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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風信子

短篇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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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龙



龙爷爷离开河南老家到北京打工那一年,小龙刚满六岁。孩子跟爷爷亲,非要跟着去,暑假时,爸爸就把他送到北京去了。

爷爷说是打工,实际上是捡破烂。龙爷爷与一帮各地来的拾荒者在西郊搭建棚屋住下,那时候进京拾荒的人特别多,棚屋自然形成了一个村落,有人还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福缘门村”。夏天黄昏,爷爷都带小龙到村外散步,逮个蝈蝈蚂蚱什么的玩儿,小家伙特开心。

村子周围都是乱七八糟的水塘、杂物和乱石堆,过了很多年之后,小龙才知道,这些乱石头都是宝贝。

小龙从乱石堆里挖出一件宝贝来,一团干泥有头有脚,泥缝间露出一只小黑眼珠子,爷爷把泥土剔净剔除一只怪兽来。

那是一只陶土烧出的怪兽,脑袋像狗牙齿长,尾巴像蛇比蛇壮,四只脚还长着虎爪,表情怪异却不带凶相,怪模怪样挺逗人。

爷爷说不出这是啥玩意儿,小龙一眼就认出——这是恐龙,幼儿园卡通书有的。

那段时间,陶恐龙是小龙最好的玩伴。

快乐时光过得快,暑假结束后,小龙该上小学了,妈妈到北京接小龙,给孩子收拾行李时,将那只恐龙给清了出来,说“这个咱不带回家,脏兮兮的,又重又占地方……”

“爷爷给你保管好,回头带回家给你。”爷爷安慰小龙。

爷爷还想再抱一抱孙子,妈妈皱了皱眉头,一把抱过儿子,说:“赶火车哩,走了。”她不愿意在这个垃圾堆村子多待一分种。

小龙伏在妈妈肩上,远远看见爷爷高一脚低一脚地追着送行,小家伙鼻子一酸,眼泪吧嗒吧嗒落了妈妈一肩。

小龙再见到爷爷,已经是十五年以后。

妈妈没把小龙带回河南老家,而是把他带到了上海,这时小龙才知道,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

在大学里,小龙见到过一次爷爷,那是在电视上。

电视台“民间寻国宝”节目到了河南,现场直播文物专家为民间收藏家鉴定藏品,小龙爷爷也上了电视。

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儿出现在屏幕上,小龙开始只是觉得眼熟,但接下来的镜头很快帮他认出了——这是失散多年的爷爷。

“同志,我这个宝贝可稀罕,您给认个年份吧。”老头儿捧出一个红绸布包袱,哆哆嗦嗦打开一层又一层,献出一尊陶雕恐龙。

正是当年小龙捡到的那只玩具龙。

电视给恐龙上了一个特写,卡通造型,生动活泼的模样把现场专家们全逗乐了。

“老大爷,您这个,不是文物,是现代陶艺。”

“怎么不是文物,这是出土的,十几年前,我孙子在土里刨出来的……不是一般的土里哩,同志您听我说,咱这怪兽,可是在圆明园遗址的土里上淘出来的,一准是国宝。”

不错,长大后,小龙也知道了,爷爷当年搭建棚屋拾荒那村子,就是圆明园遗址,他们散步的那堆乱石岗,全是皇家园林残骸。

“皇家园林挖出来不一定就是文物啊,老大爷……”专家说话挺客气,但旁边的群众都嘲笑老人。

小龙看得心酸。这么些年,妈妈和继父断绝了小龙与爷爷来往。这一刻,小龙决心要回乡找到爷爷。

小龙大学毕业后第一件事,便是与父亲联系,回老家看爷爷。

又过了两年,妈妈给小龙收拾行李,小龙要到美国留学。

见到行李中那尊恐龙,妈妈又要扔一边去,这一回,小龙坚决不依了,因为这件小陶雕已经是爷爷的遗物。

爷爷把恐龙交给小龙时,那龙身上被陶土表面上出现一层油油润润的透明状浮层,那是爷爷手上的灰尘、汗水浸出的包浆,那么些年,爷爷就是这样双手摩挲着陶龙,心中念想着他的宝贝孙子。

一部名为《宝贝龙》的美国卡通电影走红银幕,赢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动画片大奖,那是一部定格拍摄的动画片,全是由陶艺塑造出的动物形象,令人惊讶的是,主角宝贝龙造型与小龙珍藏的那只陶恐龙一模一样。

小龙仔上网电影资料,网上关于这部电影的最热门新闻就是——《宝贝龙》的美术造型师卡文-福莱尔英年早逝。纽约的培尼韦伯画廊目前正在举办“卡文-福莱尔陶艺遗作展”及遗作拍卖会。

关于卡文-福莱尔生平简介,有这么一段话:“九十年代初,卡文-福莱尔曾经在中国学习陶艺,居住在当时著名的圆明园画家村里……”

小龙捧着他的玩具龙去了纽约的培尼韦伯画廊。

专家经过仔细鉴定后告诉小龙:“您手中这尊陶艺是卡文-福莱尔所塑造的第一尊宝贝龙……假如您愿意参加拍卖,估计市场价值在三百万美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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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 倩



这是个几近被人遗忘的小村庄,依山而卧。山是这个村子的祖坟山,埋葬着几代的先人和一些在族谱上做了特殊记号的男人。女人是不能写进族谱的。山上有一棵没人知道年岁的梨树。

树高大茂盛,几乎笼罩着所有的墓冢。树上结的梨子硬涩,难以入口。却有着烂漫似雪的梨花胜景。而且每年梨花飘飞的时节,总有人说梨树的树枝在夜里会影影绰绰地冒着蓝色的幽火。而我就是在梨花盛开的时候降生在这个村子一户人家里。

小孩子天真无邪,眼睛是最纯洁的,心也是最勇敢的。据说他们因而能看见鬼。这是那一带让人最心惊胆寒的传言。根据父辈们的口述,这传言至少在我身上是应验过的。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见过鬼。即便有,我也早就忘记得一干二净了,因为能见到鬼的我年纪还太小,极少有深刻的记忆。但是,长辈们天花乱坠地描述我见鬼的情形,让我相信——我是有见过鬼的。

细雨绵绵的清明节,伯父抱着我去给先人们扫墓,回来两人满身泥水,似丢了魂魄。因为我告诉他后面有个人一直跟着我们,下山后那人还在山顶的树杈上望着我们。每逢祭拜的日子,我都看见那些神仙鬼魅围坐着享用我们刚刚摆设好的供品。还有丧葬时候吓走围观人群的惊人语。小孩子的话,人们是深信不疑的。年纪比我大的伙伴们看到我就好比见了鬼,一溜烟地跑了。后来他们索性不让我去这样的场合。也避讳在我面前提起。

我没有过在夜幕下指星星听奶奶讲故事的温馨回忆。我没见过奶奶,蛮以为她和老生常谈里的那些奶奶的形象一样是个慈祥和蔼的老人。无奈人们都说她是个远近闻名的“厉嘴”,作鬼也会是个厉鬼。

我从未为她老人家辩护过。她离我太遥远了,父母很少在我们的面前提起她,我便相信了旁人的指指点点。只是每年的清明,父亲都会带上我一起去上坟。他吩咐我拔尽坟上的杂草,再添些土把坟头垒高。他则挥舞着长把的镰刀砍掉遮掩的枝杈和沿路的蔓蔓荆棘。清扫罢了,他就拉我一起跪着,烧纸焚香,嘴里念念有词。我一语不敢发,心里默记着父亲的叮嘱——你要记住来时的路!奶奶没有葬在村子的祖坟里,孤零零地长眠在这荒野山头。她该会很孤独吧?即便是作鬼也是孤独的。

然而,我可以肯定,从我能记事起,我没见过鬼。却有过比见鬼还令人毛骨悚然的经历——听人说鬼。夜幕拉下,凉风习习,人们都悠悠地摇着大小蒲扇出门乘凉。小孩子们最爱围坐着听白胡子拉茬的说书老先生说鬼论史。

人死了,变成鬼就没了良心。所以不论好人坏人亲人,他们都会害的。鬼都是嗜血的,痴狂于红色,晚上走夜路千万不要穿红色的衣服。还有各种各样的鬼。有被子鬼,专缠夜间的行人;有的鬼附着在茅草上,把那些清晨上山割草的人压进背篓里;长头发的女鬼会在夜里取下自己的头,对着镜子梳理;还有,后山的梨树上的幽蓝火焰和关于树的鬼怪故事。听着就被吓哭,却还赖着要听,听完了不敢独自回家。

我家就住在村头近着上后山的路口,推开二楼的窗户就能看到梨树的阴翳。多少夜里我就听着树上的猫头鹰的啼哭惶惶入睡,梦魇不断。

后来,人们发现我再也看不见鬼了。也怕听人说鬼,电视里放映聊斋的时候,也会害怕得早早上床睡觉。接近我却又发现我说着他们不能理解的“胡话”,做着“鬼祟”的事情。怀疑我是否中了邪,鬼上身了。

我想,我只是和他们有些不同,与人与鬼无关。冥冥中,我仿佛被告知,我是一个虚构的人或角色,而我的一世就是个虚构的现实,或者说是一部虚构的自传。我说些无谓的话,做着没有理由的事情。仅仅是因为很多书里面的经典角色都这么做。

无疑,我的言行(书中人的言行)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正面的评论和结果。我会扔掉雨伞,淋着雨小跑,紧追着前面撑着黑伞,遮住背影的女孩子。因为她就是《雨巷》里那个撑着油纸伞,结着愁怨的姑娘。

我会在夕阳灿烂的午后,躲在阳台上模仿孙悟空的筋斗云,中世纪欧洲骑士的打斗和英国绅士的单膝下跪礼。我会一宿不睡,跪坐桌子旁借着油灯赶着写第二天就要上交的暑假作业,因为《聊斋志异》里的宁采臣就是这么招来了那美得让人作鬼都无悔的聂小倩。我并非是抄袭这些书和书中人来撰写我原本虚构的角色,我也不是喜欢这所有的书和书中人。而是因为他们为我提供了直接或者间接,或好或坏的参照。

如此不用多久,我便对女人有了玄妙的认识飘忽的认识。这都要归功于红楼梦里林黛玉的葬花赋,柴可夫斯基和他的古典乐;奥斯卡-王尔德和他门外华丽乞丐……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正的见过小倩。她就好似一缕幽魂,我揉揉眼睛她就如烟雾般散去了,就像后山的梨树花,花开一日,翌日遍地落英,散落不知处,任人践踏。

她不愿告诉我她的真名,随便我怎么称呼她。

“那我就叫你小倩吧?!”我脱口而出,不假思索。

“嗯,还好。”她没有追求这个名字的缘由,我想她是知道的。

“你不想知道为什么?”我明知故问。

她摇摇头,笑不言语。

“你不想知道我叫什么?”我小心地又问了一句,本想直接说处自己的名字。

她还是无心交谈,侧着头看着对面郁葱的青山和湍急的河水。绵绵的春雨化作蒙蒙的雾气笼罩至山腰。天阴沉沉的,已经数日了,驱不散寒意侵袭着我们。她穿的不多,宽大的上衣凸现着她的清瘦,风吹乱了她的长发,披散着半遮住她的脸。我的心抽搐,这不是我初见她时的画面吗?!

一样的时令和天气,她半路上车。车门徐徐打开的时候,瑟瑟的寒风也是这样吹散着她的头发,她衣裳淡薄,更显柔弱。她是飘到我身边的,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车子是在这小楼的前面停下,原来她也是来这里的。我心喜。

“来这里写生啊?”我抑制不住好奇,“这里的风景很美,只是……这几天是阴天,不那么明朗。哦..我是来照相的。”

“嗯,算是。”算是她的回答,她可能不喜欢我这样的搭讪者。

她坐在河边,摆好行当,便静静地画着。我把这一幕拍了下来。在相片的背面写下几个字。

我们就这么坐在一间小楼上。小楼在偏僻的郊外,傍河而建。楼是附近的农民的歇脚的驿楼。现在时代变了,农民渐渐都不耕地了,纷纷进城奔波于光鲜的城市求生计。没人来这小楼避雨歇脚了。几次大水侵蚀,便被人抛弃了。机灵的生意人,嗅到了商机,花几个钱买下这楼,稍作修饰,建起了给踏青的城里人歇脚地。起初,生意红火,来这里的写生的,写作的,修养的络绎不绝。可自从出了几次死人事件和被谣传的灵异事件,生意便惨淡不堪。特别像这样的阴郁的天气,人就更是少之又少。怪不得,这几天坐车来这里的人寥寥无几。

“你老是来这里,你不怕吗?”沉默许久,她终于冷冷地开口了。

“不怕。你不怕吗?”认识了这么久,很多时候,我们说话还是像陌路人。

“我有什么好怕的!”她口气坚定,好似她主宰这里。

“那我也没什么好怕的了。我很久以前不就认识了你吗?”我告诉她,在某一年梨花盛开的时候,我是如何认识她的。在梨树下,在那对开一个窗户的屋子里。

“故事真美!谢谢你!”她似信非信,眼睛却在笑着作弄我的老套的情话。

无论如何,我还是很开心。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小倩,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眉目间哀怨深深,嘴角娇憨浅浅。

她望着你,只一笑,就美得……

这是我写在那张相片后面的字。未写完。我把相片拿给小倩看,她有些意外和感动,眼睛闪烁着少有的光芒。第一次,她主动要求我讲那个“美丽的故事”给她听,“我大概是在梦里见过你……”

在我虚构的现实里,我又回到了小村庄,当着梨花纷飞的风景。屋子很久没住人了,我放下行礼,拾起旧扫帚,细细的清扫。推开阁楼的小窗子,风吹着梨树花瓣飞进来。我下楼,提着扫帚和竹篓,来到梨树下,扫起一堆梨花,背回去,芳香着真个屋子。深夜,我提着灯,看见一瓣梨花从屋子檐角飘下,牵出一条红色的丝巾。窗子被风吹开了,我便第一次看见了你……

“这是真的,不只是个故事。”小倩好像一直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我相信你。”她眼里噙着泪,脸上有些怨气。

小倩身世悲惨。她小时候,家里穷,小孩子多,父母养不起,就把她送给了城里的一对没有生育的夫妇。养父母后来又老来得子,喜不自已,冷漠了小倩,本来要把她再送会乡下。留下她当新生儿的保姆,等小子长大了赶她走。小倩看出端倪,就想自己逃回去。可又怕自己父母不肯要她。后来,她的父亲死于矿难,母亲改嫁又被抛弃。多年劳累而害下一身病痛。

小倩离开了养父母的家,把母亲接来细心照顾,自己四处打工挣钱寻医问药。

我见过她母亲一面,好好的一个女人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看上去,母女关系很好。但是过去的恶梦还没过去。可惜,我也只是个穷小子,帮不上什么。

朋友得知我和小倩在一起,都极力反对。说她是个阴森森,来历不明的人;我只是被她的美色迷惑了。又说她是个妓女,常常出现在那些风月场所。我都置之不理。即使他们说的都是事实,她也是苦衷,身不由己的。

其实,自从那次她认真听了那个“美丽的故事”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她的面。起初,我以为她工作太忙,又有年迈老母要照顾,没有太在意。时隔太久,我再也坐不住,到处找她。去他们租的房子找,那些房子正被推土机推倒。我找到房东。原来**征地,他们这一片区居民都要搬迁。当我问起小倩母女时,他一口咬定说他这里从来没有住过母女。不管我如何描述小倩母女的模样;说我还亲自来过。差点就要给他下跪。他还是说没有就是没有。我又拼命去她打工的地方找她。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小倩这个人。我又奔向我唯一的希望--我们相识的小楼。

我终于还是失望了。那儿的风景依旧,只是小楼人去楼空,静的可怕。唯有我们常坐的那张桌子上,一把木梳下压着我送给她的相片。我惊喜地拿起相片,却发现里面的女子不见了。只有小楼对面的青山绿水。相片后面多了两行字: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小倩,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眉目哀怨深深,嘴角娇憨浅浅。

她望着你,只一笑,就美得……

人生不逢时,做人还不如作鬼。人即使生逢时运,又如何?

你不要找我,你也找不到我。来年梨花飞的时候,我会去找你的。

从此,我再没去找过她。我想我们是不会在一起的。我们永远都是殊途的人或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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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移 魂



(一)魂飞

同样是睡眠,强制性睡眠与自然睡眠最的大的区别是关于梦境的区别。

所谓强制性睡眠,当然就是指吃安眠药咯,还能是什么?难道还酗酒不成?曲美美从小胃不好,活到十九岁,只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喝过一小口红酒,结果胃痛了一夜,以后再没敢碰那玩意儿。

上高中以后,美美就得了失眠症,每晚都得吃一片安定才能睡着。

假如不吃药,必然是一夜噩梦;服药后入眠,一夜无梦。

假如一口气吃掉一百零八片安定,会做什么样的梦呢?美美决定试试,于是,吞下一整瓶白色小药片,再喝下一大杯水。

药片遇见水,扩散得还真快,药液从胃壁想四周血管蔓延,麻溜溜滑向全身每一根神经。药液所到之处,周围的肌肉脂肪瞬间轻盈,不到半分钟,整个人都腾空漂浮在空气中,双臂稍稍划动一下,人就飞出了窗外。

星空灿烂,背负夜空,看大地,城市田野河流都在飞驰。

美美不知道自己会飞向何方,只觉得飞了很远很远,一直向南,如北雁南飞。

终于,累了,头一沉,坠入万丈深渊。

(二)惊魂

有人推美美的肩膀:“起床了,还睡,都几点了?”

美美睁开眼睛,看见一张圆乎乎的脸盘,圆眼睛瞪得像两只小笼包,头发蓬乱,发梢上粘着白色粉末,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生猪肉与韭菜混合厄味道。

“这人是谁?什么时候跑进我的房间里来了?”

美美眼珠子转了两遍,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放声尖叫:“啊……”。

妇人扬手照着美美脑袋上就是一巴掌,打得她满头扬起粉末。

收回巴掌,妇人转身往外走去,边走嘴上还边骂骂咧咧的:“瞎七搭八叫魂啊,快起来吃早点上学,吹嗒嗒的小娘五……”

美美打量四周,吓得全身一哆嗦,喘息着哑声道:“这是啥地方,我咋到这里来了呢?”

床边有块碎花布,像是窗帘,撩起一看,窗外是大街,街面不宽,闹哄哄的。

房间里陈设简陋,一张床,一张黄漆破书桌,桌上摆着一太老式显示屏,白面发黑的台式主机,俗不可耐的粉色塑料边小圆镜。墙边一只钢骨卡通画布面简易衣柜。

这是一个贫家姑娘的闺房吧……我,我怎么会睡在这里面?

柔柔脑袋仔细想了片刻,明白了。

“昨晚,我吃了一大瓶安眠药……难道这么快就转世投胎了?”

活动一下胳膊腿,很灵巧。起身,穿衣照镜子,不由得再度惊叫:“好漂亮的脸蛋哦。”

鹅蛋脸,亮闪闪的大眼睛肉嘟嘟的嘴,再看看身材,昔日那个瘦得可怜的曲美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付发育得几乎完美的少女身材,曲线玲珑——这样的体型才符合我曲美美的名字啊。

走出屋子,外屋是一间小饭铺,铁桶煤炉上架着一口大锅,竹笼屉蒸冒着热气。很多人围着等一个村姑给夹包子,刚才叫床那胖妇人正忙不迭收钱……每一张面孔都那么陌生。

(三)石姗姗

“阿姨……请问。这是什么地方?”美美小心翼翼地问。

“姗姗,你阿木林啊?”妇人摸摸美美的脑门,“脑子进水了?”

妇人操一口江南土话,美美根本听不懂她说什么,再看看周边建筑,黑瓦矮墙石板路——电视里才有的江南小镇。

美美“哇”的一声哭出声来,“我要回家。”

妇人把美美送进了医院,无论美美怎么解释,也没人相信她的话。

“我是曲美美,东北黑城曲氏集团董事长曲耀凡的独身女儿……今年十九岁,从来没离开过东北,不知道为什么,一夜之间,竟然会出现在万里之遥的江南,而且变成了另一个人。

曲美美变成了石珊珊。湖镇中学高考补习班学生。

包子婆快崩溃了。守寡十年,辛辛苦苦扯大的闺女,眼看这就成人了,竟然闹下个不认亲娘的怪毛病,这可怎么得了哦。

上网查询,东北还真有个黑城曲氏证劵董事长曲耀凡,包子婆按网上公布的董事长办公室电话号码打过去,秘书接的,说董事长忙,不接电话。

“我知道我爸爸的手机号码。”曲美美报了一串数字。

“你是曲先生吗?”包子婆问。

“是的,你是谁?”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忧郁的男中音。

“你是不是有个女儿叫曲美美?”

“……干什么?”男人似乎有些恼火,又问:“你是谁?”

“你先别问我是谁,我先问你,你女儿是不是出事了?”

“……是的……现在没事了,已经火化了……你是谁?”

包子婆瘫软在地下。

“爸爸,快来救我。”美美抢过电话大嚷大叫。

“你又是谁?”电话那头的男人显然也被整懵了。

“我是美美啊,”美美带着哭腔大嚷:“我错了爸爸,我不该吃那么多药,我要回家,我要和你在一起,我要和嘟嘟在一起。”

提到嘟嘟,男人诧异了:“……真的,真的是你?”

“当然是我,嘟嘟是我的猫咪,除了我和爸爸,没人见过它。”

(四)前世情人

曲美美,或者说石珊珊,接到曲耀凡一笔汇款,无论包子婆怎样泪水汪汪劝阻,也拦不住她离开小镇前往上海,登上了北上飞机。

虽然石珊珊外形与曲美美完全没有相似之初,但曲爸爸还是很快接受了这个“女儿”。

实在很令人惊异,就连小猫嘟嘟都与女孩那么亲密,谁又能怀疑这个石珊珊就是曲美美呢?

外屋是书房,里屋是卧室,曲美美独自享用的空间真大,比石珊珊和妈妈连居住带做生意的房子还宽敞三倍。

石珊珊躺在松软舒适的大床上,望着床头那个瘦瘦得干巴猴样的小女孩,乐呵呵的说:“你啊,真够傻,有这么好的家,这么又有钱又帅的老爸,竟然还会想到要自杀。”

一年前,石珊珊在网上遇见这个叫曲美美的同龄女孩,联手灌水挺默契,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

他俩不但同龄,命运也相似,都是单亲家庭,都是高考落榜生;奇怪的是,美美好像并不快乐,而且相当自卑。

从女孩子的角度上来说,美美的确该自卑,她虽然拥有宽敞大屋富爸爸,但身材相貌远远不如姗姗。

命运真不公平,姗姗经常愤恨的想,凭什么我就不能拥有那么多漂亮衣服……要知道,我的身材才配得上那些名牌货啊。

虽然嘴上总是在安慰美美,实际上姗姗很开心看到美美是个患有严重忧郁症的女孩,甚至经常有意无意去刺激她,暗暗助长她的厌世情绪,目的就是——取代她。

姗姗成功了。

“你相信,爸爸是女儿的前世情人吗?”美美问姗姗。

几天前,美美终于吞吞吐吐的说出自己内心的秘密: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暗恋自己的老爸,所以,很不开心。

“我雷到你了吧?”

“呃,是的……我没见过我爸爸,但我想,假如我要是爱上自己的爸爸,非自杀不可。”姗姗说,

其实,姗姗并没被雷到,美美的变态心理中,看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希望,于是,开始引诱女孩自杀。

“我成功了!”姗姗搂着小猫嘟嘟,食指轻轻倒挠猫咪下巴,猫咪舒服得直往她身上恋,这方法是美美教她的。

(五)玩猫人

曲耀凡躺在大沙发上,吸着一枝雪茄看投影仪打在墙上的画面,穿着猫咪卡通图案睡衣的女孩正在给小猫嘟嘟挠痒痒,在老曲眼中,这个叫姗姗的女孩与嘟嘟一样,都是被他圈养的小宠物。

曲耀凡今年四十岁,自从三十岁那年,妻子因为嫌她穷而另择高枝后,老曲再没结过婚,三十二岁那年时来运转,老曲在股市一路牛气冲天,接下来八年之内,他所创办的曲氏证券为他赢得了名车洋房与身份地位,但他不肯再婚--前妻给他的绿帽子实在是心中的南平的伤痛。

单身的好处是可以不断换性伴侣,网络是猎艳者的最佳通道,这些年来,网恋、金钱交易、一夜情……他都玩了个遍,最终腻味了各种花招。

偶然看到日本电影《禁室培欲》,大受启发,讲述一个高中女生被一个很猥琐的中年男人绑架,男子将该女孩囚禁于家中圈养。一方面对女孩的生活无微不至的关心,另一方面若女孩不听话也会用暴力相威胁。起初,女孩反抗该男子,而后在日夜的相处中,女孩逐渐依赖于该男子,到最后,女孩最终爱上该男子。

老曲觉得很有意思,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仔细查阅了许多资料,才知道,这故事是根据犯罪心理学中一种很奇妙的心理现象而拍摄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七十年代初,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的一件银行抢劫案件,两名劫匪扣押了四名银行职员作人质,在警方与歹徒对峙了一百多个小时之后,警方设法钻通了保管库,用催泪瓦斯将人质和劫匪驱赶出来后,三名人质竟然用肉保护劫持者不被狙击手射杀。事后,被绑架的人质中一名女职员还爱上并嫁给了其中一名劫匪。

绑架,够刺激,但怎么着最终都会犯法,老曲想出一个比绑架更奇的招数--扮演女孩,引诱傻姑娘自动送上门来。

于是,他凭空捏造了一个叫“曲美美”的十九岁女儿,因恋父情结而患上忧郁症……事情的进展远远超乎他的想象--这个叫姗姗的女孩竟然使出了移魂附体的招式,让老曲感到又惊讶又好笑。

看着银幕上熟睡的“女儿”,曲耀凡脸上浮现出无限满足的神情。

“我得慢慢玩弄这只猫咪,就像猫玩耗子那样……我实在比电影里那猥琐男高明太多,因为无论我怎么玩,法律都追究不了我的责任,哈哈……”

(六)锒铛入狱

天刚亮,有人按门铃,开门一看,是警察。

“你是曲耀凡吗?”

“是的……什么事?”

“我们是黑城公安局的,请跟我们回局里接受调查。”

“不能够吧?我没犯法啊?那女孩,自己找上门来的……”曲耀凡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阵势,吓得有些语无伦次。

“什么女孩?”警察被弄糊涂了。

带上手铐后,曲耀凡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

第二天,《黑城日报》刊登大标题新闻,曲氏证劵公司涉嫌金融诈骗被查封,董事长曲耀凡被控诈骗资金十二亿元》

报纸上还说,警方人员在搜查曲家时,发现一名自称曲某女儿的少女,当她得知曲某被捕的消息后,马上供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来自江南小镇的石XX,目前,该少女已被安全送回故乡,曲某是否涉嫌拐带诱奸少女,仍在警方调查中。

石珊珊在电视上看到了曲耀凡受审的镜头,突然一阵心痛,顿时泪流满面。

这位大叔……也许真的是我的前世情人,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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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让我爱你



嘿,小琳子,你不去看戏呀?王嫂问道。

总是那些剧目,实在是老戏老唱老听老掉牙喽。正在收衣服的琳子回过头皱着眉头说。

今天可不是往常老套的剧目,今天来的可是新人!王嫂还在怂恿着小琳子。

那好,我去。小琳子想了想说,接着扬了扬手中的衣服又对王嫂说,我先把衣服送屋去。

戏团把舞台安置在村子的大讲台上——平时这里是小琳子的老爹——村长讲话的地方。

所以当村子里演戏的时候,大家都会把戏台挤的密不透风。这次也不例外,小琳子和王嫂却只能在人群的外围观看。

张大爷,这演的是什么呀?小琳子看不出个所以然,就问了身旁的看入迷的村民。

这演的是金屋藏娇,就是宋江和闫惜娇的故事。张大爷看小琳子紧锁眉头,就继续给她解释道,闫惜娇是宋江,哎,怎么说呢,对,她算是宋江的情妇。她卖身葬父,宋江就把她给买下来,安置在外边,然后给她买了个房子,然后她就跟她妈一块在那儿住。她被宋江包养,可是她却爱上了宋江的徒弟张文远。

那不是和潘金莲一样放荡吗?小琳子插嘴说。

她应该是说不是对每个人都这样,她跟潘金莲是不同的,她只是埋怨这个宋江,到底是娶她还是不娶她,她跟宋江其实是在撒娇,那宋江听不懂,然后她会觉得说宋江是一个无趣的人,而不是她很恨宋江,那她是不由自主地爱上宋江的徒弟。男人要负很大的责任,是宋江的徒弟勾引她,照道理是男人越了规矩,朋友妻不可戏,何况是师父的妻子,师娘了应该叫,师娘那边他都去调戏。闫惜娇是为了追求自由,要跟张文远走,但是没想到张文远是个花花公子。这不,快结束了。

张大爷说完,转过头去接着看戏。

小琳子也照着大爷讲的剧情整理了一下头绪,继续看戏。

有本事,你,你就杀了我。阎惜娇抬头瞪着宋江,眼神里早就没有了妩媚销魂,有的只是自由与渴望。

宋江似乎听到阎惜娇的声音里的颤音,在思索了2秒后,举刀杀了她!

紧接着,台下一片掌声,台上的灯渐渐暗去。

大约过了1分钟,演员都出来谢幕。

当介绍到闫惜娇的扮演者的时候,小琳子吓了一跳,是一个英俊俏朗的男生。而且从他的行动举止来看,一点都不女气。

他叫张子轩,父母双亡,后来遇到了戏团,他便被团长收留了。

其实团长也不容易,由于团长经常和戏班子走南闯北,所以团长的前两任老婆耐不住寂寞就跟别人跑了,收子轩的时候,他的第三任老婆也“失踪”了。

在看完子轩的第一次的表演后,看戏成了小琳子每天的必修课。而且在看完戏之后,小琳子总要找到话题和子轩聊天。即使没有话题聊的时候,小琳子也要用学戏的方式继续打扰子轩。

小琳子在发现自己爱上子轩以后,反到没有退却,而是准备抢在村里其他女孩之前,开始展开爱情攻势。

而村里其他的女孩在看到小琳子的举动之后,也开始不甘落后起来。

子轩一觉醒来,迎接他的每每是村里女孩的一手好菜,或者是针织的东西。

但是子轩既没有拒绝她们也没有对她们采取过分地行动,完全当她们是自己的戏迷。

于是,村子里谣言渐渐风起。

最大的谣言便是:子轩不喜欢女人。

爸,你去向戏团团长提亲。小琳子对村长说。

你脑子坏掉了,没听到村子里的人怎么说那个姓张的呀。村长边说还边摆出比吃了苍蝇还恶心的表情。

你不去我就一辈子不嫁。小琳子双手猛拍大腿说。

要去你自己个儿,我可丢不起那个人儿。村长自顾自地喝着酒。

小琳子看村长不动地方,心里火烧火燎的。

好,好,你不去,我自己去。小琳子边说边穿鞋。

在去戏团的人员住所的这段路里,小琳子越走越慢,越走越没有底气,脚下轻飘飘的。

怎么来了还不进屋?子轩看到正在外面徘徊的小琳子。

我,我……小琳子一路上来想的台词都忘干净了。

小琳子一狠心,一跺脚,把心里想说的都说了:我爱上你了,我爱上本来的那个你了。

是吗?子轩不温不火地问到。

难道你不知道我的心意?小琳子有点急了。

我只当你们爱听我的戏。

那好,现在我已经说出我的心意了,我想问你,你什么意思。

子轩没有说话,低下了头。

那是不是有比我好的女孩?还是真的像村子里面传的,你不喜欢女人。

子轩猛然抬起头,一脸无辜。

子轩张了张嘴,问道:你真的那么喜欢我,那考虑过结婚吗?

小琳子楞住了。随即她猛地点头,像小鸡吃米一样。

接下来,真如大家所想的,子轩和小琳子的婚事如期举行。

当然也就打破了村子里的那个流言。

小琳子,左晚是不是度过一个销魂夜呀,哈。村子里的光棍们开始调侃新娘子。

子轩可是纯爷们,比你们都纯。小琳子骄傲的说。她说完,踏着正步回家去了。

结婚后,小琳子每天都要让子轩教她演戏。

正常的女孩子的出场是什么样的?像拾玉镯的女孩。

闺门的拾玉镯的女孩属于小家碧玉型,是一些没有见过世面的,比较保守的。像那个孙玉娇,她出来比较可爱,小花旦型的,好可爱的,天真活泼好像你一样。子轩说完,用手刮了小琳子的鼻子一下。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没见过世面呗。小琳子撅起小嘴,在那跟子轩撒娇。

那潘金莲有什么不同的?

她一出来就不一样了,她一出来,浑身从眼睛到腰和肩膀就不同了。她怎么说也是成熟女人的一种,一种,风骚吧。像她和武大那段,一出来就是不满现实给他的状况,对婚姻不满,所以她出来是非常的那个压抑。非常的抱怨。

好难演。

当然了,我小时侯练功的时候,每天早上要对着冰条喊气,每天要喊化一根呢。

这么苦。那你跟我结婚,不后悔不再演戏吗?

才不。谁叫我喜欢你呢?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其实你跟我告白之前我就喜欢。

那你那时怎么不和我说呢?

我要等你先开口呀。

你真坏。

呛擂呛擂呛擂呛擂呛擂,走。

瞧你这没用的东西,真是一多鲜花插在牛粪上。

哈,你好可爱。

怎么了,演的不像潘金莲吗?

你有那么气愤吗,怎么像慈禧太后出场呀?不,确切点说,像白雪公主的后妈。

那要怎么演呀?

你只要把你本身的条件,你年轻不要忘记了。她出来是很傲慢的。眼睛不要像风扇似的乱转,一点就好了。明白?

两口子的婚后生活其乐融融,直到……

子轩,我漂亮吗?小琳子穿完新买的衣服到房间里秀给子轩看。

子轩看呆了,可是随即他大怒道,干什么穿这种衣服,出去,出去。

小琳子也呆了,因为子轩从来都没有动过怒,就连皱眉头也没有过。今天他是怎么了?

子轩脸展开了,说,对不起。然后自己走出去了。

傍晚,子轩一身酒气地回来了。

小琳子只当是他心情不好。

可是接下来的几天,子轩总是躲避着小琳子,到了饭点也不吃饭。而且每天都是酒醉而归。

有一天,小琳子终于忍不住了,在子轩没有喝醉的时候,逮他回了家。

你说,你还想不想过下去了,是不是不爱我了?小琳子眼睛含着泪花说。

我爱你,但是我怕呀。

小琳子不知道子轩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真的很爱你,从你第一次来看我演金屋藏娇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但是我好怕爱你,好怕失去你。

爱我和怕失去我有什么关系?你不要跟我打哈哈。小琳子一脸迷茫。

砰,子轩一下把小琳子扑倒在床上。

小琳子,你要我一辈子都爱你,不忘了你吗?

小琳子拼命地点头。

小琳子,你要和我合二为一吗?

小琳子拼命地点头。

子轩的嘴唇紧贴着小琳子的嘴唇,子轩的双手按住小琳子的双手。

突然,小琳子拼命地大叫了一声。

子轩的嘴唇上喷溅出了鲜血。不,应该说,那血是擦拭在子轩的嘴唇上的。

只要我吃了你,只要你进了我的身体里,我保证会永远记得你的。

子轩满脸红润,满眼兴奋。

小琳子的眼前渐渐模糊起来,也渐渐感觉不到疼痛了……

小琳子,我真的爱你。子轩边咀嚼边回忆着师父给自己的教诲的那个场面:看到没有,如果你不抢在你爱的人之前吃掉她,和她合二为一,她就会离开你的。

咚。师父一脚将麻袋踢下刚挖的洞里。

那里面装的是子轩的第三任师娘的骸骨,而洞里刚扔下去的麻袋的旁边,有两只看起来很陈旧的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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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耶稣



古代桂林城山环水绕,大宋朝筑起的石城墙八百年不倒,沿两江四湖蜿蜒绵长,连峰接山,固守着一城黑瓦白墙。

岭南建筑多是平房,十字街一带的商铺也不过两层楼,均为砖木结构,飞檐画栋。光绪廿年以前,桂林人还没见过钢骨灰土的洋楼房。

甲午年,桂林城来了个洋和尚,先在水东门外船上传教,后来筹钱进城,在十字街小井巷口买下一块地,招募人手盖洋庙。

洋庙很古怪,不用石灰沙土,从广州运来灰不溜秋的红毛泥①,那红毛泥很稀罕,灰土状的粉末,和水后凝固成青砖般坚硬,用来砌墙固砖,山墙高过三城楼。

山墙②方位更怪异,不老老实实在东西两侧守屋,三角形墙头正对着大街,凭中开一扇大门,没有屋檐不撑斗拱,光溜溜一堵白墙麻直冲天。

顶尖上还安一个楠木拼凑的十字架,看得一城老百姓莫名其妙……莫非洋和尚晾衣服要爬那门高?也不怕跌死?

洋庙建好后,洋和尚出来一解释,大伙儿才勉强搞醒壳(弄明白)

那洋和尚自称神父,有个中文名字叫古约翰。

有人取笑道:“姓古就要在屋顶安个十字架?那姓曹姓蒋的不要在屋顶修一道栅栏啊?哈哈。”

“是啊,还好他没姓吴,要不大门开屋顶去了。”

古神父告诉大家,这幢房子不是庙,是教堂里面住着耶稣,一个救苦救难的神仙。

有大胆的进去看了一眼,便吓得面无人色。

那个叫耶稣的神仙被大铁钉钉在十字架上,血淋淋吓死人,还神仙呢,自己都小命难保。

古神父每天站在十字街头,不厌其烦劝人信教,忙了半个月没拉到一个人。

教堂对面是溢香园餐馆,逢年过节都扯出一条红布横幅,蓝布剪出大字缝在上面,内容多是些“进补水鱼汤,奉送三花酒”之类的广告词,招眼更招客。

七月花生上市,古神父买来两担花生,架大锅掺盐水八角煮熟了,香喷喷摆在耶稣像脚下,也请人给扯块红布条子在大门上方,文字很实在:“信耶稣得吃花生。”

路人闻到盐水花生味儿,拦不住口水从嘴角往外冒,斗着胆子往教堂里闯。

这洋和尚还真不骗人,听他念过经,他还真就请大家吃花生。

桂林人太实在,花生一分完,再没人进教堂。

古神父只好多买花生。

煮花生挺麻烦,再过一阵,黄皮果上市,比花生还便宜,大担子买来堆在教堂里,再把横幅上的字换成“信耶稣得吃黄皮果”。

横幅一拉出,第二天教堂挤满人。

总是靠送吃的诱人,终归不是办法,黄皮果分完后,古神父决心把利益点拔高,他请人剪出一行新字:“信耶稣得永生!”

横幅挂出去,第二天一开门,人群如潮水般涌进教堂。

不仅有城里人,很多乡下农民都赶来来,大家一进教堂便四处寻找,什么也没找着。便揪住神父问:“水牛呢?水牛在哪儿?”

“水牛?什么水牛?”

“你自己贴在门口上的字写的很清楚嘛……”

神父到门口一看,不由得叫苦。

本来是“信耶稣得永生”,想必是做手工的没给把字缝纫牢实,昨晚一场大风吹,“永”字没了头,“生”字瘸了脚,“得永生”变成了“得水牛……”

没等古神父解释清楚,愤怒的百姓便开始砸教堂,等官府派人来轰人时,教堂顶上已经开始冒烟。

也难怪,那一年大清北洋水师兵败黄海,老百姓一口气全撒在了洋人身上,就这样,广西第一座教堂,没树立到一年,便成了一堆砖泥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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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绕 道



王吉亮家在河东,上班要过河西,家门口就是南大桥,过桥直走三里路就到单位,但他却宁肯绕远道,顺着河滨路绕个大弯,从北大桥过河西。

多绕一公里,目的只是要到到北大桥头报刊亭买一份《参考消息》。

若是卖报的是个漂亮姑娘到还好理解,偏偏北大桥报亭里面坐着的是一位老太太。

朋友们都骂小王神经病。

神不神经小王自己心里有数,他不辞辛劳自有他的原因。

进入青春期以后,小王经常做同样一个梦,梦见报刊亭里坐着一个漂亮姑娘,给她报纸但不收钱。

“因为你是我老公,前生注定的。”梦中,那女孩这样告诉他。

连续在老太太手中买了好几年报纸,彼此都熟悉了,偶尔聊天,得知老太太有个闺女还在上学。于是,小王便暗自猜想:“八成她女儿就是我命中注定的前世姻缘。”

转眼又过去好些年,老太太的女儿从来没出现过,直到有一天,老太太牵着个小男孩在报刊亭里玩耍,小王一打听,孩子是老人的外孙子——她女儿早结婚了。

一算日子,小王已经成了老王……老王老五。

过去要有人给说媳妇,小王总是一概拒绝,现在看来不行了。

朋友给介绍了陈芳。见面一看,长相不差,只是年龄稍大点。

陈芳与老王同年,四十岁,离异,无子。

最惨的是,陈芳无子是因为已经不能再生育。

老王想找媳妇就是想要抱儿子,不能生孩子当然不能要。

谈话陷入僵局,老王为解闷,从兜里掏出一份报纸随便乱翻。

见到报纸,陈芳突然叹气,说:“我上次婚姻失败,就失败在报纸上。”

“哦,怎么回事?”

“我的职业就是卖报纸,说出来您别笑话,从年轻时,我便开始做一个梦,重复不断的梦见一个男人来买我的报纸,在梦里那男人对我很好,我相信那人就是我的真命天子。

“我年轻时长相不差,追我的不少,好男人有的是,最终,我偏偏嫁给了脾气暴躁的前夫。唉,只因为他每天都来买我的报纸……那家伙是个球迷,结婚后他对我很不好,中国队一输球,他就拿我出气,甚至因为打我而导致我们的孩子流产,害得我……被摘除子宫……刚才看见你看《参考消息》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错误……”

“什么错误?”

“在梦中买我报纸那男的,总是要买《参考消息》,而我前夫,买的却是《足球报》……哦,我当笑话说说,您别介意。”

老王没笑,而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请问,你在哪里卖报纸?”

“南大桥西头……”

最终两人结为了夫妻,婚后恩爱有加。老王常常感叹:“唉,白白绕了那么些年的道,走的却是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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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3: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 犁(上)



引子

传说中,地狱有很多种。

阿鼻地狱,计十八层。泥犁地狱,亦十八层。

佛说十八泥犁经有记载,泥犁地狱圈禁为恶极大、力量至盛的强者,此类灵魂已臻登峰造极的魔灵至境,非阿鼻地狱的普通死灵可比。

泥犁第四重名为楼犁,内里赤热如烧铁,囚禁的灵魂化出肉体置于其中,肌肉筋骨不断被烧烂烧焦,风一吹又完好如初......如此无数年内不得休息、不得躺卧,终生尝受骨烂筋靡之苦。

泥犁中时光漫长,以楼犁为例,人世中过一日,楼犁中则过三万个等同的长日......如此,三万日为一日,楼犁中的灵魂需过八万年才能转世投胎。

人世间的苦与楼犁相比,就如烈日下的荧光一般。

(1)

死巷。

夜风卷涌,暗影憧憧。

满眼皆是破败的砖瓦碎石、残椽断壁,支离的野草稀稀落落挺在阴影里,随着夜风微微摇摆,异物腐败腥臭的味道冲人鼻孔。

林步虚掠上一方大石,然后锥子一般定在上方,衣衫随风飞舞。作为No.3的主要成员之一,他追摄一连环伤人案的嫌疑者已经四天,终于在一荒弃的村落将其堵住。

他前方黑暗角落里,一乞丐模样的女子四肢着地、双臂前据,眼里充盈着妖异的绿光,一动不动地盯着林步虚隐在袖中的双手。她左肩血迹斑驳,嘴里发出低沉的怒吼,仿佛野兽。

即使衣衫褴褛且目光狰狞,她也是千里挑一的美女。林步虚看着她苍白如纸的面容,缓缓道:“你难道不知人世为一恶、地狱万般苦吗?

七月十四鬼门开禁本是予尔等之机会,可你......”

那女子一声低吼,打断了林步虚的话。低沉的吼声中含带着无形的力量,林步虚如顶风而行,衣衫头发向后飒飒飞舞。奇异的是,周边草木尘土却没有丝毫动静,仿佛把林步虚置入一个虚幻的风中。

吼声将停,女子由静转动,四肢急划,转转折折向林步虚扑来。

那根本不是人类的姿势,倒像是一只母豹。

蓬!一个淡蓝色的光轮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蓝色光华一收一放,将她弹回,在凸凹不平的乱石地上颠簸了数个滚,撞在后方的石墙上,草折风卷,尘土乱飞。

有风袭来,尘土吹尽后,她颤抖着蜷成一团缩在黑影里,嘴角有一缕触目惊心的鲜血。她眼中的兽光已消失不见,凄美的容颜逐渐凸现出来。

林步虚缓缓道:“虽然我没有真凭实据,可是连日来十三件连环伤人案都与你有关,我必须要弄清楚。”

她开口了,在夜风里别有一股哀怨的味道:“你在人间享乐,我在地狱终日受苦,为何还要苦苦相逼?同在世上,你是人,我却是妖!你可以打我杀我,我却不能反抗!”她的目光又是恨,又是怒,还有一丝无法分辨的复杂神色,让林步虚百思不解。

林步虚皱着眉头道:“你为何恁是固执?归还那十三人的元精,然后返回地下,否则我会击碎你的肉身,让你永远沦落为孤魂野鬼。”

“哈哈哈......”幽咽惨笑着站起来,嘴里忽然吐出一段古怪的话语。

话音断断续续,仿佛冬夜里挂角的寒风,粗听来怪异绝伦,细听却似极有韵律。

那不是现今人类所掌握的语言,可不知为何,林步虚竟然能够听得懂。

话里言道:“煌都之都,两心之心,众生踞此以养息,有风如轮......”

闻言,林步虚如中巨锤,胸口热浪沸腾,大脑里有无数影像分至杳来,惘然不知那女子已借着夜色翻过石墙,消失在后方的残石暗影里。

夜,已很深。

(2)

黄威停下来,一群人从左右的小巷子里出来将他围住。

黄威十六岁,围他的人和他同校,为首那个晃晃悠悠的胖子外号叫标枪,据说打起人来像标枪一样快和狠。可黄威并不这么认为,他只觉得这个胖子像只猪。

胖子摇着他那皮球一样的脑袋,对周围人道:“这就是五班的老大?怎么看怎么像只猴子嘛——而且还是没尾巴的猴子。”周围人夸张地大笑。

黄威很瘦,背着一个大包,戴一副大眼镜,衣服松松垮垮的。

他双手插着兜,面色镇定得仿佛什么都没听到:“胖子,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周围人静下来。胖子最不喜欢别人说到猪,而黄威话中的讽刺意味谁都能听得出。

看着脸色逐渐发青的胖子,黄威嘴角露出一缕笑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告诉你吧,猪是笨死的!就跟你一样啊!”他的啊字拉得很长,韵味十足。

周围有个人忍不住笑出声来,被胖子瞪了一眼咽了回去。

胖子脸上的肉在抽动着:“臭小子,你知道猴子是怎么死的吗?”

黄威甚是鄙弃这种拾人牙慧的家伙,顺口道:“你怎么看也不像只猴子啊?”

胖子终忍不住大怒:“我要打死你!”蓬蓬蓬冲上来。

他的速度确实很快。可是黄威更快。

人们只见他手臂动了动,胖子肥大的身躯就平飞了起来,轰一声撞进路边的垃圾堆里。

胖子艰苦爬起来,头顶挂着一个香蕉皮。他眼中又是愤怒,又是不甘。然而,当他刚刚爬起来,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

一双血红的眼睛,透着光,仿佛还在滴血。

那是黄威的眼睛。

胖子哗啦一声再次倒进垃圾堆里,这次是吓的。

然后,黄威依旧双手插兜,从容地穿过人群,竟没有一个人敢拦他。

夕阳欲坠,梧桐树宽大的叶子上镀了一层灿金的亮色,周边小楼低耸,飞檐斜持,偶尔有飞鸟起落。

不知为什么,黄威的心里沉甸甸的,从方才开始就有说不清的一股子情绪在胸腔里缓慢地搅动着。他在路边缓缓走着,看着喧闹的人流,忽然觉得他们很遥远,自己像是要开始翻阅一部历时久远的老旧画册,内里包含了许多东西,一时难以明白。

隐约中,有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他心里——“业风”。他不知道业风是谁,不知为何这个名字突然出现,可感觉里这个人已经根深蒂固地扎入他心里,让他喘息困难。

也许,并不是出现,而是它本来就在那里吧。

他避开人流,沿着梧桐树间的小路信步向北,不知觉间已经到了后山。斜阳已坠,远林森郁,苍山如墨,尽皆沉浸在浓浓的暮色里。

他没有停下,又往山里走了很远之后,寻了一块临树的方石,倚树而坐。心中一片混沌,过了一会竟慢慢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噩梦。

他说不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非常大,可似乎张开双臂就能抱住。非常稀薄,可仿佛有山一样的重量。有无数种形状,却又似只有那么单一的一种。

他被禁锢在那里。手脚不能动,嘴不能说,只能看着,听着。

就在他的眼前,他最爱的一个人正被炽热的烈火焚烧着,他能看见她的秀发肌肤逐渐化成灰尘,想喊却喊不出声,想哭却没有泪水......

印象中,这样的过程不知持续了多少年月。

煎熬着......终于有一天,他的胸口燃烧起狂暴的火焰,然后在一声怒吼中爆发了!

他醒过来,发现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胸口像被烙铁烫过一般剧痛。

擦着脸上的冷汗,他努力站起来。

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天上的月隐藏在浓云背后,山林间暗影起伏。

左前方不远的树林里,正传来一阵放浪的笑声,间中还有女子混杂不清的呜咽呼喊。

黄威脑子一片混浊,向发声处走过去。

树林内部,一个浑身褴褛的少女被两个地痞抓住双手压在树上,还有一个在撕扯她的上衣。衣衫已经破开,雪白的肌肤沾满血迹,身上还有数道擦伤。少女嘴巴被捂住,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滚落下来。

其中一个双目细小的萎缩男子*笑道:“你看,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变态的社会,城市变态,世道也变态,怎么能够要求人不变态呢?所以,小妹妹,被哥哥摸就摸了,没什么不好的,啊,哈哈哈......”

三人大笑,其中一个光头故作庄重道:“小三你说对了,这个世界确实不缺少变态,缺少的是一双发现变态的眼睛。”

先前那人献媚道:“恭喜大哥,您已经有了这样一双眼睛。”

三人再次狂妄地*笑。少女浑身颤抖,屈辱的泪水唰唰淌着。

黄威只觉头皮发麻,胸腔似乎要爆炸开来一般。

这一刻,林外的黄威再也忍不住,一声连他都不敢相信的怒吼从他的胸腔里奔泄出来:“住手!”声音之大,之凶厉,在幽静的山林里仿佛平地打了个炸雷。

三个地痞中瘦小的那一个当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另外两个也被骇得面色发白。

当他们转头发现发声的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毛孩子时,由惧变怒。那光头拔出一把匕首,恶狠狠地扑了过来。

匕首闪着寒光刺下。

旁边少女呜咽着,她的目光......那般相识!

他忽然想到刚才梦中的女人,那个他痛不欲生都无法救助的女人!

黄威闭眼。然后睁开。

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占据了他的身体。

再次睁开眼睛的黄威已经不再是方才的黄威,他眼里射出红色的厉芒,头发根根竖起,同时他的胸腔里传出一声野兽一般的低沉怒吼声。

那绝不是什么好听的声音。

蓬!匕首被打飞。一只手将光头的前襟握住,泥娃娃一般高高擎起。

恍惚间,一阵暗红色的光雾在众人身边闪过,雾气中光头肥大的身躯皮球一般上下抛掷,然后被远远丢了出去。先期光头还有刺耳的嗥叫声,后来则声息全无。

黄威身上闪着光,并不高大的身躯有如魔域的杀神,有一把拼命压抑的声音从他口里传出来:“还有谁想死?”

另外两个人骇然片刻,然后惨叫着连滚带爬逃出林去,一边跑一边喊:“鬼啊!救命啊!”

黄威闷哼一声,上前抱起软坐在草地上的少女。

(3)

黄威把少女放下,脱下上衣给她披上,然后再也忍不住五脏六腑的剧痛,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抱着胸膛几乎呻吟出声。

胸膛里似被火焰填满了,心脏被电击一样激跳着,滚烫的热流从心窍涌出,漫过四肢百骸,又麻又辣的感觉几乎使他痉挛。心脏里,那个野兽般的声音依旧在发着低闷沉郁的声音。他恐惧极了,极力想压住它,可手脚仿佛不再属于自己。

时间,如同千万年一样长久。

这一刻,忽有一股清流从他背心涌入,黄威只觉两眼一盲,再清醒时,体内的异常已悉数归于平静,那怒吼声和体内的热流消失无踪,仿佛从没有出现过。

片刻,方才热流淌过的地方涌起阵阵清流,舌底生津,甜丝丝的。

黄威闭上双目,手指还在微微颤抖,心神已经沉浸到大劫之后的平静中去了,连方才的少女把他拢在怀里都不知。

当黄威睁开眼睛时,眼前通透晶莹的世界把他惊呆了。虽然树还是树,花还是花,可是现在的树和花有那般的不同,隐约中有无数的丝样红光在那生命的脉络里缓缓流动着,是那般的美与和谐。

凝视了片刻,他觉得眼睛里有种清凉的东西沿着一条路径回流到心脏处,仿佛出壳的蜗牛收回它的触角。然后眼前的世界渐渐回归到原来朴素的模样,鸟鸣风动、树叶摩挲的声音重新进入他的耳鼓。

天空已经没了乌云,月亮星辰有如宝石,嵌在暗蓝的夜空上。

少女正低头俯视着他,脸色比方才还要苍白许多,眼睛却似两汪碧水满注深情,黑亮的长发轻轻随风浮动,有水一样的色泽。

黄威看着她,心里说不出来的平静,缓缓道:“......业......风?”

少女眼中淌泪,点点滴滴落在黄威脸颊上。她拼命地点着头,呜咽道:“费尔......费尔......我终于找到你了......”

她把黄威紧紧抱住,仿佛他会突然走掉。

黄威:“我......我没有见过你。可是感觉里,我们已经相识了很多年。费尔?是我的名字吗?”

少女点头,面容凄楚:“你就是费尔,煌都里拥有火之权杖的费尔,火灵中的强者。”

“煌都?那又是什么?”

少女摇着头,泪珠婆娑而下,似乎极不愿意提起这个字:“费尔,不要再问了,很快你就会明白的!呜......”

她忽然在黄威臂上狠狠地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深深的齿印。大颗大颗的泪珠打在他裸露的臂上,那又凉又滑的液体比之被咬还要苦楚,每落一滴,黄威的心都剧烈的颤抖一下。

她泪流满面道:“费尔,呜呜,你要记住我,要记住我,知道吗......”

黄威坐起来,把少女紧抱在怀里:“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我!”

她没有说,却忽然痛苦地抱住额头,呻吟道:“费尔!她又要出来了!不论她要你做什么,你都不要答应!明白吗?”

黄威骇然摇晃着她的身体:“你怎么了?她又是谁?”

少女不再答话,黄威明显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剧烈颤抖。过了片刻,手臂处一股大力涌来,黄威翻滚着被弹了出去。等他踉跄着爬起来,回头看时,方才的少女四肢着地,姿势诡异有如野兽,双眼充盈着妖异的绿光,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那已经不再是方才的她。

黄威大脑忽然一阵混乱,一幕幕模糊不清的场景从他脑际飞掠而过,似乎想起了什么,仔细寻味时又什么都没有。

正思索间,她忽然一跃扑至,将他压在身下,双手紧紧扣住他的肩膀。

黄威实在难以想像,一个柔弱女子会有这样的力量,他几乎怀疑自己的肩胛骨被她的指甲扣穿了。他痛得龇牙咧嘴道:“你要干什么?”

她的目光在迅速跳跃着,嘴角带着不知什么含义的笑:“你在人世太久,连脑袋都锈了!我们这个姿势还能干什么?”

他们的姿势......确实不怎么雅观。黄威一片混乱,脸色瞬间涨红,怒声道:“放开我!”

她却不放,眼神转柔道:“你真的要我放开你吗?你难道不在心里爱着我吗?”

黄威脑里一阵轰鸣,可他仍然努力反抗着:“放开我!”

她道:“我知道,你还在想着我的,你每一天都在等着这一刻,对不对?告诉我是,告诉我......”

“不~~~!”可叹,黄威毕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哪经过这种阵仗?

她在诱惑他,丰满的身体在他身上摩擦着,令黄威浑身燥热。那毕竟是她啊,那个刻在黄威心里的人!

她俯下身来,咬着黄威的耳朵:“小傻瓜,为什么不?你难道不知,只要采到你的纯阳元精,我就能获得不灭真身,那时我不用回楼犁受那没有尽头的苦楚,你也可以和你的风厮守在一起。”

黄威喘息道:“楼犁是什么?我的风又是谁?”

她格格笑道:“楼犁就是地狱啊。如果我被打回楼犁,风也逃不脱。你难道一点也不替她考虑吗?”

黄威脑里又是一阵轰鸣,然后突如其来的眩晕侵占了他的神经,混混沌沌之中,他觉得有无数条蛇将他牢牢缠住,动弹不得......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16-8-2013 03:5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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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 犁(下)



(4)

当黄威醒来时,东方已经蒙蒙亮。他头痛欲裂,身体酸麻至极,胸口一会冰冷,一会燥热,有数股来历不明的劲气在他体内左冲右突,好不难过。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个女子已经不见了,在他眼前的草地上,坐着两个陌生人。

左边的是位男士,鼻梁上架一副大号的深蓝色眼镜。右边的是位美丽的少女,黑亮的长发上有只淡紫色的蝴蝶结。

黄威看着男士那厚重的镜片,疲惫道:“你们是谁?业风呢?”

男士道:“业风?果然是她们......我叫林步虚,这位是我的朋友叶无双。我们到这里时,你就已经是一个人。”

林步虚和叶无双是国家公共安全部特别行动署的主要成员。他们的组织又称NO.3,专为处理某些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件而设,共有成员五人。(请阅‘血蝴蝶’)

黄威喃喃道:“她走了......”

林步虚站起来,看着东方发白的天空,默然不语。

叶无双转头看着林步虚沉郁的面色:“他怎么样?”

林步虚缓缓摇头。

黄威两眼茫然:“我能相信你们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林步虚点头:“你知道自己是谁吗?”

黄威:“她说,我是火灵的强者,拥有火之权仗......”

林步虚:“不是她,而是她们。业风有二人,一为业,一为风。业是人首豹身有双翅的恶灵,风和她同体而生,天生至善。传言数万年前,业风做大恶,被神镇于泥犁地狱第四重的楼犁。现在她们竟借七月十四狱门打开之际逃离,此前我曾追上她们,那时她们已经夺取了十三名少年的元精托化人身,现在更吸取了你的纯阳元精,估计很快就会炼成真身。”

黄威颓然道:“炼成真身会怎么样?”

林步虚:“炼成真身之后,她们身上的咒符将失效,就可以大摇大摆在人世为非作歹,楼犁的火甲金卫也奈何不了她们。”

黄威:“也就是说,她们不会再回到地狱了?看来她没有骗我。”

林步虚:“不。炼成真身的是业,不是风,没有真身的风依旧会被抽回地狱。”

黄威猛然抬头:“什么?!”

林步虚黯然:“此次你元精被夺还能不死已是大幸,至于风,楼犁关闭之前必会被镇回地狱,谁也阻挡不了。”

黄威额头青筋暴跳:“没有任何办法吗?”

林步虚凝视着他,道:“你害了风,还害了自己!怎么做,你自己不知道吗?”

黄威大脑轰鸣,颤巍巍站起:“我害了风!还害了自己!我害了风!还害了自己!......”

泪水止不住地唰唰流下,他痛呼一声,踉跄着向山下跑去。

叶无双要跟上,被林步虚抓住手臂。叶无双紧张道:“步虚,你怎么说这么重的话?他已经快要崩溃了!”

看着黄威逐渐消失的瘦弱身躯,林步虚目中清澈:“他是天生火灵,级别比我的月精灵都要高出很多倍。如果这一点点刺激都承受不了,如何能够驾驭火之权仗!”

叶无双:“可是......”

林步虚:“没有可是。除非他苏醒过来重新支配火之权仗,否则谁也奈何不得获得真身的业。”他转首凝视叶无双,“知道什么是业吗?古语里,业就是罪孽!”

叶无双:“那我们呢?”

林步虚:“我在他体内种下了真言烙印,无论他到了哪里都能被我找到。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能否催动火之权仗就看他的造化了。”

(5)

黄威行尸走肉一般在山林里走了一天,等他发觉肚子饿时,白日已经西沉,天色转阴,雷鸣起时不片刻下起了瓢泼大雨。

他瑟缩着躲在一棵树下,双手环膝,两目无神地盯着茫茫的大雨。

只是一天而已,他就瘦了整整一圈,眼镜早不知丢到了何处去,失神的眼眸中两团红晕正在缓慢扩散着。

他只有十六岁,可是他必须承担这些。这是他的责任。

黄威抱紧膝盖,努力使自己离雨水远些——虽然那没有什么作用,他实在不喜欢湿润的东西,过去如此,现在尤其如此,那是他生命底里早就铁铸了的习惯。

可是,雨水还是无情地洒到他身上,全身湿透,冷冰冰的寒意从四肢蜘蛛网一样蔓延上来。胸口的憋闷却似弱了些,有股暖暖的热气在心脏处盘旋着。这使他稍微觉得安定些。

雨,还在哗哗地下着。

黄威忽然觉得头顶上方不再有雨点坠下来,抬头一看,有一只白色的猴子站在树枝上,手里撑着一片大大的芭蕉叶。

他看着它,它也看着他。它有一对精红的眸子。

片刻,它突然跃上树梢,消失在茫茫的大雨里,而它手里的那片芭蕉叶却盘旋着落下来,轻轻巧巧地落在他的头顶。

黄威愣了一会,然后就那么任凭芭蕉叶覆在他头顶,闭上眼睛倾听着雨点打落在芭蕉叶上的叭嗒叭嗒的声响。

无边的困倦席卷而至,过了一会,他竟然睡着了。

梦。鲜红的梦。

无数举着兵器汹涌而上的人,他们染血的面孔那般恐怖。

他梦见自己拿着一柄拐杖般的东西,身前的女人张着魔鬼的羽翼在人群里起伏跳跃着,每落地一次,就留下无数的死尸。

他谁也不能帮,被定身一样呆呆地看着杀戮的进行,心里充满了悲哀。

然后,人都死了,只剩下他和她。遍地是尸首和倒插在地上的刀剑,末日一般的景象。

他俯身看一个将死未死尚在呻吟的人,那人突然伸手抓住了他的前襟,怨恨而绝望的表情让他不寒而栗。他大骇起身,没想到那人只剩下了上半身,竟被他一扯带了起来......

啊!

黄威大叫一声醒转过来。

雨早就停了,天上明月如轮。

颤抖着,他擦去脸上的冷汗,又是一个噩梦。为什么噩梦总是和他过不去?

他枯坐良久,然后站起来,混混厄厄地绕着山坡向南走去。

(6)

当黄威刚刚转过山坳,就定在那里。

天上有月。月下有湖。湖中有女。

银色的月光飘洒下来,如同缎带一般缠绕着那个女子。女子高昂着头,全身赤裸,背后生出一对亮闪闪的黑色羽翼。

她似乎没有重力,离水面三尺悬浮在空气中,湖水滋生出一层一层的圈状水旋,将星星点点的黑亮小珠投射到那女子体内。女子下肢已经生长出绝非人类的片状鳞片,闪着冷幽幽的光泽。

空气里弥漫着邪恶森冷的气息。

业风!不,应该是业!罪孽的代言人,邪恶的使者!

黄威能够听到胸腔里的怒吼声,被欺骗的怨恨和无边的愤怒蓦然爆发出来,他双脚一顿,脚下竟腾出火光,然后身体就如一发炮弹,直直向湖心的业射去。

他的身体愈飞愈快,到后来周身都卷在一团艳红的火焰里,隐有雷鸣之音。

他也不知自己竟有这样的力量和速度!

湖心上方的业忽然转头诡异一笑,身体轻旋,脚下的湖水滔天而起,转眼就把黄威卷住。

蓬~~~!

浪花四射,湖水沸腾。

黄威周身火焰即刻熄灭,他大喝了几口水,只觉周身被无数股巨力缚住,动弹不得。

一股龙纹密布的水柱擎起,黄威裹在其中,被举至业的面前。

业格格笑着:“小傻瓜,说你傻还真的傻,以前如此,现在也是如此。不知道这里是湖吗,还没命地往这里冲?也好,你是好人,杀了你,你可以上天堂,而你的风下地狱,你们还是永远不能在一起。格格格......”

黄威狂怒:“丑女人!你这个丑女人!我要杀了你!”他骂的话,恰恰是所有女人都最不愿意听的话。

业面色一森:“哼!看你还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手一挥,一道白茫茫的能量波带着刺耳厉啸飞出。

忽然,裹住黄威的水柱一震散开,不知从何处飞来一缕银白的细丝将黄威缠住,闪电般扯往湖岸。

蓬!能量波击在湖水上,击起数米高的巨大水花。

业愣住,转首看时,远方林步虚双目蕴寒,踏水奔至,他脚下无数道水纹水箭正卷成一颗庞大的水球先期到来。

业震怒,推手掀起巨浪对压过去。

轰轰然,湖水如同开锅的沸水,浪花狂卷。

惊涛骇浪中,传来林步虚空蒙若虚的真言:

“吾法芜天,天法自然:芜;天;九;雷;决!”

天色暗了暗,倏忽间,一道蓝汪汪的厉电直射而下。

林步虚修炼的法门属于冰蓝普世尊者的攻击性真言结界,主水系,而雷系真言多为水系的辅助真言,力量往往暴增数倍不止。林步虚从未对凡人用过此决。

电光中,业痛呼一声,黑色羽毛四处飞散。稍过片刻,她振翼飞起,歪歪斜斜消失在远方的山林间。

当林步虚爬上岸,软倒在叶无双身边时,少女无双惊道:“步虚!你用了九雷决都没有留住她?”

林步虚看了一眼黄威,苦笑道:“留住她?若非她尚未完成真身,九雷决想伤她一片羽毛都难!”

黄威:“刚才,是你的力量吗?”

林步虚点头。

黄威:“可不可以教我?”

林步虚和叶无双对视一眼:“不用。你的力量远在我之上,只是你还没有完全苏醒而已。这个,别人帮不了你。”

黄威:“苏醒......谢谢你们刚才救了我,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真是没用!”

叶无双柔声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潜藏的力量,只是这个挖掘的过程因人而异。你千万不要丧失信心,你的风还要等你去救呢。”

黄威眼中流下泪来:“我的风......我的风......”

看着他苦闷的样子,林步虚忽然道:“天地间的生机无处不在,而集一切之大成者,莫过于日光和月光......你本性属火,该偏阳才对......我只能告诉你这些,至于怎么吸取利用,要你自己去领悟。”

黄威一震:“日月光华!难道人可以直接吸取日月光华?”

林步虚摇头:“凡人不能。但是你能!”

黄威低下头。

林步虚又道:“业此次虽受伤遁走,但给她两三日时光就能完成真身。而且,再过四天地狱的狱门将关闭,届时,若你不能救出风,她可就真的没救了!”

黄威抬头道:“可你不是说无论如何都不能阻止这件事吗?”

林步虚:“若不如此,怎能激发你的斗志,引出你潜藏的元精!刚才你奔雷一击中,灵相已成,只需再固本培元到能催动火之权仗,那时用权仗中的力量催灭业的真身,解离业和风的偶合,然后用元精为风塑造真身即可。”

黄威眼光暴亮:“真的?”

林步虚:“当然是真的。只不过业和风的偶合解离只有非常短暂的一刹那,是非成败就看那一刻你的表现。所以,你必须有强大的力量才行。”

黄威:“好,好,只要有那么一刹那就好!”

林步虚指着不远处一座鹰嘴一样的山峰:“那里先天灵气颇深,你可到那里去静思。”

(7)

叶无双看着峰顶盘膝静坐的黄威,再看看旁边端坐在一块大石上的林步虚。这两人竟是一般无二的姿势。在白天,他们的额头始终跟随着天上的太阳,在晚上始终跟随着月亮,即使在阴雨天都丝毫不差,像是两架会随着日月星辰转动的机器。

他们已经这么坐了两天两夜,不言不动,不吃不喝。开始的时候,黄威还有些躁动不安,但到了后来愈发镇静。当太阳坠下而月亮尚未上升的时候,叶无双从他们身上能明显看到一层淡淡的光。

黄威为红,林步虚为蓝,一样的晶莹剔透,仿佛神迹。

离子时还有三个小时。黄威张开眼,看着苍茫无际的天空。

两日来,他不断吸收日光月华,已经十六次引发了体内那股狂暴热流,每过一次,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就轻一些,胸口那团呼啸旋转的气感就热一些。灵台逐渐清明,封印的枷锁正在逐步打开,意识深处一个汹涌鼓动的感触随时会破枷而出。

只差那么一点点。

可是这一点点无论如何都无法破开。

他觉得自己有些太过执迷,就放开自己紧缩的意识,感受周边轻动的风,缓缓的热,无知无觉的草地山野,天空,白云......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片半浮在空中的碧绿草地,一个麻鞋老人正于其上执鞭放牛,青牛甩着尾巴啃草,牛背上坐着一只红睛白猿。

那只曾用芭蕉叶给他遮过雨的白猿。

那里,有一道飘缈歌声传来,歌声似浅实深,洪洪荒荒,长江大河一般悠远。歌声唱道:“恍亦明晰惚亦清,厚亦薄兮重亦轻。寂兮寥兮多喧哗,无为有处得相生。今及古时名不去,方兮圆兮无常形。大道抱一天下式,真火无名自有名......”

汩汩洪流从四肢百骸振动起来,浩浩然的热流铺天盖地。

平放膝头的双手上方,透空出现一丝火亮的长线。长线似直还曲,似凉还热,长线周围婉转的龙纹气线盘绕相生,如火似焰。

火之权仗,重现世间。

轰~~!黄威脑际滚过巨流,枷锁冲碎,深藏的记忆如滚滚海涛蔓延出来......

漫长的记忆在刹那间走遍黄威的脑海,黄威一震而醒,眼前的碧草青牛、老人白猿消失不见,只余苍天白云横亘如初。

泪水,已经漫过他的脸颊。

他紧紧抱住横在膝头的火红长杖,哽咽着:“......真火无名自有名......风啊,我回来了!”

颤然立起,他扬首长啸。

林步虚睁开双眼。他看着崖顶握杖长啸的黄威,嘴角露出一抹浓浓的苦涩。

“无双,你过来,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林步虚嘴里叫着叶无双,眼睛却看着头顶的明月。

“无数年前,大地上曾经流传着一个悲凄的故事。据说,那时的人类还处于神创后的黄金时代,有一部分人拥有接近于神的力量,他们被称之为灵。”

“煌都之都,两心之心,众生踞此以养息,有风如轮......煌都为一帝国,两心为其都城,国王修业和大祭祀费尔是最强的两个灵,他们靠手中的定心剑和火之权仗管理着这个美丽的国家。修业有两个妹妹,一名为业,一名风。风至善至美,为费尔所爱,因此被骄横跋扈的业深深嫉妒。有一年,趁修业外出的时候,业劫持风闯进了祭神禁地风轮塔,费尔怒极攻心,用殛火催灭了业的真身,没想到业竟借助风轮塔的神力夺取了风的身体。业请求费尔给予纯阳元精以重铸真身,被费尔拒绝后就在煌都国大开杀戒,后来更不慎推倒了风轮塔,二女的元神彻底纠缠在一起,再没有分离的可能。”

说到这里,林步虚眼神暗淡,面色苍白,似乎极不愿意再说下去。

崖上的黄威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默默坐在那里,低头不语。

好半晌,林步虚才开口道:

“后来外出的修业终于回国,上神震怒,他被迫亲手用定心剑杀了妹妹,将她们同时打入了楼犁地狱......知道什么是楼犁地狱吗?”

“被囚禁的灵魂化出肉体置于赤如烧铁的楼犁内,肌肉筋骨不断被烧烂烧焦,风一吹又完好如初......而且,在楼犁内时光极其漫长,每一天相当于人世中的三万倍,囚禁者要在楼犁中困足八万年,没有一刻可以得到休息,终日尝受骨烂筋靡之苦......”林步虚颤抖着再也说不下去。

黄威,不,应该是费尔,他缓缓抬头:“这之后,因为我的旁观而使业造成了那么大的杀孽,神夺去了修业和我的力量,令我们变成凡人转世轮回,直到今日......这么多年过去,我的风......我的风......”

林步虚忽然站起来,面向东方:“她来了!”

黄威也站起来:“不,应该是她们来了!”

叶无双一直默默地听着他们的话,看着迎风而立的二人,她忽有很多说不出来的感触。

黄威元精失去大半,又是刚刚回复力量......林步虚虽强,可前日的芜天九雷决都只能让业受了些伤,那还是在业未获得真身的情况下......如果他们两个合力都救不出风,该怎么办?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也站起来,黑亮的秀发上,那只淡紫色的蝴蝶结似欲随风而起。

(8)

今日是地狱开启的最后一天,过了今日子时,狱门将关闭,无论如何风都将被抽回地狱。守护楼犁的是拥有无穷神力的火甲金卫,没有人类能够与之对抗。

要救出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她被抽入地狱的前一刹那,将纯阳元精度化给她,为她塑造真身。而这个主动权,完全在业的手上。业能不知道这个吗?而且,只要费尔还存在世上一天,就是她的巨大威胁,如果她的真身再被催化从而被打入地狱的话,那她可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子时差一刻。

天际涌起黑云,明月逐渐陷入黑暗里。

有风狂舞,沙石飞扬。能把方圆数十里都变成这般模样,黄威自问,以他现在的力量绝对做不到。

大地在微微颤抖着,地面隐隐透出红色光华,在林步虚三人前数百米处的地面旋成一个淡红的漩涡。楼犁在召唤了。

业破空飞来。它全身布满纯黑的鳞片,似蛟似豹,背生双翼,展十余米。其双目若炬,明灭不定。巨翅每扇动一次,都带起层层缕缕的黑色气旋。

而它的脸却仍有人的面目,美丽至极,和它的身体映衬下来,仿佛鬼狱的罗刹。

它的目光扫过肃立崖头的三个人,最后落在黄威脸上。

黄威心头猛跳,嘎声道:“业!你答应过我,快把风还给我!”

业露出一个凄婉的表情:“费尔,到现在你还对她念念不忘!她到底有什么好,让你如此挂念?我有什么不好,被你如此愤恨?我到底比她差在哪里?”

黄威迎风扬头:“不是你差,也不是她好!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业:“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为什么会这样?你难道不知我是多么爱你吗,为什么从来对我不闻不顾?我在楼犁那么多岁月,受了那么多苦,难道都不是因为你吗?”

黄威黯然不语。

林步虚上前一步:“你受的苦不是因为你的爱,而是因为你的嫉妒!你若真的爱他,就应该成全他的幸福!你既然爱他,就不应该让他痛苦!”

业:“不!他既然不爱我,我宁愿让他永远痛苦下去,那样才会一直在心里记着我!即使是恨我,我也愿意!”

叶无双:“谁都会给自己的嫉妒寻找理由,只不过,你能欺骗你自己吗?让他以这种方式记住你,你就能获得快乐吗?从头到尾,你都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

业大怒:“不!你才活了几十年,哪里懂得什么叫爱?哪里懂得什么叫胜利和失败?我只要把费尔的灵魂据为己有,那我就胜利了!他会永远和我在一起!”

三人心头猛跳!业竟然贪心不死蛇吞象,想控制黄威的灵魂。

可是没有人敢否认业能做到这一点。

大地上的红色漩涡忽然加剧,极端酷热的气流从中腾然升起,九个执金戟、着火甲的巨人幻影逐渐现形。

半空的业凄然一笑,扬吼长啸,然后她的身体振动着,一团淡绿色的芒团从她身体剥离出来,飞向下方的火焰漩涡。

黄威大吼飞射出去,右手紧握的火之权仗暴出一团龙形烈焰,将他全身裹住。

林步虚也动了。他不动则已,一动有如闪电,只见他的身影连成数个大大的圆弧,竟托出一朵巨大的九瓣莲花,将业隐隐困住。

叶无双也在动。

她的动是缓慢的,只见她纤掌如蝶,于狂风中轻轻舞动。有根根莹白的细丝铺成一个平平的扇面布在地下漩涡的上方,差忽间拦住风之元神下坠的去路。

黄威终于抱住风的元神,哪敢顾及其它,直接将元精化而为气,争分夺秒地向风的口中度去。

半空的业轻蔑冷笑,她呼啸一声收束大翅,向下飞坠。林步虚布下的莲花之阵被她吐出的一团青黑光波轻易击碎,而她的身形有如利剑,径直向黄威背部插去。

轰~~!

黑红两色芒光四射飞溅,黄威受击吐血,但他依旧紧抱着风的元神,翻滚着向下跌落。

周边九个火甲金卫终于成形。楼犁非同普通地狱,可入不可出,即使是活人进去了,也别打算能出来。

业振翅激鸣,待欲重新下坠时,被林步虚半路劫住。

林步虚抱住了他,重重的冰晶和湛蓝的芒光将他二人紧紧锁在一起。业厉啸挣扎,纯黑的光芒不断击打在林步虚胸背上。林步虚接连吐血,但他尤有时间完成了一个印:

冰蓝普世尊者的孽化真言,即所谓度世真言——化莲。

化莲者,以命博命矣。

莲花,从林步虚的脚底开始生长,瞬间长遍他的全身,然后蔓延出来,将业彻底的困在里面。

下方,就在黄威即将坠入漩涡之时,终被叶无双的能量丝扯住,一点点地托上来。黄威大口吐血,血丝带着点点的精芒渗入到风的元神里,他不断衰弱,她不断生长。

这才是真正的爱。

然而,在这要命的时刻,周边九个火甲金卫动了。

他们长戟齐指,一阵旷绝天地的庞然大力涌现,紧缚黄威的能量丝根根断绝,黄威再次向下飞坠,终于坠入漩涡里。

火,无有穷尽的火。

黄威说不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非常大,又非常小。非常薄,又非常厚。有形无数,又无比单一......他被禁锢在那里......就在他的眼前,他的风被炽热的烈火焚烧着,他能看见她的秀发肌肤逐渐化成灰尘,自己却喊而无声,哭而无泪......

恍亦明晰惚亦清,厚亦薄兮重亦轻......今及古时名不去,方兮圆兮无常形......

“不!!!!”

黄威怒吼,胸口的火焰蓦然狂暴,身形猛向上提!

叶无双惊喜地发现,已经没入漩涡中的黄威又出来了!

这一刻,在黄威的疯狂传送下,他怀内玉人终于饱取元精,肉体初成。几乎是同时,黄威周身一轻,下方扯力突然消失。

拥有了肉体,就拥有了初步的真身,这时的风已经不再属于楼犁。

黄威狂喜而泣,紧抱着风向崖顶飞去。

上方,被林步虚紧紧困住的业正在挣扎怒吼着。

林步虚的身体已经淹没在莲花之中,但他的声音依旧传了出来:

“沉睡在冰蓝水界的众灵之神,吾在月之王之下﹐开解契约,释放吾之守护精灵!”

一团幽蓝的光芒从他头顶破出,在上方呜咽盘旋着。释放了月精灵,那意味着什么?

一个人,只要有了守护精灵就永远不会放弃,除非他自知将死。

他要做什么?!

“吾召唤众灵之君主!听从吾之请求,为吾洞穿时空之门!定心!归来!”

定心者,定心剑矣,煌都镇国之神器。

远处,忽有光芒汇聚。隆隆的雷鸣电闪随之而起,那道聚成的厉芒破空而至,从业的背后插入,从林步虚的背后透出。

没有血,却有重重的芒光四射天际。

轰!

巨大的能量爆发之下,二人同时身形销陨,然后化为一团纠扯不清的光芒坠入下方漩涡。

火红的漩涡在一阵鼓动之后,随着九个火甲金卫渐渐消失。

大战休止,空中乌云尽去,狂风消敛,月光照射下来。

呆呆的过了好半晌,叶无双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撕心痛哭着狂奔下来,跪倒在方才的土地上,挖着下面的泥土。

林步虚死了!他死了!

她不相信,她不相信!

叶无双泪如泉涌:“步虚!步虚,你在哪里?快回来,我好怕,好怕......”

她挖开的泥土里忽然生出一小朵莲花,然后一朵接着一朵,直到把她的全身都围住。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道:“莫哭,莫哭......我去不久,即会归来......”

叶无双痛哭道:“我不信!你现在就回来,回来!”

那个声音:“无双,你知道我前生是谁吗?我想你也猜到了,我就是修业啊......”

“这是我的罪,我必须去赎......业是我的妹,我必须去救......”

叶无双流泪道:“你骗我......你骗我......”

“我没有骗你。你没有见到脚下的莲花吗?它们全部开放之时,就是我重现世间之日。”

“照顾好它们,就像照顾我。等我回来,我的爱人......”

黄威扶着风来到她身边,将满脸泪花的她扶起来。

风拉着叶无双的手,轻轻道:“姐姐放心,只要这莲花还在,他就会回来,因为他不是普通的灵——他是我的哥哥,众灵的王。这次是他注定的劫啊。”

月光洒下,他们脚下的莲花,朵朵晶莹剔透,一直蔓延到很远很远。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16-8-2013 04:0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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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身体十八小时后



十八个小时后,他们在我买了不到三个月的席梦思床上发现了我的身体。只能说是身体,因为我的灵魂还在,只不过离开了原本的躯体,现在,躯体和灵魂分离成了两个实体。

派出所来的人在我这里翻箱倒柜,该死的,早知道会有人来翻我隐私,我就该把以前的日记还有情书都锁去银行保险箱!不对,那也不好!应该是,早知我会死(对,现在才明白自己死了,看着客厅里悲伤的老爸老妈还有我那不停安慰他们的姐姐,我再一次确认自己是死了)——如果早知道自己那么早死,我就该在前一天把我的日记本和信笺都烧掉,把我的硬盘都Format,把……所有的隐私全部毁尸灭迹。

可是谁又能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呢,就好像现在我穿梭在一屋子的人堆里,好奇的看着这个找指纹那个翻箱子,自己也厅怪怎么就这样突然死了。如果,还是如果,如果知道自己这么早就要离开人世,我就该提前几天写张所谓的遗书什么的,省得那些**从一进门就直嚷嚷要“保护现场”

反正我是死了,没有任何预兆的死了,不是谋杀,不是自杀,就这样死了。

我短短的二十多年的生命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听说灵魂是漂浮在空中的——那是以前。现在,死了以后,才知道,灵魂要移动也不过是靠两条腿。这倒让我想起了以前看了N遍的一部经典电影《人鬼情未了》,Sam死了以后,似乎拍成的是一个只能走路的灵魂。

人鬼情未了?现在的我是不是也算个鬼了?活着的都看不见我,而我,能看到身边几乎所有忙忙碌碌的小物的一举一动。自由进出别人的门槛儿,明目张胆的偷窥。

人鬼情未了?现在的我如果已经是个鬼,那我的情真的不会有了,那活着的还不知道我已经死了的他呢?是不是也能去找个通灵师告诉他我的灵魂就在他身边?会不会吓着他?

刚刚从他住宅区的地方出来,我在木质与铁制的门之间自由穿行。在他空荡荡的房间里踱来踱去。下午三点,他还没有下班,望着他电脑边上我和他的一起的合影,都让自己有点点嫉妒活着的时候的自己。

无聊啊!嫉妒啊!没有事做!

第一次穿过两道对我已没有丝毫阻挡作用的门,我的灵魂下了楼,进了楼下的音像店。

所有的活着的人都看不到我了,现在,我可以肆无忌惮在这间小小的卖D版的CD的音像店里自由穿梭,而小店里的那个阿姨,也不会再用那种“要买买,不买走开”的眼神炸弹来扔我。

小店门口的喇叭箱中,传出的是《空中的监狱》的主题曲《HowDoILive》。

7点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我在橙黄色的路灯下仔细找着自己的影子。白天的我没有影子,晚上也没有。原来灵魂真的没有影子的。

太专注了,不小心穿过了路人甲的身体,不小心瞄到了路人甲深灰色的肺,是不是吸烟导致的?现在终于能清楚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意思了。国为路人甲的肺里都是沉淀物,真脏。——记得以后要提醒我那个还没回来的他不要吸那么多烟了。

又穿过了路人乙的身体,怎么差点看不出来?哎~~原来是个胖子,好恶心的肚子,连脂肪也能清楚看到。我想吐了!不好玩了,哎~~在别人的身体里穿来穿去,也不怎么好玩了。

9点半的时候,我看到我的他拖着疲惫的脚步朝我走来。他好像很累,是不是加班很累?还是刚刚和别的女人约会去了才累?

好奇的穿过路人丙——就是我的还活着的他的身体,我只是想看看他的心脏是什么样子的,是椰子的形状?呵呵,想到电影中紫霞仙子能钻到至尊宝的身体里看他那椰子形状的心,现在的我竟然也能做到,有点点得意。

他的心脏很普通嘛!不就是念书的时候看到的模型那样的形状。不是椰子,不是桃子,也更没有什么人在那里面留下一滴眼泪。

跟在他后面,慢慢散步上楼,进了房间,接着,就看见他坐在电脑前面发呆。

十分钟,二十分钟,然后是半个小时。他——怎么了?他为什么望着我们俩人的照片发呆?难道——他知道我已经死了?

他会为了我哭吗?我想知道。从来没有见过他哭,现在,我想看看他掉眼泪是什么样子。谁让他在我活着的时候总笑话我爱哭?现在他如果也哭,我保证不笑他就原谅他以前的嘲笑。

“你在哭吗?”我大声问着,喊着,可是没有得到丝毫的回应。

“你会为我哭吗?”我又喊。

可是他听不见呀,一个鬼的声音,人是听不到的。

要找个通灵师!站在他身后,这一刻的我是那么急切的想找到能和他沟通的方式。想听他的声音,就现在,非常非常的想。

自己哭了,不知道有多少眼泪就这样的滑了出来。

原来我活着的时候爱哭,现在死了也一样爱哭。

活着因为任性哭,而现在死了又为了什么哭呢?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痛苦,真正的痛苦。

因为我看他在哭,真的在哭,没有声音,却有眼泪从他那让我着迷的以前总是看着在微笑的脸颊边淌下来。

他哭,为我。我痛,为他。就现在。

现在,我的灵魂就像空气中的比尘埃更尘埃的法埃,肉眼无法看到,甚至借助了别的工具也根本不可能看到。似乎来阵小小的风就可以让我彻底的烟消云散。

我在他边上,他看不到我。他在我边上,我却无法给他拥抱,无法做可笑的表情让他开心,无法在对他说自己会一直一直那么那么的爱他。

我的爱延续了,却无法再给他。

我又开始哭了,望着他无声地掉泪,我更想哭,更哭得厉害。胡乱的抹着自己脸上的眼泪,心里更渴望的是他能和我还活着的时候一样,能在任性的我哭鼻子的时候,来哄哄我,并温柔的抽了面纸来替我擦掉冰冰的泪水。

这一刻,才后悔自己为什么死了。为什么要让我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甚至我还没有对他说出足够多的“我爱你”。

我恨生死簿,真恨!

在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以后,我猛然发现他正对着我在的这边发呆。我正坐在充气小沙发上——这只橙色的充气塑料沙发是几个月前我硬功夫是黏着他让他给买的,因为好玩,因为这个颜色正是我喜欢的球队的颜色。其实我没有告诉他买这个小沙发时自己真正邪恶的目的——因为它小呀,又有足够的牢固能承受我们两个人的重量。这样,我就可以总是和他挤在这么一个小小的空间里,他就可以好紧好紧的抱着我,用他给的全部幸福将我裹住,让我更幸福。

他一直注视着我(我也知道他其实只有是在看这个方向,但是我宁愿告诉自己他其实是在注视我)一直一直……

“我知道你在那里,你这个小笨蛋!”他突然开口意然又是嘲笑我!更快的等不急我抱怨,他已经站起身,走到了我面前,然后——我们真的合而为一了!

他坐下来,就坐在我现在坐着的充气小沙发上,和我的灵魂坐在一起,叠在一起。

“你这个傻瓜……”他又在对我说了,让我甚至以为他能看到现在的我,“没有你这个小肥猪在,以后这个难看的凳子就只能在这里当装饰品了!”

呵呵,我傻笑,我都死了他还说我那么难听的的听的喊我,起码也该和电视里小说里那样,说说什么“吾爱”呀、“今生只有你”呀什么的肉麻兮兮的话吧?

他才是个笨蛋!大笨蛋!大傻瓜!

“我爱你……”沉默了许久,他的再次开口,又让我酸了鼻子。

“你在吗?”他又喃喃自语,“在吗?回知我呀小笨蛋……”

“小笨蛋……”

他手里抓着的是我和了的合影,现在他用身体包裹着我,而不是简单的双臂圈着我。我感觉到他很难受,非常难受,但是,我满足了。在死了以后,还能听他说爱我,我真的满足了。

来吧来吧黑白无常,来吧来吧牛头马面,我不怕鬼了,现在,你们带我走吧,只要不让我喝下孟婆汤,我可以随便跟你们去哪里,哪怕入地狱我也是幸福的,因为我的灵魂还爱着,因为我的灵魂还在被爱。

“来生我保证不那么短命,来生我保证不要再有先天的心脏病,好不好?”我用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温柔语气缓缓开口,认真乞求。

“我不会去喝难喝的孟婆汤,所以你也别去喝,一定不准喝!然后下辈子我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记得不准喝噢,不然,当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我的遗言就是这样威胁他的“狠话”,呵呵,做鬼也不放过他?说完了以后自己便笑了,我已经是个所谓的鬼了呀。

我的灵魂离开身体后的第七天,我又回去看了他。

一个比我死早了几个月的灵魂教了我怎么托梦,于是,我给他托了个梦,把那些遗言又给他重复一遍,并加了很重要的一句话:不准在说我的充气小沙发难看,因为那是我最喜欢的球队的颜色,如果他再犯,我就做鬼也不放过他。

我,斩时成了谁都看不见的灵魂,老在喧嚣的人间好奇的流浪,偶尔搭个顺风车,偶尔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玩玩躲猫猫,偶而偷偷去阎王爷爷那里偷出生死簿翻一翻,再扳扳指头算一算,偶尔还去他那里看看越来越成熟并渐渐有了白头发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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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4: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迟 到



朱迪生一生就倒霉在“迟到”二字上。

一般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他愣是在娘胎里待了十一个月。

从上幼儿园到高中,“迟到”,成为历任老师为他做期末评语的关键词。

实际上,朱迪生不算懒惰之人,是命运总在关键时刻拉他一把后腿。

参加高考时遭遇堵车,差点被取消考试资格,费半天口舌总算进了考场,情绪破坏不算,答卷时间也不够了,因而没考上好学校。

毕业后找工作,几次因为钱包被偷、材料丢失甚至突然感冒……迟到,最终都与好单位、大公司失之交臂。

谈恋爱也是这样,现是公司一个大美人看中了他,就在两人交往,眼看着即将进入恋爱阶段时,警察突然找上门来——公司财物失窃,他有重大嫌疑。

虽然没多久,真正的盗窃犯落入法网,但那女孩已经另择高枝做他人妇了。

知道三十岁,才经人介绍,娶了一个相貌平平的老姑娘。

婚后日子过得挺清苦,整日做发财梦,结果炒股总是因为错过最佳抛出时机而被套,买彩票连大奖的边都挨不到。

挨着了大奖,更可气,有一次与同事一块排队买彩票,明明是他排前面的,偏偏那会儿发现鞋带掉了,低头系鞋带,同事先打号……一打便打出个一等奖。

四十岁那年,朱迪生死于一场车祸,原因也是因为迟到。

看错闹表,起床太晚,错过了公司的职工班车,只好打的上班,路上遭遇大货车追尾。

死后见阎王,判官告诉他——你上辈子就是个出租车司机,为多赚钱,老是带着客人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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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8-2013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 果



(一)蛇毒

那女子全身赤裸,冰肌凉肤,双臂滑溜溜地环住了史霍来的脖子,指尖顺着下巴划向胸肌,肚皮与双腿之间,正直盛夏,史霍来只感到全身如沐春风,彻骨的舒爽。

女人伏在史霍来身上,媚眼如丝,嘴里呵出的气息喷在他脸上,也是凉飕飕的……咦,怎么还有股腥臭味?

老史睁开眼睛,一对亮晶晶,冷冰冰的黑眼珠正在距离鼻梁十厘米处死死盯着他。脸小得看不见面颊,满脸装饰着亮闪闪的鳞片,由黄褐色渐变至灰黑色,椭圆形的小脑袋,一张小嘴正“咝咝”往外吐舌头,血红的舌头呈Y字型,颈部扩张呈扁平状,状似团扇。

“妈呀,这,这分明是一条扇头风啊。”老史吓得连哆嗦都不会了,只剩下暗暗叫苦。

倒霉头顶的家伙,在自家花园竹懒床上睡个午觉,竟然招来毒蛇缠身,什么裸女环绕,不过是南柯一梦罢了。

冷静,冷静。回过神来,老史开始提醒自己,不能动更不能叫嚷,让这家伙自己走开吧。

还好,蛇“美女”盯了史霍来眼睛几分钟后,便失去了兴趣,掉头往胸肌上爬去。

竹懒床是一种斜长型靠椅,人躺在上面,身体呈30°,可以清楚的看见蛇“美女”的体型,这家伙至少有一米长,茶杯口粗细,颈部扩张成双面扇形,背部有一对黑白斑,组成眼镜纹样。

蛇在老史赤裸的上半身缓缓爬过,仰着脑袋,吐着鲜红的芯子,不停发出“咝咝”声,前身移到了肚皮上,尾部才缓缓放松老史的脖子,脑袋爬到小腹时,它停住了,昂起头左右看了看,好像在寻找猎物。又似乎再犹豫,是低头钻过大裤衩穿行,还是干脆从上面走。

老史见状,差点没吓得叫出声来……求您了,千万别钻啊。

还好,蛇只是稍事停留片刻,又继续往前蠕动,直接从裤衩上爬过去,经左大腿,膝盖,小腿……好不容易行进到脚丫,居然又停住了。

蛇沿着脚板绕了个圈,探起脑袋,再次与老史目光对视。

喂,你,你看够没有啊?一个胡子拉碴胖乎乎的老男人有什么好看?快走吧。

“啪”蛇尾巴抖动了一下,抽了一鞭子胖肚皮,似乎是在惩罚老史:催什么催啊。

这一鞭虽然打得不疼,但杨得够呛,老史强忍着不让肌肉抖动,汗水却止不住哗哗往下流。冷汗热汗,掉在地面上啪啪响。

蛇松开了脚板,缠着竹椅腿往地面游走,尾巴亦步亦趋……靠,原来,刚才是这家伙的脑袋在等待,催促它的尾巴。

好不容易,尾巴总算离开了脚背,绕着脚板心一寸一寸,来开了人的身体。

就在蛇尾离开脚板心那一瞬间,尾巴一甩,尾巴尖儿在交心扫了一下,奇痒无比的感觉,老史实在控制不住身子,猛地把脚往回抽。

万万没料到,蛇正将身子盘在竹椅脚上,脑袋高高树立在空中——正在等它的尾巴呢,老史这一抽脚,惊动了它。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蛇脑袋飞速往前一探,长长的红芯子狠狠叮了一下脚板心。

(二)截肢

只是被叮了一口而已,也没觉得怎么疼,老史想起身,但身子已经麻木得不听使唤,再看脚背,唰的一下,变得乌黑。

蛇离开竹椅,缓缓滑向花园草丛。蛇身子一点点掩埋在绿草间,老史脚背上的乌黑一点点漫向小腿背。

黑色如潮水,漫过小腿背后,脚板开始膨胀。眼看着黑潮就要漫过膝盖头,老史这才反应过来——我中蛇毒了。

他支撑着,坐起来,抽出裤衩上的裤腰带,环住大腿,使出吃奶的劲,死命勒住,打了个死结,这才放开喉咙大吼:“来人啊……”

老史的声音实在太凄惨,前厅做事的伙计都听到了,大家忙不迭赶到老史跟前,却一个个傻了眼,这是一帮陶瓷作坊的工匠,谁也不知道该怎样对付毒蛇咬伤。

还是长者有主意,老胡见状,赶忙吩咐一个小伙计:“快,快去请丈二师傅。”

丈二和尚匆匆赶来,他简单扫视了一下伤口,果断的说:“给我找一把大锯子来。”

陶瓷作坊不缺锯缸匠,不一会儿,老胡找来一把钢锯,丈二师傅冲着指着老史的腿说:“锯掉它。”

不容分说,钢锯架在老史左腿大腿上,老胡说了一声:“掌柜的,您忍一忍啊。”然后双手一拉。

“啊……“的一声,老史的惨叫惊飞了檐下燕子。血花四溅,一块肉屑飞进老史嘴里,鲜活腥臭。

钢锯很快划破了大腿肌肉,“嚯嚯嚯嚯……”地锯到腿骨上,史霍来巴嘎一声,咬断了两颗牙齿。

牙龈神经距离大脑近些,牙痛如针刺,针针扎向后脑根部,竟然让老史失去了对大腿骨骼被锯裂的痛楚,眼前金光一片闪烁。

金光万丈中央,端坐着观音菩萨,仔细看那万道金光,都是菩萨伸出的化身手。

“阿弥陀佛……”一声佛号,驱散了眼前幻象,老史睁开眼睛,看见丈二和尚的秃头。

昏迷三天三夜后,史霍来总算从死亡边沿捡回一条命来。

(三)悟道

老史想起身,无奈身子已经动弹不得,看看左腿,空空如也。这才想起了丈二和尚的临危施救。

“感谢大师救命之恩。”

“善战善战,老衲不曾救施主,施主大难不死,必有前因,一来是你断然捆绑大腿,止住了毒血攻心,二来是你前世曾有善因——遭难是前世冤孽,得救是前世积德。”

“前世……”

“是啊,生命无非是一个接一个的轮回,前世曾结善缘,今生必有善报。”

老史苦笑一声,说:“如此说来,我前世作孽多过行善。”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施主好自为之吧。”

生死线上走过一遭,史霍来悟出了人生真谛。

史霍来8岁进入霍家窑学徒,学艺四十年,从窑工攀到窑主,霍家窑也更名为史家窑。

大清末年,万国通商,史家窑所产的象牙白瓷器远销大不列颠国,史霍来早已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不料年近半百,横遭荼难,一夜之间成了残疾之人。

身体缺了一条腿,心底生出一腔愿望,老史暗下决心,苦心参佛,力求修成正果,摆脱这生命的苦难轮回。

(四)法相

身为手艺人,史霍来参佛自然不必学和尚剃度出家。

手艺人有手艺人的求佛之道,史霍来决心在有生之年,塑造一尊最完美的观音菩萨像。

象牙瓷的特点是瓷质洁白晶莹,胎骨细密,以白瓷塑佛像最为精彩。

老史让徒弟提炼出一堆粘性最好,土质最细腻的高岭土,他要塑造一尊千手观音像。

据说观音菩萨发誓要让众生“有求必应”,因此祈求观音的信徒也就特别多,菩萨两只手自然忙不过来,于是生出千手千眼,于是有了“千手观音”。

史霍来面对瓷土,足足沉思了一个半月,最后悟出一个道理,千手观音手为先,手活了,法像就活了。

民间塑造千手观音并不需要将千手千眼一一塑造出来,一般只需要在背上孔雀开屏似的展开四十只手就够了,每只手上的法器分别代表人类廿五种愿望廿五乘四十得一千。

捶打、摔、揉,和好泥,塑出菩萨身子,从脚捏起,从下到上,由里到外,菩萨相慈面善目、裙衣宝带,胸前二手合掌,分段组合,一气呵成。

接下来就是最废功夫的应身手了,先捏出身后四十只手臂,接下来是精雕细镂,按照《大悲咒图册》描绘的菩萨手印,用竹刀一点点雕出指型。法器,连手纹上的螺旋都刻得比绢丝还细。

一年多下来,老史的头发白了一半,但那四十只手怎么看怎么缺少精气神,怎么看怎么不满意。

请丈二和尚来看,和尚说:“施主手艺精湛,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怎奈何塑像塑型难塑神,泥胎缺的是肌理血脉,精气神要从骨髓里透出,想必施主已经很难逾越。”

听到骨髓二字,老史灵光一闪,有了主意。

他让徒弟取出一只瓷罐来,罐儿里装的是一捧骨灰。

当初锯腿保命,老史让人将残肢投入窑炉里烧成了灰烬。

史霍来捣毁了扇形手臂重新和泥,取出骨灰和进高岭土中。掺了骨灰的瓷土,果然大不一样。四十只手臂完成,菩萨像多了半道光彩。

只是半道光彩——左边二十只手臂手指润泽透亮,骨坚指柔,右边四十只则显得黯然无光,毫无生气。

为什么会这样?老史苦思冥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想明白了,他做出一个惊人决定。

“来啊,把我的右腿也锯下来。”

(五)献身

夫人痛哭,子孙跪求,都拦不住史霍来的决心。

锯右腿那天,史家从三百里之外请来薛神医主持,薛神医有针刺麻醉的绝活,七根银针扎在老史穴道上,钢锯拉皮切肉锯骨,史霍来竟然还能喝茶。

香喷喷的铁观音遮盖了血肉横飞弥漫出的腥味儿,右腿离开身子那一瞬间,老史眼前又出现万道金光,观音菩萨端坐中央。

悉心调养三个月后,老史又抄起了竹刀,潜心打造三个月,四十只手臂再排成扇形绽放于菩萨身后。

那四十只手犹如金光闪耀,照得满室生辉。

正当大家伙为雕像惊叹不已的时候,老史突然哇的一声,吐出一腔鲜血,昏死过去。

两天后,老史醒过来,面色死灰,双目无神,浑身上下已经失去了活力,动一动便全身颤抖,连竹刀都拿不稳了。

儿子们、徒弟们都知道,师傅为这塑像已经熬干了生命。

不过,总算完成了。

“爹爹啊,素胎已经完成,可以施釉进窑了吧?”大儿子跪在床前,含泪请示。

谁知老史嘴唇哆嗦了半天,冒出一句话:“不行啊,你看看,那手是灵动了,可灵动是灵动,过头了啊……”

的确,四十只手臂光彩照人,相比之下,菩萨像本身却显得黯然失色了。

又调养了些日子,老史可以坐着木轮车外出活动了,正是秋日晴朗天,老史每日看着日出日落,沉默不语,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八月初八一早起来,老史突然精神焕发,他让家人给他沐浴更衣,一口气吃下三只大馒头,喝光一壶上等铁观音,然后让长子和大徒弟推着木轮车,送他到窑上看火。

史家烧的是龙窑,依山而建,燃烧室设在窑头,火焰由低向上,窑烟经窑尾烟室排出。

史霍来一直攀到窑头。

窑头上,窑楼耸立,老史让儿子将他背到窑楼上,坐在窑口前。

窑口是窑工观察火候的天窗,窑膛里炉火正红,天窗仰口朝天,活像龙嘴喷焰,将老史的脸膛映得通红,他满脸喜气,对儿子说:

“这炉火势头很劲,秋高必出好窑哇……下一炉活就可以烧观音菩萨像了。”

儿子一听,大喜:“真的吗,爹爹,那太好了……”

“不过,素胎要重新调泥,再塑一次……爹爹是做不动了,全指望你小哥俩了。”说罢,扫视着儿子和徒弟,目光充满期待。

谁能拒绝这样的托付呢?哥俩齐声说:“您老就放心吧……”

老史微笑着点点头,转身面对窑火,念了一句“南无阿弥陀佛……”上身一使劲,身子向前倾,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便消失在天窗下的炉火中。

(六)正果

史霍来身子往下坠,炉火喷着烈焰往上托,人被托在窑室半空中,一点点溶进火焰里。

奇怪的是,这火焰竟然与窑口的热浪大不相同,非但不是灼热逼人,反而让人感到如沐春风,无比清凉。

史霍来在窑口讨了一辈子生活,第一次见到窑膛浴火时的情景,一摞摞匣钵通体红润亮泽,红光透过了史霍来的半截身子。

半截人的身子化得快,不到两个时辰,史霍来已经化成了一堆白灰,炉膛冷却后,骨灰被儿子捧起,滴滴眼泪打在上面,砸出小坑,溅起灰烬,弄得史霍来直感到痒痒。

半个月后,史霍来又回到窑膛里,这一次,他下半身已经拥有了一双结实,稳健的腿。

浴火中,老史双手合十,身后,四十只手臂随着火焰飘荡,灵活的转动着手指,摇响护法铜铃,转动生命年轮。

陶瓷大师史霍来苦心修佛,终于得成果,浴火之后,他已经化作观音法相。

——所有关于前世今生的悲喜轮回,再也与史霍来其人无关。

光绪廿六年,福建德化史家窑出炉的象牙白瓷千手观音像,差一点就成了皇家贡品。只可惜那一年八国联军攻进北京,太后西逃,皇家无人纳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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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8: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妖的歌声



(一)到意大利学歌剧

十三岁那年,韦珍香就立志要到美国学唱歌。她在电视里看见那些表演“美声唱法”的演员羡慕不已——那些姐姐穿的衣服实在太漂亮了。

进城上高中以后,韦珍香才知道,原来所谓“美声”不是“美国人的歌声”而是“完美的歌声”,美声唱法的故乡不在美国,而在意大利。

十六岁那年,韦珍香确定了人生目标——到意大利学唱歌剧。

帮助韦珍香确立人生目标的是艺术学院附中的音乐老师钟亮亮。

那年“三月三”,钟老师进龙胜山里“赶歌墟”,被珍香姑娘高亢亮丽的嗓音折服。

农历三月三,是广西壮族的重大节日,青年男女对歌求偶,比机智,更比嗓门。那一年,十四岁的壮乡中学初二女生韦珍香当选为全县歌王。

难得一见的好苗子啊,完全具备花腔女高音的生理基础。

钟老师找到了小珍香的父母,鼓励他们送孩子去读艺术学院附中。

得到钟老师鼓励,小珍香学习非常努力,中考考出个好成绩,家里穷,没钱供她读进城读书,钟老师给掏的生活费。

为了帮助小珍香实现出国求学梦,钟老师还专门帮她请外语老师补课,学英语,也学意大利语。

小珍香也很争气,十七岁,在全国中学生歌咏大赛中拿到一块金牌,高中还没毕业,好些艺术院校和文艺团体都想为她预定未来。

韦珍香毫不犹豫拒绝了,她执着于一个目标,高中一毕业,就到意大利学唱歌剧,目标定位是——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

十九岁,高考前夕,韦珍香得到一个机会——香港歌剧院要排演威尔第的歌剧《茶花女》,导演在内地找主唱演员,遇到了钟老师。

正巧,《茶花女》是珍香学习意大利语演唱时的功课,一面试,导演非常满意。

壮族姑娘普遍个子不高,珍香却是个另类,发育之后,珍香身高居然突破了一米七,完全符合西洋歌剧对演员的身高要求。

“放弃高考,在香港演出,距离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又近了一步。”钟老师果断地为珍香做出了决定。

钟老师的决定非常正确,意大利政府每年会给香港地区几个政府奖学金名额,用于资助那些在音乐、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人才去意大利进修深造。

《茶花女》演出成功,珍香得到了去意大利的政府奖学金名额。

是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是声乐艺术的天堂,天堂的最大特点是——高路入云端,天外有天。

老师对珍香的培养目标是——最好的花腔女高音。

花腔女高音就是能在高音区不断变化声腔花样,炫耀技巧的演唱方式。除了换气技巧,肺活量和耐力之外,肉嗓子要可能达到音域的最高极限。

艺术是没有极限的。但人的生命有极限。

(二)女妖传说

哲木友子死了。

声乐系的东方学生不少,东方学生也比西方学生肯用功,西方学生下课后都忙于谈恋爱,东方学生都在努力练习……即便如此,成绩还是不如西方学生。

哲木友子是日本人,日本人特别急功近利,学声乐,一般每人只跟一个老师,友子交双倍学费,拜了两家师门,上午、下午分别跟不同老师上课,晚上自己还加一课,本以为这样的努力可以加速超过意大利人,不料因劳累过度,一命呜呼。

哲木同学的死,给珍香敲了一记警种,虽然她没钱同时拜两个老师,但一样是把全部业余时间用在学习上,不肯有半点松懈。

突然想起老人家的话,磨刀不误砍柴工。珍香决定放松一下自己,出校园活动活动,好好看看米兰。

地中海暖流过滤了南欧阳光,温暖了意大利的空气,湿润了米兰的土地,玫瑰花生长得特别娇艳,染得人心四季都荡漾。珍香从踏进校园那一刻起,便不断接到男生的约会邀请。但她一直拒绝约会,虽然意大利小伙子们个个帅气健美,热情洋溢,多看几眼都是享受。珍香不敢贸然应邀,一方面是舍不得花时间,另一方面是因为女孩心底一直珍藏着一个男人——恩师钟亮亮。

第一眼见到老赵,珍香就想到了钟老师。

音乐史专家老赵来自上海,作为访问学者,在校园里与珍香接触不多,偏偏就在小姑娘独自游逛米兰市的时候,在唐人街一家中餐馆里,坐到了同一张餐桌前。

老赵四十出头,很容易被年轻姑娘打开话匣子,一连串笑话打消了两人之间的年龄隔阂。珍香很自然向他倾述了自己学习中的困惑——嗓音总达不到理想境界。

“老师总是说不能着急,不能速成,可是,我总不能一辈子呆在学校里吧。”

老赵摇摇头,指着窗外不远处的圆顶大教堂说:“意大利人花了将近五百年年才盖起这座教堂,为的是求高求大求宏伟,我们中国人随便花几个月时间建一座宝塔,所达到的宗教象征意义一点不输给他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我们把宝塔建在山上——利用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事半功倍。”

“呃,赵老师……好深奥哦。”珍香没听懂。

“很简单的啊,你想想——人做出的东西再庞大,还能比山大?真正雄伟的建筑不是靠石块堆砌出来的,建在山巅的宝塔才能高过大山,你苦练高音,真正美妙的高音绝不能靠硬撑嗓子吼,你单靠个人的力量,再怎么勤学苦练,音量和威力还超得过瀑布的轰鸣?”

“那,我该怎么办?”

“一是要师法自然,挪威有个女妖瀑布你听说过吗?”

“听老师说过,说是那是一个旅游景区,有艺人扮演的女妖在瀑布下唱歌,他们的歌声可以盖过瀑布轰鸣声,对吧?”

“不错,是这样的,挪威有一组瀑布叫‘七女妖’,七条瀑布在大约二百米之内并排挂在悬崖上,跌宕落差三百多米,那水潮轰鸣的剧烈程度可想而知,人的嗓音怎么可以压过瀑布呢,因为艺人巧妙的利用了瀑布在峡谷中流泻、迂回、回响、震荡……这之间美妙的音响间歇,歌声百转萦回,游走在瀑布群落轰鸣声的间隙里,犹如银龙穿梭在云霭间,瀑布的巨响变成歌唱者的背景和声,这样,听众便可在距离五百米之外的山道上,听得到‘女妖的歌声’”

“哇,太神奇,太精彩了。”珍香听得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生出翅膀,飞到北欧听瀑布。

“赵老师,照您的观点,我也应当到挪威去,向那些扮演女妖的艺人学习是吧?”

老赵点点头,又摇摇头。

珍香一把抓住老赵的手,使劲摇晃着,娇嗔道:“还有什么,告诉人家嘛……”

(三)“初夜权”

“你也知道了,其实,意大利的声乐课没什么特别的,跟国内一样的,按部就班,先练声、后唱歌。只是意大利老师的听觉其他国家老师不同,他们的耳朵对声音更敏感,对学生判断发声的要求更精准而已。”

“是的。”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小韦你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是说,已经到了世界一流的声乐学府,师从一流的声乐老师,接下来,最后成功主要取决于个人修行了。”

珍香瞪大眼睛,似懂非懂地盯着老赵,钟老师的面庞幻化在老赵身边,两个老男人比较起来,上海人老赵比广西人老钟更儒雅,更帅气。

两个老男人最大的区别在眼神,钟老师眼神里充满父爱般的慈祥,老赵目光中闪烁出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欣赏,这一点令珍香很受用。

“声乐是身体的艺术,中国传统戏剧,尤其是京剧花旦的唱腔,高低错落有致,俏丽多变,跌宕婉转,特别富有情感表现力这是因为他们深谙以身修声的秘诀啊。”

“以身修声?”珍香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女孩儿家,听到关于身体的字眼,特别敏感。

“最打动人的音乐,必然是表达人类的感情的作品,最感人的内容,莫过于爱情,将男欢女爱过程中释放出的激情,投入在歌声里,就是以身修声,就是声乐艺术的最高境界。”

珍香突然发现,自己的双手还的盖在老赵手背上,一下臊得脸彤红。

走出门外,珍香很自然地挽住老赵的胳膊。

黄昏米兰街头,空气湿润,余晖与路灯交映,将马路两旁城堡式建筑笼罩在一片橘红色雾霭中,车灯恍惚,行人寥寥。

两人在路边站了好一会儿,也没拦到一辆出租车。珍香突然攥紧了一下老赵的胳膊。

“怎么啦?”老赵侧脸冲女孩微笑一下,“还不想回学校?”

珍香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老赵轻轻拍拍女孩的手背,领着她,一转身,朝不远处广场走去。穿过广场,再穿过一个街心花园,一幢三层建筑展现在眼前,珍香惊叹一声:“哇,斯卡拉歌剧院。”

斯卡拉歌剧院,西洋歌剧圣地。珍香早在图片上熟读了它的外形轮廓,一睹真容,不免有些失望,比较起哥特式大教堂,这座圣殿未免也太不起眼。

剧院内部也很豪华,坐席倒是特别宽敞,珍香坐姿有些僵硬,长到二十多岁,她是第一次与一个男人在课堂之外如此亲近。

绛红色帷幕拉开,大厅里响起珍香熟悉的音乐,是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序曲》,曲调轻松欢快舒缓了女孩的紧张神经。

随着剧情发展两人的身体逐渐靠拢,当故事进展到第四幕,花园里一片黑暗,伯爵剥夺新娘“初夜权”的阴谋眼看就要得逞时,珍香身子突然有些微微颤抖,老赵张开右臂,将女孩揽进怀中。

演出结束后,男人搂着女孩的腰肢走出剧场。

时钟还没指到十一点半,大街已经空空荡荡,走在人行道上,建筑物大理石基座把人影压缩得特别渺小。抬头看看远处米兰大教堂,石墙面在夜色中色调惨白,犹如森森白骨堆起,女孩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女性直觉告诉她,今晚有事要发生了。

一个晚上,珍香脑海里都回响着歌剧《费加罗婚礼》的主题词……初夜权。

珍香的身体是在不断搬迁中逐渐发育起来的,从桂北山区到桂林城,经香港到欧洲,执着的求学生涯占据了少女的整个青春期,以至于时至今夜,二十一岁的韦珍香……还是处女。

(四)夜色

手牵手,两人走进了大教堂后街一家酒店,在进房间之前,珍香始终不敢抬头看一眼男人。

珍香拉开窗帘,窗外是一片矮屋,还没容女孩看清城市夜景,老赵已经从后面环抱住女孩,嘴唇贴在细长的脖子上,女孩双腿一软,浑身乏力,一转身,瘫软在男人怀抱里。

酥软只是一瞬间的事,当男人的嘴唇从脖子往下巴上移动,并触碰到少女嘴唇时,女孩身体马上变得僵硬起来,口舌发干,被嘴唇压住的嘴唇一时不知所措,身子却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老男人善解人意,右手环住女孩腰肢,左手掌心上下抚摸着女孩的背颊,稍稍稳住女孩的情绪。

男人身体上散发出浓郁的,类似桂树的原木香味,穿透鼻腔,直扑大脑,化作一股气流,迷雾笼罩孤岛一般,舒缓了身心,也唤起了女性本能,女孩嘴唇松弛下来,一挺胸,接住了男人的热吻。

身体赤诚相见后,女孩开始颤抖,全身又变得僵硬起来,男人终于发现有些不对,他低声问:“小家伙,你,你不会是第一次吧?”

女孩将脸紧紧埋在男人胸膛上,使劲点点头。

老赵轻轻叹了一口气,松开了女孩,将床单拉上来,盖住了两人的身体,然后点上一枝香烟。

珍香平躺下来,两眼盯着天花板上的洛可可浮雕,眼前闪现出钟老师的脸庞。

“赵,你愿不愿听听我的故事……”

“嗯,你说……”

珍香从桂北山区的歌墟,初次见到钟老师的情景,一直讲到在威尔第音乐学院的宿舍里,是怎样焦急等待老师电话的心情。

“我害怕,赵,我怕学不好,对不起老师,很想回家,但又怕回家,我觉得我对不起师母……”

老赵抚摸着女孩的肩膀,说:“傻丫头,你不需要有那么大的压力,你已经很努力了,学得很好,我相信你老师会为你骄傲的,至于师母,哈哈,你没做什么,没什么错啊。”

珍香一骨碌爬起身,仰脸望着老赵,问:“我,真的没什么错?”床单从她肩头滑下。

目光纯真无暇。室内灯光很暗,少女眼睛太亮,刺得老赵有些不自在,他拉过床单,裹住女孩的裸体,温和地说:“早点睡吧,天快亮了。”

“我不……”女孩摇摇肩膀,抖落了身上的床单,一把搂住老赵的腰,脸贴在男人胸前,抽泣了一下,喃喃地说:

“我要,我要你帮我变成女人,不做小丫头了。”

老赵本来就不是柳下惠,只是出于老男人的特性——怕承担,同时又不愿意成为另一个男人的傀儡,这才玩了一夜老猫甩食,这会儿,少女馥郁的体香已经激发起他的全部男性本能,身体一翻,压住女孩纤细的身子。

女孩又开始颤抖,身体不知所措,软一阵,硬一阵。

就在这时,室内响起了一个高昂的花腔女高音歌声。

歌声激昂,令人无法回避。

是老赵的手机响了,不得不接。

虽然老赵说的是上海话,但珍香还是听得出,对方是老赵的妻子,还有女儿。

女儿话很多,通话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看看表,已经四点多了,中国那边才晚上十点,女儿并不在乎老爸是否被搅了清梦,就是不让挂电话。

好容易摆脱女儿的蛮缠,回到床上时,见珍香已经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珠。

(五)女妖的歌声

一星期以后,老赵结束学术活动,离开了威尔第学院,也永远离开了珍香的视线。

暑假,珍香独自背着行李包,去了挪威。

盘山铁道载着玩具般的小火车,一路蜿蜒而上从森林渐渐被甩在脚下,天空越来越开阔。

天空蓝的像一块巨大的宝石,白云是蓝宝石上闪烁出的光芒,白光环绕山峦,青山被笼罩在一片白光中,已经分不清是云是雾还是光。

七道白练,一字排开,分头卷起白云,轰然奔泻。

火车停下了。珍香与游客们一起下车,她冲到最前面,挤在栏杆前,不顾飞溅的水雾迷住眼睛,向山腰望去。

山谷间,歌声响起,白色水雾之中,飘出一束蓝色绒丝,瀑布半中腰的灰色岩石上,出现一个金发女郎,蓝色长裙,腰间系着一缕白丝腰带,随着女郎起舞,蓝裙白丝带悠然翻飞,一会儿,便消失在云雾中,随着游客们的齐声惊叹,女郎在瀑布另一端的岩石上出现,依旧随着歌声翩翩起舞——哦,这就是传说中的女妖表演。

身为表演艺术学生,珍香当然知道,演员是不会飞翔的,只不过有两名演员,分别在两处不同的岩石上表演而已。

女妖的歌声果真如老赵所说的那样。百转萦回,游走在瀑布群落轰鸣声的间隙里,犹如银龙穿梭在云霭间,瀑布的巨响变成歌唱者的背景和声,那歌声音量幅度极宽,时而幽怨哀鸣,时而俏丽灵活。

珍香很快从金发女郎的舞姿中看出,歌唱者并不是她们,她们不过是伴舞者,歌唱者应该另有其高手,深藏在白云水雾之间。

深山峡谷瀑布——桂北山区长大的女孩并不陌生,类似家乡的风景勾起了壮乡妹子的对歌欲望,她决定用自己的歌声将那个幕后歌者引出来。

她侧耳仔细聆听片刻,听出对方唱的是歌剧《培尔-金特》的一段,也记住了瀑布轰鸣的起伏节奏,然后挺胸抬头,引吭高歌。

有大自然做背景的歌声果然独具风采,珍香欣喜的发现,此刻,她的歌喉格外清爽亮丽,歌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洒脱流畅,奔放高亢。

对方显然被珍香的歌声挑动出激情,以更高的音调回应珍香,一时间,峡谷两岸,歌声此起彼伏,激情与豪情的对碰,白云都停止了流泻。

随着音域的更宽,更高,更萦转,白云渐渐透过肌肤,渗透骨髓,珍香已经变得身轻如燕,不知不觉中,女孩的双脚离开了地面,身子随着歌曲旋律飘向峡谷上空,随着音阶的升高而接近蓝天。

峡谷对岸的云霭间,也同样也飘起了一只身影——隐藏云中的歌手出现了。

对歌已经变成二重唱,两名歌手踏着白云,在峡谷上空相会了。

出乎珍香意料之外的是,那歌者……竟然是个美少年。

(六)山妖之夜

挪威小镇没有高楼,高坡尖顶的彩色小屋,民居被装点成童话世界。

那男孩年龄与珍香相仿,那长相,活脱脱就是童话中的小王子。

“我叫弗-格里门。”小镇酒吧里,男孩自我介绍说,英语带着很浓的北欧腔。

金发碧眼,鼻梁高挺,弗-格里门无疑是个完美的古希腊式美少年。

“您也是威尔第音乐学院毕业的吗?”

“哈哈,不是的不是的,我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这个峡湾,我们唱歌不需要到学校学习的,生来就会。”

“哈哈,您就吹吧……对了,您为什么一直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呢?不想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吗?依您的实力,去参加约翰-施特劳斯国际音乐大赛,准能拿金牌。”

“哦,美丽的东方小姐,您的赞美真让我开心,可惜,我是不可以走出这个山谷的”。弗-格里门将脑袋凑到珍香耳边,低声说:“走出森林,我会死去的。”

男孩身上散发出一股清爽的味道,有点像森林里的甜浆果。女孩受到感染,也故作神秘地压低嗓音,低声问:“为什么呢?”

“因为,我是山妖。”

从踏进挪威山区起,珍香就注意到,山路铁道两旁,到处可以见到一些木雕玩偶,边便可见到许多,一头散乱红发,蒜头红鼻子,毛茸茸的尖耳朵,圆滚滚的大肚皮,一嘴牙齿参差不齐,屁股上还挂着一根小牛尾巴。还好,它们总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丑陋但不吓人。

小火车上,导游解释说,这些小鬼叫做“山妖”,是挪威民间传说中的精灵,据说山妖才是挪威森林里的真正主人。

这间酒吧柜台上也摆放着几十只山妖玩偶,大小不一,小的10欧元一个。

大男孩作古正经的样子把珍香逗得哈哈大笑,她实在没法将这位童话王子般的帅小伙儿与丑陋搞笑的山妖等同起来。

窗外,西洋徐徐落山。

“山妖?山妖见到阳光会变成石头的,您怎么敢白天出来?”珍香问。

“哦,这您就不知道了吧,告诉您吧,会唱歌的山妖不怕太阳,”弗-格里门得意洋洋地说。

“哈哈,你搞错了吧先生,应该我是山妖才对啊。”珍香突然反击道。

刚才在山上对歌,他俩唱的便是歌剧《培尔-金特》中培尔-金特调戏山妖女王的片段,珍香唱的是女声。

“噢噢,是哦,那么,请问尊敬的女王陛下,您的尾巴呢?”

调笑间,珍香已经两杯葡萄酒下肚,脸上有些发烫,大脑热烘烘的,眼睛里已经春色荡漾,她笑盈盈望着小伙子的蓝眼睛说:

“藏着呢,你要看吗?”

《培尔-金特》是挪威戏剧大师易卜生的名作,主人公培尔无意中闯入山妖的洞穴,被女山妖们戏弄得很惨,直到黎明钟声响起,山妖才四散开去。

“好啊……”弗-格里门大笑。

两人在笑闹中不知喝了多少酒,究竟已经令女孩完全放弃了矜持,她暗自下定决心,今晚,一定要把自己献给这个可爱的家伙,赵老师说“以身修声”,与一个拥有如此完美歌喉的男孩“修炼”,不是很棒吗?

珍香看看表,向男孩要求道:“很晚了,能不能,帮我找一间旅馆?”

“好啊。”

酒吧楼上就是旅馆。

珍香头昏脑胀,脑袋在弗-格里门肩膀上,摇摇晃晃进了房间。一进屋,她便一把抱住男孩,嘴唇热切切地贴了上去。

弗-格里门也低下头,却将嘴唇印在姑娘额头上。

“早点休息吧,小姑娘。”弗-格里门说,然后轻轻将女孩的身子放到床上,便要起身离开。

“不……”珍香欠起身体,胳膊缠住了弗-格里门的脖子,你陪我睡,我要看你的……山妖尾巴。”

“傻瓜,”弗-格里门轻轻拍拍珍香的膀臂,低声说:“抱歉,我只对男孩有兴趣。”

珍香如横遭飞瀑,一下子被撞翻在床上。

弗-格里门向女孩调皮一笑,食指在空中晃了了晃,转身走出房门,轻轻带上门扉。

珍惜平躺在床上,脑子木了好一会儿,又不甘心地起身,推开窗户往下看。

窗外,月光高悬,弗-格里门正穿过白石子小道走向森林走去,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男孩穿一件盖住臀部的长衬衫,衣襟下摆,赫然露一条尾巴,毛绒绒的,与身影一块儿被月光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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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8: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比 武



那一场比武真是惊心动魄

两个武士,一剑一刀

刀光剑影,血光四溅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

脚下,血流成河

两名武士,依然屹立在夕阳中

……旁边的观众,都被杀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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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肥 皂



(一)胖美人失踪

蒙绒绒失踪了。

枕头上还印着她的凹痕,床单上还留着她的体味,屋子角落还扔着她的旧鞋。

柜子里那只红色行李箱不见了。属于绒绒放衣物的几处格子都已经空荡荡。

罗维看着空格子,大脑阵阵发懵,他实在很难接受,但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同居三年的女友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巧克力般温馨甜蜜房间,如今只剩下一张巧克力包装纸,皱皱巴巴躺在书桌上。

包装纸内面空白处写着一行小字:“我恨你,恨你喂我吃那么多巧克力。”

罗维开始在屋里搜寻巧克力,没有,字纸篓里一堆撕破的包装纸表明,绒绒临出门前,吃光了家里全部存货,罗维拍打着圆滚滚的肚皮,想象着绒绒恶狠狠肯吃巧克力的模样,不禁笑了。

罗维喜欢看绒绒扔掉包装纸后,啧嘴唇,舔食指的贪婪相,那手指越舔越肥硕。

三年前,从桂北龙西山区走出的苗妹蒙绒绒身高165,体重不过九十几斤,胸脯更是小得可怜。

爱一个人,就要与她分享自己的最爱,罗维最爱巧克力。

“吃巧克力吧,可以丰胸。”

效果显著。三年下来,绒绒胸围大了三倍……腰围体重也水涨船高,增加一倍多。

“瞧这俩,真是天生的一对!“罗维很享受旁人对他们的评价。

起初几天,罗维还认为女孩只是赌气,过几天便会自动回来。谁见过山里妹子,好不容易进城还回得去的?

(二)进山寻芳踪

一个月之后,罗维背着旅行包,乘上了桂林开往龙胜的班车。

班车离开市区,公路两旁原本平地拔起的峰林逐渐增高,山体越来越庞大,汽车沿着盘山公路攀沿,公路不断被无爱与森林淹没。

汽车不断翻过一座山头,爬向另一座更高的山头,山的前面依旧是更高的山,远山半隐在云雾间,遥不可及的样子。

罗维心中越来越没谱,他只知道绒绒出生在龙胜县,可龙胜全县有两千五百平方公里的崇山峻岭。伊人“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到县城下车,打听梯田、瀑布最多的乡镇,老乡都推荐他进金坑看看。

当初,绒绒这样描述她的家乡:“我家寨子周围,满山都是梯田,寨子后面峡谷中,很多瀑布。”

有乡村小巴车通向金坑,车停在山路尽头时,天已全黑。

好在这个地方已经被开发为旅游区,深山峡谷中也有客栈罗维在一家“木桶客栈”住下,还吃到一顿美味的山蚂拐火锅,美美睡了一觉。

天亮后,罗维拿着绒绒的照片,到处请人辨认,打听有谁认识这女孩。

“这妹子不是我们金坑这边的,”有长者给罗维指出:“如果这妹子真的是苗族,就不是我们这边的,我们这边是红苗,兴带耳坠。”老人指指自己的耳朵,两只硕大的环状银耳坠,将耳垂扯出一个大洞,耳朵至少被拽长了五公分,都拖到腮帮了。

确实,这个地方的苗族女性,人人如此装点自己。

“龙脊山那边住着一支苗族,人数很少,他们喜欢穿黄色小褂子,自称黄苗,说是祖上向皇帝进贡龙脊茶,皇帝恩赐的……黄马褂。

“黄苗住在龙脊背,常年见阳光少,人长得很白净,我看你找这妹子就是黄苗寨的。”

(三)肥肉

翻越龙脊没有车,可苦了罗维这个小胖子。按照老乡指的山路走了一天,汗水流干了,脂肪化成油脂流出来,累得罗维直翻白眼。

走到黄昏,还没攀到龙脊背,到路边一户人家讨水喝,山里苗胞好客,讨一碗水,老乡请吃一顿饭,还留宿。

山里夜寒,七月天,晚上要生火烤,苗族民居都在堂屋正中挖一个圆形火塘,坑内放置一个生铁铸就的圆圈,三只脚里在炭火灰中,铁圈上架锅烧水煮饭,火种整年不熄。火塘上方屋梁上吊着一根粗麻绳,绳头系一个铁挂钩,苗民将猪肉腌制后,挂在铁钩上,长期烟熏火燎肉不会臭,有客人上门,割一块蒸在米饭上,饭香肉更香。

走了一天山路,罗维可饿坏了,见到香喷喷的肥肉,不要命的往嘴里塞。

主人是一位老头,年纪到底多大看不出来,门牙已经豁了,看着小伙子狼吞虎咽的吃相直发乐。

“后生崽啊,喜欢吃肥肉多吃点,到了山背后黄苗人家,可就吃不到这么脆生生的肥腊肉了。”

“哦,为什么呢?他们不吃猪肉?”

“也吃,吃得少就是了,吃狗肉多点,肥肉是一点不沾。有句老话讲‘黄苗人不养胖媳妇’呵呵。”

罗维想到绒绒,是的,与这女孩同居三年,没见她吃一口肥肉。

“你做什么要进黄苗寨呢?一般肯花那么大力气进山的汉人,不是带照相机的就是北个木夹夹画画的,你什么都没带嘛。”

“我是进山找人的。”罗维掏出绒绒的照片给老人看。

老人摇摇头,“你搞错了吧,黄苗寨没有那么胖的妹崽家的。”

罗维傻了,这照片还是两人同居第一年拍的,那会儿姑娘还没发胖呢。

罗维给老人讲述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老人连连摇头,说,我劝你啊,还是不要找这妹子了,不妙哦。”

罗维心咯噔跳了一下:“郎子讲呢?(方言:怎么说?)”

“我们苗家有个习俗,无论外出多远,以三年为限,一定要回山里祭拜山神,特别是没出嫁的妹崽家,以前妹崽不许出山,现在出山妹崽读书的,讨生活的多了,但规矩不可以变的。有些人家拍姑娘出去久了学坏,出门前找巫师下个“拜山蛊”,三年不回家拜山神,周身骨头散架。”

罗维明白了女友不辞而别的缘由。

(四)黄苗寨


第二天,罗维告别老人继续赶路。

“后生家,当心点哦,讲句不该讲的话,你当笑话听也好——黄苗寨的人不喜欢胖子,进寨子后不要得罪人,留神被下蛊。”

一阵山风吹来,罗维打了个寒噤。早听说过苗族有下蛊习俗,看来并非讹传。

但罗维并没有胆怯,从踏上进山路那一刻起,他已经抱定了找到绒绒,向他求婚的决心。

爱情燃烧在心间,山风也没那么寒冷了。

中午,登上了龙脊顶,万层梯田在脚下层叠盘横,正是插二道禾秧的时节,每一弯水田都注满清泉,水光映着蓝天白云,犹如龙鳞片片。

转向山背的路又陡又阴暗,林子里不时传出各种奇怪的鸟啼虫鸣,不时还夹这一两声野兽低吼。

太阳落山之前,终于在山腰处见到人家了。

一片开阔的坡地上,上百座木楼依山而建、褐木黑瓦,层层叠叠、鳞次栉比,村前寨后,梯田层层、林木葱葱,林木之间,悬崖峭壁上有瀑布飞泻。

走进寨子里,石头砌垒出的小巷四通八达,各户干栏人家曲折互通,阶梯或拾级而上,泉水穿屋而下。

迎面走来一名妇女,身材消瘦,双腿打着飘走道,风都吹得跑的模样,脸色苍白,瘦得颧骨突出,两只大眼睛凹陷在眼眶里面,一见罗维,顿时一脸惊恐,转身就要跑。

“大嫂,请问,这里是黄苗寨吗?”

那女人头也不回,鼻孔里嗯了一声,双腿颤抖着急匆匆离去,一会儿身影便消失在石巷深处。

罗维大惑不解,低头看看自己的肚皮,胖子,有那么可怕吗?

联想到胖乎乎的绒绒回乡后的种种可能,不免替爱人担忧起来。

沿着水石板小道,迂回曲折,走到一片开阔地里,地上铺满金黄的稻谷,但看上去这片开阔地不像晒谷坪那么简单,因为坪地中央树立着一根高大粗壮的“图腾柱”,一整根原木雕刻而成,直径将近一米,至少有三层楼高,柱上缠绕着一条巨蟒,顶端伸出三个蛇头,眼睛不知是用什么宝石镶嵌而成的,在微弱的夕照下,闪出森森阴光。

晒谷坪旁边有一座回廊式的木亭子,曲形木条栏杆和长条板凳构成的外廊,罗维走进去,坐下来喘上一口气。

(五)蒙姓村寨


背山日落早,没到下午五点,寨子里光线已经阴暗下来,陆陆续续有人声从各条石巷里传出。一些男人出现了,一些人扛着农具,大家都是一脚泥泞,看上去刚从梯田上下来。

所有人见到罗维,都是满脸惊诧。弄得罗维不知怎样与他们打招呼。

一个中年大汉也许是忍不住好奇,走进亭子里,上下打量着罗维,问:“这位客人,你是迷路了吧?”

“哦哦……”罗维顺嘴打哇哇,先应了再说。

“呵呵,莫怕,进我黄苗寨,就是苗家客,我们苗家好客得很,走,跟我回屋里头吃饭克先。”

罗维一听,连忙起身,千恩万谢地跟着这位大哥走。

“大哥贵姓啊?”

“姓蒙,我们寨子里家家都姓蒙的。”

罗维一听心中大喜,绒绒不也姓蒙吗?!

转过两条石巷,迎面一堵石墙,木门高大,看上去是一个不小的院子,蒙大哥冲屋里大喊一声:“烧火婆,杀鸡,来客人了。”

蒙大嫂皮肤洁白,头发乌黑,身子瘦瘦的,家里两个女儿,一个七八岁,一个十一二岁,都是瘦瘦的,吃饭前在院子里转了转,猪圈里喂的猪,院子里趴的狗一个个都瘦骨嶙峋。

晚饭是一大锅鸡汤,山里人家养的土鸡,滋味甜美到极致,就冲这锅汤,罗维也感到不虚此行。胖子吃饭最投入,吃得头也不抬,满头大汗,惹得两个小姑娘偷偷发笑。

蒙大哥还给客人灌了好几碗米酒。

酒足饭饱之后,罗维掏出绒绒的相片给孟大哥看,两个小姑娘刚凑过脑袋来,就被老爸一巴掌推开了。

看着照片,孟大哥连连摇头:“不认识,没见过,我们寨子没得这么胖的妹崽家……走了两天山路,你也该累了,早点洗澡睡觉吧。相片我拿着,明天帮你问问谁见过。”

(六)肥皂

蒙大嫂给预备了好了热水。

苗家人有专门的浴室,硕大的木桶里泡着草药,胖子往木桶里一坐,草药漂了一地。

刚准备搓搓身上的汗泥,有人敲门,拉开门缝,孟大哥递给罗维一块肥皂。

“我专门给你找来的呢,好好洗洗干净。”孟大哥笑笑,不知为什么,一直给罗维憨厚朴实印象的老蒙,这会儿笑容有些诡秘。

肥皂素面灰白色,没有商标印花,方方正正,土头土脑的,兴许是什么乡镇企业的伪劣产品吧。

往身上一擦,皮肤嗖的紧了一下,出人意料的冰凉滑腻,竟然吓了罗维一跳。

那肥皂像是有生命一般,带着罗维的手,全身上下四处游走,仿佛有白云环绕裸身,舒服得两眼冒春色,那肥皂简直不是肥皂,而是一个丰腴女子的丰胸,滑溜溜与肌肤相亲,足以让一个正常的男人血压猛增,血脉贲张。

最要命的是,那肥皂散发出的气味淡香飘逸,缓缓钻进罗维的鼻腔里,萦绕在嗅觉神经与后脑之间,怎么那么亲切又熟悉?

罗维闭上眼睛,仿佛又闻到想到了绒绒身上的特殊体味,一想到女友,眼前便出现一具肥美丰腴的裸体,身子起了本能的反应。

昏灯迷蒙,暖雾氤氲,罗维只觉得有一个滑腻温香的胴体,贴紧了他的肌肤,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喘息。

那一夜,罗维春梦连绵。

一大早,蒙大哥叫醒罗维吃早饭。他把绒绒的相片还给了客人。

“现在是双抢——农忙季节,没得空帮你找人,你呢,先莫着急,多住几天,慢慢耍一下,我们这里虽然是穷山沟,桂林城里来的人都讲风景几好呢,是不是?”

罗维连连点头。

“对了,昨天我用那块肥皂在哪里买的,好像很好用呢。”

“买不到的哦,是我们寨子人自己做出来的,祭拜山神前才舍得拿出来用呢。”

“自己生产肥皂?”罗维听得瞪大了眼睛,印象中,肥皂是大工业化产品,从来没听说过还有土法可以做肥皂。

“这你就不懂了吧,呵呵,以后你就明白了。”

“以后……”罗维更糊涂了,莫不成我要在这里住一辈子啊?

(七)土制肥皂

吃饱早饭,蒙大哥扛着农具出门了,罗维走出门,胡乱穿行在石巷里,想寻个闲人打听打听女友的下落。

寨子很干净,闻不到一般农村常见的牲畜味道,空气中倒是漂浮着一缕缕奇异味道,像煮肉汤,又没肉汤浓,好像还有点碱味,又有点像昨晚肥皂散发的味儿。

罗维抽动着鼻翼,追着香气往前寻,走进了一座院落。

从院门往里张望,满院子烟雾缭绕,什么也看不清。

“胖哥,进来耍一下子先。”烟雾中,竟有人招呼他。

向前走了几步,看见一老一少的身影,守着一口大锅在添柴禾,少年使大蒲扇扇动半天,烟雾才渐渐散去。

老者至少有七八十岁了,一笑,胡须都被皱纹淹没。

“胖哥,桂林来的吧?没见过这个吧?”老人家指指大锅,口气充满自豪。

确实,这年头食堂都不用柴禾烧大锅了。

“是啊,老爷爷,你煮什么好吃的呢?”

“呵呵,就晓得吃,难怪长这门胖…这是熬肥皂呢。”

“熬肥皂啊?”罗维好奇心大起,仔细观察开来。

大锅里烧着水,散发出浓浓的碱味,少年正用一根长木条在锅里搅合,锅旁边有两只塑料桶,一只大石盆,地上还对着一堆草木灰,塑料桶里装着白花花的一桶盐,半桶烧碱,石盆里盛的是一堆血糊糊,白花花的肉状物体,看上去油腻腻的,挺恶心的样子。

“这是什么?”

老人家拍拍罗维的大肚皮,说:“板油啊。”

“猪,猪板油啊?”

“什么板油都有……”老人家冲罗维眨眨眼来,又笑了笑,顺手将一只大木锤递给罗维:“帮做点事,长那门胖,要锻炼下子才要得哦。”

少年也冲罗维笑笑,那孩子大约十七八岁,光着膀子,瘦瘦的身子上肌肉紧绷绷的。他晃晃手中的木锤,说:“照我的样子做吧。”

语音刚落,抡起锤子,照着石盆里的油脂砸下去。“啪唧”一声,血肉溅起。

罗维觉得有点恶心,但又有些好奇,强忍住反胃,也抡起了木锤。

一会儿,块状油脂被捣成一滩烂泥。

锅里的碱水已经咕噜噜冒泡儿,老人用一把铲子,将肉泥铲起投进碱水中,少年继续用木棍搅动锅子,老人一点点往锅里撒草木灰。

大约半小时后,油泥全部化开。灶膛里火小了,少年也不添加柴禾,仍在不断搅拌,锅内烟雾逐渐散去,原本以为会看见一锅糊糊,此刻锅中呈现出一幅绮丽的画面。

随着木棍划出的圆圈,一锅清水打着漩涡,旋涡中一缕缕棉絮般的白色物体跟随清流飘动,锅底黑洞般深不可测,白云上下翻动萦绕在清水漩涡中,水面青烟淡淡渺渺,罗维仿佛从一口锅里看见了宇宙。

老人开始往锅里加盐,清香随着木棍搅动飘出水面,一会儿,火灭了,少年用大木盖将锅子盖上。

老人拍拍手,给罗维递上一枝香烟。

“等到日头挂头顶,肥皂就可以出锅了。”

罗维大开眼界,啧啧称奇:“好耍好耍……不过,现在街上买一块肥皂也没得好贵,干嘛还要自己熬呢?”

老爷爷呵呵笑着,没有正面回答他:“呵呵,你莫急道回桂林,多住一天咯,明天你就晓得信了。”

(八)上刀梯

回到蒙大哥家,蒙大嫂带着两个女孩在张罗晚餐,堂屋里摆出大桌子,满当当地堆放着肉鸡鱼蛋。吃过晚饭,蒙大哥一家人在堂屋里摆起祖宗神牌,给全家人一人发一块肥皂,大家轮流洗好后,一家人又是烧香又是磕头。

罗维查查手机才想起,原来,明天是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蒙大哥解释说:“苗家不叫鬼节,叫芦笙节,明天寨子要祭山神呢。全寨子的人,包括附近几座山头的小寨子的黄苗人家,都会集中在芦笙坪,到时候你可以找找看有不有你要找的妹崽家。”

芦笙坪原来就是晒谷坪,地面上的谷子都收光了,坪中央图腾柱——当地人叫“傩柱”上缠满黄绸子,柱顶插一面黄色旗帜,旗杆在阳光下明晃晃闪亮,仔细看,那是一把倒插的利刃。

一支队伍吹吹打打从石巷中穿出来,花鼓手,唢呐手,舞棍耍叉的后生,耍弄着各自手中的器械,老老少少都陆续集中在场子。妇女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斜襟衣、百褶裙,布满刺绣花纹,头上、耳朵、颈根、肩背、手腕都戴上银首饰,走起路来,叮当脆响。

罗维钻到人群中四处张望,年轻女孩们似乎个个都长得像绒绒,但谁也不是。

罗维只是把目光扫在女孩们脸上,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罗维。在这个百分百瘦子人群中,罗维的体型实在太惹眼。

傩柱下烧起一堆篝火,坪上成了一个杂耍比赛场,耍狮子舞龙灯,吹唢打花鼓、舞叉弄棍捞油锅,最恐怖的是咬犁铧,一个后生崽从火堆里钳出一张烧得通红的犁铧,再从油锅里舀一勺滚油泼到犁铧上,“呲”的一声,铁铧上串起一尺高的火苗,小伙子弓腿弯腰,嘴照着犁铧尖,一口咬住,再直起腰身,通红的,窜着火苗的铁犁铧被衔在嘴上,他向四周环烧展示,赢得阵阵喝彩。

中午,各家各户将美食端出来,喝酒吃肉直闹到太阳偏西。

“嘣嘣嘣……”三声炮响,喧闹的人们安静下来,围着傩柱站定身子,傩柱下出现一个身穿黑斗篷的老人,估计是巫师吧,一个小伙子走到巫师跟前,双腿跪下,他上身赤裸,短裤,腰间挂一只牛角,光着脚丫。

巫师念叨了好一会儿,一扬手,缠绕在傩柱上的黄绸缎不知被什么力量拽开来,打着旋儿飘向地面,傩柱上出现两行银光闪闪的利刃,至少三四十把马刀,刀刃朝上,排成一道登云梯。

小伙子起身,双手抓住最下层刀刃,一纵身,赤脚踩着了刀刃上,然后一梯一梯往上爬。每向上一步,众人便惊呼一声。攀到柱顶,众人反倒变得无声无息了,小伙子取下腰间牛角,“呜……”吹响。

说也奇怪,随着号角响起,夜幕降临了,篝火映红了傩柱、尖刀和男人的身躯,像是沾满血痕。

吹罢号角,小伙子一把拔出柱顶的旗帜,旗杆本是一把刀。

小伙子将刀插在腰间,一步一步往下走,此刻,人群一片寂静,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小伙子一跃跳下地面,双腿跪在巫师面前,双手呈上尖刀。

一阵惨叫由远而近,人群开始骚动起来,罗维正紧张得有些不知所措,两条汉子抬着一头大肥猪走进来。肥猪四蹄被绳子捆住,拼命挣扎,嗷嗷乱叫,罗维不禁哑然失笑。

很快,他就笑不出了。

(九)开膛取油


巫师并不取小伙子递上的尖刀,他对着肥猪,念念有词,突然一扬手,篝火映出一道银光从巫师手中掠过,他啪地一声,拍了一下肥猪脑门,银光闪进猪脑,肥猪顿时安静下来。

解开绳子,将猪仰面放在地上,那猪睁大眼睛看着巫师,乖乖地一动不动。只是鼻息还轻轻哼哼着,显然还有知觉。

巫师这才从跪在地上那小伙子手中取过尖刀,一挥手,刀光映着火光,血色飞扬。

刀尖顺着猪肚皮割下,划出一道直线血痕,奇怪的是,肥猪两眼傻傻地盯着巫师,身子一动不动,更奇怪的是,圆滚滚的猪肚皮随着刀尖向两旁裂开,如同一件羽绒服被解开拉链。露出红殷殷的内脏,竟然没有流出一滴鲜血。

巫师灵巧地翻动刀尖,在猪肚子里左右调动,一会儿,放下刀子,双手伸进左边猪肚里,往外一拉,一大块白花花的板油被取出来,手再探向右边猪肚,依旧掏出一整块板油。

两块板油装在一只木盆里,巫师双手举起木盆,全场观众哗啦一下,都跪到地上。

那一瞬间,罗维愣住了,傻刺刺站在人群中,环顾四周,只有他和巫师两人站立着,面面相觑。

发了半响痴呆,罗维才醒过神来,扑通一声也跪在地上。

巫师将木盆放在傩柱前,也跪了下去,他高声吟诵着一些奇怪词句,念一句,磕一个头,所有人都跟着磕头。磕了好几个头后,人们才站立起来,纷纷散去。

罗维忍不住好奇,走上前去看那只猪。

那猪还在低声哼哼,有人用针线在给它缝合伤口,仔细一看,正是昨天熬肥皂那一老一少。

“你好啊,老爷爷……这猪没死吗?”

“呸呸,不要乱说话,山神动怒的。”少年冲着罗维嚷嚷道。

没多大功夫,伤口缝好了,巫师又拍了一下猪脑袋,奇迹出现了,那猪哼唧叫了一声,灵巧地翻转过身体,竟然一溜烟跑了。

天顶挂出一轮明月。

(十)等待中秋


晚上,蒙大哥告诉罗维,巫师领大家磕头时念的四句颂词是:“祭神不见血,好运又一月;健康无赘肉,人畜兆丰年。”

“我们黄苗人不养胖媳妇,所以连猪都是瘦的,这样的祭山神一年四次,二月二、三月三、七月十五八月半,每年只养几只肥猪用来祭神,如果取板油不见血,取后猪不死,就意味着山神保佑,无灾无难。”

“我今天转了一天,场内所有小妹崽都照过面,还是没找到我女朋友……”罗维沮丧的说。

“也许她是小蒙寨那边的,那边山寨分得很散,一户人家与另一户隔几个山头。”

“那,我明天去找找看。”罗维很不甘心。

“你没法找去的……”蒙大哥说,“山路很复杂,野兽又多,我看,你不如再等一个月,中秋节,小蒙寨的女子都会来祭神的。”

“那,不是太打搅了。”罗维有些心动,他真的不甘心就这样空手回城。

“我家不缺你一口饭吃呢。再说,苗家一家客就是家家客,明天全寨子的人家都会请你吃饭呢。”

果然,寨子里户户人家轮流请客,山里人愿意听罗维讲山外新鲜事,但不愿意多回答罗维的问题,只是不停劝酒,劝肉。罗维天天米酒熏肉,体重不知道又增加了多少公斤。

每晚洗澡的时候,正好看得见窗外月亮高悬,眼见得月儿缺了又复盈,一块肥皂越洗越小,最后终于用完了。

再问蒙大嫂讨,讨来一块新肥皂,怎么洗都洗不出那种感觉……既没有那种美乳滑过肌肤的舒畅,也闻不到那股亲切舒适的香味。

(十一)活人祭祀

中秋前两夜,罗维在一户人家喝得烂醉,走回蒙大哥家的力气都没有了,那家主人没客房,就让他在柴屋里躺下,帮他盖了一床棉被,随他呼呼大睡。

睡到半夜,罗维突然从梦中惊醒,他似乎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睁开眼睛,门打开了,一条黑影跟着月光闪进屋里,门又关了回去,黑影留在了屋里。

罗维吓得浑身哆嗦,想挣扎起身,但脑袋痛得如炸裂一般,不知来者是人是鬼,动弹不得,只好闭眼装睡。

“豆奶,豆奶……”黑影推着罗维的肩膀。

是绒绒,世界上只有绒绒会这样称呼罗维。

这下,罗维脑袋不痛了,他欣喜万分,坐起来,一把抱住黑影。

仿佛抱着一根柴禾,昔日丰腴的绒绒,已经瘦成一条人干。闻到女人头发散出的清香,罗维确信怀中人的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绒绒。

绒绒挣脱罗维,说:“你赶紧跑,离开我们寨子,越远越好,永远不要再回来。”说着话,给罗维递过一件东西。

罗维摸摸,是一支手电筒,打亮开关,照见绒绒的面孔,不由得到吸一口冷气。

女孩形容枯槁,已经瘦得完全失去了昔日娇容,脸色苍白,颧骨突出,两只大眼睛凹陷在眼眶里面……她,她不就是罗维进寨子第一天见到的那名妇女吗?

“绒绒,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

“你若不走,后天,你也会变成我这副模样,也许更遭……你别以为寨子里的人请你吃饭是对你好,大家只是想把你养胖一点,中秋节用你来做祭神的牺牲。”

“不,不会吧……”罗维松开姑娘,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看看我……“绒绒让罗维把电光对着她,开始解衣服扣子。

敞开衣襟,里面是一具瘦骨嶙峋的身体,乳房萎缩成两团小疙瘩,两道排骨如傩柱上的刀梯,一根根清晰可数。

最恐怖的是,一道疤痕,从锁骨中间一直拉到肚脐眼下,粉红色的凸印,显出针线缝合的形状。

“绒绒,你,你被当做肥猪……解,解剖,做了祭神贡品。”

“是的,蒙大哥给你用的肥皂,就是我身上的脂肪,自从你把我相片给蒙大哥看过之后,我就被关在屋子里了……我家就在这隔壁,我住楼上,窗口可以看见这家人……你别问那么多了,趁着月色快跑吧。”

“不,我要带你走。”

“别说傻话了,我已经被下蛊,走出寨子一步,就七孔流血,你迟早也会被下蛊的,因为要拿你祭神所以你现在还没事……快走吧。”

(十二)后记

罗维跌跌撞撞,接着月光和手电,逃出了黄苗寨。逃命的人跑得快,天亮时已经攀到龙脊背。回身看来路,只看见茂密的原始林木。

回到桂林城中过了半年,罗维才敢给朋友讲述这段离奇经历,几乎没人相信他的话。有喜欢阅读民俗历史的朋友说:苗族种群是按照头饰、服饰的颜色来作区分的,有红苗、黑苗、青苗和花苗,“黄苗”?闻所未闻。

至于龙脊山背,根本就是万丈悬崖,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原始森林地段,哪里有什么人家。

若干年后,罗维在一部清代《苗蛮志》中读到这么一段话:“桂北有逆穿黄马褂之苗人,遭官府追杀逃入龙脊不知所踪,传闻说此支苗人喜以外族肥胖者剖油脂制皂,斩其头祭神。”

罗维拍拍后脑勺,肥得起楞的后脑肉沟间,不断渗出冷汗。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19-8-2013 01:0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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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孽 婴



之前我一直以为我并不喜欢小孩子。而随着赵敏肚子的日渐隆起,我却渐渐也有了一种将为人父的欣慰感。这种感觉十分奇妙。仿佛一件出于自己的艺术品将要诞生于世,禁不住的憧憬与冲动。

日子在盼望中喜悦着,可是有一天发生的一件事却在这种喜悦之中,略略蒙上了一层阴影。

那是在赵敏肚里的孩子七个多月大的时候,一次我下班回家,在门口听到她在电话里和别人聊得很愉快。我进门以后,她却已经挂机。于是问她和谁在聊天。她说:“呀,原来你回来了呀。是你早先的一个朋友,听说我快要生产了,特意来问候一声。”

很自然地,我问:“他说了叫什么名字吗?”

“一个女的。叫琳丽。”

我的心里顿时格登了一下。

琳丽,我婚前的女朋友。——可是,她已经死了三年了呀!

担心赵敏知道以后会害怕,对胎儿不好,我没有吱声。——也许是琳丽生前的好友打电话过来恶作剧的吧。我这样安慰着自己。而一丝不祥的预感却在刹那间滑过。

不想庸人自扰,我努力地不去想这件事,也不去想琳丽。

一个星期以后,赵敏意外早产了。现在的医院非常人性化,因为赵敏难产,医生将我请进了产房,说是给她精神上的支持。

我就那么呆呆傻傻地握着赵敏的手,看着她痛苦的样子,我大汗淋漓。

终于,孩子出来了。可是却没有我预想了不下一万次的啼哭声。

我走近孩子,只看到她猛地一回头,寻到了我的方向,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住了我。

一丝凉意从心底生起,不觉间,我已是一身冷汗。

由于难产,赵敏的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便终日在家里照顾她。想象中,产后的女人虽然苍白疲惫,但应该是幸福快乐的,周身散发着母爱的光辉。可奇怪的是,赵敏却显得很忧郁,甚至在怀抱着囡囡——我们的小女儿的时候,也是如此。

是因为身体的原因?

我不解,便只有更细心地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希望她可以早日康复。

可是事情却远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那天我正在厨房为赵敏熬黑鱼汤,赵敏唤我道:“老公,电话!”

我擦了擦手,便去接。那边却传来了阴森森的冷笑声。

“你老婆终于生了?你也有自己的孩子了?”——琳丽的声音!

惊吓中,我的手一颤,话筒掉在了地上。

赵敏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怕她担心,我只道:“刚洗鱼的,手滑。”

那以后我又接过几次这样的电话。我的精神已处于崩溃的边缘。我向电话里的“琳丽”哀求道:“你放过我们吧!我已经知道错了!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当初应该和你把孩子生下来……”

可是“琳丽”却似乎根本不愿意听这些,只更加阴沉地道:“不会就这样过去的。一切都有着因果的报应!”

那天夜半的时候,电话铃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悄悄下床,怕惊醒了好不容易睡熟的囡囡和哄了半夜孩子的赵敏。

琳丽又在电话那边冷笑着。

“你究竟是人是鬼?你想怎么样?”我豁出去般地问她。

“亲爱的”,琳丽叫我,“我怎么会舍得对你怎么样呢?你知道我有多爱你!虽然我是为你而死,但我还是恨不起来你啊。”

“那你为什么这么多天一直在纠缠着我?”我愤愤地问。

“不是我啊。是我们死去的宝宝啊。她已经去找你了,我只是想告诉你一声。宝宝她恨你,我劝不住她。”

“求求你了,不要再胡来了好不好?”

“你不信吗?你自己听她说好了。”然后,电话那边传来“嘟嘟”的挂线声。

我正想挂机,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爸爸,你当初为什么不要我?是你害死了我和妈妈!”

又是一身冷汗。

犹疑间,我颤抖着转过身——囡囡正飘浮在半空中,紧贴着我的脸,目光炯炯地注视着我。那眼神好熟悉——正是她刚出生时看我的眼神!

失声尖叫!

尖叫声中,我猛地坐起——这才发现,刚才是一场梦而已。

我揉了揉眼睛,狂跳的心脏渐渐平稳起来。这时才感觉床似乎空了许多,赵敏呢?一转脸,却发现身边的囡囡正半支着身体,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那眼神……

正在疑惑间,出生没几天的囡囡开口了:“你刚才梦见我了,是吗?”

我狼嚎般地跨过她的身体朝门外奔去。

赵敏呢?这么深的夜她怎么不在床上睡觉?我一边试图打开大门,一边大声呼叫着赵敏。可是门怎么也打不开,而赵敏也并没有应声。

囡囡却爬下床,向我爬来,我极度恐惧地后退着,无处可逃间,我窜进了书房,将门死死地反锁上。

而后我听到囡囡在门口不停地敲门。我钻进了床底。掐了掐大腿,我想是不是又在作梦?然而大腿却真实地疼痛着。

我绝望地闭上眼睛,在心底祈祷她没有办法进来,祈祷这该死的夜晚赶快过去!

“囡囡!”我终于听到了赵敏的声音!

可是,天啦!她并不知道我们的囡囡……我的心提到了嗓眼——我不能确定一墙之隔的赵敏将遭遇什么。

囡囡又开始说话了:“你看他胆子多小!”话言中明显地带有讥笑。

我的赵敏,她会不会吓得昏过去呢?

可是意外地,赵敏却仿佛早已知道囡囡会说话,与她对道:“你就放过他吧。他是你爸爸呀!”

——这……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囡囡道:“放过他?当初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在妈妈肚子里呆得好好的,他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我?最后,连妈妈也害死了!”

赵敏抽泣着:“好囡囡。你也在我的肚子里呆了七个多月,我也算是你的妈妈呀。妈妈求你,他已经遭到报应了,你就放过他吧。”

“你想骗他一辈子吗?——今天的报纸呢?”

“我扔了。”

“咯咯。”我听见囡囡在笑:“我拾回来了,藏在书房的床下面了——就在他现在躲着的地方。”

发现头版上登上了我与赵敏的照片。

文章这样写道:“……赵某终因难产死于产房。而其夫当场精神失常,夺过医生的手术刀割喉自尽,医护人员虽竭力抢救也未能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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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拼图游戏



最近城市里好象开始流行玩拼图游戏。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游戏,把一张完整的图案弄得支离破碎,再想方设法拼凑回来。这是一项考验人的观察力与耐心的游戏,能坐在桌前冥思苦想并且心不能慌手不能摇地花上大段时间拼好一张图,的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这拼图游戏的风潮也刮进了N大的校园中。当赵满下午从家里赶到寝室室,就看到秦宇正从床沿上跳了起来大叫道:“哈哈,终于成功了!我拼了三天,终于拼出来了!”

赵满不禁莞尔一笑:“你呀,还在拼那张陈露琳的舞台照片拼图吗?见你都拼了好几天了。”陈露琳是城市里的新晋歌手,长了一幅娃娃脸,歌声很是甜美,报纸上被她称为少男杀手,据说她的CD一摆在唱片行里马上就卖断市。唱片公司也是瞅准了商机,率先推出了陈露琳的拼图游戏。秦宇是陈歌星的疯狂歌迷,在第一时间就买到了她的拼图,还是限量版的,一回到寝室就玩了起来。可惜他玩得实在是差劲,整整三天才拼成功。

不过,秦宇还是很得意:“我只花了三天时间,要换了你,一个星期也拼不出。”

“嘁——”赵满不以为然地一笑:“这么简单的拼图,我最多一个白天就能拼好。”

“你吹牛吧……就算你是学校里的拼图大赛第一名,你也不可能在一个白天拼好!”秦宇感觉自己的自信心被严重打击。

“你不信?那我们打赌!”

“赌就赌!我们赌一条恭贺新禧烟!”秦宇站了起来,在完整的拼图里抠了几颗出来,稀里哗啦倒在了桌上。支离破碎的拼图颗粒在桌上翻滚跳跃着,新晋女歌手的几乎完美的脸、脚、手臂顿时被奇异地割裂在了桌上,赵满看到了竟不禁感觉有点心悸,脑中莫名地眩晕了。

看着赵慢满脸是汗地坐在桌前拼凑着破碎的颗粒,秦宇不禁有点得意,他猜那条恭贺新禧香烟很快就会躺在自己的抽屉里,于是他在床上抓了一本书,吹着口哨出了寝室向图书馆走去。

秦宇坐在图书馆里的日光灯下看着一本日本的推理小说。这本书因为翻译上的缘故,语言总是显得有些不够通顺,而里面的人物关系更是错综复杂,秦宇才看了两小时,就觉得头昏脑涨,于是决定去楼梯转角的水龙头洗把脸。

秦宇就是在水龙头旁遇到吴乐的。吴乐手里拿着半截钢管,嘴里叼着一尾纸烟,眼神里满是凶狠。他看到秦宇,第一句话就是:“小子,你寝室里的那个赵满呢?”

秦宇知道吴乐没安好心,连忙答道:“我不知道。”

吴乐是这N大里的一霸,书读得不怎么样,但他老子是副市长,他从来在学校里走路都是横着走的。听说他看上了系花杨柳,可杨柳却对赵满很有好感。赵满本来就长得帅帅的,书又念得好,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后卫,也难怪吴乐会被打击。不过现在看来,吴乐手里握着钢管,肯定是来者不善。

“小子,你见了赵满说一声,叫他别纠缠杨柳,杨柳是我的,叫他滚远一点,否则我不给他好看!”说完,吴乐挥了挥手中的钢管,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图书馆。

秦宇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寝室,看到赵满还坐在桌前拼凑着新晋女歌手的图案。空白的拼图板上已经拼好了三只角,秦宇的额头上不禁渗出一丝冷汗。拼图最难的就是找到正确的四只角,他足足花了一天才凑好了四个角落,而赵满却只用了短短两个小时就弄好了三只角,难道自己真的会输掉一条恭贺新禧烟吗?

输一条烟是小事,如果赵满被吴乐抓到被痛殴得变成释迦莫尼满头是包,那才是大事,于是秦宇赶紧把吴乐的威胁转述给了赵满。

赵满继续勾头拼着新晋女歌手。他头也不回,轻描淡写地答道:“怕他干什么?我还不信他又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论打架他不是我的对手,论学识他不是我的对手,论长相,他更不是我的对手。他不就是有个当市长的老爸吗?让他去抱着他老爸的腿哭去吧。”

“可是……可是他拿着一根钢管啊,没事你最好不要出寝室。”

“呵呵,他有钢管算什么?我还有匕首呢。”赵满从抽屉里摸出了一把包着皮鞘的匕首,说道,“这是杨柳送我的,她暑假跟学校组织的旅游团在西藏买的。”在那木制的刀柄上还雕着浮云一般的花纹。

“是吗?给我也看看。”

秦宇刚想接过来的时候,赵满收了回去,正色道:“当心割手!”

秦宇猛然想起,那本正看了一半的日本推理小说还放在图书馆自习室的桌子上等着他,于是连忙又出了寝室。

这本书虽然翻译得并不怎么样,可情节的确是离奇怪异,正所谓推理小说中的变格派吧,环境渲染得非常有力,一看开头就让人忍不住继续看下去。秦宇又在图书馆里呆了两个多小时,搅尽脑汁中,他终于看出了文章中的端倪。正当他高兴时,他抬起了头,透过打开的窗户,他看到在已经暗了下来的操场上,吴乐正提着钢管在路灯下走来走去,眼珠子不停地四处转着。在秦宇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霾,他很为赵满担心。他埋下了头,将推理小说又翻过了一页。

小说中又出现了新的疑点,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推断原来是错的,书中的侦探又要寻找新的线索。这悬疑的设置真可谓是匪夷所思,秦宇兴奋地一拍大腿,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

又过了一个小时,天已经黑透了。终于,秦宇看完了这本书,结局真是令人大出意外。秦宇心满意足地合上了书,心想,这五个小时的苦读可真是物有所值啊。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尖利的警笛声,从校区大门外传了过来。

“吴乐死了!”教学楼灯火通明,楼外,聚集着一堆人,正窃窃私语着,还有一个警察站在那里维持着次序,不让学生们挤进去。

“吴乐死了?”秦宇大惊,他连忙问楼外一个相熟的同学:“怎么回事?我一个小时还看到他在操场上走来走去,怎么现在就死了?”

这同学答道:“刚才我去电教室去,就看到围着一群人,说是发现吴乐被杀死在教室里,是被一把匕首刺穿胸膜,一刀致命的。”

“匕首?”秦宇大惊。在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赵满给他看的那把匕首。

“听看到现场的同学说,那还是一把西藏匕首呢,刀柄上雕着浮云的图案。这下可热闹了,副市长的儿子死在了学校里,可够得校领导和警察忙活一段时间了。”这同学还在唠叨着。

这时,一个女生尖叫了起来:“西藏匕首?”

尖叫的是学生会的一个小干事,为人尖酸刻薄,听说是老师埋伏在学生中的一个眼线,同学们都对她不冷不淡。

她继续叫道:“我知道谁是凶手!我知道!杨柳暑假跟学校组织的旅游团去了西藏,买过一把西藏匕首,前几天还在班上拿给同学们看呢!我看过,刀柄上有浮云的雕纹!这段时间吴乐一直在追求杨柳,杨柳没同意,她一定有问题!”

周围的同学们向她露出了不满的眼神,可她依然不在乎,还挤到了警察旁,详细叙述起她的发现。

“杨柳?”办案的是一位老警察,他说道:“快!快把杨柳叫来了解一下!”

“匕首?西藏匕首?”杨柳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慌,“那只是一把工艺匕首,刀柄上雕着浮云的花纹。是我跟学校旅游团去西藏时买的,可那把刀根本就没有开刃,只是用来收藏和观赏的。”

“没开刃的匕首可以自己开刃,我只想问,现在这把匕首在哪里的?”老警察冷冷的一句话就问到了问题的关键。

“我……我……我送给我男朋友了。”杨柳的心里已经慌了。

“你男朋友?叫什么名字?他现在在哪里?”

“他叫赵满……”

当看到一个老警察带着助手走进寝室时,赵满正坐在桌前聚精会神地拼着新晋女歌手的拼图。

拼图已经拼得差不多了,只差中间的五分之一的空地,就可以把这个女歌手的模样拼得完整无缺。赵满为警察们打断他的辛勤努力而显得很不满意。

“杨柳送过你一把西藏匕首?刀柄还有浮云的花纹?”老警察问道。

“是啊。”赵满答道:“有什么不对劲吗?那只是一把工艺匕首,没开刃的,还没够管制刀具的规格呢,只是私人收藏。”

“少说这么多废话,你老实交代,现在这把匕首在哪里的?”老警察的语气很不客气。

“老实交代?我犯了什么错?要我交代什么?我自己的一把拿来观赏的工艺西藏匕首怎么会劳动这么多警察到寝室里来呢?”赵满一脸委屈。

“刚才吴乐死了,胸口插着一把西藏匕首,刀柄上的花纹和我送你的那一把一模一样。”杨柳小声地向赵满叙述着事态的严重性。

“啊?!他死了?!”赵满大惊失色。

在老警察威严的脸孔下,赵满慌乱地从抽屉里摸出了一把匕首。

刀柄上的确有着微微凸出的浮云纹饰,做工精美,刀身包着鲨鱼皮制成的刀鞘,轻轻抽出,一道寒光掠过了办案警察的眼睛。警察摸了摸刀刃,果然是厚厚的一块钢,没有开刃,不足以杀人,就连一块豆腐也切不了。

“这把匕首不是杀人的那把匕首,但是你也脱不了嫌疑。刚才听同学们说过,一上午吴乐都在校园里转悠,说要和你打一架。现在你的嫌疑最大,你完全有可能找来一把完全相同的匕首来杀死吴乐。”老警察的眼中仍是一脸怀疑。

“你们这样说未免太武断了吧?”赵满抗议道。

“那你说说,今天上午你都在哪里?你都在干什么?”老警察问到了最关键的地方,那就是不在场证明。

“我一上午都在寝室里,门都没有出。我在做拼图游戏!”

“一上午都在寝室里?有谁可以给你作证?”老警察问道。

“没人给我作证,我又不知道吴乐今天上午会死,不然我一定会找个同学陪我一起在寝室里坐着。,好给你们提供不在场证明。”

“少在这里冷嘲热讽,想好再回答,仔细想想有没有人看到你在寝室里。”

赵满想了想,说道:“对了,秦宇在大约三个小时回过寝室一趟,他是回来告诉我吴乐想对我不利,他也叫我不要出寝室,免得碰到吴乐难免会打上一架。”

“三个小时前?据同学们说,在一个小时前,还看到吴乐在操场上转悠。所以说秦宇只能证明你三个小时前在这里,不能证明案发的时候你在这里!所以你还是没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老警察进一步紧逼道。

“可是,我一直在这里做拼图游戏!”赵满委屈地叫了起来!

突然,赵满大叫一声:“我一定能够证明自己有不在场证明!这拼图游戏是我最擅长的,大概五个小时前秦宇把这拼图打碎了交给我,我用了三个半小时才把四只角拼好,然后用了一个半小时把剩余的中间部分填充成现在这个样子,到现在只剩五分之一了。我和秦宇打了赌,要是我在一天的时间拼好,他会输我一条恭贺新禧烟。我做拼图算是一等一的高手,在学校的拼图大赛里拿过冠军,称之为专家也不为过,我只有整个上午全部时间都在这里做拼图才可以做到现在这模样。如果你们警察当中谁可以在更短的时间里拼出和我相同的程度,就算我不是凶手,我也认了!”赵满挑衅地说道。

“不要这么不严谨。”老警察的脸色很难看,他回头对另一个年轻的警察说道:“小李,你马上去找一个相同的拼图游戏来试试,看拼成这个样子到底需要多久的时间。”他又对赵满说:“我忘记了给你说,这个小李也是拼图游戏高手中的高手,他在市里的比赛拿过前三名。”

赵满一听,脸色大变,他恨自己刚才把话说得太过于完满。

已经接近黎明了,满头大汗的小李抬起了头,看了看时间,对老警察说道:“五个小时,我只能拼成这个样子。”

拼图板上,还剩了五分之一的空白。新晋女歌手的图案上还差一张脸,看上去就和无头女尸一般,让人觉得一阵心悸。

“我的嫌疑可以洗清了吧?”赵满得意地问道。

“去吧去吧……”老警察挥了挥手。他的心情很不好,他知道这个案件又要被拖进无底洞了,他很是郁闷。

“给你一个提示吧,去西藏旅游的又不是杨柳一个人,还有其他的学生和老师,你们可以从这方面着手去调查的。”赵满没有忘记给老警察说上一句,然后他吹着口哨离开了警局。

赵满回到寝室中,天已经亮了。他请了一天假在寝室里补瞌睡,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学校也准了他一天假。

躺在摇摇欲坠的铁床上铺,在赵满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笑容。寝室里除了赵满,一个人也没有。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枕头下取出了一个盒子,然后翻身下了床,进了厕所。他划燃了一根火柴,烧起了一团火,那盒子渐渐被火焰吞噬,最后变成一团灰烬。赵满用水龙头的胶管把水冲在灰烬上,灰烬被冲进了厕洞,没有留下一点印迹。赵满回到了铁床的上铺,闭上了眼睛,脸上满是笑意。

赵满是在一周前得知吴乐用最卑鄙的手段强行占有了杨柳的身体,于是在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搂着杨柳颤抖哭泣的身体,赵满立下了誓言,他一定要像杀死一条狗那样杀死吴乐!

先要解决的是凶器。西藏匕首是最好的凶器,赵满拿到了杨柳送的匕首后,就在民俗街上买了一把一模一样的匕首。这种匕首明明在本市的民俗街上就有卖的,杨柳却偏偏要趁旅游的时候跑到西藏去买,说不定还就是本市生产制作的。杨柳啊,你这个傻丫头。一想到杨柳,赵满的心不禁柔弱起来。

他为新买的匕首开了刃,他觉得这个方法真是太完美了,只要警察来检查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匕首还在,就不会怀疑自己,相反,还会去调查学校里其他买了匕首的同学。这只会让警察陷入歧途,而且越走越远。

但是,不在场证明却是一个很难搞定的东西。

赵满想到了拼图。

秦宇这几天正在玩新晋女歌手的拼图游戏,看他那模样,即使三天也不一定搞得定。那简单的拼图,自己只需要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拼好。只要自己激一下秦宇,他一定会中圈套和自己赌上一局。于是,赵满去买了一套和秦宇那套拼图一样的拼图。当然,他没有买限量版,限量的版本早就卖完了,他只买到了第二版,不过也便宜了很多。

第一次秦宇回寝室时,看到赵满正在拼的,的确就是秦宇的那一套拼图。过了两小时,天黑透了,赵满就出了寝室。他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就在电教室里用一张新手机可是给吴乐打了电话,约吴乐到电教室里来谈谈。当吴乐刚踏进电教室,赵满拉掉了灯,趁着黑暗,他冲着吴乐的胸膛插进了匕首。在确认吴乐死亡后,他回到了寝室。

回了寝室,赵满拿出了另一套自己买的新晋女歌手的拼图。在前一天,他已经把拼图拼成了还剩五分之一的空白。在这个时候,他露出了微笑,他就等着警察来找他了。他知道,自己的安排真是太完美了。

不用说,刚才在厕所里烧掉的就是那套秦宇的拼图。而自己买的那套,现在正摆在警局里,让那个小李好好联系一下吧。

想到这里,赵满不由得笑了起来。

赵满是被秦宇兴奋的叫声给弄醒的。秦宇使劲摇着赵满的身体,大声地叫道:“哥们,我有好消息!你快祝贺我吧!”

“怎么了?”赵满不高兴地问道,他为自己被打断美梦感到惋惜。

“哥们,给你说,刚才陈露琳小姐的唱片公司给我打了电话,说我买的那一套限量版拼图中了抽出的大奖,可以有机会参加陈露琳的现场歌迷会。哈哈!我终于可以亲眼看到我的梦中情人了!”秦宇眼里满是幸福的傻笑。

“哦……”赵满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在买限量版拼图时,我留下了地址和电话,还把拼图上的编号做了记录。我怎么就这么幸运呢?可以亲眼看到陈露琳唱歌,我真是幸福地差点死掉了!那套拼图还在警局吧?你快帮我打个电话,我马上过去拿!我明天就要参加歌迷会了,我真是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的确,秦宇激动得语无伦次,但赵满却面如纸灰。

赵满惨笑一声,对秦宇说:“麻烦你自己打吧,我把警局的电话给你,你顺便给那个老警察说一声,我准备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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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成的故事



刘成很会讲鬼故事,每次他讲鬼故事,都会把胆小的人吓哭。

这一天,他所住的公寓正好停电,大家都聚在楼下等来电。那夜的月光非常亮,看人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大家的脸都是亮晃晃的,只有刘成的脸泛着一股青气。人们便开玩笑:“刘成,你的脸色不好看呢,好象撞鬼了一样。”刘成笑笑,没有说话。

闲来无事,大家便都要刘成讲两个鬼故事。刘成斜睨了几个女孩子和小孩一眼,摇摇头:“别吓坏了孩子和姑娘。”然而那些女孩和小家伙虽然胆子小得要命,却偏偏又特别喜欢听鬼故事,于是死命地求他讲。

刘成终于答应了。开讲之前,那些胆小的人就先抢了中间的位子坐着,两边都有人就没那么害怕。

刘成说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一具无头女尸的。

有一天,**局挖出一具女尸。这女尸没有头,只有一个身体。她的身体非常美,肩膀上有一块梅花形的红胎记,皮肤异常白皙,红白相映,说不出的妖艳动人。从身体来看,她大约二十出头,胸部浑圆饱满,腰部纤细而健康,双腿笔直修长,可以想见生前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

**在附近搜索了许久,始终没有找到女子的头颅。

这女子的尸体在**局停放着,等人来认领。当天夜里,就有一个老妇人和一名少女来认尸。那老妇人大约五十岁左右,气质十分高雅,自称是女尸的母亲。那名少女是死者的妹妹,长着一张很漂亮的瓜子脸,却不甚健康,面上没有多少血色。少女穿着一件长长的风衣,足下一双高统靴子,全身包裹得很严实。当时正是初秋,天气还颇为炎热,这种装扮令**们都朝她多看了几眼。那少女步态十分轻盈,飘飘若仙,她母亲一只手挽在她腰间,两个人跟随负责的**进了停尸间。

女尸被一块白布从头到脚盖着,揭开白布,那母亲摇晃了一下身体,闭了闭眼睛,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那少女怔怔地看着,似乎有些悲伤,却没有流泪,只是轻轻拍打着母亲的肩膀,叫她不要哭。

当时在场的**转过身去,有些不忍心看做母亲的悲伤情状。等他转回身来,女尸已经被白布盖好。那母亲仿佛是悲伤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挥手要出去,倒是那少女对**说道:“这是我的姐姐。”按惯例,死者的亲人是要被问话协助调查一些情况的,不料**刚把这个意思说出来,做母亲的就往后一倒,晕了过去。少女急忙将她摇醒,歉意地道:“我妈现在身体状况不好,我先送她回家,明天再来协助调查,好吗?”**同意了。

于是少女搀扶着她母亲慢慢走出去,上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既然尸体已经被认领,法医立刻就来解剖。揭开白布,却看见下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过了一会才有人想到那两母女,追出去,自然已经追不上了。只见门前的泥地上留着两行女子的足迹,一行进来,一行出去,进来的脚印只有一个人,出去的脚印却变成了两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的脚印是细高跟的足迹。

原来那少女便是死者,她被人杀害,头颅和尸体分开。头颅穿了长大衣、长统靴来找母亲,把事情说了,就一起来到**局,乘机将身体安放在头颅下带了出去。至于这少女后来去了哪,却没有人知道。

公寓里的人听了这个故事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个女孩更加害怕地说:“你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

原来她的肩膀上就有一块梅花形的红胎记,在公寓楼里也不是什么秘密。刘成淡淡一笑:“害怕了?那我就不说了。”

可是人们对于鬼的兴趣已经被提上来了,就有一个小孩子说:“我也来说个鬼故事!”

这孩子说的也是关于一个孩子的故事。

有个叫东东的男孩,到了要上学的年纪。学校里开学的时候都是九月,正是穿短衣裤的时候,但是他妈妈却给他买了一身长衣。他很不高兴,说别人都不是这样穿的,但妈妈一板脸,他就害怕了,只好穿着长衣裤去上学。大家看见他穿成这样都取笑他,幸好有个小女孩很善良,过来拉着他的手和他玩。他当时就觉得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回到家,这男孩对妈妈说:“妈妈,我们学校里有个女同学,身体硬邦邦的。”妈妈听了一怔,命令他以后不能碰那个女孩的身体。他很听话,从此就再也有拉过那女孩的手。

同学之间偶然会打闹,别人的手碰到他身上,他又很奇怪地跑来告诉妈妈:“妈妈,同学们的手都是硬邦邦的。”他妈妈当时立刻放下手里的活,偷偷哭了起来,吓得他什么也不敢问了。

有一天上体育课,同学们都在更衣室内换衣服。他看见同学们脱下衣服后的身体,吓得大叫起来,然后晕倒了。老师把他抱出去救醒,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抽抽哒哒地说:“同学们都是鬼!”老师自然不信,他着急地说:“他们的身体都是怪样子!”

老师笑着问:“他们的身体很正常呀!跟你的身体是一样的。”

他立刻说:“不,我的身体跟他们不一样!”说着他就脱下自己的衣服。只见他的衣服里面是一副布娃娃的身体,软绵绵的,纯白棉布包着棉花做成。

原来他妈妈生下他不久,他就夭折了。妈妈舍不得他,就将他的头连在一个自己缝制的布娃娃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死了,就这样灵魂依托着布娃娃活了下来。妈妈每年为他换一个大一点的身体,他也就象正常孩子一样渐渐长大。

这个鬼故事倒不吓人,大家感慨了一阵,纷纷叹息那个孩子可怜。刘成被这个故事激发了兴致,便又讲了起来。

这次的故事和司机有关。

有个司机,心地很善良,从来不杀生,并且发誓这一辈子都不杀人。他爱上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那女孩一点也不喜欢他,故意捉弄他,说除非让她吃到人肉才能嫁给他。

这司机很为难,因为他不杀生的,但是他又很喜欢这个女孩。

这天,司机邀请女孩到他家里去。女孩去了,只见他的灶台上炖着一锅喷香的东西,便问是什么。司机憨笑道:“人肉!”女孩吃了一惊,旋即笑道:“你这人也开起玩笑了。”司机微笑一下,再不说话。过了一会,炖肉上了桌。

司机递给女孩一副碗筷,女孩尝了一口,鲜美无比,一口气喝了好几碗,终于发现司机竟然一口都没吃。她奇怪地问:“你怎么不吃呀?”那司机微笑着说:“你现在可以嫁给我了?”女孩正要骂他神经病,忽然觉得不对劲,赶紧问:“你怎么这么说。”

司机说:“你说过,吃过人肉就嫁给我!”女孩开始害怕,指着桌上的肉,强自镇定道:“你不是从不杀生吗?”那司机凄然一笑:“不错,所以我杀了自己!”说着伸手一指。女孩转头一看,里面屋里立着一块灵牌,上面赫然写着司机的名字:刘成。

说到这里,人们都惊叫起来,半信不信地望着刘成。刘成的神色在月光下显得十分诡异,慢慢靠近一个女孩,说:“你现在嫁给我吗?”那女孩吓得跳起来,躲到别人身后:“你到底是人是鬼?”大家都开始往后退,刘成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我是人!”然后他狂笑起来,惊魂不定的人们都松了一口气,打了他几拳,重又坐拢来。

刘成正要再讲鬼故事,忽然看见一个小孩身后冒出一股青烟,那孩子的身体渐渐变淡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旁边的人纷纷说:“出事了出事了,快挡住风!”他一边挡风一边问怎么回事,一个老人说:“小孩魂弱,被你一吓,就快魂飞魄散了!”他一下子没听明白,就被一个妇女很狠打了一巴掌:“没事吓孩子,你不想活了?”大家也都责备地看着他,然后这些人一起都不见了。

他猛然心跳加速,只见后面的公寓楼变得破旧不堪,仿佛是几十年没人住过一样,破窗扇在风中摇荡,发出糁人的声音。他出了一身冷汗,忽然看见还有一个孩子没走,好象看见救星一样,走过去问:“这是怎么回事?

那孩子说:“他们都是鬼呀,这是鬼住的地方呀!”

他仍旧不信:“那他们怎么会被鬼故事吓到?”

那孩子说:“鬼也会胆小嘛!”

他见那孩子说话清清楚楚,便说:“你不是鬼吧?”同时将手放在他肩膀上。

那孩子没有回答他,自言自语道:“妈妈怎么还不回来?”

他摸着孩子的肩膀,觉得象布一样柔软,再看这孩子,就是刚才讲故事的孩子,这么热的天,还穿着长衣长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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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醒 来



(一)失忆

清晨,男人从沉睡中醒来,脑袋昏沉沉的,胀痛得厉害,本来还想眯眼再睡一会儿,一翻身,眼前出现一张陌生女人的脸,女人酣睡正浓,一只手搭在他身上,鼻息均匀。

摸摸身上,一丝不挂,摸摸女人,溜溜光滑……这下可把男人彻底吓醒了,他一骨碌坐起来。

“你,你是谁?”他推推女人,“为什么睡在我床上?”

“讨厌,别闹……”女人也醒了,“让人家再睡一会儿嘛。”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还是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男人拍拍脑袋,里面空空的,像一只空坛子。似乎一夜之间,大脑里的记忆全部消失了。

“老公,你怎么啦?昨晚的酒还没醒吧?”

“老公?”男人奇怪地看看女人,再大打量四周,墙上有一幅大照片,一男一女,婚纱礼服。女的是这女人,男的是谁?

男人爬出被子,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找到卫生间,对着镜子上下打量。

镜子里出现一张男人的脸,三十来岁,国字脸,浓眉细眼,脸色苍白,头发蓬乱。

在回屋看看照片,真的,是我。

“你真的,真的想不起自己是谁了?”女人端详着男人的脸,仔细查看他的眼睛,然后一头扑进男人怀抱,轻轻的抽泣。

男人手足无措,一脸茫然。

良久,女人起身,捧出一堆证件。

“你叫王光明,今年三十一岁,这是你的身份证,户口。我叫邓美凤,与你同年,我俩五年前结的婚,这是咱的结婚证……”

(二)破产

“那么,发生什么事了?我为什么会失去这一切记忆?”王光明不得不承认这一切。

“唉,昨晚,你解决完一切事情之后,喝得烂醉,一觉醒来就变这样了。”

“处理……一切?我,我们遇见什么事了?”

“光明,咱俩是高中同学,毕业后你考上商学院,我在家帮爸爸打理小商店……你毕业后创建了一家广告公司,生意做得很好,后来又投资股票期货,我们结婚了,……我们有了大屋、轿车,婚后这些年,我们的日子一直过得很好,只是为了你的事业,我们一直没要孩子。

“不料,上个月,全球爆发金融危机,我们的投资全赔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你卖掉了公司、汽车和房子,昨天,我们搬到这间小出租屋,盘下了楼下一间小卖店……老公,我想你是太沮丧了,一时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心理落差……别担心,我们会好起来的。

女人一席话,深深打动了王光明,拥妻入怀抱,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三)出山

王光明在家呆了很多天,守着一台21寸旧彩电看新闻,然后又找出了一大堆书籍认真阅读,半个月后,他向妻子宣布:“我要重新出山。”

他先是陪妻子守了半个月小卖店,经济再萧条,油盐柴米不愁销,在替小区居民送米送油过程中,王光明发现大米品牌具有很大的挖掘空间。

买来一台二手电脑,架上网线,王光明开始搜罗全国各地粮油加工信息,联络上一些乡镇企业,为他们打造品牌方案和销售计划。

一年后,王光明有了创建公司的资本,他创建了一个信息企业,开始逐步构建出一张跨省份粮油副食品的营销网络。

五年后,王光明的网络成为商界黑马,公司资产接近亿元。

(四)再失忆

清晨,王光明从沉睡中醒来,脑袋昏沉沉的,胀痛得厉害,本来还想眯眼再睡一会儿,一翻身,看见妻子酣睡的脸。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一夜之间,妻子变得很厉害,准确说,是老了很多,眼角堆起了皱纹,还染了头发,脸型也变得圆呼呼的,身上还散发着外国香水味。

再看看周围,吓一大跳,赶紧摇晃妻子,“美凤美凤,起来起来。”

“讨厌,别闹……”女人被迫醒来,睡眼惺忪地问:“怎么啦,老公,做噩梦了?”

“我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

“没有啊,呢都戒酒五年了?”

“我?戒酒?不会吧……我想我一定醉得不清,我怎么看咱家不像咱家了?这豪华家具,波斯地毯,大窗帘子……”他伸手挑了一下窗帘,手指像是被虫咬了一口,迅速抽回来,大惊小怪的说:“怎么外面是个花园?我们,我们这是在那儿呀?”

美凤哧溜一下,贴着丈夫身体滑起身,搂着男人,贴贴他的额头,然后摇摇头说,“呢没发烧啊……”笑盈盈盯着丈夫眼睛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大声笑出来。

“你醒来了,哈哈,告诉我,你做什么梦了?或者说,昨天,呢干嘛了?”

“没做梦,跟平时一样,喝得烂醉,昨晚好像是跟大头、于非一起喝的,唉……我们几个,公司第一批裁员名单上的难兄难弟……完了,从今儿起,我彻底失业,打酒的钱都没了。”

“……嗯,老公,你能告诉我,今天是几月几号吗?”

“12月12日吧……”

“哪一年?”

“2008啊……”

美凤从床头拿起一只遥控器摁了一下,对面墙上的油画上的风景渐渐闪出荧光,缓缓化成一个女人的半身像,会说话会动弹。

“各位观众早上好,今天是2013年12月12日,现在播报新闻……”原来那是一台电视机。

“老公,我们结婚后,你一直没什么出息,在一家小广告公司打工,有空就和同事酗酒……五年前你被广告公司开除后,戒了酒,重新振作起来,创建了咱自己的公司,现在你已经是商界名流了。”

邓美凤知道,她得花不少时间精力,才能帮丈夫找回这五年所丧失的记忆,真头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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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九人禁闭室



出事当天是情人节,满大街灯红酒绿。舞蹈演员莉亚从商场走出来,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刚上车,就被身后一只手捂住口鼻,晕死过去。

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囚室般的房间里,一张空荡荡的床,床单都叠得整整齐齐。

屋里没有窗子,推推门,开了。

忍着脑袋剧痛,扶着墙壁走出去,见到一、二、三……八张陌生面孔。

连自己一起,三女五男,年纪最长者大约六十多岁,神情凝重,一看穿着就知道他是位神父,“麦克-杜菲斯神父。”他自我介绍说。“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命运——被绑架并囚禁在这里了。”

室内空间不小,有大厅有走廊有四个房间,就是没有出路。

发现这里大门紧锁,所有的窗子都被砖墙砌死了。

晚餐时,杜菲斯神父组织大家自我介绍,于是,趾高气昂的过气网球明星克莱尔利维,自命不凡的时装设计师马克斯罗伊,刚获得假释的蛊惑女萨娜,黑人小混混AIB加上弗朗西斯科与辛西娅夫妇加上警官杰伊,一共九个人,或者说九只小白鼠——做试验用的。

一个声音在大厅上空响起,“这是一个实验,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是我随机选中的,你们九人中只允许一个获胜者存活下来,只有最后胜出者可以走出这个房间,同时还能得到五百万元现金。

“他是想让我们自相残杀!”作曲家弗朗西斯尖叫。

“我不会让这一切发生。”警官杰伊掏出一把手枪:“我们冷静点,团结起来,一起找出路吧。”

辛苦半天,没有找到任何出路——大家不得不面对现实,等死吧。

当然,是等别人去死,有五百万现金在召唤,谁不想成为最后的胜出者?

起初,警官手中掌握的那把枪,还暂时起着威慑作用——杰伊是一位正义理智的警官,延迟了厮杀游戏的进程。

可惜,幕后那个变态为大家准备了一个酒柜——里面装满好酒。

果然酒后会乱性。

先是黑人AIB与弗朗西斯太太调情,吃醋丈夫上前厮打,混乱之中黑人AIB失手将辛西推下楼梯摔死,

于是,杀戮开始。

接下来,AIB手持铁棍,砸碎了警官杰伊的脑袋,作曲家用绳索勒死了AIB。

蛊惑女莎娜死在网球明星克莱尔手中,而克莱尔又被马克斯罗伊杀死。

甚至杜菲斯牧师也不得不加入杀戮中——为阻止马克斯罗伊杀死克莱尔利维,开枪打死了男人……然后自杀。

作曲家弗朗西斯满以为已经用电线电死了舞蹈演员莉亚,大叫大嚷着“我是获胜者,给我五百万!”不料乐极生悲,最终被苏醒后的莉亚从后面捅死,凶器还是弗朗西斯亲手制作的一块玻璃尖刀刃。

莉亚胜出了,铁门在她面前打开,大门外一片光明灿烂中,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出静静躺在门口地面上。

五百万现金,投入了莉亚怀抱里。

大铁门在她身后缓缓关闭。

胜利者满怀惊恐与惊恐后的无限欣喜,迈步向前。

前方,仍然是一间封闭的屋子,屋里站着五个男人……每人人怀中都紧抱着一只旅行袋,与莉亚手中那只装有五百万的袋子款式、造型、颜色……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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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8-2013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冲 喜



刚过完七十岁大寿,姨妈就住院了,这可急坏了莎莎和毕比。

姨妈六十五岁那年,住腻了养老院,于是让莎莎把她接到家里来,并立下遗嘱,指定莎莎成为她的遗产继承人。

姨妈身上带着姨夫留下的五百万存款存折呢。

遗嘱办了公证,遗嘱规定,莎莎不一定要等到老太太死后才能拿到钱,只要她能保证姨妈高高兴兴活到七十三岁,五百万就属于她的。

反之,假如老太太在七十三岁前死去,莎莎将分文不能取。

全部遗产,捐赠给养老院。

“什么是快乐活着?能活多大岁数才是硬道理。”老姨如是说。

五年来,莎莎与男友毕比极尽孝子职责,想尽一切办法讨好老太太,两人挣的钱全投在给老太太吃喝玩耍上了,甚至还卖掉了准备结婚的房子供老太太出国旅游。

不料,老太太旅行回来,就住进了医院。

住院十几天,没见好转,毕比妈出主意说:“你俩快结婚吧,给老太太冲冲喜。”

冲喜是一种民间习俗。家中有人病危时,办喜事可以驱除亲人身上的病魔。

果然,听到莎莎要结婚的消息,姨妈的病马上好了一大半,婚礼那天,老太太坐着轮椅出院了。

虽然手头有些紧,但借钱也要把婚事弄得排场些,不然怎么叫冲喜嘛。

迎亲车、酒宴、婚纱礼服挑得都是最贵的。

婚礼在五星级酒店宴会厅举行,一对新人站在门口,盛装迎宾。

不料,老太太一见到这对新人,惨叫一声:“阎王来索命了,活不了啦……”

给老太太推车的护理人员慌了神,问老人:“哪有阎王?谁来索命?”

老太太抬起手,颤颤巍巍指着新郎新娘——

“这,这俩不是黑,黑白无常么……”脑袋一歪,晕死了。

新郎黑礼服笔挺,新娘白婚纱艳丽。

当晚,老太太一口气没喘上来……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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