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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双面人

什么是【与其谩骂,不如教导】?请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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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
    施害者应该放下尊严
    受害者应该提高尊严

那么,学校的责任是什么?
给予一 ...
双面人 发表于 13-5-2011 12:35 AM



   对,最大的问题是,马来西亚的教育系统里面的几乎任何惩罚都不能改变施害者的本质,都是属于外在形式,社工服务,体力劳动,停学都可能只是让学生认为【我做出一个‘罪’就要付出代价,我不犯罪是为了避免代价,而不是我不犯罪是为了善,是为了维护别人的权利,是为了一个更美好的社会,是因为同理心等。】所以你看到施害者没有任何的悔改心(本质没改变),只要能超脱付出代价,那么他们就可能继续施展他们的暴力。副教育部长,我想他根本没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只是为自己的职位担心,而匆匆忙忙的给社会一个交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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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3-5-2011 01:10 AM 编辑
马来西亚的教育系统里面的几乎任何惩罚都不能改变施害者的本质,都是属于外在形式DEADslayerDARK 发表于 13-5-2011 12:54 AM


世俗教育的本质就是偏差,如果让佛陀去学校当教师,一个月内就被校长请出来了。

所以不要怪学校,真正的教育是在学校办不到的,即使你想教,学生也会告诉你和考试无关,再讲耶苏就去向校长complaint了。

现在的家长都把孩子训练得成功,还没有出来社会,学生就知道该要老师教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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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ADslayerDARK 于 13-5-2011 01:21 AM 编辑
回复  DEADslayerDARK


你能夠建立這種 New Age 的思想 ,

應該是吃了不少苦頭才換回來的歷練 .
guilimen 发表于 13-5-2011 12:53 AM


没你吃得盐多啦,我只是半桶水罢了
我是看到你呕了
谷成 发表于 13-5-2011 12:53 AM




那时我只想到这个表情罢了


世俗教育的本质就是偏差,如果让佛陀去学校当教师,一个月内就被校长请出来了。

所以不要怪学校,真 ...
谷成 发表于 13-5-2011 01:06 AM



最悲惨的是我只能分析事情,却不能提供解决方案,只是在论坛当一个分析机器人的同理心是如何培养出来的,那些明白事理的人是如何明白事理的我们是真正的服从法律还是害怕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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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3-5-2011 01:29 AM 编辑
最悲惨的是我只能分析事情,却不能提供解决方案,只是在论坛当一个分析机器
DEADslayerDARK 发表于 13-5-2011 01:15 AM


没能为别人做什么时,不如想想自己如何生活更好。

因为责任感,也是一种社会教育出来的价值观,很容易驱使一些人去做他本来不情愿的事。

所以,我们可以为社会做些事情,却不应是责任使然,而是想做就做,管他什么有没功德的。

但是不想做的时候,别人搬出来四书五经也别去理他,躺在海边晒晒阳光多好,这样的人生比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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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1: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uilimen 于 13-5-2011 01:42 AM 编辑

到底是Quote(服从法律 ,还是害怕付出代价)Quote

Example of :-(社會意識)
去逛街時 ,95%的台灣人都養成把垃圾放進自己的背包裡或褲袋裡 ,

要等找到公共垃圾桶時才來丟掉.

我問過他們 ,是如何培養這種習慣的 .

答案是----從上一輩的"罰款" , 養成下一輩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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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4# 谷成


   
    自己如何生活。。。老实说,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生活,因为我认为人类是没有意义的,人可以有意义,但是人类没有。意义这个词,这个概念,仅仅存在于一个有意识的客体中(人),任何东西唯有牵扯到人的意识才可能有意义。意义这个东西唯有在人的意识之中存在。世界,宇宙是无意识的。世界,宇宙并没有意义,价值,目的,因果,善恶这些概念。意义这个概念仅仅存在于人的意识里面,在有意识的客体里面。


当我们要创造一个东西的意义时,最高对象必须是有意识的客体(人)才能创造出意义这个概念。如我说电脑的意义,电脑的意义是方便人们的日常工作,这是对于人的意义,然后我问,电池对于电脑的意义?我说电池对于电脑的意义是为了让电脑能够工作。但是电池对于电脑真的是有意义吗?电脑是无意识的客体,电池对于电脑并没有任何意义,即使电脑能够工作,但是能够工作的电脑对于电脑自己本身并没有任何的目的性(意义),电脑工作是为了人类(有意识的客体),电脑能够工作这一条意义的最高意义还是会回到人自己本身。


也就是说,当我说人类的意义时,我不可能找到任何的意义,因为通常我这样说,我的意思是人类对于宇宙的意义,但是宇宙是一个没意识的客体,没意识的客体并不会拥有概念。除非最高对象是有意识的客体才能产生意义,那么什么东西是超越人类又是有意识的呢?结果人类就创造了神,神在人类的想象中是超越人类的客体,以及在人类的想象中是有意识的,既然神是有意识的,那么他就能创造意义,神是为了创造人类的意义而存在的,可惜科学杀死了上帝,人类自己戳破了自己编造出来的意义。


人类(整体)并没有意义,但是人(个体)却可以有意义,因为人(个体)依然有一个超越人的个体的东西可以依靠,那就是人类(自身以外的人),人类是超越个人的存在,同时是有意识的(意识的总和),所以人类可以赋予一个人意义,比方说推动历史的巨轮(为了别个有意识的客体)。推动历史的巨轮的意义是可以理解为为了人类,所以说一切东西的最高意义的最高对象只能是人类,超越了人类由于没有任何有意识的客体,所以人类没有任何的意义。



人追逐的意义,我们追逐的真理,只能对于人自身而已,我不像基督那样的相信上帝,相信上帝是人类的最高意义赋予者,相信上帝是真理。我们只能把自己当作上帝,然后赋予周遭一切事物意义,把自己或别人当作最高对象。世界是没有意识的,世界并没有善于恶,价值,因与果。我们只能自己赋予自己意义,即使像尼采那样认为人类自己主观的意义是为了活下去的谎言,那么至少我可以很自豪地说,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能够超越人类的有意识客体能够证明我的意义不是意义,即使世间真的有上帝,宇宙真的有意识,人类这种骄傲的生物也会由于自由意志而拒绝当上帝与宇宙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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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ADslayerDARK 于 13-5-2011 02:01 PM 编辑
到底是Quote(服从法律 ,还是害怕付出代价)Quote

Example of :-(社會意識)
去逛街時 ,95%的台灣人都養成 ...
guilimen 发表于 13-5-2011 01:34 AM



   嗯嗯,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个词了,但是我觉得社会意识如潮流,人们几乎都是无意识的遵从他的,而鲜少人是因为自由意志而追求社会意识的行为(以自身的本质衡量这个行为是最好的行为,然后身体力行),而是出于模仿大众,有时我们觉得无意识的盲目追求明星,衣服潮流的年轻人很可笑,但是那些无意识的遵从结婚,职业,物质,恋爱,权威这些等等的社会意识的人不也跟这些可笑的年轻人差不多吗?我的意思是,世界能够意识到‘理所当然’的事物的人是少数的,就跟对哲学有兴趣的人一样少,人们普遍不会意识到如生命的意义,为什么我要结婚,为什么我要赚钱,为什么我要遵从法律,为什么我要丢垃圾,为什么我应该善这些等等的理所当然的问题,甚至有些年轻人‘认为’父母给予他们物质与生活品质是理所当然的,而埋怨为什么我家没有钱,为什么我不可以买ipad等等。甚至认为这是父母理所当然应该给他们的,结果就是产出了不懂得孝顺的孩子。

我正在怀疑这是否是本世纪的一大灾难?因为在这个资本主义的年代,在这个注重物质的年代,这些受到‘理所当然’的教育的孩子,已经无意识的受到我们所谓的社会潮流的影响,一味追求物质上的成功,今年我要买honda,明年我要买F1。很多18岁的孩子的梦想都是我几岁要退休,我每个月要赚多少钱等。我是指现代人比起古代人,现代人极端的偏向物质,而不是精神,很多人的人生理所当然就是‘生,教育,做工,结婚,生子,退休,死亡’,有多少人真正的确立了自己存在的意义,还是无意识的跟随社会潮流直到死亡而已。

这产生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说最基本的就是物质才是一切。很多人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我要做出‘善的行为’。当人们的生活只是为了自己而不是社会时,那么二元分裂的思想就开始了,我在外面倡导对人要热情相助,但是自身却又见死不救。但是这却的的确确的凸显了人是为了自身而活着的现代人的观念,现代人太聪明,却不够聪明,能够洞悉报应并不存在,却不能够洞悉我们所谓的善其实是为了保存社会的利益。还是说现代人是充满矛盾的,想要满足自身,亦不想迫害社会。

但是我这套观点过时了,现代已经不再倡导个人的善了,人们必须恶才能生存,必须功利才能生存。即使人们多恶,只要他的恶对于整体社会是好的,就是善了。社会已经变得功利了,如果杀一个无辜的人能够拯救全世界,那么这个人是必死无疑的。虽然我们不断的提倡生命平等,但是在我眼中,现在我们所处于的社会类型,就是迫害底层世界,然后满足高层世界。世界是不公的,聪明的人必定将会统治那些不聪明的人,功利的人统治那些无所追求的小民,富豪统治穷人,物质代表一切,我可以用物质统治你,你却不能用精神统治我。或许要人们重新意识到精神的重要性还必须加强人权,防止物质迫害,否则精神没有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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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7# DEADslayerDARK


通通都是角度和心態的問題.

知太多 ,行太少 ,或行太多 ,知太少,都會走上極端的路.

無所謂的去接受別人的思想行為 ,只要自己保持定位 ,就會活得很快樂.

甘脆作弄你一下 ,小心你會變成奧薩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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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3-5-2011 02:43 PM 编辑

回复 86# DEADslayerDARK


自己如何生活。。。老实说,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生活,因为我认为人类是没有意义的,人可以有意义,但是人类没有。意义这个词,这个概念,仅仅存在于一个有意识的客体中(人),任何东西唯有牵扯到人的意识才可能有意义。意义这个东西唯有在人的意识之中存在。世界,宇宙是无意识的。世界,宇宙并没有意义,价值,目的,因果,善恶这些概念。意义这个概念仅仅存在于人的意识里面,在有意识的客体里面。



去投入生活就好了,没必要问太多的应该不应该。“应该”这词也是变相的人为价值观。

“意义”是由意识构筑出来的虚伪概念,所谓的意义总是对“我”而言,总是“功利”取向,自我最喜欢玩弄意义这种虚无缥缈的概念,从此套住文人智士,从而堕入二元极限的挣扎之中无法超脱。谈意义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


当我们要创造一个东西的意义时,最高对象必须是有意识的客体(人)才能创造出意义这个概念。如我说电脑的意义,电脑的意义是方便人们的日常工作,这是对于人的意义,然后我问,电池对于电脑的意义?我说电池对于电脑的意义是为了让电脑能够工作。但是电池对于电脑真的是有意义吗?电脑是无意识的客体,电池对于电脑并没有任何意义,即使电脑能够工作,但是能够工作的电脑对于电脑自己本身并没有任何的目的性(意义),电脑工作是为了人类(有意识的客体),电脑能够工作这一条意义的最高意义还是会回到人自己本身。


也就是说,当我说人类的意义时,我不可能找到任何的意义,因为通常我这样说,我的意思是人类对于宇宙的意义,但是宇宙是一个没意识的客体,没意识的客体并不会拥有概念。除非最高对象是有意识的客体才能产生意义,那么什么东西是超越人类又是有意识的呢?结果人类就创造了神,神在人类的想象中是超越人类的客体,以及在人类的想象中是有意识的,既然神是有意识的,那么他就能创造意义,神是为了创造人类的意义而存在的,可惜科学杀死了上帝,人类自己戳破了自己编造出来的意义。

无法定义的事情,无法从智性层面去理解,只能经验而无从谈论。所以不谈也罢。


人类(整体)并没有意义,但是人(个体)却可以有意义,因为人(个体)依然有一个超越人的个体的东西可以依靠,那就是人类(自身以外的人),人类是超越个人的存在,同时是有意识的(意识的总和),所以人类可以赋予一个人意义,比方说推动历史的巨轮(为了别个有意识的客体)。推动历史的巨轮的意义是可以理解为为了人类,所以说一切东西的最高意义的最高对象只能是人类,超越了人类由于没有任何有意识的客体,所以人类没有任何的意义。



  “个体”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个体就象在地球的陆地上划分国界,说这个是你的,那个是我的。实际上,从高空看下来,国界是不存在的,只是人为出来的线条。“个体”何尝不是意识分裂的副产物?


人追逐的意义,我们追逐的真理,只能对于人自身而已,我不像基督那样的相信上帝,相信上帝是人类的最高意义赋予者,相信上帝是真理。我们只能把自己当作上帝,然后赋予周遭一切事物意义,把自己或别人当作最高对象。世界是没有意识的,世界并没有善于恶,价值,因与果。我们只能自己赋予自己意义,即使像尼采那样认为人类自己主观的意义是为了活下去的谎言,那么至少我可以很自豪地说,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能够超越人类的有意识客体能够证明我的意义不是意义,即使世间真的有上帝,宇宙真的有意识,人类这种骄傲的生物也会由于自由意志而拒绝当上帝与宇宙的奴隶。




  “真理”既然是“理”,那依然是智性层面的东西;认为找到真理的人,实际上并没放下自我去投入真正的生活,没有去融入这个真正的世界。想要接触实相,实际上只需要一些途径,却不需要真理。真理只人类是用来满足欲望,用来产生“不懂以为知”的幻想以及建立伪自信的一种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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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EADslayerDARK

甘脆作弄你一下 ,小心你會變成奧薩馬2號.
guilimen 发表于 13-5-2011 02:05 PM


哲学家都是很危险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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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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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1# guilimen

幽默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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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5: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EADslayerDARK


通通都是角度和心態的問題.

知太多 ,行太少 ,或行太多 ,知太少,都會走上極端 ...
guilimen 发表于 13-5-2011 02:05 PM



我想我还是趋向善的

回复  DEADslayerDARK


自己如何生活。。。老实说,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生活,因为我认为人类是 ...
谷成 发表于 13-5-2011 02:28 PM


目前在这里吹水就是我的乐趣
其实也是,并不用执着于意义,只要趋向善和死而无憾就好了
你想要的任何事其实恰恰就是你的意义,不管是源于快乐还是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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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ADslayerDARK 于 13-5-2011 06:10 PM 编辑

回复 86# DEADslayerDARK


   

虽然我说个人可以主观的确立自己的意义,但是我并不是说人是自由的,我的另外一个观点是,人是没有自由意志的。每个人所作的决定都是必然的,都是可预测的,都是注定的。而不是随机的。所谓随机不过是人类意识自己创造出来的其中一个概念,对于人类来说,随机是由于人类无法掌握全部的因,甚至是这些因的发展方向超越了人类的逻辑,而变得无法预测。从世界的角度看,一切人类的活动,思考,行为,甚至是地球上的每一个运动都是属于‘宇宙的运动’,是必然的。人是有命运的。


人没有所谓的自由意志是因为一个个体所作的一切都是在他当前本质的思考下,及外界的影响,所能做出的最好的决定。每个人的本质其实都是宇宙必然运动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即使时间能够倒流回A出生的时间,并不会改变A的命运,如果A是罪犯,那么他永远未来会变罪犯。如果我在2001310日决定要买彩票,即使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事件发生无数次,我的决定依然是买彩票。因为这是我出于我的本质所能做出的最好的结果,所有的因并不会改变,这是宇宙的必然性运动造成的。


自由意志对我而言就是一个人能够超脱外在束缚的情况下,以自己的本质来做出决定,做出他能做出的最好的结果。达到人的自由意志在我眼中是人能够意识到以前无法意识到的外在形式的束缚,一个人之所以拥有自由意志,取决于这个人在以自己的本质思考做决定的时候受到多少外在形式的影响,而一个人有多么的自由,取决于他受到束缚的量。量越大,自由意志越小。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如果我犯罪,那是宇宙运动的结果,我应该把责任追究于宇宙运动,而不是我。我本身并没有罪。但是恰恰可悲的是,罪的赋予是为了改变罪人的本质,以便在人下次做决定的时候能够做出理性的决定,符合社会利益的决定。当人生活在社会,他终须必须为背负社会的‘罪与罚’,这时人必须以社会的角度看待罪,而不是世界的角度或者个人的角度。


虽然说以世界的角度来看并没有是非对错,那是当你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当泰山的时候。这情况是例外。人唯有在群体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人唯有在群体中(另外多个有意识的客体)才能赋予其意义。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生活在群体社会时,是非对错就产生了,功利的来说,是非对错的准则其实是跟社会利益息息相关的。如果一个人活在社会,超我其实是人的本质,而不是外在形式,然而超我里面存在多少外在束缚是值得思考及剔除的。超我其实是社会利益的准则。


所以人所能定下的自己的意义不是自由的,是有趋向性的,并不是说我们应该超脱社会制度(当一个人活在社会时),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为自己定下的意义是为了杀光全人类。人所能定下的意义必须趋向一个目标,就是对人类(社会)为善的意义。值得一提的是,我认为宗教的存在就是为了教导存在于社会的人们的以趋向善为主要目标。但是此善是对于社会整体的善,为了生存的而被人们断定为恶的行为,还是生存必需品。


总的来说,人并不需要做圣人,他们仅仅只需尽量维持自己的人生对于人类是善的就可以了,因为只要一个人活在社会中,不管他的意义为何(趋向于善),那么就会间接的推动人类的社会,甚至不是推动,只要趋向善就可以了。人类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人是可以有意义的,只是你想不想要而已。人类社会就是一个永恒的轮回,每个人诞生》成长》趋向善》找到自己的意义》尽量追求》死亡,这个过程不断的永恒循环,直到宇宙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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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4# DEADslayerDARK


你怀着趋善的价值观,那仍然是值得鼓励的事情。

但即使你写的这个认识水平,我看明白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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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ADslayerDARK 于 13-5-2011 06:56 PM 编辑
回复  DEADslayerDARK


你怀着趋善的价值观,那仍然是值得鼓励的事情。

但即使你写的这个认识水平, ...
谷成 发表于 13-5-2011 05:55 PM



我写的东西都是基于常识的勒
其实并不是我怀着善,而是我认为善是社会的必须品
这个善并不是道德的那种善,而是不要迫害社会的善
勾心奸诈,那些还是现代社会生存必需品

其实后面那篇根本不用明白什么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
无疑就是:请大家(人类)保持游乐场(世界/社会)的清洁(善)以供后人(后代)享用。
你可以跟人家争夺玩游乐设施(使用恶来生存),但是请不要破坏游乐设施(迫害社会的恶)
破坏游乐场的人将会受到罚款(罪与罚),
如果你自愿建造更完美的游乐设施(完善),来提供一个更好的游乐场(社会),是欢迎的(迎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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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2011 09: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双面人 于 13-5-2011 10:35 PM 编辑
回复  DEADslayerDARK

1.人没有所谓的自由意志是因为一个个体所作的一切都是在他当前本质的思考下,及外界的影响,所能做出的最好的决定。每个人的本质其实都是宇宙必然运动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即使时间能够倒流回A出生的时间,并不会改变A的命运,如果A是罪犯,那么他永远未来会变罪犯。如果我在2001310日决定要买彩票,即使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事件发生无数次,我的决定依然是买彩票。因为这是我出于我的本质所能做出的最好的结果,所有的因并不会改变,这是宇宙的必然性运动造成的。


2.自由意志对我而言就是一个人能够超脱外在束缚的情况下,以自己的本质来做出决定,做出他能做出的最好的结果。达到人的自由意志在我眼中是人能够意识到以前无法意识到的外在形式的束缚,一个人之所以拥有自由意志,取决于这个人在以自己的本质思考做决定的时候受到多少外在形式的影响,而一个人有多么的自由,取决于他受到束缚的量。量越大,自由意志越小。


3.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如果我犯罪,那是宇宙运动的结果,我应该把责任追究于宇宙运动,而不是我。我本身并没有罪。但是恰恰可悲的是,罪的赋予是为了改变罪人的本质,以便在人下次做决定的时候能够做出理性的决定,符合社会利益的决定。当人生活在社会,他终须必须为背负社会的‘罪与罚’,这时人必须以社会的角度看待罪,而不是世界的角度或者个人的角度。


虽然说以世界的角度来看并没有是非对错,那是当你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当泰山的时候。这情况是例外。人唯有在群体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人唯有在群体中(另外多个有意识的客体)才能赋予其意义。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生活在群体社会时,是非对错就产生了,功利的来说,是非对错的准则其实是跟社会利益息息相关的。如果一个人活在社会,超我其实是人的本质,而不是外在形式,然而超我里面存在多少外在束缚是值得思考及剔除的。超我其实是社会利益的准则
DEADslayerDARK 发表于 13-5-2011 05:31 PM



    就以四女生的行为,大致上符合了『1』的情况。【在她们当前本质的思考下,及外界的影响,所能做出的最好的决定】,就是欺凌弱势个体,以达到其自由意志的个人意愿。诚然的,在意义方面,人个体的意义上存在的,而人类是不存在任何意义。在不存在的意义里,当然“感受”是不存在于意识之中。结果,欺凌的行为是其他的个体人类加注于我的自由意志上的行为,而忽略了那是这是宇宙的必然性运动造成的结果
所以后来事情的发展,都符合了倾向
每个人的本质其实都是宇宙必然运动的结果,因为【那是这是宇宙的必然性运动造成的】,在【所有的因并不会改变】的情况下,欺凌的动作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对被欺凌者造成什么改变,被欺凌是宇宙必然运动的结果,那不是我的错,被我欺凌的对象显然不会因为我“不”欺凌她而她就【所有的因就因此而改变】。
所以,一切的社会舆论,对我来说,是预料中的事情~
    我,需要付出代价吗?诚然的,【
每个人所作的决定都是必然的,都是可预测的,都是注定的。而不是随机的。所谓随机不过是人类意识自己创造出来的其中一个概念,对于人类来说,随机是由于人类无法掌握全部的因,甚至是这些因的发展方向超越了人类的逻辑,而变得无法预测。从世界的角度看,一切人类的活动,思考,行为,甚至是地球上的每一个运动都是属于‘宇宙的运动’,是必然的。人是有命运的】。我不过是其中的一粒棋子,她命中注定是被欺负者,而我这粒棋子也是跟随“命运”行事,成为你们眼中的霸凌角色。

这何尝对我有些许公平?既然命运不是由我来决定,讨伐我不就是你们运用你们的“自由意志”行事吗?


所以,我们的副教育部长就精明过人,看透这一切,还我清白之身!


其2.
『由于我受到束缚的量,量越大,自由意志越小』的情况下,我发觉“束缚”是累赘的事情,是人生大展宏图的负累,所以,我不断锻炼自己,超越束缚的力量。与其跟随“命运”,不如自己创造自己的自由意志,那我个体才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有意识的“人”!
然而,被你们创造出来【外在形式】的道德约束,已经逐渐侵蚀了我随年龄增长而发展出最适合我的‘自由意志’的祸首。
    你们,看到了我的痛苦吗?

3.我只是13岁的小女生,根本不会有你们大人所谓的“人生经验”,更没有“阅人无数”的经验,在【
是非对错的准则其实是跟社会利益息息相关的】,与【超我其实是社会利益的准则】下,我哪里知道你们你们所谓的相关利益所在?
你们可以用利益准则加注于我的‘自由意志’里头,但,这岂不是把无意识的人类意识,套在有意识的个体我的身上吗?

好笑好笑~~所谓的君子,社会闻人,通通都是骗子!!

曲终人散,话剧演绎完毕,
DEADslayerDARK居士请笑纳~~
如果有任何剧情的发展曲解了阁下的原意,请指教。
鄙人不耻下问,DEADslayerDARK居士别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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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2011 10: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还是趋向善的



目前在这里吹水就是我的乐趣
其实也是,并不用执着于意义,只要趋向善和死而无憾就好了
你想要的任何事其实恰恰就是你的意义,不管是源于快乐还是优越感
DEADslayerDARK 发表于 13-5-2011 05:30 PM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阁下吹水的能力已经能够达到无人能敌的境界~

就算句子版主到来,也只有“送死”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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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2011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声明一下:

由始至终,我都是在其前辈的立场发出逻辑的拷问。
前人怎么思考,怎么做人原则,后人也在其栽培中成长~

我可以说是阅人无数的家伙。
挑战传统权威,我可以做车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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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1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来唱忐忑神曲,哎呀哟,哎哟哟诶,哎呀哟,哎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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