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有点错误,好像没有限定30以下,不过一定要是首次购屋者,看来鞭神肯定无法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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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沙尼 发表于 24-2-2011 08:29 PM 
他強調,這項計劃只限於家庭每月收入少過3千令吉,以及第一次購買房屋的人士。 “這也意味著,這類購屋者將享有100%房屋貸款,不必繳付10%的頭期付款。” 首次購屋少過35萬
免50%印花稅 此外,納吉說,在鼓勵居者有其屋下,首次購置房屋且價格不超過35萬令吉的國民,可享有房屋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分別豁免50%印花稅的優惠。 他說,凡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簽署的買賣合約都可享有這項優惠。 這項優惠只限首次購買房屋的國民,而第一間房屋的意思是指購屋者不曾擁有或聯名購置任何房屋。 有關住宅產業包括排屋、共管公寓、組屋或廉價屋。 目前,只有購置房屋價格不超過25萬令吉的國民,才可享有豁免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50%印花稅的優惠。
就算符合资格的华人,都不懂会不会拿到这个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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