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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wcowcow

内在美(文凭)比外在美(脸部)重要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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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1 10: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男不與妳鬥... 讓妳.. 等下又東西要問妳.. 我的新員工被他的 Ex Boss 刁難..
TheLamer99 发表于 28-2-2011 07:11 PM


都是 ex 了,还如何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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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1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 ex 了,还如何刁難?
卡螺丝 发表于 28-2-2011 10:10 PM



    都是 ex 了,还如何刁難?+1


不准许early release from ol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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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elp me to fill tis...very urgent...
thankz
limleemeen 发表于 28-2-2011 07:38 PM



i submitted.

why so many funny questions about money?

eg. do u think that money is important? (of course.. )

are u working hard for money? (apa then? what el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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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i submitted.

why so many funny questions about money?

eg. do u think that money is imp ...
卡螺丝 发表于 1-3-2011 12:08 AM



    好长。。。浪费时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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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 ex 了,还如何刁難?
卡螺丝 发表于 28-2-2011 10:10 PM


一般上的情況是這樣.. 一個員工辭職.. either 我們 counter offer 或者說服他留下來不然就得放人.. 對ㄇ ?

問題是這樣..

一個 will to be 的新員工(A).. 4月1號 1st day report
可是他的 Ex Boss 不放人.. 又不 counter offer

原因就出在他以前的 offer letter 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 offer letter
resignation 2 month notices or until replacement personal
意思說.. 若要辭職.. 兩個月 notice.. 或者 必須等到請到新人代替他為止...

我問了女律師.. offer letter 款項沒有問題.. 除了(A)沒有 sign on every pages 之外..(幸虧他只在最後一頁簽名)
這也是日後若需要去 industrial court 可以 fight 的地方..

但我的意見是.. 小問題而已沒有必要鬧到上法庭..(因為對方的 Ex Boss 可能會扣押 (A)最後兩個月的薪水, 以持脅(A)..)

以妳的經驗.. 遇到這情況妳要怎樣處理 ? 若對方的 Ex Boss LCLY 不肯妥協.. 妳會使用甚麼手段(若妳就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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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interview过一个大学教授,给他test。
他坐下看看问题。不到三分钟,他说你们的问题太容易  ...
chongchingsoo 发表于 27-2-2011 05:21 PM



大学教授申请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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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 will to be 的新員工(A).. 4月1號 1st day report
可是他的 Ex Boss 不放人.. 又不 counter offer

原因就出在他以前的 offer letter 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 offer letter
resignation 2 month notices or until replacement personal
意思說.. 若要辭職.. 兩個月 notice.. 或者 必須等到請到新人代替他為止...

我問了女律師.. offer letter 款項沒有問題.. 除了(A)沒有 sign on every pages 之外..(幸虧他只在最後一頁簽名)
這也是日後若需要去 industrial court 可以 fight 的地方..

但我的意見是.. 小問題而已沒有必要鬧到上法庭..(因為對方的 Ex Boss 可能會扣押 (A)最後兩個月的薪水, 以持脅(A)..)

以妳的經驗.. 遇到這情況妳要怎樣處理 ? 若對方的 Ex Boss LCLY 不肯妥協.. 妳會使用甚麼手段(若妳就是 A)
TheLamer99 发表于 1-3-2011 09:33 AM


很简单而已,看回A的offer letter:
resignation 2 month notices or until replacement personal

意思就是说A只要serve 完两个月notice period 就可以离开了。
因为"or" 是“或者”,不是“and".
在法律上, “或者”对当事人而言是有给于“选择性”的。。
如果是 “and" , 那就比较麻烦。。。A 就必需serve 完2个月notice period 等到她的公司请到新员工才能离职。
你要确定A的 offer letter 这句话是 "or" 而不是 “and"...  

如果是对方上到IR, 就拿这个 "or" 字来 fight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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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是内外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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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1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heLamer99 于 1-3-2011 12:45 PM 编辑
很简单而已,看回A的offer letter:
resignation 2 month notices or until replacement personal

...
卡螺丝 发表于 1-3-2011 11:29 AM



妳說的這個我有考慮過.. 不過提前重點.. 如果對方公司.. 一直拖不請新人.. 那也很麻煩一下ㄟ...
我是想說..能避免 fight 儘量避免 fight 囉.. 如果當真要 fight.. 他之前的 appointment letter 在法庭上根本就可以做廢哪種..

但如果是 And 不是 Or 呢 ?? 或者對方 Ex Boss 故意拖欠他 last month 的薪水呢 ??
因為那份 appointment letter 的 argue point 太多.. 所以.. 一些可能發生的事情.. 也必須估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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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上的情況是這樣.. 一個員工辭職.. either 我們 counter offer 或者說服他留下來不然就得放人.. 對ㄇ ...
TheLamer99 发表于 1-3-2011 09:33 AM



    如果新员工那么好,用钱最容易搞定..你不是用rm1k*2替他還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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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教授申请什么位置?
蜜希维雅 发表于 1-3-2011 11:06 AM



    HR的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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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是妳.. 我一定叫他做掌上壓 100下給我看... 理由很簡單.. 沒有一雙有力氣得手.. 如何執行最 ...
TheLamer99 发表于 28-2-2011 06:21 AM



    estate才要力气...office不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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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state才要力气...office不用瓜...
chongchingsoo 发表于 1-3-2011 01:32 PM



    office 最好不必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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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新员工那么好,用钱最容易搞定..你不是用rm1k*2替他還嘿...
chongchingsoo 发表于 1-3-2011 01:17 PM



    現在不是錢的問題.. 問題是哪個員工.. 因為之前年輕不懂事結果不小心簽了賣身契... 我在幫他解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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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妳說的這個我有考慮過.. 不過提前重點.. 如果對方公司.. 一直拖不請新人.. 那也很麻煩一下ㄟ...
我是 ...
TheLamer99 发表于 1-3-2011 12:41 PM



如果是
“and", 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应。。劳工法令是以保护员工的利益为先。

该公司就算必需要请到人才肯放人,也必需给个期限,

否则如果他十年不请人,那该员工不是要给他绑死十年??

单单这一点,如果 A 做足2个月而离开前公司投身进你的公司,

你也不必怕 A 的前公司到劳工局诉 A,

因为 A 肯定不用赔钱。


各方所需的通知只需跟据offer
letter 所列明的 X 个月notice就可以了。


然后,如果该公司拖 A 的薪水,A 还可以先下手为强去劳工局投诉。

A 肯定会获得赔偿。


其实 A 来不来你公司报到纯粹是他自己的决定。

你是offer 他,而他又接受你的offer,大家你情我愿,就酱简单。

他和前公司的瓜葛,就算变成 IR case, 赢还是输,到最后也是由他自己出面。。

你不会有机会出场的。

所以从头到尾,都不关你的事。


题外话,甚么position的员工?

如果不是很难请的,就另谋他人。

因为跟据我的经验,有些人sign了新公司的offer letter后,

到最后又三心两意想反悔,结果就编出自导自演的故事来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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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卡螺丝好pro。。。
如果我早一点上来Cari的话就好了, 肯定不会落到被炒鱿鱼还没的赔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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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卡螺丝好pro。。。
如果我早一点上来Cari的话就好了, 肯定不会落到被炒鱿鱼还没的赔的那种。 ...
cellowei 发表于 1-3-2011 06:16 PM



过了6个月了吗?
6个月之内上诉还是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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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6: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 卡螺丝


太迟了, 是2008年的事情来的。

没关系, 我因祸得福, 现在跟未婚夫会家乡发展事业了。

非常谢谢你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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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heLamer99 于 1-3-2011 07:34 PM 编辑
如果是
“and", 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应。。劳工法令是以保护员工的利益为先。 该公司就算必需要请到人 ...
卡螺丝 发表于 1-3-2011 05:55 PM



對.. 問題就在.. 10年不請人也不加薪.. 哪可.. 悲哀得很了..
他將會是我的馬仔.. 他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 雖然 IR 那邊或者我沒出場的機會..
但我也會 Do what ever within my power 保護我的下屬..

勞工局那邊先去備案.. 這個我倒沒想到.. 謝謝ㄋ的提醒.. 嘿嘿..

不過..事情基本上已經解決了一半.. 他的 Ex Boss 打電話給我.. 說他的壞話.. 呵呵..
我跟他說.. 對員工咧... 好來好去啦.. ㄋ既不 counter offer, 又不設法說服對方.. 員工跑掉也沒有辦法的對ㄇ ??
我也跟說.. ㄋ會在 offer letter 裡面下陰招.. 但被我看上的人.. 絕對也不是笨蛋.. IR case 勞工局都不是好惹的角色..

嚇一嚇哪個二世祖.. 他應該不會去刁難了..

Production Planer 而已.. 不是甚麼高層..
也不會很難請人.. 只是他之前的 offer 實在是太糟.. RM800 也能做了3年..
對方公司也是出了名剝削員工的.. 我 offer 他 RM2K + 400 allowance.. 他還會三心兩意 ??
來他是一定會來的了.. 因為.. 現在他放了工之後.. 他來我們工廠 ..先做 case study..目的以方便4月1日能夠跟得上 schedule..
自動的喔.. 不是我要求的..  這樣的員工.. 現在很難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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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1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 問題就在.. 10年不請人也不加薪.. 哪可.. 悲哀得很了..
他將會是我的馬仔.. 他的事自然就是我的 ...
TheLamer99 发表于 1-3-2011 07:30 PM



penang 好像很多酱的公司。。

马仔哦?男的?
我以为你只会帮“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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