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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 美国务院宣布正式取消港特殊贸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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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20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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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20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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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脱离WHO之后,美国也要跟WTO对着干了,这是准备和全世界为敌还是要成立WAO ”World America Organisa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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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5-2020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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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那位在酒店拿了个海报就被朝鲜以颠覆国家罪判处劳改然后被朝鲜玩死掉送回去美国的学生吗? 你说可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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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20 0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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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样的"法"吗? 你说的新闻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类似的新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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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5-2020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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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20 0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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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模糊的报导。
搜了很多遍,都没有看到具体的国安法是怎样。
还是吃爆米花,坐等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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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20 0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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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誰錯?你說了算? 還是你的主人說了算?腦殘反中沒藥醫了!替你祖先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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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20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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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就是没脑。。。以为亲自挺中old shcool, 自己看法独树一帜,其实是垃圾。
不觉得吗?反中狗都特别蠢,逻辑思维也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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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20 09: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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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獨立思考!看太多美國英雄電影被洗腦了!
在它們腦中美國人的大便也是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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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20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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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很多youtuber, 网上言论等等,亲中vs反中。亲中的言论都是很有智慧的,解剖人性,看透因果。
而反中狗呢?来来去去就是煽动,抹黑,宣扬仇恨。。。。愚蠢得很。问题是。。。反中狗愚蠢得来还以为自己站在道德高处。就好像那些吃大便的马大新青年,他们还以为自己思想高人一等呢?其实却是脑袋装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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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20 0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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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洲也有这样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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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6-2020 0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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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你在美国,欧洲的酒店拿张海报你不会被控颠覆国家罪 也不会被玩残后送回给受害者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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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20 0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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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朝鮮跟中國比?閣下是開玩笑是吧?有多少朝鮮人出國讀書旅遊?去年香港反對者高聲呼喊不歡迎中國人,是因為太多自由行,搞到香港人吃一餐飯也要排很久隊,到處都是中國人沒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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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20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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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这样的新闻在美国和欧洲其实都很多,你选择性看不到罢了。
最新的就是未审先判,伊朗的二号人物。
然后又是同一个例子,只是怀疑人家有核武,就可以马上发动战争侵略人家,结果没有也没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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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2020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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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jo拳王 于 1-7-2020 10:49 AM 编辑
一个是国家和国家的敌对关系。
一个是平民的关系。
你骂美国,美国不会对你发动攻击。
但你骂香港政府叫特首下台,你很可能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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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20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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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很像是朝鲜窝
有问题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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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20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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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胡说八道了
你拿别人国家旗子
焚烧自己国家旗子才会吧
你要批评政府如果有合理证据
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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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2020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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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jo拳王 于 1-7-2020 02:13 PM 编辑
https://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231747&extra=
港版国安法:
第22条:所用字眼为“推翻政权机关”即属犯罪;
第29条:用非法方式引发香港居民对中央政府或港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也属于勾结外国势力。
第41条:因为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审理,禁止新闻界及公众透旁听或部分审理程序。
第46条:律政司可以国家秘密为由,要求没有陪审团。
据港媒报导,在罪行方面,23条与《港区国安法》有两项罪行重叠,分别是“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其中“颠覆国家政权”罪行,在23条中字眼为“颠覆中央人民政府”,但《港区国安法》则把地方机关及香港特区政府全列入,日后港人要求特首和官员下台将会违法。
你当youtuber在youtube 批评港府或中共也很可能构成颠覆国家罪。 任何被认为助长台独的言论也会被控颠覆国家罪。 而且这法律不只用于香港人民。 全世界人民皆很可能被控。 我在fb 讲台湾是独立国家,很可能去香港旅游的时候被控回不到来。 而且审讯过程完全不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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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20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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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van.1983 于 1-7-2020 06:19 AM 编辑
呵呵呵,我就是懒惰一一向你举出例子,把两只眼都睁开去看看吧
就算不是国对国,都是有很多这种例子的。
最出名的应该就是朱利安·保罗·阿桑奇(维基解密)了
法是一个法,结果都是一样的,最终定义在当权者手上。
最恶心的就是站在道德至高点去评判他人
最后国对国就能?国对平民就不能?
难道不全是人吗?
中东战乱死的平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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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20 0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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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拳王 发表于 1-7-2020 02:05 PM
https://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231747&extra=
港版国安法:
第22条:所用字眼为“推翻政权机关”即属犯罪;
第29条:用非法方式引发香港居民对中央政府或港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 ...
所以说以后香港没有反对党了吗?
没有泛民阵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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