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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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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出肉味的白米粥
古人说过“治大锅若烹小鲜”,就是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啊,都要讲究对工具使用的合理性,像烹制小鱼那样的事情,用太大的锅就不合适了。因为大锅用大灶,火太旺很容易把鱼煎糊的。
熬粥就不同了,锅越大粥越香。
话说熬粥这门技巧,当属庙里的和尚掌握得最好。修行者生活很艰苦啊,一锅白米粥要熬不出好味道,求佛的心都会迷失方向。
元朝那时,安徽有个皇觉寺,寺里斋堂厨房有个石臼和尚——数他在佛教界中熬粥最有心得。
尝过的都知道,石臼和尚所熬出的粥,清爽清香,粘稠滑口,堪称斋饭中的上品。
石臼和尚熬粥可讲究了,虽然庙里的大米都很粗糙,和尚对付糙米的手段却很细致,淘米时,每一粒米都在手上捏过,淘好后,再将糙米用冷水浸泡半小时,让米粒膨胀开——目的是可以保证滚水搅动米粒时,所有的米都会顺着一个方向旋转。这样均匀渐烂的过程,任何糙米都能变得细滑。
火候的把握更讲究,先用大火煮开,再转文火即小火熬煮。大火驱散了糙米糙味,小火催出米粒中的天然香味。
这期间还要搅拌,搅拌可以免得米糊锅底,还水米之间交融和谐,产生粘稠感。
石臼师傅的真正看家绝活是“点油”。
煮粥还要放油?你不知道,汉地和尚讲究吃素修行,肠子肚子都是寡的,粥里点几粒素油,不光粥色泽鲜亮,而且滑入肠胃后也有了附着的力量,不至于让和尚刚喝完粥变成一泡尿撒掉。
这“点油”也很讲究,时间特别不好把握,点早了油会挥发,点晚了浮于粥面成油花——要让和尚看见油花,会抢破脑袋的。
所以说,皇觉寺的石臼和尚熬粥,是佛门一绝。
佛门也讲究职位高低的,斋堂里烧火熬粥的和尚职位最低,按理说,粥熬得好就应该升职啊,比如,我们大学时候,学校食堂里有个师傅菜炒得好,后来就升为学校总务处长,再也不用炒菜了。但石臼师傅没哪么好命,因为他收不到徒弟,没人接班只好长期担任熬粥工作。
终于有一天,石臼和尚在路边捡到小孩,那孩子奇丑无比,满脑袋疖疮,已近一个饿得奄奄一息。
石臼捡到这孩子算是捡到宝了,像这等劣质孩儿,估计给口饭吃,让他在庙里烧一辈子火膛都不会有想跳槽的。
给孩子洗干净,剃了头,也懒得搞什么皈依仪式,甚至连法号都懒得取,直接就领导斋堂后面帮凑火熬粥。
有这小沙弥生火守炉灶,石臼轻松了,他只负责点油这一道工序就够了,空余时间,石臼可以到藏经阁读读《金刚经》什么的。
这天石臼和尚读书入迷了,忘了下厨房点油,结果熬出那粥实在是……
好喝得不得了!
那小沙弥熬出的白米粥,居然有肉香味。
“石臼师傅,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师兄弟们都交口称赞。
石臼师傅一看,呵,这孩子哪么有天分,我可算是解脱了,于是,把油壶交给徒弟,自己关进藏经阁,全心全意念经书。
皇觉寺的和尚们喝着这带肉味白米粥,脸上都泛起了红光。
一转眼,十几天过去,这天石臼师傅突然想到,厨房的油可能快没了,于是下厨房检查。
奇怪,半个月前交给小和尚一壶油,居然纹丝未少。
石臼偷偷拿走了油壶。中午再喝小沙弥熬的粥,依然哪么香,哪么滑。
太奇怪了!莫非这小家伙还有什么更好的绝招?
石臼决定向徒弟偷师。下午做饭时,石臼偷偷藏在柴禾后面观察。
挑沙子淘米泡米,兑水起火……小沙弥一切都做得有条不紊,等到头遍饭滚锅时,小沙弥掀开大锅盖,做了一个让石臼和尚瞠目结舌的动作。
只见那小沙弥将脑袋伸向大锅上面,让蒸腾出来的白浪熏他脑袋,边熏边用手挠头皮——他那一头癞痢疥疮,正好得以止痒。
他脑袋倒是不痒了,脑袋上的疥浓全流进了米汤里。
石臼和尚扶着墙壁吐了很久,这才操起一根擀面杖,照着那小沙弥脑袋砸过去。
小沙弥被撵出佛门后,该行做了乞丐,在以后,又改行当了皇帝。
这皇帝名字叫做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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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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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盘中餐
我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我容貌娇美`勤奋好学`性格非常温顺。可我的内心却脆弱得很!我总感觉这个世界没有安全感,在我小的时候,我家养了一只土黄色的小狗,胖胖的,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我很喜欢这可爱的小狗。它是我的宝贝,我非常爱它!但我很害怕,我不能容忍有一天会失去它。我要让它融入我的身体,这样我就永远也不会和它分开,所以我吃了它。爱它就吃了它,这是一种最好的爱的表达方式!也许你们读者永远也不会理解其中的含意,但我至少是这样认为的。
从小,我始终也没有什么朋友,我的性格很内向,不喜欢和任何人说话。在学校无论是老师和同学们都不是很在意我。我的父母对我的态度比较冷漠。他们既没有象其他为人父母那样打过我或骂过我,也没有对我问寒问暖关心过。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缺乏欢笑的家庭。据说我父亲喜欢男孩,可我母亲偏偏又不争气的生了我这么一个女孩!
我小时候是一个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丑小鸭。现在我长大了,外表应该是很优秀的,我是一个留着长发,美丽柔弱,性格非常内向害羞的女孩,在学校关注我的男生很多。嫉妒我的女生也好多。那些男人我从没有注意过他们。因为我始终对男人没有兴趣。
不瞒大家,我是一个有着强烈LES倾向的女孩,我很钟情与我同班的女生,“露瑶”,她也是自从我上学以来,学校里唯一关心我的人。在学校,几乎所有的师生们都在有意无意的疏远我,只有她经常和我一起温习功课,一起在学校的食堂吃饭,每天放学回家我们也总一起走在同一条路上。
一直以来我和她相处的时间最长,她非常喜欢和我在一起,我学习成绩下降的时候,她就会帮我复习功课,我有心事的时候她总会在我身旁耐心的安慰开导我,我不开心的时候她会一直缠在我身边给我讲笑话听,逗我发笑。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我对她的感情超过了普通朋友那种,但她似乎并未对此理解。
故事主题现在正式开始:
第一章:杀戮
今天我的一个女同学“玲”邀请我晚上去她家做客,因为她的父母今天都是夜班,她说胆子非常小,所以就邀请我去陪她过这一夜。我一向都以朋友为重,我未加思索就澹然答应了她。
我随同她一起去了她家,当晚我还为她做了好多各色的鲜,香,味,俱全的经典特色晚餐。其中包括“糖醋排骨”“浇汁鲤鱼”“清真鸡翅”还有味道香辣可口的“鸡腿汉堡”等等。
“玲”是一个非常活泼开朗又很贪玩的女孩子。她一边对瓶喝着香槟酒,一面拿着麦克风语无论调的唱着现代流行歌曲。而我永远是沉默的,我默默的坐在她身后的沙发上,木然的观赏着她的一切举动。
她忽然扔下了麦克风,摇晃着手中的香槟酒瓶对我胡乱喷了起来,瞬间把我身上所有的衣物全都弄得湿透了。
“唯!你这是干什么?快住手啊!”我歇斯底里的边跑边叫。
而她则拿着香槟酒瓶穷追不舍的对着我喷,转眼间桌上的三瓶香槟全喷洒在了我身上。我的心灵一向都很脆弱,此刻我感到自己受了莫大的侮辱,我双手捂着脸,委屈的哭了。她见了上前拍了拍我的肩膀,“对不起了!我是逗着你玩啦!不要哭了,是我不好,你知道我有些喝多了,刚刚我冒犯了你,表介意啊!”
“乖了,不要哭了好吗?”她边说,边拿出手帕为我擦拭脸上的泪水和刚刚喷溅的香槟酒水。
“呵呵,你很想得到同性的怜爱吗?”玲,眼神深沉用轻微带有醉意的声音问我。
“哪有啊!”我尽量避开她的目光。
“呵,不要骗别人,也不要再骗你自己了,我知道你在暗恋我们同班的“露瑶”对吧?可是露瑶她现在并不了解你对她的心意。”玲,说着居然双手拥在我的颈部,把她微微带有酒气的迷人红唇压了上来。
“唯,等等,你这是做什么啊?”我不知道如何拒绝,这是我的初吻,我是一个孤僻内向的女孩,我很需要怜爱,我感到了她的温存,我只能闭起眼睛本能的回应她。她伸手解开了我的衣服扣子,脱去了我身上湿漉漉的衣服。
“呵,你现在就当我是“露瑶”吧。”她温婉的吻着我的肩膀,脸,耳朵,眼睛,嘴唇。
我沉醉在她的爱抚之中,此时我感到内心很空虚,周遭的世界彷佛停顿在这一刻,我的身子软绵绵的,彷似全身没有了骨骼的支撑。她拥着我的肩膀,和我双双来到了她的卧室,我木然站在床前,任由她脱去我身上所有的衣物。
我和她裸体相拥倒在了床上,她把我压在身下,很贪婪的吻着我的额头,我的唇,和我身上每一个部位。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样温顺。
她拉着我的右手引导着我把手伸向了她那里……………
我没有任何相关的经验,我的动作很笨拙,似乎弄痛了她。然后她用她那里摩擦我那里。她把手伸向我下面,我的第一次就这样给了她。
第二天,我起床时她依然在熟睡着,我看着我身下床单上面点点桃红,我迷惘的笑了。我爱的是露谣,可我最宝贵的东西却没能留给她。我匆忙的起身穿起衣服,来到窗前静静站在原地看着外面早晨明媚的阳光。
这时她也起床了,当她看到昨晚在床上留下那点点红色杰作时,也不禁呆了一下。
“啊?这,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还是…………真的很对不起哦!”她用很平静的语调向我抱歉。
“呵,没关系,你只要回答我,你到底爱不爱我?”我木然的问她。
“不爱!
”她用冷漠而又平稳的语气说出了这两字。
“那你为何要跟我上床?”我的表情似乎没变。
“不想骗你,其实我是异性恋。昨晚我可能是喝多了,一时有了需要,就和你做了那件出轨的事情,所以请原谅我当时对你的冒犯。”听到她说出如此坚定的话,我没有再说什么,我笑了。她惊异的望着我,也许她不了解我为什么会笑。
是的,她此刻不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呵,我真心对她,甚至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她,可她居然拿我当做了泄慾的工具。看来我真的要吃了她,这样她才永远也不会背叛我,抛弃我!我要把她和我融合在一起!”我这样想着,要吃掉她的念头更加坚定。我默默无闻的离开了她的住宅。
有一天晚上,乘我父母双双外出的时候,我把她约到我家里来。我当时对她说我不会在意什么,只是太寂寞想找她聊聊。就在她站在客厅中央,聚精会神看着电视的时候,我悄悄来到她身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拿出一条长长的麻绳,将其紧紧盘绕在她脖子上,她的身体在用力挣扎,可无论怎样还是无法挣脱颈部那越锁越紧的绳索。不一会,她就逐渐的停止了挣扎。身子如同一滩泥一样没有任何支撑倒在了地上。
我笑着,除去了她所有的衣物,拖起她娇小的身躯,把她拖到浴室,放进浴池,然后我拿来我心爱解剖刀,小心翼翼的在她曲线优美细长的脖子上轻轻的割了一刀,我割得很仔细,她的身材她的一切很完美,我不想造成粗糙的破坏。
我再次笑了,她是我欣赏的女人,她这次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接着我开始肢解她的娇躯,她很乖,很柔顺,任凭我用解剖刀在她身上划出道道银色光芒,血液点点滴滴,如同鲜红而美丽耀眼的星星,不是很多,因为我已经将她放过血。我很讨厌收拾那么多不小心溅到各处的血迹。所以,我这样处理起我爱的这具尸体会很方便,很有爱的美感。
她的乳房和私处我会丢掉,因它们可能会被男人碰过,我无法接受我爱的女孩有被男人碰过的地方。剩下的肉体,就全是我的了,我先将她的胳膊和腿切割下来,其余的再分割成许多零碎的小块。然后将其存放入真空保鲜塑料袋内,一同塞进冰箱里。我小心翼翼捧着她唯一剩余的脑袋,放进冰箱最上层的冷冻室,我微笑着对她说:“我很爱你!你睡吧,我会慢慢把你融入我的身体和内心!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了。”然后我关上了冰箱的上门,转身离开了厨房,我很爱她。
第二章:爱血
在我杀了“玲”之后,我很喜欢上网,因为在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可以认识各地不同的朋友。这些日子我在QQ里面认识了一个网名为:“我愿被您杀死”的女性网友。在和她的对话交流当中我了解道:“她也喜欢女孩,而且还非常可望被自己心爱钟情的女孩杀死。”我和她相互聊了好多好多,我们两人互相交换了照片,相互看了对方的视频,我们彼此都很满意对方!
她主动要求与我见面。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她不会是男人假扮的,而且还是一个很漂亮,很温柔贤淑类型的可爱女孩。我爽快的答应了与她见面的要求。
我和她相约地址是市中心那座着名商场超市门前,因为我和她相互交换过视频与照片,她出现的时候我早在第一时间就认出她了。
从她的打扮,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富家千金,她留着一头柔顺的披肩秀发,上穿一件洁白的名牌紧身衣,下穿一条黑色的喇叭裤。右手提着一个白色的高档皮制化妆品提包。
她见了我甜甜的笑了笑,温柔的向我问候:“您好!让你久等了,有些对不住哦!”
“没关系!我也刚来不久。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和她互相问候对方之后,我们两人一起去了商场逛了一大圈。
就这样我们边走,边相互聊了好多。我们彼此似乎心意相通,都很了解对方的内心世界。当晚,她同我一起来到了我家。这些日子我的父母都去外省看望生病的姑姑了。暂时的几天他们不会回来。
我和她吃过晚饭后,两人一起来到我家的浴室洗澡。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我们女孩子之间在一起洗澡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即使我们知道对方也是拉拉。我有感觉,我发现她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我曲线丰满的腰身。
这时她要帮我擦背,我默然同意了。她要我转过身,背对着她,她那双完美的玉手轻轻的擦拭着我背部白皙细嫩的肌肤,她轻轻的抚摩着我的肩膀,缓缓的低下头轻吻着我脖子后面,耳朵,肩膀等部位。我闭起眼睛沉醉其中。
我砖过身来到她后面,伸手轻抚着她洁白如玉的肩膀,“多么优秀的女孩啊!洁白无暇的身躯多迷人!我想我真的爱上她了!我爱的东西决不能失去,此时我想起了小时候的小狗,和曾经的“玲”。是的,我现在真的爱上这个完美的女孩了,我要完全得到她,要她永远不和我分开,我要把她融入自己的身体。”
我低头从后面轻轻吻着她的耳朵,左右抓起她的头发,轻轻往后拉了少许,右手在旁边探索了一阵找到了一把异常锋利的“削发刀”,我用轻而缓慢的动作将手中的削发刀缓缓靠近她优美细长的脖子。此刻的她闭着眼睛完全陈侵在我的爱抚当中。对已经贴近自己颈部的利刀全然不知。
我贴在她耳边用非常温柔而痛心的语气对她轻声说:“宝贝!对不起,我真的好爱你!”我说着的同时,就将手中的削发刀果断从她劲部割了过去。我不想让她感受到丝毫的痛苦,我这一刀是代表着我对她至深的爱,而不是恨!所以这一刀割得很快,而削发刀是极其锋利的,这一刀只用了0.03s的瞬间就很轻松自然的割断了她颈部的动脉。
她颈部柔嫩白皙的皮肤如同熟透了的香瓜一样裂开了一条直径两至三厘米的小小裂口。鲜红的血液随即喷了出来,渐染在了她洁白的身躯上,她用手捂着颈部的伤口,但根本无法阻止那血飞快的向外奔涌而出。
“为什么…………?”她虚弱无力的问我。
“因为我爱你,我爱你我必须要吃了你!宝贝,我永远爱你,我要把你融入我的身体!”我看着她迷惘而又幸福与痛苦参杂的眼神,我心中一痛,眼里颤出了泪花。
“谢谢…………!”她说着这最后的一句话,一双美丽的眼睛缓缓的合上,但眼角却露出了一丝甜蜜的笑容。她的身躯向后面倾斜着倒下。晶莹的泪珠不断从我眼角滑落。是的,此刻我的内心痛苦极了,我真的很爱这个温顺完美的女孩,我很想和她相守终生,可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她最后依然会抛弃我,会重重的伤害我这颗脆弱的心。所以我只能选择吃了她,只有这样她才会永远守在我的身边,不是吗?
接着,我过去扶起她倾斜而倒的身躯,把她扶到浴室喷头下面,将喷头开到最大,以便让温暖清莹的水冲洗干净她身上渐染的血,她劲部的血依旧还在流着。
她的血完全流干之后,我出来随意围了条乳白色浴巾,又从新进去将她那已经毫无生气的躯体拖到我家厨房,我家切菜的桉板很大,上面足可以平行躺下两个人。我把她吃力的背了上去,将她平放在桉板上面,从厨柜里取出我心爱的解剖刀,将她的完美无暇的身躯进行了详细的分割与肢解。
当我打开他的胸腔时,我发现她的肺是格外鲜艳的粉红色,那颗早已经停止了跳动,红红的心脏样子很顽皮可爱!肝脏很健康,深红的颜色。“她的内在与外在真的是同样的完美啊!”
接着我很生疏又轻柔的把她“心”“肺”“肝脏”“胃”“肠”等所有的内脏取出,我不想让她如此完美的内在与外在遭受到任何破坏。最后我把她的“脑袋”保留了下来,放到了自己家的冰箱里上层冷冻室内,留在以后日子当作纪念品观看欣赏。
当晚我把她完美无暇的身躯做成了许多道桌上的经典菜肴。如:(清蒸人肉)(麻辣肉丝)(灌汤蒸包)(京都红烧肉)(酱嵴骨)(肋骨小排汤)(干炸手掌)(熘炒内脏三样)等等。没措,我吃了她,因为我爱她,所以就吃了她,我想这是对爱的最佳表达方式了!也许不能被你们理解!因为你们不懂得爱!真正的爱就是要把对方与自己融为一体。我想这才是真正的爱!这才是真爱的表达方式啊!因为我不能忍受她离开我的那一天,我爱她爱得发狂了,我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第三章:甜蜜
我吃了我很爱的那两个女孩后,我觉得心里一天比一天的愉悦,因为我的身我的心我的血都是与她们合为一体的。我是这样的爱她们,这就是爱的融合。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露瑶的感情越来的越深,我不知道在露瑶的心里,我和她的这样的感情算什麽。可是在我的心里,早己经深深的成为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我是爱她那麽深!所以陷入的得这麽的多,我不允许她对我的这份爱情有丝毫的掺杂,我觉得,露瑶和我一定是上辈子的爱人,所以这辈子,我们还是得长相厮守在一起,谁也不可以离开谁。
而露瑶也似乎对我越来越体贴,她的关怀让我觉得我和她真的就是天生的一天。那一天,是露瑶的生日,而她就只邀请了我,我们两个人一起的呆在她的房间里,用那昏暗的灯光来缓和我们之间的这种动情的气氛,她给我和她自己倒了小半杯的红酒,忘了说:我和露瑶是从不会喝酒的人,可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露瑶漂亮的脸蛋在红酒的作用下,显得格外的迷人。
失魂似的看着她迷离的眼神,突然心里有一个声音一直的在对我自己说:“去吻露瑶吧,她是你的,你必须得拥有她,占有她。”露瑶露出了她湝的笑,脸突然贴过来,她的乌黑的秀发让我不禁的用手去轻轻的抚摸,深怕破坏了这一美好的夜晚,这是在做梦吗?我想不是!这肯定不是在做梦!露瑶用着她动听的声音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好爱你。好爱好爱!从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的冷漠你的气质你的一切就深深的刻入我的心菲。我的灵魂从此一半是你的,一半是属于自己的,我的思维一半是你的一半是我自己的。我的爱我的血全都是你的,我好想好想告诉你。露瑶好爱你,好爱!让我做你的天使好吗?
今天是我的生日,是我鼓起勇气,将埋葬在心里十九年的爱都爆发出来的日子。求你爱我爱到杀了我!别离开我,别爱别人,别再去吻任何的一个女人,好吗?我听着露瑶深情的告白,我的心我的灵魂狠狠的颤慄了,我用手去抬高露瑶的下巴,看着她的眼里的泪水,我的心狠狠的揪痛着,我以为我吃了以前的那个女孩,那是爱。可我知道:那不属于爱,那只是占有!只是对爱情的贪婪,我笑了。
用一惯以来让露瑶兴奋不己的笑容看着她,此时,我知道一切的语言都是多馀的。我深情的吻着露瑶柔软的唇,她一直的迎合着我,我小心翼翼的用我的舌去占有她的芳唇,是这麽的香甜!我们一直的在用彼此的舌紧紧的纠缠着,谁都不愿鬆开彼此。深怕会从此分离,露瑶!我的露瑶,原来她一直的爱着我,她是我的!是的,我不可以失去她,我不可以让任何人分享她,决不可以!我用沙哑的声音问着我的天使:“我吃了你好吗?你愿意吗?到我的身体里头来吧!让我们生生世世的在一起,不离不弃,她就这样的看着我,嘴里露出了小孩般的笑容。
是这样的让我痴迷,她用手摸着我的脸,我闭着眼,享受着这双温柔的手给我带来的欢愉与幸福,这是我的爱人,她在用她的爱向我表达她的意愿,突然的,她用她的舌轻轻的舔着她我的眉毛,我的鼻子,我的嘴唇,我也用我的舌去回应着她。这时的露瑶用她激动而迷人的声音,对我说:“要我!要我!好吗?”我看着她,嘴角露出了一丝幸福的笑容,是的!我要你!我是这样的爱你!我轻轻把头埋在她的胸峰上,那股甜美的香味,让我想起了血的味道,爱的血樱花,露瑶,我的眼泪滴落在了她的乳房上,她用手抬起我的头,对我说。“别哭!我不会离开你的,不会的!你要答应我,不管什麽时候,你都是笑着的。听到了吗?”我笑着的对我的露瑶点头,泪水一直止不住的滴落在她的脸上。冰凉的泪水,是爱!
最终章:逝去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露瑶相处得很愉快,她的温柔,她的爱,温暖着我那颗孤独迷惘的心。而我的心,越来越来的揪痛,痛得我无法呼吸。我真的要吃掉我的露瑶吗?爱她就只是为了这样自私的去毁灭她,占有她吗?种种的问题,一直重复重复的在我脑海里不停的循环的播放着,不,我不可以伤害她!我是这么的爱她,我情愿是她爱我爱到杀了我,而我不可以!不可以!我怎么可以让我的天使去受到一丁点的疼痛!露瑶,我爱你!你知道吗?我真的好爱你!你在我的生命里是最珍贵的,而此时的露瑶并不知道我心里的矛盾。
我冰冷的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落下,我的心很疼。我怕有一天会失去她。我好爱好爱她,真的不能没有她!
今天她约请我夜间去她家陪她。我和她一起共进晚餐时,她心疼的看着我,她的泪水随之而落。我笑着对她说:“小傻瓜!哭什么啊?是我们爱的水晶日。你明白什么叫爱的水晶日吗?她轻轻的摇摇头,我停顿了一会,让自己的情绪慢慢的恢复到了平静中。眼神停在了我可爱的天使的脸上,露瑶调皮的笑着。呵呵,我开心的在露瑶的额头上蜻蜓点水的吻了一下,只有她才了解我,只有她才知道我在想什么。
真是万缕愁,我闭着眼睛。露瑶心疼的用她冰冷的手抚摸着我的脸,是那么的轻柔,似乎怕一触碰就破碎的感觉。她轻轻的吻着我的额头,用她芳香的气息吐露在我的嘴唇上,她小心翼翼的问着我:“实话告诉我好吗?“玲”是不是你杀的?现在警方已经开始怀疑你了。现在他们已经暗中派人起来监视你的一切举动。他们可能会有许多对你不利的证据。现在我想和你逃跑,可在法网的围困,我们又能逃到哪里去啊?这件事情我始终不敢告诉你,真的!我不想和你分开,没有你,我去到哪里都将是死亡!”
我听到露瑶这些话,我彷佛狠狠的让人用刀刺了无数下我的心脏,疼痛,除了疼痛还是疼痛!并不是感觉害怕,而是感到了血,那鲜红的血流在伤口上的感觉,是这么这么的无奈!难道我真的就要离开我心爱的露瑶吗?几天以后,不!也许明天就会有几个全副武装的刑警赶来拘捕我,把我押往刑场。我终于睁开了眼,眼角的泪水不堪一击的就流了下来!留下的只有那曾经的澹澹的香味以及我和露瑶心碎的气氛。
散发在这房间的只有无尽的沉默,这时的露瑶的脸突然变得痛苦起来,嘴角流出了血,我的灵魂突然被人抽空了,我上前抱着摇摇欲坠的露瑶,颤抖的声音一直的在叫着:“露瑶!露瑶!露瑶!你怎么了?怎么了?你说过你不离开我的!不离开我的!难道你也骗我吗?是不是?求你!求你别离开我!我离不开你呀!我注定停泊在你的爱的港湾里,这一生这一世有你的爱我己足够了,爱你不悔!说好我们不离不弃的,你忘了吗?”我的泪,我的笑,掺杂在一起的是一种那么悲凉的表情。我看到一柄尖刀深深埋入她的胸口。是的,她是这么的爱我!她不能失去我,她不能接受!她自杀了。
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我笑着对我的天使说:“露瑶,我爱你!她惨白的脸露出澹澹的笑容,用手抚摸着我脸部的每一个位置,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对我说:”对不起,我爱你!我不能忍受失去你的痛苦,我爱你爱到可以和你一起死!让我们一起不离不弃好吗?生一起死相随,别离开我!我爱你的笑,爱你的的水晶日,我知道水晶日就是我们的心早己串在一起!盛开在爱的血樱花里了。
她说着将插在她胸口的尖刀抽了出来,深深埋入我的胸口。我没有反抗,我看着自己胸口完全埋没的刀柄,鲜红夺目的血液一滴滴的向下流淌着,如同美丽的血樱花。我咬着嘴唇,我看到我的血缓缓的和她流到了一起,也许这才识真爱的融合啊!“谢谢你!露瑶。”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将和露瑶一起相守在世界的另一头,我们不再害怕分离,我也不会再活在血樱花里头,因为有我的露瑶,一切都是幸福的美好………我相信我们将会永生厮守。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23-8-2013 01:0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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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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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有雨
每到雨夜,我都喜欢小纲带我出门散步,我负责撑伞。
小纲喜欢把脑袋靠在我肩上,有时还会把脑袋往我胸脯上蹭,往双乳间钻。
是的,我的男人比我矮了整整一个脑袋……那又怎么样,我是哪么的爱他,我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哪怕是在雨中为他撑伞,让他像孩子把脸埋进乳间,磨蹭,撒欢。
这种时候,我们都会变得很沉默,只需要凝神倾听雨水“滴嗒”或是“哗啦啦”;这种时候,可以共享寂寞,那是一种淡然的寥落、空旷的温馨。
我们经常这样,在雨夜漫步,踏着积水、踩着灯光、跟随身影,把自己完全地融入到雨夜中。
今夜又有雨,我们出门散步。
今夜很特别,特别的幸福,因为小纲负责撑伞。
我们刚才吵架了,吵得很凶,吵得老天不安,于是电闪雷鸣。
先是一道银光闪得满屋雪亮,我甚至可以感受到那银光划过我的脖子,一阵冰凉。然后耳边传来一声巨响。
我害怕,一头扎进小纲怀抱里,在暴雨倾泻,浇注窗扉的时候,我们和好如初。
然后,我们就相互依偎着,走上街头。
我们在雨中散步,暴雨如注,还有风,雨打在脸上有些凉。雨,是我储藏在天空里的眼泪,不论下在哪里,都是天空在表达我的心里。
此刻,岭南也有雨吗?漓江又是一片烟雨朦胧吗?
我在这上海的雨夜街头,想家了。
抬眼看看小纲,很难得有机会从这角度看他,一头黑发,长得遮住了眼睛,只看到很干净的鼻孔,薄薄的唇,尖尖的下颌。
小纲的脖子很白皙,昏灯下也看得出颈子上有几道血痕,是刚才被我挠的……嘻嘻。
不用自己撑伞看雨,特别轻松,身体像是从多年禁锢中释放一般,轻如燕,行如微风,步履轻盈得可以飞,幸福使我整个人都漂浮起来了,漂浮在这雨夜街头。
耳朵紧贴着爱人,男人心跳的声音是哪么清晰,每一下心跳仿佛都是在向我倾诉——宝贝,我爱你。
我激动如潮,流下两行眼泪,我在男人衣襟上蹭了蹭脸,没蹭干净,面颊有点痒。
我想伸手擦擦面颊,但我没找到手。
手……我的手不见了。
垂下眼帘往下看,只看得到小纲湿漉漉的腰身和双腿双脚。
我的身体不见了。脖子,胸部,腰肢……全没了。
我只剩下一个脑袋,被小纲揽在怀抱中。
抽抽鼻翼,雨水中夹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我下巴下面好像还有半截脖子,正淙淙淌血。
血流在小纲胸襟,衣襟。裤管上,合着雨水融进小溪一样的大理石路面。
我想起来了,出门前那一道划过我脖子的闪电,是一把钢刀,雷鸣之前我看到id最后影像是那钢刀——握在男人手中,男人满面愤怒。
小纲生气的样子很可爱。
我听到的所谓雷鸣,大约是脑袋掉在地板上的声音吧?还是我的身体倒下的声音?……管他呢
我闭上了眼睛,静静倾听雨声与男人的心跳。
今夜有雨,我想回家……带我回家吧,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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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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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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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鬼公路
2004 年12 月26 日消息:
广东206国道日前发生一宗既离奇又可怕之交通事故。
7月17日晚上7时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宁都有限公司的一辆大客车,乘载26名乘客由江西宁都开往广东饶平县。
当车行至206国道兴宁市下堡镇地段,当客车加速超车时,突然有后排的乘客惊叫,有人的头不见了!
全车人一看,果然有一女子的头颅不见了,仅留下一具无头身体躺卧在床位上。惊恐无比的司机与众乘客急忙往回搜索,终于在一山坡路上发现该女子掉下的头颅。
事故发生后,兴宁市交警部门立即赶至现场,经初步勘查认为,这宗罕见的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司机在山坡路上为超越同向前行车辆,加速向左超车,正好死者当时因晕车而将头伸出车外呕吐,因此被路边‘向右急转弯,危险!’的立柱交通标志杆迅速割掉头颅。 据了解,206国道该路段此前曾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这条鬼公路被司机称作‘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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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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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a01 发表于 23-8-2013 02:49 PM 
世界上会有那个东西吗
相不相信是个人的意见,世界上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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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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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头著粪
“佛头著粪”是一句成语,经典注释认为只是比喻轻慢、亵渎的意思。老散一直不以为然。
宋代大才子欧阳修不满古代史学家的死板,编出一部体例和写法比较活泼的不一样的新的五代史,前面还写了一篇序文,王安石见骂说:“佛头上岂可著粪?”
我就想不明白,人家老欧为自己编的书写序,再说了,哪么厚几十公斤的《五代史》,你搬不动看不了,看一篇序言就骂人,这老头儿真没道理。
鲁迅对同时代人为古书乱加标点表示不满,他说:“今人标点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乱点一通,佛头著粪……”
中国古书本来就没标点符号,现代人按现代人的习惯加标点有什么错?怎么就乱点了?各人自己理解角度不同而已,何必骂人?
后来我查出这成语的出处,乐了。这词儿不见得就是贬义啊。
那本叫《景德传灯录》的书上,有《如会禅师》一节,说了这么个故事,说是有个叫崔相公的进到如会和尚的庙里,看见有几只小麻雀在佛像头上拉屎,小崔同学就问和尚大师:“小麻雀有没有佛性?”
大师说:“有啊。”
崔相公说:“那它们为什么还要在佛头上拉屎啊?”
和尚反问:“你不问它为什么不到鹞子头上拉屎?”
话说答非所问,就是禅宗惯用的伎俩,层次高的人,理解为这是有很深的“禅机”。向我辈低能儿,常把禅机当狡辩……这是题外话。
按王安石周树人老先生的理解“佛头著粪”是贬义词,可以用来骂人玩的。
鹞子比麻雀大,飞得也比麻雀快,小麻雀当然没办法把便便拉到大鸟头上啊。
实际上,智慧超群的如会大师是想说:“靠,人家小麻雀就住在这庙里房梁上,不到佛头上便便难道还要到外面找只大鸟脑袋来当厕所啊?”
所以,按照老散的理解,“佛头著粪”的意思就是——老子就干了,你有怎么样?
我佛慈悲,宽容与众生平等是佛教文化的两大要素,地藏王菩萨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可见,佛祖他老人家对小麻雀在脑袋上拉两泡屎这种小事是不会计较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
二十年前,散某初入官场,春风得意,二十几岁已经混到正科级,而且升副处的表格都填过了,就等组织部一个公章,工资住房马上就得大幅度增长。
当年我混的是一所干部学校,那种学校有个怪事,老师甚至校长经常要倒过来拍学生马屁的。
官场上,附庸风雅是拍马屁惯用手段。俺们校长比较会弄风雅,没事就把学员中的那些具有“文人墨客”气质的家伙招来聚会
那天,校长又在开诗文会,大家都围着一个不知哪儿来的老头转,那老头写得一手打油诗,歌颂春天歌颂时代……汗一个。
老头玩够了,轮到一个画家玩画猫。那画家很有才,玩的是“三点画猫”。
——请同学们任意在纸上点三点,他将三点组合成一只猫。
我见蛮好玩,于是也来效仿一个,建议说,咱来玩“三字成诗”吧,任意在纸上写三个字,然后由大家写诗将字串进诗行。
那老诗人当场出了“风雅颂”三字为题……我无语,想吐。
还好,其它同学都不想吐,大家兴致勃勃附和先生,最后,老头收笔,大家一致恭维——姜还是老的辣啊。
等大家起哄够了,我在宣纸上认认真真写下三个大字——
粪、尿、屁!
满堂哗然
我说,嵌入这三字,要使诗意很美,富有哲理!谁来?
一屋子广西名流,无人敢应声
一个瘦子同学弱弱的问……散先生,您,您写得了吗?
我微微一笑,提笔饱蘸浓墨,甩甩脑袋上几根细毛,唰唰唰写下四行大字:
佛头著粪便如何?
忍尿听禅诚意多;
如来不弃轮回所。
一屁过江苏东坡。
没说的,这下可把一般文人雅士镇住了,须知,在场面上,他们的名气可比小散我大多了。
那一场较量真实扬眉吐气荡气回肠。
可惜,快乐没延续几天,组织部取消了对我的副处级考核。
直到十年后我辞职下海前,脑袋上还是顶着个大科头。
后来我才知道,那老头是退休的副省长,他儿子是我们市的组织部部长。
木雕佛像不会动,但佛头真的不能乱拉屎,佛像都是和尚供着的,进庙不烧香没关系,千万别得罪和尚。
昔年,长江的两岸住着苏轼和佛印,他们相互仰慕,时有往来。
一次苏轼访佛印,没等到佛印。于是提笔作诗云:“圣主天中天,毫光照大千。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
佛印回至寺中,见苏子留诗,提笔批注:放屁放屁!吩咐小和尚速送对岸的苏轼。
苏轼一见立刻过江找佛印理论。佛印浅笑道:“八风吹不动,一屁过江来!”
佛印与苏轼,乃是千古难得出一对的真大师,我等俗物,无缘遇到的。
最后再讲一个故事,关于尿尿。一个寺院里有个小和尚尿急,他跑到大殿对着佛像便嘘嘘。老和尚见了呵斥他:“世界这么大,为什么不恭敬,朝着佛像小便?”小和尚回答说:“整个三千大千世界处处都有佛,东南西北上下等十方都有佛,而且‘一尘中有尘数刹,一一刹有难思佛,’师父,您说我该向哪里尿呢?”呵呵,这是故事,只是故事而已,千万别当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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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3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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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風信子 发表于 23-8-2013 03:06 PM 
相不相信是个人的意见,世界上无奇不有
也是的,信则有,不信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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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8: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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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画上的恐怖少女
在这个城市的老城区有一条老街,是专门买卖古董的地方,老街上有较大的古董店,也有街边的小摊档,有真古董,也有很多假货。好多人经常去这条街捡漏,卫辉就是其中之一。卫辉是一家大医院的医生,他个性比较内向,至今还过着单身生活,没有什么朋友,只有一个张亚明,是他大学时的同学,在本市另一家医院工作。卫辉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嗜好,只是喜欢古董。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卫辉和往常一样又来到古董街闲逛,逛了半天,没有看上眼的东西,于是信步走入街尾的一家古董店,想着如果没有什么东西好看就回家。这个古董店里光线不太好,有点黑咕隆咚的,这也是有些古董店的特色,一来是制造气氛,二来是易卖假货。卫辉正看得索然无味,突然觉得背后好像有道目光正盯着他,回过头去,却又不见有人。就在这时,卫辉发现墙角处挂着一幅古画,画上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少女,卫辉看着她的时候,觉得她的眼睛神采奕奕的,好像她也在看着他,而且要看到他的心里去。
卫辉一下子喜欢上了这幅画,他的居室里正好缺了这么一幅古画。卫辉走近那幅画,在暗淡的光线下仔细欣赏了起来:那少女看不出是什么时代的人,只是穿着一条粉红色的长裙,长发披肩,好像刚沐浴完;少女的背后也没有什么背景,画布是绢质的。卫辉确定这是一件有价值的真货,他问了价钱,老板的开价太便宜了,便宜得像是街边卖的那些印刷拙劣的明星画,即使这幅不是古画,都完全不止这个价格,于是卫辉连想都没有想就买下了。
卫辉回到家,立即把这幅画挂在卧室睡床对面的墙面上,挂好了,他再一次仔细地欣赏了起来:白色的绢质画布已有些发黄了,但是那黄色很淡,对整幅画的效果没有什么影响。他看不懂画布的织法,这种织法是卫辉以往收藏的古画中从未见过的。画上的少女极度的美丽,神情极为逼真,无论卫辉站在什么位置上,都觉得画上的少女好像也在盯着他看,那眼光里流露出极度的温柔和诱惑,像是情人看着你的感觉。看着这少女,卫辉禁不住有点心猿意马。
卫辉定了定心神,再一次地仔细欣赏着,忽然,他有了新的发现,原来这幅画并不是没有背景的,只是背景极淡,只有走到很近很近,细细看才能看清楚,就在卫辉走到近处仔细看那背景的时候,他不由呆住了:画上的背景是一群人,而且是一群男人,一群不同时代的男人!从这群男人的衣着和装饰来看,最古老的是隋唐时候的人,还有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的人,最怪的是三个人:一个长袍马褂,金丝眼镜,显然是民国时期的衣饰;还有一个人是一身中山装,上衣口袋里还插着一支笔,这种服饰也是民国时期到解放初期时新潮的人士穿的;第三个人更怪,竟穿着一身草绿色的军装,戴着军帽,腰扎着宽皮带,但军装上却没有肩章和帽徽,其实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应该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
那么,这幅画最早也应该是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画的了?想到这里,卫辉并不是很失望,虽然年代不久,但是画得好呀,卫辉心里只是疑惑:是哪个画家有如此的神来之笔?他又为什么要画这么幅古怪的画呢?这种不知是何织法的画绢又是怎么织出来的呢?他怎么能让才几十年的东西像上千年的古董一般?这人一定是造假中的超级高手了,可这画的售价为什么却又这么便宜呢?
卫辉数了数画上的男人,一共是二十一个。他带着疑问细细看着画,却忽然一下呆住了:画中少女那原来浅浅的笑容,这时候却变得诡异而神秘起来,好像是看透了卫辉的心事一样。卫辉发了一会儿呆,再回过神来看画上的少女,却又是原先淡淡的笑容了!
第二天早上,卫辉一觉醒来就向画上的少女望去,少女仍然带着淡淡的笑容,眼光里流露出极度的温柔和诱惑,卫辉拍拍自己的头,昨晚的梦太荒唐了:他梦见了画上的少女,而少女在他的梦中是那么柔情似水,他拜倒在少女的长裙之下……此后一连好多天,卫辉都在梦中和少女缠缠绵绵的。
卫辉曾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亚明,想把这件怪异的事和他说一下,但话到了嘴边又说不出来,而这个古怪的梦对他的身体也没有什么影响,只是让他老是牵挂着梦中的情人,有时上着班就想起那些令人如醉的情景来,就想快点下班回家去,好躺在床上做那美妙无比的梦。不久,卫辉已经变得有些无心上班了,甚至连惯常的值夜班也不想去,总想着找个借口不值夜班,好在夜里做那缠绵的美梦。
这天夜里,卫辉再次在梦中看见了少女……
卫辉和那幅画的事医院里是不知道的,同事见他三天没来上班,就向领导汇报了,领导打了好多次电话,手机关机,家里电话也没有人接听,派人去了他的家,喊破了嗓子,也没人出来,无奈之下,医院报了警,并通知了卫辉的父母。
警察打开了卫辉的门,发现门是从里面反锁上的,而且卫辉的钱包、钥匙、手机等全放在卧室的桌子上,床上的被子没有折,一看就知道卫辉在这里睡过觉,只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起床的,门窗及阳台的防盗网全是好的,没有被撬的痕迹。
警察对现场勘察后惊异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卫辉是在家里失踪了!
医院的同事和左右隔壁的邻居都提供不出任何线索,只是他的好朋友张亚明说,卫辉失踪的前几天打来电话,似乎有些问题想问,但最后吞吞吐吐,打了几个哈哈,又什么也没问。张亚明对此并不觉得特别奇怪,卫辉向来就是这种人。
卫辉的父母从外地匆匆赶来,警察问他们更是一问三不知。也有人留意了卫辉收藏的古董,但也没什么发现。那幅画仍然挂在那面墙上,画上的少女仍是淡淡笑着,用极度温柔和诱惑的眼光看着每个人。
卫辉的失踪成了悬案……
警方没有最后的结论,卫辉的父母怀着极度悲伤的心情返回了自己居住的城市,临走前,他们把卫辉居室的钥匙交给了张亚明,请他照看一下,并盼望着哪一天卫辉能突然回来……
张亚明于是常常去卫辉的居室看一看,虽然这里离他住的地方很远,但这也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一天夜里,张亚明和朋友从酒吧喝完酒,已是太晚了,如果回到自己的家,那就睡不了觉啦,幸好这里离卫辉的住所很近,张亚明便打算去那里睡一夜。他到了卫辉的住处,洗完澡,躺到床上,一抬眼正好看见了那幅画,画上的少女正微笑着,眼光中流露出极度的温柔和诱惑。“多么甜美的少女,如果能和这样的女人……”张亚明有点心猿意马了,他从床上跳起来,想仔细看看这幅画。
张亚明走近了那幅画,凑得很近很近,在明亮的灯光下,他发现了画中奇怪的背景——那群极其古怪的男人!这些男人和画上的少女多么不协调啊!他饶有兴趣地数了数画上的男人,发现上面有二十二个,再仔细一看,他察觉那些男人身上穿的衣服竟然是不同时代的!
看到这里,他不觉嘀咕起来:“画画的人画技虽然高明,但构思却狗屁不通!”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看着画上的男人,忽然,一阵冷汗从张亚明的后脊梁冒了出来,他毛发都竖了起来,背上一阵阵地发冷,他想动一动,却发现浑身似乎都僵了,一点也动不了,他想叫,却喊不出声来,那种感觉像是在梦中着魔了一般!
画中那少女浅浅的微笑这时已变成了神秘而带点邪恶的笑,但是张亚明根本已经看不到这些了,他的眼睛只是盯在一个地方,那是少女后面背景上的一个人,那一群男人中的一个,一张他非常熟悉的面孔,那人竟然就是半年前失踪的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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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8: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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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鬼
小红和小蓝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红是个胆小的女生,小蓝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生。
一天晚上,小红的爸爸妈妈都出差去了外地,小红一个人在家,这可是搬新家以来第一次自己在家过夜,外面又下着大雨!“好恐怖呀——”,小红越想越害怕。“不行,我要打电话叫小蓝过来陪我!”于是她拿起电话拨通了小蓝家的号码“小蓝吗,我是小红,你今天晚上可不可以来我家陪我过夜,我的爸爸妈妈都出差了不在家,我一个人好害怕啊!”说着说着都快哭出来了。小蓝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后说道“好,没问题,你等着我吧,我一会就到!”放下电话小红立刻就感觉到轻松了许多,想着一会小蓝就会来陪她,心里真是高兴极了,接着把家里所有好吃的零食都找了出来,就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小蓝。
时间过得很快,“咦,已经过了20多分钟了,怎么小蓝还没有到呢?”小蓝的家跟小红的家相距只有大概10分钟的路程,“按道理应该到了呀?”小红有点着急的想。“再等等吧,也许她车骑得慢吧”小红这样地安慰自己。时间又过去了快20分钟了,小蓝还是没有来,小红又开始紧张起来了,刚才的喜悦已经被这40多分钟的等待所带来的新的恐惧所淹没,“怎么回事呀!”小红实在是不敢想,不会是小蓝发生什么事了吧!!!
天哪,怎么办,“对了,我应该再给她家打个电话,问问她是不是已经出门了”她拿起了电话筒正准备拨号,突然“当、当、当”,有人敲门!这么巧!把刚刚正准备打电话的小红吓了一跳,“一定是小蓝!”果然,打开门后,被雨浑身淋透了的小蓝进来了。“天哪,你怎么才来呢,我都担心死了、紧张死了!”小红看着小蓝,她的样子真是狼狈极了。
“小蓝,真是抱歉,都是因为我害你淋了雨,快点让我给你擦擦干吧。”不一会,两个人就有说有笑了,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零食,还不时的聊一聊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刚才还紧张害怕得坐立不安的小红好象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了,真是好开心,好高兴呀!“这雨真大,小蓝,你都来了半个小时了还没有停呀,刚才我还真担心你呢!”“叮铃... ”“咦,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打电话来?”她门开心的谈话被打断了“一定是妈妈,她想知道我有没有贪玩不学习,嘻嘻...”说着拿起了电话筒,撒娇地说道“喂,哪一位呀..”可是,这一次,她没有猜对,电话不是妈妈打来的,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了,她瞪大了双眼,张的不能再开的小嘴,脸色惨白的整个人呆在了那里...
“小红呀,我是小蓝,糟糕了,外面的雨太大我的自行车坏掉了,再等我一下,马上就修好了,不要害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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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8: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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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的日子
前不久我去安拉阿拉伯了,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国度,富裕的地方,遍地都是黄金……因为阿拉伯人实在太富有,根本不把黄金当宝贝,一粒粒的任它满地撒随风扬。
安拉阿拉伯那个地方有沙漠有草原但没有高山,天很蓝,云很白,哪地方的人把白云当作最吉祥的东西,逢年过节,馈赠亲友,最普通也是最贵重的礼物就是天上的白云。
你问大家拿白云回家做什么?可做的东西很多很多的呀,做拖鞋吧,穿着特合脚,走道都不用沾泥地,遇见下雨啊,过河没桥的时候啊,你只要穿着白云拖鞋,无声无息就飘过去了,多好。
还可以做衣服做棉被,冬暖夏凉,也不用洗也不会脏,就这么简便。
你相信,总有一天,你的爱人会驾着七彩祥云来接你吗?在安拉阿拉伯,这是很平常的事,专门有一种染成五颜六色的祥云七彩飞毯,供男孩子向女孩子求爱专用的,也不贵。
男女定情就更不用说了,新婚之夜,新郎新娘睡的床都是白云做的,不过,那种床多半要用绳子系住四个角,不然啊,没准睡到半夜,一阵小风把床吹出窗外,飘到天上。这新郎新娘半夜醒来尿尿,一不留神被星星拌个大跟斗。
不是哪里的白云都可以这样使用的,只有安拉阿拉伯的黄金沙漠上空才有这种质地优良的白云哦。
可是,白云使用量大了,也麻烦,一来嘛,那国家没有高山,大家都靠爬到树上用挠钩扑捉流云,很麻烦的,什么,飞机?你别傻了,白云太轻,飞机一上天,螺旋桨产生的气流一下子就把白云吓得落荒而逃了。
这二来呢,自然界中的白云也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产量有限的,人类使用量一加大,势必造成对环境的破坏,树啊,河流啊……什么都不例外,白云当然也是这样。
不过,安拉阿拉伯人很聪明,他们已经想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了,就是人工制造。
他们发明了一种机器,很简单,也不用电也不用水,就是用一种结晶体……当然,这也是他们发明的好东东哦,结晶体放进机器里,人只要伸伸脚轻轻哪么一踩,白云就从出口那边流出来了,哈哈,厉害吧。
我离开安拉阿拉伯时,谢绝了他们送我的白云衣服白云拖鞋沙发什么的,我就要求他们送我一架制造白云的机器,诺,就是这个。
唉,可惜,咱这地方空气质量太差了,用白云制造机造出的云朵,达不到在安拉阿拉伯那种效果。
不过,好在也不会浪费,你瞧,我这就做一朵白云你瞧瞧,瞧好了,神奇吧。最神奇的是,它是甜的哦,可以吃的,你尝尝?又甜又香是吧?喜欢不?好,喜欢你就拿去,不用谢,给我一块钱成本就好了。
记住,要爱护环境,那天咱这地方的空气质量像安拉阿拉伯那儿的一样纯净时,我就可以给你们制造白云衣裳白云床了。
卖棉花糖咯,白云一样的棉花糖,一块钱一小朵,两块钱一大朵,又甜又香又好玩的棉花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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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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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通轶事
刚解放那回,人的情感还是纯洁的。越是古老的镇子受外界的影响越小,人自然也是。闻说镇子里最老的房子就是菊子家住的那间——三百多年的历史了。楼下到楼上一共住了六户人家,中间是个大大的天井,天井的中间是口有年头的水井了。青苔已经爬满了井沿。
解放后重新分的房子,李奶奶和李老爹当初是不愿意分到这里的。倒不是这房子不好,房子是很大的,干净清爽。只是一到晚上李奶奶就不让菊子随处走动,八点之前一定要回家。十点以前一定要上门窗睡觉的。菊子是乖巧的,她倒从来没有问过为什么。
大院子里最深处住的老寡妇张王氏,老太太很高寿了,今年已一百出头了。他老伴死的可早了,四十出头先一步去了。到如今张老太太已经是四代同堂了,孙媳妇挺争气,曾孙子已经五岁了。唯一不足的是老太太最近开始掉牙了,人也有点不行的样了。有年轻的问老太太岁数,老太太几年前就一直说九十多,一直说了好些年了,还是九十多。感情的岁数活大了这个可不好记……
那天中午菊子是准备上学去的,突然进院子几个带大帽的。问了房子里人很多问题。菊子是听明白了的,镇上有个小孩失踪了,最后好象有人看到是在这附近出现过。
“李奶奶,院子里的人我们都问过了,您看下还有谁家的人没在的,帮我叫出来,我们都问问。”
“小赵啊,基本都在这了,只有个张老太太,在最里面那间,一百多岁的人了,最近看着快不行了,你看还要去问吗?”
“这样啊,那算了,这大年纪,能问个啥……我们所长叫我带向您老问好,他老跟我们说以前他爹在你们家当管家的事,还有他小时候的事呢,可有意思了。”
“那都哪个年头的事了,不提它不提它!”
“那好,您忙着,我们去别处找找。”
小菊子放晚学的时候正好看到张老太太在井边洗菜刀,刀上带了点血。
“老太太,您做什么呢?杀鸡吃?”
“恩?!哦,菊子啊,是啊,姥姥我今天宰了只鸡,哎,快不行了,能吃就吃点吧,说不定明天早上还爬的起来不。”
“您为什么不搬去和儿孙一起住呢?一个人在这里多不方便。”
“我可不想讨人嫌,再说了,我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不想离开这里,我是一直住在这里的。”
菊子回家自然是要和李奶奶唠嗑的,说着说着就说到张老太太的事。
“你说张老太太在房子里杀了只鸡?菊子,你没说错吧?她都没牙了,吃的起来吗?”
“没错啊,她自己说的。”
半个月过去,那个失踪的孩子依然没有找到,不但没有找到,反而又一个失踪了。
这天菊子放学回来的时候看到张老太太是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的,嘴里还吃着什么。“嘎吱嘎吱”,菊子看老太太的手,手里一把“金枣”——我们这的一种小吃,面食,没有好牙齿咬不动——菊子想想,自己都不一定咬的动呢,老太太的牙可真好。可菊子又想,不对啊,老太太的牙齿不是掉了吗?
“哎呀,菊子回来了,吃点?”说着,老太太把手就递过来了。
菊子道:“吃一两个就好,多了我牙可顶不住。老太太,你胃口真好。”
“小丫头年纪轻轻,牙还不如我呢,呵呵。”说着老太太乐的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
菊子自然是要跟奶奶说的,说张老太太最近身体好转了,最最神气的是,她居然长了一口新牙。
“菊子,你要知道,生老病死是自然法则,老了身体会差,会垮,会掉牙,这是正常的。如果背道而走便是异常了。古书里对异常的事物怎么解释的?妖异妖异,这个妖字用得好啊。”
张老太太的儿孙们是经常来看她的,基本十天左右来一次,有时候一起,有时个别的来。小镇的太阳照常的东起西落着,只是小镇里接二连三的失踪小孩。镇里已经开始闹开了,有说是外地有人贩子来了,有说是狐妖做的,更有说是山上的狼叼走了,说什么都有。
这天晚上因为警察又来这边查问线索,自然忙乱了点。所以睡的也迟,菊子还在想着小孩失踪的事,躺在床上烙大饼,翻来覆去。突然窗外有声音传来“嘎吱嘎吱”听不大清楚,但小菊子知道应该是牙齿咬东西的声音,且是很脆的那种,哪家啊,现在还在吃东西……想着这个的时候,菊子终于睡了。
张老太太的身体是越发好了,成天的在院子里晃悠着,晒太阳,找人唠嗑,和一个半月前基本是两个人。很多人都恭喜老太太,说象您这样的肯定是上辈子积了德了,有几个有你这福气的,到老了一点不求人的,自己身体这么好,况且牙掉了居然长一口新的,这长新牙可只有小时候才有的事啊。
小孩还在失踪着,每十天失踪一个。警察们已经快顶不住压力了,所长已经下了死命令,再抓不到人,找不到小孩就报到上面去,让上面派人来协助。李奶奶那天下午去了所里,和所长在房里说了好一会话。
“你把这些符发给家里有三到八岁的孩子家,让他们在孩子床上,房间门上,还有孩子身上都贴上。”
“这有用吗?”
“有没有用,我不能保证,但试试吧。”
又到了按照估计该掉孩子那天了,在一片不安中那一天过去了。一直到晚上到第二天早上,所长一直在办公室杵着。幸好没有人来报案。
小菊子这天放学进院子没有看到张老太太,老太太今天没有出来活动,感情是这几天累了,在家歇着呢。刚准备上楼,院门口进来两个人,张老太太的孙媳妇带着儿子来看看老太太了。小孩子长的那个可爱,粉嘟嘟的脸蛋。小手指头一个个饱满圆实“真象枣子啊”不知道怎么的,想菊子就是想到了金枣上面。
小镇的夜是悠闲的,惬意而舒适;美丽的,幽静而深远。小菊子觉得奶奶最近好象在想着什么,经常深锁着眉头。菊子想我说点高兴的事情吧。
“奶奶,今天张老太太的孙媳妇来了,来看她,晚上刚来的。他们家挺孝顺的。”
“哦,你说张老太太家来人了?那晚上没?”
“是啊,来的很晚的。”
张家的小媳妇觉得老太太今天有点累了,无精打采的。她做了点饭菜和老太太吃了便坐下聊些话儿。
“儿啊,你来就来,这晚上的你把小家伙带来做什么?快回去吧!”
“都晚了,我们今天来就没打算回去,今晚就在您这里歇,明天再回去。晚上让小家伙跟您睡好了,您也好久没看到他了,他也想老祖宗您呢。”
张家小曾孙叫国兴,国兴睡到半夜时分听到床那头老祖宗处传来嘎吱嘎吱的声音。
“老祖宗,您在干嘛啊?吃东西吗?”
“是啊,老祖宗饿了。”
“您吃什么呢?”
“金枣。”
“好吃吗?我能吃吗?”
说着国兴已经从床这边爬到了床那边,但是国兴看到的是老祖宗在咬自己的手指头,咬的嘎吱嘎吱的响。老祖宗舔了舔舌头,拿起国兴的手放在国兴的嘴边。
“吃吧,这是你的金枣。”
“这是我的手指头啊。老祖宗,您搞错了吧?”
“没错,你看老祖宗的。”
说着把自己另只手的手指头也嘎吱嘎吱的咬了下来。小国兴想老祖宗怎么不疼呢?难道手指头真的能吃?可是吃了不是没了吗?正想着,老祖宗的手指头就突然长了出来。
“看看,老祖宗说没事吧。小乖乖,把你的让老祖宗咬一口怎么样?”
小国兴听着话的时候手已经被老祖宗拿起来放在了嘴边,然后小国兴听到了“嘎吱”一声,接着是痛,一种揪心的痛。吓傻了的国兴“啊”的一声大叫起来。
这一声整个院子的灯亮了起来。李奶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菊子那里。
“菊子,今天张老太太家来了几个人?”
“两个,还有个小娃娃。”
李奶奶下楼后把大伙都拦在了一起,然后自己进了张老太太的屋子。进去后里面的响动很大,大概五分钟后突然停了,死一般的静,站在屋外的人被这种静快压的透不过气来了。突然的又大声响动起来,很激烈的,然后又安静下来。
李奶奶走出来的时候身子很虚弱的,一出来就扶着墙坐了下来。
“你们谁都不要进去,去个人把老所长叫来。”
老所长是连滚带爬的走了进来,然后跟李奶奶一起走了进去。
小国兴躺在地上,只有一个躯干了,头和四肢都没有了。脖子和四肢接口处有清晰的牙印。张家的孙媳妇脑袋裂开躺在桌子边上。屋子中间一滩黑血。
“所长啊,那小媳妇是从后面抱住了她,不然我可就出不来了。也正是她被抱住才被我的镜子照到了。脑袋被打开了还抱的死死的。这个老太太已经不能算是人,但也不是鬼,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老所长,这里的情状不能让人看到,你知道我的意思了。”
“哎,看到儿子变成这样,也难怪她有那样的力气抱住她。那个,她被您制死了吗?”
“我不知道。只剩这滩血了。其实我本不想搬来这里,但我知道这里是阴阳间,这里的地穴位置不对,就是所谓的灵气太重之地,容易形成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住这里的人如果不注意,容易出很多事情,你也不要想着把这里拆了,那没用,你拆了这里,那些东西会搬到别的屋子的。有人住反而好些,用人的阳气还能压一压。”
老所长闭门三天才写完这案子的报告,实在是不好写。
那天所里吊来一个新同事。新人报道总要积极点,所以他做到很晚,又主动加班。下班后已经很晚,走到弄子深处时看见有个老太太蹲在地上,老太太抬头对着他笑了:“吃金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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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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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宿舍的灯
在我们807对面有一间空置的寝室,没人知道空置的原因。
我们学校的住宿条件很差,地方脏乱不说,寝室还小得可怜,你可以想象一下,八平方米住八个人是什么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宿舍里居然还有寝室空着,这,正常吗?
为此,整栋楼的学生都怨声载道,我和室友们也天天跑到管理员阿姨那去倒苦水,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听着。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那件事,所有的怨言都消失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也许是天气太冷的缘故吧,12点以前楼道里就空无一人了,我也缩进被窝里,关掉灯与室友们开起了卧谈会。
谈着谈着大家都困了,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准备进入梦乡。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那脚步声很轻,很缓慢,从楼道向这边走过来,越来越近。
我也没在意,心想可能是谁刚去上了厕所吧。不过往常去上厕所的同学因怕冷都跑得很快的,像今天这样慢慢腾腾地倒不多见。
不过管他呢,人家是跑是走和我有什么关系?还是快睡吧,免得明天早自习又迟到。
我这样想着,闭上了眼睛。
突然,那脚步声停了!就停在我们寝室门外!
不,不对,不是我的寝室!是我们对面的806寝室!
接着,外面响起了轻微的钥匙开锁的声音和关门声,想必是那人进806去了。
这么晚了,会是谁?管理员阿姨吗?不,不可能,我住进来这么久还没见她进去过。那么——难道是学校又安排什么人住进去了?
太过分了!我怒火上涌。我们住宿条件这么差,这么拥挤,也不帮我们解决解决,现在倒让她一个人住一间寝室!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我倒要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能力独占一间寝室!
我轻轻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门,只见806的灯果然开着,只是在一个劲儿地闪,可能是接触不良的缘故吧。
我上前敲了敲门,没有人回答,再敲了敲门,还是没有人回答,我火了,道:“有人在吗?请开一下门好吗?”
我话音刚落,806的灯就一下子灭了,我一惊,心想你也太目中无人了,今天太晚,闹起来怕不好看,等明天早上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这样想着,我狠狠地瞪了806一眼,转身回屋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跑到管理室质问管理员阿姨,她听了之后脸色变得惨白,用惊恐的眼神死死盯着我,说:“你……你真的听到脚步声,看到806的灯在闪?”
“是……是啊,怎么了?”
“是不是在午夜12点之后?”
“是……是啊。”
“不……不可能,这这怎么可能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你……好吧,我就告诉你,不过你听了可别害怕。”
“害……害怕……”
“三年前,806住了四个女学生,其中一个叫阿慧,不仅人长得漂亮,学习也很刻苦,每晚都过了12点才从自习室回来。我们见她这么努力,也都给她开绿灯,让宿舍楼的门一直开到午夜之后。”
“那后来呢,阿慧她怎么了?”
“死了。”
“死了?”我惊呼。
“死了,就在三年前的冬天,就像昨天那么冷,她也是12点后才回来。那天806的灯坏了,开关漏电,室友们忘了告诉她,她又有心脏病,一开灯心脏病就犯了,死得好惨。我到的时候她的室友都昏了过去,她的眼睛瞪得好大,那灯啊,就这样一闪一闪——”
“不——”我惨呼一声,连滚带爬地逃了出去。
从那以后,再没有人吵着要住806了。
午夜12点过,管理员阿姨在走廊里巡视,她的脸上带着胜利者的微笑。
其实,806里存放的是她的一些物品,那些东西来路不正,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就利用三年前的一场意外编了个天大的慌言,昨晚那脚步声是她发出来的,灯也是她打开的,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吵着要住806的人吓跑,没想到进行得这么顺利。
她得意地笑了,这时,背后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她一惊,转过头,却没有一个人影。
“谁?”她问。
没有人回答。
突然,806的灯一下子开了,那灯一闪一闪……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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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9: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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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老鼠
储师傅生在桂林,大半辈子没离开过这座小城,他总说,全世界的人都想到我们这里来,我何必要去他们那里去?
五十岁那年,储师傅突然要办签证去美国了。
其实,早三十年我就该去美国了,如果不是因为一只小老鼠。储师傅这样告诉大家。
八十年代初,储师傅所在的无线电企业与美国人在深圳办了一家合资企业,厂里选拔优秀技工到深圳工作,储师傅也在备选中。
那时小储刚刚二十出头,活泼好动,桂林方言“储”字的发音与“鼠”字相同,大家都管他叫大老鼠。
另一个姓储的青工,因个子年龄都被储师傅小一些,被叫做小老鼠。储姓不多见,两人以姓氏投缘,做了好朋友,上班下班,洗澡看电影,两只“老鼠”形影不离。那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代。
两人也被一同选上了赴深证名单。临行前,厂里召开动员大会,老书记发表了一篇又臭又长的演讲。
那时候厂里没有礼堂,全厂大会都在旧仓库里举行,也没有椅子,有小板凳的自己拎个小板凳,没小板凳的找几块砖头摞起来一坐。
储师傅听不进领导的啰嗦,找了根草棍在地上瞎划,正百无聊奈,突然有一只小老鼠爬过他脚边。
那是一只胎毛未褪的小乳鼠,不知为什么爬出了鼠窝,慢慢吞吞,很艰难地向前爬行。储师傅童心大起,他伸手捏住老鼠尾巴,冷不丁一下放进了坐在前面的青工——就是他最好的哥们“小老鼠”——的衣领中。
那小子伸手一掏,捏出一个小肉团,顿时惊得跳起来哇哇乱叫。
会场一下炸开了锅。
老书记弄清情况后,怒不可遏,当场勾销了“大老鼠”赴深圳的资格。
“小老鼠”到深圳工作了两年后,厂里与美方劳务合同到期,美国老板从熟练工人中挑选了十多人,带到底特律继续工作,“小老鼠”便因此去了美国。
再以后,“小老鼠”在美国走了桃花运,娶了一位美国寡妇,于是搬到纽约定居下来,据说两口子共同经营着一家小商店,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大老鼠”的日子就没哪么好过了。
三十年来,储师傅经历了工厂从兴旺到衰败的全过程,没到五十岁就下了岗,老婆体弱多病,孩子上大学又欠一屁股债。
就在储师傅感受着人生最低谷境遇时,一个好消息……或者说坏消息从大洋彼岸传来。
“小老鼠”死了。
“小老鼠”本是农村孤儿,招工进城后,一直得到“大老鼠”照顾,定居美国后,也时常与储师傅保持着联系。
去年,比“小老鼠”大五岁的美国太太病死了,两口子膝下无儿女,“小老鼠”心情一直很郁闷,几次表示要回国,但又受妻子嘱托要把小店经营下去,所以迟迟下不了回国决心。
前几天,“小老鼠”不幸出了严重车祸,当场死亡。
美国人都有早早立遗嘱的习惯,律师打开小老鼠的遗嘱后,马上给大老鼠打了越洋电话。
遗嘱指定大老鼠为全部遗产继承人。
那是一爿“火花纪念品”商店,专门为火花爱好者提供收藏品。火花就是火柴盒商标,全世界大约有三千万人热衷于收藏火花或火柴盒,
“储先生的藏品是他亡妻前夫花了两代人心血收藏的,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其中不乏绝版珍品,仅一套的1923年版迪斯尼米老鼠诞生纪念版,市场拍卖价格就已经达到六百万美元。”律师在电话中解释说:“储先生在遗嘱中没有限制你对遗产的处置权,也就是说,您可以变卖这些藏品,您需要执行的义务有两项,一是到美国来亲自为储先生选定坟地并组织安葬,二就是,就是要收养他的遗留的宠物——一只小仓鼠……我已经为您准备好赴美签证的一切文件,请尽快到北京办理手续,我在纽约恭候您的到来……顺便问一声,在您到来纽约之前,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呃,有的,律师先生,您是中国人吧?”
“是的,第三代华侨。”
“那太好了,您应该懂得怎么设灵堂吧?请为我兄弟在家设一个灵堂,记得点上一盏长明灯。”
悲喜交集,喜大于悲,因为喜从天降。
消息传开,亲朋好友都为储师傅高兴,送行的酒席摆了一桌又一桌。
满载祝福,储师傅生平第一次坐上了火车。
两天后到达北京,刚在酒店安顿好,律师的越洋电话又来了。
“储先生我很抱歉的通知您,发生意外了——前天晚上,已故储先生的商店发生火灾,事故原因现已查明……呃,按照您的嘱托,我为已故储先生在商店内设置了灵堂,并点上长明灯,不料半夜宠物仓鼠逃出笼子,打翻油灯,酿成火灾。
“火灾对您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已故储先生的收藏品全部付之一炬,估价在一千五百万美元之内。
“目前,您如果到美国来,还可以继承已故储先生遗留的房产以及车祸后的人生保险费用,不过,同时还得应付邻居因火灾遭受损失而对您提出的起诉,估计这场官司胜算不大,您将不得不变卖房产赔偿邻居,您可以用已故储先生的保险金支付葬礼费用,同时,已故储先生的遗留的少部分现金将作为我的律师费用,您办妥这一切后,也许会身无分文,当然,我会为您申请难民资格……我在纽约恭候您的到来。”
储师傅在酒店里傻呆呆地趟了两天两夜,最终,没去美国大使馆办理签证,他退掉机票,回到桂林。
从此以后,储师傅性情大变,整日郁郁寡欢,去年我回桂林见到他时,头发全白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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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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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亮
我女儿从小与我们分床睡。
女儿很听话,每天晚九点,都在听完我给他讲的一个故事后,准时熄灯睡觉,从不吵闹。
女儿四岁那年一个秋夜……记得那晚月色很好。月色透过窗户,打在女儿床边的墙壁上。
每晚临睡前,我都要进儿子房间检查一下,看看小家伙有没踢被子,那天晚上,我例行检查,一摸被子,竟然是空的——女儿不见了。
我把孩子妈妈叫起来,阳台客厅书房,找遍了屋子每个角落……最后在女儿床上找到了她。
小家伙躺在自己被子里,睡得好好的。
我和她妈妈面面相觑,莫非,咱俩神经一起出毛病了?
女儿五岁那年,我和他妈妈离婚了。
女儿将跟他妈妈到万里之外的另一个国度定居,临行前夜,我给女儿讲最后一个故事。那天我讲的是嫦娥奔月。
听完故事,女儿对我说:“爸爸,月亮上没有广寒宫,也没有嫦娥姐姐没有小白兔。只有一座座高山和一个个大大的园坑。”
“哦,你怎么知道的呢?”我有些惊讶,也有些凄凉,女儿果然长大了。
女儿欠起身,把最嘴巴对着我耳朵瞧瞧的说:“我告诉你吧,我经常到月亮上玩儿去的。”
“是吗?你怎么去的呢?”
“呐,从这里爬进去就好了。”女儿指指墙壁。
结婚前初装修房子,我特意预留了儿童房,我给孩子将装修房间装修成船舱的模样,窗子改造成圆形玄窗,所以,月光打在墙壁上,是一个圆形光斑。熄灯后看那光斑,真的很像一轮明月。
“你不信啊?爸爸?”孩子望着我的脸,看出我的怀疑。“来,我带你进去玩玩。”说着,小家伙一骨碌爬起来,往光斑里爬过去。
千真万确的,孩子爬进墙里的白光里了,还探出身子来冲我招招手:“爸爸,快来啊。”
我向墙上一探手,真的,双手丝毫没有受阻隔的感觉。
一纵身,进去了。
或者说,出来了。
我跟着女儿进入了一个宽阔无比的空间,头顶蓝色苍穹,银河缓缓流过长空,脚下是荒芜的土地,布满了大大小小高高低低错综复杂的环形山,抬头可以清晰的看见太空中的不同星系。浩瀚无垠……真的我们已经置身月球,以往只在电视电影里的月球表面,现在真实的被我踩在脚下,梢一用力,整个人就飞了起来。
我和孩子在月亮上玩了很久,才回到房间,没多久,乌云就遮住了月亮,月光也随之消失了。
孩子离开后不久,我卖掉那幢旧房子,也离开了家乡。
临行前最后一夜,月色也很好,我想起了女儿房间墙上那轮明月。
孩子的床早已空空荡荡,明月依旧挂在墙上,我爬过去,从光斑中探出脑袋看了看外面,月球表面景色依旧。
我试探这在墙上摸索,竟然让我摸到了月亮的边沿,我没费多大力气,就把月亮整个取了下来,薄薄的一大块,很柔软很轻巧,我把月亮折叠起来,放进了行李箱中。
那晚上,我睡得特别踏实。
第二天,我提着装满月光的行李箱离开了那幢屋子。行李箱并没有因为装进了一轮明月而加重分量。
在机场过安检时,出问题了。
工作人员告诉我,你的行李箱太潮湿了,不适合托运。
我打开箱子一看,天哪,箱子里居然满是蓝色液体,我的书,衣物和日用品全被浸泡在水里。
月亮,无影无踪。
我只好扔掉行李箱,空着两手登上了飞机。
飞机起飞后,我在晴空万里的蓝天上,看见一轮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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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9: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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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 爸
那一年我五岁,那是我记忆中阳光最明媚的一个清晨。
朝阳拉长了路边树影,也拉长了我和爸爸的身影。
树影不会动,我和爸爸会动,一大一小两辆自行车的影子,穿梭在原野上。
一同穿梭的,还有我的小碎花裙子,还有我和爸爸的笑声。
通往湖边的小路。树影越来越稀少,最后只剩下我们的车影。
终于又看见一颗小树。我们在树下停放好单车。
我要爸爸抱。爸爸只是弯腰亲了我一下脸蛋,然后转身走下沙坡。
沙坡下面是水岸,岸边停泊着一叶扁舟。
看看船,再看看我,爸爸飞快跑上坡顶,一把将我抱住,紧紧抱住,然后高高举到头顶上。
……然后将我放在树影下,转身,走向小船。
朝阳拉出的影子,变短了。
小船离岸,划向太阳,月变越小,最后缩成一个黑点,融化在阳光波影中。
那一年我五岁,那是我记忆中阳光最灰暗的一个清晨。一阵风吹走了我的爸爸,一阵风吹空了我的世界。
我站在树下看湖水,世界只剩下树影沙坡水面和我不足三尺的身影。
我记住了那颗树,曾经系过小船的树,在以后很长很长的岁月里,我不断骑着自行车来到这颗树下,眺望湖水。
自行车轱辘越变越大,我的身影越变长,当我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小树长得比我更高,高得可以够到天。
天与湖,依旧是一片——空空荡荡。
我长大了,有了伙伴陪我一道骑车来看湖。
我恋爱了,有了爱人陪我一道骑车来看湖。
我结婚了,我有了孩子了,我们一家三口骑车来看湖。
我们一家四口,骑车来看湖。
水岸逐渐退离树影,沙滩被岁月拉宽变长,芦苇变成荒漠枯草,我的身影也随之枯槁。
孩子们都长大,远去,孩子们的爸爸,最终也失去了骑车郊游的力气。
太阳依旧每天升起,无论阳光明媚还是灰暗,我用生命的最后力量,继续我的湖畔之旅。
通往湖畔的小路,被沙土掩埋。
我知道这条小路已经不再适合骑车,我推着单车勉强走到那颗树下,我走下沙坡时,车身在我身后倒下。
我回身扶起单车,就像当年爸爸回身拥抱我。
再再转身,单车再倒下。
沙土侵蚀了驳岸,霸占了湖水,在松软漂浮的沙粒中,自行车没有立足的地方。它只能不断在我身后倒下。
我走下沙坡,我走进荒漠,那曾经绿水碧波的地方,留下我的脚印,如同血痕。
芦苇枯丛中,一叶扁舟,倾斜在草丛里,半掩半埋在沙土中,船帮上布满被晒死的青苔。
“爸爸……”我低低叫了一声,缓缓躺在船帮环绕的沙土上。
船帮挡住了风,那是爸爸的小船,沙土松软舒适,那是爸爸的怀抱。
“孩子……”风中飘过一声呼唤,那是爸爸的声音。
我坐起身张望,看见沙漠中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但我还是迅速起身,像那身影奔去。
我不敢相信我的身体,竟然能在那一瞬间,恢复了青春活力,沙土不再成为我奔跑的阻碍,我轻松地走到那身影前面。
不错,是爸爸,我的爸爸。
我们拥抱在一起。
五岁的我,和我的爸爸。
十六岁的我,和我的爸爸……
一生的我,和我爸爸的一生都化作眼泪。
泪水,浸湿沙土,蔓延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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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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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嫂推着小车卖番薯
汤嫂没想到自己会下岗。
18岁进杭州城,在乌亮广告策划公司做清洁工,一干十五年,期间目睹了公司从一间小出租屋扩展到一幢摩天大楼,最后轰然倒闭的全过程。在这期间,汤嫂也成功地把自己的户口农转非。
失业以后,汤嫂才知道,在当今这个年代,拥有城市户口只意味着自己失去了土地,一旦失业,连回乡务农的活路都断了。
作为一个临时工,失业后的汤嫂得不到任何补偿,作为工人老汤的妻子,初中女生的母亲,失业就意味着从此一家三口吃不饱饭。
汤嫂在杭州大街上转了三天,终于找到一项本小利大的活路——推着小车卖烤番薯。
小时候在农村,汤嫂掌握得最娴熟的一门手艺就是偷地瓜、烤番薯。
大街上,烤番薯小车数不胜数,番薯都是一样的番薯,烘烤技术都是一样的技术,你花三元钱买一块吃,味道不会有任何区别。
汤嫂烤出的番薯不一样,首先是香气格外浓烈,隔着两条街,你都闻得到那股特殊的香味,焦熟带甜,令人垂涎。
有一年暴雨成灾,雨水浸泡了汤家的番薯地,暴雨过后,小汤嫂跟爸爸去地里挖番薯,发现一只野蜂巢穴被大风刮落到水里,蜜汁渗透了番薯田,那一回,挖出番薯回家用火烤,考出的香味特别不一般,番薯皮的表面烤出一层糖泡泡儿,咬一口,焦酥甜脆滑,别提多好吃了。
如今,汤嫂将待烤的番薯先用蜂蜜水泡过,阴干再煨炉,一家伙烤出了杭州城里一道闪亮的品牌。
你别小看这小小的番薯推车儿,一个月下来,收入比老汤上班工资高出好几倍,于是,老汤也辞职下海,也推着小车开了家“分店”,两口子一块儿上街,雇了个小鬼在家帮洗番薯,泡糖水。
两口子的小车一个定点在西湖边,一个定点在学校附近,都是人流量大的地方,汤嫂在广告公司干了十几年,耳熏目染了许多营销策划之类的小常识,逐渐不满足与只卖几只烤番薯,她到小食品批发市场找来集中番薯干、炸薯片之类的包装小食品搭着卖,搞起了番薯系列产品销售。
在然后,汤嫂脑子里有冒出经常听到的一个词儿“品牌战略”,她又打算尝试一把。
她找到一家不大不小的,专做包装番薯干的企业,提出自己的品牌计划,那老板顿时与她一拍即合。
汤嫂的计划是,工厂开发一种仿糖藕薯干,即将番薯切成圆片,扎出窟窿眼,看上去与莲藕片一模一样。扎眼落下的番薯渣还可以打成粉做成炸薯片。
西湖是一个荷花世界,到西湖的游客都愿意买点西湖糖藕片吃,番薯糖藕片别有风味,价格比真莲藕便宜一半,产品一面市,立马畅销。
汤嫂得到了产品的独家经销权。
汤嫂的品牌推广计划简单易行,他找到全市所有的烤番薯推车贩子,出钱让他们把大圆筒型烤炉外表刷上“汤嫂牌”仿糖藕薯干的品牌商标。
小贩们得到的好处是,可以获得低价进货,顺带零售,增加收入。
“汤嫂牌”薯干一炮走红,汤嫂也由厂家的销售代理跃升为股东,最后晋升“汤嫂薯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有不测风云,一夜暴富者多半也需要多年努力积累,但一夜坠落,真的只需要一夜功夫。
就在公司开始贷款征地扩大生产规模的时候,有顾客投诉,在食品包装袋里发现一只死苍蝇。
接下啦,卫生检疫部门通过抽查,认定汤嫂牌薯干农药与防腐剂超标。
一夜之间,品牌臭了,产品开始大量积压……
变卖厂房还清贷款后,汤嫂被打回原型,重归下岗女工行列。
农村长大的孩子都有个倔劲,汤嫂竟然又推起了小车卖番薯。
汤嫂对自己东山再起信心十足,因为她还有一张王牌——蜂蜜水泡番薯的秘方。
不料,再次推车上街头,汤嫂发现世道大变样了。
全杭州城每辆番薯推车的烤炉里,都散发着蜂蜜烤番薯的焦甜味儿,所有烤炉外壳都换上了一个叫“泡沫糖”的新商标。
烤番薯顺带零售“泡沫糖牌”泡沫番薯干——一种根据蜂蜜水泡番薯远离炮制的新产品,每一块番薯片上,都浮起一层糖泡沫,诱人开胃。
追查开发产品的人,竟然就是当年汤嫂雇佣来替他洗番薯泡糖水的那个小鬼。
后生可畏,堤防你身边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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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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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鬼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大城市的郊区……
林和强都是01届的新生而且在同一寝室,刚进校时感觉还不错,虽然是郊区但教学楼、宿舍都是全新的,可久了后觉得寝室里太吵了,没什么学习氛围,尤其是室友买了台电脑后更不得了,于是两人决定到外面租房……找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有眉目了,在高沙村的一幢四层楼的名房里,他们租了二楼走廊最底间,价格便宜阳光充足,而且隔壁就是二楼唯一的厕所,本来是挺方便的,不过房东却把那厕所用大锁锁了说:“里面的水管坏了,要用厕所到一楼。”
两人没法就这样住了下来。住了段时间两人感觉不错,和周围的人也都混熟了,就是住在楼梯口间的婆婆不和他们说话,他们也不在意,老年人大多这样的,唯一遗憾的就是那最近的厕所不能用,跑上跑下的上厕所还真够累的,于是两人把那大锁给撬了进去一看,马桶、水槽、淋浴喷水龙头一应具全啊,也没发现什么坏的地方都可以用啊,两人大骂了房东骗人后就用起了那厕所。
当天晚上,两人洗完澡就趴在桌上看书了,看到11时隔壁厕所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强就对林说:“瞧,我们刚开放的厕所就有人在用了,大家都方便了嘛,明天肯定有人会谢我们的。”林正看的认真只“恩”了一声,两人看到12点真的撑不住就想上床睡了,可厕所里还有人在洗,林埋怨了句:“谁啊,那么晚了还洗,强,你去瞧瞧。”强瞅了眼已躺在床上的林说道:“你小子就懒,会是谁啊……”
说着已来到厕所门口,推开了半闭的门“~~吱~~~”一声,强吓了一跳“该死的耗子,半夜出来吓人!”厕所里没有人,只有水龙头开着,强骂了句“TMD”就把水龙头关了,回到房里林还没睡着问道:“是谁在洗啊?”强闷声道:“没谁,不知谁这么没公德,水龙头也不关。”说完倒头就睡。睡到三点,两人被~~哗哗~~~的水声给吵醒了,林揉着眼睛不满道:“搞什么啊,让不让人睡觉啊,强,你刚才关了水龙头没啊?”
强穿了一只拖鞋道:“关上了啊,怎么搞的……”睡眼惺忪的来到厕所门前,推开门,“TMD,火大了,谁啊,开什么玩笑啊!!”只见那水龙头又独自~~哗哗~~~~的流着,强忿忿的关上龙头,转身想走,忽然“轰隆”一声,是马桶冲水的声音,强“妈呀”大叫着跑回房里,林坐在床上瞪大眼看着他:“鬼叫什么啊?怎么啦?”
强喘气答道:“真的碰鬼了啊,马桶自动冲水啊,吓死我了啊!”林白他一眼:“神经啊,房东不是说水管有问题嘛,怎么会有鬼,睡啦!”强经过刚才事后怎么也睡不着了,而林却起了鼾声,迷迷糊糊间强听到了歌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好象唱的是嵊县那边的越剧,那声音从厕所里缓缓飘到他们门前,强吓的全身发抖,而林的鼾声也早停了正轻轻喊着强:“强,你听到什么没有?强!”
强哆嗦着答道:“听到了,别出声啊~~~”渐渐的没声了……
两人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两只“大熊猫”就去上课了,上的是写生课郊外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很快两人便把昨晚的事给忘了,可晚上回到房里又想起昨晚的事,两人一商量决定洗完澡早点睡,于是两人看了会书10点就上了床,刚躺下强忽然问道:“林,你刚才洗完澡有没有关水龙头啊?”林道:“关了,你别疑神疑鬼的了,睡了。”睡到了11点,强忍不住了,坐了起来望着林,林很无奈回看着强说道:“我真的关了的,要么你去看看。”
强瞪大眼:“什么!!还叫我去,这回打死我也不去了,要去你自己去。”
显然两人又听到了隔壁的~~~哗哗~~~~声,强镇静点说道:“别管了,睡吧!”
两人同时躺下用被子盖住了脑袋,也不管天热闷了一身汗也不在乎了。迷迷糊糊又听到了歌声“~~~人去楼空空寂寂,~~~旧日恩情情切切,忆往昔,往昔夫妻甜似蜜,忆往昔(呀),往昔夫妻似胶漆。~~~~”唱的是越剧《人去楼空空寂寂》的选段,两人听着那歌声飘过去飘过来,经过他们房门时总要停一下,“死就死了!”,强下床蹲到门口隔着门缝往外瞧,林也来到了旁边瞪大眼从门缝外看,那歌声又慢慢飘过来了“~~~人去楼空空寂寂~~~……”两人摒住气,握着对方的手已经全是汗了,忽然一个红影一晃而过,“啊!”两人轻呼,都赶忙捂住了嘴,他们想再等她过来看个清楚,可那晚就那么安静了下去,连~~哗哗~~~声也没了。
第三天晚上,两人已经有了准备,有时好奇往往会压下恐惧,两人打算今晚无论如何也要看个究竟,强问林:“你说今晚会不会来啊?”
林答道:“难说!来了你不怕啊?”“当然怕了!”强怒道,正说着,那歌声又飘来了,两人齐齐蹲在门口地上,这次他们看到了,那红衣女子惨白的脸,拖着长长的舌头,眼突突的,正对着他们的门痴痴的笑,两人吓的瘫在地上,强飞速的爬到床上抱起棉被就盖,抖了好一会听到没什么动静了,就慢慢把脑袋探出,却见个黑影站在眼前“啊!!!”强大叫,是林,强看清了,“林你站在我眼前干吗啊?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啊!?”林却没反应只怔怔的盯着强,强感到不对劲了,慢慢的往后退,林“嘿嘿”冷笑,笑的强毛骨悚然,“你不是林,你是谁?”强大叫道,“嘿嘿,我也住这里,嘿嘿~~~~~~~~”林忽然倒下了,没反应了,强吓坏了,一把抱起林摇着,林被摇醒了莫名其妙的看着强:“干吗抱着我?你想干吗啊?”强被弄的哭笑不得,“我想抱着你啊,死小子刚才怎么了你……”
林尽量回忆着,“哦!!!我和那女鬼对了眼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强弄明白了是鬼上身。
接下来的日子就难过了,那鬼说过她也住这里,他们就四处打听这事,结果没人知道,大多人也象他们那样刚住进来没多久,正当他们回房时,那老婆婆叫住他们:“小伙子,过来~~婆婆告诉你们件事了。”两人奇怪这婆婆平常都不理睬他们的,今天却主动和他们说话了,连忙走了过去,婆婆闭上眼慢慢说道:“你们住的房几年前住着对从外地来的小两口,本来也和和睦睦的,可后来那男的就在外面搞上了个有钱的女的,就把老婆给扔在这里了,唉~~~~~后来那女的想不通,在一天晚上,到隔壁的厕所用她老公的领带上吊自杀了,作孽啊~~~还穿件红衣服上吊,唉~~~~~”两人这才明白,这可怎么办才好,那女鬼分明是缠上了他们,婆婆好象看出他们的难处就说:“在离这里不远的上沙村有个小庙,那里有位万字仙,你们不妨去叫他来看看。”
两人没法,虽然有点半信半疑但没别的办法,硬着头皮将那万字仙请来了,万字仙一来便在他们门上写了个鲜红的“万”字,再看了看说道:“谁让你们把厕所给开了,那女鬼缠上你们了,这”万“字能保那女鬼进不了门,可到7月14那天就难说了,你们尽快给她送礼!”“啊?!!送礼?怎么送啊?送什么啊?”两人齐呼道,万字仙无奈的摇摇头:“你们两个娃啊,闯祸了啊,送些她生前喜欢的东西给她,到花圈店去找,什么纸彩电、纸冰箱……烧几样给她。”两人没法了,只好到花圈店把能烧的都烧了给她,可那天晚上,到了11点歌声又来了,还有“嘿嘿嘿嘿~~~”的冷笑声,两人吓的不行但想起门口那“万”字总算心安点,早上起来课也不上了,直接找那婆婆问:“婆婆快告诉我们那女人生前最喜欢什么东西啊?”
婆婆又闭上眼睛,想了半天:“我记得,有次她和她老公吵嘴让她老公少抽几包烟,她想存钱买台收音机,听说那女的很喜欢听越剧啊~~!”
两人恍然,忙不迭的谢婆婆,到了花圈店,两人挑了台特大的收音机烧给了她。
当天晚上,那女鬼就没再出来,两人很兴奋终于过去了,就这样过了些日子,快期中考了,两人忙着准备考试,女鬼的事也淡淡忘却了……
就在考试前的那晚,两人很早上床了准备明天有个好精神,可到了12点时,歌声又来了而且比前几次都清晰,歌声到他们门前停了,两人大气也不敢喘,幸好还有那“万”字,突然门“啪啪啪~~~~”的响起,门缝里也流进了不少红色的水,两人撑不住了,抱在一起,强哆嗦的问到:“今天几号啊?”
林瞪大眼:“7月14!!!!”突然门窗都震了起来,门轰的一下开了,那女鬼就站在门口,长长的舌头挂在外面,眼睛凸着,“嘿嘿嘿嘿~~~~”阴阴的笑着,两人哇哇大叫~~~~强大叫:“我们送了那么多礼给你了,你还来缠我们,你到底要我们送什么啊?~~~~~”
那女鬼阴阴的笑了笑,说了一句让他两永生难忘的话:
过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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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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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衣间的秘密
这是在某一对夫妇去香港游玩时发生的故事。
一对夫妻不知不觉走入了全香港治安最坏的地区的一家店里,妻子对店里的衣服样式十分喜欢,随后就进入试衣间试衣。可是,先生在外头等了又等,却不见妻子出来。由于实在是等太久了,所以先生开门进去找她,可是试衣间里早已空空如也。他吃惊地向店员询问妻子到哪里去了,可是店员们却好象是串通好了一样,都说没有看见,并坚持根本没有象他妻子这样的人来过店里。因此他只好请当地的警察协助搜索这家精品店,可是却一无所获。后来他又一个人找了一段时间,直到他的签证到期。最后不得已他就在找不到妻子的情况下回国了。
之后经过了一年…他向公司请了一段长假,再一次回到香港去找他的妻子。他带着妻子的相片走遍香港的大街小巷,但这次仍是一点线索也没有。终于假期就要结束了,他身心疲惫地开始考虑要回国的时候,有一天无意间经过了一间珍奇小屋。小屋的看板上写着:达磨(不倒翁)虽然他对珍奇事物并不感兴趣,但由于连日疲劳他想让自己改变一下心情,加上看板上写着达磨的文字也引起他的兴趣。最后他决定进去瞧瞧。但是他不该进去的!因为珍奇小屋里面展出一件令他惨不忍睹的东西…
小屋里的舞台上有一位手脚都被切断的全裸女性被当成花瓶一样摆在那里!这位女性的舌头已经被拔掉了,不断发出奇怪的呻吟声。看到这么恶心的东西真令他恨不得马上拔腿就跑,但不知为什么他心里感受到一股奇怪的气氛,于是他又重新仔细看那女人的面孔…没错!这女人正是他一年前失踪的妻子。后来,他向当地的黑道支付庞大的赎金换取妻子的剩下的躯干。但一切都太迟了,他可怜的妻子早就已经疯了。现在她还住在国内某家医院,继续不断地发出奇怪的呻吟声…
最近有人告诉我,他的朋友在晚上听到门口有婴儿在哭,不过当时已很晚了,而且她认为这件事很奇怪,于是她打电话给警察。
警察告诉她∶“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开门。”这位女士表示那声音听起来象是婴儿爬到窗户附近哭,她担心婴儿会爬到街上,被车子碾过。
警察告诉她∶我们已派人前往,无论如何不能开门。
警方认为这是一个连续杀人犯,利用婴儿哭声的录音带,诱使女性以为有人在外面遗弃婴儿,她们出门察看。
虽然尚未证实此事,但是警方已接到许多女性打电话来说,他们晚上独自在家时,听到门外有婴儿的哭声,请将这个消息传给其他人,不要因为听到婴儿的哭声而开门。
以前听说大活人现场失踪,后来被卖到马戏团、被卖器官什么的,只当是天方夜谭。
结果真的看到发生在真实中的恐怖故事。
事情是同事群发邮件告知的。她的朋友,简称小A吧,上周和两个女孩子,简称小B和小C,去逛罗湖商业城。
罗湖商业城是深圳假货集散地,龙蛇混杂,紧靠深圳火车站和香港的罗湖口岸,人流量非常大。
话说小C内急,就去上卫生间,小A和小B在洗手间外面等。等了很久很久,还是不见小C出来,两个人有点奇怪了。于是两个人进去催她。谁知道进去一看,人影全无。两个人倒竖一口冷气,打手机也没人接。一个大活人,难道就这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了?于是赶紧报警。
警察来了,问情事情经过以后,说了一句令人无比毛骨悚然的话,“你们有没有看见其他可疑的人进去?”,两个人再三回忆,没有。因为不可能带着一个活生生的100多斤的人出来,而她们不注意。这时候小A突然想起来,其间有个清洁工打扮的人,推着一辆清洁小车进去、接着又出来……
警察告诉他们,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现在深圳警方初步怀疑一个犯罪团伙,有组织地在管理疏松的低档商业城,利用人们,尤其是女性对清洁工没有防范意识的心理,进行有组织地绑架、贩卖人体器官犯罪。别忘了,罗湖商业城离香港和深圳火车站有多么地近。现在已经几天过去了,那个可怜的小C姑娘,仍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的同事说,小A,也就是我同事的朋友,仍在等小C的消息。但是很可能,也许如果幸运的话,活着的小C会被扔在哪个角落,只是失去了她的肾,但是,更有可能的是,也许再过几天或者几个月、几年,小C的头颅和躯体、四肢会在深圳的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堆被人发现。如果看到这个发生在身边的活生生的恐怖事件,请转告身边的女性亲友,一定小心防范清洁工打扮的人,因为他/她很可能会趁你不注意把你敲晕,放进清洁车拉走,接下来等着你的是无比恐怖的活人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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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8-2013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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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着小车卖番薯
小车是那种自行车改造的,两轮改三轮。
番薯是那种洗去泥没削皮的,个头都差不多大,每一个精挑细选。
推着小车卖番薯,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很辛苦。
汤潇潇很郁闷,昨天还是大学校园里万人瞩目的校花,踏出校门没两部就沦落到满大街卖番薯。
推小车就推小车呗,卖番薯就卖番薯呗,可还得吆喝——
“软呼呼的,外焦内香糖心赛蜜烤番薯哦……”
吆喝就吆喝呗,可还得挨人骂。
“喂,那卖番薯的,吆喝声怎么像蚊子叫?大声点!”
大声点大声点……本姑娘喊破嗓子怎么办?,谁赔啊?”潇潇低头悄悄唠叨了一声,然后把心一横,脖子一伸,小白牙对着天空大叫道:
“软呼呼的,外焦内香糖心赛蜜烤番薯哦……”
终于穿过走到闹市区的十字街头了,短短二十来米的路程小车推得潇潇满头大汗。
一屁股坐在马路上,想掏手绢擦汗,又怕挨骂。
“老公,人家要吃番薯啦……喂,卖番薯的,给我拿一只最小的,不要太烫也不要太凉……”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娇滴滴软绵绵嗲得令人直反胃。
不用抬头就知道是沈悠悠那臭娘们,靠,每天都是这套台词这套做派,烦不烦啊小姐。
烦,但是还得耐着点烦,有什么办法呢?
谁也没料到,毕业才一年,当年班上最不起眼的,被潇潇讪笑为“省油灯”的沈悠悠,已经成了名满天下的大明星,不伺候不行啊。
汤潇潇硬着头皮,挑出一只番薯,刚要过秤,又不知道秤砣放哪里去了,低头找,头顶那男的又骂街了:
“停!汤潇潇你干什么?卖番薯啊,怎么又低着个脑袋?你以为镜头在谁屁股地下不成,得,又浪费一段胶片,重来重来……你个汤潇潇,我看你跑一辈子龙套好了。
终于收工回家了,潇潇累得澡都懒得洗,爬床上倒头便睡。
起床后,妈妈已经给她准备好早餐了,潇潇边吃边兴致勃勃地给妈妈讲述拍电影的乐趣。
“你等着吧,妈妈,最多再过半年,不,三个月,你女儿就要成为大明星,红遍大江南北……”
“好,好,我闺女最红了……”
“您别不信啊,妈妈,人家今年不过才21岁,时间还有的是啊……”
“汤妈,汤妈……”邻居刘嫂咋咋乎乎闯了进来:
“你看这是怎么话说的,昨晚上,你闺女又把我家的小车偷偷退出去了,车里装满鹅卵石,那叫一个沉啊,小车咕噜都压坏了,叫我怎么用啊……”
“刘嫂,别嚷嚷啊,我赔你好了,啊,别让闺女听见,唉,您瞧瞧,我这老太婆怎么命哪么苦哇。”
“汤妈啊,其实疯癫不是什么治不了的毛病,您老还是送孩子到医院看看吧。”
“刘嫂,话可不兴这么乱说啊。我孩子哪儿疯癫了,只是她这职业比较特殊……说你也不懂的……”
小车那辆小车番薯……哈哈,当然不是什么番薯,鹅卵石而已,汤潇潇当然知道。
作为戏剧学校的毕业生,其实做演员并不是她的真正选择,事实上,她也不是演员,连跑龙套都是客串。
想到演员,就想起沈悠悠那副肉麻像,潇潇呸了一口,推着小车走向街头。
卖番薯就卖番薯呗,可还得吆喝——
“软呼呼的,外焦内香糖心赛蜜烤番薯哦……”
大街上,空荡荡,几乎见不到行人车辆,街灯泛着惨白的暗光,打在潇潇身上,赤裸的胳膊大腿、吊带睡裙很低的衣领——几乎半裸的身体照的白花花的,格外刺眼。
一阵风吹来,潇潇打了个寒噤,钟楼敲响两下,大楼阴暗处危机四伏,午夜街头,多少犯罪分子借你的静谧行凶。
虽然穿着暴露,但潇潇没有忘记自己的真正身份——警察。
今晚假冒番薯妹的目的只有一个——色诱色狼。
转过街角,一名男子悄悄跟在汤潇潇后面,从他那鬼鬼祟祟的步伐上看,这小子绝对是不怀好意,想对我们的女主人公图谋不轨。
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歹徒根本没察觉到,他身后已经悄悄跟上了三条人影。
“软呼呼的,外焦内香……呜……”潇潇的嘴被一只大手捂住了。
那歹徒力大无比,哗啦一下就放翻了潇潇,正想扑上去施展淫威,突然眼睛一瞪,脑袋唰的一下木了。
路灯下,歹徒看见一张脸——不像人脸,像是被烈火烘烤的蜡像。
扑通一下,可怜的色狼翻到在地下,
潇潇遭到这个突入袭来的奇袭,也吓傻了,瘫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三个男人扑上来,把歹徒制服,一个年纪大的过去抱住了潇潇。
“爸爸,我这是在哪儿啊?”潇潇问那长者。
“潇潇,不怕,是做梦呢,再睡啊,乖。”
潇潇闭上眼睛,安静睡着了。
长者吩咐那俩人:“汤成,你背你妹妹回家,我和你弟弟送这小子去派出所。”
第二天,老汤家在警察劝说下,还是把女儿送进了康复医院。
医生说:“梦游其实也是精神病的一种,汤潇潇自从在火灾中遭到不幸,但意识里并没有接受这个事实,所以,她每晚的梦游,都是在假想中延续她的理想生活……需要慢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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