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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2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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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lim 发表于 6-10-2012 12:10 PM 
就是进行非法的欺骗生意才需要高“吊”的宣传。
真实的公司是不需要这些的。特别是一个可以保证年回报 ...
其它的生意都以有了定案和规格及模式怎样才不犯法,如何才算合法. 但金的话在1987(如没错)BNM所定下的是只要是马来西亚的公民就能持有,或卖,买,借,租或贷任何黄金, 法令下也提到拥有黄金者是不需缴税的物品. 因为如此GENNEVA 要求国行及首相给于协助.到今天国行也只能怀疑而已. 因为现在根本没头绪. 如是真的是以欺诈不须查那么久五天了,在来2009年的case到昨天还不能定罪那又是为何???? 是不是ponzi难道 2009 年到2012年还查不出? 那么这证明了我国的官办事"有限公司". 还是另有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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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2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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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ise 发表于 6-10-2012 02:01 PM 
其它的生意都以有了定案和规格及模式怎样才不犯法,如何才算合法. 但金的话在1987(如没错)BNM所定下的是只 ...
没有犯法不代表合法。
不合法的东西就会被抓。
外国妓女来我国提供服务,原则上也没有犯法,
2个成年人做爱做的事,没有犯法,
但是为什么警察抓?
警察抓以什么条例控告?往往就是滥用签证,不是告这些妓女卖淫。
如果genneva如你讲是买卖黄金的公司,不是投资公司,那么现在因为怀疑洗黑钱被查封,
对买卖黄金的人有什么影响?你们付钱买黄金,黄金已经在你们的手,交易已经完成,你们应该不必担心啊。
怕什么呢?哭什么呢??
难道如果某天jusco 被查封了,就会影响消费者?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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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2 0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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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覚得不可思議的是,那些人完完全全,从头到腳,徹头徹尾没有怀疑过Genneva
是洗腦100%滿分?還是丧心病狂了?
Bnm叫投资者去報警,Genneva 叫投资者不要上國行的當!
顛到是非的能力真是登峰造极,和國陣政府一样强。
难不成,两者根本是一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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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2 0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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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lim 发表于 6-10-2012 05:02 PM 
没有犯法不代表合法。
不合法的东西就会被抓。
对黄金在手我不怕。但对那些还没拿的人很不公平。对公司也很不公平。以向有关当局要求协助起初的答案是没问题,没不对劲。但后来又说是非法交易。非法交易事件后在请求有关单位给予一个平台国行检查了所有资料又说没触犯条例,没犯法都属合法交易而且还有其单位的一些信件说到Genneva公司是依Malaysia 的 BANKIG &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89,(BAFIA 1989) 及 ANTI-MONEY LAUNDERING & ANTI-TERRORISM FINANCING ACT 2001(AMLA 2001)进行其交易。与根据所需来进行业务再要求协助之下。国行又来封闭,查封及冻结。如果是不能够哪就直接不让GENNEVA 开始。我们的国家很儿戏吧???? 但往往这些问题会发生多多少少都与政治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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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2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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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ise 发表于 6-10-2012 06:51 PM 
对黄金在手我不怕。但对那些还没拿的人很不公平。对公司也很不公平。以向有关当局要求协助起初的答案是没 ...
好奇想问下,公司把顾客用来买黄金的钱投资到哪里去,能赚得比股神还厉害。.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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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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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boy 发表于 6-10-2012 09:22 PM 
好奇想问下,公司把顾客用来买黄金的钱投资到哪里去,能赚得比股神还厉害。
投资在下個客戶,30%的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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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9: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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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_kent 发表于 6-10-2012 06:33 PM 
我覚得不可思議的是,那些人完完全全,从头到腳,徹头徹尾没有怀疑过Genneva
是洗腦100%滿分?還是丧心病狂 ...
就是因为有 “他” 这种人。才会有多受害者。
他是不是 GENVEVA 的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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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9: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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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ise 发表于 6-10-2012 11:46 AM 
为何2009年会被控洗黑钱吗? 因为当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金的. 当时 BNM 说不行要改通过银行户头来过帐才行. 因 ...
哇靠 “当然在更改当而GENNEVA 一而再,再而三要求有关当局或部门,甚至还致函给我们的首相,要求给于指示和修订马来西亚黄金交易的法案”
有没有这么“夸张” ???? GENEVA 的致函 有 cc Copy 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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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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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_kent 发表于 6-10-2012 06:33 PM 
我覚得不可思議的是,那些人完完全全,从头到腳,徹头徹尾没有怀疑过Genneva
是洗腦100%滿分?還是丧心病狂 ...
我觉得genneva 顾客有几点是不可思议的
1)他们一直说genneva是黄金买卖公司,不是投资公司;但是同时他们一直强调Hibah准时发。
- 如果买卖公司会给你24-30% hibah?
2) genneva 领导层,至少Manager或者director 为什么不领导genneva人反对?他们只是躲起来,叫2打6出面反对。
3)他们讲国行在他们的店拿了100公斤的黄金,一个烂鬼店里面收100公斤黄金?里面只有一个保安(没有枪)。怎么可能收那么多黄金?
-我很怀疑他们根本没有黄金,只是找借口赖国行。
4)国行依法办事,查封的是公司,如果黄金买卖公司,他们怕什么?难道保光被查封,我们消费者会哭?我想不会。但是他们傻到说国行抢他们的钱。
5)国行叫他们报警,,管理层还讲一个可笑的理由叫他们不要报警。
-很明显,他们管理层害怕他们报警,因为身有粪便。但他们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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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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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ise 发表于 6-10-2012 06:51 PM 
对黄金在手我不怕。但对那些还没拿的人很不公平。对公司也很不公平。以向有关当局要求协助起初的答案是没 ...
1)你说genneva是黄金买卖公司,正常来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怎么会没有拿到黄金?
-难道你去保光买金,你的金不是马上拿的?
2)就算是你的黄金没有拿到,公司被警察封了,你要对的人是公司,不是警察。
-如果我去保光买金,保光因为某原因被查封,我要骂的人是公司,不会是警察。
3)这个是国际性的联合行动,新加坡警察也同时查封了新加坡genneva,你怎么说?
(我是假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genneva进行洗黑钱活动,可能牵涉恐怖份子。)
4)你说如果genneva是错,为什么让他开始?这个很好笑。难道genneva注册的时候有告诉国行他的性质?
genneva最多只是花几百块去公司注册局ssm 注册一间公司,公司的业务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这就是为什么genneva一直狡辩他们是买卖公司,因为不用特别lesen.如果投资公司就要。
但这只是狡辩。只有genneva的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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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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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ise 发表于 6-10-2012 02:01 PM 
其它的生意都以有了定案和规格及模式怎样才不犯法,如何才算合法. 但金的话在1987(如没错)BNM所定下的是只 ...
什么黄金买卖就不必缴税?
如果你的黄金本来买来装饰,过后卖掉,可以不必缴税。
因为你本来买黄金的目的不是赚钱,这个可以讲是capital gain.
如果你久久卖一次,也可以跑到漏洞。
但是如果你买黄金的目的是为了赚钱,每个月拿回报,
那么你就是进行一门生意,做生意赚钱就要缴税。
很简单的问你,难道保光不必缴税?你去查看保光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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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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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neva 和 警察 是同一路的上天堂
本帖最后由 cariaccount 于 7-10-2012 10:5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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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1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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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lim 发表于 7-10-2012 09:29 AM 
1)你说genneva是黄金买卖公司,正常来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怎么会没有拿到黄金?
-难道你去保光买金 ...
我去habib就是一手缴钱一手交货,不是告诉过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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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1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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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奇奇怪怪的投资,回酬都很高的。前些日子朋友介绍我一个world piece loving family,类似这个名字的,也是说回酬很好,好像投资地皮的,跟招牌有点出入,有谁听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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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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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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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严重怀疑这里有人是Gennaxx的枪手~
不然就是执迷不悔。。。
我觉的这些这么维护Gennaxx的人,一是隐瞒一些实情,二就是像阿娇一样。。。“我很傻,很天真。。。”
请不要再误导加帮别人洗脑了!
现在老老实实打份工或者做一点点生意拼生活的人已经够苦了。。
不要再想一年有24%稳定利息的事情了。。。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无可否认,早期投资的人有得到好处,但是最近几个月才投资的人该怎么办?
如果两个星期后,BNM让Gennaxx恢复经营的话,以后受害者我看会更多。。。如果两个星期后认为Gennaxx是不合法而且被封的话。。。那些投资者该怎么办?
GOOD L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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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3: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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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win 发表于 7-10-2012 02:46 PM 
我严重怀疑这里有人是Gennaxx的枪手~
不然就是执迷不悔。。。
我觉的这些这么维护Gennaxx的人,一是隐瞒 ...
http://www.nanyang.com/node/482663?tid=460
金行收购金块比市价低25% 金玉华投资者或亏40% 2012-10-07 09:05
(吉隆坡6日讯)随着国行接二连三打雷霆检举四家黄金投资公司,而邻国也出现Genneva(金玉华)投资者宁亏损也要出售手上金块套现,我国会否涌现“售金套现”现象引人关注。
虽然目前我国金店尚未出现这现象,不过金店业者受询时都表明,可以收购这家公司的金块,但是会低于市价的20至25%,换言之,投资者的亏损会达到30至40%。
马来西亚金钻珠宝商公会联合总会署理会长萧德明说,截至目前为止,宝光各分行未接到有消费人拿着Genneva金块要求脱售。他也是宝光的执行董事。
他向《南洋商报》说,基本上,只要消费人把金块交来,传统金店是可以收的。
“然而,因为他们不是向我们(金店)购买,我们收金时,会照市价扣20至25%的价格。”
据了解,参与Genneva计划的投资者,都是高于市价20至30%向这家公司“购买”金块,以获得每年20至30%的利润(他们称之为hibah,即礼品),所以按此时的金价以及金店的扣除,投资者可能要亏损30至40%。
利息根据本金计算
询及为何这些消费人愿意高价向这家公司买金时,萧德明说对投资者而言,他们的利息是根据本金计算,因此即使手上的金块不值那个价格,对他们而言影响不大。
“最重要的是,他们已被告知,这家公司会以原价买回他们手上的金块,所以对投资者而言,他们并不在乎。”
不过,在新加坡因之前参与金玉华“黄金回购计划”的投资者认为,公司短时间内无法兑现回购黄金的承诺,一些人忍痛将部分黄金脱手套现。由于投资者买金条的价格一般比市价高出20%到30%,如果不按原定计划将黄金卖回给金玉华,除非金价大涨否则应该会蒙受损失。
确保不是假金才买
新加坡的经验是,一些商家对金玉华的黄金采取谨慎态度,确保不是假金才考虑购买。
在我国,虽然各地都暂未出现投资者竞争售金套现风潮,不过各地金商都表明愿意向黄金投资者,收购他们的金块,而业者都表明会检验金块。
针对此事,萧德明说,曾有顾客要求他们检验该家公司的黄金,从初步检验中,这些金块没有问题。
“如果是一公斤的金条,我们看体积和拿在手里,靠着经验,我们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如果我们有怀疑,可以剪开金片,看是否是包金。
“一般不足1公斤的金块,我们只是用普通的X-光检测,除非有怀疑,才会剪开。”
他说,金块要造假,常用的手法是包金,若是镀金,内行人一眼就可以看穿。
他也说,手上有黄金的Genneva投资者,只要不是太急着用钱,大概都会等金价上涨后才脱售,以减低损失。
“损失最大的人,应该是那些没有拿黄金,只持有一纸合约的投资者。”
樓上的有個拿金,哪裏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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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2 07: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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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cowboy indian 都是他们做,玩过笼了,乘机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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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2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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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thingwong 发表于 7-10-2012 07:29 PM 
会不会cowboy indian 都是他们做,玩过笼了,乘机走人?
this is what i mean
时间到了…他们自己做的事
如果不是怎样收???
这个方法好!
可怜那些没有拿黄金,只持有一纸合约的投资者
他们可是相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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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2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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