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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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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09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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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我的星期五布道∶1948年马来亚联邦条约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9174/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3-03-2009
原题∶My Friday sermon: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Agreement 1948
许多马来西亚人只是单靠自己的看法发表意见(口说或发帖),却完全忽视事实。现在,我不是说你们不能发表意见。毕竟意见就像屁眼 – 每个人都有一个。但你若想要发表意见就唔该你确定你是根据实际历史发表的。所以,在张开你的大嘴巴之前,先去读读历史比较好。
让我们只是来看看一个课题 (当然,马来人和非马来人都有很多课题值得关注) ,这个课题已把这个国家的种族分化,是我们追求民国大同意愿的主要绊脚石 – 马来人权益和特惠。
我,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是个马来人。当老马在他的半岛新闻台的访谈上被问说是否认为自己是马来人时,也是这么说的。但这并不表示我支持所有偏袒马来人的政策。鸟,即使回教也反对种族歧视 – 根据穆圣在他在阿拉法最后一次的星期五布道上也这么说。所以,身为回教徒,我应该把宗教放在种族上,以维护回教教义。
马来人认为我是种族叛徒。我之前已经被叫做很多种很糟糕的东西,所以这不是我最担心的事情。问题是,我真的不知道我算是什么种族,虽然根据马来西亚宪法,我应该是马来人。我可以不当马来人吗? 我可不可以只是一个普通和简单的马来西亚人呢? 我拒绝当马来人,反而只是要做个马来西亚人,有什么错吗?
无论如何,这篇文章不是有关我的。是有关马来西亚人, 特别是那些发表那些他们讨厌的课题的意见,但他们的意见从不考虑整个局面的背景的非马来人。现在,在你还没有来箍我的颈的时候,别误解我支持亲马来人的政策。我没有。我所说的是: 先明白课题,才来发表意见。
当然你是可以不同意一些政策和情况。毕竟不是我们制造它们出来的,我们只是继承下来的。没有人说你不能反对及一定要接受这些情况。你可以自由地抗争和坚持你所不同意的,然后努力寻求改变。实际上,那就是我们的任务,特别是回教徒的 – 因为回教把反对迫害,歧视,不公等为己重任。但是你如何为改变斗争,若你不明白情况来由呢?
我们有一个叫做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东西。我们首先,是如何有一个这样的一个书面宪法呢? 宪法是1948年马来亚联邦条约的结果。现在,要记得,在1948年, 马来亚还是由英国殖民政府管理。直到1957年马来亚才独立。所以,整件事都是英国在搞,虽然英国自己也没有一个书面宪法。而1948年的马来亚联邦条约不止是我们宪法的基本,也是独立的条件。
好,先看看以下这些文章,然后,然后才,让我们以成熟和智慧的方式,去掉脱口而出,人身攻击,侮辱,感情用事地,来辩论马来人权益和特惠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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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该日期之前谈判独立的条件时,马华提出要求说,当独立实现时,所有能够合法地要求被当作是公民的华人应该被允许成为公民。这是一个对有远见的政治家的巫统的赞扬,因为其领导人对这个要求有着富于同情心的反应。为了落实这个同情,在宪法内纳入了一个规定,大意是“良好品格”的就是指那些在申请公民权时的三年前间,不曾被监禁的任何人。
在殖民时代,这是得到公民权的主要绊脚石。在这个障碍被撤除下,那么在独立的12个月内要承认大约一百万个新公民是可能的。并且,在这个数字中,大约80万人是华人。如果马来人是反对在公民权上给华人公平待遇的话,他们是不会允许这样情况发展下去。
接下来的主要争论是有关马来人的特别地位。不是许多人都知道,这个规定早被纳入在1948年的马来联邦条约,作为最高专员的特别任务的一部分是:保障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和其他社区的合法利益。
这个简单的词组可以是毫无意义的,也可能表示一切。它是隐晦的,也很全面,甚至全面得足以被诠释为有效地消除华人在主要经济领域上的经济利益。在这里,随着独立,这一综合性的规定则缩减成一个确切的定义,好让每个人都清楚这条规定的意思。
您会在宪法的153条文上找到它。我没有时间在这演讲中正确地告诉你它的意思或它不表示些什么,但是很浅显地说,这个规定的影响是,首先,所有现有的权利都被保留; 第二,没有任何公民,就因为他是非马来人,就被禁止参与经商或剥夺他参与经商的活动。
摘自敦陈修信在1965年5月22日于吉隆坡的马来西亚福建会馆代表大会上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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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委员会
1957年马来亚联邦宪法委员会报告
(伦敦:女王陛下办公处)
殖民号∶330
马来人的特别地位
163. 我们的被委托的条件中要求在宪法内应该要有规定来“保障马来人的特别地位以及其他社群的合法利益”。此外,我们被要求提供整个联邦一个共同的国籍,然后确保宪法将保证有一个民主形态的政府。在考虑这些要求时,我们觉得一个共同的国籍是创造一个统一的马来亚国家,以及民主形式政府的基本。所有的马来亚公民,不分种族,信条或文化,都应该享有一些基本权利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保卫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就是授予特别待遇,那么如此永久地,给仅一个社区而不给其他的话,我们发现这很难办到,因此,需要做出调整委托的条件。仅给于一个社群永久性的优势的难处是由首长带领的代表的联盟所发觉。首长说 “在独立的马来亚,所有国民应该是给与平等权利,特权,和机会。而且这里不能有根据种族和信条的歧视…”他们的陛下也用他们的备忘录表达了同一种看法。他们说他们“盼望在不久的未来,当撤销作为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内的力量的地方自治主义变得可能的时候”
164. 当我们要对什么是“马来人的特别地位”下定义的时候,我们发觉基于与马来邦属的原本条约,常被重申说,要时常承认马来人的特别地位。这个认可是来自1948年的联邦条约第19 (1) (d)的规定的延续。在这里最高专员有责任维护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和其他社群的合法利益。我们发现如今受承认及被维护的马来人特别地位共有四项。
(1)在大多数的邦属中有广泛的马来人保留地。为马来人保留土地的制度已经施行多年了。在每个邦属,理事会中的统治者有权力准许一个非马来人在马来人的保留地上得到一块地。但是这个权力不能自由使用。在最近几年,保留地都有扩展的现象,但我们不知道已经增加到什么程度。
(2)公共服务领域中已经有固打在运作。这些固打不适用于在所有服务,例如警察。而且我们也很难找到足够的非马来人来填满这些空缺。直到1953年为止,马来亚的公众服务只对英国管辖的欧洲人和马来人开放。之后,已有规定说其中的五分之一是来自其他社群。在其他有固打的服务领域中,规矩一般上是非马来人的新人不能超过总额的四分之一。
(3)至于发出某些商业的准证和执照上也没有运作配额。这些主要是有关公路运输和供租贷的载客车辆。其中一些配额是最近才颁布的。主要原因是,在以往,马来人缺乏资本和倾向于土地,而不大事参与商业活动,因此这是鼓励马来人大事参与企业的方法。
(4)在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教育性的援助上都优先考虑马来人。主要理由是在以往,马来人的高等教育都落后于华人,一部分的原因是华人比较舍得在这方面的花费,而一部分的原因是在这国家内,比起在城镇的华人,他们更难于安排高等教育给马来人。
165. 对目前制度的持续,我们很少发现有来自任何方面的反对。不过一些方面则强力反对任何对目前的优惠的加强,以及将之持续到更长的期限。我们认为对于目前的情况是由必要持续这些优惠的。若这些优惠突然间被撤销,马来人就会比其他社群处于更严重及不公的劣势。但是若各社群的综合化而达致一个共同的国籍,这也是我们相信最终会出现的局面的时候,这些优惠的需要就会逐渐消失。我们的建议是保证马来人他们目前的地位将会在一个不变的期间持续。但是在适当的时候,目前的优惠应该逐渐减少,也应该到最后时就撤销,因为种族或社群之间不应该有差别出现。
166. 至于土地方面,我们的推荐(82条文)是根据两种条件,不应该有再进一步的马来保留地。但是每个州属应该自觉地,在适当期间减少马来保留地。土地是州属课题,我们不鼓励联邦在这项课题上有越权的权力。我们不认为有可能在事先做出安排说何时应该做出改变,因为每个州属的情况都有所不同。两种符合不应该再有保留地的条件是∶首先,若目前的保留地被撤销保留,另一片同样大小,不是由非马来人持有的土地则要被保留。第二,若开发任何未开发的土地,一部分的土地可以被保留下来,但是同等的面积必须提供给非马来人。
167. 我们的推荐(157条文)的效果是,至于其他马来人优惠,不得再产生新的固打或优惠。这些优惠只能在宪法所明确地授权下,合法地被产生或持续至某个程度。关于我们在以上所提到的目前的配额,我们建议马来人应该对这种强制性的现有配额的持续拥有一个不变的期间,但是,如果在任何一年中没有足够马来人填补他们的配额,那么空缺上不得有所减少,并且要让其他合格的申请人填补剩下来的空缺。我们建议在15年以后应该对整个课题做出审查,步骤是政府适当地做出报告,安排适当的立法。这些立法应该决定要保持或减少配额,或是完全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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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09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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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让我们现在就选择生或死吧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9229/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5-03-2009
原题∶“Marilah kita hidup atau mati sekarang”
我的早期教育是在吉隆坡的爱丽斯斯密斯学校渡过的。给那些不熟悉早期的吉隆坡的人知道一下,那间学校就在独立体育馆和国家体育馆附近的语言局Dewan Bahasa后面。这间学校是专为英国专业人士子女而设立的。整间学校也许只有三个亚洲人罢了。另外两个的其中一个是我名字已经记不起的华人男孩,和一个叫做莎拉陈的女孩 – 我的第一个 ‘女朋友’,算是吧, 虽然她都没有任何表示说知道我的存在(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单方面的‘关系’)。
这间学校最高班是到五年级 – 因此到了六年级我就转学到在巴生Meru路的小学。我也在这里的高等学校呆过一阵子(大概是一个月),之后从1963年到1965年,就被送入瓜拉江沙的马来学院。
我不能忍受那种全是马来人的环境 – 在经过近七年的全英学校的环境下,算是一种文化冲击吧。然后在1965年,我中三的时候, 我就被转到一个比较‘正常’的学校。我的父亲送我到维多利亚学院直到1967年我中五为止。由于我不太会使用马来文,因此常成为被欺负的对象 – 他们叫我做‘复新老外’ – 这使我在江沙马来人学院的生活无法忍受。我从来不参任何人,也没有什么朋友,除了‘华人马南’, 一个有华人脸的马来人。他的父亲是在马六甲的德林达军营中的人。
在维多利亚学院,我比较觉得是在家里一样。我的 ‘好’朋友是Rajadurai (我们都叫他做‘登姑’, 因为他的名字里有‘Raja(王)’), 严胜,永文,Onn, Azizul, Karim, 还有约半打其它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这些朋友美好的地方是他们不是我的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朋友。对我来说,他们都不是我的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朋友。他们只是‘我的朋友’。简短来说,我们都是‘色盲’的。
不过那个时候是60年代。然后在1969年, 我们突然发觉这里毕竟还是有分别的。我们不再只是‘朋友’,而是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朋友。最后,我们都各奔东西。我听说Rajadurai被人谋害死了。我是在Onn的床边看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我不知道严胜,永文,Azizul和Karim怎样了。我连其它那半打的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朋友的名字也记不起了。
这是非常令人伤心的,直到今天,这些朋友都不再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也不是他们的。我们曾经如此亲密,比兄弟还亲。现在, 他们只是我模糊的回忆。
这个国家到底对我们做了些什么? 在1969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令我们分开? 在六零年代不紧要的事情,到了今天却是非常重要。
这国家令我们失望。今天的政客把时钟倒转,摧毁了多年以来所建立的。这个破坏之大,连我们的有生之年也看不到国家恢复本来的样子。即使到了下一代,也办不到。
我再也看不到马来西亚有任何希望。我们需要奇迹才能看到六零年代的情况。今天,马来西亚讲的都是有关你的肤色。你人生的机遇都取决于你来自哪一种胎。为何你的未来由骰子决定呢? 为何命运一定要玩一个残酷的机会游戏,而在你前面的却是与你出世于什么家庭有关呢?
马来西亚需要一个典范转移。不过这个转移不会发生,除非每个人都要它发生。一个手掌拍不响。前进的方式就是要埋藏过去,不要互相责怪。1969年要怪每个人。这不是一个人或一个族群造成的。就像我们需要两个手掌,才拍得响这个我们极为需要的典范转移的掌声。在1969年所发生的事情,也需要两个手掌才拍得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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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糊在一起的胶
Dato' Mahadev Shankar
1969年5月13日大概是离我们近四十年了。那天是星期几呢? 我记不起了!也许是星期五吧? 十三号星期五本来就不是个好日子!不过肯定是马哈迪把我们的钟拨快半小时之前。
在那时,我们的国父还是首相,我们大家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1969年5月13日在我国的历史中是一个转变的日标。
我刚好在法庭山上完结我的案件,比往常稍微早些回到家。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出街去,到傍晚才回来。
在黄昏时刻,所有惨剧一并发生。
暴民的叫喊声似乎来自公主路(现在是Raja Muda路了)和圆弧路(现在是Tun Abdul Razak路)的岔路。那里离我们在格尼一和二路角头的住家大约是一英里。骚动的声音都听得到。
我后来和妻子和孩子走出到我们的羽毛球场,因为我看到一个年轻马来人,慌张地在我们面前跑过,停下喘气,再继续跑。他的慌张感染了我们。
不久,我的邻居Tuan Haji Ahmad在马路对面大喊说在公主路发生暴乱,大家应该马上回到屋内。
夜幕低垂后,我们看到在Dato Keramat那个方向有几处地方冒着黑烟,燃烧着大火。整个四周围的空气都充斥着惊恐和臭烟味。以防万一,我们把大门深锁,然后互相依偎在电视机旁。
后来我听到有人高声大哭。那是一个妇女的悲哭声 "Tolong, buka pintu, tolong. buka pintu!" (求求你,开门!)。一个瘦小的妇女,手抱着婴儿,无助地要求庇护,很明显地,她是在格尼路附近的不幸人士。
我毫不犹疑就冲出去开锁让她进来。她满眼恐惧,婴儿也在大声哭泣。稍微的安心看来让她沉默下来,但她却不回答我的任何问题,也不说话。
一进入屋子,她就躲在我们饭厅角落坐下,安抚她的小孩,面对墙壁,望也不望我们一下。现在很明显地,她是一个不会说英语的华人。她也不愿意多谈,只是用巴刹马来话请求说她不会给我们麻烦,会在明天就离开。我们对她的注意力不久就转到电视机上。
心神慌乱的东姑阿都拉曼向大家宣布,由于马来人和华人发生种族暴乱,颁下戒严令。说是由于一些人在庆祝选举胜利时得意忘形下所引致。他强调冷静的需要,而保安部队将会维持秩序。我非常记得他当晚的最后一句。
“Marilah kita hidup atau mati sekarang.” (让我们现在就选择生或死吧。)
在我把注意力放回刚才的瘦小妇女,和她更瘦小的婴儿身上时,我不得不承认我闪过一丝想法,觉得住在一个马来人居多的地区,我如今收容了这个华人妇女,是一种把我自己的家人安全作为押注的行为。从电视机上的广播,她的种族如今已成为盲目种族憎恨的目标。
这种不人道的卑鄙想法很快地被我压下。她也看了电视机,也许更注意着我,一定是看到了我满脸的乌云。
我们大家没有一个想吃东西。我们只是坐着在等, 也不知道要怎么办。几个小时后,我们的铁门上传来大声的打击声响,还有一个男性的叫喊声。
我发觉我担忧的时刻已经到来。我要求我的厨师木都,一个真正的英雄,当时若要算的话,陪我到铁门。那里站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彪形马来大汉。
我发抖地问他要什么。 “你家里有我的妻子和小孩,我是来接她们的,”他用英语这么说道。
我怀疑地问他说∶“你能够形容下你的妻子吗?”
“是的,可以,我知道你问我是因为我是个马来人。我的妻子是华人,她很小只,而我小孩才有几个月大。我现在可以进来了吗?”
我马上开了锁。在他进来了之后,我们目睹了最感人的家族团圆。他衷心地感谢我们后就尽快地离开了。我们在激动之中没有问起他的名字和地址。
接下来?
我知道了我应该要做的事情。我马上打紧急电话,并志愿加入救济工作。隔天一早,一辆装甲车出现了。我被带到国会,被派去协助Khir Johari和Manikavasagam。
我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把难民转送并安顿在独立广场。后来我们也帮助红十字会的拿督Ruby Lee寻找失踪人士和提供紧急食物援助。
若那个在我们家躲避的小孩还在世的话,他今天也应该有38岁了。
那天傍晚,上苍把建立起我们这幸运国家的三大民族都安排在那间屋子内。在我们的独立50周年的来临,以及我们心里非常期待的种族团结,让我给我的读者去问他们自己这里是否有给我们大家的启示。对于我们在1969年5月13日的晚上的经验,那不就是把我们连在一起的胶,带着一个讯息说,我们应该互相爱护,不然就是死吗?
2007年5月13日
Dato’ Mahadev Shankar目前是再益律师楼的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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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09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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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09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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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超搞笑的...
得空看來放鬆下,也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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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09 08: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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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樱桃树,真够幽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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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09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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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邊看就一邊笑。
原創者真幽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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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07: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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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尊贤王抗暴君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9259/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6-03-2009
原题∶Raja adil raja disembah, raja zalim raja disanggah
马来人的风俗和文化可以是很复杂的,即使马来人自己也是如此。在早期,马来人被教导说阿拉是至高无上的。因此回教是回教徒的指导。
尽管如此,与此同时,马来人会说,马来人至上。这是很矛盾的。回教不提倡种族主义。马来人则提倡马来国民主义。这两个都是沾不上边的东西。回教是反对种族主义,也宣称这种概念是haram的,你又怎能够将此纳入回教中呢?
也许没有一个马来人会不晓得汉都亚,汉遮拔,敦霹雳和马六甲苏丹的故事。每个人都知道故事发展,但是谁是好人,谁是奸鬼就各有所持。有的人认为汉都亚是英雄,汉遮拔是奸鬼。其他就认为苏丹是奸鬼,汉遮拔是英雄,而汉都亚只是个笨蛋。尽管如此,争论之围绕在这三个人身上,很少人会说起敦霹雳 – 这个整个局面里最重要的人物,也是决定结局的人物。
换句话说,因为敦霹雳违反了苏丹的命令,汉遮拔死去而汉都亚则能够生存下来。如果敦霹雳依从苏丹的命令,那么汉都亚就死去,汉遮拔就刺杀了苏丹。敦霹雳是改写历史的人物。但他的角色却很少被议论。最多被谈及的还是汉都亚,汉遮拔和马六甲苏丹。
这就是让马来人成为最复杂的动物的地方。为何马来人争论有关汉都亚和汉遮拔两个人哪一个是英雄和哪一个是奸鬼呢? 马来人的焦点不应该是敦霹雳吗? 敦霹雳违反了苏丹。他是否因此是个英雄,因为胆敢如此妄为,还是他是个奸鬼,因为违抗王命呢?
马来人是不会闯进这最危险的领域的。若敦霹雳是英雄,那汉遮拔也是英雄了,因为他们两个人都认为汉都亚不应该被杀。若敦霹雳是奸鬼,因为违抗王命,那汉遮拔也算是个奸鬼因为他在汉都亚是否该杀的课题上也违抗了王命。
这表示说,敦霹雳在马来人的思维里的形象 – 就是他是否是个英雄或奸鬼 – 也会影响到汉遮拔的形象。更何况,即使他违抗王命,敦霹雳怎能算是个奸鬼,因为他就是这么做了,苏丹的命才得以续存。所以这是一些马来人不愿意讨论的东西。
我家族里的一些成员对我写给尼查,那位被赶走的民联霹雳大臣的公开信的行为感到失望。他们认为我已犯上对霹雳苏丹的叛君罪。当然苏丹不能像从前那样定我死罪。但我就肯定中煽动罪,就不讲我现在就有一条了。
我的回答就如汉遮拔的名言那样: 王贤则尊,君暴则抗。若汉遮拔在我家族的眼中是奸鬼,那看来我也是个奸鬼。奸鬼就奸鬼算了。但也许我家族的人不知道我对君主制度的忠诚,主要是他们在超过20年前的八零年宪法危机中保持沉默,拒绝出面。
我说我对君主制度忠诚,不是说我对君主愚忠。对制度,是的! 对君主就不是! 我只会对君主忠诚,当他们捍卫君主制度神圣义务,而不是另外的东西的时候。这里是有分别的。
我被告知说,我一定要为了那封尼查的公开信,公开向霹雳苏丹和大众道歉。我想我是办不到的。我办不到是因为我是好不容易才得到谏王的权力。
在20多年前,皇室遭到巫统的攻击。大多数的马来人,包括我的家族,都保持沉默。没有人出来捍卫君主。我,尽管如此,却写信给雪州皇宫,要求晋见。
简单来说: 我见到雪,丁,吉,玻州的皇室。但我见不到霹雳州的皇室,不过却有话传下来说,虽然我们不能对面,但我能够当作霹雳在这课题上是与我们同一阵线,也会毫不犹豫地认同其它统治者的决定。
事情很简单。巫统攻击皇室,马来西亚有可能会转变成共和国。我们的目标是找出解决方案,如何捍卫皇室,确保所有统治者不被废黜。
我是不能详细地说出这个会议的内容。不过,统治者们都同意有关解决方案的计划,不过他们不会出面,但要我们去执行。统治者们不能被看作有干涉政治。说统治者们采取行动反击是一种很危险的举动,因为可能引起巫统的愤怒,那么君主制度就完了。
当然,若计划不成功,或我们被逮捕,统治者不会出手帮忙。他们更加不会承认有这么一个会议。我们完全只有靠自己。若成功了,统治者的地位就得以确保。若失败了,我们就要面对垮台的结局。
我们后来发起反击行动。我们做了一些事情来得到人民的支持。巫统很快地就察觉他们不能这么容易就赶走统治者,所以就退下,不再骚扰统治者们了。但他们要制造假象,让他们看起来是赢家。所以他们就颁布新‘规矩’,让统治者们看起来失去了他们的免控权,但还保持宪法原封不动。最近在玻璃市,丁加奴,雪兰莪和霹雳州的发展就证明了统治者并没有失去些什么。
我要在此澄清说我不是为了统治者们而这么做的。我这么做是为了君主制度。我没希望要拯救这些统治者们。我希望要救的是君主制度。自从那次以后,统治者们最好就学学如何要有得体行为了。统治者们的最大敌人就是他们自己。就是他们行为不端,巫统才能攻击他们。若他们行为得体,巫统也无从下手。
我也要澄清说,若其中一位统治者做了任何行为不端的事情,那么就会连累所有的统治者。即使就只有一个统治者犯错,巫统也会要所有统治者们的血。我们一定,因此,要确保所有的统治者都行为端正。然后我们将会攻击任何行为不端的统治者,这样才能保护整个君主制度。
那时是超过20年前。当时的统治者们,都受到攻击。所以他们同意说统治者们不应该不接受批评。若任何统治者行为不端,那么他就要受批评。那是因为他的作为已经不止危害到自己,也危害到所有的统治者。
今天,我搬出来统治者们在20年前他们所同意的‘金牌’。20年前,统治者们都慌乱,以为他们的日子不多了。但我们出来拯救他们。我们提供一个计划,他们也同意了。我们然后就同意说,若有任何不测,我们不会牵连他们,即使是面对死亡也好。
今天,我却被要求对霹雳苏丹做公开道歉。但要我出来道歉的自己家族,在超过20年前,当我们为了君主制度而赌上我们的生死时,却没有露面。
我已经得到我批评统治者的权力。我现在就是在捍卫着君主制度。统治者们同意说他们的地位受威胁了。他们也同意说我们应该要做些什么来得到人民的支持,以确保君主制度的保留,马来西亚也不会变成共和国。
是的,谁是奸鬼呢? 汉遮拔还是汉都亚? 也许是敦霹雳。无论如何,这三个都是为苏丹做事的。但是苏丹是很善忘的。那些为他做事的,就被他赐死。但那些被苏丹赐死的都是在苏丹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出来帮忙。那个时候,谁是奸鬼呢? 他那时算是苏丹的救星,或还一样是奸鬼呢?
历史没教到我们些什么。是的,我们对苏丹谏言 – 我们是捍卫君主制度的人。但我们谏言不是因为我们叛君。我们谏言是因为我们钟爱君主制度,希望能够拯救它。
这世界上剩下来的君主都不多了。即使澳洲也要赶走他们的女王。大约有一半的君主,共十个,都在马来西亚。我们是否应该袖手不理,看着君主制度没落吗? 或我们应该谏言,冒着被指是叛君的风险,就为了要保卫君主制度呢?
我选择谏言。我是被赐予这种说话权力的。但我没说出什么叛逆之言。我不想看到马来西亚变成共和国,代替现有的君主制度。但马来西亚在成长的同时,我们的人口即将超越3千万人,我们要如何停止这浪潮呢? 若浪潮变成海啸的话呢? 十名君主能抵抗得了3千万人的意愿吗?
君主们必须要表现出他们是人民的君主 --王贤则尊,君暴则抗。那是约在500年前。今天还是如此。就让我扮演最没人想要演的谏言角色吧。但我如此做是一种提醒。是的,为猫装上铃子的老鼠就会成了它当天的晚餐。但他是为了保护而受苦。那就是为猫装铃子的命运。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1-3-2009 07:35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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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10: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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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11: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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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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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RPK, ZAID这一类的马来人,让我们对马来西亚的马来人还存有很大的希望。
其实我也有很多马来朋友是他们的支持者,而这些马来人都是属于受过较高等教育的一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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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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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0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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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n728202 于 20-3-2009 01:26 PM 发表 
即使奥洲也要赶州他们的女王
澳洲? 趕走?
哎呀,对了,我的视力比较差了。谢谢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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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9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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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宁愿要有共和国,君主制度似乎都是劳民伤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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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09 09: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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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马来西亚并无言论自由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9306/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7-03-2009
原题∶Freedom of speech does NOT exist in Malaysia
现在,你还没有为了哥宾星的一年禁足令和卡巴星的煽动罪而激动的时候,请读一读以下的这些,然后去明白,虽然你也许曾经相信,不过在马来西亚确实没有言论自由。
你可以去姑里的部落格那里看看,有关他在霹雳的宪法危机后一个星期的发表∶《姑里在1993年的宪法危机上》。
然后再去看看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条。
这课题很简单。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条文保证所有国民都有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但是,同样是第十条文,容许政府在必须的时候,夺走这种权力。简单来说,你不是自动拥有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政府才能决定几时你可以有,几时你不能有。
若你有注意到姑里在1993年的国会演讲∶
第一部:
第二部:
有些事是不能被质疑的。这些事包括了有关统治者,马来人权益和特权,国语和回教的课题。即使三份二的国会都不能改变这些。能够改变这些的只有统治者议会。即使如此,除非有统治者议会的一致决定才能够如此。只是大多数的决定是不足够的。只要有一个声音表示不同的意见,改变就不能发生。
因此,任何人挑战统治者或回教或国语的地位,还有马来人的权益和特权,都算是犯法。
尽管如此,在1993年,在第一次的宪法危机后的十年,国会免去了统治者的免控权。这件事情在当时受到激烈的辩论,姑里也非常反对这件事。尽管如此,巫统在敦马的领导下,要削除统治者这个权力。所以国会就通过了法律说现在统治者可能面对提控或法律行动。在1993年之前,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是的,是巫统免去了统治者的免控权。就如姑里所说,这是在诋毁皇室之后的结局。主流媒体到处去揭发统治者的不法及不端行为,甚至国际媒体也跟进报导,当马来西亚统治者是笑话。
统治者被拖下水,拉下泥。他们被玷污和羞辱。若当时有投票调查的话,大约有90%的马来人,会要求废除君主制度,把马来西亚变成共和国。
如姑里所说,伤害君主制的是巫统。君主不再有以往般的神圣地位。如今被视为笑话,马来西亚可有可无的东西。
当时的副首相嘉化峇峇说,批评统治者并没有错。实际上,统治者应该被批评,因为他们许多人都行为不端。只是,君主制应该被废除,然后把马来西亚变成共和国吗?那算是煽动,嘉化说。其他的都是公平游戏。
一个全国性的运动已展开来拉下这些统治者。主流媒体揭开一个又一个的统治者无节制,违法乱纪,行为不端的个案。到了最后,只有很少的马来西亚人会尊重君主,许多人却公开谈论说是时候废除君主了。
在州议会上辩论的是‘腐败’统治者的课题,还有统治者如何从土地,木材和政府和约上得益。‘登姑’黄被揭发是彭亨苏丹的‘阿里巴巴’出面人。‘登姑’杨则是已过世的丁州苏丹的。主流媒体登刊在槟州雪州和吉州苏丹们的豪华宫殿(当然,这些都是胡说,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这些产业)。揭发养猪场,赌债,无节制的生活方式,等等,都是与一些州的苏丹有关。
政府充公丹州苏丹的蓝保基尼跑车,说苏丹拒绝缴付入口税 – 而实际上苏丹是不必缴付税务的。而且后来也证实了苏丹从来没有特意不付入口税。不过伤害已经造成。马来西亚人被苏丹购买上打的百万跑车还不给任何税务的行为所惊吓。
鸟,看过这些主流媒体所揭发的事情,连我也觉得羞耻要承认自己是来自皇室家庭。巫统完全和绝对地破坏了统治者。即使马来人也公开诋毁统治者。
是的,当对巫统有利,就有完全和绝对的自由来攻击统治者, 拖他们下水,拉他们进泥。他们还在国会里改了法律,免除统治者的免控权,以便不止能够被攻击,还能拉他们上法庭。但是当他们要反对党安静的时候,他们就宣布说批评统治者是犯法的。
有人告诉我说,他们考虑用我那封登在《今日大马》给尼查的公开信来提控我叛国罪。那个奥玛乌纳组织也是被控叛国罪。若我被判有罪,叛国罪的惩罚就是死刑 – 就像发生在奥玛乌纳的那些人那样,在2006年8月被吊死在双溪毛糯监牢。
是的,就是了。他们不能在内安法令,煽动法令和刑事毁谤罪下钉死我,所以就要用叛国罪来吊死我了。就因为我写了一封公开信给尼查,要他违抗苏丹,即使这会引发霹雳的宪法危机。无论如何,历史已经显示巫统对君主制所造成的破坏,比我所做的还要多 – 这些都有记录在案的。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1-3-2009 07:34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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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09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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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09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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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人是不会闯进这最危险的领域的。若敦霹雳是英雄,那汉遮拔也是英雄了,因为他们两个人都认为汉都亚不应该被杀。若敦霹雳是奸鬼,因为违抗王命,那汉遮拔也算是个奸鬼因为他再汉都亚是否该杀的课题上也违抗了王命。
错别字,请改一下!还有, 谢谢帮忙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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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09 07: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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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其实马来西亚拥有很大的言论自由啊!只是发表言论以后很可能会失去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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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09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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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记死命拥护土著特权的皇族是吉兰丹的皇储。最近车行被抢的保时捷跑车是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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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9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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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3-2009 0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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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人民力量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9356/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8-03-2009
原题∶People’s Power, Kuasa Rakyat, Makhal Sakhti, Ren Quan
首先去读一读林吉祥的部落格里这篇文章吧:BTN communal poison again
要点是,国家干训局(Biro Tata Negara)不只是,而且一直都是,政府的宣传单位。它们的工作就是洗马来人的脑,让他们相信非马来人要拿走他们的权益,反对党的领袖们全都是为外国政府工作的叛徒, 安华是美国的奸细和同性恋, 自由派马来人是歪曲回教教义的异端份子, 基督教徒要误导回教徒,让他们脱离回教, 等等之类的。
国家干训局是政府机构。因此是纳税人支付他们的操作。根据敦马,非马来人是贡献了九成的个人所得税,特别是华人。这是前任首相说的,我也认为,既然他当了这个国家的首相22年,他应该知道他自己在说些什么。
试想想华人竟然在支付一些用来妖魔化他们的东西? 我想我的文章到了这里很多人会觉得我会喊∶‘华人笨蛋’! 是的,我的确很想这么做。但我真的不会怪华人。我的意思是,马来人也给了宗教局几十亿马币的血汗钱,以天课的形式。这些钱也被乱花费掉了。马来人只是做一些他们认为应该尽的宗教责任,和遵循神的指示。他们怎么知道这些所谓的回教的信托人在榨取他们和他们的金钱呢?
所以,我是否应该喊喊‘马来人笨蛋’呢? 嘿,他们只是在尽宗教的责任。他们怎么知道被马来西亚政府骗了呢? 同样地,华人也无可奈何地缴税。不然的话,他们就要被拉上法庭了。所以,我怎么能够喊 ‘华人笨蛋’,即使其实他们都是呢? 无论如何,即使你不缴个人所得税, 你还是要给其他的税。所有在马来西亚的东西都要缴税。这些钱都到政府手中乱花掉了。
我们马来西亚人民有缴税。所以我们有权利去决定政府要如何去花这些钱。我们不能够避免缴税,即使我们想要这么做 – 除非我们都住在森林里或不在陆地上。那么,假如我们不赚钱也不花钱,我们就可以不必缴税了。(喂,那只是个想法。也许我会到森林里去住,就可以不必缴税。大汗山,我来也!)。
好,我们正经一点。政府是为我们工作的。我们是给他们工钱的人。我们马来西亚人民兼纳税人,是老板。这是人民至上,不是马来人至上。那些拥护马来人至上的鸟都不缴税。他们依靠纳税人而活。他们收钱。华人给钱,其中九成,根据敦马,而这些钱都到了大喊‘马来人至上’的人的手中。
是时候我们要教导政府谁是老板了。我们是老板,不是政府, 不是马来人至上的废柴鸟人。马来人至上的废柴鸟人在洗劫国家 -- 那些我们人民纳税人的钱,都给了政府。
是时候我们要教导政府人民力量的意思。不管是什么话都好(伊班话,达雅话,武吉斯话,卡达山话,巴朝话,杜顺话等等。) 意思还是一样的。意思是: 我们,人民才是捉主意的人。
公帑已经浪费够多了! 贪污和滥权也够多了! 迫害,歧视,压迫和选择性的提控也够多了! 种族主义够多了! 我们一定要停止这些。只有人民能够办到。政客,无论来自哪一派,都看来已令我们失望。
经济已经不景气了。到了年尾,约有一百万人失业。政府宣称只是5万人。胡说! 这将会比这个更多,更加的多。只是现在,失业率已经超过十万人了。无论如何,与其专注在经济,他们却花费时间去烦在怡保的一棵树。
我提议再益成立一个新的政治运动。就不管政府是否会批准他成为政党。这个运动不需要成为一个政党。毕竟,民联也是没有注册的。所以,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个新的政治运动,不管是否有注册,必须是以人民为中心。一定要是以人民为重点。一定是要有关人民力量! 一定要是有关为马来西亚带来改革。它的宣言就是在2008年二月被七个政党接受的人民宣言。这些政党的其中三个来自民联。我们不需要再制造另一个宣言。现在的都已经很好了,又何必再做多一个呢?
新的运动的议程一定是要废除所有恶法 – 在马来西亚就很多了。我们一定要颁布新的法律,例如反种族法令,资讯自由法令,权益法令等等。我们一定要成立监督会,由德高望重的人民来带领。警队委员会,司法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反贪委员会等等,都必须是独立及由监督会成员那样,清廉且大公无私的人来领导。
我们一定要有一个人民国会。国会议员从大选中被选出,上议员则要如本来的要求般操作,就是国会的‘第二层’。上议员一定要来自人民,而不是来自政党,像现在那样。上议员一定是各理事会,团体,运动,公会,协会,即使是部落格社群等的代表。
上议院一定要有权力审查所有国会颁布和通过的法案。任何不被接受的都要驳回去国会,不得签署通过。国会就要辩论这些法案,直到正确及上议院满意为止。
另一个可能性就是国会的一成议席要保留给少数团体。我们要裁决谁是少数团体, 但是目的是要确保没有一个政党可以独霸国会。若在国会有222个席位,那么另外的20个席位就要保留给少数团体。所以我们就有222个国会议员代表他们的选区,然后另外20代表少数团体的利益。
好,这些都要算好来。但是简单来说,只有90%的国会议席由政党控制,而剩余的10%就会让那些没有政治背景或政党党派的少数团体利益代表出任。这些将会是人民的直接代表 – 一种‘人民国会议员’。他们将不会依从党的利益,因为他们并没有任何党职。
是的,我们还有很多改革需要做出。我们需要破除框框和传统来思考。我们在这52年以来是怎么做的就忘掉吧。这个制度太烂了,我们现在就看着它垮倒。除旧立新吧。我们为何一定要做平常做的呢? 为何我们不能做一些新的东西,即使它们看来是非正统的?
我们谈民主和民主地选出的国会代表。那都是多来讲的。我们现在有的222个国会议员都不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他们是代表让他们参选的政党。他们的效忠对象是政党不是人民。他们代表的是政党。那222 个国会议员不是人民代表,是政党代表。
若再益准备带领一个将会是‘人民政党’的人民运动 – 不管它又没有注册 – 那么我们一定要给他支持让这个新的‘非正式’政党发扬光大。那将会是我们未来唯一的希望。然后那也是人民力量得以成功的唯一希望。
看你的了,再益! 我希望你会同意这个人民运动,然后在未来发展成一个人民政党。这个新的人民运动或非正式的人民政党可以在有一天出来参加大选。到底是三角战还是一对一就要看国阵和民联的了。若他们同意‘让路’给这个新的人民政党,比如说20个国会议席和50个州议席, 那么就可以一对一。如果不能的话,就来个三角战,我们会让人民决定他们要传统的两线制,还是要看到一个真正的人民政党出现。毕竟,人民是老板,而我们是在谈着人民力量。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5-3-2009 08:1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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