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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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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90 发表于 2-12-2014 12:37 PM 
所以我必须要把这两个 project 的 purchases 分出来是不是?
因为之前我去听一个 GST 的讲座 (关于 con ...
有些如machine之类的工具你怎样分?
参考下Kastam的Mix Supply guideline吧, 内里有说要怎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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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9: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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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ss 发表于 3-12-2014 07:34 PM 
谢谢你的回答
会不会日后强逼性全部都要注册不管你有没有超过500K?
注册GST 是以个人名义或是公司的名 ... 会不会日后强逼性全部都要注册不管你有没有超过500K?
注册GST 是以个人名义或是公司的名义注册?因为我要开多一间店,不知要不要换公司的名?现在这间是enterprise两个人的名。 不会,一定有一个数目的,可能会提高或更少就要注册了。
Sdn Bhd & Partnership 是以公司名字注册,Sole-prop 才是以个人名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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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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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90 发表于 2-12-2014 12:37 PM  所以我必须要把这两个 project 的 purchases 分出来是不是?
因为之前我去听一个 GST 的讲座 (关于 construction & developer的),问到关于这个问题。
问题:ABC Sdn. Bhd. 同时进行两个 project,这两个 project 都是住家
Project A - ABC Sdn. Bhd. as a Main construction
Project B - ABC Sdn. Bhd. as a Developer
那么我们是不是需要把 purchases 分开,project A 【可以】 claim input tax,Project B 【不可以】Claim input tax?
结果那个人是回答说不需要分开,【全部都可以】claim input tax,因为 GST 是没有把 Project 分开的。
绝对要分开两个不同收入。
Project A 是 Main Con,任何种类的 building 你们都要算 GST,所以它的 purchase 可以扣 input tax。
Project B 是 Developer,住家不可以 charge GST 也不可以 claim input tax。
但是你的 Fixed Assets & Expenses 两个收入 share 用,要如何 claim input tax, claim 多少呢 ?这就要读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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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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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回答是否有问题 ?承包商就是 sub-con / main-con, 无论什么建筑物都要算 GST。
资料来源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581636#.VH8bHuRZ-sg.facebook
問:如果是承包商,但建設的是住宅房屋和設備,需要註冊和繳稅嗎?
答:建築承包商的情形比較複雜,因為住宅房屋及相關設備不需要繳稅,不需註冊,可是若是設計商業建築如店屋等等,則需要另外繳稅。
承包商需要分類列明建設計劃中,有那些是商業用途;那些是住宅用途,如在同個建築物,可能上面是公寓,下面是店鋪,如果商業方面的建設有超過50萬令吉,就需要進行註冊。
承包商若是為商業店屋繳付的進項稅,可在繳付的銷項稅中扣除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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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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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ment 发表于 4-12-2014 09:27 AM 
哈哈, Eva.acctg是说注册期限.
那个多余的
政府给宽限期到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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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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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jaye 发表于 4-12-2014 11:30 AM 
那个多余的
政府给宽限期到2015年10月
??? 这是什么日期?
31/12/14之前现有年收入超过500K的商家都要注册不然会面对penalty.
31/12/14过后所有年收入达到500K的未注册商家需要在达到500K过后的那下一个月内注册不然会面对penalty.
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什么宽限期, 只要年收入超过500K的商家都要注册, 而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注册就能免于penalty了. (没注册被捉到也是被penalty)
*注:这里的penalty是指罚款与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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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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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z 发表于 4-12-2014 10:12 AM 
这人回答是否有问题 ?承包商就是 sub-con / main-con, 无论什么建筑物都要算 GST。
资料来源 :http:// ...
哈哈, 承包商 = Developer; 承包商 = Contractor, 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
除了"承包商", 这报道内里很多都是似是而非咯...
1. 消費稅不會成為商家的生產成本 => 真正应该是"消費稅不會直接成為注册商家的生產成本但却会产生营业成本" & "消費稅會成為非注册商家的生產成本"
2. 一旦註冊消費稅后,就需保留註冊2年 => 这是给那些"志愿注册者"吧了.
话说我第一次去听的GST讲座会就是YYC和南洋商报联办的... 本帖最后由 statement 于 8-12-2014 09:4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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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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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Output Tax Claim 多
Input Tax Claim 少,
公司多给GST ,这算不算是Incorrect Retur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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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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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ment 发表于 4-12-2014 12:45 PM 
??? 这是什么日期?
31/12/14之前现有年收入超过500K的商家都要注册不然会面对penalty.
喔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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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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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GST 一站式問答
statement 发表于 4-12-2014 01:06 PM 
哈哈, 承包商 = Developer; 承包商 = Contractor, 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
除了"承包商", 这报道内 ...
哈哈, 承包商 = Developer; 承包商 = Contractor, 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
除了"承包商", 这报道内里很多都是似是而非咯...
1. 消費稅不會成為商家的生產成本 => 真正应该是"消費稅不會直接成為注册商家的生產成本但却会产生营业成本" & "消費稅會成為非注册商家的生產成本"
2. 一旦註冊消費稅后,就需保留註冊2年 => 这是给那些"支援注册者"吧了.
话说我第一次去听的GST讲座会就是YYC和南洋商报联办的...
请问应该是“自愿注册者”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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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4: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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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某间公司打算 “Dormant" , 这间公司的Financial year end is july 2014 to june 2015, 假如这间公司的Turover from July 2014 to December 2014 已经超过500千,可是打算在2015年就” Dormant “这家公司,所以没注册GST, 这样的话在01/04/2015 之后没有任何的Sales,不用开单就可以了,这样做法会不会中Penalty 呢? 因为没在31/12/2014 之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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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5: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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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AKA 发表于 4-12-2014 01:30 PM 
假如:Output Tax Claim 多
Input Tax Claim 少,
你给多Output Tax,他是不理你的啦,不过这样的情况不太会发生。
比较有可能就是不应该claim的input tax你去claim。
Incorrect Return应该是比较注重“少报Output Tax”或“Input tax claim多了”的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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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4 08: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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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jaye 发表于 4-12-2014 11:30 AM 
那个多余的
政府给宽限期到2015年10月
你说的这个宽限期应该是 special refund, 最迟可以在 31/10/2015 claim 回手上的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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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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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guide, 不是很明白一以下,有没有人要分享一下观点呢?
1.如果我的invoice 是 美金,我就要在我的 invoice里面体现马币。Guide 没有讲明要不要 体现 exchange rate 叻。。
2. Reverse charge mechanism 是怎样的?
3. 我是做cleaning service 的,我知道service 的tax point 是开invoice;但是我有一个疑问,但是不同的customer 我会不同时间点跟他们收钱。有的是每个月bill.有的是 3个月bill一次。for那种三个月开一次票的,custom 会不会质疑为什么我service 都supply那么久了才开发票?讲我迟交G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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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9: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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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ariel 发表于 4-12-2014 05:58 PM 
你给多Output Tax,他是不理你的啦,不过这样的情况不太会发生。
比较有可能就是不应该claim的input tax ...
谢谢回答。
那假如商家要省麻烦,跟从以前SALES TAX 规定走,只CLAIM OUTPUT TAX 不是非常简单?也不需要买新的ACCOUNTING 软件与培养人力资源?
CUSTOM 应该接受=不是Incorrect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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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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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z 发表于 29-11-2014 12:28 PM 
一位网友的问题 :
如果HQ想保留这种开单方式,那结果就如你所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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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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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我有两间公司都是以sole proprietor注册。A公司营业额超过500K,另外一间B公司营业额才100K,那么我的B公司需要注册GST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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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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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是 sub contractor, 是 trading 来的,它的turnover 已超过500,000,我想问一些关于申请gst 的问题:
1. 请问当register gst 时要输入 total turnover 的数目, 我需要依据我的audit report balance sheet 那个turnover 数目输入, 还是我就随便输入RM550,000.00, 让它超过500,000 就可以了?
2.如果成功申请,那个software voucher 是gst那边email给我,我不用再跟进,对吗? 然后,拿到这个voucher, 哪一家的software比较好用和容易用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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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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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e79 发表于 5-12-2014 03:39 PM 
请问如果我有两间公司都是以sole proprietor注册。A公司营业额超过500K,另外一间B公司营业额才100K,那么我 ...
sole proprietor 是跟老闆的名字的。
所以不管你有A,B,C公司, 全部加起來超過500k就要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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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4 05: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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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AKA 发表于 5-12-2014 09:33 AM 
谢谢回答。
那假如商家要省麻烦,跟从以前SALES TAX 规定走,只CLAIM OUTPUT TAX 不是非常简单?也不需 ...
其实应该去claim input tax,一来可以降低你买货的成本,二来可以减轻你的cash flow负担。
除非你是做service的,没什么好claim,那就无所谓。
你可以去了解下input tax的claim法,到时候真得不肯定就最多某些overhead或admin expenses不要去claim,但是买货来卖那些input tax肯定是可以claim的。
如果register了GST,Software是一定要upgrade或买,因为没软件是很难做的,提早做准备,跑顺了就会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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