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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RX_Luc8809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过这样的事情,去和大马彩做RM100天的path time,最后却没有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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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kk_0 发表于 18-11-2012 09:56 PM
PART VIICONTRACTORS AND PRINCIPALS33. Liability of principals and contractors for wages.(1) Where  ...

呵呵。。 這個是 contractor.. 不是 contractor's Employee

如果。。那個跑路的代理收不到大馬彩的錢。。嗯。。 那麼大馬彩的確就要負起這個責任。。

至於那個代理的員工嘛。。 負責方面是代理。。

所以。。。 追究大馬彩。。 那是毫無法律根據的構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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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un-Haw 发表于 18-11-2012 05:24 PM
有些人就是不肯接受现实的残酷,而宁愿躲在自己的正义下过活。

所以我說。。。論壇應該管制一下這種「假正義」或者「正義害死人」的帖子。。

莫說勞工法不站在 LZ 那一個 side.. 就算 LZ 法律上有優勢也好
你自己想看看啦。。 如果 LZ 企圖運用論壇發動的力量 + 政治力量去硬碰大馬彩。。那是甚麼結果 ??
根本就是拿雞蛋砸石頭。。。

大馬彩。。 大馬政府都不敢得罪。。就算民聯執政也都不敢得罪的機構。。。
LZ  憑甚麼得罪大馬彩 ??憑論壇幾個啦啦隊 ? ??

最可悲的還是。。竟然有一些。。根本不必面對現實的仙家。。還在那邊煽風點火。。從容 LZ 去硬碰大馬彩。。
根本就是把 LZ 往火炕裡面推而已。。。

難道這些東西。。論壇都不應該管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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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坏人|timE + 1 我很赞同
九份的咖啡店 + 5 論壇仙家講話不用本嘛 ;P
不回首 + 5 這個不加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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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RX_Luc8809 发表于 18-11-2012 01:44 PM
好啊~如果大马彩这样做合法的话,请他们直接来告诉我告诉大家

你老幾喔 ?? 。。 人家鳥你都衰。。。。

與其找大馬彩。。。不如我教你一個比較簡單的啦。。。

你去勞工局。。。
看看那一個官員肯站出來替你講話。。
這個比較實際也比較容易。。。 本帖最后由 披狼皮的羊 于 19-11-2012 08:5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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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8: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RX_Luc8809 发表于 18-11-2012 11:19 PM
我出来两年了,我不会把正义随口挂在嘴上,逢人就说,遇到不公的事情该争取的就该争取,如果法律完全是对 ...

你自己也會講。。完全沒有書面證明對嗎 ?
如果上庭。。你覺得法官會 side 誰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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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坏人|timE + 1 法官会side LZ , 如果法官是LZ的老爸或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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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9: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连自己跟谁打工都不清楚! 还说人家走法律漏洞?

自己不问清楚,也没有黑白字证明.

到最后唯有自己吃亏!倒霉! 买个教训!

应该只有报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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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_squall 发表于 19-11-2012 09:14 AM
呵!呵! 连自己跟谁打工都不清楚! 还说人家走法律漏洞?

自己不问清楚,也没有黑白字证明.

没有黑白底字证明

你觉得报警有用?

除了靠私人私底下解决,我想不到还有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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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_squall 发表于 19-11-2012 09:14 AM
呵!呵! 连自己跟谁打工都不清楚! 还说人家走法律漏洞?

自己不问清楚,也没有黑白字证明.

LZ 「自認」跟大馬彩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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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n-Haw 发表于 19-11-2012 11:50 AM
没有黑白底字证明

你觉得报警有用?

所以我很早就講過。。 找人去潑那個代理紅漆。。最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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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9-11-2012 12:06 PM
LZ 「自認」跟大馬彩打工。。。

够了,在踩下去等下那帮人说有人不人道....

我涉世未深,自问除了解释之外没什么帮到楼主。

你老狐狸应该有很多手段的,教下人家啦。

我们这种打工的,几百块就这样没了,是我都会捶心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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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9-11-2012 12:15 PM
所以我很早就講過。。 找人去潑那個代理紅漆。。最實際。。。

如果楼主有酱的实力,就不会来这里发贴了。

不如你代劳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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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叫做卖猪仔噜。
做工厂的也有这样的,一个大公司出了一笔钱给个小代理公司聘请了很多人来做contrator打工。
签个一年合约后,最后2-3个月欠你薪水不出奇。最强的是分分钟这公司都开不久。你以为拿到白纸黑字又怎样。
公司倒老板跑,你跟谁拿钱?
楼主你明显就是做4天被卖猪仔而已,老“千”还是老“板”你都分不出,当个人生经验啦。
还有你讲话那么“串”,在这里问话还要句句顶人,你不谢谢这些前辈还要伤人。你的态度改改下,谢谢。
难道个A公司给钱B公司来打工,A只跟B DEAL而已。
B公司负责出粮给你,你在B公司上班,拿不到钱,就找A公司拿钱?人家睬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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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n-Haw 发表于 19-11-2012 12:17 PM
够了,在踩下去等下那帮人说有人不人道....

我涉世未深,自问除了解释之外没什么帮到楼主。

這些東西跟人道沒甚麼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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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eshiwawa 发表于 19-11-2012 12:27 PM
这个叫做卖猪仔噜。
做工厂的也有这样的,一个大公司出了一笔钱给个小代理公司聘请了很多人来做contrator打 ...

LZ 來論壇是尋求認同 !

並不是尋求解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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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_squall + 5 掌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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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1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9-11-2012 12:56 PM
LZ 來論壇是尋求認同 !!

並不是尋求解決方式 !!

hehe..很难认同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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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9-11-2012 12:56 PM
LZ 來論壇是尋求認同 !!

並不是尋求解決方式 !!

你老羊也不需那么激动吧.....

放那么大字,找架吵咩......

btw,有些网友的回复真的应该移去笑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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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eshiwawa 发表于 19-11-2012 12:59 PM
hehe..很难认同噜。

硬硬要你認同。。 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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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eshiwawa 发表于 19-11-2012 12:59 PM
hehe..很难认同噜。

可是...还是有人认同了。

这还不算什么,最让人心寒的是有人还搬出一遍劳工法企图误导楼主让楼主。
此举根本是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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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n-Haw 发表于 19-11-2012 01:27 PM
你老羊也不需那么激动吧.....

放那么大字,找架吵咩......

某便。。怕太小看不到。。。

LZ 眼睛如果夠大。。。早就應該看清事實是甚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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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n-Haw 发表于 19-11-2012 11:50 AM
没有黑白底字证明

你觉得报警有用?

我所谓的报警是说我遇到老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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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2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9-11-2012 01:30 PM
某便。。怕太小看不到。。。

LZ 眼睛如果夠大。。。早就應該看清事實是甚麼一回事。。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两年其实对这个社会来说还是很嫩(当然,也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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