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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06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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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谁有拿到马来西亚的PR,要是每次做签证的话一次最多6个月,真的要晕了,这也是中国和马国夫妻们的共同头疼的事情,好郁闷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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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06 1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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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人通婚须注册后生育 孩子才有合法身份
与外国人通婚须注册后生育 孩子才有合法身份
(光华日报: 2006-3-20 23:34:41)
(吉隆坡20日讯)虽然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于一年多前邀得专人讲解我国与外国公民通婚后,所生的孩生如何申请成为本国公民的程序,但至今还有很多国民不了解此程序,而令他们的孩子沦为“私生子”。
马华公共投诉及服务部主任拿督张天赐说,在2004年其部门共接获96宗类似的投诉,2005年则为58宗,今年至3月有11宗,这些个案往往会令有关父母在他们的孩子出生时没为他们申请成为我国的公民,而令他们在受教育及工作上面对很多困难,因此该部将再邀请国内事务部副部长拿督陈财和的高级机要秘书黄启栋再讲解一次。
黄启栋也曾于2004年12月2日在该部向传媒讲解我国公民若在外国生孩子后,应如何为孩子申请报生纸的程序,以让该名孩子能成为我国合法的公民。
通常我国公民会因与中国、台湾、香港、新加坡及其他外国人结婚生孩子后,没有及时为孩子申请公民权,而令有关孩子在长大后面对很多问题。
黄启栋今日再重申,按照我国宪法第13条,我国男子若娶外国女子时没注册,孩子出世后将被视为私生子,必须随母亲的国籍。
他说,孩子虽可在我国居住,但在受教育时必须以“外国人”身份缴费,不得享有我国公民的教育福利,甚至在他长大后工作也须申请工作准证。
他说,不过小孩在满18岁时,可向移民厅申请成为公民,条件是必须连续居住至少5年,并且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满7年才可申请为合法公民。
若夫妇在注册结婚后的9个月内孩子出世,为父者可在宪法第15条A向国民登记局为孩子申请公民权。这时只需等待批准即可。
至于在外国出世的小孩,黄启栋表示,家长可在一年内到当地的马来西亚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呈报及索取“表格W”登记资料,随后到国民登记局和移民厅申请公民权,手续办好也得2年,孩子才获得公民权。
孩子在外国出世后的15天到42天,父母才到大马大使馆或大马最高专员署登记,将会罚款20令吉,43天到365天内登记则每日罚款5令吉,不过这些申请直接交由内务部处理,超过此期限的申请则由国内事务部长批准,不过一般不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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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6 05: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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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中国的
女,马来西亚的
都在大马,想在大马注册
1 男,拿户口本复印件和护照,到KL中国大使馆办单身证明
2 然后到PUTRA JAYA 的Wisma Putra做认证。
女方准备:
1.报生纸
2.IC
3.护照
4.putra jaya外交部申请单身证明
5.拿到单身证明后要到吉隆坡法院找门口的阿伯帮你打宣誓书
双方先去拍注册用的婚纱照片(必须吗?)。然后是宣誓厅,注册局,加急给100马币可以一周出注册纸。凭注册纸到移民厅办理居留。
就这样?
[ 本帖最后由 弦砸人等 于 22-4-2006 05:3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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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6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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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要长期留在大马,你迟早要用到结婚照的。 所以你还是去拍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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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6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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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我妈妈给我EMAIL过来的户口本复印件,上面是15位的身份怔号码,但是我现在身份怔是,18位的(新的),所以不一样,
有没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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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6 05: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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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6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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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使馆去办单身证明是不用看中国的身份证的。只要把自己的户口本那一页传真过来就可以了。大使馆会给你出一份中英文的公证书。费用是:RM80.时间:五天。然后去外交部盖个章就可以拿去注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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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6 03: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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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utra jaya外交部申请你的单身证明
2 到法庭找人打宣誓书连同单身证明给翻译官译成中文
3带着所有文件到中国银行楼上的签证处做认证
4再拿到putra jaya给外交官签名盖章
我女朋友要办以上的材料,拿到中国去跟我注册
4天时间够吗?
1 putra jaya申请单身证明 要几天?
2 宣誓书连同中文翻译可以当天拿吗?
3 认证我知道当天就可以拿到
4 到putra jaya给外交官签名盖章
我们9号晚上10点的飞机,争分夺秒,能不能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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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6-6-2006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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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时间上基本不可以办得成了。
还是先回中国注册,完了再回大马注册吧。我把一朋友电话告诉你女友了,这朋友的先生是大马人,他们在中国注册的,应该知道需要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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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6 0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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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女朋友的单身证明办不到了
时间不够
不知道去中国可以不可以办单身证明
因为putra jaya那个女人说,“马来西亚人的单身证明只可以在这里办,其他地方都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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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6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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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明白了,中国不可以办马来西亚人的单身证明,
明白了
以后再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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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6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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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请教版主及各位同胞一些问题.
1.在中国注册后,又在大马驻中国领事馆取得婚姻证书(即是有了2国的婚姻证书),等同只在大马婚姻登记处所出的婚姻证书吗?
2.如果这样注册的话,凭大马驻中国领事馆发的婚姻证书可否在大马办居留的签证?
3.是不是这样办,就不用在大马注册多一次了吧,不然岂不是注册三次?
谢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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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1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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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是大马人,嫁去中国会很麻烦吗???
要办很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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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08: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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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ss~ 于 27-6-2006 12:31 AM 发表
如果女方是大马人,嫁去中国会很麻烦吗???
要办很多手续???
呵呵!姑娘,你不会是去了一趟中国旅游,就特别对中国男人有感觉吧!
说来听听,你对中国男人有怎样的特别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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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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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 Amanda_gz 的帖子
据我所知的尽量回答你,不过详情还是去问大使馆比较好,因为政策也许会变
请教版主及各位同胞一些问题.
1.在中国注册后,又在大马驻中国领事馆取得婚姻证书(即是有了2国的婚姻证书),等同只在大马婚姻登记处所出的婚姻证书吗?
凭中国注册证书可以在马来西亚领取马来西亚的证书。
2.如果这样注册的话,凭大马驻中国领事馆发的婚姻证书可否在大马办居留的签证?
除了结婚证书,还要办多种手续才能取得居留签证。比如结婚照片,担保金等等,具体去移民厅查询。
3.是不是这样办,就不用在大马注册多一次了吧,不然岂不是注册三次?
在两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国家注册一次就够了,凭结婚证可以换取另一个国家的结婚证书,当然要公证。
一切问题尽量询问双方大使馆和移民厅,注册局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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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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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谢谢渤海的回复!
其实我都不知道,也在中国注册对我的好处?不是很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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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6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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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illwong 于 27-6-2006 08:58 AM 发表
呵呵!姑娘,你不会是去了一趟中国旅游,就特别对中国男人有感觉吧!
说来听听,你对中国男人有怎样的特别感觉?
哈哈!!你严重了。。。。我只是想多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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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6 0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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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去办理了单身证明,可是被注明此证明一个月内有效.而我可能要年底才能过来大马注册;问了公证处,答复说个人婚姻状况随时可以改变,那怕一天状况也可能发生变化,公证机关无从掌握,只能出具单身状况声明书,而不是公证书.这样的情况在大马注册会有麻烦吗?求助各位大侠指点!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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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6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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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个难题!
我有个女朋友,她在两年前跟一位男子注册结婚.
注册是她妈妈主张,那男子是她妈妈的亲戚的儿子, 对方有点$$$$.
她直今还是分居,没入对方门.
女朋友今年21岁,我们3方是大马人.
那如过我们考虑结婚时,她可以再和我注册吗?
那女方可以单方面去删除注册吗?
假设他男方不去办手续,如何起手?
而且双方亲一定不会赞成女朋友的做法.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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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6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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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如果中国女生申请申请大马公民权,会容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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