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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老板

你们心情好的时候会去吃什么庆祝?今天心情特别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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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9-1-2026 10:02 AM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09:59 AM
可以啊。
我犯錯是已經是事實,
我不否認,也無法改變。

pupuman 的户口才注册10年,怎么@ 20年? 你们不是整天看不起分身? 原来pupuman 也有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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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19-1-2026 10:02 AM
pupuman 的户口才注册10年,怎么@ 20年? 你们不是整天看不起分身? 原来pupuman 也有分身?
...

哦,那麽@ 十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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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9-1-2026 10:06 AM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10:04 AM
哦,那麽@ 十年咯。

又来自打嘴巴。难怪你不能做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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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0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09:59 AM
可以啊。
我犯錯是已經是事實,
我不否認,也無法改變。

呵呵,任何负责的企业都明白一间公司必须遵循法规。

拿我来说,我每几年就签的Information Security,NDA, 甚至是 Anti Modern Slavery and Forced Labour Policy,这些东西都必须向员工和供应商灌输的知识。

In Malaysia's Penal Code (Act 574), Section 202 deals with the intentional omission to give information of an offence by someone legally bound to do so, punishable by up to six months imprisonment, fine, or both, creating a duty to report known crimes under Section 13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This law makes it an offence if you know a crime occurred and deliberately don't repor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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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19-1-2026 10:06 AM
又来自打嘴巴。难怪你不能做bz

是咯。

等下我要去foo shan 買菠蘿包咯,順便問問jc walao 怎樣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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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9-1-2026 10:07 AM
呵呵,任何负责的企业都明白一间公司必须遵循法规。

拿我来说,我每几年就签的Information Security,ND ...

嚇到我打尿陣

我去查了查

这个威胁看起来很“专业英文+法条”,但在马来西亚法律上是典型的「用错法条 + 放大恐吓」**。
我分三层来讲:法律事实 → 他错在哪里 → 论坛可用的反驳版本

一、先给结论(重点)
网友 X 引用《刑事法典》第202条来威胁论坛“知情不报要负责”,
在这个情境下,基本不成立
原因只有一句话:
👉 Section 202 只适用于“法律上有义务举报的人”,
而普通论坛、论坛管理员、企业平台,通常不在此列。

二、Section 202 真正的法律含义(被他用错了)《Penal Code》第202条的关键要件有三:
  • 已经发生“犯罪(offence)”
  • 该人“明知”该犯罪已经发生
  • 该人是“法律上有义务(legally bound)举报的人”

⚠️ 三者缺一不可

❌ 网友 X 的第一个错误:
“任何知道犯罪的人都必须举报”——这是错的
马来西亚法律不是这样运作的。
不是“知道”就一定要报
而是:
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你必须报”的人,才会触发 Section 202

谁才是“legally bound to report”?
一般包括:
  • 公职人员(某些职务)
  • 执法机关内部人员
  • 特定受监管行业(银行、反洗钱责任人)
  • 法律明文指定的角色

👉 不包括:
  • 普通网民
  • 论坛管理员
  • 网络平台公司
  • 第三方企业(除非涉及特定法定义务)


不過chatgpt 的東西,參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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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

除非你用的ai 可以代替專業的人。
2026年應該開始有ai 可以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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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3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10:11 AM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

除非你用的ai 可以代替專業的人。

对呀,法律这东西专业说了才算数,所以佳礼老板自己决定,因为入侵网友的前实习版主是他们委任,另一版主已经通知了老板。老板是否要征询专业的律师,那是他管理企业的政策。至于是不是触犯了这条法律,看看哪天有谁不爽你,真的去报案了,那么,我们就有机会检验哪间AI公司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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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9-1-2026 10:35 AM
对呀,法律这东西专业说了才算数,所以佳礼老板自己决定,因为入侵网友的前实习版主是他们委任,另一版主 ...

你要努力堅持到那天了

吃清淡點,不要再大魚大肉,健健康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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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1:1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10:37 AM
你要努力堅持到那天了

吃清淡點,不要再大魚大肉,健健康康的

放心,我吃很淡的,不吸烟、不喝酒、不嫖妓、不赌博,虽然中国人说那是雷锋的lifestyle,人家张学良样样都有都活到105岁,不过,这年头的病是要预防,每年体检和扫描,银行户口和保单要充足,最重要的是心境,好的心态是最好的补品。所以说,这问题就看在佳礼服务器的retention period。不过,讨厌你的人都screenshot了,缩短retention period,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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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9-1-2026 11:18 AM
放心,我吃很淡的,不吸烟、不喝酒、不嫖妓、不赌博,虽然中国人说那是雷锋的lifestyle,人家张学良样样 ...

彼此彼此咯

但是教藍講,人有三衰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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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1: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身很喜欢吃炸鸡,所以只要心情好,还是会去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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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11:20 AM
彼此彼此咯

但是教藍講,人有三衰六旺

他讲是他的言论自由,你有相信的自由,我有不相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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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9-1-2026 12:30 PM
他讲是他的言论自由,你有相信的自由,我有不相信的自由。

大家甘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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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09:59 AM
可以啊。
我犯錯是已經是事實,
我不否認,也無法改變。

他不是第一次送荷兰了,当然也玩小号,还会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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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9-1-2026 12:30 PM
他讲是他的言论自由,你有相信的自由,我有不相信的自由。

刘老板不在你就作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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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年旧事,就是有人咬着不放,好像乌龟这样,要有雷公才会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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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1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卷有益 发表于 19-1-2026 12:50 PM
成年旧事,就是有人咬着不放,好像乌龟这样,要有雷公才会松口。

都說吃花生不嫌事大。

他最喜歡看六國大封相,

可能搞不好中煽動or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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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10:02 AM
娶到有錢老婆是個人本事來的。
沒什麽好黑的

这样你又对,毕竟奋斗少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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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26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9-1-2026 12:52 PM
都說吃花生不嫌事大。

他最喜歡看六國大封相,

超版都讲stop了,他还要硬硬来,看来他很不满意cari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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