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学生运动

浪费纳税人金钱的学生代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3-2009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3-2-2009 01:30 PM 发表


也就是这个原因
很多华人都不认同理事会的!哈哈
萧繁当天有去吗?

我当天有去。。。。一早就给名字说我要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2009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rewin5467 于 23-2-2009 06:11 PM 发表
你傻的吗?国民大学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到波德申参加一个营,而且是在酒店里头。所有学生代表都去,难到你讲不去,而且还讲放在国大,你要搞小组啊?你真的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哦。

不要学政治家啦,爱搞小组,结果人民受苦。学生代表搞小组,那么就是国大学生受苦咯。

这笔钱拿来平均分配给各种族的团体举办活动,那么每个团体又会得到多少?你数学不及格,是吗?还有,那些钱又该给那些团体?该平分,还是数人头?最后还不是吵来吵去。真是自找麻烦。

有人出钱让你出国,住酒店,你不要。你还真的是傻到没药救。不要办清高。

还有,没钱就去赚。不要学马来朋友,天天只会申手要钱。华人
可不是乞丐。:@
靠自己赚来的钱可没人会吵哦。

还有,各位学生代表,有其事就要认,否认只会让事情更糟糕。

给各位,眼观要看得远,要看每一个方面,不要只看一面。

不是很认同你的说法,钱虽然说拨给团体时只得到非常的少,但是长久累积也非小数目,更何况就算小数目,但是却聊胜于无,至少可以减少成本和开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12: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繁 于 2-3-2009 12:21 PM 发表

不是很认同你的说法,钱虽然说拨给团体时只得到非常的少,但是长久累积也非小数目,更何况就算小数目,但是却聊胜于无,至少可以减少成本和开销。


按照你的逻辑,校方拨款越少就越好?甚至不拨更好?
你是否觉得这样才能令到华裔生更独立?更有毅力?这样的意思吗?
华裔学生,甚至国大学生不能顺利搞活动,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
你的思想让校方觉得他们没有必要拨款援助大学学生主办的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3-2009 03: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4-3-2009 12:53 AM 发表


按照你的逻辑,校方拨款越少就越好?甚至不拨更好?
你是否觉得这样才能令到华裔生更独立?更有毅力?这样的意思吗?
华裔学生,甚至国大学生不能顺利搞活动,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
你的思想让校方觉得他们没有必要拨款援助大学学生主办的活动:@

按照校方的逻辑,你的种类越少就越好。。。甚至没有更好。。。
校方觉得这样才能令到华裔生更团结,更有毅力。。。这样的意思明白吗?
华裔学生,甚至国大学生不能顺利搞活动,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
你的思想让校方觉得你没有必要出现在大学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3-2009 03: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繁 于 2-3-2009 12:21 PM 发表

不是很认同你的说法,钱虽然说拨给团体时只得到非常的少,但是长久累积也非小数目,更何况就算小数目,但是却聊胜于无,至少可以减少成本和开销。

人家不懂事,不要怪人家。
毕竟还没穿过龙袍,不知道龙袍有多重。。。
明白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3-2009 03: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hswong 的帖子

罕见酱夜跑上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4-3-2009 1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4-3-2009 12:53 AM 发表
按照你的逻辑,校方拨款越少就越好?甚至不拨更好?
你是否觉得这样才能令到华裔生更独立?更有毅力?这样的意思吗?
华裔学生,甚至国大学生不能顺利搞活动,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
你的思想让校方觉得他们没有必要拨款援助大学学生主办的活动:@

很奇怪你的脑袋是装什么东西?我有说过拨款越少越好甚至是不拨吗?我想你不必在佳礼扭曲我的意思,这招不管用的。

我只是说就算校方拨款少也总好过没有,因为这样至少可以减少些开销。奇怪!我这个point有错咩?
国大学生不能顺利搞活动是因为有我这种人???不好意思咯!在我这种人最多的时候却是制造国大华裔活动最多最顶峰的时候。这一点不知道会不会推翻你的说法呢?

会让校方觉得没有必要拨款?绝对不会咯!因为我从没有说过不要校方拨款,除非是有某些人在扭曲人家的意思让后在校方那边煽风点火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3-2009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swong 于 4-3-2009 03:19 AM 发表

人家不懂事,不要怪人家。
毕竟还没穿过龙袍,不知道龙袍有多重。。。
明白吗?

我也没有穿过。。。你穿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4-3-2009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繁 于 4-3-2009 12:57 PM 发表

我也没有穿过。。。你穿过吗???

七龙珠的t-shirt算不算是龙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07: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swong 于 4-3-2009 05:43 PM 发表

七龙珠的t-shirt算不算是龙袍?


这个问题显示你极度幼稚
原来aspirasi栽培你这种“人才”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3-2009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事不对人。

从学生运动的发帖看来,并非无的放矢。而且学生代表去外面享受已不算是秘密了,所以证据与否,我觉得已经不重要。

对我来说,我看的是事,而非人。只觉得大家应该针对事发言,而非注重于人身攻击。再者,学生运动的帖子是在为学生的利益说话,所以更加没必要攻击他。

在此呼吁大家请针对主题发言,不要模糊主题,通过人身攻击,来企图维护学生代表。学生代表是选出来为大家服务的,面对责难和怀疑,是无可厚非的。这样看不开的话,学生代表可以辞职,另选贤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3-2009 03: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4-3-2009 07:52 PM 发表


这个问题显示你极度幼稚
原来aspirasi栽培你这种“人才”的

你在这里的回帖显示你的无耻
原来gmukm再陪你这种废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3-2009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swong 于 4-3-2009 05:43 PM 发表

七龙珠的t-shirt算不算是龙袍?

有龙的话应该算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3-2009 1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冢英吉 于 4-3-2009 08:54 PM 发表
对事不对人。

从学生运动的发帖看来,并非无的放矢。而且学生代表去外面享受已不算是秘密了,所以证据与否,我觉得已经不重要。

对我来说,我看的是事,而非人。只觉得大家应该针对事发言,而非注重于人身攻击。再者,学生运动的帖子是在为学生的利益说话,所以更加没必要攻击他。

在此呼吁大家请针对主题发言,不要模糊主题,通过人身攻击,来企图维护学生代表。学生代表是选出来为大家服务的,面对责难和怀疑,是无可厚非的。这样看不开的话,学生代表可以辞职,另选贤能。

首先,我不否认你的看法,对事不对人。但是首先首要的条件是他必须要懂得尊敬别人,态度要好。从一开始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好好的和他讨论,并且期望它能够改变自己的态度和说话。然而,他让我看到他并不是有心要讨论,而是每每扭曲人家意思,张冠李代,乱扣帽子,甚至是乱骂人。人的容忍度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真心想讨论的话,没有人会拒绝他,也会好好的和他讨论的。你看看henrysoon的帖子,那样的子才叫讨论,可是你在看看学生运动。你这样就会明白为什么两个不同的人叫同样的课题差别待遇会那么大。

我不否认他的发帖某些事有所根据的,但是并不代表全部。以我在大学所了解的,其实依然有许多她也是道听途说,甚至只是乱加罪名而已。在我跟他提出来讨论的时候,他每次就是断章取义扭曲我的意思,来混淆视听。试问一个根本就不愿意和我们讨论的人,要如何对事不对人的讨论??更何况讲到对视不对人,我想你应该讲学生运动才对,自己去看看他所开的帖子甚至是回复,无不是人身攻击。

学生代表是选出来为大家服务的,面对责难和怀疑,是无可厚非的。所以从来也没有人说过就算学生代表做的不好就不能提出来讲。看看在之前的帖子,说到学生代表的不是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反驳他,我反驳的只是他里面说得不对的东西。

你的这个帖子应该是开个学生运动看,不是给我们看。所谓的人身攻击,混淆视听,模糊主题,全都是学生运动的强项。坦白说,我对他的容忍度已经接近底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3-2009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冢英吉 于 4-3-2009 08:54 PM 发表
对事不对人。

从学生运动的发帖看来,并非无的放矢。而且学生代表去外面享受已不算是秘密了,所以证据与否,我觉得已经不重要。

对我来说,我看的是事,而非人。只觉得大家应该针对事发言,而非注重于人身攻击 ...

无可否认,有些学生运动的论点,的确是学生代表的弱处。
但是当我们再看看他的出发点,无非只有两个,第一为了个人议程。为何我这样说,这里的人都知道他是分身。谁的分身不必言明。得不到的东西未必就要毁灭它!一个人回帖的方式再细心也都会露出马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心里明白!第二,无聊!纯粹为了攻击而攻击,为了反驳而反驳。一回答不到人家的论点,就用转移视线的方式 ,乱乱放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3-2009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繁 于 5-3-2009 11:06 AM 发表

有龙的话应该算是。。。。
那么我也是穿龙袍了!!!
我的衣服上有“泡泡龙”。。。
还有“李小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6-3-2009 0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4# 萧繁 的帖子

你们不满意他,可以向他抗议,或其他的管道。别忘了,管道,一直以来是你们很强调的。
反驳和人身攻击是两回事,请不要搞混了。骂战延续到最后,主题都被模糊掉了。在这点头上,我个人觉得就过分了。况且,爬回去看的时候,我觉得虽然他说话略嫌不成熟了点之外,其他的,我觉得你们在妖魔化他人上,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主题到最后,都变成了楼主的缺点楼。那,就因为他个人的缺点,就掩盖掉了主题,还是主题是大家不想去讨论的呢?他本身有缺点,就不能批评别人的不足,提出个人意见?
到最后,我只发觉大家都在抹杀他发言的权利。因为主题被大家换掉了,变成声讨大楼了。他的声音被掩盖了,那是事实。
至于主题事情的真实性,大家压根儿不想去查究,只是挑战拿出证据。若按照这样的惯例和逻辑,我觉得即使有证据,那肯定会有人以证据的出处来声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了,甚至是道德问题。
你们可以说我异想天开,无的放矢。但我在这里看了这么长的日子,国大论坛就是这样的一个论坛。不是侮辱,也不是诬蔑人。这是看得到的。骗不了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冢英吉 于 6-3-2009 02:05 AM 发表
你们不满意他,可以向他抗议,或其他的管道。别忘了,管道,一直以来是你们很强调的。
反驳和人身攻击是两回事,请不要搞混了。骂战延续到最后,主题都被模糊掉了。在这点头上,我个人觉得就过分了。况且,爬回去看的时候,我觉得虽然他说话略嫌不成熟了点之外,其他的,我觉得你们在妖魔化他人上,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主题到最后,都变成了楼主的缺点楼。那,就因为他个人的缺点,就掩盖掉了主题,还是主题是大家不想去讨论的呢?他本身有缺点,就不能批评别人的不足,提出个人意见?
到最后,我只发觉大家都在抹杀他发言的权利。因为主题被大家换掉了,变成声讨大楼了。他的声音被掩盖了,那是事实。
至于主题事情的真实性,大家压根儿不想去查究,只是挑战拿出证据。若按照这样的惯例和逻辑,我觉得即使有证据,那肯定会有人以证据的出处来声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了,甚至是道德问题。
你们可以说我异想天开,无的放矢。但我在这里看了这么长的日子,国大论坛就是这样的一个论坛。不是侮辱,也不是诬蔑人。这是看得到的。骗不了人。

对!不满可以的抗议,也可以来佳礼论坛里面发表,或者是其他的管道。但是首要的条件是,自己的语气和态度还有心态。这个从一开始讨论类似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就已经强调和说明了。如果自己不能好好的调节和控制自己,就不能够怪人家到最后忍受不住的时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二点,我赞同你的看法,反驳和人身攻击是两回事。且看看从一开始开帖子到现在,每一个帖子里面的话,还有他本人的回复,算是人身攻击还是反驳。不比我说,看官自有分晓。我坦白承认,到如今我回他的帖子在某种程度上也带有攻击的性质存在,但就算如此其一我从来都是和他正面交锋,鲜少耍太极。其二,人的容忍度有限,从开始到如今每每提出劝导甚至警告都没有改变甚至变本加厉。既然软的不行,我又何必再和他客气?也许你不赞同,但这是我的做法。我的确已经到了容忍的极限。

第三,每个开帖的人在发言中都是有缺点,问题是他能不能注意和改进但别人一直劝告和警告的时候。就好像神皇一样,一开始进来的时候也是搞到怨声四起,惹人讨厌,但是没有人声讨他,因为的确在劝告到警告他的确收敛和改进了不少。这里从来没有人会阻止你开帖讨论任何东西,只要在规则以内的,前提是他的态度语气等等。我常常说,一个人讨厌你是哪一个人的问题,两个人讨厌你也是那两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一大群人甚至所有人讨厌你,那么你就要好好看看自己出了什么问题了。所谓的我们的妖魔化,坦白说妖魔化能妖魔化到多少人?再者,没那个闲情雅致,因为他没有那个资格让我去妖魔化他。

第四,要如何证明事情的真实性?单凭一个人的言辞就能相信吗?不好意思,我不能,因为我觉得这种道听途说容易被摆去错误的方向。警察查案讲求证据,法官审案也讲求证据。不是挑战要拿出证据,而是如果要让我信服的话,至少你也要拿出些东西证明,可能是物证也可能是人证,至少我会认为他依然有可信度。如果说要求证据要求证明也是错误的话,也算是种挑战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少还需要警察还需要法官还需要这样的审法制度来干什么?对,如果按照你说的惯例和逻辑,即使有证据,也会有人以证据的出处来声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可信性,甚至是道德问题。但这也只是一种为了证明证据的可信度而已。如果角度换作是你被攻击,你要求证据的时候,对方提出证据你也是会去探究证据的出处等等吧!

我明白你的苦心,但是如果对于学生运动的话,问题依然会去讨论,但是如果说要我们对他客气的话,首先请先要求他控制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皇 于 5-3-2009 10:36 PM 发表
那么我也是穿龙袍了!!!
我的衣服上有“泡泡龙”。。。
还有“李小龙”。。。

我都没有穿过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07: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 萧繁 的帖子

对于你,我的意见还算少,没什么。对其他的网友虽然意见很多,但不提也罢。
国大的宵小网友太多,总会挑软的来吃。面对一些外来网友,不是群起而攻之,就是以开玩笑的态度打发。根本不愿意和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网友交流,也缺乏诚意。愿意真正面对、讨论问题的人真的很少。
希望在我还在玩cari的年头,能看到国大网友素质的提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欢乐校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31-12-2025 09:50 PM , Processed in 0.141728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