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搜索
楼主: 揸波龙爪手

是不是外州的理大生?请不要来下衰槟城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9-8-2009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00 PM 发表
回复 952# 阿貝 的帖子
回复 953# 谢小立 的帖子
照片是偶从这里偷来的。
http://junkiewonderland.com/article/1027/
只是想跟natio兄求证。




hui_wooi ,你忘了还有一张照片没有放上来,我帮你。
右上角有“Cukai Tahunan: RM 14,020.00”的地税,不懂豆蔻村的村民有没有缴付这笔费用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9-8-2009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谢小立 于 19-8-2009 05:05 PM 发表


你放整张出来啦...放一半..不放一半..

他都没有胆放出来,很怀疑他的毕业论文是怎么弄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60# Udon 的帖子

你终于让偶看到年长者的风范了。
偶自认还蛮用心和各位交流,但一些人却要硬把国阵代表、脑残等字眼往偶头上套。
偶从讨论开始到现在是否也用上这些字眼了?
在想各位怎么就不能平心讨论呢?

这是10几年前,发林发展商给偶外婆的赔偿。
偶外婆也是大户人家,如果当时他们的赔偿只是一对一,偶想他们不懂要怎么挤进那屋子。
其实还有屋子没建好时,每个月的房租津贴,好像有RM500。
地也不是偶外婆家的,是另一个屋主的,没记错的活,是发林跟那屋主买起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可能以为混CARI的都是安递安哥,读书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64# 谢小立 的帖子

你那里看到free hold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手来啦 于 19-8-2009 05:09 PM 发表




hui_wooi ,你忘了还有一张照片没有放上来,我帮你。
右上角有“Cukai Tahunan: RM 14,020.00”的地税,不懂豆蔻村的村民有没有缴付这笔费用呢?
  ...


Cukai Tahunan = 十四千。。。。。。。 他们住了一百年。。。。。。。。 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9-8-2009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10 PM 发表
你终于让偶看到年长者的风范了。
偶自认还蛮用心和各位交流,但一些人却要硬把国阵代表、脑残等字眼往偶头上套。
偶从讨论开始到现在是否也用上这些字眼了?
在想各位怎么就不能平心讨论呢? ...

老实说吧,令人惊讶的是还有人觉得村民是对的。
除了国阵人,还真的没人赞同贪婪的村民。所以不能怪网友愤怒。

碰到”有人情味“的地主,会赔你多点;碰到没人情味的,睬你都傻。

在豆寇村上,赔偿已经是大马记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56# entauong 的帖子
布朗家族于1953年返回英国,将豆蔻村的土地交托给一个房屋信托会。布朗家族还曾答应村民,这块土地将来是属于村民的。不过,当这个房屋信托会于1976年被解散时,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就成谜。(房屋信托会怎么解散也是个谜,因为必须要有庭令,才能够解散有关信托会。)

http://utopia.e-channel.info/read.php?109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9-8-2009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媚pg 于 19-8-2009 05:14 PM 发表


Cukai Tahunan = 十四千。。。。。。。 他们住了一百年。。。。。。。。 哇!!!!

如果没有”幕后人“,村民老早飞掉了。

被追讨RMXXXXXXXX还不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10 PM 发表
你终于让偶看到年长者的风范了。
偶自认还蛮用心和各位交流,但一些人却要硬把国阵代表、脑残等字眼往偶头上套。
偶从讨论开始到现在是否也用上这些字眼了?
在想各位怎么就不能平心讨论呢? ...


hui_wooi, 就是说你。
脑残等字眼是不会乱乱套上你的头的。。。 一定是有原因的。
原因是什么呢?相信他们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不过你接收不到,只是被“脑残”这两个字眼,蒙蔽了你其他视线而看不见,或者脑袋接收不到他们的讯息的话,就是“脑残”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1# entauong 的帖子

偶以偶的逻辑想,这毕竟是国阵州政府搞出来的问题,偶不觉得国阵会认为是对的。
除了想捞政治筹码的某国阵成员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手来啦 于 19-8-2009 05:09 PM 发表




hui_wooi ,你忘了还有一张照片没有放上来,我帮你。
右上角有“Cukai Tahunan: RM 14,020.00”的地税,不懂豆蔻村的村民有没有缴付这笔费用呢?
  ...

你认为那帮子人会懂得这些东西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4# 新手来啦 的帖子

这只让偶看到了个人修为的深与浅。
不好意思,言重了,得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20 PM 发表
回复 956# entauong 的帖子

http://utopia.e-channel.info/read.php?1091
]

2004年,槟城州国阵政府将豆蔻村土地批给槟城州政府公务员合作社,以及Nusmetro Venture私人有限公司。当时所通过的土地转让价钱是642万令吉,而有关土地的市价超过3000万令吉。随后,槟城州政府还给予发展商50%折扣,土地售价只有321万令吉,也就是市价的10%。在整个土地转让的过程中,槟城州政府不曾咨询过村民。

这起事件很清楚地反映着曾经执政的槟城州国阵政府,是如何地滥用权力去让一小撮的朋党谋取暴利,而人民的基本权益却被随意掠夺。

豆蔻村的土地案件被带到法庭,高等法院判居民胜诉,但是高等法院的判决却于2009年5月11日被上诉法院推翻。居民上诉至联邦法院,联邦法院于2009年6月24日驳回居民的上诉。

法律就是法律,判了就是判了。
而且地也没说属于村民。

如何去跟人掰??
社会是现实及跟着法律走的,什么都讲黑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人新村....60年的 lease都住了..
他们99年...不要住..
:@:@

pui



berapit 新村的...

kampung buah pala 的他们不贪婪..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20 PM 发表
回复 956# entauong 的帖子

http://utopia.e-channel.info/read.php?1091


hui_wooi, 奉劝你不是放很多,很多的资讯上来就代表你是对的。
你的所谓资讯是不是有事实证明?
你的所谓资讯有没有存在着茅盾?
你有没有思考过这些能代表些什么?

还有,你到底要不要回答我楼上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9-8-2009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9# 谢小立 的帖子

你住那里?那你满意这60年吗?
还有那个free hold哪里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7# hui_wooi 的帖子

不怕得罪的说一句,你这回复只让我看到一只永远不会接受现实的鸵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28 PM 发表
你住那里?那你满意这60年吗?
还有那个free hold哪里看?


你刚才..放一半..我要说khoo kongsi的地..都能

新村的...60年..没错..
60 年后.. pay premium 延长多60年..
看..那张..地契的 cukai tahunan..

政府..没一次过..跟他们收 premium..
反而..以提高...地税...分期..
所以..那些 buah pala 的..怕什么?

况且..每5年...一次选举..
政府都会派糖果啊...
怕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8-2009 05: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i_wooi 于 19-8-2009 05:23 PM 发表
偶以偶的逻辑想,这毕竟是国阵州政府搞出来的问题,偶不觉得国阵会认为是对的。
除了想捞政治筹码的某国阵成员党。

这样看好像是州政府搞出来的问题,没错,而且是前朝。
你觉得村民很可怜,被出卖了。也没问题。如果你放感情进去看。

可是可有想过,社会与法律是并存的。什么都必须看”法律“的脸色。
这地被卖了(且不论谁卖,有没舞弊),是州政府的地及权利,并不是抢”居民“的地。(因为这地不是UNDER村民的名)。
好了,法庭也判他们为非法占地者。发展商甭赔。

现在新州政府帮忙,拿到赔偿。试问还想怎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6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5-5-2026 08:14 AM , Processed in 0.249885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