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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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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三弄
一弄、香阁掩
等待,她又在等待了。这么多年来她守着这阴冷的古墓,从一个妙龄少女等到了如今的芳华将逝,心渐渐在等待中麻木、冷却,然而等待还在继续。她等的是一个叫柳折眉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还有其他许多荣耀的称号,诸如大侠柳折眉、天下第一高手柳折眉、古墓掌门柳折眉……然而在她心中,自始至终等的只是一个男人——那个她愿倾尽所有生死相随的男人,她的夫呵……只是这个男人恰好有个天下闻名的名字而已。
终于,墓口的石门缓缓升起,一袭白衣翩然而至,映衬着刺眼的阳光,远远地,给人一种不真切的感觉。叹了口气,她低喃:“你回来了。”是陈述,不是询问,如同多年来的每次对话一样,她的低喃只是一种确认,代表着这一轮的等待即将结束。
“是的,我回来了。”他颔首。
“哦……”声音空空荡荡的,四散在空气里,产生一种窒息的感觉。
半晌,她转身,率先打破这沉寂。“我去命人给你打水洗尘。”
“非嫣”,他伸手试图挽住她,却被她轻巧闪过。伸出的手停顿在半空中,渐握成拳直至僵硬。终于,千言万语化作一声低低的叹息,“你还待我如何?”
她身形一颤,喃喃吟出一句话,声音几不可闻,他却听的分明: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寒意,直逼脚底。
闺房,镜台。她在梳妆,纤纤十指顺着柔长青丝有意无意的梳着,别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慵懒。微一敛眉,她抬眼注视镜中女子,低沉的笑声缓缓自樱唇溢出。非嫣,非嫣……娘亲当年果真没有起错名字。无色无相,不柔不媚,与那些名花倾国相比,她不过一介平凡女子耳。
放下黄杨梳,无视首饰盒中的满目玲琅,她习惯性地拾起一支黄金凤头钗挽了个简单的发式。这黄金凤头钗是当年他为她亲手挽上的,多年来他送她的珍奇衣饰不知凡几她的头上却始终只挽着这支金钗。
忆起当年,她不由心头一沉。当年……当年他也叫柳折眉,却不是大侠柳折眉,更不是天下第一高手柳折眉。只是一介平凡男子柳折眉,有着一个同是平凡身的未婚妻战非嫣。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居;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青梅竹马的感情,他待她如兄、如父,却又不仅止于此,他是她唯一的至亲、知己、更是她未来的夫。春乍起,他带她至百花谷赏那满圆春色;立夏至,他携她畅游西域把酒言欢;秋风里,他引她共赴峨眉金顶赏那日出奇观;冬雪飘,他拥她于雪山深处玩雪打猎。她嗜书如命,他便不辞辛劳多番造访南帝隐所为她求来满室书画;她体弱畏寒,他不顾性命死闯剑冢洞窟为她打得成车狐皮制成狐袍暖身,一时神仙眷侣,羡煞多少江湖豪杰。
那时他们虽然贫寒,却尤胜世间大半富人;那时他虽然武功平平,却安然置身于江湖之外,远离名利是非之中。那时他有一颗温暖的心,每每笑来,眼如新月,温柔似水。常教她不自觉地瞧地痴了,忘了今昔是何年。
转变,源于她的受袭。那晚,满月如弓,万物俱寂。他们正自林间漫步而归,忽地自斜里冲出一群抢匪挥刀便砍,为的只是她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狐袍。那晚,他与她虽近在咫尺,却无力护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血红长刃砍在她柔软的身躯上,扎进他心里。早知他的深情会害她至此,他宁愿亲手毁了它!紧拥着她咳血不止的娇躯,他恨极长笑,那笑容首次失了温度,眸光如刀。那晚,他泣血而誓:他要这天再挡不住他复仇的火焰,他要这地再阻不了他护她的心,要这世人再伤不了她分毫,要天下霸权尽归他手。惟有霸权在握,才能真正保有他心爱的女子平安。
那晚的转变造就了今日的柳折眉。没有人知道这份荣耀的背后隐藏了多少他的血和汗。一路行来,唯她长伴他左右,这点点滴滴她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然而她无法也无力阻止他的脚步,他所做的一切皆是因着一颗爱她的心。她待如何?她又能何?……所以,她只能等待,在等待中用心体会他的付出,感受他的深情;也在等待中日益寂寞,逐渐老去……
二弄、月西沉
她又在吟诗了,这些年来她的寂寞他不是不知,只是心系着霸权的他无暇顾及她的心情。他甚至努力抑制自己的关怀,怕的是短暂的温情过后她得到的会是更多的寂寞。而今中原五城即将兼并,到那时他霸业已成,她要多少的时间和感情他都会给她。
可是这莫名的心悸又是为何?是的,他怕,怕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她的忍耐已过了极限,怕到头来他所做的一切努力反而让他失去她。
她不知道当她用淡然的语气迎接他的归来,当她毫无眷恋的看着那些他为她而赢得的种种荣耀时,他眼底的失落有多深,那浓浓的苦涩几乎淹没了他。多少个夜晚他抚剑自问,当年的选择是否错了?答案:无解。然而逝者已矣,前尘过往既已无法回头,他能做的只是照着既定的道路一直走下去。他没的选择,她亦然。是对是错,就留给苍天去决定吧!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不能羞。纵被无情弃,一生休。”
远远的女声自她房中传来,低低柔柔,煞是好听。他不由微微一笑,忆起了当年。当年……当年她便是以一曲满庭芳吸引了他的注意,在众多同门中独得他的疼宠。那时她才多大呢?尚不足七岁吧,瘦瘦小小的,却已满腹经纶,辩才无碍了。自小她便不爱练功,总向往着闲云野鹤的生活。然而他们这些江湖中人一朝入了江湖,那刀口舔血的日子又岂是能轻易摆脱的了的?罢了,她既爱清闲他便代她挑起担子,杀戮的罪孽就由他一并承担吧。至少保有她的纯真,至少他们中还有她的手是干净的。
那年百花谷内她背着他偷偷向莲花池许的愿他不是不知道,那许愿的纸船教他给拾了起来,至今还藏在他的暗阁中。纸上只有四个字:天下太平。她的愿望便是他的心愿,她要天下太平他便给她一个没有纷争的太平盛世。非嫣,非嫣……他心爱的女子呵,他用尽生命去守护的小女子呵,霸权只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他的心一如当初,始终只有一个她呵…
她可能谅解?她可会体会他的苦衷?
月西沉,人无眠。
三弄、烟云散
花烛,喜堂。寒暄的木屋内除了身着大红吉服的新娘和被邀来观礼的两位客人外再无其他——包括本应是主人之一的新郎。
寒气随着夜色的深入益加浓厚,人影,依旧不动如山。几近破晓之时,蓝衫男子终于忍竣不住:“小妹,死心吧。他既已有心负你,怕是不会来了。这约定,不守也罢!”
新娘恍若未闻,昏黄的烛光映照在她孤高的脸上益发显得清冷。纤细的身骨、凉唇、凤眼、柳眉,自然而然产生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
蓝衫男子叹了口气,仍不肯放弃劝说:“我知这话你听不进,咱们虽自小一块长大,我疼你尤胜亲妹,然而你心中始终未曾把我们真正当作亲人。你天性淡然,红尘俗事皆不入你眼,这世间唯一能长驻你心的怕是只有他了吧。今日若非需人见证,我们这两位兄长怕是连你的大婚也不得知晓。然而既以你的兄长自居了一辈子,又怎忍见你这般痴心任人欺了而不加以劝阻?醒醒吧~~~”
眼波流转间,她欲语未语。一袭狐袍暮地盖住她单薄的身子,她回首,望向那始终不发一语的冷峻身影,眸里闪过一丝感激。他的意思他们都懂:她要等,他便陪她一直等下去。蓝衫男子缓缓扫了两人一眼,终于不再言语。
破晓时分,木门被一阵轻柔的掌风劈开。她抬眼,凝视屋外的男子,衣襟翩然,白衣胜雪。缓缓,缓缓,她移开目光,笑声肆无忌惮得自朱唇溢出。那笑,远远传遍了整座山峦,震落一池清莲。
白衣男子长身而立,双眸紧锁眼前女子,任那强劲的真气冲击四肢八脉而不自知。半晌,笑声渐渐止住,她气虚地靠在神案旁,合上眼睑,不再瞧他,“你走吧。”
他胸中痛楚已极,却无力为自己辩驳,只是站在雪中,任那皑皑白雪掩没了鼻眼。暮地,雪地之中闪过一抹蓝影,一掌袭向他胸前。鲜血,瞬间染红了屋前的白雪。这一掌已伤及心脉,他无意疗伤,任那鲜血泊泊地流出,这一掌是他应得的。
蓝衫男子不敢置信的瞪着自己的双掌,他居然得手了。心知是那男人有心不加抵挡,然心中之怒怎也压不下。他厉声质问:“当年你是如何在咱们面前指天立誓的,咱们才容你带走了她。今日你竟这般负她?”
他定定地注视着眼前护妹心切的男子,心中有愧却始终不悔,过往种种一一掠过眼前。沉吟一声,他坦然开口:“当日我曾言道:我柳折眉此生定不负非嫣深情。他日我霸权在握,定当在天下英雄面前迎娶非嫣。我要天下皆知我柳折眉有妻名曰‘战非嫣’,我要她一生笑颜常开不败。”
“你可曾做到……”
“够了,三哥!这是我与他的恩怨,原与战家无关。”
战天蓝诧异得看着么妹,她长成至尽从未唤过他一声三哥,今日破格开口便是有心求他。但却是为眼前男子,他不值得呵,不值!然终究是为她最后一句话的无情所伤,她依然不视自己为战家人。他怒极长啸,“好极好极,是我战三多管闲事!今日之后,你二人之事再与我无关!”言闭长身而去。这一走,便是允诺了再不为难于他。
“你伤了他,”暗哑的男声出自始终旁观的青衣男子。
“大哥!”她睁眼,强忍的伤痛在至亲面前一览无余。战青张开双臂默然将她揽入怀中。
“日后无论你身在何方,只要累了乏了,战家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她哽咽,知他护她的心尤在天蓝之上。当年若非大哥,她仍是京城郊外的小小孤女,是大哥领她回家,给她冠上了自身的姓氏;是大哥散尽千金,将她先天不足的身骨调理得一如常人;亦是大哥给了她人世间的第一份亲情。这种种恩情她怕是穷尽一生也还不了了吧,她又怎忍再见大哥为她伤神。抬起头,用力扯出一抹笑颜,她轻允,“大哥放心,战家的人决不轻生!”
心中一紧,凌厉的目光直扫那个俨然已是天下至尊的男人,“当年的承诺非是向着非嫣一人所作,而是向着整个战家的。这笔债,战家定当讨回!”忧心地再看了眼怀中的么妹,他低叹:“大哥走了,你多保重!”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归,人空瘦。泪痕红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辅一睁眼,他便听到她在吟诗。那日战青走后,他因伤重陷入昏迷。生死之际,是她救了他,她终是对他有情。
苦涩一笑,他低唤屋外女子,“非嫣……我非是有心负你……你可能体谅我的苦衷?”门外无语,他黯然的眸子闪过一丝期盼。
“……你心中不舍于我,然你更不舍霸权和荣耀。非嫣……早已不是你心中最重之物。既已如此,强求何用?”那日,他一身白衣而来她便明了霸权与她之间他终是选了前者。古墓中人若要成亲须心爱之甘愿为其而死一次。
他非是怕死,只是古墓武功怪异,但凡修习上乘武功者需终生守身如玉。他怕的是难在武功上有所突破,怕这无敌天下的神功终有被人超越的一天,怕……霸权不保。
他早已非昔日那个灵鹫山上为她折花吹箫的痴心男子,他的心已非她的了。两心知,两心知……呵呵……当日她随他叛离灵鹫来到这暗无天日的古墓,日日修习那泯灭情爱的情心寡欲术,求的,竟是今日的分离。
这几年他们相聚的日子屈指可数,然而他口称忙碌无法陪伴她的日子里却在外头哄着别的女子,大方地恣意挥霍他的温柔,只为了他的霸业。凡此种种,教她情何以堪?扫了眼身上饰物,巽风甲、贪狼镯、破军披风……物虽无价,又岂能拴住她绝望的心?这情,不要也罢!抽出护身软剑,寒硭一闪,满头青丝已齐肩而断。
他闻得剑鸣飞身赶至已是不及。木门外,梅树下,一地青丝落,断发如断情……
四目相顾,一片凄然。长久以来他为霸权倾尽所有,妄想借由外在的种种荣宠锁住他心上的烟,困住那飘渺的云。而今霸业已成,他却断了追逐烟云的羽翼。他终是失了她呵…
长久以来她弃家叛师,断绝过往种种,任自由的心围困于斗室之中,只为这一生一次的情。而今她的等待终于结束,却是以这种方式挣脱牢笼。心,早已麻木地不知疼痛为何物,只觉眼前一切可笑至极……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甜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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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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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铜香炉——桃花
我是一鼎古铜香炉。就置于那书生的书案上。
书生的书房不大,可是却窗明几净,白粉墙,小轩窗,窗纸是新换的,纤尘不染。壁上挂着几幅山水,是书生的手笔,算不得高明,倒也还耐看。这是书生的妻子挂上去的,使屋里不至洁净得过于寡淡的意思。房里的陈设也少,一案一榻,再加上一个书架,余下就没有什么家具了,所以倒显得很轩敞。
窗子是不常关的,它正对着庭院。院里植着一株垂柳,一株桃花。柳枝正由鹅黄转为新绿,在春风里千丝万缕的飘着,桃花也含了苞,一个个的浅粉的小球在枝头上随风起伏荡漾,就是不肯绽放开来。春日里的阳光是再鲜亮不过的,这两株树给它一照,那浅的绿,粉的红就直钻入人眼睛里去,心里也随着鲜亮起来。
书生的妻子每日都会来打扫。家中尽管清寒,还是请得起下人的,但这打扫书房的事,她都是自己来做。掸完桌几床椅扫完地,她都会取出香料来在我体内焚上。这时候,书生已经用完早膳,慢慢度将进来,与妻相视一笑,然后走到架边取出一本书来,坐到案边去读。这一读,往往要到晚上。其间用用午饭,再在榻上小眠一会。他的妻会不时过来送茶添香,书生就与她笑语几句,稍事歇息。
书生有点瘦弱,又加上长期伏案的关系,肺也不大好,稍染风寒就会咳嗽。他话不多,显得苍白而且安静,我踞于案上,看着他低垂的睫毛与翻动书页的白皙而纤长的手指,不由得叹息起来。天下有多少这样的书生,一面攻读,一面做着“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美梦,在浩如烟海的经典中耗尽了渺小无光的人生?
书生的妻并不算美丽,但是很奇怪,我很喜欢看着她。她的五官是平常而不易给人留下印象的,神情平和恬静,身子跟书生一样有点瘦弱,皮肤也白,但不似书生的苍白,是莹润而泛着点红晕,衣饰朴素干净,脸上也不施脂粉,越发显得一张脸的清淡。她的眉却是描过的。“都缘自有离恨,故画做远山长。”她的眉画得恰到好处,似有若无,正如春日含黛的远山。每天早上我安静地等着她打扫完来燃香。她的手温润白皙,指甲剪到齐根,触摸我的时候很轻柔。我是她在集市闲逛的时候买来的,正巧他们家原来的香炉被人偷走了。
书生家用的是檀香。一小勺檀香,在我体内温暖而馥郁地燃烧着,我舒服地望着自顶上升起的烟,先是平稳安静的一线,徐徐上升,然后突然晃动起来,绕成一团纠缠驳杂纷乱的丝与缕,然后再往上,消失。
按照人的算法,我应该有一百多岁了。这年龄在人来说是很稀罕的,可是对于太平年代的物件,就不算什么了。书生房里的家具,案上的砚台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年岁也都不小了,有的比我还老得多。按年龄,我只是个小辈。不过仔细想来,我也到过不少人家,经过了不少事,这算是比它们强罢?
“这桃花今年迟了呢!”书生的妻端着茶盅走进来,对书生笑道。
“是啊。”书生瞟了一眼窗外,答道。
“隔壁的宋姐姐还等着用桃花来做胭脂呢,她说我们家的桃花颜色那么鲜艳,正好用来做浅色的胭脂。”
书生依旧是淡淡的:“哦,是吗?”
他的妻于是不再多言,放下茶盅出去做她的家务。
天气真的暖起来了,舒服得催人困倦,连我顶上冒出的烟都显得懒洋洋的。院子里有几只蜜蜂嗡嗡地绕着那没开的花苞打转。
书生看了一回书,也觉得倦了起来,放下书,伸了个懒腰,眼睛不知不觉就看到那株桃花上,只觉得那颜色虽然乍看去是粉的,细打量时却微微漾出一点艳艳的红来,再加上那几只早到的蜜蜂陪衬,竟透出一股别样的风情。看着看着,他就有那么一点出神,不过很快自己就发觉了,不由得笑了起来,喃喃地吟道:“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极少看到书生这么悠闲,还念起了平日极少出口的闲诗。只怕是天气的缘故罢,阳光正好的春日,最是撩人情思的。他端着妻送来的茶,站在窗边看院子里的景色。院墙一角有他的妻子种下的花草,芍药月季之类,都还没开呢,只有小小的一株迎春,零星的黄色小花,竟也惹来了一只白粉蝶儿上下翻飞。一群麻雀攀在柳枝上絮语,蹦蹦跳跳,喧闹不已,突然又四散飞去,不见踪影。
书生饮茶观景,好不惬意。
“这桃花的确是迟了呢!”不一会,他自语道。
确实是迟了。这株桃花有些年头了,枝枝杈杈的遮住了小半个院子,往年这个时候它早就开花了,喷脂吐艳,像一大团红云一般,把整个院子都映红了,真算得上是一道景观。
一杯茶很快就见底了。书生似有些意犹未尽地放下了茶盅,走到案边坐下,又伸了一个懒腰,才拿起了书。这回不似先前的专注,有些心不在焉。才过了一会儿,他不经意的一抬头,竟像看见什么奇怪事物似的楞在那里。
我起先只觉得他的呼吸有点儿乱,时紧时慢的,平瘦的胸脯也起伏起来,后来我就发现他苍白的脸上竟浮起了红晕,好象血就要从那高耸的颧骨上,自那薄得透明的皮肤下喷涌出来一样,他眼睛里那灼然的光芒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像是垂死的人看到了活命的希望一般,一瞬不瞬的望着那扇窗子。
我奇怪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一个女子的半边脸。
确切的说不是半边脸,而是一弯眉梢和一小半脸颊。
可那是怎样的一弯眉梢,怎样的一小半脸颊啊!
那窗缘边露出的眉梢使得所有描绘美人眉毛的比喻都失了颜色——什么蛾眉柳叶远山都不足以形容那短短一梢的柔与亮,那浅浅的一钩,有着树梢挂着的新月的形状,有着雏鸦绒毛的颜色,只是一钩,就钩出了什么画师都画不出的眉眼盈盈的风情,钩出了瘦弱的书生最最猛烈的心跳。
像是静谧的湖面上荡漾的涟漪。
像是在和风中摆动的柔柯。
像是小鸟在蓝天下扇动的翅膀。
而那一小半脸颊,就连最轻最薄的花瓣也比不上它的柔嫩。若是这样的面颊微笑起来,那又有什么花朵能残留下半分颜色?
可怜的书生,竟像抵受不住这丽色的照耀发起热病来了一般,半晌说不出话。
“请问,你是哪位?”他终于开口了,声音颤抖,而且细小,不知是怕吓着窗外的人,还是怕吓着自己。
那女子不答话,依旧静静地站着。
书生鼓足了勇气,颤声道:“可是宋家嫂嫂?”
窗外的人一声轻笑,简直是说不出的好听——像是上等的琉璃碎裂,悬空的玉环相击,又像是一片羽毛,在你心上最痒的地方挠了一下。随着这声笑,那人面就不见了。
书生全身一震,跳了起来,不顾带倒了椅子,泼翻了砚台,冲到窗边。
却哪里还有人在?
我看着他失魂落魄地立在窗边,直到午膳时候。
他这一天的形容,也不必我多说了,午觉也不睡,只呆坐着,望着那窗子。他的妻问他话时,三句里答一句,只说自己累了,让她别扰他。
我觉出那女子的蹊跷,她绝不是隔壁宋家的主妇,那女人我见过了,哪里及得上这个女子万一?再说,又哪里会有女子一声不响地出现在陌生男子的窗外?今天的事多半不是什么好事。我隐隐有些不安。
向晚的时候,书生终于倦了,在榻上睡了一觉,醒来后人清醒很多,发觉自己竟缺了差不多一天的功课,于是吃了晚饭之后秉烛夜读,要补回这一天的功夫。
那女子来的时候,我是听到了声音的,是她身上环佩的丁冬。书生和我差不多同时听见了那声音,他抬头,于是看到了她站在桃花树下,长裙高髻,衣饰华贵。我活了一百多年了——不,应该是存在了一百多年了,还从没见过仙子或者说像是仙子的人物,可是我看见她的时候,我觉得我终于见识到了。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舞雪。”我听见书生喃喃地念,双眼闪烁,状若痴狂。
“你在掉什么书袋啊,呆子?”又是那如琉璃碎,玉环击的声音。她一步步走过来,月色罩在她身上的轻纱慢慢褪去,露出了令人不敢逼视的妩媚与鲜艳。我只觉得,就连号称才高八斗的陈思王恐怕也无法用他的笔来描绘出这一刻。
“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莫非你是从广寒宫里逃出来的?”书生此时再不似白天的笨口拙舌,做梦似地问道。
女子没有回答,只是一笑。
我曾说过,她的笑容足以令任何花朵失色,但亲眼看见的时候,我知道我错了,岂止花朵而已,她笑的时候,就连月亮都失了光彩。
“傻子,你不让我进去么?”
书生惊醒似的走去开门。
“算了,今天我就不进去了。”女子突然改变了主意,令书生楞在那里。
“我明天还会再来的。”她转身离去,临走对书生回眸,嫣然一笑。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我知道,书生自此,再无安宁之日。
那女子,是桃花妖啊!第二天,书生的妻替我添香时,我对着那株桃树,猛然省起。那妩媚的风韵,那浓艳的姿态,还有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不是桃花,又是什么?
那桃树顶着一树的花苞,亭亭玉立,看去全无异状。
我顶上烟雾缭绕,就像书生满脑的绮思。他今日对着的书都快给他盯穿了,却没翻过一页。这或许是他命定的劫数?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人的命运这东西,向来是会搞得我头痛的,即便我想明白了也没什么用,又说不出来——我只不过是个香炉而已。
门突然开了。书生狂热的目光投射过去,进来的却只是他的妻而已。青山淡水的眉眼,虽看着舒服,却少了那一股令人屏息的柔媚与娇艳。我在书生了脸上分明看到了失望。我知道,这失望很快会变为厌倦,再然后,就是憎恶了。天下男子的本性原就一样,多少红袖添香,笑语温言,都抵不过那倾国倾城的回眸一笑。即便是多年的结发夫妻,即便丈夫是熟读圣贤书的君子,都没有什么分别。
“以后我没叫你,你就不用进来。”
我早料到书生会这么说。
平和恬淡的表情里有了讶异与受伤的神色。但她没说什么,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真是可怜人。我望着她的背影想着。
桃花妖直到半夜才来。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桃花树下跳舞。长袖飞扬,舞姿迁翩,直看到书生以为她要乘风而去。他奔过去搂住她。我看着树下纠缠在一起的影子,想起白天看到的书生妻子的背影,不由得又叹息起来。
我看着他们进了书房。
书生为她解衣。我看着书生白皙而纤长的手指划过她如缎的长发,光洁的额,浅粉的颊,小巧的下巴,温润的脖颈,高耸的双峰,不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的双腿,细细的脚踝。她的肌肤如白玉般光洁,如花瓣般柔嫩温软。这不知修炼了多久,吸收了多少日月精华方幻化成的女体啊,是如此完美,毫无瑕疵,闪耀着蚀魂入骨的媚惑。
书生入魔了。他再不回房就寝,日日宿在书斋。桃花妖每晚都来,而书生的妻却渐渐地进不来了。每次不是吃了闭门羹,就是给书生喝骂出去,却又不能发作——书生说大比将至,他要日夜用功。做妻子的,怎可让些没紧要的事妨碍了丈夫的大好前程?
她不是感觉不到不对劲的,房子并不大,书斋里的夜夜春光,又能瞒得了谁?只可惜她太过柔弱顺从,不敢质问自己视为天一样的丈夫。况且她也从没见过那个女子,无凭无据,又能说什么?
到后来,书生连书房都不要她打扫了,家里唯一的一个下人自然也不让进来,案上和书架上不久就积了一层灰,而我,也有好久没派上用场了。
可这些书生都看不见。他的眼中只有那个艳质倾城柔媚入骨的桃花妖。白天他念着她等着她,他想着她红艳嫩泽的唇,那么香软,她如新生莲藕的双臂,那么温暖,她漆黑妖娆的青丝,更是纠缠的,如水的温柔……晚上他拥着她搂着她,只想把这稀世珍宝揉进自己身体里去。倘若此时天塌地陷,我敢打赌书生的脑子里也只会有那一张艳艳的桃花面,魂牵梦绕,一刻不息。
我听着他们夜夜的欢爱,女妖销魂的吟哦回荡在小小的书斋里,即使在她离去后都依旧在我耳边萦绕,令书生疯狂。这傻子,并不知道那夜夜躺在他身下让他热血沸腾的美丽女体只不过是一块老木头的幻象而已。
偶尔我看着那在榻上爱欲纠缠的两具光裸躯体,就会想,这样的狂情纵欢,于书生来说,是因为爱与痴,而于那花妖,又是为了什么呢?
不久我就知道了。书生渐渐变得枯瘦憔悴下来,他越来越孱弱,后来就不能行事了。花妖于是不再来。而自她出现到绝迹,不过半月。那树桃花在这半月里,始终不动声色地含着苞,未开一朵,但仔细看的时候,我发现那花苞的颜色竟慢慢地变深了。就连那个下人也曾在书房的窗下窃窃自语着那花的怪异。
书生自花妖消失之后,越发疯狂起来,整天不出书房的门,就在那斗室里打转,剧烈地咳嗽,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一般,原本苍白的脸上现出一抹妖异的红——肺痨病人的典型特征。但他不许任何人询问,他的妻很多次想进书斋,都被他发狂地推出门去。很快他就连站都站不稳了,无力地躺在榻上,只有一双眼闪闪发光不肯死心地注视着那扇对着庭院的窗子。
门被撞开了。是他的妻,身后还跟着一位郎中。
书生愤愤地怒视这两位不速之客,骛的,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站起来,抓住了案上的我。
我只觉得书生枯瘦冰冷的手指狠狠地抠在我身上,然后,随着一个摆动,我凌空飞起,向书生的妻子撞去。
我只是个香炉而已,是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的。
于是,我重重地撞上了她太阳穴,就在她若有若无地描过的如远山的黛眉的收梢处。
她哼都没哼一下,就倒下了。我也掉落到地上,洒了一地的香灰后,滚到了她的手边。
就是那双日日为我添香的手,温润白皙,指甲剪到齐根,触摸我的时候很轻柔。只是此时,它已经一点生气都没有了。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恍惚地看着满地的香灰,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想到这句诗,一点都不应景嘛。
她真的很可怜呢。
后来的事几句话就可以交代清楚。郎中和下人报了官,然后捕快过来了,到书房里看了垂死的书生,确实像郎中所说已经疯了,而且肺痨很重,没有几日可捱。这个样子没法弄到牢里去,于是派了个手下看着。走的时候他瞟了一下庭院,不经意地道:“怎么这个时候还有桃花?不过倒是开得挺好的。”
我一惊,去看时才发现那桃花果然开了。书生的妻死的时候,它还没开呢,一个时辰的工夫,所有的花苞都绽放开来了。
我从未看过那么美的桃花,那娇艳的颜色,把整个院子都映红了。整树的花都盛放开来,迎着阳光,仿佛朵朵都在笑着,颜色浓得像要滴下来一样。看去不单单是漂亮,简直是妖异。我不敢再看,那上面有书生的血呢。
那花开了很久,直到一个月后书生的死的时候,还没有半点要谢的意思。
书生死的时候,身上的肉全瘦干了,不成人形,枯槁如鸡爪的双手像是要抓住什么似的伸在空中,深陷下去的双眼已蒙上死灰的颜色,不再放出灼热的光芒,可是却呆滞而倔强地不肯闭上。
替书生料理后事的亲戚觉出了那树的怪异,请了个道士过来看。
道士很老,穿一件干净的灰布道袍,白胡子悠悠地垂在胸前。他看着那一树艳色逼人的绚烂花朵,淡淡地说道:“这是棵妖树,烧了吧。”
亲戚立即行动,邻里也来帮忙,不一会,树下就积满了柴草。
火点起来了,不一会,就熊熊燃烧起来,通红的火舌舔噬着那娇嫩的粉色花瓣,只一下,花朵就不见了,只剩下焦黑的枝干。我仿佛听到了惊呼声,然后是细细的哭泣和呻吟。
火一直烧了三天三夜。那棵树只剩了焦黑的一截,道士又叫人把剩下的部分连根掘出,烧了个干净。
我看着站在火旁的道士,微风吹起他的白胡子,掀起一角道袍,他看着桃树的残茎燃烧,表情平静。突然,他开口了,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站在另一边的书生的亲戚:“这桃树本来气数已尽,今年是不能开花的了,但它幻成女体去迷惑那书生,吸收他的精血,才得以开花。不过它太贪心,本只要一次就好,它却把书生折磨死了,自己也因为吸收太多人气弄得花期太长,让别人发现异常,引来杀身之祸,断送了千年的道行。唉,真是‘福祸无门,惟人自招’啊!书生为声色所迷,自己丧身还不要紧,还连累了发妻,当真可怜呢!”
后来,道士走了,亲戚也离去。人们听说这里闹妖怪,也不敢来住了,这庭院渐渐荒废下来。当初书生的妻种的花草早已被杂草给淹没,柳树也枯死了,一片凄凉景象。
我躺在杂草丛中,百无聊赖的望着天空。书生死了,书生的妻也死了,最后连桃花妖也死了,我认识的人全都死了,而我,被遗忘在这里。
突然,院墙上跳下来一个人,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子,一副无赖像。他在屋里搜寻一番,一无所获,失望之余,在角落里发现了我。
我被他捡了起来,擦拭几下,只听他悻悻地道:“这个多少能卖几个钱吧!”
我被他揣入怀中,带离了庭院。
我虽然不高兴,可是也没办法,我只是个香炉而已啊!
谁知道这一去,又会遇见些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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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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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 唇
两菜一汤,一盘红烧鱼头,一盘青菜,外加干菜虾汤。杨品坐在桌前非常满意的欣赏自己的杰作。特别是红烧鱼头,半个鱼脸被煎得香香的,再佐以姜葱料酒在锅里煮得汤汁浓稠,鱼头酥烂。
杨品忙毕,解下围裙,认真的坐在桌前,给自己斟了一杯黄酒。只抿了一小口,便迫不及待的拿起筷,低下头来靠着盘子,朝着盘中张大嘴的鱼头,轻轻地咬住了鱼唇。
有滋有味,质感弹力十足,这一小圈弯儿的嫩肉,被他如宝一般的含在嘴里,整块地扯咬了下来。入嘴里细细地咀嚼。
杨品,男,二十八岁,目前工商机关一小职员。因父母取名品,三个口,对于美食极其嗜好。并习得一手绝佳的厨艺。目前尚未成家。
他对于食物也分三六九等,平常肉食最美味莫过于鱼肚,鸭掌,猪手这类胶质蛋白最丰富集中的地方。而他另知唇舌亦是美味。只是这一小块地方,只消咀嚼几口便没了,那质感如绕梁之音,余韵犹在。杨品总叹万物之唇,只得这么一小口,但也因为这一小口,才能意犹未尽。他讨厌将唇舌这鲜美极品连同头壳儿一古脑的嚼烂,实在是暴殄天物。
最高兴的事,莫过于能就着黄酒吃些鸭舌或鱼唇,一个人慢慢的,也将时间消磨了过去。
单位有些热心人对于他单身的事很是操心,他却总是神秘莫测的笑笑,见过姑娘也有几个,却没一个相上。不见他为此烦恼,总是优哉游哉的,一下班就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烧饭。
一日晚他睡得正酣,突然听得有抖抖索索的声音,大惊之下开灯防卫。却在厨房看见一个衣衫佝偻的小姑娘,趴在案上贪食着他所剩下的饭菜。杨品所住的地方是旧式的平房,估计是窗门没关好,没招至猫狗偷食,却招来了这么一个乞丐姑娘。
他过去掰住她的肩,出人意料的瘦弱细小。她回过头来,目光可怜,他看见她咀嚼的嘴,突然心里一动。
多好看的嘴。
她是面黄肌瘦,可是一张嘴,却是这么的晶莹饱满,如同春天的第一朵桃花。
于是,杨品之后每天买的是两人份的菜,做的是两人份的饭。
他喜欢看她吃饭,那小嘴,不论埋入雪白的饭里,夹入青翠欲滴的菜叶,还是咬起油汪汪的红烧肉来,都是那么的好看,那么的晶莹可爱。
而她竟然也喜欢食唇,见鸭舌,鱼唇,便贪心起来,大口大口的吃个不停。那副大有抢的架势一下令杨品的嗜好被狂减六七分,吃起来不够更觉得饥渴。
他的工资是足以养他与她的,也足以天天吃鸭舌,天天吃鱼头。
但他见她的唇总是晃动,饱满,丰盈,鲜嫩欲滴,总是一张一合。
若是吃上一口不知多鲜美。他便想道,很快为自己这荒谬的想法吓了一跳。他于这个日益白胖的姑娘,却是毫无欲望的。或者说那欲望,全被吸引到那张唇上。
终于有天杨品神秘兮兮的拎回装着一个渗血的包裹。
里面是个已经发紫的死孩子。
一打开来,是把他与她都骇了一跳,但是对于肉质鲜美的那种传说向往,令杨品忍着心慌,速速的将之冲洗,大卸了八块,如同煲鸡汤一样,将之闷入锅里,炖得面目不清。
那小嘴,还是冤枉的张着。
上唇给他,丰满一点的下唇就让给了她。
是心慌,也心急,杨品甚至忘了照例要先抿口酒,再细细把品唇的鲜美。一口滑落入肚,之后已经记不起如何与她把这锅极品食之一空。只遗得桌上零星的几点碎骨,此孩子实在太嫩。
当晚,杨品睡在床上辗转不已。他一直费力在想自己的那口,滋味是如何。偏偏愈想不起来,愈觉得鲜美入骨,只是忘了咸淡,只知道那味道撩人,一下一下,口中若隐若现。恨得他巴不得爬起来,再寻一个来重新品过。
脑中刹那闪现那张美丽的唇。饱满得鲜嫩欲滴的唇,真想像对着樱桃一样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其味必是比那个死孩子还鲜美吧。
杨品着魔一样的起床,抖抖索索拿起桌上的水果刀。他太想吃了,太想品一口那生鲜红唇的味道,想像着这美丽的唇摆在洁白的盘子上,不要烹煮,这样会失去原有的色泽,只需拿点细盐,在上面撒一点点,便在这唇上熠熠发光,如同美丽的星光。四周佐些香菜的叶子,不要太多的装饰了,一切都是多余的。
他摸到她的床前。她的呼吸均匀,气息温香。一缕月光正巧打在她的脸上,他伸手去摸这梦寐以求的唇。
她悚然惊醒,夜色中的眼睛水光盈盈,她轻轻的低叫:“哥哥。”
他附上去将她的唇啜入,珠圆玉润,那女孩的手也轻轻的挽拢住他的脖子。
已经在他家住了有一个月,好饭好菜的招待。这或者是她的报恩方式,没有推却,只是舒展开来接受他。
杨品心里想道,我会好好的吃掉你的。
这一夜,不知过得怎地缠绵,杨品竟然突然被尖锐的疼痛刺醒。
一睁眼,天已蒙蒙亮。而脸上疼痛不已,还有东西在颊上缓慢的流动。
一抹脸,竟然是一手的血。
他突然疯了似的冲进洗手室。
“啊~~~~”惨叫声冲出小屋,直刺云霄。
镜前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唇红齿白的英俊男人。他的唇活生生的消失,伤口撕至两颊,只留得赤裸裸的两排粲然刺眼的血齿。
客厅里,饭桌靠墙的边上挂着的一幅画,画中的女子抽象模糊,唯独那晶莹的粉唇似笑非笑,嘴角边有丝忘记舐尽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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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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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家
夜深了。我走在大街上。四处张望。
大街上已经没人了。连车都几乎没有。而我偏偏在等出租车。否则我就没法回去了。家离这里很远。很偏僻。
我望着黑色的大街。昏黄的路灯还坚持在岗位上。我打了个冷战,赶忙跺了跺脚,天真凉。
突然前面的街角有一柱灯光射了过来。刺的我眼睛几乎都睁不开。果然是一辆出租车。我赶忙招手。车停了下来。
我走上前去:“我坐车。”
司机脸一皱,在车内灯光的照耀下,看着有点恐怖:“这么晚了,我家人可能还等着我呢。”
我赶紧陪着小心:“麻烦帮帮忙吧,这么晚了,你要是不拉我,我就回不了家了。您说是吧!我多给你钱。”
司机又皱了下眉头,说道:“好吧!”
我赶忙坐进车里。
司机把车启动,问道:“去哪里?”
我说:“××××。”
“那么偏僻的地方?”
“是的。”
车开动了。我靠在座位上,不禁有点犯困。不知不觉中,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迷茫中……我好像站在一条大街上,前面有一个白影闪出,好像还冲我招了招手。我茫然的走过去,那白影对我说:“你是要回家吗?”
我茫然的点头:“是的。”
白影道:“你放心吧。你该回家了。我会派人送你回去的。”
我更加茫然了:“我怎么回去?”
白影道:“你会坐车回去。”
脑袋猛一惊,我猛得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躺在车的后座。
我揉了揉脑袋,刚才的白影……好像是做梦。我拍了拍前面的司机一下:“师傅,这……”
司机回过了头:“有事么?”
我猛的一惊,忽然发现这司机很像一个人。
司机阴阴的笑了一声。回过头去,继续开车。
我脑袋有点木了,我努力的想这司机像谁……却总是想不起来,我看着外面的道路,终于还是想:算了。管他像谁。
我眼光无意的一扫,发现车座后面的玻璃前,有一份报纸,我无聊的拿起来。第一版面上的几个字蹦入眼帘:
本市著名企业家李云因车祸而死……
底下是照片。我看了一眼照片,不禁大惊,照片上的人正是司机!
我木然的坐在车座上。车内的空气仿佛冻住了。
我明白了。
我慢慢的问道:“司机师傅,你这是带我去哪里?”
司机慢慢的回过头,慢慢的说:“地府。”
我点了点头,看了看外面漆黑的一片:“你要带我回家,是吗?”
司机点头:“是的。”
漫长的道路……终于,眼前,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门。
司机慢慢的停住车:“到家了。”
我点了点头,和司机一起向门走去。
我开着出租车,慢慢的开过一个个冷冷的街头。前面赫然有一个黑影,在跺着脚,在雪地上站着。我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车开过去了。那人招手:“喂!停一下车!”
我停了下来。那人说:“去××多少钱?我回家。”
我说:“上车吧。”
那人上了车。我把车发动起来。往前开去。
我看了一眼后视镜,那人正在看报纸。我慢慢的问道:“有什么新闻吗?”
那人扶了扶眼睛:“有的。昨晚有一个青年,坐车回家时失事,与司机一起死于此次事故。”
“哦。”我答应了一声。猛踩了一下油门。
车如离弦之箭一样向前冲去。
大雪纷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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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0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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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衫如花
直到离去那一刻,我想桑姥姥说的是对的。当世间的女子,甘愿将一生交由一个男人支配,便自此变得被动。我不信,直到今日。
他说他爱我。我信了。
于是被动。
绮罗香
母亲姓魏,曹州人氏。缙绅园白墙黑瓦绿柳繁花,关不住城中纷纷细细传诵不息的美貌名声。自命风雅之徒更是赠了个“曹国夫人”的美号。闲暇时母亲常揽着我和堂妹道。你们姐妹都是天生的美人胎子。假以时日,不知会怎样的倾国倾城。
揽镜自照,我也知自己生就一副姣美容颜。堂妹年龄虽然尚稚,却也清丽不可方物。
我喜欢紫色到迷恋的地步,所有的衣衫裙裾皆是浅浅的紫。母亲也喜欢,平日里常着绛紫色锦袍,描了金色缠枝各式花卉。比起我身上的浅紫罗裙,更显雍容华贵。喜欢母亲如水的双眸,喜欢她挺秀的鼻梁,喜欢看她薄唇边不易察觉的优雅微笑。她是那样媚入骨髓的女子。
我有酷肖母亲的精致容颜,清纯明媚,只是少了母亲那绝代的凝重风华。我知道这是岁月在女子身上最珍贵的沉淀,急不来的。
堂妹独爱白色,常常一身素白绮罗。桑姥姥偶尔追着要她试穿其他的颜色,她总是拒绝。
桑姥姥是家中老仆,自我出生便在身边照顾,饮食起居无微不至。据说连母亲也是她看着长大的,而后我,而后玉版。对我们的疼爱绝不亚于母亲,她拉着我和堂妹的手苍老粗糙,不若母亲青葱十指的脂凝肤腻,却异常的温暖安全。
日子如水滑落,我和堂妹一天天长大了,除夕夜家宴上母亲让我们敬姥姥酒,耳酣酒热之际,姥姥一时激动便说,愿为姑娘们遮风避雨,挡尽伤害,只除了一种,老身无能为力。
母亲暗中使个阻止的眼色给姥姥,我看得清楚。玉版仍犹自懵懂。
姥姥指的伤害究竟是什么呢?那夜后的许多日子,十七岁的我一直思量,却始终无解。
年关一过,春天便快了。
蝶恋花
家中有打洛阳来的访客,说是对曹州牡丹慕名已久,早早来此请求借宿园中以待花开。家仆来报时,我和母亲正逗弄檐下那只红嘴绿鹦哥。母亲淡道,这样的痴人也是难得,就留他在园中住下吧。离我和姑娘们住的地方远着些,别扰了我们。仆人应声而去。
母亲继续用手中的玫瑰糕喂着鹦鹉,万事不萦于怀的淡然。
我却很好奇。
春天一日日近了,关于那年轻人的消息也一天天多了起来,家仆说他每日在园中对着尚未萌芽的牡丹花枝痴望,丫鬟可儿说他日日做诗咏怀牡丹已百余首,一日桑姥姥也偶然说起,说今年天气寒冷牡丹迟迟不见萌芽,他的盘缠已经所剩无几,前几日便已在典当随身的衣物了,仍苦苦支撑不舍得离去。
甘冒流离异乡的险,只为静待一朵花开,需要怎样眷恋和坚韧的心。
爱花成痴呵。我在心中轻轻地叹。
次日,园中的牡丹新绿一抹,芬芳初绽。可儿说他看见枝头第一个蓓蕾时,狂喜地象个孩子。
我不动声色地笑了。一片痴心,该得这样的回报。
我心中的花,含苞待放。藏得那么深,没人看得到。
眼儿媚
我要到园中走走,姥姥伴我同行。清晨的园中,一切都雾蒙蒙的,晨风清新潮湿。走得累了,拣块平坦的假山石,姥姥用帕子铺于石上,扶我坐下歇息片刻。
脚步声轻轻传来,侧首望去,我看见了他。那姓常的年轻人。蓝色长衫,形容清俊。
他望着牡丹枝头日渐饱满的花蕾时,神情专注地教人感动。
几乎是同时,他也发现了我们。呆望着我向这边走来,眼底尽是惊艳失魂。姥姥迅速拦在我身前大声呵斥。宽大的身躯挡住我大半的视线。微觉遗憾,他在姥姥面前跪下。乍见小姐仙姿玉容,惊为天人。一时忘形,还请老人家见谅。
我微微一笑。花再美,终需有人欣赏才不枉一场盛开呵。
姥姥啐他一口,满口疯言乱语,不怕把你送去见官治罪么?我拉住姥姥对他道,快些离开便是了。
三日后,我听可儿说他近来越发的痴了,日日天未亮便在园中徘徊,日落后又点烛苦候到深夜方才离去。今日终是不支病倒,被人送入房中。
为谁风露立中宵。
心因此尖锐而甜蜜地痛了起来。他是这般爱我,一如爱牡丹。等待我的出现,一如等待花开。
调了药求姥姥送去给他。姥姥颇为怀疑地打量我。药是乱吃的么?姑娘,你怎知他得的是什么病?
我知道。我就是知道。姥姥你去嘛,我软语央求她,知道姥姥向来不忍拒绝我的请求。
姥姥带着药去了,不久既返,我忙问他的情形,她摇头道世间竟有这样痴的男子,我送药时说这是我家姑娘恼你那日唐突,给你的毒酒。结果他一仰而尽,我问他莫非连死也不怕,他说既是姑娘所赐,一死又有何妨?
我心中一颤,怔怔地落下泪来。姥姥望着我,一声长叹。这样密不透风的养在深闺,可该来的,终是躲不过。
我知道,他会好起来的,因为他服了我调制的药。
相思病一场,除了情爱,药石无医。
诉衷情
绸缎庄送来各色锦缎衣料,母亲叫我们选中意的来裁制春衫。玉版照例挑了月白色,而我轻抚着一匹玫瑰紫的软绸爱不释手。滑腻柔顺的质地,珍珠光泽,紫中微微泛了玫瑰娇媚的红。就是它了,这等娇艳中搓揉着暧昧的婉转颜色。真美。美不胜收。
曾经钟爱的淡紫色正逐渐背离,一如我十七载少不更事的朦胧岁月。毕竟流年似水,无可挽留。
再见到他已是数日后,园中牡丹大半开放,姹紫嫣红,繁华似锦。我们相对注视,他的眼中有小簇火焰跳动。他忽的跪下来,头埋入我玫瑰紫的百摺裙幅间轻声呢喃。你怎么可以这样美?莫非是天上的仙子?
我欲扶他起来,却拉他不动。怎样才能见到你?他问。
我放低身子和他平视。这个痴心的,愿意守侯一朵花开的男人呵。
每朵花都有自己的蝴蝶。
在我,便是他了。
园外桑姥姥正在找我,一路寻来。唤我的声音越发近了。他不肯起身固执地问着我。如何才能见到你,如何?
十七年来不曾做过的大胆决定。真做起来,也只一瞬罢。
看见那边的长梯么今夜你翻墙过来有红色窗户的屋子便是我的房间。我急促地说着,也不知他听清了没。
他的眼睛忽的明亮起来,迅速起身,转瞬便隐没在层叠的假山石障间。
夜半乐
深夜了,玉版仍在我房中不肯离去,小妮子新近迷上围棋,成天缠着家中略通棋艺的人陪她对弈。今夜她先输我一局,棋兴大发,无论如何也要扳回胜局。
左一盘,右一局。玉版兴致勃勃,我心急如焚。
长夜漫漫,他想必早已到了。
外面传来打更敲梆的声音,悠长的吆喝扰人清梦,几更天了?谁知道。落下的棋子愈发凌乱无措起来。怎么还不输给她呢?那声音仍穿墙透壁不依不饶。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玉版无意间抬头望我。姐姐,你的嘴唇都干得裂开了,最近少雨,天气太干了些。
我接过她递来的玫瑰茶一抿。手中黑子无心落下,玉版一声欢呼,姐姐,你输啦。
我轻叹一声,窗外的天竟已蒙蒙的亮了。
哪里知道天干不干物燥不燥。焦躁的,是我的心。
连续两三个夜晚,堂妹都磨我陪她下棋。我心不在焉,屡战屡败。他呢?他可好?
一夜,玉版终是觉得累了,于是早早回房休息。
终于见到了他。楼台私会,心惊肉跳又喜乐欢愉。他拥我入怀,怀抱宽大舒适。一缕清泉渗入心底,不再烦乱焦躁,不再坐立难安。我满足地闭上眼。一切来得那么突然,我们只是第三次见面而已。可情之一字,本就毫无道理可言。
我是那么想他,那么想他。
你身上擦了些什么?我摇摇头,哪里擦过些什么,我不喜欢胭脂花粉的。那怎么这样香呵?这般吹气如兰,还说不是仙子么?他笑着逗我。
你还要在曹州停留多久?芙蓉帐里,我轻声问他。
不知道。他轻吻我的发,我舍不得离开你。我更加靠紧他,我又何尝舍得。可我知他身上财物已消磨殆尽,听可儿说他已把自己的马卖掉了。
我知道马对一个男人的意义。他终究割舍了,只为多换数日相聚的时光。
我们离开吧。我说。他吓了一跳似的。怔忡地问,我们?
是的,我们。我热烈地说到,我和你,我们一起走,你带我走,好么?
他一把将我的头压在胸前。此生,我永不负你。
采桑子
园中牡丹花畔有棵巨大的桑树,枝桠低垂,苍绿色的叶片层层叠叠。指点他挖开地面的土层,露出一个青花瓷坛,取出里面一锭锭雪花银交给他。他想也不想便推开我的手。怎可用你的钱?
还要分你我么?我望着他。这一回家去漫漫长路没有盘缠怎么行?你为我留在此间而积蓄散尽。这些就算我借给你的,可好?
他忽的在花丛前拜倒。你做什么?拉他不及,他已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头。
我感激这片牡丹。他傻傻一笑。若不是为了等待花开,我怎会来到这里,又怎会和你相遇?数月来,半为牡丹半为你。
我温馨一笑。
其实一样的。都是为了我呵。
叛逃那夜我在母亲卧室外轻轻叩首。女儿不孝。情爱亲情,我只能择其一。
泪无声落下。连夜也打湿了。当桑姥姥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惊得几乎失语。
姥姥看着我良久。目光复杂。责备,心痛,无奈,更多的是我读不懂的伤悲。
姥姥对他说,你先回家乡去,我陪我家小姐随后便到。他只得上马,离开前深望我一眼,我只觉心碎。
他走了。姥姥不动,我不动。彼此都很紧张。良久,姥姥长叹一声。葛巾丫头,既然命定你要历这场劫,我终究拦不住。陪你同去便是。只是记住,当世间的女子,甘愿将一生交由一个男人支配时,便从此被动。
我笑笑。是的,我叫葛巾。那是一种牡丹的名字。
他是那样痴爱着牡丹。我还怀疑什么呢?
定风波
数日后洛阳中,我已是常家的新妇。他待我甚是体贴呵护。我很幸福,只是午夜梦回时常常不安。想起母亲和妹妹。他们可怪我,又可想我?
姥姥说,我离家那夜,卧室中母亲并未睡着,她只是放任了我一切的疯狂。姥姥说玉版很想我。我苦苦一笑,我又何尝不是?
偶尔戏言,要是能接妹妹来同住该有多好。而直到数日后,姥姥携妹妹站在常家门外时,我仍不能明白,姥姥和母亲为何这样纵容着我们的一切。
洛阳城为我们的美貌所惊,街头巷尾人劲皆知常家藏了对倾国倾城的姐妹花。紫裳白衫,莲步生香,是城中最绝色的风景。偶与妹妹去街市或是庙中进香,尾随身后的人群久久不散。
不散的还有流言蜚语。有人说我们上门成亲来历不明。有人说太美则妖则不祥。嫉妒的,恶意的,怀疑的。唇齿上下开合,是世间最尖锐的武器。
一日他回来便端了杯茶给我,殷勤倍至。我刺绣大半日正是渴得紧,一饮而尽方觉出茶味颇为怪异,不若平日甘澈,细看碗底残茶竟有些许灰屑。抬头,正对上他紧张的神色。
相公,这是……?我明白了,可我要听他亲口对我说。他细细端详着我的容颜,神情倏的一松,笑起来。我就说是骗我的,果不其然。
什么果不其然?我再问。
今天遇到一个朋友,说怕是狐妖方能如你这般美貌,教我将一撮道符化的香灰混在茶里让你喝下,对常人无害,如是狐妖必现原形……他忽的住嘴。我不语,他额头渗出汗来,良久方嗫嚅道,我自知娘子不会是妖的,娘子莫怪,只是一场玩笑。
你若信任我,就不该开这场玩笑。我凄然自语。他垂下头去,象个犯错的孩子。
面前的他,还是缙绅园中那个苦候花开的男人么?还是那个甘愿死在我手中饮鸩如醴的男人么?为何这样陌生?前因后果,我想不清。
不能细想,一旦细想,因缘总是魔。
我抚住腰腹处的微微隆起,忽觉无尽悲哀。一个小生命在身体里成长,那是我和他的孩子。
骨肉相连,骨血纠缠。无力回头。
惜分飞
儿子的呱呱坠地给我无限喜悦,常家有后,他更是欣喜若狂。孩子一日日长大,他越来越多地探问起我的来历背景,常说要陪我回去拜见岳母,一次被他缠的不过,我只得说母亲姓魏,被封为曹国夫人。
两日后他突然说有桩生意要出趟远门,我细心为他理好行装送至门外。他策马离开许久,我仍伫立不动。桑姥姥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为我披上件银紫色白狐毛滚边的斗篷。
姑娘,姑爷已看不见了,外面风大,进去吧。
姥姥,这便是你所说的,挡不掉的伤害风暴么?我轻声问她。姥姥一震。他待你不好么?
我摇头不语,心中空洞苍白。我知道他要去哪里,该来的,终究躲不掉。
他返家已是半月后,我抱着儿子在院中迎接。他憔悴多了,风尘仆仆下掩不住的心事重重。我对他微笑。相公此次出行,可有何新鲜见闻?
也没什么。他故做轻松地笑道。只是途中偶遇一位书生,居然和你同乡,听他说城中有株珍品牡丹被誉为曹州一宝,你听说过么?居然也被人笑封为“曹国夫人”的,真是不成体统,就不怕犯了岳母的名讳么?对了,那书生还做了不少诗来咏这牡丹呢,要不要我念两首来听听?
我们冷冷相对。笑容还挂在脸上。他明白了,我明白了。
情爱在刹那间,静静崩溃。
是的,母亲姓魏,叫魏紫,美称“曹国夫人”。我叫葛巾。妹妹是玉版。
我们只是牡丹。再美再好再珍贵,终究是异类。
我一直在疑惑,正大户人家的小姐怎会轻易和男人私奔,即使真的出逃,家中又怎会容得下这等丑事,不闻不问?他说。
桑姥姥,我轻唤她。劳烦您请妹妹出来。他的话重锤般一字字砸到心底,生疼。我让他带我走,他知道我爱他我离不开他,于是一切变得廉价。自以为将终生托付给这爱花之人,此生不悔。多傻。
妹妹来了,彼此目光交错,一切无需多言,姐妹间自有灵犀相通。
他瑟缩起来。这个爱花爱牡丹的男人。他,怕,我。
你猜的不错。我冷冷道。我们都只是园中的牡丹,当年为你一片痴心所动,方才现身相报。不想一场夫妻,敌不过你的猜疑。
当初,我为何有勇气对他一见钟情?和他生死相许?只凭感动么?可这两个字真单薄。能承载住什么?
泪落在孩子娇嫩的小脸上,孩子受惊大哭起来。
乖儿莫哭,娘带你一起走。
他伸手要抱过儿子,他要“他的”孩子——他自以为的同类。我终于知道,他已彻底弃绝了我。姥姥说的劫难终于应了。我一生,注定要被他伤害。这场戏,一路演下来,全是错。错到底。让我们结束它吧。
你不怕么?我凄然一笑。这个孩子,有我的骨血。
不,不,他是人,他是我的儿子。他抖索着,挣扎出一句。
我冷笑。将孩子向前一送,他欲接。我倏的放手。只接了个空。粉妆玉琢的孩子坠地。转瞬消失如烟。他的面色转瞬苍白如死。
镜中花影,于镜何碍?镜性明净,花影难伤。妖在你的心里。
妹妹,姥姥。我轻轻地说。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我累了,我要回家去。
忆少年
暑去寒来春复秋。凡人的一生太过匆匆,只得苦争朝夕。
曹洲,缙绅园。长日漫漫。多少年都过去了。
我听说,那日离去后,常家幼子坠地处便生出株稀世的牡丹,迎风即长,紫色的花朵硕大如盘,富贵繁丽已极。我听说,洛阳牡丹自此名动天下。我还听说,他失魂落魄,终日枯对园中牡丹叹气悔恨……
一场流年,始于牡丹终于牡丹。妻离子散的收场,徒留一株绝色奇葩而已。
而今,花落,人亡,两不知。
玉版又来寻我对弈。方寸棋盘,白山黑水。姐姐,你还想他么?她突然问我。
我微微一笑,手中棋子跌落。劫已历尽,恩断情绝,曾许下的诺言已随往事成烟,可留下的确是刻骨铭心。如果人生,都能象这棋盘一般简单,该多好。
我还想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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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03: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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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森拐弯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夜深的时候千万不要一个人经过某些道路的拐弯处?因为你很可能会很幸运的遇见一些好兄弟……我虽然是没有亲身经历过,但是,我的叔叔婶婶可是亲身经历哦!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这个拐弯处已经是人所皆知的见鬼地点,但是由于我叔叔婶婶不信邪,就在一个晚上叔叔两夫妻到了一位住在那附近的朋友家搓麻将,硬是赖到了半夜两三点才要回家。
当时他的朋友已经劝他们不要回家,干脆就在那里过夜,但他那里知道其实我叔叔其实是故意的?就在劝说失败下,由得他们两夫妻坐着当时很流行的“小绵羊”摩托车回家去。
就在他们两夫妻差不多到达那拐弯处时,两人就觉得隐隐约约的有一股阴冷的风围着他们打转。但是不信邪的他们依然以为是夜风,就不多加理会的继续上路。就在那时候,叔叔猛的从望后镜看见一个白影朝他们飘来!
那白影更以他们的摩托车的速度和他们并肩同行……其实那时候他们两人都有看见了那白影,只是都以为对方没有看见而又不想吓着对方下,硬压下心中的恐惧来故作镇定。
天晓得,就在到达拐弯处的那一刹那,那白影突的飘到路中央伸出双手,那姿态就像是在和对方打求救手势一样!
那时候,叔叔两夫妻都已经无法再继续装作无视样了,两人在大叫一声之后,扭尽油门猛的往前冲出去!
在两人以不要命的速度来飙车回家下,不到五分钟就到达了家,但是两人可能是因为惊吓过度,第二天就病倒了,屡医不痊。无法之下,两人将这事说了出来,大家都提议到神庙还有事发现场去拜拜。说也奇怪,在拜了以后两人的病都不约而同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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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3 03: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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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碰我的手链
陆正阳第一次见到程素素的手,就魂飞魄散。
那天素素低了头,几乎半跪的姿势,侍侯他试鞋——名品鞋店的店员,个个谦恭柔顺,训练有素。
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将黑色鞋带盘结起来。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陆正阳从来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瓣一样娇嫩的粉色,玫瑰花瓣一样细腻的质地,那细长洁净的指甲也是淡淡的粉色,泛着晶莹的光。黑皮鞋衬着,分明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陆正阳的眼睛被牢牢钉在这对古玉上。北方城市最酷寒的冬日,大多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的,灰青的,纹理粗重,哪承望一个鞋店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来?
偏她左腕上,松松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走几步试试看舒不舒服。”正胡思乱想间,程素素站起身,对他微笑。那微笑是职业性的,一个浅浅的弧。阳光正照在她那清秀而精巧的小脸上,看得清脸颊细细的金色绒毛。他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也很合脚。陆正阳请素素把鞋包好,掏出名片递给她: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
那双纤美的手把名片接了。手链又滑到腕上去,非木非玉,似珍珠却少亮光。陆正阳强压了想要去触摸的冲动,含笑说:小姐这个手链倒别致,配你的手,真漂亮,可以去拍广告。
程素素眼神似乎一动,又笑了。再看看名片,不自觉地念:陆——正——阳,华泰广告公司设计部经理……陆先生做广告?
没多久陆正阳果然来找程素素拍广告。手部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深夜,两个人并肩站在百货公司的对面,看程素素的手在橱窗之上展示着万种风情无边诱惑。素素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问自己也似问身边这个男子: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陆正阳许久无语。然后,把自己的手温柔地覆盖在她的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如一场深入骨髓的性交。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人。他的妻叫苏妍,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再过八个月,就从美国培训回来了。
程素素从与同事合租的民房里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陆正阳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眼睛盯着他,欲杀之而后快。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里养着马蹄莲,鱼缸里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嬉戏,菱形妆台正映着散乱的大红锦被,而素素在厨房边忙着。她切土豆,切西芹,切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他手上每一厘皮肤里,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她会腻在陆正阳的身边,捏他的肩,他的背,他的腿,从他黑的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他喘息,他不能自已。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是天壤之别。程素素的身体比手更美,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他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化去的水。有时候会想起苏妍,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身上,她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她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疼他。
终于渐渐频繁,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是下了毒的艳。
程素素。她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程素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斜着眼睛看他,声音却爱娇,像嘴里含了一颗水果糖: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一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大学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素素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给他: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腐败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手术结束,他几乎吐出五脏六腑,正看到有个很秀气的女孩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素素苦笑:有什么用。十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陆正阳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程素素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无限遥远的,又似乎,就贴到了他的皮肤上。从何想去呢?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陆正阳面色发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那里……
母亲问素素: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程素素随意地拨弄着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神思恍惚了好几天,陆正阳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经理,是岳父骂女婿。摔一叠素素与他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在他身上,老奸巨滑的男人终于为了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到她家里去?”
期限是三天,三天里陆正阳必须彻底解决与程素素的问题,然后公司会安排他飞去美国。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整个华泰广告。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然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苏家已经够仁慈。现在不能不离开程素素,无论有多少的舍不得。素素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手馁红杏蕊。红酥手黄滕酒。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到她家里去过那次之后,看到程素素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偶梗到了喉间。而且,莫名其妙地,总觉得有冷飕飕的气息从每一个毛孔丝丝缕缕地渗出来。
或者,到了美国,物换人非,一切都会忘记,甜的记忆,苦的记忆,以及当时,她的纤手香凝。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一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
起初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过程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
甚至连抱歉都不必说。
再踏出这道门,他就不再是她的夫,她的郎,她的情人,她的男人。他将成为地球另一侧,与她再无相干的一具肉体。
程素素定定地看了他良久,如水般偎过去: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十五年前,便也有个女人这样贴紧了心爱的男子,哀肯着,喘息着,呻吟着,却依旧是不容回绝的语气: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这样的时刻。做兽比做人快乐。
如导演一场精彩好剧,看着他魂飞魄散,看着他醉生梦死,看着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说女人就是弱者,这场战役,服输的永远都是男人。
累吗?
累。
不。你不许说累,再说累我就把你绑起来,虐待你……你喜欢我虐待你吗……素素软如三春绿柳,似玩笑,又似爱娇,重复许多次玩过的游戏——长长的玻璃丝袜扯紧,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身下精疲力竭的男人拼成了一枚僵硬的汉字。
她的手,在这枚汉字的横竖撇捺上反反复复地游走,一厘一厘,一寸一寸,喘息如丝,媚眼如丝,绣花般细,春泥般软。然后,拇指与食指缓缓分开,停留在撇与捺交汇的那一点上。这个男人的颈项。
他的眼里闪动的是什么呢?憎恨,后悔,厌倦,绝望,还是恐惧?
程素素笑了,把手举到陆正阳的眼前:美吗?
美……素素,快把我放开。
你急什么,我都不急……程素素再把手放到他唇前:正阳,这么美的手,你想不想永远吻着,一直一直吻着……
尘世轮回。旧日重现。
程素素明白的。父亲不是走了,是死了。
他曾经很奇怪,一个娇花弱柳的年轻女子,怎么能做得了这样脏这样重的工作。她只淡淡地说,本来是可以做护士的,偏她“不知好歹”,朝色鬼院长的胯下踢了不重但也不轻的一脚——慢慢也就习惯了。什么工作不是人做的?你不做,其他人也要做。
他迷恋她烈性与冷静的奇妙综合。是的。她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调教成一个刀法娴熟稳健的优秀医生。
新婚燕尔,两个人说最血腥也最热烈的情话——
你的手,怎么会这么美?让我咬破看看是不是真的肉,真的骨头,真的血管……
她故意把手背伸到他唇边:你咬啊,你咬啊。敢咬我就把你牙齿全拔掉。
拔掉也好。三十二颗牙齿正好够串成一条手链,挂在你手腕上,就是我一直在吻着你的手了。
她轻轻咬了下唇,似笑非笑地瞅着他:哪天你要变心了,我就用你牙齿做手链,叫你永远都不能离开我。
他也瞅着她:你若变心了,我就把你两只手全砍下来揣怀里,也叫你永远不能离开我……
终究,是他变心了。
窥了她的秘密,他便变心了。
那些滑腻腻的胎盘,那些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小婴孩,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清洗,剁碎,捣成酱汁,涂在手上——生命最初的血肉,比土豆汁西芹汁番茄汁黄瓜汁……不知道要滋养多少倍。
就连素素还只握铅笔的小手,也时不时被哄骗着涂上一层所谓的“养护泥”。
她的工作,他接受也习惯了,那是工作。来苏水一泡,依旧是他最爱的纤纤玉手。可是,他无法容忍,几乎疯狂:那纤纤玉手上,依附了多少油汪汪红亮亮的小手小脚?
连最心爱的小女儿,天真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了他看不清的残忍。
从此厌恶,如见鬼魅。
也吵过几次的,她说:
怎么了?怎么了?横竖扔了也是扔了,烧了也是烧了。废物利用,有什么不好?
又说:卖炭的一手黑,教书的一手白,你指望我的手有多干净吗?
他开始沉默。
那新分下来的女大学生,就爱上了这个男人长久的沉默。
然后一次次说分手,说离婚,连程素素都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再也承担不了几乎崩溃,母亲仍不管,冷笑着,他是我的男人……
不甘成全,索性毁灭。
那夜。呻吟声,喘息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声都从单薄的门帘那侧传来。父亲信了她的话——再给我一夜,放了你。
就是那夜,程素素看到了她十五年来无时无刻能够忘记的那一幕……
拍拍陆正阳的脸,素素微笑着说:
我没能考上大学,你说,是因为淘气。呵,其实不是,是因为自闭。
你见过从十岁起就不肯开口讲话,再难过再害怕都只憋在心里的孩子吗?
高中毕业才离开家,离开十年如一日不停折磨着的梦魇。
才愿意笑,无论笑容下面,心多荒芜。
当这样一个孩子长大了,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会是一种怎样的爱情?
一切都是十五年前那个深夜的翻版。
赤裸的男人,手脚被丝袜牢牢缚在床腿无法挣扎。坐在男人身上的同样赤裸的女人。完美无缺的手准确地扼住男人的咽喉。
你是我的。
五个月和十年,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你休想丢下我,和我们的孩子。
你的牙齿真白,真整齐,我可以磨出一串更美的手链。你说过的,配我的手,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就像你的唇齿一直一直在吻着我……
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把手链交给他或者她的时候,要不要告诉他这手链是什么做的?
还是不要了吧。
程素素眯起眼睛,微微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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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08: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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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生等一个深蓝色的约定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
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的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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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08: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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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美丽
“我美吗?唔,很美,不是吗?”这是我温玉每天清晨必做的功课,对这镜子说话。
我是个美人,这点是不容质疑的,出色的五官,苗条的身材,妩媚的气质。对此,我一直都很满意,美丽,是女人的终身事业,如何让自己变得更美,已经成为我每天的重点。坐着,不可以弯着腰;吃饭的时候,只能吃四份之一碗的米饭;走路,一定要昂首挺胸……我要看着自己日渐美丽,如同那盛开的鲜花,我绝对不容许自己有任何一点变丑的迹象。不要说我有毛病,爱自己并不是错误。
转身,扭腰。无论哪个角度,我都是完美的。我满意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太美好了,世界上有象我这样的美人,真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啊。
我的职业是模特,专业的。我喜欢穿着清凉的衣服,走在T字台上,听四周的人群发出阵阵的惊叹声。只有那样,我的成就感才得到最大的满足——你们看,我是美丽的,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材,我都是一流的!我是美女,真真切切的美女!丑陋的人们,你们看好了,好好欣赏欣赏我这个一流美女吧!什么明星,什么歌星,都让她们闪到一边吧,这个世界,真正的美女就只有我温玉。
坐在躺椅上,我伸展着自己的腰肢,享受着春日的阳光。朋友小清在一边递过来一张广告:“温玉,给。你看,你有兴趣没有?”
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张广告,一张选美的广告。我噗的笑了:“小清,难道我还需要这些选美去证明自己吗?难道我不够美丽吗?”我自信的拨弄一下我的头发。笑话,象我这样的美女需要去参加什么选美来证明自己是美女吗?只要我一出马,冠军非我莫属。
“温玉,我知道你不用去证明自己什么,但是这个选美的奖品很诱人啊。”小清不甘心我的抢白。努力鼓动我:“头一名不但有丰厚的奖金,而且还有种种的商家优惠,最特别的一点就是它可以提供一种终身美丽的办法,而且这办法是绝密的。”
“哦?给我看看。”一听到和美丽有关的事情,我马上打起精神。拿过广告仔细研究,只见广告上写着大大的:你担心容貌一朝老去美丽不再吗?只要你参加我们的选美,并能够得到第一名的话,我们主办单位将会为你提供一种绝密的美容方法,可以让你得到终身的美丽,岁月的侵袭将不会再对你美丽的容貌起作用……
我心动了,作为一个美人,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年华的老去,我不敢想象我到了50,60的时候我的躯体会变成怎么样的难看,那样的日子,我宁可选择死亡也不要选择面对。既然广告说得那么神,不如去试一试吧,反正对我有益无害。
报名,初赛,半决赛……我傲然以大热的姿势进入决赛。其他的所谓美人,对我来说根本没有半点的威胁。冠军,只会是我的囊中物。终身的美丽,也只有我温玉配得起!
决赛的前两天,我如常在主办单位提供的场所练习,转身,扭腰,走台步,我要力求完美,这个世界上的美女,都是通过努力训练得来的,我瞧不起那些自持天生丽质,而懒得收拾自己的女人,那些人简直就是女人的耻辱嘛。而我温玉的口号就是:没有最美的,只有更美的。
“温小姐。”一把低沉带磁性的男性声音招呼我:“能和你谈谈吗?”
我转身,身后是一名穿黑衣戴墨镜的男子,高个子。主办单位曾经介绍,管他叫墨言先生,是神秘嘉宾,听说也是这次选美的幕后投资者之一。
“哦,墨言先生,有什么指教?”我不以为意,他该不是想追求我吧,也难怪,以我那么出色的美人,走到那里不是男人追逐的目标啊。
墨言先生笑了笑,透过他那黑黑的墨镜,好像他已经看穿了我心头的想法。我开始有点不舒服的感觉。这个男人发出来的气息,唔,很怪……
“不敢不敢,象温小姐这样的美人,我怎么敢指教你啊,你已经很完美了。哈哈哈。”
“呵呵,谢谢墨言先生的夸赞啊。”
墨言先生突然压低了声音,示意我凑过去。“温小姐,你应该知道这次的选美主办方会有一个终身美丽的办法会传授给冠军吧。”
“哦?”我一听,兴趣马上就上来了,我温玉就是冲着这个美丽的秘方而来的。“是啊,难道黑先生有什么关于这个秘方的资料?”
“呵呵,温小姐大概不知道吧,向主办方提供秘方的人就是我。”
我一听,连瞳孔兴奋得放大了:“墨言先生,你知道那个秘方?天啊!天啊,你来告诉我意思是?是不是想和我交换什么?”我是个聪明人,知道不会有人无缘无故把一个秘密主动告诉别人的。
“呵呵,温小姐你想多了,那里来的交换啊。我只是想,现在就免费提供那个秘方给温小姐你使用。”
“什么?现在?”我吃了一惊。
“当然,温小姐,以你的实力,第一名绝对是你的囊中物,早送迟送,都是你的。其实我也有点小想法,就是想温小姐先行使用,到了决赛完毕第二天后,我们主办方开新闻发布会的时候,温小姐就站出来说,我使用了终身美丽秘方后感觉很好,感觉自己比以前美丽了……呵呵,温小姐,我的意思,你懂不?”墨言先生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你不可以把秘方告诉任何人,不然那秘方就会失效的哦!”墨言先生神秘的递给我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包裹。
我也笑了,他的意思我很明白。就是先给我免费试用,到时只要有效果,那么就可以帮他免费卖广告,这样的交易,有什么不可以啊。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墨言先生交给我那包得密不透风的包裹,解开层层的包装,露出来的居然是一面古色古香的镜子。我愣住了,这算什么秘方啊?就不过是一面镜子而已嘛!耍我吗?
我拿起镜子,翻来覆去的看。那是一面带柄的化妆镜,有点象中世纪的贵妇人使用的那种,看上去很名贵,镜子的四边上镶嵌着数颗晶莹的水晶,弯弯曲曲的装饰的花边爬满整个框架。就一面镜子而已,有什么好特别的。我不由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突然,我发现包裹中放置镜子的下放着一张纸条。我拿起来一看,上面用一种很特别的文体写着:
使用说明:
只要合理使用该镜子,使用者就能改善自己的容貌,让自己青春常驻。
使用方法:
使用者适宜每天使用该镜子一次,每次的使用时间不适宜超过3分钟。
如果使用者因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任何伤害,一切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我不由有点好笑的看着那奇怪的使用说明,好莫名其妙啊,就一面镜子而已,还需要这样的使用说明?难道我照多几次就会出事吗?我拿着镜子对准自己,晶莹的玻璃面照映着我的脸,闪烁着妖艳的光芒。
第二天,我如常对着自己大大的穿衣镜左右扭动,看着自己在镜子中美艳的身姿,我不由暗自得意。温玉啊温玉,你果然是最美的。我凑近镜子,感觉自己的脸色好像比起昨天好了点,红润了很多。唔,奇怪,今天的气色怎么那么好呢?大概是因为睡眠好吧。我压根没想到这个和那面镜子有关。我随手拿起那么奇怪的镜子,左右照了照,今天怎么也得把着莫名其妙的东西还给那个墨言先生!他肯定是给错东西我了。
很遗憾的是,那天的练习,我压根没有见到墨言先生出现过。那面镜子,更是无法还给他了。
决赛,在舞台的灯光和众人的祝福声中,我如愿得到了冠军的宝座。戴上后冠的那刻,我没有特别的得意和骄傲。我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得手呢。有什么好值得高兴的。但是左右环顾,还是没有见到墨言先生的踪影。
“呵呵,温小姐,你得这个奖完全是你实力的表现啊……”
“温小姐,得奖后有什么感想?”
“温小姐…………”
人群围绕着我,一个个不停的向我祝贺向我提问。虽然心里不是很乐意,但是也得强打精神对着人群微笑。
回到后台,我才终于松了口气。给人这样围绕着,我还是不是很习惯。
“温小姐,你这两天好像变漂亮多了,有什么秘诀啊?”我还没有坐下,其他那些落选的佳丽们又围了上来。“对啊,你的气色比两天前好多了,人也漂亮了!”
“就是啊,温小姐,你这两天比起前两天漂亮了,我们还在想你换了什么护肤品呢。不妨和我们介绍介绍。”她们有羡慕,也有妒忌。
我听后心里一动,我变漂亮了?比两天前?我也顾不上其他人唧唧喳喳的祝贺声,拿过镜子——可不是吗?我的气色比起两天前好多了,本来已经不错的皮肤,现在简直吹弹欲破,粉色的脸颊如同涂上一层淡淡的胭脂,红润得如同初春的桃花,就连头发也透出闪亮的光泽。我先是一惊,跟着就是狂喜。天啊,难道那镜子真的是那么神奇,有让人变美丽的魔力吗?
好不容易摆脱了络绎不绝的道贺的人群,我回到家,头一件事情就是取出那么神奇的镜子,对着自己左右环顾。
“魔镜啊墨镜,你就让我变得更美丽吧……”我喃喃的对着镜子自言自语。突然,感觉眼前的镜子好像一闪,掠过一个比我更艳丽的女人的脸。我吓了一跳,再定睛一看,镜子里面什么都没有。我想,大概是我太劳累了,产生幻觉吧。
接下来的日子异常忙碌,我每天都在外面不停的参加表演产品代言记者招待会,忙得几乎不可开交。但是只要我一回家,我就会对着那面神奇的魔镜照个不停。说来也神奇,只从我照过那面镜子后,我的样子真的变越来越美丽,身材也越来越火爆。不少人都跑来问我是否使用了什么秘方,我只是笑着说:“没有!”好笑,我怎么可能把我镜子的秘密告诉你们。
就那么过了三个月,我对镜子的依赖也越来越强了,感觉好像一天不照那镜子,就一天不对劲,浑身没力气一样。好朋友小清来看过我几次,最后一次来,她用一种很陌生的眼光和我说:“温玉,你的外表变得太多了,感觉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你了,好像都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了。”我不以为意,如果我只是变美了,那外表的改变又有什么关系呢。也因为这事情,渐渐我也和小清疏远了,我不喜欢小清那种眼神,感觉上她并不乐意看见我越变越漂亮。我认为她那是妒忌,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只要能变得更美丽,我才不会在乎其他事情。
这天的晚上,我如常照这那镜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照那么3分钟,但是我忍受不了我的转变是那么的慢,所以到了现在我照镜子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的三分钟,但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便把那使用说明上的警告抛之脑后了。
我满意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左右摇弄着自己的脸,想找一个最好的角度好好观赏一下自己那完美的脸蛋。突然,我发现自己的手脚居然变得僵硬异常,动也不能动了。我大惊,张开嘴巴,准备喊人来帮忙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天啊,这是怎么回事,我吓得不轻。
正当我大惊失色的时候,手里的镜子突然开始发起热来,本来光滑的镜面,也慢慢的扩散着一道一道的光波,紧跟着更荒谬的事情发生了,一只纤细的手从镜子里面冒了出来,跟着就是手臂,接着是一个女人的脑袋,慢慢的,她的上半身也浮现在镜子上。更让我惊恐万分的是,从镜子里面冒出来的女人,居然长得和现在的我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呵呵,终于可以出来了,谢谢你了,亲爱的”镜子里面的女人高兴的捧住我的脸,重重的亲了一口。
你,你,你,你是谁?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问题。是人?是鬼?
镜子里面的女人好像会读心术一样,她妖媚的回答我:“呵呵,亲爱的,我就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啊,谢谢你这么多天一直照镜子,让我重新吸满了人气,不然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在镜子里面出来啊。”
什么!是我把你弄出来的?
“呵呵,是啊,亲爱的,幸好我的爱人墨言想出这样一个好办法。我重新出世,得一边吸美女的人气一边把自己的妖气过渡给对方。因为我的肉身已经消失了,必须得找一个能够容纳我得妖体的肉身,经过那么多天的过渡,我已经把你的身体调整为最佳的状态了。你自己瞧,你是不是长得和我一模一样了?”镜子里面得女人满意的抬起我的下巴。左右巡视着,我无疑已经成为她的战利品了。
不!我不要!我才是这个躯体的主人!我在脑子里面狂叫!
“亲爱的,别生气嘛,生气会很容易变老的,再说,你的躯体由我去继承,好得很啊,我会继续让你的美丽发扬光大的。放心吧,你不会有事情的!”镜子里面的女人伸手捧住了我的脸,她慢慢的把嘴唇凑了上来。
不,我不要!!!!!我的嘴唇紧贴着她那冰冷的嘴唇,我感觉到身体里面的力量在迅速流失,慢慢的,我的眼前陷入了一片黑暗。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了,我慢慢的醒了过来,我还没有死?我疑惑的活动着自己的四肢。难道那个只是梦?我向四周看去。四周的景物一点也没有变,还是我的家啊。我松了一口气。我高兴的走到我房间最大的一面镜子前,左右环顾——还好,我的美丽也在,一切都没有变。这时候我才完全放松下来,太好了,只是梦。
正当我放松下来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看见我的镜子的倒影里的另外一个“我”在随心所欲的舞动着,扭动着自己的腰肢。而“我”的身边不远的椅子上,墨言先生正带着微笑,看着舞动着的“我”。我一惊,扭头,我的身后什么都没有。怎么回事!我趴在镜子上,想看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另外一个“我”好像察觉到什么,她停止了舞动,凑了过来,对着镜子,我清楚的听见她笑着说:“亲爱的,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我说过你会没事的,你看,现在不是挺好的吗?”
“你,你,你,你是那个镜子里面的女人!”我大惊,难道刚才那不是梦?!
“呵呵,亲爱的,你真聪明,不过我不是叫镜子里面的女人,我有名字的,我叫温玉!镜子里面的女人,应该是你才对哦。”另外一个“我”高兴的在我面前转身,扭腰。一如我从前。
“不,不是!我才是温玉!你不是!”我发疯的敲打着玻璃,可恶,这个妖女,她究竟要干吗!
“算了,亲爱的,现在在镜子里面的已经是你,不是我了。”另外一个“我”拉过黑先生,两个人在我面前表演起亲热来:“你看,这才是现实,你那里,才是镜子!”“我”抚摸着墨言先生,热情的和他亲吻着。
“不!不是的!”我发火了,冲到房门前,我要打开门,去把所以的人叫来,告诉那个妖女,我才是温玉。然后我就要把镜子敲碎!妖女,我要灭了你!打开门,我整个呆住了,房门外面不是我的小客厅,而又是一面镜子,而镜子里面照映着的,还是另外一个“我”和墨言先生。
“亲爱的,别白费力气了,我都说了,你现在在镜子里面,而我在外面,在那里,你无论怎么样走,都是镜子的空间,你走不出来的。”
“不,这不是真的!”我跑到窗户前。拉开窗帘,我不要这样!拉开窗帘后,我惊恐的发现,窗帘后面的窗户神奇的消失了,所有的窗户的位置,都变成了明晃晃的镜子!
“不!我不要!!!!”我失望抓着头发的尖叫起来!镜子里面的(准确的说应该是镜子外面)另外一个“我”满意的看着我的反应,慢慢的拿起一只榔头……
哐啷……镜子碎了。彻底的粉碎了。
我满意的看着满地的玻璃碎片,墨言用手环着我的腰:“镜儿,这样有必要吗?”他指的是我把镜子打碎。
我娇笑着:“亲爱的言,我现在不是叫镜儿,我叫温玉,你忘记了?”丢下榔头,我转身抱住了他:“我这叫一了百了,也是为了镜子里面的那个女人好啊。你别忘了,刚才她也想把镜子敲碎的,我只是帮她而已啊!”垫起脚尖,我吻上我爱人的唇。
“呵呵,小坏蛋……”墨言小声的笑着,后面那半截声音隐在我的唇后。地上一地的玻璃碎片,闪耀着奇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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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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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 锚
夜里,霓虹灯闪。
杨梅搂着林落从豪华别墅里走出来。他们的表情甜蜜蜜。街道上车水马龙。他们沿着道边惬意地散步。
杨梅看了眼林落送的的钻石手表,说:“落,我想去超市。”
林落情意绵绵地点头。
恰巧是绿灯。林落拉着杨梅快步穿过人行横道。
这时一辆大卡车闯过红灯撞上了了林落。杨梅还未反应过来,就被一阵风带倒了。
林落的身体绞进了车轮,被拖了很远。卡车因此抛了锚,停在路边。地上鲜血成河。
当警察赶到时,肇事者已逃之夭夭。经检查,车牌是伪造的,且没发现任何指纹,显然是一宗蓄意谋杀。
杨梅醒来后悲痛欲绝。
林落的葬礼很简单。没有人被通知参加,也没人知道他被葬在哪里。
几天后,杨梅接到一个从公共电话亭打来的电话。
对方低沉地说:“我知道你的秘密!”
杨梅的心颤了一下,故作镇定地说:“秘密?可笑!你到底是谁?”
对方的声音越来越诡异,“关于林落的……死!”
杨梅转了转眼珠,阴冷地说:“我马上拨款二十万到你的账户。
对方阴冷地笑笑,“二十万就想打发我?一百万!”
杨梅气急败坏地喊道:“一百万?想得美!”
对方的语气强硬起来,“一百万,一分不能少,而且要现金!否则……”
杨梅的柔和地答道:“好!”
挂掉电话,杨梅照了照镜子,邪恶地笑起来。
又是深夜。
李水搭上一辆红色的记程车。他打量了下司机。平成人的长相,远比他想像的平凡。
车子快速地穿梭着。
李水掰着手指略有所思地说:“哥们,这一带你应该很熟吧!”
“还可以吧,跑出租的就对路有感觉。”
“我听说前段时间这片死了个富商,好像被卡车车轮碾成了肉酱。”李水的语气阴沉沉的。
“哦,这种车祸多了去了。”司机的呼吸异常平稳。
“据说是谋杀!”李水的声调升了许多,仿佛很兴奋。
司机斜了他一眼,“鬼知道怎么回事。”
“哥们,告诉你个秘密!”李水弱弱地说,“其实我看到了那个开卡车的人。”
司机的手抖了一下,闪过了前面逆向驶来的一辆车。
“那你怎么没去指正他?”
“因为我想亲手杀了他!”
“为什么?”司机突然觉得自己问了个很蠢的问题,接着说:“你,你找到他了吗?”
司机的手心出了很多汗,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没有!”
这时一辆摩托车以极快的速度向他们撞来。司机眼疾手快奋力转动方向盘,拐上了道边的一个大土堆。车子抛锚了。
那个地方就是超市外面的街道,林落被撞死的地方。
“真晦气!”司机嘟囔着。
没办法只有先铲平土堆才能发动车子。
于是没有工具的他们徒手扒开还算蓬松的沙土。
“你觉不觉得这里相当熟悉?”李水碰了碰他。
“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真的?”李水的眼睛露出凶光,“因为……”
这时泥土里露出布料之类的东西,像是衣服。
他们继续扒着,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接着显现出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司机惊呆了,吓得坐倒在路边。
李水阴狠狠地说:“因为是你杀了他,用车轮碾岁了他的身体!”
“你胡说什么?”司机浑身颤抖起来,汗珠如雨。
“你还想抵赖,谁指使的你?你还知道些什么?”李水从怀里抽出一把尖刀刺向司机。
司机转身慌不择路地跑上了街道。一辆车撞飞了他,一辆卡车碾碎了他的脑袋。其实他想说,我只是打了个恐吓电话,想骗点不义之财而已。只是李水没给他解释的机会。
杨梅从超市的玄关走出来,快步走到李水的身边。
“他就是那个打恐吓电话的人吗?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总之,威胁我利益的人都得死!”杨梅咬牙切齿。
“那我的二十万?”
“我现在就给你!”
还没等李水反应过来,一把匕首已刺入了他的心脏,很快停止了呼吸。
杨梅狂妄地笑着,“谢谢你帮我杀了林落。不过我只愿独享他的遗产。总有一天你也会威胁我的,然后向我索要更多的钱。”
其实最可怕的是拜金女人的心!
这时,土堆里伸出一只人手,满身血污的尸体直挺挺地坐了起来。他用生硬的普通话说:“老板,俺的二百块啥时候付啊?”
杨梅的眼珠又转了起来,露出邪恶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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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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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魂不散
肖雅蜷缩在角落里嘴里一直小声的重复着一句话,听不清楚究竟说的是什么。
“阴医生,这就是我们跟你说的那个病人;按症状来说应该是严重的精神错乱。但是有的症状我们又不能肯定,所以就请您来帮忙,她不肯接近任何人。我们只能做初步的检查。”院长带着阴中雨站在隔离室门口,叙述着肖雅的病情。
“好,我尽力!你把病历给我,我进去看看。”阴中雨看着瘦弱的肖雅眼神掠过一丝怜悯。
院长把肖雅的所以资料给了他,忙其他的去了!
“把你的手给我好吗?”阴中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与肖雅沟通“别害怕,相信我,我是来帮你的。”
肖雅抬头看了看阴中雨,把手伸了过去。她感觉到他的温暖,但是很快像疯了一样抓狂“走开,走开!我说过我不会了,真的不会了,你滚开,呜……”肖雅拼命的捂着自己的头,像是见了鬼。
阴中雨并没有以为被抓伤而愤怒,他以另一种感觉判断,她一定是被什么纠缠着。对于平时就十分喜欢探讨灵异神学方面的阴中雨决定帮住这个女孩!
“院长,我想带她出院!”阴中雨来到院长室,说了自己的想法。
“阴医生,有这个必要吗?她可是特殊的病人,她的家人都在国外,万一……”院长有些为难
“万一出什么事情由我负责,肖雅的病只有出院才能治疗的更好。院长相信我!”阴中雨自信并肯定的说
“那……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给你两个助手!如果不行,送她回来!”院长虽然有些忧郁,但阴中雨的能力他是肯定的
“不,院长!我一个人就好了。我现在就接她走!”阴中雨准备带肖雅回自己的家。
阴中雨给肖雅打了一针镇定剂后,把她带到了自己的家中!
他的家很特别,坐落在很美的郊外,绝对是个疗养的好地方。当肖雅醒来的时候,显得清醒的多“你是谁?”肖雅拉紧被子,有些恐慌!“我是你的医生,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阴中雨虽然没有笑容,但他的样子足以证明他是正人君子。
“你能告诉我,最近发生什么事了吗?”阴中雨坐在床前,看着肖雅
“我……你能相信吗?你会认为我是精神病的!”肖雅低着头很像一个小孩子
“不妨说说看,也许我能帮助你!”阴中雨给肖雅倒了杯水
肖雅没说话,只是环视了四周,很多西藏辟邪的物品;还有其他一些只有在书上看到的壁图!
“你……相信报应吗?”肖雅稳定了自己的情绪问到
“信!凡事都是有因果报应的。怎么?你做了什么?”阴中雨说
“我也不知道,我清醒的时候很少,尤其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而且我都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像现在这样清醒了!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干净的东西!”肖雅的确被折磨了很长的时间
“你能想起来,你看到什么?”阴中雨找到了她的病因,迫切的问到
“我看到什么记不得了,我只是觉得自己做了好长的一个梦;自己的头被人用镊子还有钳子之类的东西加住,又被一种机械缴得的粉碎,很疼很疼,最后就像从女人流产出来的小孩子一样,血肉模糊成了一团!”说着肖雅又有些害怕
“多久了?”阴中雨问
“不知道!”肖雅好象有些累了,睡意又写在脸上!
阴中雨给肖雅盖好了被子,出去了……
阴中雨不敢肯定肖雅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他肯定这不是用科学可以解答的疑问,于是他走向了自己的地下室。
他的地下室与楼上的风格截然不同,楼上若是天堂那么说这里是地狱也不为过,这里陈列着许多物品,充满着福尔马林的药水味,让人遇闻想呕!阴中雨坐在他的办公桌上发呆,也许他只有面对着被收藏的尸体才能思考出另人永远想不通的疑问!但是他睡着了……
“啊……滚开滚开!”阴中雨被肖雅的惊叫声吵醒,冲出地下室奔向肖雅。
肖雅闭着眼睛,但样子像是在驱赶着什么,阴中雨没有动只是站在门口认真的看着,过了一会肖雅清醒过来,看到站在门口的阴中雨扑了过去,痛哭起来“救救我,救救我,那群孩子一直在纠缠着我!我怕!我很怕!”
“你想起来发生了什么事吗?”阴中雨以为肖雅会想起什么,可肖雅依然摇头,依然只记得她的梦
“我带你去个地方,但是你不要害怕,有我在!”阴中雨准备带她去地下室,准备给她催眠。
当阴中雨打开地下室的门,肖雅便狂吐起来,一般人闻到福尔马林都会有这种反映的。吐完后她拉着阴中雨的手,没有退缩,因为这段日子她已经受够了。
看着被药水浸泡过的尸体,在大瓶子里扭曲着变形,肉色泛着着白黄色,有的尸体因为受了伤后才被保存,所以有的部位是那种暗红色就像极不新鲜的猪肉一样。肖雅虽然害怕还是忍不住去偷窥!当她经过一个盛着婴儿尸体的瓶子前,婴儿竟然笑了,是带着嘲讽那种,肖雅顷刻寒毛斗笠,拉着阴中雨更紧了。
阴中雨让肖雅坐在椅子上,让她放松“现在我们开始吧,你闭上眼睛!”阴中雨之所以带她来这种地方,是很希望这种阴气可以把肖雅脑海里的东西引诱出来的
“你看到一扇门,走过去,轻轻的把它推开;你看到了一片大海与天相接着。前方有一艘小船,你上去,它带着你在大海里不挺的摇摆……告诉我你想起了什么?”
“一个浑身是血的孩子,眼睛掉了出来,头上的皮被撕的很碎,他身上没有皮肤只有暗红的血肉。他拉着我,让我还他的命!还他的命”肖雅突然睁开眼睛,好象看见了什么“啊~在……在你后面!”肖雅惊慌的说道
阴中雨回过头什么也没看到,肖雅的脸变的蜡黄,“是他!就是他,他一直纠缠着我!”肖雅站了起来指着瓶子里婴儿的尸体!
“别怕别怕!”阴中雨起身走到瓶子旁边把他拿到肖雅面前,“走开走开!”肖雅打翻瓶子,躲到阴霾的角落里。
瓶子碎了,里面的婴儿一直在笑,笑了又哭,泛黄的皮肤一点点的退落到地上化成了暗红发臭的血,脸变的狰狞眼睛砰的一声弹到地下,飘到肖雅的面前,撕咬着肖雅的小腹。
“乖,宝宝,过来!到叔叔这里来,让叔叔抱抱你,疼疼你!”阴中雨像个慈祥的父亲一样召唤着婴魂。
婴魂转过头,嘤嘤的哭起来,爬到阴中雨的怀抱里。婴魂的血荫红了他洁白的外衣,虽然臭味难忍,但阴中雨还是紧紧的抱着他“乖,叔叔疼你,不要再折磨这个阿姨了,好吗?”
婴儿好象听懂了他的话,点了点头,用血淋淋的小手摸着阴中雨的脸。“我想活!”婴魂说出这三个字后变回了原先在瓶子里的样子,但是血色红润像是睡着了一样。
阴中雨抱着孩子看了眼肖雅,她昏了过去。阴中雨想可能这是肖雅的孩子,在他即将出世的时候肖雅做了大月份引产手术!
阴中雨把孩子放进了冷藏箱,抱着肖雅上楼了,如果这不是肖雅的病因的话,那么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过了一个钟,肖雅醒了,眼角里满是泪水“那个孩子是我哥哥跟一个女人的孩子,我的哥哥出车祸死了,只留下了这个孩子,我的家人一直都希望这个孩子能顺利的生下来。
但是那个女人不肯,她觉得是累赘,但是看着我们对她那么好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把这个属于我哥哥唯一生命延续的孩子生下来。有一天她去医院做检查,我看见了一个男人呵护着她走出来,我就认为她肚子里的不是我哥哥的孩子而是跟那个男人的杂种!所以我开车撞了她,在她躺在医院里的时候我找了一个妇产科科的同学帮我把那个孩子拿掉,我亲眼看着那个孩子被缴碎的样子!”肖雅很后悔“后来我知道那个男人是我哥哥的同学,他答应过我哥哥会照顾那个女人还有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我很后悔但是已经晚了,我隐瞒了所有的事实!我害怕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怕家里人知道,而且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做噩梦,而且那个孩子经常纠缠着我!”肖雅抱着阴中雨号啕痛哭,但是这眼泪洗不掉她犯下的错!
“别哭了,已经过去了,现在你已经清醒了,已经把压抑在你心里的秘密说了出来!既然告诉了我,那就把它告诉应该知道的所有人吧。我们把那个孩子好好的安葬了吧!”阴中雨拍了拍肖雅的头,给了她很大的勇气!
在婴儿葬礼的那天,肖雅的家人,还有婴儿的妈妈都来了,他们也原谅了肖雅。当阴中雨把冷藏箱打开的时候,婴儿不见了,只剩下一个瓶子,里面盛满了血肉模糊的肉浆!所有人望着瓶子哭了起来,肖雅走到冷藏箱前面问阴中雨“不是完整的婴尸吗?”家人们用忧伤的眼神看着阴中雨等待一个答案。
“这说明这个孩子已经原谅了你,所以他甘愿变成原来遇世的一面。”阴中雨说着露出了一丝的悲伤!
安葬了婴儿后,阴中雨送肖雅回医院接受全面的精神检查,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出院了!
肖雅有些不解“为什么那个孩子会在你的地下室里?而且他不是已经被粉碎了吗?”
“你相信灵魂吗?那是那个孩子的灵魂,他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你会不给他出世的机会,所以他就一直的跟随着你,因为我是你的医生所以他就复身到我收藏的婴尸上!”阴中雨不知道对不对,但是在他心里只有这一个答案!
结果出来了,肖雅的精神没有其他的异样,全部正常!所以她可以出院了!院长找到阴中雨“阴医生,到我这里工作吧,如果你愿意就做副院长吧!”院长很诚恳的说
“不了!我只是个心理医生罢了!”阴中雨笑了笑,带着肖雅走出了医院。
“我可以喜欢你吗?”肖雅腼腆的小心的问
“为什么?”阴中雨很吃惊,但是他很高兴,因为见肖雅的第一面时,他就被她的柔弱与受惊的样子吸引,被想保护她
“因为你可以保护我啊,我看到你就什么都不怕了!”说着肖雅握住了阴中雨的手
“快拿开我开车呢!告诉你我也喜欢你!我也想保护你呢!”说着两个人甜蜜的笑了!
不久他们结婚了,家里的人没有再提过那个孩子的事情;包括孩子的妈妈也原谅了她并真诚的祝福她!
他们还是会经常做一个梦,梦里面一个可爱的孩子在跟他们嬉笑打闹,而且经常再向他们招手;孩子的后面经常会出现肖雅的哥哥,哥哥像个慈父一样牵着那个孩子的手。很甜蜜很幸福……他们一直生活在阴中雨与肖雅的梦里!
没多久肖雅怀孕了…………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31-7-2013 10:39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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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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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 回
她把头深深地埋在我的怀抱里,吻软的嘴唇,如花瓣贴在肩上。
“你,知道死是什么滋味么?”她问我。
“死的滋味一点都不痛苦,我死过许多次。”她说。
“其实生和死只是人的一段旅程,我们都不记得如何开始,又何必在意怎么结束呢?”
“可是,为什么,我被卡在了这段旅途之中?”
“每次我死去以后,很快又会回来。不管我是淹死,电死,毒死,死到最后的感觉都是一样。死的感觉是,你突然觉得什么都明白了,也什么都不会想了,或许什么都明白了我们都什么都不会想了。眼睛前面有一些亮光,或者是五彩缤纷的幻象,你的身体感觉被温柔地撕扯成碎片,你没有力气,会被隐约的温暖带走。或者只要能感觉到一点温暖,你都会不自觉地跟着离开。”
“你感觉得到,它正在带走你。”
“所以,请一定不要离开我。”
她很认真地说这些话的时候,非常美。我不忍心打断她的幻想,她本是应该幻想的年纪。
后来的某一天晚上,月光如水,她穿着我最喜欢的那套衣服,我的车轻轻地就把她卷了下去,车子撵过她胸腔的时候,温柔地一沉,然后继续向前压碎颈部,把头颅挤到一边,我感觉得到,她的嘴唇被磨得稀烂。
做完这一切,我给妻子打了个电话。
“她不会回来了。”
“我要你保证,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妻子的声音很冰冷,自从她出现以后,她一直都这样冰冷。
逃离现场的我脑子一片空白。
一切都结束了么?既然许多事我们自己都不确定是否结束,那我们为什么努力停止?
杀了她的以后,我有些怀念她,怀念她温柔的嘴唇,既然明知会牵挂,为什么要结束?
或者就是因为我们有那么多不想结束的结束,人活着的时候才会苦。
拥挤的人间,我开始徘徊欢场,寻找其他短暂的快乐,只要有一丝的温暖存在,都会把我带走。
我想起她说的话,死的感觉就是哪怕是再短暂再微弱的温暖你都会如获至宝。那么,究竟死的是她,还是我?
直到有一天,宿醉的我回到家里,她却站在我的面前,迎接着我。
她就是我的妻子,有着温软的嘴唇。
“你能告诉我,死的真正感觉么?”我喘息着问。
她微笑着,把我像个孩子一样拥抱在胸前,轻声说:“死很孤独。”
这样在孤独的世界里不断抛弃着自己的轮回,就是我们,至上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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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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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 踪
“你隔壁住的可不是一般的人。”古董店的王阿婆那双沾满眼屎的小眼几乎已经睁不开,嘴里能被我瞧见的牙只有五颗了。
“您是说哪个?那对小夫妻?还是那个中年男人?”我把身子凑近王阿婆,但闻到她身上一股腐臭似的异味,便又立即往后缩了六公分。
王阿婆颤动着腮边松驰的肉,一脸神秘:“是那个男人。”
“他怎么不一般了?”我随着她的神情,竟也变得好奇起来。
“他是个吸血鬼。”王阿婆的小眼忽然闪出极为阴冷的光,伸出形如枯柴的手拍了拍我的左肩。
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阿婆,你太迷信了。这世界上哪有吸血鬼?您老人家又听了什么谣言了吧?”
王阿婆摇着头,叹声:“小朱,你和我有生意往来,我才对你说。这世上,很多事是你们这些年轻人付出代价才能理解的。”
我说:“阿婆,你怎么知道他是吸血鬼呢?”
王阿婆盯了我片刻,忽然颤颤巍巍地抬头看了眼天空,说道:“今晚是个月圆夜啊。”
我可以清楚地看到阿婆脖子上的皮肉耷拉着。
“阿婆,你今天怎么了?神神秘秘的。”
王阿婆不再说话,只是凝视了良久,便转身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皱着眉头,心里感觉被什么东西压住了,沉沉的。
我隔壁住着一个中年男子,姓翁,据说是大学教师。
一个星期前才搬进来。
由于我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很少见到这个邻居。
在这里要向读者们作一个交待,我除了有一份白天上班的正常职业外,还是一个古董鉴定家。
当然,我有众多的古董,这点谁都知道。但我是个小心的人,我从不将那些值钱的宝贝放在家里。
我住的公寓就在公安局斜对面,而我的古董收藏室也就在离公寓两百米的某高等学校里。我并不担心那些古董会失窃,因为那些古董失窃所带来的保险金是相当可观的,远超过实物丢失带来的损失。
这些不必多费口舌了。还是说我的邻居吧。
最近见到他一次,还是前天我加晚班回家,在楼下碰到他。那天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他穿着一身黑衣黑裤,对我友好地笑了笑,然后就出去了。
我只当他有夜里跑步的习惯。(事实上,在我做这份工作之前,我也有深夜跑步的习惯。)
但现在王阿婆那种神秘的眼神和离去时给我相当压抑感觉的背影却时时在心头萦绕,让我内心越来越对翁老师的夜出感到怀疑。
--这个长相不恶的翁老师会是吸血鬼?
--王阿婆为什么会指出他是吸血鬼?
--王阿婆的话可信么?
--翁老师这么晚出去究竟干什么呢?
--是去吸血么?
我忽然发现,自己从未在白天看到过他。难道他真的只在夜晚活动?我脑海中不断滋生着种种推断和疑惑。如此翻来覆去地在屋里折腾,怎么也静不下心来。甚至还时不时地到站在门后,想倾听隔壁所能带来的动静。
但这幢公寓的隔音设备还算良好,我怎么也无法获悉隔壁房间所能带来的一丝动静。
--他在屋里么?
--在干什么呢?
我抬腕看了眼手表,已经近十一点了。
--他是否在穿黑色的衣服了呢?
我不经意间看到了自己书架旁边搁着的一个十字架形状的铁器。那上面刻着的是一个吐着舌头的人头。我目光停在其上,越来越觉得这个人头的样子象极了翁老师。等我回过神来,我的手心已经溢满了汗!
十一点整。
我透过猫眼往外面的走廊看。我只是有一种好奇的冲动,想知道他是否真的会出来。这只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莫名的冲动,甚至让我觉得荒唐地带着某种验证性的期待。
事实果然未负我的期待。
我的邻居翁老师果然出来了。在一身黑衣下,他那张脸孔对比得愈加白晰。不,应当是苍白!
经过我的房门时,他还放慢了脚步,朝我这边冷冷的看了一眼。虽然我知道隔着门,他根本看不见我,但我还是吓得快要滞息。
幸好他很快又按原来的步率走开了。
我轻喘着气,靠在门上,一个劲地想让自己冷静下来。
——世上不可能有吸血鬼的!
我想让自己否认吸血鬼的存在,可是又找不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好,那么就跟着翁老师,看看这么晚了到底去做什么!
我承认自己有时是个十分大胆的人。而且往往那种带有玄秘色彩的事物会象块巨大的吸铁石一样将我这块有着铁一样外表和铁一样内心的家伙牢牢吸过去。
我决定出门跟着他。
我打定主意后,便迅速换上了轻便的深色运动衣和运动鞋。
翁老师远远在我前面走着,似乎没有要跑步的样子。他有没有发现我呢?如果他真的是吸血鬼,只怕他早已知道我在其身后了吧?
他走得不紧不慢,象是在逛公园。我看不到他的面孔,但我心里却想象着他的眼睛已经变得血红,而舌头随时随地都将探出来,吸嗜人的鲜血。
再往前走就是街心花园了。
白天的花园里老人们下棋拉琴,孩童们玩耍嬉闹。而到了夜里,树影绰绰,远远望去,象是一个邪恶无比隐匿着无数妖魔鬼怪的地方。
翁老师走了花园,坐了下来。自始自终他都没有回过头。是因为他不用回头就知道我的踪迹?还是他根本没有觉察到我?
他坐在长长的石板凳上。由于离得太远,我不能看清他在做什么?
我屏住气息,猫着腰往花园潜行过去。此时此刻,我的心中反而没有了惧意,只有极度的紧张和迫切的猎奇催使我往前走。
就象所有恐怖片里描写的一样,当时的情形足以让人无法呼吸。一切死一般的寂静,偶有风吹叶落之声,也那样可怖。
一步,两步,三步......
我终于渐渐看清了翁老师。
他那张苍白得象纸一样的脸不带一点表情的仰着。他的眼睛看着天空,宛如两只没有光芒的红宝石。
我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黑暗无际的天空中明晃晃地悬着一轮白得如他的脸孔一样的月亮。
月亮很圆!
在刹那间,我仿佛觉得天空和月亮就象一块黑黑的布幕硬生生地被挖开了一个巨大而滚圆的洞。而洞的后面,也许就是吸血鬼潜伏之处!
“今晚是个月圆夜!”王阿婆的话在我脑海中闪过。
我倒吸一口凉气,再也不敢去看那轮圆月了。
我转过头,想去看翁老师。谁知,那条石板凳上已经没有翁老师的踪影!
人呢?就在转瞬间,翁老师人怎么不见了?
我猛然间感到一阵寒意从头到尾将自己包围起来。
我再也无心去跟踪翁老师的去向了,我只想快点离开。适才被猎奇心压制住的恐惧象洪泻一般不可阻挡地汹涌而出。
但是,我已经逃不开了。
我一转身,翁老师的身子已经紧紧地贴在了我的身上。他的身体象一块冰,寒气加倍地朝我扑来。
我吓得叫了一声,往后跌倒在地上。
天空的圆月静静地挂在翁老师的头顶,一动不动。而翁老师的脸也象圆月一样,一动不动,只有一双眼睛还在忽闪着幽红色的光。
他面无表情的盯着我,忽然嘴唇微微启开,象是在笑,又象是在哭。牙齿的缝隙中流淌出鲜红的液体。
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惊惧,再次叫出了声。
他嘴里发出类似毒蛇吐信的嘶嘶声,俯下了身子,伸出双手朝我逼近。他的身体几乎象是一片飘在空中的叶子,轻盈盈地再次贴到我身上。
我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一股异味。
这股异味竟然似曾相识!
但不及我仔细去分辨,他冰冷的五指已经掐住了我的脖子。
我这回再也没有叫出声的,立时昏了过去。
幸好我没有死。
我醒来时,我知道我还活着。
四周冷冷清清的。天还没有亮,黑幕一般的天空已经变成了深兰色,而那轮圆月呢?却已经不见。
翁老师呢?和圆月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摸了摸自己的身体,温热的。再摸自己的喉部,完好无损。这么说,我活着?我逃过了一劫?吸血鬼竟然放过了我?
我环顾四周,空无一人。街心花园里依旧黑漆漆的,感觉那里无活生存生物似的。而那条长石板凳永久不移地扎根在那里,象被诅咒过一样。我隐隐觉得,翁老师那穿着黑衣服的象蛇一样冰冷的身体还坐在那里,不由又害怕起来。
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往公安局跑。我几乎连家都不敢回去了,因为我家的隔壁便住着翁老师——面孔如圆月一般惨白的吸血鬼!
到公安局时,是凌晨三点三十三分。
警察迷迷糊糊地听我讲着,然后眼睛中露出很怪的神情:“你说你差点被吸血鬼杀了?而且吸血鬼是住你家隔壁的翁仁声?”
我使劲地点着头:“是的。”
警察看了我半晌,才笑出声:“这怎么可能?你天还没亮到这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可我怎么相信?”
“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是那种骗人的人么?”我急得吼起来。
“你又不是没骗过人?干你们这行的会不骗人?”警察朝我轻蔑的一笑,但终于还是从转椅上站了起来。“好,陪你去看看。”
他慢慢地找了根手电,又拿了根电棒。
我忙说:“你是不是多叫几个人?有没有枪?那是吸血鬼,不是人!”
警察不耐烦的朝我瞪了眼:“你还来真的了?别唬人了。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那玩意儿?!”
我都快哭出来了:“我亲眼见到的。他住我隔壁,你们要不把他捉住了,我以后还怎么活?”
“嘿,你现在不是好好活着么?”警察上下打量我一番,“你没事半夜在外面晃悠干啥?”
“我跟踪他啊,我怀疑他是吸血鬼!”我恨不得自己是公安局长,立马带上百来警察去彻底搜查。
“你怀疑他是吸血鬼?有什么证据么?”
“古董店王阿婆告诉我的。我瞧这翁仁声老是深更半夜外出,就觉得......”这回我话还没说完,警察的脸色一下沉了下来。
他疾声问道:“王阿婆?她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今天上午啊。”我一怔。
“可是她已经失踪四天了。”警察沉声说道。
“啊?”我惊呼起来,“失踪四天?可今天上午明明见到她的。”
“真的是她么?在哪里见到的?”警察的目光炯炯有神地射在我的脸上,仿佛随时都要把我的每一句话进行测谎。
“当然是她喽。”我话一出口,忽然顿住!
我记得当我凑近她的身体时,她的身上有一股腐臭般的异味。而王阿婆一向是个讲究卫生的人,就象爱护她古董店里的每一件古董一样爱惜她自己的身体。她的身上断然不应该有那种异味的!
警察们发现了王阿婆的尸体。在我隔壁的房间里。
而原来的主人翁老师已经不见了。到居委会了解到他所在的学校,却得到了查无此人的回复。
警察发出了通辑令,全市追捕翁老师。但在通辑令上没有说明他是吸血鬼,只是称其杀了一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
而我,知道无论警察怎么追查,都再也无法找到他了。
那天月圆之夜,他身上所散发的异味和那天上午我遇见的“王阿婆”身上的味道是一致的。这说明了什么?
吸血鬼是会变身的!
我半倚在床上,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
“为什么月圆夜,吸血鬼没有杀我?”
“为什么吸血鬼杀了王阿婆,而且变作她来告诉我他自己是吸血鬼?”
任凭我想穿了脑袋,也无从得知答案。
某天,我又经过王阿婆的古董店。她的儿子已经继承王阿婆经营着这家店。我进去时,她儿子正在擦拭一件东西。
我立即怔立在当场。
对方诧异地看着我。
我一步步走过去,注视着他手中的东西,问:“这件东西......”
“嗯?你想要么?”他停下了手上的活儿。
我仍然看着那件东西,道:“能让我看看么?”
“行啊,不过就是有点脏了,都是小孩子不听话,拿它玩的时候,丢到火堆里去了。我再重新磨拭一遍,多少可以恢复一点光亮。你若真想要,折点价给你。”他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了我。
我小心翼翼地接过来,放在手掌中,仔细凝视着。
这是件形同十字架的铁制品,上面尽管有焦痕,但仍可辩清当中刻着一个人头。那个人头没有吐舌头。
王阿婆的儿子说:“小朱,这件东西不过是样铁器而已,似乎不是很值钱吧。”他的语气中有试探的成份。他知道我是个古董鉴赏家。
我避开他的话锋:“你是哪里得来的?”
“是我母亲留下的。”他说着,转身从身后一只铁箱子里拿出一本黄色的小本子。我知道那是王阿婆最珍视的本子,上面记载着她对古董的研究和评测。
他翻了几遍,然后停在一页上,看了一眼说:“我母亲在这件东西的注栏里写了两个字‘一对’。”
我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它不该在火里烧的。”说完,我将十字架还给了他。
十字架上的人头离开了我的手掌。
一对。
我知道王阿婆写的是什么意思。这件十字架是有一对的。一只在她的古董店里,而另一只就在我的家里。
两个十字架上的人头尽管不同,但和翁老师的脸都是如此地吻合。
但我心中已无所畏惧。
王阿婆为什么会死了?而我又为什么会活下来?这一切我已经找到答案了。
那只被火侵蚀过的十字架带着伤痕留在了古董店里。
我那只完好无损的十字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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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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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杀
A大医学院女生宿舍412房似乎永远散发不去一种浓郁的血腥味道。尽管距王楠自杀已经两个星期,尽管那里的血已经被清洗的很干净。但血腥味已经附在灰尘上,飘浮在空气里,随时进入人们的的胸腔。夜晚会有神秘的脚步声在楼道拖延,像兽。
这两个星期以来,时常有尖叫声从四楼响起,以钢针般的尖锐刺向静谧的夜空,然后是嘈杂的跑步声音。恐惧像绳索一样勒住大家的喉咙,每个宿舍里的六个女生都紧缩在一个床上,互相提醒安慰:“没事,没事。”
难道真的没事吗?
方文娴她已经在校园外租了一间低矮的平房。尽管离学校宿舍有着相当远的距离,仿佛王楠的魂魄早已洞晓她的一切行踪。时时刻刻用其他方法比如突然破碎的杯子来提醒自己未了的心愿-----杀方文娴!夜晚方文娴因恐惧瑟瑟发抖像因风而颤动的树叶紧抱着被子。好冷,有阴冷的风从窗户缝里钻进。她急忙用被子盖住了头,但背脊发凉似挨着冰。方文娴异常憔悴,学校准许她请假回家休养,但她为了王吉放弃了。
医学院的会议礼堂里黑压压着坐着几千个人,却安静得能听到窗外树叶互相拍打的声音。瘦削的王校长紧闭着嘴唇坐在主席台上,他的头发因为花白而被染成一种乌乌的黑,他的声音却是低沉而有力的。终于,他说:女生宿舍四楼将封锁关闭,四楼的全部女同学明天全部搬到男生一号宿舍楼的地下室。并要求大家不要在大学期间谈恋爱云云……
女生宿舍四楼大部分住的都是医学临床系大二的女生。这个班级被男生评为PLMM班,因为从讲台上望下去,所有的女生都是如此的青春美貌,娇俏可人。不,除了坐在角落里的王楠同学。
王楠进入这个美云如云班级是场不幸。同学们都怀疑,是不是因为走了后门,或者档案里的照片经过电脑处理才进入这所大学。因为她太丑了。臃肿的身材配上扁平的脸,可怕的是那脸还有两块经过移植的皮肤,小时候因为烧伤,而不得不把大腿上的皮移植到脸上。但颜色明显与比脸上正常皮肤显得白皙,并有细密的小绒毛。
王楠是异常孤独的。相比方文娴来说王楠应该值得同情的。但孤僻又受着自卑煎熬的人,同情对她来说,如同低浓度硫酸溶液会慢慢把脆弱的心脏腐蚀,然后变形。
412宿舍,住在王楠下铺的就是方文娴。对比太鲜明是一种残酷,方文娴又太美。方文娴曾经参加过某市的“青春怀”少女选美比赛中获得过季军。有时美也是一种罪过。
方文娴有着一双修长而笔直的腿。但她永远不能再穿超短裙了。因为她左腿上有一块肌肉连同上面的血管和神经已经葬送在王楠的腹中,经过王楠那暗灰色四环素牙齿的咀嚼,陪同王楠的尸体烧成了灰烬。
现在方文娴闭上眼睛就仿佛可以看到王楠咀嚼那块肉时狞笑阴森的脸,有鲜红色的血液从嘴角流出,滴在地上。还有那吃生肉很用力的“滋滋”声总响在方文娴的耳边。每次想起,方文娴就不停地呕吐,最后是草绿的胆汁。她更瘦了,因为她不想吃饭。
那天是在晚饭过后,所有的女生都听到从412传出来的大声的对骂,大声的诅咒声,然后是撕打,最后一声惨绝人寰的声音响彻校园。有很多人因为好奇冲到四楼想看个究竟。看到方文娴拖着少了一块肉的左腿惊恐从房间里逃了出来,很多的血顺着腿流着,在地上划出一条弯弯曲曲鲜红的血线。王楠举着一把刀追着方文娴。王楠那时就像一个魔鬼,暴炸似的头发,血红的眼睛,颤抖着身躯,有鲜红的血从嘴角滴落。
楼道里几十个人异口同声的恐惧尖叫-----连上帝都会吓怕的尖叫。仓皇纷乱地逃跑脚步声,急促的关门声音,然后楼道里瞬间安静。
有一个娇小玲珑,背着时髦背包女生看到鲜红的血液,及恐怖的情形,随即晕了过去。最后她就成了王楠的刀下鬼。有两刀穿透了她的心脏。王楠听到血液在地板上畅跑,突然笑了,所有人都说王楠疯了。方文娴是逃到405号房间才得以幸免一死。
十五分钟后王楠被赶来的保安用很长的铁棒打落右手拿的水果刀。很快王楠被几名高大有力的男生推搡到412房间,锁上一把很大的锁子,等待警察的到来。
警察到来,已经是二十分钟以后。412房间里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两个警察掏出枪,像电影里一样踢开门,看到王楠缩在方文娴的床铺上,像一只睡眠的猫,有太多的血在她身下凝成血块,类胶状。墙面有血成喷洒状。她用刀刺断了自己的左侧股动脉,因为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她的右食指咬得血肉模糊,也许就是用那根手指在墙上写着:杀方文娴!那样的鲜血淋淋。刻着深入骨髓变态的仇恨。浓重的血腥味催人呕吐。
王吉是方文娴的男朋友。也是这所医学院王校长的独生儿子,和方文娴及王楠是同班同学,长得高大英俊,像明星陆毅。
说起王楠及方文娴的结怨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喜欢王吉的女生太多了,当然其中也包括王楠。本来这一切都可以掩示于水下,波澜不惊。她不应该用匿名的方式把自己的情怀向王吉抒发,而王吉现任女朋友又是有时没心没肺,做事不经过大脑的方文娴。骄傲如同一只雄孔雀,自负如同是自身能力叫醒太阳的公鸡。
王吉这个笨蛋把收到的情书随意堆放在书桌上,方文娴笑嘻嘻地看着那些情书,像看《喜剧世界》一样,而王吉更认为这些都是废纸,一切都让方文娴处理,像表白他对女友的诚意又像是一种巧妙的炫耀。有几封熟悉的字体撞进她的眼帘。
方文娴把这几封情书在412宿舍当众朗读了出来。那些肉麻的名子总是可以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而方文娴更是指槡骂槐,含沙射影地映照着此人自不量力,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之类。
王楠面不改色却如坐针毡,一声不吭如未闻未见仿佛她是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一样。但仇恨已经在身体深处慢慢滋生,无数个梦里看到方文娴血肉模糊地跪在自己面前下贱地哀求放过她,或惨死在黑暗冰冷的雨夜,如此的让人酣畅痛快。
方文娴的眼神只从王楠的头顶掠过,嘴角间深凹着讥讽。
出事的那一天,王楠轻蔑地递给方文娴一封王吉写给自己的情书,里面云云一些王吉对王楠的一些比较欣赏的语句,如王楠的智慧,如王楠的稳重,还表示现代整容技术发达。终有一天,王楠会像出水芙蓉一样出现在王吉的面前。
方文娴气愤地把那几张纸摔在地上,并骂王楠是丑八怪,是贱货,就是叉开张条腿在街上也没有男人看一眼的丑女人。王楠愤怒了,像到达燃点的汽油,所有的仇恨在那一刻汹涌而至。先是争吵,王楠哪里是方文娴的对手,终于王楠扑向方文娴赤裸的腿-----方娴最大的骄傲。
此时方文娴呆呆坐在租房里。不知在后悔还是在反思或者还是别的什么。王校长坐在她对面,瘦削的脸像用刀刻出来一般。隐藏着命令式的语重深长地劝她休学,不要再缠里他的儿子王吉。将来王吉要考研究生,要考博士,要出国。他未来的儿媳应该是德才皆备而不是一个少了一块肉的花瓶。他最后补充说:方文娴同学,我看你精神十分不好,要不要回家休学,或去看看心理医生比较好。”
方文娴不知道王校长是什么时候走的。她的精神有着很大的恍惚。有一线的阳光穿过窗帘上的一条缝隙直射在床角上,那束光线的身体里有很多的灰尘在晃头晃脑里游动着。像浅水滩里的浮虫。
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想看一看那散发出炽热的太阳。头却一阵眩晕,像死亡前的一刹那,方文娴身子摇晃了一下,又重新倒在了床上。王吉已经有两天没有来陪她了。王吉永远不会知道,方文娴对他的爱已经深到探不到底,比爱惜惜自己美丽的容颜更甚。
天边出现第一颗星星的时候,王吉敲响了方文娴的门。方文娴紧紧地抱着王吉,呜呜地哭了。说:“这两天为什么没有来见我。”
“我爸他不准我来看你,今天还是偷偷地跑出来的,等会还要马上赶回去。”
“那你爱我吗?有多爱?你为什么给王楠写那样的信?”方文娴一口气问了自己心中所有的问题。
“傻瓜,那信怎么可能是我写的。一看就知道是王楠模仿我的字体,我爱你,很深,并且到永远。”王吉认真地说。
方文娴求王吉晚上不要回去,陪她。因为她很多天没有睡着了,一闭上眼睛就是王楠狰狞的笑,喊着要她方文娴的小命。她害怕,恐惧已经渗到骨子里。王吉唯唯喏喏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他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为了掩示自己内心的愧疚,一口气喝了面前的饮料。他怎么会知道那里面放着大量的安眠药。
她纤细白皙的手指滑过王吉那英俊无比的脸,健壮的肌肉,魁梧的身材。心底有着厚厚的安全感,她终于可以抱着心爱的人好好睡一觉了,如同睡在暖洋洋的白云里。
然而她却看到心爱的王吉正在和王楠在一起亲吻,那样亲热和放荡。王楠用一种讥讽到骨的眼神看着她,哈哈大声笑道:王吉爱的是我,而不是你,你这个贱人。方文娴冲了过去,她怎么能忍受住这种耻辱。没有到王楠面前,自己却“咚”的一声摔到了床下,浑身巨痛。原来是做梦,方文娴一身的冷汗。
摸摸身边的王吉,正睡的很甜。嘴角微微上翘,像梦里的表情一样。王吉会爱上别人而离开自己吗?难道他真的会喜欢王楠这样的丑八怪,不,就算没有爱上别人,他也不可能会永远在自己身边。因为王校长彻底地不同意她们的爱情。
不能让王吉离开自己,不能,绝对不能。要让王吉的心永远在自己身上,只有一个办法。
有冷冷月光照在桌子上的水果刀上,反射出一种可怖的幽幽的蓝光。方文娴眼睛涣散着欢快的喜悦。那刀被狠狠地刺进王吉的胸腔。药物所置的沉沉睡眠里的王吉只是“噢”的一声就再也没有声色息。
一个美丽女孩子的手心里跳动着一颗鲜活的心脏,那是她爱人的心脏,永远都只属于她,而不会是第二个人。她在让她的爱情和美丽得到永生。她高兴极了,没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情。
在几天以后人们才发现了王吉的尸体。因为天热,肉体已经腐烂,有很多的蛆虫在里面爬动。像王吉变身了一样,变成了蛆。以前原来如此的英俊的脸。现在让人呕吐不已。
方文娴失踪了。她被警察例为通缉犯。悬赏20万整。可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被人们发现。
新学期开始了。A大医学院恢复了一切平静。经常看到女生们嘻嘻哈哈地笑成一堆。仍然有无数个女生在篮球场上为心上人呐喊助威。
大一临床系的同学随解剖学讲师来到标本室里。位在地下室的标本间两边有很多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人体器官,有正常的,也有变异,更多的是带有病态的。东侧有一个很大的池子。讲师说:那里有四个完整的人体标本,大家可以看一下。这时,有一个美丽娇小女生,捂着受不了福尔马林味道的鼻子说:“老师,是五个呀。”
老师笑了,怎么可能呢。这标本间是归我管,有几个人体标本我还不清楚呀。紧接着,他就呆呆地愣住了。因为最边的那一具有着美丽面孔的尸体,他是认得了。她的名字叫:方文娴。她手里握着一把很平常的水果刀,腹部有一道长长的伤口。讲师戴着手套打开了那伤口,里面有肉块从中滚落了下来-----那是王吉的心脏,但那里面流出的已经不是血液,而是浸满的刺鼻的福尔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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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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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间奇案
这是一篇真实故事,是我朋友的亲戚於民国三四十年所发生的,内容如下 以当事人立场)
我是一个生意人,家有一妻一儿一女,这个故事肯定是千真万确的,我始终难忘...
我早年成家,事业顺利,可惜好景不常,最後惨遭倒闭,房子也卖了,可说是一无所有,就连一个栖身之地都难寻时,就想到我一个医生朋友,他应该有办法。
当我去找他时,他跟我说也无能为力,经我一再请求,他就说,如困你不怕,倒有一个地方可住,我一口答应(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挑什麽),原来他给我找的地方,是医院的一间宿舍,那间宿舍是位於一条走廊的开头,而走廊的底端就是"太平间"所以常有怪事发生。但由於我和太太并不太在意这些,所以毫不考虑就住下来,还有一点是,厕所就在那太平间的隔壁,所以那间厕所可说乏人问津,绝少的人去上过。
刚开始住在那,觉的一切正常,并没听说中的那麽可怕,但後来就觉得事情有些异常...晚上二三点常常听到冲水马筒自动在冲水,或是走廊有听到脚步声,甚至房门常常被忽关忽开,但由於我信天主,所以一切的一切,我都不以为然。直到发生了那件事後,我。。。。不得不信邪了。。
那天晚上,我儿子三更半夜想上厕所,把我叫醒,要我陪他去,我和他说:男子汉大丈夫上厕所还要人陪,自己去!!!当时我实在不应该让他自己一个去,我真的愿意用我这一条命去换回这句话,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当事人说到这里,己经哭的不能自拔了!)後来,我儿子就自己去了,几分钟後,我儿子跑回来,告诉我,那里有好多鬼哦!我说:胡说八道,再去一次,一定是你看错了,别找理由要我陪你去!!不久,我也睡著了。
隔天起来,我却发现我儿子不见了,我怎麽找也找不到,我快疯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约十天後,我和太太都接到我儿子的托梦,在梦里,他一直告诉我们,他好泠好无聊,要我去陪他,这样的梦已经连著好几天,但我依然束手无策,当我几乎不存任何希望时,一大群人走向那太平间,说是要把一具尸体抬去傧遗馆,当他们住入後,忽然一阵大叫,声音是出自管理这太平间一切的管理员,怎麽。。。怎麽多出自这一具死人,我听到後,火速的冲了进去,我实在不感相信,这具悬疑的尸体,竟是我儿子...啊...
(这时当事人以经不能自我,痛哭流涕),而经由法医检查,竟找不出任何理由能说出他的死因,到底那天晚上是发生了什麽事,可能也只有死者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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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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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惊颤
1989年一个春天,郊游的好天气。
一部红色的波兰莱兹载着一家人风驰电掣。前方是至少两公里笔直的路。不远处是座旱桥,游玩的人象五颜六色的点在桥下跳跃。
车内弥漫着生气。车轮碾过路旁的小草,溅起几丝嫩的绿。
爸爸坐在驾驶室里。开车。听歌。跟后坐的妈妈女儿搭搭讪。总之,很惬意。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在闲暇的时候同家人踏青,的确是减轻压力的好方法。
风好大,吹得车窗外呼呼响。惬意的男人忽然发觉后视镜沾了个红红的什么东西。他开窗,用抹布擦。安全是很重要的,丝毫马虎不得。何况要过桥了。
与此同时,桥下野餐聊天放风筝弹吉他的人,都不约而同望向桥上。据目击者陆柄国当时讲,一部红色的轿车,冲过旱桥护栏,以优美的弧线划过天边的朝霞,象头巨大的鸟。
人们只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残骸很快被拖走。烧得黑糊糊的一团尸体,让法医欲辨不能。
事故原因不明,作为一般交通事故,有关的照片和资料躺在交警队的第178号卷宗里。无人问津。
直到有一天,一位老公安,无意查阅了在过旱桥一点八公里处几乎同时发生的另起交通事故。经过精密推理,他把受害的一家与一个可怜的摩托车手联系了起来。
第一宗交案——司机的死亡惊颤
爸爸哼着歌,愉快地擦拭着镜子。
镜子夸张地向四方扩展它的反射面。有人对镜子存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为什么?天知道。理论上应偏向于有时候,人们会在镜子里看到绝不应看见的东西。比如……
想到这里,爸爸不由得自嘲地笑笑——受党教育这么多年了,世上是没有马列主义无神论解释不了的东西的。
何况镜子好好地在那,就象怯生生的女人,老实得很。
在爸爸擦干净了镜子,就要缩回手的时候,又有几点红色落下来。好象开玩笑一样。爸爸有点不耐烦,然而下意识地,又伸过手擦拭。
0。01秒过后,玩笑开大了,一腔红色的液体泼在镜子上车身上爸爸来不及缩回的手上,0。02秒后,一个很象西瓜的圆球体重重地从外面砸在爸爸的腿上。泛着血红的西瓜瓤。还在爸爸的腿上跳了两下。
爸爸突然觉得从惊颤回到了虚幻的不真实,他很努力地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可他忽然觉得有股视线从最不可能的地方向他射过来。他的目光从前方不远的旱桥移下来……方向盘正让车轮笔直向前……时速表显示着90公里每小时……
不正常的东西来源与他的双腿之间,那个西瓜状的圆球体。
它的外层是摩托钢盔。爸爸突然呕吐起来,血压急速升高,心脏四个腔不堪重负,然后这个男人身体靠着方向盘往右一歪,在这之前,心肌梗塞已让他停止了呼吸。
因为他看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从钢盔望向他,还在眨呀眨。
第二宗交案——摩托车手的死亡惊颤
赵福生很喜欢眼前的这部摩托。虽然牌子不响,但性能挺好的。
吹影首先要向大家伙简略介绍赵福生这个人。赵福生正好处于一种超过37度血液就能沸腾的年龄阶段。赵福生的第二任女朋友冯兰说她就是喜欢她家福生那种虎虎的冲气。冯兰对兜风很感兴趣,赵福生脑袋一发热,就买了这部摩托满足女友的虚荣心。
今天是冯兰生日,赵福生记起前正在市区东和几个哥们喝酒。冯兰家住市西,也就是说,虽然现在是早上,但如果不快点是赶不上中午冯兰的生日PARTY的。
所以赵福生用水抹了把脸就跨上了车。
路是很熟的,晨风吹在脸上,也很舒服。
可是赵福生又不舒服了。他前面的那部红色的波兰莱兹似乎在向他炫耀。赵福生试图超过它,两次都没成功。
赵福生虎虎的冲气于是就开始爆发了。“我日帽子,大爷还超不过你?”
前面是旱桥,赵福生决心在上桥之前运用娴熟的技巧搞定波兰莱兹。加油门,换档,再换档,近了。
就在这时,赵福生忽然觉得脖子一痒。真的很痒。然后就好象是娘生下他时的那么痛——娘总喜欢龇牙咧嘴向他描述这种痛楚——因此赵福生认定这种痛比剧痛至少还要痛上一万倍。
赵福生的目标逐渐靠近,摩托车渐渐和轿车并驾齐驱。
可赵福生现在觉得血液已经沸腾起来。捂不住,抑不下,血液真的从体内冲了出来,象一股股细细的喷泉。
赵福生看见了令他一生都要惊颤的东西。他看见了自己的脖子。然后是自己的身子。接着他的视角呈360度并倾斜着30度,以他的右耳为轴不断变化着。考虑到地心引力,赵福生的这个头不规则地跌进轿车内,从窗户。
赵福生居然还看见了他的对手——一个中年的男人,极度扭曲他惊恐的面孔。赵福生瞪着他,嘟哝了一句,“我日帽子,怎么这么痛。”
赵福生的另外一部分,仍就架在摩托上,向未知的前方疾驰。
路是很熟的,晨风吹在身上,也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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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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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
"想知道全中国有多少人和你同名同姓吗?想和他们成为朋友吗?或许他们就在你身边。编辑短信“姓名”发送到1066XXXX305,加入我们的同名大搜索行动,还有机会获得意外惊喜。”
无聊的我收到一条无聊的短信。
我向来鄙视垃圾短信,也许是“惊喜”二字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编辑“崔策”发了过去。很快收到回复,“您好,全国只有您一人拥有此姓名。”
我合上手机,慵懒地翻看几本杂志。一会儿手机又蹦进了一条短信,“你好,能和我聊几句吗?”一个陌生号码。
我突然想起一句经典警告语“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然后摇摇头,发了句,“给我一个不得不跟你聊天的理由。”
很快手机又响了,“我很无聊,编辑了一条无聊的短信,发给了一串无聊中组合的号码,恰巧你也无聊,因为你回复了我的无聊短信。”
有点意思,我不禁笑了起来。反正谁也不认识谁,聊!
“哥们,没猜错的话,你是男生,经常打篮球吧!”
“你怎么知道?恩,经常打,就是技术……”
“呵呵,凭感觉。我的技术也很一般。”
“看NBA了吗?今天凯尔特人输给了骑士。”我想这是最恰当的话题。
“是啊,小皇帝詹姆斯的一记暴扣让全场都沸腾了。我家里还有一套他的球衣。前两周观看他们比赛,中奖得的。”
“太巧了,我也在两周前中了那件球衣。”
“哥们,你喜欢读恐怖悬疑小说吗?”我瞥了眼书架上的《天机》。
“喜欢啊,特别是希区柯克和乙一的作品,悬念奇特,构思精巧,总把你耍得团团转。”他在短信后加了两个笑脸。
“我也特崇拜他们,前天去书城,捧回了一大堆小说,害得我差点把卡刷爆了。”
“真的吗?我前天上午去的,也买了一堆,还有庄秦的新书《无法呼吸》呢。哎,跟你一样,我差点刷爆了建行卡。咱们真是同命相连啊!”
上午、《无法呼吸》、建行卡。他所描述的和我经历的一模一样。世上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我将信将疑地跟他聊着,直到心脏狂乱到无法平稳的地步。
我们年龄相当,住在同一个城市,有着共同的爱好,比如打篮球、看NBA、读小说、写杂志稿、爬山、游泳。还有相同的习惯,例如每天早晨六点零八分起床,穿运动衣,插耳机,听着《蜗牛》慢跑两千米;中午十二点整午睡十五分;夜晚十点十三分坐在电脑前点击天涯蓬蓬鬼话,还有……
有太多相似的事情在我们身上发生,简直不可思议。
我不禁又发了句,“你是谁?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叫崔策。”
我惊恐万分,手不停地抖起来,手机硬生生地摔在地板上。
我一直在跟自己发短信吗?不,不可能,他在说谎。
“你真的叫崔策吗?”我颤抖着抓起手机,打出这几个字,然后迫切地等待回复。
“真的,诶,我今天还参加了一个‘同名大搜索活动’,全国只有我一人叫崔策。”
难道只是巧合吗?一个跟我同名同姓的陌生人,跟我经历了同样的事情,还鬼使神差般地和我发起了短信。
我发信息告诉他我也叫崔策。他回了三个”惊恐“表情,外加两个惊叹号。
我突然有种想要见他的冲动,忙回复道:”我想跟你见面,可以吗?”
之后,我们约定在皇冠广场的篮球场里的红色长椅旁见面。
他到底长得什么样呢?不会跟我一样吧?脑袋里突然蹦出了《生化危机3》中的恐怖画面,我拍了下脑门,阻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第二天,我按约定好的时间来到球场。那里只有一个长发男孩坐在红色长椅里,手里抱着个斯伯丁牌篮球。
一定是他了。
我打了个招呼,走过去。他背对着我说:“先不要过来,让我猜一下你的外貌特征好吗?”
真是个有趣的人,我说:“好,没问题。”
他有条不紊地说:“你身高173厘米,留着短发,鬓角很长,下巴上有撮胡子,眉毛粗重,眼睛不大,双眼皮,鼻梁高挺,左边鼻孔边有颗黑痣,耳朵根部有道长疤……”
他全说对了。
我惊讶得无法呼吸,“你怎么知道的?你偷窥我?你到底是谁?”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扔掉球,“我没有那么做。”然后转过身,随手抓掉满头漂亮的长发,“因为我就是你!”
哦不,他长了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
我晕了过去。
我是在一段短信铃声中醒来的,是那个号码“1066XXXX305”,“崔策先生,恭喜您已获得我们同名大搜索活动的意外惊喜,不知您是否满意。那个‘崔策’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根据您的私人资料装扮的,对此给您带来的恐惧和不便请见谅!多谢您的参与!”
我无奈地摇头,沉思了良久。
在这个信息产业发达的时代,我们的私密不再是秘密,也许下一个你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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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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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吸
他们站在52路公交车的站牌下。安儿小鸟依人般靠在苏格的怀里。
车水马龙,人潮汹涌。
一个穿着黑风衣的人逆着人流向苏格走来。风帽罩住了脸。大大的白色方口罩下摆垂到颈前,上面绣着两只翩飞的血红色蝴蝶。
没错,血红色的蝴蝶!
苏格看到了,心蓦地颤了一下。
是她吗?
距离越来越近,苏格的呼吸急促起来,像要窒息一般。
线车终于来了。
苏格握紧安儿的手急三火四地挤上公交车。
“格,怎么了?人家的手都被你握疼了。”安儿娇嗔地问道。
“没什么。”苏格回头望了望,没看到黑衣人,长吁了口气。
车开的很慢,停下又开走。下的人少,上的人多。
苏格感到车上的空气越来越浑浊,似乎有种雾气在弥漫,很细微的。
“格,我好困!”安儿迷迷糊糊地说,躺在他身旁打起鼾来。
苏格的头也很晕。难道车里缺氧了?
他抬头看了看四周。站着的人都站不住了,随着车厢左右摇摆;座位上的人也已东倒西歪,唯独一个人安安稳稳地坐在最前排。
哦不,他穿着黑风衣!
雾气越来越浓。
苏格觉得呼吸困难,体内的血液似乎凝固。他拼命地喊司机停车,却发出微弱的沙语。他捂住喉咙倒在地上挣扎,眼睁睁地看着黑衣人站起来,推倒司机,坐进驾驶座。
黑衣人回头望了一眼。那眼神苏格很熟悉。
浓浓的雾气越来越浓,已成白色。
苏格没想到自己还活着。他睁开眼睛。
头顶有盏日光灯,四周昏暗。
他动了动四肢,却发现自己被牢牢地绑在一张铁床上。他奋力地挣扎,没有任何作用。
一串脚步声传来,黑衣人已站在面前。
苏格的心狂跳不止,眼睛惊愕得吓人。“你……你没死!?”
“我怎么会死?”黑衣人摘掉风帽,露出安儿纯净的脸。
“安儿,我是苏格,快解开绳子。”苏格高兴起来。
“格,你爱我吗?”安儿的声音似乎变了个声调。
“安儿,别闹了,快放我下来。”
“回答我,你到底爱不爱我?”安儿面目狰狞地吼道。
“爱,我当然爱你!”
安儿摇着头,“那她是谁?”
真正的黑衣人从安儿身后走出来。她退掉帽子,摘去口罩。一张长疤蔓延的碎脸,一条半寸长的口子横在颈部,密麻地缝着牛皮线。
苏格的眼珠充满了血,喘着粗气。“晴儿,我对不起你!”
晴儿抚摸下碎脸,弱弱地说:“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让我永远无法呼吸?”
“为了……为了不让你搞砸我的婚姻。如果安儿知道了你的存在,我将一无所有。”苏格歉疚地说,汗珠滚落。
“你真的爱我吗?”晴儿声泪俱下。
“爱!”
“你撒谎!”安儿愤怒地举起一把电锯,“苏格,你只是为了我的钱吧!总有一天你也会这样对我的吧!?
“安儿,不要!”晴儿护住苏格。他的脸色如紫。
安儿疯狂地推开晴儿,锯下了苏格的头颅。他的嘴唇动了几下,似乎在说“我是真的爱你!”
苏格终于体会到晴儿所经历的痛苦——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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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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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之赌
源头是很难追索的东西,就如同我们怀念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往往不记得那是怎样开始的一样……
她和他原本是原始森林里的两棵树。
那个时候还没有人类到达他们这里,他们的生活一向是宁静和幸福的,但是有一天她想和他再挨近一点。
她把自己的枝条朝他那个方向长过去。
当他感觉到她的接触的时候,吓了一跳,随即气急败坏的说:“你在做什么?”
她说:“我很寂寞,而且……我喜欢你!”
他那个时候自由自在的,没有觉到一点喜欢另一棵树的必要,所以他很坚决的说:“不,我不喜欢你!”她听了无语,悲伤的垂了头,在风的抚摸下轻轻的哆嗦着,如果一棵树会哭的话,她一定会嚎啕大哭的。
可是他不理解,他觉得自己不是因为爱而生存的。
后来风越吹越大,他们看见由天上劈下一道巨大的闪电,然后是惊天的巨响,山顶上那棵资格最老的树一下子淹没在闪光中。
森林起火了。
她感觉到那火的舌头一点一点向他们舔过来,心里反而平静了许多。
“我们都要死了,下一辈子我们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了,也许,会变成一棵草,也许,会变成那种满山开的花,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会不会重逢……”
他厌恶的看了她一眼,他对于死亡是很害怕的:“我宁愿还是变成一棵树,但愿不要再生在你旁边!”
她很伤心。
他们两个都死了,灵魂来到神的面前。
神说:“你们可以做三世的人。”
她说:“我希望来世能与他在一起。”
他说:“不,我希望来世永远自由。”
她下了好大决心,问他是不是一点都不爱自己。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所以她说:“那么我们来打一个赌吧,一个三世的赌。”
“如果你爱上我,就是你输了,如果你不爱我,就是我输,谁输了,结果……就是死亡。”
他同意,于是他们请诸神作证,开始了三世之赌。
第一世、青剑
赵和来到这片荒山很久,依旧没有找到传说中的神剑。
他依旧每日上山寻找,初春,山上荒草野花,飞禽走兽,景色说不出的自然美好,他于这山中迂回前进,几乎把这路全部摸熟了。
只有西山还未去过,他想着,走去,从晌午到黄昏。
他肩背的射日弓,忽然嗡嗡作响。
上古神弓,一旦鸣警,必有妖孽。他警觉的停下来,四周风吹草动,却不见有什么异像。
他弯弓搭箭,向草丛深处射去。
一阵混浊的风吹的他睁不开眼,好一阵风停了,一只白兔带着那箭从他身旁窜过。“想跑?”他大吼一声追过去。
这一追就到了夜晚,山里的夜晚凉爽而漆黑,赵和走了很久,失了白兔的踪迹,他这才发现,这是一片寂静的森林。
静的连虫鸣声也没有。
不远处的山坡上,月光撒了一地,他忽然觉得那如此之美,于是攀上去。
吃了些干粮,看来得明天再回去了。
这时在不远处有叹息,一个少女的声音轻轻的说:“你伤的不轻,是什么人这么狠心啊?”他不禁“啊”了一声,接着眼一花,那少女已经在他眼前了。
只见她白衣胜雪,衣袖飘飘,仙子一般,怀中抱着的赫然就是那只白兔。
她见他脸上写着错鄂,口气和缓了一些说:“伤了它的,就是你么?”
“妖孽,人人得而诛之!”
她乌亮的眸子只望了望他,他就觉得一阵凉气扑来,几乎站不住脚,听得她说:“可是它又没惹了你,妖也是生物呀,你瞧,它是多么可爱的一只白兔,你怎么忍心无缘无故的杀死它呢?”
他无言,她又说:“你到这深山里来,想做什么?”
“我要找传说中的神剑。”她很吃惊的问:“你要去杀人吗?”他问她怎么知道。
“你满脸杀气,一定是想去杀一个非常不好杀的人,为了杀他,你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是不是?”他不回答,反问她是谁。
“我是看守这座山的巫女青儿,从小就住在这里,这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她说,“我相信我的上一辈子是这里的一棵树。你呢?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上一辈子是什么?”他说他没想过:“我一出生,我的家人父母就被仇人杀光了,我被父母的一个朋友救走抚养成人,从小到大我唯一的生存目的就是复仇,我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神剑手刃仇人。”青儿好久不语,最后问:“你报了仇以后呢?”
“我没想过。”
青儿想了想说:“我送你出山吧。”
两个人默默的走出荒山,天上的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明亮。望着赵和远去的身影,青儿站在山坡上,听到自己的心在哭泣。
她的师傅临死前对她说:“你在这深山之中见到的第一个男人,才是属于你的缘分。”
可是他走了,甚至没回过一下头。
难道,非要我爱着个人吗?他一心想找到神剑报仇雪恨,他知道那个咒语吗?
怀中的白兔颤抖着,仿佛知道她的心事一样……
赵和再次来找青儿的时候是一个月后了,寻到山中的河水旁,青儿在沐浴。
他被这美好的情景骇呆了,好久才开口说:“你……你好……”
青儿吓一跳,半晌才想到自己一丝不挂的站在河水里。
“我第一次看见你,就忘不了你了。”后来他说,那时青儿已在她怀里,在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可以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事情以后,青儿觉得自己很幸福,他爱她了。她终于有属于自己的缘分了,她听他在耳边的甜言蜜语,听他讲的每一个字,忘乎所以。
“这山里原来是没有神剑的吧?”他问,“要不然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
她说不是的:“神剑是有的,这把神剑,叫做青剑。”
很久以前有个人间的勇士拿了青剑斩了在人间为非作歹的青龙,青龙的父亲龙王大怒,杀了那个勇士,把这把宝剑封在山中的洞里,委派巫女世世代代看护宝剑。从此宝剑再也没有人可以看到。接触封咒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在月圆的时候,用巫女的鲜血染红那山洞的每一寸土地。
青儿告诉了赵和这些,问他:“如果得到宝剑会让我死,你愿意吗?”
他一笑,不回答。
马上就到月圆了,青儿一天比一天憔悴,她脸色苍白,依偎在赵和的怀里,哪里也不去。赵和问她为什么,她总也不说,是的,她总不能把自己知道的他心里的想法说出来,那样他就再也不会对她好了。
那天晚上,他们来到山洞口。青儿哭了,赵和不知所以的抚摸她的秀发,手有一点哆嗦。“很多人来这里取剑,”青儿说,“只有你成功了,你真是一个勇士!不过在你进洞之前,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爱不爱我?”
他没有回答。青儿闭上了眼睛,听凭赵和把她拦腰抱起,走进了山洞。
在她爱的人割断她的脖子的时候,她一直看着他,看自己的鲜血喷出来,然后慢慢的,慢慢的,一切结束了……
他如愿以偿,报了仇,而且当上了名噪一时的剑客。他娶妻,生子,过着荣华的生活。他收了很多徒弟,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尊敬他,在世人眼里他是公正善良的化身。
只有他知道,他的所有也只不过是那座深山里的一个小小的坟头。
他对自己说,他很快乐,以前的一切不是他的错,他是迫不得已。
他到那坟前看过一次,那次也是半夜,他不敢告诉家人徒弟,一个人悄悄上路。山里还是那个样子,坟很简陋,几乎被雨水冲平了,他伫立良久,听到奇怪的响声。那只白兔出现了。
他大惊,发箭射去,竟然没有射中,那兔儿冲过来,咬了他一口。
回去之后他染上恶疾,没几天功夫就一命呜呼。
……“你输了,”他说,“我没有爱上你。”她只是默默叹气。
“也许你不爱我,但是我爱你,我们还有下一世。我会在轮回中等待,希望你也珍惜,那相遇的一刻。”……
第二世、玉壶
她是被当作礼物和一只玉壶一起送到他家来的。他从第一眼看见她就很是喜欢,于是要了她来给自己做丫鬟,起名小玉。
他觉到她很喜欢自己,常常要她到自己书房来。府里家教很严,而他偏偏生性随便,所以只有在她身上,他才能体会到做男人的乐趣。
一次事毕,她穿好衣服,问他:“公子,你爱小玉吗?”他敷衍着说,当然……
“那么你会永远跟小玉在一起吗?”他心里一沉,看她柔情似水的眼光,不忍佛她之意,于是点头。
第二天,他被告知将和指腹为婚的孟家小姐则日成亲。
当晚小玉来找他的时候,已是泪眼盈盈,她说:“公子,我有了你的骨肉。”他一惊,孟家乃是大户,若是知道此时定要退婚,再有朝中风言风语,父亲的官位定然不稳。
他铁了心思劝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小玉开始不肯,后来无奈只得应了。
大婚之日,孟家新娘锦衣华服,人美如玉,洞房花烛,他心里一荡,只觉快乐无边,再也想不起小玉来。而小玉也在大婚的那一天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三年之后他父亲在朝中为官竟然得罪了权贵,获罪抄家,父亲一病不起,不久归天。孟氏随后改嫁。他孤单一人,手无拂鸡之力,只好沿街要饭聊以糊口。
这一天他越走越远,竟走到一个陌生的村子,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又渴又饿,只好去敲一户人家的门,那人家的主妇出来开门,四目相对不觉哑然,原来那妇人竟是小玉。
只见她虽然一身布衣,仍旧美丽如初,一双秀目楚楚动人。
他见了面上发赤,自惭形秽,不敢再上前,转身便走。
小玉叫住他道:“公子,好久不见,不认识我了吗?”
他这时候觉得悔恨无边,说:“我当初对不起你,此刻再也无面目见你了!”
小玉说:“公子虽然忘了小玉,小玉却不曾忘了公子啊!”
他一震,心里暖暖的。小玉执了他手一同进屋去,那一晚他重获温暖关爱,快美非常,只觉得平生再也不会有如此之乐了。傍晚小玉在他怀里,他追问别后之事,她只是不说,再问时竟落下泪来。
“公子,你我有缘,但只可相聚三日,三日之后,我自然会把一切告诉你。”
他心里一沉,想她可能是有了丈夫了。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小玉已经生火做饭,忙碌如主妇了。再两天他们朝夕相对犹如夫妻,十分幸福。他为了讨好小玉主动下地干活,虽然收获无几,但头一次尝到自食其力的滋味。
他闲暇时仔细观察屋子前前后后,却没有发现还有别的人家,问她,她说:“山里人家,能有几户!”
第三天傍晚,他睡的沉沉,忽听到耳边有人哭泣,醒来看时,小玉对他说:“我要去了。”
他骇呆了,忙问为何。
小玉说:“公子,三年前你大婚之日,小玉就已经投湖而亡了,只因魂魄惦念公子,徘徊不去,有个神仙看我可怜,准我在此等待,说你我还有三日之缘。如今三日尽了,我要去了,这里东西都是小玉为公子所置办,希望公子能自食其力,过上好日子,好自为之。”
他心中大痛,叫道:“我不要你走,你不要走!”上前拦腰抱住,只觉怀中多了个硬物,再看时小玉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晶莹透剔的一把玉壶。
那玉壶本是小玉失踪时不见了的,想必她留下它是让他重振家业之意。
此后他痛定思痛,变卖玉壶筹集本钱,走遍各地经商,几年功夫竟然赚到了一笔不小的家业,成了当地的传奇人物。发了财,他赎回玉壶,而后成家立业,修了间大宅子,甚至比原来的府第还要豪华。
到他四十岁寿宴的晚上,他喝了不少酒,回到书房把玩那带给他所有财富的玉壶,想起小玉的身影,忽然耳边好像听到了一个年轻女孩的笑声。
“来啊,公子来捉我啊!”那好像就是很多年前他们在书房嬉戏的声音。
他心里一疼,接着迷糊起来,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追着小玉的身影跑出去了。
第二天早上,他的家人发现他淹死在书房门前的湖里,手里还紧紧攥着那玉壶。
……“我爱你,”他说,“其实,我是爱你的。”
但是她不回答,只是叹气……
第三世、玳瑁
他大学毕业,工作直到现在,从没对一个女孩多看过一眼。
同事们的传言他满不在乎,整天混着自己的日子。实际上,他也很奇怪,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对其他女孩提不起兴趣,内心深处,他其实也是有渴望的。
但一见到女孩子,他就别扭。
单身汉的日子很无聊,也无趣,他每每在街上闲逛,总是很羡慕那些情侣,为什么上天不垂青他,让他也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呢?
后来她出现了,和她相遇纯属偶然,是有那么一天他们同在一个商场闲逛,下起雨,雨是那么的大,以至他们都决定在门口等雨停。这样,他们就看见对方了。
他的第一眼,觉得很舒服,看她孱孱弱弱的样子,忍不住想揽在怀里。
而她只觉得好面熟,好面熟,在哪里见过呢?
他们就不自觉的向对方走过去,说起话来。
等她回到家,第一个接到他的电话。
他觉得自己恋爱了,他每天都是那么想看见她,但是不知道,她怎么想。
而她每天都猜测:“让他说,喜欢我,真的那么难吗?”
也许每个女孩的内心深处都是相信宿命的吧,她跟单位的同事去一个庙宇参观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算一算命。“我跟他,究竟有没有缘分呢?”她小心的问。
“你们是命里注定的一对,总是要在一起,但是,你们恐怕没有什么好结果。”
“为什么,大师?难道没有破解的方法吗?”
大师捋着胡须说:“方法是有一个,但是天机不可泄漏。”
她急得快哭了,才得到回答:“你还是一切随缘吧!”她泱泱而去。
大师望着她的背影一笑。
“你们去算过命了吗?”她不甘心的问一个同事,“这个庙里的大师灵不灵呀?”
“算命,大师?这个庙里没有算命的呀!”其他人起着哄去看,果然,没有一个人见过给她算命的和尚。这是假的,她说,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然后自己点头,全然不顾心里觉着的不妥。
后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但究竟只是朋友,彼此没有一点表白的话。
他不敢说,她不想说。
他去海南的时候,给她带回一只漂亮的玳瑁手镯。深色的花纹里,有一道道的血丝。
他告诉她,玳瑁是深海的生物,能活几百甚至千年,它们只有在活着的时候被放到容器里活活蒸死,才可以制作成这样有血丝的手镯。这样的手镯是有灵性的,谁开始戴它,谁就可以成为它永远的主人。
她觉得好残忍,但是还爱慕它的花纹,把它戴在手腕上,不怎么沉,她觉得珍宝一般。
送她手镯的第二天,他说他喜欢她。她幸福不已。
可是接下来,单位派她去日本学习三个月。
她在日本的时候,每天每天都在想他,但是她不敢给他电话。生怕一听到他的声音,她就会更想他。就这样熬过了三个月,她觉得自己都老了,好不容易等到那一天,她回国了,在机场找他的影子,没有。
再见到他,他一脸淡然,仿佛全然忘记自己说过的话。她哭了,抑制不住,当着他哭了。
他先是不以为然,终究不忍,刚想说什么,梅来了。
她看见他身边漂亮的像仙女的女孩子,愣住了,不再哭。
“我把手镯还给你吧!”她说。
“不必了,再说你已戴过,它永远都是你的了。”他说。
“那有什么用呢?”她说完不顾一切的逃开了。
街上人很多,有人诧异的看着她,想必我的脸色很难看吧?她想,但是她什么也顾不上,她没命的跑,一直一直的跑,终于跑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她抬起手来擦眼泪,碰到了玳瑁手镯。“还有一样东西,是永远属于我的呀!”她想,抽咽着笑了。
本帖最后由 夏.風信子 于 31-7-2013 01:0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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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3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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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1301房
由于父母离异,琳从小就与奶奶相依为命,父母各奔东西,自组新家。只是每月寄来足够的生活费而已,从不关心琳的情况,后来,琳的奶奶病故了。个性坚强的琳觉得这个城市再也没有什么可让她依恋的了,于是独自带上行李踏上了去B市去找好友雨的旅行。
琳是在网上认识雨的,后来两人发现很投缘,便开始通电话,通信,她们现在也可以算是莫逆之交了。雨现在在B市高中读高二,而琳刚上高一,雨的小叔在教育局当主任,于是琳就转到了市立高中,琳报到后很顺利地就被分到了公寓楼的1301室,1301室在公寓楼的顶楼,而这个房间正是这层最靠边的一个房间,尽管如此,琳还是很高兴地接受了。
楼门口,雨正等在那里帮琳杠行李,见琳兴冲冲地过来,雨就知道一切顺利。也便跟着琳后面上了十三楼,别的房间都是吵闹极了,只在1301还是门庭冷落。
"怎么,...是...是...是...1301?!"雨惊叫起来,"对呀,是1301呀""1301很久没有住了,大家都叫它鬼屋。据说十几年前,这里曾住过四个人,后来一夜之间,她们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没什么的,我这人优点不多,就是胆子大。""可是,...。""没什么可是的,帮我搬东西吧。"
吱...琳推开了1301门,看上去确定是很久没有住过了。房间里到处都铺着一层厚厚的灰,狼籍一片,雨虽然还是很不放心,可是看到琳如此坚持也不好泼冷水,只好陪琳收拾屋子。
好不容量,一间尘土飞扬的屋子变得干净整洁了,雨休息了一会儿就回家了。只有琳一个人呆在屋里,她觉得很累,便决定在2号床上休息一下,琳还没睡熟,便听到有缓慢地脚步着徐徐飘过来,接着房间的门被推开了。琳马上坐了起来,本能地向门口看了一眼,没有人,只有门莫名其妙地开着,也许是风吹开的吧,琳走过去想关上门,却意外地发现地板上有几滴红色的液体,刚才地板明明被擦得一尘不染啊。
琳一边纳闷,一边准备转身回床上拿布,就在她回头的一刹间,她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孩,女孩苍白的脸上一双充满凶光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琳,再向下看女孩的手里是一把明晃晃血淋淋的镰刀,那上面还滴着血。琳想逃,可是全身像是被下了咒一样,动不不能动,只听女孩喊到:"还我的床!!!"一面举起刀向林冲了过来。
琳猛地惊醒过来,原来是一场梦!可是这梦却是这么地真实,以致于现在还让琳心有余悸,她下意识地向门和地板看了下,门紧紧地关着,地板也光亮如新,还好只是一个梦。可是梦中琳依稀地听到话让她迷茫,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梦到这一句话呢?她忽然想起了这个屋子有关鬼屋的传说,可是这世界上怎么有鬼呢?全是无稽之谈,琳这样想着,心情又恢复了平静,一看表,晚饭时间到了,怪不得肚子也饿了呢。琳拿着饭卡冲向了饭厅...。
琳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幕降临了,从楼道上看1301房间显得更加孤独了,偏僻了。楼道灯的光也很难涉足到这个地方,琳走下了这片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进入了1301房。刚推开门,还没来得及开灯,电话就响了起来,把一向大胆子的琳也吓得倒吸了一口气。她开了灯拿起电话,是雨打来的,"我真的很不放心你啊,想提醒你一下...。
""知道了,谢谢。"琳急不可奈地要挂电话,雨生气地大叫:"你要上厕所啊。!""对不起啦...我只是告诉你我很好啊。别担心,只要你不吓我就行了,""好,万事小心啊。""OK,再见。"琳挂断电话后伸了一个懒腰,坐在床上开始了对新生活的幻想,忽然外面风雨,雷电大作,琳忙去把窗户关紧。屋里又恢复了平静,琳开始收拾被风吹乱的房间,不经意间,在被掀开的行李底下,发现了一本红色的塑料日记本,这种本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一定是前几届学姐留下的,强列的好奇心让步琳打开了第一页。上面的字显然是已经写了很久了,有些字已经模糊了,发黄的纸张发着浓厚的腥气,还杂着些许发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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