦的,托钵而得的饭菜,也是不能全合自己口味的。
不过事在人为,如能发大真心,践履佛制,当可克服一切困难,而能完成理想制度的。
说到托钵,因为距离佛世遥远了,不唯中国比丘不能如理遵行,即在泰国的小乘比丘,也未能够绝对遵行,佛制比丘不得不结净厨界便在寺内炊煮,比丘也不得自己炊煮。但见《海潮音》四三卷四月号,净海法师的报导:「因为泰僧有些日子托钵不够吃,或者有时不出去托钵,所以每一个比丘和沙弥,都自备煤油炉和小锅等。」又说:「出家人平常也自己加菜,派寺中的俗人去市场买已被屠死的鱼肉及蔬菜回来煮。」这于严正的佛制而言,是不合要求的。但是他们更比我们合乎要求者,乃是事实。
这篇文字,到此可以结束了。我以「但愿如此」的心情写了出来,未是之处,容有难免,尚祈尊长之辈教正之。
(一九六二年四月九日稿于台湾美浓朝元寺,《海潮音》四三卷六─八期)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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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4: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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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忏佛事及其利弊得失
一种宗教之能激发其教徒的宗教情绪,往往是赖于宗教生活或宗教仪礼的推动;宗教徒之能够由其一己之信心,而感通诸佛菩萨或上帝或鬼神的灵验,往往也是导因于宗教仪式的实践,例如:祈祷、礼拜、持诵、观想等的媒介。所以诵经礼忏,并非属于佛教的特色,佛教有诵经、有忏悔、有礼拜、有祝愿,基督教(含新旧两教)也有,伊斯兰教也有。因此,如想确认佛教具有宗教的功能,如果还希望佛教徒们保留若干宗教家的气质,那么对于经忏佛事的问题,谈修正则可,若言废除则断断以为不可。
一、经忏非佛制
经忏佛事,在时下听来,总觉是个不太高尚的名词,总觉得比不上讲经说法,能够令人肃然起敬。所以尽管有人要求继续维持下去,但也有人不时透出几句埋怨的呼声。事实上,经忏佛事不是创自佛教的教主释迦世尊,经忏佛事的出现却是由于佛陀的应化人间而来,不过不在佛陀的当世,而是在佛陀去世或入灭之后。在佛的时代,佛陀不但不主张繁文缛节的诵经仪式,根本无经可诵。甚至佛陀的创教,目的正在反对婆罗门教那些繁琐的宗教仪节,宗教师们为了应付这些繁琐仪节,便专习仪节而不求仪节内容的宗教义理了。所以宗教的仪节,一变而成了迷信的排场,只知虚应,不求实际。于是那些宗教师们脱离了宗教的虔诚与宗教的圣洁,除了他们的职业是宗教门庭中的导具之外,渐渐地,他们的生活,便毫无一点宗教的气质可言。尤其宗教的传统观念,使他们早已成了社会之中的特殊阶级,因此,也更容易走上腐败一途。一种宗教,如果到了这一地步,它的接受自然律则的淘汰,乃是意料中事,假使没有原始的真理或价值,作为它们中兴复活的动力,它们便将与人类的历史做永久的告别。比如希腊、巴比仑以及各种原始民族的教派,到目前为止,多已成了历史的陈迹。
我们从各种迹象去看,至少在佛陀的当世,并没有也不主张弟子们专靠诵经礼忏,作为一种行持方法的。当时虽有诵经的人,但那是诵来教人如法修行。诵经最有名的,要算是阿难尊者了,他在佛灭之后,由摩诃迦叶所召集的大会中,向九百九十九位大阿罗汉(连他自己共为一千,亦有说是五百人的),宣诵佛在世时所说的一切法要,那就是佛教史上有名的「第一次结集」。在第一次佛经的结集之中,好像还没有作成笔录的文献,此后佛教徒们,学佛闻法,都靠口头传诵,就这样,大概传诵了一个并不太短的时间,然后才有成文经典的出现。最初为求佛法,必须请人背诵,为了使得学的人,深深记住,所以教的人,将其所知的某部或几部经典,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背诵,学的人也一遍又一遍地跟着重复朗诵,这大概就是反复诵经的起因。演变至今,就觉得诵经的遍数越多,功德也就越大了。不过这一观念也并不错(后面将加讨论)。其实像这种情形,岂独佛教如此,基督教的四福音,伊斯兰教的《可兰经》,都不是耶稣及穆罕默德的当世就有的。传说穆罕默德一手执《可兰经》一手执宝剑,用武力传教,其实那不是穆罕默德,而是他的后世信徒。穆罕默德,执剑传教是有的,但其本人并未手执《可兰经》。正如儒家的《论语》,并非孔子的手笔,只是其门人所记孔子的言行录。当时孔门的弟子,并没有《论语》可读,后世的儒生,却非读《论语》不可。并且不怕多读,读一遍有一遍的受用,读一遍有一遍的启发。那么佛教的经典以及佛教徒的诵经,自也属于同样的道理了。
二、实践与简单
不过,凡是一桩事物,有它新生的因素,有它成长的因素,也必有它衰败的因素,日久成习,习久成弊,积弊成非,这是世间法则的必然现象。好像我们人类,从初出母胎的婴儿,经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复归于一死,如果根据物质不灭、灵魂常在的原则,一个人的死去,也正是他另一次新生的开始,如同我们穿旧穿破了一件衣服,必须再换一件新的穿上。佛陀的出现应化,革除了婆罗门教的腐败,重在实践,重在简单。佛陀初期随处说法,随处即是道场,佛在随处坐下,随处便是狮子之座。他不选择地点,只要机缘需要,随处都可说法,总有千万凡圣弟子围绕,诸天菩萨种种宝物庄严供养,那种绚丽宏伟的场面,实在不能称为简单。再如王舍城的竹林精舍,舍卫国的只园精舍,都是非常庄严宏伟的道场。但这不是佛的本意,我们知道,佛陀生在蓝毘尼园的无忧树下,修道在雪山的野外,成道在尼连禅河边的菩提树下,初转法轮于鹿野苑中,开宣华严法会于尸陀林中,涅槃示寂于拘尸那罗城外的峯罗双树间。可见,佛陀的一生,与林间,与树下,特别有缘,中国唐代禅宗祖师创建大众修持的道场,称为丛林,这也可能是其原因之一。那么佛陀当时的佛事,中国初期的禅门,可能表现得最为接近,所谓担水砍柴,舂米洗碗,日常的生活,无不都是佛事。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经典的传诵,由于虔敬的表达,渐又使简单的切实的佛教,演成了仪节与义理并重的佛教,再演变而成只行仪节不重义理的佛教;到最后,僧徒们便将经忏佛事,当成了餬口的营业。到此地步,佛教的衰微,也就难免了, 革新的呼声,也就出现了。这在世相的变迁上,好象是必然的行程,也是意料中的结果。所以我们不必惊讶,不必哀叹,但看我们能不能担起中兴奋发的任务,做一番改革,做一番澄清。
三、读诵礼拜与益生荐亡
我们在大乘经典之中,差不多每一部都会看到,诸佛菩萨鼓励并赞歎受持、读诵、书写、礼拜,以及为他人说的无量功德。每说凡为经典所在之处,即是如来法身所居之地,亦为如来舍利塔庙所现之境,所以读经的人,等如佛陀的再次说法,也同阿难口诵「如是我闻」的当时,同样的庄严,读经者于读诵之时,彷似亲临佛陀时代的各大胜会。佛陀时代的常随弟子,因其根机深厚,所以每逢一次法会,每听一次开演,就有很多弟子证得各种圣位圣果,所以佛陀也不必再将同样的经典,重复宣说。事实上,佛陀说法四十余年,演教三百多会,虽然没有重复过一部经典,佛法的内容,往往总是三法印、三学、四谛、六度、八正道、十二因缘,加上依报正报、四圣六凡、生死涅槃等等,故也没有重复开演某一部经典的必要。再说所谓经典,在佛的当世,根本没有成文,佛陀只是随缘相机而说,绝不会肯定那一部经是最好的,那一部是次好的,所以经中要说「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并非教人仅仅捧住某一部经来死读死诵。当然,如果我们在经藏之中,涉猎一番之后,觉得某部经典或某几部经典,最合自己的胃口,因为我们根机浅薄,那是不妨专门反复读诵它们、礼拜它们的。那时,我们多读一遍、多礼一拜,将会多一分的收获,渐渐地由于读诵礼拜,而能化经中之境于身心之内,化此身心而通感通达,乃至通透于诸佛的性体。至于一般人的盲目读诵,不解经义,只求功德,如果不能由于读经而放下散心入于定境,或藉恳切的虔诚而感应神灵,那他除了薰习作用的一点所谓功德之外,并无多大的意义。
佛教诵经礼忏,在原始的乃至小乘的,多不如中国大乘佛教之来得隆重,就尊法崇道的立场说,身为中国人的佛教徒,应该感到欣慰。因为佛教来中国,自成一个形态,而成为纯中国的佛教,中国佛教的经忏佛事,也与其它国家的佛教不同。经忏佛事的起源已如上述,佛教来到中国的初期,所做的佛事,大多是译经的工作,甚至把诵经讲经的事,也合并在译经之时举行。比如鸠摩罗什法师及玄奘法师,他们的译场,同时也就是讲堂,主译的人,往往手持梵本经卷,口宣汉译经文,边译边讲,边加研究,边予指导,所以主译者既是译师也是导师,助译者既是译员也是弟子。至于专门读经,那是经本译出之后的事了。不过我们可以肯定,读经或诵经的最初,目的是在自修,至于受雇于他人的所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或「超荐亡灵」的读经诵经,既不是原始佛教的色彩,也不是中国初期佛教的形态。因为中国的社会,先已有了道教的流行,佛教这种「消灾」与「荐亡」的佛事,非常可能是受了道教所谓「作法」的刺激,所以应运而生,以资抗衡道教,免得道教在这方面优势独占(此系个人的假设,究竟是不是如此,尚待做进一步的考证)。因此,直到目前,如《水陆仪轨》,虽经唐之法海、宋之四明、明之云栖等数度删增,它的文字之中,尚有一些道教的观念。然而笔者又可肯定,凡以虔诚恳切,感念求法之心来读诵经典,他必能有得于心,有了心得,他又必不甘心永滞于读诵的一个境界,必定会油然生起弘法度生的利他精神;所以小乘人的不会永停于自利阶段者,原因也在于此。否则的话,似乎也可反证,他虽读诵经典,等于没有读诵,正如拳击虚空,没有反应,等于不击;同时也可证明,读诵的目的仅为利养,并不在乎求法。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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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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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中国佛教之有消灾荐亡,可能是受了道教的影响,但是中国佛教之有荐亡法会的开始,有史可考的,则起于梁武帝萧衍,最有名的梁皇宝忏及水陆仪轨,都是梁武帝时代的产物。发起于梁武帝,助成于同时的宝志公大师。志公大师,传为大士菩萨化身,应化当时,颇能显示神异,所以梁武帝迎供之后,每有疑异,必请志公相议。相传梁皇宝忏之由来,系因武帝怀念皇后郗氏之亡,郗氏转堕巨蟒之身,求乞超度。询以志公大师,志公则说:需要礼佛忏悔,为其涤除罪障业垢,方可拯拔郗氏皇后。于是梁武帝便礼请志公从诸多佛经之中,采录诸佛菩萨名号,其中忏文,全为佛说法语,削芜取菁,共成十卷。以我们现在来看,《梁皇宝忏》的内容,的确可诵可读,可礼可阅,除了圣号的插入,实即一部综合性质的佛经,所以相传至今,礼诵不衰,而且常有灵验。再说《水陆仪轨》的缘起,据说是梁武帝在梦寝之间,有一高僧示梦,教他普度水陆仪轨有情,一切含灵,所以他在宝志公的协助之下,遍览大藏,以〈无量威德自在光明如来陀罗尼〉为其中心,制成《水陆仪轨》。故以《水陆仪轨》的内容来看,实即是瑜伽焰口的扩大。焰口之产生,是由阿难林间习定,观音大士化饿鬼王身,告诉阿难,三日之后,当堕饿鬼道中,阿难急向佛陀请示解救之道。佛陀即以佛在过去无量劫中,曾做婆罗门时,于观世音菩萨及世间无量威德自在光明如来之所,所受〈无量威德自在光明如来陀罗尼〉法,授予阿难,命其加持此一陀罗尼法七遍,能令一食变成种种甘露饮食,即能充塞法界,能使无量恒河沙数一切饿鬼,及婆罗门仙,异类鬼神,皆得饮食饱满,并能解脱苦趣,超生天界,或得圣果。能以此一广大布施的功德之力,便可使得行者,福德增加,寿命延长,此是消灾植福延年益寿的最佳法门了。所以〈水陆纶贯文〉的开头便说:「面然兴权,真是所谓冥被阿难,我佛慈济,开演妙法,此最初施食之大因缘也。」根据云栖大师《竹窗随笔》中则说:「昔白起以长平一坑,至四十万,罪大恶极,久沈地狱,无由出离,致梦于武帝,武帝与志公诸师,议拔救之策,知大藏有水陆仪文……而今藏并无其文。」可见面然兴权,佛授阿难施食的法门,传来中国很早,后来失佚了。因为我们知道,焰口施食,现在藏经中最早的汉译,是出自唐代天宝年间的不空三藏之手,叫作《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轨仪经》。但是水陆仪文的内容,又象是焰口的扩大,《水陆仪轨》的制成,却远在焰口之前的梁武帝时代,相差约二百年的光景,那么云栖大师所说,梁武帝时,即知大藏有水陆仪文,也可能是真的。不过梁武帝以后的《水陆仪轨》,已是出自梁武帝及志公等诸师的重制,而不同于先前的水陆仪文者,也是真的。否则《水陆仪轨》的来历,便没有基础了。
四、祖师广修经忏非为僧众餬口
我们看梁皇宝忏、水陆仪轨、焰口,身为一个佛教徒,实在不敢主张废弃,其中除了有些观念已不适合今日的时代之外,它们的文字都很优美,情意都很深切,尤其我们如果还能不以为礼佛持咒是一种迷信或浪费的行为的话,我们不但不该反对,并要更加赞歎。在中国佛教史上,提倡经忏佛事最为积极的人,要推云栖大师。甚至有人明知若干经咒如:《血盆经》、《胎骨经》、《高王观世音经》等是出于中国民间的伪造,文字拙劣,义理不畅,但因这些颇受民间传诵,并且时有灵验,所以也加罗列;因其以为,文字虽出伪造,诸佛菩萨圣号,却是出于佛经,所以仍有灵验可观,所以不敢妄自废弃。唯因由于经忏佛事而流为僧众的营生职业之后,僧众天天应赴,精神不能集中,身心劳于疲惫,经忏佛事变成虚应塞责,住持以此作为生意般经营,僧众则以此为餬口的生计。于是僧格尊严扫地,佛门精神荡然。因此就有一些人们批评云栖大师不该提倡经忏佛事,延留至今,竟是流毒沙门,成为佛教衰颓之祸因。不过我想,云栖广修经忏法要,目的是在弘扬圣教法门的自利利他,并希以此利及法界之内九种十类,一切有情,同得解脱,共证菩提,实出于菩萨救世的大慈悲心,至于经忏佛事的流弊,谅非云栖大师所曾料及。
五、勿落原始宗教的泥沼
本来,佛教的经忏佛事,是用来自修的,不是用来超度亡灵的,虽在自修之中,回向功德,普为四恩三有,不为自求福报。但是自修出于自动,有人布施,固要自修,无人布施,也要自修。所以受请于人而去诵经礼忏,并且掂斤看两,讲好人数,说好一人几炷香,一炷香多少时间,一人多少钱,一堂佛事多少钱,这种现象在佛陀时代是看不到的,也是佛陀极端反对的。然而人类宗教的最初形态,是巫师或祭师,原始的人类,一切的祸福苦乐,都委命于他们,他们的职掌,便是祷福禳灾。人类需要宗教的安慰,也在于此。人类总希望有一些能够感通于神明的宗教师,来为他们祈求,将他们的愿望通过宗教师的媒介,而达于神明,神明便可为他们消灾降福,为他们解决问题,帮助他们表达对于生者的恩义,对于死者的怀念,对于神明的敬意。这种观念,在人类的潜意识中,直到现在,仍未消灭,这也正是人类之中尚有宗教存在的主要因素。所以佛教传来中国之时,并没有度亡的佛事,到了梁武帝时,由怀郗氏皇后的去世,而创制《梁皇宝忏》忏本。即如水陆仪文,或者传译于梁武帝之先,但水陆之由,起于阿难施食,以理推之,阿难施食之时,除了他本人依法加持〈无量威德自在光明如来陀罗尼〉法之外,似乎没有第二人乃至第三人参加的必要。至于水陆道场的内坛外坛,人数众多,组织繁复,规模庞大的所谓无遮大会,实非佛陀时代的本来面目,而是梁武皇帝的虔心供养。以其君主之尊,一国之富,来庄严此一水陆道场,自属应然。不过我们可以断定,经忏佛事之应用于度亡法门的专课,乃是创自梁皇武帝,但那也是出自原始人类对于宗教要求的同一情绪。这对后世的中国佛教来说,其利实不足与其弊相抵相衡。
佛教本不是原始的宗教,也不负有原始宗教的使命,但是自有类似情形之后,也就降下一格,迎合了原始宗教的要求。更不幸的,一到后来,竟尔急转直下,一泻千里,佛教的僧众,多从人天师范的宝座上,跌下了巫师或祭师的泥沼,甚至不如巫师、祭师地位的受其社会之尊重。事实上,佛教可以不必同流于原始的宗教,因为佛教的僧众,绝不同于巫师;巫师皆以神明的代言人或化身自居,他们自处于超然的地位,只承认他们才有能力与神明接近。佛教的观念,主张人人平等、众生平等,只要工夫到家,僧众固可感应诸佛菩萨,并且可以自我升拔于诸佛菩萨的地位,人人也可感应诸佛菩萨,并也可以自我升拔于佛菩萨的地位。僧众与一般人的不同之处,是在教导一般人去如何感应诸佛菩萨,如何自我升拔于诸佛菩萨的地位,僧众绝不可能大权独揽,独力经营经忏佛事;为求超凡入圣,僧众固该诵经礼忏,一般人也该诵经礼忏。一般人之供养僧众,绝不是为了将自己乃至亲属死后的前途,委诸僧众,而是为了僧众能够教导自己如何才可于死亡之后,不致堕落三恶道中。这同样是宗教的要求,但已不同于原始的宗教,而是原始宗教的升拔。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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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4: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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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行佛事的经与忏
我们看,现行而被僧众们经常作为消灾荐亡植福延寿的经忏,不出水陆(已少启用)、焰口、梁皇宝忏、水忏、大悲忏、净土忏、药师忏、地藏忏,及《华严经》、《法华经》、《金刚经》、《心经》、《阿弥陀经》、《地藏菩萨本愿经》等等,其中的忏文都是中国人编制的,水陆仪轨与焰口,虽有它们原始的依据,但也出自中国人的众力糅合。水陆仪轨由阿难开始,经宝志公、梁武帝、法海英公、长庐赜公、四明东湖志磐法师、云栖莲池大师、源洪法师,以及东坡苏文忠公、东川节推杨公等的数度修辑,润文阐扬,才存今日的面目。焰口与水陆同根,由阿难发源,经不空三藏于唐时天宝中译出(其实是口述)《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轨仪经》,阿阇梨节之为《瑜伽集要焰口施食仪轨》,海上增益科仪,天机节去繁芜,云栖重加修订,目前国内所用《瑜伽焰口施食要集》,则为宝华山癸酉年修正本。可见焰口施食,变迁更改好多次了。今在《大正藏》中,有关焰口施食者,有如下数种:《佛说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佛说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施诸饿鬼饮食及水法》、《佛说甘露经.陀罗尼咒》、〈甘露陀罗尼咒〉、《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轨仪经》、《瑜伽集要焰口施食起教阿难陀缘由》、《瑜伽集要焰口施食仪》、《佛说施饿鬼甘露味大陀罗尼经》。
其中内容,长短不一,有的很长,包括咒品文相乃至手印观想,有的仅仅一个短咒,然其本质,大致相同。我们由此可见,佛法的流传,同一经本,同一出处,流之越广,传之越久,膺本或异本也就越多,弄到最后,甚至不知究竟那一版本最近原始的稿本。好在不出佛法的大体,全部都可算是佛法。佛口亲宣的是佛法,诸大菩萨,古德先贤,所说所制者,也是佛法。所以除了经典之外,诸部忏仪,皆为我国历代帝皇高僧所作,不过除了《水陆》、《焰口》、《皇忏》之外,皆为自修之用,如《三昧水忏》,是唐朝懿宗时代的悟达国师,以迦诺迦尊者化示三昧法水,洗除他的人面业疮之后,便作忏法,朝夕礼诵,以消宿世怨业。宋代四明尊者知礼大师,根据伽梵达磨所译的《千手经》,作成《千手千眼大悲心陀罗尼忏法》,简称大悲忏。宋代慈云忏主,根据《无量寿经》、《大弥陀经》、《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等制成《往生净土忏愿仪》,也是备作学人自修之用,并且规定,共修此一忏法,多者十人,再多则不可。行此忏法,非常严格,唯恐行者失之流弊,特于忏仪之前,提出十项规定,果真如法而行,不难一心不乱,花开见佛。药师忏是本著《药师经》而来。地藏忏是明代八不道人灵峯蕅益大师智旭所述,因他本人,是在二十岁的那年冬天丧父,及闻《地藏菩萨本愿经》,便发出世之心,故在出家之后,深敬地藏本愿,切念地狱众苦,便以《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占察善恶业报经》、《地藏菩萨本愿经》,制成《地藏菩萨忏愿仪》,以期大众,共洗先业,克求圣果。
在此我们可以明白,先贤古圣,制作忏法,不是为了后世僧众造饭票,而是出自大慈悲悯的本誓愿力。后世佛子自甘堕落者,实在无理遣过于先贤古圣的制作忏法。再说经典,尝说不读《华严经》,不知佛家的富贵,八十卷《华严经》,如能透底通达,便可事理无碍,理事无碍,事事无碍,不是正等正觉,也是登地菩萨了,所以读诵《华严经》,往往可以开大智慧,得大灵异。《法华经》七卷二十八品,读诵灵验更为卓著,例如天台智者大师,修习三昧,诵经至〈药王菩萨本事品〉,豁然大悟,寂而入定,亲见释迦世尊的灵山一会,俨然未散,获一旋陀罗尼,自是以后,照了《法华》,如曦和之临万象,达诸法相,似清风之游太虚。《金刚经》、《心经》是佛教阐释因缘生法,性本空如的要典,能够全部受用,便可进入一真法界;不要说全部受用,如果心诚意净,即使听闻一句一偈,也能一念顿悟。例如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他听五祖讲《金刚经》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句,豁然开悟。《阿弥陀经》是修习净土法门的要典,《药师经》是忏除罪障的要典;一摄弥陀愿海,一归药师愿海;一求西方净土,一望东方净土,都是极好的修行法门。至于《地藏菩萨本愿经》,要在阐扬地藏菩萨本誓大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所以地藏菩萨最易接近,所以《地藏菩萨本愿经》上要说:「阎浮众生,于此大士,有大因缘」,只要一赞礼,一闻名,一读此经,便有无量福报,终至必出苦轮。
由上看来,经忏佛事,并非坏事,相反的,如果不是经忏佛事,我人的信佛学佛,也就无从生根著力。主要在乎经忏佛事,不得视为营生的工具,而是要将经忏佛事当作我人通向成佛之道的桥梁,我人应在经忏之中体认成佛之道的种种方法,以期学佛所学,行佛所行,达于证佛所证的无上佛境。
七、焰口内容及佛事要求
最觉得荒唐的是,我虽曾由经忏生活之中打滚过来,但对经忏佛事的内容及其意义和义理,却完全不懂,我只晓得人家如何念得好听、唱得好听,我就学著念学著唱(如今时隔十多年,嗓子、中气,以及那些本领,都已不行了),我曾问过一位在小庙上挂头牌,并在宝华山当过维那的师父:「瑜伽焰口四字怎么讲,放焰口为啥要戴毘卢帽?」他的回答是:「阿弥陀佛!我能说法,老早就做法师了,还会在这里做经忏鬼子吗?」(也许是他的客气)不过这次当我再度出家之时,年已三十,知见已较宽广。初以客串身分在焰口台上站空班时,内心非常痛苦,自己不解焰口,竟来超度亡灵,岂不反叫亡灵咒骂!但是跟著大众一字字、一句句、一页页、一段段,唱念下去,边唱边念,边去体会其中的义理所在。首先迎请诸佛菩萨,接著供奉诸佛菩萨,念着缘起文,又念到召请十方,尽虚空界,三涂地狱,乃至诸天鬼神,以净甘露,滋润身田,永离邪行,皈敬三宝,身常清净,证无上道;又念到各种咒印:变食、召鬼、破地狱、开咽喉、摧罪、破业、忏悔、为鬼说皈依、为鬼受戒、为鬼说法,而到一切孤魂洗脚上船、同登慈航、共向成佛之道扬帆为止。凡此,以密法为主,显教为从,以三业相应(即瑜伽之意)为方便:结印、持诵、观想。作法者果能心诚意切,登上三昧耶密坛(焰口台)之后,三业清净,一心专注,必有效应可观。所以作法者的资质,各本之中,均有明文限制,试举数例如下:
佛告阿难:若欲受持施食之法,须依瑜伽甚深三昧阿阇梨法。若乐修行者,应从瑜伽阿阇梨学,发无上大菩提心,受三昧耶戒,入大曼拏罗得灌顶者,然许受之。受大毘卢遮那如来五智灌顶,绍阿阇梨位,方可传教也。若不尔者,递不相许。设尔修行,自招殃咎,成盗法罪,终无功效。若受灌顶,依于师教,修习瑜伽威仪法式,善能分别了达法相,故名三藏阿阇梨,方得传斯教也。(《瑜伽集要焰口施食起教阿难陀缘由》)
瑜伽法门,皆从梵书字种起观,出生一切广大神变,普利有情。此本首刊二十字,行者切须观想纯熟,才可登坛作法,其字结构,均有天然轨则,不容毫发差殊。(《瑜伽焰口施食要集》卷首)
然必三业相应,道行高隆,精研熟练,方能自利利他。不然,罹咎弗少。(《瑜伽焰口施食要集.序》)
若请法斋主,与作法诸师,各皆竭诚尽敬,则其利益,非言所宣,譬如春临大地,草木悉荷生成;月丽中天,江河各现影象。故得当人业消智朗,障尽福崇;先亡咸生净土,所求无不遂意。并今历劫怨亲,法界含识,同沐三宝恩光,共结菩提缘种。若斋主不诚,则出钱之功德有限,慢法之罪过无穷;僧众不诚,则是鼓橐龠以为经,交杵碓以成礼。于三宝龙天降临之际,作卤莽灭裂塞责之行,其不至罪山耸峙,福海干枯,生罹灾祸,死受谴谪者,何可得也!(《甲子重刻水陆仪轨.印光大师序》)
我们如果看了以上的四段征引,再替人家做佛事,恐怕就有战战兢兢的感受了,无怪乎在现行的焰口本中,召请条理,也有一条是:「一心召请,出尘上士,飞锡高僧,精修五戒净人,梵行比丘尼众。黄花翠竹,空谈秘密真诠,白牯黧奴,徒演苦空妙偈。呜呼!经窗冷浸三更月,禅室虚明半夜灯。如是缁衣释子之流,一类觉灵等众。」
事实上,能够是五戒梵行,空谈秘密真诠,徒演苦空妙偈的出家人,已经是可以的了,一般的应赴僧众,还不到这一境界哩!说来也真痛心。其实,我们若在经忏之时,果能身敬,口诵,思惟,三业清净,三业相应,不愁不能感应诸贤圣众,不愁不能忏悔业障,比如大悲、净土、地藏各忏之中的忏悔发愿文,诵来都能使人感激不已,甚至痛哭流泪。但是佛事而形同演戏之后,这些宗教的情绪与宗教的功能,也就荡然无存了。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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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2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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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我的看法与建议
我们都知道,经忏佛事之被广多僧众,取为衣食之资,作为贩卖之具,不以今日为始,乃是由来已久。忏法之兴,多在唐宋以后,禅宗本无忏法,后亦相继崇效,一则以维持门庭,次则以集体修持,再则以接引初机。佛陀时代,诸大弟子,分化各方,乃以言教身范,深入民间,恢弘佛道。我国唐宋以下,高僧贤德,固然代有人出,然而僧众之间,中下根器者,究属绝对的多数,他们无以为生,无以弘化,但知诵念礼拜,民间信之,则延之请之,邀至其家,超荐先亡,植福延生,遂而相沿成习,相习成风,所以民间中下阶层,往往由此而知有佛教,渐而接近佛教者。所以应赴一门,虽为众弊之流,亦有善端所在,不可一概抹煞。即到今天,请和尚尼姑超荐先亡的,多半不是皈依了三宝的正信佛子,但他们既能上庙做佛事,最低限度绝不是外道的信徒,在他们的情感上,总还承认信仰著佛教。如果佛门之中,一旦中止了经忏的应赴,势将拒绝了许多人的入佛因缘。
但是,不能因了开刀会痛,便让毒瘤永远留在心腹之中,时至今日,有怀抱的诸山长老,该为著佛教的前途作想,该为经忏佛事重加改革一番。据我所知,今日台湾的佛教界,无论是长老,或者是青年,对于经忏佛事的应赴,绝无绝对的好感,可是只要斋主上门,无不欣然欢迎,为的是希望替常住增加一些收入;虽不主张青年僧众混迹埋葬于经忏佛事之间,但如能够帮忙自家的佛事,又觉得非常高兴,这实在是一种极端矛盾的心理。然为「现实」问题,或也无可厚非。同时,多数的青年僧众,如果不是「经忏」的收入,往往即使是衣履邮资,日用必需,也将成为问题。不过,若非物质讲求,似仍过得去。否则一旦落入「经忏」的职业圈中,势必意志散漫,毫无奋发的信念了。
即使是在如此的情形之下,我仍希望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 各道场尽可能皆以弘法为要务,尽可能都以信施(不是卖买)来维持。 不得已而非做「经忏」不可者,则佛事是斋主与僧众双方的修持,凡做佛事,僧众固该如理如法,虔敬以赴,斋主合家,也该跟随僧众,参加礼诵,以其超荐先亡的机会,共浴佛教的甘露法味。最低限度也得于佛事之中,增加一个节目──向斋主说明佛及佛事的大意。唯有如此,庶几不将僧众,当作计时赏酬的工人同等看待,庶几不失佛事之为佛事的庄严。
(二) 青年僧众,应该立志,精进努力,刻苦以赴,在艰难困苦之中,为个人开创前途。个人都有前途,佛教就有前途,既成就了个人,同时成就了佛教,尤其还是成就了我们的社会,乃至一切的众生。只要自己能吃苦,不怕未来没前途,不愁生活不下去。
九、结语
佛事总是要做的,不过,理想的佛事,绝不是买卖,应该是修持方法的实践指导与请求指导,因为僧众的责任,是在积极的化导,不是消极的以经忏谋生。但愿我们的时代,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是一个新纪元的开始,不是旧时代的苟安,或是更糟的延续。如果担心佛事的改良,影响到经济的收入,我想,只要做得认真,行得合理,那是无关紧要的。再如担心一家改良,别家不改,会在某种观点的竞争上失利,我想,只要做得好,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或者也可就此问题,各地区分别召集诸山会议,采取同一步调。事关佛教的兴废盛衰,愿我写下一万余言,不是拳击虚空,希望有点酵素的作用。
最后谢谢浩霖法师,浩师知我要写本文之后,特将《水陆仪轨》会本,冒著暑热,亲由台北市送到北投山上,借我参考,盛情高谊,至为感人。
(一九六○年九月一日,《今日佛教》四一期)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律制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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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2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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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报恩当念佛
我们的清明佛七,又名报恩佛七,所以来谈谈报恩的意义。从佛教传统的观念来说,恩有四种:即三宝恩、父母恩、国家恩、众生恩。中国特别重视父母的养育之恩,对其余三种就好像不是那么重要。因为从先秦时代开始,就倡导孝道,儒家的《孝经》就是从伦理的孝亲观点而讲立身行道德教治化等的道理,非仅孝亲,亦兼论君天下的准则。因在五伦之中,以亲子的关系为基点和起点,所以孝亲最重要。汉代曾提倡以孝立国,并举孝廉;孝子必定清廉,想找廉节的官员,就从孝子中选拔,所谓拔忠臣于孝子之门,若是孝子,则一定会对社会大众也能关怀。相反地,如果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关怀的人,或者是逆伦的人,要他们大公无私地去关怀人民的疾苦,必是很难的事。
可是到了近代的社会,自从西方所谓「工业革命」之后,家庭与社会的结构转型,伦理的观念破产,各自为政的小家庭制度,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念,便为人类社会带来了灾难。东方的中国社会,也受到重大的冲击,渐渐对孝道的伦理观念视为迂腐保守,亲子关系渐渐淡薄。也就是亲子间的关系,只是维系在儿女未成年之前的短短十多年时间,当儿女长大成人之后,各奔前程,对父母就不怎么关怀了。并且认为父母养育子女是责任,儿女关心父母是施恩。因为人是自私的,往往为了自己的前途,而不顾父母的死活及父母的需要了。
今天在台湾的社会,也不得不走小家庭制的这条路了。虽然尚有政府官员,正在鼓励大家族制度,若有三代同堂、四代同堂者,可受到奖励优待,这种作法相当可取,但仅少数人能够做到,也只有少数的政府官员做如此想。因为整个世界的大环境,已演变到如此地步,我们希望普遍且永久恢复到从前农村社会时代的大家族制度,就相当不容易了。
不过,中国人尚保存著对祖先怀念的风俗习惯,慎终追远,在清明节扫墓,对祖坟祭拜一番,表示对于祖先或已故亲友的追思。我们对此风俗,应当赞歎,纪念祖先,便是饮水思源,便是孝道,便是念恩感恩。不过,此种风俗,除了形式而外,并无实质上的报恩意义,祖先们又能得到些什么功德?
今天有三位居士从很远的南部来台北的农禅寺看我,我劝他们参加一天随喜念佛,用念佛的功德回向给他们祖先更好,但他们并未留下,原因是老、中、少三代,各有自家和外家的祖墓,利用星期假日,赶到好几个地方扫墓祭祖,他们要奔走在不同的墓地与纳骨塔之间。我便劝告他们:「仅去扫一扫墓,意义不够大,最好能从农禅寺出发开始就念佛,到了墓前也念佛;在墓地上念佛,扫完墓回家的路上也要念佛;清明前后念佛,平常日子也念佛。一方面将功德回向给祖先,另一方面希望他们在幽冥界中,听到佛号声也能信佛、学佛、念佛。」那三位居士听后很欢喜,我希望他们真的照著我的劝告去做就太好了。
诸位来参加清明报恩佛七,一方面是修行,一方面是为了报恩。多半的人会为了祖先及已故亲友立往生牌位、点往生灯,做何用呢?是希望他们能接受到念佛的功德,若未转生,以他们自己的灵体来到本寺,听我们念佛,也跟随我们一起共修,则更有意义。信不信呢?现在就有好多好多你们的先亡眷属在听我讲开示。一定要信!否则大家来做这些念佛的佛事,不是欺骗自己又是欺骗谁呢?
为什么我们念佛就算是报恩?就对祖先及先亡眷属有用呢?很简单,当我们为新亡的人助念之后,往往就会发现那些已断气的死者面部表情,现出微笑的感觉来,本来死者面部是暗青的、灰白的,但当我们为他助念虔诚恳切之时,死者的脸上、嘴唇便会泛起红晕,这表示人虽过世,他们的神识仍会听到我们的念佛声。只要听到念佛声,便会生起信仰心、欢喜心和清净心,就能离苦得乐,必定往生净土,所以唯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报恩。
我们已故的先亡亲友见我们念佛、供佛、拜佛,他们一定非常欢喜,因为念佛时不会说坏话、做坏事。因此使得先亡亲友,对你安心放心,且又觉得非常安慰,故以念佛来纪念和超度他们,乃是最好的方法。其实每年清明扫墓时,仅烧几炷香、燃一对烛、焚化一些冥纸冥库,献上一束鲜花等,倒不如也来参加一次念佛的共修。我们并不反对扫墓,但我更鼓励念佛。当在清明扫墓之外,也到寺院里来参加七天报恩念佛的修行,则对先亡更有意义、更有功德。就算是来随喜念佛一炷香或参加念佛一天也很好。
我很佩服我的先师东初老和尚,他在遗嘱上写明要我们别给他土葬,火葬后也不许留取骨灰或舍利来供养,而是将之和面撒在海中与水族结缘,他在世时,曾对我说︰「做人不要那么愚蠢,既知活著时要这样、要那样,都是幻相,死了后还要一座坟墓,岂非可笑。」我就照他的遗嘱办了。可是,当先师火化后发现有很多舍利,我不敢要,很多信徒正在抢。当时有人便对我说:「圣严法师,有人在抢捡老和尚舍利,我们中华佛教文化馆要不要留下一些呢?」我说:「有人抢去供养不是很好吗?」不过,我还是不能免俗,留了一些先师老和尚的舍利,供养在祖堂里。可是,我能体会我们老和尚的意思,是不要我们以扫墓的风俗来纪念他,而是遵照他的遗志来弘扬佛法,修行佛法就是纪念他,就是报他老人家的恩,这比供养他的舍利或比用扫墓来纪念他更有意义。
我现在继承他老人家的遗志,用他留下的道场,除了自己修行,也在弘扬佛法,指导修行,以此种方式来代替扫墓,作为纪念,功德更大。这项功德,也不是出于我的,是他老人家的高瞻远瞩。
诸位知道我今(一九九三)年已几岁了?(大众默默摇头)因为我从来不做生日,所以也忘记自己到底几岁了,从我传记资料的记载看,今年已是六十四岁,我还能有另一个六十四年可活吗?不能!你们认为有,可是我不相信,因此,我也在此宣布:我死之后,不准埋在土坑中,也不许为我起纳骨塔或舍利塔,不准捡舍利回去供养,我也要学我的先师老和尚一样,弟子们见我死了,将我火化,研细后的骨灰撒在法鼓山上。先师老和尚要我将他的骨灰撒在海里,也曾大费周章,尤其在海上私自去撒遗骨,是被禁止的。我也要节省我的弟子们的麻烦,撒在法鼓山的林间空地上,经过雨水冲洗,便进入溪涧,流往大海去了,我不要留下任何东西,仅希望留下二句话,是法鼓山的理念:「提升人的质量,建设人间净土。」若能实践这两句话,便等于给我扫墓纪念。你们现在已在替我扫活墓了,不是吗?释尊涅槃已二千五百数十年,我们做弟子的人,很难能到他的火化场去扫墓,都能用修行佛法、弘扬佛法来纪念佛陀,供养三宝。这才更具意义,也才是真正的佛子。
「报恩的最佳方法,是用父母给我们的身体,来做对自己、对众生有利益的事;来说对自己、对众生有利益的话;想对自己、对众生有利益的念头,这才是真正的报恩。」诸位是否听过「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的两句话?实际上,一方面,我们要奉献自己来利益众生;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饮水思源,知恩报恩。出家的大德高僧以及在家的大善知识们,往往会说:「为了报答三宝恩,誓愿尽未来际献生命,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弘扬佛法,护持三宝。」这意思也就是说:三宝的恩我们无法报答,只好以自己所能、所有及所知,来做学法、弘法、护法的工作,以为报恩。
诸位来参加清明佛七,就是修学佛法,护持三宝,也就是报恩。诸位一定听说过「承先启后」这句话,我们继承了祖先的遗荫和福泽,包括我们的身体和生存的环境,我们的历史和文化的遗产,就有责任用来发挥自利利他的最大功能,使得祖先的遗泽不断地延续下去,才是最好的报恩方式。过去的许多中国人,只知传宗接代,为祖先留「香火」,却不知发扬光大祖先的遗德芳范,为祖先增光,为后代增福,才是最佳的薪传。绝对不是仅以烧香焚纸来纪念祖先,就算是承先启后的。我们佛教徒当以修学佛法、净化人心、净化社会,来报答祖先的遗恩。
我在三年前回大陆探亲,见到我的三嫂,她一次又一次的说:「小阿叔,你看,我替你们张家生了五个孩子。」她的意思是说:我出了家没有生孩子,非常不孝顺,她帮我们张家生孩子,尽了孝道。我只好说:「你辛苦了!」在此我要请问诸位,像我这样出了家的法师,终身修学佛法,关怀大众,服务人群,对我的父母来说,算不算是孝顺和报恩呢?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农禅寺清明报恩佛七第一晚开示)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念佛生净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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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2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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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业障为福报
业障有两层涵义:1.由于从事某种行业,无暇修学佛法也不想修学佛法。2.由于造了种种不善恶业,以致招来种种先天性及后天性的障碍,无法修学正信正行正知正见的佛法。因此若加以细分,便有业障、报障、烦恼障,更细分之则称为八万四千障门,包括身心环境以及来自鬼神妖灵的魔障。业障多非从外来,乃是唯心所造,自心所现,自作自受;也有外魔的因素,忏悔也能消除。
业障、报障及烦恼障,三类可归结成一个项目,那就是「因果」。造因一定得受果报,任何一种障碍都起因于「种如是因、得如是果」。
业障的果报有时会让人误以为是「福报」。例如见人养尊处优,站在佛法的角度看不是福报,因为享福不是有福,惜福、培福,才真有福。
有些人一生都很辛苦,苦得像我一般,请问这是那一种果报?就我而言,我心甘情愿地每天过这种辛苦忙碌的生活,我是在还债,还得越多,债主就越少,我越是欢喜。这种作法端视个人的感受如何?是否能以佛法的观念来衡量,如果能应用佛法的观念,世间的福报,不就是苦报的开始吗?福报享尽了,紧接著就是苦报的降临。如果我们现在能把握机会,无视于辛苦,不计较侮辱,且又能帮助别人解决苦难,更不为自己的名闻利养,不断地努力求进步,尽自己所能奉献给需要帮助的人,实际上这就是在求福、培福。
平时能在自己的食衣住行各方面节约不浪费,又能将多余的财物用来助人,这种行为看起来似乎是自讨苦吃,乃至会被讥为「有福不知享福」。如果我们抱持这种怕人讥毁,因之而不愿修福的想法,就是一个愚蠢的穷人;反之,能如是行,又持之以恒,才称得上是个有智慧的富人。
记得有一位居士时常送菜给我们的道场,结果,厨房的执事者认为菜量反正够多,就专门挑选细嫩的叶子,而将老叶及根去掉,那位居士看到之后,一声不响地将老叶、菜梗通通捡起来准备包回家,于是我们的住众就问:「某某居士,你不是已将这些菜都布施给我们了吗?为什么要将那些东西又带回去呢?」他说:「你们不吃的,我能吃,只要将叶子腌一腌就变成咸菜,或者用来煮汤也是一道很好而营养的菜汤;菜梗或根的部分,将老皮削掉,用盐巴渍一渍比什么都好吃,如果你们想吃,等我做好了再拿来供养你们。」这真是一堂非常精彩的教育课。从此以后,我们的出家众,再也不敢任意乱丢东西了。
修行不得力,是因为善根不深厚,那就是障碍;心中有烦恼是业障,想修行偏偏又找不出时间来,老是有人有事阻挠你,也是障碍。这都是由于过去世造的业因,此生才产生种种的障碍,无论是生活上、心理上、身体上、环境上、人事上,都可能有阻碍。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自己本身是没什么问题,都是环境的问题,例如想参加精进佛七,结果老板不准假,长官不签字,或家人突然发生情况等。
这回有一位居士来参加佛七,结果到第三天便坚持要离开,我问他:「是什么原因?」他说:「我本想打完这次佛七的,但是他不让我继续下去。」「他是谁?」「是我的身体,实在无法支持下去了,所以,要提前离开。」他的身体叫他不打完佛七,他的身体究竟是谁呢?是过去世带来的业障!如果他能坚定打完佛七,他的身体便不是业障,而是福报。
也有人在念佛时,心里很烦,无法安心,越是无法安心,就越讨厌念佛。问他:「为什么?」推说「念头多」,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他虽是不想什么,念头就是会自动跑出来。这种念头是什么?也是从过去世带来的业障,如果他能专心念佛,每一个念头都在念佛,他的念头,便不是业障而是福报。万一你在念佛时,只见业障重重而不见福报现前,又如何来消除业障呢?当然是至心忏悔。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念佛生净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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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2 0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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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可以算吗?
站在佛教的立场,并不否定算命、看相、星象、地理、风水的原则,这些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也就是命有命理、地有地理、天有天理。
大致上来讲,一个人的命运在生下来时已经确定了。一个人的个体和宇宙的运行、磁场的强弱都有连带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老是在同一个地方,他的命大致已经确定,很难再改了。如果一个人出生后到处跑,但他终究离不开地球,地球在天体上只占一个小位置,所以,他的小问题可能有点改变,但是大命运还是改不了。
在我们看来,人跑来跑去,好像没有规则,其实是有规则的。
有的人说,你某一年驿马星动。什么是驿马星?就是磁场运行到这一年就叫你动,不动也不行;可能是阴错阳差、可能是鬼使神差,就是叫你动。
有的人说,你某一年红鸾星动,那可能会在没有明显征兆的情况下,一下子突然就结婚了。
算命的用处是协助你了解大方向,使你明了自己适合从事的行业。例如,自己的数学不好,却想当数学家;唱歌像破锣嗓子,想当歌唱家;长相平凡,想要参加选美……,这些都是自讨没趣,何必呢?
如果找对自己能走的路,认定一个和自己个性及心向相契合的方向,努力、再努力,最后终究能走出一条路,算命或可作个参考。
但是,迷信算命就会为你带来麻烦了。
如果算命可以百分之百算得准确,那才可靠,可是,谁能百分之百算得准呢?既然没办法百分之百算得准,那只能够说「可能会怎样」,你又何必一定要相信?
有人自我吹嘘说可以「铁口直断」,还能帮人家改命修运。其实,这可不一定,无论是职业或业余算命的人,如果他们本身没有大福报,连他们自己的命运都改不了,怎么还能论断别人,更遑论为他人改变命运了。
还有,很会看地的人也不容易为自己找到好地。所谓福地福人居,本身没有福的人,住在福地上,自己压不住,反而会出问题。所以,普通的人最好就找一块普通的地,不要编织美梦,平平实实地认定方向自己努力,不要想得太天真了。相信因果要比相信命运更可靠。
原文摘自圣严法师所著的《法鼓钟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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