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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coutfai

如何判定一个行为或想法是对或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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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9# 洪七公


    很神奇!说到现代现象,更神奇在说出破法!
关键就在“造化游戏”这四个字!
与喵的破法不谋而合~!
看懂这四个字,七仔就明白喵的破法了。。。

基本上,通背图没有说世界会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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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7-12-2011 12:48 AM 编辑

回复 81#

很多事物不可說太明,自己好好想想貫理吧!!

科學昌明是近兩三百年,是盛,但其破壞力,冰山溶解快或慢?水位昇快或慢?近來聯合國G20等提倡環保,气候問題…
所以是不是物盛必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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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1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27-12-2011 12:49 AM 编辑
1)Dudley 第一个带头提议抽签决定谁被牺牲(包括他自己)以让其他人食用活命。Dudley有这样的想法,是对或错?




2)在事发当天,Dudley和Stephens互相无声示意Parker将是需被牺牲(被杀)的人选。Brooks虽然之前有讨论过这类问题,但,在Dudley和Stephens无声示意要执行杀人时,Brooks虽没有示意支持,但也没有示意反对。最后Parker被Dudley和Stephens杀了。Brooks的行为,是对或错?


没直接参与,无法得知其沉默是支持或者反对
即使站在功力角度来看,由于主义里面没有包括【不去设法巨大化大家的好处是一件错事】,所以没有对错可言

3)Parker被杀后,Dudley和Brooks食用最大部分的Parker身体,而Stephens只食用很少。Brooks没贡献“劳力",却择取较大部分的资源,他的行为是对或错?


这里似乎也没什么对错可言,顶多是资源的分配不符合该有的比例,但是和主题探讨的道德问题无关

4)Dudley,Stephens, Brooks食用同类的身体求存,这样的行为,是对或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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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12: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贾 于 27-12-2011 12:59 AM 编辑

    什么叫造,什么叫化,什么叫游戲,自己想想吧!!

科學昌明是近兩三百年,是盛,但其破壞力,冰山溶解快或慢?水位昇快或慢?近來聯合國G20等提倡環保,气候問題…


什么叫造,什么叫化,什么叫游戲,再想想。。。



罪有趣的是:


第五七象 庚申 兌下兌上 兌
讖曰:
   物極必反 以毒制毒
   三尺童子 四夷讋服
頌曰:
   坎離相剋見天倪 天使斯人弭殺機
   不信奇才產吳越 重洋從此戢兵師
第五八象 辛酉 坎下兌上 困
讖曰:
   大亂平 四夷服
   稱兄弟 六七國
頌曰:
   烽煙淨盡海無波 稱王稱帝又統和
   猶有煞星隱西北 未能遍唱太平歌
第五九象 壬戌 艮下兌上 咸
讖曰:
   無城無府 無爾無我
   天下一家 治臻大化
頌曰:
   一人為大世界福 手執籤筒拔去竹
   紅黃黑白不分明 東南西北盡和睦
第六十象 癸亥 坤下兌上 萃
讖曰:
   一陰一陽 無始無終
   終者自終 始者自始
頌曰:
   茫茫天數此中求 世道興衰不自由
   萬萬千千說不盡 不如推背去歸休

但需要关键性的:

造化游戏。。。

才有57,58.。。。
这个喵很surprise。。。!
【造化游戏】这个破法,喵一直藏在心里。。。
有点怕,也有点喜~!

喜在人类的灭亡,大概可以避开~~喵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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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12: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7-12-2011 01:06 AM 编辑

叫化只能說,天下溺,援之以道。

腐败与政黨或學家無關,是在於其用心是公為民或私為己利…

物質文明与道德文明=人類文明。
兩者過与不及都不好!現代是物質過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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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0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27-12-2011 01:49 AM 编辑

我给你第二组答案

1)Dudley 第一个带头提议抽签决定谁被牺牲(包括他自己)以让其他人食用活命。Dudley有这样的想法,是对或错?




2)在事发当天,Dudley和Stephens互相无声示意Parker将是需被牺牲(被杀)的人选。Brooks虽然之前有讨论过这类问题,但,在Dudley和Stephens无声示意要执行杀人时,Brooks虽没有示意支持,但也没有示意反对。最后Parker被Dudley和Stephens杀了。Brooks的行为,是对或错?

错(实际上我不肯定)

3)Parker被杀后,Dudley和Brooks食用最大部分的Parker身体,而Stephens只食用很少。Brooks没贡献“劳力",却择取较大部分的资源,他的行为是对或错?


这里似乎也没什么对错可言,顶多是资源的分配不符合该有的比例,但是和主题探讨的道德问题无关

4)Dudley,Stephens, Brooks食用同类的身体求存,这样的行为,是对或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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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题比较像经济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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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02: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我这里对和错的定义是

如果一个行为没有与道德冲突,我会认为对,反之就是错

也就是说我的【对】并不是叫你去做,而是表达该行为并没有需要被阻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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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0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洪七公

行为经济学的意思。。推翻了人是理性的假设(古典经济学)。。。
重点只有一个:人是会不 ...
Korekawa 发表于 26-12-2011 10:45 PM



    唔…几千年前,老祖宗及各派學說宗門已經有其哲理了。
叫化所抄寫的孔儒學帖#85是一部分類似哲理…

學知為基礎,比喻為地基,其充實外表或不易察覺;踐行為實際為建築物,其義理作為外表可見。
文+質是君子彬彬,缺一不可,不然不堅固不實心。

 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
宰予白天睡觉。孔子说:“腐朽的木头无法雕刻,粪土垒的墙壁无法粉刷。对于宰予这个人,责备还有什么用呢?”孔子说:“起初我对于人,是听 了他说的话便相信了他的行为;现在我对于人,听了他讲的话还要观察他的行为。在宰予这里我改变了观察人的方法。”
【评析】
孔子的学生宰予白天睡觉,孔子对他大加非难。这件事并不似表面所说的那么简单。结合前后篇章有关内容可以看出,宰予对孔子学说存有异端思想,所以受到孔子斥责。此外,孔子在这里还提出判断一个人的正确方法,即听其言而观其行。



佛家有信愿奉行,口念心行。若無行,這信愿或無益處…
"有三歲小童知道,八十歲老人家做不到"之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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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2011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真的觉得我提出的问题是很明确了的。
可能令人觉得有很广的讨论空间是因为我提出的问题是一个gene ...
Scoutfai 发表于 25-12-2011 02:49 AM

突然意识到应该提供一些华语的资料才能让网友们更了解案件的详情。以下是我自己写的案件叙述。

案件全名:Her Majesty The Queen v. Tom Dudley and Edwin Stephens
事发经过:

在19 May 1884,一艘叫 Mignonette  的帆遊艇从 Southampton (英国) 出发去 Sydney (澳洲)。以下是船的外观。




船上有四名男性,分别为船长Tom Dudley,水手Edwin Stephens 和 Edmund Brooks, cabin boy的 Richard Parker (17岁,航海新手)。
在 5 July,帆船发生意外,离Good Hope海岬西北2600公里处他们遇到了强风,船长Tom Dudley当机立断命令将救生船放下。救生船是一个粗劣制造的4米长有帆木船。五分钟后帆船就沉没了,他们也只来得及取得一个导航仪器和两个蕪菁甘藍罐头。


那时新闻的封面,船员们就上了这样子的简陋救生船。


所取得的器材。



这个就是蕪菁甘藍。


救生船上岸后。


船长就地取材做了一个船錨来增加救生船航行稳定性。


所做的船錨。

第一晚,他们用船桨来驱赶一只跟他们做亲密拜访的鲨鱼。最近的陆地离他们有1100公里。
7 July,船长Dudley和其他船员食用第一罐罐头。这让他们耐了两天。
9 July左右,水手Brooks发现了一只海龟,水手Stephens将它拖到救生船。四人狼吞虎咽的把海龟生吃了,连骨头也吃了。海龟为他们提供了三磅肉左右。但他们没有喝海龟血,因为担心被海水污染,而那时候航海的人都知道海水对人体有毒。
13 July,因为没有遇到下雨,无法收取雨水,他们开始饮用自己的尿液。
15或17 July,这时最后一罐罐头也已经没有了。
20 July,最年轻的水手Parker因喝污染的海水而病了。Stephens也因饮用海水而稍微病。
23或24 July, Parker已经昏迷状态。船长Dudley告诉其他人,现在对大家最有利的事是大伙之中有一个人被牺牲吃掉以维持其他人的生命,而大伙们应以抽签决定谁被牺牲。Brooks表达了不同意,讨论因此作罢。
当晚,船长Dudley再次将问题带Stephens讨论,并向Stephens指出Parker极可能正在走向死亡,而他本身和Stephens还有家庭(Parker是孤儿)。讨论无法达至任何结论,他们决定明天再讨论。

第二天,在看不到任何船只经过的迹象,船长Dudley和水手Stephens无声示意对方,Parker将是要被牺牲的人。将Parker还"新鲜“时宰了,被他们认为能够更好的维持Parker的血液新鲜度,更适合饮用。Brooks,在事后声称没有参与Dudley和Stephens的讨论,但也没反对或赞成,只是沉默,但Dudley事后却坚称Brooks有示意赞成。Dudley祈祷了一会儿后,Stephens捉住Parker的双脚以防止他挣扎,然后Dudley就用他的小刀,朝Parker的颈静脉刺去,杀死了Parker。事后一些无法证明的供词里,有怀疑指Parker在被杀时,低声得说出"What me?"。

之后,三人都有食用Parker的身体和喝他的血液。Dudley和Brooks吃较大部分,Stephens吃一点。

在之后的4天,他们都慢慢食用Parker的身体。他们也成功收取到一些雨水。

29 July,在他们享用早餐时,他们终于看到一膄船经过,他们也因此被救了。在被救的过程中,他们也没有将Parker的身体毁尸灭迹,救他们的船的船员也看到了尸首。这膄船是德国的船。Parker的尸首也被埋葬在大海里。

6 September,三人被德国船载去Falmouth (Cornwall) 放下。

上岸后,三人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这里就不多谈。
但结果是,法庭判处Dudley和Stephens死刑,但当时的英国社会普遍同情三人的遭遇,所以英女王最后特赦二人,只坐6个月“牢狱”(其实是苦工而已)。

三人在被审问时也坦诚相告,没有隐瞒,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他们认为他们会被Custom of Sea保护(但结果没被保护)。
Dudley也在回顾时说过:“I can assure you I shall never forget the sight of my two unfortunate companions over that ghastly meal we all was like mad wolfs who should get the most and for men fathers of children to commit such a deed we could not have our right reason.”
"I earnestly prayed God to forgive us for that act - Dudley said, sobbing in court.  - It was my decision, but it was justified by extreme necessity.  As a result, I lost only one member of the team, otherwise all would have perished. "

结案后,Brooks已经回去航海生涯。Stephens在Southampton定居下来,靠打杂为生,但他深受救生船上的经历所困扰,最后变成一个沉默的疯子。Dudley移民去了Sydney,澳洲,在那里他成为一名店主,并将他的过去隐瞒于那里的居民,他也同样被那经历困扰着,并籍吸食大量的鸦片来施放自己,在澳洲1900年的鼠疫里他不幸成为第一批病死的人。

至于Parker,人们为纪念这恐怖的事迹,将一块刻了该历史事件的石碑放在Parker母亲的墓旁。有传言指Dudley秘密的寄钱供Parker的妹妹读书,他也赞助了石碑的建造和保养。


石碑


当时的新闻插图。最上为审案情形,中间左边的男子是Stephens, 中间的是Dudley,右边的是审案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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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1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意识到应该提供一些华语的资料才能让网友们更了解案件的详情。以下是我自己写的案件叙述。

案件全 ...
Scoutfai 发表于 27-12-2011 11:17 PM



   很著名的案例,你修什么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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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贾
先,叫化覺得哲學哲理其中一個用意就是其理把人類推向'人類文明'。
洪七公 发表于 23-12-2011 10:34 PM
人在任何環境甚至困境,都存在求生本能与意識。适者生存,理應互助互持。但卻[弱肉強食]或[強者天下],是不[人類文明],回到過去原始厲質了。
就失事在荒島,為生存本能意識,[弱肉強食]…是為了保自己命而害弱者命,因無關与自己和非己身…(孟子說与禽有何別?)

”文明行为”,这确实是一个关键字。判定对错的方法,也有人是用:“文明行为的是对,不文明行为的是错”。至于文明行为是什么,是另外一个需详讨论的东西。
在 The Queen v. Tom Dudley and Edwin Stephens 的事件里,Custom of Sea,一个存在于古时候航海员的传统规范,是允许牺牲船员以拯救更多船员,但审案法官不认同Custom of sea,当时的评论员认为,其中一个原因,因为那时的社会开始流行“文明行为”思想,贵族们崇尚去做“将不文明行为变为文明行为”的事情(如殖民活动,其中一些被侵略的部落,被英人认为“不文明”,所以他们身为“文明人”有义务将他们“文明化”)。

那,你的意思是,吃人活命,和禽兽无分别,不文明行为,是错的?

若反觀思考點;同樣失事在荒島,只有自己一家人,夫妻儿女,又會如何?這會將心比心,或有人自愿犧牲了…

然后,牺牲自己给心爱的人食用活命,则是不同层次,文明行为,是对的?

對於你(1)~(4)的問題,叫化不會答。其他网友高手幫幫解答吧!!
不過叫化另有其它看法,以后再談 ...
洪七公 发表于 25-12-2011 06:38 PM

记得回来谈谈你的观点。

不是我的考试题目啦,业余时读到的东西,心血来潮,就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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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说是全人类。总之有一点丁关连的人也是算是在判定对于错的旋涡当中。
即使你选择中立,但你仍然是 ...
fromhell 发表于 26-12-2011 03:02 AM
最后对我个人来说,对我目前和长远也有帮助,满足的行为或东西就是‘对’的。

如果,出现了一个情况,你个人觉得对你自己有长远利益,但其他群体(两三个人,一群人,一个族,甚至全人类)却是觉得是错的,这样,你怎么办?
坚持自己?或因为群体的蛮力大过你,强过你,所以你就改变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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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utilitarianism和consequentialism应该属于一样的范围

所以主要分类是consequentialism和categorical而已 ...
尽善尽美 发表于 26-12-2011 01:41 PM

对,Utilitarianism 是  Consequentialism 的其中一种。
Categorical, 我觉得可以叫它作 deontology, 因为两个都是看行为的自身性质决定对错。
除了 Consequentialism 和 Deontology 外,判定对错的哲学理论,还有其他的,如 Virtue Ethics (儒家应属于这类),和 Pragmatic Ethics (把对错当成是进化论这样看待,现在错以后可能对或相反)。
还有其他的,比较难纳入那一个类别,可能就自己成为一个新类别,如 Moral Subjectivism (自己觉得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 Contractarianism (大家都认为对的才是对的), teleological (行为造成的后果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还要考虑行为外在的目标)。

目前网友提出的,全都可以放入其中一个类别。

第三题比较像经济学问题
尽善尽美 发表于 27-12-2011 01:48 AM

在儒学角度,就不是了,因为违反了“不劳而获”的道理,在他们的世界里,是不被鼓励的,被谴责的。

如果一个行为没有与道德冲突,我会认为对,反之就是错
尽善尽美 发表于 27-12-2011 02:00 AM

这样的话,就“道德”会是你的审判标准。那,这个标准,请问你是哪里获取?就你怎样知道一样事物是道德的?

很著名的案例,你修什么科系?
尽善尽美 发表于 27-12-2011 11:50 PM

我离开大学很久了,本身是理科出身,这些是我业余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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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coutfai
在酱desperate的现象里面,提出个抽签决定来牺牲一个;延长3个人的生命的方法。他很聪明。交由random来决定。烂后,希望那个签不是自己咯。没有错。。。
贾 发表于 26-12-2011 10:08 PM

可是,Dudley提出这个想法,造成了Stephens和Brooks的不适感(也就因此他们争论然后拖延到之后再谈),以你的“情绪论”,不是应该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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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真的觉得我提出的问题是很明确了的。
可能令人觉得有很广的讨论空间是因为我提出的问题是一个gene ...
Scoutfai 发表于 25-12-2011 02:49 AM

哎呀,各位,我忘了在第二题后放这个问题,难怪觉得奇怪怎么没有人对两位主角的行为评论,原来自己没有问:

Dudley和Stephens的杀人行为,是对或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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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1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2# Scoutfai


    那,你的意思是,吃人活命,和禽 兽无分别,不文明行为,是错的?


然后,牺牲自己给心爱的人食用活 命,则是不同层次,文明行为,是 对的?


记得回来谈谈你的观点。



叫化仔;

文明行為或人類文明,其中就人道而言,人人平等,生命珍貴。沒有任何人是有權力剥去他人性命而為了某种事故,無論對方是男女老幼,病重殘障,富貴或貧賤…


牺牲小我,完全大体,与剝他人性命或羅盤式選擇剝命,是兩回事吧?也不違反文明行為吧?


記得,你的另加案例文章很詳細。會長遍大論,重點是個人立場角度觀點評案例,是文明行為(同体大我觀),或是劣根求生存意識行為…另外一點死者是死無對証了,不能為自己申訴,所知道故事未必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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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1 03: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8-12-2011 04:08 PM 编辑
如果,出现了一个情况,你个人觉得对你自己有长远利益,但其他群体(两三个人,一群人,一个族,甚至全 ...
Scoutfai 发表于 28-12-2011 02:16 PM


对错的二元观念只能在显而易见的事项上应用和讨论,但是对极端的设身处境却是超越对错二元的范畴。

凡进入灰色的领域不存在对错的分界,只有各人应对不同后果和原则性做出责任承担和选择。

例如一位以民主精神为主原则的人,宁死也要投票决定谁是牺牲者;

一位以宗教情操为主原则的人,认为凡是对人有伤害的事就是错的,宁可饿死也不肯吞咽人肉;如果更伟大的甚至会献出自己的生命,以便延续他人的性命;

一位以生存(survival principle)为主原则的人,认为牺牲最弱者才是皇道;

一位以政治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为主原则的人,可能选择保持沉默,跟随大队决定,最后反口不认,辩说没有参与杀人,更说受到他人逼迫才肯吃肉。

当他们各自回到一个以法律为治理原则的社会,不管什么原因杀人食肉都是犯法的事,仅是动机不同,刑罚不一而已。

依我而言,根本就不存在对错的问题,也不存在公不公正问题,因为这时的抉择都是因循各人的主观原则而定的,并不存在客观的标准答案。

所以你愿意承担什么后果,就做怎样的选择,但是你的选择也说明了,你是以什么思想为主轴的人,这是你下半辈子怎么也摆脱不了的梦魇,没有任何说辞能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其实人身于世难免将会面对不同层度之有限选择的难题,或早或迟,所以灾难是对人性的终极审判。

这是无奈的事实,也值得诸位深思。大家不妨想想,自己会做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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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1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8# 谷成


    大師所言甚是!!叫化仔符合贊同…那么可以不必長遍大論了吧…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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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1 05: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谷成
大師所言甚是!!叫化仔符合贊同…那么可以不必長遍大論了吧…呵呵呵…
洪七公 发表于 28-12-2011 04:23 PM



大师是某人用来挖苦我的称谓,你随意任用,不怕被他控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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