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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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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籍
第一章 长相思
“滚!”男人阴郁的眼睛没有一丝光亮,掉头而去的姿态十分决绝,无一丝一毫转圜的余地。残枝败叶,在他残忍的砍刀下四处横飞。他肆意发泄着全身的怨怒,一步步向丛林腹地推进。
兰籍愣在当场,只觉手足冰冷。痛!心痛!象潮水,一下一下拍击着她的心口。
这是她的姬远哥哥吗?为何,竟是这般陌生?他整个人,灰蒙蒙,缠绕着一片死气,仿佛他的生意早已随着阿绾的死消失殆尽。
不,不行,她不能放弃他,如果连她都放弃,他一个人,该怎么办?
这么想着,她的手拽紧了草药筐子,默默地随着姬远往前走。即使被唾骂,被驱赶也不离开,就当他,是她的宿债。她会抓紧他,不让他朝着黑暗的痛苦深渊滑下去。
丛林的路湿滑难走,肥沃的黑土中,各式各类的植物疯狂地生长着,高大的枝叶挡住了日光,到处,都是暗蒙蒙一片,那些毒蛇凶兽,还有瘴气蛮烟,肉眼所不及的危险,在前方的路上张大了嘴等着,可是姬远哥哥就那样漫不经心地往前走着。
她赶了两步,想离他更近些,脚下却踩到了什么。
坚硬的,好像是颗圆圆的石头。她俯身蹲下,自己的白绫鞋已经分不出颜色了,鞋旁长满藓类的潮湿泥地上,嵌有一颗石子。
这是?她拔开泥土,将那个东西挖了出来,竟是一朵石花,五瓣分明,纤毫毕露,多么象……
她合拢五指,将石花紧紧握在手心里。多么象故乡的桃花,粗糙的石子硌痛了手心,触动了心里的一根弦,她禁不住潸然泪下。
婆娑泪眼中,那朵石花轻薄起来,娇艳起来,渐渐晕上了鲜艳的桃红色,仿佛吹一口气,就可以顺着和暖春风飘舞起来,和千万朵桃花一般,飞扬在满目红云的桃花坞。
那一天,她回到桃花坞的那一天,绝对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可是如果知道的话,她还会不会迈出还乡的脚步呢?
****************
这就是梦里的故乡啊!桃树掩映中的明净山庄,这样鲜明地呈现在面前,仿佛永不会褪色。一闭上眼,它就与梦重叠在一起,这山水,这田地,似乎从来都没有变过。那个人,也没有变吧?
兰籍的笑微微地挂在了嘴角上,吹面不寒的春风,从桃蕊边迂回吹过,带着一团粉色,扑到她面上。她的一颗心,似飘飘扬扬的柳絮,被南风儿吹啊,呼啊,一直往那个梦牵魂萦的方向而去。
阡陌中,绿柳掩映,他的家,就在绿野的那一边,她记得清清楚楚,多年来,她一直做同样的梦。梦里,那一个方向,是她回回千山万水都要赶去的方向。不停地寻找,不停地张望,那是她生命奔跑的方向。
呵,近乡情怯,五年的时间,他该已变成怎生模样?驻足在一棵桃树下,她徘徊不已,花瓣无声落下,直落了她一身。她也不拂拭,尖尖十指,只是无意识地抚摩着桃树粗糙的树皮。
桃树流出琥珀色的透明脂膏,象柔软的眼泪,一棵树在开花时分落下欣喜的眼泪。
他不会失望的,她握紧拳头暗暗想,岁月已将她雕琢成一个娟秀玲珑的少女。在最美的时候,她来见他了,用她所有的勇气,拼却了一切来见他。可是他看见她的时候,面上会露出惊喜的笑容吗?她的目光辽远,充满了不确定。那远处,他在做什么?他在吗?他……
“姑娘?”依稀是哪家的大娘,试探着唤她。
她对着喊她的人笑,五年了,这故乡的人早已认不出她了,但是他会的,只要他认得就好。“大娘!”她甜甜地喊。
“谁家的闺女啊,这么水灵,不是本乡的人吧?”那大娘端着一个簸箕,上下左右地打量着她。
“嗯,我是来寻亲的!”
“寻亲!”大娘乐呵呵地笑,“找哪一家,姓甚名谁,不是我夸口,这方圆百里,还没有我不认识的人!”
“是,是姬家。”她面上微微地起了一阵热,姬家,姬家公子,他在哪里?
“喏,不就是那边的人家么?姬家,可生了个了不得的儿子呢!从小相命的都说是做大事的命格。可不是么,十五岁那年,就放了一场大火,这远近乡里,可有名的紧……”
兰籍不由低头抿嘴笑了,姬远哥哥,他向来是任性的啊!
那一年,他烧的是兰家的马厩。
被抓住的时候,他倔强着什么都不肯说。她躲在大人后面,瞪着惊惶的大眼睛担心着他。
只是淘气吧!大人们最后都无奈地这么说。他们不会懂,为了不让她走,他做了那个时候唯一能做到的事。只是当时年纪小,彼此,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她终于随着家人远走他乡,只带走一个粉色绚烂的梦,姬远哥哥,永远留在梦里头。
“哦,对了!”说着说着,大娘恍然大悟道,“你是赶来喝喜酒的吧?姬家公子姬远明儿个娶亲……”
什么?娶亲?姬远娶亲?象平地里起了一阵惊雷,兰籍面上失了血色。
“姬家可真有福啊,女方可是富甲一方的段千万段家,听说新娘子也是千娇百媚花朵般的一个人儿,明天这桃花坞可真的会好好地热闹一下啦……”
她渐渐听不到声音,耳边只是呼呼的风啸声,真讽刺,不是吗?在她回来的时候,他却已经使君有妇,她心里阵阵刺痛,却拼命咬紧牙关。
“姑娘,姑娘……”
“大娘,谢谢你!”声音还是忍不住艰涩起来,她挺起背,原本,就不该这么笃定的,她虽托付了一片心,可是往往都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原来,早已忘记了她。
第二章 贺新郎
明月夜,小轩窗。
吸饱了浓墨的狼毫在大红洒金纸上舞出一个双喜。轻袍缓带的公子满意地端详着,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明天,就要做新郎了!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最得意时,莫过于此,更何况他娶的是段家的阿绾。
好久没见到阿绾了,自从定亲以后,他们便没有再见面。不是不想见,也不是不能见,段家的高墙,还挡不住他的轻云纵。但是这欲见不见的相思,在这春夜,分外美丽,等待她,便是等待一件美好的东西,甚至连过程都觉美好。
快了,明天,她终归是他温柔美丽的妻。
他眼前浮现起阿绾的音容,巧笑倩兮,顾盼流眄,遂又提笔,在洁白的宣纸上轻描淡画,几分相思,化作美人手中轻拈的桃花。
“啪!”忽然窗外有响动,他凝神细听,似乎什么都没有,但是一定有的,他的笑意一层浓似一层。
是他,是他!兰籍倚着花树,一双明眸紧紧地盯着小轩窗里的人。
他眉宇更开阔了,身子更颀长,仍有九分旧时模样,只是神情之间更添沉稳。
还有,他看起来真的很快乐,原来长相思着实不如长相忘。
“谁?”
好灵的耳力,五年了,他的功夫进步了多少?她身子一转,衣袂带风,隐在暗处。
“是你么?阿绾?”
阿绾,一个多美丽的女子名字,她苦涩地想像那个幸运女子的模样。他唤她的声气多么亲热,呵,五年了,她退出他的生命五年。难道还能奢望,没人会来填补这一段空白么?
“阿绾!”他居然直直朝她隐身之处走来,她躲无可躲,心跳如鼓。
“老是躲在同一个地方!”随着轻嗔的语气,一个宽阔温暖的怀抱将她笼起。她呆住,一时无力,陌生又熟悉的男人气息吞吐在她耳际。
“阿绾,阿绾,你原来也这么想我么?”
他在她耳边辗转唤着别人的名字,不!她蓦然醒觉。
她不是谁的阿绾,她偷了别人的温存,她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来错了地方,代错了角色。
她挣扎,可是他的臂膀是那么结实有力,她根本动不了分毫。
这样紧的拥抱,一千多个日子的朝思暮想,如今他就在她的身旁,真实、热情地拥抱着她。他的唇犹豫着,颤抖着,啄上她的面,这样的亲热,他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个女子。
姬远哥哥啊,她觉得心口刀剜似的痛,你心里可有兰籍一厘一毫么?一滴泪,从紧闭的眼睛滚落下来。
“你!”他惊觉,推开她,“你……你不是阿绾,你是谁?”
是了,是了,缘尽了。兰籍不发一言,身子向后倒纵而出,似一头迷失了方向的孤鸿,凄惶惶夺路而逃。错错错,从此后,相逢就只当是陌路罢。
但他却不肯放手,几个起落,已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到底是谁?”
斯时,云破月开,清幽的月光照射在她面上。
“你……”他的声音颤抖了,再也料不到还会再遇故人吧?她清澈的眼眸只是看着他,千言万语,都不必说了。
姬远一时分不清眼前这个,是真人,还是魅影。兰籍,这个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女子,他以为她已经走出了他的生活,再也不会回来。
可是,她回来了,月光在她身后拉出袅娜的影子,和那些花影参差在一起,他一片混乱,无话可说。
“姬远哥哥!”对方幽幽地唤,如梦似幻的人儿,轻轻地吐气如兰。
她回来了,只有这一个念头在脑子里盘旋,蓦的,心里最深处剧烈地疼痛起来,怎么会?他以为她离开所带来的失落早已过去,现在,才发觉,原来他心里最柔软最疼痛的地方,她一直都住着。
“回来了。”
“嗯。”她垂下眼,想像了一千种见面的心情,可是却没想到是这一种,五味杂陈,无话可说,“我是,来恭喜你的。”
一句话,提醒了双方各自的立场。
“这个,算是贺礼吧!”她取出贴身携带的东西,递过去。
他瞧见那物事,不禁震动。
那是一把式样古朴的匕首,装饰的宝石黯淡无光,根本不值钱的样子,可是他认得,他也记得……
“这个,送给你!”青衫少年不舍地拉着双鬟女孩儿的手,“它会保护你的。”
而今,这信物讽刺地送还到他的手上,作为他新婚的贺礼,他有些失措地握着刀鞘,宝石冷冷地硌着他的手。
“你干什么?”他的声音象他的心一样冷。
他不问她千山万水怎么回来的,他不问为何她孤身只影出现在这里,他也不问这五年里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关心的只是她来的目的,是否威胁到他那一场称心如意的婚礼!
她回转身,欲哭无泪,兰籍,你,来错了,五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变心,也足够改变一个人,她已经不是他心里的那个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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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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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御街行
这一天,桃花坞真是百年难遇的热闹。
东头扎了戏台,铿铿锵锵,隐隐绰绰,演的是五子登科;西头放的是喜饼铺,堆山叠海,讨喜饼的恭喜贺喜声不绝于耳。桃花坞里的乡里乡亲就跟过节似的,人人怀里揣着喜饼看热闹,个个艳羡着姬家泼天的荣华。
突然,大街的一头响起了鞭炮锣鼓声,几个小儿拍着手从街上跑过,边跑边喊,“夸街啦,夸街开始啦!”
夸街是本乡的风俗,但凡结亲,一对新人必携手从大街上步行而过,意在夸耀新娘的美丽和嫁妆的丰盛,因此这时大街旁,早已人头攒动,挤挤挨挨。
兰籍静静地站在人群当中,象喧闹大海中一粒静默的沙子,默默地望着那惊天动地的热闹席卷过来。
这时早已有家奴将一卷老粗的红地毯滚着铺了整条街,那夸街的队伍就浩浩荡荡地走过来了。领头有两个童子穿红着绿,一边舞着一边往两旁洒铜钱,引得众人一阵忙乱。紧接着,贴金、销金、泥金的箱笼之物整整摆了整条街,盘金、织金、蹙金的锦缎被面更是看得人眼花缭乱。
“哇!你看这排场,只有皇帝嫁女儿才及得上。”
“段千万可不是一方的土皇帝么?”
终于,一对新人携着手,跟在嫁妆队伍之后,冉冉从街那头走过来。
兰籍再冷静自持,此时也一阵紧张,勉强才稳住身体。
新娘子真的很美!红绡盖头,红绫嫁衣,红鸾凤鞋,盘金蹙银的凤舞九天,阳光下光华绚烂。她在众人的视线下有些含羞,头上那块鲛绡薄得透明,既成全了大户人家的体面,又隐约展示了新娘子的雪肤花貌。
“我以后要娶兰籍为妻!”喧天的锣鼓声中,谁的誓言在耳畔响起?谁欠了谁的承诺,谁负了谁的柔情。她心头一点一点地冷,嘴里发苦,只是勉力瞪大干涩的眼,看着这一场倾城的浮华。
“我将来,一定要娶兰籍为妻!”青衫少年微笑着看圆圆脸的女孩儿,这一刻千树桃花瞬间绽放。才五年,这画面已在岁月的风尘中昏黄。晦暗枯焦的颜色,怎敌得过这荣华富贵、喜庆吉祥的红?
红,满眼满目的喜庆红,耀得他头晕目眩。
带着一夜未眠的疲累,他一大早昏头昏脑地被众人摆布着,做足了几番礼数,通过了诸多刁难,终于自段家迎了阿绾。又在一片混乱中阿绾的手被递给他,他惶惶然被推上大街,在红得刺眼的地毯上承受众人的目光。
如花美眷,如山嫁妆,全桃花坞的人羡慕的眼光,他应该喜逐颜开的。可是为何心里空空落落,象飘浮在半空的一只纸鸢,被人猝然剪了线,说不出的慌乱张皇。
是她,都是她!
兰籍,兰籍,他咀嚼她的名字,顿觉胸中一点火苗,腾一下窜上来,滋一声炙疼了他的心脏。
她来作甚?她来作甚?五年后,她突然出现,破坏他自以为完美的一切。
他牙关紧咬,心里鼓鼓的好生难受,他想他是在恨着她了。路都是往前走的,没有人走过去又回头,她怎可以这样做?
他恨她,这样想着,心头的一点燥热稍稍消散一些。
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人群中的某一点。那里,灼灼桃红滚边的衣襟,衬着明眸如水,乌发如云,比喜庆红更刺痛他的眼。
是她,是她!她想做什么?她在这里意欲何为?这个念头象锤子般铛铛地敲着他的太阳穴,他一时头疼欲裂。人群的喧哗,鼓乐的嘈杂,在他的耳边都变成了嗡嗡的蚁拥蜂鸣声。
他倏地停住了脚步,心中的火苗鼓动着,舔舐着。总要做些什么!他不要她在一旁窥伺,没有人知道她回来的目的,但他知道。
忽然间,他甩开握住的那一只手,向那点桃红处冲过去。
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突然发狂的新郎官。
“你……”桃红女子挣扎着,惊慌失措地被拉出人群。
“你要什么?你要什么?”新郎官咆哮着,眼睛通红,如一头野兽,疯狂宣泄着他的暴戾狂傲之气。
“姬远!”新娘子怯生生地喊。
是了,是了,他应声回头,望了一眼困惑着的新娘,恍然大悟,她要的,是这个……极美极快的手势,拔出森冷的刀锋,另一边五指如钳,紧紧扣着伊人冰凉的小手。
“你要的,是这样吗?”语音犹悬丝般颤微微游走在空中,两人一匕,已挟着千钧之势,朝着不知所措的红衣新娘而去。
所有的人做梦也想不到,在这热闹的四月天里,满街明媚的阳光下,还穿着大红吉服,正被全桃花坞羡慕着的新郎官,居然拖住一个陌生女子,将寒光凛凛的匕首送入了新娘的身体。
这一霎,一切都定格,连风都不忍吹,桃花都不愿落下。静默得窒息的场面,三个人凝立在街心,周围,是泥塑木雕般的看客。
一世的情爱纠缠,三个人,以这样古怪的方式相见了。
阿绾的眼睛沉痛又不解地望着姬远,而姬远的眼睛里,深深地镌刻着桃衣女子的身影。
终于,那一袭红衣委顿在地。
“不,不!”兰籍拼命摇着头,泪流满面。颓然松开的手并没有染上一滴血,却仿若有无形无相的火焰炙痛着她的掌心。她眼睁睁,看着这个原本新嫁的幸福女子,在她手上一点一点地流失了生命。
“你要的,是这样吗?”他凝视着她,语气那样平静,那样森然。
他竟然,让她亲手毁掉了他的幸福。
“不,不要!”
兰籍紧紧握着手中的那朵石花,怎样逃避,那种锥心刺骨的害怕和悔恨?那时候自己恐惧的叫声犹然在耳,此后许多个夜晚,她都在同样的梦魇中倏然惊醒,冷汗涔涔,满面是泪。
她面对的,是怎样无常的人和人生?
第四章 君不悟
突然,一声凄厉的婴儿哭叫遥遥传来,纠缠着她的那些绯桃红萼顿时烟散。她悚然拔剑而起,警视四周。
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会有婴儿啼哭?
“姬远哥哥"
没有回音,她茫然四顾。四周突然只剩她一个人,淹没在莽莽林海里。千里绿林的上方,她目力所不能及处,云烟缭绕,恍若仙境。无数白羽翠喙的鸟儿,拖着尾羽飞来飞去,蔚为壮观。
聚窟洲,传说位于西海之中,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但没有人知道具体的方位,即使经验最丰富的水手也茫然摇头。月余的航行,他们终于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也许是,也许不是,谁知道呢?背负着宿债的人,只能永远在赎罪的路上无休止地奔跑。
蔚蓝的是大海,翠绿的是森林,一只鸟的眼珠里似已容纳了整个世界。它在属于它的世界中悠然飞翔。阳光经过它身旁,顽强地透过密林中罕有的缝隙,落在一个奔跑着的女子身上。
兰籍倒提着剑,跌跌撞撞穿行在枝蔓横生的树林中。时有时无的婴啼声,象一只无形的手,指引着她的方向。
在弯腰避过一条低垂的藤蔓之后,她面前突地豁然开朗。
好一个明镜也似的湖!
金色的阳光照耀在澄碧的湖水上,波光粼粼,耀人眼目。而湖边的乱石滩上,一人一兽,斗得正酣。
那兽长相奇异,头部象雕,却长着鹿角,啼声若婴,躯干如虎,身后还拖着一根粗大的尾巴。如果她没有弄错的话,这大概是上古传说中的蛊雕,一种中原大地早已失去踪迹的野兽。
与蛊雕缠斗的正是姬远。看来蛊雕煞是厉害,姬远攻防之间,全仗着腾挪功夫,而砍刀也始终不敢与蛊雕的尖喙利爪相碰,似乎落了下风。
兰籍不由分说,提剑加入战斗。
两人联手之下,情势顿时大不相同。蛊雕渐渐焦躁起来,不时发出类似婴儿的凄厉啼叫,声音尖利,令人心振神骇。
“我不需你帮手!”姬远冷冷道。
这时候,他仍然如此意气用事么?兰籍心里无奈,不发一言,出招只有更凌厉。
“我说过不用!”三人缠斗中,他突然反手一刀,架住她刺出的剑。“你!”
她惊呼。这一秒钟的停顿,蛊雕已近在咫尺,她和姬远都来不及变招,眼睁睁地看着那尖爪拍在姬远肩头。
“嗤。”是衣衫迸裂的声音。姬远闷哼一声,后退几步,砍刀呛啷脱手,再看左肩已是血肉模糊。兰籍大惊,立即纵过去挺剑护住他。
蛊雕一击得手,凶焰大长,斗了斗身体,重又气势汹汹地扑将过来。
兰籍眼见对方来势凶猛,却因为身后有受伤的姬远不能躲闪,只得横剑在胸,打算硬生生挡住这一击。
孰料背后变故又生,那人不承她好意,冷哼一声,“走开!”出掌推了她一把。
她只觉一股大力从背后传来,收势不住,身不由己地朝蛊雕的利喙上撞过去。
一人一兽,象两颗流星般飞速接近,双方都避免不了相撞的命运。
兰籍眼见着蛊雕尖硬如铁的利喙直直朝面门袭来,心中暗叹一声,吾命休矣。
这一瞬间,心里倒是一片澄澈,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是尽力听凭本能行事。
砰一声巨响,蛊雕发出连绵的怵人尖啸,盖过了女子的惊呼声。
姬远随后赶到时,只来得及接住软软跌倒的女子。她的手中仍紧紧攥着剑,那剑顺着她倒下的方向,缓缓从蛊雕的身体里抽出,大量腥臭的血液随之涌了出来。
重创后的蛊雕疼痛难忍,不住暴跳打滚,激起飞沙走石无数。源源不断的鲜血遍洒在乱石上,有一些甚至溅到了湖中,散成絮状袅袅消失。
终于,蛊雕发出一声最后的啼哭,气绝身亡。
姬远这时才抬起覆住兰籍的身体,检视怀中人的伤势。她脸色苍白如纸,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呼吸也还平稳,看来只是被震昏过去,并无大碍。
半醒半迷之际,兰籍只觉得有清凉的水滴,一滴,一滴,滋润她枯干的嘴唇。
她神志慢慢凝聚,自己用力挣扎着起来,可是实际上只是睫毛颤动了几下。
终于,她顽强地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姬远负手而立的背影。
这是,她的姬远哥哥么?如果回转头,是那言笑晏晏的眉眼和满不在乎的神情就是了。可是,那人缓缓转过来,却还是满面寒霜的样子,似乎他的躯壳里,住进了完全陌生的灵魂。她再怎么努力,都无法化解他们之间的冰冻状况。
毕竟,再也无法回到原来。
“你听好,不要再跟住我!”他一字一顿清楚地说道,话语里包裹着无尽寒意。
跟随,为何跟随?她低下头来,一滴泪洇湿了衣襟。这条路走到这里,她一直都是身不由己的,但再没有比这一刻更深地感受到命运的无法控制。
不放弃,怎么都不能放弃!要放弃的话,早在他被关在段府地牢的时候,她就放弃了……
“不可能!”绯衣女子冷冷地吐出三个字。
幽影,亦正亦邪的组织,存在在江南杏花烟雨之间。她以前只当听了个坊间流传的故事,可没想到自己有找上它的这一天。
约见的地点竟是在人来人往的花神庙里,绯衣女子和白衣公子相偕而来,似足一对踏青赏花的伉俪。
“不可能!”在听过她的叙说之后,自称玉姑娘的女子一口回绝,“他在光天化日下杀人,无人能救得了他。”
她也知道不可能,可是她却不能不管他。
“那个姬公子,神智正常吗?”玉姑娘突地来了一句。
兰籍心里一阵反感。
是的,全桃花坞的人都这样说,“姬家的姬远疯了!”但她不相信。
“他只是一时……”她找不到恰当的词语,令人信服的理由。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做出那天他所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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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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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定风波
“这不是你的责任。”白衣公子温柔地说。
蓦地眼眶一热,她竭力忍住蒸腾而起的水雾。太软弱了,陌生人的一句话竟也能让她感动不已。
“是我将虹霓带给了他!”不可能不关她的事啊!如果她没有回来,那么这一切应该都不会发生吧!
“那一把虹霓,注定是不详之物。五年前他送给了我,那时它代表着离别。五年后,我还给了他,结果造成了死亡。”
“虹霓?”
“是一把匕首。刀鞘上镶着七彩石头,一边是由赤到紫,另一边正相反,似乎暗合虹和霓。所以我称它作虹霓匕。”
她不明白为什么宝函公子对一把匕首那么注意,他沉吟了半晌,又问道,“它有什么不寻常么?”
不寻常?一把匕首能有多不寻常?不寻常的只是人吧!她努力回想了一下,最后还是摇摇头,“它并不值钱,只是一件信物。”
“那段家小姐的尸体呢?”
“据说段千万不能接受独生女儿的死,竟将女儿的尸体用寒冰封存,并且四处寻访名医术士,不惜重金要使段绾柔起死回生。”
“真想亲眼看看呢,这样也许能够帮你!”
“真的么?”她惊喜地看定了面前的白衣公子,只要看看段家小姐,他就有办法救得姬远哥哥吗?
“师兄!”玉姑娘皱着眉,似乎怪他轻易许诺。
“我并无十分把握,端看他们是否有这个缘分。”宝函取出一面紫玉牌,轻轻递给兰籍,“如果事情成功的话,你付得起酬劳吗?”
兰籍不由面上一红,“我身无长物,但只要我有的,或者我能做到的,请尽开口。”
宝函微微一笑,“那我就要你的那柄虹霓匕首好了。”
没有十分把握?缘分?她不明白他话中隐含的意思。但只要有一线希望,她就会紧紧抓住不放手。象溺水的人,遇到一小段浮木便好,不管它会将她带往哪个方向。
段府,金碧辉煌的人家,兰籍一行人来到段府门口时,那里正围了一堆人。
“伯父伯母?”挤进人群,她骇然看到,跪在段府朱红色大门前的竟然是姬远的双亲。本该是高坐华堂,喝新媳妇茶的翁姑,如今却佝偻着腰,苍白着脸,并排跪在段府门口。
她心头一酸,眼泪夺眶而出。
“快起来呀!”顾不得许多,她冲上前搀扶他们,跪拜乞求连神明都无法感动,又怎么可能感动富人的铁石心肠?
“你?”他们已不认得她了,但是随即眼睛一亮,又认出了她,“你是那天的女子,你到底是谁?”
两双衰老的眼睛直视着她,你是谁?你是谁?你是姬远发狂的原因吗?在这种混合着怀疑、指责和绝望的目光下,她无言以对,难堪地几乎想立即消失。
这时,朱门洞开,一群如狼似虎的家丁涌将出来,一个管事模样的人面无表情地走到他们跟前,居高临下地说:“请两位赶快离开,再这样的话,恐怕对令郎不利。”
“吴管事,拜托您代为传话,请亲家老爷开恩,放过姬远吧!他不是有心杀阿绾的,他……”
姬父和姬母对视一眼,一横心说道,“他原本,就有着疯狂的病根子!”
这话一出口,所有的人都震惊了。虽然,人人都说姬远疯了,可是这话经过姬家亲口证实,自然又是不一样。
“这种病隔代遗传,他的爷爷就是因此而死。五年前,他因为淘气惹下了一场祸事,犯过一次病,这次已经是第二次了!”
那吴管事怔了一下,叹了口气说道,“即使这样,老爷也不会让小姐白白死去的。”
“求求您!求求您在段老爷面前说说好话!”姬家二老不顾颜面,膝行上前攥紧吴管事的袍角不肯放。
这管事倒也不是仗势欺人的人,眼见着昔日亲家公亲家母如此屈辱,心里也并不好受。只是……既美又慧的绾柔小姐,死在那疯子手里,老爷,怎么可能放过他呢?他将手一挥,命令手下将他们赶走。
“慢着!”一声女子的娇叱。
他这才注意到姬家二老身旁的娟秀女子,好一个水灵灵标致的女子!慢着,这不是……
“奴才,报给你家老爷知道,段小姐有救了!”
死去的人,真的能复生吗?兰籍不明白为何宝函公子要她这么说。起死回生,再生返魂,是《广异记》、《玄怪录》之类的书上才有的事啊!但也许不这样说,他们根本就进不了这道大门吧!
果然,一听此话,管事的立刻肃然起敬,躬身相迎,将他们三人让了进去。
从门口到大厅,一段短短的距离,走过去却觉压力沉重,步履艰难。庭院里那个低头扫地的老奴,用的竟是一把黑黝黝的铁扫帚,嗤啦啦刮地的声音刺耳难听。
“铁扫把李还,一把铁扫帚横扫天下。此人从江湖上消失已很久了,想不到竟然被段家网罗来了。”玉姑娘轻轻地说。
厅前的柱子旁,有三个婢女笑嘻嘻地在抹灰尘,“那边,那边啦!”其中一个指着顶上的画梁,另两个手一甩,抹布就似长了眼睛似的,在画梁间盘旋往复。
“汨罗三仙,手上的暗器功夫着实了得。”
这里,并非是寻常的富贵人家,光这一路,已遇见多少个目中精光闪烁的江湖中人。看来段府防卫森严,要想从这里劫出一个人去,只怕比登天还难。
但白衣公子还是那样气定神闲。看着他,兰籍惴惴不安的心沉静下来。
大厅里站着一个气度非凡的中年人,锦衣华服,满面微笑。
“段……老爷?”
这段老爷似乎也太年轻了吧?
果然,对方笑笑,“我只是管家,老爷让我在这里恭迎各位,各位请随我来。”看他举止从容,进退有度,不卑不亢。想不到只是一个小小的管家,也具如此风度,这段家果然藏龙卧虎。
跟着这位刘管家,穿过重重厅堂,绕过层层回廊,最后来到一个巨大的人工湖边。湖面上有一座圆形水榭,格外醒目。
才踏上连接水榭的九曲桥,便觉阵阵凉风扑面而来,温度似乎骤然间下降了。
“老爷,客人来了!”
整个水榭呈圆形,站在那里对着水面湖面出神的是一个老人,须发半斑白,深色便服。众人都以为会见到一个王侯似的段千万,可是没想到竟然是如此普通。
段老爷转过来,好一张不怒自威的脸。他凌厉目光在他们三人身上一转,兰籍顿觉似乎心中所想,都被这老头看穿。这人目光之锐利,好不骇人。
“你们一定知道,赏金是黄金万两。”
兰籍一愣,莫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但你们也要知道,若失败的话,就得永远留在这里,给阿绾陪葬。”他的话里别有一种阴森的味道,使得周围的温度似乎又下降了几度。
只听得宝函公子不慌不忙地答道:“起死回生,本是逆天而行的事,在下并无十分把握,只是不知段小姐身在何处?”
段老爷鹰隼样的目光盯了宝函良久,最后才说出一句跟我来。
他慢慢行至墙旁,伸手揭开一副墨荷图,墙上赫然有一道门户,推开门,一团白色的冷气汹涌而出。
走进去,眼前一暗,只见内室摆满巨大的冰块,晶莹剔透,四周墙壁全部是水晶砌就,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在壁上柔和地亮着,这一切直教人以为误闯了水晶龙宫。
段老爷面带悲伤,踽踽行到冰室当中。那里摆放着一副玉棺,一个红衣女子静静地躺在其中,颜色鲜明,姿容依旧。
再度见到段绾柔,兰籍脚下一软,身后玉姑娘不露声色地扶了她一把。全然忘记了道谢,她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个死去的新娘。还是那大红嫁衣,满头珠翠的样子,双手交叉在腹部,指缝间露出那把虹霓匕首,她突然发觉自己有些羡慕阿绾,至少,她现在已经无须再为任何事而烦恼了。
第六章 寻瑶草
段老爷轻轻抚着玉棺边沿,看着棺内犹自沉睡着的女儿,面上的表情无法用言语形容,兼之眼中不断有阴狠光芒闪烁,叫人不禁望而生寒。
突然,苍老的语声幽幽响起,在这个穹顶的坟墓里嗡嗡回响。
“她的一切我都不准人擅动,包括那疯子。他需好好地活着,阿绾一天不醒,他就陪着她,不死不生地活着。”
寒意一重重自兰籍心中升起,这老人的想法也真诡谲恐怖。这个冰寒的坟墓里,死去的新娘和坚信她能够复生的疯狂老人,一切令人毛骨悚然。
“我相信,倾我财力一定能找到一双回春妙手!”这回老人目光如电,投射在宝函的脸上。
宝函的眼睛扫过那玉棺,微微动容,“千年寒冰玉为棺,段老爷何处寻来这寒玉棺?”
眼见面前此人如此识货,段老爷微微颔首。
“请恕在下……”得到同意后,宝函小心地挪开段小姐的手,仔细地察看她受伤的部位。待他抬起头来的时候,面上带着微笑。
“怎么样?”
“恭喜段老爷,小姐复生有望!”
“你若真能救回阿绾,休说黄金千两,任何要求我都会满足你。”眼见有希望,这阴沉的老人也不免激动起来。
“要救小姐不难,难就难在缺一味药引。”
宝函公子越说越玄妙了,她完全不懂他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看了一眼玉姑娘,后者同样是一头雾水。
“是未出生的胎儿,还是死人的枕头?”段老爷阴森森地说,“这些都不在话下。”
“这药名叫返魂香!”
“返魂香?”段老爷瞪着宝函,眯了眯眼睛,“哼,闻所未闻,只怕是你杜撰出来的吧!”
“聚窟洲在西海中……”宝函朗声吟道,“洲上有大树。与枫木相似,而叶香,闻数百里。名此为返魂树。叩其树,树亦能自声。声如牛吼,闻之者皆心振神骇。伐其根心,于玉釜中煮取汁,更火煎之,如黑饴,可令丸。名之为返魂香。斯灵物也,香气闻数百里,死尸在地,闻气乃活。”
“这是十洲记上记载的一段异闻,传说虽有夸大之处,但返魂香去腐生肌的奇效确实无药可敌。”
“传说,毕竟是传说。”段老爷尚存犹疑。
“天下既然有能保尸身千年不坏的寒玉棺,又怎知无返魂香?以段家的实力,找到返魂香易如反掌。”
“好!我立即选派人马,出海寻求此药。”
“在下还有一个请求。”
“尽管说来!”
“释放姬远。”
此言一出,原本稍有些缓和的气氛又冰冻住了。
“原来,你们都是是非中人。”话音刚落,冰室里鬼魅般出现了三个人,将面笼寒霜的段老爷护了个严严实实。
“在下只是因缘际会,来化解一场孽缘。”宝函仍是云淡风清的态度,根本无视那三个武林高手的存在。
“哼!那小贼恩将仇报,非千刀万剐,不能解我心头之恨。”
兰籍的心一下提到半空,事关姬远,由不得她不紧张,耳边却又听到白衣公子淡淡的声音。“一个小小的姬远死不足惜,可是段小姐的命却值万金。”
段老爷顿时沉吟不语,良久,目光又转移到棺内沉睡的女儿身上,慢慢道,“我若放走了姬远,阿绾一个人岂不是很寂寞?”
哐啷啷,段府的地牢阴暗幽深,到处是铁链的拖动声和怵人的惨叫声。兰籍,一步步,踏入这人间地狱。
“姬远哥哥!”
狱卒打开了一间牢房的门,她怯怯地唤,不能肯定那个暗影中的,就是那丰神俊朗的公子。
没有人回答她。那个人影一动不动,象块石头般毫无知觉。
“他自从进来这里就这样,疯子!”
“姬远哥哥!”她踏着潮湿的稻草,慢慢地靠近他。那人仍是一动不动,仿佛沉浸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感受不到外界的任何变化。
她轻轻伸出的手,一点一点,迟疑着碰触到他,“你没事吧?”
那人慢慢地转过头来,她大惊,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绝望的一张脸!即使死去的阿绾,也比他有生气得多。
那还是,姬远哥哥吗?短短几天,他的变化就如此惊人,从初相逢的冷淡到夸街时的疯狂,而现在,他好像失掉了一切般失魂落魄。他的灵魂,真的蒙上了暗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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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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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远冷冷地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又仿佛,他的目光穿透了她,穿透过那堵厚厚的石墙,落在某一个遥远的时空。
不要这样!她着急又无奈地看着他,她宁愿他对她咆哮,对她喊叫,将一切的过错推到她身上。要知道,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兰籍,她早已坚强得可以经受住任何打击。
可是他没有,他只是维持着那个化石般的姿态,静默地一言不发。
“你知道吗?段老爷已经答应放了你。”她试探着告诉他这个好消息,虽然他的自由是由宝函公子的不自由换来的,但是,她违心地想,那么明敏的人,总有脱身之计,而姬远,毫不抵抗接受各种伤害的一个人,更需要保护。
没有回应,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她只好坐在他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继续说。
“我请了幽影来帮你。”
“宝函公子和玉姑娘都是很厉害的人。”
“他们声称能救醒段绾柔。”她没有注意到,姬远的眼中有光芒一闪。
“段老爷已经在准备出海的海船,只要找到返魂香,就成了。”
真的有这种东西吗?返魂香?聚窟洲?缥缈得就象神人仙子一样不真实,只有病急乱投医的段老爷才会相信吧。可是如果找不到怎么办?她不敢想那个白衣胜雪的公子的命运,但也许,她根本是多担了的心。
“不管怎么说,我们可以离开了。”她起身去搀扶那人,冷不防,被那人反手一抓,扣住了脉门。她一惊,眼一抬,正对上了那双眼眸。那眸子闪亮如星,清醒明亮,根本就不是失心疯的人该有的模样。
第七章 芳心苦
在这个阴暗潮湿的地牢里,那人狠狠地抓住她的手腕,手指深深地陷进皮肉,箍住骨头,她剧痛难忍,只觉手腕即将断去,但是呼痛有什么用?只有在会怜惜的人面前,喊痛才会有意义!
“带我去见段懿德!”
她的眼睛瞪大了,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要唾手可得的自由,还是非得要去见段老爷?还是,他放不下离不开的,是那冰室里毫无知觉的美丽新娘?可是,如果他那么爱她,为什么又要无情地夺去她鲜活的生命?
他啊他,他的心思,为何如此这般难懂难猜?
兰籍被姬远一路拖着往前走,两旁的仆役倒也不十分为难,纷纷让路,众人的目光惊异地看过来,仿佛在说,“那个疯子姬远,又要做什么?”
“你好大的胆子!”
段老爷不见他还好,一看见他,几乎气得七窍生烟,“你还敢来见我?”
他咆哮着,象一头余威犹存的老龙,声音在厅堂上震响,梁上积灰纷纷而下。
“我去!”姬远甩开兰籍,独立当中,面无惧色,“我去寻药!”
堂上一片安静。
“无论要去哪里,只要能找到救回她的药,我都会去。”
好痛,兰籍心口一窒,象被人当胸打了一拳似的,几乎要忍不住蜷缩起来以抵挡这锥心的疼痛。原以为,放弃了对他的期待就不会暗自伤怀,可是,当亲耳听到他的表白时,她的世界还是慢慢暗了下来,天旋地转,无所适从。
真象个傻瓜啊!她低下头,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眼前一片模糊,有水滴一滴,一滴悄悄坠落地面。
忽然想笑,真的很想笑,泪痕犹在,她真的忍不住笑了。
又傻又笨的兰籍啊,硬生生地横插进相爱的两个人之间,配合演出了一场生生死死的悲情戏码。她这个愚蠢笨拙的配角啊,衬的可不是别人家的情爱纠缠,至死不渝?
“你休想!”段老爷指着姬远的鼻子破口大骂,那神情好像要将面前这人千刀万剐,才能一解心头之恨。
“你休想就这样让我原谅你的所作所为。我为了救阿绾同意暂时放了你,但是你最好滚得远远的,从此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姬远却直直立着,眼神坚定,无声地表示着他的坚持。
“让他去吧!”宝函直视着那个男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他们都说他是疯子,因为他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但是,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无缘无故,无迹可寻的。特别是,他还知道这故事的背后有一个桃花般明媚的女子。
“让他去!”宝函平静地对上段老爷惊怒的眼神,要不是有求于他,段千万一定不会如此容忍他一再地指手画脚吧!他微笑,继续说,“这一切纯粹天意弄人,至使佳偶变怨侣。现在,既然姬公子诚心营救,解铃还需系铃人,说不定到最后上天还是要借他的手,来化解段小姐命里的一劫。”
谁说不是呢?众人心头默默地想。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要不然何以解释姬远鬼使神差的刺杀,如花美眷,似锦前程,没有人会傻到亲手毁掉这一切啊!
老谋深算如段千万,也无法揣测姬远的心思,他沉默着,只是阴鸷地盯着面前这个年轻人,这个他曾经认定的乘龙快婿。
“陪他去!”有人在沉着头的兰籍耳边轻声说。
兰籍抬起湿润的眼睛,是宝函公子,平静又同情地看着她。她忽然又想哭,命运再苦再难也会很坚强地去面对,但让人软弱的永远是温情。
“陪他去吧,既然你已经陪他到这里。”
“不,他已经不需要我了。”
看着他决然离开的背影,她猛然间泪流满面。他跟着段老爷离开,连头都没有回过,大概是去见阿绾了吧。终于,他发现,最爱的还是那个娇美新娘吧!
而她也要离开,不知道能去哪里,但是还是离开的好,她累了,发生了这么多事,她一直强自撑着,可是现在,再也没有了坚强的理由。
“跟着他,要知道,能够拯救他生命和灵魂的人,就只有一个你而已。”
她震动了,她迷惑了。
“是我吗?”她看着对方睿智的眼睛,心里不甚相信。然而宝函公子的表情是那样令人无法怀疑的肯定,他好像能窥天机,却再不肯多说一个字。
是我吗?是我吗?在你的生命里,我真的是那个能给你带来幸福的人吗?
此时此地,不是风光迤逦的江南,蛮荒海外的无名陆地上,两个人不知疲倦地寻找着。
“记住三个月之后,不管有没有找到返魂香,都请回来,到时候,是成功还是失败,一切自有分晓。”
三个月的时间,对海上的漂泊来说,原来是那么短,转眼,他们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可是返魂香,仍然只在传说中散发它神奇的香气。
而那个人,仍然跟她保持着冰冷的距离,她能做的只是跟随。
“回去吧!这不是你能承担的是非,好好地回去做你的兰大小姐不好吗?”在湖边休息时,姬远突然说。
兰籍睫毛一挑,微微一惊,这许多日子来,头一次他对她说话这么和善。她应该高兴的,可是他提到的却是她不为人知的伤心事。
“我已经没有家了。”她涩涩地说,手在衣袖里紧紧攥着那朵石花,这就是她的模样,曾经是桃花坞里一朵娇艳柔嫩的桃花,而今在无情岁月中,粗砾不堪,风化成石。
他微带疑惑地看她,许久,然后似乎就没有了追问下去的兴趣。
她的手握得越发紧了,石头的尖角顶着手心,尖锐的痛。
漠不关心,代表着他心里根本就没有她的存在吧。
“五年的时间,一切都会变,也没什么奇怪的。强门豪户会衰败,而无名小卒也能崭露头角。”他冷冷地说。
随后,他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娶阿绾?”
兰籍心跳停了一拍,不相信地望了他一眼,对方正侧着头,紧盯着她,硬生生地逼她思考这个问题。
多残忍!她的眸子黯淡了下来。
“大概,是因为绾柔小姐,又美丽又温柔的缘故吧!”她艰难地开口,口吃地回答,心里不停安慰自己,不要紧,不要紧,兰籍你本来就是个局外人啊!
“为什么女人总是这么幼稚?”
他转过头去看平静的湖水,手里拾了些小石子,一个一个,往湖里丢,激起彀纹如愁绪,这一圈,那一圈,混乱一片。
“如果段绾柔不是姓段的话,她跟其它的女人有什么分别?”
一阵凉气从兰籍脚底升起,她只会呆呆地看着他,真的象个幼稚的孩子般说不出话来。
“能娶到段千万的女儿,是多少男人的梦想,你说我,不是很幸运吗?”
“那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是啊,真可惜,如果不是我的病,那我现在已经是万人之上的段家姑爷了!”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他在撒谎!她的眼睛紧紧盯着他的背影,希望看到一丝一毫可疑的迹象。可是没有,他是那样满不在乎地扔光了手中的石子,然后升了个懒腰。
“你骗人!”不知怎的,心里微微地疼,“我知道的,你是想让我离开,才故意说这样的话。”
他霍地转身,脸上带着嘲弄的表情。
“我拜托你成熟一点,现实多残酷,你应该有体会。一个人,如果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得有权有势。”说到这里,他好像想起了什么,表情阴狠起来,“这一点,我在很久以前就深有体会。”
“那你真的,一点都不爱你的新娘吗?”
第八章 念奴娇
他真的,不爱阿绾吗?爱,还是不爱,连他自己都不十分清楚。
他在心里笑自己,怎么可以在想起阿绾的时候,还带着这么平静的心情?他们说他杀了她啊!亲手,拉着一个陌生的桃红女子,杀死了千娇百媚的新娘。
可是,他没有那样的记忆,夸街的那一天在他脑子里留下的,是一片锣鼓喧天和铺天盖地刺眼刺心的红。
他怎么可能杀死阿绾呢?
但他一定是做了,不然,为什么他的记忆中有一双那么哀伤的眼睛,沉痛,绝望,定定地看住他,看牢他……
记得当日初相见,后花园,碧水潭。
水面上飘着点点桃花瓣,他赤裸着上身,手臂摊开,惬意地泡在沁凉的潭水里。
说他纨绔也好,说他浪荡也好,他就是这个样子,怎样?
他苦笑一下,人生已给了他太多失望,难道连得过且过都不行吗?闭上双目,才不去想那些烦心事,这里,是唯一令他感到放松安静的地方。
“呀!”
一声女子的娇呼,他腾一下睁开眼睛。
潭边桃树下盈盈立着一个女孩子,淡粉衫子,挽着双鬟,依稀是,依稀是……他的心跳加速,怦怦地撞击着胸口。
到底不是啊!
那个女子雪肤花容,但却神态惊惶,面对着男人的裸体,不知道是该走还是该留,直羞得手足无措,人面更比桃花红。
“哪家的女子,偷看男人洗澡,不知道羞耻吗?”
不知哪里来的怒气,明明知道她不是故意的,却很是不客气地呵斥她。
“你!”
“你什么?还看?再看我就让你看个够!”他双手撑腰,哗啦一声就自水中站起身来。
女孩子尖叫一声,立刻蒙住了双眼。
“哈哈……”他得意地笑,春末夏初的阳光温暖地照在湿漉漉的身上,并不冷,却不知道为什么笑着笑着就有一股萧索爬上心头。
“放心吧,穿着裤子哪!”
突然没有了玩乐的心思,他跃上岸,拧干裤腿上的水,打算离开。
害羞的女孩子从指缝间偷看了一眼,才敢放心撤开了手。
“我哪有偷看?”怯生生的声音传来,“这里明明是我家后院。”
他看了她一眼,也是一个俏丽标致的人儿呢!她背着双手立在桃树下,侧着脸,脸上带着些隐隐约约的委屈。粉底碎花的绸衫,乌黑如墨的头发,清纯动人的一张脸,大约花开时节的女子都很相似吧。
他看着她,被她逼人的美丽刺痛了眼,遂移开了视线。
“拜托你骗人之前先看清楚你面前站的是谁,好不好?”
“我哪有骗人!这里是我家新置的庄子,爹爹说这风景好,可以赏桃花。”
卖出去了?他动作一停,“那这庄子原来的主人呢?”
“我,我不知道。”
是啊,她就是那种典型的在重重保护下长大的富家千金,就象一张白纸一样,说她纯洁也好,说她白痴也好,反正在她绣楼之外发生的事,什么都不关心,什么都不知道。
他摇摇头,捡起丢在草地上的衣衫,大摇大摆地走到围墙边,在跃上墙头之前,他非常随便地问了一句,“你是哪家的女儿?”
如果没有问这个问题,大概他和她从此就不会再有交集了吧?他将永远是乡里一个平凡的小子,安静地消磨岁月,无声地死去。
但他问了,听到答案的时候,他正好落在墙头上。
那一瞬间,他想了很多。不敢相信在一眨眼的时间里,他的脑袋会转得那么快,会想到那么多的东西。而当他再度看向那个娇柔的女孩子时,他心里有了一个计划,他的眼睛里,则充满了笑意。
他遇到的,竟是段家的阿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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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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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命运把什么人安排到你身边,或者将什么人从你身边带走时,你完全无法预料,而这种安排会改变许多人生命的轨迹。
就象他,从来没有想到,就这样简单轻易地遇上段千万的掌珠,那个住在深深庭院里的阿绾,重重保护下的段小姐。对阿绾,只是极偶然地独自在自家院子里看风景,而对他来说,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当机会象苹果一样砸在他头上时,他所做的,很简单,象每个人都会做的,捡起它,擦干净,然后一口一口地吃掉。
这是一个有关生存的问题,无关道德。
所谓爱,不过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方,两个人正好碰上了。
他常常在想,如果那天在水潭里洗澡的是另外一个男子,那么她也会爱上他吧,一个怀春少女,爱上的其实是她自己的想象,他实在不需要太多的罪恶感。再说他也称得上文武双全,不算辱没了段家门楣。
但这世上文武双全的男子其实很多,尤其在段千万面前,他,姬远,算得了什么?桃花坞里游手好闲,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段家门客里一抓一大把的那种。
唯一使得段千万正视他的理由是阿绾。
呵,阿绾,他渐渐发觉,她是这场豪赌里最容易得到也是最美好的东西。
她竟然是那么毫无保留地相信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在她看来都是那么地了不起。她带给他明媚的笑和温柔的情丝缠绕,她那种爱慕崇拜的眼神,足以击倒世上任何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再加上她,能带给他金钱、权势和地位,有了这些,他就能做很多事。
“你瞧,这一切都是如此完美,直到那可怕的病突然发作!”
他自弥漫着雾气的湖岸收回目光,停止了对往事的叙说。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啊,毫不掩饰的功利,赤裸裸的市侩,全部的人都唾弃他吧,谁怕?
背后没有声音,回转头,看她,却看到了一双盈盈欲涕的眼睛。
“那个水潭,是我家的旧院子吧?”她就那样张着含满水的眼睛望着他,微微一眨,就有什么东西流到了他心里。那是一滴晶莹的泪,在他心上涩涩地拉出疼痛的痕迹。
“你一直,一直,在那里等我回来吗?”
第九章 解连环
“不,没有!”姬远猛然背转身,转侧间不禁有些慌乱。他说那些话,只是为了让兰儿死心,远离这场是非。可是即便他言辞再闪烁,叙说再模糊,她还是瞥见了他隐藏起来的东西。
“桃花坞内,园中有碧清桃花潭,而又在近年被卖出去的,就只有兰家了吧。”兰籍触动了心事,愈发泣不成声。
“两年前,父亲在湖州得罪了权贵,为了避祸,只得变卖各处家产来疏通关节,还要将我,将我……”
还要将她当做商品,嫁与不相干的陌生人,来换取强权的保护。这些,她一直闷在心里,能跟谁讲?谁来同情?百般无奈之下,她所能投奔的,只是年少时候的那个梦。可是待她千山万水而来,那个人,却念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拥她入怀。
“你不用一再地推开我。”她靠近他,想触碰他僵硬的背,却又犹豫着缩回了手,“我不是一定要得到什么?只要你幸福就好,无论你选择过怎样的生活,我都会祝福你。”
姬远的心再冷再硬,这时也应该柔软下来了吧。
“象我这样的人,可以得到幸福吗?”他哑着嗓子问。
“为什么不可以?”
他蓦然回首,眼睛紧紧盯着她,“杀了人也没关系吗?随时会发疯也没关系吗?”
“我不知道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苦难,可是不管你做过什么,你是什么样的人,你都是我的姬远哥哥啊!”
她那被泪水洗过的双眸多么清亮!她那脂粉不施的脸多么晶莹美丽!兰籍,他一生牵挂的人啊!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一把将她抱在怀里。
“去他的段家,我姬远纵使负了天下人,可是却绝没有负一个名叫兰籍的女子。”
终于得回了她,他抱着她宛如抱着一件珍宝,这是一件本来他要凭借段家权势去做的事。寻她,救她,再不让人把她从他身边带走,他本来以为只有权力才能让人不再失去。可是现在才发觉,原来她始终在他身旁,一直都没有离开过。
他想要救她,到最后,却是她救了他。
命运多么奇妙。
但是,他真的可以负尽天下人,包括无辜的阿绾吗?
时令已是盛夏,临水栏杆旁,一对璧人相偕静立,清风徐来,带着缕缕荷香。
那女子绯色衫子,衣角绣着一朵玉簪,男子衣着却有些奇怪,大暑天还披着一件滚毛边的白狐裘,额角鬓间没有丝毫汗意。
浩渺烟波,粉荷丛簇,本是人间佳境,可惜的是,一具尸体正躺在一墙之隔的密室中,想来总令人心头寒意频生。
这目前段家守卫最严密的地方,也正是宝函的囚禁之所。玉簪的目光掠过守在岸边桥头的侍卫。不算这些明哨,光那重重树影中,就不知藏了多少挽弓扣弦的弓箭手,她和宝函只要稍有异动,便会立刻落个万箭攒心的下场。
“银瓶托我向你问好。”她一双明眸望向宝函,眼中似乎平静无波,“她很担心,到时候你真的可以全身而退吗?”
“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必须早作准备。”她又接着说。
要从段府劫人,无疑于在骊龙颌下探珠,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可是无论如何,她们都得试上一试。
“你叫她不用担心。”
“怎能不担心呢?你本来从不接任务的,也从来没有牵涉得如此之深!”
宝函微笑,“记得你们每次出任务的时候,幽篁里都会安静下来,然后我就开始担心,直到你们平安归来。”
玉簪不由绽颜一笑,“莫非你就为着叫我们担心一次,才接兰姑娘这案子?”
“不,我为的是她那把虹霓匕。”宝函还是笑,在他温和的笑容前,玉簪渐渐忘掉了周遭的剑拔弩张。
“霓是虹的影子,就象死是生的影子,紧紧相随,不离不弃。”
“怎么听都是不详的物事,难怪兰籍姑娘和姓姬的之间会发生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了。”她心里很不齿姬远的所作所为,因此提起他时总很不客气地称他为姓姬的。
“也不能将所有的事怪罪到一把无知无觉的匕首身上,毕竟闯祸的是人。”
“那他为什么要杀段绾柔?难道他真的有失心疯吗?”玉簪皱眉,冰室里的寒气一阵阵往外涌,她担心毫无武功底子的宝函抵受不住,遂从一只火红葫芦中倒出一些红色的液体,递给宝函,“这是火莲种子酿的酒,大概可以抵挡一些寒气。”
看着宝函饮下,才继续刚才的话题,“我看他的样子根本清醒得很,实在不象一个疯子!”
宝函饮下酒,立刻觉得有一股暖流在四肢百骸中流转,方才苦苦抵挡的寒意一丝也无。手中握着那只薄胎白瓷杯子,一时说不出话,他知道她必是千辛万苦才寻了来的,可却当做很平常的东西,不肯承他一分情。
“失心疯就象是潜伏在人身上的一种妖魔,在病情轻微不发作的时候就跟常人一样,但当他受到某种特定的东西刺激时,他就会犯病,而犯病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是说他真的是发疯才杀死新娘?”玉簪惊讶不已,“我本来以为他是想跟兰姑娘在一起,才故意装疯杀人,可是怎么也说不通,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我打听过,姬远在五年前,兰姑娘离开的时候,曾经在兰家放了一把大火,我想他是想阻止兰家的远行,但不幸的是,他被抓住并被毒打了一顿。兰家远迁之后,他大病一场,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潜伏在他血液中的疯狂有了爆发的出口,一矣情境相似,就开始发作。”
“对了,婚礼上那种喧闹的锣鼓和装饰用的红纸红布!”
“不错,头一天兰姑娘的突然出现令他心慌意乱,第二天婚礼的情景又跟那场大火很相象,而他同样有着一种要失去什么的惶恐。他害怕兰姑娘破坏他的婚礼,可是潜意识里,他又希望她这样做,所以在失去神智的时候,他完全听从了内心深处的声音,做出了令人震惊的事。”
玉簪听得屏息,这时才叹了口气,“你是说他心里真正喜欢的,是兰姑娘?”
“所以,你才给了她三个月的时间,可是这样做,对死去的人,可算公平?”她幽幽地说,宝函眉间一紧,这一刹那,双方心上都想起了那个沉睡在月沼里的人。
“既然早已经有了选择,不管她因何而死,他都应该一生以她为妻,永不能有二心。”她神色异常漠然,眼神空洞辽远,仿佛真的在说姬远、兰籍和阿绾的事。
宝函却是一震,“你是这么想的吗?”
“人,难道不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任吗?”
“你说的没错!”温文如玉的公子这时也不由有些心灰,偏见象尘翳蒙住了她的眼睛。她是如此执拗,永远只看自己愿意看到的,永远只认准了一条路走下去。
“这样说,所谓起死回生也只是一场烟幕吧!”玉簪突然惊觉,如果真这样,那他的性命就岌岌可危了。
她毕竟还是关心他的吧,可是这时他却也不肯领她这份情。“我累了。”他逐客,不要她管,任他是死是活罢。
玉簪莫名地一痛,猝不及防地,他在她心上划下了一道伤口。
互相伤害,就是这样开始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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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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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燕归来
“死去的人,真的能活转过来吗?”
这是三个月来段府上下一直议论的话题。眼看三月之期将近,出海的人也陆续都回来了,可就是没人找到那个传说中的返魂香。而被众人寄予厚望的姬远,也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段老爷的眉头锁得一天比一天紧,脸色一天比一天阴沉。
有流言说,因为找不到灵药,无望再做段家女婿,姬远早已经跑得不知所踪了。
今天是最后一天,没有了返魂香,段家的阿绾就真的只能成为冰室里的一具人像,千岁不老,无知无觉。
冰室里,珠光柔和,冰晶璀璨,寒玉棺里躺着一位沉眠的婵娟。
她现在这个样子是多么沉静美好,可是庸庸碌碌的俗人们却忙着将她唤醒。即便她能够如期醒来,面对的也是一场她无法面对的悲剧。
玉簪静静地立在一旁,这冰室里并无太多闲杂人,段老爷面带沉霭看着侍女们的工作,她们轻轻地揉搓阿绾的肌肤,活动她的四肢关节,这是宝函吩咐她们三个月来一直要做的事,好像真的预备她活过来一样。
“没有返魂香,阿绾还有救吗?”段老爷沉着声,问出大家一直回避的问题。
宝函摇头,“唯尽人事尔。”然而他看起来却并不沉重,似乎根本不在乎事情失败之后等待他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玉簪听在耳朵里,心上压的那块大石又重了些,他真的不在乎生死?不行,他不能死,他要活着,不管他是否活在她的身边,只要他活着,日子总算还有些意义。
“还有最后一天,说不准姬公子今天就会及时赶回来。”
“哼!”段老爷重重地哼了一声,仿佛在说,如果姬远不回来,那么给阿绾陪葬的就另有其人了。
时间越来越近正午,无法再等了,正午是一天中阳气最盛之时。
“我们开始吧!”
“请等一下!”室外守卫的人突然报告,“姬远公子回来了。”
风尘仆仆的姬远几乎是冲进冰室的,身后跟着兰籍,两人都黑了些,瘦了些,看起来为了寻药吃了不少苦。
“返魂香呢?”段老爷激动地冲上前去,一把抓住姬远的衣襟问。
可是得到的是姬远的沉默。
如果不是始终抱着一线希望,他们不会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但最后,上天没有垂怜他们,没有指点返魂树所在的方向。
“我们,还回去吗?”兰籍问这话的时候,姬远没有回答。而她话才出口便知道了答案,因为他,始终不可能背着那样的包袱从容过自己的生活。
所以他们回来了,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她和姬远走进寒气逼人的冰室。不管命运最终带给他们的是什么,她都能和他一同去承受,这已是至大幸福。
“没有找到任何特别的东西吗?”宝函看着她,仿佛在说,任何东西都好啊,海外的一草一木,说不定有他们不知道的神奇作用。
她犹豫了一下,衣袖里有一枚石头花,可那是很普通的东西啊。
“只有,这个。”她迟疑着,取出那朵石花递过去。
岂料宝函公子眼睛一亮,如获至宝般捧在掌心里。
“帝尧时,有五星自天而陨。水之精,坠于西海,其精化为石花,状如玉美,时有紫气覆之。”
众人的眼光立刻聚集在那颗看起来还是十分不起眼的石子上,一块普通石子而已,不过有八九分似花,可能是风化也可能是水磨,甚至也许是人工雕琢过,怎么就是一件宝贝呢?
段老爷却管不了这许多,只关心是否对阿绾的复生有帮助,得到的是肯定的答复。
时间不等人,冰室里忙碌起来,玉簪等人虽有心帮忙却插不上手,只得在一旁干紧张。
只见宝函用一只小小的碾钵,将石花碾成了细滑的粉末,一杆象牙小秤称出合适的分量,然后将粉末投入事先准备的汤药里。
段老爷扶起冥然无知的阿绾,捏开她的牙关,神情紧张地看宝函一点点地喂进去,阿绾不会吞咽,不少药液从嘴边溢出来,宝函都细心擦去。
喝下药引的阿绾仍然一动不动地躺着,人事不醒。兰籍手心里握了一把汗,虽然她也希望阿绾真的能复生,可是如果这个时候,她突然睁开眼,该是一件多么吓人的事!
这时宝函的神情才开始郑重起来,他在玉棺前俯身,握住尚插在阿绾身上的那把虹霓匕,异常小心,一点,一点地往外拔,众人的心也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地拎了起来,不知道怎样才算是顺利的状态,她会醒吗?她会醒吗?这疑问一下一下地敲击着大家的脑袋。
说来奇怪,从阿绾身上拔出的匕首上竟然没有一丝血迹。
宝函不做声地忙碌着,不慌不忙,指挥若定,名医风范,表露无疑。众人均摒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地紧盯着阿绾的尸身,唯有一双眼睛不时地落在他的身上。
原来他专心工作时,充满了那种掌握生死的力量,令人心折。
宝函不断地观察阿绾的状况,不时地搭测脉搏,翻看眼睑。
“为什么还是不行?”段老爷趴在玉棺的另一侧,有些焦急地问,但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生怕打搅了什么。
突然嘤咛一声,一个非常轻微的声音,但在这静悄悄的冰室里,所有的人都听到了,所有人的心头都直打颤。
真的是阿绾发出的声音吗?
有一个瞬间,段老爷简直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他分明看到阿绾的睫毛在动,“她醒了!她醒了!”一种狂喜罩住了他,他简直要喜极而泣,这个时候,权倾一方的富豪也不过是一个疼爱女儿的老父而已。
真的,阿绾在动,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她的手指有两三根抖动了一下,慢慢地又握成拳头,松开,再握住,仿佛要挣扎着自睡梦中醒来。好像她只是做了一个很长的三个月的梦,而今睡醒了,要起来了。
她的脸色红润,肌肤看起来还是那么富有弹性,她樱唇微张,轻轻哼了一声。
这一切都是那么匪夷所思,明明是死了很久的人啊,但却真的有动作了。不知道醒过来的还是不是阿绾,兰籍突然想,那离开身体的魂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被召了回来,不知道还是不是阿绾?
玉棺的阿绾继续在动,最后她睁开眼睛,是一副好迷惘的娇弱表情。
“爹爹!”她首先看到的是老泪纵横的段老爷,喊出一声爹爹,大概因为很久都没说过话,声音喑哑干涩。
“阿绾……”段老爷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好冷,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儿?”
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题,因为那些因果,委实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解释得清楚的。
“段小姐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宝函医家本色,细致地询问。
“没有,只是觉得很累,很冷。”阿绾虽然疑惑,还是温顺地回答了问题。
“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她开始回忆了,“我不是,应该在婚礼上吗?”
“你才醒过来,好生歇息,不要说太多话。”段老爷急忙截住了话头,希望能够阻止她想起那恐怖的一幕。
可是阿绾却不依,她眼睛在周围张望着,似乎在寻找什么人。“姬大哥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不在?”
众人心头俱是一震,难道她完全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吗?发疯的新郎将匕首送入她的身体,这样的人间惨剧她都不记得了吗?
“你不记得发生了什么?”颤抖着的,是姬远的声音。
“啊,姬大哥!”阿绾有些放心地笑了,“原来你在啊,我还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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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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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意难忘
“还提那个贼子作甚?”段老爷取过一顶雪狐裘抖开,一片蓬软雪影覆在了那娇怯怯的身上,转过头来,已是一副嫌恶面孔,“姬远,既然阿绾已经醒了,过往种种,我不跟你计较,但你最好立刻消失,从此与段家无半点干系。”
“爹爹!”
“阿绾,哪里不舒服么?叫宝函公子给你瞧瞧。”
“姬大哥,他是我的夫君啊!爹为什么要赶他走?”
“他……他……他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不管他做了什么事,他始终是阿绾的夫婿,怎可以赶他走?”
一口气说了这许多话,阿绾已是娇喘吁吁,气若游丝,却拼尽全力在丫头的搀扶下挣扎着坐起来,待得看清室内满是寒气环绕的冰块和一群陌生人,不禁双目游疑,眉峰微蹙。
段老爷无言地抬头看宝函,为什么她竟会失去那天的记忆?为什么?宝函无法回答。生死轮回,回魂转魄,天地间最玄奥的事,他没有办法一一了解。
看到阿绾的目光终于落在姬远身上,兰籍情不自禁微微退后了些。
三个人经过了怎样一场生死劫难,纠缠着又相遇了。她和姬远,火急火燎地赶回来,为的不过是一个结果,可这结果,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阿绾醒了,她失去了受伤的记忆,她仍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她的夫婿。
谁能忍心再次击破她的幸福?谁又能忍心让一个死里逃生的女子再一次面对残酷的现实?所以在她醒来的那一刻,就有人注定要割舍一些东西。
有一场团圆就有一场分离!
姬远的背影一步一步走近他的新娘,一步,一步,离她越来越远,兰籍的心里突然有一种悲凉缠绕上来,她所能做的只是垂首呆立,渐渐麻木。
“姬大哥!”阿绾看着姬远,一时间容光焕发,“我是不是生什么病了?为什么一点力气都没有?”
“没有,你好得很。”姬远无视段老爷快要冒火的眼睛,伸手握住了她冰凉的手,半跪在玉棺前。
阿绾温柔地,娇羞地笑,手指不安地划过蓬软的狐狸皮毛,“我方才还担心你嫌弃我,不过我知道,无论我得的是什么病,你都不会离开我的,是吗?”
她的眼睛弯弯的,含着笑望着姬远,眼光清澈如水。在这种深信和依赖面前,怎有人忍心说个不字?
姬远无言了,他握住她的另一只手,将它们合拢在他掌心里,再不能回望那个方向。那个方向,一定有一双盈盈秋水,绝望地,哀伤地注视着他。
他突然有所醒悟,那双眼睛是……一刹那,遗失了的记忆纷至沓来。
街道旁人群中,那截粉色衣袖若隐若现,那双哀伤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住他,舍不下,所以疯狂。但兜这一转,他与她,仍是隔了蓬山一万重,行人更在春山外,他闭上眼,握住阿绾的手抵着额,心痛难禁。
这空气中微妙的情愫流动,玉簪比谁都明了,她望着低着头的兰籍,好像在望着她自己。不知为何,她就是知道这兰姑娘会做出怎样的决定,换作她自己,也一样吧!
兰籍终于抬起头来,出乎意料地平静,嘴角隐隐有笑意。
谁说幸福一定是他和她在一起,换一个,娇美无俦温柔似水的阿绾,他也一定能幸福吧!起初终归有些意难平,但那也不过是这几年的事。等再过几年,儿女都成群了,偶然于春日秋夜里想起那年轻时候爱过的人,到底不过喟叹几声。再过几年呢?再过几年,已经没有故事了。人生短短,哪真有永远这一说!
长亭外,古道边,总是送别地方。
兰籍寂寞地笑笑,看道旁杨柳枝条在风中翻飞,大道上黄尘漫漫,不知通往哪里?而她又能去什么地方?
得得得,有急促的马蹄声在她身后响起,她闪身避到一旁,让匆匆赶路的旅人先过吧,毕竟别人也许有比她更急着去的地方,有更急着想见的人。
可是×××一阵马鸣,来人在她身边勒住了马,她转头看,两匹骏马,一双玉人。
“宝函公子,玉簪姑娘!”她忙了这一路,到底还是有人记得她,足能证明她来过,爱过。
“兰姑娘。”玉簪跃下马来,“走得这么急,连声再见都不说吗?”
“姑娘是姬公子的药,就这么走了,不怕姬公子又犯病么?”
她望着他们,对这人中龙凤似的一对充满感激,“宝函公子会照顾他的,不是吗?再说,凭段家的财力,一定能邀得天下名医,治好姬远哥哥的病。”
“兰姑娘,这个,还是你收着,权当留个纪念。”
递过来的,是那把虹霓匕。
兰籍不见还好,见着了,忍不住泪眼婆娑,未待流出泪来,却又坚强地忍住了,笑了笑推回去,“这,毕竟不是属于我的东西。”
山抹微云,天接衰草,孤独女子的背影踽踽行去,送行只能送到这里,帮也只能帮到这一步,她的人生终究要一个人继续走下去。
“她够坚强,将来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男子珍惜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以为她还能再爱另外一个人吗?”
“为什么世间的好女子总是一再地退让?从不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幽篁里,青竹楼,灯下愤愤不平的是银瓶,“换了我,绝不会将我喜欢的人让出去!”
玉簪支着手,望着跳动的烛焰陷入了沉思,却被银瓶一把推醒,“师姐,你说呢?”
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她还太小,不明白人生其实有很多无奈,“有时候,不是光凭了热情就行的。”
“为什么不行?”小丫头气得鼓鼓的。
“在那样的情形下,除了退让,还能做什么呢?”
“很简单,杀了她,杀了那个段绾柔不就行了。”她的想法竟然如此简单直接,然后她又开始嗔怪宝函,“都怪师兄,为什么要救活她呢?”
“我没有救活她。”宝函突然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玉簪和银瓶均大感意外,两双美丽的眼睛望住了他,等待下文。
“我没有起死回生的本领。”在灯下把玩虹霓匕的宝函笑道,“传说毕竟是传说,返魂香、坠星花并不存在,不过是世人杜撰出来的。”
“不是真的?那段绾柔不是喝下了混合了坠星花的药才苏醒的吗?”
“那只是一颗普通的石子,即使磨成了粉,也只会沉淀在药碗底部,给段家小姐喝下去的,是普通的补药。”
“那,她明明是死了的啊?没有灵丹妙药,又怎么会无端端自己醒过来?”
“她没有死。”
这句话更弄糊涂了两个人。宝函抽出匕首,刀锋黑黝黝的,上面有许多番花花纹。
“这把匕首全名叫做虹霓摄魂匕,其独特之处在于被刺中的人会呈现出一种假死状态,但三月之后会自然醒转,好像被摄了魂一般,所以名为虹霓摄魂匕。从前波斯国兵变的时候,波斯国王就想用它来装死,期待能东山再起,可惜的是,身体没有保管好,最终没有成功。”
“所以,当日你一听兰姑娘提到虹霓匕就已经胸有成竹?”玉簪怒视宝函,他竟然一直瞒着她们不说,白白为他担心了那么久。
“当时我还并不能确信,直到亲眼看到这匕首,才敢相信有的传说竟然是真实的。”
原来这一切,都是一把戏法道具似的匕首惹出的悲喜剧。霓是虹的影子,就象死是生的影子,宝函其实早就暗示过了,只是她愚钝不明白而已。
突然,她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那阿绾妩媚的眼波在她脑中一闪而过,“呀!”她失声,“到底这把虹霓匕会不会使人失去记忆?”
宝函了解地看着她,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是一个女子的苦心经营,背后那么多酸涩的泪水,是连他都无法忍心揭破的。
“也许会,也许不会,没有亲身试过,谁知道呢?”
是呵!谁有资格判断她是否真的曾经失去过记忆呢?除非,也象阿绾那样,生生被心爱的人一刀刺死!只有亲身试过,才会明白,遗忘,本来就是最好的疗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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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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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狐狸叫无心
我叫无心,在我还是只小狐狸的时候,我就叫这个名字了,虽然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看破红尘的味道,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这是娘起的。
我没有见过娘,听其它狐狸说,娘曾是山林里最漂亮的狐狸,有着一身火红的皮毛和一双漆黑如星的眼眸,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翩翩。可在她化身为美女到人界N年回到山林后,她一身的皮毛变成了雪白,眼睛的颜色变成了一种深不可测的暗紫,而且还怀着我。这当时在狐界是个不少的轰动,但在还没有人想出对策时,娘生了我。她把我交给她一个要好的姐妹,只告诉她我叫无心后就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我的爹是谁,我从那天起就成了名符其实的孤儿。
不知为何,千年之后想起我的心还隐隐作痛,是什么让娘遗弃了我,而我的爹又在哪里呢?娘曾叮嘱过她的姐妹不要让我再涉及人界,可她终未料到千年后的山林只存在古老的梦里,狐狸们各奔东西,而我只能独自在四处漂泊后来到人界,这也许是一种宿命吧。
缘于娘的缘故,我的皮毛也是狐界罕见的淡紫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常显出一种奇异的光芒,我的眼眸也是深不可测的暗紫,像娘。而且与其它狐狸不同的是,我的真身是个人,一个头发柔顺的撒落到腰间和有着一双忧郁的紫眸的女孩,所以我不必担心在人界会不小心露出我的尾巴。我只有在想念山林的时候,才会变成一只狐狸,一只忧伤而孤独的狐狸。
我在狐界修行了2600年,介于狐界与人界的不同,所以我在人界的年龄是26岁。由于人界的约束,我也煞有其事的找了份工作,虽然我可以幻化出我在人界生存的一切必需品,但是我知道有很多东西我还是无法得到的,例如亲情、感情、爱情。。。
缘于先辈N次狐狸与人类恋爱的惨痛悲剧(不知娘是否也算其一),狐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得与人类相爱。为此,我常常觉得我的身份尴尬,我不知该归类自己是狐还是人,我只知道,虽然我的真身是人,可我骨子里流的是狐狸的血液。
现在的人界在很多代替行走的东西,例如汽车、火车、飞机等等,在因新奇而经历过几次呕吐的惨痛经历后,我还是喜欢狐界的瞬间移动。在人界还有一样东西是令我痴迷的,那就是网络,在网络世界里我不出门就可以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这对寂寞的我常常是一种安慰,我不会用我的灵气去查看他们的真实情况,因为我只是他们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遇到晋本不是件奇怪的事情,在网上你不是遇到这人就是遇到那人,无论你有心还是无意都可以和他或她发展出一段情缘,只是晋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至于是哪里不一样,我说不上来,也许就是因为此,所以我对晋留意了起来。
对于我人世的年龄来说,晋比我大5岁,他不经常上网,我只有在偶尔约定的时间里,才能见他一面。晋是唯一让我在网上能用细腻的文字表达我思想的人,用我狐狸的直觉,我知道我也是他的唯一。
我开始在每个夜里梦见森林,清晨的森林和夜晚的森林。清晨的森林有微微的花草清香,树叶在晨光的照射下青翠欲滴,林中深处的那潭湖水微微漾着水银一样的光芒,着紫裳的我坐在湖畔下弹琴,悠悠绵长的琴声袭入森林的每一个角落里。而夜晚的森林漆黑寂静,不时有一声声虫儿的呢喃和偶尔飘过的萤火,风吹拂起的时候引起树叶的沙沙声响,像未知命运前等待的恐惧。但更多的时候,我看到一只雪白的狐狸在瞬间化成人形,忧郁的坐在树下拂琴低唱,哀伤的琴声象一阵烟雾淡淡迷漫了夜里的森林。。。。。在这日与夜交集的梦境惊醒后,我往往是拥被而坐,然后慢慢幻化成一只有着极淡极淡,淡紫皮毛的狐狸,一只看上去孤寂而且被忧郁深深笼罩着的狐狸。
每在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晋,想他那极富才情而温柔的话语。但我只能淡淡的想,因为我们终究会成为路人,知道得太多,并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我并不知道宿命是终究无法逃过的。
又是同样的一个梦醒时分,但不同的是,在这个夜里,我接到了晋打给我的第一个电话,晋的声音是拘束的,紧张得有些结巴,一扫我忧郁的心情,我不由低低笑了起来。此刻我觉得他像个孩子,一个教人心疼的孩子。可慢慢的,晋平缓后的声音是那样的温柔,当他一遍又一遍的轻轻埋怨我随口起的一个又一个名字不真实时,我终于告诉了他我叫无心。'无心,无心。。。',听他慢慢的咀嚼着我的名字,我的思想也慢慢的漂浮起来,模糊中记得他说他叫晋。
在那个夜里,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或因为是晋的温柔,或因为是我寂寞得太久,我对电话那头的他说尽了封存千年的话语,并且深深的爱上了他。我背弃了人狐不能相爱的规矩,晋就像我等待以久的码头,致使终会离开,但我这次真的想停下憩息。
在晋的想象中,我许是个喜欢幻想和有着一把娇媚声音的女人,他开始给我写信,一封又一封似他温柔等待的心。我喜欢在夜里看他的信,一遍又一遍想象着他写信时的心境,然后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等待电话的响起,倾听他关怀又爱恋的声音。
晋在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里,那有烟雨迷离动人的湖畔和美丽哀怨的动人传说。曾有很多个夜里,我曾动念一瞬千里去看他一眼,但最终还是压下了这个念头,也许是怕现实没有想象中的美,也许因为我是只狐狸。
时间对于我们狐狸来说似乎是静止的东西,因为只要不断的修行,死亡总是离我们遥遥无期,所以过一天和过一年对于我们并没多大区别,只是我现在才知道,上述的这一切只限于无情无欲的狐界生活,在等待晋信的日子里,我真真切切的感觉到秒针滴滴答答行走的声音,等待的岁月象千年一样的漫长。
晋是爱我的吧,每当接到他夜深的电话时我总会这样淡淡的想。他曾问过我多次我的名字是什么意思,我总是笑着答他,也许因为我没有心吧,但是我的心却在隐隐作痛,娘啊娘,我叫无心是否因为你伤了心。
我住在一层公寓的最高处,这给我夜半抚琴带来了不少的方便,至少不会有人投诉我扰人清梦,琴声常常随风慢慢的飞扬而去,只是城市里找不到我梦中的森林。很多时候,当我抚弄着娘从人界带回来的古琴,这是她唯一给我留下的东西。我就会慢慢的想象娘在人世间曾有的遭遇,爹会是哪种类型的男子呢,温文尔雅还是气势昂扬,是个书生还是个将士英雄,可惜这一切随着 娘的失踪都沉入大海了,只留下无尽的想象陪伴我度过漫漫的人界生活,而现在又多了个晋。
晋的字写得极其漂亮,在人们已经惯用Email和电话联系感情的现在,他习惯用笔给我写信,每一封信的最后,他总是附上一句,宝贝,你要开开心心。
晋的信一星期一封,很是准时,每每阅读他的信就象在聆听他跳动的心,我常常想象晋是在怎样的月夜里给我写信,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偶尔我也会打个电话给他弹奏古琴曲,电话那头的他总静默聆听,不发一语。
我开始好奇晋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子,人世间有句俗话叫好奇心死猫,我不知道原来好奇心也可以害死一只狐狸。我想见晋的念头愈发浓郁了。
这天是个月黑风高的好日子,对于我们狐类来说。这个夜里,我第一次运用了狐界的瞬间移动,透过窗户,我看到了晋,他在一个不足40平方米的房间里,正在俯案写信。我隐身屏息站在他的身旁,这是我爱的那个人,凌乱的头发,1.76的个儿,只是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人们常说一个人的眼睛往往能代表他的内心,而狐狸的眼睛呢?我下意识的看往他床前的梳妆镜。梳妆镜?门开了,晋顺手用书把信挡住 ,走进一个抱婴儿的女子。晋起身迎去:怎么了?孩子好像有点发烧,那女子把孩子递给晋。我慢慢隐退,原来上网你真的不会明白那边守候的人会有个什么样的环境。
我慢慢的翻看着晋的信,然后点燃一根火柴看着它们慢慢变成灰烬,然后扬琴低唱: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色,思归多苦颜。
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你我本非夫妇,又哪来边关相思,我苦笑着在琴上睡去。
“无心,你知道你为什么叫无心吗?”,梦里有个紫眸的女子问我,“为什么?”我问,“无心并非无心,无心只因无意”,她轻叹着离去。娘?我惊醒。无心?原来我的名字是无意的意思。也许这世间凡事,也不过如此吧。
次日我辞了职,在离开人界的时候,我隐在晋的窗前,窗内晋与他的妻正在给小孩喂药,我微笑轻拂,无意来人世,相见不如曾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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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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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命
吕炜从小就喜欢狗。
大学时吕炜读的是医科,毕业后学校不包分配,吕炜自己联系了一个私人诊所,在里面拿着不怎么高的工资。但仅仅干了一年,他就摊上了一场医疗事故,被卫生局吊销了执业资格证书。
失业后的吕炜看着城市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动了心思。他花钱办了一套证,租了一个小小的门面,开起了宠物诊所。
吕炜自己都没有想到,宠物诊所的生意会这么红火。仅仅三个月时间,他就收回了自己的全部投资。
吕炜现在的月收入,和他以前在私人诊所当医生时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更让他感觉惬意的是,以前给人打工,随时得看人脸色;现在自己给自己当老板,心境儿畅快多了。
吕炜看得最多的动物是狗,什么京吧、腊肠犬、斑点狗各式各样的狗他都看过,不过给他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只流浪狗。
那天下着大雨,吕炜开门的时候发现一只脏兮兮的土狗蜷缩在卷帘门外,那条狗浑身湿淋淋地,不停地发抖。
吕炜在没有开宠物诊所以前,偶尔会把路边那些可怜的流浪狗领回家中,给它们弄点吃的、让它们遮遮风、避避雨什么的。但自从开了这间宠物诊所,他就很少这样做了,一是因为诊所事情多,忙起来没有时间;更主要的原因是怕把那些流浪狗带回诊所给客人看见了不舒服,影响诊所的生意。
看着门口那条无助的小生命,吕炜的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他把它抱进了诊所,用热水给它洗了个澡,然后找出平时给顾客的宠物们准备的狗粮,倒在一个小盆里,放到了它面前。
这时,诊所里来了客人,那是一个穿着华贵的臃肿女人,她的怀里抱着一条受伤的哈巴狗,鲜血已经浸透了裹着哈巴狗的毛毯。
吕炜接过那条受伤的哈巴狗,动作麻利地开始给它检查。哈巴狗的蜷着检查台上,伤势很重,身体有气无力地抽搐着,吕炜很容易就判断出这条狗大量失血,不容易救活。
吕炜把自己的诊断结果告诉了那个女人,那个胖女人很夸张地尖叫了一声,对着吕炜吼道:“不管你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救活我的幺儿!”吼完后,她从挎包里摸出厚厚的一叠钞票放到吕炜面前。
要救活那条哈巴狗,唯一的办法就是给它输血,问题是吕炜的小诊所里根本就没有准备狗的血浆。
正当吕炜要拒绝那女人的要求时,一个东西在他裤腿边蹭了一下。吕炜低头看去,是他刚才抱进屋里的那条流浪狗。
……
胖女人满意地抱着哈巴狗离开了诊所,吕炜看了一眼还在手术台上微微哆嗦着,嘴里发出低低的哀鸣的流浪狗,心中有些淡淡的不安涌了起来。
吕炜收养了那只流浪狗,虽然他的动机有些阴暗,但毕竟给了那条狗一个可以解决温饱的环境。他给流浪狗的伙食弄得相当不错,那条狗的身子不久以后就变得滚圆滚圆。吕炜并没有常常抽它的血,不到万不得以,他也不愿意再次看见那狗可怜的眼神、听见它低声的哀鸣。
吕炜养这只流浪狗只养了一年半时间。
出事的那天是傍晚时分,吕炜牵着那条流浪狗在街上溜达。在刚要靠近一个拐角的时候,那条狗嘴里突然发出一阵急促的呜咽声,然后拼命挣扎,想要挣脱吕炜手里牵着的皮带,
吕炜感到很奇怪,他停了脚步,蹲下身子察看。
就在这时,那条狗猛地在吕炜手上咬了一口。吕炜一惊,手里的皮带一下就松了。那狗一转身,拖着皮带冲过拐角就不见了。
吕炜看了看被狗咬伤的手,上面留着一个不是太深的牙印,微微渗出了些血迹。
“这条死狗。”吕炜话音未落,拐角处响起一声巨响,那条狗从半空中飞了回来,飞洒的狗血溅了吕炜一头一脸。
回过神来的吕炜转过拐角,看见一辆大型卡车冲上了人行道。
回到诊所,吕炜回想起当时的情形,突然有些后怕。假如当时没有那条流浪狗,被卡车撞飞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当天晚上,吕炜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子对他说道:“你给我一个家,我还你一条命;你要我一升血,我要你一条命。”说完,那男子就转身跑着离开了,吕炜看着那男子奔跑的背影,总感觉有些象那条流浪狗。
十八个月后,吕炜因狂犬病医治无效死亡。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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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05: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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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0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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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说呢??
爱尔莎b 发表于 28-12-2010 09:26 AM 
鬼故事咯,滿腦都是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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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0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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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咯,滿腦都是鬼
豆花PIS 发表于 30-12-2010 10:09 PM 
可是我只是转载而已。。。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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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0 09: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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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只是转载而已。。。哈哈。。
爱尔莎b 发表于 31-12-2010 02:10 PM 
加油加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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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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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啊
豆花PIS 发表于 31-12-2010 09:00 PM 
谢谢你的支持哦~我会努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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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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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墟有鬼
据说在我们镇上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废墟,那里的草长得与人一般高,山清水秀,却长年没有生物,死一般寂静,每到深夜那里经常会传出女人的嘀咕声或婴儿的啼哭声。听说,曾有个单身汉声称如果谁肯出一百两,他敢去废墟睡一晚,后来真有人出了一百两,有人曾劝那名汉子叫他不要冒险,可是他还是去了,而且一去不复返。二天以后,他的尸体被人发现在,死在废墟里,而且死状很恐怖: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里透出恐惧,仿佛看到了十分恐怖的事情,舌头紫紫的露出来十几公分,像被人扯出来的,脸上写满了痛苦……
家里的大人们从来不准孩子们去那里说是有鬼,久而久之那里成了禁地……其实我听人家说这个废墟还有另一个故事:废墟的来历。
从前,镇上有个大地主叫黄金山,他家里特有钱,其实他并不是本地人,是逃荒到这村来的,因为秀才出身的他有点学问,长得也算端正,被地主的女儿相中,成了地主家的上门女婿。据说,黄金山到地主家不到半年,突然闹瘟疫,一夜之间地主家88口人除了黄金山无一幸免。当时许多死者家眷联名上告黄金山,怀疑是他下毒。自从大地主死后,黄金山就成了镇里的地主,他拿了些钱给死者的家眷,又收买了父母官,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偏僻地,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黄金山年近40了膝下无儿,说来也怪,黄金山连娶了五个老婆,可没有一个能熬到三个月,不是自己上吊就是自己跳河,村里流传着好多种说法,有人说是:报应。也有人说是:黄金山喜新厌旧,把老婆给杀了……
尽管黄家有钱,但为人粗暴又小气,况且出了这事,更没有人再敢把女儿嫁给他。
有一天,村上来了位老妇人带着个女子,那女子长得很美眉清目秀的。老妇人告诉别人,因为家乡闹饥荒难以求生,没办法才流落到这里,声称自己活不了几天了,不想让女儿跟自己受苦,所以想找户好人家收留自己的闺女。
黄金山得知这一消息,立马吩咐李总管前往打探虚实,还给了他一百两黄金,还叮嘱:如果那女子长得漂亮就把她还回来,把钱给那老妇人打发她走。
到了中午,李总管果真带回来一个女子,女佣人们都为这一女子的美艳而惊叹,男奴仆则暗地里为女子今后的命运担忧,黄金山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恨不得立马抱得美人归。
黄金山满心欢喜的筹备婚宴,当天破天荒地请来全村人吃宴席,而且还声明不收礼金,所以当天的婚礼办得是热热闹闹的。黄金山不想浪费时间一门心思只想着自己的美娇娘,众人都心知肚明,几个来回下来便催他回新房陪新娘。
“美人,我来了。”借着酒劲黄金山想的全是那回事。
“你终于来了……我等得你……好辛苦……你知不知道……我等这一天足足等了十年了”声音凄凉而清晰,像从地狱中传出来的。
“你是谁,你是人还是鬼!”黄金山几分醉意全没了。
“老故人,你怎么连我你都可以忘记呢,我可是十年来时时刻刻惦记着你啊,我就让你看看我是谁。”一阵鬼诡的冷风吹进来,新娘的红盖头被风吹开来,蓬松而杂乱的长发下,二个窟窿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红红的舌头垂落到了胸前。
“救命啊,有鬼啊。”黄金山认出来了,那就是曾被他下毒毒死的结发前妻,地主的女儿。
“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当年我们家对你不薄你却对我们下毒,还独吞我们家的财产,你回头看看你身后,后面那七十七个鬼魂都来找你的,今天就是你偿还这笔债的时候。”
“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知道错了,只要放过我一定会好好供你们的。”望着慢慢围上来的鬼,他们嘴里还嘀咕着:”还我们命来,还我们命来……”
黄金山想逃,哪知腿却不听使唤动都动不了了,喉咙里像被什么卡住了,无论他怎么叫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看着自己的肉被一块,一块,一块的啃掉,心脏也被挖了出来……
接着房子着火了,火势很猛蔓延的也特别快,大家都抱头鼠窜往外逃生,哪里顾得上去抢救那些价值连成的宝贝,就这样这场大火把所有的财富也一齐埋进了废墟。曾有人试图想从里面挖宝贝,可是不出半个月就莫名的失踪或者莫名的死去,再后来再也没有人敢打废墟的主意。
当时这场大火成了人们饭前饭后的话题,也各有各的说法,有人说:那场火不是一般的火,是鬼火任凭水怎么泼都泼不灭反而越烧越烈。也有人说:那晚他去厕所的时候似曾吸到有人大叫有鬼,可是只听见一声,当时他以为是幻听,所以没在意,现在想还来还心有余悸。还有人说:是当时死得不明不白的地主一家来寻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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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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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鬼影
一 说鬼篇
外国人最忌讳13这个数字的,凡是碰到这数就躲开,听说外国的门牌号只有12、14,旅馆里也没有13号房间,凡是参加宴会的如果说有十三位客人,最后到的那位准退席,的确,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这事信不信由你,但是我信。以我亲身经历,讲述一个关于13不吉利的故事给你听,这都是真实的故事。
1949年,当时我才18岁,由解放军粤桂支队转业,分配到青云县公安局第四分局当刑警队长。公安局当时没有宿舍,局长雷阳叫我到街上借一间民房,充作警员的宿舍。经过与当地的“贫协”主席王作民协商,决定将大地主晁信初家“四德堂”的门房,暂时借给公安局作警员的临时的宿舍。这“四德堂”门牌正好是13号。
“四德堂”是晁信初家的祖宅,按当时的政策,是在没收之列。该宅在云青县县城裤裆胡同,这裤裆胡同不很长,只有91个门牌,左边一侧有45个,右边一侧有46个,“四德堂”是在右边,站在胡同口,就能看到这包皮剥落的老宅,高高的围墙,沉甸甸的铁朱色的大门,大门上有一对蝙蝠状的紫铜门环。在这座老宅里,房子连着房子,起码也有五六十间,墙檐相依,鳞次栉比,这巍峨老宅,由于墙高,所以日照时间短,院子里终日都是阴森森的,即使是在夏天,也是寒气迫人,那里面,白天也要点灯,人若走入去,就像是走入古老的坟墓里一样。这老宅还有一个后花园,早已经荒废了,多年没人进去过,没膝的野草,这里,成了黄鼠狼出没的天地。
自男主人晁信初死后,现在解放了,正如俗语所说:“树倒猢狲散”,晁家的佣人、婢女都各散西东,这里就只有他的遗孀晁孙氏居住,本来这晁孙氏,按阶级成分,属地主婆,按政策,她也要搬出来的,但是农会一时尚未找到合适的房子安置她,所以,现在她还暂时住在这13号老宅里,这匿大的房子,只住她娘儿俩,所以显得冷清清的。
当地老百姓说“四德堂”是一座鬼宅。真是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宅里时常闹鬼,老百姓谈起这“四德堂”,就脸有惧色。
我想,我们干公安的,难道还怕鬼?翌日,我找到民兵队长王作民,了解这古宅的历史。我说:“老王同志,你就介绍一下有关‘四德堂’的情况吧!”
王作民说:“大地主晃信初,就是被女鬼索命摔死的。”
我一怔,说:“你详细从头说起吧!”
他说:“‘四德堂’是国民党党部书记官晃信初的祖业,晁信初当官几十年,贪污受贿得了许多钱财,就盖了这座豪华的宅子。他退隐后,六十大几的人了,花心不减当年,还是从戏班子里买来一个大姑娘,芳龄才十七岁,艺名叫做‘小桃红’,做他的第五房姨太太。
“再说晁信初弄来了这个美貌年轻的娘儿,还不到三年,真是古话所说:”红颜命薄!‘这姑娘,不堪晁信初的摧残虐待,却吃耗子药香消玉殒了。从此,这’四德堂‘就天天不得安宁了,晁信初大白天,也见’小桃红‘的影影绰绰的鬼影来索命,宅子里,更深半夜还常常听到鬼哭的凄厉声,听了让人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1948年春,晁信初家里那女鬼闹得更凶了,那年他全家去岳母娘家几天,厨房里的门是用一把大锁锁好的,不知怎么搞的,这门却被人从里面扣死了,他回来后,起初以为是家里进了小偷,撬开门一看,厨房里半缸米少了许多,所挂的几挂腊肉不见了,木炭也烧得所剩无几,厨房里锅盆碗碟狼藉,显然是有人在里面煮饭吃掉了,房门外的锁还是好好的锁着,要是说是被小偷摸进了厨房,外面是锁头怎么还锁得好好的?门窗又是完好没有被撬痕迹,若是说没有进人,那些白米、腊肉、木炭又哪里去了呢?谁在里面将门扣死?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从此他家里怪事不断,所晾在院子里的衣服,却停留在半空中飘飘拂动,这衣服既没有勾挂依托,衣服怎么能停悬在半空的呢?厨房煮菜时,明明还没有放配料,但是吃起来,什么酸甜苦辣的味道都有,橱里所有的配料全都下到菜里了。煎鸡蛋时,发现所有的鸡蛋都成了空壳,水缸里的水,不知是怎么搞的,全是肮水,甚至水里有死鸡死鸭粪蛆。煮汤时,端上饭桌的汤里黑压压的一层全是死苍蝇,看了让人直恶心。有一天晁信初在屋里闲坐,突然,从屋梁上纷纷扬扬撒下碎纸片,他回书房一看,桌上一本账本已经不翼而飞,而飞下来的纸片,正是从这本账本撕下来的纸片儿。起初,都认为家里有鬼,但都不敢说,后来不知听谁说了,说这是女鬼作孽,全家只好晚上挤在一间屋里,生活在极端恐惧之中。
“这样生活始终不是个办法,他们为了避邪,为了赶鬼,就请来了当地认为道法最高的道土‘阿扭九’来做道场,以图降妖赶鬼。门上悬着桃木剑,门前浇泼上臭气熏天的粪便,还洒上狗血,后来听说女人生孩子的大裤能驱邪,又找来一条产妇刚脱下的血迹斑斑的大裤子,用竹竿支着,晾在大门口上,可是没有用,这女鬼还是照常捣乱。后来还按风水先生的建议,迁了祖坟,又将这里的老屋屋梁换掉,但是一切还是白搭,女鬼照旧捣乱。
“后来,这女鬼越闹越凶,恶作剧地依然在饭食里放泥土,水缸里放粪便,房子里的家具,一夜之间被它弄得乱七八糟。锅头、碗筷、瓢盆移了位,锅头放在床上,瓢盆碗碟却放在厕所里,被褥浸在水缸,让你哭笑不得。家里养的10多只鸡,一夜之间全被杀死放在锅里,让你吃不了这么多。更可恶的是它竟悄悄的捉弄人,让你狼狈不堪。她居然调戏主人家的那个妙龄的少女,当她洗澡的时候,有人贴着门缝吹口哨,让你毛骨悚然,当你洗完澡时,所有的衣服不翼而飞。为了防备万一,这家人的女人都不敢住在家里了,只好躲的外婆家去。男人们都把贵重的”细软“和钱随身带着,比较好的衣服时刻穿在身上,吃饭时,为了防止碗里突然掉进泥土,只好一人一份菜饭,匆忙地吃着,还得用一只手将碗盖住,匆匆忙忙地吃完了事,事情弄到这般地步,当然这个家,女人们是不敢居住了,一到晚上就到亲戚家借宿,只留下总管家王五带了两三个佣人在家里守夜,而且还是一些当过兵,胆子比较大的人。据留守的佣人说,他们也渐渐掌握这鬼的特点,当夜幕降临时,它就来了,来时往往都有一阵寒风吹过,让你毛骨悚然。这时就得作好思想准备,加以应付了,这样一直断断续续折腾到翌年。
快要到春节前几天,王五的妻子来看王五,那天,她带来了粽子,王五剥开粽子,用菜盆盛着,放在香案上,他双手合十,跪下来许愿说:“大仙,冤有头,债有主,我们并没有得罪过你,你想吃就吃吧!请你让我们过个安安稳稳的年吧!我求你了!‘”说来让人头皮发麻,这时一阵风吹过,王五看见门口掠过一团黑影,又像是一团烟,又像是一团雾,倏地就不见了。只听到在屋顶上有一种声音,并非是人的声音,却似是鸟儿的啁啾声,听见它是在冷笑:“嘿嘿!粽子不错!好吃!’声节短促清脆,说得也快,绝对不是人装出来的声音,这时,王五听到的女鬼的真正声音了。
“从此以后,王五便开始如同外国人对话一般同它对话,这女鬼一时如婴儿啼哭的声音,一时又如公鸭沙哑嗓音,一时又像是从地狱底下发出的幽森森的声音,怪诞之极,听了让你头皮发麻,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晁信初有个表弟叫姚二保在国民党警察局里当警长,这人在国民党保定军校训练过。新年时节,他作客到了表哥家,他认为这是一些匪徒恶棍搞的把戏,想借机帮表哥破这件疑案,晃信初见表弟来了,非常高兴,他不敢说出家里有鬼的事,怕这女鬼听见闹事,所以还是当作没事的人一样对他进行款待,他从鸡笼里捉出一只阉鸡杀了,可是当他将这只阉鸡放入锅里盖上锅盖煮熟时,捞出来一看,让所有的人大惊失色,原来放入锅头时,明明是一只阉鸡,可是揭开锅盖捞上来时,却变成一只鸭子了,警长姚二保看了大不以为然,因为杀鸡时,他没有亲眼见过,以为是表哥因神经过于紧张,而神经错乱,将鸭子当成阉鸡。走到厨房一看,大惊失色,原来墙角里,还堆放着一堆阉鸡的毛,可是怎么一放入锅,阉鸡主却变鸭了呢?主人知道这鬼又来作崇了,只好将这只鸭子做成白斩鸭,斩好拌上酱料,用锅盖盖住。当姚二保从房间取来一瓶竹叶青时,餐桌上的所有的菜都不见了,这时他才吓傻了眼,脸色变白起来。他取出手枪上了膛,在全家每个角落搜了一遍,但是家里找遍都没发现异常的地方,入夜,他不敢睡觉了,握着手枪守着,忽然听到屋顶上有人娇声地嘿嘿冷笑着说:”眼睛一瞥,老阉鸡变鸭!‘听了让人毛骨悚然。
“姚二保将就着用餐,用完餐,这时,隔壁的林老爹过来说,他杀的一只鸭子,放在桌子上,不翼而飞,他过来问,是不是看见有狗咬着鸭子跑过来了,姚二保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又惊又怕,只好尴尬地离开这里。
姚二保回到县城,他就连夜回到县政府向县长汇报。陈县长硬是不信,他亲自带了几个卫兵,赶到双桥村。当陈县长刚踏入晁信初家的门槛时,一封信已放在晁信初家的桌子上,陈县长看见这信封上的字很熟悉,拿来一看,原来是自已昨天刚写给妻子的信,现在怎么在此出现呢?他记得很清楚,他写好信后,是放入公文包的,自己刚刚到,怎么信就放在晁家桌子上了呢?他急忙打开公文包一看,包里信没见了。他吓得也不敢再查下去了,只好马上打道回县府。
“陈县长感到实在是不可思议了,他马上召集乡联防主任开会,分析敌情,认为这样弄得人心惶惶,这也许是坏人搞乱蛊惑人心,遂组织全乡的联防队在乡公所集结待命。第二天,陈县长兜里插上一支手枪,将子弹推上膛,带领县保安团队伍将双桥村团团围住,同时,他命令县保安团队,若听到他的枪声就要全体出击,一定要捉拿这鬼示众,这时保安团缩小了包围圈,就向天开了一枪,团丁们蜂拥进入村里搜索,他自己领着几个团丁,率先进入晁家,这时晁信初详细向陈县长汇报了事情发生的经过,他说,这鬼像是一团缥渺的黑影,来无影,去无踪,但是人们却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有时半夜三更听到他的喘息声,轻轻的脚步声,哂笑声,咳嗽声,但是又不知道他在哪里,让人感到毛骨悚然。陈县长认为也许晁信初是神经过敏,所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他仗着人多势众,大手一挥:”给我搜!‘“于是所有的团丁都出动了,屋里屋外都搜个遍。可是什么可疑的也没有发现,搜了一整天,弄得精疲力竭,夜色降临,陈县长只好在晃家的客厅住宿,当晚,他突然从梦中醒来,发现一个女鬼,长发披肩,站在他窗下,他抬手一枪,那黑影倒地,他掌灯一看,原来死者是自己的马弁,他又惊又怕,只好草草收兵,打道回府。
“过了几天晚上,‘小桃红’又出来向晁信初索命,晁信初害怕极了,急跑之中,不慎坠下楼梯而死亡。这样更增加了这古宅神秘而恐怖的气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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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5: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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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见鬼篇
我听了民兵队长王作民介绍有关“四德堂”闹鬼的情况之后,就向局长雷阳汇报,局长大手一挥说:“我们共产党人不信这一套,王作民所说的,也许只是老百姓仇恨晃信初的压迫剥削,对于他的死,幸灾乐祸编出来的,社会上又以讹传讹,老百姓就相信,街头巷尾的传说,总是添油加醋的吧!我们共产党是无神论者,怎能当真,你们小组明天就搬到那里住吧!看这女鬼能奈你们什么何?”
过了几天,我和马小保,还有刚参加工作由民兵队转到公安局作警察的王作民,陈志奎共四人,也是一个刑侦小组,就搬到“四德堂”的门房居住。
这门房,正在这宅府的大门口侧旁,刚搬入“四德堂”住了一个星期,就到了中秋节,当晚,我们公安局也打了牙祭,当天晚上,食堂也加了菜,当时是没有大鱼大肉的,只是每桌加了一盆猪头肉和一碟油炸花生米,没当班的同志,也允许喝一两盏酒。我们一时高兴,同间宿舍的四个人,将饭菜领回宿舍,围成一桌,也兴高采烈喝了起来。我本来是不胜酒力的,只是喝了小半盏儿桂林三花酒,就感到昏头转向,昏昏沉沉的。当我走到窗子旁想盛饭时,猛抬起头来,陡然一惊,因为我看见走廊有一个影影绰绰的鬼影,投到照壁上,雪白的照壁上,一个身材苗条的女鬼,披头散发,我大叫道:“园里有鬼!”握着驳壳枪,冲出房间,但是到了院子时,却是月影西斜,树影斑驳,那里有什么女鬼也没有?这一晚上,我饭也不吃了,就上床睡觉了,辗转反侧,老是睡不着觉。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才迷迷糊糊地睡去,忽然,我在梦中,被王作民捏住我的鼻子将我弄醒,他神秘地朝窗子外看了一眼,凑到我的耳朵边,压低声音说:“外面闹鬼啦!”
我不解地问:“什么?外面闹鬼?”
王作民点点头,神秘地用指子竖在唇边,低声嘘了一声,暗示我不要说话,正待他要说下去的时候,突然,从窗外传来一声尖厉的叫声,这声音,恐惧凄厉,我不由得一惊。
“卡噢——”又一声短促惊人的尖叫,使阴暗的楼道显得更加阴森可怕。
王作民看了我一眼,我马上握紧驳壳枪,冲出房间。院子里明月当空,清风如水,树影斑驳,哪里有什么女鬼。
王作民心有余悸地悄悄对我说:“高组长!关于鬼魂,这种事,不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要是世上没鬼,怎么闹得沸沸扬扬呢!”
突然,在走廊里,又现出一个黑影,月亮光恰巧照在她的脸上,这时我才看清楚她的脸,白刹刹的脸,青面獠牙,披头散发,长长的血红舌头,伸出口外,看了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我急忙追过去,但是这女鬼行动很快,倏地就不见了。
次日,我决定和马小保王作民进入“四德堂”屋里勘察一次。我们走入这幢老宅,四周很静,周围阒无一个人,只有远外路边的路灯在寒风中摇晃着昏黄的的晦光,有点儿阴森可怕。
马小保扣了一下门环,而那门环却很响,那声音,响彻空旷的夜晚。沉静中,门里有微弱的步履声,并且有微弱的光从门缝泻出来,随即传出一声喑哑的、颤抖的声音:“谁呀?”
“我们是公安局的!现住这里的门房,想来看看!”马小保回答。
停了很长的时间,门才微微晃动着,而后缓缓地开了一道缝,门缝中探出一张几绺白发盖着的苍白的脸。深陷的两眼却闪动着两点猜疑的光。喑哑地问:“你们找谁?”
“我们想来看看房子!”
“这里有什么好看的?既然来了,那就请吧!”
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个老女人,年纪怕有六十多岁了,弯腰驼背的,头发已经全白了,因为没有梳理,所以乱蓬蓬的。没有表情的眸子,使人看了感到不可捉摸和阴森。
王作民在我耳畔对我悄悄地说:“这地主婆是晁信初的二姨太晁孙氏!”
我等进门后,发现门洞很长,老女人在前面带路,登上石辅高台阶,那屋子的底座却是石垒的,客厅是圆形的,半圈都是窗,窗却很小,楼梯是木结构,很窄,伸向顶层。忽然,楼上有了响动,接着是步履沉重的下楼声,从楼上走下一个人来,头上戴着满清时代官场的花翎帽子,身上穿着花团绵绣的补服,一代满清官员的的打扮。
最令人吃惊的是他的脸上,凝聚着冷冷的笑。
“呵呵呵……”
那笑声听起来阴森森的,他边走边笑,径直向我走来。我不由得倒退了两步。厉声地问道:“你是谁?”
“呵呵呵……”那人不答话,只顾向前走着,只顾笑,向前迫近。
“他是我的儿子!一个疯子!”老妇叹了一口气说。“阿三!快回到你的屋子里去!”
那个叫阿三的人,也算听话,“呵呵”地笑着,看了看,出了客厅。
我看了看阿三的背影,问那个老妇道:“屋里只有你和他?”
“嗯!就是我们母子俩,他是我的儿子!”
“你家的用人呢?”
“他们获得解放了,就各散西东走了!”
我将昨天晚上见鬼一事问那个老妇人,她糊棱两可地说:“这样的事,想不到你们共产党也相信?”
我见问不出什么,只好告辞走出这百年老宅。
翌日,我安排白天由王作民和陈志奎值班,晚上就同马小保,悄悄潜入到“四德堂”老宅里去侦察案情。我俩才悄悄地进入老宅里,就听到微弱的哭泣声,这哭声不会是从院外传来,这老宅是没有挨墙的邻居,而且这院子的墙是这样的厚,哭声只能是来自屋内,只能是在那被窗帘遮严的楼内。楼内则传出了令人胆寒的哭泣声,更增加这间鬼宅的神秘与恐怖。使我好奇心日益加剧的是,我加强了对这13号老宅的监视,我逐渐发现,13号内,绝不止晁孙氏母子两个活人,晁孙氏及其子是信佛吃斋的,平日都是素饭素菜,但是,他们时常购买鸡鸭鱼肉,而我不止一次看见晁孙氏将这些肉类菜肴,端至楼内,同时,楼内偶尔也露出一丝烛光。这时,我更加相信,13号内有怪,何况偶尔可见鬼影幢幢……
从此,我常借故从13号前门而入,悄悄从后门出来,因为我经常进入13号,企图探明晁孙氏送饭给谁,同时,晁孙氏已经密切注意我的行踪,后来我于腊月祭灶日之夜,斗胆尾随晁孙氏进入楼内,上楼梯,过甬道,到一楼梯下一间秘室,见晁孙氏摘锁开门,就钻入去了,我发现了这个秘密,伏在楼梯下监视她的行动,突然,我的肩头被人重重拍了一下,我猛地回头一看,陡然一惊,疯子阿三,站在我背后傻笑着,我非常澳丧,只好悄然地离开这秘室门口。
三捉鬼篇翌日,马小保跑来报告说:“13号四德堂老宅的晁孙氏,昨晚悬梁自杀了。
闹鬼之事我不信,但是,现在这老宅死人了,我的神经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事实,这太于突然了,我不能不接受震动,这个死者是我前几小时还看见过的,那样一个神情古怪的老太太。怎么就这样死了呢?
我向局长雷阳报告了“四德堂”凶案的案情,局长说:“现在全国很快就要展开清匪反霸运动,我们一定得提高警惕,这可能是敌人搞的鬼,我们要及时破案。”
我们和马小保进入老宅时,天已经大亮了,一阵门栓响动过后,13号的大门缓缓地开了,当门站着的是那个叫做阿三的疯子,他依然是穿着那身满清的官服,依然呵呵地傻笑着,听了让人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我知道,对于疯子,用不着多费口舌,便从他身边擦身而过,直往里走去。客厅的门开着,走到门口,我就看见那悬在半空的死者尸体。从她的衣服,使我一眼便认出是那个老妇人晁孙氏,脸上仍然是凝固可怕的面容。她两脚直挺挺地垂直,脚下有翻倒的凳子。死者的脚穿着一双白袜子,我再看翻倒的凳子,凳子旁边有一双皮鞋。我还意外发现凳面上有两只脚印。我们勘察现场完毕后,当晚,我向局长雷阳报告了案情。局长说:“小高,照你分析,这是一件什么样的案子?”
我胸有成竹地说:“这是一桩自杀案”
局长又问:“何以见得呢?”我说:“尸体脖子上有一条半环形状的索沟痕,这是自缢身亡,但是我认为,可能是这晁孙氏,因是晁家之亲属,她误解我们的政策,畏罪自杀了。”局长问:“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说:“由我与马小保进入这老宅去,我想,闹鬼之事,一定与此案有关!”局长批准了我的计划。
翌日晚上,我带着马小保进入这鬼宅守候。夜幕越来越浓,我俩伏在花园的花丛里,举起望远镜望着陡峭的山峦。突然,我发现三楼窗口,有一个模糊的影子,我调整好望远镜继续观察,只见黑影向着四楼的楼顶爬上去,我和干警小马赶忙悄悄地跟着也爬上去,因为楼梯旧腐狭窄,行走十分困难。
爬上楼顶,月亮从云层中爬出来,照得大地亮堂堂的,我举目四望,发现自己正处在另一幢楼比较矮的楼顶两楼相嵌的飞檐之间。
四周阒无人迹,只听到远处松涛的哗哗声。
然而。当再次仰望时,发现黑影在楼顶上晃荡着,一些瓦砾不断被蹬下来,发出深沉的沙沙声,只一忽儿,黑影就不见了。
我知道黑影已进入了另一幢楼的一个秘密门洞。
我问道:你看清楚了吗?是这个女鬼?“
马小保:离得太远了,看不清楚,可能是她!
“我们从这条楼梯悄悄上去!”我低声说着。
他们沿着狭窄的楼梯攀登而上,每转过一个弯,就升上另一层阁楼。
我和马小保爬了很久,终于到达一块平坦的台阶。这里有一间秘室,我轻轻推开门,进入里面,屋子墙边有一只立柜,我轻轻扣动立柜,柜门开,另一妇人出……一看见我,这妇人惊吓得身体如筛糠。
后来经过审讯,我便弄清了这个长期装神弄鬼的女人的身世,她就是昔日的“小桃红”,其实她未死也!
小桃红,17岁买卖身给恶霸地主晁信初为妾,晁是个虐待狂,他虽然年过花甲,但是却无人性,以蹂躏妙龄少女取乐,其残酷与卑鄙手段令人发指。小桃红不堪其虐待摧残,服毒身亡,晁见状并不挽救,竟拂袖而去,后来得心地善良的晁孙氏打救,使其服菲菜去毒,“小桃红”才保住一条小命。但为长久之计,晁孙氏谎报晁信初,说小桃红已经死了,其实是藏于秘室夹墙之中,每天,晁孙氏放“小桃红”出来稍事活动,遇人则急促逃匿,但是终难免被人隐约发现,于是令“小桃红”戴上跳大神的鬼面具,谓其阴魂不散,让其披头散发出现,并在社会上,散布着流言蜚语,说“四德堂”有鬼,还有鼻子有眼睛编着鬼魂现形作乱的故事,混肴视听。街头巷尾添油加醋,以讹传讹,因此13号“四德堂”鬼宅就名闻遐迩,闹得全县沸沸扬扬。也是晁信初恶贯满盈,他本来就非常迷信,一日,他酒醉后在三楼楼梯口,与“小桃红”窄路相遇,他以为是白天见鬼,慌不择路,结果失足坠楼而死。更增加13号鬼宅的神秘与恐惧的气氛。
晁孙氏原系晁信初的女仆,随13号主人留于凶宅,她平时,深居简出,与其子阿三相依为命,其子阿三,原系京城某戏班一个戏子,后被军统特务捉去,严刑拷打至疯,因他是个老生,所以平日演戏时,他都是头戴花翎,身穿朝服,现在还是保留着台上的装束。
交谈中,才知道阿三是晁孙氏的私生子,其父是谁,直到现在仍不得而知。不过,这晁孙氏也是命途多舛,她怀恨事,当也不容置疑。
破案后,局长感慨万千地说:“‘小桃红’本是一个良家妇女,她多才多艺,可是红颜命薄,被旧社会的权贵霸占了,旧社会将人变鬼,现在我们把她解救出来,是将鬼变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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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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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兵过路
何为阴兵过路?其实,阴兵过路学名是阴兵踏境,就是指一群阴兵(人数不等)去押解一些冤魂,而显出了原形,被人看到,不过,看到阴兵过路的人没有一个不是……
又有人会问了:阴兵又是什么?阴兵就是一些阴间厉鬼组成的兵团,专门负责押送魂魄的,即刚死去不久的人,别说我迷信,自从看到带走姥姥的那个中年文人(详情见《奇怪的房间》)和押走叔叔的那个恶人(详情见《回煞》整理中)不由得不信,好了,还是把我一个朋友的事说给你们听吧。
想到这件事,我仍后悔不已,内疚一辈子,到底是什么事?往下看吧。唉!
熟悉我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外婆家住哪啦?没错,望城,这里给我带来很多快乐,同时又给我带来太多的伤感(《爱改变了一个鬼魂》整理中)不过,还有一种,一种神秘,刺激……那就是——有关于脏东西。
98年夏天,热得慌哪!放暑假,于是便在外婆家长住,风扇对着我吹还热,一会,“嗡嗡——嗡嗡——”我CALL机响了起来,拿来一看,是浩打来的。这小子大热天还想干嘛?
我回了一个电话:“喂,你小子又想干什么呀?”听到浩在电话那头“嘻嘻”怪笑着,“去新纪元网吧吗?”“不去不去!!慢得跟什么似的,我才不去呢。”浩又笑了起来:“听说,那里今天刚刚到了一台空——调——哦。”
“GOOD IDEAR!!”我答了一句,我到网吧时,浩也到了,我们买了几罐冰啤酒,吹着空调,喝着冰啤酒,悠闲地在电脑前敲着键盘,真乃热天一大享受!!
浩扔过一支“万宝路”:“师傅,听说河里又死了几个人,尸体就这么从上游漂到了下游,你说咱们喝的啤酒会不会是用那条河里的水作成的?”
“扑——”我刚喝到口里的一酒一下子吐了出来“妈的,找死啊!”一想到啤酒是那泡尸体的水……我不由得破口大骂。
一直到了下午6点,我迅速地关闭一切QQ,网页准备回家“用膳”了“喂,小子,还不回家呀?”浩答了一句:“哦,我呀,我上通宵”
“那还不叫‘师傅再见’?”我得意地说了一句,浩就是一招“七十五式改”,我忙一闪身。“好好,师傅再见!”
浩为什么要叫我师傅?说起来有个原因,我和浩都爱打街机,98年的时候,望城才有“97格斗之王”,所以根本没有几个人会玩,而我在长沙时早已玩得是炉火纯青,所以每当我用华丽得让人眼花缭乱的招数时,总是引来一大群人观看,浩也是其中一个,不久,他便拜我为师了,我们只是拿着师徒名分开玩笑罢了,平时就像兄弟一样。
于是他去上通宵,第二天我就回长沙了。
谁知他却昏迷不醒了,还是那天放学回家,家里怎么多了一个女人?
那女的一见到我,“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求求你,救救浩浩吧,救救我儿子呀!”
她儿子?“你是……”我打量了一下那女的,40多岁的年龄,浑身衣着还算是高贵,脸上也透露着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应该不会是精神病犯者呀,于是我便问了刚才那句话。
“哦,我是浩浩的妈妈,是这样的,那天浩浩打电话回家说不回来了,第二天一早回家就恍恍忽忽的了,嘴里念叨着:”看到我了,怎么办,阴兵看到我了。‘问他也说不出什么来,后来就昏了过去,医生请了几个,都看不出什么病来。最后那个中医说了一句’怕不是被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吧‘于是我便请了一个术士,钱花了1000多块,那个术士倒是把钱退给了我’我法力有限,这东西太厉了,你另请高明吧‘。前天,浩浩突然醒了,他凰盗艘痪洹?Ω担?Ω悼梢跃任遥?Ω怠???笔蔽液芷婀郑?坪剖裁词焙蛴惺Ω担?仕?治什怀鍪裁蠢矗?抑?篮坪葡不缎慈占堑模?掖蚩?怂?娜占牵?獠胖?滥?褪撬?Ω担?笄竽悖?染群坪瓢桑 ?
说完这位脸有贵气的女士居然“扑通扑通”地向我磕起了头:“只要能救浩浩,多少钱都没问题。”
我怎生受得起?连忙扶起那女的:“有话好好说。”那女士眼中的泪水早刷刷掉下,此刻她眼睛直射着我,倔强地道:“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靠,老套,怎么电视里常常出现的画面如今在我身上重演?“阿姨,我跟你去一趟,但救不救得了我不敢保证哦。”
那女士这才破涕为笑,于是让爸爸帮我请了几天假,便跟那女的走了,那女的出手也真阔绰,招手就是一辆出租汽车,从长沙直到望城。
到了浩家时,那女的正准备帮我倒水,我早已自己倒了一杯“阿姨,我很随便的,浩是我好朋友呀,他家来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只是,嘿嘿,每次您都不在家。”
他家保姆一下子都出来了:“龙太太回来了?”“带我去浩房间。”
到了浩房间,他正躺在床上睡得很安详,突然!!!我看到浩脸上扭曲起来!!极其难受的样子,“你们先出去,快!”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浩的妈妈和保姆们只能依我的话作,为什么要她们出去??女人阴气重!
她们出去后,我便用催眠帮浩进入了昏迷模式,一会他“突”地坐了起来。
“说——你——那天看到——了——什么——”
浩便说了起来:那天我上网上到3点的时候,饿了,于是我去找吃的,深更半夜哪来吃的?我不死心,四处找着,这时我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从东头走来一队人,约摸有6人,微弱的灯光照得他们看不清面目,等他们走近时,我看到他们都面无表情,最头的那个手拿着一根小木棒,上面粘着许多小碎纸(哭丧棒)最后那人向天空抛洒着钱纸,我还以为是谁家老了人。便又去上网,大约一小时后,我又看到了他们,我便出网吧看个明白。
这时有很大一队人了,除了刚才那些好像又多了十几个人,他们都没有表情,我一下子想到师傅常说的那种不干净的东西来,于是仔细瞧了瞧,我看到那6人手拿着铁链,而铁链那头拴着后来的那十几个人,怎么回事?我越想越像那种不干净的东西,越想越怕,我想跑,可一不小心碰到了什么东西,那个拿小木棒的向我缓缓地看了一眼,我看到他眼睛是绿色的,正在奇怪为什么是绿色时,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浩说完这些,我又帮他离了眠,他便继续昏迷,第二天,也就是浩碰到这怪事的第六天,他醒了。
他看到我很激动:“师傅,我就知道你会来的,会来救我的,师傅,我看到,‘阴兵过路’了,那次你说很难看到,我看到了,哈哈!”
这小子还不知道看到阴兵过路的人没有一个活着的,我问他:“你知道后果吗?”“后果?”“死!”还没等他说完我说出了一个人类最害怕听到的字。“不……不会吧,我还以为只是变成植物人似的,所以叫师傅救我呀,会……死呀?”
“师傅,我信了,我真的信了,我,我入会,我要入会呀,20块钱嘛,我交200!!入会,入会。”说完他便昏了过去,人一到极度害怕时,会疯言疯语,语无轮次,浩一定是害怕了。
明天那群东西一定会来找浩的,到时候再帮他吧。我帮浩盖好了一下薄薄的毯子,走了出去。
第二天,(浩碰到那东西的第七天),我仍坐在他旁边,大约到了十点的时候,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躲了起来,而且屋里一下子暗了下来,我感到很重的阴气(碰得多自然就会有感觉了)于是我赶紧在客厅躲了起来。
一会听到了浩在房里大叫:“不要!!我不去,我不去呀,师傅,师傅救我呀!”
我像排地雷似的轻轻打开了浩的房门,里面居然多了一群“人”1,2,3,不多不少正好6个,站在最靠近浩的是个高个子,就是浩所说的那个洒钱纸的。
浩大哭:“不要,我不去呀,我不是有意看到你们的,放过我吧,求求你们了。”
洒钱纸的那高个子转过身来,6“人”用目光商量了一下,拿着哭丧棒的走了出来,他跳着奇怪的舞,但节奏非常急促……
“收魂?”早听老人们说过,鬼使就是这样收魂的,他们所跳的舞一但人看上便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它,于是就可以把那人的魂轻易地收掉。眼看着浩的目光越来越呆滞……
此时不冲,更待何时?我正想冲出去时,想到书上所说的阴兵过路——“大凶之兆,主血光之灾”我害怕起来,就这么自己跟自己斗争时,拿哭丧棒的舞已跳完,用哭丧棒在浩面前晃了一下,6人便开始走了,我忙躲到了沙发后面。
第二天,浩醒了,他对我极其平静地说了一句话:“师傅,我不怪你,下辈子咱们再作师徒吧。”说完这话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事隔多年,每当我想起这事仍会内疚不已,每年浩的祭日时,我都会买上一把清香的菊花,再点上三支“万宝路”以洗刷我的罪过……
注:阴兵过路确有此事,一般发生在大灾难之后,听交辈们说唐山地震后出现过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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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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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蛇
毕业后的一年,十里忽然睡着了。无论何种方式都叫不醒,只能靠着输液维持一般的营养。
一众大学同学之中,只有我还仍然无所事事,其他都已经忙于工作或是这样那样的东西,于是我被推举做代表去探望一下病中的十里。叫他“十里”,是因为传闻中他家离市区相当遥远,无论干什么事情,总要走出十里地开外才能完成,而且无论你问他什么,他总懒得否认,因为他压根就没听。他的家乡是座小城,没有太多商业的繁华感,只有河水静静的流淌。他的家也果真离市区很远,虽然我也没有计算那子虚乌有的十里地,是否存在。。
病床已由医院搬回家中,医生说,应该基本不会有什么反复。简单的点滴在家也可以做,与其耗着医院每日上百的床位费,不如请位护理员回家看管。
在我看来,睡梦中十里并没有什么不同。可能他只是在把他大学期间缺少的睡眠通通补上罢了,要知道以前有些时候,他可以三天睡两小时的觉。面容没有继续消瘦,或者说是无法继续消瘦了,胡子微长,甚至手指(右手)都还在微微抽动,一切都与毕业之前别无二致,只是他无法听见我在他隔壁轻轻叫他的名字。
“也该给这孩子剃剃胡子了。”他母亲带着些许倦意,抽泣着说。十里家里也是尽了一切的努力,从偏方到神佛,都一一尝试。
“这孩子他,”他父亲欲言又止,“他是跟你一间宿舍的对吧?”
“嗯。”我点点头。
“四年?”他父亲把戒去已久的烟重新抽了起来,然后递给我一根。
“谢谢,”我接过烟说,“是的,四年都与我一间宿舍来着。”
“那么,他,他以前有没有什么类似的情况,比如说睡觉的时间比一般人长呢?”
“嗯,相反,睡觉是他在大学期间最不常干的一件事情之一。”
“呃……”
一片默然。无声的感觉足足持续了快两分钟,他父亲忽然问道。
“你呢?你在哪工作,找到工作了么?”
“嗯,”我抿了抿嘴,这个恰巧是我不愿回答的问题之一,“还没呢?工作不是很好找,在家看看书。”
“哦,这样啊。”
“叔叔我可以上阿翔房间看看么?”
“可以,陪那孩子说说话呗。”他父亲把烟头狠狠的掐灭在烟灰缸里。
“那孩子知道有同学来看他,一定非常开心。”他母亲的语调还是好像下一句就要哭出来的感觉。
我对于安慰人这类事情很不擅长,平时聊天口若悬河,倘若一旦碰到对方突然提及一些伤心的负面的话题之际。我便开始间歇性词穷,感觉那些平日里俏皮捣蛋的语言精灵,全都跑到西伯利亚避暑去了。
十里的家是栋三层小洋楼,他睡在二楼。我穿过精心装修过的楼梯来到他的房间时,他还是没有醒,我能听见他微弱的呼吸声。房间里很静,除了他和我的呼吸声之外,唯一能听见的,就是他女朋友——我们都很熟悉的那台电脑的运行声。
我听十里的父母说,他是在上个月开始昏迷的,也就是五月份。一天早上,本该吃早餐之际,却怎么也叫不醒他,本来就算没睡醒,也会哼哼两句,但是那天却出奇的安静。门倒锁着,一开始他母亲也没有特别注意,十里通宵达旦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父亲从公司回来,见他还是没有回应,才破门而入。轰的一声整个踢倒(十里的父亲不像十里那么瘦弱,尽管也不发胖,但是给人的感觉壮实很多),这么巨大的响声十里仍然没有任何反应,他父母一下子惊呆了。摸过鼻息,知道还在人世,才松了一口气,送到医院。面对这种突发的情况,医生们全都束手无策。从脑波上来说,频率与一般人完全无异,甚至比一般人更加的活跃,只是不知道在哪个层面活跃。便只能诊断说,暂时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就算断去人工给养,也能维持一个星期的生命,剩下的事情,只能等待奇迹的发生或者是科学的进步了。
他的房间相当巨大,相对于我们当年一起住的那间四人小阁子来说,可能有三倍左右。房间的正中间是床,床上躺着十里;床头对着电脑桌,方便十里能够躺着也能看见屏幕;床的左手边是门,门的隔壁还有一个洗手间;床的右手边放着书柜与衣柜,尽管没有放太多的书,但是他大学时期的教科书还是基本留着,衣柜的门也紧锁着,印象中十里对于自己的衣着一直都不是很在意。
不过看着这么一动不动的十里,我还真是相当的不习惯。何况脑袋上方的不远处,还挂着个输液瓶。
“喂,小子,起来了啦。人物要死掉了啊。哟哟哟,没血了。”本以为十里会从床上“嘣”的一声来个鲤鱼打挺,然后不停的喊道,没死没死。可是十里仍然就这么躺着,腹腔均匀起伏。
“唉,”我一边拿起他床头的相框,看他小时候的照片,一边继续说道,“对着这样的你说话是不是有点傻啊?你真的能听见么?”
还是没有回应……
我很害怕这样的沉寂。除了那台该死的电脑的风扇声嗡嗡作响之外,便只有我俩的呼吸声。当事情运转到这样一种无法控制的地步时,无力感油然而生。空洞抨击着我,告诉我,我将一事无成。告诉我,现在我没有办法帮助十里,将来我也一样无法救助自身。空洞的嘲笑声仿佛就在我耳边回响,类似数千条蛇一起吐出血红的信子。
实在是觉得无法忍受,然后向他父母告辞。
“要不就在这里住下呗?”他父亲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张裕四星白兰地,费劲的扭开瓶盖,“反正外面也是人生地不熟的,我们这的治安虽然不算坏,不过还是小心点的好,毕竟外面的旅馆没有那么卫生。”
“也对也对,你就留下吧。阿姨今晚加点菜,别嫌弃啊。”他母亲也附和道。
我不好意思推辞,那么只能和他们说,对不起打扰了。还有一间客房,但是需要整理,我提出干脆我就睡十里的睡房算了,帮忙守一回夜,也好跟他说说话。我已经留意到十里那里有张大沙发,睡在沙发上,也不算太憋屈。十里的护理员已经走了,晚上主要靠家人看护为主。
“来,今天坐了一天的车,辛苦了。”十里的父亲给我倒了满满的一杯白兰地,然后问道,“喝酒吧?”
“还行,”我笑了笑说,“大学期间我们有时候也喝点。”
“男人在现在这个社会,不会喝一点是不行的。”他父亲言罢,猛地一口喝了半杯下肚,很是可怕的气概。“那小子平日在家里滴酒不沾的,光抽烟,满屋子都是烟灰空烟盒。”
“不会啊,阿翔在学校里也喝那么一点啊,一般都是啤酒为主。”我也低头浅尝了一口这种苦烈的液体,感觉从喉咙一直烧到了胃里。
“啤酒不行,感觉不是酒。”又是一口,满满一钢化杯的白兰地分成两口全部喝完。“嗯,啤酒感觉就是一种饮料而已。”
“好了,别喝那么多了,还没吃饭呢。”他母亲捧着晚餐的饭菜说道,“老头子就是喜欢吃饭喝那么一点。别介意。”我笑着摇了摇头,又啜了一口。
晚饭相当丰盛,鱼尤为新鲜,除了口味偏辣,基本都无可挑剔。喝了点酒,加上劳累,胃口也不如往常的好。吃过晚饭,在客厅抽着烟与他父亲一道津津有味的看罢新闻联播,觉得有些疲惫不堪,于是请辞上房间洗澡。
“其实也不是爱看新闻,就是好像看了几十年的中央新闻,每到这个时候总是得看一次。”他父亲把烟屁股掐灭,然后继续说道,“关心民生之类的话题,还是看别的电视台的新闻感觉更加实在。”
“那孩子晚上比较安静的,身子我已经给他擦过了,尿布也更换了。”他母亲也叮嘱道。我并非怕麻烦之人,但是听见“尿布”二字,还是有点异样的感觉从心底升起。仿佛自己对此人所熟知的一切都已经被撕裂,而“人”此类生物也无力的开始靠后,一种比意识更强大的力量为主导,而自己仍然是无能为力。
二楼十里的房间里也有洗手间,洗手间里装着热水器与浴缸。对于一般家庭的房间而言,洗手间似乎有点过于豪华和巨大了点。隐约记得十里说过自己喜欢泡澡,那么也大概合情合理。
作为基本的旅行用品,带着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简单的梳洗工具。热水器不算新,电热的,功能仍然保持挺好,操控简单,水压与水温都恰到好处。不过这种天气,就算是洗冷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洗完澡坐在十里旁边擦头发的时候,想起以前在冬天在宿舍洗冷水的场景。十里肯定会是最后一个进洗澡房(宿舍里的洗澡房与洗手间是分开的)的人,他的游戏里总有做不完的任务,杀不完的怪物,炼不完的药水。在学校的时候,校方为了保证学生的睡眠与学习质量,不让学生过度沉迷电脑,冬天是要关灯断电的。尽管一开始遇到的抵抗非常强硬,高年级的师兄们不停往楼下丢鞭炮,丢垃圾桶,点着任何可以燃烧的东西。但是慢慢的也就适应了,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响了。除了个别学习法律的学生学以致用,用法律维权的思维,向媒体杂志投诉网费包月与关灯的问题,他们觉得这样无端的剥夺了学生6个小时的上网时间。十里通常就在关灯之后,才进入洗澡房,流水声与惨叫声此起彼伏。出来之后,一边带着上颌敲打下颌的声音,一边给我们讲游戏里面精彩的故事。
“呵,”想起以前的事情,我不由得笑出了声音。“十里啊十里,你莫不是因为缺少女友而跑到梦里与织女相会去了?快点起来吧。”我用嘴叼住两根烟,一起点着,一根自己抽,一根放在十里床头让它慢慢燃烧。
他与我的烟瘾可能是我们这层楼里最重的了,他的手接触最多的几样东西,键盘、鼠标、烟。按照他的表述是,除非手实在是没空,不然总想夹着点什么。反正我俩也是宿舍里最孤单的两个,他有他无尽的任务,我也似乎有我可以寄托时间的方向,当白拉着他女友的手,阿克不停的更换兼职的时候,我俩就是各自嘲笑着对方的寂寞。印象中十里好像有对我说过他曾经喜欢的一个女孩子的事情,但是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哪一方面的描述都完全忘却,就好像被擦过的黑板,只空留些许粉笔的痕迹罢了。
我看着他仍在开启的电脑,缘何现在还开着呢?人都已经睡着一个多月了。不过电脑这种东西,开一个月也不算什么,十里的电脑都是经过长期锻炼的。或许是他给人的印象太过强烈——与电脑为伍者,以致于我们都长期忽略了一部分关于他的细节,就如同他曾经提及的那个女孩子,都在电脑的风扇转动声中,“嗡,嗡,”一一消散。
“噌”的一声,我开启了电脑的显示屏。他的墙纸仍然是一年以前的那个,上户彩在他那个凌乱不堪的桌面上灿烂的笑着。记得关于这个问题,我还取笑过他。
“喜欢上户彩这样类型的女孩子么?”
“还好,感觉她那双兔子牙挺可爱的。”十里腼腆的对着屏幕笑了笑,反正他在电脑面前的时候,你是不要指望他会看着你眼睛说话的了。
“D哥也是哨牙,怎么不见你喜欢他?”
“滚!D哥那个是河马牙!要是他在游戏里面,我一定杀了他,然后剥他的皮拔他的牙做任务用。”
“呃……。”无语。当时感觉他已经完全中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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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1 06: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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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那么点羡慕十里和他在游戏里的生活,总是五光十色,总是不停战斗在精彩的故事与形象的怪物之中,拿着威风的武器穿着帅气的铠甲。所以在毕业之后,我也玩了会十里痴迷的那个游戏,但是却无论如何痴迷不下去了,网络游戏有时候可能太过真实,以致于会破坏了现实与虚幻之间的平衡,或是说,在沉迷之前彻底逃离。毕业之后的这段时间,我受够了无力感与挫折感的折磨,我不想添一种新的花样来对付自己。
曾经听十里说过,他之前在一间中学任课的事情,尽管他当老师,可能是我们所有同学最意想不到的事情之一。好歹也是份工作嘛,他说。带着点随遇而安,也有点受够了广州招聘会里的白眼,加上老师在我们的心目中还是比较神圣的一项工作,所以他也欣然接受了这份工作。以我们这种半生不熟的生物水平,教个普通初中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由于没有教师资格证,所以也只能以代课老师的身份示人。
前个把月的生活简直无法忍受,他告诉我。从没有想到学生竟是如此顽劣的,现在学生的程度与我们读初中那会儿已是相去甚远。所有我们当年被视为禁忌的话题,在他们口中都能通行无阻,畅所欲言。男生问他拿烟抽,女生公然向他开低俗的性暗示类玩笑,而且生物也已列入中考范围,教学任务也没有想象中的轻松。更加可怕的还是家长会,一群无知且媚俗的家长,仿佛史前的洪水猛兽,从教学一直数落到衣着、发型与身形。
“我就想不明白,瘦跟讲课有什么关系了!”十里在打电话向我抱怨的时候,我不停嘲笑他读书时代与教书时代都这么惧怕家长会。
之后的日子相对好受了许多,当学生们渐渐接纳他之后,任何事情都变得轻松起来。尽管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与他们还是不可阻挡的出现了鸿沟,但是基本的沟通还是不存在任何问题。元旦前后,他也收到了许多礼物还有贺卡,尽管其中的一部分粗制滥造,但是他还是感受到了那么点教师的快乐。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在过年前又把工作辞了,然后重归他的待业生活之中。
“什么话啊,这是。说我跟学生的距离太近没有威严,不够严厉,平时布置的作业量太少。”十里在电话中愤愤不平,“装模作样的学校领导,受不了。”
看罢一出放在他电脑里的日本电影,时间已是11时30分。
与其说是在看电影倒不如说是在怀念那边的风景。零四年曾经到过那边一次,省里组织的交流团。本来十里也很想去,但是他挣扎过数日之后,还是因为放不下游戏而没有去。最后由于物价问题我只能给他带回一条精致的怪医秦博士的手机绳。感觉还是挺喜欢那边静静的居民区,落日下的小桥与河涌的。
我关灯,把空调调至较为适中的27摄氏度后,在沙发上睡下。尽管无甚睡意,但是一直开着日光灯似乎会对病人造成不必要影响。十里的父母,也已经入睡了。郊区的夜,宁静异常,还能听见狗的吠声与蟋蟀的求偶声。
“作为一个中国人倘若外语级数比母语还重要,是不地道的。所以我抵制。”黑暗之中,我想起十里四级不及格的时候说的话。总体来说,我还不能一下子接受一个平日里带点多动症就连睡觉都喜欢360度打滚的人,一下子变得如斯安静。假若真有各种宗教中所说的位于天上或者地下的陪审团的存在,我难以理解十里到底犯下的是何种罪过,要让他不能自理的睡在这张床上。
左右翻辙,实在是难以入睡。总感觉房间里头有种不协调一直在干扰着我,亦或是我身上的不地道侵入了房间整体的布局。
我躲在洗手间吸了一根烟,回头又把电脑里头的能看的电影与连续剧全都翻了一遍。十里电脑里头的资源与毕业之前,基本没有什么区别。当时学校的FTP十分方便快捷,任何网络上新近的资源全都收录其中(中国蓬勃发展的D版事业),而且速度非常之迅捷。一旦使用习惯之后,便会对网络上的一切下载工具感到生厌,什么迅雷、BT、Emule之类,通通觉得像真正的驴,又慢又繁琐。
把大学里头常看的几出动画最新的几集全都拉动了一遍之后,感觉最近日本那边的动漫质量也在下降。以往还有一些感人的励志漫画,或是描写年轻人都市生活的一些现实类题材,现在感觉都是清一色的少年漫画,由打不死系的男主角,貌美身材好或是萌得一塌糊涂的女主角,还有超级华丽的必杀绝招组成。那些曾经带给我们这一代感动的《篮球飞人》、《单身宿舍连环泡》与《Rookies》之类的漫画再也难寻踪迹。硕果仅存的,可能就只有《20世纪少年》了。
我们也是曾经属于20世纪的少年,在时代与变迁的夹缝中成长。
再看看表,时间已是凌晨1时30分。
怀着此等念头,我又再踏上睡觉的尝试中去了。勉为其难的合上眼,感觉仍是没有太多睡意。倒是意识已经进入了迷迷糊糊的状态,我开始幻想自己在一片光洁水面之上,我仰望着万里无云的蓝天,低平的浪轻抚我的发端,我也感觉身体好像随着它一同起伏、摇摆……
然而,这样的梦中,全然不应该出现类似衣柜的门被人打开的嘎吱声!于是我猛地睁大眼,一个全身漆黑的生物,有大概模糊的四肢,看不清究竟是人还是动物,就这么突兀地站在房间之中,衣柜的门已经打开。它也似乎感觉到我的动静,停住了朝向十里的动作。我缓慢的站起身来,让自己的正面对准它,尽管还是有点悚然。它的前肢握着的东西,闪着点机器独有的光亮。我盯着它的同时,它也在用它那双带点幽绿的眼睛看着我。我不清楚这就是是梦还是现实。
我与它就这么在黑暗之中互相对视了1分30秒,然后它忽然开口。
“实在不好意思,开衣柜的时候有点大声了。因为你一直都不睡来着。”他似乎也怕惊醒十里的父母,所以也把声音压得很低,“不过不要紧张,我也不是什么坏人,相反应该说是你们的同行。”
“啊?”似乎不大清醒的是我自己了,由于周围一片漆黑,除了他手里点点的机器光亮之外,便没有任何光源。透过那闪烁的点点红光,我勉强辨认出他应该是一个身高与我相仿的人,从声音来说是名男子。“我们的同行?”
“对的对的,绝对不是什么坏人。”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唉,从何说起呢。反正我是追踪一种奇异的生物而来到这里的,与你们长期学习生物相似。我也是与生物沾边的人,所以说我们是同行。”
“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是学生物的?”我的语气略带一点盘问的味道。
“实在是不好意思,”男子的双手做了一个赔罪的动作,“我其实已经在这里几天了,无聊之际,就翻看了一下他的一些以往的书籍与资料。从你与他父母的对话里面也晓得你俩是大学的同学。”
“几天了?那你平日里是如何?”我可谓是满腹狐疑。
“白天我就躲在衣柜里睡觉,衣柜很是宽敞,他的父母也不会经常打开,用作睡觉藏身实在是方便。晚上我才出来研究,眠蛇是种奇怪的生物。”他摆弄着手上的机器,我终于看清,那是一台DV,数码摄录机。
“啊?你刚才说什么生物来着?可否再说一次?”总是有种不是很真实的感觉。莫不是做梦来着?
“眠蛇。”他在黑暗之中坚定的点了点头,“正如我刚才自己说的,我是一名与生物沾边的人,只不过我研究与追踪的是一种叫做‘眠蛇’的生物。睡眠的眠,毒蛇的蛇。”
“可是蛇的一种么?”
“到底属不属于蛇的同类,现在说我还有点不肯定,因为从未捕获过,无论死活。所以对于其身体结构是一点都不知道,但是能够肯定的是,体型的确与蛇相似,只不过很小。所以,姑且你把我称作捕蛇者也无甚不可。”
“那么?你是说,”感觉仿佛又把小钉耙在不停的锄着脑壳,我的语言变得不那么连贯,“就是说。”
“嗯,你的疑问,我大致上也可以理解。眠蛇可能正寄生在你同学的颅腔内哟。”
“请不要用如此调侃的语气说些这么奇怪的事情。这种东西真的存在?你是怎么知道的?”为了进一步证实他说得不是假话,我还是得归根究底的问,毕竟说寄生在颅腔内,听起来感觉有点荒谬了。
“唉,”自称为捕蛇者的人再次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接着说道,“我知道你无法轻易相信我的了。我也无法将故事缩的太短。大致上便是,本来眠蛇是一种罕见的药引。但是由于过于罕见,所以渐渐的许多中医都已经否定了这种生物的存在,而我们家世代的使命就是寻找这种叫做‘眠蛇’的生物。”
“你漫画看多了吧?那平日里你们怎么维持生计?”
“你问题可够多的哈?尽管不可说出真实的身份,但是我们家的大多数人都有上过正式的中医学院,学历并不比你们低。这么说可明白?”他似乎对我的这个问题有点生气,“多少点了?”
“两点零九分。”我看了看表,然后说。
“还有点时间,”他放下了手中的DV,然后说,“我明白你对你同学的担忧,但是根据我的推断,眠蛇会在今晚开始活动,迟些一旦它再度沉睡,我可不知道它要什么时候才能离开你同学的身体。不过一般正常人被眠蛇寄生的最长周期也不过半年。这么说你可放心?”
“眠蛇,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啊?”
“你的同学平日里可空虚无聊寂寞?”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反问我关于十里的情况。
“不晓得,毕业之后,可能真的有那么点。”
“眠蛇,在我们祖先的留下的文献里面,大概就是一条没有眼睛或是说眼睛已经退化,暗黄色的蛇形的动物,表皮无甚花纹。它们平日里生活在泥土底下的洞穴里,所以一般都会远离水泥地面的城市。暂时不知道它以何种方式感受人体,不过似乎它能够感受人体分泌的关于感情方面的信息素。”如同背教科书,他说得倒是有板有眼,“天黑之后,它们就会慢慢顺着暗处,爬到寄主的附近,等待寄主进入睡眠,然后顺着耳朵钻进颅腔。它们的繁殖需要人体在空虚无聊寂寞时散发出来的一种化学物质。你是学生物的,所以我大概解释起来你也容易明白,为了让人感觉到持续的空虚无聊寂寞,所以它钻入颅腔之后,会分泌一种诱发物质。使得人体进入长长的睡眠之中,然后在梦境中不停的感受此类感觉,它就可以舒适的躺在人的颅腔里,一边睡觉的同时一边摄取所需的化学物质。由于宿主会一睡不起,所以才被称作眠蛇。”
“眠蛇不吃东西?”
“当然是吃的,平日夜间它会捕捉一些昆虫与小型的动物,拉进在泥土下的洞穴进食。进入人体之前,它会贮藏一部分热量,就好像蛇冬眠一样。”
“十里就是因为这种眠蛇,所以才毫无征兆的睡着了?”听着他煞有介事的描述,我开始感觉毛骨悚然。
“嗯,”他点点头,“不过按照我们的记录,也就最迟半年,眠蛇就会离开宿主的身体,去进行它生命历程里的下一步,就是交配与繁殖。如何交配与繁殖,我也还在研究之中。大致知晓的是,它们不算太长的一生中,只交配一次,繁殖过后,大部分的眠蛇都将死去,埋藏在泥土之下腐烂。而且它们的卵的孵化率也不高,所以渐行渐少,越来越像只在光怪陆离的小说中才存在的生物。”他穿在身上的,是一件黑色的大衣,不知道他是缘何要在这么炎热的夏日,还穿着一套这样衣服的。估计可能是为了行动的方便。“所以如果想要捕获眠蛇,必须等在它没有觅得伴侣之前,最好便是在它寄生人体之际。”
他从大衣里摸索了一下,拿出什么东西喝了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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