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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風信子

短篇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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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致命诅咒



一、她什么也没有

沈居根本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幸运。

三天前,他像往常那样随着人流挤入那辆全市最拥挤245公车。这次他的目标是那个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她抱着一个旧布包,眼睛四处张望,充满了警惕。沈居早就瞄准了她那个鼓鼓的裤袋,袋口用粗糙的麻线密密缝着。然而,那妇女还不放心,右手紧紧地捂在了上面。

沈居冷笑,心里说道,那只能怪你自己不走运了,让老子碰上你。他上了车,紧紧挨到那女人的身边,然后假装被绊倒的样子,身子猛得向前倾,一手打开了那女人的右手,一手用锋利的刀子割开袋子,轻而易举的拿到了那个鼓鼓的东西。

当女人发现自己被盗的时候,她猛的尖叫起来:“俺的钱!俺的钱被偷了!天呀,那是俺借来给闺女治病的钱,没有了钱她会死的呀!”她的眼泪混着鼻涕像决堤的水般涌出来,然后,她突然跪下来,朝着坚硬的铁地板用力磕着头:“求求你,求求你!把钱还我吧,没有钱,我闺女真的会死的!”

车厢里人,有的冷漠的望着她,怪她自己不小心,有点同情地看着她,然而爱莫能助,而沈居,在一个离她很远的角落,得意地笑着,因为从那个东西沉甸甸的手感来估计,应该是一笔相当大的生意。

果然,当沈居迫不及待地打开那个旧布包的时候,他的眼睛放出了光。厚厚的两叠,再加上一些零碎的散钱。数了数,正好是二万三百五十元。这是他当扒手以来最多的一次收获,看来,又可以好好享受几天了。

沈居接下来好几天都活得如神仙,带着一帮同类小流氓,吃得酒店,住得宾馆,每天晚上还有漂亮小姐供他软玉温香的,他快活得如同上了天。

这天,他和几个哥们来到“伙伴”量贩,叫了个包厢兼几个小姐,兴高采烈地唱起了KTV。不知啥的,他今天怎么看都觉得这个经常陪自己的红玉小姐不称心,眼圈肿得像熊猫,嘴巴红得如猴子屁股,整个儿庸脂俗粉。他趁上厕所的时候叫了当班经理,要求换一个清纯一点的妞。

红玉刚出去不一会儿,一个低眉顺眼的女孩走进了包厢。沈居一看,不禁大喜。这个女孩非常可人,弯弯的眉,大大的眼,一副怯生生的模样,仿佛一株水灵灵的小白菜,真把沈居看得快要流口水。

女孩很会唱歌,嗓子清脆动人,甜甜的带着自然的纯朴。闲聊中,沈居听她说自己叫小菲,还在念大学,家里穷需要钱,所以利用课余时间出来赚钱。沈居听了更加高兴,他看小菲娇柔羞涩的样子应该还是个处女。心想,最近老天待自己真是不薄,好事一件接一件。

大伙儿玩得很尽兴。渐渐地,那些哥们都搂着小姐去睡觉了,只剩下沈居和小菲还在包厢里。沈居觉得时机到了,他暧昧地抚摸着小菲的细滑的手,并有进一步的意思……

小菲却躲了开去,说道:“沈哥,我的身体很丑陋,你不可能喜欢我的。”

“怎么会呢!”沈居眯起色眼,“你最难看我也喜欢。”

“真的吗?”小菲娇笑着,突然慢慢得解开了上衣。

她里面什么也没有,真的什么也没有!

一个平坦的身子。

“你……你……”沈居指着她,吓得说不出话来。

“呵呵呵!”小菲笑得很妩媚。她的右手摸向自己的左胸,伸了进去。不一会儿,她便拿出一颗心脏,一个已经发霉了的心脏,发出一阵阵令人发呕的臭味。

而她雪白的胸膛上,鲜血正潸潸地流着,红得触目惊心,消魂散魄。

“沈哥,我的心脏不好。我妈好不容易借了钱给我做手术,却让你那么轻而易举地不劳而获。现在,你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不可能再还我了。那我,就只有拿你的心脏来抵债。”

沈居的喉咙发出咯咯咯的声音,眼里充血,全身发颤,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看到小菲柔软的小手伸过来,猛得插入了自己的身体。

第一个沮咒,送给那些毫无人性的偷盗者,如果再不停止自己罪恶的双手,那么……

二、还我钱

傅明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慌正包围着他。

二天前,他洗完澡舒服得躺上床,觉得身子底下好像有一件东西,不舒服得顶着他。傅明爬下来,掀开床单,一只黑呼呼的皮包,正静静地躺在那里。他大吃一惊,他记得很清楚,这个皮包,他明明扔掉了,就在街头的那个垃圾筒里。而如今,它竟然再一次出现在他床上。傅明抖着手把它拿上来,用打火机点燃了它。

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也是相同的时间。因为第一天的事情,让傅明感觉有些紧张。所以,那天他在外面玩了一整天。走在狭窄昏暗的楼梯,他无端地觉得心慌,当他终于到达家门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他用钥匙打开门,只看见“咣啷”的一声,似乎有什么掉在了地上。

傅明打开了灯,他看清了地上的物事——是一根拐仗。紫红的,木头的,闪闪发亮,顶端是一个龙头。没错,就是这根拐仗,它就在自己的脚下,犹如一条毒蛇,发出冷冷的嘲笑。傅明的心猛的抽紧了,难道真的是他?

不!他已经死了,傅明对自己说,镇定,也许这只是一个巧合吧!他一向强悍,根本不相信那些可笑的说法。他拿来一把菜刀,把拐仗砍了个稀烂。

虽然,他否认了自己的胡思乱想,但那两件东西总是在他眼前晃呀晃。几天前的一幕,像电影一样滑过他的大脑。

那天,他守在建设银行很长时间,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他决定晚上“加班”,如果再没有收入,他明天就只能吃包子。他在一条漆黑的小巷中等了多时,终于发现那边路灯下走过来一个身影。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满脸皱纹,满头白发,拎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拐仗落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笃笃”声。

傅明的眼睛马上亮了,等老头再走近一些的时候,他突得跳出来,并迅速无比的做了个漂亮动作,一把抢过了那老头手里的皮包,飞也似地跑。

老头愣了一下,马上醒过神来,大叫道:“快来人呐,强盗抢东西了。”他叫着跑上来,丝毫没有留意脚下。然后,他踩上了一块西瓜皮。

“砰”的声音,老头跌倒在地,手上的拐仗也咣啷一声摔了出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他的头刚刚撞在旁边的石头尖上,顿时血流如注,昏死过去。

傅明打开皮包,却发现里面才二百多,失望得很。他拿出钱,把皮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筒,至于那根拐仗,他当然碰也没碰。然而,一连两天,它们竟然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他的房间里。他突然想到,这些东西出现的时间,正是那老头跌死的时间,他再次心虚起来。无论如何,今天晚上,绝对不能再呆家里了。

傅明出了门,决定找个热闹的地方过通宵。

当他在酒巴正喝得痛快时,突然停电了。他气得真骂娘,只得无可奈何地走出来。喝得是有点多了,他感到头重脚轻,晕呼呼,直到他听到了那阵熟悉的“笃笃”声

他蓦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竟然又来到了那条小巷。更可怕的是,那路灯下走过来一个身影: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满头白发。他低着头,拎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拄着拐仗!天,不就是几天前摔死的老头吗?傅明感到全身冰冷,汗毛倒立。

老头走近了,抬起了头。这次傅明看清楚了他的脸。他的额头,正不停地流着血,一滴又一滴地流下来,流过那张满脸皱纹的脸,说不出来的诡异可怕。他的眼睛,直直地瞪着傅明,那里面充满厌恶、愤恨、狠毒。他的嘴唇向两边裂开去,阴冷地说道:“还我钱!”说道,他张开鸡爪般的手,慢慢得伸向傅明。

傅明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叫声,拼了命地跑。然后,他踩上了一块西瓜皮。

第二天,电话新闻报道:在某某巷子同一个地方,一周内连续有两个人被西瓜皮滑倒而摔死。希望广大市民在小心行路的同时,也请注意公共道德。

第二个诅咒,送给那些丧尽天良的抢劫者,如果再继续自己罪恶的行为,那么……

三、我要给你打工

周心是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长得浓眉大眼,虎头虎脑的。他功课很棒,又乐于助人。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同学也乐意和他玩。周心过得很幸福,他最爱的人是妈妈。

周心觉得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头发乌黑发亮,皮肤又白又嫩,嘴唇红艳艳的,就好像电视上的明星那样。妈妈很疼爱周心,说话又温柔,从来不对他大呼小叫,对于周心的种种要求,她也想方设法的给予满足

妈妈在一座三十层楼高的大厦里上班,周心去过她的办公室。雪白的墙壁,纤尘不染的地板,气派豪华的桌椅。妈妈的同事们都很和气,男的西装革履女的衬衣短裙,看上去全都高素质的模样。高素质这词周心并没有学过,但老师有一次看见周心的妈妈时曾经说过——周心的妈妈肯定是个高素质白领。

但周心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他在电视里看到的办公室永远都是忙忙碌碌的,桌子上应该是成堆的文件,并且摆满了纸笔,还有一台台闪烁的电脑。但妈妈的办公室空荡荡的,就是墙上贴着营业执照等证件。而且妈妈很清闲,喝喝茶,偶尔翻翻报纸,或者和旁边的楚阿姨聊天,其他叔叔阿姨也都一样。

当周心提出心中的问题时,妈妈笑了:“傻孩子,最近公司生意不好,自然工作也少了。”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敲门声,走进来一个脸色疲倦的叔叔。他的手上拿着一张印刷纸,谦逊地说:“请问哪位是林宇小姐?”

妈妈连忙热情地站起来:“我就是,来,你请这边坐。”

她又对周心说:“心心,妈妈现在有事,你自己去张叔叔那里玩吧,不要出来打扰妈妈。”

周心乖乖地点了点头,跑到里面张叔叔的办公室,张叔叔并不在。

周心终究有些好奇,因为妈妈很少让他来办公室的。妈妈是不是也像电视上面的阿姨一样,办事干净利落,说话精明果断呢?他把房门开了一个缝,偷偷瞧着。

那个叔叔坐在妈妈对面的椅子上,眼里充满渴望:“林小姐,你们这里招司机吧?”

妈妈点点头,和气地说:“是呀,你对这个职位有兴趣是吗?”

叔叔拼命点头:“林小姐,我来这个城市快半个月了,还没找到工作。家里正等着我寄钱回去糊口,我真的非常需要这个工作。”

“这个呀,那我可以和我们老板求一个情。不过呢,我们公司有个规定,为了预防工人违约或者别的意外,必须交押金,你觉得怎么样?”妈妈慢理斯条地说。

叔叔急着问:“要多少?”

“不多,才三百二,合同后三个月就退款。”

“可是,我……现在几十元钱对我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叔叔很为难的样子

妈妈笑着说:“可是,你想想,你得到了这个工作,一个月就能赚一千多呢。明天就可以上班,下个月十号就发工资了。名额就一个,竞争的人一大把,我是觉得你困难才打算帮你的。”

“谢谢你了,林小姐。不过……”叔叔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身上,只有三十元钱。”

“明天我们就成同事了,我好人做到底。你先交三十,其余我给你垫上,你明天来报到的时候还给我就好了。”妈妈很热心的建议。

那个叔叔非常高兴,马上摸出两张皱巴巴的钞票,塞到妈妈手里,并不住的道谢。

周心看到这里,开心极了。原来妈妈的工作就是帮别人找工作,她还那么善良的帮助困难的叔叔,实在令周心太自豪了。

这天放学后,周心在校门口等妈妈来接自己,可是过了好一会,还不见她的身影,他有点焦急。

正在周心忐忑不安的时候,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姐姐走上来。

“你是周心吗?”大姐姐的语气很亲切。

“是呀,你是谁?”周心问,带着防备。妈妈很多次叮嘱过他,现在的骗子很多,最好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至于别人给吃的东西,那是更加不能碰了。

“我是你妈妈新请的保姆,我叫小欢,你妈叫我来接你放学呢!”

“妈妈说过,不能随便相信别人的。不行,我要等妈妈。”周心闪着聪明的大眼睛。

“小家伙还真机智。那我说几件事件给你听听,你就相信了。你的生日是12月21号,最崇拜的是超人,最喜欢吃榴莲和臭豆腐,最讨厌的事是理发和洗澡。”

小欢姐姐压低嗓子,“还有呀,你的小屁屁有个黄豆大小的红色胎记。是不是呀?”

周心涨红了脸:“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他心里面怪着妈妈,居然把胎记都告诉人家,实在太丢脸了。

小欢用自车行驮着周心,很快就到了家。

家里开着门,妈妈肯定回来了。周心换上拖鞋,兴冲冲找妈妈兴师问罪。他先跑到厨房里,咦,怎么不是妈妈?一个五十多岁的奶奶正忙碌着,看到周心脸上笑成了一朵花。

“心心,你回来了?”

“你是谁呀,怎么会在我家呢?”周心皱起眉头。

“调皮鬼,连王奶奶也耍,在你家做厨子一年多了,竟然来问我是谁。”王奶奶嗔怪着,疼爱地看着周心。

王奶奶,在我家做了一年多厨子?周心觉得好滑稽,他压根没见过这个王奶奶。也许是一个亲戚吧,和他开玩笑的,周心想着就坦然了。他正想跑去爸爸妈妈的房间找妈妈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

“周心回来了,快来房间温习功课。”

好像不是妈妈的声音,但周心还是很快地跑进了自己的书房。

写字台前,坐着一位秀气文静的阿姨,戴着近视眼镜,满脸的书卷气,也是个陌生人。周心愣在原地:“你……”

“周心,你一回家就想着玩。这样怎么行,老师希望你以后一定要努力了。”阿姨不太满意地看着他。

“你不是我老师,我不认识你。”周心生气地说。

“你这孩子就这样,辛辛苦苦在你家教了你快半年,从来没有叫过我一声老师。”

教了半年的老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着“老师”一本正经的样子,也不你是开玩笑。周心突然有点怕,难道我就像超人那样忘记了以前的事情?他几乎要哭出来。

这时,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妈妈!”周心欢叫着跑出去。

不是妈妈。不过还好,这个人周心倒是认识的,就是上次妈妈办公室里见过的那位叔叔。他现在不再是愁苦脸的样子,看上去神采奕奕,精神饱满。

“心心好呀!你妈我已经接回来了,她马上就上来了。”叔叔笑着说。

“叔叔,你怎么认识我?”周心想,难道那天叔叔看到在隔壁房间的我了吗?

“臭小子,我在给你家做了半个月司机了,怎么可能不认识你呢!臭小子真调皮,就会拿你吴叔叔开刷。”

是了,周心想起来,吴叔叔那天是来找司机工作的,妈妈也答应了。这么说来,他是为妈妈开车了。可是,妈妈根本就没有车了,而且,他也根本没有真正和吴叔叔见过面呀。

周心仿佛做梦般,怎么也理不出一个头绪来,他越来越感到害怕。

“心心,你怎么了,脸色这么白?”吴叔叔接着又大声叫道,“王妈,赵老师,小欢,你们快来啦,心心有点不对劲。”

“发生什么事,心心,心心怎么了?”门外又传来了一个急切的声音。

妈妈,是妈妈回来了!周心欢喜地想叫,然而,他发现自己根本发不了声音。

小欢姐姐拉住了他的左手,赵老师拉住了他的右手,王奶奶站在后面,搂住了他的脖子,吴叔叔在一旁悠闲,得意地看着门外。

门外,妈妈的脸歪曲了,她惊恐地瞪大了双眼。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周心从来没有看到妈妈这么可怕的样子,她如同纸糊般脆弱,“簌簌”地发着抖。

“我们只是想给你打工呀,你不是收了我们的押金吗?我们永远跟随你,要你做老板。心心那么可爱,我们更加不舍得离开他了。”

四张嘴巴同时说,带着阴恻恻地笑。

第三个诅咒,送给那些恶贯满盈的诈骗者,如果不想让阴魂缠到你那天真无邪的孩子疯掉为止,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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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雪里狐



十一月,北海道开始下雪,初冬雪下得不够密,积得也不厚,气温到也不是很低,住在朋友老王的海岸别墅里,可以感受到不一样的雪岸风景。

早上起来,雪已经停了,院子里薄薄一层积雪将小树小道半遮半盖着,房顶屋檐、围墙顶端,院落篱笆都披上了一层白雪,好象皮一条长长的银狐毛皮围脖。

就在这个冬日早上,我救了一只狐狸。

先是听到有什么东西抓挠木板的声音,声音源自院落里一幢小木屋,大约是堆放杂物用的,我以为是主人养的猫猫狗狗在里面闹腾,于是过去把门打开。门刚开启一条缝,一个金红色的小东西哧溜一下从我脚背上穿过,从篱笆缝隙间钻了出去,出到墙外,还回头从墙孔里瞪着两只小圆眼睛看了我一眼。我还没来得及判断这是什么动物,小家伙便转身遛走了。

雪地上留下一串梅花爪印,爪印尽头,一团金红色的毛球如雪中火流星。

“卡特呜乃……”有人在我身后叫了一声,回头一看,是主人老王。

“早啊,老王,我已经睡够了。”

“哦,我是说,刚才那东西是狐狸,不知啥时候被关在柴房里了。哎呀,被你放跑了,可惜可惜。”

“积点德吧,你这家伙。”我笑着骂了老王一句。

吃早餐时,我说:“其实,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狐狸了,毛茸茸的,可爱的要命。”

“拉倒吧,你喜欢狐狸精还差不多。”

“那是,这么冷的天,晚上要能搂着一只漂亮的狐狸精美眉睡觉,多爽啊,哈哈。”

“日本人很喜欢狐狸的,你看那些日本乡村最多的‘稻荷神社’,大门外不摆两头石狮子而是摆两只石狐狸。”

“日本人也有狐狸美女?”

“是啊,也相信狐狸变美女报恩哦,你看,日语狐狸叫‘卡特呜乃’,发音与北海岛方言‘赶快回来睡吧!’发音很像,据说汉字的‘狐’日文的读音便是由此而来的。”

“好香艳的发音。”我赞道,心驰神往中。

独自乘火车到东京,走运得很,邻座居然是个美女。日本女孩普遍不是很漂亮,也不见得丰满,高挑身材的更少,虽然白皙斯文,近视眼女孩很多,虽然大眼睛女孩不少见,但仔细一看,都是做了眼皮切割手术的。

邻座女孩有一双带水明眸,忽闪水灵的眼神及其自然,她的头发染成金红色,配上圆圆眼,让我想起那天放跑的那只狐狸。

头发不长,直溜溜滑滑顺顺的,让人很难抑制住抚摸它的冲动。

更开心的是,她对我蹩脚的搭讪表现得十分配合,车到终点站时,我们已经熟悉到可以共进晚餐的程度。

晚餐后,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销魂的晚上。

这个叫西村雪子的女孩,实在可谓人间尤物……

周雄军见到雪子时,眼睛都直了。也难怪,日籍周太太长得实在……不好看。周雄军是我大学同学中最早去国他乡的,已经在日成家多年,这小子人高马大,一表人才,夫妻俩一站,实在很不配。

“她叫西村雪子,二十一岁……关于她的资料我只知道这么多。”我给周雄军解释道。

“找日本女人,还是不能太漂亮……”谈起在日华人故事,他资料特多。

“早年,和我一块儿来日本的有一个叫叶晓军的,我俩特要好,他人没我高,学历资历什么都不如我,拿到定居证也比我晚很多年,他出生知识分子家庭,人特本分,除了打工读书,从来不进风月场所,生性又腼腆,很少与女孩交往……不过,他后来娶到一个绝色美女,曾令我们一帮漂日族艳羡不已。

“那女的比他小十几岁不说,身材、脸蛋一流不说,还很有钱……可惜,晓军婚后并不怎么快乐。经常找我们喝酒解愁。一次,他酒后吐真言,给我们说了他的隐情。

“结婚没多久,晓军便把老婆带回国见老父亲,他老爸一见这个日本儿媳,顿时脸色大变,他把儿子拉到一旁问了一个问题,然后……居然气得心脏病发住了医院……”

“哦,莫非老爷子是个老八路?”

“不是,没哪么老……老爷子从医院醒来第一件事,便是要儿子把儿媳给休了……儿子再三追问理由,老爸让他从家里电视柜抽屉里拿来一叠DVD,居然全是翻版日本A片,老头指着一张封面上的裸女说:‘瞧瞧,这就是找的好老婆’。

“晓军一看,还真像,但还是心存侥幸反驳说‘长得像的女人很多啊。’

“‘可是,我问过你,你媳妇背上有没有一个枫叶刺青,你说有。’老头把碟片翻过来,封套背面,骇然印着那位AV女郎的背影,裸背上有一张血红的枫叶刺青,他十分清楚,刺青位置与他媳妇背上的刺青位置一模一样。”

听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端,晚上回到宾馆,突然神经质般的在雪子身上查找什么,把女孩逗得咯咯直乐。

“你发现我的真实身份了?”笑够了,女孩突然提出这么一个奇怪的问题。

“……什么?”我懵了。

雪子抿嘴一笑,说:“其实,我本来想明早告别时才告诉你真相……”

“真相?”我惊讶。

“在北海道,你救了一只被囚禁的狐狸,对吧?”

“是啊,有这么回事。”

“那就是我啊……我们狐狸家族一向有知恩图报的传统,我陪先生一星期,就是为了答谢您的大恩。”

说罢,雪子从我怀抱里滑出去,面对我双膝跪下,深深施礼。那副介有其事,一本正经的摸样,令人又好笑又爱怜。

绵缠达旦,天明时方才昏睡过去,中午醒来,雪子已不见踪影。

我给老王打了个电话:“王兄,你太客气了吧,送这么重的礼。”

“哈哈,客气客气,老散,你好心有报,狐狸报恩,与我何干,哈哈。”

“少来,当我三岁小朋友啊,我没提你送的什么礼,你咋知道什么狐狸报恩啊。”

“哈哈,聪明……怎么样,那妞不错吧?”

“绝色尤物!”我赞道。

“那是,雪子小姐可是日本小有名气的电影演员哦。”

“……明星?不会是AV明星吧?”

“废话,电影明星我请得起吗?”

我晕倒。

老王是个百货商人,我这次到日本为他组织了一批狐狸皮围脖,给他赚了不小一笔,所以他才会舍得掏钱给我送这么一份浪漫大礼。

假如……这个雪中狐狸精给我染上什么病,那……那便是上天给我的报应了。想到这里我惊出一身冷汗,发誓再不敢染指裘皮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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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上南英俊



英俊姓南,这个姓氏很难得,英俊的确很英俊,这个名字很衬他。

当我把南英俊领进我家时,光线幽暗的小屋顿时亮堂起来。

最亮的,莫过于美美的眼睛。

我和美美同居三年,至少两年半没见她这般流光溢彩。

有了南英俊,生活变得丰富了许多,我们三人一起喝酒,看电影,飑快车到海边吹风,东南西北的胡扯,大多时候,我和英俊谈论的都是我俩小学生涯的壮举,美美听得很专注,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英俊轮廓分明的脸庞。

一星期以后,英俊告别我们的时刻即将临近,美美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连续几夜失眠使他变得憔悴。

半夜醒来,我发现美美在悄悄的哭泣。

“美美,你好像有什么心思?”我关切的问。

“……我,对不起你……我,我,我爱上了南英俊。”

那晚,我也失眠了。

第二天晚上,月黑风高,我拉着英俊进酒吧喝酒,我们在酒吧里烂醉如泥。

还好,酒吧老板是哥们,没把咱俩扔大街上。

醒来已经是中午,我们被俩警察叫醒。

警察一句话就把咱俩的酒全部吓醒。

“昨晚一点五十分,你的同居女友美美被人掐死在床上。”

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警察破案无门,曾经温馨快乐的屋子做为犯罪现场始终被封锁,发生凶案的城市已成伤心之地我们必须抛弃。

一个有雨的早晨,我和英俊携手并肩,双双踏上去另一个城市的路程。

从今往后,只剩下我和他,喝酒,看电影,飑快车到海边吹风,东南西北的胡扯。

英俊永远不会知道,他酒量远不如我。

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并没喝醉。进入包厢后,我醒来了,从后窗爬出去,潜回了我的住所。

掐死美美不费多大力气,但忘记她的最后眼神比较困难,至今我还记得她眼神里的惊讶,仿佛是问我:

“你,怎么这么狠?”

“对不起,美美……我也爱上了南英俊……你不该跟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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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人儿



“这两个……怎么和其他的不一样?”

司凯指着一堆石头小人儿里与众不同的那两个问着摊主。

“呵呵,先生真有眼光,这两个看起来比较特殊的,是最开始的母版呢……这一大堆小人,都是照着它们的样子做出来的。”摊主指着那两个脸上没有表情的小石人说。

“我能拿在手里看看吗?”

“可以……给您。”摊主把那两个中号香水瓶大小的小石人递给司凯。

司凯仔细地端详着手里这两个小石头人……虽然这两个同其他小人一样,都是汉白玉做的,都是古装打扮的男人样子……但其他的小石人都是面带笑容,眼睛眯起,嘴角上扬……唯独这两个没有任何表情……嘴唇紧抿,眼睛平视……如同陌生人在路上擦肩而过的冷漠面孔。

“……不瞒您说,这批小石头人儿我卖得相当好,人多时,一下午就能买二三十个……但唯独这两个小人我一直没卖出去……您想买的话,我送个人情──买一赠一……两个一起买走,只收一个的钱……您看怎么样?”

“……买一赠一的话……要多少钱?”

“三百,三百块钱,您把这两个一起拿走。”

“三百!!!”司凯吓了一跳,“太贵了吧……你当这是古董吗?!”

“呵呵,货卖有缘人……喏,给您一个脸上带笑的普通小人儿……只要和手里这两个不笑的比一下,您就知道了。”摊主边说边又递过来一个。

……果然,司凯刚接到手里,就感觉到了明显的不同。

虽然看着材质都一样,但笑着的小人拿在手里很轻,手感很糙……而不笑的小人手感却非常圆润,不但重了很多,拿在手里……更是有种说不出的质感。

“这一堆带笑的小人儿,只要50块钱一个……但都是从工厂出来的货,是机器成批刻的……这两个不笑的小人儿,可是纯手工一刀一刀刻出来的……您自己感觉一下那手工的精细,别说五官和眉眼,就连衣服摺,都跟真的一样!……绝对物有所值,您拿回家去,无论摆什么地方都好看,包您越看越喜欢。”

“……两百块钱,两百块钱我就买。”司凯摸摸钱包──他对手里这两个面无表情的精致小人……有种莫名的好感。

“两百太少了……最少两百八……您可是花一个的钱买俩呢!”

五分钟后,以两百四的价格,司凯买下了这两个已被他在手里攥热的石头小人。

回到家里,司凯把这两个小人摆在桌子上,开始仔细端详起来。

──这两个小人都是纯白色的,同样的打扮,同样的面无表情……但仔细看还是有区别的──其中一个,双手背在身后,脸型较方;而另一个,则是手臂自然垂在身体两侧……是个下巴尖尖的瘦长脸。

“……刻得真精细啊!……比例,细节都和真人一样!”司凯盯着两个小人看了半天,不禁出声赞叹起来。

“……哦……原来这个方脸的……不只是背手这么简单!”──他又有了新发现。

在桌子后面的墙上,有一面硕大的镜子,从这面镜子里,正好能看到这两个小人的后背。

通过镜子,司凯发现,手在身后背着的方脸小人,它手里似乎握着一个细长的东西……但那东西只能看到一点点,剩下的大部分,都藏在了它的袖子里……看不清是什么。

把两个小人反过来调过去的研究了好一阵之后,司凯得出一个结论──今天的消费是物有所值的,这两个小东西的确是罕有的精品……至少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精细的东西。

第二天,司凯起床洗漱完毕之后,在桌子前面梳头──他家的洗手间很窄,而且与洗手台前的镜子相比,他更喜欢对着桌子后面的大镜子整理仪容。

头还没梳几下,司凯就在镜中看到桌上有东西动了一下。他眨眨眼睛,仔细看看桌上的几样东西──手动刮胡刀……昨天买的那两个小人……几瓶护肤的乳液之类……没什么东西会动啊!?……他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梳完头,他把梳子放回桌上,转身准备走向门口,出门上班。

就在司凯要转身的那一刻,他眼角的余光,看到桌上又有东西动了一下!

司凯揉着眼睛,盯着桌子上仅有的几样东西看了半天……没发现任何异样,虽然开着窗,但桌子上并没有任何会被风吹动的东西。

……难道我今天连着两次眼花?

司凯觉得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距离上班时间还有20分钟,时间并不允许他继续怀疑自己了,快步走到门口,穿上鞋子,司凯出门上班。

刚走到楼下,他突然感觉有水滴在脸上,抬头一看,原来开始下雨了。

“该死!”他猛然想起自己没关窗户。

跑步上楼,司凯打开房门,走到窗前,仔细把窗户关好──窗前有不少电器,被雨淋到可就惨了。

经过桌旁的镜子,准备出门时,司凯习惯性地对镜整理了一下领带,就在这时,他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件怪事。

──两个原本背对着镜子的小人,现在都是脸朝着镜子的。

两个小人现在正背对着自己……从镜子里,司凯看到,那两张面无表情的脸仿佛正在注视他!

接下来的一整天,司凯都无法专心工作……他把那两个会转身的小石人带到了公司里,摆到了办公桌上,有空就盯着看,想观察它们到底会不会再转身移动。

但很遗憾,直到司凯下班,这两个小人也没有动一下。司凯甚至怀疑起自己那时是不是看错了。

下班之后,司凯把两个小人带回了家,除了不喜欢在公司里放太多私人东西之外……他还觉得,这两个小人不应该被别人看到……他也不明白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

当晚,上床睡觉前,司凯把两个小人以背对镜子的姿势摆回了桌上,……并且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作为证据,以便明早查对它们是否在夜里偷偷移动过。

关灯以后,司凯盖着毯子躺着床上,眯眼看着桌上那两个小人。

……窗帘的一角没有拉严,月光狡猾地从这个仅有的缝隙射了进来,照在桌上,照在那两个小人身上。

两个小人在月光下静静地立在那里,它们原本就是纯白色的身体,现在显得更加晶莹……盯着看久了,司凯竟然产生一种小人儿是有生命的感觉。

……这两个白色、香水瓶大小的石头小人儿,真是有种难以言喻的诡异。

渐渐的,司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司凯起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查看桌上那两个小人儿。

……但根据昨晚拍下的照片,司凯这次可以确认,它们昨晚没有移动过。

“……呼……看来昨天肯定是我自己的记性出问题了。”司凯松了一口气,说也奇怪,发现小人昨晚没动之后,他心里隐隐有种莫名的失望。

摸摸下巴,司凯在桌后的镜子中打量了一下自己──他发现该刮胡子了。

在脸上摸了点剃须的乳液,司凯拿起桌上的手动刮胡刀,开始刮起下巴上的胡须来。

“哎呀!”

一个不小心,他刮疼了自己……用手一摸,原来下巴上鼓起了一个小小的青春痘,隐藏在胡须里,正好被锋利的刀片刮破了。

虽然他迅速用手按住了伤口,但还是有一滴血滴了下来……“真倒霉!”,司凯捂着伤口,跑到洗手间去拿创可贴和纸巾。

把下巴上的伤口贴好之后,司凯拿着纸巾回到桌前,准备擦干刚才滴到桌上的血。

但他找了半天,发现桌子上……并没有任何红色的液体……“我刚才那滴血到哪去了?!”

他纳闷地拿起刮胡刀,准备拿到洗手间冲掉上面的胡茬和血迹……但他惊讶地发现,除了黑黑的胡茬之外,刀片上干干净净──竟然没有一丝血迹!司凯低头看看桌上那两个小人……他发现那个方脸的小人……似乎正带着笑意看着他!

是的,没错,它那原本紧抿的嘴角现在上翘了──仿佛看到了什么高兴的事一般。

而且,不只是这样……司凯发现,这个背着手的方脸小人,它现在的颜色似乎更深了一些,相比于旁边的那个瘦长脸,它的方脸上……似乎带了一点浅浅的红色。

司凯摸着自己下巴上的伤口,看着那一点血也没有的刮胡刀片……他猛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撕开下巴上的创可贴,司凯用手指按了一下伤口,沾了点血。接着,他把那个带血的手指按到了嘴角上翘的方脸小人头上。

当他把手拿起来时,发现手指上竟然不剩一点血迹,比海绵吸的还干净!

──这小人果然可以吸血!

狠了狠心,司凯用刮胡刀片在手指上划了一下,随着皮肤的裂开,鲜血迅速从伤口中涌了出来,汇聚成一滴……忍着疼,他小心地把那滴鲜血滴到了方脸小人头上。

下一秒,司凯看到了这辈子最诡异的事情!

那滴鲜血滴到方脸小人头上之后,竟如同滴到纸巾上一样,迅速渗了进去!!!……而且那方脸小人的颜色,也在瞬间变深了一些……尤其是它的脸上的红色,和旁边小人的瘦长白脸相比,更是对照鲜明!!

……难道用血……可以让它们变成活的……?!

伴随着砰砰的心跳,司凯把割破的手指移到了瘦长脸小人头上──他准备给它也来一滴血试试看。

“他不喝血的,只滴到我身上就行了!”

──司凯突然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这是一种微弱但嗓音很粗的男人声音……可司凯并没看到哪个小人的嘴巴在动。

从内容推断,这句话应该是方脸小人说的……既然血滴到他身上都会被吸收掉,说话也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了。

“把我转过来脸朝镜子,你就能看到我在说话了。”司凯又听见一句。

把方脸小人转了个身,让它脸对着镜子,之后,司凯顺便把瘦长脸也转了个身,让它们都脸朝镜子。

“他没被唤醒,现在还不能说话。”──从镜子里,司凯清楚地看到,方脸小人的嘴巴在动着。

“……为什么你会说话……?”

“因为你把我放到镜子前,还喂我以鲜血,如果不是你刚才那滴血,我会一直沉默下去。

……除了皮肤的颜色,方脸小人在镜中的表情宛若真人一般。

“太神奇了!”司凯简直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要问你些什么呢……对了……昨天,你们到底转身了没有?”

“有,我们转身,是为了在镜中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上一次,我看到自己,是在29年前。”

“29年!……你们……经历过很多吗?”

“我们被制造出来,已有几百年了……但我们曾换了很多主人。”

“是谁?……是造的你们?”

“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把我们雕刻完成之后,她就心力交瘁而死了。”小人脸上的表情有些沉痛。

“……为什么你旁边这个不说话?”司凯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以人的鲜血为食,他以人的阳气为食,睡觉前,把他放在你枕边,第二天,他就和我一样了,但你直接看不到我们说话,你可以听到声音,只有对着镜子,才能看见我们动作。”

“我有个疑问,你们不是石头做的吗?为什么会……”司凯心里升起一股寒意。

“我们确实是石头做的,但我们和人一起生活的太久了,伴在他们身边,观察他们生活己有几百年,渐渐的,我们也有了生命,不再只是石头人,……不只是我们,即使你把一块木头,或者用泥土做成人形,每天和它一起生活,只要超过50年,它也可以像我们一样。”

“……那这世界上像你们一样的小人儿不是很多。”……司凯突然想起了那些佛像……它们也是和人一起生活,为什么它们不会开口?

“有生命的小人儿,确实有很多,多得远超你们的想象,但让我们开口说话,需要极大的机缘。”

“机缘……你指的是?”

“以我来说,你带我回来之后,如果没有把我摆在镜子前,也没有滴血在我身边,那我会一直沉默下去──如同一块真正的石头。”

“原来是这样啊!”从自己第一眼看到小人儿就感到好奇,然后买回家,放到镜子旁……司凯觉得,这机缘真的有够大。

“……嗯……会说话,能吸血,又是石头做的……你到底是什么呢?”

“我是一个听候主人差遣的小人儿,让我开口的人,就是我的主人。”

“……你都能做些什么呢?”有一瞬间,司凯狂喜地想到了阿拉丁神灯。

“我能为你杀人。”

镜子里,方脸小人一把抽出袖里的剑──尽管他在桌上是一动不动的。

“……除了杀人呢?!你还能做别的事吗?”

“把我颠倒过来,看看我脚下的字。”镜中,方脸小人失望地把剑收回袖子里。

司凯轻轻拿起方脸小人,颠倒过来一看……

小人脚下刻着两个非常细小的字,看了半天司凯才辨认清楚,那两个字是──死红。

“我只能作这一件事,否则雕刻的时候就不会让我拿着剑──我被制造出来,就是为了见血。”被司凯放回桌上后,小人在镜子里这样说。

当晚入睡时,按照方脸小人所说的,司凯把那个瘦长脸的的小人放到了枕边。

方脸小人那可怕的单一功能,让司凯很失望……他希望这个瘦长脸可以带来惊喜。

“这个瘦长脸小人儿,会不会是个招财童子呢?”当晚入睡时,司凯看着枕边的那个小人胡思乱想……想着想着,他渐渐睡着了。

这夜,司凯作了一个久违的好梦,在梦里,司凯梦见自己一夜暴富,万人敬仰,身边佳丽成群……

这个美梦好长,直到第二天醒来,他才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

睁开眼睛,看到的还是那个不大的家;摸摸枕边……昨晚放在那里的小人还在。

拿起那个瘦长脸小人一看……司凯觉得它比昨天更白了,对着亮处一照,竟然白的有些透明!

把瘦长脸小人拿到镜子前时,司凯看到自己在镜中的脸,竟然多了几分憔悴。

“你现在能说话了吗?”司凯低头看着小人在镜子里的瘦长脸。

“可以说话了,谢谢你的阳气,主人。”桌子上,瘦长脸小人一动不动,但在镜子里,它笑着给司凯深深鞠了一躬。

“你……可以为我作什么吗?”司凯满怀期待地问。

“我可以给你的仇人带来厄运。”

“……除了给别人带来厄运之外,你还能作什么吗?”

“不能,主人,我被雕刻出来时,就带着这个使命。”

司凯心里“咯噔”一下──看来这个小人也不是什么善类!……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想了想,司凯拿起这个瘦长脸小人,慢慢颠倒过来……眯着眼睛,他终于看清了刻在小人脚下的那两个小字──命白。

死红……命白。

“……它们能帮我做什么呢?”

一个是只能杀人,一个是只能给别人带来厄运……唉……

想了很久之后,第二天,司凯把那两个小人锁进了抽屉里。

一周之后,司凯在低头系鞋带时,竟然一头栽倒……虽然他很快就爬了起来,但同事都说他脸色很差。

周末去医院一检查,医生竟然说司凯贫血。

“…贫…血?…我怎么会贫血呢?!”司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突然,司凯想起了家里那两个被锁在抽屉里的小人儿──死红和命白。

……回到家里,司凯打开那个放着小人的抽屉一看……所见的情景让他吃了一惊!

──叫命红的方脸小人,现在全身已经变成粉红色……而那个瘦长脸的命白,也变得更加透明!

“……你们……你们怎么变了好多?!”

“因为你一直在喂我们。”两个躺在抽屉里的小人异口同声地说。

“……什么?!我没有继续滴血给你啊……我也没有让你在枕边吸我的阳气!”司凯把两个小人拿到桌上,摆到镜子前。

“只要被人唤醒,我就会自动从唤醒我的那个人身上吸血的……主人,我也是,不管你是否把我放在枕边,被唤醒以后,我就会一直吸你的阳气。”两个已经不再是白色的小人,在镜中表情平静地说。

“你们这样,我怎么办?!我已经贫血了……你们不能再这样了!!”司凯喊了起来。

“主人,这个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只要我们被唤醒,就会一直仰仗唤醒者生活──直到他死为止。”命白眨巴着眼睛说。

“你们这样的话,估计我也活不长了!……我死了你们怎么办?!”

“我们会褪回白色,等待下一个人将我们唤醒。”死红和命白再次异口同声的说。

“这样可不行……不管你们会怎样,我受不了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非常感激你把我唤醒,但如果把我随便丢掉的话,你就成了我的敌人,无论你把我丢到哪里,我都会回来找你。”死红仿佛猜出了司凯的想法。

“可你们一直这样从我身上吸东西……我活不了多久的!”司凯的声音在颤抖着。

“主人,我们并不一定要依靠你的鲜血和阳气……我们其实更喜欢另外两种东西,这两种东西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修行……但你身上没有。”命白狡黠地眨着眼睛。

“什么东西?!……快告诉我!”

“仇恨”──死红眼睛发亮的说。

“怨怒”──命白大口咽着口水。

“可我并没有仇恨和怨怒啊!我现在并不怨恨谁……也想不到有什么仇人……”司凯抓着自己的头发。

“我来到这世上已有几百年,经历过很多事情,换过很多主人,大多数人都利用我去报仇,去消灭敌人,他们的仇恨,曾使我的身体变成了血红色……像你这样把我锁起来闲在抽屉的,还是第一次。”死红不解地说。

“主人,怨怒这东西,不一定要恨之入骨才能产生,也许是一句不敬的话,抑或是一个轻蔑的眼神……这些小事都可以化成愤怒和怨气……或者你仔细回忆一下,哪个女人曾经背叛过你?……哪个朋友曾经欺骗过你?……在这世上,肯定有那对不起你的人吧。”

“是啊……你这样说,我才想了起来……确实有对不起我的人。”司凯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说。

司凯想起了那个贪恋财富而投入别人怀抱的漂亮女友……而那个男人,正是司凯的好友……每次想到她,司凯就心痛很久,但司凯从来没有怨恨过她……只是怪自己没能力让她幸福。……女人离开以后,司凯曾无数次试图把她忘记……但又总是会不争气地想起她来……每次想起她,司凯都会陷入自责……这种痛苦,折磨了司凯很久,现在说来,以小人儿的标准,司凯觉得最对不起自己的,应该就是这个把他心彻底淘空,让他无法再去爱上别人的女人了。

“……我现在感受到了仇恨……我也感受到了怨怒……”死红和命白开始兴奋起来。

“你们……己经感受到了?!”

“当你产生恨意和怒气时,我们就可以知道你的心思!“镜子里,命白的瘦长脸显得无比狡诈。

“只要你愿意,我会让那个男人死于非命。”死红拔出了袖子里的剑。

“只要你愿意,我能让那个女人孤独到死。”命白摩拳擦掌。

“……我……”

司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虽然开始恨这两个人……但他不想给他们那么重的惩罚……

“你可以留他一命吗?……比如让他残废之类……给个教训就好吧。”司凯看着脸色越发红润的死红说。

“我之所以叫死红,是因为出手必杀人。”死红自豪地说。

“……你们上一个主人是什么样的人?他曾用你们作了什么?……有和我类似的情形吗?”看着两个残忍的小人儿,司凯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上一个主人,是个嫉妒心极强的女人,她开始只用我杀死了情敌和负心人,呵……到后来,她喜欢上了这种泄愤的方式……她几乎用我杀死了所有她能想到的仇人……”看得出,死红很怀念她。

“嗯,是啊……她还用我诅咒了所有身边的人……她怨恨所有过得比她好的人。”命白眯着眼睛。

“……后来呢?!她养了你们多久?”

“并不久,只有7年……她杀死了所有的朋友,最后她自己也孤独而死。”死红低下了头。

“她死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唉……”命白叹了一口气。

──“所以,我们才会流落到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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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十 三



她是在十三岁的时候有了这个名字的,这个名字就叫十三。

起他名字的人叫作福叔,是个喜欢赌色子的单身汉。

她现在连福叔什么样子都忘记了,只还记得福叔有只母狗叫福嫂。

福叔是在窑子里面和一个有钱的大爷争个叫小翠儿的*子被打死的。

然后十三又开始了流浪,带着福嫂。后来福嫂生了一个叫福弟的狗也就死掉了。

什么时候开始杀人的呢?十三自己也忘记了。

就像她忘记了自己饿过多少次一样。

她没有门派,没有一套全的剑法。她是实力是靠一次又一次的实战获得的。

就杀人方面,她是个专家。

她今年应该是二十岁了,如果福叔收留她的时候猜她十三岁是正确的的话。

多好的年纪啊,似乎是该掌握一切的时候。

她却背着满身怕人的刀疤,藏身在城隍庙的佛像后面。

那段时间人们还传说着那里老是闹鬼。

没有事情的晚上,她就会和福弟一起打望着对面的大院。

那个大院的主人叫雪初晴,大家都叫她雪大小姐。

雪初晴,雪初晴。

大家都是这样私下议论着她,当面还是很郑重地叫她雪大小姐。

她漂亮,年轻还特别有钱。

十三和福弟每天晚上都看着她的大院发呆。  

十三不能住大院,她的仇家太多了。

她根本不能停下来。

于是还是这样的生活,还是每天杀人,逃亡。

本来十三和雪大小姐是永远不可能认识的,但是偏偏命运就是那么一点点凑巧。

他们不小心认识了,那个下午,她们很愉快地在一起,忘记了身份,忘记了一切。

他们像是一对年龄相仿的闺中姐妹一样。

最后她们约定,一起过新年。

新年,这是十三第一次能确定自己过新年。

她好几晚上都没有睡好,因为雪初晴邀请她参加她家里的全城最盛大的晚宴。

她花了平生最大的一笔钱,买了一大堆有点俗还有点土的衣服。

她穿上了那些衣服,她有些笨拙地舞蹈。

年三十那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衣服来到了大院的门口。

第一次,她感觉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少女。

月亮已经悄悄地探出了头。  

十三的被刺中的身躯在空中美丽地盘旋着,后面传来了一个男人悲愤的声音。

“爹,我终于亲手为你报仇了。”

十三的脸上还带着微笑,有如花季的少女一样羞涩又恬静。

没有人会告诉雪大小姐诛杀一个杀手这样又小又扫兴的事情。

她现在正在晚宴的中心,还是那样美丽和安静,虽然眼里多了一点孤独。

可能她也不会记得有一个女孩答应了她要和她一起度过新年。

她有许多朋友,

她毕竟太忙了.

月亮有些模糊地挂在空中,月光照在十三倒在的街角,照在她还微微痉挛的瘦小身躯上。

当鞭炮声音和福弟的哀鸣如同全世界的叹息在她身边响起的时候,她的脸上还带着新年的憧憬和少女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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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双 蕊



你相信吗?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花,叫做双蕊,凡是把它吃掉的人,就能看到幸福。

这是一个很荒谬的传说,但是对许多人来说,他们宁愿相信。

那个女人也对这样的传说深信不疑。

从他被那个男人抢回家里以后。

她是自愿的,自愿被抢了回来,自愿和男人上床,自愿像牛像马一样被他奴役,自愿每天遭到遍体鳞伤的毒打。

一切,都是自愿的。

其实我们在这个世界里的诸般苦难,很多都是自愿来的。

至少,也是自愿的选择的。

她在这以前,是个很幸福的女人。

除了爱情她什么都拥有。

金钱,地位,名誉,美貌。

如果这个世界有神的话,

她一定是神的女儿。

那男人是她家的仇人,是来复仇的。

当女人第一眼看见他的身影的时候。

她的命运就改变了。

那是一个太孤独太孤独的身影罢。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不管他的眼神多坚强,不管他多敏捷,多镇定,你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明白他很孤独。

女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

她是神的女儿,她生活在幸福的国度里。

她在想自己如果能够做点什么也许这个男人就不再痛苦。

于是,男人不敌,扑了过来,或者,那女人迎了上去。

接下来的日子像噩梦一样。

在噩梦一样的日子里女人一下子就老了许多岁。

那男人不会跟他说一句话,他只会在女人身上发泄,他骂她,他打她,他咬她。

带着所有的仇恨。

然后他会躲在墙角研究他的复仇计划,然后他会躲在墙角偷偷地哭泣。

女人咬住了唇,她始终坚信,她的怜悯不属于自己,而属于这个男人。

后来她听说了双蕊的故事。

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公主,她衣衫褴褛,胡乱挽着头发,身体开始肥胖,说话粗声粗气。

她被救回家的时候他的家里人都不认识她了。

没关系,这个世界上还有双蕊。

有人献上了双蕊。

纯白的花,纯得无法玷污,

也对,纯洁的东西都是幸福的。

一支花,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吗?

不要怀疑,有时候一句话也能。

于是女人又回到了幸福的生活。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立刻明白双蕊也能扭转那个可悲的男人的命数。

她又悄悄回到了那男人躲藏的肮脏小屋。

她握着双蕊,很小心地,害怕一用力就握碎了他的幸福。

男人不在,锅里的水沸腾着。

那些飘渺的水汽就像我们无法预测的人生。

女人望着锅里的水,水的倒影里她在微笑。

接着只要把双蕊放进水里。

多么简单,幸福。

远离所有的苦难和悲伤。

这时,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

男人的刀从后面插进了她的脖子。

她听见了男人的声音:

我早就防范着你这个臭*子!!!,我早就知道你会有想下毒害我的一天!!!”

女人啊啊地呻吟着,却不能说出话来,鲜血滴在了煮着水的小破锅里面。

女人倒下的时候突然想起双蕊花还捏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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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甜味的姜



六十岁那年,朱有富死了老伴,无儿无女的人,没了伴儿等于断了生活的念想再没心事打理庄稼,亲戚帮他在县城里谋到一份差事——给县教育局当门卫。

小衙门里看大门很轻松,日不晒雨不淋,每月按时领得到一百五十元工资,老头十分满足,拿定主义就守着这份活儿到死了。

不料,好日子才过半年,小县城升级为市,县教育局升格为市教委。新任一把手一上台,就搞“人员素质考核”,说是要重新定员定岗。

这一考核,朱有富抓瞎了——他打小没上过学,完全是“大字麻麻黑,小字认不得”地文盲。

市教委怎能有文盲做员工?朱有富领到一笔遣散费。

回到县郊小村,看见两间漏雨破屋,想起老伴在世的种种好,老朱泪流了一夜。

一夜无眠,还是决计离开这个伤心之所。

想了一夜老伴的种种好,最想念的是老伴熬的姜糖水。以往老朱有个什么头痛脑热伤风着凉的,老伴总给他熬一碗姜糖水,热呼呼一碗喝下去,百病全消。

老朱有了主意,他拿遣散费在县小学对面租了间小屋,架口小锅熬姜糖水卖给小学生喝。,姜用刀拍碎了,红塘水里面放点桂花干。当热气腾腾的香味飘起街角,引得小孩子们纷纷掏出零花钱。

糖水生意好,每天锅底都剩一堆饱浸糖汁的姜块,扔了嘛,太可惜,老朱索性把它切成条,晒干,当零食卖。

不成想,带甜味的干姜比姜糖水还要受欢迎,不但小孩喜欢,很多大人都来买。

有批发商找上门来,要求包销。

有了市场就得扩大生产,老朱回村里雇了几个人,在他的破屋支几口大锅专熬桂花甜姜。

批发商越来越多,锅子越架越大,正好老朱左右邻居都在别处建了新房,撇下旧屋空着,老朱手里钱也多了,便把乡亲不住的老屋全买了下来,两年过去,居然买下了半个村庄。

荒了多年的两亩薄田也派上了用场,种姜。

试过用外地的生姜做原料加工,但味道就是不好,只好自己种……当然是雇工。

带甜味的姜上了省城的大小商场,老朱的两亩田地种姜当然不够,索性把周围乡亲们的责任田承包权也买了下来。三年过去了,老朱的姜田增加到了三百亩。

六十六岁那年,省城里来了几个开发商,他们找到老朱,要求征用他的土地和村庄,说是要建一座大型水族馆。

老朱说死也不肯答应卖地。“我一把年纪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就爱熬姜糖,不要钱。”

水族馆是市里重点工程,乡上领导反复给老朱做工作,最终因为说是建水族馆是为了给孩子们长知识,老朱这才松了口。

田地房产,折价有六百多万,老朱并不开心,他提出一个要求:

“我一把年纪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钱都拿去给娃娃们建馆吧,给我在馆门口只个摊卖甜姜好了。”

因为是商业项目,开发商也不愿意百拿老人的钱,便把人民币折合成股份,请老头做了股东。

高科技、高速度建设,不到八个月,水族馆建成,商场里设置了老朱的甜姜专柜。

水族馆生意很好,钱赚多了,股东老吵架,谁也不服谁。大伙一合计,索性请老朱出任董事长。

老朱一有权,便征地种姜开甜姜加工厂。

地皮继续涨价,董事会又把姜田开了房地产、学校。

生意越做越大,水族馆企业最后成了上市公司,八十岁那年,朱董事长成了政协委员。

到省城开会,电视台记者采访老朱,谈话之间,记者突然发现,原来老朱居然是个文盲。

“真不可思议……”漂亮的女记者惊讶得眼睛溜圆,“文盲,一个文盲居然能有如此成就,真不敢想象,假如你念过书,该会是怎样的啊……”

“这我可以告诉你。”老朱嘿嘿一笑,说:“假如我识字,现在还在市教委做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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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3: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怪 胎



医生说我的预产期就在下周,但从上月开始,我已感觉不到腹中胎儿的动静了。

死了也好!我冷冷地想,这本是不受欢迎的孩子。如果不是我期待已久的报复,而且还可以光明正大地避开明的骚扰,我早在它还没成形的时候就已把它做掉了。

明应该早看出我的企图了吧,否则不会苦苦哀求我生下孩子,甚至还说我替他生下孩子后,就会放我走,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哼,我的幸福?我哪里来的幸福,我是个充满仇恨、极度自私到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不想要的女人,这样的我怎么会有幸福?又有什么样的幸福是我想要的?我想翻个身,硕大的肚子却让我行动不便,我暗暗咒骂着,用手扶着床头的小几缓缓转过身侧卧下来。

有人说,女人只有在极爱一个男人的情况下,才会甘心为他生孩子,却不知道女人也可以在深恨一个人的时候,替他生下孩子,做为折磨他的工具。

暗夜,明又用他的大手抚上我高高隆起的肚皮,充满柔情、充满父爱,我皱着眉头忍受,但最后终于耐不住佯装翻身避开他。明在身后叹口气沉默了。

白天我去医院检查过了,我没有告诉医生胎儿已好久不动弹了,医生在例行的B超、听诊后竟然也也什么都没发现,然后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医生在那张检查单上写上胎儿正常。

走出医院我开始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死了吧,都死了吧,我连孩子都不留给你。

医院花园里幽静的小道上,一片白光在长凳上闪烁,我越过的时候,漠然地低头看了一眼,竟然是一个小小的婴儿,闭着眼晴在睡觉。转过头我准备走开了,我本不是爱管闲事的人,而且生死由命,谁也不能替天做主。但是在我回过头的一瞬,婴儿突然睁开眼,一双黑亮的眼睛正好对上我的视线,我心里一震,多熟悉的眼神。

他静静地看着我,我也专注地看着他,他笑了,甜美得近乎于神秘。我不由自主抱起他,撩开他身上的单子,想仔细检查一下。婴儿很轻,羽毛一般没有分量。

如我所想,这是个男婴,光溜溜的身上,皮肤滑嫩,我轻轻地摸上去,感受着一种原始的母爱。

然而我渐渐感到手的触感不对劲了,低头望去,只见随着我手的移动,男婴鼓鼓地肚皮上,竟然显出一张人的面孔。我惊叫着,拼命想缩回手,但是手却象被胶住了一样,与他的皮肤分离不开。男婴发出得意地怪笑声,吱吱地一声声刺进我的耳膜,在我手的触摸下,他肚子上的面孔已经全部呈现出来了,竟然也是一个婴儿的脸,在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看着我。我更加惊呆了,那同样是我熟悉的眼神,然而已快晕过去的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这是属于谁的眼神了。

男婴愈发得意,挥舞着四肢,表情恐怖而怨恨,竟用成年男子的声音喊道:看你做的好事!

我用尽全力挥动胳膊,终于把男婴甩到地上,然后拨腿就跑。男婴发出老鼠一样的尖叫,凌厉而悠长,猛地又蹿到我的身上。我拼命地要挣脱他,他却紧紧扣在我的肚子上,任我拍打拉扯,牢固地如天生一般,我无助地大哭起来。

怎么了?小菲醒醒!明按住在床上大汗漓淋、不停扭动的我,焦急地唤着我的名字。

我一时不知在哪里,看着周围熟悉的家具,才明白刚才是个恶梦,喝了一杯明递上来的水,又躺回床上,缓缓平静下来,却再也睡不着了。

方才梦中的境界还清晰得象在眼前,那个男婴狞笑着的脸,还有他肚子上那张无奈的脸,二个同样熟悉的眼神,交替地在我脑海中出现。

明体贴地拧小了床台灯的亮度,又伸过脸来小心翼翼地查看我是否睡着了,我瞪大眼睛面无表情地直视他的眼睛,他显然被吓了一跳,尴尬地笑笑,为我抻抻被角,转身躺下了。

明的眼神带着默许与宽容,默默地纵容我的一切。对了,开始那个男婴如此吸引我,就是因为眼神中那抹听天由命的熟悉,明明就是明的翻版啊。那他肚子上的脸呢?我想得头疼,针扎一样的疼让我冒出冷汗,我曾对针扎都失去了痛感的,而现在这种疼痛却让我无法忍受。

那时我也是这样躺在床上,不听不想不看,心随着伦的逝去而逝去,心里的痛盖过世上的任何疼痛,思维停止了工作,连针头扎进肌肉的本能反应也不会再在身上体现了。所有人都认为我的生命终止了鲜活的成份,不可能再活下去了。只有明坚持不懈,不让医生停止抢救,时刻陪在我的身边呼唤我的名字,而我竟然挺过来了,只是从此我失去了笑的功能,变成了冷血的女人。我知道自己活下来的力量只有一个,就是报复。

报复的对象就是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明。

那天如果不是他硬拉着伦出门,伦不会离开我们即将成为新房的小屋,也不会从此再也不能回到我的身边;如果不是明要去的那个地方偏僻冷清,伦不会把车开得飞快,也不会在转弯的时候迎头撞上对面的汽车,可怜对面那辆汽车的司机-一个年轻的女孩,可能刚约会回来,身边还放着一束漂亮的鲜花,就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撤手西去。而明,这个事故直接导致者,竟然在这场两车毁、两人亡的车祸中毫发无损,泰然地站在我的面前,鼓励我勇敢地活下去。

是的,我活下去了,而且在失去了最爱的伦后,毅然嫁给了明,不顾亲朋好友惊愕地不解,不睬明欣喜若狂的激动,我嫁给了我最恨的人。

现在我要生下仇人的孩子了。

腹中开始绞痛,我咬着被角不出声,就这样闷死他吧!

冷汗不停地落在枕巾上,殷湿了一大片,我无声地扭动身体,下体开始流出混浊的液体,不要弄脏床单,我挣扎着起身去卫生间。明已快速爬起来,镇定地扶我穿衣服,拎起早已准备好的住院用具,拖着我上车去医院。

我咬着牙不肯叫出声,明也咬着牙,却稳稳地开车。医生简单地查看一下,就叫护士开始准备手术。

明怜爱地看着我痛得变形的脸,眼中写满了内疚与敬爱,轻抚着我被冷汗浸透的头发,喃喃地叫我坚强,而他自己已红了眼圈。

我清醒地看着护士把我推进手术室,平静地等着麻醉师把粗大的针管推进我的脊椎,冷冷地听着医生说还是开刀吧,直到那个鲜红的小东西被取出来时,周围一片惊叫声响起,才让我感到这一切并不是与我无关。医生皱着眉头把那个肉团重重地放在盘子里,我撑着扭头去看那婴儿为什么不哭,难道他与我一样坚强,骤然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也不会感到畏惧?

可是托盘里的是什么怪物啊,我好奇地看。气若游丝、奄奄一息的一个小小婴孩,竟然从肚子上鼓起一个大包,隐约地露出另一张五官可辩的面孔,我沙哑着笑了。

医生问我是不是按时来做体检,我点头,医生又问什么时候发现异常的,我无语,医生不满地瞪着我,如果你早点对医生说实话,这种情况是可避免的,明狠狠地盯着我,我又笑了。

医生说你为什么要自已吃药打胎,我鄂然。医生说上次打胎没有打干净,又没得到及时的处理。我更加糊涂了,我没有打过胎啊?

医生以为我当着明的面不敢承认以前打过胎,加重了语气,有不少年轻女孩怕被别人知道怀孕,又不敢去大医院诊治,就私自坠胎,结果很可能落下病根。

我真的没有,以前是怀过一次,但是自然流产。

我辩解着,却迷惘起来。在伦死前不久,我确实怀了孩子,为了让我们的爱情结晶幸福合法的降生,我和伦一直在抓紧时间办婚事。但是可能是劳累过度,孩子自然流产了,当时我很伤心,伦安慰我说,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我们还会有小孩的。难道说那次不是意外,而是有人给我服下了坠胎药?

可是他为什么这么做,我的头又疼起来。医生无奈地站起身,明护送医生出病房,临出门时看了我一眼,眼神痛苦而怨恨。

伦也在忧怨地看我,伸出满是鲜血的手,乞求我的原谅。我原谅你什么呀,伦?我糊涂,我不想思考。伦缓缓地摇头,身影渐渐淡了。不要走啊!伦!我叫,惊醒在病房。

心口很疼,重似千斤压在那里,好象要疼过腹上的刀口,第一次醒来身边没有明,我焦虑地抓向胸口,却摸到一封信,是明写给我的。

他在信中说,他知道我一直在恨他,他娶我不是因为同情我,更不是在赎罪,如果要说谁有罪,那个人也应该是伦。

伦爱上另外一个女孩,在准备与我提出分手时,我却喜滋滋地告诉他怀了孕,伦有苦难言,无奈地接受事实,痛苦地与那个女孩分开,开始筹办我们的婚事。而那个女孩没有说任何怨言,只是偷偷塞给他一包打胎药。在爱情与责任的二选一中,伦终于放弃了责任,把药倒进我的水杯,导致了那次的流产,也暗藏了这次的祸患。

然而恶有恶报,时隔不久,为了避免我的怀疑,伦求明打电话约他出来,去和那个女孩子约会。然而在偷情的欢愉下,他们忘了一切,车被迎面的汽车撞了,两人当场死亡,而当时明因为在约定的地点等他们回来,所以毫发无伤。

明替伦隐藏了这件事,自觉对不起我,又被我对感情的执着而感动,叹息上天对我的不公而发誓要让我得到真正的幸福,尽心尽责地照顾起我,后来又娶了我。

而被事实蒙住双眼的我,却由着想像胡乱猜测,把他当成了仇人,一门心思去报复他。

现在事情搞到这个地步,他很伤心,付出这么多的心血,却无力改变什么,他要给自己留一个空间,去考虑以后的路。

明的信简明扼要,我却看了一天一夜,才终于看懂信的内容。明一直没有回来,他留给自己的空间离我很远,远到我无法去寻找,但我真的有话想对他讲,我要他宽恕我的恶毒,我要乞求他的原谅,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我已经不能没有他的陪伴,但他却不再给我这个机会,他倦怠得已不想再听到我的呼唤。于是我只能让悔恨把自己千刀万剐,让自己淹没在泪水的世界里。

我的思绪在暗夜里燃烧,突然听到有小孩咯咯笑的声音,这么晚怎么会有小孩子在医院里瞎跑的?我慢慢蹭到窗台下,推开窗户,楼下是医院的花园,然而黑乎乎地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声音明明响在耳际,我又探出身子去看,天一下就亮了起来,原来是两个小男孩趴在长凳上正玩得开心,小小的脸上满是汗水,我痴痴地看着,沉浸在他们的快乐中。一个男孩突然抬头指着我的窗子叫:妈妈,妈妈下来哟,另一人小男孩也跟着喊妈妈。

我恍惚起来,真的好象是我的孩子,熟悉的眉眼,亲切的挥手叫着妈妈的童稚声音。等着我,我的孩子!我回复着,急于拥抱我的宝贝们,微笑着纵身跃下。

黑暗中,一片白蝶飘落地上,瞬间绿地开满红色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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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玉米人



一、三个古怪的旅人

萧晓觉得城市里的生活无聊死了。暑假一到他就收拾些东西去乡下的姥姥加玩去了。大人们忙着干农活,年轻的孩子萧晓又不熟,住了及天萧晓更郁闷了。

这天萧晓吃了中午饭沿着乡间一条小道随便的溜达。天空有些阴沉,本来炎热的天气突然凉了下来。萧晓怕等会下大雨,多亿准备回家去。他转过身来,这才发现前面站着三个背旅行包的人,两男一女。三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在自己后面了,萧晓不禁打了个冷颤。

“我知道一个特好玩特刺激的地方。”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说。

高个男生笑道:“怎么不早说,最近没劲透了。”

那个女生挽住高个男生的手,应该是他的女朋友。三个人开始朝萧晓走过来。小道不宽,他们并排走着,把小道都占满了。萧晓突然有些害怕,好像自己碰到的是强盗一般。他把身子侧过来。三个人并没有依次通过,也没有给萧晓让道。

女生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萧晓看着他们走到了眼前,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无处可逃了。

“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吗?”女孩看着萧晓的眼睛又重复了这句话。两个男生突然朝萧晓诡异的笑了笑。萧晓转过身去,他像被催眠了一般往前走。过一会眼镜男生就走到了萧晓的前面带路,其他两人跟在萧晓的后面。

“我叫路平,他们两人男的叫刘海,女的叫方如意。”眼镜男生突然冷不丁的冒出来一句。他说话的时候没有回头,但显然是对萧晓说的。

萧晓的脚不自觉的往前走。他感觉自己被挟持了一样。“我叫萧晓。”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发现声音都在颤抖。这让他更害怕起来。

就这样走了有半个多小时,天空压得更低了,像是有一场倾盆大雨即将到来。

“我们,我们这到底是要去哪?”萧晓皱了皱眉头。

路平冷笑道:“一块很神奇的玉米地,据说在那里讲鬼故事很容易招鬼。”

萧晓的嘴角抖动了一下,他想退出,可是刘海和方如意在后面瞪着他。他想了想又说:“你是不是走错了。怎么这么久还不到?”

路平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多,又怎么会走错呢?”

萧晓不说话了。他的额头上全是冷汗。在这个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好像除了听他们的别无选择。

二、河边的歌声

终于到山顶了,萧晓果然看到了一块玉米地。玉米秆长得很高,但是玉米还没有成熟,被青色的叶子包裹着。萧晓很奇怪,谁会在这个山顶上种玉米呢?可是他不敢问其他三个人。

“就这吗?”刘海问路平。

路平点了点头道:“我们都进去吧,然后开始讲鬼故事。”

方如意拉紧了路平的手,似乎有些害怕。刘海笑了笑说:“没事的。”

萧晓跟着他们走进玉米地。一会的功夫萧晓就看不到其他三个人了,他们不见了。萧晓紧张起来,他惊恐的往回走。

“不要走。”路平的声音又传了出来。“蹲下来吧,我们开始讲鬼故事。”

萧晓长嘘了一口气。原来他们都蹲在玉米地里,怪不得看不见人。萧晓也蹲了下去,玉米秆将自己包围了起来。萧晓稍微的有些心安了点。

“我先来吧。”这是刘海的声音。

没有人反对。萧晓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你们知道这个村子北面一公里的地方有条小河吗?两年前我在那条小河里游泳。我游泳的技术很好的,而且我喜欢潜水。我戴着一幅红色的眼镜,虽然河水有些不干净,但我还是能看清楚水底的一些东西。”

“你们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刘海的声音突然阴冷起来。

萧晓不敢说话,他抱紧了自己的身体。

刘海慢慢的继续说道:“我看到的是一颗人头。红色的头发,红色的脸,就像是满脸的鲜血一样。我当时很害怕,就急忙的游啊游。可是那颗人头一直追着我,像是乌贼一般。”

“后来我终于逃走了。我问村子里的人那河里有没有不干净的东西。一个老伯神秘的对我说,那河里曾经死过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个小有名气歌手,她厌倦了城市里的生活,所以她想到乡下生活一段日子。有一次她到河边散步,不小心跌了下去,她又不会游泳,所以就淹死了。村子里的人将她的尸体打捞了上来,很奇怪的是她的头发不见了,变成了光头。”

“你们知道谁把她的头发拔光了吗?”

萧晓听到这突然感觉自己的手碰到了一些柔软的东西,就像是头发一般。他的身体不禁哆嗦了一下,猛然低下头去,这才发现那只是玉米地里的杂草。

“这个等会再说。”刘海卖了个关子,说道:“村民没有把这当回事。可是他们不约而同地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傍晚的时候他们路过河边会偶尔听到隐隐的歌声。而那些歌正是这个女人唱过的歌。”

萧晓的心脏似乎跳到了嗓子眼。起风了,玉米叶因为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似乎也是在唱着一首哀怨的歌。

三、消失在玉米地

方如意突然笑了一声,那声音象是幽灵一般从玉米秆的空隙里钻了过来。萧晓缩了缩脖子,他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谁拔光了那个女人的头发?”

“那个女人根本就没有头发。”方如意接过话来,说道,“我知道怎么回事。女人是个光头,她戴着一顶红色的假发。而你看到的不过是她的假发,而且刚好那个假发套在一块圆石头上。”

刘海不说话,算是默认了。

方如意继续说道:“我听到的故事和你不一样。也是那个女歌手,只是她不是因为活得无聊,而是因为她得了绝症。她想自己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就去乡下修养。村子里没有什么山珍海味,只有普通的农家饭而已。女歌手吃得还很合口味,只是她特别迷恋一种东西。那就是玉米。夏天玉米还没有成熟,村民们有存着的老玉米都拿给她吃了。”

萧晓的口有些干。他抬头看了看天,已经慢慢黑了下来。雨还没下,风却刮得更加起劲。

“女歌手吃完那些玉米觉得不过瘾,所以有天晚上她就偷偷跑到山顶玉米地里去掰那些没有成熟的玉米吃。村民们第二天看到那块玉米地里已经没有了玉米。而他们要找女歌手时却怎么也找不着。”

“女歌手消失了。”方如意冷冷的说。“她消失在玉米地里。”

萧晓突然感觉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那双眼睛贪婪而且凶残,似乎在寻找什么。

“她想吃玉米。”方如意又开始讲故事了。“村民们还发现一个很奇特的问题,那个站在玉米地里的稻草人戴着红色的假发,它的脸竟然长得像那个女歌手。”

“当然,他们也会经常在玉米地的附近听到一个女人的歌声。那是她在唱歌。”

天空中突然劈下一个炸雷,萧晓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他的心脏急剧的跳动着,那些玉米秆上的叶子磨擦得他的身体好难受。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偶尔的闪电能透出亮光来,萧晓看到有一个黑影站在玉米地里。她光着头。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稻草人。

四、歌星的死因

路平的声音很轻,他缓缓地说道:“我曾经看过关于这个女歌星的报道,神奇而诡异,他们都说她变成了稻草人,永远活在每一块玉米地里。原本不红的歌星在她死后突然大红大紫。她的唱片卖得特别的好。”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路平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女歌星大红之后有了很多的歌迷,其中有三个非常的执着和痴情。他们决定在暑假的时候去那块玉米地给他们喜欢的女歌手献花。”

“那是一个阴雨天,正是女歌星的忌日。他们下午的时候才上山,天空中总是不时地传出闷雷声。三个人有些害怕,他们相互鼓励,并且小声地哼着女歌星唱过的歌。后来他们就不怎么怕了,并在那块玉米地里呆到很晚。正当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山坡上走来两个男人。他们又缩回到玉米地里,没有出来。”

“那两个男人的手里拿着花,他们把花放在玉米地的前面。这三个歌迷曾经搜集过女歌星的资料,他们借着闪电看清了那两个男人的脸,一个是女歌星的经纪人,还有一个是女歌星的丈夫。”

“他们两人献完花就坐在地上点根烟聊起天来。三个歌迷终于知道了女歌星的死因。原来那个女歌星很早就查出来有绝症。经纪人和女歌星的丈夫决定在她死后大炒作一把,发死人财。于是他们想到了这个办法。他们在山顶上种了一块玉米地。那天晚上他们把女歌星骗到这块玉米地里,他们把她杀了。然后把她的假发戴在预先准备好的稻草人上。最后他们编出来那套古怪的故事。”

“我要告诉你的是,那个女歌星,就埋在你现在坐着的地方。”

萧晓听到这突然像触电一般跳了起来。玉米棒子打中了他的头,他惊恐得全身发抖,在玉米地里乱窜。可是他找不到出路。

路平突然又说话了,声音阴森嘶哑。

“你坐下来听我讲故事。”他顿了顿说,“三个歌迷当时特别的激动,他们走出了玉米地,大声的斥责那两人。两人心里虽然愧疚,但更多的是害怕这三个歌迷将他们的事宣扬出去,那样的话他们将面对法律的制裁。情急之下,他们将那三个人从山顶上推了下去。”

萧晓的精神已经有些崩溃了,他无助的看着眼前的黑暗。天空中开始下起雨来,豆大的雨滴打在萧晓的身上,他感觉特别的疼。

路平继续说道:“再后来,村民就不敢来这个山顶了。因为他们经常会听到四个人在唱歌,是那个女歌星唱过的歌,一遍又一遍。除了那个女歌星,还有三个歌迷,两男一女。”

五、萧晓的故事

玉米地里突然安静了。萧晓再也听不到另外三个人说话。玉米棒子随着风雨在黑暗中摇曳,它们就像一张张修长的脸,那些脸是一瓣瓣裂开来的。萧晓感觉自己的脚上传来痒意,他用力的挠,脚上似乎长出了一些疙瘩。

萧晓想他饿了,他要吃玉米。于是他把一根玉米秆拉弯了,将玉米棒子掰了下来。玉米没有熟,籽和籽之间有很多的长须,就是是散乱的头发一般。萧晓开始吃玉米,一根又一根,那些长须沾在他的嘴巴上。

脚上的痒意慢慢的往上走,传到了腿上。萧晓继续去挠。他感觉那些疙瘩越来越大,整齐的排列着。他瞪着眼睛去看,他的脚上已经长满了玉米粒,就像是玉米棒子一样,密密麻麻,整整齐齐的排满着玉米粒。

那些玉米粒不停的往上长,从脚板长到小腿,从小腿长到大腿,然后爬上了肚子。他用力想去拨掉那些玉米粒,可是它们都长到了肉里,一动也不动。他的手上也开始长玉米粒了,顺着手臂长到了胸前。

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玉米人。

黑暗中突然有个声音在说,现在该你讲故事了。

萧晓怪异的笑了起来。他点了点头,用阴冷的说道:“我来讲故事。”

“那三个歌迷死后总是一遍一遍的从山脚走回山顶,然后再从山顶跳下去。其实他们是想把这个秘密告诉遇见的路人。有个叫做萧晓的人觉得城市生活无聊死了。有一天他走在乡间的小道上,天快要下雨了,他想回家去。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他看到了三个人,两男一女。他们说自己要去一个很刺激的地方,那个女孩还问他:‘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你要带我去哪?”

“也许是地狱吧。”

六、通俗的结局

萧晓坐在一条板凳上,面前放着个大红色的塑料盆。他的手里拿着一个玉米棒子,玉米粒撒了一地。

外婆走进院子,喊道:“萧晓,你同学来看你了。”

三个人跟着外婆来到了萧晓的面前,他们是路平,刘海,方如意。

萧晓满头大汗,打了一个激灵:“你们怎么来了?”

“平时我们都在一起玩,这次你一个人跑到乡下,很无聊的吧。是不是想我们了?”刘海笑道。

萧晓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

外婆怜惜的看着萧晓,说道:“可不是呢,剥着玉米粒都能睡着了。”

萧晓苦涩的笑了笑。他的耳边好像突然响起了一个若有若无的歌声,那个歌声苍凉而悲痛,犹如一个人垂死的呓语。

外婆皱了皱眉头说:“上村死了个女的,据说还是个小歌星呢,这几天办丧事,天天放这几首歌,都听烦了。”

萧晓突然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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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阴 宅



“朱太,告诉你个好消息,有人看上那套别墅了,价格没有问题,你抽个时间来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吧”

“真的么?”朱太太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昨天带买主看了房子,买主相当满意”

“你把所有的情况都跟买主说了吗?”朱太太高兴中又有些担心,“唉,毕竟那套房子……”

“朱太,你放心,是买家主动让我找这类房子,说她不信这些,而且这样的房子又便宜”

朱太太放下电话,心里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这套房子总算卖出去了。房子承载的幸福与痛苦太多太重,只要一想起,朱太太的心就像被撕裂般疼痛。一直想把房子卖掉,由于里面死过人,一直卖不掉,这之前,房子已空了好几年了。

在房屋代理公司,朱太太见着了买主。买主似乎是一对夫妻,男人已中年发福,胖胖的,头有些谢顶。女人显得很年轻,长发披肩,身材匀称而丰满,肌肤雪白。女人虽然漂亮,但说话却盛气凌人,让朱太太很不舒服。朱太太看女人面熟,但又想不起来。

办完过户手续,朱太太想客套几句,但女人拒人千里之外的神情,让朱太太把想说的话都给咽了下去。望着飞驰而去的汽车,朱太太思绪万千。

别墅在青龙山,临山近水,空气清新,风景也好。当年朱太太一家四口住在里面,其乐融融。没想到住了一年多,竟飞来横祸,儿子刚满十八岁,在家里触电身亡。几个月后,有贼入家中行窃,老公与歹徒搏斗,又被刀刺死,只剩下女儿和自己相依为命,从此家不成家,好在女儿争气,学习工作一帆风顺,毕业后,在银行工作,结了婚,生了个儿子,心里也算是有些安慰。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一年多过去了。

朱太太正在女儿家做晚餐,电视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她的注意。

“青龙山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前影星诗雨婷的丈夫在车祸中当场丧生”,电视上播出诗雨婷和丈夫合影,朱太太一看,正是买自己别墅那对夫妻。朱太太看着新闻,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容。

一连半个月,报纸上关于诗雨婷的报道铺天盖地。“诗雨婷将得到亿元保险,保险公司怀疑其夫之死另有内幕”“神秘车祸,警方已介入调查”。

又过了半个月,车祸的调查结果出来,警方得出结论,排出人为制造车祸的可能。当时汽车轮胎打滑,汽车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电线杆居然倒下,砸在驾驶座上,使男人当场毙命。

公墓墓碑前,朱太太一边烧香,一边说着话。

“我年年都来给你上香送花,你在阴间可别怪我呀,买那座别墅时,我是知道那家的男人都死光了。”

朱太太越说越愤怒,把香狠狠砸在墓碑上,骂道:“都是你不好,有了老婆还不满足,还在外面找狐狸精,还害死了我的儿子”。说完话,朱太太一口吐沫吐在墓碑的照片上。

照片上的男人眼望前方,神情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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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季迷茫



散客月下先生,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

十七岁那年,我考上了省城高中。

能够进入省城,就等于是大学校园已经向我开启了半扇大门,希望和热情在我心中燃烧,怀着对美未来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我的心像一粒被水浸泡得鼓鼓囔囔的黄豆粒儿,再稍稍加一丁点温度,豆芽苗儿就会脱壳而出。

从偏僻山沟进入繁华都市,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城市林林总总的商品令我目眩,光怪陆离的广告令我眼花,尤其是那些裸体、半裸体女人的广告,总会勾起我无限遐想,隐秘在内心地层那些很黄色,很下流的念头常常会自己蹦出来,害得我眼热心跳,赶紧做低头沉思状,匆匆潜行。

放暑假时,我在一家花木出租公司找到一份临时工,负责上门给各家租户换花浇水。

我到一户豪华公寓的人家里服务,那是一个周末午后,女主人是个四十多岁的阿姨,她有些不高兴,说我比约定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不过,她还是让我进屋了。

主人全家五口围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谁也没拿正眼多望我一下。

我给门厅入口处的一盆米兰浇水的时候,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女孩,一个全身赤裸,一丝不挂的青春少女,不知从那个角落里走出来,走到窗口前停下,张望了一会儿窗外,再拢了拢窗帘,然后转身消失在窗户左侧的墙角里,无声无息。

窗口距离门厅大约七、八米,室内光线很强,我看得千真万确,那是一个完全赤裸的姑娘,身材高挑,乳房坚挺,臀部浑圆,年龄与我相仿。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一个全裸的女人。

我惊得目瞪口呆,脸红耳赤,奇怪的是,那一家人居然视若无睹,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惊谔中,一失手,浇花水壶掉在地板上。

“你怎个那么不小心?”女主人见状,奔到我跟前,怒目圆睁,“瞧瞧,地毯都湿了,我要向你们公司投诉你。”

“我,我……你,你……”我胀红了脸,半天憋不出一句整话。

“什么我我我你你你,你这孩子,到底怎么啦?”女主人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口气缓和了一些。

我实在憋不住,脱口而出:

“你家的女孩子怎么不穿衣服?”

“女孩?我家那有什么女孩?你看看,我,我老公,我公公婆婆,儿子,一家五口人好好坐这儿呢,那有什么不穿衣服女孩,还不穿衣服?”

“我刚才明明看见,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从那个角落走出来,站在这个窗口边。”我比划着给她解释。

“哈哈”,那一家人全乐了。

“你们看见了吗?”阿姨问她的家人。

“没有,没有。”一家人异口同声,象是经过排练似的回答道。

阿姨拉着我的手往窗边走,“你过来看看,诺,这里是一条过道,过道尽头是阳台,咱这是十八楼,谁有本事从这儿爬上来,再走到这边来?而且,只有你看见了,咱谁也没看见……小伙子,你该不是发烧了吧?瞧你,脸都烧成候屁股了……快回家吧,别干了。”

回到公司后,我向老板辞了职。

要命的是,从那天起,我老被一些噩梦缠绕,闹得我晚上睡不安宁,白天心有余悸。总梦见那个裸体女孩,有时候她是被小流氓追逐、有时候是她碰到凶狠的猛兽、有时候她被人当众羞辱,有时候她自己就是一个厉鬼……内容虽然五花八门,但结局都是一样的……我最终因为下体发热,醒来后发现裤裆已经变得湿漉漉的。

开学后,我的学习一落千丈,每次考试都考得很惨的。

最终,高考名落孙山。

家里再没钱供我复读了,我便留在城里打零工,工余时间,我都跑到网吧上网。我迷上了看鬼故事,因为我相信我这两年是被鬼缠身了。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你的〈散客月下超短灵异小说合集〉,我才相信,世界上根本没有鬼。

我决心弄明白事情真相,于是,又回到了那家花木出租公司。

我很努力的工作,现在已经从临时工升到主管。

我一直密切关注着那家人,那家人还在接受我们公司的服务,但服务时间已经改在每周三上午。我没有再进她家,而是通过我手下兄弟们仔细调查,同时,我设法和对面楼的一户人家把关系搞好,有机会经常从她家对面观察,其实就是偷窥啦,嘿嘿。

最后,我终于弄清了那裸体女孩的真相。

原来,那女孩是那户人家的长女,比我大一岁,因为早恋受挫,精神失常。女孩的病症表现居然是……不肯穿衣服。

女孩基本上不出门,连一日三餐都是家里人给端进房间的,每天下午他都要到窗前看看外面,象是在等待什么人。

他父母碍于面子,不肯送女孩去医院,就把她关在屋子里……女孩的闺房房门其实就开在阳台的另一侧,一般人不熟悉他家结构,还真看不出来。

散客,你给出个主意好吗?我用什么方法可以接近那女孩?我想帮帮她。

哦,你可以每天按时站在她家楼下庭院里,向她挥挥手,久而久之,她一定会对你产生好感,再以后,你可以利用兄弟上她家服务时,悄悄给姑娘房间塞张纸条,就把〈散客月下超短灵异小说合集〉的网址写上去,其它什么也不必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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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于八月五日



珍秀怀上个仔时,几乎没什么妊娠反应,肚子也不是很明显,都七个月了,看上去只是微微隆起,当时正是刺绣厂要突击完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的关键时刻,直到分娩时刻来临时,珍秀还坐在刺绣车间为《毛主席去安源》配云彩,肚子一阵绞痛,哇的一声,一个不足月的男婴就诞生在毛主席脚下。

四十五岁的梁祖鸣已经是三个女仔的爸爸了,这回总算盼来个儿子,激动得跪在毛主席像前直磕头。

取名字时,珍秀说,儿子生于农历六月十九,那天正好是观音菩萨成道日,取名就叫“普生”吧。

卡车司机梁祖鸣一把捂住老婆的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敢提这些封资修的东西……儿子生于八月五号,全世界人民都在庆祝是毛主席发表《炮打司令部》……仔个名字就叫——进攻,男仔嘛,名字就是要够威。”

男仔梁进攻没有如他父亲所愿长成一个够威够猛的大男人,这小子生性腼腆,说话细声细气,还爱脸红……也不爱舞刀弄枪,更不敢爬树抓鸟……说他斯文吧,读书也不怎么样,成绩永远在中偏低的红线上下徘徊。

他最钟意的事情居然是看妈妈绣花。

梁进攻念到高中时,中国已经恢复了高考制度,小子每天放学回家,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用功,梁祖鸣见状,当时三代老粗家要出状元了,烧香感谢列祖列宗。不料有一天,儿子门没锁好,老爸不小心闯进去一看,这小子哪里是在书本上用功啊……

老梁扶着墙壁,定了半天神才没让自己晕倒在地。

他看见男仔梁进攻在一针一线的……绣花。

高考落榜,毫无悬念。

会绣花也算一门手艺,正好珍秀也到饿狼退休年龄,梁进攻顶替母亲进了刺绣厂。

作为是厂里里唯一的男工,梁进攻的绣工技艺却远远高于女工,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老梁夫妻并不引以为荣,随着儿子年龄增长,老两口更操心的是儿子的性取向——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身居百花从中,居然从来不多看一眼女仔。

皇天先祖啊……老梁内心哭喊,咱老梁家要断梁了,呢个衰仔不钟意女人啊……

正当老两口即将绝望的时候,儿子床头一张照片又给他们带来新的希望。

一张女人的照片。黑发浓似乌云,面庞白如冰雪,明眸皓齿,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令老梁看得都心动。

夫妻俩捧着照片乐了,不过,没乐多久,老太太先发现异样。

“这女仔眼熟……这不是文革前著名的粤剧女旦陈晶晶吗?”

老梁戴上老花镜一看,还真是。

“明年要举办全国工艺美术展,我接到任务要创作一幅作品参展,我想以粤剧为题材,陈晶晶老师的代表作《芙蓉仙子》剧情最适合……”

梁进攻给父母解释说。

“不过,我现在有困难……总把握不住陈老师的表情……要是能见到她就好了。”

“不可能了,她已经在文革时被害死了。”老梁感叹说,“红颜薄命啊……”

“不过,你可以到她老家访问一下她的亲人啊。她是佛山人,又不远。”妈妈建议说。做了一辈子绣工,珍秀希望儿子能在这个行业里出出风采。

名伶陈晶晶死得很惨,死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佛山市灯光球场万人批斗会上,她头发被剃光,四肢被打断……

时隔多年,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陈晶晶,她的家人也从佛山消失了。

幸运的是,梁进攻找到了当年为陈晶晶剃光头的师傅。

剃头师傅当初也是被红卫兵逼迫干的那件事,事后,老人的心一直被良心折磨,当梁进攻把自己创作愿望告诉老人后,老人将珍藏了二十多年的一袋头发送给了梁进攻。

拿到一代名旦的头发,梁进攻决定改变创作主题,不再绣《芙蓉仙子》剧情,而是改绣陈晶晶本人的肖像,材料,就是这名伶本人的头发。

发绣,是一种特殊的工艺美术品,以人发为线,以钩针作画笔。一幅发绣要经过三十六道艺术流程,七十二种针法。

梁进攻怀着对艺术家的崇敬之情,冒酷暑战高温,全身心地投入到作品绣制之中。

历经十一个月的辛劳,发绣《一代名伶》诞生,当年在全国工艺美展上打动了全体评委,毫无争议的获得了一等奖。

儿子的荣誉让老梁夫妻骄傲,但儿子太专注与绣花更让老人着急,转眼又是三年过去了,梁进攻依然没有一丝一毫想结婚的迹象,托人介绍的姑娘不计其数,梁进攻几乎从没认真看过那些女仔一眼。

那帧获奖作品,也一直珍藏在梁进攻身边,刺绣厂改制时,他要求以这幅作品作为自己买断工龄的代价,后来,有人不断出天价收购,他也从没动心。

1995年梁进攻已经成为工艺美术行业小有名气的青年艺术家,为了提高技艺,他远赴巴黎学习美术,希望把西洋美术的特点结合进东方刺绣工艺中。

就在塞纳河边,梁进攻见到了他父母亲一直希望他遇见的人。

一个女人。

那天,巴黎有雪。南国长大的梁进攻格外兴奋,他独自跑到塞纳河边,踏雪寻风。

就在米拉波桥畔,梁进攻见到了淼淼。

一袭黑衣,寂静的站立在纷纷飘雪中,黑发浓似乌云,面庞白如冰雪,恬静的脸庞上风也吹不起一丝褶皱,若不是长袍猎猎响动,真把她当作一尊雕塑。

那一刻,一个女人,一个东方女人,在西方的雪岸上,摄走了男人梁进攻的七魂六魄。

那女人看不见梁进攻的失态。事实上,她什么也没看见,雪花、河流,米拉波桥,桥边的傻傻的东方男人。

“请问,你是中国人吗?”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句开场白,刷新了两个人的命运。

“系,我系。”

而且,还是广东人!

女人注意到梁进攻的时候,男人已经兴奋到了极点,尽管在女人转过脸的一霎,他才发现——对方是个盲人。

那又怎么样?零下七度的塞纳河畔,梁进攻内心涌出一股奇异的暖流,这股暖流似乎已经在他体内蕴集了三十年,只要有一星半点火花就能点燃。

那一瞬,他相信,这火种就藏在这个盲人的心中。

盲人看不见色彩,却也能欣赏梁进攻的作品。

梁进攻的热情很快打动了海外游子的心扉,两人迅速成为朋友,凭着十指触摸,她居然能准确说出画面上的景物人物。

触摸到发绣《一代名伶》时,盲女眼睛里闪出了光芒。

是泪光。

淼淼哭了,哭得很伤心,哭够之后,她很抱歉的告诉梁进攻,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

然后,她给梁进攻讲述了自己的身世。

盲女淼淼1963年生于佛山,三岁那年随父亲经香港逃到巴黎。

是的,逃,因为那一年,大陆爆发内乱,她的母亲,一位粤剧演员,惨死在红卫兵的折磨下。

“陈晶晶,系我妈妈个名,仲系我爸爸一生的痛……”

八年前,淼淼父亲含恨辞世。就是那一年,梁进攻开始创作《一代名伶》。

“回家吧……”梁进攻抱住女人说,声音很轻,语调很重。

新婚之夜,梁进攻问妻子:“你知道妈妈的祭日吗?”

“知道,1966年8月5日。”

“是的,1966年8月5日……我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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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美分尸者



以前,曼妙和她名字一样风姿绰约,但是现在,第一眼见到她的人,都会被她蓬头垢面的样子吓一跳。谁也不知道,这个一向得体典雅的曼妙,怎么会突然变成另一个人似的。除了阿元,现在每个人都躲着她。这都是因为她手下的员工接二连三的失踪,让她神形俱惫。

“曼妙服装设计室”在附近可算是家喻户晓了——以前是因为设计室能为人们提供出类拔萃的服饰,现在.

首先是一个叫阿丽的员工,在一个月前离奇地失踪了,至今没有音信。曼妙设计室差点因此惹上官司,好在最后排除了嫌疑,才得以继续营业。

之后,曼妙又雇佣了一个员工。但没出一个星期,新的员工又离奇失踪了。

曼妙伤心极了。她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为什么偏偏怪事都发生在我这呢,她想,老天真是太不公平了。要不是邂逅阿元这个心爱的人,曼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还能挺这么久,而没有崩溃。

到现在为止,一个月时间,这样的失踪事件已经有四起了。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有一个员工失踪,以至于,现在没人敢到她的设计室工作了。虽然在这里当员工很舒服,基本上不要做事,只要有业余模特的水平,就能胜任这里的工作,而且工资不菲——员工们要做的事,就是试穿曼妙设计的各种款式的衣服。

“阿丽当初怎么就失踪了呢?”曼妙靠在阿元怀里,若有所思地说。她甚至天真地想,要不是阿丽开了这个头,就不会有后面几起失踪。“喂,你说,阿丽怎么失踪的?”

阿元怔怔地看着曼妙,一头雾水。“我怎么知道呢。”

“从实招来,是不是你把她们绑架了?”曼妙半是撒娇,半是发泄地说。

“你?!”阿元好象有点生气,“有些话不能乱说。”

曼妙委屈地闭起嘴巴。只不过开个玩笑罢了,她想,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嘛?不过,这个玩笑是有点过分了。阿元是那么好的男人,又这么疼自己,况且,他又是那么胆小怕事,这样的玩笑会吓着他的。曼妙有点后悔自己刚才说的话。

在她印象中,阿元是一个木讷而腼腆的人,当然,也不乏胆小怕事,做事畏首畏尾。

记得,半年前,设计室里出了一件怪事:曼妙总是发现,设计室里的塑料模特被人用刀(或者别的东西)割得乱七八糟,简直像被分尸了似的;起初曼妙没在意,以为是阿丽(那时她还没失踪)在搬运的时候不小心碰坏的——尽管这个解释有点牵强。总之,曼妙没有追究,只是又拖人运来几个模特.但没过多久,曼妙又发现有几个塑料模特被人弄得不成样子。曼妙气坏了,她说要报警;但这时,阿元胆小怕事的性格露了出来:

“算了吧,再弄几个回来就是了,反正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但总不能这样吧?这算个什么事儿嘛!”曼妙生气地说。“不知道是哪个变态狂干的。”

听到“变态狂”三个字,阿元的脸都变白了。

“那这就更不能得罪对方了,不管怎样,别报警好吗?要是真是变态狂,你惹恼了他(她),说不定会有麻烦的.”

阿元托朋友从国外进口了一批特殊的模特:用不锈钢制成的,中间是空的。既不易损坏,也不笨重。

这件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了,之后也没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看来,要把不锈钢模特分尸的确不那么好办。

正当曼妙宽心下来,却又出现这样倒霉的失踪事件。

“这下倒好,以前是塑料模特,现在是真模特。”曼妙对阿元发牢骚,“说不定哪天就轮到我头上啦。”

阿元也任由曼妙耍脾气,自始至终不说一句话。

“你说,这生意可怎么做下去呀,难道要我一边当设计师来帮人设计衣服,一边当模特来帮人试衣服?想累死我吗?累死了赚再多钱有什么用,有命赚没命花!”

曼妙每天埋怨阿元,阿元就默默忍受着。两个人心里都不痛快。曼妙纯粹是赌气,而阿元一直的逆来顺受也是有原因的——曼妙很有钱,很漂亮,特别是她那完美的身材,简直像最伟大的艺术家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还有一点,阿元准备和曼妙结婚了,虽然俩人的婚姻已成定局,但阿元不想节外生枝。自从一个月前,两人决定结婚后,阿元就发誓不惹曼妙生气。随她说去吧,他想。她也只是说说罢了。

但是,这天晚上,曼妙赌气没有回家。这是一个星期天。

前几起失踪事件都发生在星期天夜晚。所以,阿元很担心曼妙,终于,在设计室找到了曼妙。

“这么晚了,回家吧。”阿元看见曼妙憔悴的样子,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曼妙伤心得抱着阿元,哭了起来。

“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这设计室才开了多长时间,刚刚有起色,我们又订婚没多久,就发生这样的事情.”

阿元安慰着曼妙。

曼妙一边哭,一边把火热的嘴唇凑到阿元嘴边,她现在太需要安慰了。

曼妙那完美的身材,阿元每次抚摩都会激荡起难以置信的情欲。阿元也急切和曼妙纠缠在一起,火热的情欲冲淡了防范意识.星期天.

终于,当阿元准备进入曼妙的身体的时候,曼妙一下子坐了起来,嘿嘿地坏笑:

“来吧,亲爱的,让我们做游戏。”

这是俩人的小秘密,老套而刺激的“捆绑游戏”。

每次,曼妙都会要求阿元用绳索紧紧地绑住她。“知道吗,有束缚才有激情。”她解释说。

但这次,曼妙却要捆绑阿元。

“老演一个角色也会腻味的,让我们尝尝鲜。”

阿元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曼妙的要求。其实,他并不喜欢这样,他还摆脱不了腼腆的性格,不过,和曼妙在一起生活后,他觉得自己已经稍稍有了改变。他想,好吧,就顺从她一次。这该死的游戏早晚得结束,但不是现在,因为曼妙这段时间心情不好——那就让她放纵一次吧,多简单.

曼妙似乎早有准备,随手拿来一捆绳子。她密密匝匝地把阿元绑了起来,一边绑,一边梦呓似的念着:“你身体真美,完美.我是最伟大的艺术家,造就了你.”

起先阿元没怎么在意,渐渐地,阿元才发现曼妙的眼神似乎有点不正常,又注意到她言语也不怎么正常。

“曼妙,你.”

但已经晚了,阿元发现自己被绑得像个蚕蛹似的。

“你身体真美.我是最伟大的艺术家,造就了你.你属于我的.永远.”

这句话,早在一年前,曾是一个整型医生对曼妙说的。

曼妙很有钱,很漂亮,特别是她那完美的身材,简直像最伟大的艺术家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可这漂亮和完美,都是手术刀的杰作,是医生的杰作。

以前,曼妙对自己的身体很不满意,于是想到了做整型手术。

手术很成功。

但没想到,拿着手术刀的那只手充满邪恶.她的医生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把曼妙的身体当成了自己的艺术作品。

医生在用药物将曼妙麻醉,不停地享用她的身体。他迷奸,虐待,拍照,勒索,威胁,在曼妙身上无恶不作。每个星期天,医生会拿着照片威胁她,然后,重复一次所有过程。

医生说:“你身体真美.我是最伟大的艺术家,造就了你.你属于我的.永远.”

终于有一次,她趁医生没注意,将他砸晕,然后拿起手术刀,将医生杀死。她享受着报复的快感,她捆绑他的尸体,一刀刀割下他的肉。她把肉刮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骨头,像个标本。她把肉带回家,塞在了那些中空的塑料模特身体里;把医生的骨头用药物浸泡、风干后,送给了一位在医学院的教授。

但噩梦没有结束。

曼妙每日在痛苦中挣扎,扭曲,渐渐地,变得精神分裂。而她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切。

有时,她变成了另外一种人格,认为自己是那个邪恶的医生。她对一切身体施暴,起先只是对自己设计室里的塑料模特。

但自从一个月前,她和阿元订婚后,她更加偏激。

她认为自己肮脏不堪.

既而,她开始嫉妒那些具有纯洁身体的女人。她设计室里的年轻员工,那些模特,那高挑的身材,让她痴迷,让她以为自己是医生。所以,一个月来,每到星期天,每到这个她被邪恶医生糟蹋的时间,她就会将手术刀对准那毫无防备的模特。

她对每一个她刀下的身体说:“你身体真美.我是最伟大的艺术家,造就了你.你属于我的.永远.”

一个月过去了,她刀下添了四具冤魂。她割下她们身上的肉,塞进假模特的身体;把骨架做成标本,送给每个熟识的医学院教授。她彻底疯了,蓬头垢面,胡言乱语。可阿元失踪都没有疏远她,嫌弃她。他爱她。

但现在,她还认识他吗?

“.你属于我的.永远.”她狰狞地笑。

阿元惊恐地睁大眼睛,看着那小小的,尖尖地手术刀,反射着阴冷绝望的光。

“现在,有什么感想?”这句猥亵地话,曾是医生说出来的。每个星期天,医生逼迫曼妙摆出各种X的姿势,学各种动物的叫声,猥亵地问她“感想”。直到后来,她自己也变成了“医生”,每个星期天,夜阑人静,拿着手术刀的时候,她也会问刀下的人。

“你这个变态狂,禽兽,你不得好死.”是的,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比如,当初他自己就是这么回答医生的,而那些死去模特也是这么回答自己的。

她慢慢地举起手术刀,刀尖抵着阿元的身体,轻轻地问:

“现在,有什么感想?”

阿元想起以前的曼妙,温文尔雅的情人,未来的妻子。他想起每个夜晚,曼妙都会从噩梦中惊醒,以及每个早晨,她混沌的眼神,心神不定的话语。我怎么就忽略了呢,他想。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我太大意了,我没在乎她。她已经变成这样了,我却一直不知道。

面对着曼妙手中的手术刀,面对着他已经不认识的、扭曲的面孔。他流下深沉地泪。

“对不起,我爱你。”他缓缓地说,慢慢地闭上眼睛。

他感觉到手术刀在他皮肤上,像蛇一样游离。然后,突然停顿下来。

阿元睁开眼睛,突然,他看见,一滴眼泪,从曼妙的眼里滑落,落在自己的胸口,冰凉的,绽开,像一朵花。

曼妙扔掉手术刀,紧紧地抱住阿元,失声痛哭。

“亲爱的,这只是我们的小游戏。”她说,“一切都过去了。我爱你.”

那晚,他们以前所未有的疯狂热情,纠缠彼此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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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蛇兵团



为了征服一个沙漠中的小国家,某军事大国穷尽了七十年三代人的精力都未能得尝所愿;七十年来,无论武器怎样更新换代,都不能解决沙漠作战的致命环节——士兵的耐力。

毕竟,战争属于人类的抗争,在沙漠中与沙漠民族对峙,最终丧失战斗力的必然是入侵者。

进入新世纪后,科学家终于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通过克隆技术,从胚胎开始培育出新一代士兵——身体具备沙漠作战最佳条件的兵人。

这是一种眼镜蛇基因与人类基因组合的新型生物种类,他们具备对沙漠环境具有最强的适应能力,对炎热,寒冷,饥饿都有最大限度的忍耐力,反应敏捷,进攻性及强,但又没有蛇类的冬眠习性。

经过二十年培养,眼镜蛇兵团终于完成全部作战训练,正式开赴沙漠前线。

不料,这支三百人部队进入沙漠不到二十四小时……便失踪了。

三天后,沙漠国向新闻界宣布,眼镜蛇兵团全体投降并解甲归田。

怎么会这样?

原来,科学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蛇类虽毒,但它们决不伤害同类。

更何况,沙漠国人民自古以来有训蛇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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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井底的幽灵



记得小时候,村里没有自来水,全家人吃的用的水全都要到半里外的一眼大井里去挑。所以每天清晨,我都会一大早起来,背上我的小竹筒,跟随父亲踏上青石板上的露珠儿去村口担水。守在井边的人很多,往往要排上一个长队,人们就在相互问候中打发时光,有说有笑,一直等到太阳儿露出脸来,初升的阳光照在身上,如同披了一层柔和的外衣,非常舒适。

我问父亲,咱家后院里不是也有一口井吗,为什么偏要大老远地赶到这里来挑水呢。父亲笑笑说,这里的水甜啊,你没看见,全村的人都喝这儿的水呢。

这是一个难以让我信服的理由,在我看来,水就是水,淡而无味,全然没有酸甜苦辣之分,于是我的嘴巴撅了起来。父亲伸出食指刮刮我的嘴巴,说,每天清早起来,活络活络筋骨,才能长就一副好身体啊。

可我想的却是后院里那眼早已湮没在荒草中的井。井檐上早已苔迹斑斑,我曾经踮起脚趴在井檐上朝里张望,看到的只是黑汪汪的水面,我找了一块石子扔下去,奇怪的是竟然没有溅起一丝波纹。

村里的孩子经常神秘兮兮地问我,你们家的那眼井,你不害怕吗?你没有看见过奇怪的东西从里面冒出来?

我骄傲地抬起头来,怕什么?不就是一眼水井么,还能钻出一条蛇怪来?井栏下的草丛里,每天晚上都有一只蟋蟀叫得很响亮,那才是我最向往的东西,可惜没有一次能够抓住它。

为了证明我的无畏,我把小伙伴叫到家里来,当着他们的面爬到井檐上,朝他们挥手道:“你们看见了吗?你们敢上来吗?”井檐上滑得厉害,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围着它转圈。直到奶奶哭喊着将我抱下来,奶奶头发散乱,眼睛发白,样子很吓人,对着井口叫道:“我知道你想要报复,可是你不要害孩子啊,都是我一个人的错,你要我死,就托个梦给我,我马上就下来。”

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仿佛听见一阵笑声从井边传来,于是我睡眼迷离地来到井边。月光皎白,我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孩,戴着小西瓜帽,穿着一件大红棉袄,正爬在井檐上朝我做鬼脸。

“你是谁?”我问道。

小孩不停地笑,手中拔浪鼓儿摇得咚咚响。于是我又问:“你是谁家的孩子,你家妈妈呢?”

小孩向我招手,我走到他的身边,孩指指井里面,贴着我的耳朵说:“妈妈在下面,轻点儿,别吵醒了她。”小孩的脸很凉,虽然是几乎贴着我,可我仍然感觉不到他呼出热气。

我心中奇怪,问:“你家住在这下面吗?”

小孩说:“是啊。”

我伸出手去摸小孩的棉袄,凉凉的,软软的,似有似无,却很干燥,一点没有沾湿的迹象,我就说:“那里面都是水,为什么你身上一点都不湿呢?”

小孩不解地望着我,说:“没有啊,这里是我家门口,怎么会有水呢?”

月已偏西,井口完全笼罩在井栏的阴影之下,我只看到黑隆隆的一片。我凝望着小孩,他的脸很白,白得几乎没有一丝血色。我问:“你一直都住在这里吗?”

“是啊,都住了几十年了,从来没人陪我玩,我孤单得很。”小孩低下头来。

我的心中一热,于是抓起小孩的手,说:“我可以做你的朋友吗?”

小孩眼中一亮,可是霎那间又低下头来,低声地说:“妈妈知道了,会骂的。”小孩突然紧紧握住我的手,“就是骂,我也不怕。”

“你妈妈还睡着吗?”

小孩点点头。

我有忍不住地好奇,说:“可以带我去你家里看看吗?”

小孩不放心地朝井口张望,似是害怕,握着我的手,紧了又紧,终于下定决心,说:“咱们是朋友,当然可以。不过,你要轻声些,妈妈可厉害了……”

我从来都不会想到,原来井里面还藏着一道阶梯,我们手拉手沿着阶梯往下走,小孩蹑手蹑脚,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我好奇地朝四面张望,可惜黑漆漆地什么也看不见,只是觉得里面很大,空穴里的风声在耳边呜呜地响。

突然间听到一声女人的咳嗽声,我感觉到拉着我的手的小孩在剧烈地颤抖,“妈、妈……”,我正要问他怎么了,却感觉到手上一空,我伸手想去拉他,却发觉他已经消失了,四面空空寂寂,只有黑暗。

我听到一阵涌潮般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不一刻就感到有水不住地朝我的脚上涌,慢慢没过膝盖。我于是没命地往回跑,可是脚下一空,原先的阶梯竟全消失了,我一下摔倒在水里。我大声呼救,可潮水湮没了我的声音。

我于是奋力向上游去,却是怎么也游不动,我的双脚被一窝丝缠着,根本无法挣开,我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东西,摸到的只是滑不溜手的青苔和井壁。井水没过我的头顶,我在绝望中挣扎。

当我醒来时奶奶正在用艾草熏洗我的全身,奶奶眼中带着无尽的疲倦,口中喃喃地道:“都是我的错,是我当年无知,害了你们母子俩,你要报复,就报复我一人,求你不要为难小孩子…”

我一下子跳起来,奶奶先是一楞,然后就跪倒在地,不住地磕拜,我说我看见了,看见一个身穿红衣的小孩,话没说完,就被母亲捂住了口,母亲说,你已经睡了两天了,饿了吗,快吃点东西。

我再次来到后院,那口井已经被封起来了,一块厚厚的青石板盖在上面,被水泥糊得严严实实,我再也无法看到里面的东西。

可是从那以后我却经常做类似的梦,有一次我甚至跟着小孩下到井底,看到那里面一片亮堂,穿过一个有无数鲜花园子,一幢房宅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几乎惊讶地叫出声来。

那幢房子竟象极了我家里的宅院!只是家里的宅院已经残破不堪,而那幢房子却是浣然如新,白色的墙面,红色的柱子,在鲜花的衬托下仿佛仙境一般。

小孩拉着我躲在西厢房的窗子底下,轻声说:“我的妈妈就在里面呢,她在看书。”

房间的门虚掩着,透过门上的缝隙,我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女人的侧影,她的头发很长,她斜斜靠在几子上,拿着一本书,眼睛却望着前方,不知是在想什么。

我在小孩的耳畔说:“看你妈妈的样子,一点都不凶啊。”

小孩却是很恐惧的样子,“你不知道,她要是凶起来啊……”

“小新,你回来了么——”那女人叫道,声音也很好听,仿佛春风指过耳畔。

突然间,门打开了,一阵狂风涌过来,我惊奇地看着那小孩在我的眼前像一片落叶般飘开。

那个女人转过头来,长发遮住了她的脸,一丝丝象手一样向我伸来,将我牢牢缠住,越拉越紧,渐渐扣入我的肉里,仿佛要将我撕裂……

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强,几次想要撬开石板看个究竟,都被家人及时阻止。我一再地做着同样的梦,人也渐渐消瘦起来。

奶奶也开始生病,经常双目无神地躺在床上,说着一些让人根本无法理解的话语。

有一天下起了大雨,老宅在雨中摇摇欲坠,雨水顺着墙面淌进房子里。等到第二天天睛的时候,我们发现奶奶房间里的墙上赫然多了几行黯红色的大字:“寄人篱墙下,子息难保全。不如伴君去,泉下共团圆!”

奶奶看见那几个字,突然坐起,“你终于还是不肯放过我,好,我马上就来。”奶奶又复躺下,把全家人都叫到他的面前,指着那些红字,说:“看见那些字了吗?那是我的报应要来了。”

父亲连忙说:“这是前人写的,只不过刚下了雨,雨水把表面的石灰冲掉了,它才露出来,我把它刮掉,就不会再有了。”

奶奶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释然的笑容:“算啦,是我做的孽,欠下的债,迟早要还的。院里那口井,你们多多少少也听到过一些传闻,今日反正我要去了,就给你们讲个明白吧。”

原来我的爷曾是一个商人,表面上经商,实际上的使命却是负责为当时的革命武装采购当时最紧缺的医药器材。这是一项极其危险而又艰难的工作,因为要想尽办法,从敌统区弄到药材,还要运回解放区,不能被敌人识破身份。所以即使对家人,爷爷也从来不敢透露半个字。

这一天爷爷疲倦不堪地回到家,还带回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那孩子都六七岁大了,爷爷说:“这是我那座城市里的女人和孩子,近来那边打仗,很不安全,所以我要把她们带回家来住一段时间。”

“我一直在家里等他,等啊等,望穿秋水,望眼欲穿,只盼他能回来看我一眼。可是他要么两年不回一次家,一回家,就带个女人来,孩子都这么大了,我是一下子掉进冰窟里啊。”奶奶说。

“我当时心里就恨,我恨恨地望着那个女人,她确实是漂亮啊,脸儿白得象雪一样,又有一股城里女人的味道,向我做了个万福,模样儿怯生生的。她还年轻,三十岁都不到吧,穿着一身白色的旗袍。我的心里就想,‘难怪他从来不想家,难怪他两年也不回一次家,原来他在城里有了女人啊。''我的心里象刀割一样,他却懒洋洋地坐在那儿抽洋烟,看也不看我一眼。看见她娘俩安置好,他就马上又走了,他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只是对那个女人说,’嫣,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 ‘我的心里恨啊,他这一走,又是音讯杳无。我恨那个女人,可是在人前人后,我却不得不做出一付贤良主母的模样。那个小孩我是真的很喜欢,白模白样,又很懂事,只是一想到是那个女人生的,我的心里就象有把剪刀在绞。

有一天,那个女人出去做礼拜。我在家里一个人静静地想,他这一去,又有半年了吧,为何还不回来?我看着他从城里带回的那座洋钟滴滴答答答地摆,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小新的呼救声,我走到窗前,看见井檐上挂着一双手,小新大半个身子都在井里,只露出一个头,喊着救命。

我当时拼命地往外冲,我被房间的门坎绊倒了,就在倒地的那一霎那,我突然想到,我这是在做什么?那是人家的孩子,我救他做什么。我慢慢地爬起身来,茫然地听着小新的声音在院子里渐渐小去。等我走到院子里时,孩子早已沉到井底了。

“我这是做孽啊!”

奶奶说完这句话,就背过气去了。

推拿,抢救,奶奶悠悠转醒:“孩子走的那一天,穿的是一身红袄。”

“那个女人回来后看到小新的尸体,一句话不说,当天晚上,在墙上写下这行血书后,她抱着小新再次跳入井里……

一个月后,我收到他的信,才知道,他是在狱中给我写的信,那时他已经不在人间了。

信中说,那个女人是他一个战友的妻子,战友为了保护他而牺牲了,临终前将自己的妻儿托付给他。因为身份已经暴露,城里不能住了,他只好将她们带回乡下暂时躲避。但是平白无故带

回一个女人和孩子,别人一定会起疑心,所以才要找那样的借口。“

“小新,小新……”

奶奶的眼中渐渐流放出异样的光彩,而呼吸已经停止了。

不久后,旧宅被拆,家中盖起了新楼,那口井也被填平了,我再也无缘得见井底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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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狗 命



吕炜从小就喜欢狗。

大学时吕炜读的是医科,毕业后学校不包分配,吕炜自己联系了一个私人诊所,在里面拿着不怎么高的工资。但仅仅干了一年,他就摊上了一场医疗事故,被卫生局吊销了执业资格证书。

失业后的吕炜看着城市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动了心思。他花钱办了一套证,租了一个小小的门面,开起了宠物诊所。

吕炜自己都没有想到,宠物诊所的生意会这么红火。仅仅三个月时间,他就收回了自己的全部投资。

吕炜现在的月收入,和他以前在私人诊所当医生时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更让他感觉惬意的是,以前给人打工,随时得看人脸色;现在自己给自己当老板,心境儿畅快多了。

吕炜看得最多的动物是狗,什么京吧、腊肠犬、斑点狗各式各样的狗他都看过,不过给他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只流浪狗。

那天下着大雨,吕炜开门的时候发现一只脏兮兮的土狗蜷缩在卷帘门外,那条狗浑身湿淋淋地,不停地发抖。

吕炜在没有开宠物诊所以前,偶尔会把路边那些可怜的流浪狗领回家中,给它们弄点吃的、让它们遮遮风、避避雨什么的。但自从开了这间宠物诊所,他就很少这样做了,一是因为诊所事情多,忙起来没有时间;更主要的原因是怕把那些流浪狗带回诊所给客人看见了不舒服,影响诊所的生意。

看着门口那条无助的小生命,吕炜的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他把它抱进了诊所,用热水给它洗了个澡,然后找出平时给顾客的宠物们准备的狗粮,倒在一个小盆里,放到了它面前。

这时,诊所里来了客人,那是一个穿着华贵的臃肿女人,她的怀里抱着一条受伤的哈巴狗,鲜血已经浸透了裹着哈巴狗的毛毯。

吕炜接过那条受伤的哈巴狗,动作麻利地开始给它检查。哈巴狗的蜷着检查台上,伤势很重,身体有气无力地抽搐着,吕炜很容易就判断出这条狗大量失血,不容易救活。

吕炜把自己的诊断结果告诉了那个女人,那个胖女人很夸张地尖叫了一声,对着吕炜吼道:“不管你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救活我的幺儿!”吼完后,她从挎包里摸出厚厚的一叠钞票放到吕炜面前。

要救活那条哈巴狗,唯一的办法就是给它输血,问题是吕炜的小诊所里根本就没有准备狗的血浆。

正当吕炜要拒绝那女人的要求时,一个东西在他裤腿边蹭了一下。吕炜低头看去,是他刚才抱进屋里的那条流浪狗。

胖女人满意地抱着哈巴狗离开了诊所,吕炜看了一眼还在手术台上微微哆嗦着,嘴里发出低低的哀鸣的流浪狗,心中有些淡淡的不安涌了起来。

吕炜收养了那只流浪狗,虽然他的动机有些阴暗,但毕竟给了那条狗一个可以解决温饱的环境。他给流浪狗的伙食弄得相当不错,那条狗的身子不久以后就变得滚圆滚圆。吕炜并没有常常抽它的血,不到万不得以,他也不愿意再次看见那狗可怜的眼神、听见它低声的哀鸣。

吕炜养这只流浪狗只养了一年半时间。

出事的那天是傍晚时分,吕炜牵着那条流浪狗在街上溜达。在刚要靠近一个拐角的时候,那条狗嘴里突然发出一阵急促的呜咽声,然后拼命挣扎,想要挣脱吕炜手里牵着的皮带,

吕炜感到很奇怪,他停了脚步,蹲下身子察看。

就在这时,那条狗猛地在吕炜手上咬了一口。吕炜一惊,手里的皮带一下就松了。那狗一转身,拖着皮带冲过拐角就不见了。

吕炜看了看被狗咬伤的手,上面留着一个不是太深的牙印,微微渗出了些血迹。

“这条死狗。”吕炜话音未落,拐角处响起一声巨响,那条狗从半空中飞了回来,飞洒的狗血溅了吕炜一头一脸。

回过神来的吕炜转过拐角,看见一辆大型卡车冲上了人行道。

回到诊所,吕炜回想起当时的情形,突然有些后怕。假如当时没有那条流浪狗,被卡车撞飞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当天晚上,吕炜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子对他说道:“你给我一个家,我还你一条命;你要我一升血,我要你一条命。”说完,那男子就转身跑着离开了,吕炜看着那男子奔跑的背影,总感觉有些象那条流浪狗。

十八个月后,吕炜因狂犬病医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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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睡了我的床



我们这一届的学生(有一些是黑导、一些就象是我这些刚毕业没有工作想考导游证的无业游民),都比较年轻,连带科的老师都很年轻。教我们的老师是一个30左右的,刚结婚没多久的一级日语导游,听别的老师说他的妻子是苗族人,很漂亮。

故事就是关于他的。

他有一次带团,是港澳团,在三亚下榻的酒店是南中国大酒店。按照惯例,司陪(司机和导游)是不和游客一起吃饭的,而且住的房间也是司陪房,就是比游客的级别还要低的。

但那天,司陪房间已经满了,酒店就安排了一间靠近里面的房间给他们。

司机是三亚人,晚上就没有在酒店里休息,在陪游客逛了夜市以后,就回家陪老婆小孩了。

老师进去房间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个房间很干净,比其它的房间都干净,好象从来都没有人住似的,老师很开心。

半夜,老师被冷气冻醒了以后,发现他是睡在地毯上的。他觉得很好笑,摇摇头又回到床上继续睡觉,但是,迷迷糊糊中,他觉得有人将他从床上推了下来,他睁开了眼睛,果然,他又躺在地毯上了。老师再好的脾气也受不了了,骂了一句:“搞什么,名堂?我要睡觉,别搞了!!”于是再次回到床上睡觉。刚一闭上眼睛,就感觉有人摇他的肩膀,说:你睡了我的床,我睡在哪里?老师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说:你的床?还给你!

老师到另外一张床去睡觉(真奇怪,怎么老师当时并不害怕?),但是,那个也没有让他好好睡觉,继续和老师说话:“你送我回家吧?”

老师于是真的起床在黑暗里和那个对话,那个说他是从香港来旅游的,晚上去游泳溺水死的,由于是香港人,当时酒店和旅行社并没有立即处理他的肉身,就停在了老师所睡的房间里,等他的家人从香港来接他回去的。但是,他上不了飞机,没有办法一起回到香港,所以就留在了三亚。

老师说,我要怎么帮你?我又不懂得这些事情的。

那个一直在嘤嘤的哭,说只有老师才能帮他回家的。

老师说,好吧,好吧,我帮你,你总要让我睡觉吧?

老师回到海口以后,由于团队多,就将这件事情忘记了。

大约过了1个月吧,老师又回到了当时下榻的酒店,还是那个房间。

晚上还是老师一个人在房间里,老师一进入房间,刚将门卡插进电源座,灯马上就灭了。

那个说:先生,你答应我的事情忘记了,你不讲信用。

老师一听,马上想起了一个月前的事情,这才发觉当时并不是梦,而是真实的事情。

他很害怕,马上冲出房间,到了总台和总台的服务员聊天,打听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总台的服务员说,以前是有一个香港来旅游的客人,不幸溺水身亡,正是老师休息的房间。但没有说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只是说入住该房间的客人(男性),都会在半夜要求换房间或者退房。后来,总台都很少将房间开给客人,除非是没有房间才会开的。

老师回到房间,和那个谈判,问该怎么去做,他才能回家。

后来,老师和他美丽的妻子一起回到这间酒店,拿了一把油伞,晚上,老师将油伞撑开,就和妻子睡着了,那天,那个也没有打扰老师他们,但是,第二天,油伞自己合上了。

老师和妻子回到海口,搭乘港龙航班飞香港旅游去了。

听说,酒店里入住那间房间的客人再也没有要求换房的了。

老师在讲课时给我们说这件事时,很生动,也很恐怖,但是我的文笔不好,给大家见笑了。

同学也问老师,问他怎么不害怕?怎么敢去配合那个去做这件事情的。

老师笑笑回答:因为我已经允诺了,必须要完成那个的要求。而且,这个是积阴德的,为什么不去做呢。老师还吓唬我们:不要随便许诺,会折阳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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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拉我



这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带团的原因)

一般说来,司陪晚上是自己找节目玩的,如果游客没有要求司陪晚上去购物或者是娱乐的话。

那次我所带的团队是一个中巴团,是一个散客团队。住在靠近凤凰国际机场那边的度假村。那时候,那边还没开发好,从大路到度假村得经过一条土路,只能通过一辆大巴,路的两旁是坟,还有很高、很茂密的竹子(好象是刺竹吧)。

那天晚上,住在那几个度假村的游客都没有额外要求司陪带他们到市区消费。于是,几乎所有的司机导游都同意一起去市区玩,大家想去麒麟大酒店去唱卡拉OK。(其实按照规定,司陪是不可以离开游客自己去找乐子的。)

司机导游有20多人吧,好象是东方国旅还是那家旅行社的车子,那台车子是一太好长的大巴车,可以坐60个人的,才20多个司陪,空出的位子,好多的导游就在车子的过道上跳舞,还有一些人在吼歌曲。

有一个导游,是四川的小伙子,平时是很闹的,但那天,不晓得他为什么不假如大家的疯狂,他将车窗推开了,然后,将面巾纸撕开,把手伸出窗外,摇着面巾纸。我看到了,于是说:“嗨~哥们,你开窗,冷气都跑掉了。”他回头开了我一下,继续他自己的游戏,他将手中的纸巾撕碎了,扬在夜空里,白色的碎片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我白了他一眼,就到车头位置去和大伙玩。

开车的司机说,叫那个神经的别玩那东西了,象是在招魂一样。一个导游就摇摇晃晃地走到他那里,说,别玩了,司机都生气了。(好象海南的旅游市场,导游都是很怕司机的。)

那个四川的导游,也真的是很奇怪,什么不好玩,他将纸巾撕开,然后接在一起,成好长的一串,看起来真的象是招魂幡一样,在荒凉的路上,真的很糁人,他也不理。

我大着嗓子说:“你也真奇怪,开窗,冷气都跑出去了,也不怕刺竹上有竹叶青,咬你一口,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了!不许玩了!!”可能是我的嗓门大,也可能是车子正好颠了一下,大家都静了下来,然后哄堂大笑。我越发得意了,走了过去,一把扯着他说:“别玩了!”他的身子突然一下子探了出去,大叫着:“别拉我~~~拉我回来!”我很生气,骂咧咧地说:“神经病啊,荒郊野岭的,别玩这个啊,小心摔了出去!”

我用力拉住他往车里拽,但是,我感觉,一股很大的里把我扯了出去,那个四川导游的身子已经是挂在了车外了,我很着急,嘴里哇啦哇啦直嚷嚷,救命,拉我回来,快啊~~其实,事后我根本就想不起来当时我在说什么。

车里的其他人觉得不对劲,赶紧上来拉着我,我当时的感觉是有两股力量扯着我,在僵持着,我很害怕,一直哭。

一个司机当时从车头上拉下了毛主席的挂像(海南的跑旅游的车子有好多都挂着毛主席的挂像的,说可以辟邪。),一把丢了出去,说,让阿爸(海南话:毛爷爷的意思)来治你!还有冼太夫人的三角旗一起丢了出去。可能是车里的人多力气大,也可能是毛主席或者是冼太夫人的威力,总之,我们是给扯了回来。

急忙把窗子给关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但也都瘫了……

我很害怕,一直在发抖,也一直在哭。那个四川的导游也是一样,但大家都没有责骂他,因为大家都一样害怕。

当天晚上,我们没有回度假村,在三亚市公安局的门口呆了一个晚上,就在车里。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们才想起来骂那个四川的导游,他可能是被吓傻了,也可能是愧疚,一言不发。

我们大家看到了他的手腕上有一个淤青,是手握着才会有的淤青,而且是外力的作用才有的。

带团回来后,家人让我去考另外一个职业,正好碰上那个事情,我就辞职不干导游了。

听说,当时车里的导游,除了一个广东的导游以外,都不干了,司机好象还是在跑团呢。

本来是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另外一种力量的,经过了那件事情,我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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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4: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尸房夜话



天很黑,月亮像个橘子,没有一颗星星。风掠过,树叶令人恐慌地翻飞,发出飒飒的声音。

天猫的皮肤泛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她浑身颤抖了一下,对爱爱说:

“我们真的要去吗?”

爱爱点了点头:

“进去吧,别怕。”

1

医学院的解剖楼到了夜晚,总是显得特别阴森。

昏黄的月光从窗边摇曳而入,将窗棂的影子拖得奇形怪状。

盛着器官与尸体残骸的各色瓶罐玻壁反射出令人心悸的光芒。

天猫开始迈不开脚。

她拖着爱爱的手,说:“我们不去了,好吗?”

爱爱摇了摇头,说:“不行,我们不能让他们看笑话。”

2

白天的时候,班上一群无聊的人围在一起,讨论怎么度过万圣节的夜晚。

天猫不知好歹地说:“我们去解剖楼呆一晚上好不好?”

当时大家都说好,可到了晚上集合时,却只有自己与爱爱两人。

爱爱的胆子很大,大家都知道。

她解剖尸体时,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一边切割皮肤组织,还会一边哼歌。

第一次尸解课下课时,别人都在呕吐,她却抓起饭盒大口大口地吃东西。

有人说,她的心不是肉长的,而是一块石头。

所以当看到爱爱在时,天猫忐忑不安的心稍稍放下了一点。

3

“我好冷……”天猫战战兢兢地扯着爱爱的衣角。

爱爱脱下外衣披在了天猫身上。

“我好怕……”天猫的手心里冒出了汗。

“有什么好怕的?都是不会动的尸体,你把他们想成木头就行了。”

是的,解剖尸体就像是用锯子把木头切割成一截一截。

但是,当手术刀划过尸体的皮肤时,尸体会疼吗?

解剖楼没有灯,几扇窗户的玻璃也不见了,风呼呼地从窗户灌进来,看不出颜色的窗帘猎猎作响。

天猫拿出了手电,按了几下,却没有光线出来。

“哎呀,糟糕,没电了。”天猫的声音有点颤抖。

爱爱埋怨地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这时,窗外的天空闪了一下,接着一声惊雷,接着又闪了一下。

天猫惊栗地抬起头,看到背对窗户的爱爱,全身笼罩在了水一般的阴影中。

窗棂的影子如一条绞索慢慢浮过爱爱的颈项,然后慢慢落在解剖室里错落的玻璃瓶罐上。

天猫转过头去,看到黑暗中闪烁着反光的阴森的玻璃瓶罐。又是一道闪电,她看到一只死鱼般的眼睛正从一个瓶子里望向她,眼波似乎在流转。

她心里蓦地一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手指一紧,手中的电筒竟亮了。

4

解剖楼是老房,木头铺的地板,踏上去吱嘎作响。

回廊上没有人,两边堆着白森森的骨架模型。

空气里氤氲着浸泡尸体的福尔马林的刺鼻气体,但是也遮掩不住尸体的那股腐臭霉烂的气味。

天猫紧紧抓住爱爱的手,一步一趋向前走去。两人打着手电,摇摇欲坠的木地板响着两人的脚步声。

“踢踏!踢踏!踢踏!”

爱爱忽然一笑,手向旁边的骨架伸去,抓起了一截桡骨,瞬时伸到了天猫的嘴边。

“来,宝贝,叼在嘴里……”她没心没肺地笑。

天猫尖叫,手指一松,手电摔在了地上,灯光蓦地消失了。

解剖楼里陷入了黑暗,爱爱咯咯的笑声在这阴森的空间里显得异样地诡谲。

“咦——”天猫止住尖叫,好不容易让心脏回到原位,却又突然叫了起来,“那边有光——”

爱爱顺着天猫的手势望去,回廊尽头,一间紧闭着的房门,微微泄出了一道昏黄的光。

那是什么地方?

爱爱胆子大,拉着天猫向那间房门走去。

门没有锁,轻轻一推,竟开了。

门开的一刹那,屋里的灯灭了,又是死一般的黑暗。

爱爱与天猫刚一踏进这房间,房门就砰的一声关上。

天猫转过身来想要打开门,门却死死地锁住了,怎么扭也扭不动。

她绝望地回过身了来,想要抓住爱爱,却没想到一手抓了个空。

爱爱呢?她到哪里去了?

天猫开始感觉到恐惧,但是她却不知道,这样的恐惧,才只是刚开始。

5

天猫全身抖个不停,剧烈的看不见的惊栗让她说不出一句话来,冷汗浸湿了她的内衣,令她忍不住又是一个寒颤。

爱爱去了哪里?

忽然,天猫听到了一阵细细碎碎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

这声音像是脚掌缓慢滑过木地板,卷起了尘埃,空气里立刻散发出一丝淡淡灰尘的气息。

屋里却一片黑暗,天猫什么也看不到。

屋里响起阴恻恻的笑,恐惧像个阴影,一点一点向天猫瘦弱的身体压迫、欺凌而来,让她喘不过气来。

6

天猫瘫软倒在地上,身体腾起一团灰尘。这巨大的惊吓让她无法自持,胸口一起一伏,心脏突突地跳着,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她坐在地上,用手遮住了眼睛,她不敢看眼前的这一切。她嗅到空气里那些渐渐蔓延的腐尸味,还有骨架上曾经刷过的清漆味,正越来越浓郁,逼迫得她没有办法呼吸。

恐惧令她闭上了眼睛,眼前又是一片黑暗,但她仍然可以感觉到阴影。

她感觉到有几缕潮湿的发丝正拂过了她的面庞,死尸的气味直往她的鼻孔里钻,她的胃液开始翻涌,排江倒海一般。

天猫无力地身体向前瘫软而去,倒在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额头硌得很疼,她知道,那是一具骨架的胫骨。

她睁开眼,白森森的一片,闪着绿色的磷光。在胫骨旁,还有一只蜡黄的小腿,肌肉萎顿,青筋毕露。

小腿抬起,露出一截脚趾,同样也是蜡黄的,轻轻落在了天猫的脸上。

在尸体腐臭与骨架清漆气味中,天猫看到了尸体的脚趾……

7

天猫蓦地跳起,凭空生出莫大的勇气。

她一把抓住面前蒙着骨架的斗篷,猛然掀开。

斗篷下,是一张惨白的脸,正苦笑。是天猫班上的男生。

天猫又踢了一脚旁边尸体的小腿胫骨,传来一声惊呼,是爱爱在惨叫。

骨架只是用白色的石膏贴在了斗篷上,还刷上了清漆,惟妙惟肖。

而尸体上蜡黄的颜色则是涂上了颜料,再用保鲜膜缠住,看上去萎顿不已。

旁边其他的骨架与尸体都笑了起来,全是班上的同学,大家一起叫道:“万圣节快乐!”

爱爱惊异地问:“天猫,你是怎么知道是我们装扮的?”

天猫怒气未平,又踢了一脚爱爱,说:“拜托,下次扮尸体时,麻烦把脚趾的紫色指甲油洗掉。”

8

推开门,一群人走到回廊上,嘻嘻哈哈。这时,天猫突然叫道:“嘘——你们听——”

大家静下,空气里传来一阵吱吱的声音,很微弱,却很清晰。

“是什么声音?”爱爱的声音竟也有了一些颤抖。

一个胆大的男生说:“像是电锯的声音,好象是电锯在切割什么东西……”

电锯?电锯会在解剖楼里切割什么东西?

回廊尽头的一扇木门,微微泄出一点昏黄的光。声音就是从那扇门里传出来的。

“去看看……”天猫此刻胆子大了不少,把恐惧消化掉后,恐惧就会变成勇敢。

爱爱却有点害怕了,当面对已知的东西时,她不会害怕,现在要面对的,却是解剖楼里的一扇门,里面响着电锯的声音。

爱爱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胆怯,她被天猫拉到了这扇门前,回过头去,班上那些自称胆大的男生竟一个也不见了。

天猫推开了门,向里面望去……

9

屋里,一个满脸沟壑干瘦的老头一手提着电锯站在一张破旧的手术台前,另一只手握着一瓶劣质白酒,抬起了头,看着天猫与爱爱。

手术台上,是一具蜡黄的尸体,已经被电锯切割成了几大块,切口处凝结着黑紫色的血液,煞是触目惊心。

依稀看得出,那是一具女尸,年龄不大,头颅已经被割了下来,扔进了一边污秽的木桶里。

电锯还在响着,天猫与爱爱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头阴恻恻地冷笑,仰起头来,大口喝下一口酒,然后伸手在女尸的身体上抓了一把,捏起了一团肉,塞进了嘴里,慢慢咀嚼,一汪乌黑的血缓缓从他的嘴角渗下,淌过了他那布满沟壑的脸……

天猫与爱爱同时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转头就往外跑。

回廊上,全是一样的木门,却找不到下楼的出口。

天猫与爱爱像没头的苍蝇,在回廊里跑来跑去,转了几个圈,却发现不仅连下楼的出口都找不到,就连刚才那间恐怖的房间也不见了。

终于,她们跑不动了,喘着粗气扶墙哭泣。

爱爱试探着说:“刚才我们是幻觉吧?”

天猫抱住了爱爱的肩膀,哭着说:“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想回家……”

10

屋里的老头将木桶中的头颅拣了出来,重新放在蜡黄的女尸颈项上。

女尸蓦地坐了起来,说:“你就这样放走了她?”

老头环视了一下屋中的一具具泡在玻璃缸中的尸体,笑着说:“跑?她还能跑到哪里去?”

老头走到一口玻璃缸边,伸进手拍了拍尸体的头,说:“不错,你的表现很好,扮演的骨架很逼真。”

尸体露出了笑脸,正是那个天猫与爱爱的男同学。

其他玻璃缸里的尸体也一起笑了起来,笑得阴恻恻的,他们全是天猫与爱爱班上的同学。

手术台上的女尸转过头来,温柔地对干瘦老头说:“时间该差不多了吧?”

她的脸出现在了昏黄的灯光下,很漂亮。

是天猫的脸。

这时,门外的回廊上响起了爱爱的惨叫。

“啊——”

【不要在晚上去医学院的解剖楼,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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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3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龙 眼



我喜欢吃龙眼。

龙眼,淡淡的咖啡色,吃进去有股无法形容的香甜。

就因为这个特点,所以我非常的喜欢吃龙眼,每次买总要买个一大袋回来。

夜晚。

我骑着我心爱的噗噗,在路上闲晃着。

看见一个水果摊,“每样水果一斤10元。”那么便宜?

于是我停下了噗噗,去看看有没有我最爱的龙眼。

包着脏污头巾的老婆婆,正是水果摊的老板。

但她却用奇异的眼光及诡异的笑容看着我。

“少年仔,你要买啥?”老婆婆问。

“甘有卖龙眼?”

“有啊!每斤十元。”

我边点着头边看着那些龙眼,真漂亮!

我用看龙眼的眼角余光看老婆婆时,不禁吓了一跳。

老婆婆的眼是瞎的... ...

基于同情心,我向老婆婆买了30元的龙眼。

我骑了我的噗噗走后,隐约能听到老婆婆的笑声。

是有生意进门的关系吧。

做了好心,又买到了便宜。一般人都会觉得很不错吧?

但我错了。

我回到家,打开了电视,将那一袋龙眼放进水槽洗净,再找个水果盆装龙眼。

我抱着那一盆龙眼进客厅,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准备开始享受那一大盆龙眼时... ...

龙眼在动。

我吓了一跳,便用手去碰碰那些龙眼,没有在动。

“是我手摇晃的关系吧?”我心里在想。又将手伸进龙眼堆内。

我的手摸到一颗颗蠕动的龙眼,而且还不断发出老婆婆的笑声。

就是那个在我离开水果摊时听到的笑声。

我有些惊恐的将水果盆摔下地板,那一颗颗龙眼不断的在地上滚来滚去。

“啪喳!”

一个跟鸡蛋破裂相当的声音出声了。

“啪喳!啪喳!啪喳!...”

是那些龙眼破了!

地上滚的一颗颗龙眼皮破了以后,全是充了血的眼珠。

“哈哈哈哈!...”

老婆婆的笑声回荡在房间内,充血的眼珠在地上打转着。

“啊啊啊啊啊!我的眼睛啊!!”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我伸收碰了碰眼皮,眼皮消了下去... ...

那我的眼睛... ...

“我的眼睛啊啊!!”

“少年仔,你要买龙眼吗?”

一个眼睛充着血、包着头巾的老婆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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