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oiweeroy 于 14-12-2011 09:35 PM 编辑
所謂36種疾病的中文解釋(注意:如果有任何的爭執,應該以英文版本為參考)
1. 心脏病的发作: 因血液供应不足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根据以下情形: a)典型的胸痛 b)最近心电图异常显示新的梗塞 c)心肌霉增高
2. 中风: 任何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神经障碍包括脑出血,脑组织梗塞或源头于头颅外的因素造成的梗塞。脑神经专科会诊医师证实具备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的证据。只有在发病六周后保险理赔才受理。本保险并不包括轻微症状如:短暂缺血性发作及因偏头痛而引起的脑部病变。
3. 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确实进行心脏冠状动脉手术以矫正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但不包含非开心性的手术如血管成形术,雷射治疗或其他非手术的治疗。
4. 癌症(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有明显病理性变化,其特征在恶性细胞不被控制的增殖及蔓延并侵犯组织。包括白血病(除了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氏病(恶性淋巴肉芽肿),恶性皮肤黑瘤。但不包括非侵犯性瘤及所有皮肤癌除了恶性肿瘤外。若被保人之HIV测验为阳性,恶性肿瘤為除外条件。
5. 良性肿瘤: 非恶性脑瘤,危及生命,引起颅内压增高的一系列症状如视神经乳头水肿,意识障碍,癫痫和感觉功能的损害。经影像检查如电脑断层摄影及核磁共振检查证实。囊肿,肉芽肿,脑动静脉畸形,血管瘤,脑下垂体腺瘤或脊髓肿瘤除外。
6. 肾衰竭: 肾衰竭末期呈现两侧肾脏机能慢性不可复原的衰竭致使需定期长期的肾透析治疗或接受肾脏移植,须由肾脏专科医师证实是否需要持续的肾透析治疗。
7. 猛暴性肝炎: 因肝炎病毒造成部分或大部分的肝坏死导致肝衰竭,诊断依据下列情况: a)急速肝脏缩小 b)肝细胞破坏,整个架构萎缩 c)肝功能测验急速增高 d)严重的黄疸 直接或间接因自杀,中毒,药物过量,酒精过量造成的猛暴性肝炎除外。须有下列事实证明: a)肝功能试验证实有大部分肝实质病变 b)有关静脉系统肝性脑病变的主要表征
8.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确实接受手术成为心,肺,肝,肾,胰脏或骨髓的接受者。
9. 瘫痪(下肢瘫痪,四肢麻痹): 因疾病或意外经临床证实瘫痪造成完全永久丧失两肢或多肢的功能,因自伤引起的伤害险除外。
10. 多发性硬化症: 经权威性专科医师的诊断有典型髓鞘脱失症及永久性神经功能失调。诊断须由神经科检查来确定(如脊椎穿刺引起的视觉反应,听觉反应和中枢神经系统NMR损坏的事实)。
11. 肺动脉高血压: 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经临床检验包括心导管检查证实。
12. 全面永久失明: 经临床检验证实,因急性疾病或意外导致双眼全面、不可恢复的视力丧失。失明须由眼科医师的报告证明。
13. 心瓣膜手术: 确实接受开心手术以更换或矫正心瓣膜。
14. 严重烧伤: 第三度烧伤,至少20%的身体表皮面积受损。
15. 主动脉外科手术: 确实接受进行外科手术以矫正及移植患病的胸部或腹部主动脉。
16. 丧失语言能力: 持续12个月完全不可恢复丧失语言能力,病况必须由神经专科会诊医生确认。
17. 阿尔兹海默氏症: 经临床测验因患阿尔兹海默氏症造成不可恢复的功能性病变,使患者心智退化,行为失常,需依赖他人随时照料。诊断需来自权威的专科医生及保险公司的专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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