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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tchek

“開車睡著不等同魯莽”‧經理撞死人罰款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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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5: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3# chinared


   证明mrt的外表比人命珍贵, 非常之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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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6: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 老猫与蛇


此人之心吾不晓得,不过肯定智商有少许问题,心态也有些许问题。吾等着重于人命之价值,于法律上为何能与金钱作为同等比较。
却有人轻视撞死人之事实,只单纯讨论有意或无意而导致事件发生,我就奇怪了,喝醉酒=蓄意?打瞌睡=无意?有受过教育(真的有?)也能导论出如此逻辑,实在可笑。
那以后杀人的最佳工具乃是汽车,只要事成之后,给出一堆理由诸如误踩油门,打瞌睡等幽默理由,就不会被判误杀罪了。


再来,以他的逻辑推论,如何解释以下事件?当事人也没喝酒也没打瞌睡,竟然被判得较轻。

http://bbs.huasing.org/bbs.php?B=105_11386859

最后,个人看法竟被某人夸大提升到代表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委实可笑,动不动就拿国家的教育制度来发表?有这么爱抹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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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6: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esar712 于 13-4-2011 06:17 AM 编辑

回复 112# 全阳卦

现在不用看后果,看有意还是无意(根据某sg人发表的新加坡司法,很公正的,不用怕)
   动机可以修改一下,变成家属是要去认识一下被告,了解他所有车子型号和车牌,以后看到马上避的远远以防被撞死。谁知就要靠近他时,踩刹车时不小心踩错油门,就撞倒他了。还要时时备有诚恳的眼神(最好找梁朝伟的戏来揣摩), 我相信可能法官会因为你有危机意识又很诚实,可能罚款都不用给,吊销1年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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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6: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esar712 于 13-4-2011 06:40 AM 编辑

回复 115# 老猫与蛇


   可能新加坡老师都这样教的,事情不看全面看片面,无理时模糊焦点,最好来点诬赖来激怒他人,有理时就用理由压死你。如果事情发生于他身上,希望他还能抱有如此看法,还可以去跟耶稣(可能可以见到)说肇事人真的很真诚的,不是有意的,只是打瞌睡,不要因为撞死人就给肇事人下地狱,给肇事人来和他与被无意撞死的夫妇打麻将(加那对老夫妇刚好凑一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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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6: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讲真的,他开口闭口就司法,又开口闭口讲人无知,还可以随随便便用个人看法代表国家制度, 好像要请卡巴星跟他聊了,还是因为他有点无厘头,请samy vellu比较可以跟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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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9: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cchiew 于 13-4-2011 09:20 AM 编辑
...当事人也没喝酒也没打瞌睡,竟然被判得较轻。

http://bbs.huasing.org/bbs.php?B=105_11386859

...
Caesar712 发表于 13-4-2011 06:08 AM



没有看过正式的辩论文件,没有人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报导也只能选择自己所要说的事情,却没有完整的说出事情的经过,旁人也只能靠猜的。


该路段(从KJE出口过后到ChanTeck立交桥)在早上8点左右,是最堵车的时候。 只有最右边第一条车道会比较通畅一点,因为那条路是去PIE往Tuas方向走的。如果要去PIE往Changi方向,车子只能靠第二和第三条车道,这两条路才是最慢的车道。

基本上,三条路的汽车都很慢,驾得最快的是电单车,而且就在第一条车道和第二条车道中间飞驶。 你如果在那时候经过该路段,你会发现自己从没在新加坡高速公路见过这么多电单车,而且他们的驾驶“态度”很“凶猛”;如果你打算从第一条车道换去第二条车道,他们不会理你有没有打讯号灯,无论多么远他们都会响车笛。 如果是你卡在中间档住他们的去路,他们会一边鸣笛一边骂你一边从你右方绕过去。  


(顺便告诉驾车的,如果早上你打算往PIE-〉Changi方向走,最好还是乖乖的靠第二和第三车道,因为你会发觉要从第一车道切入,是很困难的事。)

经常使用该路段的就知道是不是那么一回事。

在那路段在那时间,车子的速度是不可能快过电单车的(不信?可以在工作日在那时间使用该路段), 右边车道应该也不会比左边两条车道堵车(除非发生车祸,但车速还是很慢的)。

如果情况是电单车高速朝车子撞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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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09: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老猫与蛇


此人之心吾不晓得,不过肯定智商有少许问题,心态也有些许问题。吾等着重于人命之价值 ...
Caesar712 发表于 13-4-2011 06:08 AM

叫他们SG派, 不是沒有理由的, 不是因為他们是SG人, 是因為他们中心思想无時无刻都是SG=正確真理; 一切以SG利益為主. 他们沒有自我獨立思考能力的, 他们一切依據SG的决定, 他们全盤接受SG的决定, 以当做自己的决定; 自己的方向; 自己的價値覌. 他们会想尽各种方法拥护SG的一切, 他们会反击所有不利SG的言論, 抹黑人身攻击是常伴隨在他们的言論內…

他们一心想操控或者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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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6# kcchiew


   原来以下报导是记者自己讲的?Hoewelkroeger, a 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admitted failing to keep a proper lookout when he suddenly swerved from the right lane into the centre lane, hitting Mr Sia's motorcycle and causing him to be flung from the machine onto the road and into the path of a trailer which ran over him.


  这么多如果和假设,现在可以片断搬演吗?不如叫死者复活表演给你看咯。
  “如果情况是电单车高速朝车子撞过去”,一般上不会有这样的情况,除非机器失灵。不然你以为电单车骑士是ghost rider m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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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7# 老猫与蛇

原来如此,谢谢指教。
不过,为何他们不去华新网,那边没有人认同罚款的判决leh。 去那边还可以shoot中国教育系统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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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cchiew 于 13-4-2011 11:00 AM 编辑
回复  kcchiew


   原来以下报导是记者自己讲的?Hoewelkroeger, a 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ad ...
Caesar712 发表于 13-4-2011 10:35 AM



所以我才说没有看到真正的纪录,新闻选择的可以只是自己要看的字眼。(既然要说司法不公,看的当然应该是法庭的文件。)


你应该在那个时段去那条路看看那里的交通情况,才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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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法庭判處角度去看, 当然是公的啦...


有那个法官敢说自己不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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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老猫与蛇

原来如此,谢谢指教。
不过,为何他们不去华新网,那边没有人认同罚款的判决leh。 去那 ...
Caesar712 发表于 13-4-2011 10:37 AM

這里文化相近, 比較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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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却有人轻视撞死人之事实,只单纯讨论有意或无意而导致事件发生,我就奇怪了,喝醉酒=蓄意?打瞌睡=无意?有受过教育(真的有?)也能导论出如此逻辑,实在可笑。


酒后驾驶,有法律明文规定犯法。这是所有开车的人都知道的。既然知道违法,还要开车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蓄意”犯法

打瞌睡,有哪条法律规定一定要睡眠足够才能驾车?? 要睡多少时间才能算睡眠足够,以什么做为衡量标准??

能把以上两种行为混为一谈,除了无知真想不到还有其他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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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0# kcchiew


    好咯,你跟我讲几时可以模拟事发时的情景,我马上拿camcorder去录影然后分析了再同大家分享。要一模一样,最好连当时的车辆型号都一样,还有请当事人再搬演一下,司机还好,死者的角色就难了,你这么实事求是,不然你客串一下,不然怎样知道呢?
现在的路况可不能当reference,毕竟今时不同往日,如果不能模拟当时情况,就不用多讲了。
什么都要去现场看,这样子不用讨论日本核电危机咯,因为谁敢去日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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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酒后驾驶,有法律明文规定犯法。既然知道违法,还要开车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蓄意”犯法。
请看联合早报新闻:http://news.omy.sg/News/Local%2B ... 4111451-236430.html
被告当天工作和进行社交活动至少22个小时,车祸发生前喝了两杯红酒。

请用这句话shoot 那个法官。
还是你要讲控方无知?
报纸也不看清楚,就敢敢来大放厥词,还喜欢指鹿为马,你的知识水准很高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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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5# Caesar712

“他沒有超速,沒有觸犯交通法令,血液裡也沒有大量酒精,唯一對他不利的是他在開車時睡著。”

也请你先看清楚,交警对他酒测后,无法证明他酒精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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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ah, sami vellu 来都顶你不顺。一下讲酒后驾驶犯法,一下讲酒后驾驶但酒精不超标没有犯法
你继续做roti plata, 继续翻来翻去,我不会讲印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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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 华新网讲啦,中国离印度比较近,他们可能听得懂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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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7# Caesar712

酒后驾驶也有一个标准,血液里的酒精浓度要达到某个标准,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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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8# Caesar712

词穷后,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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