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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8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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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8 1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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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oongmy 于 22-12-2008 10:34 PM 发表 ![](http://cforum5.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你们以前开个什么革命党闹出大件事,超版有讲不可以再有什么党派。。。
论坛社区里比较松,你们聊天灌水我们都闭一只眼;现在聊到开党派就是不可以。。。
论坛聊天不要分什么盟主,师傅之类的称呼,大家都是开开心心聊天;而不是分高低级聊天区别。。。。
并没有讨厌革命党,事情已经过去了;所以你们所开的帖有任何关于到门派一律警告或扣分。。。
可以用另一個角度去看黨派之事嗎?我認為你們班主或超班都先入為主,其實在網社里的黨派都是一個名稱,都是聯系大家的一個聚點,但你們就想到我們是一定要搞事破坏的。
我們在這些貼里面談天有什麼錯?這只是個話題,我們也是很開心的聊天,並沒有真正的威脅其他網友啊?
超版定下的東西就要硬硬跟嗎?這太不理智了,我們談天談到盟主什麼的,並沒有去傷害人或強逼人們跟隨我們進黨或進派,大家都是順著這課題而在談天,這有影響到誰嗎?
告訴你,我們講什麼盟主師父黨主,其實參我們一起的網友就真的跟隨嗎?答案是“不”
他們都有自己獨立的個性,並沒有真正照著我們之中的吩咐做事。
得罪的說一句,分等級的不是我們,我們這些平民有何權力去分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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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8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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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2-12-2008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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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难想象两个不同的事件要扯进来说!!!根本就是两回事!!
我们已经很清楚不会再去搞什么党派,那个武林大会有做过什么党派出来吗??
要也不用等到现在才来搞啦!!!
我开贴是要了解到底不雅字眼的处罚手法定义在那里,而不时听你细说当年!!!
重点是你现在只是越描越黑,也越描越远!!!!!
主要问题都没给予正确答复,带我们绕了不知多少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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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8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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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2-12-2008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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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波羅豬豬 于 22-12-2008 10:50 PM 发表 ![](http://cforum5.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用另一個角度去看黨派之事嗎?我認為你們班主或超班都先入為主,其實在網社里的黨派都是一個名稱,都是聯系大家的一個聚點,但你們就想到我們是一定要搞事破坏的。
我們在這些貼里面談天有什麼錯?這只是個 ...
如果做事不能分出主客观,以后很难处理更重大的事件,更何况目前这宗琐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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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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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8: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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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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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暂休好吗?稍安勿躁
事情发展到如今已呈上“ 内阁”
定夺后会给予交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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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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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完了这5页,还有看了楼主所给予的链接后,即使俺不认识汝等几位。也不清楚汝等的过节,但对于问题的纠结俺大概已心里有数了。
首先俺先对楼主的投诉说几句话:
汝在一楼说yoongmy版主包庇朋友与持双重标准,对yoongmy扣汝朋友的粗口分数却对『朋党』的不雅文字视若无睹。在这里俺其实很想问:
从691帖子开始某网友也有耻骂版主,但都没见他采取任何行动,到后来的710#承认自己灌水
而713#到727的帖子也是涉及人身攻击,都不见他采取应有的行动,朋党的关系吧....
俺看了楼主所示的帖子,发现最应该受到对付的是以下#715的内容:
夾周不时队立春屎忽...........................................................
这个『爆菊花』的色情意识词语,对使用小学标准的cari来说明显已经是触犯版规了,应受到版主的惩罚。
但是除此之外,俺就已经找不到有啥字语是有触犯版规的了。比如楼主贴出的那『人妖』图片。『人妖/阿呱』这词虽带有贬义,但因为并非粗俗的词语,所以如果单纯只是用作与熟识的朋友开玩笑的交谈,并无不妥。例如俺的网友圈子里就有位外号叫『人渣橙』的朋友,如果俺在帖子里叫他『人渣』而遭到人身攻击对付的话,那俺岂不是很无辜?当然,除非那位被lapchoong称作『人妖』的网友并非与他们的聊天圈子非常友好的话,那么楼主可以等那位网友报告投诉lapchoong对他人身攻击。
至于脏话签名方面,的确应该受到对付,但签名并不只存在于霹雳论坛。俺的意思是,如果那位lapchoong网友跑到jizha区发帖,那里的帖子被网友当作『证据』来投诉jizha版主办事不力。请问这做法合理吗?面对有问题的签名内容,投诉者应该报告给超版以上的管理层才对。不过俺虽然这样说,却不代表yoongmy无需负起责任。汝既然跟lapchoong他们是一伙的(不是俺说的,是投诉一方指明的),就理应该本着一位版主的责任来督促汝的朋友。当然如果汝用『抱歉我没有注意签名内容的习惯』或其他理由来推搪的话,这也没关系,俺只会说汝仍旧未有身为一名合格版主的敏感度而已。
还有『灌水的定义』,俺貌似在爬帖时看到有人说yoongmy准许朋友灌水,却针对汝等的话。好吧俺承认俺没有仔细了解汝等两方人灌水的地方在哪儿。但如果『yoongmy一伙』(暂且这样称呼算了)的灌水位置是楼主所列出的这个链接的话……
http://cforum5.cari.com.my/viewt ... age%3D2&page=28
主题已经很明确的写明『霹雳cari私人无限聊天会员之第109集』,意思是用来聊天用的主题。在符合『聊天』的前提之下,『聊天』跟『灌水』的差异其实早已没啥意义了(虽然也不一定是这样,不过这是题外话)。所以当yoongmy说他『灌水』时,是在容许『灌水』的主题内发言的。这种论坛聊天区的权限,不应该被汝等用作指控他『禁止别人灌水,自己却在大方灌水』的筹码。
最后,关于版主写错字被汝等用来作文章的事,俺只能说这种行为很不成熟。请问汝等这些大力『冲』了5页的网友敢承认里内所发的帖子完全没有错别字,完全没有语病吗?就连俺现在也不敢担保上面的段落内没有错字。所以版主写错字又如何了?难道偶尔打错字就没资格当版主了吗?如果真有这种论坛的话俺倒想见识见识,当然见识完毕后就别想俺再去那种脑残论坛了。希望投诉的网友们请理性思考,不要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然当处理问题的疑难版主看到这些『伟伦』时会稍微『偏袒』被投诉的版主就不好了。
另外to yoongmy版主,不要以为俺是挺汝的。若单以此问题看汝可能并没有很明显的错误。但是汝的管理作风却压根儿不像位版主应有的态度。首先在短消息中把网友的疑问推去疑难杂症已经很不应该了。一位负责任的版主,理应尽可能地把会员与自身之间的矛盾与误会撇除,而不是把事情闹大让疑难版主捡烂滩,甚至把以前的事也扯進來。或许汝可以说自己管理经验不足,但不通过与会员交流,反倒让彼此间的误会越来越深的话,俺不觉得汝即使当上正式版主后还会做得开心。
佳礼有定版主不可以灌水。。。
何况才那么几帖。。。
原来『才那么几帖』就是汝不认为自己有错的主张?呵呵……楼主对不起啊……请无视掉俺第五段的话吧,因为连实习版主自己也觉得『才那么几帖』的灌水是没有错的,那么以后汝等也可以用『才那么几句粗口』来脱罪了。![](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那位网友要删帖又没有报告版主,那知道他喜欢又换主题;我不是做了罪人。。。
加上有意删主题还继续灌水,这样叫有意删帖。。。
作为一位版主,当面对这种小问题可以有很多合理的解释。但是汝这种连咨詢的行动亦欠缺,看到几样东西就好像事不关己般的心态……汝真的……
結論來說,樓主等人的投訴雖然有不少都是不成立。但yoongmy版主的處理手法也好不了多少。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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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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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3-12-2008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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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于版主写错字被汝等用来作文章的事,俺只能说这种行为很不成熟。请问汝等这些大力『冲』了5页的网友敢承认里内所发的帖子完全没有错别字,完全没有语病吗?就连俺现在也不敢担保上面的段落内没有错字。所以版主写错字又如何了?难道偶尔打错字就没资格当版主了吗?如果真有这种论坛的话俺倒想见识见识,当然见识完毕后就别想俺再去那种脑残论坛了。希望投诉的网友们请理性思考,不要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然当处理问题的疑难版主看到这些『伟伦』时会稍微『偏袒』被投诉的版主就不好了。
我们并不是针对错字而大费周章,当然你的长篇伟论也难免会有错别字,我也何尝不是.......
相对的,如果他的帖子类似你酱长篇,错别字已不是一个我们要讨论的话题......
如果只在两句不到20字的帖子中还拥有不止一个错别字,这就要视乎他是否有没有用心去写好这么精短的句子了.....
不过也是感谢你对这起事件的分析,可能你不大了解当中的来龙去脉,所以只能当作局外人来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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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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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0# 小黑哥 的帖子
嘛嘛,所謂的紛爭,其實大都是一方面不理解另一方面,然后進而產生種種的負面影響。所以只要放下成見客觀看待事情,汝等就會發現其實自己之前一直討厭的人是很可愛的。=w=+
汝說的短短一兩句不應錯那么多字可能也有道理,不過也不是其他錯字多的版主也就一定是Benz Break(辦事不力)。不過這只是小事情,所以還是算了。=w=
俺的確只是個局外人,所以只能單純根據問題分析。最重要的還是調解汝等之間的矛盾,這個工作就該交給疑難斑竹來操心了。
不過解決矛盾的前提是,yoongmy實習版主應先改善自己的管理手法和態度。=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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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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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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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一下 楼上的 不要扯开话题 要关与不关 在位久的版主自会决定,,,,请你去看看这贴所投诉的话题再来发言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3shakehead.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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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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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霹州佳禮的網友,都知道以上說話的那位迪神兄,就是YOONGMY口中大事件,引發雙方口舌之爭的其中一位重要性人物。
他目前扯開話題叫實習班主關閉所有灌水貼,我並不認同,因為其實灌水與聊天可說是不可分割了,其涵義也趨向類同。
我在此想提醒一下這位迪神兄,其實誰也沒有權力關閉所有的聊天灌水貼。
最起碼,要獲得網民的同意,如果不是,就是一件很傷害網民感受的一件事。
我相信,目前的超班或班主是理智及成熟的,並不會接受或實行這種沒有建設及毫無意義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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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3: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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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5: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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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想不到YOONGMY做实习版主了.......
很少回去霹雳版了......感觉很俗气.
现在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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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2008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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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各位,由于刚过佳节,呵呵。。所以不大有时间上来总结。
我稍后会上来做个总结。不好意思花了各位那么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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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1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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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里的班主~~對此事有了結果嗎?![](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hocked.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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