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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给了辞职信,在notice period老板却突然发裁退信给我要马上走人也不赔我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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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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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5-8-2012 08:55 AM 
沒有亂講。。是事實來的。。。
我說的那些。。哼哼。。。基本招數而已。。
如果 you know what i know. ...
够吉屎啊你,哈哈哈~~~佩服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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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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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3-8-2012 06:47 PM 
別傻了。。 會計界很小而已。。 玩不過的。。。
你從容 LZ 去投訴。。根本就是點條死路給 LZ 走而 ...
LZ不投訴,難道要承認自己工作態度有問題?
怎麼可以什麼事情都逃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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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0: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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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ardChan 发表于 15-8-2012 09:44 AM 
十分赞同,千万别做沉默的羔羊。
叫你旧无良老板工业法庭见。
到现在我的旧旧公司都无法唱衰我,因为赔 ...
即使是诋毁,大家都是明眼人,谁都不会承认有人诋毁你,但是私底下却会“做事”。
那些证明文件其实和草纸没有分别,要做就做到没有后顾之忧,直接把对方往绝路推。
你以为一位老板会纵容一个前伙计得逞后在外面逍遥快活?几乎99.9%的老板都是小心眼的人来的,
削了对方的面子,他们绝对不会这样就算的了。
要搞,就直接抓住对方的痛脚来咬。没有痛脚也要制造给他。 本帖最后由 kikapo7788 于 15-8-2012 11:0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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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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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apo7788 发表于 15-8-2012 10:59 AM 
即使是诋毁,大家都是明眼人,谁都不会承认有人诋毁你,但是私底下却会“做事”。
那些证明文件其实和草 ...
太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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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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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ardChan 发表于 15-8-2012 11:12 AM 
太绝了吧!
一个人版就在这里,连续两次的忍耐,换来的就是3年重新爬起来+失业一年。
我浪费了人生中25岁-30岁中最重要的5年,就是给那两个粉肠老板害到的!
以后在商场上有机会我绝对会好好的“回报回报”他们
你还认为我绝吗?他们的不到我的技术,就这样扼杀一位青年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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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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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所形容的,你老板辞退你有犯员工法令。你是可以去投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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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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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apo7788 发表于 15-8-2012 11:23 AM 
一个人版就在这里,连续两次的忍耐,换来的就是3年重新爬起来+失业一年。
我浪费了人生中25岁-30岁中最重 ...
TMD粉肠老板!
恭喜你能重新爬起来。
我虽被裁,可我旧旧公司就没时间理我(唱衰我)了。
因为之前内部(高层)出了问题。CEO炒掉DIRECTOR。
CEO要求DIRECTOR当天在保安人员的监督下收拾东西走人,我会遭殃是当时才进公司两个月。
像一张白纸一样拼命工作,吸收知识,累集工作经验。
没有靠拢CEO人马或DIRECTOR人马(另起矛炉),而我当初是DIRECTOR聘请的,最后被裁。
但三个月后也找到新工了。
与你比较,我真的幸运的多了。
希望你前途美满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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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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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螺丝 发表于 14-8-2012 11:30 PM 
那有他的签名和他的designation吗?签了那张解雇信,证明他解雇你。你不签,他能反咬你说是自己要辞职的。 ...
就算我有签那张解雇信也没有用 因为他自己没有签名 分分钟他都可以说是我自己伪造文件
现在我只想拿回上个月算错薪水的差数还有这个月的薪水+EPF
他说这星期六会给我薪水 可是如果他人没出现又或者他不给回我应有的 我就会去劳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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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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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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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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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妮—— 发表于 15-8-2012 10:54 AM 
LZ不投訴,難道要承認自己工作態度有問題?
怎麼可以什麼事情都逃避?
這個情況。。就算 LZ 承認自己的工作有問題也不過為啊。。
一間公司的成敗。。 那是全體員工與老闆的責任。。
如果不是 LZ公司全體職員 的工作方式/態度如果沒問題。。公司會收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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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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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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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5-8-2012 09:07 AM 
其實炒人的最高招。。是把人賣掉,然後對方還給你數鈔票那種。。。
所以我一直說 LZ ...
这位仁兄 可能你很有钱 所以可以讲话讲到这么嚣张
一两个月的薪水对你来说可能只是一点小钱 可是对很多打工族来说是很重要的 那需要养家糊口
就是有像你这种想法的老板 才会想尽办法贪得无厌地欺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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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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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apo7788 发表于 15-8-2012 11:23 AM 
一个人版就在这里,连续两次的忍耐,换来的就是3年重新爬起来+失业一年。
我浪费了人生中25岁-30岁中最重 ...
其實你很幸運了。。.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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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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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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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小敏 发表于 15-8-2012 12:53 PM 
这位仁兄 可能你很有钱 所以可以讲话讲到这么嚣张
一两个月的薪水对你来说可能只是一点小钱 可是对 ...
既然知道一两个月薪金的重要,更因该去MTUC一趟,询求专业意见。
不管能不能,至少自己曾经试争取过,对自己不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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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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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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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能不能诉不是以上羊兄以个人意见来判断。
MTUC member 会以你手上的信件与事发的过程来判断,你旧无良老板是否抵触法律?
过后才让你知道能不能诉,一般上会让你知道可要求旧老板赔多少?
提供你意见过后,才让你决定是否要填表格(开file)诉它。
去一趟听听意见才打算。
别只听“羊老板‘的什么”万劫不复的地步“,莫名其妙? 本帖最后由 HarvardChan 于 15-8-2012 02:2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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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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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5-8-2012 01:00 PM 
我從開始到現在一直要講的就是。。
從來沒有欺壓員工的老闆只有貪而無厭的員工。。作麼你還搞不清楚實況 ...
我觉得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是你耶 都跟你说了要给意见可以 我会好好参考 但是请不要无中生有
什么叫为了一两个月的薪水去找老板麻烦 我有做了什么吗 我只不过开帖询问大家如果我拿不到薪水该怎么办
幼稚的人是你 乱写的人也是你 每个人写什么都要反驳 把别人写到很低贱来抬高自己 看起来你也不过是一个小心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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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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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抽的烟 发表于 15-8-2012 10:36 AM 
从字面意思了解到的是
contract of service is terminated by either party without notice
“A 没有给 notice 就跑掉”
or if notice was given, without waiting for the expiry of that notice.
“或 A 给了 notice, 但 A 还没等 notice period 完就跑掉”
不用客气,赐教就不敢当,大家一起学习学习 
对,您说的是 for 员工,"contract of service is terminated by either party without notice" and "if notice was given, without waiting for the expiry of that notice" 是双方面的,包括雇主,雇主也要给员工 notice period
"unexpired term of the notice" 即是员工在 notice period 里被雇主“无故”裁退,雇主需赔偿员工剩余 notice period 的薪金,反过来,员工在 notice period 里要求离去 ,员工也必需赔偿雇主剩余 notice period 的薪金
Notice period 是可以在雇主和员工“双方面同意下”被取消的 本帖最后由 50912cmea 于 15-8-2012 02:2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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