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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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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呢?”
“不要每次外出也好像跟它生离死别似的。”
“我没有啊!”
“或者你可以放点贝多芬的音乐给它听,分散它的注意力。但是千万别放你自己的唱片,这样它会更舍不得你。”
“如果这个方法也不行呢?”
“那么你可以打电话回家跟它聊天,让它没那么孤单。”
“这也是个办法。”她点点头。
“还有,专家说,主人可以试试打开门出去之后,马上又回来,这样重复做二十次,它习惯了,便懒得理你。”
“什么?二十次?”
“或许三十次!”
“离别是没得练习的。”葛米儿说。
是的,人生的乍然离别,常常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有谁能够为离别练习呢?倘若可以练习,便不会有那么多的眼泪和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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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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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家里那张沙发是杜卫平从旧居搬来的,已经有点残旧了,他想换一张新的。我们从IKEA这一年的产品目录中选中了一张布沙发。那张布沙发的设计很简单,看上去软绵绵的,让人很想倒下去。
星期天的早上,我们到铜锣湾的IKEA买沙发。产品目录里特别推介和做特价的货品,通常很快便会卖光,我们也很担心那张沙发没有了。
我们来到IKEA,很有默契地,首先跑到放沙发的角落,那张布沙发竟然还剩下两张,一张是鲜黄色的,一张是深蓝色的,我和杜卫平同时跑到那张深蓝色的沙发坐下来。
“很舒服!”我兴奋地说。
“家里放得下吗?”杜卫平问我。
“你不是已经量过了吗?”
“实际可能会有点出入的,再量一遍比较安全。”他说。
我们拉起卷尺量度那张布沙发。
“怎么样?”我问。
“刚刚好,再大一点便不行了。”
“那你去找售货员,我坐在这里,免得沙发给人买了。”我说。
“嗯!”他把卷尺抛给我,跑去找售货员。
我一个人守住沙发,看着人们打我身边走过,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触。我谈过三段恋爱,可是,从来没有一个男朋友陪我逛过IKEA。那年买了房子,也是我一个人到IKEA买家具的。
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逛IKEA也许不算什么,有些女人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跟自己的男人逛过IKEA;可是,能够一起逛IKEA,是代表一些什么的。
琐碎的生活,也是爱情的一部分。关于这部分的记忆,我竟是如此苍白。我以为自己跟三个男人谈过恋爱,也许,我只是一直在跟自己谈恋爱。我们拒绝琐碎和平凡,后来才明白自己的缺失。
跟心爱的男人用卷尺量度一个衣橱的大小,拣一盏灯,甚至只是挑选一条漂亮的窗帘布,竟是我此刻最向往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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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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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杜卫平带着售货员回来了。
“这张沙发还有一张新的。”他兴奋地告诉我。
“太好了!”我说。
每次看到喜欢的东西时,最泄气的,便是对方说,现在只剩下陈列品了。那么,到底要还是不要呢?那一刻,小小的庆幸和小小的遗憾,同时在心里交战。
“你还坐着干什么?”杜卫平问我。
“喔--”我站起来,“太舒服了,舍不得起来。”
“我去付钱。”他微笑着说。
他拐了个弯,背影在我眼前消失。我和杜卫平相见的时候,大家的年岁还小,我们相逢的时候,大家已经有了一些经历。我一直以为他还是我童年的玩伴,就在这一刻,我才猛然发现,他已经长大了,有一个沉厚的肩膀。他不会拒绝琐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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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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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我们在IKEA旁边的冰淇淋店坐了下来,要了一大桶家庭装冰淇淋。
“你确定你要吃下一大桶?这里可是五到六个人的分量!”杜卫平说。
“以前每次经过这里,手里都是拿着大包小包的,很想吃也没法停下来,现在想把以前的都吃回来。”我说。
我们分享着那一大桶冰淇淋的时候,我问杜卫平:
“你喜欢葛米儿送给你的那顶厨师帽吗?”
“没有厨师会戴这种帽子吧?”他笑笑说。
“人家是特别送给你的。”
“你喜欢的话,拿去吧。”
“我才不要。”
“她为什么要送那顶帽子给我?”
“也许她喜欢你吧。”
“不会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喜欢你有什么奇怪?你喜欢她吗?”
“我?我没想过。”
“现在想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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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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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太怪了。”
“怎么怪?”
“从头到脚都怪,颜色、造型、口味都怪。”
我噗哧一笑:“你好像在讨论一道食物。”
“职业病!”他咧嘴笑了。
“她唱歌那么动听,可以天天为你唱情歌。”我说。
他点点头:“说的也是。”
有谁可以拒绝葛米儿呢?她那么可爱,那么主动,歌唱得那么好。我以为我不会妒忌她了,可是,女人是能够亲密得挤在一个试身室里试内衣,却仍然互相妒忌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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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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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这一刻,我、郁郁和蒂姝在卡拉OK的房间里等着。
“的到底来不来的?他已经迟到一个钟头零十五分钟了。”蒂姝问郁郁。
“他从来没准时过,所以我约他来这里,起码可以一边唱歌一边等。以前跟他一起的时候,每次约会也要等他一、两个钟,已经习惯了。”
“可是,现在是他想跟你复合呢!这样也能够迟到?”我说。
“他就是这样,每次迟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从前是怎么忍受的。也许那时太喜欢他了。一个人坐在餐厅等他两个钟,也不会埋怨。”郁郁说。
我和蒂姝是来陪郁郁跟她的旧情人见面的,就是那个说过和她一起开甜品店的男人。郁郁不想一个人赴约,她不想回到他身边,但是,她缠不过他。
那个男人终于来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裤里。我最看不过眼男人把厚毛衣塞进牛仔裤里的穿法,太没品味,太碍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来。他个子并不高,有一双单眼皮。
他坐下来,跟郁郁说:“我正想出门的时候,忽然拉肚子。”
郁郁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藉口。
“她们是我的朋友。”郁郁给他介绍,然后跟我们说:“他叫--”
“叫单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记住。”蒂姝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缩了缩,问蒂姝:“你干什么?”
蒂姝转头跟我们说:“我每天摸那么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两。”
“你会秤骨的吗?那么,他有多重?”郁郁问。
蒂姝没好气的说:“不是秤重,而是秤他这个人。”她又捏一捏他的手臂,说:“他的骨头轻,是虚胖,这种男人很短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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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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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眼皮气得七孔生烟,问郁郁:
“你是在哪里认识这些的人?”
“她们是我的好朋友。”郁郁说。
“你为什么老是盯着他的裤头?”蒂姝凑过来问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来。”我悄声说。
“我跟她分手了。”单眼皮告诉郁郁。
“是吗?”郁郁淡然地说。
“可不可以请她们坐到另一边。”单眼皮问郁郁。
郁郁没有回答。
“我们去别的地方。”他拉着郁郁的手。
“我不去。”郁郁挣扎着。
“我有话跟你说。”
“我不想听。”
我拉开郁郁的手,说:“这是她最后一次见你。”
蒂姝说:“她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明白吗?”
郁郁说:“算了吧,好吗?我们再走在一起,已经不是那回事了。”
单眼皮生气地说:“你是不是信了邪教?这两个女人是不是邪教派来的?一个随便摸人,一个老是盯着我的裤头。”
“你才是邪教!”蒂姝说:“所有坏男人都是邪教,信你的便要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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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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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闭嘴!”他叱喝蒂姝。
“你敢骂我?”蒂姝随手拿起身边的皮包打他的头,蒂姝可不是好惹的。
“你为什么打人?”他护着头。
“你这种人,只会在自己的葬礼上才不会迟到!”蒂姝说。
他站起来,悻然地跟郁郁说:“郁郁,你是不是有问题?”
郁郁望着他,说:“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
单眼皮怒气冲冲地走了。
蒂姝对郁郁说:“假如他再来骚扰你,你告诉我!我有很多朋友,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一个小时之内便会被人挂在香港任何一根电线杆上面暴晒。”
“那么,请你叫你的朋友记着把他的毛衣从牛仔裤里拉出来,太恶心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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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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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那时我为什么会爱上他呢?”郁郁叹一口气说:“刚才我仔细看清楚他,发觉他完全配不上。”
“人的品味是会进步的。”我说。
“对啊!我见到我的旧情人,也不明白以前为什么会喜欢他。这些记录如果可以抹去便好了,像奥运会的跳高比赛,只算最高分的一次。”蒂姝说。
“他刚才好像给你打得很痛呢!”我说。
“气力不够的话,怎可以做我这一行呢!”蒂姝说。
“假如我到按摩院上班,一天已经支持不住了。”我说。
“要我坐在书店一整天,那才可怕呢!,我这么大个人,看过的书不够十本。”蒂姝说。
每一次,我和郁郁、蒂姝聚头,也会兴高采烈地讨论彼此之间的差异,然后庆幸自己并不是过着对方的生活。我们因为人生的差异而成为朋友,同时学会去欣赏别人自己拥有的。
“我们来唱歌吧!”郁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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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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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隔壁传来一把歌声,一个女人在唱《花开的方向》。
当我懂得珍惜,你已经远离
我不感空虚
因为空虚的土壤上将填满忏悔,如果忏悔
还会萌芽茁长
且开出花来
那么,花开的方向
一定是你离去的方向
“我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到都会哭。”郁郁说。
“听说写这首歌的作词人两年前潜水时发生意外,真可惜,这么年轻,又有才华。”蒂姝说。
关于我的过去,我并没有全然坦白。有些创痛,是无法向新相识的朋友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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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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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跟郁郁和蒂姝分手之后,我想起我有一本想看的书留在书店里。也许,我可以回去拿书,看看杜卫平下班了没有。
来到“渡渡厨房”,我推开门,看到葛米儿坐在里面,正在跟杜卫平聊天,她果然天天也来。
“你为什么会来的?”葛米儿问我。
“我回去书店拿点东西。”我说。
“你吃了饭没有?”杜卫平问我。
“刚才在卡拉OK里吃过了。”我说。
“你去了卡拉OK吗?”杜卫平问。
“嗯,是陪朋友。”
“原来我们两个都喜欢汤汉斯和美琪赖恩主演的《缘份的天空》,那部电影很感人啊!”葛米儿兴奋地告诉我。
电影里,将要结婚的女主角爱上了带着儿子的鳏夫。男主角多年来也活在丧妻的伤痛之中,一次,他在电台节目里倾诉对亡妻的怀念,女主角无意中听到了,那一刻,她爱上了他,甚至退了婚约,千里迢迢去寻找他。
“是的,很感人。”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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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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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米儿伸出一条腿给我看,她的裤脚是湿湿的。
“你看!”她说,“今天出来的时候,贝多芬又咬着我,不肯让我走。给它巧克力,它也没兴趣。”然后,她转过头问杜卫平:“我有跟你说过我的狗吗?它名叫贝多芬。”
“它是失聪的吗?”杜卫平问。
葛米儿咯咯地笑了,幽默地说:
“不,但它会作曲。”
我忽然提不起劲加入他们。
“我回去了。”我说。
“你不跟我们一起吗?”葛米儿问。
“不了。”我瞧瞧杜卫平,说:“我天天也见到他,我走了。”
杜卫平腼腆地笑笑。
“那么,再见了。”葛米儿跟我使了个眼色,好像感谢我让她跟杜卫平单独共处。
我却有点失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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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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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我孤伶伶地朝书店走去,远远见到一个男人在书店外面踱来踱去,我走近点看,发现那个人原来是大虫。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回来,神情好像比我还要诧异。
“我在附近经过。”他结结巴巴地说,然后问我:“你为什么会回来?”
“我忘记带东西。你要上来吗?”
“不用了。”
“那好吧!”
我走上书店,到阳台拿我的书,看见大虫仍然站在下面,满怀心事。
“你真的不上来吗?”我问。
他仰着头,好想跟我说些什么,终于说:“我走了!”
然后,他一溜烟的跑了。我正想进去,他又一溜烟的跑回来。
“程韵,你明天有空吗?”他抬起头,气喘咻咻的问。
“嗯,有的。”我说。
“那我明天找你。”
“有什么事吗?”
“嗯,还是明天再说吧。”
我把阳台的门拉上,在店里打点了一下才离开。当我蹲下来锁门的时候,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以为大虫还没有走,回过头去,原来是杜卫平。
“葛米儿呢?”
“她走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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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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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你刚刚有没有见到大虫?”我问杜卫平。
“他在这里吗?”
“嗯,这么晚了,他竟然一个人在这里踱步。”
“近来我有好几次下班时也见到他。”杜卫平说。
“是吗?那么,他并不是第一次在书店关门之后回来的了。他刚才说明天找我,说得结结巴巴的,好像有什么心事。”
“他会不会是喜欢你?”
“不会吧?”我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他为什么不可以喜欢你?”
“不至于吧?”
“你是说他不至于喜欢你?不要自卑,你没那么糟糕。”他边走边说。
“我是说我不至于那么糟糕吧,只能被他喜欢。”
杜卫平咯咯地笑了:“你看不起大虫。”
“我没有看不起他。”
“但你认为他喜欢你是不自量力。”
“难道不是有一点点吗?”
“这样不是更感人吗?因为喜欢,所以不自量力,冒着被拒绝和嘲笑的危险。”
“假如他明天向我示爱,我要怎么决绝,又不伤害他的自尊心呢?”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的自尊心的。”他说。
“哼!为什么你有葛米儿喜欢,而我只有大虫。”
他莞尔:“原来你妒忌我!”
“谁要妒忌你?你没勇气拒绝,但我有。你不知道吗?能够拒绝,才是一种身份。”我说。
“如果只能不断拒绝,从来没有一个是值得接受的,那倒是可怜。”他笑笑说。
“我宁愿高傲地发霉,也不要委屈地恋爱!”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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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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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怎样开口。”大虫结结巴巴地说。
我和他在书店旁边的咖啡室见面。
“到底有什么事?”我问。
“真的很难启齿。”
“太难的话,不要说了。”
“但是--”他说,“如果一直藏在心里,我怕将来会后悔。”
停了很久之后,他终于说:
“你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吗?”
“我知道。”我尴尬地说。
他不断搓揉手里的餐巾,说:
“我是说暗恋。”
“我从来没有暗恋别人。”我说。
“当然了,你条件这么好。”
“跟条件无关的,可能我比较爱自己吧。我舍不得让自己那么一厢情愿地喜欢一个人。”
“是的。暗恋是一种煎熬,开始的时候很甜蜜,后来却会变得愈来愈难缠。可是,一旦开始了,想回头已经不容易。”他低着头说。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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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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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虫继续说:“就像一只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于是,小鸟每天也伤感地飞到狗儿头上,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给它用爪踏得粉身碎骨,可是,能够每天悄悄看着它捉蚤子,也是一种幸福。”
“大虫,你看书太多了。”
“暗恋是很卑微的。”大虫说。
“形式或许卑微,精神却是高尚的。”我安慰他。
“程韵,我--”他的脸涨得通红。
“不要说了。”我制止他。
“我不说你怎么知道呢?你会嘲笑我吗?”
“不会。”我只好撒谎。
“我--”他吸了一口气,说:“喜欢了杜卫平。”
我吃惊地望着他:“你不是喜欢女人的吗?”
“谁说的?”
“你是为了旧情人的承诺而去学小提琴的。”
“我没说他是女人。”
我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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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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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杜卫平是喜欢女人的。”我说。
“是吗?有些女人会跟同性恋的男性朋友一起住的,就像姊妹,他跟你一起住,我以为……”他难堪地说。
“我们不是姊妹。据我所知,他暂时还是喜欢女人的。”
大虫的样子失望透了。
“你要我替你告诉他吗?”
“有用吗?”他问。
“我想,这不会改变他的倾向。”
“那算了吧!说了出来,我觉得舒服多了。”
“不要喜欢他。”我说,“小鸟跟狗是不同类的。”
大虫难过地点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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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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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回到家里,杜卫平不怀好意的望着我。
“你拒绝了大虫没有?”
我摇了摇头,问:“有没有见过我的拖鞋?”
杜卫平在沙发后面找到我的拖鞋,踢过来给我。
“你没有拒绝他?”他问。
“他喜欢的不是我。”
他倒在沙发上大笑:“原来你表错情!”
“是的,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是谁?”
“你真想知道吗?”
“有谁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的!”我笑得捧着肚子趴在沙发上。
“我?你别开玩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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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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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开玩笑,他以为我们是姊妹!”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在书店附近徘徊,是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他为什么不可以喜欢你?”
“我看来像喜欢男人吗?”
“我怎么知道,也许你两样都喜欢。”
“现在怎么办?”
“你自己拒绝他。”
“我从来没拒绝过男人。”
“就跟拒绝女人差不多。”
“怎样可以不伤害他的自尊心?”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我说。
他懊恼地坐着。
我朝他笑了笑,说:“我已经告诉他,你是喜欢女人的。”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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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04: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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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各自占着沙发的一边,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来。
“大虫是怎么说的?”他好奇地问。
“他说他是你的小鸟……”
杜卫平的脸涨红了:“他这样说?他满脑子是什么!”
“满脑子什么的是你!他说的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
“他说我是一条狗?”他瞪大了眼睛。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对了,我们什么时候戴上迪之送给我们的颈巾照一张相片寄给她呢?差点儿都忘记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说。
“再冷一点吧。现在这种天气还用不着戴颈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会下雪。”
“普罗旺斯会。”我说。
“这个时候,普罗旺斯人会吃烤羊腿……”
“还有红酒洋葱烧狐狸肉……”
“积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着松鼠和兔子的脚印……”
“什么时候可以去普罗旺斯呢?”我向往着。
“夏天吧。”杜卫平说。
“那就夏天。”我说。
“他竟然说我是狗?”他喃喃说。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贝多芬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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