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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風信子

短篇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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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找鬼打麻将



与美女打了一夜麻将,我们仨都输得很惨,不过,我心头美滋滋的。

玉婉属于典型的江南女子,五官精致,举止温婉中透着柔媚,眼睛淡定,只有在抿泯嘴角时,弧线涌动那一瞬,溢出一丝挑逗。

我输就输在那一丝暧昧的抿嘴。

从坐在麻将桌前那一刻,我就感觉到,我与玉婉之间,存在某种天然默契。

只要她嘴角稍微哪么有一丝蝓动,我立即心领神会,打出一张她最需要的牌。

天将放亮时,玉婉已经赢得盆满钵满。

我当然输得很惨,小爱输得也不少。

小爱是玉婉临时从隔壁叫来凑角的,敲敲墙壁就过来了,来得很轻盈,输得也很轻巧,脸上不带一丝沮丧,仿佛输钱是她的本质工作。

输得最惨的是第四个家伙,结账时付出了十几摞现金,我听得见她压根咬碎的声音。

玉婉和小爱,就在那牙齿咬得八嘎八嘎的音响伴奏下,飘然走出堂屋,一个往里,进了西屋,一个往外,大约又回隔壁了。

等等……这第四个家伙是谁?是谁在我身边咬牙切齿?

太阳穿过雕花漏窗洒进屋子时,我猛然醒悟——见鬼了,我见鬼了。

我当然知道,我玉婉是鬼,她的画像就高悬在堂屋正中央。

供桌上残烛飘摇,中堂中央悬挂这家祖先画像,香案上供奉着老祖宗的灵位,香案的中央放着一个八仙桌——昨晚我们就用这张桌子打麻将,此刻已经物归原位,八仙桌两旁各有一张太师椅,靠里面的两侧有二个侧门——这是一间典型的旧时杭州大户人家的堂屋。

这家祖先画像上有三个人,白胡子老头白头发老妪和一个美少妇,少妇嘴角挂着一丝诱惑人心的微笑。

这少妇就是玉婉,我昨晚走近这户人家时,先见到画像,然后才玉婉才从西侧门出来与我打招呼。

玉婉,以及后来的小爱,穿着打扮全是民国年间的样式。

玉婉头发盘成发髻,斜插一支银簪,淡妆素描,画面的略带浓艳之气麻将桌前的显得清爽许多,发髻也是松松地挽着,银簪的花纹细腻精致,与身上那件青底绣暗红花旗袍很相配,旗袍质地看上去也相当华贵。

她自我介绍说她是这家主人,说话的语调都带着一股轻寒斜瘦的韵味,摇曳出透骨的寂寞。

昨夜,这只寂寞的女鬼,约我一起打牌。

打牌,就咱俩?不够角啊?

于是,玉婉敲敲墙壁,小爱就过来了,来得很轻盈,见到我,笑得也很轻巧,脸上不带一丝惊愕,仿佛陪陌生人打牌是她的本质工作。

进这户人家大院之前,我看过隔壁,隔壁是一片野坟。

我们四人……就算她们也是人嘛,哪么漂亮,不忍心称她们为鬼——打了一夜麻将牌。

第四位是谁?输得最惨哪位?

供桌上只有一枝蜡烛,孤烛飘摇,把画像上的人脸飘得变了形,神情很古怪。

最古怪的是那个老太婆,不管脸怎么变形,那目光好像一直盯着我。

里带着怨毒的目光。

最后一丝烛火熄灭,阳光洒满了堂屋,屋梁上垂落下的蜘蛛网,结满露珠,晶莹透亮。

堂屋外,残垣断壁被野草覆盖,我坐在草丛中半截柱础石边,垂头丧气。辛辛苦苦伴鬼打牌,最终只落得个一文不名。

柱础石上刻有梅兰竹菊,雕刻细致,不难想见昔日梅家曾是增养的气派,梅花映门香,凌霄攀高墙,昔日富甲一方的梅家大院,仅仅只剩下这半间堂屋和……和一个传说。

传说梅老爷生前有一妻一妾,但没剩下一男半女,老爷和正房太太去世后,小妾将全部家产田契变卖,换成金条深埋在某处,然后,她自己也去世了。

小妾生前酷爱打麻将,临死前留下话,今后谁要是陪她的鬼魂打麻将,麻将打得能讨她欢喜,她的鬼魂就会吐露藏宝秘密。

昨夜,我证实了传说不虚,但是我没得到有关金条埋藏地点的任何暗示。

我满怀失落,走出鬼宅。

昔日梅家大院,如今已是荒坟遍野,一组堆筑较高的坟包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扒开荒草看墓碑,正是梅家坟。

读完墓碑,我恍然大悟……原来,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梅家正室大太太名叫玉婉,辞世时年仅二十一岁。

梅家小妾名叫于青,活到七十六岁——比梅老爷还多活了三年。

鬼宅悬阴画,人物形象当然是按死者生前最后的容颜描绘。

我找鬼打牌,献错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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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牙医馆



1、

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悖论,比如说写恐怖小说的作家,往往都是胆小如鼠一边敲字一边瑟瑟发抖,害怕自己文章中的妖魔鬼怪突然从电脑屏幕里伸出一只枯瘦如柴的手来掐住自己的脖子;又比如说上帝的儿子神父教士在蒙主宠召的时候往往会泪流满面,不是因为即将面对上帝而兴奋,其实是对死亡单纯的恐惧。所以,当范蒙觉得自己的牙齿开始钻心般疼痛的时候,他并不感到奇怪。谁说牙医就不能牙疼了?即使自己是城市里最有名的牙医,也是有权利牙疼的。

范蒙一起床就发现半边脸都高高地肿了起来,他明白这是一夜的牙疼使然。牙医的牙齿也会疼,尽管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但是让病人知道了总是不好的,于是他嚼了几粒甲硝唑含片后还是来到了诊所。

范蒙三年前还是市医院里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牙科主治医师,当时他交了一个市直机关里的女友,面容姣好,身材火爆,他疯狂爱上了那个女人。女友说要有房有车才嫁给他,一个小小的主治医师又到哪里去挣房挣车呢,于是范蒙打起了病人红包与药品回扣的主意,没想到收钱的时候被暗访的记者偷拍了个正着。无奈之下,范蒙只有辞职谢罪,那个身材火爆的女友也因为这事离开了他。

范蒙在走无退路的情况下,拿出所有的积蓄去香港的爱德华牙科学院进修了一番,一年后重新回到本市,开了这家“范氏牙科诊所”。范蒙的牙医技术本来就扎实,再加上在香港深造后的成就,短短两年时间,他的范氏牙科在本市已经是声誉鹊起,成了牙科界的翘楚。

到了诊所,范蒙的牙还是疼得厉害,他捂着肿起的脸叫沈萧帮他看看。

沈萧是诊所的特聘医师,两年前范蒙开业招兵买马时在人才市场偶尔遇到了沈萧。当时沈萧说自己有医师证,但在来本市的火车上被偷走了,因为没有医师证,沈萧对薪金的要求相当低,所以范蒙当即聘用了他。没想到,沈萧的牙科技术相当好,甚至不在范蒙之下,很快时间就成了范氏牙科的顶梁柱。沈萧为人低调,谦虚谨慎,所以也得到了范蒙的器重。在范蒙的帮助下,沈萧重新拿到了医师证。尽管有投资商愿意帮助沈萧开一家新的牙科诊所,但沈萧却依然愿意在范氏牙科甘为绿叶,打着范蒙的下手。所以范蒙也与沈萧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沈萧看了看范蒙的口腔,然后说:“老范啊,好像你的口腔里没有发炎的迹象啊。”

范蒙一愣:“什么,没发炎?你看我的脸,都肿这么高了!”

沈萧仔细端详了一会,说:“老范,你的脸也没肿呢。”

听了沈萧的话,范蒙走到墙边的镜子前。果然,这会儿看起来,脸的确没有肿,就连牙也不是这么

疼了。准确的说,牙齿已经一点也不疼了。

说也奇怪,刚才还疼得厉害,现在却没事了。不过牙疼就是这样的,口腔里的神经有时就是这么神秘。于是范蒙苦笑了一声,走进自己的诊疗室,等待着病人的来临。

范蒙的诊疗室里除了一台美国进口的牙科诊疗机外,在靠近墙壁的地方摆了一台冰柜,还有几副人体骨骼标本。范蒙在清闲或是累过之后,就喜欢捧着一罐清漆,一点一点将清漆抹在骨架上,所以在屋里,尽管范蒙常喷上一点空气清新剂,但总还是有股淡淡的刺鼻气味。

每个人都会有点怪癖的,特别是才华出众的人。范蒙是在自己的诊疗室里摆放骨架标本,闲时为骨架涂上一层清漆,而沈萧则是养花。

沈萧的诊疗室里摆满了他种植的绿色植物。绿箩、巴西木、龟背竹、滴水观音,甚至在天花板上还悬了根绳子下来,钩住了一盆叶片颀长的吊兰。在诊疗室连着的后花园里,还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甚至栽了几棵樱花树。很多病人都说他这里更像一个小型的植物园,听了这些话,沈萧总是报以羞赧的微笑。

2、

范蒙是在中午时见到商嫣的,那时他正准备出去吃碗米粉,可一看到商嫣,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不愿意让商嫣看到自己,于是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并放出铭牌:“正在会客”,然后闷闷不乐地站在墙前的骨架标本前,狠狠地刷着清漆。屋里又散发出一阵清漆的刺鼻气味。

商嫣就是三年前令范蒙铤而走险被医院开除的那个身材火爆的女友。商嫣并不知道大名鼎鼎的范氏牙科老板就是范蒙,如果知道了,说不定她也会少少地后悔一下。不过现在她也混得不错,早就嫁给了一个身家千万的商人。

商嫣一年前为商人生了个大胖小子,但在怀孕时却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二奶,这大概也是所有商人妇最永恒的痛苦吧。为了挽回自己的丈夫,商嫣决定做出一些改变。她的容貌是不差的,产后的身材恢复也相当不错,唯一她觉得有遗憾的就是自己的牙齿比较稀疏,她认为就是这点小不足促使丈夫离开了自己,所以特意来市里最出名的范氏牙科做烤瓷牙。

她一走进范氏牙科就让护士为她找这里最好的医生。这里最好的医生就是范蒙与沈萧,既然范蒙打出了正在会客的牌子,商嫣自然就被安排给了沈萧。这仅仅是个二减一等于一的简单数学题而已。

走进沈萧的诊疗室后,商嫣先是故作夸张地赞叹了一下屋里愈发茂盛的绿色观赏植物后,就说明了来意——她要做烤瓷牙,而且是所有的牙齿。

沈萧先介绍了一下各种材质的烤瓷牙,边缘瓷的、钛合金基底的、全瓷基底的、含贵重金属的,材质不同的烤瓷牙,价格就不尽相同。没等他介绍完,商嫣就傲然道:“不管什么价格,我只要最贵最好的。”

听了她的话,沈萧眼睛顿时一亮,说:“商女士,既然如此,我建议您做烤瓷牙不如做植牙。”

“植牙是什么?”商嫣惊诧地问。

沈萧眨了眨眼睛,说:“植牙,就是将贵重金属——我们一般用白金——经过精密电脑设计,制成牙根型的圆柱体植入您的牙床骨内,再在这人工牙根上制作假牙。假牙也全是用纯白金制成,由于人工牙根深植于牙骨内,不需要藉自然牙齿的力量就可有承受正常的咀嚼力量,功能和美观上几乎和自然牙一样。甚至,比自然牙更好。当然,这种手术的价格……”

“价格不是问题,只要效果好,我就做!”商嫣不容置疑地说道。

“效果当然好,不信你看……”沈萧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件模型,是整个口腔所有牙齿的模型,每颗牙齿都洁白无暇,整整齐齐,几乎完美。

商嫣眼前一亮,大声惊呼:“太好了!我就做这样的牙齿!”

沈萧笑了笑,说:“商女士,做这样的手术,我得先把您所有的牙齿都拔光,然后再做模具,最后手术。这手术的过程也比较长,即使是不间断地做,也得花上四十八个小时——您必须得先通知你的亲戚。呵呵,免得他们以为您失踪了。”

商嫣这时却有点踌躇了:“要做这么久啊……能让我先考虑一下吗?”

“当然没问题,这是您的权利。”沈萧递了一张名片给商嫣,“您做好了决定,可以随时通知我。”

3、

范蒙先给沈萧试探着打了个电话,当得知商嫣已经走了后,他才开了诊疗室的门,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时的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到了后背。屋里的清漆味太浓,他在里面喷了好几次空气清新剂。

范蒙和同样饿的沈萧一起在诊所对面的贵州羊肉粉店吃黄焖米粉,聊到了商嫣的牙齿。当然,范蒙并没有说出商嫣就是自己三年前的女友。

当得知了沈萧推荐商嫣植牙后,范蒙对沈萧说:“一般的病人听到了这种手术,心里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恐惧感。他们多半会在两天内做出做还是不做的决定,一旦过了两天,他们就会因为恐惧而放弃这次手术。”

沈萧点了点头,回答:“是的,我们就等上两天吧。不过我看商女士似乎很有决断力,我猜她应该会来做植牙的。”

范蒙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当年商嫣决定与他分手时,只考虑了三分钟,即使是一大帮人来劝说,她也没有听从。为了避免与商嫣的见面,范蒙决定休假几天。这段时间他一直牙疼,为了不影响诊所的形象,他也正好可以在家好好休息一下。

沈萧在范蒙请假后,就成了范氏牙科的头号人物。不过他对权利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对商嫣是否来植牙更感兴趣。他也相信,如果商嫣要来,一定会在两天内做出决定。

不过,结果让他很是郁闷。第一天,商嫣没来。第二天,商嫣还是没来。第三天,终于有人来了,来的却是商嫣的丈夫。

商嫣的丈夫叫杜南,城市里著名的建材老板。他随后向警方报案,他的妻子商嫣在两天前打电话,说在范氏牙科做植牙手术,手术整整要做两天两夜,四十八小时。杜南考虑到范氏牙科是城市里最好的牙科诊所,所以就同意了。

这四十八小时里,杜南拨过妻子的手机,但一直是关机状态,他估计是妻子的手机没地方充电,所以也没在意。杜南白天要忙生意上的事,晚上还要到二奶家过夜,所以一直没时间到诊所来看望商嫣。对于这一点,他并不内疚,反正他与商嫣早就没什么感情了,前段时间甚至还商谈过离婚的事,只是因为财产分割的具体事宜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所以只有作罢。

但是两天后,商嫣并没有回家,这还是令他感到有些不安,于是来到了范氏诊所,没想到却听这里的人说,商嫣根本就没在这里做植牙手术。商嫣失踪了!所以杜南立刻报了案。他不能不急,因为公司虽然是自己的,但是三年前注册时用的是商嫣的名字——当时市里有规定,凡是市直机关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人员,可以享受免税五年的优惠政策。如今商嫣失踪了,许多需要她出面才能搞定的事就有了麻烦。

警方立刻通知诊所老板范蒙到场。当范蒙一走进诊所,杜南就大声叫道:“我知道你,你是商嫣的前任男友!商嫣给我看过你的照片!一定是你见到商嫣后起了坏心,劫持走了她!”

他的话一说完,在场的警察都用怀疑地眼光看着范蒙,那是一种打量犯罪嫌疑人的眼光。特别是当他们知道从商嫣来到诊所的那天起,范蒙请了足足一周的时间假的时候,这种眼光里的怀疑变得更炽盛了。

当范蒙分辨说自己是因为牙疼才在家休息时,一个年轻的警察甚至不客气地驳道:“牙医也会牙疼?别开玩笑了。”

范蒙垂头丧气地被警察带走了。他之所以垂头丧气,是因为这已经是他这辈子第二次去警局了,上一次是因为三年前的受贿事件,而那次事件最终以他退回贿款并深刻检查而告终。当然,他也花了不少银子上下打点疏通关节,才落到这么轻的一个下场。

范蒙没想到,他这辈子进了两次警局,竟然都是拜商嫣所赐。

4、

一个最有想象力的警察是这样设想范蒙的犯罪情景。

当范蒙看到商嫣从沈萧的诊疗室里走出来,他就戴好口罩留下了商嫣。如今的医用十八层口罩是如此的宽,足以遮住他的大半张脸,更足以让商嫣认不出他。

他借口为商嫣做检查,在商嫣的牙床上注射了高强度的麻醉剂,然后把商嫣藏在了诊疗室的冰柜里,那个冰柜可真大。下班的时候——通常范蒙是最后一个走——他带走了已经被冻死的商嫣的尸体,他把尸体带回了家。

至于他怎么处理尸体,出于他曾经对商嫣的仇恨,估计再变态的方法也想得出。比如说把尸体与象征邪恶的黑猫一起砌进墙里,比如说把尸体埋到郊外的玉米田里等待秋后又香又嫩的新鲜玉米上市,又比如说把皮肤肌肉内脏切割成碎块吃掉再把骨头磨成粉末拿去喂鸡。

虽然这个警察的想象力来自于爱伦坡、史蒂芬金与希区柯克小说的综合,但是警方也同样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范蒙的家里没有找到血液残留的痕迹,墙壁上没有溅过的暗红色椭圆型血点,屋里没有新粉刷过,更没有新砌的墙。附近没有可以用来磨碎骨头的粉碎机,也没听说哪里的玉米地有新翻过的迹象。虽然没有人证明范蒙这几天一直呆在家里,但他起码说得出这几天演过什么样的电视连续剧。

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件事是范蒙干的。

范蒙从警局里肚子走出来时,衬衣已经散发出酸涩的汗臭味,他回家洗了个澡后马上赶到了诊所。

诊所还是如平常般运作,范蒙打心里感谢沈萧的帮助。他认为自己有必要去沈萧的诊疗室表示一下感谢。

推开沈萧的房间,沈萧正捧着一具完整牙床模型仔细端详着,一看到范蒙,他就放下了模型,说:“老范,你回来了就好,我还怕自己镇不住店呢。”

范蒙呵呵一笑,说:“小沈,我也是想通了,你是我最好的帮手。我准备下个月分给你三成的股份,让你成为我的合伙人……”他一边说,眼光一边落到了桌上的那具牙齿模型上。

范蒙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恍然若失地站起来,两眼无神双足瘫软,跌跌撞撞步履蹒跚地走回了自己的诊疗室。关上了门,范蒙看到靠在墙边的骨架标本因为几天没照料,骨骼已经显得干涩枯黄。范蒙也只有站在这些骨架标本面前,才能体验到生活的快乐。他又拿起小刷子,一点一点将透明的清漆刷在了骨架上,粘稠的液体渐渐干凝,骨骼也变得平滑而富有光泽。

三年前,范蒙被伪装成病人的报社记者欺骗,然后又被商嫣抛弃,这些事令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偏执地认为,只有没有生命的骨架才是最可靠的。他将这些骨架标本当作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没人的时候就向它们倾吐心声。范蒙还四处收集骨架,有时甚至有人向他推销刚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骷髅。挖出来的骷髅自然会带着难闻的死亡的气息,这也是为什么范蒙会每天都为骨架刷上清漆的原因。

范蒙自己都不知道屋里到底有多少副骨架,反正密密麻麻堆在了墙边,也许十几具,也许二十几具,也许甚至更多。

范蒙刷着清漆的手突然停下了动作,他凝视着面前的一副骨架,面无表情。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脚来,歇斯底里地向面前这骨架蹬去。这副骨架稀里哗啦顿时散了架,或大或小的骨骼在地上翻滚跳跃着,像是打翻了的围棋棋子。

范蒙无神地踱到了电话旁,拾起话筒,手指颤抖地拨出了一个号码。

5、

**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了范氏牙科诊所,带走了沈萧。正如范蒙所说,沈萧桌上的那副牙齿模型是用商嫣的牙齿做成的。

当年范蒙之所以能与商嫣在一起,正是因为商嫣来请范蒙为她锢牙矫正。范蒙对商嫣的牙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就算商嫣后来没有坚持戴矫正器,范蒙也一眼就认出了那副模型是用她的牙齿制成。

沈萧很快心理防线便被攻溃,他对所做的一切供认不讳。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爱好,就如范蒙喜欢搜集骨架标本一般,沈萧的爱好也很奇怪,喜欢用真人的牙齿做成口腔模型,特别是美女的牙齿。当他看到面容姣好身材火爆的商嫣走进诊疗室,他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当商嫣张开嘴露出一口不甚整齐的牙齿后,沈萧哑然失笑,如此漂亮的美女竟有这样的缺陷,这倒也是个绝妙无比的讽刺,这也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类型。他当时就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商嫣的牙齿做成模型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可惜他不知道范蒙对商嫣的牙齿也这么熟悉,竟在他抚手把玩的时候辨认了出来,可谓人算不如天算。

沈萧在给商嫣的牙床上注射了过量的进口麻醉剂,然后看着商嫣慢慢沉睡,他的脸上露出不易被人觉察的笑容。

当警方问沈萧是怎样处理商嫣的尸体时,沈萧冷笑着指了指诊疗室背后的花园,那时,花园里的樱花正开得繁花似锦。**挖开了后花园樱花树下的泥土,找到了已经腐烂的皮肤、肌肉纤维、内脏。有了这样的营养,难怪樱花可以开得如此绚烂。

沈萧被带走后,**又对后花园掘地三尺,找到了无数难以形容的肌肉组织,算不出到底有多少。但可以想象那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奇怪的是,**竟在后花园里没找到一块死者的骨骼,哪怕是一截小指骨也没有找到。**讯问沈萧时问到了这一点,沈萧要求范蒙到场他才会说出真相。

当范蒙赶到警局时,沈萧才冷笑着,一字一顿地说:“我把所有的骨骼都用铁丝穿在一起,做成骨架,刷上一道清漆,然后扔进了老范的诊疗室里。”听罢此言,范蒙与提审的**一起在讯问室里呕吐了。

在清理了范蒙诊疗室里的骨架标本,警方查出了七具比较新鲜,死亡时间应该是一年内的骨架。根据沈萧的供认,警方终于了结了这一年来城市里的七起妇女失踪的无头公案。警方还根据DNA辨认出,那具被范蒙踢到地上散落一地的骨架,正是属于商嫣的。但奇怪的是,当法医试图将那具骨架重新拼在一起时,却发现少了一块左腿的胫骨,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骨架的重组完成。

更有意思的是,警方根据沈萧的指纹,竟查出他是邻省的网上在逃犯。两年前,他在邻省被控告猥亵尸体而畏罪潜逃。至于问及他为什么要敲掉死者的牙齿做成模型时,沈萧只是狞笑着说,他怕猥亵尸体时,被女人的牙齿把他的宝贝玩意弄伤。

这件事结束后,范蒙的牙齿还是经常无缘无故地疼痛,他去大医院找同行帮忙检查了很多次,但都说查不到原因。直到有一天,他回忆起自己的植牙手术是沈萧做的,于是多了个心眼,下了个狠心敲下一颗牙齿拿在显微镜下仔细检查。他一看到结果后,就半蹲在地上呕吐起来。那不是钛合金做成的假牙,而是一颗货真价实的人体自然牙。至于这牙齿是沈萧从哪里弄来的,不用说也能猜得到。

当天,范蒙就拿着榔头敲掉了自己满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6、

这个故事看上去到这里应该就完了,作为一个作家的我,也希望到此就结束了。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写恐怖小说的自由撰稿人,收入少少,偶尔也会帮某家稿费千字千元的全国性杂志写点煽情的纪实稿。当那家杂志听说我认识范蒙时,就托我去采访这起轰动全国的大案,写出一篇图文并茂的大案纪实来。

但当我向范蒙提出采访要求的时候,他还没有从这次事件的惊悸里解脱出来,所以拒绝了我的采访。不过千字千元的诱惑的确令我心痒难搔,于是我偷偷跟在范蒙的身后,就如狗仔队一般。不过我发誓,我只是为了凑到那篇图文并茂的大案纪实里的图片。不过我除了随身携带了高像素的拍照手机外,还心怀叵测地拿了支录音笔。谁知道范蒙会不会突然答应我的采访要求呢?

那天,我跟踪范蒙走进了一个灯光昏暗的酒吧,看到他和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相谈甚欢,没有了半点平时的阴郁。我猜想范蒙此刻的心情正好,于是准备上前再次向他约请采访。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却听到那个中年人拍着范蒙的肩膀说:“老范,这次多亏了你的神机妙算……”

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料可爆,于是偷偷将录音笔拨开后,放在了附近足以收听到他们谈话的地方。一个小时后,他们分别离开,我也取回了录音笔。

深夜,我独自一人呆在自己那阴冷潮湿的寓所里,在电脑前仔细聆听他们的对话,通过分析,我竟发现了另一件不为人知且匪夷所思的惊天阴谋。

与范蒙一起在酒吧里谈话的中年男人,是商嫣的现任丈夫——建材老板杜南。杜南想与商嫣离婚,但商嫣却并不同意。这激怒了杜南,他甚至下了杀心。但他毕竟胆子小,见血的事还是做不出。如果能找到个办法,让别人帮他杀死商嫣且不会有后顾之忧,那就完美了。于是他找到了自己的好友范蒙。

范蒙早就知道了沈萧的怪癖,甚至知道沈萧在牙医诊所里杀人、养花、猥亵尸体、做牙齿模型,但他一直隐忍不发。他知道,他的事业还得靠沈萧帮助,看在钱的份上,他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但是他最近发现诊所的帐目出现了问题,大笔收入不知去向,他私下彻底查过后,才发现问题出在了沈萧的身上。他这才明白沈萧一直都在扮猪食老虎,是埋在自己身边最危险的炸弹。如果有办法让**查出沈萧曾经在诊所里变态杀人的真相,而自己又不用出面的话,那无疑是最完美的。

当范蒙与杜南见面后,两个完美的计划重合在了一起。沈萧对面容姣好身材火爆但牙型欠缺的美女有着特殊的兴趣,而商嫣恰好是这样的美女。于是杜南常常在家里遗留一些关于牙齿整形方面的报纸广告,又有意无意在商嫣面前说范式牙科是城市里最好的牙医诊所。

果然,商嫣下了决心一个人来到了范蒙的诊所。当时范蒙躲到了自己的诊疗室里,就是为了给沈萧提供机会。当商嫣走进了沈萧的诊疗室,范蒙就知道他与杜南的完美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剩下的一半也实现了。

我捏着录音笔,听着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身体不禁颤栗了起来。虽然我是个写恐怖小说的专业作家,但却没亲身体验到如此令人恐惧的真实事件。

沈萧案的专案组组长恰好是我的一个朋友,他结束了这起案件后,得到了一个奖赏——去负责某个女子歌唱比赛全国决赛的安保任务。我一直很喜欢这节目,特别欣赏比赛里一个来自西南有着天籁之声擅唱英文歌的某张姓歌手,我曾经三番五次地找那组长索要比赛门票,但都被他无情地拒绝了。

不过现在我想。我的这支录音笔一定会为我要来一张歌唱比赛的门票吧。于是我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兴奋地拨通了组长的电话。

7、

一周后,我在电视台演播厅里欣赏着张姓歌手的精彩演唱,她一唱完,全场就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女主持人娇滴滴地请求大家保持安静好让评委点评,大厅刚一安静,我的手机就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在电视导播的不满眼神下,我不好意思地走到厅外接这个电话。

是组长给我打来的——当他拿到了我的录音笔后,本已解散的专案组又重新集合。他告诉我,最终范蒙与杜南还是被无罪释放了。

范蒙是这么解释的,当他知道了沈萧案的全过程后,突然萌发了写一篇恐怖小说的念头——他看过很多不错的恐怖小说,他相信自己的恐怖小说处女作会比很多成名作家的更优秀。

他在酒吧里与杜南的对话,正是他在虚拟案件的重演,关于最后他与杜南的阴谋,完全是他的虚构——他要为真实的案件加上一个虚构的不一般的希区柯克式的结局。

范蒙甚至在家里的电脑里,已经写好了恐怖小说的第一稿,标题就叫《恐怖牙医馆》。警方调查后,发现没有更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范蒙与杜南有犯罪的嫌疑。

而事实上,就算录音笔里的对话是真实的,警方也无法对范蒙与杜南定罪,因为他们的一切举动都没有越过法律的准则。

我黯然地掐断电话,手机却又响了。看号码,竟是范蒙。

他很嚣张地说:“老庄,有空来看看我的恐怖小说处女作,帮我提点意见。”

我没好气地说:“你都不答应我的采访要求。”

范蒙哈哈一笑,竟当即同意了我的要求。看在千字千元纪实稿的份上,我也答应了帮他看稿的要求。

在挂断电话前,范蒙突然问我:“你知道警察在我的诊疗室里重组那副散落的骨架时,为什么会少一块胫骨吗?”

我说了声不知道。

范蒙阴恻恻地说:“我一直有个梦想,希望用206个人的不同骨骸拼成一个完美的骨架模型。商嫣的小腿胫骨实在是太漂亮了,现在我的完美模型已经完成了七根骨头了……”

我大声惊呼,目瞪口呆。这时,范蒙又狞笑着说了一句话:“我刚才说的,是我那部《恐怖牙医馆》的一个希区柯克式的结局。本文内容,全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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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8: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夫 妻



太太出国了,男主人一个人在家。

这一天是阴历七月十三。明天,他过生日,三十一岁生日。

他打电话叫一个钟点工来收拾房间。

大约十分钟之后,门铃响了,钟点工来了。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容很憔悴。

门打开之后,两个人互相望着对方,都愣住了。

“你看什么?”男主人问。

“你看什么?”钟点工颤颤地反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面熟?”

“是呵。你呢?”

“我也觉得你面熟!”

“你是……”

“我是钟楚良呵!你是……”

“我是殷红!”

“殷红……对了,殷红!”男主人愣了片刻,一下就抓住了她的手,眼圈就红了:“你是我老婆!”

“噢……我也想起来了,你是我老公!”

两个人的声调里都透着难以抑制的激动。

突然,男主人想起了什么,慢慢放开了钟点工的手:“……可是,我有太太呵,她出国了。”

那个钟点工一下也拘谨起来:“是啊,我也有老公,他在市场卖菜……”

男主人看着她的眼睛,使劲地想:“可是,我为什么觉得你是我老婆呢?”

“我也觉得你好像是我老公呵。”

“好像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没错儿,就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钟楚良猛地抖了一下:“我明白了,咱俩上辈子是夫妻!”

殷红迷茫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上辈子……”

终于,她把手中的脸盆“哐当”扔在了地上,一下扑到男主人的怀里,男主人也紧紧搂住她,两个人抱头痛哭。

哭了一会儿,男主人首先止住了。

他把殷红拉到沙发上,为她擦干了眼泪。

“别哭了。我们这辈子都托生了人,还碰巧遇到了,还互相都记着,这是缘分哪!别哭了。”

殷红抽抽搭搭地说:“我不哭了。”

“来,我们对一对——我们成亲那年,你二十一,我二十,对不对?”

“对呀。你属蛇,我属龙。”

“我是一个戏子。”

“你是唱花鼓戏的。”

“你爹开药铺,是武汉数一数二的富翁。”

“你到我家来唱戏,我看上了你,非要和你成亲。”

“成亲那天,连警署和卫戍司令部都来了人。”

“晚上,你还跟我开玩笑,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我头戴礼帽,十字披红。”

“我穿着绣鞋,蒙着盖头。”

“我记得拜堂的时候你还掐了我一下。”

“成亲后,我爹就不让你唱戏了,给了你一个药铺,你当上了掌柜的。”

“咱家住在日租界,西式洋楼,镂花铁门。”

“对面是平汉铁道,铁道那面是贫民区。”

“那条街有一个妓院和一个舞厅,经常可以看到高丽妓女,头发挽在脑后,露出粉白的大脸。还有醉醺醺的**水兵。”

“我最爱穿的衣服就是那件盘花高领旗袍,还有白色的毛披肩,金丝绒黑斗篷……”

“你记得那次失火吧?”

“那场火是天意。”

“我看着咱家的药铺被烧得精光,腿都站不直了。要不是有你爹,咱们连饭都吃不上了。”

“那年我二十六。”

“你还记得德望吗?”

“咱家老四?”

“对呀。”

“怎么不记得!本来,你给他请的那个星相家说他是壬骑龙背的八字,安邦定国,官至一品,可是……”

“他死的那天是阴历十一月二十九吧?”

“没错儿。”

“现在想一想,其实就是肺炎,却要了他的命……”

“那一年我三十一。”

“你还记不记得……第二年的阴历七月十三?”

这句话好像刺到了两个人共同的一个神秘穴位上,他们几乎同时打了个冷战,互相愣愣地看着,都不说话了。

第二年的阴历七月十三,就是今天这个日子。男人三十一,女人三十二。

他们对视了很长时间,钟点工终于开口了,她颤巍巍地说:“那一天,你疯了,我也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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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8: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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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美丽是在一个黄昏,那么多年没见,她依然还是小眼睛,一脸雀斑,塌鼻子,阔嘴,笑起来露出两排不整齐的牙齿。她实在有负于她的名字——美丽,叫丑陋还差不多。

在陌生城市的街头遇到故友,也算是种缘分,因此不论乐安在心里如何讨厌美丽,面上却做的一副亲热模样。

美丽说,她在这城市已经居住两年多了,这两年里,发生了几起单身女子失踪案件,她诚挚的对乐安说:“我家虽简陋,却也安全,总比住在外面强些。”乐安心底思量一番,出差报销的毕竟有限,去美丽家住一夜还能省些钱,于是半推半就的跟着美丽去了她家。

一路上,美丽不断夸赞乐安长得美,特别是一双眼,水灵灵的,人见人爱,美丽叹息:“若是我有这么美的眼睛就好了,那还不得迷死人。”乐安听得心里美滋滋得,但口里却谦虚得说:“哪里,你说的好罢了。”美丽却正色:“我说的可都是实话。”乐安暗自想,这么多年没见,美丽倒变得挺会说话,不比从前被同学耻笑只会躲在一旁不声不响得抹眼泪。那时候的美丽自知长得丑,整日象只哈巴狗似的跟在乐安身后,只要乐安说什么,她便会想尽办法去做,但临到头还是免不了被众人讥笑。

想起往事,乐安有些愧疚,以前还小都是孩子,不懂那些话会伤了美丽得自尊,美丽也真是可怜,长得丑毕竟不是她自己得错,自己也未免过分了些。

“美丽,以前,我若有做的不当之处,你还多包涵。”美丽怔了怔,咧嘴笑了:“什么事,我都忘了。”乐安松口气,顿时放下胸中大石,毕竟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美丽真的忘了吧。

美丽住在一幢旧楼里,乐安看到那楼心里不由咯噔了下,没想到美丽住的地方这么破旧,早知道找家旅馆就好了,不知道美丽家有没有洗澡的地方。

一旁的美丽似看穿她心思,笑着同她解释:“别看外面旧,里面还挺干净的,各种设施一应俱全。”事已至此,她也只得硬着头皮跟美丽上楼,一路上去,楼里不少人家都空着,似是搬走了。美丽家住在6楼,打开房门的时候,乐安几乎担心蹿出只耗子来,但出乎她意料的是,屋子里真像美丽所说,很干净,很整洁,玻璃茶几上还摆着一瓶红玫瑰,开的热热闹闹。

一只全身黑色肥胖的猫咪从里屋走出来,满足的舔着舌头,诡异的黄色眼眸盯着她,她分明看到猫嘴角俱是红色的血渍。

“美丽,这猫……?”美丽递给她杯水,不以为意的俯身抱起猫咪:“它是我捡到的,很美,不是么?”乐安喝了口水,几乎喷出,这样的审美眼光也太独特了,丑陋的美丽,肥胖的黑猫,这一切都让她有些不安起来。

“乐安,想看看我的收藏么?”乐安起了兴趣:“你收藏什么?我记得以前你不收集什么的啊’

“我收集人,我要她的鼻子,她的嘴巴,她的皮肤”美丽轻松点着地上的女子,如同菜市场里买卖黄瓜一般。

乐安心惊胆战,,向后退去,手中杯子跌落地下,撒了一地水。

“乐安,猜猜,我需要你的什么?”美丽一步步紧逼过来,似笑非笑,那脸更显丑陋,露出的牙齿闪着白光,象是恐怖片里的食人怪兽。

乐安尖叫一声,向后跑去,不过两步,头晕腿软,已经坐倒地上。那杯茶,那杯茶不对劲,乐安醒悟过来,但悔之晚矣。

美丽不知从何处拿出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了些黑色的类似干果的东西展示给乐安看,她啧啧叹道:“看,眼珠可保存不了多久,放在冰箱里还不如放在身体上好。当我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取用。”她用绳子一圈一圈的把乐安捆绑起来,用布堵住了乐安的嘴,乐安浑身无力,动弹不得,她悔恨的泪流满面。泪眼朦胧间,她瞥到床底森森白骨,黑猫正舒适的呆在那里,黑暗中,眼眸如同鬼火般阴森,嘴里不知在咀嚼些什么东西。

“医生,对了,我要找医生给我动手术,把她们最美的都给我换上。”美丽一边嘟囔着,一边到外间打电话。

乐安隐隐听到美丽说:“……李医生……马上来。”有人会过来么?乐安闪过一丝希望,希望有人能从疯子手里把她救下。

几乎等了快一个世纪,终于有人按响了美丽家的门铃,一个身穿白大褂,戴口罩的女子提着个箱子走进了美丽家。乐安嘴里努力“呜呜”叫着,企图引起对方留意。

从半敞开的卧室门,可以看到那李医生飞快瞥了眼卧室里,发现乐安的求救,意会的轻轻点了点头,乐安松口气。

李医生把箱子里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手术刀,手术钳,针筒……美丽欣喜若狂:“李医生,你会帮我的是不是?你可以让我变得漂亮,再不必受人白眼,对不对?”李医生不耐训斥:“是,是,先让我看看那些人。”美丽毫不起疑,带着李医生进了卧室,从乐安的角度看去,一把手术刀从背后无声无息的划开美丽的咽喉,美丽连呼救都不曾有,就倒在地上,脸上犹自写着不甘心,小眼睛依旧直直瞪着乐安,美丽的血蔓延了一地,渐渐向乐安这边淌来。

乐安看着血迹又惊又怕,李医生即使救人也不必这么残忍吧?

李医生毫不在意的跨过地上美丽的尸体,蹲在乐安面前,摘下口罩,乐安分明看到她脸上的疤痕从鼻子一直延到下巴,深刻而又丑陋。

她带血的手轻轻抚过乐安的皮肤,柔软却又冰凉,带着残酷的温柔。

李医生脸颊上终于现出满足的笑意:“多好的皮肤,我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床底的黑猫踱步到她身边,眼光贪婪的打量着她,舌头舔舔嘴角,阴阴的叫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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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电话在吵闹。我揉着朦胧的睡眼接到了电话传出了指令:速到西山。

我是法医。死亡对我并不陌生。人总是呱呱的诞生,最终带着各种表情离开。有人木讷、恐惧、呆滞,甚至脸上还带有泪渍,还有人微笑、从容、坦然……死是人终结的句点,每个人都画过句号,但并不是每一个句号都被画成很规矩的圆。有时候我想,恐惧的死去,那么这个句号一定不圆,而从容的死去,那么句号一定是圆的。但是,很快的,我就驳倒了自己:往往有许多人,他们就在许多不经意的瞬间死去了,根本就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画句号。由于职业特殊,我接触到的就是这一类可怜的人,他们就在意外或他杀中死去,死前的一秒,他们不会想到自己会死的,而后一秒,就停止了思想。(当然自杀的除外。)他们大多数没有表情,有少数被肢解,留下的只是剁碎的肉。

驱车到了案发地点。一股隐约的血腥味渗在干燥的空气当中,四处都是难闻的呕吐物。这大概又是一场碎尸案。我挤进了警察当中,咽喉燥热,有大量的酸味在胃里翻涌:这是一具男尸。看上去年龄不超过30,从打扮看像是白领,衣着整齐,手臂、腿、胸膛、小腹,都没有伤痕,只是在他的脖子上,喉结偏下的地方有四个血洞,四个大概手指那么宽的血洞。这四个血洞清晰、干净,透进去可以看到血淋淋的肉,还有气管破裂的裂痕。很显然,这四个血洞就是这名男子的死因。

很难想象是什么利器留下了那么清晰、干净的血洞,而且是不零乱的、有一定排列的血洞。这名男子的眼神流离,嘴唇微启,似乎想说些什么,也许他是想乞求凶手给他一个画句号的机会。他的手腕被一条皮带捆绑着,凶手应该是男性,或者死者死前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抵抗能力。我这样猜想着,这是我第一次遇到如此棘手的案子。

如果世界是和平的,那么是否就不需要警察?如果没有那么多的离奇的杀人案件,那么法医就得失业?杀戮从远古至今,从来没有一刻停息过的。动物之间常常为食物、生存环境而厮杀,无谓种外、种间。人,说到底也是动物,为了食物、生存环境而杀戮也就在所难免了吧。人有着复杂的情绪,就使杀戮也复杂化了。有的人为利杀戮,有的人为权杀戮……还有一种可怕的杀戮,那就是恨。我赞同由爱生恨的说法,所以,我认为杀死自己最恨的人,就是杀死自己最爱的人,那不会解恨,只会是痛。

死尸被带回了研究所继续验证。但除了知道死者的身份以外,还是苦无头绪。凶手一个指纹也没有留下,留下的只是四个离奇的血洞还有一条劳拉。比吉奥蒂的皮带。看来这件杀人案件也会像其他的悬案一样被人们渐渐遗忘````

两个星期后,我又接到了一件新的案子。尸体是在宾馆的客房里面发现的,是一具赤裸的男尸。和西山发现的那具死尸一样,死者的喉结偏下有四个清晰、干净的血洞,手腕被一条皮带捆绑着,是一条劳拉·比吉奥蒂的皮带。不同的是,这个男人没有表情,他应该从未想过死后画句号的问题。

四个血洞、劳拉·比吉奥蒂的皮带,里面有着怎么样的故事?我在沉思着,听着警察给目击证人做口供。目击者似乎已经神志不清了,她用白色的浴巾裹着赤裸的身子,双手紧紧的拽着垂在胸前的蓬乱的发丝,双唇在打颤,整个身子在失控的抽搐,使劲的晃着脑袋,语无伦次。“是……啊是是一个白色的影子,……影子,一张啊~布满泪血的脸,是的……是这样的。”她没有在给警察提供什么了,只是在重复着相同的话。

被带去医院的途中,她眼神流离,但却异常镇定的说了那么一句:“是一个女鬼,她用手指杀死了他。”结果车子改道了,他们不去医院了,而掉头去了精神病院。没有警察会相信那个女人的话的,现在是文明社会啊,就算信了,又怎么样?难不成警察改行当道士,抓鬼去?但是我相信那个女人所说的,而且坚信凶手是由于恨```

法医的职责只是验证死者的死因,我不想去缉凶,再者也没有这个能耐,但我想验证自己的猜测:四个血洞,劳拉·比吉奥蒂是由于恨……我要解开这个悬案……

调查了两个死者的关系,结果大大出乎我的预料:没有任何关系,而只是由于死因让他们串联在了一起。劳拉·比吉奥蒂,第一个死者喜欢的意大利名牌,而第二个死者却从来都没有买过。难道这只是一件棘手的心理病态的凶杀案?

没有多久,我又接到了有关四个血洞,劳拉·比吉奥蒂皮带的案子。同样在喉结偏下的地方排列着四个血洞,手腕被皮带捆绑着的男尸,不同的是这次是两具尸体。他们的脸上有着未干的泪渍,也许他们遗憾自己没能画上句号。

这四个人究竟有着怎么样的关系呢?他们的死,真的像那个女人说的那样是女鬼干的?也许吧,能留下四个血洞的……喝了一杯伏特加,我决定去精神病院见那个目击者。

那个女人精神好象已经恢复了,但她最终没能被释放。因为她坚持说那个男人是被女鬼杀的。她对院里的医生、护士都这么说,还有所有的精神病人他们都知道。在她所告诉的人里,精神病人绝大多数都相信了她的话让我想都有的时候正常人才是真正愚蠢的,他们真伪不辩。

“你相信我吗?”那个女人问了我n遍。我点头,说:“我知道你知道一切真相。”她对我的理解显得异常的兴奋:“我完全可以把我之前说的话全盘否认掉,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但是我不喜欢说谎。”我很敬佩她这一点,她比这世界大部分人活得要实在,尽管她的身份卑微。“你可以把那女鬼的样子画出来吗?”我问她。“我会试试的,我要证实自己是对的。”

从那个女人那儿得到了一幅画像,是一张布满泪血的脸,但却没有覆盖住画中女子的美丽、妩媚,可惜的她是一双仇恨的眼睛。我只能从这副画入手了。

那女人不是凭空捏造出一个恐怖而惊艳的女鬼。我从第一个死者的同事那儿得知了画中人是第一个死者的女友,他们是同事。但是,早在两个月之前,她就神秘失踪了,而后没有多久,他死了。她,神秘失踪了?他,死了!案件终于有了一点头绪,为了知道那个她究竟去哪儿了,我决定去女同事提供的她在西山的豪宅那儿找点线索。

这是一个干燥的下午,没有一丝风,太阳在炙烤着大地,人烟稀少。我来到了那座西山顶上的豪宅,是一栋3层的欧式洋楼。大门紧锁着,毕竟女主人已经不在了。我想象着楼里到底住过的女子的样貌……当我慢慢的接近大门时,门竟然开了。从门那伸出了一直洁白细嫩的手,招呼我进去。我的寒毛在竖立,心仿佛悬在空中,这大概是想起了那个女人画的那幅画。我决定进去看个究竟。

房子的装饰很简单,洁白的沙发、米黄色的帘子,茶几上面的卡其色花瓶里,插着一根丰腴十足的白羽毛,它柔和而富有光泽,飘忽忽的,给人无限的遐想。茶几的旁边放着一盆羊齿,它长得尖挺而狂野。女人穿着白色的连衣丝制长裙,坐在钢琴的旁边,十个指尖轻轻的放在键盘上,双腿修长而柔美,裸露在空气中的脚趾微微翘起,像是在挑逗着干燥的空气。她的长发垂在胸前,柔亮而富有动感,嘴唇红润,脸色皙白,睫毛又浓又翘的点缀在大而亮的眼睛上,但却充满了仇恨的血丝。

她看着我,微启双唇:“找我有事啊?”她的美早已驱散了我的恐惧。

我镇定的回答:“我想住在这儿。”

她笑了,笑声尖而亮,狂野而富有挑衅:“人总是那么的不老实!好啊,我正愁没有人陪我过这个寒冷的冬季呢。”

“两个人不会孤单的。”她压低了嗓门,“我生前也那么认为。你叫什么名字?”

“葙灿。”

“以后叫我琳。”

谈话结束。琳独自坐在黑暗里,看片子,喝酒,抽烟,她可以把这样的状态持续到凌晨天亮。半夜她放王菲的《但愿人长久》,这样哀怨的靡靡之音,苏轼的词在王菲的唱腔里让人听着难受。她走来走去,哼着里面的句子,一边轻轻抚摸自己的长发。而我在洁白的羽绒床上熟睡了,很难想象我们竟然能够在一个空间

内生活着,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个多月。我已经不想去询问她的过去,忘掉我要验证她的仇恨。

一天夜里,就像往常一样。她独自坐在黑夜里,看片子,喝酒,抽烟。她只穿着一条黑色低腰内裤,头发自然的垂在胸前,隔着发可以隐约看见她红润、尖挺的乳头。很难想象,她已不再是人。她在歇斯底里的尖叫,两行泪在白皙的脸上留下了两道沟,红色的沟,她在流血。我想那个目击者看的就是这个样子的她。

我躺在羽绒床上,闭上了眼睛,感觉有什么靠在了我的脸上。她在抚摸着我的脸,眼睛里充满了仇恨。“你到底想知道些什么?你不怕我吗?我的指尖可以让你痛快的死去,就像那四个该死的男人一样!”她的手指冰凉,轻抚着我的脖子,指甲似乎扎进了我的肉里。我在喘息,我知道她不会结束我的生命,但她的仇恨却大得惊人。“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杀死那四个男人。”

她在不挺的流着泪血,红色的带有腥味的液体滴得被子血迹斑斑。她说:其实她并没有要求什么,一个女人,她只需要那么一个空间,哪怕那个空间很小、小得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和一个抱枕,有一个男人抚摸着我的发,搂紧我,把我寒冷的缩成一团的身子扳直……她是多么的爱他。她记得。他的手抚摩在她的皮肤上的温情。他的亲吻像鸟群在天空掠过。他在她身体里面的暴戾和放纵。他入睡时候的样子充满纯真。她记得。清晨她醒过来的一刻,他在她的身边。她睁着眼睛,看曙光透过窗帘一点一点地照射进来。她的心里因为幸福而疼痛。

然而,他却恶劣的伙同4个男人绑架了她。他们用劳拉·比吉奥蒂的皮带捆绑着我,在她身上乱蹭……当她醒来的时候,她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身体,她看着他们慌张的逃跑,留下的是遍地的血,还有一具眼神呆滞、头发蓬乱,衣着不整的女尸……而他,却没有为此留下一滴悔恨的泪,她很痛,决定了复仇。

我的验证是对的,由于仇恨,最恨的人亦是最爱的人,所以,她留下了行行泪血。世界上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残酷的现实?人,总是那么的杀戮。他们为了图权图利,而她由于仇恨……

琳的眼里写满了仇恨:“最后一个,也得死。我今天就会结束他的生命,用我尖锐的手指。”我在沉默,我知道我说什么都阻止不了她的复仇,并不是请几个和尚来念几段往生咒,就可以超度亡魂的,或者是化解她的仇恨。

很快我接到了又一个有关四个血洞和劳拉·比吉奥蒂的皮带的案子,这也将是最后一次。这具男尸是面带微笑、从容的死去的。他一定是画了一个很规矩的句号,他解脱了,心灵的解脱。而琳,也消失了。警署曾议论这件悬案好一段日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像其他悬案一样渐渐被遗忘。而那个目击者,她仍然呆在精神病院。我有好长一段时间到那儿为她澄清,但院长说再闹就把我也关进去。

琳的那件绑架案被调查出来了,但由于案犯已死,也没有人在追究什么……我也改行了,当起了殡仪化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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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8: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我要买粥



T市凌晨两点四十五分从华西巷中又传出了叫骂声音,附近民众都以习以为常的,并不以为意,但是追查声音来源以後,民众的反应却不一。有三十七%的民众想追查真相,当然受害者本人也是其中之一,但是剩下的六十三%的民众却对此话题避而远之,尤其是在这阴气逼人的鬼月里。

在大家不愿多谈的状况下,也有些铁齿年轻人说了出来。事情是这样开始的,四个月前开始,每到半夜就开始会听到有人大叫说见鬼了,如果有人仔细的看了表以後,会发现时间如此的吻合,好像是历史从演一般。华西巷是T市最有名的观光夜市,窄小的街巷中间,伫立著无数的街边小贩在此做生意。但是有的小贩生意十分不好,或许是景气的影响,又或许是传说不断、鬼影踪踪的原因,老板《金大元(假名)》只能延长营业时间来弥补生意的损失。

老板金大元跟老板娘何丽珠轮流开著店铺,应为下午时候则由老板娘照顾著,老板则十二点去跟老婆会和,一点半老板娘才会骑摩托车离去。每天两点以後都是超过正常的睡眠时间,所以会特别的想睡,金大元靠著小电视来渡过时间,虽然深夜电视都是颇为无聊的重播著,又不时的拨放著僵尸电影或是所谓的鬼片。

金大元在认识的朋友之中,人人都称他为金大胆,他本人当然也颇为得意,深夜中看著鬼片顾著广东粥的摊子时候,突然的背人拍了一下肩膀,当然也被吓了一跳,因为人吓人可是会下死人的,嘿,鬼吓人死不死还是其次呢!金大元转过身看了清楚,原来是一对年轻男女情人骑著一台50CC的速克达来买宵夜,还嘻嘻哈哈的笑闹著,老板手脚利索的煮了两碗鱼片粥交给他们,很快的就交易完成了。

有人问,鬼长的什麽样子,老实说这就是要问你,想看生相还是往生相了。当然有阴阳眼的人却是要习惯著,有时候有时候它们会让你看看正常的生相,又时候又会用往生相对著你。金大元的运气是颇洛un的,收完两碗鱼片粥之後看到转角有一个骑脚踏车而来的年轻女子,金大元看了看表两点四十分了,也要准备收拾摊子休息了。

金大元才刚刚把电视关掉那女子就说“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那女子说完话很快的拿钱给老板,金大元当然不会放著有生意不做了,收了钱就煮了一碗让这位小姐带走了。煮一碗粥的时间并不用多久,可以说是三分钟就可以煮成一碗香喷喷、热腾腾的粥,金大元一心只想早点收拾回家,对那小姐的印象也完全不深刻,更可以说连那小姐的长相衣著都没任清楚。

老板满足的摸摸一般商人习惯用的霹雳带,点算著今天的收入,主要是一张一张的百元千元纸钞,然而硬币是存了一段时间才拿去换。在老婆每次的抗议说中,老板今天却不是先点算纸钞,而是拉开零钱筒一看,不看犹好,看了心中发毛的大骂了几句就收摊了,金大元看了看表──两点四十五分,这个时间也是恶梦的开始。稍微知情的人都可以猜测到老板到底收到了什麽东西,纸钞?对在零钱筒中拿出了不是硬币,而是纸钞,通用於冥界的冥纸。

金大元虽然满肚子的不满,但是因为中国人的传统,对於一般的鬼魅事物还是会有所禁忌的。金大元稍微知道了,有个女鬼天天来买粥的时候,原本是十分铁齿的一个人,转而变而和气的人,因为一个做生意的人总是不想天天都收到冥纸的东西吧!更是出於好心肠的老板娘建议,每天两点四十分之前就先煮一碗热腾腾的瘦肉粥装带,放在防边的小桌子上。久而久之,那位鬼小姐也没有再拿『钱』买粥了,转而接受金大元的好意,每天两点四十分就会取走小桌子上的瘦肉粥,决不干扰到金大元。

或许因为金大元夫妻的善心关系,生意越来越好,把广东粥卖出了名堂,让各大电视媒体争相报导著,老板只是对著摄影机说“谢谢奶,两点四十小姐。还有谢谢各位客人的关照,谢谢。”大家问著两点四十小姐是谁,金大元夫妻俩人都是绝口不提的。因洛u酗F点钱之後俩夫妻就打算换个比较热闹的地区卖粥,有个刚正在读书的大学生知道了就立刻跟金大元俩夫妻交涉著顶让铺子的问题,金大元夫妻当然是很愿意啊,但是千叮万嘱的告诉这个年轻人说“你要记住,在铺子旁边摆个小桌子可以利於你发财,但是每天凌晨两点四十分之前要煮一碗粥放在桌上,有人会来取走的,记住不要收钱。如果可以答应这一点,我们夫妻就把铺子顶让给你。”这位年轻人叫光仔,正所谓要钱不要命,光仔好不容易可以顶下出名的铺子,器材也一起买了起来,想说这是个福位,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因为光仔一直在想著自己的锦绣前程把小桌子的事情给望光了,并未照做。

光仔很快的就开张了,很多客户并不知道换了老板一样的来光顾著,光仔只是称说自己是替父亲埙uㄤ A又到了凌晨两点四十分,依然的从街巷中有一位骑著脚踏车的女子逸了过来并且开口问“金老板在吗?”光仔当然是非常不耐烦的回了一句话说“他不做了,这摊子顶给我了,你要买什麽就跟我说吧!”光仔连这小姐的长相都不看一眼的K著书,那小姐很快的说著“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然後就把六十元的零钱给了光仔,收了钱光仔也手脚利落的煮粥给这位小姐,装袋以後光仔才想到,对客人不太礼貌,可能最近面临被当边缘,精神跟脾气都很差,尤其是深夜时刻。

光仔想跟客人好好打声招呼台起头来看这位小姐时候,却没看到半个人经过,心中想著“反正有收到钱就好。”光仔看到已经没什麽人往来了,正在点算今天的收入,一百、两百......,一直算到两千四百元,心中很开心,果然是一个绝佳的好摊位尤其是晚上十点以後的子时,到两点半之间客人络绎不绝的,赚进大笔收入,快乐的收起摊子回家了。

之後每天夜市开张以後光仔都充满期待的拿著书在摊子上看著,晚上十点之前的客人都非常零星的一碗或是两碗。只有十点之後的客人开始都是整数的买著,六碗、六碗的买,甚少收到零钱,所以光仔几乎不用找零,变成习惯的不看零钱筒,只有每天晚上有一个小姐会在固定时间的来买瘦肉粥,而且都是拿零钱来买。起初自己没啥感觉,直到一个月过去以後,要跟货商结帐身上却把赚来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就随手抄来零钱筒来看,全部都是冥纸,光仔吓的把零钱筒丢了出去,一屁股的坐在地上,痴痴呆呆的一会儿。

光仔稍微镇定之後有点结巴的跟货商说明天再来一趟把钱给他,今天忘记带货款,一直鞠躬道歉著,货商看光仔年轻人长的老老实实的就同意明天再来收一次货款。光仔开始从极度惊吓转成恨,开始在摊子前面挂著某某大师开光的八卦镜、铜钱和护身符等等。光仔下定决心的要让这女鬼尝尝苦头,时间地点依然一样的,那女鬼也出现了,只是骑著脚踏车站在街巷转角说著“老板...我在买粥,一碗瘦肉粥。”光仔有看到这女鬼骑脚踏车的伫立在街巷转角,并且听的一清二楚的,但是就是不理这女鬼,不到几分钟那女子的声音消失了,光仔也松了一口气,知道这些八卦镜等东西是有用的,以後也不会在收到冥纸了。

光仔出奇的大胆,当然在同学之间也传说也不少,渐渐的大家都叫他光大胆,当然光仔也是很神气的接受这个外号。然而挂上了八卦镜、铜钱等东西以後生意反而一落千丈,很多客人问说是撞鬼了吗?光仔只是说这是讨个吉利而已,从挂八卦镜的第二天开始,每天两点三十分光仔就浑身的不对劲,因为客人变得很少的关系,巷子里特别的安静,光仔只是觉得有人正在瞧著自己,但是左看又看就是看不到有人在。旁边的摊子早早就收光了,大约都是做到一点半左右,两点之前会离开,光仔因为生意变差的关系坚持要开到四点,或是通宵。

光仔起初不以为意的以洛u灾v因为那个女鬼心中有了阴影,所以念心理学的光仔常常会暗示自己有幻听,更解释著说,这世界这麽大无奇不有,有鬼也不稀奇啊!反正一物克一物。挂上八卦镜的七天之後,

那女子又出现了,诡异的笑著“老板...我要买粥,瘦肉粥一碗。”但是光仔一然装做没听见一样的,光仔开始看表,两点四十分,心中一凛的想著“怎麽每天都是两点四十分啊!”因为光仔这麽想著突然街巷转角的女子狠狠的说“因为我要买粥。”

光仔更是受到惊吓的慢慢用眼角看去街巷转角处,那女子依然是说著“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这恐怖的声音一直在光仔的耳边出现著。光仔的惊吓程度更到达了临界点歇斯底里的大叫著说“我不卖!我不卖!不要来找我!”突然手表从手腕上脱落掉落地上,哔哔声的叫了起来,光仔顿时发现到那买粥的声音消失了,把那名贵的电子表给带回手腕上,一看时间两点四十五分十五秒。

光仔虽然有想要继续卖粥给那女子,但是出於对那女子的极度恐惧,所以每晚都打电话报案告诉警察有一个女子天天骚扰自己做事情,时间很固定的站在街巷转角处,一直的说著“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的话。警察也猜到了是什麽事情,因洛u陶⑷蚺]只能按照时间去巡逻看看而已,今晚,天空上并没有月亮,华西巷中的光仔广东粥摊位也冷冷清清的,警察也身穿便衣的到光仔广东粥埋伏著,背对著那女子老是出没的巷子并且用D8拍著街巷转角处,方便监视和搜证。

那警察名叫马哥,是警察局中的老大哥,见过不少离奇的案子,所以带著一个菜鸟来吃广东粥,菜鸟叫做小蔡。当然是假装吃粥,真监视,菜鸟很紧张的看著自己的D8,因为一台拍著巷子,一台拍著光仔。马哥为了让小蔡『实习、实习』就让小蔡监视著巷子口,马哥则是被对著巷子。

今天光仔也因为有警察在旁边,所以很放心的看著书,但是却不敢在带手表了。人称光大胆,这名头却是荡然无存的,光仔也虽然没带手表,但是也知道时间差不多到了。凌晨两点四十分,马哥的D8突然的哔了一声,光仔明显的被吓到,一手抓著护身符慢慢的往转角处看去。但是大吃一惊,没有任何人,心中稍微放松的放下了护身符。

只听到马哥这时候说了一句话“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今天连半点鬼影都没看到,心中尽是放心,转而对背对自己的马哥说“警察大人,马上好,以後你吃粥都免费。但是希望你天天这时候都来坐一坐、转一转好吗?”马哥没有立刻回话,光仔很快的把瘦肉粥装袋放在马哥桌子前面。

光仔没有往坐处马哥看了过去,突然马哥脸色变的诡异,脸上挂著一种诡异的笑,缓缓说著“我~不~是~每~天~两~点~四~十~分~都~有~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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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9: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薄荷阳光下的树



酷热!

S城地处内陆,没有河流,有“火炉之城”的雅号,一年长达五个月的夏季,令城市犹如巨型炼钢炉。

“薄荷阳光公司”将一项重大发明推荐给了S城的市长。

“薄荷阳光顶棚”——特殊材料制造的巨大顶棚,可将阳光中的紫外线过滤,热量减弱并转换太阳能,储存一天的能源夜间发光,可供城市照明,另一部分储存到冬天,可为城市供暖。

不仅如此,这项技术最神奇最伟大的地方是——天棚覆盖之下,气温永远保持在22°—26°人们沐浴在阳光下,不但感觉不到炎热,皮肤好像抹了一层薄荷油,滑润清凉。

“什么价钱?”市长大感兴趣。

“免费安装。”

“这……不太可能吧?哪么,贵公司图什么呢?”

“哦,事实上,这种产品有一个副作用,由于阳光中的紫外线被过滤,将会导致人体缺乏钙啊,铁啊……一些微量元素,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已经研制出了特效药,专供顶棚下生存的人们服用,本公司靠出售这些药物盈利。”

“哦,这样啊……我想,议会也许可以通过的,对了,还有什么副作用,请预先说明,我不想让议会今后找我的麻烦。”

“哦,是的市长先生,还是由于阳光光线被改变的缘故,顶棚照射下,所有动物、植物将无法生存……不过别担心,本公司已经研制出适合在薄荷阳光下生长的植物……虽然目前只有一种乔木,但足够维持城市的绿化景观,当然,这些树种,我们是要收费的。”

“哦,明白了,今后你们还将研制出灌木啊,小草啊,都可以卖给我们,对吧?真是狡猾的商人啊……”

“还有,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这种薄荷阳光下的树会结一种果实,果实看上去红艳艳的很诱人,但不能吃,这点请千万注意,还好树种是乔木,比较高大,孩子们是摘不到的。

议会通过了薄荷阳光顶棚计划,从此,S市由“火炉之城”变为四季春城。

作为为城市植物界的唯一主人,薄荷阳光下的树到也还算称职,它生长速度快,四季常绿,树冠宽大,叶聚浓荫,还可按照人们的需要任意培植出不同造型。

果实也很漂亮,又圆又红,还散发着芳香,可惜有毒。

这种果实生长速度也是惊人的,市政府专门组织了处理果实的清洁队伍,安装了专门的处理设施……当然,那些设施也是阳光薄荷公司提供的,价格不菲。

每一个市民,从哇哇坠地那天起,就被告诫:“薄荷阳光下的树,果实绝对不能吃。”

有一天,一个姑娘失恋了,决定自杀,她吃掉了一个禁果。

真没想到,这种有毒的果实居然哪么好吃,香甜脆酥,其美味妙不可言。

而且,吃过以后,身上没有任何不良反应。

也许毒性剂量不够吧,姑娘想,于是又吃掉一个。

还是没有中毒征兆。于是再吃。

吃到第四个时,姑娘感到自己的心情已经起了变化,好像,好像变得快乐了,好像,好像已经不想死了。

她还是忍不住吃掉了第四个,不是为了死亡,而是为了享受美味。

姑娘连吃三天禁果,到底也没有中毒死亡,整个人仿佛脱了一次胎,换了一次骨,精神状态年轻了十岁。

她蹦蹦跳跳地走出门,把她的重大发现告诉她所遇到的所有人。

几乎全城的人都来参观她表演吃禁果。

全城人都开禁吃果。

吃过果实的人都变得快乐起来,一夜之间,城市沉浸在欢乐气氛中,人人连上都洋溢着儿童般的笑脸。

事实上,这果实真的有毒,是一种令人忘记烦恼和忧郁的毒药,这种毒素可把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拉回到童年。

S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儿童乐园,大人们甚至把工作也当作了游戏,虽然会常常出错,但不会受到任何责备。

具有儿童心智的S城市民,思维方式也像儿童一样大胆起来,许多“为什么”被提出来。

为什么我们的城市只有一种树?为什么我们的城市不可以有花儿蝴蝶和小鸟?为什么我们的城市不能养小狗小猫?

……为什么我们的城市没有河流?

所有的为什么,都被归结到一个问题上——为什么我们的城市没有一条河?

为什么我们不把城市搬到一条河的岸边?

哪么,我们搬走吧!已经童龄化了的市长发出号召。

于是,全城人放弃了家园,毫不犹豫地出发了。

实际上,他们没有任何目的和方向,唯一的心愿就是找到一条河,一条适合他们游戏玩耍的河。

据说,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条清澈的河流,在大河两岸建设了一个童话般的城市。从此以后,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

也有人说,他们出发后,每个人对河流的理解不一样,所以,他们分散在不同的河畔生活。

还有一种说法,说他们至今仍然在旅途中,一边游戏玩耍,一边寻找河流,最后,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流浪,不过,他们一直很快乐。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在讨论出发的时候,完全忽略了薄荷阳光工程的存在,至今S城还空荡荡地呆在那个地方,过滤太阳。

有人见过薄荷阳光下的树,说它们数量很多,但每一颗看上去都很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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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削美女



一直以来我和陈美儿都形影不离。美儿看我的眼神满是羡慕,我和美儿看着她自己的时候眼神满是恶心。当然,我只是恶心,而不是厌恶,我可是忠心耿耿地站在美儿这边,一心一意地想帮美儿的。

美儿常向我埋怨:"在学校同学常嗤笑我,男生更是不爱和我讲话,我好孤独啊。"嗯,幸好有我陪着,不是吗美儿,你需要我的时候我总是会及时出现,我可是很神秘的哦。

"美儿,你听我说,只要你肯答应我,让我的计划实施,你就会象我一样苗条的。你看看你,才158,体重就已经有66kg了,男生怎么会喜欢你嘛?只要你按我的要求去做,你就会变成象我一样哦~~。"每当美儿向我诉苦的时候,我总是不失时机地鼓动美儿,美儿虽然被我说得自卑死了,可是美儿总犹豫着,下不了决心。

我知道美儿下不了决心的原因。她的男朋友,阿秸,一个我看见就很讨厌的家伙,他最爱对美儿说:"美儿,你胖,我一点也不在乎,我爱的是你的心灵美,还有,你的皮肤很好,嗯,眼睛很明亮。"美儿听到这些赞美话时总是一脸的陶醉,觉得自己还是有很多优点的。傻美儿,他怎么配得起你嘛,他长得这么丑,皮肤黑黑的,学习成绩又差,家庭又。。。只要你再瘦些,你可以找到比他好十倍的男朋友。。。美儿对我的这些话根本就是置若罔闻。

这天下午美儿早早来到课室,上课铃还没响,美儿无聊地翻了翻课本。糟了,美儿突然记起,昨天男朋友阿秸问美儿借英语作业去抄,还没有还呢。下午第一节就是英语课了,要问阿秸要回来才行。阿秸就在隔壁的(3)班。美儿走到(3)班,从门口向里面望去,阿秸的坐位是空的。阿秸还没回来?美儿想起来了,阿秸昨天问她借作业抄时说的理由是他有点不舒服,没心情做作业。要不,美儿是不会给他抄的。美儿担心起来了,难道他病得很厉害,所以没来上课?而且美儿可是好学生,可不想等一会儿没作业上交。美儿看了看时间,还有10分钟,阿秸的家离学校不远,如果跑着去找阿秸的话,还是来得及赶回来的。

当美儿气喘嘘嘘去跑到阿秸家楼下时,正碰上阿秸从楼上下来。慢着!阿秸的手正揽着一个女生,有说有笑的。阿秸没看到美儿,给了女生一个吻。美儿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汗水连着泪水一下子哗哗地流下来。这时阿秸也看到美儿了,阿秸张开口想说什么,但美儿已经掩着脸哭着跑掉了。

美儿实在太伤心了。一直以来,我和阿秸都是美儿的精神依靠,而且自从阿秸成了美儿的男朋友之后,美儿已经渐渐地遗忘我了。美儿一路哭着,学校也不回了,一直跑了回家。

家里没有人。父母都去上班了。美儿就这样跪在地上哭啊哭啊。哭阿秸的无情,哭自己的命运,这已经是美儿的第二次失恋了,好象,都是同样的原因让美儿失恋。

就在这时候,我来了。我总是能够在美儿最虚弱的时候来陪她。美儿已经哭得天昏地暗,神意不清了。我狠狠地剌激她:美儿,你胖,虽然你的五官并不丑,可是男生最后还是要抛弃你,你无论用了多少种减肥方法,在你身上都根本起不了半点作用。。。

我的话起了作用,美儿开始有点崩溃了。美儿哭着跑进父母的房间。对对对,美儿你终于想通了,来吧我来帮你,我也知道你爸爸买回来的那把刀放在哪里呢,那把刀的用途本来是用来切鱼生寿司的,锋利得很哪,切鱼生时就象切空气一样,有次把妈妈的手指切了一个深深的口,就这么轻轻一刀竟然差点深入到骨头了,所以爸爸才把它收起来的。。

来吧我来帮你哦美儿。我把卧室里的一个抽屉打开,拿出了里面的瓶瓶罐罐。先拿出一瓶含有大黄麻素的止咳水,让美儿全部喝下去。药水瓶子上写着:有轻微毒性,请勿过量饮用,才不要信它呢,那些胆小的所谓医药专家们,就爱这样唬弄人。

美儿真听我的话,一抬头咕咕咕地全喝了下去。美儿的双眼因为哭了很长时间,已经肿起老大一圈了,但是现在却散发出奇异的光芒,我的双眼也散发出奇异的光芒,我知道那是兴奋的光芒,是的,我太兴奋了,我在桌子上的一张白纸上写下:"美儿就快变成美女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我从另一个抽屉拿出了那把刀,嗯,美儿,我们现在开始吧。美儿突然犹豫了一下,这小小的一下马上被我捕抓到了,我狠狠地用手挤了挤她的大腿,嘿,美儿你看到了吧,这是橙皮皮肤啊,都是因为讨厌的脂肪堆积而成的。果然美儿的脸上立即流露出异常厌恶的神色,我疯狂地举起刀,先从小腿开始!把小腿讨厌的脂肪削去,双腿就苗条了,然后就会是大腿,肚皮。。。我一刀轧进了小腿,鲜血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看见血,我和美儿的神经更加亢奋了,汗滴从美儿头上脸上流了下来,我们的双眼睁得大大的,布满了血丝,我更象一只闻到了血腥味的魔鬼。

看看这些讨厌的黄黄的脂肪,讨厌讨厌讨厌!是了美儿你痛吗?我也觉到痛了,把它们吃下去!美儿一把抓住放在抽屉上面的两瓶止痛药,再抓来一瓶止咳水,和着止痛药全吞了下肚。

不知是药物作用还是什么,我和美儿兴奋到大脑简直一片空白,汗水太多了,迷糊了双眼了,美儿用粘满鲜血的手去擦,很快头上脸上和身上都粘满了血。美儿抬起头来望了望桌子上摆着的镜子,里面有个人影浑身是血地用刀子一刀刀地剌着自己的小腿,发出如狮子般颠狂的低吼声。。。

第二天尸检报告就出来了:。。。死者:陈美儿,女,17岁,死于自毁身体之后的失血过多。。。自毁原因不详,怀疑为服食大量药物之后的神志错乱。。。死者身旁遗有一张写有:"美儿就快变成美女了!"的纸张,经核对为死者本人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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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09: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的末班车



早上醒来的时候,才突然发现闹钟意外地没有响。

一面想着周经理那张满是幸灾乐祸和狞笑的表情,一面匆匆抓起一块面包胡乱塞到嘴里。

工作三年以来,文傥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这让一直想找机会扣薪水的周经理总是对他无从下手。而今天……他想到了昨天晚上同事老陈喝得醉薰薰的愁眉苦脸又满怀义愤的脸,“你知道资本家是如何剥削工人的吗?增加工作时间,减少工资支出。妈的,比尔。盖茨都没有周扒皮狠,我不就迟到了五分钟吗?……”

可怜的经理大人不幸与那个中国近代史上最有名的地主同宗,更不幸的是公司早早制订下严格的规章制度让高玉宝们无处申冤。

他加疾了脚步,心中充满了将被克扣第一笔奖金的愤怒。

天空阴沉,下着小雨,文傥站在公交车站边,焦急地望着雾蒙蒙的道路。

蓦然一阵寒风吹来,他打了一个冷战。

一辆他从未见过的白色公交车施施然地来到,他奇怪地看看周围无动于衷的乘客,这里只有一路公交车经过呀,他们还在等什么?他来不及细想,匆匆踏入已然开动的白色车厢中。

在这个拥挤城市的早晨,正是上班的高峰时间,然而这辆车却一点也不拥挤,甚至还留有最后二个座位。

文傥每天都来此赶这一路公交车,却还是第一次发现车上会留有座位。

他没有细想,他的脑子里只希望车开得快一点,早一些赶到目的地。

车厢里很宁静,就连车子本身的开动好象也是不发出一点声音的。

这对于文傥来说真是一次很微妙很奇异的旅途。

他早已习惯了吵杂和喧哗,他的周围总是充满着各式各样为了各种目的来来往往奔走的人群,甚至他自己也是在周而复始的忙碌中无法保持一份沉着。

在这样的环境下,文傥不知不觉开始沉思,从小时候的理想到现在的碌碌无为,从初恋的第一个女子到如今的自以为潇洒却常常在半夜醒来的孑然一身,从远方寄望于他有所成就的父母到目前的寄人篱下般的打工生活,从立志洁身自好的人生目标到现在四处摆出微笑取悦上司甚至担心“周扒皮”的克扣薪金……

他想了许多,思潮翻涌,诸多念头纷沓而至,浑若恍惚间清楚地重新经历了自己的前半生……

车又停下来了,一位面目姣好的女子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上了车,母子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个座位上,就在文傥的身边。

小男孩身穿一套海军蓝的短袖,活泼可爱,对着母亲大声地说着什么,母亲微笑着、解释着,车厢中总算有了一丝生气。

“一个座位只能坐一个人。”售票员是一个面容黝黑的小伙子,神情冷漠,声音暗哑。

“他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要紧的。”母亲紧紧抱着小男孩,保护的天性流露无遗。

“不行,必须下去一个人。”售票员毫无商量地冷冰冰地说着。

“可是……”

“可是什么,要么下去一个人,要么都下去。”

“那我站着好了,孩子坐着。”

文傥奇怪周围的人都是那么无动于衷,这么霸道的公交车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不免心中有气。然而看看售票员凶狠的样子,也不敢出言争执,只是下意识地站起身,给那个母亲让座,说真的,他并不习惯坐着,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他都是坐着的……

“谢谢!”母亲对他笑笑,这种帮助别人的感觉让他温暖。

“那么你下去!”售票员森森的眼光转向了文傥。

他看到那一道阴沉而没有表情黝黑的脸,不知怎么竟然有些寒意,心中刚刚冒出的正义感刹那间荡然无存。

他突然发现自己还没有买票,这个售票员唯一的责任好象就是不让这个车上有多余的乘客。

“我马上就到站了。”

“我说了不行,这个车上不允许有没有座位多余的人。”售票员毫不退让,简直比周扒皮还狠!

“这是什么服务态度……”他小声嘀咕着,车厢中竟然找不到一丝同情的目光,人人都是垂着头不发一言,他尴尬地站在空荡荡的车厢中间,人心不古呀,他想着……

公交车嘎然停下,车门打开,售票员目望着他,不发一言。

文傥悻悻下了车,那辆看起来有些晃眼的白色公交车悄然无声地远去,开上了一座样式古怪的桥,渐渐消失在氤氲的雾气中……

他忽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恍惚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上了这辆车,只觉得人生如一场大梦,浮躁红尘,冷暖自知……

他竭力想用什么想法安慰着自己,却还是忍不住悲从中来,细雨一点一滴打在身上,很冷很冷……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看看表,才忆得这是在上班的途中,迟到已定,周经理那张脸在面前一晃,心中蓦然一惊,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文傥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同事老陈,“太好了,文傥你昏迷了三天三夜,终于醒了!”

他觉得浑身酸疼,“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这是医院呀,算你命大,车祸现场中你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人。”

周经理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文傥你不用担心,你是在上班路上出事,公司给你报销全部医药费……”

老陈对他眨眨眼睛,似乎在嘲笑周经理突然的善良,但马上又换成一副惨淡的表情,“唉,真是惨啊,尤其是那个小男孩,蓝色的衣服都被染红了……”

“呀!……”他想到了那个身穿海军蓝的孩子,想到了那个眉目姣好的母亲,想到了那个容貌古怪的售票员,想到了他从未见过的那辆车和那座桥,好象忽然明白了什么,心头一阵发冷,闭上了眼睛。

有些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那一趟就是人生的未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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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在服务区



有个人,天天夜里都梦见,他飘飘忽忽来到墓地,和已故的女友幽会。

后来,他怀疑自己梦游,就叮嘱一个朋友半夜时给他打电话。他想把自己从梦游中惊醒。

可是,每次他在梦中与女友相见时,朋友给他打电话,都被告知——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撒尔幸的父母很开通。

撒尔幸举行婚礼那一天,他们赶到后,并没有怪罪儿子的荒唐举动。父亲只是淡淡说了一句:“爸爸尊重你今天的婚礼,却不赞成你自杀的决定。”

本来,撒尔幸一个人在学校附近住,那天,父母把他带回了家。

夜里,撒尔幸一个人躺在床上,神情恍惚。

母亲熬了一碗姜蛋汤,热腾腾地端进来。她看见,儿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东西,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是一把空荡荡的红木太师椅。

“幸子,你看什么呢?”

“没看什么。”

“你淋雨了,起来喝点汤,预防感冒的。”

“晾一晾吧。”

“别让它凉了。”

“知道了。”

“早点睡,不要再胡思乱想。”

“妈,你也睡吧。”

母亲离开的时候,看了看那把太师椅,走过去,把它抱起来。

撒尔幸一下坐起来,生气地问:“你要干什么?”

妈妈愣了一下,说:“把它搬走呀。”

撒尔幸说:“你别动!”

母亲叹口气,放下椅子,走出撒尔幸的卧室,把门轻轻关上了。

撒尔幸慢慢躺下来,继续盯着那把太师椅。

他在想念小蕊。

要是她现在就坐在椅子上,多好啊——众人都离去了,在这宁静的夜里,她抬起手来,撩起面纱,亮莹莹地说:“亲爱的,我们和爸爸妈妈一起过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撒尔幸听见有唢呐的声音,由远而近。

他爬起来,撩开窗帘,朝外面看去——黑暗中,有一行迎亲队伍,正经过他的窗前。

四个穿红袍的乐手,走在最前面,他们举着唢呐,冲着天吹。

四个穿绿袍的轿夫,戴着清朝的黑帽子,轻松地抬举着一顶鲜红的大花轿,缓缓前行。

四个穿红裤子绿褂子的丫鬟,在花轿后尾随。

如今,很多年轻人结婚,已经不追求奢华和铺张,而是喜欢传统的婚礼形式,更节省,更别致,更隆重,更喜庆。

可是,撒尔幸觉得有点奇怪,哪有午夜娶亲的啊。

他穿上鞋,溜了出去,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撒尔幸家住在四合院里。在西京,四合院才是房地产最高地位的象征。购买一套四合院,往往要支付几十户百姓人家搬迁费。

撒尔幸跑出房子,追上走在最后的丫鬟,礼貌地问:“小姐,这么晚了,这是谁家结婚呀?”

那个丫鬟好像没听见,继续缓缓朝前走。

撒尔幸感觉十分异常,便不再问,默默尾随。

迎亲队伍一直朝着黑暗深处行进,终于停在另一座四合院前。

大门外,高高地挂着红灯笼;大门内,烧着几个香炉。很多人等候着,花轿一到,锣鼓喧阗,鞭炮齐鸣。

轿夫卸下轿梁,空手抬着花轿,走进院子,跨过一个炭火盆,放在正房台阶上。

一个女子撩开轿帘,新娘慢慢走下来。她头戴凤冠,身穿霞帔,顶着蒙头红,慢慢走进正房礼堂。

混在人群中的撒尔幸,紧紧盯着新娘,急切地想看看她的长相。

一个执事高声说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撒尔幸惊呆了——只有新娘一个人拜天拜地拜高堂!

执事又喊道:“夫妻对拜……”

新娘转过身来,朝着空荡荡的一侧微微鞠躬,好像对面真有一个人似的。奇怪的是,每一个宾客都眼含祝福,笑吟吟地观望着,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新郎的缺席。

按照传统习俗,三拜之后,新郎将用一根包红布的秤杆,挑下新娘的蒙头红。可是,新娘的蒙头红竟然自己滑落下来……

撒尔幸傻在了那里——那新娘,分明是她的小蕊啊!

这时候,执事用最热烈地声调喊道:“礼成!”,众人便把新娘拥入了洞房。

撒尔幸的目光穿过晃动的脑袋,朝洞房里望去——

有人正在婚床上撒红枣,撒花生。一个胖乎乎的孩童,笑嘻嘻地在上面滚来滚去。有人端来子孙饽饽和长寿面……

小蕊静静地坐在床沿上,对四周的喧闹充耳不闻,一直目不转睛地望着什么东西——洞房中央,有一把空空的红木太师椅。

一个壮汉走过去,抱起那把太师椅,想搬走。

小蕊突然说:“别动它!”

这时,一群闹洞房的人,嬉笑着挤进去,挡住了撒尔幸的视线。

他一步步退出去,来到四合院的大门外,站在胡同里,朝一个方向望了望,一片漆黑;又朝另一个方向望了望,也是一片漆黑……

他忽然意识到,这地方不是人间!

新娘、执事、孩童、宾客——他们都不是人!

正像他在阳间举行的婚礼一样,新娘缺席;在阴间举行的这个婚礼,他缺席……

想到这里,撒尔幸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家在哪里?

他颤颤地掏出手机,想给父母打个电话。拨了号码之后,里面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尊敬的客户,你不在服务区……

打了激灵,撒尔幸睁开了眼睛。

那碗姜蛋汤已经凉了。

他的脑袋好像装满了糨糊,甚至不能确定,刚才是真实的经历,还是虚幻的梦境。

那把红木太师椅依然空着。

过了一天,小蕊的伯伯和姑姑赶到了学校,处理后事。

又过了一天,撒尔幸带着他们,从**局领出小蕊的尸体,直奔殡仪馆。

灵车在大街上行进。撒尔幸坐在小蕊身边,一直握着她的手。她的身体上蒙着白布,手像冰一样凉。

撒尔幸坚信,昨夜,小蕊来到了他的房间。她告诉他,他在阳间和她举行了婚礼,她在阴间也和他举行了婚礼……

有一个车队迎面开过来:前面是一辆白色加长林肯车,中间是一串颜色不同的小轿车,后面是一辆香槟色大客车。每辆车都披红挂绿,喜气洋洋。

送葬车和迎亲车擦肩而过。

这一天是3月1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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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妖的歌声



那一年,我得到一件美差,寻找万泉河出海口.——为了寻找海南岛新的旅游资源。

中国人都知道海南岛有一条万泉河,从地图上看,万泉河从琼海县境内注入大海,找到《海南日报》一个琼海籍的朋友打听,我才知道那入海口所在地叫博鳌,很拗口的地名。

那一年,博鳌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甚至在国家地图出版社的海南地图上,都没有标注出她的地名。

走在琼海县的街上向人打听去往博鳌的路,十个有九个摇头说不知道,第十个是长途班车的售票员,她建议我们到码头上找船进去。

来到万泉河边已经是下午五点,船夫都嫌时间太晚,当晚有没有月亮,进去后怕出不来。

看来那地方还真偏僻。

不过我运气不错,一条木船的船主听见我说博鳌,闻声过来探听,一听我要去博鳌,便热情高涨,马上表示愿意送我。

我得先询价,那时候海南刚开放不久,某些岛民宰客很凶。

“不要钱,我就是家就在博鳌,我进城卖鱼的,正要回家,上来吧。”船老大一脸憨厚,语出诚恳。

万泉河水的清纯程度,决不输给漓江,河面开阔,两岸是茂密的热带丛林,不断有小村落从椰树香蕉林里露出些青砖黑瓦,袅袅炊烟。

船往东行,夕阳被拉到身后,那时候已过了冬至,太阳落山比较早,小船渐行渐暗,河面宁静,两耳只闻椰风沙沙。

突然,从椰风缝隙中隐约穿出一个奇怪的声音。

像是一个女人在鸣冤,又像是鬼在哭。

看看摇橹的大叔,似乎完全没有听见。再侧耳,只有风声,兴许是我幻听吧。

河道越来越窄,几乎伸开双臂就能触碰到两岸的红树叶,太阳的余晖被阻隔在林梢上,许多小虫扑面而来,河道弯曲增多,一幅永远到不了尽头的感觉,不由得感到害怕起来。

偏偏就在这时候,我以为是幻听的那种声音又从密林深处飘来,咿咿呀呀,感觉是很尖锐的女声。

我实在忍不住,问船老大:

“大叔,你听到有人在唱歌吗?”

大叔摇摇头,我们这里哪有人会唱歌,没有的,没有的……”

小船终于穿出河巷,眼前豁然开朗,一汪巨大水面展开,夕晖熔金,彩霞染浪,金黄的湖面与七彩云霞之间,是一层白色烟波,烘托出一座座小岛。

“这湖水是三条江水汇聚的,那边就是大海……”大叔指指东边,说,我带你到三江入海口,那边有家小旅社,安顿好后,我再带你到我家吃饭。”

“啊,大叔,吃饭就不用了,送我到镇上随便吃点好了。”

“那不行的,镇上没有饭店,博鳌是个小地方,难得有客人,听我的喽。”

现在想来惭愧,当时,我一直怀疑大叔想赚我钱,后来才知道,这地方民风就是这么淳朴。

旅社在三江入海口的边沿,对面有一座古庙,很气派的石牌坊上刻有“三江庙”三个大字,但庙宇不大,也很陈旧了。

(后来,开发商拆除了这座古庙,我所住旅社与三江庙的位置就在现在的锦江酒店哪儿。)

当晚,我下榻博鳌客栈,那晚没有月亮,窗外古庙只呈现出剪影,剪影下面是大海,正是退潮时节,海面很宁静,只听得见江水缓缓灌入大海的流波声。

虽然时值隆冬,热带岛屿的晚上,感觉不到寒冷,盖一床毛毯也足够了。

我刚躺下一会儿,还没来得及将波涛声收进枕头里,耳畔就传来一连串哀怨悲情的歌声。

好熟悉的声音,就是这声音陪伴我顺水一路。

好诡秘的歌声,如泣如诉如哀怨,起身观望,歌声来自三江庙后面,庙后便是大海。

我脑海里浮现出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有关海妖歌声的描述。海妖塞壬的歌声摄人魂魄,蛊惑着水手的灵魂,引诱他们走向死亡。当听到海妖们唱起优美的咏叹调,水手们不约而同放下手中的船桨与船舵,不可思议地纵身大海,将生命转瞬化作一片起伏的波涛。

那一瞬间,我真的产生了冲出户外,跳进大海的欲望。

我又想起了传说中的莱茵河绝色海妖罗蕾莱,她总是坐在悬崖上唱歌,诱惑过往船只,让听见歌声的忘情而触礁丧命

歌声不知持续了多久,在博鳌的第一夜,内心充满恐惧与好奇。

第二天一早,我起床后问旅馆老板,“昨晚谁在三江庙后面唱歌啊?”

老板说:“没人唱歌,我们这里的人不会唱歌的。”

“不过,马上要过年了,元宵节博鳌有个三江庙会,附近渔村的乡亲都要来,庙后面有个戏台,到时候有琼剧表演……最近四乡八里的琼剧爱好者都在练习呢,你可能听到的是有人练戏……”

琼剧很古老,唱腔很凄婉,用的是海南方言,对于我来说,完全是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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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魂记



一、没有眼睛的尸体

早晨七点,有点冷。我和雅琳走在医院的走廊上,很静,我只听得到我和她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在空荡的走廊里回响着脚步的声音,显得走廊越发的空旷。

空气里有点潮湿,充满了来苏水和酒精的气味。这气息让我的鼻子痒痒的,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没能压制住我的欲望,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喷嚏。

雅琳有点埋怨地看了我一眼。

我继续着的步伐,向着走廊的尽头走去。我几乎听到了一个女人嘤嘤的抽泣声。在我的嘴角,泛过了一丝不易被人觉察的笑意。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我的身后砰的一声,我的笑容凝固了。我往后一看,哦,原来是一股穿堂风让太平门自己关上了。

我连忙收回了自己的笑容,一张严肃的脸重新回到了我的脸上。这时,我看到了我即将要走进的那间房,房门外悬着一个铭牌,写着三个字:停尸房!

我推开了门,看到里面摆着一张床,床上躺了一个人,在他身上盖着一张惨白的布。在床边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很漂亮,穿着一袭黑衣,头埋着,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是无疑她应该是个美丽的女人。她的头发很柔顺,披在她的肩膀上,睫毛长长的,从侧面看过去,却掩不住她一脸的憔悴。她的肩膀微微地抖动着,在喉咙里不住地发出了细微的抽泣声。

她身旁的男人抚着她的肩头安慰着,声音很细琐,我听不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男人听到我的脚步声,转头望向了我,我也认出了他。他正是我这次的委托人——吴天雨。

我是个板乐队的经纪人。板乐队是我们这个城市的一种特殊的另类文化。在这个城市里,死了人之后,是不开追悼会的,而是在路边的人行道上,用钢管搭成支架,再在钢管上蒙上一层编织带的布料——这就搭成了灵堂。冰棺里放着逝者的冰冷的躯体,摆在灵堂的最里面。然后在冰棺的周围会留出很大的一块空地。在空地前则会摆上若干的桌子,在宾客没来之前,桌上会摆着麻将、扑克,还有花生、瓜子诸如此类的玩意。等宾客来了后,这里就变成了赌博的最安全的地方。想打多大就打多大,绝对不会有**来干涉的。

说也奇怪,在这个城市里,**是十分敬业的,对抓赌也是特别热衷的,可对灵堂上的赌局却从不过问。大概是想让逝者走得安心吧当宾客在一起大肆放纵的时候,在桌子和冰棺之间的那块空地上,就会有一只乐队和歌手占据那里。KAO!就像一场演唱会!而且的确就是一场演唱会!

歌手和乐队会在空地上做一个热闹的演出,歌手不求他(她)唱得好,只要他(她)唱得热闹!一开始唱的都是《送战友》、《妈妈的吻》之类的悲情的歌,到了后来就可以让宾客点歌,点什么都可以,反正一首歌五块钱,还可以让宾客上来到空地唱,就像卡拉OK.逝者的亲戚在冰棺前垂着泪,乐队和歌手在空地上唱着歌,宾客在桌上打着麻将、斗着地主。哭声、歌声、麻将的碰撞声交织在一起,就构成了这个城市最独特的一个场景。

关于这种场景,官方的称谓叫丧事演唱会,市井里好听的称谓叫丧事一条龙,而不好听的称谓则叫死人板板。

而这些专为死人板板搭棚、做饭、唱歌的人所组成的行业就统称为板界。

在死人板板上唱歌奏乐的人特称为板乐队。而我,就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板乐队——离别乐队的经纪人。我专门为这支我手下的乐队寻找丧葬音乐会的业务。

吴天雨看到我来了,连忙迎了上来,小声地对我说:“我这就带林太太出去,这里就拜托您了。”说完,他就拉着那个哭泣的女人离开了停尸房。

今天这个死掉了的人是城市里一个出名的房地产商人,叫林富贵,在城市里兴建了不少的房地产项目。说起来,就连我住的富贵花园,也是林富贵主持兴建的。就这么一个有为的商人,没想到居然会想不开,从33楼的阳台上跳了下来,变成了一具尸体躺在了这医院的停尸房里。

现在我的任务就是要把死掉的林富贵弄得漂亮一点,也就是给他最后化一次妆,让他的脸变得好看一点。当然,这样的事不需要我亲自动手的,雅琳会为我做好所有事。雅琳就是我这支板乐队的歌手兼化妆师。

腾的一声,雅琳拉开了罩在林富贵身上的那张惨白的布。在这一刹那,我看到了林富贵的尸体,不由得打吸了一口冷气。他竟没有眼睛!

二、赵大妈的歌声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尸体,林富贵的头上满是污血,血已经凝结成了一块一块的,呈现出了乌黑的颜色。他的头部散发出另人恶心的气味,引来几只苍蝇在停尸间里嗡嗡地飞来飞去。他的肚子因为肠道里腐败气体的溢出而显得膨胀,在他的皮肤上已经出现了点点的绿斑。更可怕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是没有,而是破碎了,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来形容。见过从高处掉下来的荔枝吗?红色的外壳破了,隐隐约约露出了里面白色的果肉,而果肉里的汁水因为碰撞的原因,在外面渗出了一大滩。汁水和地上的泥浆混在一起,变成了难以形容的颜色。林先生的眼睛就象这个样子。

我觉得自己胃的深处在一阵阵地痉挛,我的喉头似乎有一种液体在向上涌动。我摸了一根香烟,手指抽搐地点燃了香烟。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把那种呕吐的感觉压了下去。雅琳不怀好意地冲我笑着。“林富贵是头部着地的,巨大的冲撞力在他的颅内形成了更大的压力,这压力就把他的眼睛给冲了出来。所以才成了这个样子。”

我对雅琳说:“你能搞定吗?”雅琳冲我笑了一下,说:“我倒是没问题!我看你倒有点问题,你还是出去休息一下吧。”我点了点头,就出了停尸间,和吴天雨还有林太太站在一起,点上了一根香烟。当我的脚边就出现了几个烟头时,也就一个小时左右,停尸间的大门打开了,雅琳从里面走了出来。

“老板!弄好了,你要不要看看?”雅琳大声地对我说。

我连忙摆着手说:“不用了,不用了,你办事,我放心。”可吴天雨执意要进去看看连先生的遗容,于是我又重新回到这个充满污秽气息的房间。雅琳的手艺确实不错。林先生的脸上没有一点血污,敷了一层薄薄的粉。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西装的口袋里还插着一枝白色的玫瑰。他的眼睛微微闭着,据雅琳说,眼眶里塞进了两个玻璃球,一半是黑的,一半是白的。就像真正的眼睛一样。

吴天雨满意地点了点头。

现在我得联系葬礼仪式的场所,我向来都是在富贵花园的会所办葬礼的,那里的礼堂既宽敞又便宜。我打了个电话给那里的管理员赵大妈,她马上就答应了,还让我早点去安排音响设备,她好顺便在那儿先唱上几句。

我听了赵大妈想在那里先唱几句时,头都大了。我是知道赵大妈歌喉的,在富贵花园流传着她老人家唱歌的典故。她是最喜欢唱卡拉OK的了,每天晚上都会打开了音响在家里唱上一小会。

一次她唱歌的时候,把整个富贵花园的猫全引过来跟她一起合唱。那个时候是冬天,还不是猫发情的季节。

还有一次她唱歌的时候,把整个富贵花园的猫全搞得都不叫了,全部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那个时候是春天,正是猫发情的季节。

如果她在家里唱歌的时候,他老公马上就会跑到阳台上站着,好让邻居知道,赵大妈是在唱歌,而不是他在殴打赵大妈。

当然我是不会拒绝她的,为了那便宜的租金。

我连忙又打了几个电话,叫我的几个乐队的成员立刻到富贵花园的会所去布置会场。而后我又打了个电话给非凡音响社的吉米,让他马上去帮我装音响和调音。

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我带着雅琳逛了逛街,吴天雨则和林太太一起先去了会所。等到大概会所已经布置好了的时候,我和雅琳也来到了富贵花园。

走到会所大门,我看到我们离别乐队的几个成员大毛二毛仨儿李胖子还有莲蓬头正坐在地上打着牌。屋里隐隐约约传来了赵大妈那令人恐惧的声音,正摇头,突然又响起了一阵悠扬动听的女声。这是谁呀,唱得不比雅琳逊色。刚要进去看个究竟,突然,一阵尖利的尖叫声从会所里传了出来,里面隐隐约约的歌声也嘎然而止。我抬头一看,会所的大门打开了,一个人影从里面冲了出来。是赵大妈!

三、诈尸

赵大妈披头散发,满脸的惊悸。她三步并成一步,摇摇撞撞地从我的身边跑过。我一把拉住了她,问:“怎么了?赵大妈?你唱歌只有别人被你吓着,怎么你给吓着了?”赵大妈惊魂未定地嚷着:“去你的大头鬼!里面的尸体诈尸了!快跑呀!有鬼啊!”我一愣,手松了一点。赵大妈挣脱了我的手,立马就跑得无影无踪。

我的心里毛毛的,但是马上就壮起了胆子大声说:“KAO!什么诈尸呀?怎么我听得云里雾里的呀?看来赶明天我要在我胸口上纹个钟馗了。走!进去,看看什么有这么邪门?”我们所有的人一起往里面走去。

我推开会所的大门,里面静静的,没有一点声音。我绕过玄关,看到了里面的景象。

我的天!我都看到了什么呀?

屋里是一片令人感到窒息的寂静,虽然音响依旧开着,我的大脑却一片空白。冰棺旁,两个穿衣西装的人好像很亲密的样子紧紧抱在一起,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是谁?

这时,别人也进来了,所有的人就像是被定格了一样,目光惊恐地盯着那两个黑色的身躯。满头金发的吉米嘴巴张得大大的,就像一个O字,我甚至看到了他的四环素造成的黑黑的牙齿,而脸上的神色却是充满了恐惧。林太太更吓人,她没有任何的表情,眼光呆滞,嘴里喃喃地嘟噜着什么,含混的声音划破了屋里的寂静。

我看清这两个相拥着躺在地上的人了,是吴天雨和林富贵!

在这一刹那,我的腿肚子一软,竟全身瘫软……

过了良久,我坐在大厅的一张太师椅上,雅琳给我倒一杯茶。温温热的茶水正到好处,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受一点了。表弟轻声地对我说:“哥,没事的。这很正常。尸体在冰棺里的时间太久了,关节全部都僵硬了。放到大厅里,室内的温度突然升高了,他的关节就自然会动。吴天雨是被活活惊吓至死的,”哦,是这样啊。我缓了一口气。

我颓然地说:“别闹了!我打电话找冰棺社再要个冰棺。现在起,冰棺的盖子一定要盖好,没有什么事,千万不要打开。”我瞟了一眼林太太,她还是坐在为家属准备好的长椅上。她的眼光依然呆滞,嘴里喃喃地唱着那首我似曾相熟的情歌。我脑海里回想着这是一首什么歌,可我老是想不起来,可能是刚才受了惊吓的原因吧,我的记忆出了一点偏差,很多东西我都想不起了。正当我准备收回视线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林太太呆滞的目光转向了我。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僵硬的,诡异的笑容,我不由得又打了个寒战。

我连忙转过头来望着雅琳和刘医生,问:“你们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雅琳眨着眼睛说:“赵大妈的歌声太可怕,我们在外面聊天呢,后来听到尖叫才出来的。一出来就看到现在这个样子了。”我把我的视线转向吉米,他正在收拾着他的家什细软。他从VCD机里退了一张碟片出来,屋里的音乐顿时消失了。他细细地注视了一下那张碟片,然后放在了调音台上。

他见我在看他,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点慌张的神情。“庄老师,今天的音已经调好了,我先走了。明天早上我带人来拉音响走。拜拜!”他提着他的口袋般的背包就望外走。

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拉住了吉米,问:“你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事?”吉米慌张地说:“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真的!”说完,他一甩手,挣脱了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听不见?我表弟的解释是非常牵强的。吉米的回答,令我心里更沉重了。我虽然表面上接受了,但心里一直忐忑不安。

到底怎么回事呢?正百思不得其解,突然,林太太直直的走到了我的跟前,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告诉你,我先生回来了。他要找他的眼睛!”看来林太太真的迷糊了。可为什么我的额头上,手心里,全是冷汗?

“别胡说!林先生已经死了,怎么会回来?别瞎说了。”我对林太太说着。可林太太根本不理我了,她又喃喃地唱起了歌,还是那首我想不起来的情歌。

我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走着步,我承认我被林太太的话给吓着了。我点了三枝香,插在了林先生冰棺前的香炉里,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林先生,有怪莫怪。您走了就走好,不要回来搞我们。今天晚上我一定给您烧个大点的房子,再多烧几个美女。”我走到了调音台旁,一下就看到了吉米留下的那张碟片。搞什么搞呀?他居然忘了拿走。我看了看,是张《伤感恋曲超长版》,里面全是一些伤感的歌。我冲出了会所,想把这张碟片还给吉米。

出了会所,我看到吉米正站在公交车站等车。我大声地喊:“吉米!你的碟片忘了带了!”吉米回过头来,看见是我,满脸全是恐惧。他颤抖地说:“不关我的事!碟片我不要了!有什么事你找赵大妈去,全是她的错!不关我的事!”赵大妈的错?全是赵大妈的错?她做错了什么事?我一头的雾水。

吉米慌张地转过头来就要跑。我离他足足有十米远,我发誓,我看得一清二楚!当他转身的时候,一辆大卡车正好开来。车离人行道足足有三米远,可吉米像是中了邪一样,往卡车的前面冲了过去!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已经晚了。吉米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轻轻的,然后重重地落在我的面前。他的血液溅在了我的身上。红红的。有几滴血液正好溅进了我的嘴里。咸咸的。我看到,他的眼珠,由于挤压,被挤出了眼眶,又像两颗浆果一样,被碾碎了。

四、回魂

我双脚发软地回到了会所,林太太依旧喃喃地哼着那支我说不出来的情歌。

我蹲在林太太面前,努力地想要分辨出她唱的是什么歌。她吐字不清,我只依稀听出了歌词里的几个字句:“……我的思念……”、“……想你……”。

“林太太受了太大的惊吓,神智已经不清醒了。”表弟在我身后说。“不过这也算是报应。”我诧异地问:“什么意思?”表弟冷冷地说:“你不知道吗?吴天雨是林太太的情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了。”我问:“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表弟抖了抖手里的一张报纸,说:“瞧你,整天不读书不看报,这报纸上什么都说了。”我一眼望去,报纸上的套红标题大大地写着:“房地产老总自杀,疑与情感纠纷有关!”我觉得头有点晕,脚也软软的,半躺在沙发上,眼皮有点重。萨克斯的音乐慢慢地飘进了屋,我听着这缓慢的节奏,我觉得自己的心跳慢慢地恢复了平静。“希望再也不要出什么事了,让我顺利地把这两万多块钱赚了吧。”我在心里这么想着。

屋外的音乐嘎然而止,《茉莉花》的音乐消失了,接着的是一首歌曲。非常优美的前奏,接着一个十分完美的女声开始了演唱。哦!是顺子的《回家》。

屋外的音乐恰恰传了进来。“回家,回家,我需要你……”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个脚步声。“砰!砰!砰!”声音沉闷而阴郁,是谁会进来?我看着门口,一个身影慢慢地出现在我的眼中。

先看到的是一只手,枯枯的,十分苍白,苍白得不正常,完全不像是活人的手。然后是他的衣袖,黑色的,像是西装的袖口。是谁?他是谁?紧跟着,这个人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是林富贵!真的是林富贵!他又复活了!现在他在我的面前了!“回家!回家!你需要我!哈哈!”林富贵的声音是那样的平缓,哪里像是个死人。他的脸色异常的白,白得像是涂了一层粉。他的眼睛没有一点光芒,没有一点神采。那只是两个玻璃球,不是眼睛!

我的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林富贵听到了我落地的声音,转过头来用两颗玻璃珠子对着我。嘴里喃喃地唱着:“回家,回家。你需要我!”他朝着我走过来了。他的腿显得僵硬无比,他的膝盖几乎没有弯曲,就这样直勾勾地走了过来,就像香港鬼片里的僵尸一样。

“别!别!别过来!林先生!您有什么没办完的事,我帮你办!”我绝望地叫着。

林富贵的脚步停住了,对着我说:“我要我的眼睛!你能不能帮我找到我的眼睛!”“好,眼睛,眼睛,我帮你找眼睛……”我满身冷汗。林富贵听到我的答复,终于满意的点了点头,蹒跚离去。突然,又转过头来对我说:“我们来做个游戏,你还要找出我回来的原因。否则,你就得跟我走……”我觉得胸口发闷,有点喘不过气来,满头大汗的睁开眼睛,原来是做了个恶梦!

尽管是个梦,我却觉得自己的心里像是吞了一只肮脏的苍蝇,胃里难受得让我感到一阵阵痉挛。我恍惚地走出了会所,漫无目的地踟躇着。不知不觉,我走到了一幢大楼前,再仔细一看,我竟鬼使神差地走到了赵大妈住的那幢楼。

今天下午,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心里总有些不安。

赵大妈住在富贵花园里的一幢大厦的三楼,我在她家门口按了按门铃。“丁冬!丁冬!”过了一会,门开了,我看到了赵大妈。

赵大妈一看到是我,就大声喊到:“你来找我干什么?我说了,不关我的事的!你不要来找我!”说完,她就要关上防盗门。我手疾眼快,一只手撑住了防盗门。赵大妈见她关不上门,脚一软,竟然坐倒在了地上。

赵大妈居然呜呜呜呜地哭了起来。她望着我,嘴里咕噜咕噜地说着:“真的不关我的事的,要怪就怪林太太。那首歌我才唱个开头,林太太就把话筒接过去唱了!不要来找我啦,我求你了!我不想见你的……”我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什么歌词?什么林太太唱的?

我注意到赵大妈虽然注视着我,可好象她的眼光不是盯着我的,而是盯着我左侧的身后。我忽然觉得我的颈子左侧有了一股凉意,我猛然回头一看。哪有什么人?只有一堵惨白的墙壁。我只觉得有一股冷风扑面而过,慢慢地绋过我的面颊。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我再转过头来看赵大妈,她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一转身就往阳台冲了过去。她只留下了一句话:“不要!不要!你去找林太太吧!”说完,她就一个箭步,跨过了阳台的栏杆,跳了下去!真难想象,赵大妈这么肥胖的身躯,居然能做出那么轻盈的一跳。还好,她是住三楼,大不了就是个骨折。我竖起了耳朵准备倾听赵大妈的惨叫。奇怪的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什么声音都没听见。怎么回事?

我冲到了阳台,往下一看。我的天!赵大妈趴在一楼的地上,一动不动,脑袋旁是一滩血迹。

我连忙跑下了楼,冲到了赵大妈肥胖的身体边上。我的天!赵大妈是脑袋着地的!她的头已经破碎了,更可怕的是,她的眼睛在巨大的冲击下,从她的眼眶里弹了出来,就落在她的脸颊上,还有几根肌肉纤维连在上面。有没有搞错?她可是从三楼上跳下来的呀!怎么跟林富贵的死相一模一样?我的腿直发软。

忽然,我的左耳后方出现了一个声音,平仄无韵,麻木而没有一点感情。“好了!眼睛有了!你的任务完成一半了!”我回头一看,哪有什么人?难道又是幻觉?

我一回到会所,就冲到了林富贵的冰棺前。我一把撕掉了盖子上的封条,拉开了冰棺。林富贵的遗体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眼睛睁着,似乎在嘲弄我,我扭过头,轻轻把他眼皮,怎么,那两颗玻璃珠子变得这么柔软,难道,真的是两只人的眼球?我不敢再看。

五、真相

我瘫坐在地上,吐着粗气。难道真的是林富贵托梦给我了?那么,还有第二个任务,找出他回来的原因……我开始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事。在屋里的人,吴天雨被林富贵吓死了;吉米被车撞死了;林太太神智已经不清醒了,只知道唱歌。赵大妈临死前说,是林太太唱的,难道,是那歌词有问题?

我又想起,林富贵出现时,是念着:“回家……回家……你需要我……”难道……这时,裤袋里有什么东西硬硬的,咯着我的身体了,满不舒服的。我摸了摸裤袋,从里面摸了一张VCD出来,哦,是吉米忘了拿走的那张《伤感恋曲超长版》。我的脑海里顿时出现了一片光芒!

我把VCD放进了机器里,按着遥控板,且慢,电视的屏幕上大大地显出了歌名……心雨!林太太嘴里一直唱着的,就是这首歌!

怎么是这首歌呀?!音乐在屋里不间断地播放着,伴奏在房间里飘扬着,电视屏幕的下方出现了字幕:(女)我的思念是不可触摸的网,我的思念不再是决堤的海(男)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的眼前突然幻化出了一副场景,一个满头金发的小伙子戴着耳机努力的调着音,一个肥胖的中年女人卖力地唱着歌。旁边的长椅上,坐着一男一女。男女的身边摆着一具冰棺。女的脸上罩着一层黑色的面纱,她显然就是冰棺主人的未亡人。可她似乎看不出悲伤,反而嘴角边上露出了一点点浅浅的微笑,是对着那个男人的微笑。

厚重的音箱里传来了一阵优美的吉他声,然后是美妙的和弦。肥胖的女人扯开了喉咙唱了起来。“我的思念是……”声音好难听!蒙着黑色面纱的女人说了句:“我也想唱。”她站了起来,拿起了话筒,对着屏幕唱了起来。她的声音满好听,温柔圆润。“我的心是六月的情,沥沥下着细雨,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马上就要到这首歌的高潮了,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声音从丹田里迸发了出来。“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她回头对坐在一旁的男人轻盈地笑了一下。KAO,真是*夫*妇,丈夫尸骨未寒,就在灵堂跟情人调笑,换谁也受不了啊!

话音还没落下,屋里响起了奇怪的声音,是从冰棺那边发过来的,像是什么东西在敲打着黑色的棺木。音乐很响,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那声音。可是声音越来越响,大家都静了下来,所有的人把目光转向了冰棺。

“你,你去看看里面怎么了……”林太太颤抖着缩在吴天雨身后。吴天雨有些发抖,但还是拉开了冰棺,突然,林富贵直直的坐了起来,紧紧抱住吴天雨。屋里发出一阵尖叫的声音。肥胖的女人大叫着:“诈尸了!诈尸了!”转身就往外面跑。吉米和林太太像是吓傻了一样,一动不动。

“是那首歌……是他们在亡灵面前唱了不该唱的歌……”我恐惧的想道。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阵鼓掌的声音。一个声音在我的耳朵边上说:“恭喜你了,真正的答案只有一个,YOUGOTIT.我走了,好好给我把我的板板办好,不要再唱不该唱的歌了,不然我下次再回来可就不走了。哈哈……”声音震耳欲聋,我详细地给他们讲了我这个奇怪的梦境,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林太太听得脸色苍白,当她听我说到我的梦到会所的那段场景和林先生回来时,她愣住了,然后捂着她的胸口瘫软在了地上。“快送医院,她的心脏病犯了!”表弟看了看,立刻大声叫了起来……

8:30.板板音乐会准时开始了,林太太没有出现在大厅上,因为在今天下午突然心脏病发,住进了医院,听我表弟说,是因为受惊吓过度,现在昏迷不醒。而且很有可能这次昏迷会一直都醒不了,说不定就这么成了植物人。

我叹了一口气,看了看会所里的客人,满多的,几个演艺圈里的人坐在最前面,饶有兴趣地听着雅琳和李胖子唱着经过我认真审查过歌词的歌曲。

我坐在包房里,细细地欣赏着他们的演唱。一切总算过去了,这可真是惊魂的一天啊!

今天他们唱的都是什么《伤心太平洋》、《黄昏》啊这样的伤心的歌曲。这些歌的歌词都没有任何问题的,我仔细看过了的了。

两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雅琳走进了包房,重重地坐在了沙发上。“累死我了,我生怕唱错一句歌词。”雅琳一边擦这汗一边说。我连忙递了一杯咖啡过去。雅琳没好气地埋怨到:“现在开始一个小时的客人自娱自乐,没我的事了。以后再有板板千万不要再找我了,这次可真是吓死我了!”外面响起了音乐声,几个客人在外面兴致勃勃地唱着歌。我担心地问:“这些客人选的歌不会有什么问题吧?”雅琳说:“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我找的伴奏碟都是一些伤心悲切的歌曲。”我不放心地说:“我还是出去看看,看看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我走到大厅里,刚才的客人正好唱完。现在上去的是彪哥,他拿起话筒,说:“现在我来为大家送上一首孙楠的歌曲,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前奏开始了,是首我很熟悉的歌曲,可这是什么歌呀?我一下忘了名字。我搜索着我的脑海,终于我想起了这是首什么歌。

糟糕!不可以唱这首歌的!我醒悟了!我大声地叫着:“大毛二毛仨儿,不要放这首歌!这首歌是不能唱的!”

可惜我已经晚了,一个胖子粗旷的嗓音已经回荡在了会所的大厅里。

“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你快回来,我的生命因你而精彩!”

我的眼前发黑,因为,我听到了放着冰棺的地方又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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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片



爸爸妈妈早早的哄球球上床睡觉,然后他们偷偷看电影光碟。

“这是恐怖片,小孩子看了会做噩梦的。球球乖,球球自己呼呼。”妈妈这样说。

上床后,球球问小布熊:

“为什么?为什么大人不怕做噩梦?噩梦是什么?噩梦就是恐怖片吗?”

小布熊说:“等爸爸妈妈睡着了,咱俩也去看。”

“好的。”球球不睡觉,和小布熊一起等。

倾听着外屋电视机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妈妈还不时发出尖叫……真的太令人好奇哦。

最后,外屋灯熄灭了,没动静了。球球起床溜到客厅,打开电视和DVD。

爸妈刚才看的电影还在机器里。

球球和小布熊看得津津有味。

电影说的是一个小女孩独自在家,没人陪她玩,然后,水管啊,镜子啊,厕所啊都活了,陪小女孩大喊大叫玩,水管会流出红色的水跳舞给女孩看,厕所里冒出一个没洗脸的女人冲女孩吐舌头,眼睛还会冒火,镜子伸出手帮女孩梳头……太有意思了。

“假如我们家的房子也能活起来多好啊,那我们就有伙伴了,对不对?”球球对小布熊说。

球球没注意,她身后的墙壁里,伸出两只长长的手,慢慢的球球身后两旁包抄过来。

电视里的女孩睡着了,有个怪物出来舔女孩的脸,球球觉得好像舔在自己脸上,凉飕飕的很舒服,舒服得她一头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其实球球不知道,是墙上那两只手在摸她的脸。

球球睡着了,怪手抢走了她怀抱里的小布熊。

第二天一早,球球醒来,不知什么时候,球球已经被妈妈抱回了床上。

摸摸身旁,小布熊不见了。起床到处找哪儿都没有。

球球哭了。小布熊是她唯一的伙伴。

十年后,球球家搬新居,在客厅沙发下面找到那只小布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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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裤裤



清早起床第一件事,莱莱就是要找他的花裤裤和拨浪鼓。

莱莱说:“爸爸妈妈最喜欢看我穿着花裤裤蹦蹦跳跳的样子了。”

莱莱还会唱呢:

拨浪鼓,咚咚咚,妹妹笑脸红彤彤

爸爸妈妈听鼓声,笑得门牙漏清风。

可是,今天有点奇怪,任凭莱莱怎么跳,怎么唱,爸妈都无动于衷。

莱莱着急了,哎呀这可怎么好?咦,有主意了……

莱莱到厨房倒了两碗水,向爸妈走去。

莱莱的父母端坐在堂屋正中央,身子一动不动,脸上目无表情,十足是两尊蜡像,安放在太师椅上。黑衣黑衫烘托出两张蜡黄的脸,与庭院里的阳光极不协调。

水太满了,稍微走快点,就会往外溢。

莱莱可以控制步伐,但控制不住手的颤抖。

从庭院到堂屋要踏上三级台阶,今天莱莱夸得格外吃力。

朝阳明媚,青花碗中水波摇逸,晃动起两圈银光,晃晕了莱莱的眼睛,莱莱感到脑子一阵晕眩,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腰间别着的拨浪鼓咚咚响了两声,两碗水泼了一身。

莱莱好不容易做起来,一摸屁股,花裤裤湿透了。嘴一撇,大哭起来:

“呜呜呜……哇哇哇……妈妈爸爸……我的花裤裤湿啦……”带着奶声奶气的哭腔,终于逗乐了端坐在堂屋上的两尊“蜡像”。

“哈哈哈哈……霍霍霍霍……”他俩笑了,笑声惊飞了堂前燕子。

听到爸妈的笑声,莱莱哭得更惨,直到哭得只剩抽泣,哭得背过气去。

邻居听出哭声有些蹊跷,推门进来看时,莱莱已经口吐白沫,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连忙请来郎中抢救。

“这病人今年多大了?”大夫挽开莱莱的花衣服袖子,问邻居。

“唉,莱爷爷今年七十多了,具体七十几我也不知道哦,他父母……“邻居指指大堂上端坐着的两位老人说:“莱老太爷和老太太都九十多了,几年前都瘫痪了……”莱爷爷每天都这么又蹦又跳的,就是为了让他爹娘笑一笑,你看,这不蹦出事来了,大夫您先给看着,我去镇上找他们的儿子孙子去……”

故事讲完了,别骂我弱稚,这故事不是我老散原创的,这回事原先记载在一本叫《二十四孝》的书里,名字叫《戏彩娱亲》,莱莱叫做“老莱子”,据说是东周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自耕于蒙山南麓……据说,凡是中国人,都要向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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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地母亲



妈妈出殡那天,奶奶昭昭没去坟场,四岁孩子不适合参加葬礼。

奶奶告诉昭昭,妈妈到天国去了,想妈妈的时候就抬头看星星。

昭昭很乖,三天没见到妈妈,不哭也不闹。

晚上,奶奶在院子里铺了张凉席,奶奶给昭昭打着蒲扇驱蚊子,昭昭躺在地上看星星。

奶奶家在乡下,星星很亮。

星星眨眼,昭昭流泪,眼泪流下来,悄悄用手背擦了,不让奶奶看见。

直到睡着了,奶奶才把他抱上床。

整整一个夏天,昭昭都要躺在院子地下才肯睡觉。

院子里的野菊花开了,秋风吹凉了大地。

奶奶不敢让孩子再趟地下睡觉,可躺在床上,小家伙怎么也睡不着,只好给他裹严实点,放到地上去。

身子一挨地,昭昭就睡着了。

开学了,爸爸来接昭昭回城里上幼儿园。

爸爸没时间管孩子,昭昭被送了全托。在幼儿园里,昭昭的睡觉问题成了老师最头大的事。

这小家伙,非得睡地下,怎么哄都哄不顺。

每天都得闹得没了力气,才勉强睡着。半夜老师查铺,天啊,小家伙居然自己爬到地上睡着了。

老师感到问题严重,请家长来配合做工作。

“你为什么一定要睡在地上呢?”爸爸询问他。

“因为妈妈在地下啊……”提到妈妈,昭昭的眼泪又开始大粒大粒往下滚。

“奶奶不是告诉过你,妈妈到天国去了,你要睡床上,睡得高点,离妈妈才近点啊。”爸爸说。

“不,你骗人,妈妈明明就在地底下——我听到你和舅舅说的。”

“我,我什么时候说过?”

“在乡下,你说,‘让你姐姐入土为安嘛’,舅舅的姐姐就是我妈妈,入土就是埋进泥巴里,我懂的……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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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村里发现狼迹,可把爸爸紧张坏了。

大人们四处设下陷阱,日夜放哨,就是逮不住它。

时间一长,大家逐渐把它忘记了。

我没忘记。

第一次遇见它,我也吓坏了。

开始我还以为是狗呢。

它的影子被投在墙上,黑影的眼睛闪烁绿光,外婆说过,这就是狼。

狼看见了我,用鼻子在我身上嗅啊嗅,热气喷到我脖子里,痒痒。

咯咯咯……我笑了。

“狼,你在我身上找什么呢?我是一个小宝宝,你是不是也在找你的小宝宝?”

狼点头又点头。

哦,我知道了,它是狼妈妈,狼妈妈有过一个宝宝,后来丢了,所以要到处找啊找。

我也有过一个妈妈,后来也丢了。

我抱住狼妈妈的脖子,对她耳朵轻轻的说:“你别走了,就做我的狼妈妈吧。”

有一匹狼,每天都进我们村子,大人们都看不见她。

她每天半夜都会来看我。

她是我养着的狼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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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潜水面罩



生日礼物嘛?我要一副潜水面罩。戴着它,可以潜水到月亮上去。

你们都不知道吧?

地球虽然很干旱,但太空里全是水。只要你戴上潜水面罩,就可以“咻……”一下,潜水上月亮。

谁说的?小兔子。

我的宠物小兔子,其实就是月亮上捣药的那只玉兔……对了,爸爸,你也要给小兔也买一副小面罩哦,它想家了,让它自己游回去好了。

我真喜欢这套面罩,戴上他,我的身体一下子就长大长高长结实了,像头大象哪么大。

因为面罩鼻子连着一条长长的管子,把我弄成了一头大象,嘻嘻。

兔子也变成了一头小象。

我们喜欢这样的形象,连睡觉都舍不得把面罩摘掉。

我开始向上潜水,游啊游,白云大片大片向我脸上扑来,又被我甩到脚下。

小兔也跟在我后面。

过了很久很久,我们才浮出水面,见到月亮。

月亮,是一间雪白雪白的房间……

房间里有穿白大褂的嫦娥姐姐,她很漂亮。可惜,她不是我妈妈。

我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了。

过了若干年以后,我才知道。

六岁生日那天晚上,我家公寓楼起火,爸爸妈妈死在烟熏火燎中。

整幢楼,只有我和小兔得救了。

爸爸给我买的潜水面罩,其实是一个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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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 鸟



每年寒暑假,我都要参加很多种兴趣班。

画画儿跳芭蕾弹钢琴拉小提琴……没一件是我感兴趣的。

我最感兴趣的是学小鸡,用爪子在泥地里刨食,刨啊刨,刨出好多玻璃球。

小表妹送给我的玻璃球,就是她家小鸡从土里刨出来的,她家在农村,见得到真正的小鸡。

我也见到真正的小鸡了。

在停车场哪儿见到的,我让小鸡给我刨玻璃珠,它答应了。

小鸡用爪子在地板上刨啊刨,刨得爪子上全是血——它的爪子不够锋利,刨不穿水泥地。

“不玩这个了,不好玩。”我对小鸡说:“你会疼的,就像我的手,天天拉琴,很疼。”

“哪么,我们来玩飞啊飞吧。”小鸡说:“我会变成一只大鸟,你骑在我背上,我们飞啊飞,飞到很远很远,再也不回来了,再也不用拉小提琴了,好不?”

小鸡真的开始长大。长得很大很大,比汽车还大,比楼房还大。

我吓坏了,妈呀叫了一声跑回家躲藏起来。

长大后,我每次拉小提琴时,就会想起那只大鸟。后来我知道,那只大鸟的名字叫做鲲鹏。

我现在以拉提琴为生,你可以见到我,我总在地铁站出口拉琴,如果你听到我的琴声,请记得,给琴盒里扔几个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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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窖里有只鬼



我家有个地窖,里面堆满土豆大白菜还有爸爸爱喝的老白干。

爸爸和爷爷喝酒的时候,我都会害怕,害怕他们酒喝光了又没喝够,这时候,爸爸就会说:

“丫丫,去,地窖给爷爷盛一碗酒来。”

“不嘛,我怕……”

“怕什么?”

“人家都说过一百次了,地窖里有只鬼,呜呜……每次我下楼梯,它都在楼梯下面等我。我舀酒的时候,它躲在后面看我。”

“胡说八道,再哭,再哭我揍你!”爸爸抡起了巴掌。

“别打孩子,也许丫丫是对的……咱家屋子太老,抗战时又被日本鬼子占过,说不准真的会有什么古怪呢,你跟孩子去瞧瞧。”

我领着爸爸下了地窖,那鬼躲在楼梯底下,听到爸爸的脚步声,刺溜一下钻进土里。

“就在这地底下藏着呢。”我牵着爸爸的手,指着楼梯后面的土说。它刚才还在这儿蹲着,现在钻土里藏起来了。

爸爸瞪了我一眼,找来一把铁锹,开始刨土。

铁锹没刨几下,就听到当的一声,好像碰到一个什么怪物。

用手刨开,出现一个圆滚滚的铁家伙,锈迹斑斑。

警察来了,把我们家人都栏到很远的地方,然后派了一些带面具的叔叔拿着工具进了地窖。

地窖里挖出一个大炸弹,叔叔说,是很久以前日本鬼子留下的,当年他们撤走时,想炸掉我家来着,结果炸弹一直没炸。

爸爸告诉警察叔叔,说是我女儿发现的。

我委屈得想哭,“说不爷爷刚才拦着,你还要打我。”

“又乱说话。”爸爸生气了,差点又想揍我,他给警察解释说:“孩子爷爷去年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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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8-2013 1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蟑 螂



中班的小女生偆偆是个怪女孩,她特别喜欢玩蟑螂。

任何时候,只要她一见到蟑螂都会兴奋异常,她会用最快速度抓住那虫儿,然后玩耍,戏弄,直至蟑螂精疲力竭,惨死为止。

甚至经常可以在她衣兜里书包里藏着蟑螂,没事就拿出来玩。

小孩子大多没什么防范心理,见椿椿玩得有趣,大家也都跟着玩起来,一时间,小红花幼儿园的孩子们都流行起玩蟑螂游戏。

说也奇怪,说是蟑螂这玩意儿很脏,但也没见那个小孩因为玩蟑螂生病。

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家长们可受不了拉,都来找老师麻烦。

园长下令追究,最后查到始作俑者椿椿头上。

于是找来椿椿爸妈,希望家长配合教育孩子。

椿椿爸妈一直没注意到孩子这毛病,这才开始追问椿椿玩蟑螂的原因。

“蟑螂是秀秀阿姨给我玩的。”椿椿辩解说:“秀秀阿姨回乡下后,我一个人睡觉害怕,她晚上就悄悄回来陪我,你们把门锁上不让她进来,她就变成蟑螂从门缝里爬进来。”

秀秀是椿椿家以前的保姆,已经辞职半年了。

秀秀从小带着孩子长大,孩子想他也正常。

椿椿爸妈决定把秀秀请回来,他们一起到了乡下,找到秀秀家。

秀秀家没人,邻居说她全家都外出打工,一年多没回来了。

椿椿却坚持说秀秀阿姨在家,在床上睡觉,很多蟑螂陪着她。

椿椿爸妈都不让椿椿乱说话,但村里人不怎么想,农村人,尤其是老人很在乎孩子的观点,他们总相信孩子可以看到大人看不到的东西。

连村干部觉得有点蹊跷,于是叫人撬开了秀秀家。

秀秀家爬满蟑螂,秀秀躺在床上,已经成为一具干尸,蟑螂从她嘴里出出进进,看样子把秀秀的身体做了巢穴。

后来警察侦破此案,抓到杀害秀秀的凶手,是一名走街串巷卖蟑螂药的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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