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贝莉 于 3-5-2012 09:31 AM 编辑
事情发生在我太太的妹妹,她怀孕了有3个月。 在前3个她怀孕 这件事情没人知道,过后她告诉了她上司 而她上司 ...
dkenneth 发表于 1-5-2012 03:25 AM 
说要报警告强奸的建议是行不通的... .法律让未成年16岁以下的children之所以可以直接报警抓人是因为他们没有成年,没有权利给sexual intercourse的consent,(意思就是就算女方愿意男方也会被抓)。妹妹已经成年了,就不能以这项告入... 加上她和男友是in a relationship. 发生sexual intercourse 很大可能是在双方都给了consent. 法律上并没有所谓的'半推半就‘之说. 女方必须在sexual intercouse 开始或者过程时做一定的举动或言语表达来显示出她并不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她没有挣扎拒绝,那男方是在诚实以及合理的情况下相信她是愿意的.
法律并不会偏袒任何人/性别. 请不要贸贸然就去报警喊告. 这件事对妹妹是没有利. 因为成年人基本上是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也请LZ和姐姐不要过于过于帮忙.要求男方负责基本上就是尽责了.妹妹必须要吸取教训,就算代价可能是她的一生。有些人建议LZ接妹妹一起过去,我觉得不应该的.闯了祸不能奢求旁人的帮忙照顾.不然妹妹永远也不觉得自己错了.
请姐姐和妹妹谈谈看她又有什么打算,把话说开来:
如果男方要负责, 请她想清楚这个男生可不可以托付一辈子。嫁得不好不如不嫁,免得将来一份薪水养男方整家人口,不如自己养自己.
如果男方不负责, 告诉她如果她要把孩子生下来养的话,请她再三考虑自己的状况。并且说明LZ和姐姐是不会帮忙顾或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的.生下来就是自己的责任了. LZ可以说不顾是因为以后也要生自己的孩子,可能没有办法兼顾她的孩子(就算是撒谎也无妨). 如果妹妹是个好吃懒做的人,这时可能就会表示出不满以及要求姐姐应该同时照顾她的孩子. LZ可以出面说自己是绝对是偏袒自己孩子的人,不会给予她的孩子一样的待遇.希望她不要送孩子来惹事情.(虽说是绝了一些,可是不把她打醒她还是一样唔嗲唔吊,请姐姐狠心一些; 毕竟要成为一个妈妈,背负的责任及压力和这种相比根本不是一回事... )
还有说要让孩子注册在LZ夫妻名下的更是有欠考虑+看太多戏剧了。请想想万一以后孩子发现了会做何感想?还有孩子的生父回来要抢或是勒索LZ不是更糟?妹妹也是,万一以后后悔了想要会孩子可能会反告LZ夫妻抢了或则是欺骗了孩子的身份。这时如果没有一定的证据的话LZ很有可能会被告坐牢。希望LZ也不要一时之仁惹祸上身。
也有些建议妹妹生下来给儿童之家, 个人认为那是对社会大众,对世界,对自己和孩子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没有人站在孩子的立场想过,甚至还自以为把他生下就是伟大.教育呢?被他人投以异样的眼光呢?那种待遇会让这个孩子快乐吗?会对生下却遗弃他的母亲感恩吗?我不觉的他会高兴. 请想想孩子的未来,不要以一副慈悲为怀的样子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 交予他人领养的话,虐待及家暴问题必须要考虑好.不然生他下来给养父母虐待也不是一件善事.
希望妹妹可以慎重考虑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