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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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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祸
那一场车祸真邪门。
杨福明开了22年大货车,跑了20年矿区山路,以安全行车150万公里无事故著称。
杨师傅以“开车一辈子,谨慎一辈子”为座右铭,然而钻多了山洞总难免碰脑壳,再谨慎的猎人也有被小鸡啄眼睛的时候……春节前,杨师傅到底还是出了车祸——开车压死人了。
车祸发生在摩天岭下小姑村口,那是一个弯道不太多,基本没陡坡的事故低发地段。
刚从盘山公路上下来,杨师傅车速很慢,车开到小姑村口,他更是放缓了车速把方向盘往左偏了一点——他太熟悉这一带路况了,知道右边村口小卖店前有个小洼坑。
谁知就这么一偏方向盘的时候,猛然发现左边公路上闪出一条人影,杨师傅赶忙一踩刹车,车停住了。
开车门下车,车头前一个中年老乡正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掸着屁股上的尘土。
“老乡,你没事吧?”杨师傅连忙上前问,同时上下打量着老乡。
“没事没事,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你这车劲还没牛劲大,呵呵,俺一点皮都没擦破。”
杨师傅拍拍老乡肩头,说:“没事就好,下次小心点。”
说罢,杨师傅回到驾驶室,喝了一口水,定了一会儿神,再翻出工作笔记,记录下刚才发生事故的时间和细节——写工作日记是杨师傅坚持多年的习惯。
干完这一切,杨师傅决定继续上路,他一踩油门,车启动了。
不料,车身“咯噔”抖了一下,哎呀,不对啊,汽车轮胎好像压倒什么凸起物上了。
紧接着,车窗外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惨叫声惊起一片惊呼声。
杨师傅连忙再次刹车,跳出驾驶室。
左车轮正好碾在一个人身上,那人周身突突往外冒血。
连忙再回驾驶室倒车,下车再看那人……十吨重的大卡车碾过,哪里还有出气。
死者正是刚才那位跌倒又爬起的老乡。
车旁围满看热闹的人,刚才的惊呼声就是他们发出的。
半小时后,警察赶到现场,向围观群众做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啼笑皆非。
原来,小卖部门口蹲坐着几个闲人,当被撞那老乡安然无恙正准备离开时,闲人们拦住了他:
“你笨啊,被矿山的车撞了不要他赔钱?矿车有的是钱啊……快快,到车轮下躺着,不给钱别让他走……”
那老乡一听有钱,真就乖乖躺回车轮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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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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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秘笈
我见到传说中的情圣了,就是我家邻居,与我共一楼同单元对面房的老邵。
外表上看,老邵六十出头的样子,头发花白,精瘦身板,小眼睛塌鼻梁,估计年轻时也帅不到哪儿去。
看上去,老邵也没什么钱,属于早餐豆浆油条,出门挤公车一族。就这么一个灰不溜秋居然是情圣,没想到吧?
这老者每日出没钟点不定,都在快吃午餐时下楼喝豆浆,至于他晚上几点回家我是没法知道的,有时候我一点多回家见他家还没亮灯,偶尔也有十点多回来的时候。
每次遇见老邵,我都不太好意思跟他打招呼——他身旁那姑娘,实在太艳丽,被她们亮闪闪的大眼睛一照,我都不好意思说话。
说来惭愧,我都满23岁了,还没谈过恋爱。
对了,我说的是“她们”——老邵每晚都带一个女孩回家,过不久后多半会换一个女孩,多则十天半月,少则隔夜就换。
那些女孩,年龄都在18-24岁之间,高矮胖瘦类型不同,但都无一例外的拥有秀丽的五官匀称的身材。
更馋人的是,那些女孩都大大方方依偎在老邵身上,或乖巧或撒娇,语调目光流泻的都是真情,配上她们的从打扮、气质分析,她们有学生有白领,也有不少“非主流”打扮的小美眉——就是没有做那种生意的女孩。
没说的,这老者,就是传说中的情圣。
与情圣为邻。怎么着都得讨教一二吧。
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下雨,老邵独自出门喝豆浆,刚好让我遇上了。
“老哥,今儿咋一个人来喝豆浆呢?”我赶忙搭讪,本来该叫他大爷,但我估计叫年轻点他更高兴。
“呵呵,我老婆赖床呢,一会儿我给稍早点回去。”
“师傅,我想拜你为师,收下我吧。”我几乎跪下去:“我实在太佩服,太羡慕您泡妞的手段了,教教我好吗?”
“呵呵,好说,大家有缘做邻居,我就吧秘笈传给你吧。”
我大喜,叫道:“老板,给这儿加一根油条……一会儿归我一起结账。”
老邵说话很流利:“泡妞没诀窍,就是要做好男人,好男人标准也简单——一是要成熟稳重,成熟的标志是对女孩大方肯花钱,拿出男子的绅士风度让她感觉找到了安全的港湾。二是风趣幽默,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敢吹牛就对了;三是要有雄心壮志,就是要够炫,够胆;四要细心体贴……就这些。”
“这……太虚了吧。”
“不虚啊,我老婆都是用这几招娶到手的。”
“老婆……你是说,你每天带回家不是你女朋友?”
“不是,都是我老婆,注册登记过的。”老头一本正经的说,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你在哪登记?”
“劲舞团。”
我被雷到了。我知道,劲舞团是一款网络游戏。属于音乐模拟类游戏的一种,我也试过一下,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是跟随音乐节拍,在键盘上敲击屏幕显示的对应箭头,操纵游戏中的“你”跳出不同的舞蹈动作。
很不理解,据说,这款游戏至少同时有80万人在线,为什么?
“劲舞团本身就是一个游戏,最大的乐趣就是泡妞。游戏嘛,首先是要出名。我在劲舞团里超帅超炫,劲舞出名有两种——喇叭手,就是上镜率高的人,再就是上线时间够长,四处乱串的。有的傻13登记十几个账户,同时开几十个房间结婚,老子就是三四个账户,你开房间我抢婚,没有不成功的,呵呵。
“钱?是的,喇叭要花钱的,但也能赚钱啊,哈哈,不知道了吧,我来告诉你们吧——在游戏中的小喇叭,可以使当前游戏场内所有玩家都看到信息。大喇叭可以使所有玩家都看到信息,游戏公司靠玩家刷新喇叭收钱,我可以帮公司刺激刷新赚钱,就这么简单。”
一席话说的我云里雾里,但内心彻底被这老者征服了,由衷地说:
“您老真是人老心不老啊。”
“什么?人老?靠,兄弟,你今年多大了?”
“我?刚满23……”
“切,你比我还大一岁好不好,老子还没满22岁呢。”
明白了,要想当情圣,得透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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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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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店
一这个梦不是梦
有一个人,他跟我一样,是专门写恐怖故事的,我的才华比不上他。他和我都是东北人,都是黑龙江省人,都是依安县人,都是绝伦帝小镇人,他和我甚至是邻居(隔3家)。
他叫彭彭乐,他在一个市里的文化馆工作。
一般人会以为,彭彭乐是受我影响,其实错了,他是第一个写恐怖故事的人,他的退稿一麻袋,还曾经有一个报纸千里迢迢来采访他。当时我在老家无业,就开始效仿他,也写起恐怖故事来。
有意思的是,写恐怖的故事的彭彭乐胆子特别小,只敢在白天写作,晚上早早就钻进被窝睡了。早上,他把窗子打开,让充足的阳光射进来,然后打开电脑敲字。他的电脑桌横在屋子的一个旮旯,和两面墙合成三角形,他写作的时候,身子就缩在那个三角里,依靠着两面墙。他的电脑摆放得很低,也就是说,整个房子都在他的眼睛里。他一边敲字,一边贼溜溜看四周。
尽管如此,他还是专门写恐怖故事。
这就是爱好。
经常写恐怖故事的人,早晚要遇到相关的古怪事。听我慢慢讲下去。
有一天,彭彭乐做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梦,那个梦很漫长,最后他惊恐至极,硬是挣扎着醒了,出了一身冷汗,被子都湿透了。醒来之后,他把所有的灯找开,睁大眼睛再不敢睡了。直到天下大白,他忽然想,这么可怕的梦不下是一个很好的素材吗?这个念头他令他兴奋不已。为此,晚上他专门请来几个最要好的文学朋友,请他们到家里来喝酒,然后他把这个绝妙的故事构思对大家讲了,把大家吓得体如筛糠。之后,他特别叮嘱:禁止外传。
在这个世上,有什么秘賔能藏住?没有。
我一直在经营恐怖故事,可谓经多见广,但是他的梦确实让我不寒而栗。
他并不是他所梦事件中的主角,他仅仅是观众,或者说他肉体的一切都不存在,无法反抗,无法逃遁,他只剩下一双观看的眼。好在事情似乎与他无关——只要你看见了,事情怎么可能与你无关?
什么事件?
在一个荒郊野外,有一座孤零零的旅馆。下着暴雨,有一个瘦小的路人低头急匆匆地赶路,他披着黑色的雨衣,穿着黑色的雨靴,看不清他的脸,偶尔有惊雷闪电,但是只能看见他的嘴,他的嘴很小。
他终于走进了那家风雨中的旅馆。
彭彭乐的心狂跳着。
旅馆停电了,点着蜡烛。没有人,一片漆黑中,只有一个小窗里点着的蜡烛一闪一跳。
那个人进门之后,脱掉雨衣,搭在胳膊上,他脸色苍白,他的嘴的确很小。
那个瘦小的路人没有喊叫,而是四处寻找。终于从走廊尽头的黑暗处走来一个人,开始她只是一个影像,模模糊糊,这个瘦小的路人眯眼费力地看。她的脸越来越清晰,就要看清她的时候,蜡烛突然灭了,瘦小的路人吓得把雨衣掉在地上。
一个声音说:“别怕,是风捣的鬼,我马上为你点灯,让你看清我。”
火柴跳跃着亮了,点关蜡烛,彭彭乐乘机看清了那张脸——那是一张很老很老的脸。头顶的毛发掉光了,牙也残缺不全。烛光映着她浑浊的眼睛,那双失水的眼睛麻木地看着那个路人的脸。瘦小的路人低头,掏钱,拿钥匙,找房间。
彭彭乐的眼睛飘飘忽忽地随他进了那个简陋又狭小的房间,这个瘦小的路人把他的雨衣叠起来,打开,再叠起来,再打开……他一直在干这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好像他每次叠的雨衣都很难让自己满意。
墙上有一个老座钟,它敲响了十二下。午夜了。和传说的一样,午夜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这个瘦小的路人停止了叠雨衣,他一步步走向那个破旧的八仙桌,用力拉开抽屉,“吱呀呀吱呀呀”……你们一定认为这时就发生了最恐怖的事情,没有,这个人不过是看见了一本发黄的书,就翻看起来,书上写到:一个雨夜,有一个单薄的路人走进了一家荒野旅馆,住进了一个单人间。这夜电闪雷鸣,四周漆黑一片,他有点害怕,睡不着,墙上的老钟敲十二下的时候,他打开写字桌的抽屉,看见了一本发黄的书!……
彭彭乐的心快跳出嗓子眼了,他感到像被人扼住喉管一样窒息。
那本书上接着写到:书上写到:一个夜晚,有一个宽下巴的路人,他走进了一家旅馆。这个地方没有一户人家,很偏僻,只有这个旅馆立在路边。这个宽下巴的路人在登记室遇见了一个很老很老的人,她的头发都快掉光了,牙也只剩几颗,她神色怪异,收了顾客的钱,给了他一把钥匙。宽下巴的路人住进了一个单人间。这天晚上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他感到很阴森,翻来覆去不能入睡。墙上的老钟敲十二下的时候,他打开写字桌的抽屉,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书上写到:有个魁梧的人连夜赶路,天快黑了,他看见荒野中有一所房子,那竟是一个旅馆,虽然它很破旧,但是这个魁梧的人实在走累了,就走进去了。进了旅馆,有一个热情的女人接待了他,也没有看他身份证,收了很便宜的房找就给了他一把钥匙。这个魁梧的人胆子挺大,可是他进了那个房间之后决觉得哪里不对头,他一直坐在床上没有躺下,后来墙上的老钟敲了十二下,他突然把目光对准了写字桌的抽屉,他不知为什么就觉得那里不对头,他慢慢走过去,把那个抽屉拉开,竟然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彭彭乐的心快跳出嗓子眼了,他感到像被人扼住喉管一样窒息。
那本书上接着写到:书上写到:一个夜晚,有一个宽下巴的路人,他走进了一家旅馆。这个地方没有一户人家,很偏僻,只有这个旅馆立在路边。这个宽下巴的路人在登记室遇见了一个很老很老的人,她的头发都快掉光了,牙也只剩几颗,她神色怪异,收了顾客的钱,给了他一把钥匙。宽下巴的路人住进了一个单人间。这天晚上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他感到很阴森,翻来覆去不能入睡。墙上的老钟敲十二下的时候,他打开写字桌的抽屉,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书上写到:有个魁梧的人连夜赶路,天快黑了,他看见荒野中有一所房子,那竟是一个旅馆,虽然它很破旧,但是这个魁梧的人实在走累了,就走进去了。进了旅馆,有一个热情的女人接待了他,也没有看他身份证,收了很便宜的房找就给了他一把钥匙。这个魁梧的人胆子挺大,可是他进了那个房间之后决觉得哪里不对头,他一直坐在床上没有躺下,后来墙上的老钟敲了十二下,他突然把目光对准了写字桌的抽屉,他不知为什么就觉得那里不对头,他慢慢走过去,把那个抽屉拉开,竟然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书上写的是什么呢?书上说:半夜12点,你的门外会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
到底是什么恐怖的声音?
魁梧的人的头发一下竖起来!……
宽下巴的路人看到这里吓得一下就钻进了被窝!那个单薄的路人读到这里猛地把书合上,惊惶地四下张望!
彭彭乐差点惊叫起来,他想闭上眼睛不看结果,可是他怎么也闭不上。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进入的是第几层面的故事了。(老实讲,我自己写到这里都有些糊涂,一直在努力弄清一层层故事的关系。偶尔迷失在这一层层的故事里的时候,我万分惊恐,生怕自己走不出来。)
被我称做瘦小的路人的那个人好像没有害怕,他继续看下去:那个单薄的路人看了半天好像没什么动静,他紧张地又打开书,看下去:宽下巴的路人过了好半天慢慢从被窝里伸出头,想跑出去逃离这家神秘的旅馆,可是他却不敢拉开他的房门,他害怕再见到那个怪异的老太太,他就只有一分一秒的熬时间。他越不看那本书越觉得害怕,他终于又把它拿起来,那上面写到:魁梧的路人侧耳倾听,果然,门外由远而近传来一阵脚步声……
宽下巴的路人看到这里,觉得这书正是写给自己的,他吓得脸色铁青,再次把脑袋蒙进被窝里!可是他什么都躲不掉,他终于听见一阵恐怖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单薄的人看到这里,深刻地明白,书中写的这段文字正是提示自己,你看的书就是写给你的,它将告诉你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果然,门外由远而近传来一阵恐怖的脚步声……
彭彭乐梦里的瘦小的路人看到这里,在书里放一个书签,把书合上,继续叠雨衣,一遍,一遍,一遍……他等候那个声音的到来。他打算听到那个恐怖的脚步声之后,还要继续看书,因为他要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以及自己能不能活着离开这家黑店……
这个故事很长,彭彭乐梦了一整夜。故事中还有故事,故事中的故事中还有故事,一个套一个,讲起来很费力,我想打住了,而且再讲下去就会泄露机密。
因为我主要想写的是彭彭乐,写他死前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后来彭彭乐走进了他梦中的情境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真实恐怖。
彭彭乐嘱托听了他这个梦的几个朋友,不要对别人讲这个梦,因为他要用这个素材写一本最恐怖的畅销书。
我在幻想着,幻想在破灭着,幻想总把破灭宽恕,破灭却从不把幻想放过。
彭彭乐一段时间内没有动笔,对他来说,写这本书是个大工程。
一天,他到乡下去采风。他平时经常去乡下,因为他要搜集一些民间的恐怖故事,据他的经验,越是偏远的没有外界人涉足的地方越有好故事,他记得有一个人说,最好的民间艺术至少在乡级文化站以下。这话太对了。
这次他去的那个村庄叫天堂村,离市里有一百多里路。他是骑摩托车去的。
第二天中午过后,他骑摩托车返回城里。走着走着,他的摩托车熄火了,他下来修理,是火花塞出了问题,没有备用的,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彭彭乐的车技很棒,但是再棒也不可能把一堆废铁骑着跑起来。他抬头看看,一片荒草甸子,附近没有一户人家。
回家的路一下变得漫漫无尽头。
那个地方很偏僻,沙土公路上没有过往的车辆。他只能粗略地判断地地界可能归B县管辖,B县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
太阳已经西沉,整个人间带着倦色。一只乌鸦低低地飞过,它差点撞到彭彭乐的肩头上,叫了一声,像童话里的不祥之物。
彭彭乐只好推着摩托车朝前走。
走着走着,天黑了,他有点害怕。路两旁长着丑巴巴的榆做,歪歪扭扭,戗毛戗刺,它们神秘地看着从面前走过的这个人,那种静默让人心里没底。他的脚走在沙土路上,“嚓,嚓,嚓,嚓……”
从这时候起,写恐怖故事的彭彭乐开始体验恐怖生活。他越走越怕,摩托车越来越重。他总感到摩托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人,而且他模模糊糊地觉得他就是那个嘴很小的人。彭彭乐不停地回头看,摩托车的后座上什么也没有。但是这骗不了他。他加快脚步。他走得越快就越觉得那个人真切。他的脸都吓青了。最后他快崩溃了,把那辆坏摩托车扔在了路边的草丛里,一个人奔跑。
这时候他又感到身后有人跟着他,就是那个嘴很小的人。他不敢回头了,一路狂奔而去。
快半夜的时候,他看见了前方有微弱的灯光,那是一座房子,就像我们常见的那种路边店,住宿吃饭停车。彭彭乐立即跑过去。
拐个弯,他发现那座房子并不在路边,离沙土公路有半里远。彭彭乐下了公路,顺一条土路跑向它。
我提示一下,以上以下我的讲述都不是彭彭乐的梦境,而是实况。
那是一座灰色尖顶的小楼,很老旧,有高高的墙,彭彭乐觉得它更像一座废弃的乡村教堂。当他跑近它之后才肯定那真的是一个旅馆。它的大门上挂着木牌子,用红油漆写着:旅馆。
彭彭乐推开漆色斑驳的门,踉踉跄跄地走进去。进了门,触目是窄仄的楼梯,有一个牌子:登记室在地下。
地下?
我们的恐怖故事作家有点害怕,因为地下并没有光亮。他倚在墙上一边歇息一边下决心。最后他顺着楼梯走下去了。楼梯很短,就是说,地下室很低矮,刚刚能站直身,彭彭乐当时觉得它更像墓穴。
一个很小的窗子,令人很压抑。他朝里看看,看到一个女人在低头打毛衣。她的额头很宽大。快半夜了,这里又这么偏僻,根本不会有什么顾客,可是她竟然还不睡。彭彭乐觉得她好像专门在等他。
“师傅,这附近能不能雇到卡车?我的摩托车坏在半路了,我想把它拉过来。”
“荒郊野外,深更半夜,哪能雇到卡车!”那个女人显得极不耐烦。彭彭乐感到她的额头几乎占据了她脸部的一半。
“那我就住下来吧。”
对方把窗子打开一条缝,扔出一个登记本,继续打毛衣。
登记本上的内容有点奇怪:姓名,性别,年龄,婚否,血型,病史,嗜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彭彭乐尴尬地说:“我不知道我的血型……”
那女人头也不抬地说:“知道什么填什么。”
彭彭乐填写完毕,交了钱,问了一句:“你们不要身份证?”
那个女人理都不理,扔出一个钥匙:“200房。”
彭彭乐惊诧地问:“怎么有200房?”
那女人一边打毛衣一边说:“你怎么这么多废话!”
他停了停又试探地问:“你们给寄存现金吗?”
那女人说:“今晚没有旅客,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人偷你。”
他想了想,不知再说什么,就拿了钥匙,离开地下室,上楼了。
走到一楼,他有些犹豫,想离开这个怪怪的鬼地方,这时才发现外面隐隐有雷声,只好作罢。他想,能有什么事呢!
三写字台的抽屉
他上了二楼,果然有200房。他打开门进去,发现这个房间的灯很黯,只有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一把椅子。连个电视都没有。靠门的那面墙上有个高高的拉门,那肯定是个衣柜了。
他反锁了门,换了拖鞋,躺在床上。
天很快黑了,伸手不见五指。雷声忽远忽近。
彭彭乐忽然想起那个女人的话:“今晚没有旅客,只有你一个人……”
他有点害怕,又有点不理解——既然没有人,为什么偏偏让自己住二楼呢?一楼空着,三楼也空着。
男作家马上感到这是一个极为不利的楼层。
他想下去换一个一楼或者三楼的房间,但他一想要走过那黑暗的走廊和楼梯,要走进那个墓穴一样的地下室,要见那个怪兮兮的女人,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只想混到天明,赶快离开。
已经有雨点落在窗子上,声音很大。这一夜,彭彭乐将和那个大额头女人一起在这座孤店里度过……
彭彭乐睡不着,把本子拿出来,坐在写字台前整理他的乡下见闻。写了几行字,他实在没有心情再写下去,就收了笔。
他感到这个空落的房间四处都潜藏着眼睛。他偶尔看了那写字台的抽屉一眼,心猛地抖了一下。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个梦。
那个抽屉关得严严的。
墙上挂着一只钟,慢腾腾地走着,不快不慢,精确,冷静。
彭彭乐背靠屋角坐在床上,就像在家敲字时的那个姿势。他的眼睛盯着那个抽屉,一眨不眨。他的耳朵里只有一个声音,那是钟的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离半夜12点还有一段时间。可是彭彭乐实在受不了煎熬,他下了床,一步步走向那个抽屉。
他多希望打开之后看见里边放的是一本花花绿绿的最新版的杂志啊,最好就是他的朋友周德东主编的杂志,那样他会放松很多。
可是,他看见的却是一本书,一本发黄的书!
他十分惊恐,迅速把抽屉关上了,可是,关上抽屉之后,他更加害怕。又一次把抽屉打开,哆哆嗦嗦地把那本书捧出来:那是一本已经很旧的书,不知被多少人翻阅过了,书页已经卷边。
他想,也许自己太多疑了,也许这是店主对没有电视的一个补偿吧。
他一看书名,打了个冷战:《孤店》。
他翻了翻,发现这是一本没有作者名字、没有出版单位、没有书号的书。第一页写着:有一个人,他走进了一个荒野里的孤店。这个旅馆有三层,很古老,四周没有一户人家。他住进了200房……
雨哗哗地下起来,黑暗的世界被淹没在水声里。彭彭乐感到自己实实在在地钻进了自己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里,或者说那个梦像黑夜一样严严实实地把他给罩住了。他只有一条路,读下去,看看自己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
那书接下来写道:他十分无聊,闲闲地打开抽屉,看见了这本书,于是他忐忑不安地读起来。
写的果然是自己!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书中。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倍感无助。
书上又写道: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午夜来临,十分寂静。突然,楼梯里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走一走,停一停,不知是从楼上传来的,还是从楼下传来的……
彭彭乐猛地把书合上,不敢再看下去。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还差一刻钟就是午夜12点了!
他像等死一样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被极端的恐怖煎熬着过了很久很久,没有听见什么脚步声。他镇定了一下心神,心想,书就是书,是自己太多疑了。也许是店主在开玩笑……
他又看了看手表,还不到12点。原来是时间过得太慢了。
当手表指针指向12点的时候,楼梯里真的传来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
彭彭乐的头发都坚起来了。
他呆呆地听着那脚步声,无法判定它是从楼上走下来还是从楼下走上来。那个声间慢慢向他的房间走过来,又渐渐地远了,过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走回来……
彭彭乐不知是惊恐还是愤怒,他想大喊一声,可是终于没有喊出来。
他拿起书,轻轻回到床上,紧紧抓住被角,抖成一团。
这个脚步声会有什么结果?
他像窥视审判书一样又翻开那本书。
书上是这样写的:大约半个小时后,奇怪的脚步声消失了。可是这时候,楼梯里传来扭秧歌和唱二人转的声音……
果然响起扭秧歌的声音。这个雨夜,谁在扭秧歌?
彭彭乐已经吓得脸如死灰。他想跳下楼逃离,可是来到窗前,却听见那扭秧歌的声音就在楼下。就是那个最传统的调:擞拉擞拉都拉都,擞都拉擞米来米,米拉擞米来都来,来擞米来米拉都……
还有一男一女在对唱,正是东北那种大红大绿的二人转,透着一种浅薄的欢快——三月里,是呀是清明,兄妹二人手拉手,来到郊外放风筝。小呀小妹妹,放的是七彩凤,小呀小哥哥,放的是搅天龙。得儿,得儿,哪啦咿呼嗨呀……
他退到床上,那声音又从门外传进来。
他咬着牙翻开那本书,书上接着写道:扭秧歌和唱二人传的声音也渐渐地停止了。这时候,这个旅客已经快被吓疯了。他预感到自己离死不远了。他发疯似地踹开洗手间,没有什么;他又发疯地拉开靠门的那个衣柜门,里面特别黑,他看见一个人高高地立在里面,正是那个登记室的女人!她脸色苍白,满脸血渍,直直地倒下来,用手抓这个旅客……
彭彭乐没有发疯。他轻轻地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他转过身来,面对那个紧闭的衣柜门却不敢伸手了。
他搬来椅子——这是这个房间里惟一的可以做武器的东西,站在衣柜前,可还是不敢打开那扇门。
他回到床上,缩在一角,死死地盯住那个衣柜的门。那是一扇即将要他命的门。
他惟一的精这里支柱是这个房间里还有灯。他一直没敢关灯。如果没有灯,他可能就崩溃了。
这时,灯突然灭了。
窗外的雨声一下大起来。
彭彭乐猛地蒙上被子,又迅速把脑袋伸出来,睁大一双眼睛,盯着黑暗中的那扇衣柜的门。
他回想周德东,那个勇敢的人,经常说:相信阳光,热爱阳光,享受阳光。什么莫名其妙的现象都有它的谜底,不要怕,你如果没有兴趣,就可以不理睬;如果有兴趣,你就去追寻源头,弄个水落石出。最后的结果会令你哑然失笑……
彭彭乐依靠回忆我的话壮他的胆子。
可是,他到底还是对此失去了信任。因为过了很久之后,那扇衣柜里又传出敲击的声音,很轻很轻。隔一会儿敲一下。
彭彭乐哆嗦着。
那衣柜里的敲击声越来越响!
终于,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她的声调很低,语速很慢:“我……好……冷……啊……”
彭彭乐抖得像筛糠,要崩溃了。
过了一会儿,那个声音又响起来:“我……好……冷……啊……”
彭彭乐这时候已经瘫软,想动都动不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低:“我……好……冷……啊……”
接下来突然死寂无声。
离天亮还有十万八千里,而时间这时候停了。那个声音并没有到此为止,它一步步得寸进尺——又过了一会儿,衣柜的门“吱吱呀呀”地被拉开,开的很慢,拉一下停一下。
彭彭乐眼看一个人影慢慢地走出来。
一道闪电,彭彭乐看见她正是登记室的那个额头在脸部占据了一半的女人!她穿一件白色的长袍,面无表情。
她站在彭彭乐的床前,颤颤地说:“你……的……姓……名……你……的……年……龄……你……的……血……型……”那声音飘飘忽忽,毫无质感。
彭彭乐惨叫一声,当场吓死。
四从天堂来,到地狱去
这个女人慢慢脱掉长袍,低下头好象是自言自语地说:“死了……”
过一会儿,昏昏黄黄的灯亮了,接着门“吱呀”一声开了,竟然又进来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她的额头也占据了半个脸。她的手里好像提着录音机之类的稀奇古怪的物什。
她们借着黯淡的灯光翻来覆去地翻弄彭彭乐的包,好像在寻找他的亡魂。灯光照着她们的脸,很苍白很恐怖。彭彭乐瘦小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这两个女人好像是在表演古怪的哑剧,而彭彭乐的尸体就是她们的道具。
可怜那彭彭乐的包里只有几张够买一张长途汔车票的小票子。两个大额头的女人把彭彭乐抬起来,通过黑暗的楼梯下到地下室,把他扔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洞里。然后一个在笔记本上写道:第3个。姓名:张生涛(彭彭乐身份证上的名字)。性别:男。年龄:38岁。血型:(空)。婚否:无。嗜好:看书。从哪里来:天堂。到哪里去:地狱。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凌晨两点钟,其中一个大额头女人不知消失在哪里了,另一个大额头女人又端端正正地坐在登记室里。
这两个孪生姐妹的犯罪灵感来自于她们的表弟,她们的表弟就是听了彭彭乐梦的几个朋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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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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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说话
雷登-丝派仙是我在路边捡回来的流浪猫。
从表面上看,雷登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白猫,而事实上,雷登是一只有超能力的猫儿。
它会说人话,这可是我呕心沥血辛勤培训多年的结果。
电视台将我的猫主题灵异小说集拍摄成一套系列短剧,请我做片头报幕员。
我建议说:“那,就让我和雷登一起上镜吧,想想看,一套以猫为主角的玄幻戏,由作者和他的猫一起报幕,多有趣啊。”
导演答应了,但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他压根也不相信咱家雷登会说人话。
拍摄现场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据说想看我和雷登上镜的围观者比想看拍美女出浴的人还多。
逆光灯下,我捧着雷登,面对镜头,一字一顿地说:
“午夜街头,是猫的世界,月下散步的孤独客,为你演绎一出——猫世界,真奇……”说到这儿,我家雷登对着镜头一仰脖子,接口说道: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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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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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腔
话说,老散虽然不歧视同志,也比较喜欢与颇具豪气的女孩交往,但不太受得了娘娘腔的男同学。
国庆那天,俩哥们朋友约我郊游,说是上古北口登司马台。
老郭带了他女朋友小燕,两刀带来一哥们,介绍说叫王晨,加上我,三男两女,刚好挤满一车。
车是我借的,只好我自己开,那个叫王晨的,我第一眼看着都很不顺眼,长得到蛮有男子气的,五官也还算得上英俊,身材五大三粗的,可一说话,嗓子捏得像旦角,双手还老爱瞎比划,动不动就翘起小手指……
可偏偏这位小王同学很不识相,一上车就占副座不说,嘴还特碎,弄得我开车老想拐大弯把他甩出去。
司马台以险峻著称,残垣顺山势蜿蜒向青天,楼台比山势还陡峭,台阶比断岩还残破,爬到十三个楼台时,台阶完全消失了,只剩一条羊肠小道悬空攀沿。
站在楼台里,迎面顶风,展望燕赵大地,苍茫辽阔,令人心生豪情。
楼内两侧通风口,不时有凉风灌进来,刚好驱散一身热汗。
突然,一条黑影向我扑来,一名大汉一头扎进我怀中,娇声娇气地说:“哎呀,冻死人了。散哥,抱抱人家嘛……”
那汉子,就是王晨。
我曾经走过北京密云的三段古长城,感受过了古北口的“古幽”,金山岭的“俊俏”,此刻,在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在以“奇险”著称的司马台上,我感到的是冷——暴寒。
我一把推开他,没好气的说:“冷个屁啊,走,下山。”
驱车回城,王晨依然坐在副座上,人有些疲惫,话稍微少了些。进城后,老郭建议我把他和两刀放在北路口,他们回家往西,自己打车走。
我斜眼看看王晨,他满脸谄媚地说:“我也往东,散哥,跟您一路。”
我一听,火就来了,挥手一推,说:“去去去,谁跟你一路,你也自个打车走好了。”
那小子讨了个没趣,嘴里嘟嘟囔囔地拎起行李下了车。
分手时,我晃眼看见老郭和两刀都露出一脸坏笑。
晚上,两刀打电话来,我没好气地问,“你今天带来那个王晨是什么人啊?真够呛。”
“老散,你还说呢,一点儿也不怜香惜玉,不像你的风格哦。”
“怜什么香惜什么玉……说实话,老子最恶心的就是娘娘腔。”
电话那头,两刀楞了三分钟没说话,然后突然爆笑起来,笑得几乎背过气去:
“哈哈哈,娘娘腔,老散,你什么眼神啊……人家王晨,本来就是一大姑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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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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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级台阶
周末和朋友出去玩,就读于另一所大学的好友忽然神秘兮兮地对告诉我,我所在的学院闹鬼。
我听了之后啼笑皆非,我们学校闹鬼我怎么都不知道?
好友见我不知道,非常惊讶于我的“孤陋寡闻”,“耳目闭塞”。她问我:“你们学校之前是不是失踪了一个学生?”
我茫然表示不知。
好友怪我消息不流通,然后她又故作神秘地要主动讲给我听:
据说有天晚上有个男学生在教室里自习,上到很晚,马上就要关教学楼了才离开。
当他下到楼底正准备出楼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有个东西落在教室了,便又折返回去。值班关教学楼的老师都看见他上楼的,还打招呼叫他快点,就要关门了。他答应了一声,就一口气冲上了楼。
这时过道的灯都关了,于是他就数着楼梯的台阶上楼,一,二,三……十一,十二,没错,每层都是十二级楼梯。
他着急上楼也没注意是几楼了,只记得应该还没到。爬了一阵,有些累了,他便慢下了脚步。他数着,一,二,三,四,五……十,十一,十二——好,应该是好了吧,他往前面平迈了一下,居然发现自己脚踢到一个台阶。还有一级台阶?难道是自己数错了?可能吧,他这么想着,就迈上了这阶台阶。他看了看,发现这就是他要去的那一楼层,然后就拐进去了。
过了好久,值班老师奇怪他怎么没下楼来,以为他趁自己不注意已经离开了。家长以为他在学校,学校也不怎么查寝室,结果过了好久才发现这个人失踪了。打了110报警,最后还是没找到。据警方调查,那个老师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
“他一定是在教学楼里没出来。”好友这么认为,然后她又说:“你们那栋生物楼啊,相传某一层楼的楼梯有第十三级台阶,那层楼是平时看不到的鬼异空间,那里面全是血淋淋的妖怪啊进去就出不来了啊。”
我仍是不怎么相信的样子,一看就像是鬼故事吓人的。
好友讲完之后问我:“难道你一点耳闻都没有?”
我想了想,确实没听过。再说以大学生交际与际遇,说不定他是在外面出了什么事情没再回学校,结果就被以讹传讹的变成这种故事了。
回了学校,我很快就将这个故事抛之脑后,每天照常学习生活。
直到有一天,晚自习之后我在十四楼的教室呆到很晚,值班老师都跑来提醒我赶快离开教学楼了,他说全教学楼就这一个教室和楼上一个教室亮着灯,他才跑上来叫我的。
我匆忙收拾起书和笔,快速离开教室,奔向楼梯。而值班老师又上上一层看看去了。
下楼梯时,我下意识的数着台阶下。一,二,三——走到下一层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好友讲的故事,打了冷颤,回头望了望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楼上,以及微弱有几丝光的楼下,空荡荡的教学楼冷清沉寂,我不由有些害怕。
我忍不住去数楼梯,又不断告诉自己不要去数,于是我一边责备自己不该数,一边给自己壮胆:“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数数楼梯吗,没事的,不数的话说不定还摔一交呢。”
这么脑中交战着,我倒忘了数到几了。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快又下一层楼了,我凝神细看,似乎是还有两个阶梯。我再下了一级台阶,却在最后一个台阶上停住了。我有些犹豫,心中有些隐隐的胆怯,但是又总得下楼去,于是还是下了这最后一个台阶。
这时仿佛从哪传来些古怪的声音,就像是老鼠在噬啃着什么。我觉得诡异,心中正忐忑,一个脚步声又由远及近,我一惊,小心翼翼的回身看去,却是一个拿了本书的男生从楼下急奔而下,他路过我身边,看我顿在那,便道:“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吗?这楼快关了,寝室楼也快关了。快走吧。”
我看着他点头,但看不清他的脸,看他说话的语气,难道是认识我的?我忽然想到他可能看不到我点头,准备出声回答,却听到他又开口道:“那一起下去吧,呵呵,据说这楼里闹鬼,你一个女孩子呆那么晚不害怕吗?”
于是他下走在前面,我也就跟在他的后面,“难道真的在闹鬼?我怎么没听多少说起过啊。”
他一边下楼梯一边说道:“你不知道吗?据说有人在这层楼里失踪了,因为他在上楼梯的时候数楼梯,数出了第十三级台阶,这个台阶之上,是另一个介于两层楼间的空间。”
他的速度有些快,似乎都不怕看不清台阶,我只是勉强跟着,因为有人陪伴也忘了最初的害怕,只是在每次下完最后一级楼梯的时候不敢大胆向前迈步子。
“楼梯就像永远到不底似的。”走了半天不到底,眼见又快下了一层,我不由感叹:“唉,生物楼确实是全校区最高的楼,若不是上完了课干脆就留在教室自习,我还真不可能为了上自习爬这么高。”
他一听,笑着道:“是啊,要不是为了拿忘了的东西,我也不会爬那么高。”
拿东西?我心中一动,有些揣测,便沉默了。我们没再说话,气氛有点怪异,怎么还不到一楼?我又下意识的又数起楼梯来,一,二,三……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三?
脚正抬起,悬空,刚要踏下去,突然觉得有些不对的抬头,一个仿佛有个暗红的人影站在那一层楼的一处看着我!
我一惊,把脚收回去,全身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却听见一个男性的声音传来:“那位同学,你怎么还不离开?你得快些离开啊。”
我闻言望去,勉强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子拿着书本,似乎才从这层楼的某个教室走出来。
大概也是个上自习忘了时间的人吧?不对啊,值班老师说只有我所在那层和楼上有灯光……那这人……我忽然害怕起来,一下抓住前面的男生。他似乎没有觉察有人在说话,仍然兀自向前走着,被我一把拽住,不解的回过头来,“怎么了?”他不解的问,“还是快点走吧,马上就要到了。”
我没有细想他的话,只是站在最后一介台阶上,手颤颤巍巍指着他所站的那层楼:“你…你没看见那一个人?”
“哪啊?”他反问道。
我再看去,刚才在那说话的暗红身影已经不见。
我一抖,笔从我抱的书上滚落,叮当,一声掉在地上,声音就如水中涟漪扩散开来,在静寂的楼层中轻轻回荡。
我弯下腰,慌忙在黑暗中一阵摸索。我手在地上扫了几下,我看错,我一定是看错了,对了,那么黑的,我一定是看错了……可那声音呢?
“我来帮你拣吧?”他的声音传来。
我不经意抬头,想要答话,却吓向后一倒,手撑在楼梯上,说不话来。他诡异的笑着,就如瞬间移动般出现在我的面前,近距离与我四目相对他的背后隐约漂浮着另一个血红的脸,那张脸满是无奈,仿佛在无声的叹息。
我无法说话,只是反复张着嘴看他渐渐渗血的脸。
他伸手来把笔递给我:“怎么?你不想要你的笔了吗?”见我退缩,他又笑了,更多的血从他的五官中流淌出来,流淌到身下,渗透到地上,他的脚下,他的头上,血红一点点蔓延,扩散。他的声音慢的毛骨悚然,好象锯子在锯钢材一般尖锐:“你怎么还在那一级台阶啊,怎么不下来啊?嘿嘿,这个身体的主人当初可没你那么犹豫哦?”他伸出另一手来,似乎是要来抓我,我张大了嘴,却没有任何声音溢出。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冰凉的手握住我的手腕了!冰凉刺骨的寒意渗入我心,我想尖叫,可是我出不了声,我闭眼,不,不要!
“你在这做什么?”一个声音忽然传来。
我半晌不敢睁开眼睛。
“我说同学,你是不是摔交了啊?怎么倒在这里啊。”我感觉什么光晃到我脸上,我小心翼翼张眼,却看见拿着手电筒的值班老师担心的看我。
我赶忙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到了这层楼上,我慌张四顾,生怕看到那些恐怖的画面,然尔除了值班老师,什么都没有。我借着电筒的光,看到不远处写着“第十三楼”我一愣,走了那么久我才下了一层楼?
“没事吧?真是的,学校关楼梯走廊的灯关的太早了,害学生不安全,我一定要反映反映,改成声控的多好,既省电又安全……还有啊怎么现在学生离开教室也不随手关灯,害我以为楼上还有人呢……”
值班老师絮絮叨叨地把我送出教学大楼,然后把楼门锁上了。
走出大楼一阵冷风迎面而来,我稍微有些清醒。
难道一切都是幻觉?还是我做了一个梦?
月光淡然,却能照亮眼前,我想看看时间,望向手腕,却惊恐看见,我的手腕上赫然有段血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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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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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剑
欧阳北约司马东西比剑。
“你先请!”司马语调沉稳,谦让道。
欧阳北当仁不让,左手托剑匣,右手开匣扣。那剑匣是紫檀木做就,刻有暗花流云纹。
匣盖揭开,一道红光闪出,晃得司马双眼一阵眩迷。定睛一看,却原来是一块红绸。
司马有些不以为然了,嘴角微微一翘,他明白,只有不曾沾染人血的绸子,才会发出如此耀眼的光华。
红绸如卷云分泄,一道绿光缓缓升起。司马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嘴里发出“咝”的一声,不由自主赞道:
“好剑!”
绿锈深浅均匀,润而不糙,翡翠般的古韵与青铜剑体合而为一,自然美妙的感觉。
欧阳持剑在手,宝剑上的黄泥土屑与剥落锈屑顿时在空中飞扬。
“好剑!”司马再赞:“一看就是老货,欧阳兄果然深藏不露,家传的真古董吧?司马服了。”
欧阳北闻言,面露得意神色,撇了一眼司马东西手中的剑鞘,说:
“轮到你了,出剑吧。”
“惭愧!”司马举剑在手皮革剑鞘,锥木剑柄,轻轻一拉,一道银光闪出剑鞘,“龙泉”二字现出剑身,而后显出的是七颗银星,由细金线相连,剑尖约10厘米处还有细碎花纹。
“哈哈……”欧阳北鼓掌大笑:“很精致,也很锋利!地摊上淘得到这么精致的仿古工艺品,也属难得了,说吧,花了多少银子?二百五?三百?别告诉我三百五,那可不值哦。”
司马东西将剑锋收回剑鞘,“嘿嘿”干笑两声,点头承认:
“不错,的确是二百五,欧阳兄好眼力……不过……”司马突然话锋一转,犹如剑走偏锋,直刺欧阳左肋:“昨天下午,我已经将此剑卖给了令尊大人,刚才我去了银行查过帐,你父亲已经将两万五千元现金打入我的账号,现在,就请您替父收货吧。”
话毕,司马东西双手托举宝剑,恭恭敬敬递到欧阳北眼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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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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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个比较邪的地方
1、省博物馆。
去过省博物馆的人都知道,博物馆修得气势宏伟,外表全是汉白玉的,高有个四五层吧,每间房净高不一样,比如放恐龙化石的就净高十多米,进去后会发现,整个博物馆是个“回”字型建筑,这样,就在中间形成了一个天井,天井南边是远古用品展览和明代大型战船展,北边是古生物展等等。
问题就出在这个天井里,进去过的人都知道,里面是杂草丛生,还有些不知什么年代的断碑,再加上四面的窗户都是茶色的,显得里面阴阴的。
有个朋友的朋友前年有天喝多了,不知上了什么邪劲,非要去博物馆看看,看了一圈后,进了那个天井里,坐在地上歇歇,这一歇就睡着了,醒了后已是晚上八点多了!想出去却发现一边一个的门都锁了,想喊人却没人听见,就到了晚上十点多,他一看自己躺下的地方竟然是个古代的墓碑,然后突然莫名地感到害怕,就坐在地上,到了十二点多,他无意往上看了一眼,借着月光发现四楼有个女的在窗户里探着头看他,他以为是员工呢,喊了她好几声却没回应,却发现他走到哪里那个女人就看到哪里,吓得他不行了,再一看,却什么也没有了……
正想着怎么回事,却发现一楼走廊里有个人影,这次他仍然以为是员工呢!跑过去大喊把门打开!贴着茶色玻璃却发现竟然是四楼那个女的,那个女的穿着一个小花袄侧身站着,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围着天井走起来,围着天井转了一圈又一圈。那哥们就在惊恐中睡着了。一直到了凌晨四点,天有点亮了,他起来一看走廊里没人了,又到了五点多,打扫卫生的来了,才发现他,找人开门把他放了出来,不过一出来就进了千佛山派出所,省博以为他是偷文物的呢。
后来听老人讲,那里阴气是比较重,风水也不怎么好。riv 建博物馆时挖出了好多古墓,都把墓碑给抬了出来放到东边一个院子里,再加上**战争时**人在千佛山后杀了不少人,有个万人坑什么的……
2、政法学院后面的茂岭山。
我同学在政法学院上过学,当时学院后面的新校区没建好,他们住的宿舍楼原来是五层的,因为那年学生多,又在五层上加盖了第六层,我同学的宿舍就在六层北面,出问题的不是他那个宿舍,而是隔壁。
隔壁(忘了六零几了)那个宿舍处在一个什么位置呢?这么说吧,从宿舍北面的窗户向北看,能看见那个半个教学楼,教学楼的南墙西头正好在他们窗户的中间,那一半则是后面的茂岭山的山坡,从窗户到那个山坡直线距离约二百米吧,稍懂风水的都知道,这个风水算差的。
开学不久都混熟了,晚上就一块打够级玩(尽管学校不让打),可打了几次就发现一个问题,坐南朝北的那个人,打一晚上输一晚上,有时甚至连个“2”都摸不到;而坐北朝南的那个,虽说坐的是过去皇上坐的位置吧,可第二天保准得得病,而且都是发烧,都是三四天才好。时间久了就觉得不对劲儿了,还有查卫生的总说他们宿舍不及格。
过了段时间他们宿舍去爬茂岭山,一上山才知道,山上全是坟!这些坟是哪来的呢,一是原来这里是个村子,死了人都埋到这里;第二嘛,大家都看过济南战役吧?茂岭山可是国民党的重地呢!我军费了好大劲才攻下来!自然双方都死了不少人,所以就出了一些无名坟。听说八十年代的时候一下雨,有时就会冲出人骨头来。
他们宿舍一个人发现有个坟墓碑上的字已不清了,但这个坟正好冲着他们宿舍的窗口!他说不会是这个原因吧?宿舍长说你竟然信这个!说着就一脚踢在墓碑上,然后可不得了了,把墓碑一下子给踢歪了!下山时他的脚就扭伤了,扭得比较厉害,都肿了起来,这还不算完,晚上老二倒开水时那个挺结实的暖瓶一下子断把了,正好砸到宿舍长的脚面上!
我cao他又去医院了,回来时第二天他上铺下床时又踩到他的伤脚,他疼完了才想起来,就是用这只脚踢的墓碑!随后有点怕了,把这事告诉了班里一个半仙(此君爱看这方面的书,人送外号半仙),半仙来了看了看,说,告诉你们原因吧,为什么打牌时背对着坟的那个人会得病,面对着坟的那个运气不好呢!人身上有三把火,两肩各一把,头顶一把,三把火缺了时,人会得病,重则死亡;“那个”就是从窗户进来,你的背正好对着他,顺势就压到你的肩,所以~~而面对坟的那个,人的正面阳气本来就重,“那个”上不去,所以害不了你,只能影响一下了!再加上“那个”可能是无主坟,没人来看它,因此它就想报复人。因此你屋里阴气重,查卫生的看到的景象也是十分荒凉的。
那几个哥们儿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找了个星期天,买了火纸贡品,全体宿舍避开同学,在中午上山找到了那个坟,先把那个墓碑给摆正了。摆好贡品后烧香磕头,赔不是,说什么我们是来上学的,您老高抬贵手吧!我们定期来看您之类的话。然后就回去了。后来再也没出过什么事情。
不过他们上山磕头被一个sb老师看见了,拍了下来,登在校报上,说什么大学生了还有封建迷信思想什么的,弄得他们很不好意思,不过后来听说那个老师上山玩摔了下来,弄了个重伤。
3、这个地方不太容易说明白。这么说吧,大家都爬过英雄山吧?英雄山过去叫四里山,往南依次是五里山、六里山、七里山,这是解放前起的名,是指此山距当时市区的里数,当时这里还是郊区呢!现在英雄山也就是四里山是和五里山连着的,而五里山和六里山之间早被开出了一条路。我说的这个地方在五里山西侧山坡上,怎么说呢,知道英雄山路吧,在长途汽车南站往东那个路叫六里山南路,这个路北面和它平行的那个路叫六里山路,再往北和它平行的路叫五里山路,这个路是个大上坡,两边都是军区的房子,五里山路在顶端是和六里山路相通的,五里山路走到一半的时候有个岔路口,走右边的一条可通六里山路,左边的一条是死路,有个拉圾楼和一堵破墙,翻过墙就是五里山的山根了,顺上山的路走二百米就到了那个地方,好了我废话太多了,正文开始:
我出生在海口,但我是地道的济南人,我三岁的时候回到济南,住在奶奶家,奶奶家在六里山附近的一个军队干休所里,我六岁的时候就和院里的小伙伴爬山了,我们走的路是前面讲的五里山路和六里山路连通的那条上坡南北路,很费劲儿地上了那个坡就到了上山的路了,再往北走,就算是上了五里山。五里山上有许多路,都是被是踩出来的(好象鲁迅他老人家说过类似的话),一天傍晚我和院里一个小哥们儿玩了一圈后,本想回原路下山,我说咱们走个没走过的路吧,得到他的积极响应。
我们就顺着一条“路”往西走,走过一个大坡,在坡下是个凹地,就是“那个地方”,这里是个山洞,有两个洞口,一个洞口向正北方向,那个洞口向西南方向,我们站在正北方向那个洞口对面,隐约能看到光线,说明这两个洞是通着的,我问他你敢钻洞吧?反正是通着的。他不敢钻,其实我也不敢。
正当我们走的时候,我却发现不知怎么回事那个洞口的杂草丛生的平地上突然出现一个女人!我现在记得还很清楚,穿白衣裙,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害怕,想哭!!
又生怕她看见我们,我示意哥们儿趴在草里别动,哥们很纳闷儿,就摧我快回家,他一说话那个女的就听见了,往上看,我一看,她的脸白得吓人!!就好像农村给死人扎的纸人一样!!我们立刻就跑,我哥们儿是顺原路往东跑回去了,我则慌不择路地一直往西跑,跑的时候我就想坏了前面的路我没走过!!想回去可是不敢了!就一直跑下去,好象后面有什么东西追我一样!
最后跑着跑着哭了起来,是那种害怕的哭,其实我跑的地方根本没路,我硬是闯出一条来!后来就来到前面讲的那堵破墙,我那时挺矮的,要在平常根本翻不过去,可那天竟然一下子就翻过去了,摔到了外面拉扱楼下。这时天有点黑了,我一直向西跑,我想西面是英雄山路,是大路人比较多,我就不害怕了,然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我抱住妈妈大哭,因为我平常没那么哭过,我妈妈也很害怕,一个劲儿地问我怎么了,我边哭边哆嗦,身上脸上全是被树枝划得一道一道的血痕,妈妈认为我是被人给揍了,又发现我胳膊上,腿上,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从墙上掉下来摔的),忙问我怎么回事,我仍然大哭,说不出来,妈妈只好让我躺在床上然后去打电话请军医来,可她一走我哭得更厉害了!
现在想就是那种害怕极了的哭,妈妈只好陪着我。我睡到晚上十点多才醒,把今天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让奶奶和爸爸陪着我,自己到我那个哥们儿家去看看。然后回来告诉我他刚到家!!!!也是大哭不止!!后来请军医来给我们看,说是伤倒不要紧,关键是给吓着了!!看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了!
过了几个月我才见到那哥们儿,他一直在家里不出来,我才知道,他当时更害怕,往东跑是想回原路然后跑回家,可没想到我是往西跑的,他跑着跑着就发现怎么也跑不到原来的路上了!(鬼打墙??)从高处能看见下面的房子,可那天他就是没看见!!又跑到一个他不认识的路上来了,最后竟然又转回那个地方了,他赶快又跑,可没一会儿又转回来了!!当时天黑点儿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面前就是那个洞口,而那个女人正在往上爬,还冲他笑了一下,把他吓得竟然闭了眼睛跑,这次反而回到原路上来了,然后下山了,看见一个推自行车的男的,他上去抱住人家就大哭,人家把他领到派出所了,警察就把他送回来了。
若干年后,我想起这件事还是有点害怕,但禁不住又要“故地重游”,十岁那年,我约了很多人,大约有七八个,一起又到了那个洞,我打头,从北面的那个进去,从西南面那个出来,其实洞里很短,里面的距离也就十米左右,还有个天然形成的小水潭。洞外还是杂草从生。
再大一点的时候,听干休三所的老人讲,他们院里也有人发现那个地方很诡异,是一些老人上山时,经常在那里迷路……然后被警察和家人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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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10: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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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轮盘
赌博是靠运气还是技巧?
很多人都说,是靠技巧,证据是,赌神是个大老千。
不错,赌神是老千——令魔术师傅也叹为观止的一种人。
老千们玩弄各种赌局于股掌之间,游刃有余。
但是,哪个老千都不敢轻尝试“俄罗斯轮盘”!
一把左轮枪,六个孔的转轮弹夹里,填装一发子弹。弹指之间,轮盘飞转,此刻,你不知道装有子弹的弹夹孔处于枪械的什么位置。
OK!持枪对准太阳穴,啪!扣动扳机……
无论你的手指玩弄扑克、牌九时有多么灵活,此而,你只能听天由命。
这种赌局流传在十九世纪俄罗斯沙皇时代,发明者是“十二月党人”,一些图谋推翻沙皇的贵族青年。
“革命,就是要冒险,你想退出?那么,请先试试左轮枪轮盘!”
因为有了这样的规矩,“十二月党人”成为无畏者的代名词——即便你临阵脱逃,也被视为英雄。
这种冒险游戏延续至今,江湖上,仍然有人开“俄罗斯轮盘”赌局。
玩一次俄罗斯轮盘赌的奖金是一千万美元。
什么?一千万太少?好吧,两千万!
但条件是——请你扣两次扳机。
一个赌徒,一生只会参加一次这样的赌局,生死一线的豪赌,有一次足够了。
美国有个亡命赌徒,是个泰国人,叫做差布多,此人一生参加过三十多次俄罗斯轮盘赌……
不信?真的,不骗你。
……不过,据说,他其实……在第一次赌局上,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脑袋。
这世界上真的有鬼——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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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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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希区柯克
(一)复仇
今天上午,我差点晕倒在法庭旁听席上。
法官宣布,“被告赵强入室杀人强奸抢劫罪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我的眼珠子爆出眼眶,化作子弹,射穿那厮的胸膛。
当然,眼珠杀不了人,杀人得用刀,那个叫赵强的家伙用的是我家厨房里的水果刀。
当晚,我辗转难眠,亡妻的影子不断在我眼前。
我家厨房水果刀不止一把。
今夜月黑雨暴,我抄起水果刀,潜入赵家。
那家伙正在梦中逍遥。
手起刀落,一刀扎穿那厮的心脏。
这王八蛋该死,作案前,我曾付给他两万现金,让他有多远给我跑多远——他居然还是让警察抓住了。(散客月下1986年4月1日)
(二)处女作
《复仇》是我的处女作。完成于1986年,那时候我还在一家国营建筑公司做助理工程师,有一天,上班时想偷懒,正好工地附近是法庭,于是躲进旁听席看庭审,当时正好开庭审理一桩强奸案。
当法官宣布被告无罪时,我感到后脑勺一阵灼热,回头一看。身后坐着一名男子,双眼冒出愤怒火焰。
晚上,我回家写出这篇名为《复仇》的小小说,投寄到《法制故事》杂志,赚到了五元钱稿费。
若干年后,我成了一名网虫,整日在网络上灌水,为赚积分,重拾旧作,将这篇《复仇》故事贴到了一家悬疑网站上。
很快,有人跟帖指责我说:“老散,你的故事是抄来的,《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里有一篇《复仇》故事情节跟你的一模一样。
(三)大师疑云
我惊愕,钻进图书馆查找核实,真的找到了。
的确,希区柯克写过一篇名《复仇》的小说,故事情节与我写的《复仇》完全雷同,只不过语言描述比我的更丰富,更生动。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中文译本很多种,我花了一星期,在图书馆里读完大师全部作品,四百多篇短篇小说,情节与他的电影一样,绝大多数以紧张,焦虑、窥视欲、恐惧等人性的阴暗面为叙事主题,层层设置悬念,故事情节惊险曲折,结构精巧,结局出人意料,往往不乏黑色幽默式的场面。
接下来,我又对完了希区柯克的三种中文版传记,钦佩折服之余,心中突然产生一个疑问。
希区柯克一生导演,监制了59部电影,300多部电视系列剧,每一部影视作品编剧名字都各不相同——希区柯克只是一个电影导演而已,自己并不写小说。
市场上流行的所谓《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是他写的吗?如果他能写得出这么多优秀故事,何必又要找别人做编剧?
终于,我在好莱坞资深编剧约翰-迈克尔-海耶斯的传记中找到一个答案。
美国作家海耶斯是希区柯克的搭档,曾因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经典片《后窗》获得奥斯卡最佳编剧的提名。
据海耶斯生前所说,希区柯克为拍电影找灵感,长期订阅《神秘联盟》(MysteryLeague)《埃勒里 奎因神秘杂志》(EQMM),英国的《侦探》(PrivateEye)等侦探、悬疑杂志,从中精选出他个人喜欢的短篇小说,打印成小册子,供旅行时消遣。
希区柯克去世后,这些故事被中国的英语爱好者翻译成中文出版,于是就了悬念小说家希区柯克的误传。
我通过网络搜索,终于查到了“希区柯克悬念小说”《复仇》的原作者姓名——英国人穆恩盖斯特(Moonguest)。
关于穆恩盖斯特的生平介绍很少,只知道他生于1901年,英国普利茅斯人,曾在英国《侦探》杂志上发表过十来篇短篇小说,《复仇》发表于1938年,反响平平。
(四)海港之旅
2004年夏天,我赴欧洲参加国际水族馆大会(IAC),会议组织到英国普利茅斯参观英国国家海洋馆。
一到普利茅斯,我就想到了作家穆恩盖斯特。
普利茅斯是一个海港城市,普利茅斯大学以为各种海事活动提供教育和培训闻名。是英国最大的院校之一,大学图书馆藏书极为丰富,我在海洋馆研究院约翰先生的帮助下,进图书馆查询到了有关穆恩盖斯特资料。
查询结果,令我惊愕万状。
穆恩盖斯特生于1901年,卒年不详,因为他根本不是一位专业作家,他的职业是建筑设计师,普利茅斯市立博物馆设计者之一。
与我同行!
穆恩盖斯特先生的妻子是一位华侨后裔,名为麦子惠。
与我妻子姓名只差一个字。
最最令人惊讶的是——
穆恩盖斯特——英文Moonguest意思就是……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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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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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黑猫
一
刚刚从宾馆里出来,我还回味着那个小姑娘,下身又不由得开始躁动起来。酒精逐渐开始在我的体内发生了作用,我觉得自己的头有点混混噩噩的。
夜已经很深了,在空空荡荡的长街上,除了几个摆夜啤酒的小摊外,没有一个人。
我的腿像是灌了铅一样,越来越沉重。我需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MD!我怎么刚才就不知道在宾馆里睡上一觉呢?就算明天要一早起来和那个该死的广东客户谈判,我也可以在宾馆里睡了直接去呀。都怪那个迷死人的姑娘,我怕睡在她身边会按耐不住自己,让自己明天一点力气也没有。
我已经走到了一家商场的大门前,黑漆漆的卷帘门外,只有一地的纸屑,看不见一个人的影子。
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的背靠在卷帘门上,双眼忍不住合在了一起。太累了!
喵呜!忽然一个奇怪的声音撞进了我的耳朵。我强打着精神睁开眼睛,我只看到一条黑影从我的面前闪过。
能发出喵呜一声的当然是猫,有什么奇怪的?可能是我喝了太多酒的原因,听到了一声猫叫却忽然有了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在离我不到两米的地方,在一堆纸屑中,我听到那里传来一阵唏唏梭梭的声音,纸屑也跟着不停地翻滚着。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在,说不定就是那只猫。
我对猫有着特殊的爱好,这个爱好我从来都不愿意给别人说。
我翻开了这堆纸屑,果然!一只猫正瞪着它大大的宛若铜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这是一只黑色的小生灵,它是如此地黑,黑得就好象要和黑色的背景融为一块。在依稀的月光中,这只黑猫的皮毛发出闪闪的光芒,看得我只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
我轻轻地抚摩着黑猫背脊上的毛发,它的身体好冷,冷得像一块冰。但是它的毛发又是如此地柔顺,这让我觉得很舒服。黑猫对我的抚摩似乎也很受用它的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虽然它的眼睛几乎闭上了,但我却感到一阵寒意从它的眼眶中渗出来,在空气中肆意流淌。这不禁让我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我的手指顺着它的毛发慢慢向上游走,它的身体好冷,冷得像一块冰,没有一点温度,好奇怪的感觉。终于,我摸到了它后颈窝的那团厚厚的皮下组织。这团肉可真肥厚,我的手指轻轻地夹住了这团肉,我怕弄痛了它,把它吓着了。我夹住了黑猫的后颈,一把就把它抓了起来,让它悬在了半空中。
黑猫很听话,它的腿没有在空中挣扎,而是很乖巧地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死死地盯着我。它的目光是那样地逼人,似乎能看穿我的五脏六腑。我感到自己的后背一阵阵发凉,一股冷汗从我的额头滑落,滴在我的拎着黑猫后颈窝的手指上,好冷......
我拎着黑猫,把它的小脑袋对准了我的脸,我要细细地审查一下它,看它是不是合乎我那特殊的爱好。
这是只漂亮的小生灵,浑身都是黑得发亮的毛发,一根杂色的毛都没有,它的眼睛好亮,即使在这黑漆漆的夜晚,依然闪着亮亮的光芒。我的另一只手轻轻抚摩了一下它的下腹,紧紧的,一点多余的肉都没有。这是只土猫,经过长期与自然界斗争,而变得十分健康的黑猫。
它很符合我那特殊的要求。
咦?!它的胡子颜色好象有点不对劲。我把它高高地举起来,在月光下细细地打量起来。果然,它的胡子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是红的,是那种黑黑的红,腥腥的红,宛若刚刚干涸的鲜血。这是怎么回事?
算了,不管这么多了,我还是把它带回家吧,让它好好满足一下我那特殊的爱好。
二
我有一种特殊的爱好,这都得怪那个该死的广东客户。自从那次他请我吃了一次猫肉羹后,我就发狂地爱上了这种香香的肉类。
可惜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里,找不到猫肉馆,我只好夜半更深地在城市的阴暗的长街上寻找搜索着走失的猫咪。
吃了这么多的猫肉,我还是觉得土猫的肉最好吃。波斯猫看着好看,其实一点也不好吃。过多的养尊处优让它们的肉都松了,即没嚼头又尽是肥肉。
还是土猫好,在与大自然的不停的斗争中,让它们的全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肉,每一块肌肉都十分地紧凑,特别是它们的四条腿。哎...不说了,再说我就忍不住要流口水了。
进了我的那间出租屋,我把黑猫扔在了沙发上。它好乖巧,就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前腿伸在前面,可爱的小脑袋就搁在它的前爪上,很无辜地望着我。呵呵,不要这样看着我嘛,我不会心软的。
我走进厨房,操练起了我的工具。没过多久的工夫,我就准备好了葱姜蒜辣椒花椒胡椒大料酱油味精盐。我一定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再说了。今天晚上那个迷人的姑娘耗费了我不少的精力,我要好好拿这只难得抓到的黑色的土猫补一补我这越来越虚的身体。
一切准备妥当了,我走出了厨房,提着那把我心爱的菜刀。
黑猫依然趴在沙发上,我一走进客厅就看到它盯掌握,死死地盯着我。我突然有种感觉,它一直在盯着我,就算我在厨房里它也盯着我。它的眼睛可以穿透墙壁,看穿我的肉体,只达我的灵魂的最深处。
一股凉意从我的身体不知名的地方油然而生,这股凉意让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颤,我的膀胱顿时收缩了一下,一股尿意突然涌来。
我夹了夹双腿,使劲把尿意忍了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赶快杀了这只让我莫名其妙恐惧的黑猫。
我走近黑猫的身边,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背上的毛发,另一只提着菜刀的手则悄悄地放在我的背后,等待着一个最好的时机。
猫咪一副很舒服的样子,在我的抚摸下,它伸了个懒腰,背高高地拱起来,前爪使劲地向前伸着,眼睛眯得成了一条缝。
这是最好的时机!我一把抓住了黑猫的后颈窝。另一只手以最快的速度挥起了菜刀。只需要0.01秒,我就要让这只可爱的猫咪变成更可爱的猫肉!
当菜刀离黑猫的颈子还有0.03公分的时候,猫咪的眼睛睁开了,盯着我,死死地盯着我。在这一刹那,我挥在空中的手停住了,菜刀悬在了半空。
三
“快报!快报!特大新闻!特大新闻!”
翻开今天的报纸,找到了那条特大的新闻。
“今日凌晨,在我市西郊的出租屋里,发现一具男尸,经警方确认,死者为本市居民庄秦。其死因为咽喉部被不知名动物撕咬,血流过多而致命。另据消息灵通人士指出,庄秦的咽喉部伤口经警方检查,为不规则伤痕,是由动物的牙齿造成的,而这种动物的牙齿在左右两边各一颗较长的牙齿,就是我们所说的獠牙。而据在场的知情者称,从地上的血迹分布情况和死者体内血液存留情况来看,地上的血和他体内的血液存量加在一起只有他正常血量的十分之一,死者体内百分之九十的血液都不翼而飞。但以上疑点已被警方否认。望知情者能为我报提供线索云云。”
四
那个叫庄秦的家伙,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我只是从那条长街路过,想在那堆纸屑里好好睡上一觉。可他什么不好干,偏偏要来把我抓出来。
哎......不怪他,点儿背,不怨社会!
再想想,我也十年没喝人血了,我都以为我再也没有这样的爱好了。可那个叫庄秦的家伙把我悬在半空中的时候,虽然他满嘴巴的酒气,可我一看到他那又白又嫩的颈子,我那吸血的嗜好马上就恢复到了我的体内。
是的,我不是一只普通的猫,我是只吸血猫。既然有吸血鬼,当然就有吸血的猫。吸血鬼都穿一见黑色的风衣,而我们吸血猫都是披着一身黑色的毛发。跟普通黑猫不同的地方就是我们的胡子,因为吸了几千年的血了,我们的胡子都变成了红色,那种黑黑的红,腥腥的红。怎么也改不了啦。
那个叫庄秦的家伙还想吃我呢,呵呵,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会是他的噩梦。
我听到了他的一声惨叫,地上一片鲜血。
我又走在午夜的长街上。十年没喝人血了,昨天晚上那个叫庄秦的血让我回忆起鲜血的滋味。
是那么的痛快淋漓,沁人心脾。我想我这辈子是离不开鲜血的滋味了。
我钻进了一堆纸屑,想好好睡上一觉。
突然,一丝光线从纸堆外射了进来。是谁?是谁又扰了我的好梦?
我看到一张脸,正看着我,因为光线的原因我辨认不出是男是女。呵呵,我今天又可以喝人血了。是谁这么倒霉呀?我几乎嗅到了鲜血的那股腥香。
在我喝他(她)的血前,我想知道他(她)叫什么名字。
我的灵魂可以透过他(她)的躯体看清他(她)的思维。呵呵,原来他(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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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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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女的赌注
“你愿意为我去死吗?”我挑着精致的眉,把自称爱我的男人压在了身下,男人躺在我的沙发床上,魅情的点着头:“当然。”
我笑了,将涂着艳红色口红的嘴向上弯成了月牙。将手扭开他身上所有的衣扣,然后,格格的笑着。没有谁会再比我的身材更匀称,男人自认为他见到了世上最美的女人,男人更以为他让我见到了世上身材最健硕的男人。
我伸出了修着尖长的指甲,看着他,轻轻的从他的耳根到他的脸颊滑过,留下一道白色的印痕。男人,即便是有些痛,但在此刻都装作是性趣罢了。他一手将我的手指抢过,伸出舌头,添触着我指甲。我有些厌恶,但转而一笑:“别这样,你会中毒的。”
男人舒了一口气,充满短胡茬的下巴带动周围的肌肉笑着:“真的?我都愿意为你去死,还怕中毒你的毒吗?若是能让我中你的毒,我还巴不得呢!”
我没有言语,只是坐在他的身上笑着看他的表情,他也笑着看我,两个人仿佛在较着劲,他以为我在戏言,而我却在看他即将要经历痛苦的表情。过了一会儿,他笑容便僵在脸上,转而恐怖又痛苦的看着我,是啊!他的舌头,他的舌头已经化在了他的嘴里。我大声的笑着,用手摸着他的鼻子,男人呜呜的叫着,像一个猎物无助的叫着,噢,他本来就是一个猎物,我的猎物。我快乐的拥抱着他,然后,又将脸凑近他的眼睛旁,因为我要让他看见,世上最美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是什么样的?是灰青着脸,再露出我的獠牙。这就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他惧怕的惊叫着,因为没有舌头,他再也无法发出他那最有男人磁性的嗓音。我笑着低下头,用唇吻了他的脖子,这让我感到了他最有力的颈动脉在哪里。一口咬下去,像一头猛兽,然后,喝了一大口他的血。估计,男人这会儿快疯了,因为他看见了我身后的那一群吸血鬼,正在敬候着他的新鲜的血液。
男人的血,我喝一口便足矣,一手抛下男人的身体,一手拿起了身边的砒霜喝了一口。男人闷哼了一声,转而变成了一声紧似一声的惨叫。是啊!因为他的身体正在被一只只贪婪的吸血鬼添食着。我笑,将砒霜一饮而尽,算是洗了洗口中的血腥味。
我是恶毒之女,负责为吸血鬼王子们收集新鲜的血液。我是吸血鬼王的义女,我并不是吸血鬼,因为我比吸血鬼有着更高的血统。我虽吸人的血,但并不像吸血鬼那样的贪婪。我不怕阳光这让我有充裕的时间与那些猎物幽会,我的全身充满着毒素,因为我的食物都是那些可以即刻致人于死地的毒药。我爱这样的身体,因为它让我永保青春,它让我美丽飘然。我轻狂的笑着,世上最美的女人,只不过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女人而已。
门铃响了,我看了一眼,一甩手示意哪些鬼奴们到别处去收拾这堆烂肉。轻挑着高跟鞋,一边抹去顺延在嘴角的血渍,一边走向了客厅。
又是一个男人,但这个男人我认识,熟都不能再熟了。别看他年轻,我依然知道他的苍老年龄。不过,我不太欢迎他。我皱了一下眉,又笑了:“呵呵!哟,别了几十年了,没想到你今天会来。”我坐在了沙发上,用尖尖的指甲示意男人过来坐。
一只吸血鬼奴开了一瓶红酒,拿了两个杯子过了来。
男人笑了,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没想到,他的这副吊了锒铛的模样还是没有变:“老太婆,没想到这些年不见,变俏了啊!”
“呵!”我冷笑了一下,倒了杯红酒给他。他将酒冲着窗子看着。
“糟老头,看什么看!是酒啦!人血不会给你的!”我不耐烦地说:“真没想到,你一个人还真敢进我这鬼窝子!”
“我老早就听说你认吸血鬼作义父,成了恶毒之女,看来是真的?今天可让我好个找才找到你。”男人凑近我的脸问着我。
我挑着涂了深灰色眼影的眼睛看着他:“怎样?喝砒霜当红酒,拿蛇毒当可乐,我喜欢。噢!对了,你的小情人呢!她怎么没来?”我嬉笑着看他。
他笑着轻轻的在我的耳边说:“我把她杀了!”
我嗤的一下放松了神情,媚着眼睛:“你早该把她杀了,你若不杀她,我都不会让她好活。”
“你可真恶毒,恶毒之女还真是人如其名啊。呵呵!”他轻狂的笑着:“不过,恶毒之女再怎样也只是称呼,你必竟是我的老婆。别了几十年,这样容易相信人的智商还是没有变!”他看着我,我却开始瞪着他。
“是吗?”我有些怒了。
他也不甘示弱的点了点头:“当年就为了我的那个你所谓的情人,便认了吸血鬼作父亲,成天为他喝毒酒,成天为他杀人,成天为他养这些吸血鬼,你被他耍了知道不知道。傻丫头。”
“这位先生。”我吓住了他,愤恨着看他,好一会儿,渐渐的,转而又笑了:“请问你还有别的事情吗?”
他也放松了下来,前尘往事放在一边,他也笑了,一如进门时的肆样:“老婆,我听说,如果恶毒之女喝了自己深爱着人的血,就会死。是真的吗?”
我没有说话,继续看着前方,已经不想跟他吵了,因为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吵够了。
他见我没出声,继续问:“那你还爱我吗?”
“呵!”我冷笑了一声:“爱你?可能吗?怎么,几十年没见,来了就问这种问题。想让我死吗?”
“噢!不!”他一口否决:“我是在想,如果你爱我,喝了我的血就会死。那么,如果我也喝了你的血呢?”
“必死无疑!”我坚定地说。
“那我们俩谁先死!?”他睁大眼睛问。
“哟!”我轻蔑的笑:“当然是你先死,我又不爱你,我是不会死的。”
“那么肯定?”他有些不相信:“我们打个赌,怎么样?以我们的性命当筹码,以我们的血当赌注!”
“怎么?你不想活啦?”我反问。
他一笑:“活了八九十年了,也没觉得有多大的意思,只是想弄清楚一件事情,你到底爱不爱我。反正喝了你的血,横竖都得死,就让我看看,你喝了我的血到底会不会死,我要明白,你到底是不是真的不爱我了。”
“呵呵!”我点了点头:“好啊!我们就赌一把,用我们的血作赌注,但是,你死定了。”
男人看我答应了,起身就走,当走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又笑了一下:“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各自拿着自己的血来赌,呵呵!老天还真是蛮照顾我的,几十年前的那场大病,没让我死,反而让我因祸得福,越活越年轻。到了现在,还可以死在你的身边,还能让我看到你年轻的样子,看到你的翘屁股和丰满的胸部,足矣,人生的乐事啊!”话声消失了,门关上了,我苦笑了一下,是乐事吗?应该是灾难吧。
月光透着窗子射下来,他走了,留下了独自坐在沙发上沉思的我。
深夜,我打开地下室的门,把收集来的新鲜血液装到了六个瓶子里拿给了吸血鬼奴们。不同于往日,我为自己留下了一瓶。我把吸血鬼奴们赶出了我的屋子,让他们回到吸血鬼王那里去,顺便把那些血液带过去,然后,自己锁上了门,独自一个人坐在漆黑冰冷的屋子里。
喝下一口砒霜,猜吸血鬼王今夜会来,因为,他一定会感到今天的不对劲,我掐准时间,猜他午夜两点准到,为什么,因为三点天亮,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为他的王子们派送我收集来的血液之后,刚好两点会到这里来。我猜的没错,午夜两点,他真的来了。
“女儿!”他的声音是空灵的那种让人搞不清他的什么地方。
我坐在沙发上抬起头,轻唤了一声:“父亲!”我并不对鬼王抱有任何的仇恨,甚至对他抱有感激,我觉得他是一个好吸血鬼,只是他们为了生存,而不得已让自己去害人。
不一会儿,只见吸血鬼王坐在了我的身边,他除了有一张苍白的脸以外,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可怕。他留着长胡子,去遮住他尖得有些过份的下巴,深陷的眼沟让你知道他已经是一个老鬼了。他伸出手抱住了我,我就势躺在了他的怀里:“父亲,您来了,真好!”
“女儿,今天这是怎么了?”鬼王问。
我伸出手去:“父亲,请还女儿那枚戒指。”那是我与男人结婚时,他送给我的戒指,自从当上恶毒之女后,就一直留在鬼王的那里。
“怎么?你丈夫来了?”鬼王有些惊讶,我点了点头。
“父亲,女儿要离开你了,谢谢这么些年您一直在帮女儿来救我丈夫的生命。”我感激的说。
鬼王叹了口气:“有什么谢的,这些年来女儿也为父亲做了不少事,父亲不称职还把女儿弄成了这个样子。”
我捂住了鬼王的嘴:“父亲,请您不要这样说,这是女儿心甘情愿的,只要我丈夫能活着,我做什么都可以。真的!”
鬼王愁怨的摸着我的头发,他说:“还记得几十年以前的你,叩响我的门的时候,我就发觉女儿是善良的,你本不能成为恶毒之女的,因为,恶毒之女的手上要充满鲜血的,父亲真的没有想到,你为了你的生病的丈夫,竟然以这些作为代价。”
我笑了:“只要丈夫能活着,能健康的活着就好,父亲,今天我见到他了,没想到,父亲竟然也让他永保了青春,女儿太高兴了。可是,父亲,你觉得女儿是不是太自私了,要用那么多人的生命来唯系我丈夫的幸福。”
鬼王拍了拍我的头:“可能吧!吸血鬼原本都是自私的,总要牺牲一个人来唯系自己的生命。也许以后吸血鬼都会消失的,因为现在谁也不情愿这样的去伤害人类,比如说我的那几个儿子。唉!”说完,鬼王拿出了我的戒指,放在了我的手里:“女儿,父亲得走了,天快亮了。阳光不属于我们吸血鬼的,善良的女儿,看来恶毒之女的称号对于你来说是不合格的,但父亲很高兴,父亲会想你的。”我哭了,向着远去的鬼王招着手,这是最后一面我知道,因为,我深爱我的丈夫,喝了他的血,我必死无疑,与他的这次赌注,我注定会输。
我知道我的丈夫此次找来就是想让我死的,他也很聪明,因为从几十年前我作为平凡的女人带着他去求医的时候,他就知道,我爱他是那样的深,喝了他的血,我确实会死的。我不怨,因为我知道,他喝了我的血他也会死,我完全知道他这次打赌的意图,他不想让我害人,他愿意陪我一起去死。
我让我的男人活到了现在,我的自私驱使我去杀人不允许我回头,罢了也就罢了,我的一个信念就是只想让我的丈夫活着。几十年来,我不想让我的丈夫再回到那个生病的样子,我不会让他死,即便是我死了,也要让他健康的活着。
我在沙发上喝了一天的砒霜酒,直到太阳下了山,他来了。门开了,见他拎了一瓶子血液赶了来,手腕上缠满了纱布,笑嘻嘻的,感觉像是拎了一瓶子洋酒。我换了一身礼服,从房间里拎出了一瓶昨天那个死在我手里的男人的血,缓步,微笑走到了他的面前,那是一种对待生命的沉静,我是,他也是,我们,都抱着必死的决心,所以才这样的坦然。
我笑:“怎样,准备好死啦!”
他也笑:“是呀!怎么样,我们开始吧!你当真不爱我了吗?”
我点了点头:当然。”互倒了一杯血在杯子里:“若是你死了,我没有死怎么办?”我问。
他笑:“那你就看着我死呗,反正,我老早就该死在你的面前。干杯!”两个杯子相碰撞,发出了一声清翠的响声,我们都笑着将杯中的血一饮而尽。他呛了一口:“哇!没想到你的血怎么这么的腥,这么的咸。”
“呵!血本来就是又腥又咸的。”我冷笑。
“是吗?你都习惯这种味道了是不是?”他问,摸了摸肚子:“看来,这几十年的砒霜你算是白喝了,怎么一点劲也没有啊!”
“是吗?”我轻蔑的看着他:“看我,也没有什么反应,我根本就不爱你,这回你死心了吧!你可以走了,趁着你的药还没发作的时候。我可不想让你这糟老头子死在我的家里。”
他摇摇头:“我听说,爱得越深,发挥的药效就越快,也许你还爱着我,只是没有那么深了。我就不相信,当年我生病的时候,你急成了那个样子,四处求医,今下就一点感觉都没了。”他又摸了摸肚子:“奇怪!你的血不是有剧毒的吗?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啊!不会是杀人于无形吧?”
我笑着,又闭上眼睛,然后,猛的将手扶到了沙发背上,他的血开始在我的身上发作了,我想我的脚开始要化作水了,但是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样子,不能。我要忍着:“对啊!呵,杀人于无形。你就那么想让我爱你吗?就是想让我死还是怎么着?”
他摇了摇头,又翘起了二朗腿:“当然不是,看来,我这回是死定了。我得想想有什么想说的。快到九十岁的人了,怎么不也得有点临终遗言吧!”
“有话就快点说。”一股绞肉的痛向我袭来,我皱紧了眉,指尖嵌入沙发背上,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水。
不过,还好他没发觉,我看着他笑了,看来他也是抱着必死的心态:“老婆,就是想告诉你,等会我死了,你就把我往没人地方一扔就行了,什么挖坟立碑啊!不用。反正咱俩也没孩子,你就充分发挥你的恶毒之心,就扔,没事。活了这么多年头了,一直在二十几岁呆着,也知足了,还有,你不爱我不是吗?就把我的血索性也吸了算了,这样你就可以少杀一人了不是?”
我喘着粗气,竟发了出声音,呃制着喉音,硬挤出了一句:“是吗?”
他发觉我有些不太对,赶忙转头,然后,看着已经大汗淋漓的我:“你这是?”他颤抖着把手伸向我的身体,又看着我从礼服下流下的那些股混浊的液体。
“别碰我!”我强忍着痛,扭过头,然后,强装一笑:“你的血可比砒霜带劲多了。”
他不敢相信的挽起我礼服的裙摆,震惊的看着。
“化了是吗?你的血刚喝下去我的脚趾就化了!呵呵!”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笑着。
他颤动着双手,看着。
我又笑:“我死以后,你就尽管走就是了,不用,不用把我扔出去,你什么也别管。因为我是有剧毒的。”屋子里充斥着一股子强酸味,我依旧喘着粗气。
他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任何放荡的表情,摸着自己的肚子:“那我呢?我为什么没有死?难道,我喝的不是你的血?”
我笑:“我的血,你喝了,连话也说不出来。”我的胃泛了一下,一股子血自口中呕出,看来我的下身已经没有了。我喘着粗气:“这,这很正常。心爱人的血,会把我的肉体融化的。呵呵,这次,这次的赌注,你,你赢了。”
我将手臂从沙发上无力的拿下,留下一滩汗液,身子因没了支撑一下子摊在了沙发旁。他抱住了我:“老婆。”
我微白着嘴唇,点了点头。
“对不起……”他说着:“对不起……我不想让你死,但我又不想让你再害人。”
我点了点头,轻轻的说着:“我知道……”
“老婆,我也是真的想死,因为没了你,我觉得活着根本就没了意义。几十年前,我是真的没有变心,直到现在,我真的没有爱过别的女人。我只爱你一个人,一直都是。”
我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是我错怪你了,你是爱我的……不过,别抱着我,我有毒,会,会害了你的。虽然,我十分的想死在你的怀里,但我知道,自我成为恶毒女就,就不可能了,不能,回头了。”我流下了泪,好像有很常时间没有哭了。
“叮!”的一声,我手上的那枚戒指掉了下来,因为,我的手指化了,化成了水,我微笑的看着我面前的他,他也哭了,泪流在我的脸上,滑落了下来,我知道他也爱我,因为他的那个小情人是我为了遮掩真相而故意诬蔑他的,没办法,为了他能活下来。我也自知罪孽深重,我活着,只会给别人带来更大的灾难,所以,我并不怪他。但我想即便是我死了,我的义父也会好好的带他,我相信。
我的泪水盛满了我的眼睛,终于溢了出来。我想我的心脏快停止运作了,我终于,终于快死了。他悲戚的含着泪,许久,看着我,看着我无力的嘴唇。突然转而一笑:“老婆,你耍赖,你换了我们的赌注,这回不算,你得补上。你都喝了我的血,我也要。”说完,他将他的唇贴在了我嘴上,他狂热的吻着我。我说过,若是他喝了我的血,他是连话也说不出来的,更何况,他吻着我。
于是就在我的面前,他即刻倒了下去。
当那夜的月光照进客厅时,鬼王来了,他收起了在地上液体中的那枚戒指,然后,摸着我丈夫的头:“小伙子,你有一个好老婆。”轻轻的,他手一挥,我丈夫的身体也消失了去,留下的只有那枚与鬼王手中同样的戒指。鬼王摇摇头,拾起戒指,放入我的戒指旁,然后,紧紧的握在了手里。可能是为了纪念我们俩个吧。可是,鬼王并不知道恶毒之女与丈夫之间的这个赌注,那结局呢?我们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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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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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帅哥同事一夜情
帅哥同事帅帅,年轻时是美少年,年长后是师奶杀手。
帅哥家有娇妻,外有小三,均是绝世美女。
我就差点了,五官挤成团,身材嘛……胸围尺寸虽大,但罩杯要垫上三层才勉强是个B。
愁嫁三十年,只好靠一夜情寄慰芳心。
不过,我只要帅哥,不帅不要。
这不,昨晚,我与帅哥同事帅帅也发生了一夜情……
不信?靠,这有什么难?在酒吧里喝高了的男人眼中,是个女的都是美女。
……早上醒来后,帅帅只看了我一眼,便立马落荒而逃。
后来我听说,帅帅做了业余牧师,逢人便游说:“千万别搞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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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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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悍妻
什么?结婚,兄弟,你没烧糊涂吧?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看你是只看得见贼吃肉看不见贼挨打!
结婚有什么好啊?嗯?女人哪,就像这烟卷儿一样,不开封条是个宝,又漂亮又值钱,摆在桌面上有品有派,摸上去滑溜溜有弹性有光泽……这一开封啊,烟熏火燎的,呛死你,日夜燃烧着,一点点耗干你的钱,熏黑你的肺还堵住你的嘴。
就拿你嫂子来说吧,哪个嫂子,靠,我老婆啊……挺好?好什么好?我跟你说,你见过那种搞恶版的香烟没有,就是那种坏小子愚人节送人的,看上去与普通香烟没两样,都是二十枝装有滤嘴带封条的,但其中某一根里面藏着一根小鞭炮——指不定你吸到那枝就会炸歪你的嘴。
没那么严重?唉,你听我说——
结婚后,我得每月工资如数上交、出门都得报告、做菜洗衣服带孩子……这些我都不说了,最关键是,我老婆爱打人呢,你知道不?
不信?你瞧瞧我这伤,瞧见没有,瞧见没有,这,还有这……哎呀喂,痛啊,别碰。
为什么?就为一丁点儿屁大的小事——说我把床单弄脏了。
其实,打我也没关系,可是,她,她连客人都打呀……
不会?骗你是小狗,哪个客人?不就是跟我一块儿弄脏了床单那位……
废话,当然是女的,咱单位同事,小王……人家挺好的女孩,你嫂子非说人家是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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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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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自己的妖怪
首先要一面完整的,没有裂纹的小镜子。
在镜子后面刻上自己的名字。
在名字上面滴上自己的血。
血干之后。
每天把这个镜子放在枕头下面压着睡觉。
过很长一段时间就会出现镜子的灵了。
或许几个月,或许几年。
当然,形成镜妖还有很长的路。
注:纯属娱乐,未经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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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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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档案
明星档案
卓纯儿个人档案
生肖:兔
生日:1987年8月27日
英文名字:Angela
星座:处女座
血型:B型
身高:165cm
体重:45kg
网名:柔情纯儿
爱好:跳舞、摄影、开车、音乐
最喜欢的动物:兔兔猫猫狗狗
最喜欢的运动:瑜珈、网球、游泳
最爱吃的食物:比萨、意大利面
最喜欢的演员:曾奈由、奥黛丽 赫本
最讨厌的嗜好:香烟
卓纯儿本名卓秀,影视歌三栖明星,汉族,籍贯浙江,出生于大学一个教授之家,5岁开始学舞蹈,15岁考取上海艺术学校。16岁在首届“高校杯”电视模特大赛中获得亚军,同年参加《青春无敌》《亮闪闪小美人》等二十多部电影电视觉的演出,18岁被大导演海仁劲看中,主演电影《少女扮新娘》一炮打红,而后在《纯情校花》《创业小娇妻》等多部影视剧担纲主角,蜚声海内外,被誉为新一代“玉女派”掌门人。出版有专辑《爱听歌》《爱听哥哥》。
星途坎坷
陈大夫,你,真的能替我保密吗?好吧,我相信你,我只所以找你这小诊所而不去大医院,就是怕人多的地方八卦多。
我可以抽一枝烟吗?不行?陈大夫,不让抽烟,我没法配合你的治疗。你要求我讲真话,不是吗?你应该知道,要一个女人讲真话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啊……尤其是做演员的女人。
我说过我讨厌抽烟?……你上网随便一搜,就可以搜出我上面所开列出的档案,唉,我是讨厌抽香烟的,我只中意大麻。
也不能说我公布的档案都是谎言啦,除了我的属相之外,其实我是属蛇的,1978年生的,谁让人家那么喜欢兔兔呢,嘻嘻。
我的确出生在上海一个教授之家,当年,我妈妈在教授家当保姆……我爸爸在大学里烧锅炉。我妈妈是先怀上了我才与我爸爸结婚的,爸爸一直怀疑我不是他的亲骨肉,从小我就在他俩的争吵中长大。
我们一家人住在棚户区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屋子隔音很差,周围邻居吵架和做爱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我在民工小学念完了六年级,初中也是在一家民办学校念的,那样的环境下,我哪里读得进书啊,12岁就开始谈恋爱了。
不过我第一个男人不是同学,而是……我爸爸……其实我现在也还怀疑,这个禽兽不如的男人与我之间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妈妈发现我爸爸和我的事情后,就把我送到了浙江老家一家叫做“上海小天使的艺术学校”寄读,那年我十五岁。
所谓“上海小天使的艺术学校”实际上是一个草台班子,白天学一些下三滥的舞蹈,晚上到娱乐场所演出——实际上,演出时间不多,更多的是陪客人喝酒。
因为陪酒,我认识了一个演艺圈著名的经纪人……我不想提他的名字,就叫他A男吧,A男把我带到他的一处秘密别墅包养了一年多,在他的别墅里还住着一个老女人B君,四十多岁的样子,据说她曾经很出名,二十年前很多电影画报上都以她的头像做封面的。
B君成为我真正的表演启蒙老师。
那段时间里,我每天白天换上不同的制服,扮演学生、护士、警察……学习表演,晚上穿着制服陪A男睡觉……当然,最终他会把我脱得一丝不挂。作为回报,A男把我推荐给很多导演,于是我得到了很多部电影电视剧里的角色,算是步入娱乐圈了。
遇见海仁劲是我事业的转折点,海导无疑是最好的表演老师,他教会我怎样光着身子扮演清纯可人的角色。
海导说:“假如你一丝不挂就能表现出青春朝气,那么无论穿上什么装束,你都是玉女形象。”海导为我量身打造了电影《少女扮新娘》。一炮打红,我终于成了亚洲最大娱乐公司的签约演员。
死亡遗书
小时候被饿坏了,我很贪吃,什么美食都敢大口饕餮。记者影迷们都很好奇,记者经常问我:“你一点儿也不节食,究竟靠什么保持纤细的身材?”
对记者,我当然不能说实话,但是,陈大夫,你知道吗?我为什么总是那么瘦?哦,你不必盯着我的胸脯看,我的咪咪是在美国隆过的,你看我的腿——都没你胳膊粗,你看看身上,摸摸看,一、二、三……一根根全是肋骨。
十九岁之后,我开始失眠,特别是做过那事儿之后,整晚都睡不着的,说实话我很讨厌做那事儿,这么些年来,压在我身上的,都是一些讨厌的大叔,哦,帅哥也有,我和好几个搭档的美少年明星上过床,只不过他们令我更失望……
我拍戏、开演唱会全靠大麻撑着精神头。
我已经厌倦了演艺圈的生活,恨透了这圈子里的人。
我想结婚,我有钱了,我想嫁给一个普通的男人,过平常的日子,最近也有这么一个,我们公司管道具的小伙子,人很憨厚,对我也很好。
我问过他,假如我退出圈子,嫁给他做老婆,他要不要。他说会把我当女儿一样疼爱……唉,他根本不知道我都过了三十岁了,比他还大三岁呢……更可怕的是,他要是知道我吸毒、知道我的胸脯里装满硅胶,知道我那些肮脏不堪的过去,还会对我好吗?
陈大夫,你别管我,让我哭个够吧……
我想自杀,真的,每天睡不着觉时,我都在设计各种自杀方式,我最想做的就是跳楼,我住在37层公寓里,比你这间诊所还高两层呢,我无数次幻想着,像天使一样飞出窗口,飞向月亮……
遗书我也写好了,这就是,虽然写得有点乱,但都是真话……我这三十年一直生活在谎言中,我想用这份遗书讲出真话,然后去转世投胎,换一个干净的身子重新生活。
我叫陈孟奇,五十岁,萌启心理诊所执业医生。
在我的诊所发生这样的悲剧,我实在很遗憾,唉,都怪我,太麻痹了,如果早点察觉,本来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这是我这个做心理医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疏忽。
我能看看尸体吗?唉,不看也罢,从35层高楼上跳下去,还能有个成样子的尸身吗?想想都不寒而栗。
警官先生,这份遗书你们都看过了,哎呀,沾满鲜血,估计你们不一定看得明白,我?我看过的,内容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不,当然不是,死者没有三十岁,十九岁而已,胡梅燕,湖南人,邵阳的,不是遗书写的那样的,她不是演员,只是我家小保姆,到我家不到半年,平时也负责诊所的清洁工作,我家地方窄,晚上就让她一个人在诊所睡觉。
我也没想到会弄成这样啊,好好个大姑娘,竟然选择了跳楼。
当然,事出有因,我想,我也是有责任的。千不该,万不该,昨天晚上,不该忘了锁资料柜。
我的资料柜里,全是我与病人的谈话录音,从数码录音机的记录上看,这丫头昨晚一整夜都在听这个病人的谈话录音。
录音带可以交给你们,但因为涉及到一位电影明星的隐私,请你们千万注意保密。
心理医生其实是一个很危险的职业,我的资料柜里,每一项档案都相当于一颗定时炸弹——因为触及到太多人内心最阴暗的隐秘世界,没有一定心理承受能力的人一旦接触到它,很难把持自己。
人人都有好奇心,好奇心不当,就很有危险。
促使胡梅燕就死于这样的冒险。
尸体也许很丑,小胡姑娘本来还是蛮漂亮的,说起来与明星卓纯儿还有几分挂相。小胡从小在农村长大,心地朴实纯净,她那年龄的女孩都崇拜明星,我想,玉女明星卓纯儿应当就是她的心中偶像吧。
最近几个月来,卓纯儿一直在我这里做秘密治疗,小胡也向我打听过几次明星的事情,我都没告诉她。
昨晚。当她发现我的资料柜没上锁,于是偷听了卓纯儿的谈话录音,顿时偶像坍塌,直接导致精神崩溃。
更要命的是,她还找到了卓纯儿留在我这里的一份遗书,于是,在幻觉中,小胡与卓纯儿融为一体,怀揣着遗书跳出窗外。
唉,可悲啊……要知道,经过这半年来的治疗,明星卓纯儿已经戒除了毒瘾……她毒瘾本来不是很大,心理正在逐渐调整,趋向健康,最多再过两个月,卓纯儿就要向外界宣布婚讯,并退出娱乐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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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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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师的女儿
我叫陈玛丽,西历一九二零年,我出生在大不列颠国南安普敦一个华人理发馆里。
我父亲原籍福建,靠祖上传下的剃头手艺维持生计,宣统三年,大清国覆灭,汉人割辫子后前额蓄发,剃头生意因而一落千丈,后来,遇上不列颠国与德意志开战,民国五年,不列颠人到中国招募华工充当士兵,应征者都要剃光头,我父亲被洋人请到船上给华工剃头,那一船华工至少有一千多人,我父亲连续工作了七天七夜还没完工,累得昏睡在船舱里,等他醒来时,轮船早已行驶在茫茫大海上。
就这样,我父亲糊里糊涂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中参加战地救护,结识了我母亲,一个出生在南安普敦的英格兰护士,战争结束后,两人结婚生下了我。
我们一家人在南安普顿定居,南安普敦是一处天然避风良港,许多远洋货轮都在这里停泊。父亲开了一家理发馆,母亲在教会医院工作,父亲在他的顾客引导下,学会了投资股票的生意,开头几年也赚钱少,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
转眼间我长到了十八岁,西元一九三八年,欧洲大陆布满战争阴霾。经济危机席卷英法,我父亲投资在股票上的资金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而且还欠下了大量债务。
那时候,我刚从学校毕业,出落得如花似玉,在小小的南安普顿算得上一个出名的美人,远近小伙子争相向我献殷勤,就在我从容选择情侣,预备恋爱时,父亲把我卖掉了。
付清为了解脱经济困境,承诺远在美国的一个亲戚,把我嫁给纽约一个华人富商的儿子,我看了照片,那小子有一张很不讨人喜欢的圆脸蛋。
不顾我的眼泪与反抗,家人匆匆将我推进“利物浦号”的四等舱里,让我孤独一人,启程前往美国。
“利物浦号”也许是当时往返大西洋两岸最破烂的客轮,没有酒吧、咖啡馆弹子房,除了大餐厅外,没有任何服务设施,四等舱塞满钢架床,乘客多是贫穷的犹太人、矿工牧民一家他们的家属,空气中弥漫着劣质烟草味和臭烘烘的汗味、婴儿的尿臊味。
邮轮经过朴次茅斯海湾驶出英吉利海峡后,月亮挂上了夜空。我爬出船舱,走到在甲板透气。
甲板上没有灯,天空不见星辰,月亮从朦朦水雾中黯然升起,在黑漆漆的海面上推出一道狭窄的微波粼光,好像一条通向天边的路。
当时,我真想一头跳进海浪里,试试看这条月光小道是否可以通向天堂。
就在我伏在栏杆上,思索着要不要纵身跳进大海的时候,身后一道黑影向我移来,我依然低着头,看见一双镶满巴洛克图案的黑皮鞋正向我走来,并且很快定在了我的跟面,我被迫的抬头向上一望,看见一双深邃忧郁的蓝眼睛。
一个身材高大,脸庞清瘦的白人青年站在我面前,他一头短发,鬓角修剪得干净整齐,身穿旧式黑色西装,淡蓝色月光环绕着他的身体。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一副高傲冷峻的神情。
见我抬起头,他垂下双臂,微微向前倾斜了一下身子,说:
“您不会跳下去,美丽的小姐,您拥有天使都为之嫉妒的容貌,美神为之倾倒的身材,您不该死去,而是应当获得永生。”
我凄然一笑,说:“永生?我已经被上帝抛弃了。”当父亲决定把我远嫁美国的当天,我曾在教堂祈祷一整夜,但上帝没有向我伸出援手。
“哦,亲爱的,看来您的确有些不幸——不过凑巧的是,我也是被上帝抛弃的人……难得咱俩如此同命相连,请接受我的邀请,跳一曲月光舞吧。”
说罢,他向我深深一鞠躬,然后拉起我的手,环住我的腰肢,带着我在甲板上转动舞步。
海浪拍打船帮的声音高一阵低一声,拍出了最美的音乐节拍。
“我是德拉库拉,世袭伯爵。”他在我耳畔低声说,声音充满磁性与魔力,令人迷醉。
很多年后,我都忘不了那个迷离的海上月夜,在年轻的德拉库拉伯爵怀抱中,我身心溶化,血脉喷张。
一片乌云飘来,遮蔽了月亮,我们停住了旋转,德拉库拉还不愿意放开我,反而把我抱得更紧了些,看样子他想吻我。
那一瞬间,少女的矜持又回到了我的心中,我轻轻推开了德拉库拉,莞尔一笑道了一声:“晚安”然后便逃离了甲板。
第二天晚上,我又在甲板上见到了德拉库拉,我们在月光下漫无边际的聊天,伯爵是一个有趣的家伙,口若悬河且彬彬有礼,一整夜,我都很小心地保持着与他的身体距离,他也给予了相应的礼貌。所以,我答应了他再次见面的邀请。
横渡大西洋实在是寂寞无聊的漫长旅程,有了德拉库拉这样的旅伴,旅途有了些生气。日子过得也快了许多。
转眼二十多天过去了,我们每晚见面,听他给我讲述中世纪的各种奇闻异事,这家伙懂得真多,我想我已经喜欢上这个有魔力的家伙,但是,我依然不敢接受他的吻。
我是一名邮寄新娘,我身上担负着拯救父母生命的使命——虽然等待我的是一场前途未卜的婚姻。
每次告别德拉库拉,回到我的四等舱铺位上,我都彻夜难眠,夜复一夜,德拉库拉英俊的脸庞与照片上的未婚夫那张圆脸交映对照,令我满心纠结。
月亮缺了又圆了。
“玛丽,我真诚的邀请你到我的头等舱做一次客。”德拉库拉借着银色月光,再次向我发出了诱惑:“船舱不大,但里面有很舒适的,罩着羊绒套的坐椅和金丝绒床单。”
我们都知道,满月后的第二天,“利物浦号”将在美洲新大陆靠岸。
“答应他吧,就去坐一会儿,坐一小会儿,又能怎样?”我脑子里有个不乖的玛丽这样劝说我。
“好吧……”我迟疑地点点头,德拉库拉顿时满脸喜色,他冲我一鞠躬,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伯爵像照顾女王一般,引领我踏上旋梯,转过二层楼,来到一个有陈旧木装饰的门前。
我心跳的很厉害,那一瞬间,我意识到,这扇门的背后,匿藏着一个事件,一个有可能改变我命运的事件……
就在德拉库拉弯腰拧门把手的时候,一个突然袭来的发现吓到了我。我开始害怕了,腿脚颤栗。
德拉库拉闪身走进舱内,站在门边向我鞠躬施邀请礼。
我突然一把抓住门把手,往回狠狠一带,将德拉库拉反锁在门内,然后转身奔逃。
我逃回了四等舱,呼吸着空气中的劣质烟草味和臭烘烘汗味,我感到很安全。伯爵先生高傲,自命不凡,他是不肯屈尊走进我们这个下等人的世界里的。
第二天上午,高举火炬的自由女神像出现在海平线上,船到纽约了。
下船的人群中,没有见到德拉库拉伯爵。
我见到了我的未婚夫张承业,承业虽然不英俊,但还算个不错的丈夫,结婚后,我们生活得很安宁。至少,我得以逃避了德国人的轰炸……我父母亲后来死于德军对南安普顿港的一次轰炸中。
其实,我真正逃避掉的灾难不是战火,而是吸血鬼。
在我到达纽约后不久,报纸上不时登出有神秘死亡事件,死者被某种巨型啮齿动物咬破血管,吸干鲜血。
警方追溯源头,查到了我所乘坐的“利物浦号”邮轮——轮船泊岸后,头等舱里发现两具女尸——被吸干鲜血的女尸。
我知道了,德拉库拉伯爵就是吸血鬼。
就在德拉库拉低头为我拧开门把手那一刻,我就知道了。
伯爵先生的后脑短发与鬓角实在修剪得太干净了,而这船上根本没有理发馆,一个正常的人,不可能在经历了一个月航行后发际还这么整洁。
毕竟,我是一个理发师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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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3 0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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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等待
她在风中等我。初秋晨风并不凛冽,但足以吹散我单薄的生命。
每天早晨,我走过公园,都看见她在小路尽头长椅上等我,随着我向她靠近,她的身影逐渐飘散。
待我走到那张长椅前,椅子上只剩一片落叶。
我不知道她是谁,从那身衣裙样式上分析,她应当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
我死在另一个秋天,临终前我恳请我的朋友:把我的骨灰埋在街心公园吧……我想守护着这座城市。
尽管,我在这城市只度过了短暂寂寞的一生。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跟随花儿开放。
每天夜里,我走出花朵,坐在这张椅子上等她。
夜色消退的最后时刻,她出现了在小路那端,一步一步,向我走来。
然而,黎明已经逐渐浸蚀我的身躯,春风和熙,我的身体在春风中飘散。
待她走到这张长椅前,椅子上只剩一瓣残花。
每天,我在风中等她。初春晨风并不刺骨,但足以穿透我永恒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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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8-2013 0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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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拨打过120吗?
卫生局机构改革,防疫员萍萍被下派到了某医院的急诊部。由于她声音甜美,主任暂时安排她接听“120”急救电话。
萍萍的医院规模不算太大,“120”急救电话的业务也不多。白天有两个接话员上班,到晚上就只留一个人值夜班了。那天萍萍第一天值夜班,别人下班后都走了,她独自守在冷清清空当当的值班室里,感觉阴森森的。她拿出一本书,半躺在床上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萍萍从睡梦中惊醒。“铃铃铃”,萍萍丢下盖在脸上的书,急步跑过去抓起话筒说:“您好,这里是**医院急救电话。”
“终于打通了……”话筒内传来一个男人沉闷的颤音。“啊,对不起!”萍萍以为她刚才睡的太死,可能人家之前打来电话她没听见。于是她又问道:“您有什么情况?”对方沉默片刻后,突然痛苦异常地呻吟道:“我。我的车撞山上了,我被卡。卡在驾驶室里,好痛苦呀……”
“别慌。别慌!”萍萍安慰道,“您先告诉我您出车祸的详细地点,好吗?”
“在大营丘山道上……快来呀!”
“嘟嘟嘟……”说完这句话,对方便挂机了。萍萍不敢怠慢,赶忙打内线电话通知车队出车。车队值班室接电话的人是位小伙,他听完萍萍汇报的车祸地点后,嘻嘻一笑,说:“妹妹,是不是谁逗你玩呢?大营丘山道上个月因为山体滑坡已经封了,现在甭说是车,连个人都过不去!”萍萍一听,身上猛然泛起一层鸡皮疙瘩,莫名的恐惧令她不禁喘息加速。可她很快又镇定下来,自我安慰地想不知是哪个朋友跟她玩了个恶作剧。如此一琢磨,她才想起来查看一下来电显示。这一看不要紧,反而使她的的恐惧蓦然达到了极点。
因为,刚才她接的求救电话根本查不到记录!萍萍真正害怕起来,她跳上床把自己紧紧裹进被子里。就那样睁大双眼,支愣着耳朵,担惊受怕地熬过了一个无比漫长的黑夜。
第二天,憔悴的萍萍下了夜班就直接奔回家。她和丈夫。婆婆住在一起,丈夫叫大刚,是一位相貌英俊身材魁梧的**。萍萍回去的时候大刚正在和婆婆一起吃早饭,他见妻子形色慌张,也跟着紧张起来,忙问萍萍发生了什么事儿?萍萍怕婆婆笑话,就把大刚拉进里屋并将昨晚上值夜班的怪事儿讲了一遍。没料到大刚听完竟哈哈大笑,他用手指轻戳萍萍的脑门说:“你呀,简直是神经过敏!这世上哪有那么多鬼呀。怪的……”
“不信拉倒!”没等大刚说完,萍萍就生气地打断了他。大刚见萍萍噘着小嘴满脸忧郁,这才收敛笑容,严肃地说:“好好好,我信!等下次你值夜班我去陪你还不成吗?现在我得去上班了,你在家里陪咱妈说说话,嗷!”说完,大刚穿上警服走了。萍萍有些后悔跟大刚发脾气,她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急躁。
这时,婆婆凑过来问萍萍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儿?原来刚才她在外间已经隐约听见了萍萍的遭遇。萍萍正惶惑不定,见有人关心,干脆就把这事儿跟婆婆又详细复述了一遍。毕竟是年长者,经历的事情多,听完萍萍的阵述便明白了七。八分。
她问了萍萍的生辰八字,然后掐指计算嘴里还念念叨叨。萍萍被她的慎重吓得大气也不敢出,静静守在一旁。稍刻,婆婆停止掐算,“呃——”她叹出一口气,道:“医院里有这东西倒不奇怪,关键这东西欺生、欺八字软的人。我刚才给你算过了,你的八字软,再加上你又是新去的,遇见这事儿就不稀罕了。没关系,我先送给你个护身符戴上试试。”
两天后,又轮到萍萍值夜班了。本来大刚说好了来陪她的,可他临时又被局里派去参加一个抓捕行动,来不了了。等到夜深人静,萍萍缩在值班室的床上开始忐忑不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午夜也没出现任何异常。萍萍摸了摸颈前的护身符,总算舒了一口气。
她想上厕所,可她通过门窗瞅了瞅室外灯光幽暗的长廊,不免有些犹豫。又靠了一阵儿,萍萍实在憋不住只好硬着头皮推开门走出去。医院的长廊阴仄仄的,斑剥的顶棚上隔开很远才有一盏老旧昏黄的灯炮照明。走在水磨石地面上,萍萍只能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沓沓沓——在狭长的廊壁间回荡。她不禁心慌起来。当她从厕所出来,长廊内迎面走来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
她吓了个激灵,呆呆地僵在原地不敢动弹。男人的手里端了个绿色塑料洗脸盆,在经过萍萍身边时朝她笑了笑。萍萍突然感觉哪里不太对劲,死寂中她紧盯住男人,直到看着他步入长廊尽头的一间病房,那根紧绷着的神经才松驰下来。
原来是住院患者的陪护,看来她的确过于敏感了!可就在此时,值班室的“120”电话铃声大作。那刺耳的“铃铃”声撕裂夜的宁静,令人心悸不已。萍萍快步跑回去,提起话筒说:“喂,您好!这里是……”
“终于打通了……”又是那个男人沉闷的颤音。萍萍“妈呀”一声想撂下话机。但奇怪的是她仿佛被谁施了定身术,浑身僵硬,骨关节咯嘣嘣直响就是不听使唤。尽管萍萍不说话,听筒内仍旧传来那个男人可怖的声音:“我……我的车撞山上了,我被卡、卡在驾驶室里,好痛苦呀……在大营丘山道上……快来呀!”随着话筒内传出“嘟嘟都”的忙音,萍萍的四肢恢复了自主。她撇下电话“腾”地蹦到床上,浑身瑟瑟发抖。
天亮以后,大刚来到医院。他发现萍萍面无血色满脸泪痕,知道她一定被吓坏了。他坐到床上心疼地抱起萍萍,帮她擦拭脸颊上冰凉的泪水。其实大刚并非粗心大意,萍萍跟他说了那个诡异的“120”求救电话后,尽管他并不相信鬼神之事,却托人调查了近期发生在大营丘山道所有车祸的情况。大营丘山道崎岖多弯,平常人迹罕至,过往的车辆也不多,所以很少发生严重的车祸。只是上个月,有一辆不熟悉路段的外地平头货车在急转弯时撞到了山壁上。当时那辆货车的驾驶室严重扭曲变形,受了重伤的司机被卡在里面无法脱身。他费尽最后一丝力气抽出一条胳膊,用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能当时司机撞懵了,他并没有打“110”报警)。不知为什么,受伤的司机昏迷前始终没能打通“120”。后来他被人发现救出后就送进了萍萍所在的医院抢救,可惜由于耽误的太久,到医院后没过十分钟就死了。就在当天晚上突降暴雨,导致大营丘山道的两侧山体大面积滑坡,封路至今未通。
大刚的分析是:那位货车司机的亲戚或朋友为了报复,才装神弄鬼地打“120”搅扰医院。
萍萍逐渐清醒过来,她知道跟大刚说再多也没有用。又待了一会儿,大刚回局里报到去了。萍萍就赶忙跑回家找婆婆。
婆婆让萍萍回医院把这件事调查清楚。她说这种东西一旦缠上了谁,如果不把怨气散掉是不肯罢休的。若想散掉“他”的怨气,必须对其深入了解,届时撕破了脸皮“他”也就无法留恋于人间的恩怨。“好在……”婆婆说:“‘他’还没有露面,如果‘他’让你看见就意味着要害你了!”
萍萍离开家,又回到了医院。她向主任问起了在大营丘山道出车祸的那位货车司机。很明显,主任对谈这件事儿颇有兴趣。她说:“我早就说那个小华不稳当,她当接话员不出事儿才怪!”接着,主任告诉萍萍小华是医院以前的“120”接话员。大营丘车祸那晚,小华接过一个急救电话后由于疏忽,话机没有挂靠。后来那位货车司机再打“120”自然就打不通了。为此,小华被医院开除了。主任又开始描述那位货车司机,她指手划脚地说:“那个男的高高大大,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可惜生生地流血流死了呀。他死了身边连个人儿都没有,还是我心软,买了个水盆求扫地的老张头替他洗了洗,这才看得过眼……”
听到这,萍萍的脑际猛然间闪过一个镜头。她无比紧张地问主任:“那个盆……是不是绿色的塑料洗脸盆?”
“是呀!”主任满不在乎,说:“咱医院杂货店里卖的都是那种洗脸盆!”
萍萍的心简直要跳出胸腔了,她颤巍巍地又问主任:“那个司机死……死在哪个屋里?”
“就在走廊头上那屋……”主任朝那个方向指了指说:“现在当仓库了。”
“啊——”萍萍捂住嘴,面色惨白。主任不解地问她:“你怎么啦?”萍萍顾不上回答,她喘着粗气快步走向医院长廊的尽头。就在昨天晚上,她亲眼看见过一个男人走进的那个房间,门钌上居然锁着一只大挂锁!萍萍伸手触摸这只冰凉的挂锁,锁头上的浮尘证明已经有许久没人进过这间屋子。“笃笃”——屋内突然传出几声怪响,萍萍头皮发炸,倒退了几步倚到墙上。一刹那,她恍然大悟:昨天晚上在长廊内遇见的男人,之所以会让她感觉不太对劲,是因为他的笑容根本不属于人类!而且,他走路时没有半点声响!
啊——原来他,他就是那个已经死去的货车司机!
萍萍跌跌撞撞跑出医院时,外面正下着雨,沉重的闷雷在乌云间“轰隆隆”地碾轧。她在雨中奋力奔跑,婆婆的话不停地在她的耳畔回荡——如果“他”让你看见……就意味着要害你了……她浑身都湿透了,成缕的湿发零散于额前,洁白的旅游鞋上溅满了泥污。
婆婆看见萍萍的样子吓了一跳,忙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儿?萍萍嗑嗑巴巴地说:“我……我看见他啦!”
“看见谁啦?”
“就是那个……那个……”萍萍咽下一口唾沫,想了想说:“那个东西!”
“是吗?”婆婆满脸疑惑,嘀嘀咕咕地说,“这可怪了……”话音未落,一个**急匆匆跑进屋来,对大刚的母亲说:“婶,大刚出事儿了!”
原来,大刚在和两名同事出警时,走在街上好好的突然就昏倒了。同事们将他送到医院,上上下下检查个遍也没查出病因。医生们全部束手无策,建议家属把大刚转到更大的医院去。然而,在大医院里情况也没有得到改观。各种检查结果都证明大刚一切正常,可他偏偏就是昏迷不醒、毫无知觉。医院里的教授、专家用尽了办法也未奏效,最后都不得不放弃了。他们觉得大刚的昏迷简直莫名其妙!
大刚昏迷的第五天,萍萍给他擦脸时,婆婆瞅着萍萍颈前摇晃的佛像护身符,猛然明白过来——当萍萍告诉她看到了那个东西时,她还奇怪萍萍为什么会安然无恙。原来是因为护身符,“他”不好加害萍萍,所以就侵害与她亲近的人,也就是大刚。婆婆把这事说给了萍萍,萍萍知道丈夫昏迷不醒的因由后不禁汗毛倒竖。她稳稳神儿,问婆婆该如何救醒大刚。婆婆的表情蓦然阴郁,她艰难地说:“只有你去面对‘他’……”
为了救丈夫,萍萍又回到了单位。她主动替下别人的夜班,静静地守候在“120”电话旁等待铃响一刻。
窗外,夜色浓厚。狂戾的风呼啸盘旋,刺目的闪电不时劈裂夜空,白炽的光将掩于黑暗中的物体显现,可转瞬间又变回了一片模糊。豆大的雨珠铺天盖地,潲到窗玻璃上噼啪直响,似乎要将玻璃击碎。“铃铃铃”,尖锐的铃声骤响,音波穿透层层空间夺人魂魄。萍萍惊了个激灵,匆忙抓起话筒。“终于打通了……(声音陡变)我……我的车撞山上了,我被卡……卡在驾驶室里,好痛苦呀……”
萍萍想起了临行前婆婆的话:“你必须散掉”他“的怨气才能救大刚,惟一的方法就是揭‘他’的短,让‘他’无言以对……”她壮起胆子对着话筒吼道:“我知道你已经死了!你为什么还不去你该去的地方?为什么要来害我们……”
“因为……”话筒内的声音变得凶狠异常,“我本不该死!”
“可我们是无辜的……”萍萍声嘶力竭,“那个小华已经被医院开除了,大刚至今昏迷不醒,你到底要怎样才肯罢休啊……”“嘟嘟嘟”话筒内传来挂机音。萍萍鬼使神差般推开门走出去,长廊内的灯光忽明忽暗;闪电频频惊雷阵阵,她探索着向前迈步——突然,她看见了那个男人——他正端着绿色水盆无声地走——不,应该说“飘”向长廊的尽头!萍萍紧追两步,伸手前够大喊道:“你别走!别走!”
“你叫我吗?”那个男人转过身来。“大刚——”萍萍眼冒喜色,她看到的确实是她的丈夫大刚。萍萍禁不住扑进丈夫的怀抱,关切道:“你什么时候醒的?你没事儿了吧?”“没事儿了。”大刚边回答边抱紧萍萍,两人热烈亲吻起来。正亲着,萍萍一下子想起了什么。她问大刚:“你什么时候来的?咦?干嘛手里还拿个水盆?”“因为……我要洗去身上的血!”
“啊——”萍萍感觉大刚的身体冰凉,还硬邦邦的。她猛然推开大刚,抬眼看去……恰在此时,一道闪电骤起。天哪!她看见“大刚”满脸血疮,两个眼珠悬挂在眶外,鼻子就剩下一对儿黑窟窿……而刚才跟她亲吻过的那张嘴,根本就没有嘴唇……只是一个血肉模糊的、正不断往外流出墨绿色黏液的“O”型血洞!萍萍的精神全面崩溃,她一把扯下脖颈上的护身符,将它撇到地上哭喊道:“你来害我好啦!你别去害大刚,你放过他呵……”“哈哈哈!”那个血洞抖颤着,说道:“你以为我真的怕这个破护身符吗?你丈夫昏迷,是因为我勾来了他的魂魄。这样,我就能化作他的模样骗你来主动抱我亲我……哈哈哈……”
萍萍捂住双耳,嘶嚎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死的太冤,我要你作我的‘阴妻’跟我一起走……”
萍萍突然明白了——这位死去的货车司机,必须拥有了她的主动吻抱才能够达成目的!原来,这一切都是骗局、圈套!而她刚才的的确确跟“他”……萍萍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她惊恐地瞪大双眼,四周回荡起充满了死亡气息的、悚惧的话音:“三天后我会带你一起走……三天后……三天后……”
“啊——”萍萍大叫一声从恶梦中惊醒,盖在脸上的一本书掉到了地上。窗外雷雨未停,她坐在床上盯着地下菲页敞开的书心生疑惑,她不记得自己临睡前看过书。此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惊魂未定的萍萍顾不得想太多,她警觉地走过去,桌台上的“120”话机寒光泛泛,她做了几个深呼吸后快速提起话筒说:“喂,你是……”
“终于打通了……”
就在这一刻,萍萍不知从哪里来了勇气,她义正言辞、劈头盖脸以训斥的口吻吼道:“你打‘120’没打通,因此死了觉得冤。可你不想想你现在总这样占着‘120’电话,万一又有别人打‘120’打不进来,而因此丧命就不冤了吗?你又能为谁的冤死负责呢?”
对方发出了一声近似哀号的“哇”,之后话筒内传来“嘟嘟”音。
一切复于平静。萍萍壮起胆子走出去,在长廊里遛达了几个来回。看来都结束了,她没有见到任何异常——恶梦结束了!
第二天晨起,室外已是一片娇阳。萍萍给家里打电话,问婆婆大刚醒没醒?婆婆愣了一下,说醒了呀。然后她不解地反问道:“你不知道吗?他每天都早起跑步的呀!”婆婆的态度让萍萍十分纳闷,她正打算问清楚些,主任却怒气冲冲地走进来对她嚷:“你怎么回事儿?头一天值夜班就给我惹乱子!昨晚上是不是有人打‘120’?人家拨了两三遍才通,就抱怨了那么一句,你就大骂人家还咒人家死!完了,现在人家找院长投诉去了,你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主任发泄完以后,萍萍还在发怔。主任拍她一下,问:“嗳,你想啥呢?”萍萍回过神儿,赶忙问主任:“我昨晚上真是第一天值夜班吗?”
“那当然!你睡糊涂了?”
“太好了!原来从头到尾都是场恶梦呀!”萍萍高兴的直蹦高,同时大喊大叫。主任倒叫她造懵了,结结巴巴地说:“你快回去休息休息,准备写份检查吧!”
“谢谢谢谢!”萍萍一跌声道着谢,快乐地走了。
主任不解地摇了摇头,她走向自己的办公室时,在医院长廊的地上发现有个亮晶晶的东西,她弯腰拾到手上看了看——噢,原来是一个佛像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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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8-2013 0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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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你不可
(一)陌生男子
模特儿大赛尚未拉下帷幕,冠军得主肖菲菲的身影已经从现场消失。
更衣室里,肖菲菲摘下珍珠皇冠,脱下旗袍高跟鞋,本来该换上晚礼裙戴上银耳环,不知怎的,娇娇却套上T恤衫,穿上牛仔裤蹬上了运动鞋。
肖菲菲悄悄从侧门溜出大剧院,穿过两条街区,走进君悦咖啡馆。推门时,她想,我一定疯了——大剧院里,还有酒会、签名会和记者采访……一系列活动在等待我,每一项活动都蕴含着无限美好前程的契机,但我却跑来赴一个陌生男人的约会。
梅佑竹坐在咖啡座中,双目含笑,迎视肖菲菲的到来。
菲菲也看见梅佑竹了,女孩目光里充满迷惑,但脚步轻盈,毫不迟疑地迈向佑竹。
一步、一步,两人的距离在时空中缩短。
梅佑竹三十岁上下,宽额浓眉,一双大眼炯炯有神;宽肩圆膀,两只胳膊粗壮有力……若是能站起来,这哥们至少身高在一米八以上,可惜他坐在轮椅上,裤管包裹着两条硬邦邦的假肢,毫无生气。
十五分钟之前,肖菲菲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男人只给她说了一句话:“我在剧院后面的君悦咖啡馆等你……”然后便转动轮椅,扬长而去。
解旗袍盘扣时,菲菲还对这男人不屑一顾,“切,你以为你是谁啊,自以为是的家伙,凭什么我就要去什么君悦咖啡馆见你?”
穿上运动鞋后,娇娇才发现,自己的双腿根本不听使唤……就这样,神差鬼使般来到了这个残疾男人面前。
(二)鞋艺设计师
接过男人递上的名片:“梅佑竹工作室——鞋艺设计”。
“哇,太强了。”菲菲赞叹,“专门设计鞋子的艺术家?第一次见到耶。”
“呵呵,你以为,你脚上的鞋子是真主造的吗?”
“说实话,过去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您找我,是想为我设计鞋子?”菲菲年仅二十,初入时尚界,涉世不深,还真是第一次听说“鞋艺设计师”这个行当。
“不,我只是想认识你……其实,呃,菲菲小姐,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就在你走向舞台那一瞬间,我爱上了你的双腿,太完美了,真的……”
菲菲满脸飞满红霞,她腾地一下站起来,低声怒斥一句:“无聊!”转身就走。
男人竟然在身后大声叫道:“菲菲,我要娶你,非你不可。”
肖菲菲签下了传媒公司的合同,立即投入专业模特儿的紧张工作中,奇怪的是,菲菲老是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背后悄悄注视着她,应该是那个变态残疾佬梅佑竹的眼睛。
那男人的目光,炙热得让人有点心跳,那男人的话语虽然唐突,事后回味起来也蛮有意思。
肖菲菲对各种男人的并不陌生。踏进青春期后,女孩的脸庞、胸脯每天都会遭到各种男人不同程度的扫视,那些目光中有赞许有欣赏也有邪恶,菲菲早已习惯了,不屑去分辨各种眼神、
梅佑竹的目光很真诚,令人难忘。
想忘也忘不了,梅佑竹又出现了。
中国鞋城举办“梦踏青云——2010中国鞋艺设计师新概念作品展。”肖菲菲应邀出任鞋模。
由于她参与展示的鞋艺一组名为“飞翔”的系列作品一举夺得展览会金奖。
为保证评比公正,参展者在评比前采用匿名展出,直到宣布获奖名单时,菲菲才知道,“飞翔”的作者居然就是梅佑竹。
两人手牵手在领奖台上接受荣誉。
菲菲推着轮椅靠背走下领奖台,梅佑竹仰起脸对她说:“菲菲,咱俩该好好庆贺一下吧。”
“好啊……正巧,今天是我的生日,朋友们为我在酒店订了两桌,下午六点,您也一起去?”
“不,到我的工作室来吧,下午六点,我等你,地址在我名片上。”
菲菲朗声大笑:“梅老师,您真逗……不过,很赞您的自信。”她低下头,给梅佑竹额头上来了个蜻蜓点水的吻:“抱歉我不能赴约……我怕姐妹们会杀了我,呵呵。”
(三)脚的前世
菲菲以长短搭配作为自己的生日晚宴装,V字领亮色花纹长袖,暗色粗花呢泡泡裙,完美地突出了双腿的直挺娇柔。
五点半,走出寓所,出门左走……赴晚宴的酒店该向右才对——双脚又不听使唤了。
走在熟悉的城市马路上,鞋跟叩在水泥地面上咔咔作响,菲菲却感到像是踏在棉花上,双腿酥酥地,脑袋有些晕呼呼。
脚尖带着双腿,双腿撑着身子,梦游般转到城西,来到一座陌生院落前,紫藤缠墙、红砖小屋,门楣上悬挂木匾:“梅佑竹工作室——鞋艺设计”。
室内像一座鞋类博物馆。
菲菲从来没见到过如此多的鞋子,陈列架上,各种不同款式,不同材质的鞋,成双成对,排列组合成不同系列,看得菲菲心摇神怡。
梅佑竹端坐在一张大沙发上,沙发造型是一只敞开拉链的大皮靴,男人面带微笑望着菲菲,犹如鞋类王国的君王正准备临幸他的王妃。
梅佑竹张开双臂。菲菲脸一红,低下头正待找个话题遣散尴尬,双腿却自作主张,一步跨到男人跟前,身子向前一倾斜,整个人落入男人怀抱。
形同着魔。
失去双腿,梅佑竹并没丧失男性力量。菲菲双腿一蜷,依偎在男人宽大的怀抱里,止不住浑身颤栗,两只脚抖动的特别厉害,直到被男人除去皮鞋,握住脚丫,才稍稍平息了颤抖。
一股暖流从脚心直冲大脑,眼前一片眩迷。
那张沙发靠往后一仰,便成了一张大床,周边有软软的棉质材围护着身子。当全身衣物被除净,菲菲觉得自己整个人变成了一只大脚丫,一点点,一寸寸,包裹进棉靴里。
男的胸膛坚实而炙热,散发出一股浓郁的味道,泌人心脾。经历过疼痛与激情交织的女孩,大脑不再扑朔迷离,记忆仿佛被开启了一扇门,菲菲想起了一桩往事。
“你知道吗?今天是我的生日。二十一岁。”菲菲问,男人点头。
“听我爸爸说,当初妈妈怀我到第四个月时,差点儿就不要我了……到医院做B超,也许是仪器出了毛病,B超照出我的影像,竟然是没有双腿的半截人…还好我爸爸坚持把我保下来,我出生时差点儿没要了妈妈的命,难产了,我是逆生的,脚先出来……不过因为有脚,妈妈虽然痛苦,但也开心了。你说,奇妙不?”
梅佑竹沉默了良久,长叹一口气,手臂圈紧了女孩,缓缓开口道:“奇妙,但不奇怪。我想,当初那B超仪器没坏……知道吗。二十一年前的今天,我刚满十岁,就在那天,我出了一场车祸,永远失去了双腿。
“这么些年,虽然我过着残疾人的生活,还是有不少少肢体健全的女孩愿意找我……菲菲,直到我在舞台下看见你的双腿时才知道,你才是我的另一半,我要的女人,非你不可。”
“你……你还记得你出车祸的钟点吗?”
“下午两点。”
“啊……我就是那个钟点出生的……”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16-8-2013 02:1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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