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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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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09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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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亲爱的RPK
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8504/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6-02-2009
原题∶Dear RPK
今天我们来看看我对我那篇《因为他是个大好人》的发表的帖子的回应∶
我反对卡立大臣向苏丹请示洁冰事件。苏丹应该只履行他在宪法下的职责,就此而已。还有,他应该是超越政治的。
ary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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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aryn,
你指的是哪一项雪州宪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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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有两种角色...所有大马人的首长,为马来人的回教捍卫者。
densemy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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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densemy,
你指的是联邦宪法还是各州的州宪法? 顺道一提,根据大马联邦宪法,回教是联邦的官方宗教,不是马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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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明白这篇文章要表达的要点。我们期望皇室做他们宪法下的份内事,就如雪州苏丹所做的那样。也许RPK没看到我们的前上诉庭法官写的有关霹雳的课题,解释为何霹雳苏丹在这件事上犯错的文章。那是其中一项令人民生气的事,然后说出许多东西。
murali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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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murali,
也许你可以帮忙我记起一下,我快59了, 很快就会追上你了。我总是找不到有关我说霹雳苏丹陛下是正确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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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未必是要直接和显见的。实际上,间接的支持也很好。我也很肯定我们当中有许多人会充满斗志的在那里,若RPK被送回去(但不肯定马来西亚人够不够"长情"地记得那些不公正地被扣留的人)。
sulphat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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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sulphate,
好主意。在下次大选,不管是几时,我们大家都应该精神上支持民联。我的意思是,不必要亲身到那里投票。只要我们精神上支持民联就够了。我肯定他们一定会赢得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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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基本的课题,是我们一定要面对的。若我们不够勇敢,继续敷衍道德,哲理,和民主价值,那我们身为大马人就会泥淖深陷,就如现在,不知要到何年何日!
Proart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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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Proarte,
这是目前最好的回帖。我现在只是要搞清楚你要说的是什么。我喜欢有关勇敢的那部分。我的意思是,有谁能像你那样,胆敢把他的全名和地址都放在自己的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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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吃下我的鞋子,然后为他竞选。
Tojo海军上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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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Tojo海军上将,
恋鞋癖是很普通的了。很多男人在吮吸女子高跟鞋跟时就会兴奋。这会刺激他们的性欲。这比有时会致命的性窒息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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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RPK魔鬼上身了,所以他废话连篇!
ahmadneil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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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ahmadneil,
魔鬼其实很聪明的,至少根据亚伯拉罕的信仰的圣书上来说。他聪明到能够和神定下约要误导人类。你知道吗,神还答应了。我肯定,若我魔鬼上身了,我就不可能会废话连篇。我废话连篇是因为没有魔鬼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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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说我想要马来西亚成为共和国家是不是错的呢?不是说我不喜欢苏丹而是我觉得共和国比较好,也能够省下许多金钱和批评。
ahmadneil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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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ahmadneil,
那就要看你是否从立法的观点来说了。根据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要求废除皇室,把国家变成共和是犯法的。我提议你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不过要先找到一个好律师。你会需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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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RPK写这些只因为我们都谈论有关霹雳苏丹,然后RPK不喜欢我们谈论的方式。他身上流着皇家的血,所以若他说就不要紧,若我们说就要紧了。
ahmadneil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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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ahmadneil,
我只是要避免你的屁股坐花厅罢了。到目前为止,超过一打在《今日大马》发帖的人都给警察找上门,其中有一个还被控上煽动罪,现在在等着上庭。我上次在2004年就因为批评森州统治者而被拉进武吉阿曼。他们搜查我的家,没收我的电脑。我是因为犯了放上我自己名字的错。不像你,只是放个假名。无论如何,我希望你有做好“防备措施”。不然的话,就幸会幸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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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RPK, 我想你有一些声明是不太恰当的。
tanahairku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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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tanahairku2,
嘿,你很像巫统咧。巫统也是说我的一些声名不太恰当。真是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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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 这不就是你教我们做的吗?支持安华和民联,当他们做对的时候。做错的时候就鸟他们。所以苏丹也一样。若他们贤明,不夺走人民的选择,那我们就会尊敬,不是崇拜他们。但若他们故意取走属于我们的,然后转给盗贼,那我们就要辱骂他们,就像我们对霹雳苏丹那样。我们也会对雪州苏丹做出同样事情,若他干下和他皇叔一样所干的好事。也许我们都不很精明,但我们还是有智力去分辨臭屁和麝香。
Liberac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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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Liberace,
Liberace是基来的。是否这是你选择这个名字的原因呢? 唔… , ….
没问题的,尽量去鸟苏丹啦。我也没有说你不应该鸟他们吗,是不是?我也鸟了他们很多次。实际上,我也不止鸟了前任雪州苏丹,就不讲他当时还是元首,我还鸟了整个雪州皇家理事会,他们许多人都是我的叔伯。现今的雪州苏丹也不例外。
有一天,陛下传我进宫,要和我提起那件事。我就跟他说我为何鸟他,他也承认那件事上我做得好 – 表示说他们应该中鸟的。但当那些来自武吉阿曼的蓝衣仔刮你出来的时候,你就要确定你已经准备好要面对煽动法令。敢敢讲就要敢敢付出讲的代价。我不是说我同意我们不应该有言论自由。我是说马来西亚不容许言论自由。那就是《今日大马》在捍卫着的 – 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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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苏丹是宪法下的皇室。所以苏丹应该根据法律行事。宪法已经清楚指出如何辞退大臣。若他依从宪法,我不认为霹雳宪法危机会出现。
Rozla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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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Rozlan,
那么霹雳州宪法对这件事有什么说法呢? 让我长智长智,因为我还没有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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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RPK, 我都跟你讲过的了,他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很难预料的,也很难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也很狡猾,他的文章内容要读好好来。若你不明白的话,就重复读,一直到你明白他的意思。这看来简单,但很复杂,不容易,非常不容易,祝你们好运了!!!
biggun12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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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biggun129,
你很令人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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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皇室人士,我承认我也是其中之一个支持大马变成共和国家的人,因为我对大马其中一位最有学识的皇室人士期望过高。
Daryl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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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Daryl,
对不起,联邦宪法不准许。但你也没输到完。菲律宾,印尼,中国等等都是共和国。所以你在那里还是有希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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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09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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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RPK第二篇文章说那些民联人是笨鸡,根本不是那些盗贼和狐狸的对手。所以你鸟民联人蠢,而不是贪污。唔….
teo siew chi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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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teo siew chin,
那不是重点。一些民联人士 — 包括公正党,回教党和行动党 – 都贪污。若不是的话,国阵就不能收买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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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阿Pete叔, 你是否在说苏丹在霹雳州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唔~~~~~~~~~~~~~~~~~!!!
Ok, 现在我只知道我是白痴!
smeagrooo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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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smeagrooo,
我觉得你是白痴,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读到我的文章说霹雳苏丹作出正确的事情而我却没有提到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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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目前的君主立宪,我支持Ahmadneil成立大马共和国之说。为什么? 现在的制度容易被滥用,就像我们在霹雳所见到的那样。没有苏丹,也许我们会更好。
tan_eng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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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tan_eng,
我必须在这里同意你的说法。容易被滥用的制度都应该废除。我也要废除选举,国会,司法,警察,政府,教育,全部事情 -- 因为这些都容易被滥用,这个国家已经给你版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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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接受纠正,若RPK可以向我们指出在霹雳州宪法内,那里有说苏丹可以辞退大臣。
shamadz7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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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shamadz72,
我不肯定。我还没有读过霹雳州宪法。也许你可以帮忙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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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在霹雳的英雄变狗熊的闹剧后,谁还会去管元首和苏丹了? 只有那些捍卫传统,宋谷,和神话的才会觉得这个雪州苏丹对卡立大臣做了非同凡响的决定!!
Wongnoball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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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Wongnoball,
我必须要同意你的说法。传统都不是东西。马来西亚人为何要捍卫老旧的传统,例如舞狮,母语教育,膜拜场所之类的胡说。嘿,就如你所说的,谁还会去理睬传统? 一些传统实际上都是新发明的,这些在几千年前都不存在。就像华人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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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 很多时候,我很喜欢读你的文章。但是几百篇中,也许是几千篇中,你,或其他人在《今日大马》内所发的帖中,这是第三篇真的令我呕,吐和肚子痛!!
Tompios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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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Tompios,
你昨天应该是吃到肮脏的东西。若今天,你还是觉得要呕要吐还肚子痛的话,你也许应该去看医生,因为说不定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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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在这种,当政客玩到很奸臭的时候,你不觉得一些受尊敬的人或皇室人士应该出来说一些公道话来阻止这些废话吗?
joseph8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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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joseph81,
我不是很确定你的“公道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是否想说,皇室应该超越政治,保持中立呢? 我在这里有点混淆。我们不能够在民联得意的时候就要求皇室保持中立,而在民联失意的时候就要求皇室出来干涉。
霹雳和雪州苏丹需要做的‘公道’事就是在三八大选后,让最多议席的法定政党宣誓做政府。那个政党就是国阵,因为这是一个法定政党,席位也比公正党,回教党和行动党更多。
但是霹雳和雪州苏丹都不‘公道’。 他们容许民联在一个星期内联合三党的议席,让他们超越国阵。但国阵可没有鸟苏丹。他们只是静静地退下去,待机而起。后来他们研究民联代议士中谁贪污,谁可以被收买。然后他们就出来做买人的血拼,收买那些贪污的民联代议士。
你知道吗? 我们一向来都知道他们在收买民联代议士,但我们却没有采取应对行动。我们只是说,‘我们的人’不能被收买。但我们都错了。他们可以被收买,也被收买了。然后我们就鸟苏丹,因为民联的人民代议士是贪污,可以被收买的废材冚家铲。
我很想刮我自己几巴掌,而不是那些苏丹。当我脱下裤子弯下腰的时候,有人就要捅我屁眼。我觉得我自己很傻很天真,因为我本来一直就知道我后面就一直站着一个坚挺地,然后等着捅我屁眼的人。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7-2-2009 11:59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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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9 1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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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一些马来人回教徒的愚笨
的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8613/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7-02-2009
原题∶The stupidity of some Malay Muslims
先锋报主编说有条件地撤销‘阿拉’之禁
一位教堂负责人说政府已经撤销基督教刊物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
天主教先锋报主编罗兰斯安德鲁牧师今天说内政部准许该刊物使用‘阿拉’来代表神,只要有关刊物是限于基督教徒阅读。
有关争论是在2007年发生,当政府禁止在马来文般的基督教刊物内使用‘阿拉’,说这个字眼会引起回教徒的混淆。
先锋报对此把禁令带上法庭,指出该阿拉伯字眼在回教之前已普遍用来作为神的指称,也用在马来文的翻译版本上几个世纪了— AP, 26-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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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今天宣布将在5月28日审理天主教堂对内政部和联邦政府有关教堂不要任何方面插手使用‘阿拉’字眼的官司。
高庭上诉与特别权力组的法官刘美兰(Lau Bee Lan,音译)也择订7月7日,聆审7州回教理事会要求将案件转交联邦法庭的申请。— 马来西亚局内人,27-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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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2月16日,内政部部长赛哈密签下了一份叫做1969年内安法令第22项1c下的PU A 62公报。标题为“2009年(禁止文件和出版品使用特定字眼)国内安全命令”
这份公报指出: 禁止在文件和刊物内使用特定字眼
第二项之一∶除非相关文件和出版品在封面写着‘限基督教徒’,否则禁止印刷、出版、贩售、发行和拥有任何包含‘Allah(阿拉)’、‘ Kaabah(天房)’、‘Baitullah(神殿)’和‘Solat(祷告)’字眼的基督教文件和刊物。
之二∶有关在之一上提及的“限基督教徒”字眼必须清楚地在封面上使用16级的粗体阿里尤(Arial)字型。
一位来自该部门的出版及可兰经文组的发言人说他不知道有关的公报。对此他会与部门的法律组求证。一名基督教堂领袖说这件事在立法之前应该先行商讨,因为教堂都不知道这项新规则。
对于目前还有两场官司还未结案的情况下,就发表公报的做法,他表示感到惊奇。天主教堂如今正起诉政府禁止他们不能够使用阿拉这个字眼在他们的马来文周刊上。
沙巴婆罗圣经理事会(福音教堂)也起诉政府没收他们由印尼进口,并有使用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徒刊物。
在此之前,内政部部长在庭外提议教堂在他们的马来文刊物上盖印上“只限基督教徒”的字眼,但却不被教堂接受,却被反提议印上“此乃基督教徒刊物”的字眼。尽管如此,内政部却拒绝这项反建议。
公正党居林区国会议员Zulkifli Nordin也在这件事上插上一脚。他的反应是:
“他们是否已经参考有关的裁决呢? 内政部不应该在这件事上妥协。我们应该要考虑到这里的社会处境,有关的字眼是这个国家的马来人回教徒所使用。他们执意使用这个字眼的目的何在?我很担心‘阿拉’字眼的使用是为了让回教徒混淆。神的名称是依照种族还是语言呢? 我对使用马来文的课题上没有意见,但是使用‘阿拉’来指示神,会让回教徒不开心。我已经遇到很多人告诉我他们为此感到不开心。”
你可否知道非回教徒使用‘Assalamu Alaikum’向回教徒是犯法的呢? 而且,使用字眼如insha-Allah, masha-Allah, Alhamdulillah,等等的也算是犯法。大概有一打的字眼是非回教徒不能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对话时使用的。基本上,就是所有有涉及‘阿拉’这个字眼的词。
约20多年前,瓜丁的马华主席,黄先生总是像回教徒那样与他的马来人朋友说话。若他背着你说话,你会以为他是个马来人。你可以想像得到,当他转身过来时,你会惊奇地发觉一个讲马来话讲得比马来人还好的华人。
黄先生是很随意地使用字眼如insha-Allah, Alhamdulillah, masha-Allah,等等的。丁州马来人都因此喜欢他。当他在1990年出来竞选瓜丁议席时,他输给回教党的候选人,Ustaz Haji Harun Jusoh。黄先生在Losong和Pulau Kambing区中得到大多数的马来票。但他却在唐人街区输了很多华人票。
马来人喜欢称呼华人回教徒为新入教徒。15年多以前,我到中国去参观那里最古老的一间清真寺。那间寺是在广州,是穆圣时代后一百年建立的。对了,华人比马来人早700或800年就成了回教徒。而那时马来人还是信奉兴都教,佛教,拜树等。但只有马来人是真正的回教徒,而华人是新入教徒。
我在广州清真寺遇见那里的伊玛目,他就用阿拉伯语与我交谈。我就回答说我不晓得阿拉伯语。他非常奇怪因为我刚在清真寺内祈祷,所以他就觉得我是晓得阿拉伯语的。
“你不会说阿拉伯语?”
“不,”我回答说。
“你会读可兰经吗?”
“是的,”我回答。
“你会读可兰经但你不会说阿拉伯语? 你怎么会如此?”
“我只是背,不是读。”
“那你不晓得你背的是什么了?”
“不,”我回答。
“你算是哪一门回教徒呢? 你背诵可兰经但你不晓得你在背些什么。”
“我想我与其他99%的马来西亚回教徒都一样。我们都不会说阿拉伯文,也不明白我们背的是什么。”
那伊玛目摇着头离开,祈求神保佑我,还有其它99%在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回教徒。
这个在马来语版本圣经里的阿拉字眼到底有什么大不了呢? 首先看看这个∶
创世纪1:1"起初神创造天地 . . . "
[阿拉伯语发音]"Fee al-badi' khalaqa Allahu as-Samaawaat wa al-Ard . . . "
[约翰福音第3章第16节]"神爱世人. . . "
[阿拉伯语发音]"Li-annhu haakadha ahabba Allahu al-'Aalama hataa badhala . . . "
[路加福音第1章第30节]" . . . “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阿拉伯语发音]" . . . Laa takhaafee, yaa Maryam, li-annaki qad wajadti ni'amat(an) i'nda Allahi."
[路加福音第3章第38节]" 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神的兒子。"
[阿拉伯语发音]"bini Anoosha, bini Sheeti, bini Aaadama, abni Allahi."
阿拉这个字眼已经在圣经内。与犹太教徒的希伯来文所用的字眼是一样的,同样也是耶稣基督在向神祈祷时用的阿拉米语的字眼。在句子Qul Huwal lah hu ahad中的希伯来文,Huwa el Elah或Huwa'l lah的意思是“他是阿拉”。
"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耶稣在十字架上说。阿拉米语的发音是: "Eli, Eli, l'mana Sabachtani?"
El, Elah这两个字和Elohim都代表同样的一个阿拉伯文字,就是阿拉。在希伯来文也同样。
不,回教怎么能有阿拉这个字的专利权。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也使用同样的字眼。实际上,回教的最大‘卖点’就是可兰经承认犹太教和基督教里的先知,我们都是向同样的神祈祷。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和回教徒的神是同一个,那么他的名字也应该是同样的。若我们崇拜的都是同一个神,那么回教徒的神怎么会和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神的名字不一样的呢?
一些马来人,包括公正党和回教党的马来人,都是思想狭隘及无知的。这是因为他们如鹦鹉般背诵可兰经,毫不明白他们所背诵的是什么。主要是因为他们都不晓得可兰经的语言。当然,他们也不阅读其它宗教的圣经,因为他们觉得这是haram的。有说即使先知穆圣耶向他老婆卡迪嘉的表亲瓦拉卡询问意见。瓦拉卡是他当时一位有智的基督教学士,虽然有些学士不承认这些(但他们都承认瓦拉卡是参加穆圣和卡迪嘉婚礼的基督教徒)。
穆圣也从来不禁止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使用阿拉这个字眼。但是马来人却认为他们是比较优越的回教徒,比阿拉伯人更学富五车,虽然马来人只会背可兰经,不会明白所背诵的内容。不像中国的华人回教徒那样。1千6百万的马来人回教徒怎么样去和超过1亿的中国华人回教徒比呢?马来人都爱称作这些人为新教徒,虽然他们早在1300年前已成为回教徒。那时候的马来人还向树等等的东西祈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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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9 1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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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问鼎》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8546/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26-02-2009
贤明苏丹的标记
吾皇万岁! 雪州苏丹再一次展现他的贤明。他公开对黄洁冰表示同情,说他担忧及失望隐私侵害已成为毁灭个人尊严和声誉的手段。这实在是说得好。
要点很简单 – 黄洁冰身为一位成年人,关起门来要做什么都不管别人的事。如我所说,我们选的是代议士,不是修女。大马人对这种政治手段已经感到厌倦。若这只是一个被拒绝的前任情人干的好事,也是同等肮脏。他应该被逮捕及控上法庭。他应该够胆回家,回答所有对他的控诉,而不是一走了之。没有人能够肯定这是否国阵干的好事,内斗结果,还是前任男友的蠢事。但是指控和反指控都是令人作呕的。
苏丹也很恰当地决定说他不能涉及,因为他是超越政治的。无论如何,大臣是不必去寻求陛下的意见的。他应该只让陛下知道进展,就这样罢了。- 星报总编辑黄振威,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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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威先生,那还要看你到底是谁。若你是个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或回教徒,那么结冰的作为就是不道德的了。所以,你所说的是依照你自己的标准。其它人用的是不一样的标准,也会不同你有一样意见的。我假设你不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更不是回教徒。不然的话你就回口吐白沫,嘴吐地狱之火了。
现在,每个人还没有开始喋喋不休地唠叨之前,今天的文章不是有关洁冰的。而是有关你们的待人处事的态度。苏丹也是他们自己州属的宗教首长,也就是回教首长。若你是个回教徒,你还会唱同样的调儿吗? 你不会责怪苏丹竟然维护一个与回教男子有私情的女人吗?
好吧,洁冰也许不是个回教徒。但她男友是。洁冰也不是个普通市民。她是雪州的立法者。她应该比谁都更清楚这些。这不再是个睡房课题,也不再是心情问题。而这已是州属课题。这里涉及了与回教徒的'违法'性行为,而州法律说回教徒不可涉及违法的性行为。
但你也对。当事情一爆发出来的时候,我也支持洁冰,也是其中一名打电话给她,要求她不要辞职的人。但是雪州苏丹如今所为将给他带来麻烦,因为巫统里面一些分子打算来个第三次制宪危机,就像80年代的那两个那样,来得到这个国家。苏丹将会被渲染成一个默许婚外性的无德小人。
简单来说,苏丹可以置身度外的。即使丹斯里卡立需要询问苏丹的意见,他也可以‘秘密地’趁着每周会议的时候向他提起的。那么就没有人会知道他已经和苏丹提起过,也没有人会知道苏丹的反应如何。
尽管如此,苏丹是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如此公开‘肯定’洁冰。现在他也许就要因为这种公开声明而付出代价。相信我,一些人一定会利用这个来对付陛下,总有一天,当他们因为苏丹做了一个不利当权人士的决定时。然后今天那些为陛下鼓掌欢呼的人将不会出现在皇宫面前维护他。80年代的事件就证明了这些。
当你笑的时候,全世界与你一起笑。当你哭的时候,你自己一个人哭。那就是真实的人生。苏丹也在80年代的制宪危机发觉到这点。当巫统拖他们下泥沼的时候,他们只有靠自己。没有人出来维护苏丹。马来人没有,华人没有,印度人也没有。
除了作为回教首长,苏丹也是马来权益,特权和语言的捍卫者。这都在宪法下注明了。目前,巫统在发动一个马来民族主义运动。你们可知道? 他们在鼓吹马来人保留地,废除英文;保留内安法律,以便能够用来对付所有那些质疑马来人权益和特权的人。你质疑他们,他们就无审讯扣留你。
大家都在喊∶做对的事情,依从宪法,捍卫法律。若苏丹就这么做的话,怎么办? 苏丹不是写宪法的人。实际上他们只是宪法下的君主。这表示说他们也是受制于宪法。所以他们也要依照宪法。宪法说回教是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马来人有一些特权是非马来人没有的。
所以,我们要苏丹如何应对这些课题? 他们是否应该做出正确和公平的事情? 还是他们应该依照宪法,做出合法的事情? 若他们依照宪法,那么回教就是冧巴溫。马来文是冧巴溫。马来人是冧巴溫。所有非回教,非马来文,非马来族就第二位。那就是法律。
是的,苏丹必须做出正确公平的事情。但是正确和公平是什么? 对回教徒和马来人来说是正确,公平及符合宪法的,对非回教徒或非马来人来说就未必是的。所以正确和公平未必是符合宪法,若你从字眼上去理解的话。
容许你皈依回教,但不容许你反出回教是合法的。若你是个回教徒,这是正确及公平的。若你不是,那你就不会同意这是正确和公平的了,不管他合法还是不合法。
若你是个巫统马来人,那么新经济政策就是正确和公平的。根据法庭这也很合法,符合宪法。若你不是巫统马来人的话,你会同意吗,若不管法庭说的是什么?
我们不了解的是,苏丹所拥有的权力比人民还少。实际上,人民的自由比较多。除非违法或冒风险,苏丹连自己的意见也不能给。他们唯一被容许的意见就是政府的意见。即使元首的演讲是由首相府准备,而他们有时也无从得知,直到准备发表演讲。
对啰。元首在演讲之前,都不知道他自己要讲什么。现在你明白为何在最近的国会开幕典礼中,元首‘感谢’阿都拉,希望在三月尾的交权顺利了呢? 然后猜猜是谁写的演讲词? 即使阿都拉在听到演讲之前也不知道。
去了解什么是君主立宪的意思。我不是说统治者是树胶印或是形式首长。他们有一些权力。我们只是要知道是哪些,然后从中利用。那么我们就能做一些在普通时候不能做的事情了。
但是马来西亚人总是好像很清楚法律,读了宪法那样来讲话。我遇过很多人都爱表达意见却不知道霹雳州也有宪法。
“啊,霹雳有州宪法的吗? 我不知道咧。”
“不止霹雳。所有州属都有自己的宪法。”
“噢,我不晓得呢。”
那么他们又何必对这个课题那么激动?
“你知道吗,在雪州和丁州的宪法下,他们不必委任一个副大臣呢? 不过吉州和彭州就要。”
“噢,我不晓得呢。”
“那你又为何对副大臣这个课题这么激动做么?你都不知道每个州属都有自己的宪法,你也不知道哪一州需要副大臣,哪一州不需要。”
嘿,尽量反对啦! 讲出来,那是你的基本权力。不过事先做好你的功课。就像那些要求这个国家变成共和国的人: 你不只要在煽动法令下坐牢,宪法也不准许。然后独立后任何违反宪法的法律都自动失效。所以就死心别妄想在控制三份二的国会议席后就把这个国家变成共和国。这是行不通的。
唯一我们能够废除皇室,赶走巫统的办法是通过军事政变。就像我们的一些邻国那样。赶走他们的统治者,把他们的国家变成共和国。那时就没有统治者和贪污政客了,反而是军队在管理国家。这是你所要的吗?
感谢神这都不会发生在马来西亚。统治者是全军司令。而元首是总司令。这表示说,只有统治者能指挥军队,不是那些要成为下一个卡达非,沙旦胡先,阿敏,马可斯,苏卡诺等等的政客。
赶走统治者,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军队会失去控制。他们会成为政客的工具。那还是如果在束缚解除以后,他们自己不成为独裁者的话。
你们之中有些人认为我亲皇室是因为如你们所说那样,我流着的是“皇家之血”。你连你以为所知道的一半你都不知道。那就是因为你对宪法,还有保持这个国家完整的脆弱结构却一无所知。你还记得军队在513事件里所扮演的角色吗? 那只是一小个例子,看看政客如何能够利用军队来达到他们的利益。
不,我们需要统治者。我不相信那些政客,特别是马来人国民主义政客如巫统。废除皇室的话,巫统政客就能控制军队。那时反对党的支持者,或是非马来人就惨了。然后“马来西亚,能!”就变成“马来西亚,乱!”了。然后我会搬回英国,我的出生地住。你们这些在马来西亚出世的,无处可走的,就祝你们好运了。你最好还是去学学如何开枪。
译者按∶搞错了。本来是准备拿来阅读的,却一起翻了。若西西留有看到,别在意。乌龙来的。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3-2009 07:1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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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09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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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会搬回英国,我的出生地住。你们这些在马来西亚出世的,无处可走的,就祝你们好运了。你最好还是去学学如何开枪。”
哈哈哈,很贴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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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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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还是去学学如何开枪!
这个不难,难的是我们只有水枪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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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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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大中华主义的华人 就和 一些愚笨的马来人回教徒一样
明明对中华5000年文化一窍不通 却整天打着5000年文化的牌子 指责其他种族没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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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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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73# 秦歌 的帖子
你烦不烦啊?
天天来大中华主义,没事我给你一把枪,你把大中华主义家伙全拿去枪毙算了。
搞破坏的家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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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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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C男 于 1-3-2009 05:39 PM 发表 
你烦不烦啊?
天天来大中华主义,没事我给你一把枪,你把大中华主义家伙全拿去枪毙算了。
搞破坏的家伙。
我看了RPK的文章把观点写出来了也叫搞破坏 你没事跑来骂我叫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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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7: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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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秦歌 于 1-3-2009 03:56 PM 发表 
一些大中华主义的华人 就和 一些愚笨的马来人回教徒一样
明明对中华5000年文化一窍不通 却整天打着5000年文化的牌子 指责其他种族没文化
马来族本身文化底子本来就很浅
不愿意承认
也不会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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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8: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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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日本民族也没什么好感
不过不可否认的
日本民族的学习能力和精神是很强烈
西元645年
日本孝德天皇即位
日本曾先後十九次任命遣唐使
到唐學習先進的政治和文化
由僧旻、玄理等輔佐孝德天皇從事政治上之維新改革
一切典章制度都取法於唐朝
史稱大化革新。
西元 1867年,
明治天皇以14歲之齡即位,並開始推動「明治維新」
西元1871年
日本派遣著名的「岩倉使節團」前往歐美考察
帶回來改革的決心與方法
並決定大規模引進西方制度與工具
改善日本的競爭力。
请问现在的马来族有日本民族的一半的精神和毅力吗 ?
[ 本帖最后由 cct2049 于 1-3-2009 08:0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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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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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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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秦歌 于 1-3-2009 03:56 PM 发表 
一些大中华主义的华人 就和 一些愚笨的马来人回教徒一样
明明对中华5000年文化一窍不通 却整天打着5000年文化的牌子 指责其他种族没文化
中华5000年文化又如何, 不懂得尊重其他种族文化, 不是和沒文化沒什麼差別....
不講了, 再這樣下去就離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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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009 1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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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鼻屎 于 1-3-2009 10:28 PM 发表 
中华5000年文化又如何, 不懂得尊重其他种族文化, 不是和沒文化沒什麼差別....
不講了, 再這樣下去就離題了..
华人占多数的国家或重视华人的亚洲国家
国家经济多远胜马来国
如 :
台湾
香港
新加坡
泰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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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2009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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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009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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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t2049 于 2-3-2009 12:58 AM 发表 
华人占多数的国家或重视华人的亚洲国家
国家经济多远胜马来国
如 :
台湾
香港
新加坡
泰国
我明白您的論點了, 強就是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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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009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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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还不明白这点,那么四年来《今日大马》所‘教育’你的都失败了。.
噢。。。 我爱死了这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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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009 0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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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鼻屎 于 2-3-2009 05:35 PM 发表 
我明白您的論點了, 強就是一切.
哈哈 這里有很多和巫青一樣偏激的華青,其實我們大家都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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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2009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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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一封给尼查的公开信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8734/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2-03-2009
原题∶Open letter to Datuk Seri Mohammad Nizar Jamaluddin
亲爱的拿督斯里,
我会长话短说,不再长气。
若他们要,他们可以锁上霹雳州议会大门。那是无所谓的。若我们进不了大门 – 就当那边发生了水灾或地震 – 是不是这样就表示州议会开不成了呢?
当然是可以的。会议在那里开都行,不一定要在那边。
去找另一个开会场所,今晚,现在,自己去,然后明天就在那边开会。提议通过支持自己做大臣。然后通过其它动议,包括解散州议会。然后尽快驾车去找陛下,通知他有关州议会的决定。
若陛下拒绝遵照这些很明显是合法的事情,就挑战他。若有必要,就引发这个国家52年以来从未见过的宪法危机。
人民已经准备好了。下一个 ‘革命’不再是513那样的种族暴乱,而是一场阶级斗争。而我将会在站在人民这一边,就不管我的什么皇室背景了。
我虽然以皇室的身份说话,但我为了人民而说话。就不说有许多其它皇室人士都同意我的看法。别让一小部分坐着王位的人让你觉得你是孤军战斗的。代表人民,去对抗君主吧。不,我们是同你在一起的,就如其它的皇室那样。
捉牛要捉牛角,打蛇要打七寸。若这只牛有戴着皇冠,也别管他。人民已经说话了。不要退后了。冲向前吧,不然就会永远失去那个优势了。若你失败了,人民将不再支持你,也不会原谅你。
吾皇万岁。吾皇万岁。吾皇万岁。
微臣向皇上启奏,望皇上忽失民心。人民的意愿是寻找真理和公平。望这也是皇上的意愿。
吾皇万岁。吾皇万岁。吾皇万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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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009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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