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王律師

假律师日記 - 请看249# 和请别pm我询问法律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7-2009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0# 王律師 的帖子

感谢很有效率的回复

通常这类事件要多久才完结?
有没有其他管道询问开审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6-7-2009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1# elleb 的帖子

问警方, 拿 court case number
BTW, 在那里发生的?

如明天下判, 没人上诉, 你应该很快可以拿回你的证物

sabar 吧, 你的案件才在 6月20日 发生, charge, convict 和 sentence 在两个星期, 算快了

follow up 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7-2009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lleb 于 6-7-2009 10:23 PM 发表
感谢很有效率的回复

通常这类事件要多久才完结?
有没有其他管道询问开审日期?


10 个工作天或是14天从 date of conviction 算起。如果没有上诉,你的东西就可以去到 investigation officer 那里还是法庭哪里领回(要看 court orde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7-2009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6-7-2009 10:44 PM 发表
问警方, 拿 court case number
BTW, 在那里发生的?

如明天下判, 没人上诉, 你应该很快可以拿回你的证物

sabar 吧, 你的案件才在 6月20日 发生, charge, convict 和 sentence 在两个星期, 算快了

...


如果是在我工作的地方,从charge 到sentencing可能只要一天的时间。除非OKT要求请律师为他做mitigatio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7-2009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2# 王律師 的帖子

都讲他不想给我咯
midvalley ktm 发生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等到案件结束才拿回的证物……而不是呈堂后?

btw, 涉及人物包括外国人,处理方式还是一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7-2009 1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lleb 于 6-7-2009 10:23 PM 发表
感谢很有效率的回复

通常这类事件要多久才完结?
有没有其他管道询问开审日期?


通常这类事件要多久才完结?
Depend on case。 不能说几时。如果他plead guilty, 就比较快。 如果要进行full trial, 时间就好长了。

有没有其他管道询问开审日期?
问 I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6-7-2009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lleb 于 6-7-2009 11:16 PM 发表
都讲他不想给我咯
midvalley ktm 发生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等到案件结束才拿回的证物……而不是呈堂后?

btw, 涉及人物包括外国人,处理方式还是一样吗?


有可能 IO 自己也不知道 case number。
就是在 Jalan Duta 的法庭吧。 帮不到你了。
如果你要在呈堂后就拿回你的东西,除非你有很好的理由。比如你要出国还是那些东西是容易腐坏的。不然,一定要等到司法程序结了之后才可以拿回。

涉及人物包括外国人,处理方式还是一样吗?

一样的。除非是high profile的案件。

[ 本帖最后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6-7-2009 11:27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7-7-2009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5-7-2009 07:50 PM 发表


好的好的~~ 我会帮你问的。明天帮你问。



有答案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7-2009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7-7-2009 05:54 PM 发表



有答案了吗


对不起,王大状,迟回你了。还是一样的。 通常都是买家和卖家各出一半的手续费,除非买家还是卖家有说明·所有的费用是买家还是卖家自己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所要transfer 的 property's value is higher than 之前买卖时deal的,那卖家要付多出来的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7-7-2009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7-7-2009 08:03 PM 发表


对不起,王大状,迟回你了。还是一样的。 通常都是买家和卖家各出一半的手续费,除非买家还是卖家有说明·所有的费用是买家还是卖家自己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所要transfer 的 property's value is higher than 之 ...


谢谢, 意思是说, 你们是没有跟据什么 (law) 来决定“是买家和卖家各还一半 stamp duty”   

你们只是跟据“以往的做法” (practice) 吧了

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7-2009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7-7-2009 08:07 PM 发表


谢谢, 意思是说, 你们是没有跟据什么 (law) 来决定“是买家和卖家各还一半 stamp duty”   

你们只是跟据“以往的做法” (practice) 吧了

对吗?


那个资深的大状说----->只是跟据“以往的做法” (practice)or 以前人的做法。 没有特定说一定要根据什么的law or circular。  
你要transfer 东西?  不过 transfer must be done in the place that proper located。
还有,大状~ 目前我在Sarawak, Sabah 的我不知道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7-2009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精彩。
值得研究。有兴趣,但是不知道如何寻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7-2009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容许我们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我要claim的钱是外币。例如:loss of profit是USD100的话,我的statement of claim里面particular damages要怎样写呢?是不是 loss of profit       USD100x3.5=rm3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8-7-2009 09: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郭靖 于 8-7-2009 12:05 AM 发表
容许我们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我要claim的钱是外币。例如:loss of profit是USD100的话,我的statement of claim里面particular damages要怎样写呢?是不是 loss of profit       USD100x3.5=rm350?



USD100.00 or RM350.00 (calculated at the exchange rate of 3.5 as at XX)

XX = 3.5 exchange rate 的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7-2009 1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隆坡律师公会纪律小组委员王律师
我想问下,hit and run的刑罚很很重吗?
轻伤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3-7-2009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鸡翼” BZ 还不回来, CARI 老板要关这个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4-7-2009 08: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6# 王律師 的帖子

为什么?原因呢?不需我们投票吗?在这里我们真的认识很多关于法律的东东!!既然要关了,我还是要谢谢lawyer王,长空,还有给意见的大大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4-7-2009 08: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agleaar 于 14-7-2009 08:42 AM 发表
为什么?原因呢?不需我们投票吗?在这里我们真的认识很多关于法律的东东!!既然要关了,我还是要谢谢lawyer王,长空,还有给意见的大大们。


没有关啦, 我乱讲

是说他再不回来,等下 “被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7-2009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8# 王律師 的帖子

哦!吓死我了以为真的要关,原来你是Cari老板的朋友,很能干的一个人。那天看了astro的‘企动人生‘有访问他。从那次开始本人对他很敬佩,我是04年才join佳利的,今年才知道老板是他,真是paiseh~ paise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7-2009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14-7-2009 08:51 AM 发表


没有关啦, 我乱讲

是说他再不回来,等下 “被关”


应该还是没有电脑不能上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2-2025 10:00 PM , Processed in 0.135536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