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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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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枕頭
「布魯!你看看你,又把我的枕頭扯破了啦!」亞頤用著
責備的語氣大聲怒吼著。
「而且上面還有我最最喜歡的趴趴熊耶!」說著說著,亞
頤感覺好像要哭出來了..
「喵~~」布魯頭低低的,似乎低頭在反省。布魯是亞頤剛
搬家時在路上撿到的,ㄧ身金黃色的模樣,令亞頤第一眼
看到她就非常喜愛;至於布魯這個名字則是因為他總是有
種憂鬱神情,因此從Blue翻譯而來的。
亞頤被布魯的舉動逗的哈哈笑「算了,這次就再原諒你ㄧ次
好了,下課再去買好了,只是...ㄧ顆枕頭那麼貴..唉~~」
「那麼我就先去上課了,要乖唷!bye」
亞頤去上課了,布魯也準備開始他一天的生活..
* * * * * * * * * * * * * * * * * * * *
「 終於下課了,亞頤..我們去吃飯好不好?」亞頤的同學
筱曇邀著亞頤。
「好.....等等等,我們家布魯又把我的枕頭扯破了,所以我
又得去買ㄧ顆了。」
「真可惜..那下次在約吧!」
「嗯!那..明天見!」
「Bye!」
「啊!對了!我聽人家說OO路那邊有ㄧ家百元商店,應有
盡有,不應該有的也通通有,而且最多只要100元呢!」
「呵呵~~那我等下再去看看!」
「明天見!」
* * * * * * * * * * * * * * * * * * * *
「OO路?是這裡嗎?」亞頤有點疑惑,因為這家店看起來
小小間的,感覺不像筱曇所形容的那樣應有盡有。
「算了吧!我在想什麼?這種小店哪有可能賣枕頭?而且才
100元?」亞頤原本想轉身離開,但那家店似乎有種吸引力ㄧ
值吸引著亞頤。
「歡迎光臨!」亞頤一踏進店裡就看到一位身高不滿150公分
卻西裝筆挺的小子,名字是...Ominous??這年頭的名子果真越
取越怪了,呵呵!
「小姐!需要什麼?」Ominous熱心的招呼著。「不錯,這家
店小歸小,但果真五花八門,令人眼花撩亂呀!恩~~服務態度
也不錯!」亞頤心想
「請問....有沒有枕頭?」此話一出,亞頤似乎知道自己說錯了
話,這種小店應該不會有枕頭吧!
「當然,最右邊走道進去後,一直走到最裡面就看到了。」
「咦?」亞頤還是移惑的走進去看。
「真的有耶!而且也是趴趴熊,可是....」亞頤還是很擔心
會馬上就被扯破了。
「小姐,你就不用擔心了,我們所用的材質可是堅固無比,
絕對不會被扯破的,睡起來又奇軟無比,可說是物美價廉呀!」
「好吧!那就買下來嚕!」亞頤不疑有他,馬上花了80元將枕頭
買下來。
「謝謝惠顧。可是要記得不要拿來做其他用途唷!」
「好的,枕頭本來就是拿來睡的嘛!」亞頤話雖這麼說,但
Ominous卻有種莫名的擔憂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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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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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店員果真沒騙我,ㄧ覺到天明。」亞頤高興的說著。
「啊!」她像是突然想到一件事。「對吼!今天要考試,都
沒讀啦!算了,現在讀也來不及,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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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考試卷發下來,亞頤竟然是滿分。為了慶祝他從小到大
的第一次,亞頤特別請了筱曇來家裡慶祝。
筱曇馬上答應了,他們ㄧ起在家裡瘋過之後,竟打起了枕頭大
戰。只見筱曇的嘴角竟露出了ㄧ個詭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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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裡,亞頤枕頭上的趴趴熊竟活了起來,開始啃食了亞頤的
頭髮、眼珠,甚至是五臟,趴趴熊甚至在把玩著亞頤的腸子!
而在房間角落哩,筱曇竟冷眼看待這ㄧ切。
「Moros,等你好久了,剩下的交給你了!」
「嗯~~還是正值二八年華的少女皮較好用,只是呀!在睡夢中
奪掉她的靈魂實在有點給他無趣說。」Moros開始拿起了殘餘人
皮做成了枕頭。
「真是的,又ㄧ個笨蛋上當了!哈哈哈哈」筱曇笑著,淒涼的
笑聲劃破了這寂靜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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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缺枕頭嗎?歡迎來到百元商店,只是..嘿嘿!不要拿來做
其他用途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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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去OO路的百元商店看看?應有盡有唷!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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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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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 - 菜刀
『…什麼爛刀,連個蔥都切不下去。』小京一邊碎碎唸,一邊用他手上的菜刀奮力的切著手中的蔥。
『連切個蔥都那麼困難,老子乾脆出門自己買一個便當回家吃還比較快!』小京生氣的吼著,隨即拿著鑰匙出門買便當。
『果然還是出來買個便當比較實在,真不知道我剛剛為什麼要自己拿著那把爛刀切蔥。』
小京提著便當,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個大大的招牌,"百元商店"。
『靠…百元商店,這啥東西阿,為什麼我剛剛路過這裡沒看過。』
小京帶著一點好奇的心態走了進去,逛了一會兒,看遍了琳瑯滿目的物品,在一個櫃子上看到了一把菜刀,價錢是40元。
『怎麼那麼便宜的菜刀阿!不買真對不起自己!不過,這材質怎麼怪怪啊?』
這個時候,一個身高不滿150的成年人..還是該說是小孩?上前詢問小京。
『您好,我叫Ominous,有什麼地方我可以為您服務的嗎?』
『Ominous.....真是怪的名字啊。』小京的心裡這樣想,一邊回答Ominous的問題。
『呃,我想買這把菜刀…』
『好的,總共40元。年輕人,千萬不要使用過度喔。』
『你是有多大阿,老子還輪不到你來教訓哩!』小京心中邊想,邊拿錢給Ominous。
『謝謝惠顧…有機會再來喔!』Ominous跟小京這麼說。
回到家後,小京把便當吃完後,看了看時鐘。
『什麼時候10點了,時間過的真夠快的。』
小京唸著,一邊洗澡準備上床睡覺。
隔天早上,吃完了早餐,要出門前猛然想到今天要去家政教室作料理,他負責帶的是刀子。
於是,小京拿著他昨天切蔥的菜刀,便出門了。
『帶錯刀子了,原本想試試看昨天買的刀好不好用說。』
小京在家政教室裡一邊切著空心菜,一邊碎碎唸。
回到家後,小京又自己一人準備晚餐了。
小京又拿著昨天切蔥的刀子,在切肉時,切到一半才又想起昨天買了一把菜刀。
『老子真是夠糊塗的,一直忘記昨天買了一把刀子』
於是小京便拿出昨天在百元商店買的刀子,開始切肉。
『這什麼刀子阿,為什麼輕輕就能把肉切兩半阿,真夠好用的。』
等到菜上桌後,小京拿起筷子品嘗剛剛作的菜。
『這啥肉阿,為啥有一些是腐壞的,有一些是新鮮的阿!』小京大罵,便把剛才弄的紅燒肉裝到碗裡準備丟到餿水筒裡。
隔天晚上,小京依然用前兩天在百元商店的菜刀在作菜
作的也還是昨天晚上他弄的紅燒肉。
『真是爆好吃的,跟昨天晚上那壞掉的紅燒肉完全不一樣。』
小京在收拾廚餘時,赫然發現,他剛剛切的豬肉盒上面,有效日期寫的是上星期的今天。
『上星期的豬肉,老子怎麼沒發現啊!』可是,他回想了剛剛豬肉的味道,一點也沒有腐敗的味道啊!.
『昨天切的肉,有一些是腐敗的,有一些卻是新鮮的,難道是刀的問題…?』
於是隔天小京特地去傳統市場,跟賣肉的老闆指定要已經腐敗沒人要的豬肉
『如果這把刀真的有那種神奇的力量,那這些肉…』
當小京把肉切下去後,聞了一聞味道,『怎麼剛買回來的噁心味道差那麼多啊!如果照這樣說,這把刀不是跟某卡通的刀子一樣了嗎?』欣喜若狂的小京,接下來的日子裡,因為貪小便宜,所以都跟賣各式各樣食材的老闆特別指定要已經過期的,不能吃的。
『這樣一個月下來省下不少錢阿。』小京興奮的想著,決定往後的日子都靠這把刀了。
『對了…既然這把刀切什麼都可以把他從腐敗弄成新鮮的…那我乾脆…嘿嘿,老子活到現在都還沒嚐過"人肉"是什麼味道呢!!』小京的心裡這樣想著
於是,他觀察每一戶人家,只要是有辦喪事的,他就會跟蹤靈車,如果是土葬的話,他就會把死者挖出來,把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吃。
不過,他接下來的日子可不好過。
『為啥這把刀切出來的東西,越來越難吃阿!』小京這樣想,但是還是照常用那把菜刀去作吃死者人肉這檔事。
直到有一天,小京發現這把刀子切出來的東西,已經不怎麼新鮮,還有股怪味了。
『怎麼會這樣阿,之前明明切出來都很好吃啊!』
接著,小京興起一個可怕的念頭。
『嘿嘿,既然這把刀子切什麼都好切,那我何必要吃死人肉呢?我乾脆直接吃現成的人肉不是更好!?』
自從有了這個可怕的念頭後沒多久,某天的晚間新聞…
『xx市的某個小巷最近傳出來恐怖的殺人事件…死者的全身上下被吃到只剩下頭蓋骨,其他的骨頭則被分散的丟在路上,而死者的頭蓋骨上,貼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還會再來"令xx市的民眾驚恐不已。』
隔天…小京教室。
『喂喂,你們有沒有看昨天的新聞阿?』小安跟同學說著。
『有阿有阿,真他媽恐怖啊,害我現在不敢走小巷了。』
『切,我才不怕呢,幹,有種來砍老子阿,來啊!』阿虎這樣大喊
大家在討論之餘,沒注意到牆腳的小京露出了邪惡的笑容,接著小聲的嘀咕著:『呵呵呵…下一個就是你了。』
到了放學的時候,小京走到阿虎的面前,『阿虎,你可不可以陪我回家阿,從學校到我家要經過很多小巷,我怕被那個食人魔攻擊。』
阿虎大笑說著:『哈哈,你不是平常挺屌的嗎,怎麼還會怕那個啊!』
『不要這麼說嘛…大家好同學一場,就幫幫我嘛』
『好吧!看你可憐囉!』
走了一段時間後,阿虎發現小京手上似乎拿著什麼東西,而且虎視眈眈的瞪著他看。
『喂,小京,你怎麼了啊,幹嘛這樣惡狠狠的盯著我看阿,還有,你手上藏什麼啊?』
小京這時候露出了陰險的笑容,說:『沒什麼啦…因為…我就是食人魔!』
於是就拿出了身後的菜刀,衝上去往阿虎的心臟捅了一刀,一擊斃命。
『媽的,你不是挺跩的嗎,當著老子的面叫我去攻擊你,不是不怕嗎,幹,看你這啥狼狽樣阿!』小京一邊講著,邊把阿虎身上的肉一塊一塊割下來。
完事之後,小京邊匆忙的趕回家。
回到家後,小京立即拿出阿虎的肉,開始切著。『阿虎阿,這個刀上面還有你的鮮血呢,用這把刀來切你的肉,真是在適合不過了。』
突然刀子發出了一道血光,浮現在眼前的竟是被他用這把刀切過的牲畜、死者、甚至是這幾天殺的兩個活人,而他們的手上竟各拿一把跟小京相同的刀。慢慢向小京逼進。
『不要!不要啊!』小京戰慄的發抖,腳已經發軟動彈不得了,這個時候,阿虎出現在他的面前,開始割著因腳軟而不能逃走的小京。一邊碎碎念著。
『媽的,你不是挺跩的嗎,當著老子的面叫我去攻擊你,不是不怕嗎,幹,看你這啥狼狽樣阿!』而在一旁的死者,也說著…『小京阿,這個刀上面還有你的鮮血呢,用這把刀來切你的肉,真是在適合不過了。』
『救命阿!誰來救救我!』小京已經快痛得說不出話了,這時候,一個面具男出現在小京的身旁…
『救我…救…救救我…』小京跟面具男求救,但他好像故意裝作沒聽到似的。
只見阿虎把從小京割下來的骨頭全交給面具男,而小京這時才恍然大悟,為什麼這把刀的材質那麼怪,原來,這把刀從頭到尾都是用"人骨"作成的
『缺刀子嗎?這把刀子不管切什麼,就算你切的是人肉、人骨,依然是這麼好用喔,不過,小心千萬別使用過度喔!百元商店!絕對能滿足您的慾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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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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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之手機
熾玉是一個年僅16歲的小孩,因為家境困苦沒有錢買手機,因為沒手機的
環境下常常被同學們笑,有一次熾玉終於忍不住了,跟他媽媽吵者要手機。
熾玉:媽媽我可不可以買一隻手機?
媽媽:熾玉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們家很窮,沒錢買手機。
熾玉:可是媽媽你不買給我手機.同學都會欺負我。
媽媽:那好吧.不過有一個約定,這次考試.考個第一名給我看就買給你。
熾玉爽口的答應了媽媽。
終於如願以償這次考試果然考了第一名
媽媽想說都考了第一名也不能食言.準備了1萬整準備到電器行買手機
出門走了沒多久,就看到了黃底黑子寫的百元商店,熾玉的媽媽看了看想說
裡面有啥東西.雖然知道裡面沒手機,不過還是被莫名的東西給吸引住了...
進去之後,看到了一個身高150.有著娃娃臉,穿著挺直的西裝服.
像個小大人似的.西裝服上還標名Ominous.一進去Ominous看到了媽媽,
就說小姐請問您是來找手機的嗎?.媽媽被他突如其來的聲音嚇到.
想說為啥會有那麼神的人,難道他會猜心術?,媽媽在那邊喃喃自語者,
Ominous突然說話了,這裡有賣手機唷只要100元整,
媽媽心想〝挖靠〞100元,大陸進口的?這時Ominous又突然說話了,
要不要買壓,小姐。
Ominous:不過,不能長打哦
媽媽這時太興奮了,也沒在意Ominous在說什麼。
熾玉的媽媽說:恩,謝謝你的好意,不過這手機我要定了。
回家之後媽媽拿出手機給熾玉看
熾玉:哇.好漂亮的手機唷.一定很貴吧。
媽媽:不會才100元而已。
熾玉:真便宜呀。
熾玉馬上帶到房間打給它朋友.它發現理面話質超好.鈴聲364和旋,
奇怪的是裡面只有一種鈴聲。
熾玉:YAYA,馬上來打打看。
熾玉︰哇,打網外不必錢.打國際也不必錢。真爽呀。
就這熾玉一天一天的打.毫無止息,最後連飯也不吃,
媽媽一氣之下把手機丟了。不料.可怕的事來了,
手機隔天又回到熾玉他家...媽媽想一想沒什麼.
可能是昨天夢到把熾玉手機丟掉吧。
熾玉還是一樣一天一天的打,最後臉色變黃,身體變弱,
最可怕的事終於來了
有一次電話鈴聲突然響起,電話號碼是4444444444前面沒有+字...
熾玉越想越可怕,可是最後是接起來,電話一頭傳來淒厲的喊叫哭泣聲
,喊叫聲:熾玉..我幫你那麼多的忙。
這時熾玉的左手和右手以纏在一起,扭曲變形,
手指關結血管爆了出來.血濺汜益.這時電話那頭的聲音又傳來了喊叫聲:
現在也該換你了吧,嘿嘿嘿…
說完,熾玉整個臉爆裂,眼球從臉上飛出,臉部外圍破爛,
頭部破裂,腦漿流出,身體器官全部重嘴上吐出來。
而那些器官也被手機吸進去,爆裂的頭部當然也是,
手機的螢幕突然顯示熾玉血淋淋的圖像.連殺害的過程都有.
然而那血淋淋的圖像居然是微笑者..
這時高大黑影重手機旁邊冒出收回了手機,對者手機螢幕說,
再打呀,在打試看看壓,哈哈哈哈
Ominous:要買手機嗎?一隻100元唷,嘿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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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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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追求教學書
「你以為你自己多尊貴阿!?現在都好幾個人投懷送抱我都不要了!你算什麼阿,
還不撒泡尿照照鏡子!」阿宏憤怒的把自己原本準備好的鑽石戒指丟到地上...還
是免不了被甩的命運....
正當回家的路上..經過了一家商店..
「百元商店!?什麼時候多了這一間我怎麼不知道?」
阿宏走了進去,摸了摸口袋「臭婊子!害我花了幾十萬只為了那不能吃的東西!」
他繼續埋怨著..走著走著看到書架上一本顯眼的書
外頭的包裝好像是用真皮??這...這是什麼???
「追求教學???當我小孩子阿!故意耍我就是了!!」他越想越氣...
突然背後出現了一個小小的人影.........
「先生,請問有問題嗎?」一個身高未滿150而穿著西裝
感覺像是裝成熟一樣的店員走進
Ominous???好怪的名子,他心想..
「請問一下這本書???是什麼內容?還有要多少錢?」
「80元,那本新書正在試賣,所以如果不滿意的話可以退貨。而內容您買回去救知道了。」Ominous露出詭異的笑容看著阿宏。
「我買了。」他拿出剩餘的五百元鈔票,而心想的是後天領的薪水,四百多?應該可以撐個一兩天吧!?
正當離開的時後..後面傳來了店員的聲音...
「記得不可以看完喔 !」
什麼嗎?買了書還不可以看完我還買什麼屁阿!走著走著到了阿宏的公寓
到了臥室,他打開了袋子...新書???靠!!上面長滿了滿滿的灰塵還叫新書的話,那全台圖書館的書不救可以讓那些貪婪的政府爽死了!?
他終究打開了書...
少數男人認為女人只是花錢花時間的麻煩玩意兒,重點只在身材上..
「不就是這樣的嗎???」
如果你這樣想就錯了,每個女人都是很特別的,不管在於職業上[空姐,賣菜的]
還是身材[林x玲.粉紅豬]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感情,重要就要把握她的喜好
「恩...是這樣嗎?」雖然嘴上說這本書很爛,還是認真的看他...男人的矛盾阿~~
「王小姐早安,請問是您今天把太陽帶來公司的嗎?為何我覺得你是今天公司裡面最耀眼的人?」隔天,他到公司好像變了人一樣...學會了甜言蜜語的訣竅..
而身旁又圍了一群女生,變得大受歡迎..而連最難搞的女上司也變得跟小貓一樣可愛..
「哈哈!今天我真是出盡了風頭阿!大家都這麼喜歡我,可憐阿以前的豬頭女友~」阿宏只看了其中一半就很受人歡迎了..但是那本書也被放再書櫃上很久沒去動它..直到有一天.........
阿宏覺得不夠,就算他已經當了總裁,拿的是以前薪水的好幾倍而身邊又有一群女人包圍..
他想要更上一層樓,超越每個以前唾棄他的人....
於是他想起了之前的那本書..決定把它看完...
回家後,他又看了看封面...想起之前店員說的話..
「記得不可以看完喔!」他還是吞了口水從上次看到的地方繼續看下去....
終於快翻到最後一頁了.....
「所有讓全世界女人臣服於你的秘訣就是....」
阿宏翻開了最後一頁,看到了最後一頁的地方塞滿了充滿腥味的內臟
「阿!!這是什麼....」他遠離了書本..嚇到沒有力氣站起來...
其中在內臟裡的兩顆眼珠掉出來看了看阿宏.....
「終於....我終於自由了......」語畢,阿宏的身體就像是玻璃一樣的碎裂成好幾塊..他的皮膚被作成了書皮和內頁..身體上的血水變成了印刷體的字..
而內臟....全部擠在最後一頁...............
「哎~我不是說不要看最後一頁的嗎?」Ominous撿起了用阿宏做的書本...
「嘻嘻~這是最新推出的書喔!一本只要80,不滿意的話可以退貨喔~」
Ominous在度露出了詭異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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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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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之紋身貼紙
有天,亞瑪跟她朋友一同去逛街,亞瑪看到一家紋身的店。
『亞瑪,你不是很想紋身嗎??進去看看吧』
「可是...我的錢剛剛都花的差不多了說。」
「不然...我回家拿錢,等等我在自己過來」
就這樣,亞瑪身上勝不到50元,只好回家拿錢。
就在回家的路上,看見了一間百元商店
「奇怪,我家附近什麼時候多了一間百元商店?」
「算了!進去看看也好...反正身上也勝不到50元」
於是她就進入逛了。
她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收銀台,因為站收銀台的是一位身高未滿150的店員
奇特的是,他穿的是一套筆挺西裝,配合著他的娃娃臉
不禁有種小鬼裝大人的感覺。
【你好,請問你需要什麼嗎?】店原先開口了
亞瑪注意到他身後有紋身貼紙特價區。
「不好意思..請問紋身貼紙......」
【一張7元,我們的紋身貼紙剛好剩下最後6張了】
「太好了..那我要買最後那6張」
店員默默的說【不可以貼太久喔...】
亞瑪很高興,因為他就剛好買下了那家店僅存的6張紋身貼紙
「不可以貼太久呀,知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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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瑪回家後馬上就試用看看
「哇~圖案好可愛喔。」她把貼紙用在手臂上
之後,亞瑪發現她變得很有異性緣,每天都有人追求她。
也交了一個男朋友,亞瑪的男友總是說她的手臂最迷人了,
亞瑪就覺得她好幸福。
過了幾個禮拜,亞瑪跟男友吵架分手了。
亞瑪很難過,她剛好看到久久未動的書桌。
書桌上還有5張紋身貼紙,她才想到貼紙還沒用完。
於是這次她又貼了1張在左腳上。
隔天,亞瑪的男友回來找她,說她發現亞瑪的左腳才是最迷人的。
亞瑪開始覺得奇怪,難道....是貼紙ㄉ關係???
這才發現之前貼在手臂上的貼紙因洗澡常碰水而掉落了,
她就開始不洗紋身貼紙貼的地方。
過了1個禮拜,她與她男友越來越幸福。
但男友總是只說她的左腳最迷人,亞瑪決定把剩下了4張也都貼光。
她分別貼在左手,右手,身體,右腳。
她不希望男友只注意到她的左腳。
就這樣....過了1個月,亞瑪覺得左腳每天越來越養。
這才發現,她的左腳變得好瘦,感覺跟骨頭一樣。
不只是左腳...雖然手、右腳和身體不比左腳瘦,
但....跟頭不成比例阿,這樣頭看起來太大了!
於是他跑到廁所,打算把紋身貼紙刷掉,卻發現怎麼刷也刷不掉了。
她心灰了,她看著自己的腳越變越瘦....越變越瘦...
接著連手和身體也越變越瘦...越變越瘦.....
最後,亞瑪只剩一顆頭....
因為手腳和身體都變成了骨頭,無法承受她頭的重量......
【不是都說了不要貼太久嗎】
【真是的....我們的紋身貼紙可是無法回收的呢...】
百元商店今年的紋身貼紙已經出售完畢…
明年...要記得來買喔...圖案很可愛呢.......
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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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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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系列→《紙牌》
羽翔是一個收集狂,最近,市面上推出了一種新的紙牌––《怪獸卡》。熱愛收集的羽翔馬上就跑出去買了一堆卡片。
『什麼嘛!一大堆重複的,真是的!還那麼貴…不過……真的做的很好呢!』羽翔拆開包裝紙後說著。
《怪獸卡》是一包一包包裝好後送到各超商賣的,一包裡面有5張,卻要50元,這雖然讓羽翔有點不滿,但是熱愛收集的心卻壓過了一切。
隔天,在學校裡。
『哇!羽翔,真不愧是收集狂,《怪獸卡》才剛出,你就已經收集這麼多啦!』羽翔的朋友–––高瑞松說著。
『哈哈!還好啦!別靠那麼進嘛~南到你想偷我的卡片不成?哈~』羽翔打趣的說。
瑞松:『嘿~要不然我們打個睹,一個禮拜時間,看誰收集的最多誰就獲勝,輸家要讓贏的人選走5張卡,怎麼樣~』
『哈哈哈!當然沒有問題啦!』羽翔笑著答應了。
放學後………
羽翔獨自一人在接上閒逛,想找找看有沒有賣怪獸卡的地方。
『百元商店?真是奇怪耶!從來沒有看過這家店,也沒有開幕的消息……算了!裡面搞不好有賣我的怪獸卡呢!』黃底黑字的招牌吸引了羽翔的目光。
進去後,一位身高不滿150的人,像羽翔走了過來,他正是這家店的老闆––「Ominous」。
Ominous:『先生,你好,請問需要我的幫忙嗎?」
羽翔仔細打量眼前的這個矮子,他有一張甜美的娃娃臉,想著『Ominous?好怪的名字…』
羽翔:『嗯……請問你們這邊有沒有賣《怪獸卡》??』
Ominous:『當然有!百元商店全部都有賣!而且東西絕不超過百元,絕對物超所值』
Ominous帶著羽翔走向擺滿怪獸卡的櫃子,說道:『來!就在這邊,可以自己選5張,隻要15元!』
『哇!自己選五張?!而且才15元而已!跟外面的超商也差太多了!』羽翔想著。
羽翔:『不會是黑心貨或盜版卡吧?!』
Ominous:『放心!百元商店有品質保證的!不滿意還可以退貨』
羽翔聽了很開心,馬上選了20張最強的怪獸卡後,便開心的去結帳了。
Ominous:『總共是60元…謝謝惠顧。』
羽翔付了錢便開心的走了,沒有聽到Ominous最後說的一句話。
Ominous的嘴角露出一抹邪惡的微笑:『別玩太久囉……』
一個禮拜過了,羽翔幾乎天天都到百元商店買怪獸卡,一點都不曉得自己即將邁向Ominous死亡的陷阱。
瑞松:『哈哈!準備好你的卡片讓我選了嗎?輸家翔?!』一早來,瑞松就在嗆聲了。
『嘿!別開心的太早喔~看看我的卡片吧!』羽翔邊說,邊從書包拿出了一推怪獸卡,『怎麼樣~承認你輸了吧!』
『………我居然,好吧!男子漢大丈夫,說了就要做到,我的卡都在這裡!自己選吧!』看來瑞松是真的輸的心服口服了。
回家後,羽翔便拿出自己的卡片和戰利品,興緻勃勃的整理分類。
『呼!終於分好了~現在我要來玩囉!』羽翔開心的大喊著,就再玩的正開心時,所有的怪獸卡飛了起來,圍繞在羽翔身邊。
『啊!不~這是怎麼一回事啊?!』羽翔大聲哭喊著。卡片好像聽到了他說的話,排成了一副奸詐的表情,一部部像羽翔逼近。
就在這時,一張張的卡片插到了羽翔的身上,在他的身體上刮出一道道的血痕。
就這樣重複了好久好久,羽翔的屍體在地上躺著。死了。
而紙牌呢?在殺害羽翔後,便自動飛到地上,排出了一個跟羽翔屍體一模一樣的圖形。羽翔的血漸漸乾掉了,變成了一張張的紙牌。因為是自己住的關係,家人並不知道羽翔已死亡的消息。
就在最後一滴血,一塊肉,一點皮也變成紙牌時,Ominous出現了。
『早說不要玩太久了……為什麼大家都沒把話聽完再走呢?變成這樣才高興阿……?!』帶著一抹冷笑說完這句話的Ominous,手一揮便消失不見了。
『怪獸卡任君挑選,五張隻要十五元喔……快來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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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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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傳真機
「唉~~!傳真機又故障了,想一想,這傳真機可跟我一起打拼很多年了呢......」
阿凡在傳真機前回憶他和那一台老傳真機是如何結伴走過來時,一個聲音打斷了他:「先生,請問你需要什麼?」一個有著甜甜的娃娃臉,身穿著一件筆挺西裝的店員〔Ominous〕對他說,「?!奇怪,我剛剛明明還在辦公室裡頭的阿?」
阿凡疑惑著,「這位先生,你還真是幽默,你已經站在這快20分鐘了,這裡是百元商店」
Ominous說,「喔......」阿凡雖然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進來,不過還是在這裡晃了晃,﹝既然以前的傳真機已經不行了,那就買一台吧!反正今天剛領薪水,荷包現在滿滿的哩!﹞阿凡心想,便挑了台最便宜的傳真機去結帳,「先生,總共是99元」店員說,「啥?!99元,我有沒有聽錯阿?
一台傳真機只要99元?!」阿凡看到這個價格,失控了好一陣子呢!「是的,這一台傳真機只要99元,而且性能保證完好無缺,更重要的是,這絕對不是二手貨或者是贓物,百元商店信用良好,絕不虧待來這裡的每一位顧客」
阿凡聽Ominous這樣的舌燦蓮花,便決定買下這一台價值99元的傳真機,「記住,絕不可以讓傳真機一天工作超過9小時,他會抗議的!」Ominous說,「傳真機會抗議阿!算了,反正99元一定也買不到什麼好貨!」
隔天,阿凡決定要把舊的傳真機淘汰,換上新的傳真機,神奇的是,這一台傳真機不但什麼紙都可以放,傳真的時候還會幫忙修改錯字,文法,這讓阿凡的CASE越接越多,老闆也將阿凡升官,這讓阿凡每天都高興的睡不著呢!
這一天,阿凡正在趕一個1週前就該交的報告,「阿阿阿阿阿!怎麼那麼多阿!算了,讓傳真機隨便複製一下就好了嗎!」於是阿凡將所有報告一份份的複製,傳真機在阿凡的虐待下,很快的過了9個小時,「阿凡啊!我先前幫你又加薪又升官的,幫了你這麼多,現在輪到你來報答我了吧!」,「什......什麼?報答你?怎麼報答?」阿凡對著傳真機害怕的說,
「我的墨水筴快沒墨水了,我需要補充......」傳真機說,「我到哪裡找紅色墨水的墨水筴阿?算了,我出去找找,對了,那些case幫我copy一下喔!我明天要交」說完,阿凡轉身走道大門旁,「不用麻煩了,就由你的血奉獻吧!」傳真機說完,便把阿凡硬擠進傳真機口,濺起一大堆的血,阿凡也因此回天乏術......
「想要一台萬能傳真機嗎?但是不要用太久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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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010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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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四角褲
小志是一個17歲的青少年,
但是他為了他短小的陰莖困擾。
因為過於短小,所以他根本不敢和女生衝本壘。
但是他身邊的好友都告別處男,
他感到很可恥,(P.S.這不可恥...這不可恥...這真的不可恥...)
他嘗試過很多讓 " 小鳥 " 長大的方法,
可是不管他吃什麼藥或著是用什麼方法,
都沒有用,也沒看到 " 小鳥 " 一天天長大,他開始有點灰心... ...
有天,他逛街時發現了一間百元商店,
他便不由自主的往裡面走。
當他衝進去時,Ominous便很有禮貌的說:請問要幫忙嗎??
小志:不用了...我自己慢慢逛就好。
突然,小志發現一件四角褲,
上面的功效居然寫著可以讓陰莖變大!!
小志當時高興極了,可是他突然想到... ...
會不會像他之前買的一樣都沒用阿... ...
小志 心想:算了...百元商店會有多貴,買買看就知道啦。
小志拿著四角褲走向櫃檯。
小志便問Ominous:請問這件多少??
Ominous:50元。
小志:啊!!那麼便宜...是不是含螢光劑啊??
Ominous:不會啦,我們店裡不賣黑心貨的,如果不喜歡可以拿來退喔。
小志付了50元後,便轉身準備回家。
但是卻沒仔細聽Ominous說話... ...
到家裡後,小志馬上穿起那件四角褲。
小志:哇塞!!看起來好像真的變大了!!但是只有看起來吧... ...
小志脫下四角褲後,便驚叫一聲。
小志:啥??真的變大了??不是錯覺??
整晚,小志就像發了瘋的一直穿著他心買的四角褲。
或許是太高興的,但是他卻沒注意Ominous對他說的話。
小志有了新內褲後,就變得非常的有自信。
不是女友一個接著一個換,腳踏好幾船,不然就是玩一夜情。
他身邊的朋友都因為受不了他,而離開了他。
因為他簡直越來越過分,腳踏好幾船就算了,
連好朋友的女朋友每個都要搶。
他現在過的非常滿足,希望可以就這樣一直下去。
就因為四角褲太有效了,小志已經連續穿了好幾個禮拜了,
有一天,他覺得他的小鳥非常的痛。
他要把想四角褲脫下來時,卻脫不掉。
只見這時內褲開始把他腐蝕掉,
先是小鳥,在來雙腳,接下來從腰到頭的部分都不見了。
小直被腐蝕掉後,被四角褲吸收的不留一點痕跡,
就像突然人間蒸發一樣。
這時,Ominous出現了,
他說:都不仔細聽我說話,不然你也不會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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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010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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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衛生紙
「小明阿!家裡沒有衛生紙了,出去幫媽媽買一下好嗎?如果願意剩下的錢給你。」一位身材矮胖的成年女子說道。
「紅豆泥?那……一盒衛生紙多少錢?你又要給我多少錢?」死小孩-小明不屑的回答。
「你這個死小孩,不要命啦!敢跟你媽開價錢?叫你出去買就出去買,數到三再不走,沒錢領!」
「好好好,我去就是了,別在碎碎念了。」為了那些錢,小明只好無奈的拿著媽媽無奈給的錢,然後無奈的出去了。
「╳!便利商店離我們家那麼那麼的遠......」一邊踢著石子一邊緩緩的前進。
就在這個時候,發現了一間百元商店,心想:「咦?回家前我才經過這裡……原本……沒有的……呀! 算了,為了節省時間,還是進去看看。」
小明一走進去,馬上看到了一位叫做Ominous,而且身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的人出來迎接,雖然對於他臉上詭異的笑容,懷有恐懼感,可是不怕死又貪錢的小明,大膽的問:「矮冬瓜,有賣一盒一盒的衛生紙嗎?」
Ominous回答:「你說我矮……衛生紙嗎?有啊,在那裡轉角進去後看到的櫃子上,有很多種類,可以慢慢挑……」
Ominous話還沒說完,小明卻已經進去又拿了一盒衛生紙出來了,Ominous雖然被他恐怖的速度嚇到,但在付完錢後還是提醒他:「紙的材質很好,所以千萬千萬要珍惜用,不要把它用完喔」說完後,眼前的Ominous邪邪的笑。
小明回到家後,把衛生紙交給了媽媽,也提醒媽媽Ominous跟他說的那些話。
雖然衛生紙總會有用完的一天,由於小明家每個人都是骯髒鬼,竟然在買來的當天就把它用完了,用完沒多久,小明想到了Ominous說的話,心裡一震,但是對於家裡沒有發生事情,也就不以為意。
到了隔天早上,「歐伊~歐伊~歐伊~」彷彿催魂般的警笛聲,慢慢的在小明家演奏,「王警官,家裡到處都是紅色的……血!可是,卻沒有看到屍體。」一位小警員向隊長報告,王警官回:「怎麼會……」小警員又回:「不要恍神阿!警官,另外我們在地上看到的血,就好像一張一張的紙一樣,依稀可以看到方正的四邊,警官,請下指令吧。」
到了寧靜的夜晚,警車也消失在陽光下,至於站在一旁,看著警車駛去的Ominous,淡淡的說:「不是說……不要用完……要好好珍惜……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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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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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支持者,百元商店的故事已经是完结了哦~接下来就会贴单一短篇鬼故事了哦~
谢谢大家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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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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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2# 爱尔莎b
( ⊙o⊙ )哇!!!这样换了人家的阳寿,有点缺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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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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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爱尔莎b
( ⊙o⊙ )哇!!!这样换了人家的阳寿,有点缺德吧!!!!
jessymaggi 发表于 20-12-2010 12:55 PM 
他们为了自己的家人,却没有顾滤到其他人的做法,真的很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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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0 08: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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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妖的三生三世
第一世——
我的原身,
曾是一株千年桃花。
爱尔莎b 发表于 12-6-2010 09:05 AM 
一株已快修炼成精魅的桃花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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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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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戒指
“哇……好可爱的戒指哦!”女孩惊喜的发现柜台的角落里有一枚戒指,细细薄薄的戒身是由一条完整的金属弯制而成,未闭合的开口处延伸出两片大大的羽翼,精细的刻划让这两片羽翼栩栩如生,仿佛一阵风吹来便会随风飞舞而去。精巧的设计让她一眼见到就想拥有。
“哪里?哪里?”韩冰挤到梓雨的身边。
“看!”梓雨将已经带在手指上的戒指举到韩冰眼前。
韩冰仔细的端详着眼前的戒指,戒身除了比她所见的戒指都要薄以外,倒也没什么出众之处,但是那两片羽翼却刻画的极为精细,它们采用的是人们印象中的天使的羽翼造型,层层叠叠的羽毛占满了翅膀上所有的空间,对羽毛的刻画使得韩冰甚至能清楚的数出上面到底有几片羽毛,甚至是羽翼的背面也模仿了真的翅膀造型,仿佛这两片羽翼就是由一片片真正的迷你的羽毛组成的,而不是冷冷的金属制品,整个戒指是冷冷的银白色,但是在光线的变化下却能泛出蓝光,这片蓝泛着幽幽的色彩,带着某种神秘的气质。韩冰不自禁的伸手摸了摸戒指,触手所及是冷冷的温度,似乎能侵入骨髓深处的冷。
的确是很漂亮呢,只是,“小雨,你这个月的零花钱不是已经……”
“可是它真的好可爱哦!”梓雨拉着韩冰的胳膊,晃啊晃的,“冰冰……”眨巴着大眼睛,梓雨可怜兮兮的看着韩冰。
“不行。”韩冰一口回绝,梓雨总是这样乱花钱,总是零花钱刚到手,过了一个小时基本就没多少剩的了。
“好嘛好嘛,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梓雨板起小脸认真的起誓,“要是以后我再乱花钱,我就……我就……就罚我以后都不能买东西!”
这个誓言对小雨来说的确很严重呢,要她不买东西可是比什么都痛苦的一件事,看来小雨是真的很喜欢这只戒指,甚至到了不惜为此发重誓的地步。
“两位,有看到喜欢的吗?”女子笑咪咪的站在两个女孩身后,也不知道她到底听到了多少她们之间的谈话。
“老板,你有点没礼貌哦!”梓雨被吓了一跳,嘟着小嘴不高兴的小声指责,不过,她也只敢小声的说,毕竟,戒指戴在她手上她有点心虚,就怕人家硬说她偷东西,那就糟糕了。
“哦?”女子挑挑眉,“那么,我道歉,不过,”女子顿了顿接着说,“两位也看了很久了,有喜欢的吗?”
“我想要这个!”本来因为女子听到她的抱怨而尴尬不已的梓雨,在听到女子的问话后心思便完全转移到她迫不及待的想要拥有的戒指上,虽然这只戒指对于还是学生的她来说稍微贵了点,不过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戒指,戴在手上就根本不想脱下来了。
“这个啊,”女子冷冷的回答,“这个有点贵哦!”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
“我知道啊。”虽然女子的态度并不好,不过即将得到心爱之物的梓雨并不在意这一点点的小缺憾。
被梓雨拽着胳膊的韩冰看了看身后的女子,对于应该被做为上帝来尊敬的客户,这样的态度也能维持这家店的生计?
终于得到自己所爱之物的梓雨一边喜滋滋的走着,一边还不时欣赏着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糟了……”梓雨突然停住脚步,左手无意识的摸着戒指。
“怎么了?”韩冰莫明,好好的,梓雨叫什么糟啊。
“又要被我妈咪说了……”梓雨哭丧着脸,这个月连这次是第五次了呢,每次都是冰冰帮忙买了东西,然后妈咪给帮忙还债,虽然债一定会还掉,可是肯定又要被说教了呢,“戒指啊戒指,保佑我不要被妈咪骂哦。”梓雨虔诚的对着手上刚买的戒指祈祷。
“好啦好啦,”韩冰叹了口气,“我和你一起去你家,行了吧?!”
“冰冰最好了!”梓雨一把抱住韩冰,别提笑的多甜了。
唉……韩冰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个梓雨啊……
“咦……”还抱着韩冰的梓雨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呼。
“怎么了?”韩冰皱皱眉,这小妮子,又怎么了?
“冰冰,翅膀,翅膀动了,”梓雨兴奋的把手伸到韩冰眼前,“看!!”
韩冰瞄了瞄梓雨手上的戒指,只见两片薄薄的羽翼安静的依附在戒身上,“我的大小姐,戒指上的翅膀怎么可能会动!”虽然眼前的小脸洋溢着希冀的表情,可是那也没必要跟着她瞎胡闹。
“可是真的有动嘛……”梓雨扁扁嘴,视线再度转向手上的戒指,“咦,真的不动了诶!!好奇怪哦,刚才明明有动的说……”
“肯定是你看错了,要不就是碰到什么东西了,这么薄的东西,会震动也是很正常的嘛!”
“也对哦……”梓雨失望的垂下眼睑,冰冰说的没错呢,可能真的是自己看错了呢,毕竟,金属怎么可能真的会自己动呢。
“好了,我们走吧,阿姨肯定做了好吃的点心等我们呢。”有点不忍看到小雨这样的表情,韩冰随即转移话题,用上食物攻势,小雨除了血拼最喜欢的就是吃了,嘿嘿。
果然,梓雨的脸马上就又绽放出光彩,真是简单的一个人呢,自己就是喜欢上她这点呢,跟她在一起,似乎烦恼也不会找上门来。
“妈咪,我回来咯!”梓雨蹦蹦跳跳的蹦进家门,还没来得及放下包包就冲到厨房里,“妈咪,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哦!”
“去洗手!”拍掉梓雨偷吃的手,梓雨妈妈还能一边做菜一边招呼着韩冰,“小冰,别客气,随便坐啊。”
吐吐舌头,梓雨乖乖的回到客厅坐下,今天还是乖点的好,免得等下妈咪生大~气,生气会影响皮肤的,皮肤不好就不漂亮了,所以呢,为了妈咪美美的,不能惹她生气呢,嘿嘿,看我多孝顺呢,梓雨想着想着洋洋自得起来。
“冰箱里有布丁,拿了和小冰去吃吧。”
“妈咪万岁!”梓雨跳起来,亲了亲梓雨妈妈,拿了布丁就拉着韩冰蹬蹬蹬的冲向自己的房间。
“别吃太多,马上就开饭了。”看女儿性急的样子,梓雨妈妈微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小丫头,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幸好有小冰在呢,要不还真怕她会捅出什么娄子来。
“对了,妈咪,”梓雨从自己房间探出头来,扬扬自己的右手,“看,漂亮吗?”这种事当然要乘妈咪心情好的时候说咯,而一般小冰在的时候妈咪的心情都不会差,所以,嘿嘿,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冰冰来自己家的原因了。
“你又买了什么?!”因为厨房门口有着一个柜子,所以梓雨妈妈没看清梓雨所指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她知道,这个女儿肯定又跟小冰那孩子借钱花了,虽说家里不至于穷到那么点小东西都不能买,但是她和丈夫都不赞成给予孩子太多能自由支配的金钱,那会养成她的坏习惯的。熄了火,梓雨妈妈擦擦手,倒要看看女儿这次又买了什么她所谓的好东西。
“我……我……”梓雨小小声的回答,因为她看到母亲在看到她手上戒指时的表情了,看来妈咪真的生气了,早知道就不要这么早告诉妈咪了,早知道就该求冰冰让她拿到下个月零花钱的时候再怀钱了。梓雨握紧拳头,咽了口口水,左手下意识的摸了摸戒指的两片翅膀,过于紧张的她手微微的颤抖。
“这个戒指不错嘛,”梓雨妈妈细细端详着梓雨右手的戒指,“不错,我的女儿眼光不错哦。”说完转身继续未完的做饭大计。
“咦……”对于母亲骤变的态度,梓雨只能茫然的转头看向同样处于惊讶中的韩冰,希望自己心目中比较聪明的她能给自己解惑。
“可能阿姨今天心情很好吧,”虽然没有看到先前梓雨妈妈的表情,但是以前每次梓雨擅自买了东西后,梓雨妈妈可都会进行几个小时的思想教育,只是这次……韩冰略带不解,不过她还是如此回答道,“难道你还希望阿姨教育你不成?”
“可是……”梓雨犹犹豫豫走回韩冰身边。
“别想那么多啦,还怕阿姨吃了你不成?”对呀,母亲能对女儿做什么,怎么也不会做什么不好的事吧,再说了,以她对梓雨妈妈的认识,她并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想到这,韩冰释怀了不少,也有胃口享用眼前可口的布丁了,“你不吃我全吃光咯。”
“冰冰,电话。”
“是谁啊?”谁会这么早打电话找她啊,难道是小雨?不会的,小雨可是一向是要等到她去接她才会起床的。
“是小雨妈妈,好象有急事找你,”韩妈妈用手捂着话筒回答,一边催促着韩冰,“快点,我还煮着东西呢!”
“来了来了,”韩冰匆匆的跑出房间,凌乱的头发一看就知道是刚起床,“喂,梓雨妈妈。”接过电话,韩冰心中有股莫名的不安。
“喂,冰冰吗?我们家小雨病了,麻烦你帮她请个假。”
“梓雨妈妈,小雨怎么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听出梓雨妈妈口气中的焦急成分,韩冰相信这次梓雨并不是装病不上学,可是明明昨天她离开梓雨家的时候梓雨还是活蹦乱跳的,怎么才一个晚上就?
“梓雨发烧了,从昨天晚上开始……到现在温度还没降下来过……”电话里传来轻轻的啜泣声,身为大人应有的坚强在这一刻粉碎。
“妈咪……”电话那头传来梓雨微弱的声音,“是……冰冰吗?”
“冰冰,”显然电话已经转到梓雨的手中,撒娇的味道浓浓的传到电话的这端,“冰冰,我好难受哦,呜呜……”
“小雨,你病了怎么不多休息?!”韩冰皱起眉头,这个小雨,生病了也不安分。
“冰冰,妈咪要带我去医院,我不要啦,呜……”梓雨从小就对医院极度排斥,也讨厌打针吃药,因为怕痛怕苦,而去医院就代表着一样都少不了,“呜呜……真希望病现在就好了,呜……”
“小雨乖,多休息,晚上我来看你哦。”韩冰象哄小孩子一样哄着梓雨,顺便也定下了晚上的行程,下课后先去买上小雨最喜欢吃的蛋糕,然后去小雨家,可以的话,她想在那陪梓雨一个晚上。
“恩,那你要早点来哦。”虽然韩冰和梓雨同年,不过对梓雨来说,韩冰其实更象是个姐姐,比任何人都要亲近的姐姐。
下课后,韩冰直接就去探望梓雨,手里还拎着大大小小的东东。
“小雨,有没有乖乖的啊?”韩冰一手提着蛋糕,一手拎着水果篮子走进梓雨的房间,当然,水果篮是韩妈妈的成果,听说小雨病了,韩妈妈特地买了些梓雨爱吃的水果做了个篮子。
“有有!”馋嘴的梓雨一看见韩冰手里的蛋糕就从床上蹦了起来。
“小雨!”韩冰不赞同的板起脸,病人还这么没轻没重的,“快躺下!”
“不要嘛……”噘着嘴,虽然不情愿,不过梓雨还是乖乖的爬回床,半躺着身子,“人家的病已经好了嘛,为什么冰冰和妈咪都要人家躺着不能动嘛。”
“好了?”韩冰疑惑的伸手摸了摸梓雨的额头,温温的,的确没有发热的现象,虽然决没有要咒梓雨的意思,只是,早上听梓雨妈妈的语气似乎应该不是那么快就能好的啊。
“对呀,其实早上电话挂了我烧就退了呢,都是妈咪,说怕复发,硬是让我躺了一天,好讨厌哦。”梓雨小声抱怨着,其实她也知道母亲是为了自己好,所以也仅仅是抱怨一下而已。
对于梓雨的抱怨,韩冰莞尔一笑。
“还有还有,”一边迫不及待的吃起蛋糕,梓雨一边还兴奋的手舞足蹈,“病好的那么快,一定是因为我有冰冰这个幸运星,还有我的幸运戒。”梓雨开心的扬扬右手,好展示一下手上的戒指,虽然明知韩冰早就见过这个戒指,但是她还是想让她一起分享自己得到的幸福,“我和冰冰通过电话病就好了呢,而且,自从买了这个戒指,也一直有好事发生呢,不是吗?”
好事吗?韩冰笑笑,“对啊,你妈妈难得没有教育你哦。”刮了刮梓雨的小鼻梁,韩冰开始有心情开玩笑了。
“不过生病好难受哦,真希望以后都不要生病了呢。”梓雨皱了皱鼻子,苦着小脸说。
“那你得乖乖听话,以后也要多运动才行那。”恍惚中,韩冰看见梓雨戒指上的羽翼微微颤动,似乎想要脱离束缚。
“……”
“冰冰?”
抓下眼前晃啊晃的小手,韩冰回过神来,“小雨,怎么了?”
“我才要问冰冰你怎么了呢,”梓雨不满的说,“开饭了啦!”
“哦。”韩冰应了一声,眼神却又飘向那对翅膀,只见它们安安静静的守侯在小雨的无名指上,泛着微微的蓝光,一定是自己看错了吧,韩冰轻轻甩甩头,意图把胡思乱想籍由这个举动甩出自己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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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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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
尖叫声划破黎明,惊醒了还在沉睡中的韩冰。
“小雨……又怎么了?”韩冰无可奈何的起身问道,昨天晚上才陪这病刚好的小妮子聊了大半夜的话,现在可困的很那,倒是小雨,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不知道外面有没有下红雨,韩冰下意识的瞄了瞄窗外,却只看见厚厚的窗帘……看来小雨对自己影响很深呢……韩冰自嘲的笑了笑。
“冰冰,冰冰,”梓雨哭丧着脸,一只手捂着额头,另一只手还不停的在脸上摸索着什么,“冰冰,我长痘痘了。”
“在哪?我看看。”
梓雨拿开捂着额头的手,指着眉心,韩冰凑上去瞧了瞧,天,这么小一个疙瘩,谁能看出来啊。
“没事,看不出来的,”韩冰安慰着梓雨,“而且它长的位置那么好,看上去也蛮漂亮的嘛。”
“真的吗?”梓雨还是有点不放心。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啦。”韩冰点点头,加强语气。
梓雨脸上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只是,这个表情在她脸上停留还不到一秒的时间,“呀,下巴也有了。”
韩冰呆呆的看着梓雨的脸,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内,小雨的脸上相继冒出了许多小小的颗粒,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整张脸,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细看下也不禁让人觉得全身发痒,甚至连骨头也觉得痒痒的。
“不会是过敏吧。”韩冰回过神来,发的这么厉害,估计也只有过敏才会出现这种状况吧,那就得去医院看看了。
出乎韩冰意料的是,这次梓雨倒是乖乖的答应去医院,没有做什么太大的抗拒,大概是因为韩冰的一句“不看好就不漂亮咯”起作用了,毕竟,女孩子对自己的容貌都会十分关注,血拼购物还不就是为了打扮自己。
出门前,梓雨还不忘给自己加了顶帽子,好掩盖自己的脸。
“咦……那个女孩子的脸好恶心哦。”
“是啊是啊,她怎么还敢出来。”
“要是我,不如死了算了。”
“是啊,这样子怎么见人那。”
“……”
路边的女孩子们窃窃私语,有意无意的让话语声传进梓雨的耳中,梓雨拉下帽檐,头垂的低低的,恨不得地上能有个洞能让她钻进去,好逃避现在所经受的耻辱。
韩冰瞪了她们一眼,转头欲安慰梓雨,不料大吃一惊,原先梓雨脸上几乎看不出的小疙瘩已经长大了好几倍,头上白呼呼的,透着乳白色的皮肤被绷的紧紧的,看起来有点亮亮的,显然是已经开始化脓了,女孩子之间都称这种状况是痘子‘熟’了,一不小心就会破了。只是现在离刚出门的时候才不过过了几分钟,怎么算也不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莫非小雨得的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皮肤病?韩冰当机立断拦了一辆出租车,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医院,好尽快帮梓雨解决现在这种尴尬的处境。
结果,医生检查出来这不过是一般的青春痘,给开了几种药就给打发了,至于为什么恶化的如此快的原因,可能是天气变化和所处的环境的原因,只要调理调理就好了。听了医生的话,韩冰虽然还有些疑惑,不过医生总比自己懂的多,他说没事那就该是没事了。只是,小雨到现在还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不知道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小雨,没事的,”韩冰轻拍着梓雨的背,“医生不是说了嘛,只要按时吃药,很快就会好的。”
“恩。”梓雨头埋在被窝中闷闷的回答。
看着一向活泼的梓雨变成这副样子,韩冰不禁有些鼻酸,有节奏的轻轻拍着梓雨的背,韩冰希望梓雨能够快点恢复,快点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小雨。
陪着梓雨吃完药,韩冰坐在床边,拉上窗帘的房间里视线昏暗,但是仍能看见梓雨脸上白白的一片,韩冰注视着眼前的女孩,她曾经是那么美好,但是现在却是这个样子,自卑的连门也不敢出,只敢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等待着美好的黎明。快了,很快就行了,也许明天,也许后天,马上就能解脱了,韩冰露出意味不明的笑。
醒来,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梓雨不安的环顾四周,原本温馨的小屋此刻却让她感觉冷飕飕的,梓雨双手环起抱住自己,好让自己感觉温暖些。下巴感觉痒痒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停留在那里,梓雨想要伸手摸摸,可是医生又说手绝对不能碰脸上的痘痘,会有细菌,为此而犹豫不决的梓雨因为精神集中在下巴上,反而愈加觉得痒,到后来甚至觉得整张脸都痒起来了,痒的让人恨不得把脸都给换掉了才好。梓雨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感觉了,她抬起手摸了摸下巴,感觉似乎好了些,只是,手上有种粘粘滑滑的感觉,拇指和食指蹭了几下,梓雨还是没感觉出那是什么,应该是种流质,但汗水应该不会粘粘的才是,因为视线昏暗,梓雨也看不清手上粘到的是什么,梓雨爬到床尾打开灯,骤亮的光线让她下意识的用手捂住眼睛,却发现触手所及都是那种粘粘的感觉,移开手,梓雨看见对面穿衣镜中的女子,凌乱的头发,惊惧的眼神,脸上手上甚至睡衣上都是红红白白的一片,梓雨呆呆着看着她,试着动了动手,镜中的女子也跟着动了动,莫非这镜中的是自己?梓雨缓慢的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她似乎听到自己的头移动时骨骼摩擦所传出来的咯咯声,但是她更在意的是她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粘满了粉色液体的双手……
“咚”的一声,客厅中的人们被吸引到梓雨的房前,只见灯光大亮的房间内梓雨面朝下的倒在地板上,一条腿还挂在床沿,床上和发沿则流淌着白色的液体,期间还夹杂着几丝红色。
“天!”梓雨妈妈惊呼,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慌忙上前,抱起昏迷中的梓雨,顿时被吓傻了,这是她的女儿吗?颤抖的双手,梓雨妈妈手足无措,前一刻还好好的女儿,转瞬间就变成了这副令人胆寒的模样,要不是她手上还带着那只最喜欢的戒指,梓雨妈妈根本不敢相信现在在她怀中这个根本分辨不出原本容貌的女孩就是梓雨本人。
梓雨在母亲的怀中慢慢的苏醒,其实对她来说,继续昏迷要好的多,醒来就意味着她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她曾看见的残酷的事实。
醒来,梓雨第一件事就是摸摸自己的脸蛋,好证实昏迷前看到的只是她的幻觉,令她感到惊喜的是,那种粘粘滑滑的让人感到恶心的感觉已经消失,虽然手底下抚摸到的是粗糙的感觉,但是,对于几分钟前的经历,梓雨觉得这根本不是大问题,她甚至认为自己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她迫不及待的向母亲索要镜子,好看看现在的自己。
梓雨妈妈显然不想女儿再一次经受打击,因为在梓雨昏迷后,梓雨的母亲尝试着想要帮梓雨把脸上那些粘稠的液体擦掉,但是无论她怎么擦,乳白色的脓液还是不断的混合着鲜血溢出记忆中光洁的皮肤,然而在梓雨妈妈最后一次去换毛巾的时候,梓雨脸上的伤口却奇迹似的开始收口结枷,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的时间内,梓雨的脸上就已不见那些让人头痛不已的脓液,取而代之的是一层薄薄的枷,但是看起来却更加的让人心惊,坑坑洼洼的褐色占领了少女的脸,连眼睑上也不放过,可以说,这张脸根本就已经没有完整的地方。如果让梓雨看见她自己的这张脸……梓雨妈妈不敢再想下去,那是一件可怕的事。
虽然对于母亲不愿意给她镜子感到疑惑,不过再糟糕也不会比刚才更糟了,梓雨没有坚持,刚才的噩梦可把她吓坏了,她现在需要休息一下,算是收收惊吧。
休息过后,神清气爽的梓雨准备去洗个澡,她觉得身上痒痒的,也许是心理作用吧,毕竟早上的时候脸上还那样,一想到早上的噩梦,梓雨觉得身上痒的厉害,立刻跳起来做起准备,此时,梓雨再次注意到原本那面大大的穿衣镜,现在它已经成了一个空空的框子,里面的镜子已经不见踪影,听妈妈说,是自己掉下床的是后不小心给碰到了,结果镜子也碎了,梓雨惋惜着,那面大镜子她可是求了好久妈妈才买给她的,没了它还真有点不适应。梓雨收拾妥当,走向门口,却发现房间门被反锁了。
“妈咪,妈咪,开门呀,我要洗澡啦。”梓雨拍着门,叫着。拍了许久却没有人应声,真是的,怎么家里都没人啊,难道都出去了,还是在睡觉啊,梓雨回头看了看床头的卡通闹钟,四点钟,难道自己一觉又睡到晚上了?为了求证确切时间,梓雨拉开窗帘,满室的橙黄光线晃花的她的眼睛,玻璃窗上隐隐约约的印出她的脸,好象有点不对,梓雨发现玻璃上的自己皮肤暗沉,莫非是痘痘开始消退的预兆?梓雨有些欣喜的跳回床上,从枕头底下摸出一面只有半个巴掌的小镜子,但是在看到自己容貌的那一刻,梓雨仿佛经历到了世界末日一般,鬼一样的容颜让她分不清这到底是现实还是又一个的噩梦。尖叫声冲破她的喉咙,墙角镜子的碎片再再证实她所看见的事实。
“我不要我不要!”尖叫着,梓雨不甘愿遭受这坠落地狱的感觉,“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该是这个样子的!”痛苦着,梓雨抱怨老天的不公,“我要变漂亮,我不要这样子。”
尖叫着,咆哮着,痛苦着,不甘着,然而梓雨还是不的不接受这个事实,而且最后很甘愿的接受着,因为第二天,梓雨脸上的枷就退了,片片掉落的褐色薄片带给她的是无尽的快乐,她又能接触到自己青春粉嫩的肌肤了,而且,比之前更美的肌肤让她看起来更加的漂亮,更加的可爱了,大街上,回头欣赏梓雨美貌的目光越来越多,期间还夹杂着女生的赞叹声,梓雨别提有多高兴了。
而韩冰,则嫉妒的几近抓狂,自从一年前的那件事后,她无时无刻恨着梓雨,恨她比自己漂亮,恨她比自己会撒娇,恨她比自己受欢迎。现在,比之前更好的她,却天天拉着自己出去,只为享受做焦点的快乐,虽然她不得不承认,梓雨一天比一天美,但是,她却一天比一天更恨她。
一年前
“对不起,”男子怀着深深的歉意,对着韩冰说,“我还是喜欢梓雨,抱歉。”
“那……为什么你要追求我?”韩冰呆楞数秒后,问道,眼中有着希望,希望男子不过是开玩笑而已。
“因为,”男子顿了顿,掩饰般的摸了摸鼻梁,掩盖不住的心虚透露出来,“因为你是梓雨最好的朋友,所以……”
“所以以为接近我就能接近梓雨?”韩冰的心觉得好痛,自己居然只是一个道具,在爱上这个男子后,他却告诉自己,自己只是一个他为了接近梓雨而找的一个道具。
韩冰的心冷了,她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小雨的错,是那个男人的错,但是,她还是怨恨着梓雨,每一天,每一天都越加的恨着那个什么都不知情的和男子一起欢笑着的梓雨。
因为爱情,女人会变的疯狂。
直到有一天,梓雨死了,死在她最美的那一刻,死在她和他一起的时刻,她即将成为新娘的那一刻。梓雨的妈妈在听到这个消息受不了打击,疯了,进了疯人院。在梓雨火化那天,韩冰独自去看了梓雨。梓雨走的很安详,嘴角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只是令所有人都疑惑不解的是,梓雨的躯体虽然还是那么的年轻美丽,但是在那副躯壳上,却有无数的老年斑夹杂在尸斑之中,更为可怕的是,在法医解剖后,发现她体内所有的器官都已经在运行了百年以上。这些器官要是在一个百岁老人身上,毫不奇怪,但是在这么一个如花般的少女体内,却是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 梓雨最喜欢的戒指还戴在她的手上,韩冰望着这只戒指,心中一阵一阵的发冷。她脑中一片空白,戒指天使般的翅膀又开始轻轻的飞舞起来。韩冰知道,这只戒指的真正主人不是梓雨,而是自己。这是一个神奇的戒指,它能实现人们所有的愿望,但是,它要向戒指的主人索取代价,时间就在实现愿望的那一刻,愿望越大,代价也越就越大。梓雨的美貌,让戒指夺走了她的青春。是的,梓雨她的愿望实现了,那么自己呢,自己和戒指签定的那个愿望呢?韩冰望着戒指,望着已经停下飞舞的翅膀,心中平静了下来。梓雨,我最好的朋友,我来了…… 数日后,有人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的尸体。遗憾的是,因为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已经无法证实其身份,最后只得当做失踪人口而被束之高阁。而她唯一的遗物,是一只美丽的戒指,一只闪着银光的、有着天使羽翼的美丽戒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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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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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之死
新跃是“鬼谷”文学网上颇具名气的网络恐怖写手,他的作品时常博得“鬼友”们的好评。
这天晚上,新跃坐在电脑前,构思着他连载小说――《红颜薄命》的最新章节。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它僵坐在凳子上,面部露出一丝甜美的笑容。“只要这部大作一问世,定会轰动整个“鬼谷”,到那时,”新跃“两个字不想妇孺皆知也难了……”新跃越想越得意,竟忘了继续构思小说。
“嘀嘀嘀嘀……”单调的声音打断了他的遐想,小企鹅在屏幕右下方闪动着。新跃点击头像,陌生人即时聊天对话框跳了出来――
我叫雅月,是一个恐怖小说迷,当我看到你写得小说后,深深得被其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我想你一定是个很有文学修养的人,幸运的是,你我同城。你能否接受我的邀请,今晚在白马河边见面,下面是我照片的地址。
新越顿时心花怒放,自己搞文学创作不就是想出人头地,引美女注意吗,说着,他便迫不及待地点开了网址。
映入眼帘的是一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年轻女郎,皮肤白皙,遮耳短发,曲线毕致,美貌无法用言语描述。看得新跃失魂落魄,随后便眉飞色舞,穿上心爱的西服,摆出相亲般的架式。
他打的直奔目的地,刚驶到白马河边,一白衣女子便牵动了心跃热切得目光。“师傅停车,就是这里!”还没等车停稳,新跃匆匆跳下车,朝白衣女子那边小跑。
女子将视线移到新跃前行的方向,看到他气喘吁吁的样子不禁捂嘴笑了起来。
“你好,我是新跃,你是雅月吗?”新跃先张口问道。
“对,我是,有幸认识你,我很佩服你能在网络小说界获得如此影响力。今天约你,主要想和你聊聊文学,我渴望在文坛上有一席之地。”
新跃目不转睛的盯着雅月,看来是被她的明艳折服了。
“哦,应该的,我尽力。”新跃敷衍了几句,看到雅月的目光移向别处,新跃突然感到自己失了态。又说了一句:“你一个女孩子家,竟然热衷于恐怖小说,真是不可思议!”
“个人爱好而已,听说你即将完成《红颜薄命》的创作,在这部书中你详细的剖析了美女薄命的原因,很值得期待呀!”
听到有人对自己小说的认可,新跃乐得差点手舞足蹈。
“女主角死得可真惨!”雅月面带惋惜。冷不定地说出这么一句,可能是个人感慨吧。
“你不必难过,毕竟只是虚构而已。”新跃的声音中略带安慰。
“她是先被凶手用硫酸毁容,后被掐死抛尸于河,对吗?”
“雅月,是这样,你问这些干什么?”新跃有种不祥的预感。
女人没有作答,而是缓缓得将始终背在身后的一只手伸了出来,手中是一个瓶子。
“你们男人见了美女就如鬼迷心窍,你不觉得我的名字你听来很熟悉?”雅月的言语中尽带鄙夷,充满恶毒。
“ 雅月,雅月,雅……”新跃浑身凉气直冒,因为他回忆起这是《红颜薄命》中女主角的名字。新跃随即心头一震:他刚才讲得女主角惨死的场景,今晚自己刚刚构思完毕,还未在网络上发表,她怎么可能知道,莫非她就是……
新跃不敢接着想下去,现在他的脑海中只有“跑”字。他刚要离去,雅月已来到他的跟前。她的面部腐烂不堪,鲜血淋淋,她已经将硫酸撒到自己的脸上,新跃见状惊叫一声,瘫坐到地上,嘴里重复着:“不要,别……我回去修改……”
雅月仰天大笑,“我要写一部小说,男主角新跃被女鬼吓死后毁容抛尸于河!”话毕,消失在浓浓夜色中。
几天后,有人在白马河中发现死去多日的新跃。他的朋友在新跃的家中看到至今未关的电脑屏幕上的毁容女子照片。
一篇名为《红颜复仇》的鬼故事在网上广为流传。男主角:新跃;作者:雅月。发表日期:07年5月13日。
据法医鉴定,新跃死亡日期:07年5月14日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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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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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鬼公寓
“易度。极构”,本市人气最旺的高尚住宅社区。在这座城市里,它已经不再是一套套房子那么简单,更是生活品质的完美诠释,是身份的象征。
多少白领甚至金领,挤破了头才抢购到心仪已久的公寓,不惜倾其所有之外,更背负上高额贷款,以长达三十年的负债代价,换得一张制作精良的门牌。
我也是其中之一。五月,我如愿拿到了新房子的钥匙,开始了我的时尚生活。
谁曾想,噩梦,却悄悄迫近,降落在不久之后,我那些心惊肉跳的日子里。
买点舒芳吧
我的两室二厅的单身公寓,在这个社区最东面那幢高层的14层。
选择这个楼层,是因为14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所以房价上相对便宜。而我,又从不相信这些东西,所以就乐得占了这么个便宜。
每天下班,我都会归心似箭。急急地冲向我那片属于自己的个人空间。
而那不长不短的电梯时间,正是我恋家心情发酵得最为酸甜的时分。所以常常乖坐电梯时,我都是心不在焉的。
可是这一次,我却觉出了异样。
这是我第一次深夜独自乘坐电梯。
或许是由于近期搬家的劳累,加之乔迁的兴奋,使得心理略微紊乱,“好朋友”突然打破了常规,不期而至。
我只好急急地冲下楼,去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卫生巾。
路过“舒芳”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声叹息:“唉。现在买舒芳的人,越来越少了……”
我回头,看见收银员正看着我。于是回道:“是啊。我以前也用她,后来有更好又不贵的,就不用它了。”
“什么?”她问。一脸的不知所云。
“你不是说现在买舒芳的人越来越少了吗?”
“我刚才什么话也没有说呀!”
……
难道是幻听?
结过帐,就匆匆往家赶,想快点换上。
可是在我抵达14层,电梯刚打开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耳边传来:“下次记得买点舒芳。”
夜深人静的长廊里,突然之间,毛骨悚然……
我飞也似地逃进了屋子,钻进被窝埋起头,大气不敢出。
半响,我感觉大腿处湿湿的,往下一看,鲜血已经流到了床单上。
心情,顿时变得恶劣异常。
业主临时会议
周末,我喜欢泡在会所的休闲茶吧。这里,是业主们喜爱的聊天会友或者发呆的地方。现代都市,大家都尊重别人的私密空间,在这里打发时间,通常不会受到打扰。
然而这个周末,却大不同与往常。那些个以前都三三两两分开坐着的业主们,现在却都围在了一起,谈论着一个匪夷所思的话题:闹鬼。
有人说,屋子里夜夜有动静,总传来床咯吱咯吱的声音,本来是以为楼上住户弄出来的声响,后来上去交涉,才发现楼上业主根本还没有入住。
有人说,每天夜里都听到有人在弹琴,偶尔还有女高音伴唱。声音甚是恐怖。
还有人说,每天夜里十二点,千万不能坐电梯,因为那个时候,电梯都会停电半小时左右,呼救也没有用。但出来时,时间还是十二点。
忍不住,我也插话说:“对,对,我也遇到过离奇的事情。曾经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买点舒芳吧’但看不到人……”
话未说完,大家全静了下来,转头看我,目光迷离,表情惊恐。
刹那间,我的血液似凝结起来,不寒而栗。
“报警吧。”我说。
“报警?你疯了吗?”有人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首先,警察绝对不可能相信什么鬼怪之说。其次,大家心知肚明,我们买这里的房子,难道仅仅是为了居住吗?谁心里没有打着期望它升值的小九九?若是传出去这里闹鬼……那房价还不会跌到谷底?大家想想,我们都是打工族,能买到这样的房子,容易吗?要是真跌了,可就是血本无归了……”
不由得不去仔细衡量一番,也着实在理。
那天的最后,大家把各自的幢数、楼层和房号,全写在一张纸上,在会所复印了,一人一份拿回去。
大家约好,遇到事情,可以向彼此求助。毕竟,大家同居一个社区,又有着相似的遭遇。理应共同面对。但是,绝不再向外人提及,以保证社区不可动摇的增值趋势。
诡异的照片
为了打扫近日的阴霾心情,我去影楼拍了一套写真,放大了一张36寸的,挂在床头。很是自恋了一翻。
那是一张穿白色旗袍的照片,斜靠在夕阳里的小楼上,风情宛约。
可是这张照片,却给我带来了更大的惊恐。
挂上它的第二天,我一回到家里,就发现,她居然翻了过来,照片的那一面贴着墙,露着空空的镜框朝向外。
我将它重新放好,谁知第二天回家,又是如此。第三天,第四天……
直到我忍无可忍,只好将她收进储藏室里,束之高阁。
可是心里,仍难悟透诡异所在。
那天写Bolg,将近日的所遇写成心情文字,为了增强真实性,将那张照片从影楼给的数码光盘里调了出来,上传到网上。
电脑显示上传成功之后,突然一闪。一张流血的苍白面孔出现在眼前。
“啊”一声,我轻呼出声,额上,已是冷汗密密。
我赶紧关了页面,仔细查找方才上传的文件,发现整个文件夹,甚至整个电脑里,也根本就没有刚才看见的那张恐怖图片,真不知道……
刷新自己的Bolg,那张图片还在原来的位置上,我定了定心,仔细地端详,看清是一个长发女人,面色苍白,嘴唇血红,眼里和嘴角,都流着殷红的血。而她的眼睛,分明是直直地盯向我,饱含了不尽的悲愤与仇恨。
冷气,再次袭来。不敢再看。我匆匆换掉了图片。
一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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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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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空消失的住户们
自此,我那个原来安乐的窝居,变成了噩梦的源头。
每天下班后,我都怀着无比矛盾的心情,磨蹭在办公室里。
一面想着:晚点回去晚点回去。
一面又想:要是回去的晚,坐那该死的电梯,会不会……?
同事们发现了我的变化,都问我:“怎么不急着回你那温暖的小窝了?”
真想找个人好好倾诉一番。可是,这样的见闻,教我如何启齿?我是一个都市白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都市女性,难道要我对着大家说:“我,撞鬼了!”?
最重要的是,我深知什么叫一诺千金。上次与其它业主们的约定,我谨记在心。只要没有发生什么严重的实质性事件,我还是宁愿对此事守口如瓶。
实在是顶不住心理压力,我决定去找那天聊过的住户们出来坐坐。
先是去找3幢A座2楼的陈女士。捺开门铃,开门的却是一个男子,他很惊异于我的来访,道:“陈女士?这里从来没有过什么陈女士。我和我未婚妻上个月刚搬过来,这是新房!”
怔怔地。我向上继续攀登,到17层去找赵小姐。结果,得到的答案与2楼一样。
我再去找姚太太、范小姐、葛阿姨……
都是查无此人。
那么,那天与我聊天的那些人,都凭空消失了?还是……她们都根本不曾存在过?
那么那么,我手中的这张纸,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来到会所,问起休闲吧的服务小姐,她满脸茫然,根本想不起来我说的是哪一天,更想不起什么陈女士姚太太为何人。
又去问复印的小妹。她笑容可掬:“对不起,出于职业道德,我从来不看客人打印或者复印的东西的。”
一种巨大的恐惧,向我劈头盖脸地压下来,令我孤独而绝望。
终于,在我意识到自己真正地脱离了“组织”之后,我不再选择沉默,拨打了报警电话。
可悲的是,警察并没有帮到我什么。只是为我录了口供,并照我所描述的样子,替那几位“神秘失踪”的业主画了电脑画像。此后,再无进展。
而“易度。极构”闹鬼的消息却不胫而走。各大媒体争相报导,有的甚至未经我允许,就刊登了我的照片。流传最广的,正是我Bolg上穿白旗袍的那张。
想必,我的Bolg也变得红极一时了吧。
以中冷笑:没想到,如今网络之上,除了玩性爱的木子美,玩自恋的芙蓉姐姐,更出了一个“玩”鬼的,何璎璎。
打开Bolg,果然有着长长的留言。有一些同情,有一些鄙夷。甚至,还有口不择言的辱骂。
是的,对于一般的人们来说,要么,不相信我的那些鬼话,认为我是一个疯子,或者没事找事想出名的无耻女人。
要么,相信了我的话,将“易度。极构”闹鬼的传闻推波助澜到一个更高的顶点,甚至被冠上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名字:“怨鬼公寓”。使我那曾经以为是生活品质最完美诠释的高尚住宅,短短数月之内,房价一落千丈。
很多胆小的单身女性,开始低价兜售新到手不久的房子。然而价钱虽是一降再降,却仍是显有人问津。
恐怖留言里悲惨故事
Bolg留言翻到尾页时,我突然发现了一长段的文字。仔细看下去,是一个故事:
2002年,这条街还是本市有名的贫民窟。年久失修的房屋里,住着一些外地来打工的男男女女。虽然生活简陋,但他们也懂得知足常乐。
那年,如今“易度。极构”脚下的地皮,被一家房产公司收购,原来居住在这里的居民,被迫搬走。
其中有一个二十岁的乡下来的女孩,以做“舒芳”品牌卫生巾的促销为生。因为产品是女孩子较为私密的用品,所以女孩很害羞,不敢像其它促销员一样理直气壮地推销。通常要是看到旁边有男性,就默不开口了。于是,业绩一直很差。
每个月的薪水加奖金,也只够住在那一条贫民居住的地方了。那每月只需要几十块房租的小小地方,虽然简陋,对她,也是相当满足了。
可是,当她得知这里要拆了,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搬去哪里。
拆迁前,她也花过时间四下找房,可是要么太贵,要么离上班的地方太远,来回车程和车费,都让她折腾不起。
最后,她咬咬牙,决定就在公司附近的公园里找一个偏僻住,暂时过渡。
早晨起床,可以去公园的公厕洗漱——连水电都节省了!
可是有一天夜里,她遭遇了一群小流氓,他们看她一个女孩子睡在这里,微暗的灯光下,又隐约照出她的天生丽质,不禁调戏起来。
女孩想要逃离,没有成功。最终,以一阵惨烈的嚎叫结束了自己的童贞。
事后,那几名小流氓怕她报案,就用砖向她头部狠拍几下,仓促逃离。
她在最后的意志驱使下,向公园外爬去,想要呼救。可是,那已是夜深人静,除了曾经的贫民窟里因为夏日闷热无法入睡在外纳凉的邻里,还有什么人会在外面游荡?
而在她弥离之际,她忘了,她曾经的家,已是一片废墟,于是,她顽强地向“家”爬去,向那些曾经相互扶持的邻里们爬去……
然而,她爬到的,只是一片冰冷的废墟。
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了她的尸体……
这段话的末尾,是一个链接,下面注道:这就是女孩死时所拍下的照片。
我深吸一口气,点开链接。——曾经如一个不速之客,突然降临于我夜晚的那张恐怖的女人照片,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第二天,这个故事的各个版本,开始上演在本市的各大报纸之上,且被大肆宣传,以抓不到把柄的言论,暗示“怨鬼公寓”里的怨鬼,正是这名女孩。毫无例外地,他们都配上了那张恐怖照片。
而我走在街上,也不断开始有人对我指指点点。
甚至连同事们,看我时,也变得眼光怪异。
异乡邂逅
我终于辞掉了工作,将房屋交托给物管代为出售,去了一座相距甚遥的城市。想忘记这一切,重新开始。
第二年九月,当我的新生活进展得有声有色时。我突然在一家幼儿园门口再次“撞鬼”——我见到了姚太太。她牵着小女儿的手,正从幼儿园走出来。
我立即拦住了她的去路。
“好吧。我去自首。只是,请不要伤害我的女儿!”她说。
谁能想到,那一场诡异不堪的往事,居然从头至尾,都是一场被宏观调控的阴谋。
而幕后操纵者,正是“易度。极构”的开发商“尚智”房产公司的死对头“易居”房产公司的老总。
其中动机,不言而喻。
在警察的审讯下,姚太太将一年前的事情,从头至尾,娓娓道来。
背后的故事
一年前,我还是一个无忧无虑,快乐而迷糊的单身贵族。领到新房钥题的当天,就将钥匙遗失了。——当然,今天,我终于明白,它不是被我遗失,而是被专业小偷偷走了。之后,对方配了我的钥匙,再之后,有个“好心人”声称拾到了钥匙,交到了物管,物管的人交还给了我。
之后我家里的相框事件,只不过是有人剩我不在家时去做的手脚。而上传照片事件,也只是有人在我电脑上种了病毒而已。
超市和电梯里我曾听到声音,则是他们事先藏在暗处的微型对讲机里发出。
那天在会所与我相遇的姚太太及其它人,全是受雇来的,根本不是她们所写地址里的住户。
甚至连我bolg里的那个故事,也是纯粹杜撰刻意安排的。只是为了火上浇油、添油加醋。反正,躲在网络的铅幕之后,人人可以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推卸掉该负的责任。
这一切,无非是为了推动“闹鬼”情节的发展,让“闹鬼”一说,由“易度。极构”自己的住户这里,合理合法地,向外传播开来……
心,不禁波澜起伏,不能平息。
一年多来的噩梦,终于有了终结。可是这其中的代价,却太为昂贵。
好在,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该伏法的,迟早会伏法;该澄清的,自然会澄清。
只是,在这个“利”字当先的社会里,突然经历了这样一场浩劫,的确,有很多东西,值得我去细细思索……(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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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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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爱尔莎b 于 21-12-2010 10:57 AM 编辑
回家
夜深了。我走在大街上。四处张望。
大街上已经没人了。连车都几乎没有。而我偏偏在等出租车。否则我就没法回去了。家离这里很远。很偏僻。
我望着黑色的大街。昏黄的路灯还坚持在岗位上。我打了个冷战,赶忙跺了跺脚,天真凉。
突然前面的街角有一柱灯光射了过来。刺的我眼睛几乎都睁不开。果然是一辆出租车。我赶忙招手。车停了下来。
我走上前去:“我坐车。”
司机脸一皱,在车内灯光的照耀下,看着有点恐怖:“这么晚了,我家人可能还等着我呢。”%
我赶紧陪着小心:“麻烦帮帮忙吧,这么晚了,你要是不拉我,我就回不了家了。您说是吧!我多给你钱。”
司机又皱了下眉头,说道:“好吧!”
我赶忙坐进车里。
司机把车启动,问道:“去哪里?”
我说:“××××。”
“那么偏僻的地方?”
“是的。”
车开动了。我靠在座位上,不禁有点犯困。不知不觉中,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迷茫中……我好像站在一条大街上,前面有一个白影闪出,好像还冲我招了招手。我茫然的走过去,那白影对我说:“你是要回家吗?”
我茫然的点头:“是的。”
白影道:“你放心吧。你该回家了。我会派人送你回去的。”
我更加茫然了:“我怎么回去?”
白影道:“你会坐车回去。”
脑袋猛一惊,我猛得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躺在车的后座。
我揉了揉脑袋,刚才的白影……好像是做梦。我拍了拍前面的司机一下:“师傅,这……”
司机回过了头:“有事么?”
我猛的一惊,忽然发现这司机很像一个人。
司机阴阴的笑了一声。回过头去,继续开车。
我脑袋有点木了,我努力的想这司机像谁……却总是想不起来,我看着外面的道路,终于还是想:算了。管他像谁。
我眼光无意的一扫,发现车座后面的玻璃前,有一份报纸,我无聊的拿起来。第一版面上的几个字蹦入眼帘:
本市著名企业家李云因车祸而死……
底下是照片。我看了一眼照片,不禁大惊,照片上的人正是司机!
我木然的坐在车座上。车内的空气仿佛冻住了。
我明白了。
我慢慢的问道:“司机师傅,你这是带我去哪里?”
司机慢慢的回过头,慢慢的说:“地府。”
我点了点头,看了看外面漆黑的一片:“你要带我回家,是吗?”
司机点头:“是的。”
漫长的道路……终于,眼前,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门。
司机慢慢的停住车:“到家了。”
我点了点头,和司机一起向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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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着出租车,慢慢的开过一个个冷冷的街头。前面赫然有一个黑影,在跺着脚,在雪地上站着。我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车开过去了。那人招手:“喂!停一下车!”
我停了下来。那人说:“去××多少钱?我回家。”
我说:“上车吧。”
那人上了车。我把车发动起来。往前开去。
我看了一眼后视镜,那人正在看报纸。我慢慢的问道:“有什么新闻吗?”
那人扶了扶眼睛:“有的。昨晚有一个青年,坐车回家时失事,与司机一起死于此次事故。”
“哦。”我答应了一声。猛踩了一下油门。
车如离弦之箭一样向前冲去。
大雪纷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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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0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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