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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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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09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BingorBingor1 于 8-2-2009 10:21 AM 发表

非常赞成RPK的这些论点,这也是我一直掏心掏肺的支持民联,但又一直对民联大骂特骂的原因。。。

老实说,我们现有的领袖,民联也好国阵也好,都非常缺乏先见之明。。。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那么钦佩RPK的为人。
这也是为什么认识他的人都不愿他加入任何政党,希望他永远保持这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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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09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 一封致霹靂蘇丹的公开信:一个捍卫人民的心声之诉求

中文译版:转载自AirKosong
原文出处:http://jelas.info/2009/02/06/an- ... oice-of-the-people/
原文作者:陈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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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致霹靂蘇丹的公开信:一个捍卫人民的心声之诉求

殿下,如果这封信有违礼仪或使用不当的词汇,请原谅。我真诚地道歉任何不当之处。

殿下,我在此为当前的政治局势写这封信。我很肯定眼前的危机深刻的影响到每一个马来西亚的子民。
在这个问题上,我也许不能自称是非党派人,但我希望能与殿下从一个非党派的角度一起探讨。我愿意让以下的文字来评判我的客观性。

关于州务大臣要求解散州议会的问题,殿下所做的决定,其核心是关于马来西亚民主的健全,一个推动优良政治文化的机会,和君主制度的一个决定性时刻。

殿下,当今政局看来是不稳定的。在上个选举中, 十八个席位是以少于一千票来决定胜负。

频变的跳槽现象--其中一个甚至在一周内变节两次--反映一个不健康和混乱的权宜文化。这些变节和再变节的性质和情况,并非反映思想主义的变迁,却让百姓怀疑更加邪恶和不祥的动机,以及明显存在的利益诱惑。

一个建立在如此猜疑和污蔑的政府,令人难以相信会是稳定的,以及缺欠令人信服的民意委托。

由历代祖先明智地捍卫的宪法,并不要求殿下选择一方或为人民作主。相反的,它赋予统治者,如殿下您,一个任务,仲裁各方之间的争议,以及最为重要的,维护人民的神圣权利--选择自己的政府。

虽然选举不是儿戏,并涉及相当大的财资,但它却同时决定今后五年州内资源将如何动用。选举与政治,不管我们个人如何看法,都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一方面。如果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民选政府,面对广泛的猜疑和不信任,政府将不能运行以及有效的服 务人民。

如果我们立下先例,让极度混乱的政治局势无需解散民选议会,让人民重新作出选择,那么联邦里的所有州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本身,将不断受到有心人士劫持的威胁,试图不向人民尋求委托而执权。

任何想执权的一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表现它有能力以一个单一的政治组织赢得选民的信任,而非一个只会以非透明的手段,说服和制造变节的一小撮人。也许通过跳槽来表示对一个政府失去信心是无可厚非的,要达到更高的委托以组建新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选 民通过投票来核准,。

如果我们不捍卫这一原则,我担心我们将无法捍卫民主的意义及其在我们国土上的实践。

殿下,五十年来,马来西亚一直承受不成熟的民主之苦。政治选择是多么的有限,严重缺少一个多元性的选择来反映马来西亚选民的多元思想。

在过去的几年里,马来西亚开始勇敢地踏出小小的步伐,走向成熟的两党制--一个达致有竞争性和非垄断的政治体系的最基本条件。

最近出现的一个可行的政治替代方案,已明确表现出有能力提供可靠的政治选择。它可能是我们期望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

由于法律不允许当选的代表辞职,然后再以另一党旗竞选同一席位,解散议会成了解决方案之一,以确定调整后的政治联盟是否真正反映人民的愿望。

我们应该至少要为有关人民做到这一点--给他们一个发表心声的机会,无论他们是多平凡、贫穷或无声的。
一个自由、公正、透明和妥善进行的选举产生的结果不应该受到质疑或挑战。在当前的情况下,拒绝让公民重新投选或澄清他们的选择,将会发出无数的错误信号。

就算我们暂且不对眼前的案例下定夺,拒绝解散议会等于鼓励双方不惜以任何财政或道义上的代价,追求叛变。它甚至可能成为某些人的藉口,合理化他们以威胁和其他不能让人苟同的方式促使议会代表叛变。
马来西亚的政治文化正处于一个决定性的时刻,而殿下的独特地位,能够左右其演变。

殿下,君主制度一直以来高度受尊敬,在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

殿下和王室尤其以公平、公正和开明的形象建立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声。

我们要求的莫过于看到殿下和王室的声誉保持完整,并进一步被提升为以民为中心的君主。

同时,以我有限的了解,我还无法想像,让人民能够再次表明他们的政治选择,会如何对殿下带来不利。

如果没有正式咨询民意而改变政府,那么疑问将是为何作此选择,正当另一选择是可能和被要求的。

君主制度被委托保护自由人类的一个最神圣的权利--选择自己的领导人的能力。君主立宪制的概念要解决的情况,恰恰类似于目前我 们面临的一个:依赖统治者来保障民主的原则,选择最有效的途径,以确保所产生的政府确切地反映大多数的选择。

您伟大州属的公民无疑的将对您有所期待,希望以您廉正的典范之声誉和作为尊敬的前法官,作出的决定,不仅在法律上是一致的,也是通情达理的。在这个时刻明智地采取行动,将再次证明立宪君主制度的价值,并树立了一个榜样,成为后代的光荣。

殿下,我深爱马来西亚,并只希望看到她繁荣和成熟,变成一个以人民的福利和意愿至上的民主国家;国家最重要的决定是通过公开的协商和表决,而不是在一个封闭的暗房里以极其可疑的方式操作。

步入廿一世纪,我们只能希望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将脱离金钱政治和可疑交易,好让我们不处于‘历史上错误的一边’。

我非常感谢殿下所作的考虑,以及您的智慧无疑将显示在这个关键的决定上。整个马来西亚都在注视着,并希望在面对企图破坏民主程序和建立不以人民为基础的权力时,原则和廉正将获胜。

此致

**************************************************************

如果您支持这项诉求,请点击这里, 参与我们的签名运动。

[ 本帖最后由 eve_angel 于 8-2-2009 03:0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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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09 07: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ve_angel 于 8-2-2009 02:58 PM 发表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那么钦佩RPK的为人。
这也是为什么认识他的人都不愿他加入任何政党,希望他永远保持这种态度。


我在308 大选前在 PJ ss2 听过raja petra的演讲,他说过,我们要把民联推上去,然后要好像WATCH DOG 那样看着他们。

结果,我就看到《还要多说什么?》这一篇文章了。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者南洋商报写的以牙还牙),霹雳民联也算栽了一个大跟斗。

一个教训——下届大选再来和国阵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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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09 0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马来西亚的民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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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9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ve_angel 于 8-2-2009 03:00 PM 发表
中文译版:转载自AirKosong
原文出处:http://jelas.info/2009/02/06/an- ... oice-of-the-people/
原文作者:陈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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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致霹靂蘇丹的公开信: ...


我记得换政权的当晚,霹雳苏丹的网站被成千上万的帖子挤到爆,
可是,现在又怎样?

再多的请求,只要不符合当权者的利益,有可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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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9 03: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09# Liszt 的帖子

虽然有点迟。。。 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让当权者看见人民团结的力量。
让他们知道,我们在意的,是一个干净,公平的政治环境。
他们继续玩弄民主,我们就会把国阵变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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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2009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记得这个吗?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7980/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1-02-2009
原题∶Remember this?   

天王: 吉隆坡之顶爷的故事。
  
你们之中也许还记得去年一个黑社会头子被内安法令扣留的新闻,他就是拿督高崝添。他后来在第二次被逮捕的时候,却神奇地被释放出来。今天,我们大家来分享一下在网络上收集到有关这位顶爷的资料。

高崝添,45岁, 被认为是控制吉隆坡大多数的偏门活动,例如高利贷,盗版碟和盗版货,淫业,毒品,非法赌博及谋杀。他也介入许多正行如舞厅,俱乐部,保安公司,餐厅,建筑业等。他的身家值约马币十亿元,是控制西马大部分的非法活动,人称“四大天王”的话事人。

高崝添也相信有在政治上活动,曾经将许多黑社会成员渗透进马华,特别是武吉免登区部,因为那里是他的非法活动基地。他的影响力之大,甚至当时的马华会长林良实也要派遣马华联邦直辖区部主席兼能源部长拿督陈财和招他为马华的赞助金主。尽管如此,高崝添并不喜欢林良实。

因此,他开始透过他的商业伙伴,一名与翻版光碟集团有关的朋友,拿督郑金炎和马华署理会长陈广才及总会长黄家定攀上关系。他讨厌马青团长翁诗杰,还派他的人到翁诗杰的选区安邦再也制造麻烦。因此,翁诗杰就被马华和巫统严重地边缘化 (2006马华代表大会及和希山慕丁事件)。

在2004年大选时,高崝添被指称私人向首相捐献马币2千万元。有关的会面是由前马青团长纪永辉安排。自从那次以后,他就夸口说警察也无法动他。当前任警察总长就职时,对这些传言感到生气,就引用内安法令逮捕了高崝添。各大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法庭后来宣告他无罪释放。但是后来警察还是再逮捕了他。

三天后,联邦法院(法官有拿督Pajan Singh Gill, 拿督Richard Malanjum和拿督Augustine Paul)指出警方 滥用扣留权,指示将他无条件释放。虽然几百个内安法令扣留者都向联邦法院提出同样理由,但都被否决,然后被扣留经年。这里是否涉嫌贪污呢?

我们也只能猜测而已。最近有消息说我们的副内政部长拿督佐哈里收取贿赂,释放三名江湖大哥。你能够从中猜到什么吗? 现在高崝添的地盘因为内乱而分裂。他手下一名猛将陈友福,也是武吉免登区前国会议员拿督李孟崇的特别助理,在Pandan Jaya路被人射杀死。陈友福是为高崝添处理政府事务的私人助理。

为了能够重新控制他的王国,高崝添和首相的人,包括拿督佐哈里,安排了一个会议。他以马币7百万元换取他的自由,然后他就飞到香港去了。那就是我们所听到有关他的最后消息。或许他有一个人际关系很好的律师,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这个律师曾代表许多罪犯和贪污者,不过这都是改天以后的故事了。

在他被释放之后,他的律师代表他发表了一项声明,里面竟然有这么启发性的句子:

我们必须在这里强调说,高崝添及其家人给与马来西亚司法和内务部长及副部长崇高的尊重。这项声明只是为了批评警方的高压手法,而不是其他政府机构,而做出的。我被指示及授权做出这项声明。

很有趣,是不? - Hubpages Inc., 2006

[fly]************************************************************[/fly]

富豪重新被捕 -- *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记者:叶丽玲和MOHD. FAIRUZ YUSOF


高崝添(图右)及其律师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图中),昨天被柔佛居銮新邦令金监狱释放出来后,就被警察重新逮捕时,及时向大家招手。


相信拥有马币十亿元家财,即使被法庭要求监狱释放也拒绝离开,而引起争议的富豪,今天在1969年紧急法令下重新被逮捕。

高崝添,48岁,在踏出柔佛居銮新邦令金监狱后,即刻被重新逮捕。他是在之前的10月19日,联邦法院通过他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下,被释放的。

在还未进入监狱之前,他是在去年3月26日,在武吉免登的一间餐厅内被逮捕。

高崝添的释放决定是由三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Pajan Singh Gill, 拿督Richard alanjum及拿督S. Augustine Paul做出的。

无论如何,高崝添本来应该再上个星期三就被释放。根据报导,他拒绝离开监狱,因为担心会被来自武吉阿曼的警察重新逮捕。

高崝添在今午一时半被释放出来后,他的担忧成真了。他是被引用1969年的紧急法令下逮捕的。

在被带入警车前,一名助理警监Zabidi Kadir Mohamad向他念出逮捕令。

在被释放时,高崝添身穿青色線條上衣,褐色長褲及黑鞋。在念出逮捕令之前,他及时吻了妻子谢美心,还交给她一样事物。

``我在这里被关了17个月。我有什么错,''他以粤语向围观的大众和已守候五天之久的记者这么询问。

与此同时,武吉阿曼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弗茲告诉马来西亚周报说: ``相信他涉及多项非法活动如淫业,黑社会,赌博,酒廊和高利贷等会威胁公众安全的活动。警察在国家安全的理由下逮捕这个人。''

他还说这位富豪会在该项法令下扣留60 天。

他说,该项逮捕是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

高崝添也在现场的律师Datuk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说,这位商人在四项指控下被逮捕,分别是加入黑社会,涉及被怀疑的活动,刑事活动及有关的事项。

``无论如何,该项法令准许内务部长逮捕高崝添两年,在扣留60天后。''他说。

这位相信有家财约马币十亿元的男子后来被带到居銮的警察总部报案。

高崝添后来被带到武吉阿曼做出下一步的调查。

与此同时,弗茲说,在60天的扣留期内,警察会向有关部门得到准许,以便扣留他多两年。

从5月24日到7月7日,高崝添通过Muhammad Shafee,共经历5场审讯,并在高庭提出上诉。

在提出人身保护令的上诉时,他的律师团由Muhammad Shafee为首,其它有Kaushalya Rajathurai, Frida Krishnan和Lilian Lee。

辨方则由副检察官拿督Yusof Zainal Abiden, Tun Abdul Majid Tun Hamzah, Kamaluddin Mohd. Said, Mohd. Najib Zakaria, Fazillah Begum Abd. Ghani和Tengku Amri Zaki Tengku Abdul Rahman。

Muhammad Shafee在他的辩词中提出高崝添一开始时候的逮捕是带有恶意的,也没有依照顾问局所订下的条例。- 马来西亚前锋报, 200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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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9 0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逮捕时,庞大的行动党律师团说逮捕不合法,要政府马上释放他,甚至林吉祥也因为此逮捕行动猛烈抨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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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9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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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9 10: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针对拉惹柏特拉人身保护令获释上诉 - 案件展延3月17日

昨天去了布城联邦法庭听审。。。
听了觉得有点不乐观。
其中一位法官,是 Augustine Paul。大家应该记得他是谁吧?
他就是1997年主审安华, 还有2001 年“释放安华运动”,拉惹柏特拉的主审法官。。。
结果,大家应该很清楚当年的判决。

Malik Imtiaz ,为了避免由于之前几宗和拉惹柏特拉有关的案件,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也确保没有人怀疑法官是否潜意识中早有偏见之嫌,尝试要求换人。。。可是当天在法庭内,听到带头法官的态度。。。我很怀疑他们会否批准。
法官们一直说,几件案件相隔那么远,Augustine Paul 不会偏袒,不会有偏私。。。
还说那么多年前的案件,不会影响他的判断。

我们大家都很担心。

同一间法庭内,还有兴权五虎的人身保护令上诉。
尽管卡巴星提出了许多有利的证明,但是最终。。。

拉惹柏特拉的案件展延到下个星期二,请大家一定要前来支持!

日期:17/02/2008
时间:9am
地点:布特拉再也联邦法庭 Istana Kehaki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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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9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蒙古女郎案,控辩双方律师已经接受了证人出示的蒙古女死者的出入境记录作为法庭可引用的证据。

在接下来的审讯过程中,RPK将不得不说出一点,他的帖内容的真实性,就像阿叔讲的,很多很多都是引用市井传闻的。

他很鬼精,他使用的英文是拐来拐去的。英文浅的读者不容易看到他避免触犯毁谤法的技术,以为他讲的是事实。

[ 本帖最后由 留下眼镜 于 12-2-2009 11:0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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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9 07: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庞大]的民联机器,来来来,快发动搜寻,把三人共进晚餐的照片找出来!还有阿丹杜雅的堂妹布玛,快快把她找来供证!



http://chinese.cari.com.my/news/kwongwah/snews.php?ns=/news/2009/02/13/42.html
拉惹柏特拉审讯无法出示副揆共照 警未能进一步调查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 凌晨十二时四十一分


(吉隆坡12日讯)《今日大马》主编拉惹柏特拉被控煽动案第五证人颜德源副警监说,由于阿丹杜雅的堂妹布玛无法出示副首相与蒙古女郎阿丹杜雅共进晚餐的照片,因此,这张照片被视为无中生有的事,警方也没有展开调查。

吉隆坡警察总部重案组主任颜德源警监指出,他曾亲自向自称有此照片的布尔玛索取照片,不过对方无法出示,所以他认为这是恶意中伤及无中生有,因此警方没有展开进一步的调查。

此前布尔玛在蒙古女郎炸尸案供证时指出,副首相、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萨及阿丹杜雅曾在新加坡一家新加坡酒店为阿丹杜雅庆祝生日,并有照片为证。

他承认,这张照片很重要,所以他向布尔玛索取照片,惟他不同意因为涉及政治领袖,所以才要求索取照片。

拉惹柏特拉的辩护律师哥宾星也询问证人,由于此事涉及副首相,证人又认为此事重要,他是否应该直接查问对方?证人回答,由于该张照片是无中生有,有人恶意中伤的,所以他认为没有必在去向副首相求证。

针对拉惹柏特拉在《今日大马》发表《把杀死阿尔丹杜雅的凶手送入地狱》文章的部份内容提及阿丹杜雅的出入境记录遭删除,证人说,他能够出示移民局的记录,证明有关资料没有被删除。

至于文章中提及副首相协助阿丹杜雅申请签证,证人说,由于他认为该篇文章是无中生有,恶意中伤,加上没有证人站出来证明,所以他没有着手调查。

不过他不否认拉惹柏特拉是基于媒体报导阿丹杜雅的出入境被删,才在文章中提及相关事宜。

此案订今年4 月23日及24日续审。

颜德源“3不”审讯暂停

颜德源在接受哥宾星的盘问时频频回答“不明白”、“不清楚”、“不知道”,引起哥宾星不满,双方一度在言语上发生冲突,令法官不得不暂停审讯。

哥宾星在审讯中追问证人,在蒙古女郎炸尸案获无罪释放的阿都拉萨如何与两名被告阿兹拉及西鲁串谋;证人是否明白串谋的意思;阿都拉萨在案中所扮演的角色;阿都拉萨以怎样的方式串谋,例如借车、借枪械、绑架受害者等。

证人思考一番后,回答“串谋就是串谋”、“我无法回答”、“案件已在莎阿南高庭审讯,我已在那里供证”,而使哥宾星在庭上发飙。

哥宾星怒斥证人说:“你在警队服务30年,别在这里耍闹,你以为我们所有人都是笨蛋?你要我们相信你不懂回答那些问题?”

法官最后忍不住说,不要在庭内争吵,不要提高声量(指哥宾星)。法官较后宣布休庭10分钟,让双方沟通及处理问题。

基于哥宾星与证人发生摩擦,证人较后在哥宾星盘问问题时,只对着法官,没有直视哥宾星。

证人在庭上受询时指出,他在警队服务30年,不曾调查串谋案,这是他第一次着手调查蒙古女郎炸尸案阿都拉萨被控串谋的案件。他在该案中是调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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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9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2-2-2009 11:05 PM 发表
今天,蒙古女郎案,控辩双方律师已经接受了证人出示的蒙古女死者的出入境记录作为法庭可引用的证据。

在接下来的审讯过程中,RPK将不得不说出一点,他的帖内容的真实性,就像阿叔讲的,很多很多都是引用市井传闻的。

他很鬼精,他使用的英文是拐来拐去的。英文浅的读者不容易看到他避免触犯毁谤法的技术,以为他讲的是事实。.



他的文章,很多都有白纸黑字的纪录,甚至贪官滥权的证明。
你的英文不好吧。。。就不要怪别人的英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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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09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克鲁索探长与粉红豹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8065/84/
作者∶粉红豹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3-02-2009
原题∶Inspector Clouseau and the Pink Panther   

若你追捕猎物追了两年,但它却是快得不但你接近不了它周围的十尺之内,那该怎么办?你可以反客为主。我的意思是,你总不成要学夸父追日,就像BB鸟卡通片里的那只歪心狼,从我小时候开始,就追捕BB鸟,50年后还没有追到。

但你还是必须小心在意。若你要反客为主,你就要确保你的猎物反追你,但是并没有真正地捉到你。而且整个过程也要有终止的时候。你总不成要为了追而追。总有要个陷阱是引诱你的猎物掉下去的。不然这个猎物变猎人的游戏就没完没了了。

我的两个官司 – 煽动和刑事诽谤,也一样。他们要把我的猎物变成猎人,而本来是‘猎人’的我,现在却变成了‘猎物’。然后我就开始跑了,他们就在后面追。他们最终是否能够捉到我,是一个我必须冒的风险。不过他们追我的事实是,在过程中,他们不能有所闪失。不然的话,我就可以看到‘石头后面的虾’了,就如马来谚语般。

到目前为止,煽动法令的官司是最有趣的。我的刑事诽谤审讯还没有开始,因为我们还在争辩着到底要在那一个法院听审。所以,一直到真正的听审的话,就还要很久了。

昨天为这次听审的最后一天。下一次的听审要在2009年4月23日与24日。这个星期为期两天的听审只是交叉讯问颜德源警监。由于我们对颜警监的交叉讯问还没有完毕,所以到了四月的听审,相信焦点还是在他身上。即使在四月的那两天,我们不确定是否能够及时完成对他的交叉讯问。那是因为颜警监非常慢和含糊,以致要他回答一道问题也要用到两个钟头以上,就像Gobind Singh Deo在昨天所说那样。

颜警监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既然他本身报了案指控我,那表示他也是煽动官司的原告。那是我们的第一道幸运符,他们的第一陀苏州屎。既然他是蒙古女郎谋杀案的调查主任,他就不应该去报案的。但我觉得也许他们认为他才是报案的最佳人选,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就有出庭资格了。

虽然他具有出庭资格,但这也变成是他们的问题之一。因为既然他是该案的调查主任,这表示说他有该案调查结果的第一手资料,也能够很详细地回答调查过程。这是他们的失策。

颜警监,无论如何,拒绝回答Gobind问他的所有问题。起初,他很自傲地宣称他是谋杀案的调查主任。当他发觉这表示说他必须详细地告诉法庭有关调查时,他就改变他的故事,说他只是调查队的监督人,实际做出调查的是另外的警官。他现在试图给大家一个印象说,他对调查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没有做出实际调查。他只是监督一队调查官,所以所知不多。

颜警监是一个有30年警队经验的人,现在还隶属国际刑警。但他要法庭相信他对蒙女案的调查不清楚,一个由他带领的调查。而他一直对所有问题都重复说,“我不记得了”, “我不能够回答”,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等等。即使法官指示回答也是如此。

到了一个时候,检控方告诉法庭说该事情的真相对控状没有关联,试图以这个理由来中止交叉讯问。换句话说,我那篇说是我写的文章中是否说出真相是不关事的。我是否说谎并不重要。即使我说出真相,我还算是煽动,我还是有罪。

然后,检控方试图指出说我们不应该一段一段地看那篇文章。那是因为他们发觉到,一些他们指称是虚假的段落,其实是真实的。因此检控方认为法庭应该整体地看待这篇文章。有些段落有煽动性,其他的没有煽动性,都不要紧。我们应该看文章的整体性,而不是一部分而已。

这,又让他们自打嘴巴了。颜警监的报案书中说,那篇文章中的一些段落是我捏造的。他后来指出有关的四个段落。而在控状中,却说我捏造了九个段落。颜警监说是四个段落。检控方说是九个段落。这已经是不一致了。现在检控方却要法庭不要计较四个或九个,反而是要看文章的整体性。

但是报案书和控状都说文章的一部分是捏造的。为何现在又要法庭看文章的整体性呢? 这算不算是玩游戏玩到一半就换玩法呢? 我现在对这件事情给了这么个看法,也许会中藐视法庭之罪。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就不会以肯定的口气来做出这个指称,我要面对的官司也太多了。但是他们的这种一直“换来换去”的做法不得不让我有这种印象,为读者们指出这点也是我应有的责任,不管算不算得是藐视。

他们看来无法决定我到底犯的是什么罪。起初是说我所写的文章内的四个段落有煽动性。后来却是九个段落。现在是整篇文章。每次他们一遇到死路的时候,就换另外一种指责。就算我糊里糊涂,我也会怀疑他们是不择手段地要定我的罪就是了。但我自然不会责怪他们的,因为我肯定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不会如此无能到看不清这种为了要把一个批评及与政府有异见的人送入监牢而采用的低劣手法。

既然我所谓的刑事诽谤是由于一篇说是我写的文章内的一些段落是捏造的,那我们就要查明真相。一旦真相大白,我们就能比较一下真相和说是我写的那篇文章的一些段落,到底是真的还是捏造的。所以,颜警监的供词是很重要的。

但是颜警监不想回答所有Gobind问他的问题。他忘记了,不能够回答,不知如何回答等等的。他就是拒绝回答问他的所有问题。这样的话,我们又如何能够让真相大白呢?又能够如何肯定在文章中是否有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有捏造的段落呢?

这是我们面对的为难局面。他们说我写了一篇文章的其中一些内容是捏造的。但是他们拒绝告诉我们真相是什么,好让我们能够证实那些段落是否真是捏造的。

当被问到他是否进行任何调查来证实某些内容是捏造的时候,颜警监说没有。那么,在没有做出任何调查的话,他又怎么能够肯定文章内的某些内容是捏造的呢? 颜警监就说他是假设的。为何他那样假设呢?颜警监就说,那是因为他在蒙女案的审讯中没有发现同样的事情,而且也没有人出来提供资料证明那篇文章的内容属实。

换句话说,既然没有人确认文章中的某些内容是真实的,既然他没有偶然地看到这样的情报,那么他就假设那些是虚假的。而且那也不是他的工作去调查,若文章中的一些部分是捏造的。既然他不知道这些事情,那么这些事情就是虚假的。真简单! 他不知道的就是假的,也没有其他方法可行了。

那就是颜警监,一位有警监阶级,30年的警队经验,如今隶属国际刑警的警官,所做的结论。他只注意他所知道的。然后他所不知道的就假设是虚假的。根据这个假设,我就要坐牢了。我一定要坐牢,因为我犯了法。我一定要坐牢,并不是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煽动性的。我一定要坐牢,因为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一些内容是颜警监不知道的,所以就是虚假的。

欢迎来到马来西亚,无所不能之国。

注∶‘粉红豹’是我在七零年代常用的称号,也是我在九零年代中期的电邮ID。丁加奴的登姑伊斯迈可以证明这点。当然,颜警监就不是克鲁索探长了,他比较像是那些黑白默剧里的愚蠢无能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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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9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用法律打击仙桃

http://chinese.cari.com.my/news/merdekareview/newsshow.php?n=8792


柏特拉被控诽谤纳吉夫人 首都高庭裁决由地庭审理
■日期/Feb 13, 2009   ■时间/12:26:27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记者


【本刊记者撰述】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luddin)申请把他被控诽谤副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Rosmah Mansor)案转回推事庭审理,今天遭吉隆坡高等法院驳回。这意味着柏特拉的刑事诽谤案将继续在地方法庭审理。

高等法院法官再纳阿兹曼(Zainal Azman Abd Aziz)认为,柏特拉的申请缺乏根据,也没有必要转移去推事庭审理 。

“在地庭审理的判决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8(1)条款,我认为转移从地庭去推事庭审理不符合法律,因此这件案子将在地庭审理。”

柏特拉(左图)的辩护律师詹德拉(J. Chandra)在法庭外对记者表示将提出上诉。

去年十一月,拉惹柏特拉申请把他被控诽谤纳吉夫人的刑事诽谤案转回推事庭审理,此案源起拉惹柏特拉在去年6月18日做了一份法定声明,宣称副首相夫人罗斯玛、C4炸弹专家阿兹布永(Aziz Buyong)代上校、阿兹布永的妻子诺哈雅蒂(Norhayati)目睹阿尔丹杜雅被炸经过,因此在今年7月17日,在刑事诽谤罪名下被控上推事庭。

之后,推事纳兹然(Nazran Mohd Sham)允许副检查司阿米尔(Amir Nasruddin)以涉及公共利益为由,批准将此案件转往地庭审理的申请。

至去年11月25日地庭开审时,柏特拉的首席辩护律师曼吉星提出转庭申请,同时要求援引《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Courts of Judicature Act 1964)第30(1)条款谕令暂停聆讯,并将记录移交高庭,以考虑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条款是否触犯《联邦宪法》第8(1)条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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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9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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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9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也来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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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09 09: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曲未终,人不散。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8106/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4-02-2009
原题∶The show is not over till the fat lady sings

黄基明在他一篇名为“国阵也许会因分化霹雳而付出昂贵代价”的文章中这么说道∶

霹雳政权的转换对两方都带来很大的影响。

尼查的民联政府在受争议的跳槽事件下,已被国阵政府取代。虽然两方都各自拥有28名州议员,但是独立议员都宣称支持国阵。

这肯定带来了政权的转换。无论如何我们所看到的还不算是定局。拉扯还在持续中。当然,其中还看不到谁是真正的赢家,这也要看我们是从哪一个时点去评断。

在短期内,候任首相纳吉自然是得到最大益处 — 他胜了民联漂亮的一仗。他能对巫统证明他有领袖素质,也有得力的智囊。

霹雳的危机无可否认地及时在下个月的巫统选举中抬高了纳吉的地位。他不但即将成为党主席,也将成为首相。既然他已不劳而获成为党主席,霹雳的变天能够为他带来的益处是能够得到支持,让他在党内安插他的亲信。

另一位也在垂涎党职的人是首相阿都拉之女婿凯里。他是三名巫青团团长候选人之一。巫统在去年大选惨遭痛击之后,凯里就试图将他自己塑造成一个即将表面化的自由主义分子。

凯里趁着霹雳危机这个机会来表现自己维护皇室,还要求将尼查逐出霹雳。这样的强硬手段,抵消了凯里这些日子以来他辛苦建立起来的公众形象。

民联失去政权的愤怒,导致领袖如尼查与卡巴星都对苏丹阿兹兰沙表示不满。卡巴星还威胁说要控告苏丹。

在苏丹拒绝尼查解散州议会的要求,还支持国阵利用跳槽议员成立的政府后,霹雳皇室在变天前的支持一下子就降落到低点。

愤怒的卡巴星也要求民联领袖安华负起霹雳变天的责任而下台。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即刻谴责卡巴星,劝告他利用内部管道来表示他的不满。卡巴星如今遭受各界的压力,要他收回成见。

安华也因为霹雳危机而遭受责难,就因为大家都认为自从三八大选以来,他就是跳槽变天的始作俑者。这导致他遇上必须重新取得对纳吉抗争的支持的压力。两场即将到来的补选能够提供安华这个机会。

从长期来看,赢家也许要为霹雳的变天付出高昂代价。四名跳槽者实际上在这场戏里得到什么还是不明朗的。他们的政治未来黯淡,就别提是否还能得到国阵所答应的条件。

其中两名从民联跳出的州议员也面对贪污指控。国阵给他们的跳槽代价就是审讯的展期。而就如跳槽十天后又跳回国阵的纳沙鲁丁那样,他们两人都没有什么政治未来了。

行动党的许月凤的拉垮政府的决定 — 无论是为了金钱或职位或发泄对党的怨恨 — 已经让她成为自己选区内的过街老鼠。她要如何在跳槽后继续在众人前出现也还是一个谜。

民联在这里所得到的教训是他们不能期望有稳定和良好的管理,若手底下没有什么有素质的人。民联的许多代议士都是趁着政治海啸而上位的。民联必须狠下心肠,以得体的方式来清理门户,然后起用那些有素质的人。

然后后安华时期的准备也很重要。一个实际的联盟必须成立,以便对话和互相谅解得以在成员之间进行。

而国阵则必须付出不少的代价。加深的分化经已发生。如今不止霹雳人对纳吉的手法不满。北部的非马来人国阵成员也面对困境,无法在将到的补选有效地展开竞选活动。

霹雳的危机也提醒马来西亚人说,两个阵盟之间的斗争将会长期持续下去。这些斗争不止在霹雳发生,在吉打和森美兰也会发生。

作者是东南亚研究所(ISEAS)成员之一。他最新的著作是《让五一三失色的三零八》(与同是ISEAS成员的Johan Saravanamuttu及李福源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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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八大选时,国阵在霹雳赢了28席。虽然分别是巫统27席和马华一席,但是出来竞选的不是巫统或马华,而是国阵。因此,是国阵,而不是巫统或马华‘拥有’那28席。第二大的赢家是行动党,共得18席。公正党和回教党分别是第三位和第四位。

这表示说,技术上来说,国阵应该成立霹雳州政府,因为他们赢得的席位最多。虽然有人会说民联赢得31席,所以民联才应该成立霹雳州政府。不过,在法律上来说,民联是不存在的。这个联盟是非正式的,也没有去注册。所以,民联并没有出来竞选,竞选的是国阵,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

是的,四个政党,而不是两个政党出来竞选。而这四个政党就是国阵,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然后国阵就赢了28席,行动党18,公正党和回教党分别都赢得少过10席。

以28席的最多数,霹雳苏丹本来可以宣布国阵执政的。但那将是一个弱势政府,能够撑多久呢? 六个月之内就要举行第一次的州议会了。若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对国阵政府提出不信任动议,这个弱势政府就可以垮台了。

注意看,我是写‘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而不是‘民联’。民联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就存在。

不是说霹雳苏丹大方或偏向一方。他知道只有28席的国阵州政府并不能持久,若拥有31席的非国阵州议员在议会上通过不信任动议的话。因此他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成立州政府。苏丹只是比较实务罢了。

但是若苏丹要国阵成为州政府也是可以的。不过在召开第一次会议的时候,想当然,反对党就会提出不信任动议。

当然这时也不一定是31对28通过对国阵的不信任动议的。我们只是假设会如此而已。若有两个反对党州议员在那个时候支持国阵的话会怎样呢? 那就是30对29票,不信任动议也通不过了。

而这两个反对党州议员也不必退出行动党,公正党或回教党。他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自己的党内,也不必加入国阵。他们只要在投票时支持国阵,那么不信任动议不能通过,国阵还是能够做他们的霹雳州政府。

苏丹有两个选择。一是准许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弱势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有人跳槽而垮台。第二是准许国阵组成政府,然后看着他们也许在六个月内因为通过不信任动议而垮台。

无论怎样,两种处境都有可能让州政府在几个月之内垮台。而苏丹则选了第一种:让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联合起来,以三个多数议席‘胜过’国阵的28席来成立州政府。这表示说若有两席的移动,那么霹雳就变天了。

而事情的发生竟在意料之中。不过,若国阵组成州政府的话,相信所意料的也会发生。也许几个月内就发生了。

苏丹对这种事,其实是有所保留的。无论让谁做州政府,这个政府都是不稳,也不能持久的。回教党虽然以一席之差执政吉兰丹,但他们却能持久。回教党是比较不同一点的。回教党的人比较有向心力。新政府还没有成立就开始吵的行动党和公正党的话,就很难说了。

看看公正党人的素质。即使他们的席位比回教党还多,但他们都不能推举出一位州务大臣,只好让给在霹雳州议会里拥有最少席位的回教党。公正党就是没有能够出任州务大臣资格的人才。你对这种没有人才的政党能有什么期望?

霹雳的危机是待机而发的。而且也不需要很久。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联合若走错一步的话,就会垮台了。所以,因为公正党的两个议员跌入陷阱,然后被扯上贪污指控后,州政府就这样垮台了。

但是问题没有到此结束。这两名独立州议员的贪污指控怎样了? 会撤消吗? 若撤销的话,那就做得太明显了。若指控持续,他们要面对审讯的话,另一个问题又浮现了。

第一就是审讯结果。若审讯发觉他们是被陷害的话,那国阵就很难看了。若他们实在是有贪污的话,国阵也还是很难看。无论怎样,国阵都会很难看。若他们真的是贪污的话,霹雳又会有另两场补选,而且反对党一定会赢。这样一来,国阵和反对党的对比就变成29对30了。

这样一来,霹雳就像上个星期那样再次变天,从国阵变去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

然后我们还有一个许月凤。相信她会因为所面对的压力而辞职。这表示说又有一个议席空了出来,又要举行另一场补选。

也许自三八大选,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在这11个月多以来,都在不确定的未来中管理霹雳。但是新的国阵政府也不会比前朝政府稳健。他们也同样面对随时变天的可能性。

人说曲终人散。如今曲还未终,人会在何时才散呢? 大家应该都是不清楚的。不过我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霹雳又会再次变天。既然苏丹在变天的处理上有了先例,那么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松散政府就能用同样的手法从国阵手中抢过执政权。就如他们所说的,刀无两面利。

卡巴星要安华为霹雳的闹剧而负责。之前那个星期在Pandamaran区的行动党新春团拜中,我在演讲中就指出我支持卡巴星所说。怎么,我们不总是指责国阵不尊敬言论自由吗?若我们不让卡巴星有言论自由,我们与国阵又有什么不同呢?

无论如何,虽然我支持卡巴星的说法,但安华不应该一个人负起全责。我们不像国阵的。国阵总在找替死鬼。我们是一个叫做民联的松散联盟。在民联内我们讲的是意见一致。意见一致的决定就是说大家都有责任。所以没有人能够单独扛下全责。所有的领袖都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所以,当卡巴星要安华辞职时,我就认为,若有辞职的需要,那么三党的领导高层都要辞职。报纸就报导说我要三党的领导层必须辞职。也就是安华,林吉祥和哈迪阿旺。我并没有这样说过。实际上,当记者问我是否意指三党最高领导时,我回答说, “不是三位。为何是三位呢? 可能是30位。那些全部有份做出决定而导致霹雳变天的都有责任。”

我们看来忘了国阵最让我们诟病的要害就是他们总是把批评政府的人逮捕,关监牢,未审讯扣留等。我们要求言论自由。但我们只要批评巫统或国阵的自由。我们就不要批评反对党的自由。

你可以不同意卡巴星的论点。但你一定要尊敬他有说出来他想说的话的权力。不然的话,那我们就和国阵一样了。原则上来说,我同意他要求安华辞职的权力,虽然我不认同他的论点。但我不同意只有安华需要辞职。那也是假如我们要他辞职的话。若有任何辞职的需要,那么连带负责精神下,很多其它的人也需要如此做。我们不想看到国阵式的寻找替死鬼的风气在民联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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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9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22# ecs283 的帖子

RPK 写得好, 有上了一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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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去RPK 的部落格看看他最新的文章!!!
他有预感,明天内政部上诉,他会再度在内安法令下被拘捕。
他最新的文章,看得我快要哭了!

点击这里:Probably my last message to Malaysians

希望所有和我一样,关心他,敬爱他的人,出席明天在布城的审讯,给他打气。
日期:17/02/2009 (星期二)
时间:早上9点

地点:布城联邦法庭 (Istana Kehakiman, Persint 3, Putrajaya)


[ 本帖最后由 eve_angel 于 16-2-2009 04:5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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