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3-2-2006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版主的看法,万物存在有其必然性,每个人对他的看法确有所不同,受益者说好,遭受害者憎恨。
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的家人做这种职业吧,家人你爱她并希望她好,对同胞你也应该辅导她做一个健康的人。我也曾经劝说过但是那次失败了,
能不做就不要做鸡,我会很赏识清高不出台的小姐。
男人因该洁身自好,你可以让小姐坐台多给点小费不要带她们出去。千万千万不要让麻烦带回家。 |
|
|
|
|
|
|
|
发表于 3-2-2006 06: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nillwong 的帖子
别忘了我的帖子上已经写了,我帮忙妓女找工作,建议他们改头换面,但是她们宁愿选择陪我公司的高级客人,有的甚至找上门给自己卖肉卖笑开市场,一个妓女有次甚至拦住我的车,将我们的客人强拉硬拽,比强行服务更让我瞠目结舌!
我知道你自己为什么把妓女说的那么好了,各位看官心知肚明。我无需多说。那么请你呼吁广大市民,尤其是广大女性接受男人找妓女吧!!到底谁虚伪各位看官都知道了。
既然你觉得妓女合法化是那么的有必要,那就请你帮助马来西亚的妓女合法化吧!!! |
|
|
|
|
|
|
|
发表于 3-2-2006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nillwong 的帖子
别再苟延残喘了!你连我这个平凡女子都无法说服,有什么勇气拿别的国家妓女合法来死撑呢?!
国家合法我们管不着,但是在我们千千万万的女性当中,支持妓女的女性恐怕只有妓女自己吧。
如果说你得女朋友可以支持你看着成天找妓女的话,那我也还是很无奈,更加无话可说了。既然已经沉沦了,喜欢了,习惯了,控制不了了,那还是去找吧!不过一定要偷偷摸摸得别让老婆或者女朋友,老妈,家人知道哦,另外还要记得“安全哦”! |
|
|
|
|
|
|
|
发表于 3-2-2006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白常在如影随
无常恼恨自己给
青山未有理俗事
绿水何曾洗是非
劝诸君理性辩论,点到即止就好,切莫动用嗔恨心,以致妄动恶语,逞一时口舌之强,有伤大雅!
愿大家好来好去,共同成就美好社会景象。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1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ezi88 于 3-2-2006 05:59 PM 发表
赞同版主的看法,万物存在有其必然性,每个人对他的看法确有所不同,受益者说好,遭受害者憎恨。
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的家人做这种职业吧,家人你爱她并希望她好,对同胞你也应该辅导她做一个健康的人。我也曾 ...
妓女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
很难以对错、黑白的简单二分法来概括界定。
就我有限的价值观里,我非常同意你所说的,“能不做就不要做”,
但是,我想补充的是,
即使做了,也不至于尊严尽失、万复不劫、人神共愤、人人得以诛之的处境。
因此,我不能对有人毫无忌顾所作出的鞭鞑,无动于衷!
所以我站出来了,
目的纯粹是建立在,
纠正竭斯底里般地对妓女作出的鞭鞑,
并以证据来佐证某人的虚伪面!
未知你是否曾经做过一类设想,
假设一名女商人,为了获得商业合同而与客户上床,
再假设一名女职员,为了加薪升职而向老板搔首弄姿,“放半粒”,或者不介意上床,
试问,我们对这类女子的评价,可否等同妓女?
我们在职场上打滚的人,有句江湖话说,
“宁可得罪真小人,不要得罪伪君子”!
如果妓女可喻为“真小人”的话,
那么,上述假设的女商人和女职员,就是“伪君子”了!
[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4-2-2006 02:52 A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12: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沧浪澈 于 3-2-2006 06:50 PM 发表
黑白常在如影随
无常恼恨自己给
青山未有理俗事
绿水何曾洗是非
劝诸君理性辩论,点到即止就好,切莫动用嗔恨心,以致妄动恶语,逞一时口舌之强,有伤大雅!
愿大家好来好去,共同成就美好社会景象。
沧浪兄所言甚是,一副菩萨心肠。
所以我说,沧浪兄是“垂眉菩萨”,
我之前则是“怒目金刚”了!
既然有人无法望文生义,仰或克意扭曲愿意,那就算了吧。
毕竟,我们不可要求对方,以同等素质的理性中肯论述,
来看待特定事情。
题外话:
我与渤海兄已有“牛肉炉与五加皮”之约,
如果你能约定渤海兄和许老板,
北上槟城,把酒共言欢,一乐也!
不过,有言在先,我的中文造诣,没你们三人这样棒。
[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4-2-2006 02:03 A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7 nillwong 的帖子
你要拿“真小人和伪君子”来说我无言,对待伪君子我只能唾弃。可是按你这样在被人眼里做妓女是别人鄙视你也要反对的话,希望你在对自己子女教育的话你也要同要在这个课题上让她们认识:妓女这个行业很正当,更不会被别人看不起!有你的这句话那些打算做妓女的跟会义无反顾,正在做的要坚持做到底,做到不能作为止了??????
古代有逼良为娼她们用尽办法赎身,现代人为什么......
人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之分,在做妓女的行业对社会某些行业还有些贡献呢,可是终归祸害大于利,周边的例子举不胜举。
虽然改变不了社会现象我还是要呼吁:妓女是会受人鄙视的请不要做妓女。
如果做了一定要别人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不要乱花钱,钱够了就早点收山毕竟花无百日红。想想那些同样贫穷没有做妓女的女人甚至丑陋、残疾的人,她们做工人做小生意,她们的生活可能更幸福,幸福和被人尊重是钱买不到的。
大家要做因该是任何不好的社会现象用你的影响力去改变,让社会更美好。改不改变是一回事,做与不做是你的事。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有个酒店总经理在为自己撰述墓誌銘时,这么写道:
這裡所埋葬的是,
一个晓之以大义鄙视、鞭鞑妓女,
一个招来妓女服侍高级客人,
一个责无旁贷为妓女谋取新生
的平凡女子。
多年以后,出现了这样的幕景。。。
幕景(一)
清明日,一名男人带着小女儿上坟山为奶奶扫墓。。。
女儿:赫!爸爸,我怎么会有三个奶奶埋葬在一个墓穴吖?
爸爸:&$#+)*!@&(^%
幕景(二)
一名陌生男人站在墓前阅读着墓誌銘,
阅毕,口中不禁说出,“变态!死了还需要三个人挤在一个墓穴!”
幕景(三)
一名911受难者后代站在墓前阅读着墓誌銘,
阅毕,不禁悲哀地说:“一定是炸弹恐怖袭击的受难者,被炸的支离破碎,难解难分,只好三人同葬了!”
[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5-2-2006 08:39 A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 yezi88 的帖子
看来又是一个不能望文生义的网友了!
没话说,
路过!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是要讨论对中国女人的看法,还是对妓女的看法???
对中国女人,我没有特别的看法,有好有坏。。。
对妓女,我觉得,她们真的很有勇气,可以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肉体去陪各种不同的陌生男人上床,这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出来的,。。。可是最可耻的却是嫖客,因为有人爱嫖,才会有妓女这种行业的存在。。。妓女买的是肉体,是嫖客用钱去买的,是种交易。。。有要求才有人供应,如果无人买,无人问津的话,妓女能生存吗?想必也没人要当妓女来找吃吧?!
最该鄙视的是有老婆孩子,却还要去嫖的男人,最下流无耻!! |
|
|
|
|
|
|
|
发表于 4-2-2006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妓女并没有从人权意识中被排除
不管你喜欢与否,妓女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不管她们的道德是如何败坏、沦丧,妓女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因此,国际人权斗士,在为普世人权价值观奋斗时,
从来没有将妓女排除在外。
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http://www.un.org/Overview/rights.html)已经开宗明义地承认全人类是平等的。该宣言第6章更阐明,“每个人都有权利在法律面前被承认为一个人。”(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recognition everywhere as a person before the law.)
1995年9月在北京通过的《第4届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Fourth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Beijing Declaration,http://www.un.org/womenwatch/daw/beijing/platform/declar.htm)第3条阐明,“基于全人类的利益,议决提高全妇女的公平,发展,与和平。”(Determined to advance the goals of equality, development and peace for all women everywhere in the interest of all humanity)
你可以讨厌妓女,但是,你不可以侮辱妓女。
你可以行使法律权益,向警方投报某处有妓女,但是,你不可以诽谤妓女。
你可以避开妓女,但是,你不可以骚扰妓女。
你可以教导儿女,不成为妓女,但是,你不可以鞭韃妓女。
或许你会奇怪,
为何我会如此与你站在对立的地方,
理由只有一个,而且是非常单纯的理由,
因为我是普世人权价值观的信徒。
[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4-2-2006 10:29 P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5-2-2006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illwong 于 4-2-2006 15:45 发表
话说有个酒店总经理在为自己撰述墓誌銘时,这么写道:
這裡所埋葬的是,
一个晓之以大义鄙视、鞭鞑妓女,
一个招来妓女服侍高级客人,
一个责无旁贷 ...
呵呵,这个好笑。 |
|
|
|
|
|
|
|
发表于 5-2-2006 10: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女生好啊,不但漂亮而且有善解人意。
但马来西亚的女生也不错。所谓各有各的美,不必比较。
至于到这卖淫的大陆女生,我想大部分都是被逼的吧??
有头发又有谁想做秃头呢?他们一定有自己的苦衷的。
这是小生之愚见。 |
|
|
|
|
|
|
|
发表于 14-2-2006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真热闹啊....
XXZAN小姐,我说过部分做小姐的是出于无赖被迫.说的只是要你不要一棒子打死一船人.同时给点同情心..而现在你倒是越骂越大声了呢..
还有.我从来没有觉得做小姐是件光荣的事情.宣传什么什么的....
我会承认我做过小姐.是想说说其中有很多做小姐的都是可怜人.让你停止那些辱骂,可是你...................
留下一个疑问:
大学毕业的女强人
幼稚园三年 小学六年 中学三年 高中三年 大学四年
一起是十九年对吧?我还记得你说过你今年二十一岁?
你三岁开始读书?二十一岁大学毕业就飞到异国当酒店经理哦..佩服
不要再路过了.. |
|
|
|
|
|
|
|
发表于 14-2-2006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nger0 于 14-2-2006 10:42 PM 发表
路过:真热闹啊....
XXZAN小姐,我说过部分做小姐的是出于无赖被迫.说的只是要你不要一棒子打死一船人.同时给点同情心..而现在你倒是越骂越大声了呢..
还有.我从来没有觉得做小姐是件光荣的事情.宣传什么什么的.. ...
呵呵。。我没路可过,也在这里常伴随大家左右!有时看见春天灿漫花山,有时看见冬天寒峋冰川。感慨人生好景不长,真的要好好珍惜自己,珍惜人家!好缘相聚! |
|
|
|
|
|
|
|
发表于 15-2-2006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本无树;明镜并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
|
|
|
|
|
|
|
发表于 16-2-2006 03: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兰色海平线 于 15-2-2006 04:47 PM 发表
菩提本无树;明镜并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南無阿彌陀佛
善哉善哉
大家結個善緣吧 !
本是同根生 .... 相煎何太急
[ 本帖最后由 cct65 于 17-2-2006 09:48 A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16-2-2006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女孩是如何,很难一概定论吧~~
我曾经遇过很好很懂事、甚至贴心到让我有股冲动想飞到东北去抱紧她们的中国女孩;
也曾经被很无赖野蛮的中国女郎气到翻白眼....
至于卖淫的中国女郎,我虽然不鼓励这种风气;但也绝不鄙视她们。
每人的思想观念都不同。
同样身为女生又何苦为难女生呢??
[ 本帖最后由 君君 于 16-2-2006 11:18 P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17-2-2006 09: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